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6 15: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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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方式的单一,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收益低下,甚至有可能导致社会保障基金难以保持现有市值,社会保障基金运用方式的禁锢也使得国家经济调节受到不利影响,随着我国参与社会保障的人数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总数已达一万亿元,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数额巨大,但是由于缺少科学的运营管理模式,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受到很大限制,当前,我国只有少量社会保障基金运用到了国债市场和股票投资,大部分社会保障基金只运用于投资收益较低的领域,难以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保值,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因此承受着越来越重的压力。吴江区于2011年开始按照参保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5%,部分做实个人账户,但针对做实后的个人账户的投资运营,仍主要是采取在国有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和购买国债等方式,由于投资渠道有限,同时还面临通货膨胀的风险,部分做实的资金无法实现保值升值。
(二)缺乏科学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方式
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由国家社会保障部统一调配,各地区的社会保障部门只有按照预定方案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定期发放,其余金额大部分存入银行,只有少部分用来投资国债和股市,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的限制及思想观念的保守使得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相比较而言,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模式比较值得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由地方政府直接领导,地方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和民生事业投资情况的客观事实,及时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进行政策调整,甚至有一些国家直接将社会保障基金全权交付投资管理运营公司来进行运用,一些市场比较具备活力的国家,将社会保障基金充分运用于前景广阔的资本市场,并且从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领域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的缺口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缺口很大程度上威胁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各地区的社会保障机构要及时认清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中存在的弊端,采取科学的方式加以研究解决,要对政府部门私自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的现象进行坚决的处罚,赋予各地区社会保障机构一定的自,防止地方行政机构以行政权力干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对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的机构,要进行科学的调查和监管,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要采取责任到人的严格监管机制,防止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中的腐败现象,要积极借鉴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经验,及时调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缺口,保证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建立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吴江区可建立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针对各类未参保人群制定扩面措施,实现本区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实现我区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稳定增长。
(二)增加社会保障基金运用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方式的增加,会给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收益带来一定程度的提高,要及时解放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方式,允许更多的领域吸纳社会保障基金作为经营资本,将社会保障基金在合理的范围内运用到波动较大的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中,从活跃的市场发展中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保障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价值和国家经济调整的力度。各地区要充分利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数大的优势,将社会保障基金推广到更广阔的运营区域,切实降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压力。
(三)建立科学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式
要积极引进世界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经验和运营模式,采取政府直接领导的模式,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差异化的社会保障基金调配,放开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条件,将社会保障基金交付给发展前景较好的投资运营管理公司,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价值得到提高。各地区要积极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领域的先进经验,国际上大部分发达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国家层面的统筹。这种做法有利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减少制度运营成本,能更好地激励个人参保缴费。对于吴江区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生活成本比较高,基础养老金应分为国家基础养老金和地方基础养老金,其中国家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
三、结束语
嵇珊珊
(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2011级研究生)
【摘要】作为社会运行的安全网,我国的社会保障肩负着维护
亿万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使命,其改革也逐
步进入深水区。然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基金的
资金缺口以及社会保障基金收益率低等一系列问题,这都对我国的
社会保障基金不断保值增值提出了客观的要求。因此,如何实现我
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合理投资,从而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是一项极
其重要的研究课题。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基金管理;保值增值
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相关理论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基金份额,集中投资者的基金,由
基金托管人托管并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
等金融工具投资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在现代社会,通货膨胀是市
场经济中的客观现象,往往随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而呈现出周期性变
化。
(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原则
1. 安全性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安全性原则,是指社会保障基金投资
经办机构必须绝对保证投资的社会保障基金能够按期如数收回,并
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社会保障基金是为了确保未来的债务支付的对
象,用于支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对象的积累资金,在被保险人遇到
事故需要资金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必须履行给付原则。
2. 收益性原则
收益是社会保障基金实现自我积累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社会
保障基金投资成败的关键指标。从理论上来看,虽然社会保障基金
投资的目标是为了保值增值,但因为通货膨胀、工资增长及替代率
等因素的影响,这就要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要有比较好的收益,这
样才能使社会保障基金在逐渐积累的过程中慢慢的强壮起来。
3. 流动性原则
尽管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通常是有计划的,不会发生像商业性
财产保险那样因突发性大灾害导致资金支付高峰的不确定性现象,
但同样需要保持一定份额的基金能够及时满足社会保障待遇的给
付。所以,在投资运营过程中同时要求兼顾变现性原则,也就是说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在不发生贬值的前提下应当可以随时的流动。
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基金积累不足
造成社会保障基金积累不足情况的原因有很多:第一,中国的
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一直基本上都是现收现付制,在引入个人账
户后,由于人口老龄化和转制成本无法消化,个人账户被挪用现象
严重,有名无实、空头运转。第二,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一直以来都
实行岗位挂钩制,然而只有工作的人才能享有这项制度,虽然允许
其他人自愿缴费,但纳入的这些人员数量有限,因此参保人少导致
社会保障基金积累不足。第三,部分企业拖欠保费现象严重。有的
企业经营效益不好,利润薄弱而缴不起保费;有的企业领导重视不
够,不缴或少缴保费。
(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波动较大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历年收益情况表
项目
年度
投资收益额(亿元) 投资收益率(%) 通货膨胀率(%)
2006年619.79 29.01 1.50
2007年1,453.50 43.19 4.80
2008年-393.72 -6.79 5.90
2009年850.43 16.12 -0.70
2010年321.22 4.23 3.30
表1 统计了2006 年—2010 年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情
况。总体来看,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率波动较大,收益情况并不
乐观。股票投资的收益情况不佳也是其中的一种情况。2006 年开
始,我国股市牛气冲天,上证指数涨幅高达130.43%。但2008 年
后,股票市场又处于低迷的行情。其中,收益率最高的2007 年,
为43.19%。但是2008 年受经济危机的影响甚至出现了负值,说明
社会保障基金实际上出现了“缩水”,连最基本的“保值”目标都
没有达到。
(三)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不到位
1. 社保基金监管法律立法层次低
社会保障基金是一项特殊的公共基金,既决定着人民生活和社
会稳定,又与经济建设和资本市场发展密切相关,应该实现依法监
督管理,但目前只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
作了原则规定,具体监管依据只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层
次很低。
2. 基金监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
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普遍较低,影响了监管
的效率和监管的权威性。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以行政监管为主,由
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事情繁杂较多,监管人员又缺乏相关的社会保
障基金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常识,而且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本身又具
有业务复杂、资金量大、牵涉部门多等特点,这就使得监管不到位,
甚至会出现监管效率低下和监管真空。
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对策分析
(一)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
1. 建立纳入财政预算的筹资主渠道
事实上,政府只能履行有限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责任,如果仅
仅采取安排满足于一时一需的财政支出方式显然是不够的。要从根
本上解决问题,只有通过立法的途径,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应规定
我国各级财政每年必须安排社会保障基金支出预算,将合理调整财
政支出结构作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主渠道,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
具有稳定、可靠的来源。至于纳入财政预算后具体的支出途径,可
以通过股市变现部分国有资产,从各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一定
比例资金等都是可以探讨的方式。
(二)积极有效的实行多元化投资战略
在广泛利用组合投资的今天,稳妥性产品是现阶段在投资品种
的选择上的首选,但是应当尝试着创新其他的投资工具,比如社会
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到电力、石油、通讯、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等
基础建设项目,或者可以购买其经营权或使用权若干年,在经营或
使用的期限内收取有关费用或将约定的收益率作为投资回报。这些
项目具有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收期长,但投资回报率较高而且较
为稳定、风险小的特点,而这些恰好符合社会保障基金可以长期使
用但必须低风险运作的特点,可以为社会保障基金赢得较高的投资
回报。
(三)构建和谐稳定的投资运营环境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需要和谐稳定的环境,只有创造出健
康、完善的投资环境才能防范和降低各种风险的发生,从而促进社
会保障基金趋于平稳的运营。因此,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革
和完善投资运营环境:第一,应当将社会保障部门的基金管理和运
营职责分开。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社会保障经营机构必须分开,只
有这样才既可以发挥专业性运营机构的投资运营的优势,又有助于
形成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第二,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形成一
个托管人市场。在一个自由成熟的资本市场中,托管机构一般由投
资银行和专业基金管理公司担当,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不是社
会保障基金首选的投资托管机构。第三,应进一步规范我国债券和
股票的市场环境,鼓励债券品种多样化。为此,应该通过相关的法
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股票、债券市场,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
投资运营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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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发达国家社保基金监管的经验借鉴
(一)根据国情,依照法律,确立行政、监管分立或统一的监管结构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较成功的国家在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时,都首先注重法制建设,以其作为强制性监管的依据和行为规范。如英国1911年颁布的《国民保险法》、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案》、瑞典1962年通过并颁布实施的《国民保险法》、新加坡1955年7月通过的《中央公积金法》,都作为本国综合性社会保障法律确立了各自的社会保障体制。
在具体监管结构上,各国依据国情不同,分别建立起行政、监管分立或统一的监管结构。如美日等国实行行政与监管的分立。在美国负责社保基金监管的机构包括:劳工部、国内税务局、社会保障局、养老金收益保险公司、社会保障信托基金委员会等,其中,联邦社会保障计划的监管组织以财政部和独立的社会保障局为主,劳动部配合;作为第二支柱的私有养老计划的监管以劳动部为主,财政部等起配合作用。具体行政管理部门为联邦政府的社会保障署,在全国有1000多个分支机构,具体从事社会保障税缴纳情况记录、受益资格认定、咨询以及资金发放等工作。在日本,监管与具体执行机构分立,其监管机构包括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行政管理机构为厚生省和劳动省,地方行政管理机构为都道府县,其国民年金课负责有关年金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对所辖市村町进行指导;保险课负责健康保险的实施及指导、监督工作。执行机构也分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执行机构为社会保险业务中心,负责汇总、处理地方执行机构的投保人资料。地方执行机构为社会保险事务所(全国共304家),负责投保人加入健康保险和年金的资格认证、注册、档案记录和保险费收支手续等方面的工作。
英国、瑞典等国建立了行政、监管统一的监管结构,其监管主体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英国社保基金由社会保障部集中统一领导,并由各相关机构分级执行。就国民保险和社会救助而言,社会保障部不仅是其监管机构,亦是直接办理组织,从个人保障账号的管理、待遇资格的审查,到资金的发放,都由社会保障部负责,社会保障部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执行者、监督者。在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统一由国家社会保障委员会进行管理,该委员会设在国家社会保险局。各级地方政府成立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独立、统一的专门网络。
(二)强化执法权威,确立监管主体独立性,加强垂直管理,加强各监管主体协调机制
社保基金是保障国民福利的重要公共基金,各国都建立了法律法规以确保基金的安全管理与运营。各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组织各具特色,但都表现出以下特点: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都注重强化执法权威,确立监管主体独立性,加强垂直管理,并确立各监管主体的协调机制。
以美国为例,其监管结构中十分重要的社保和医疗统筹基金信托董事会,由财政部长任董事会主席,劳工部部长、医疗卫生部部长和社会保障总局局长为董事,另有两名独立董事,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监管权威,同时加强了各部门协调。社保局在1994年克林顿总统改组社保体系时,升级为独立的、直接向总统和国会汇报的机构,其各种具体的制度规定是全国统一的,各州不得与之相抵触。此外,1994年,克林顿总统创立常设的“社会保障咨询理事会”(SocialSecurityAdvisoryBoard)是一个跨党派的咨询机构,独立于行政部门,进行整体监督咨询和评估,保证了监管体系的独立、总体协调。
英国由社会保障部集中统一,各相关机构分级执行。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统一由国家社会保障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该委员会设在国家社会保险局,各级地方政府也都成立了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这些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部门或全额事业单位,不依附于任何别的部门,并按照行政区划分级设置自上而下的独立体系。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有效性研究及政策建议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现状
1997年,我国实行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财政部介入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并承担相应的财务监管职能。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设置了相应的基金监督机构,初步确立了我国社保基金监管体系。
在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畅和监管建设滞后等问题。地方政府违规现象频繁,部分地方没有将社保基金当做公共资金,对基金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将其作为地方性的资金。监管力量较薄弱、监督体制不顺。同时,由于立法层次较低,执法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横向对有关部门,纵向对地方政府,都存在一些监督不力的问题。逐步搭建企业年金的制度构架和市场化管理运营的基本模式,亦日益成为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效性的重要课题。
(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监管有效性的政策建议
1.强化监管力量,适当集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体系改革。
目前,每年五项社保基金的收支规模超过2万亿元,监管力量与当前监督工作的需要不匹配,监督力量薄弱。可适当强化相关监管力量,以满足社保基金运营、管理的需要。在监管组织结构方面,从社保基金监管组织结构的国际发展趋势、我国现实国情及长远的制度稳定出发,可采用以法制监管为核心、适当集中的综合模式,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管的集中度,以构建一个主辅分明、多重监管的社保基金监管组织结构。当前,需要积极研究探讨基金监督独立于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设立。
2.提升统筹层次,加强垂直管理。
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基本社会保障采取由中央政府集中统筹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作。在这种模式下,中央政府负责统一制定重大的全国性社会保障政策,具体事务绝大部分由中央政府在各地的派出机构承担,地方政府只是根据自身财力大小提供一些补充性的、地方性的社会服务。在中国目前以县级统筹为主的条件下,社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更多地集中在地方政府的手里,如果制约和监管不利,就会为一些挪用和违规案件提供机会。因些,无论从防范化解风险的角度,还是从基金管理和监督的角度,提升统筹层次、加强垂直管理是下一阶段中国社保基金监管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3.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市场化。
目前,欧美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向市场化发展,拉美、东欧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市场化的步伐亦在加快。我国近年来相继颁布的企业年金法规和规章,已逐步搭建起企业年金的制度构架和市场化管理运营的基本模式。市场化运营以后,企业年金的管理体制发生变化,社保经办机构不直接参与管理,企业年金按照相关规定进入资本市场运作,金融机构成为社保基金管理运营主体。监管机构可综揽全局,强化各种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市场化。具体如:对原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向企业年金制度过渡的指导意见,按照平稳、有序、合规、安全的原则,指导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做好接收管理运营工作;总结第一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经验,对有关机构管理资格进行适当整合,适时进行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继续完善企业年金配套政策,研究拟定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办法,解决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金的实际问题;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组织中介力量,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内控制度、市场运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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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社会再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一个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又是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效运行的前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为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周期即将到来和家庭规模小型发展趋势,实现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增加人民福利的略目标,我们要摒弃以往社会保障制度的弊端,建立和完善适合现代化商品生产经营机制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势在必行的战略举措。因此,对社会保障税的实施进行深入的研究十分必要。
一、市场经济呼唤社会保障税
(一)目前我国采用的社会统筹办法的缺陷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利用社会保障税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做法不同,我国采用社会统筹的方式取得社会保障基金。具体做法是以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由企业和职工分别按规定的比例计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这三项保险费由有关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和支配。凡参加上述保险费统筹的企业,其职工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均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统一支付。在此基础上,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还可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也可再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以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目前,社会保障筹集方式的统筹范围由区、县、市扩大到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应当承认,社会统筹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社会化程度,缓解了过去因职工社会保障基金全部由各个企业自筹,在本企业范围内自收自支而造成的新老企业之间负担不平衡和企业间互济性差的矛盾。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现行社会保障筹资方式仍存在着不少缺点,从而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1.现行社会保障筹资办法政出多门,导致了社会统筹的缴费标准不一,无法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用进行统一有效的监督,使得本来不充分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善甚至被挪作他用,挥霍浪费掉了。
2.目前的筹资方式强制性差,欠缴率逐年上升,筹资陷入困境。目前采用收费的方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强制性较差,保险金拖欠现象经常发生。资料显示,1994年,全国欠缴养老保险金的企业近5万户,累计欠缴金额总数已超过50亿元;同年,湖南省襄樊市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面达30%以上,欠缴基金的数目占缴费总额度的比例达20%左右;至1995年11月底,天津市已有300多家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累计欠缴金额达1亿多元;1997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欠缴养老保险基金1.3502亿元。保险基金的积累水平呈下降趋势,必将增大了财政最后支付的风险。
3.筹集范围窄,覆盖面小。据统计,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占全部企业职工的76%。其中国营企业为96%,城镇集体企业为45%,其他类型企业为24%。这表明,还有近1/4的企业职工尚未纳入筹资范围。大部分的集体企业职工、绝大部分三资企业的中方职工、个体私营企业职工、乡镇企业职工和自由职业者没有进入筹资范围,而这些养老保险覆盖率低的企业正是最有活力的企业,它们年龄结构较轻,增长速度快,可以为在更大范围内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并形成较长时间的积累,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此外,失业保险也只限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医疗保险试点在大多数地区也只限于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参与的程度很低。而且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也因企业所有制形式的差异而有所不同,通常是国有企业高于集体企业,这些都不利于劳动力在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合理流动,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4.被保险对象承担责任少。现行的各项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中企业占的份额大,个人担负的较少。以我国正在实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例,目前的筹资比例是企业或单位缴款的保险费相当于工资总额的29%,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只占本人工资总额的6%。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等比例制,即企业或单位缴纳与个人缴纳为1:1,大大低于我国的5:1的水平。这种筹资机制相对加重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超过了企业的承受能力。
长此下去,势必给基金筹集带来不利的影响。
5.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缺少约束机制。以现行筹资方式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不是由统一的部门管理,而是由地方或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障机构分头管理,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不利于政府、企业和职工群众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督,无法保证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公开性。因而使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难以保证,被挤压、挪用、浪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都势必影响社会保障的社会效益和受保人的经济利益,也为腐败的滋生制造了温床。
(二)征收社会保障税的相对优越性
1.社会保障税更符合效率原则。社会保障税的征收与管理主要集中在财政部门,以法律形式确定企业和个人负担的比例,可以克服社会统筹方法政出多门、分头管理的弊端。由税务机构征收社会保障税,收入实行独立预算管理,一是可以避免保障基金与财政资金挤占,有利于基金专款专用;二是编制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预算,使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三是有利于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四是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障基金的“资本”效应,确保资金的增值。
2.社会保障税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实行社会保障税一般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统一的法律,相对于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条例、规定,这些法律无疑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因而,开征社会保障税,有利于克服我国社会保障筹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力,保证筹资工作顺利进行。
3.社会保障税更能体现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公平性。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在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情况下,参加社会保障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按统一的税率缴纳社会保障税,否则将不能享受均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这就减轻了社会统筹条件下国有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较重的社会保障负担,为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同时,由于各种类型企业职工都享有合法的社会保障,这也使整个社会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成为可能。
4.社会保障税的实施,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建设法制经济和健全税收体制。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许多制度尚未规范。逐步以法律规定代替行政命令,有利于经济的法制化、制度化。同时,在国际上,有效的经验表明,经济发达国家大多数采用社会保障税来筹集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社会保障税在其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相比之下,我国尚未开征社会保障税,表现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健全的税收体系。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
二、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
(一)建国50多年来构筑的社会保障格局初具轮廊,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提供了实践基础建国初期,我国颁发了劳动保险条例。1986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劳动保险改革的4个条例,把职工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列为改革重点。1991年,国务院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作出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的决定。1998年6月《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出台,要求加快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同年,国家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进行了调整,企业缴费为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为工资总额的1%,使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1999年是国有企业三年基本脱贫目标实施攻坚战的第二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出台,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纳本人工资收入的2%。据我国近日的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显示,1998年,全国有8475.8万名企业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占企业离退休人数的98%,全国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459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到40多个城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7927.9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68.4亿元;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也有所增加。所有这些都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总体框架已经形成,通过各种渠道的社会保障基金也已初具规模。尽管目前实施的社会统筹办法还确实存在着一些缺陷,但实施多年的征收程序和管理办法仍然可以为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提供参考资料。在原有基础上通过立法、测算、宣传等一系列措施,逐步地实行将现有的基金统筹办法转变为税收征管并不困难。
(二)发达国家的征收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如前所述,自1935年美国开征社会保障税以来,至今已有60年的历史。一般情况下,经济实力强、国民收入水平高的国家,社会保障税收入就多一些,反之就少一些。许多国家在开始征收社会保障税时,税率较低、规模较小,以后根据需要和条件的逐步改善提高税率,扩大税收规模。从征收管理方面看,国外的社会保障税一般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然后集中到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使用。这些国家开征社会保障税,无论从税收制度的选择还是从课征技术的要求方面,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使我国开征此税时可以借鉴。
(三)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为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提供了充分的税源1979年改革前的近3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有关资料显示,1952~1978年的26年间,我国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货币收入始终在50~150元这一区间徘徊,城乡按人口年均计算的个人收入平均实际增长率仅为2%左右。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部收入稳步增加,1986~1996年的10年间,全国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的增长速度为18.2%,远高于同期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速度的10%。社会总收入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概括地讲,主要特点是国家收入比重明显下降,集体收入比重略有上升,个人收入比重急剧上升。同时,我国城乡居民储蓄近年来一直保持着大幅度的增长状态。从1993~1996年6月底,储蓄存款余额由15200亿元增加到59100亿元。另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材料,我国国民储蓄率一直居世界之冠,1989年至1997年国民储蓄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35%。可见,经济的发展已为开征社会保障税提供了深厚的物质基础和充实的税源保证。
三、我国社会保障税初步设计的想法
(一)我国社会保障税应遵循的原则借鉴国外社会保障税征收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目前和未来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应遵循以下原则:
1.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原则。国外的经验表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是与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物质基础相对薄弱,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业产业化程度较低,而且人口众多。这些都在客观上制约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因此,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税制设计,必须从国情出发,在开征的初期征收范围不宜过宽,通过征税筹资的保障项目也不宜过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社会化水平的提高再相应拓宽征收范围,增加征收项目,循序渐进,逐步发展,不能急于求成。
2.平稳过渡,负担适度的原则。为了避免由于改变社会保障筹资方法而大幅度增加企业和职工的负担,减少社会保障税的征收阻力,有利于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由现行模式向课征社会保障税平稳过渡,社会保障税的负担水平要制定得适度、合理。既要考虑到支出的需要,又要注意与现阶段的负担水平相衔接。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的提高再进行相应调整。绝不能将社会保障水准定得过高,导致税负过重,使企业和职工难以承受。
3.简化税制的原则。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虽然不乏国外的成功经验可供参考。但终究缺乏实际管理操作经验,加之我国特有的经济体制及历史背景,国内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和税务机构的税收征管水平不高,应尽可能地把社会保障税制度设计得简便易行,尽量简化计算征收手续,以便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也便于纳税人缴纳。
(二)我国社会保障税的构成要素
1.纳税人。根据国外社会保障税由雇主和雇员分担的通行做法。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包括法人纳税人和自然人纳税人两种。法人纳税人应包括各类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于行政机关和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本身没有收入或收入无法满足需要,主要靠国家预算拨付资金,因而可不作为纳税义务人,但国家应为职工建立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直接划入财政预算支出,拨给社会保障部门,这部分资金相当于各类企业中应由国家和企业负担的那部分。自然人纳税人应包括各类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考虑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差异过大,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较低,农村商品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不高,负担能力有限的状况,加之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不高,目前可暂不把纯粹的农业劳动者包括在内。
2.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法人纳税人以其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为课税对象,纳税自然人以其工薪收入为课税对象。包括企业和国家拨款事业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各类职工的工薪收入,以及私营企业主、城镇自由职业者和个体经营者的收入。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工资结构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享有社会保障的工资,包括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工资、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及比照全民所有制开支标准执行的大集体企业工资等。另一类是社会保障自理的工资,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国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工资以及自营者的所得等。超级秘书网
对后者的工资开征社会保障税,其意义在于通过税收强制其参加社会保障体系,将以往分散的社会保障费用集中。尽管参加者因缴纳社会保障税而减少了一部分工资或薪金收入,但他们付税后可以享有统一的更为可靠的社会保障,因而对这类工资的课税,总体上并无大的影响。而对于已享有社会保障的纳税人开征社会保障税,容易使这部分人因缴纳社会保障税而降低其名义工资水平,这就存在着工资结构调整的问题。应过工资改革的进行,将以往我国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还原为分散的工资收入,返还给工资的获得者。对于社会保障税是否应设置最高限额,一直是各国学者争论的话题。作为一种税,社会保障税同其他税收一样,必须贯彻量能负担和公平的原则。从量能负担上看,社会保障税应实行高收入者多征,低收入者少征,无收入者不征的原则。
从受益上看,由于高收入者的自我保障能力强,从社会保障中获得的受益少或根本无受益。而低收入者则可能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保障。虽写作论文然抽肥补瘦是社会保障税不同于其他税种的特点之一,但也不能是无限制。在我国目前的状况下开征社会保障税应对高收入者设置最高限额,超过一定标准的收入部分免征社会保障税,而对低收入者不设免征额或起征点。总之,凡是享有社会保障权利的劳动者,都有交纳社会保障税的义务。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社保基金; 金融工具; 投资运营
中图分类号: F83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4-0128-03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老龄化现象日益严峻。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人,占总人口的8.87%。为了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我国不断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并于2000年正式成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来筹集养老保障战略资金。但由于2008年世界性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2010年以来节节攀升的CPI指数以及物价的飞速上涨,实际上人们将来用来养老的钱正在缩水。如何选择适当的理财工具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合理投资使其得以保值、增值,成为当下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
一、我国社保基金规模及投资运营现状
(一)社保基金的构成及规模
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立法通过各种方式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的专款专用资金。社保基金主要有四个部分构成:一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社会统筹账户上的基金;二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个人账户上的基金;三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四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基金,一般由用人单位(或雇主)和劳动者(或雇员)或公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组成,国家财政给予适当的补贴,用于支付劳动者或公民在患病、年老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情况下所需要的各项保险待遇。自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设立以来,我国五个险种基金发展规模惊人,具体参见图1。2010年全年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8823亿元,基金支出合计14819亿元。其中,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3420亿元,基金总支出10555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5365亿元;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4309亿元,支出3538亿元,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3313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06亿元),个人账户积累1734亿元;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50亿元,支出423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750亿元;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5亿元,支出192亿元,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79亿元,储备金结存82亿元;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60亿元,支出110亿元,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61亿元。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资金。2010年底全国社保基金总额8567亿元,基金权益总额为8376亿元,其中全国社保基金权益7809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权益566亿元,基金负债余额191亿元。基金权益投资收益额321亿元,投资收益率4.23%。基金自成立以来的累计投资收益额2773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9.17%。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底全国有3.71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1335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2809亿元。此外,还有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商业补充养老和健康保险。
但与此相对的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养老金缺口将会越来越大。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以目前的人口与养老模式推测,2001年到2075年,我国的养老金缺口将达到9.5万亿元,这还未考虑货币购买力贬值的因素。由此可见,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投资运营刻不容缓。
(二)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现状
为逐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人们“老有所养”,同时也减轻一部分企业、个人和政府的负担,安全高效的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不可或缺。从理论层面来说,对社保基金进行投资会出现三种可能的结果,即贬值、保值、增值。(1)贬值。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若只将基金存入银行即只进行最保守的投资,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下降,意味着社保基金实质上发生了贬值。(2)保值。即投资收益率与通货膨胀率保持一致,维持社保基金的购买力不变。(3)增值。也是最优的结果,是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目的所在。只有将社保基金不断进行增值,才能应对日益增长的庞大的支付压力。
我国已步入“未富先老”的国家行列,人口老龄化使社保基金面对更为严峻的支付挑战,也促使我国开始对社保基金进行一系列投资。但由于金融投资的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以及有关部门通过法规或部门规章的形式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的货币资产投资、银行存款和国债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比例不得高于10%,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不得高于40%等。从表1可以看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不稳定,在成立后的大多数年份其投资收益率偏低,若再考虑通货膨胀率的因素,其结果会更糟,如2008年投资收益率为-6.79%。而分散于各地的社保基金只能将其存银行或购买国债,收益率只有2%,若考虑通胀率,情况会更糟,存在严重的贬值风险。因此,如何根据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权衡,选择社保基金的投资工具组合成为迫切的问题。
二、金融投资产品的种类及其风险性分析
(一)金融工具以及衍生工具的种类
金融工具指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是用来证明贷者与借者之间融通货币余缺的书面证明,其最基本的要素为支付金额与支付条件。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品种越来越多,风险也越来越大。根据新准则的规定,金融工具可分为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基本金融工具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等。金融衍生工具是从传统金融工具中衍生而来的新型金融工具。从理论上讲,金融衍生工具是根据某种相关资产的预期价格变化而进行定值的金融工具。这种相关资产可以是货币、外汇、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也可以是金融资产的价格(如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等)。FASB在SFAS119中进一步定义了衍生金融工具,是期货合约、远期合约、互换和期权合约以及类似的金融工具,如利率上限与下限和固定利率借款义务(承诺)等。
金融衍生工具林林总总,品种繁多,有的在金融现货的基础上产生,结构和形式相对简单;有的则是通过组合再组合、衍生再衍生的方式而形成,集多种特点和功能于一身,十分复杂。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最为活跃、交易量最大的三类衍生产品分别是:
1. 外汇类衍生产品。外汇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发展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和指数,合约的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2.利率类衍生产品。利率衍生工具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3.股指类衍生产品。股指衍生工具指以股票或股票指数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在我国,随着金融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行已经逐步开展了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买卖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业务,同时在外资商业银行竞争的推动下,中资银行大力发展以金融衍生工具为基础的各种理财产品、外汇结构性理财、信托理财、QDII理财以及券商基金合作的理财产品等各类产品。
(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存在的主要风险
与传统的金融工具不同,衍生工具交易除了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之外,还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衍生工具的不同,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也不尽相同。
1.信用风险。是由于对方违约或无力履约而带来的风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方违约的可能性;二是违约造成的损失。
2.市场风险。指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变动的不确定性对其使用者产生影响的风险。但将资产负债业务与衍生产品业务结合起来看,总体风险会由于使用的衍生工具而减小。
3.流动性风险。指由于市场深度不够或因震荡而发生故障,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者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市场价格,面临无法平仓的风险。
4.操作风险。指由于缺乏内部控制,交易程序的不健全,价格变动反映不及时或错误预测行情,操作系统发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风险。
5.法律风险。指由于金融衍生工具合约的条款在法律上有缺陷、不具备法律效力等原因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由于衍生产品交易中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受到法律的认可,同时交易对手来自不同的国家,各国法律环境不同,操作方式和惯例也会有所不同。为此,国际上专门成立了国际掉期及衍生产品协会(ISDA)。ISDA对国际衍生产品交易有一个大的制度性框架,各会员都要遵守ISDA的标准化法律条文和游戏规则。
三、根据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特性选择合适的投资金融工具
(一)社保基金面临的投资难题
由于我国社保基金所面临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投资使其保值增值。社保基金投资原则主要是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而合理的投资模式是寻求一组收益率高且稳定性好的投资组合,所以,这三者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投资难题。社保基金投资若要保持安全性、流动性,就要放弃收益性,即只能投资在银行存款、政府债券等高安全性、低收益性领域;若要实现收益性、流动性,就要放弃安全性,即倾向投资于股票、公司债券等高收益率、高风险性领域;若要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就要放弃流动性,即只能投资于国债等高信用领域。所以达到一个完美的投资组合是不现实的,我们必须在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时,防控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使基金以较强的流动性、较高的收益性来追赶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分析
我国社保基金自2003年进入二级市场以来,在成为金融市场重要资金来源的同时,也面临很高的投资风险。根据风险的可分散程度,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主要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1.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主要是指资本市场固有的投资风险,是所有投资者所面临的共同性风险,是无法通过投资组合进行规避的,它通过社会政治、经济等宏观环境的变动引发整个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进而影响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绩效。
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
(1)经济周期风险。经济周期是无规律且难以预测的,其变动过程主要分为衰退、萧条、复苏和繁荣四个阶段。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经济增长的联动效果。资本市场会跟随经济周期的各个阶段而出现不同幅度的波动,社保基金不管是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其投资回报率都与经济环境紧密相关。
(2)利率波动风险。利率主要受货币供需状况、物价水平、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当证券收益率一定时,证券价格与市场利率成反比例的关系。市场利率的变化必然会造成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的不稳定性。
(3)通货膨胀风险。资本市场中投入的资本和收益都是以货币进行衡量的,单位货币的贬值必然会使入市的本金和收益变相缩水。社保基金的积累与投资都具有长期性,当出现通货膨胀时,其实际购买力便会产生下降的可能性。
(4)汇率风险。汇率受各国外汇管制及财政、货币等因素影响。投资于海外市场的社保基金,在承担资本市场固有风险的同时,也要额外承担货币汇兑过程中的损失风险。
2.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是指引起单只股票价格变动,且可以通过分散或组合投资进行规避的风险。当社保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发生经营财务风险时就会产生投资收益下降的可能性。上市公司由于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或财务诈骗等事件的披露,便会直观地反映在其公允价格的变动上,引发股价大幅下跌的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主要体现在社保基金管理公司的运营风险。截至2009年,全国共有南方基金、博时基金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成为全国社保基金的境内投资管理人。其运营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水平风险。即由于投资管理者的业务水平或心理素质、经验等因素而引起的投资风险。一旦管理者在市场时机、仓位控制、行业分布和个股(券)选择方面出现失误,其投资决策无法跟随大盘走势进行量力操作,就会使基金存在潜在的资产风险。
(2)委托风险。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式是直接投资相接合的管理方式。其中,间接投资采取委托――的运营模式。作为委托人的社保基金理事会与受托人的社保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难以形成的一个共同的信用约束链条,进而无法避免各委托方或方发生违约风险。
(3)信用环境风险。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能为社保基金投资提供信用保障,进而减少其信托成本,提高收益。我国资本市场的信用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政府失信风险、上市公司的失信风险、中介机构失信风险等方面。
(三)社保基金投资渠道选择
我国社保基金采取在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投资和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管理人运作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其主要投资方式按风险程度不同可分为安全型投资和风险型投资两种。安全型投资包括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风险型投资主要投资购买股票、企业债券、实业投资等方式。图2是不同投资渠道收益率与风险性的相互关系,从图上可以看出:社保基金所投资的产品中,其风险性与收益率呈正相关的关系,风险性越大,收益率越高。
1.银行存款
在物价稳定的前提下,投资于银行存款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利息收入,是实现保值增值的最安全途径。但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当实际利率相对稳定时,名义利率与通货膨胀率呈同步上升或同步下降趋势。而且在2007、2008年,我国通货膨胀率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此时,投资于银行存款的社保基金无法实现保值增值。为了冲抵物价上涨的影响,确保基金的实际购买力赶上或超过同期物价的增长速度,需要通过合理的投资运营,以获取高于通货膨胀的收益率,增强社保基金的支付能力。
2.政府债券与企业债券
政府债券主要由国库券及地方政府债券构成,是以国家信用作为担保的债券,但它的收益性低于以企业信用为担保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与政府债券的风险程度不同,社保基金购买企业债券需要考虑到违约风险的问题。此外,企业债券属约定投资回报型基金,其利率一般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虽然企业债券的安全性与流动性与国债相比较差,但就长期而言,可以选择一些高收益和高信用的企业进行投资。
3.抵押贷款与信托基金
抵押贷款由于有抵押财产作为保障,其投资风险性相对较小,收益率相对较高。信托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由专门的投资机构进行分化散投资,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其风险性也相对较小。
4.实业投资
实业投资的风险程度主要是取决于流动变现能力及到期能否及时偿付。投资于基础设施、能源工业、交通运输等的社保基金都具有金额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流动变现能力。另外,一旦实业投资项目不能顺利运营,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甚至出现到期无力偿付的风险。由此可见实业投资的风险程度较高且收益期长,但一旦可获得收益,收益率也相当可观。
5.股票
股票是收益率最高、风险性最大的投资途径,股票投资收益权的不确定性主要受到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否以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2009年,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的22.7%来自股票收入,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4,131.7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3%。
因此,社保基金需要根据保值增值特性,合理权衡收益风险,在银行存款、政府债券与企业债券、抵押贷款与信托基金、实业投资、股票等金融工具中进行投资组合选择。
注释:
①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2011.4.28.
① 数据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5.23.
③ 数据来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0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度报告,2011.5.19.
④ 数据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5.23.
⑤ 数据来源: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历年收益情况表,20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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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农村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总人口74. 2写的农村居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目前河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总体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农民收入水平低、负担相对过重,自我保障意识薄弱,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不足,相关立法保障不健全等原因造成的。因此,我们应在结合自己省情的情况下,认真地分析了解各区域之间的差异性,建立形式多样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覆盖全省农村的社会保障事业水平。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农业现代化程度低,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收人水平不高,城乡差别依然很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发展,以前农民以土地保障为根基、以家庭保障为依托的保障形式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被撼动。在原有保障模式被打破、新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之际,中国农民长期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村社会保障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河南是农村人口大省,河南的农村社会保障与全国的总体水平相比较也落后许多。要解决城乡居民收人差别以及农村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关系到社会公平,同时也是补偿农村家庭保障不足、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其中,最为基础的就是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目前河南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虽然河南省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本质问题。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农民收人水平低、负担相对过重,自我保障意识薄弱,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不足,相关立法保障不健全等。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严重不足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不足制约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发展,这也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首先,政府投人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充分。虽然河南省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绝对数额一直在增长,但其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仍然较低。财政预算科目中,社会保障支出主要包括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以及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设立的支出项目。河南省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长期以来增速缓慢,大大低于同期gdp和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这导致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达不到应有的水平。社会保障是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器”和“减震器”,社会保障支出过低会给社会的安定带来极大的威胁,也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其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使用不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由中央政府发放到基层政府之后,被挪用挤占的现象较为普遍,或用于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或用于投资房地产,或用于建设其他项目,最终使政府对农民的给付承诺无法兑现,使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应有保障。
(二)农民负担过重
河南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负担主要来自两方面:贫困人口和老年人口。一方面,河南省的贫困人口比重较大,贫困程度深,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农村人口的贫困情况越来越恶化;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人口死亡率下降,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这些问题的存在都给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造成沉重的压力。
(三)二元经济的存在
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农村的改革和后来乡镇企业的蓬勃兴起,曾一度使二元经济结构的强度弱化,但进人90年代初以后,乡镇企业开始衰落,城市下岗职工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而农业劳动生产率依然较低,这必然导致二元经济结构的强化。二元经济存在的同时,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有较大差异,即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享受着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广大农民游离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之外,生活保障主要依靠家庭和土地,这些都造成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后。
(四)保障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
首先,农村社会保障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约束,漏洞较多,基金被挪用现象严重。其次,从管理机构上来看,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再次,管理水平低下。社会保障的管理是一项繁杂且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管理者的水平要求很高。但由于管理体制不完善,同时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缺乏专业人才,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漏洞百出,造成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和使用集于一身(民政部),不符合国际上将征、管、用分离的惯例,致使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非常差,挫伤了广大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五)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意识落后
一方面,由于河南农村人口中许多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收人水平偏低,头脑中的“养儿防老”观念仍然很重。另一方面,由于过多地强调国家和集体对被保障对象的给予和帮助,致使农民养成了对国家、集体的依赖心理,削弱了自身的保障意识,使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比较薄弱。此外,由于历史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有“四怕”思想,即怕钱贬值、怕政策变、怕干部换、怕不兑现,对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持怀疑态度。
二、加快构建河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农村开始逐步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种新型的保障制度,从建立到成熟,需要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河南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构建过程中要从以下几方面来推进。
(一)社会养老保险的形式要灵活多样
河南农村社会养老情况繁杂,对于不同情况,应采取不同的保障措施。第一种是个人投保,即被保险人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投保,保险费由被保险人或其亲属缴纳。第二种是职业保险,即针对相关职业的保险,其保险费由保险对象和其关联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或完全由关联单位缴纳。例如乡镇企业职工保险,个人负担一部分,企业负担一部分,共同形成对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障。职业保险比个人保险更具有针对性,应加大保障范围,必要时政府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督促和规范。
(二)规范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和缴纳方式
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一定扶持。保险费缴纳方式灵活,可以预交、补交,可以按月、按季甚至按年度缴纳。保险金额可以设多个档次,由投保人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意愿来选择。
(三)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
目前河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基金管理成本高,基金收益率低,运营不规范。提高基金收益率,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成败非常关键。而要想提高基金收益率,首先就要规范基金管理,建立分级运营机制。目前保险基金在县级运营,层次较低,规模较小,管理成本高,风险极大。运营中容易出现亏损,而且出现亏损后难以补救。因此,建议采取省、县两级运营模式,分账管理,减少管理机构,削减管理人员,降低成本;同时,增大基金规模,引进高层次人才,树立专业投资理念,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其次,出台基金运营优惠政策,提高基金收益。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落后现状,政府应建议银行给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更多的优惠政策,明确给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购买国债时的优惠量;特许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优先投向那些风险小、收益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确保基金的收益。最后,加大对基金的监管力度。基金的专款专用、基金的稳健收益都需要外在力量的监督才可以得以实现。监管方面,除了政府组织监管外,还可以成立由缴费人、受益人和社会公益组织共同组成的非官方监督机构来进行监管。二者有机结合,形成政府、社会公益组织全方位监督的养老保险监管机制。
(四)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和办法
要认真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查研究活动。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析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基本条件。要配合《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纲要》,研究农村养老保险事业长远发展目标和战略步骤。在经济发达地区,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要求,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各项制度。要从解决“三农”问题的大局出发,研究促进我省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为适应我省农村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研究探索适应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计划生育人口等群体的养老保险办法。
(五)增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生命力
[论文关键词]智利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基金;基金管理
1“智利模式”简介
智利模式的基本内容,是以个人资本为基础,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将个人工资总额的10%存人个人账户并进行积累,并且交由私营机构投资管理,最终个人账户中积累的储蓄及增值收益作为个人养老金的资金来源。
1.1养老基金的筹集方面
智利实施的是政府立法和监控,民营机构具体操作,个人账户强制储蓄,政府承担最终风险。保险费完全由个人负担,雇主不承担缴费义务。雇员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月工资的10%),缴费金额全部记入养老金的个人账户。
1.2养老金的管理和运营方面
智利的基本做法是,由多个竞争性的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AFPs)来负责个人账户养老金资金的管理并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作,利用投资回报收益使养老基金升值。
1.3养老基金投资监管方面
智利政府采取严格的数量监管模式。同时,为了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政府成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总监署(SAFP)来管理各公司的运营状况。
2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基金管理状况
目前我国的农村养老方式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同时辅助于“五保”制度。从全国各地试点的新办法与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比较来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原则明确、模式统一,新制度已经较原有监管制度有了显著的有效性和先进性。但是,它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不够规范、监管缺失、基金保值增值方式单一、法律制度不完善等方面。
3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造成基金流失
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挪作他用;国务院也多次明文规定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3.2预筹积累为特征的储蓄型保险制度导致养老基金互济性差
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予以适当补助,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与城镇养老保险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并不具有互济性。
3.3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能力差
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将直接影响到个人未来养老金的给付,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积累制养老金制度下形成的巨额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将面临巨大的通货膨胀风险和经济增长风险。
4“智利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4.1政府在投资运作中的作用发生转变
在公共养老保障体系中,政府由直接包办养老基金投资运作转为由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投资运作。政府职能转向投资运作的监督和管理,养老基金的行政管理和投资管理适当分离。这是一个基本经验。
4.2不同类型养老保险基金应该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
个人账户基金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应该实行政府机构管理模式。但应该与统筹账户基金的管理完全分开,以有效避免个人账户资金被统筹基金挪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由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理事会统一负责筹集的,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管理。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可以建立独立的补充养老基金会。
论文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农村贫困居民;研究;公平
一、初识农村社会保障
农村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采取强制性措施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形成特殊的社会消费基金,当社会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基本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以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了大多数人的最低经济要求和社会需要,对保持社会的相对稳定,起到了一种“社会安全网”的作用,通过社会产品的再分配,使许多不能依靠个人来维持生活的生、老、病、死、伤、残等,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缓和了阶级矛盾,为社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相当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世界各国都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二、贵州新型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会保障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亟待研究的薄弱领域。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是一项周期长、工程大、风险高的事业,如何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省的社会保障建设已经取得巨大进步,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更是成绩突出,但是上层建筑怎么能脱离经济基础呢?贵州“两欠”省情的现状,决定了贵州省社会保障体系要有很多问题,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其它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的省份相比,贵州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完善,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有许多的问题等着去解决。
(一)贵州农村社会保障形式单一,社会化程度低,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贵州有80%的居民住在农村,但农村始终处于社会保障的边缘,有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制之外,而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却在不断扩大,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分别占全体居民的18.3%、10.7%和13%,还没有达到国际上20%的最低标准。
(二)社会保障基金不足,基金来源单一,抗风险能力弱
1、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2、社会保障起步晚、无积累、包袱沉重等历史的原因外,相关立法的欠缺导致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没有统一的机构和方式,致使社会保障基金在征缴、运行、组织、管理、信息披露,等一系列重要的环节上无章可循和存在制度性漏洞,这种状况还进一步导致基金筹集进程中大量逃避缴费等现象的发生。资金管理部门管理不够规范与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资金运营不能保值增值。
(三)新农合制度落实不到位,运行模式不完全适应农村社会新的变化
1、体现在学习、宣传、普及等工作不到位。对新农合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新农合的有关的各项规定不甚了解;制度的普及与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各医疗定点机构对新农合制度也未严格执行。
2、体现在相关机构对新农合重视不够。农村医疗卫生体系不健全不是新农合组织完全能解决的,需要相关部门予以资金上的支持与帮助。
三、贵州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前景及对策
农村社会保障,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如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足够的物质帮助而建立起来的援助制度。我国“七五”计划中明确规定:“要适应对内搞活经济,对外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新情况,从我国当前的国力出发,按照有利生产、保障生活的原则,有步骤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保障雏形。”这些年来,在各级党委及政府的领导下,在包括农村在内的社会保障领域,如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和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不少成就和成功的经验。但,必须同时承认,在农村基层,特别是象贵州这样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还任重道远。 转贴于
(一)地、县两级要认真贯彻落实2004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全省所需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经费采取分级负责,省、地(州、市)、县(市、区)按4:2:4的比例分担”的规定,全额落实所承担的特困群众救助经费,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可以将这部分资金转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地、县两级不能因为省级加大了扶持力度而减少本级财政的投入,要按照比例足额将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的现象。
(二)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专项经费,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城乡低保与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工作的衔接配套工作,逐步建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成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加强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作,注重各项救助制度衔接与配套,完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搭建以城乡低保为依托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上岗的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队伍素质,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社会救助效益。
(三)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中最低层次的保障,是一种直接消灭绝对贫困现象的重要举措,是政府为农民设立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因此,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重中之重,必须尽快启动与实施。
(四)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建立这种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矫正“市场失灵”、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它受整个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但自身却必须是公平优先,在此基础上兼顾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持效率优先,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这对于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过程中,坚持效率优先,就是要优先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优先安排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最急需、最实惠、最见效的资金项目,努力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产出率或成本收益率,以实现现有财力约束下社会保障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要更加注重公平,在公平与效率之间保持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