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15:05:0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商业银行征信工作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农村小额信贷;农合行;农村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9-0169-02
1 引言
1.1 国际小额信贷的发展
“小额信贷(Microfinance)”是指向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额度较小的持续贷款的信贷服务,旨在通过金融服务为贫户或微型企业提供获得就业和发展的机会,促进其达到个人生存和企业进步。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扶贫的重要方式。
小额信贷在国际上产生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经过世界各国多年的实践,产生如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BR)乡村信贷模式等多种模式,在亚、非、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得到广泛推广,在这些国家的扶贫工作上起到重大作用。
1.2 我国小额信贷的产生与发展
1993年始,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首先将孟加拉“乡村银行(GB)”小额信贷模式引入了中国,成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开始在我国建立农村小额信贷的试点。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小额信贷机构在扶助中西部贫困地区弱势群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具体特点如下表:
表1
阶段时间主要特点
初期试点阶段1993年至1996年资金主要来源于国际援助机构的捐款和贴息贷款,无政府资金介入
政府推广阶段1996年至2000年中国政府开始介入,并推行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
正规金融介入阶段2000年至2005年农村信用社借助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的支持,在加强信用户、信用村镇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农户小额信贷贷款
市场商业化阶段2005年至今出现私人资本投资的商业小额信贷机构,同时许多商业银行开始通过专门的信贷窗口推进小企业贷款
2 现阶段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发展主要问题
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较其他发展中国家而言起步较晚,但经过十余年各方的努力,也初具规模。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密切关注“三农”问题,一直支持小额信贷的发展,小额信贷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仍然较为缓慢,制度的不完善、高频的信用风险、组织本身营业水平不高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它的发展。下面就以江苏徐州市新沂农业合作银行为例讨论这一问题。
2.1 扶贫目的与盈利目标的冲突
作为农村合作银行的前身,农村信用社命名时以“农”字打头阵,服务“三农”是农村信用社的法定目标。小额信贷业务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始终贯穿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扶贫,这也是其能在世界多个发展中国家广泛推行的重要原因。这两者共同决定了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要重视扶贫效果,完善服务体系,联系到实际就是尽可能多的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一切以服务农户为标准。
但农合行同时作为一个金融企业存在,它的根本目的是利润的最大化。尤其是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农合行的独立性增强,面对市场化的竞争,其资金更多的投向获利机会较大的乡镇企业而不是低收入人群。
通过对新沂地区的调查我们了解到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很广泛,涉及到生活各方各面,当进一步了解农户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时候,资料显示选择小额信贷业务为融资方式的农户只占到被调查者的45%,而其中最终贷款成功的也只有一小部分。这一方面突显了巨大的信贷需求市场,另一方面,表现出小额信贷业务流失了相当大的一块“市场蛋糕”,不免让人心痛。在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相对良好的新沂地区,调查数据尚且如此,其他地方的情况可想而知。
2.2 担保机制缺失,信用体系缺失
农村小额信贷虽然称作“信贷”,原则上不需要抵押担保,但在操作上依旧照贷款方式进行,个人纯“信贷”的方式基本不存在。新沂农合行统计数据显示,至2009年9月,该行累计发放的信用贷款比数只占到整个贷款比数的4.4%,而近几年来,没有发放过一笔信用贷款。实际工作中,较少甚至是无抵押必然隐含巨大的信用风险。据统计,信用贷款中可疑贷款占整个可疑贷款比重92.5%,因而在当前我国信用体系极其不完备的实情下,单纯依靠农户个人信用发放贷款,是无法保证贷款机制长期运营的。
在新沂农合行,农户申请小额贷款仍旧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资料,主要形式为抵押、质押以及应用最广的三户联保(即至少三户农户组成集体,互为担保人),其中三户联保的方式占到小额贷款业务的70%,并且该数据也在不断上升中。
由此,更深一层反映的是信用体系的缺失。当前农合行评定农户信用等级的方式为查阅以往在本行信用记录以及实地勘察走访,而农户在他行的信用状况、走访得到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等因素为贷款的回收增添风险。一个简单的改善措施就是利用各行信用记录建立共享的信用体系,然而客户作为银行发展的生命线,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没有哪家金融机构愿意将其资料共享。
薄弱的担保机制和信用体系致使小额信贷的高风险不能有效分散,束缚了小额信贷的发展,减缓其前进的步伐。2.3 地域限制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规模效率
农合行小范围信息、经营灵活的优势与金融业网络性、金融风险的外部性的冲突是目前小额信贷发展面临的又一困境。
农合行的小区域信息成本低、经营方式灵活的优势,是其小规模、小范围经营所具有的特点。小额信贷业务操作中农合行小范围的信息资源、社员之间相互了解和对于所在地居民的了解在减少监督成本的同时,凸现了其天然只能在小规模、小范围经营的局限。以乡镇为地理单位、业务单一、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要求,使得农合行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只能局限在狭窄的生存地域中。
小额信贷业务贷款额度小、时间短、风险高、贷款较为分散的特点使得其业务成本较一般大额贷款要高。与此同时,农合行还承担着各种各样其他负担,如上缴的营业费用、与相关部门沟通费用、工作人员工资以及日常费用支出等,这些负担不是一个局限的农合行所能承担的。就农合行盈亏平衡角度上说,要实现自负盈亏、账务的可持续性,需要农合行扩大业务规模,降低业务成本,形成规模效应。规模小、处在经济落后和边缘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很难保证不亏损。
3 缓解现阶段矛盾的建议
3.1 完善贷款机制,保证账务盈余
一是农合行自身要加大吸收、组织农村闲散资金的工作力度,保证自身流动资金充足,从而保障贷款资金的供给。二是在试点的基础上初步推进农合行的利率改革,保证小额信贷的持续发展。小额信贷较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造成其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只有适当的提高贷款利率才能摊平操作成本,保证盈亏平衡,因而信贷利率的界定极为重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增强农合行组织资金的灵活性。三是重视与周边地区金融机构资金的融通,在资金资源优化分配的同时,拉动双方经济业务交流,达到“双赢”的最佳效果。四是不断进行业务创新,在结合各地特色的基础上开发新的小额信贷业务,增加信贷收入。如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为经营农户提供专项小额贷款,简化流程,调整贷款额度;国务院近期出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也给小额信贷一个新思路。文件规定跨省、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不可退,随其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养老保险可以开发成为农民工贷款又一可靠、便捷担保形式。
3.2 健全信用体系,营造信用坏境
任何一家银行的任何贷款种类,首要密切关注的都是放贷过程中的“风险防控”,风险防控工作需要从农合行自身和农户两方面努力。
农合行自身要建立健全完备的信用体系。首先,农信系统内部在现有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信用村镇评选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尽可能的将信用评定各步骤公开化、透明化,提升信用评定的层次、质量。其次,在金融系统内部要有一个整体的联网的记录,即完善征信系统,对个人的诚信做真实记录。后放贷的银行可以参照农户的信用记录决定是否放款或者适当调整借贷额度。近些年的发展中,各金融机构在自身营业过程中积累了相当可观的客户资料,虽然各家机构都了解资料分享的好处,但由于市场竞争等原因,没有机构愿意做分享的第一人。但是,覆盖全民的征信系统的建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其建立是相当长的一个过程,现阶段联合信用体系的建立可依靠政府行政力量,在体系完全建立之前由政府牵头,各金融机构共同组织一个资料体系,对各项贷款额度、还款情况、用途等做初步的记载,为下一步贷款作参考。最后,要有合理的奖惩激励措施。对于长期以来自觉遵守贷款条例,及时、自愿还款的农户,提升其信用等级,之后的放贷过程中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款时限方面适当的予以放宽;对于不守信用、恶意骗贷、有能力不还款的个人,应该向整体金融机构发出通知,联合所有机构对其进行惩罚,提高利率、缩小贷款额度甚至拒绝发放贷款,直到他们有良好的还款记录为止。
在健全农合行自身信用体系的基础上,要佐以社会道德风气的软性监督体系。在农村宣传贷款信用的重要性,鼓励优良信用户,共同声讨不讲诚信的行为,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的发展。
3.3 提高服务水平,维持长期运行
提高农合行服务水平,重点在于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高。评选过程中严格按标准选人,任人唯贤;工作中,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小额信贷管理、财务管理、性别意识和参与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淘汰业务素质较差的人员,将业务情况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有奖有罚,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服务水平的提高更体现在长期持之以恒的不懈努力。对于小额信贷的宣传工作,要坚持做长做久,改变原来每年定期宣传的方式,制定小额信贷发展的长效机制,宣传工作落实到每日业务操作过程中。
指导老师:南京审计学院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卢亚娟
参考文献
[1]杜晓山,张宝民,刘文璞.中国小额信贷十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2]张杰主笔.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变迁与政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陈耀芳,邹亚生.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模式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