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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市场经济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5 15:03:4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会市场经济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社会市场经济

第1篇

关键词:经济自由;市场调节;国家干预;市民社会;经济法制化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9-0087-02

在皮埃尔・罗桑丽隆所著的《乌托邦资本主义》中,他主要阐述了对于市场观念、市场经济和市场社会的看法,作者指出了市场经济的特性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使决策权分散化,并可以进行自动调节。而市场调节并不仅仅是简单的经济调节,还需要具有广泛的社会调节作用的方式来完善市场经济。通过建立社会的问题论述,引出从“神建”到“人建”的转变,最终达到“小政府,大社会”,有着适当政府干预的社会。因此,我们要想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遵循历史的线索,通过学习与理解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的理论与实践的背景来进行研究。这样,通过深入了解理论背景变化的同时,开拓市场经济下的新模式,从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有序快速的发展。

一、经济自由的解读

自由,有史以来都是一个令人向往和追求的崇高信念和理想。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历史是为自由而斗争的历史。经济自由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关系中人们经济利益的分配与实现,而且经济自由的实现还决定社会成员的社会政治自由权利的现实状况。

经济自由是经济自由主义的产物,并且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变化。在15世纪到17世纪,代表了资本原始积累的重商主义是商业资本利益和要求的经济学说和政策体系。他们政策倡导带有极端的国家干预主义色彩,认为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是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所不可缺少的手段,并且应该落实有利于商人的政策。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封建自然经济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建立。但随着英、法等国已经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这一国家干预的政策已经无法满足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了,取而代之的是古典经济自由主义。

在18世纪,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已经从幼年进入青年时代。亚当・斯密就提出了一种完美的“自由放任”的经济自由发展模式:每个人都是“经济人”,以谋取个人利益和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因此社会要为个人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国家应该放任经济自由发展,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要让社会公共资源得到自发的优化配置。这个想法在新兴资产阶级中代表了一种信念:没有封建君主专制的国家干预,他们也可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事物。这时,封建君主专制国家逐渐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障碍。但斯密的思想,对后世100多年自由主义思潮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这种背景下,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就取代了经济自由理论。但到了20世纪60年代以后,出现了提倡自由放任为主,政府干预为辅政策的新经济自由主义,这使得凯恩斯的“看得见的手”的政府干预理论得到了新的挑战。但新经济自由主义提倡的自由,在某种程度上很好地对古典和新古典学派的完全自由放任和完全排斥政府干预的经济主张进行了修正。

通过研究经济自由主义发展的历史轨迹,我们得出经济自由是符合人性的,并且应是任何法律制度要加以保护的自由。

二、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

资本主义发展到现在,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一直是资本主义国家调节经济所使用的两种手段,只是每个时期的侧重有所不同。重商主义强调国家干预,亚当・斯密偏重市场,到凯恩斯主义时期的偏重国家干预,又到新自由主义时期的回归市场。这种侧重的不断变化,总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后进行的,也正是在这种侧重面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使资本主义得到发展。

当经济自由主义无力面对经济危机、大萧条时,国家干预主义就应运而生,各有自己的成就和辉煌。但面对“滞胀”,国家干预主义也无能为力,此时,自由主义似乎显现出活力。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到,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是兼收并蓄,互相渗透的,国家过多的干预和一个完全放任自由的市场,都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和各国的现行政策看,单一的国家干预或者是经济自由是不存在的,应该形成有着有适度国家干预和科学计划指导的,二者相融合的现代市场经济。一方面,国家干预主义逐渐承认了市场经济的效率,同时注意了将宏观经济政策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另一方面,相对于完全自由放任,适当的国家干预也得到了大多数的经济自由主义倡导者的认可。

然而在现实中,市场并不符合自由主义经济学者所设想那样的“有效市场”,因为经济的相互作用十分复杂,市场参与者也远不未能够完全理性。尽管国家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优势,但在解决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而导致合作难以达成的问题时,同样产生了相互依赖性的其他冲突和矛盾。因此,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下国家和市场的组合,在实际相互依存的人类合作中有难以克服的局限性,这就要求我们要超越这种方式,去重新认识我们熟知的“市场经济”。

三、基于市场、市民社会和国家协调下的市场经济

在青木昌彦的思想中,协调是指“经济主体间各种行为间的调整,各经济主体为了使决策能够彼此调和从而达到有效地利用稀缺资源的目的,应如何共享信息和分享利用的问题”,可见,如何更有效率地获取和利用信息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同样,市场和国家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协调过程中存在诸多信息失调的问题,诸多这样问题的解决就需要不被重视的社会组织来做。社会的发展需要兼顾个人与公共利益,同时也不能忽视各种社会组织与社会团体的利益。如同马克思所说:“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在17至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西欧真正走向成熟,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和不同的历史环境中都有着不同的内涵,可以定义为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糅合国家利益、个人利益以及代表小范围内特殊领域中的集体利益的特殊工具。市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不仅仅体现了群体和组织内的认同与协作,通过形成内部的信息共享,来降低小范围内成员间合作或者冲突的交易成本,进而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同时,市民社会组织也可以成为国家协调公共利益的有利工具,从而减少过多的国家干预,更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有序发展。

现今的市场经济,最大的目的是进行稀缺资源有效并且合理的分配,进一步来讲就是要促进人类历史的文明和普遍提高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这一伟大目标的实现,无疑要依靠国家和市场在不同领域解决问题的不同优势,但是因为信息不完全的缺陷所制约,会出现普遍的协调失灵。这时候通过市民社会组织的协调,利用其信息和成本的优势,为平衡市场和国家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按照人类社会相互依赖性所要求的协调机制而言,市场经济实质上应该是基于市场调节、市民社会组织和国家干预这三位一体的联合协调机制。

四、我国的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市场和国家干预相协调的机制来发展经济,使得国民经济水平也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十报告最新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特别强调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三个平等”原则,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这个经济理论创新是要把经济体制改革核心定位为处理好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这“两只手”的关系,做到不同市场主体竞争的“三个平等”。这就要我们在法律的监督下,兼顾国家、市场和市民社会组织的平等协调,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正常、有序、优质的发展。

现代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在于保障经济自由,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经济法作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是经济自由行使的边界和国家干预合法性的源泉,做到有限的政府和经济的法制。所谓有限政府就是要求国家在干预市场时必须遵循有限权力原则,即行政权力的授予意味着权力行使应受到法律的限制,受到行政相对人的限制,同时也受到其他权力的限制,因而一切行政权力都是有限的。

在法律范围内,市场本身可以解决的问题,政府不必插手;而市场自身面临的无力解决的问题或者解决成本过于昂贵的问题政府要介入去帮助市场解决难题。通过市民社会组织的和市场、国家干预的协调,限制政府机关的权力,平衡各个竞争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这也保证了市场的自由与竞争和政府服务于公共社会利益。这样才能从现实的角度实现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真正实现在十报告中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何文强.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J].云南社会科学,2007,(1):45.

[2]樊一发,郝士宏.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西方的理论与我国的实践[J].生产力研究,2004,(7):22.

[3]张孝远.关于国家干预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之间的关系、意义[J].甘肃社会科学,1998,(1):46.

[4][日]青木昌彦,等.市场的作用,国家的作用[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87.

第2篇

关键词:国家规划教材 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特点

在国家规划教材《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下面简称新教材)的教学实践中,笔者充分体会到新教材全面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需要的实际出发,注重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的经济

市场是社会生产和社会分工发展的产物,它是和商品经济同时产生和发展的。市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市场是指商品交换的场所,即有形市场。

广义的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所谓无形市场是指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靠广告、中间商以及其他交易形式,寻找资源或买主,沟通买卖双方实现交换。因为没有固定的场所,所以在这里,买卖或交换的实现过程就是市场。因此,广义的市场就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既联系又有区别。商品经济反映的是人们进行劳动交换和经济联系的一种经济形式。市场经济则是指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资源配置就是指把有限的资源(人力、物力、财力和土地)配置到社会需要的众多领域和部门中去。在市场经济中,社会资源的配置是由市场机制实现的。市场机制就是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市场经济机体内的竞争、供求、价格等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

二、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1.资源配置市场化

资源配置市场化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主要表现在: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影响市场价格,价格反映资源稀缺程度。

2.企业行为主体化

企业是市场主体,企业的行为应该是市场主体的行为。

3.宏观调控间接化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必需的。但国家一般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通过各种经济手段和相关政策,来影响价格、利率、汇率、工资等市场信号,从经济利益上引导企业调节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达到宏观调控目标。

4.市场体系完善化

建立健全规范的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前提。因此,我们要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管理,制订市场规划,维护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

5.市场管理法制化(略)

6.保障制度社会化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搞好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基础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是与商品经济密切连在一起的。因此,它既可以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也可以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可以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是所有制基础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

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有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占主导地位的公有制经济还有个体所有制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它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现有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国现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结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结构。这是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

第一,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地位,劳动者的主任翁地位才能得到体现,最大限度地满足劳动者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才能得到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才有了根本保证。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主要目标。

第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能够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第3篇

在历史上,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由于缺少马克思学说所要求的那些物质前提和主体力量,导致苏联模式的“无社会的社会主义”。只有走出这一模式,才能为社会主义开辟健康的发展道路。

因此,当今中国需要的不是倒退而是前进,是更多的市场经济,更多的民主。

最近几年来从“民间”到学术界,从网络到出版物,流行着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二十多年来以市场经济为指向的改革开放背离了原来的社会主义方向,从而带来了巨大的矛盾与冲突,因此现在应该及时“反思”并迅速刹车。这种思潮以为旗帜,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号召,并以此来彰显自己的政治正确性和道德优势。这种思潮还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由国家权力解决公平问题,因为公平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目的。据说这才是对和社会主义的惟一正确解释。在我看来,这种政治主张是肤浅的,不正确的,其理论基础也谈不上是,而只不过是对这一学说所作的道德主义、浪漫主义解释以及对失败的苏联模式之自觉不自觉的美化和留恋而已。把这种“”运用于我国现实,我深信,既不会有利于人民大众和社会进步,也不会给带来任何益处。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把自己的社会主义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依照他们的历史认识,社会主义是一个长期自然历史过程的必然方向,是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经济矛盾高度发展的替代物。把社会主义看作客观历史意义上的必然性而不是主观道德层面上的必要性,正是马克思学说区别于其他一切社会主义流派的地方。决定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基本观念的,始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律性认识而不是抽象的道德伦理“诉求”。然而,这一马克思学说的实质到后来却经常被人们忽视和遗忘了。20世纪以来,对马克思学说作伦理主义、道德主义的解释,无论在西方和东方的社会主义者队伍里都占据了上风。人们愈来愈热心地大讲特讲、竭力“弘扬”的是马克思学说对资本主义的道德嫌恶和对社会主义的正义追求,而对马克思学说的历史唯物主义本来特征避而不谈,这样就完全把马克思恩格斯改造成了伦理社会主义者,描绘成了虽然怀抱对弱者、对劳动者的无限同情但却缺少自己的完整历史理论逻辑的道德家或宗教家。依我看,与其说这是在赞扬马克思,不如说是在侮辱马克思。因为这种做法恰好不是把马克思当作一位立志以科学的检查和医疗方案根治资本主义机体弊病的医生去看待,而是在称颂这位医生时对他的医疗方案闭口不谈甚至毫无兴趣,只是一味啧啧赞美他那颗治病救人的好心;不是依靠我们今天更加发展了的科学手段去检验这位医生的医疗方案,指出其中至今仍有科学价值的部分,同时,如果可能的话,也要发现其中的不足甚至错误之处,以便使之更臻正确和更具有现代水平,而是尽力使人们相信,他的方案正确还是错误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对待病人时他志趣高远,目标高尚!你们能够想象如果某位真正的医生受到这样的赞扬,他会作出怎样的反应么?我想他一定会说:对不起,我宁愿要对我的医疗方案的尖锐而实际的批评,也不要这种空洞的赞扬。

迄今为止,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那种从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社会矛盾之中自然孕育出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并没有出现过。我们所看到的社会主义革命都不是在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中心地区,而是在经济文化大大落后,刚刚只有资本主义初级发展或干脆就没有资本主义发展的东方国度中发生的。应当承认,这些社会主义革命一般有其特定世界历史意义上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因为它们是资本主义全球化扩展进程中各种复杂的现实矛盾和精神发展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了的西方社会主义理论与东方各“后发的”或“欠发达”的国度在被动现代化过程中的现实困境交互作用的结果。但是,此必然性非彼必然性,这些地方并没有具备经典马克思学说所要求的那些资本主义物质前提(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和符合现代文明水平的文化)和主体力量(数量和质量上都足够发达、从而能够在革命后对社会生产资料实行自治管理的工人阶级人民大众)。而由于缺少了这些条件,在过去将近90年的历史上,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实验,直接间接地总是引导向苏联类型的“现实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由于能够借助高度集权的巨大政治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完全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迅速取得某些重大的、颇可称道的经济成就,也可以在一些时期或一些情况下凭借管理者的理想信念、本能的同情心和道德自律之类的主观条件,为谋取人民大众的利益实行有利的措施和政策,但所有这些措施和政策都没有得到制度上的客观保证,因而只能视为一种自上而下的、依靠幸运的偶然性去保证的赐予。这一体制的最大弱点在于,由于缺乏民主,在制度安排上并没有保证劳动者大众自己掌握生产资料和实行自我管理,而只是建立了某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治权力对生产资料公有关系的“代管制”(如罗莎·卢森堡在其名作《论俄国革命》中早就富有预见性地指出的那样)。可以简洁地把这种社会主义叫做无社会的社会主义,因为它恰恰是把社会——组成社会的人民大众——的参与管理排除在了整个社会组织的基本运作之外,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公有制,无法防止自己不成为管理者的公有制。这样一种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预言的那种社会主义大异其趣,现实生活早已证明,就长期而言,它既保证不了效率也保证不了公正。这种社会主义的典型——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给国家、人民,同时也给带来了巨大伤害。不走出这种苏联式“社会主义”的藩篱,不但不可能实现什么社会主义理想,甚至也不可能进入现代文明社会之列。

然而历史也表明,要走出这一藩篱是十分困难的。其原因在于这一体制自身所固有的强大封闭性和顽固性,在于其经济、政治和文化高度一体化的社会结构,在于由这一结构所造就的盘根错节的特殊集团的特殊利益,处处阻碍着任何实质性的自我改革。战后几十年中苏联及东欧各国屡经修修补补式的改革,毫无例外地不是在内部矛盾面前浅尝辄止,就是在外部干涉之下戛然停步,永远是趔趄不前,一次次错失有利的历史时机,以至最终归于失败。在苏联模式最终瓦解,无可挽回地成为历史陈迹的条件下,我们惟一的、也是最后的出路就是通过市场经济所发展起来的客观社会力量——用马克思爱用的话来说,就是物质力量——来摆脱旧有的体制,并为创造未来的健康的社会主义的物质与文化前提打下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完善、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高效率,都是当今中国所特别必需的,因为正是在市场经济的粗糙现实中,隐藏着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未来希望。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不把市场经济和劳动者的社会解放抽象地对立起来。在他们看来,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历史上起着革命的作用,它瓦解旧式的人对人的依附关系,用契约的、形式的平等代替公开的等级制度,而这正是进一步实现社会普遍的、实质的平等和劳动者的彻底解放所必需的历史前提。不错,商品经济远不是美好的,但是,商品是天生的普遍主义者和平等主义者,它会以自己的内在经济力量赋予劳动者捍卫和提高自己利益的物质手段。市场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民主,而只有在实现了民主体制的条件下,劳动者才有可能合法地、公开地抵制市场的有害后果,争取自身地位和待遇的改善,并逐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政治自治能力。

从这样的观点看,与其说我国现今的市场经济改革太多了,还不如说大大不够。我们现在与其说是

吃市场经济发展之苦,不如说是吃市场经济发展不足之苦。我国是在高度集权的社会政治体制下开始经济和社会改革的。二十多年来,我们的经济固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走出了中央集权计划经济而迈上了市场化的道路,但与此同时,政治结构虽有改革,总体看来却仍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由此而来的必然后果是权力介入市场,与资本互相结合和渗透,甚至直接参与经营,从而形成权力寻租、等等现象。与其说这是一种少数人缺少“正确世界观的改造”所犯下的道德过错,不如说它是尚未完成改革的旧体制与市场结合所造就的结果。

第4篇

文化环境内涵或是单指精神文化环境、物质文化环境、制度文化环境的一种,或是其中的两种加以组合。比较全面揭示文化环境内涵的观点应该是文化哲学学派,该学派认为文化环境是指人类活动得以展开的具体现实的社会文化,它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当下处境。这样看来,与人相关的物质环境、社会环境、精神环境都从属于文化环境。这种全面揭示文化及文化环境要素的观点,其优越性在于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刻地梳理出两者的相互关系,建构出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环境。表面上看,单纯地从文化与文化环境的构成要件分析,文化与文化环境确实有其交融点,物质内容、精神内容既构成文化,也是文化环境的组成部分,就连构成文化的制度也是社会中的一部分,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甚至多数情况下会变成一个概念。这种理解很大程度上源于文化与文化环境定义的抽象化和表面化,造成两者区分困难甚至混淆。如果将文化具体化,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清晰地呈现出来。

文化本身是文化的内部构成部分,文化环境则成为文化的外在环境。这种文化“内”与“外”之分的着力点在于“人”,内涵于人的就是文化,外在于人但仍然与人发生紧密联系,构成文化成长、变革条件的就是文化环境。此外,两者的特性更能够将二者加以区分,有学者这样分析道:“文化环境是具体的、当下的,是现实性概念;而文化是具体与抽象、历时和共时、结果和过程的统一。”这样看来,文化环境必定是某一阶段的文化环境,它一旦与历史时期相联系,就会呈现出固定性、常态性。文化则不同,它时刻处于变动过程中,其变动的过程和结果都是文化。文化和文化环境的相互结合也体现在对于文化和文化环境特性的理解中。就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而言,文化环境的当下性包含具体的文化环境,如文化背景、文化氛围、文化机制、文化体制、文化方式,这些文化环境因素通过“人”这个发力点,作用于其内部观念、认识等意识形态,从而构成文化产生、发展和完善的客观条件,最终培育出特定文化环境下的文化内容。

文化环境的作用力并不能影响文化影响力的发挥。文化环境是历史和现实文化交互作用的产物。文化的历史支撑和岁月积淀是文化环境产生、发展和求变的首要前提条件,现阶段文化环境的特质是历史文化因素累积的结果,文化的内需力支撑文化环境的作用力。“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与自然以及个人之间相处的关系,都会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反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4〕。文化环境的每一阶段都汲取、扬弃历史赋予的条件,历史的文化有可能在改变后成为现实的直接文化环境,也有可能为时代抛弃,为人们所遗忘。传统民间习俗、精神内涵、民艺民粹,在与现代化的对抗中,直接被重建到历史的长河中。文化与文化环境的相互作用,是人类实践活动中必须重视的重要关系,在现实文化体系的建构中,认真研究文化发展的现状,深刻理解现实文化的逻辑内涵,建构与文化良性互动的文化环境体系,是现阶段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的内涵

第一,从经济价值取向的角度来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倡导“义利共生”。在中国传统封建小农经济文化中“义”是内涵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文讨论的“义”是作为传统社会中评价社会成员的道德准则,是中国仁人志士共同的价值取向,“义不容辞”、“见义勇为”、“舍身取义”反映了人们追求义的不同层次实践活动,他们为了取义,用行动代替言语,甚至以不惜放弃自我生命为代价,提倡对义的绝对追求。对于“利”的价值取向,人们普遍表示否定。对于“义”的无底线价值追求和对于“利”的全面否定的现状,在社会道德的弘扬过程中,虽然倡导了道德的纯粹性,无疑也忽视了人的合理性需求,遮蔽了人的现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倡导“义利共生”,对利和义作出了层次性划分,使之成为层次分明的极具现实基础的概念。学者光将道德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单纯的为己利己的自利行为,既不损人也不利人,是不妨碍他人的自私自利,这是最低和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即‘伦理底线’;第二层次是为己利人或利己利人的互利行为,这是最普遍的道德要求;第三层次是为人利人、无私奉献的最高的道德理想和道德要求。”〔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倡导社会道德风尚相结合的方式,取代了绝对化的取“义”和舍“利”的行为,等级化的取“利”原则在守住道德底线、弘扬社会风尚的同时,也保证现实社会中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诉求,是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倡导的经济价值取向。

第二,就伦理价值取向的立场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谋求“文理并存”。所谓“文理并存”,就是指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应该适度权衡人文精神和理性精神,赋予科学理性以人文精神,形精神和理性精神紧密结合的局面。在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阶段,科学与技术结合使人类社会推动经济生产发展、社会生活充实、人类素质提高。随着现代化的深入发展,科学技术的过度迷信和绝对推崇导致人文精神的丧失,割裂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统一,造成严重的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产生了“异化”问题。人类被自己所生产出的成果所控制,逐步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丧失自我意识,成为科技的衍生物,对自然的绝对破坏危及到人类社会的长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所倡导的伦理价值取向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和谐统一,出路就在于“科学建制”和“科学气质”,“科学建制”既是推动和鼓励创新的制度安排,也是发现和消除谬误的严格程序。“科学气质”,按默顿的说法包括“普遍性”、“社团性”、“不谋私利”以及“有组织的怀疑”四方面要素,这是创新精神与求实精神、理性精神的具体体现”〔6〕。因此,应通过在全社会范围内积极宣传科学气质和精神,系统建立科学机制和组织,预设性防止人类异化,避免科学技术凌驾于人之上产生的恶果,保证人类社会的繁衍生息。

第三,从作用机制建构的视角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崇“法德并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德治经济,倡导法律规范力和契约的执行力,也注重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规范,用自身的道德力量和外在法律规范并驱的方式在经济活动中倡导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化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矛盾和冲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的作用机制是法律和道德并驱的机制建构。道德和法律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两者对于社会建设具有积极效应,也存在自身的缺陷。法律制定和运行主体的人为性,并不能保证法律本身的纯粹理性化,人类的非理性总会作用于法律,影响法律的公平性;就法律的效力而言,针对某个领域发挥作用的法律手段,着力的范围具有局限性,单纯依靠法制建设也会加重整个社会运行的成本。德治的非强制性特点会减弱自身的效力,无法实现道德的作用,其本身的多元化也会混淆视听,加大执行难度,单纯依赖道德力量也不是社会发展的明智之举。同志指出,在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文化内涵起源于“义利共生”的经济价值追求,它合理地提出了解决道德和利益关系的措施,成为市场经济文化内涵的逻辑起点。“文理并存”的伦理价值取向,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转的理念保证,不断调解异化造成的矛盾和冲突,是市场经济文化内涵的着力点。“法德并驱”的制度建构,在人与物之间建构起合理的桥梁,合理作用方式保障了市场经济的良性运作,是市场经济文化内涵的必备条件。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环境的建构

良性运转的文化环境是保证文化健康发展的外在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的新自觉要求准确定位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的合理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建构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主要从文化理想、文化制度、文化方式方面出发,全面地建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内涵的文化环境。

(一)文化理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灵魂和目标。

文化理想孕育着文化最深层的底蕴,是建筑文化长城的基石,是体现文化灵魂的关键。“一种文化的独特魅力,首先表现在其特有的文化理想之中”〔7〕。文化理想的建构也不是脱离社会实践基础和人类社会发展目标的空洞的文化发展目标。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封建社会,儒家学说提出“天下大同”社会理想基础上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文化理想;在革命年代“翻身求解放”社会理想下,提出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文化的文化理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传统观念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中遭遇西方文明的冲击,道德和文化面临重塑的境遇,社会的紊乱连带促动个体道德的倒塌、文化的徘徊及心理的迷惑。参透中国当代市场经济文化深层的意蕴,必须首先领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理想的内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文化理想应该是“共同富裕”社会理想下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长期目标和终极目标,是文化发展的基础,“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阶段性文化理想,脱离共同富裕基础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缺乏凝聚力的空洞口号。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应该处理好多元文化的关系,用文化引领众多社会思潮,引领社会主义文化新风尚;平衡文化公益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用文化产业带动文化公益事业的发展,实现文化共享的新局面。

(二)文化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需要文化制度的引导,逻辑顺畅、组织紧凑的文化体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文化环境,文化体制是建立在文化制度方向性把控基础上的体制机理:“一般说来,制度比较原则,是一种抽象的存在,体制比较具体,是一种现实的存在,体制是制度的具体的和现实的存在形式,制度是体制的原则的或本质的规定。”〔8〕保障市场经济正确运行应该从文化制度入手。文化制度作为社会制度的一部分,必须反映出社会制度的特色,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文化制度的首要原则就是保障文化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避免形成脱离社会制度的文化制度。人民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文化制度理应保障人民群众公平、自由进出市场经济,维护其合法权益,避免不合法权益对其的侵害。建设先进文化的社会呼吁,暗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赋予文化制度的先进性特质。文化制度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其努力保障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更注重经济建设过程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文化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模式和动力。

文化方式也就是文化的模式问题,是社会成员行为选择遵从的最高价值标准,它构成社会全部价值观的基础。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过的文化模式主要包括个人本位、群体本位和伦理本位。个人本位是西方社会文化模式,倡导个体价值的最高追求,意味着社会运行中对于个人利益的合法保护,产生了契约文化以及对个人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在东方文化熏陶下的文化模式是群体本位,中国将这种群体与血缘联系在一起,形成了政权和经济紧密勾结的关系本位社会“,官官相护”“、”、“商商互结”的局面就是传统文化推崇伦理本位与“关系本位”相结合的文化模式。这种文化模式在小农经济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与市场经济却是格格不入的。重群体轻个体的价值倾向扰乱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市场主体自由出入的秩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障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化生长于中国文化中,必然附加着伦理价值倾向,这种倾向是与契约制度和信用体系紧密结合、信奉个人能力至上的文化模式,以个人综合素质作为价值的最高标准,通过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员流动,突破传统的关系模式,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个人本位的伦理文化模式。

第5篇

首先,西方经济学是以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对象,把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当作一种先验的存在,研究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如何运行。它并不研究市场经济本身的制度性安排,而是把它当作研究的公理式前提。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是现成的,而是正在建立和完善过程中。这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第一个基本任务就是要从理论上阐述清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究竟是什么,从而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提供目标模式。在这方面,西方经济学其实无能为力。

不仅如此,西方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研究还隐含着另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西方经济学所阐述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是市场经济制度一般,而是以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为一般基础的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如果我们把这样一个理论当作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方法论,那实际上就是把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当作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其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必然导致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虚置、否定。必须指出,随着西方经济学在理论经济学领域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样的苗头已经显示出来。

因此,要建立科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必须以基本原理为指导,以方法论为基本的理论工具。长期以来,流行于经济理论界的基本方法论是兼容论,即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兼容为前提,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期,兼容论有它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许多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需要弄清楚,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有待于转变。兼容论作为一种过渡时期的方法论,与这种情形相适应,得出的结论也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从理论思维方面看,要从整体上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先研究其中的个体和细节。要把它们从与整体的历史的自然的联系中抽出来,从它们的特性、它们的特殊原因和结果等方面逐个地加以研究。这正是兼容论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二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但是,兼容论终究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方法论。它的基本思想是把市场机制看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外生因素,在此前提下考察社会主义公有制如何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这一方法论存在三个基本问题:第一,它把整个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人为地划分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两个板块,割裂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的有机的联系,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第二,它在公有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具体方式方面没有提供客观根据,因而理论界涌现出众多的解释理论和设计方案,理论纷争极大,被形象地称之为“摸着石头过河”。第三,它把市场经济看做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列的经济形态,从而产生了市场经济究竟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正因为如此,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兼容论的历史局限性就显示出来,并逐渐失去了对改革实践的理论指导意义。

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唯一适用的方法就是方法论。方法论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方法论。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因此,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客观的有机整体,它的运行、变化和发展就有一定的客观规律性。这就决定了研究的方法论只能是唯物主义的历史的整体方法论。这个方法论就是马克思唯物主义地、批判地继承和发展的黑格尔辩证法。

黑格尔辩证法就是关于整体的方法论。但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是唯心的。因此,必须把它颠倒过来。合理的辩证法应该包含两个相辅相成的过程,即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是科学的研究过程,即在充分地占有研究材料的前提下,分析各个具体的经济范畴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从而发现具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关系。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是科学的理论综合过程,即在前一过程的基础上,从抽象的规定出发,在逻辑推演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但这时的具体已经不是一个浑沌的表象,而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在这个过程完成之后,作为研究对象的整体就如同一个先验的结构展示在我们面前,而这就是思维掌握整体世界的特有的方式。

这样一种方法其实也就是历史的方法,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那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

用方法论来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就是一个客观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个经济形态的各个组成部分是相互关联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相互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并作为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研究这个整体运行、变化和发展的规律,逻辑地把握和在思维中再现这个整体,就是理论工作者的任务。

从这一基本点出发,我们就不能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割裂开来,不能把它们视为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不能认为两者的关系是一种外在的结合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有机整体的两种内在规定性。在这个有机体内部,并没有一个独立于市场经济之外的抽象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没有一个独立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外的抽象的市场经济。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解要以市场经济为前提,因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内含着市场经济;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同样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因而市场经济内含着社会主义公有制。两者相互决定、互为前提,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每个环节、每个范畴上都表现出来。

用方法论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然要从社会主义公有制出发。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起点,因而也必须是思想和理论的起点。这并不是说存在着一个标准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而是说我们必须从现实中抽象出社会主义公有制最基本的规定性,把它们作为研究的既与前提与起点,并从这些抽象的前提出发,逻辑地发展出市场经济关系,而这些抽象的前提也就在逻辑的进程中获得更具体丰富的规定性。按照这样一种方法,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规定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第6篇

[关键词] 市场经济 道德规范 信任 公平

一、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然而也有许多不如意的地方,金钱至上,,制假造假,坑蒙拐骗等等层出不穷。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缺位,道德虚无主义的盛行。

到底市场经济需不需要道德,曾经有人就说过:资本不相信眼泪;市场不需要道德。但是笔者认为市场经济是需要道德的,没有道德的市场经济是不完善的,最终会损害到处于市场经济甚至是普通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的。而且这个道德一定是由市场经济中自然产生的,是符合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道德规范。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最基本道德的产生

市场经济中的道德的产生和发展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为创造出来的道德如果是违背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那么他不但不能起到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反而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在经济社会的道德发展过程中,人作为一个参与者的因素,应该是起着顺势而为、因势利导的作用。

交换是市场中最为常见和重要的行为。市场中的交换是一个怎麽样的完成过程,就以一个有形的简单的小农贸市场为例,比如一个人到农贸市场去买一斤的白菜,人们常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很难想象,两个当事人一个人一手拿着钱,另一个人一手拿着货物,同时递给对方,双方都以自己的另一只空着的手同时去取对方手里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这种交易方式的效率十分低下,也不利于长期的交易的产生。所以,在市场上,很难看到这样交易方式。一般情况是这样的,买主挑选好了自己需要的货物,放到自己的篮子中以后,在拿出钱用以支付货款。作为卖主通常情况下不会因为买主还没有付款就先行将货物放入篮中而感到紧张,因为他相信对方会按事前已经谈好的价钱予以支付货款的。只有这样的一个完整的交易过程才是我们认为的最有效率的交易过程,如果按照第一种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市场经济中的效率是很难产生的。

所以,市场经济中的道德首先应该是相互之间的最基本的和最起码的信任的存在,否则市场经济将会难以维持。

三、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公平原则

有了最起码的信任,人们就可以在市场上展开交易活动。然而如何才能使市场交易可以一直的持续下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最为棘手的难题。

中国的市场比较大,有许多人认为坑蒙拐骗就可以赚到钱,他们不关注与自己的客户建立长远的合作关系,中国的信用体制又不健全,换一个地方照样能赚钱。然而这样的市场能做的长久吗?当然不能。市场的这种机会主义盛行,那么就会造成诚实的人无法长期在市场中立足,于是市场经济社会中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事情发生。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以后,健康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就会变得十分困难。中国市场经济的长久发展也会变得异常困难。所以要想让中国的市场经济得到长期而又稳定的发展,唯一的也是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一个以公平交换为原则的市场经济体系。因为只有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人们才愿意把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拿出来与其他人交换,而根据比较优势原则,交换是有利于人们的优势互补。从而会使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大幅度的增加。这样的市场经济社会又会朝着一个良性的方向发展。

所以,市场经济中的道德是以公平为原则,没有最起码的信任,市场交换就不可能建立的起来,那么市场将不会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然而如果没有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欺骗是可以逞强一时,但终究不会长久。所以只有以公平交换为原则的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和长久的存在和发展,否则市场经济的先天不足就会导致整个社会发展的畸形的出现。

四、从市场经济社会中的道德原则推出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础

虽然说我国正在建立市场经济社会,而且市场经济的许多行为规范也深刻的影响了在市场经济社会以外的其他的方面。那么在市场之外,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原则来与他人交往呢?

前文之中所说的市场交换过程中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当事人双方的相互信任,同样道理在普通的社会生活之中,这种信任依然是需要的,甚至可以说是必要的。而且每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是希望被对方所信任。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想获得别人的信任和认可,你首先要表现出你的诚意,你的诚意就是你应该首先以你个人的行动表示出你对对方是信任的,因为只有你通过你的信任的外在表现才能赢得对方的信任。反之,如果你不信任对方,对方也已经感觉到了你对他的提防,那么对方就不可能对你产生所谓的信任感。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如果你不希望对方不信任你,那么你首先就不能表现出对对方的怀疑和不信任。用中国人的一句老话,这就叫做:己不所欲,勿施于人。

同样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第二个道德规范公平而言,每一个人都不希望社会或者是其他的人或事对自己不公平。那么如果每一个不希望被不公平对待的人都以同样的想法施加到别人的身上,那么他们就首先不会把不公平强加于别人的身上,如果每一个人都这样做了,那么社会就会是在一个相对比较公平的条件下运行。那么这样的一个社会必然是一个运行良好而健康的社会。这依然是前文所提到的:己不所欲,勿施于人。

所以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应该持有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就应该是:己不所欲,勿施于人。人们只有在这么一个普遍的原则下,从事交往活动,那么中国的社会发展必然会发展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

参考文献:

第7篇

经过20余年的改革,我国已基本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20年的高速增长为世界所瞩目。然而,2003年经济出现了波动,2004年3月,中央作出了判断,认为经济过热,进行了宏观调控,虽然结果是有小惊而无大险,但由于深层次的矛盾没有得到解决,经济波动幅度变得很大,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社会矛盾不断激化,贫富差距悬殊。1990年代初期,我们的基尼系数就已经突破了公认的国际警戒线O.4,现在还在进一步扩大,有报告称已达到世界最高水平,大概在0.45-0.5之间,这是很可怕的。另外一个突出表现是、突发事件增多。

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情?深层次的矛盾到底是什么呢?干部和群众、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紧张,是一个重要原因。要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要消除不和谐的因素,不化解不和谐的因素,怎么来建设和谐社会?要解决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研究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早在改革初期,即1980年代初,大家认为是干部的作风问题。后来到1990年代末,将认识深化了一步,认为是腐败问题。现在回头来看,恐怕还有更深刻的原因。

建立市场经济,或和谐社会,本身就是一个社会治理问题。要建立和谐社会,就要求我们对社会矛盾状况有一个很清醒的认识。要研究清楚这些矛盾,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找到化解矛盾所需要的制度安排。现在的问题是,许多人没有认识到市场经济中社会是利益多元化的,各社会阶层是有矛盾的。好像政府口袋里有很多资源(或钱),哪个群体需要了,就给哪个群体。因为这样一来,资源给一部分人就必然会损及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这就引起其他阶层的不满。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允许各利益群体公开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利益,党和政府则处于超脱的地位。这需要有一个制度安排,发生矛盾的时候,通过正常程序去解决,这样能照顾到大家的利益,特别是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从而维护公平、公正,而不是疲于奔命。现在有些政府部门变成了某种利益的代表,政府内部各部门各代表一种利益,这样就把政府陷于利益纠缠之中。所以,建立社群组织极其必要。因为现代社会生活太复杂了,政府管不过来。这种情况下,法学家们说的“第三域”,或“第三方”就发展起来了,它不是个人,而是建立在社群基础上的自治性组织。自治团体的职能有三条:一是维护社群的利益,代表他们行使权利;二是处理与他们共同利益相关的事情;三是进行行业自律。在向现代市场经济过渡、向和谐社会转变过程中,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

民间商会等非政府组织既是公民社会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现代市场经济架构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它们的发展要建立在良好的法治框架基础之上。我们正处于市场经济需要“升级”、“爬坡”的阶段,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可能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市场经济有很多矛盾没有解决好,出现了很多问题,并不是改革错了,而主要是市场经济没有实现必要的“升级”,市场经济的“升级”没有到位。

第8篇

关键词:集体;集体主义;市场经济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对集体主义新内涵

集体是相对于个人而言的,马克思把个人理解为处于具体历史境况和一定社会关系,从事一定感性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个人,在实践活动中人们基于一定的利益关系,按照一定的秩序,遵循一定的规则组织起来组成一个共同体即集体,具体表现为班级、社区、集团、民族、国家等。在同一集体中每个个体的地位是平等的、目标是一致的、权利是相同的、义务是共担的、利益是共享的,在本质上集体是代表每一个成员的利益的,集体是每一个成员开展活动的空间,实现个人价值的场所。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却经常发生矛盾,集体高于个人,超越于个人之上,是与个人对立的,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桎梏。马克思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对集体作了真实的集体与虚幻的集体的划分,指出进行阶级统治的国家是一种虚幻的集体,集体不能代表每个成员的利益,只是经济政治上占优势地位的少数人的代表,这些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把自己的私利说成是集体利益,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集体中的弱势成员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依附于这个集体,所以这个集体是与个人对立的而不是属于每一个人的,个人在集体中的活动和发展是不自由的。相反,在真实的集体中通过个人的自由联合,"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把个人在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 在这个集体中人是作为个人参加的,能够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而不是生存需要选择职业,能够全面控制和自由支配自己的生存条件,能够全面控制和自由支配自己和他人所创造的财富,这种集体是自由人的联合体。马克思视野下的自由人联合体实质上是一种理想意义上的存在,在我国现阶段是不可能实现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既不是虚幻的也不是马克思理想意义上的真实的集体,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处于从虚幻的集体向真实的集体的过渡阶段。在现实中虚幻的集体并没有完全消失,还存在、政治腐败等一些以集体的名义的现象,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消除了阶级压迫和剥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从法律上规定了个人独立的主体地位,个人在集体在社会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合法权利都应得到平等的维护。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集体从根本上说是为每个人的利益服务的,只是在具体的实践中没有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导致一些不合理现象的出现,只要能够协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就可以向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个理想目标不断迈进。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集体主义的特点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集体主义不同于私有制社会虚幻的集体主义,主要指封建的整体主义。封建社会是以封建的宗法制度为核心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血缘家族,血缘家族与国家制度相结合形成了以政权、专权为主要内容的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反映到文化和价值观领域就表现为以维护国家、民族和贵族权力为中心的整体主义,个人要绝对服从宗族国家的整体利益。这种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虽然形成了中华一体的凝聚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团结一致、奋发向上,但却是一种被极度扭曲了的价值观,因为它忽视了个人作为感性生命存在最基本的生命意志和生活需求,个人在实现整体利益的过程中自我已经不存在了,这与我们现在所讲的集体主义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集体主义不同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的集体主义。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是一种单向度的关系,国家统包集体、集体统包个人、个人依附于集体、集体依附于国家,这样的利益关系使所有的利益必须依附于国家利益,过于强调集体利益,片面强调个人单方面的义务,集体主义只是个人的行为原则,集体主义过去往往只是用于衡量个人行为的道德性,很少用集体主义对人格化的集体进行道德评判,使人们产生集体主义只是个人无条件服从集体,而集体可以完全不顾个人利益的错觉,由此忽视了个人利益的实现。

再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集体主义不同于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强调个体利益的个人主义得到了极大的张扬,个人主义理论是与集体主义的针锋相对性。个人主义者认为集体主义反对个人、轻视个人,必须以个人主义来取而代之。个人主义总是标榜自己在强调个人至上的时候仅仅是强调个人在价值、尊严、自由及平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伤害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个人主义者往往以牺牲他人和社会利益来满足一己私利。而集体主义并不因强调集体而无视或压制个人,个人的价值、尊严、自由和平等也是集体主义的基本内涵。它不是像个人主义那样抽象地谈论个人问题,而是把这一切放回到社会历史中,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来谈论这一系列问题。

三、市场经济下集体主义的困境及其实现途径

集体主义价值观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对于协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解决社会冲突,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必须承认,集体主义价值观在一部分人心中是相当淡漠的,特别是在今天各种不同价值观的竞争中,集体主义价值观缺乏吸引力。

集体主义价值观理论本身缺乏说服力。我们对集体主义的内涵和表述,总是简单的归结为几个方面,不断机械的加以转述。

集体主义价值观缺乏可操作性,人们常常把集体主义当做是一种说教的形式,没有进入人的实际生活,与人的切实利益相结合。集体主义的实现更多的是靠人自身的道德修养,但是道德只是起到约束指导的作用,不具有强制性,集体总是强调要尊重和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常常是空的口号。要优化集体主义的这种现实境遇就要加强制度上的约束力,把集体主义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措施、制度和法律上,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个人与集体的权利与义务,对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明确划界,使个人行为要一定可靠的节制和约束,使集体对个人需要的满足能够落到实处。

集体主义的宣传没有广泛的群众性。现在我们对集体主义的宣传大多数场合下就是以个别英雄榜样做例子进行说明,这就给人一种印象,集体主义仅仅是孤立的个人现象,仅仅是对个人的表扬,没有情感上的共鸣,集体主义与大多数人分离了,给人生硬说教的感觉,久而久之,人们就对集体主义的宣传产生了逆反心理,也不会自愿的把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作为自己的行动向导。

我们不可否认,集体主义也是产生腐败的根源之一。在集体中要保证办事效率,必须设立一个领导,在实际的操作中领导的存在,往往造成了权力的过度集中,领导的智慧代替了集体的智慧,领导的决定代替了集体的决定,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一切事情都以集体的名义堂而皇之的进行。集体全体成员的财富被集中,对这些财富进行再分配时根据的不是民主公平,而是领导者手中的权力。要克服这种现象首先领导者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理解体会集体主义的深刻内涵并能够把集体主义的要求付诸实践,其次,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律的执行力,强化法律监管,再次,以合理的制度来保障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实现,是集体主义的原则制度化、具体化,使集体主义的精神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道德舆论压力,使腐败分子孤立无援,真正感到人言的可畏,没有胆量勇气与广大人民群众为敌。

参考文献:

[1]魏英敏.当代中国伦理与道德[M].北京:昆仑出版社,2001.

[2]万俊人.现代性的伦理话语[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3]蒋旭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集体主义研究概述[J].哲学动态,1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