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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统计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3-02 17:29:3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街道统计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街道统计工作计划

第1篇

一、继续做好双基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267号)文件精神

1、进一步推进街道统计基础建设

①将街道统计工作纳入全年考核范围,并制订街道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②健全街道统计基础台帐,进一步规范街道统计工作。

③参照市局每年对各区进行一个地区的统计督查制度,今年我局将对宁海路街道(今后每年安排一个街道)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进行统计督查。

2、进一步强化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根据(宁政发[20*]267号)文件精神,对纳入区属在地统计的单位,所有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都要依照《统计法》的规定设立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承担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任务,综合协调本单位各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所有企业都应设置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信。

3、进一步加强区级统计机构自身规范化管理及对地区统计工作的日常指导

①加强对街道统计科的管理,指导建立统计日常工作和各专业台帐。

②加强对各专业科室的管理,推进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建设。

③各科室根据各自专业统计范围,建立系统的台帐,逐步理顺、完善与企业之间信息的互通。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

1、利用统计监审的契机,进行统计法制宣传。

2、利用年报培训、重点单位座谈会、各项专项调查以及区局重点工作,进行统计法制宣传。

3、组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并将此列入考核内容。

4、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制宣传旬,组织大型活动,扩大影响,以点带片形成声势,掀起统计法制宣传的。

5、组织各专业业务培训和专题组讲座。继续结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党员业务能力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鼓委组委[20*]2号)文件精神,把主讲人扩大到非党员,选取一些于自身岗位有先进经验的同志,立足自身本职工作、结合自身业务特长,组织集中学习、分散讨论。

6、加大对街道法制业务培训,更好的促进规范化建设。

三、完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

针对当前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业务不精等问题,我局将在20*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从每个专业挑选一名业务骨干,学习执法流程,配合法制联络员进行联合统计执法。努力打造一支执法意识强、业务精、作风优的统计执法队伍。

四、继续做好统计监审,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1、继续深入统计监审工作。我局将根据市统计局统一部署,制定我区20*年统计监审计划,完成20家单位的统计监审工作。其中,工业2家、劳动情况1家、房地产2家、固定资产2家、建设5家、服务业2家、贸易业6家。

2、有序开展统计监审工作。合理安排时间,由法制联络员会同专业科室人员对监审单位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持证上岗和其他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重点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科研单位的劳动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年度统计监审结束,并进行书面总结。

3、做到严格把关,不走过场。在统计监审中,监审人员要对各方面情况仔细检查、杜绝遗漏,更不允许人情化的蒙混过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加强执行执法简易程序的运用

市局为了更好的强化统计执法工作,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效率,制定了《统计行政执法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针对一些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有法定依据的,违法行为后果轻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通过加强简易程序的执行,提高了执法效率,并能更合理的调配执法力量。

六、积极组织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和考试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第8号令的要求,根据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将针对全区统计对象中,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统计人员,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保证统计员持证上岗的贯彻执行,组织好《统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工作;针对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配合市局组织好继续工作,加强对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法制教育宣传。

七、认真贯彻执行统计事务告知与统计报表领用制度

1、《统计事务告知书》制度是市局对年报会中统计对象义务告知的又一新举措,更好的明确了统计对象的法律义务,有效的规范了其日常统计行为,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

2、对统计报表建立签领、签收台帐及迟、拒报台帐并开展登记工作,并根据台帐记录为依据进行处罚。

八、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并贯彻执行

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法律依据、职责范围、制度方法、社会承诺、办事程序、标准和期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好区阳光办日常工作,有效利用“阳光政务”网络电子处理系统,方便、快捷、透明的开展法制工作。

第2篇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2013年初制定和下发了《区统计局2013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制定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行政执法目标的圆满完成。我局每年均根据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制定《区统计局二0一三年行政执法责任状》,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岗位,使大家在依法行政工作有一个明确的责任,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了行政执法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

首先是加强对自身队伍的宣传,强化执法主体的法制意识。一是利用主要数据质量大检查的契机,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系统学习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通过学法,机关干部执法意识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从社会公众教育着手,创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三是以宣传启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丰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与形式,扩大效果。我局将统计法律宣传手册发放到广大统计人员手中,督促广大统计人员学法、熟法、守法,依法统计,寓法于工作之中,收到很好的实效。

三、加强法制基础工作建设,不断规范统计工作环境

1.扎实推进街道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在深化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市统计局关于整体推进街道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全区14个街道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标准查缺补漏,圆满通过市级验收,并好中选优,推荐2个街道参加省级示范街道验收。

2.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今年6月份,按照(徐泉统[2013]18号)文件精神,区各级统计部门积极行动,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四、坚持以法治统,落实依法行政

今年来,我局针对统计执法中存在的种种困难和薄弱环节,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方针,实现了执法工作的新突破。为强化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全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配备了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准备对全区50家企事业单位一套表网上直报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

第3篇

在我县抗震救灾工作告一段落的时候,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分析我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下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我县当前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基本估价

目前,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工作方式是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平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7月16日县政府印发了《__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联发的《__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本应该于8月初印发,由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原因,于9月3日才印发。但是,自7月16日至今,我县一直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两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一点也得到了市政府安全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一)立足严防死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至8月,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9起,死亡2人,受伤44人,经济损失13.47万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75,受伤人数下降6,经济损失下降40。死亡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是我县近几年来形势较好的。

(二)立足齐抓共管,明确并落实了各级各部门责任

一个多月以来,我县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安全隐患、路面行车秩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强化了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各乡(镇)、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公路管理段、工商以及辖区客运企业紧密配合,推行联系会议制度。公安、交警还制定了本部门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交警部门取消了节假日和双休日,实行全警动员,全员上路,严防死守,克服巨大困难,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全面开展两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派出所也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管部门加强了对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加强了道路清障、加强对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设置的维护。

(三)立足严管重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强化

交警、派出所、运管等部门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严格执法,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不断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进行了查处。

(四)立足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公安、交警与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每月二次的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强县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立足夯实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条件有所改善

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同比大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交通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二、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两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对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其规律、特点,必须有一个客观的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8月19日,市政府安全督察组到我县进行第一次督察时,明确指出了我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不足,提出了七点反馈意见,并要求我们抓好落实,找准差距,及时完善和改进。一是资料在收集方面存在散、乱等现象。二是应急预案中未规定明确的应急时间和方法,精化、细化方面不到位。三是责任书的层层落实、分解细化方面资料不健全。四是部门在治理黑点、盲点时,没有图片资料,痕迹资料,未建立文书档案;五是要加强对石花公路的改造进度。六是需及时对兴隆车队在从事客运经营方面进行重点整顿。七是部分的微型车、三轮车还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因此,在我们开展下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

(二)我县境内道路等级低,路面状况比较差,路窄、弯急、弯多、坡长(盐电线最为典型)是阻碍我县搞好两项行动工作的重要因素。特别是“722”、“825”、“829”地震发生以后,作为主干线的盐水线、盐电线和柿花线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毁损,而且由于地震造成山体表面土 块、岩石松动,随时都可能发生严重的滚落和跨塌。境内道路依山临岩,交通环境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过境我县车辆交通流量很大,部分驾驶人尤其少数本地驾驶人的素质不高。所以,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各个交通要素的矛盾较为突出,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三)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对客运企业、三轮车、乡村微型车的管理工作存在时紧时松。

(五)“五进”宣传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抓紧落实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做好对照检查工作,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今天的各参会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和今天会议的精神,对照市、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明确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应当做那些工作,弄清楚我们已经做了什么工作,还应当做些什么工作并逐一抓好落实。各个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排查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隐患,落实责任,加强整改。

(二)深入整治客运经营秩序,强化客运安全管理

客运安全管理历来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中之重的工作。只要遏制住道路客运交通事故的发生,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必然取得实效。公安、交警、安监要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在前一阶段完成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一车一户一人建档实行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按照8月14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督促客运企业、业主搞好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并深入抓好客运安全制度的落实,坚持源头堵、路上查、高限罚,全力遏制客运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县公路里程已经达到__4.125公里,其中,县、乡、村道路占绝大部分,多为等外级公路,道路隐患多。前一段时间,县政府已划拨20万元专款用于道路隐患的整改。下步工作中,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增设交通标志、标牌,进一步加强主干线道路隐患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整治的同时,努力改善县道、乡道、村道现状,改善通行条件;继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能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职责任务,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性问题。

(四)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职能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交通流量较大的盐电线、水麻线盐津段、柿花线和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城市主干道为重点管控区域,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特别是盐电线,冬季已临近,冰雪路面将会突出,加之坡长、坡陡,安全隐患相当大,应重点布控,加强管理,确保各种车辆安全通行。

二是今年8月份,我县公安派出所已经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是省公安厅针对近年来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和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失管失控突出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全面构建社会防控体系,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的进程,结合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盐津县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的管理职责、权限、管辖路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县公安派出所民警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认真执好法。总书记指出,“全部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这句话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素质,政治要过硬,业务要精通,纪律要严明,作风要优良,执法要严格、公正、文明。决不允许粗暴执法和在执法中有违法的现象发生。这次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是对我们这支队伍的检验。

(五)强化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机动车特别是载客车辆管理,大力清理整顿公车私用行为,加强本单位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机关单位车辆违章行为要重罚重处,不能讲情面,从而杜绝单位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落实专职交通协管员,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我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严重不够,对乡村道路交通的安全做不到位。在乡村道路上,农用车辆、三轮车违章载人违法行驶现象经常出现,屡禁不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经政府研究决定,将从交警大队抽调安排给每个乡(镇)派出所三名专职交通协管员,专职从事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调配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二是由各乡(镇)牵头,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路检路查。

三是由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的整体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加强对各乡(镇)、安监、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监管队伍素质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七)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联发的《盐津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盐津县政府下发的《盐津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每月15日、25日都要对道路交通进行统一的行动整治,行动时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单位必须要抽人配合。平时的日常工作就按其职责抓好工作,城镇这块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城监大队负责。

(八)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为道路交通动态勤务的管理提供依据

一是各项工作都必须有记录,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时有图片资料、文字资料;有研究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门会议记录;并将涉及两项活动工作开展的所有资料报两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每季度应报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情况 ,便于领导组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县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九)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宁可当恶人,绝不当罪人”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执法,坚持严字当头,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下一步,由安委办牵头,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农业局、交通局、法制办和交警大队抽人组成县道路交通检查督导组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抓到底,及时查处。

二是县政府将对有法不依、疏于管理、忽视安全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不搞法外开恩。对有案不报,故意隐瞒案情的,依法从重处罚,从严打击。

四、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庆长假期间,是事故的易发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一是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是各有煤乡(镇)和县安监、煤管、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禁止假日期间出现放松巡查的现象,严防出现假停真开、假关真采、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非法小煤窑,一经发现,要坚决关死、要严厉打击。

二是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各乡(镇)和县卫生、消防、质监、交通、文体旅游等部门组织对各类旅游景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渡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国庆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

四是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工商、文体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场所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交通、发改、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六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此外,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电、气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四)要加大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训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 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种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要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建立国庆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施救。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