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6 15: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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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安排;市场失灵;政府失灵
一、我国农业保险中存在“双失灵”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困境分析
农业保险是处理农业非系统性风险的重要财务安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农业科技、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之一。作为世贸组织允许各国支持农业的一项“绿箱”政策,农业保险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然而在我国,农业保险却陷入了困境,出现了加速下降的趋势。我国农业所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不断减少;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农业保险的经营长期亏损;农民不愿投保,农业保险展业困难。
(二)“双失灵”是造成农业保险困境的根本原因
我国农业保险困境的根本因素是制度问题,在我国农业保险中存在着严重的“双失灵”现象。
1.市场失灵。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转换为规范的商业保险公司以后,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的性质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商业性农业保险模式并不适应农业保险的特点。一是商业保险的高收费与农民的低收入存在矛盾,农民没有交费能力;二是农业保险存在高风险率、高费用率、高赔付率的特征,追逐利益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规避也就不难理解。因此,农业保险自身的特点使其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即农业保险缺乏竞争性,存在非排他性和利益外溢现象。正因为此,对农业保险采取商业性经营模式会导致市场失灵。
2.政府失灵。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特征及其商业化经营的实践共同佐证了一点,即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需政府履行弥补市场失灵的职责,而我国政府却长期处于缺位状态,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农业保险的举步维艰。
因此,要使农业保险走出困境,关键和首要的问题是制度设计。农业保险制度设计应以政府为主体,突出农业保险业务的政策性,改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现状,通过建立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将政策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
二、国外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模式
各国发展农业保险的模式大体可分为政府主导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和市场主导型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分别以美国和毛里求斯为例进行说明。
(一)美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开办农业保险,采用的是政府主办、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发展模式。美国政府依据《联邦农作物保险法》,通过提供巨灾保险(属基本保障水平)、扩大保障保险(属较高保障水平)、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四大险种,取代政府救济计划将农业生产者纳入农作物保险计划。并规定不参加政府保险计划的农户,不能得到政府其它计划的帮助。在运作模式上,目前农业保险的管理机构是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与风险管理局属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负责全国性险种条款制订、费率拟定、业务指导和检查,开发维护软件、预测农产品价格等,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经营管理费补贴和再保险。政府还承担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1995年起,美国政府为了鼓励部分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为开办农业保险的19家公司提供其相当于农业保险保费的31%的补贴,并提供农作物保险免税、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等政策扶持。2000年美国农业保险补贴平均占到纯保费的53%,保费补贴额平均达6.6美元/英亩,农作物巨灾风险推行强制性保险制度并补贴全部保费,其他皆为自愿选择。投保农民当年农作物收成因灾害减产25%以上时,可取得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1981—1988年间,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开支达42亿美元,赔付金额与投保金额的比例高达14:1。1989-1999年10年间,联邦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财政补贴总额累计达到108亿美元,仅1999年一年就达到22.4亿美元。2004年美国各家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收入保费41.9亿美元,其中政府对农险的补贴为24.8亿美元。此外,政府还给予免税和法律支持。虽然政府对商业保险公司的补贴昂贵,但是政府仍认为这是比救灾计划和政府直接经营更经济的做法。
(二)毛里求斯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毛里求斯的糖业保险基金在国际上被公认为是一项成功的农业保险模式,该模式具有四个鲜明特点:第一,效率高。由于该基金只承保一种作物,业务简单、单证费用低,加之计算机管理程度高、工作人员少,因而效率很高,其费用率仅占保费收入的7%(多数国家这一比例为15%—20%)。第二,费率拟定科学化。为防止风险不均质而导致逆选择,该基金设计了多达100个档次的费率体系,费率体系的高度差异化能激励生产者努力耕作,以改善自己的费率档次,从而达到少支付保费又能获得较大保障的目的。第三,投资收益高。基金的投资收入约为业务费用的150%,投资收入的50%用于基金积累,能够相应减少农民的保费负担,增强基金抗巨灾的能力。第四,商业化运作。虽然政府在基金建立初期承担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的职责,而且政府要求强制投保,但到目前,该基金从原保险到再保险完全采用商业方式来运作。
虽然世界各国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都不尽相同,但政府的基本扶持方式大致相似,即主要采用法律保护、政府行政指导、财政资金支持、减免税费业务发展与农业信贷衔接等措施。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大多农业发达和不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制度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优惠政策以及具体补贴比例进行规定。如美国和日本分别于1938年颁布了《农作物保险法》,美国于1994年又制订了《克林顿农作物保险改革法》。2000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农业风险保护法》,计划在以后5年内提供总计82亿美元财政支出,补贴农业保险。2002年美国又通过了新的农业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农业的补贴力度,决定在未来10年内给农业拨款1910亿美元,较目前实行的补贴增加了80%,在价格支持和收入政策、农产品储备计划、出口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服务、国内农业安全、教育研究和农业保险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正是由于有了这些政府补贴政策和相关的法律制度支持,各国的保险经营机构的农业保险业务才得以蓬勃发展。
三、适合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设计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原因,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和扶持非常少,我国的农险法律建设滞后、核算办法、税费扶持等政策不配套的状况没有扭转。《保险法》第155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至今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在我国,农业保险只免交营业税,其他方面同商业性保险一样,国家尚无配套政策予以扶持。这就造成了仅仅依靠商业性保险机构独立经营农业保险,而我国政府补贴和扶持缺位的情况。
(一)构建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体系
从对美国和毛里求斯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政府首先是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确保农业保险的顺利进行。我国虽然已于1995年颁布了《保险法》,但这只是一部规范商业保险的主要法律,并不适用于农业保险,对农业保险也并未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应尽早出台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农业保险法》应明确规定政策性保险的政策性和非商业性特征、农业保险的经营目标、经营原则及组织形式等;规范农业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资金管理原则、政府支持方式等,并用存款比例、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经济指标调控其运行;《农业保险法》中还应对政府行为予以约束,对政府的作用和农民的参与方式进行规范,避免由于地方政府的随意性或财政困难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
(二)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制度
1.设立专门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由于我国农民收入低和保险意识差,因此由政府成立专业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是比较切合我国实际的。政府支付一切经营管理费用,采取强制保险,并享有免税待遇。除了专门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还应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合作社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突破单一格局,向多元化发展。对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业务提供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费率补贴和亏损弥补等,缓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目标与农业保险效益低的矛盾。
威海市始终把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载体,自2008年以来,全市共有近百家省以上龙头企业争取到省级贴息贷款扶持,极大缓解了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2009年,为加大对中小型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威海市出台了《威海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办法》,将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规模以上中小型农业龙头企业纳入奖励范围内。根据企业经营业绩、辐射带动基地及农户、年实际纳税额、产品科技含量、市场发展潜力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及规模以上中小型农业龙头企业给予奖励。截至2014年,市级财政累计安排龙头企业奖励资金1100万元。市级龙头企业发展奖励资金与省级贷款贴息政策互为补充,形成对大中小型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全覆盖,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目前,全市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340多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93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0家,数量居全省第三位,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6家,数量居全省第五位。
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
针对传统的单个农户抵御市场风险差、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组织化程度低的现状,威海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努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氛围,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户联合起来闯市场。2009年制定了《威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办法》,根据带动农户、基地规模、销售份额等因素,综合考核奖励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13年,威海市对合作社扶持办法进行了调整,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对接。截至目前,市级财政共安排扶持资金1000多万元,通过扶持,促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少到多,从弱到强,迅速发展壮大。据调查,山东家家悦连锁超市销售的农产品,除自身基地生产的以外,90%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221家,注册资金总额27亿元,社员11万户,辐射带动24万多农民。全市共创立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31家,市级示范合作社68家。预计这些示范社年经营收入可达5亿元,盈余可达8千万元,可带动社员户均增收8000多元。
三、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化
为打造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2006年,威海市政府出台了《威海市农产品认证(认定)奖励办法》,对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给予奖励,累计发放奖励资金2600多万元。2014年3月,又出台了《威海市农业标准生产示范基地项目资金奖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无公害、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给予奖励,极大地推动了威海市“三品一标”工作的整体开展。截至2013年底,全市“三品一标“产品累计认证1173个,数量居全省前列,农业标准化基地面积累计达到158.8万亩,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3个,“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当地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的比率达到50%以上。文登西洋参、乳山大花生等22个种植业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在“三品”品牌认证企业的示范带动下,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得到广泛普及应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四、支持农村土地流转,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
威海市在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出台了《威海市201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意见》,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流转主体当年集中连片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并用于发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高效农业的,给予奖励扶持;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面积较大的村,给予工作资金奖励。目前,全市累计流转土地62.35万亩,占家庭承包地面积的30.1%,其中规模流转37.8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0.6%。通过市级财政支持土地流转,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有能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集中,带动大量社会资本流向农业、反哺农业,解决了农业投入不足的问题,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形成了土地利用的良性循环。同时,全市80%以上新增流转土地用于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带和产业区。2013年以来全市现代苹果园新增12万多亩,保持全省领先的规模优势;西洋参发展到3万多亩,成为全国三大生产基地之一;无花果发展到4万多亩,是国内最大的规模化栽培区;大姜、茶叶、蓝莓、草莓等“小特色”快速发展,向着“大产业”不断迈进,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支持优势农业产业发展,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产业化
尽管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中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减轻了农民付费的成本,提高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缓解了以往农业保险“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的尴尬局面,但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一些客观障碍仍存在,影响了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1农业保险的高风险使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综合赔付率居高不下。农业产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产业,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不仅发生频率大,而且损失集中、覆盖面广,其赔付率要远远高于一般的财产保险。以许多国家的经验,农业保险经营组织的综合赔付率(即赔偿与收入保费之比)一般都很高。以美国为例,1982~2004年只有6年赔付率低于1。在有的发展中国家,其赔付率经常达到2以上,甚至更多,均高于保险界公认的70%的临界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国家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能够完全覆盖灾害赔偿和管理费用。另外农业风险由于其时间和空间的高度相关性,一旦发生,可能会在短时间内使大面积范围内的保险对象同时发生灾害事故,遭受巨灾损失,导致保险公司难以承担起赔付额以致亏损严重。
2农业保险经营高成本可能造成保险公司的亏损而挫伤其参与积极性。农业保险业务不仅风险高,而且经营工作开展难:一是定损理赔难。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难以准确估计其损失;被保险人四处分散,标的分布四面八方,一旦受损,现场勘查定损、赔付兑现的工作量很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对时间的要求紧迫,加之有些地方交通不便,更是增加了理赔工作的难度。二是保费厘定难。由于农业生产的危险主要是自然灾害,发生极不规则,各地在受灾频率、程度及灾害种类上各不相同,而且自然灾害往往具有伴发性,还可能引起其他灾害的发生,加之农村中有关灾害情况的统计资料不全,加大了对危险发生频率测定的难度,使得保险经营主体对种养业等具体项目的损失进行费率厘定需要有专业的评估。这些困难增加了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目前国内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在20%~30%之间,农险业务的经营成本更高,但部分试点地区政府认可的经营成本都在15%以下,有的甚至低至8%。而且由于农险业务的社会公益性,大部分地区的政府都不允许承办者有利润,这样很可能造成保险公司的亏损而挫伤其参与积极性,不利于农险工作的持续良性开展。
3农业保险中委托方与受托方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态度由过去的大力发展变为谨慎从事。由于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在农业保险的委托关系中,农业生产单位作为委托方处于信息优势方,作为方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往往是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导致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比较严重,受农业自身属性、小农意识和文化素质的影响,特别是法律法规制度的缺乏,监督控制成本难以降低。据统计,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占农作物保险赔偿的20%。加上农业风险的地域差异性和个体差异性很大,管理难度大,有效监管成本高,农业保险的逆向选择也很严重,使得农业保险经营者赔付率居高不下。
二、调动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参与积极性的政策探讨
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上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必须由政策扶持。当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政府保费补贴水平较低,在税收上除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免征收营业税外,并没有推出新的优惠政策,而且对保险企业经营管理费用没有进行适当的补贴,从而使政府引导保险经营者积极主动开展农业保险的引导作用大打折扣。调动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需要政府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1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所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农业保险业务高成本、高风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造成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难以获得一定收益水平,所以许多国家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所承担的税负给予一定的优惠,以吸引各方资本参与到农业保险的经营领域。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力度最大的是美国,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规定,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一切财产,包括分支机构、资本、准备金、结余、收入、财产权和免赔款,免征一切现有和将来可能开征的税收,包括国家所征税种、各级地方政府所征税种;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和向公司提供再保险的保险公司均免征一切税收。联邦到地方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除了其业务成本外不再有其他方面的负担。日本政府财政为农业保险提供了力度很大的税收优惠,《法人税法》中将农业共济组合、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纳入公益法人的范围,只对由收益事业所产生的所得进行课税,对其他所得不课税。在日本《农业灾害补偿法》中除规定农业保险的所得税率为22%,营业税率为5%~6.5%之外,免除征收其他一切赋税。
适当的优惠税收政策也是我国大力倡导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必要措施。根据现行税法,除免征种养两业农业保险的营业税,以营业税为计征依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因营业税免征而免征,同时对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外,并无其他财税优惠政策。针对这种税收优惠力度小、范围窄的情况,为了更好地提高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积极性,应扩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税收优惠力度:一是对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以外的其他农业险产品也免征营业税,特别是将营业税的免征范围扩大到农村家财险、人身险和健康险等其他涉农保险业务。二是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可在一定期间内免征或减征所得税,增大保险费的返还比例,提高其对农民保险费的支付能力。三是允许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从经营盈余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保险准备金,并在税前扣除;甚至可规定对经营政策性种养两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可以将其全部盈余作为农业保险特殊风险准备金提留出来,用作其农业巨灾风险补偿的积累,以增强其抵御农业保险风险的能力。
2提供经营业务费用补贴。国外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者的补贴主要用于补贴经营管理费用。如美国政府从1995年开始,为开办农业保险的19个公司提供相当于其农业保险费31%的补贴;日本在这方面的补贴也高达50%~60%。针对我国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成本高的特点,参考国际上许多国家的经验,并考虑我国具体的财力状况和实践经验,政府应为各种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提供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补贴,以提高其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特别提出要“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具体到操作中,应遵循分级负担、区别对待的原则,即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全部经营管理费用由中央政府承担;地方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费用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承担;对商业保险公司则根据其年经营农业保险的业务量按保费收入的10%~20%左右向其提供经营费用补贴。对于比较偏远、农户保险意识薄弱、农业保险业务开展比较困难的地区,政府财政适当加大补贴,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3提供再保险支持和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农业保险巨灾风险比较多,大面积干早、洪水、台风等风险事故往往会给直接保险人带来超过责任准备金数十倍的损失,从而导致经营机构破产。为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财务稳定,提高其经营农险的积极性,需要政府财政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后盾,通过再保险机制和风险基金来分散风险。由于商业性再保险机构在一般情况下不愿承接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可考虑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政策性的全国农业再保险公司,采取中央财政控股、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参股的模式组建,其注册资本金可来源于中央财政注资、地方参股、农村救济费分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节流部分等。另外,中央和省级政府还应通过适当机制筹措资金建立巨灾风险基金,例如从保户缴纳的保费中列支部分资金共同建立农业保险风险基金,用于弥补保险公司巨灾之年的亏损,借以平衡农业保险的经营。根据实践经验数据,一般以保费收入的10%计提巨灾风险基金比较合适。就全国而言,如果巨灾风险基金只提供60%的财政支持,在70%参保情况下,则每年需要财政预算安排5~6亿元。
4创新农业保险支持机制——以险养险。在提高保险公司积极性方面还有一点值得特别指出,那就是大多数地区在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险时都会提出“以险养险”这一措施,并把它当作解决政策性农业保险亏损问题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以险养险”是一种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司中部分商业保险险种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并通过这些险种的收益来弥补政策性农业保险亏损的方法。从上海等地的实践经验看,把以政府资源配置为主的保险与农险捆绑式结合,是弥补农险亏损的重要途径。为保证这一做法的顺利实施,在推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要通过多少商业性财产和人身保险项目养得起农险。第二,保险公司的政策性和商业性两类保险业务的盈亏如何核定。第三,在“以险养险”中如何维护商业保险市场的平衡性和公平性。只有上述三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险养险”才能真正成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强力助推器”。
三、政策支持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参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要与政府的财政能力相适应。农业保险过高的赔付率与过高的管理成本,需要政府的财税政策支持。但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在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和补贴力度的情况下,农业保险并没有按照政府的意愿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相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使政府陷入沉重的财政负担。如美国,1980~1999年政府举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总成本是150亿美元,仅1999年一年政府给农作物保险的财政补贴就达22.4亿美元,其中保费补贴13.53亿美元。以此为教训,在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中,对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费用补贴水平及税收减免优惠的力度一定要考虑国家的财力,既要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又不能给财政带来太大压力。
2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费用补贴要注重效率,建立责任机制。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财政补贴对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政府与保险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在不能完全获知保险经营者提供农业保险的努力水平时,可能使农业保险经营者存在“机会主义”行为,造成政府与保险经营者之间的“道德风险”现象,使得政府通过增加对保险经营者的财政补贴以激励其努力向社会提供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无法达到。因此,在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财政支持中,财政补贴的效率性值得关注,要研究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补贴数额应该在什么样的规模,才能使其积极参与农业保险,又不致产生“机会主义”行为。针对这一难题,有学者提出政府在确定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财政补贴数额时,要适当参考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天气因素、同行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平均业绩、保险公司的非农业保险的经营业绩等其他可观测因素,用这些因素与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绩共同考评保险经营主体经营农业保险的努力程度,并由此决定政府对其的财政补贴数额。这样,政府可以在更为确定的财政支出预算约束下,以最优的财政补贴规模激励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业务。同时,保险公司也可在政府的财政补贴下,最大程度地提高农业保险经营水平。也有学者认为要尽量通过再保险、保费补贴等方法来分担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收入,慎用直接补贴方式,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要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但不宜采取大兜底的方式,保险公司必须承担自己的经营责任。
3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法律法规。我国虽然于1995年10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但这部法律主要是规范和保障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对于农业保险仍未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法律滞后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造成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少,组织体系不完善,制度老化。为了规范农业保险参与各方行为,国家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政策性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受益主体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要明确政府在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和职能,准确界定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范围,并对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做出相应规定,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1.1系统框架
按照软件工程的设计思想,本系统包括以下三个层次:表现层(UI)、业务逻辑层(BLL)和数据访问层(DAL),这样设计有利于系统的开发、维护、部署和扩展。表现层面向用户,为其提供人机交互界面,同时显示数据以及接收用户输入数据[10]。业务逻辑层位于表示层和数据访问层的中间,是整个体系的核心,主要完成业务规则的制定、业务流程的实现以及业务需求的设计,在数据交换中起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数据访问层直接操作数据库,完成数据的增加、删除、查找和修改。本系统的数据库采用SQLServer2008R2(图1)。系统功能分为地图基本操作、数据查询、统计排名分析、专题图定制以及发展预测分析等模块。地图基本操作实现了地图导入、图层显示、地图浏览等;数据查询模块完成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统计排名分析提供选择年份内的农业指标排名查询以及地图和农业指标数据的联动;专题图定制模块自动生成用户设置条件下的农业指标分段专题图;发展预测分析模块通过调用MATLAB函数,采用灰色系统方法预测未来农业发展情况。
1.2数据库设计
数据是河北省县域农业经济信息空间查询与辅助决策系统的基础,完整有效的数据库设计是后续系统分析的前提条件,本系统数据库包括农业经济信息数据库和地理空间数据库。
1.2.1农业经济信息数据库农业经济信息数据库的基本对象是河北省县域名称和农业指标数据,数据来源于中国农业部农村经济基础资料数据库。原始数据采取二维表形式按地区分年份存储,数据结构为年份、行政代码、地区、农业指标1、农业指标2、……、农业指标22,这种存储方式存在很大数据冗余,需要重新设计表格结构,最终通过SQLServer2008存储和管理。(1)核对县域名称及行政代码。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参考河北省县域行政区划图中地区名称和行政代码,逐个核对农业经济信息二维表中相关数据,保证二者完全匹配。(2)添加农业指标编码。系统中县域农业经济指标共22项,为区分各项指标,方便后续查询和分析,特采用4层共12位编码(如图2所示)。前两位表示县域,用“XQ”;接着5位表示指标类别,例如粮食面积指标编码中第二到七位用“LS006”表示,其中前两位“LS”代表粮食,后面三位是该类的序号;最后5位是指标字母简写,位数太短用“0”补充,例如粮食面积后5位用“LSMJ0”。(3)整理数据表结构。为避免大量数据冗余,将原始二维表划分成三个表格:河北县域信息表(行政代码、名称、地区类型、地区简介)、农业指标信息表(指标编码、名称、年份、指标类型、指标单位)和数值表(ID、年份、行政代码、指标编码)。前两个表格容易实现,最后一个数据表中主键ID=年份+行政代码+指标编码,为提高入库效率,借助C#语言编写了一个数据处理工具,很方便地得到该结构表格。(4)数据入库。通过SQLServer导入导出向导,将三个excel表格导入数据库。最终数据库中存储了河北省145个县域从1996~2011年22项农业指标,例如粮食产量、耕地面积、水产品总产量、总人口等。
1.2.2地理空间数据库地理空间数据库存储的是1:400万的河北省县域行政区划图,坐标系采用Krasovsky_1940,以矢量格式存储在扩展名为udb的一种文件型数据库。县域行政区划图记录147个县域边界,属性数据表格字段包括编号(FID)、形状(面)、记录者编号(UserID)、县域名称(NAME)、所属省份(PROV)和行政代码(CNYT_CODE)。
2系统关键技术和方法
2.1组件式GIS技术组件GIS又称ComGIS,是指采用组件式软件和面向对象技术的GIS系统。组件GIS的设计思路是将GIS的各大功能模块划分为几个不同的组件,每个组件实现特定的功能,GIS组件之间以及和其他非GIS组件之间通过一些可视化软件开发工具集成在一起,从而整合成一个GIS基础平台[11],具有上手快、开发便捷、功能强大的特点。本次系统开发主要利用Su-perMap平台中的Workspace和MapControl组件。
2.2布局控件AdvantageInfragistics公司一直专注于为全世界客户提供适用于各种平台环境下的、高质量的表现层应用软件及控件[12]。其开发的NetAdvantage拥有完整的表示层组件集,Windows应用程序、XMLwebservices和web解决方案等的界面均可以通过该组件集来构建。另外,NetAdvantage控件采用了认可度很高的应用程序(MicrosoftOffice、Windows和Outlook)中的技巧和用法,让使用者很容易设计出美观实用的用户界面。本系统使用Ne-控件,便于设计出灵活、美观的人机交互界面。
2.3MATLAB与C#混合编程技术MATLAB具有较强的数值分析与运算能力,在工程计算等领域中应用十分广泛,然而其不能脱离MATLAB工作环境,并且在人机交互界面方面存在很大不足[13]。微软的.NET环境能弥补这一缺点,将其引入到C#编写的系统中会大幅度减少代码量,并且提高计算精度和效率[14],二者结合具有重要意义。MATLAB软件中有一个组件编译工具———COMBuilder,能够方便地制作出可供.NET调用的组件,操作流程如图4所示[15]。
2.4灰色系统模型灰色预测是一种对含有不确定因素的系统进行预测的方法,其通过鉴别系统因素之间发展趋势的相异程度,即进行关联分析,并对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来寻找系统变动的规律,生成有较强规律性的数据序列,然后建立相应的微分方程模型,从而预测事物未来发展趋势的状况
3系统实现
3.1地图基本操作该模块借助SuperMapObject6R中的MapControl和Workspace组件实现了地图的导入、放大、缩小、移动、全幅显示、撤销、刷新、选择等操作;同时通过文本框填写查询条件实现河北省县域空间信息查询,分析结果可导出成jpg格式。
3.2数据查询此模块实现农业经济信息查询功能,可支持用户通过时间(1996~2012年)、空间(河北省各县域)和农业指标等三种方式综合查询河北省各县域农业经济数据。查询结果显示在数据表格中,同时动态选中数据范围可实现统计分析,分析项有总和、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单值个数、方差、标准差等。结果如图5所示。
3.3统计排名该模块通过树状列表的方式提供河北省各地区名称、农业指标和年份等信息,用户勾选条件,设置排名参数,即可得到分析结果。例如决策者想了解河北省2011年小麦产量最大的10个县,可在树状列表中勾选河北省根目录、小麦产量和2011,排名设置中选择“<”和“11”,点击分析按钮获得分析结果。查询到的地区在地图中高亮度显示,展示其空间位置分布。
3.4专题图定制本系统中专题图定制模块以河北省县域行政区划图各地区为分析对象,根据用户选择的指标对象和年份动态查询出各地区特定条件下的农业经济信息,并自动生成专题图,该专题图清晰地展现农业经济数据的空间分布特征,为政府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生成的专题图属于分段专题图,分段数量根据对象数目确定,范围为3~6。专题图自动按数值大小设置颜色深浅,白色表示无数据地区,图例说明每种颜色代表的含义,用户从视觉上可以快速判别出整个河北省各地区发展状况。另一方面,每一个地区详细的农业经济信息自动显示在数据表格中,方便用户查阅。
3.5发展预测分析该模块采用灰色系统预测方法。通过用户选择的农业经济指标,从数据库中自动提取分析对象历年数据,经用户手动设置检验年份后(例如近3年),系统动态分析出预测结果,包括年份、实际值、拟合值、相对误差和预测值。使用的关键技术是MATLAB和.NET互操作技术。(1)编写并调试MATLAB函数,确保其正确使用;(2)通过MATLAB的deploytool工具编译上述m文件,生成动态链接库(dll);(3)VS中调用MATLAB相关dll。除(2)中动态链接库外,还包括数据转换文件(MWArray.dll);(4)C#语言编码,实现预测功能。发展趋势分析是依据粮食产量历年数据信息,借助GM(1,1)预测方法动态建模,系统自动显示出预测精度和未来若干年预测结果,分析结果可导出成EXCEL格式。该模块仅作为分析工具使用,用户可以查看预测误差,并不能保证预测任何对象都能达到精度要求。以大名县小麦产量为例,利用灰色系统方法分析1996~2010年数据,其中最近三年做检验,预测未来五年发展情况。从图7中不难看出,相对误差最大为3.36%,低于5%,满足精度要求。
4结束语
从体系来看,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是由国家、地方主管部门、中介组织、大型企业组成的统一规划、分工合作、各有侧重、信息共享、反应灵敏的“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它包括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预警预报、预案实施、效果评价等一系列程序和措施,是一整套覆盖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产业安全评估和防范系统。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分析评价进出口变化对我国行业发展的影响,并对可能发生的贸易摩擦及其对产业发展的阻碍进行预测评估,及时向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预警信息,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支持。
2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内容及成效
实时监测和采集重点产品贸易、生产、价格和成本等信息,以整理和分析农产品贸易对我国农业产业损害的影响,及时农产品进出口监测预警信息,提出应对建议,为农业生产者和决策者提供防御措施和决策依据。
2.1农业产业损害监测内容确定
以影响进口贸易2类产品作为监测重点:
①受进出口贸易影响较大的农产品,包括大豆、棉花、羊毛、热带水果和牛奶等;
②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如水稻、玉米和小麦等。对出口贸易影响监测以出口大省为监测目标,监测地点的选择与监测产品相对应,通过从数据收集频率及来源来看,国内市场类数据及贸易数据需要全年定期实时跟踪监测,从而构建科学的监测数据体系。
2.2监测预警分析报告和产业安全评估报告
结合农业产业特点,综合历史生产、贸易及市场情况,结合不同产业的特征和发展现状,实时通报监测预警信息,监测预警报告、安全评估报告以及农产品贸易救济案例等。
2.3与国际农业监测体系并轨
国际农业监测体系对主要国家的农业产业、农业政策进行系统持续的跟踪分析,提供一系列具有权威性、时效性和针对性的国际农业监测报告。
2.3.1对主要农产品市场、贸易及产业发展跟踪监测跟踪及预测粮、棉、油、糖、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国际和国内供需、贸易、流通、价格、竞争力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等情况。
2.3.2对主要国家农业产业与贸易政策跟踪监测密切跟踪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主要国家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农业政策变化。重点从国际国内经贸与农业形势、农业政策、农产品价格、农村发展、农业投资、自贸区对我国农业影响、粮食安全政策、主要国家农业贸易补偿、主要国家农产品非关税壁垒、主要国家农业投资政策、主要国家城乡一体化、农产品贸易及产业政策实证与应用等热点问题的进展和动态实施跟踪监测。特别针对国际农业及贸易领域重点、热点问题,对主要国际机构公布的信息及成果报告进行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世界农业形势发展动向。
3促进农业产业监测损害预警体系发展的建议
农业产业监测损害预警体系建设作为国家战略,要从全行业系统谋划,从体制上整体布局,着重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监测统计体系;重点加强市场预警团队建设,强化数据与模型支撑,打造权威的信息窗口;不断强化技术支撑,有效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和专家队伍平台,提高监测预警的质量和水平;开发和维护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直报系统,为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1加强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开展农业产业损害监测工作,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预警机制,通过机制来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农产品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产量损害,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现代农业发展。工作中要不断加大对监测预警工作投入力度,扩大监测范围,提升系统工作能力。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系统工作落实,保障工作条件,加强学习、研究,增强监测预警的快速防控能力。
3.2科学制定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计划
运用科学、系统、规范方法制定出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计划,对农业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制订出详细的预防和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才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预防信息,使农业产业的风险有效地降低,防患于未然。
3.3做好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研究
监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准确率是决定农业投资决策是否正确的基础,因此,要做好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工作,必须要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在调研过程中,不仅要听取专家的意见,更要实地了解农户生产能力、企业经营能力,投资实力以及市场波动情况,认真分析各种潜在风险因素,提出相应有效对策,让农业产业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3.4改变农户(生产者)经济行为,提高经营效益
一、合同履行中公司与农户的博弈关系
以契约为纽带的“公司+农户”、公司与农户垂直一体化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农业产业化中公司与农户博弈关系的两种表现形式,前者所占比重较大,为非合作博弈;后者所占比重较小,是农业产业化的高级形式,为合作博弈。
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实践中,“公司+农户”中的“+”是指“订单”或“合同”关系,这种关系中二者是“零和”博弈关系。最突出的问题是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两个主体之间的既统一又对立的矛盾,表现为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合同的违约率居高不下。据统计,双方之间的合同的完全守约率仅20%左右,其余80%的合同,要么公司违约,要么农户违约。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时,农户可能会违约将农产品卖给公司以外的他人;当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时,公司可能会拒收合同定购的农产品或者压级、压价收购,违背当初的约定。这种行为的出现,显然不利于农业产业化中公司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联盟关系。
二、农户高违约率的成因
(一)公司一方的资产专用性远远高于农户一方
一般而言,公司的土地、厂房、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一经投入,就会产生专用性:用于加工大豆的设备无法用来加工蔬菜。而这种专用性本身带来的不灵活性就决定了其专用性资产准租金被农户剥夺的风险很大,也就是说农户违约、对公司进行“要挟”的可能性比较大。比如,公司与农户签了收购大豆的订单,到秋收时,农户可能要求提高收购价格(当然是在供不应求时),否则会以将大豆卖给别人相要挟。因为农户很清楚,公司如果不答应,就可能收不上来大豆,而那时即使市场上蔬菜等大豆以外的农产品的供应量很大而且价格很低,公司却因资产专用性的限制无法轻易将加工大豆的设备转换成加工蔬菜的设备,就只能承受因原料短缺而开工不足的损失了。这样,公司就可能答应农户的提价要求,也就是说农户的“要挟”会很有效,这必然纵容农户的违约。而农户一方,虽然由于农业生产的周期性特点决定了耕地、种子等生产资料在一个周期内专用,牛舍、羊舍等也因无法不花费成本地转换为其他生产资料,使得农户资产也具有一定的专用性。但农业生产的资产专用性相对而言有较大弹性:第一,有些资产只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专用,下一个生产周期很容易改变用途,如耕地,今年种大豆,明年就可以种蔬菜;第二,农户由于经济实力的限制,其专用性资产的金额远远低于公司,所以农户的资产专用性准租金被剥削的可能性和被剥削的损失远比公司小得多,因此农户的违约成本一般而言要比公司低,就必然导致农户违约的多发性、而有经营实力也就是资产专用性较强的公司却不敢轻易违约。比如公司与农户签订了收购大豆的订单后,公司如果因当年市场供过于求擅自降低收购价格,当年可能会获得一些投机收益,但下一年农户就不会再与公司签订单种大豆、可能会转而种植蔬菜,而公司加工大豆的设备却无法在下一年转而加工蔬菜,所以公司会遭受更大损失。
(二)我国农户具有数量多、规模小、高度分散、实力薄弱的结构特性
首先,由于我国农户生产经营单位具有“小、多、散、弱”的组织结构特点,由此决定了即使农户违约,公司也没有精力、没有能力去向千万个小农户讨要赔偿;其次,我国农户的弱质性决定了即使其违约、且令其承担违约责任,也会因农户没有或没有更多可用来承担责任的资产,而令公司方(包括法院)束手无策;第三、政府、社会,包括法律,普遍存在着同情弱者情结,农户违约,很容易博得大家对弱势群体的同情而免于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三方面的原因,在农户违约成本很低甚至可以不承担违约成本的现实条件下,农户违约无疑很常见。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农业产业化中并不适于违约的事后法律制裁,更应从事前控制角度来降低合同违约率。
(三)公司自身经济实力、抗风险能力有限,无法提高农户违约的机会成本
公司一般是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的龙头,只有龙头的经济实力、抗风险能力足够强,才有足够的为农户让利的能力,才有足够的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才能达到“诱导”、“贿赂”农户来守约的目的,才能使违约农户因失去公司的庇护而遭受较大的损失――承受相应的“经济制裁”,才能真正增加农户违约的机会成本。而我国有这样能力的龙头公司并不多,既使是国家级龙头企业也未必都具备这样的制裁能力。
三、改善公司与农户博弈关系、降低违约率的对策
(一)诱导农户增加专用性资产的投资
从公司角度而言,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比直接给农户投资更有诱导性。以蒙牛公司的做法为例,在我国乳业大战中,控制奶源是关键,为培育并稳定稀缺的牛奶原料来源,蒙牛公司通过提升牛奶收购价格、提供周到细致的技术服务等方式,诱导养牛农户对养奶牛所获高利益的预期和对蒙牛公司的忠诚,诱导农户自发扩大奶牛饲养规模、增加牛舍,而奶牛、牛舍都属专用性较强的资产。也就是说蒙牛公司想方设法在诱导农户主动增加专用性资产投资、自愿承受专用资产的不灵活性,自然也就使农户承受了高额违约成本。如合同规定,农户一旦违约,蒙牛公司将拒绝再收购其牛奶,而农户将牛奶转卖给他人是需要转换成本的,尤其牛奶具有容易变质、不易保存的特性,若蒙牛公司拒绝收购,其投入的专用性资产便无法得到相应回报,就会遭受较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农户违约的成本就会提高。从政府角度而言,为提高农户生产效率,可从鼓励专业化生产相关的政策入手,诱导农户进行专用性资产配套投资。另外,农户随着市场观念的逐步强化,自身也有动力加大专用性资产的投资,以获得规模效益和技术效率。
长远看,公司、政府、农户三方,都有促使农户提高资产专用性的动力,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农户违约成本逐步提高是必然趋势。
(二)将公司与农户的非合作博弈关系转变为合作博弈关系
据博弈理论,在目前我国公司与农户的两种联结方式中,“公司+农户”方式中,二者之间关系是非合作博弈关系,是“零和”博弈,双方都强调个人理性、个人优先决策、个人利益最大化,所以双方冲突较多,违约可能性较大;而公司与农户垂直一体化为股份(合作)公司的方式中,二者之间是合作博弈关系、是“正和”博弈。合作博弈强调的是集体理性,强调效率、公平、公正。如果能将双方的博弈关系由非合作转为合作,也就是将双方由合同关系转为股份或股份合作企业的垂直一体化,将双方融为一个利益共同体,违约的问题就可以得到有效解决。因为公司和农户变成了股份或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后,二者的利益就由相对独立(甚至对立)变成了统一。
(三)实行多户联保
农户的弱质性,决定其没有能力提供更多用来担保履约的抵押品,但采用五户或十户联保的方式,其中一户违约,其余所有联保户的财产都得用来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就使农户的违约成本提高了五倍、十倍,可有效地使农户的违约动机缩水。这同时也解决了因农户的分散性、弱小性造成的公司无法向千万个小农户讨要赔偿的问题。
(四)公司方不断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有足够能力使农户对自己产生依赖预期,建立起内部淘汰机制
违约的主要诱因是价格问题,如果公司有经济能力给农户更多让利,使农户真正分享整个产业链条的平均利润,农户的违约动力就会大幅降低。例如,河南宛西制药厂与农户通过订单建立山茱萸生产基地,合同中收购山茱萸的价格很高(公司以其经济实力让农户分享利润),农户享受着巨额收益,但合同中有一款明确规定:如果农户违约,公司在未来三年内将不再与其签约,三年后即使签约,收购价格也要低于无违约记录的农户。这样就建立起了内部淘汰机制,使农户真正懂得诚信的重要,也大大提高了农户违约的机会成本,使得想投机违约的农户不再违约。但这内部淘汰机制的建立,是建立在公司的经济实力和公司为农户让利的经济意识基础上的。如果宛西制药厂没有能力将收购价格提到让农民心动的水平,或者宛西制药厂尽管有经济能力却仍肆意压级压价,都无法达到建立内部淘汰机制、提高农户违约的机会成本的目的。
(五)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建立“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
以“三建”发挥班子核心引领作用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以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例
以提高科技含量做强以转变发展方式做大——全方位再造昭平茶叶产业的思考
企业系统化的项目管理方法思考
科技服务业新分类及发展形势分析
基于ArcGIS的车辆监控调度系统
掺烧高煤锅炉布袋除尘器喷吹实验改进探讨
500kV变电站改扩建常见问题探讨
昆江水电站二级电站引水系统设计
基于希尔伯特—黄变换的小电流接地故障选线研究
以人性管理精细化促进班组管理——从人文视角探究电力生产企业班组精细化管理的实施
论铁路多元经营企业的工资激励机制
联合单位法在本量利分析中的应用
南宁市连锁超市物流配送现状的思考
工业企业选址评价研究
基于信息感知模式的人力资源效能管理模式研究
全面薪酬管理体系在某公司实施的现状分析
提高山区养路工人技能素质的探索和思考
对公路职工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公路职工教育现状及发展方向探析
《企业科技与发展》杂志征集论文启事
《企业科技与发展》理事会
企业质量振兴的差距与对策
借鉴德国先进会展经验打造南宁城市会展经济软实力
泰国芭提雅发展度假旅游业的成功经验对发展北海海滨度假旅游业的启示
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措施的研究
广西专利实施转化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论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
广西产业自主创新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论实施新专利法在推动广西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论农业科技园发展的集群效应
数字化的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广西发明专利实施状况及对策研究
广西生物质产业科技需求分析及战略研究
苏州R&D资源清查工作的收获、不足及建议
苏州与温州区域经济国际化的比较分析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监管研究综述
定位精度的一种测试补偿方法
ESD对电子产品的危害及防静电设计
VOC与涂料配方
企业靠增长逆势前行
《企业科技与发展》理事会
科技动态
政策
行业
法规
数据
国内首个商贸中小企业担保融资平台启动
产权
一种机织物及其织造方法
汽车制动器快速黏接设备
分体式振弦动态车辆称重系统
光盘母盘玻璃基片
炉内燃烧三维温度场实时监测及机组优化控制新技术
技术研发
东盟零关税机遇与挑战
庞富英:敲开国际市场之门的红旗手
金夫人婚纱摄影的“左右互搏”
论文摘要:地面灌溉是古老的田间施水技术,但它目前仍是世界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灌水方法,约占全世界中灌溉面积的90%以上。我国则有98%以上的灌溉面积依然采用传统的地面灌溉技术。
鉴于我国水资源与能源短缺,经济实力不足,广大农村地区的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的现实,大面积推广喷、微灌等先进灌水技术还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还仍须加大田间工程的建设力度,大力研究和推广节水型地面灌水技术。
一、我国节水灌溉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以节水挖潜改造为中心,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节水增效示范、末级渠系改造、水权转换等工程项目,有效提高了水资源调控能力和利用效率。在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种植区,推行了低压管灌、滴灌、喷灌等现代化节水灌溉技术,推动了现代节水农业的发展。拿四平辽河灌区为例,截止目前,全区共发展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总投资2千万元。其中渠道防渗面积1.1万亩,低压管道灌溉面积3万亩,喷微灌面积4万亩。发展地面软管灌溉、小畦灌溉等非工程节水灌溉措施面积1万亩。年可节水4000万立方米,增产1000万公斤,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了水的利用率和产出效益,缓解了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农工收入的增加和区域水资源平衡,改善了生态环境,拉动了节水灌溉设备产业的发展
二、节水灌溉技术及发展趋势
目前,比较有发展潜力的节水灌溉新技术是:一是与生物技术相结合的作物调控灌溉技术。 就是从作物生理角度出发,在一定时期主动施加一定程度有益的亏水度,使作物经历有益的亏水锻炼,改善品质,控制上部旺长,实现矮化密植,到达节水增产的目的。二是应用3s技术的精细灌溉技术。就是运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技术(rs)和计算机控制系统,实时获取农用小区作物生长实际需求的信息,通过信息处理与分析,按需给作物进行施水的技术,可以最大限度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土地的产业率。这是农田灌溉学科发展的热点和农业新技术革命的重要内容。 三是智能化节水灌溉装备技术。就是把生物学、自动控制、微电子、人工智能、信息科学等高新技术集成节水灌溉机械与设备,适时地检测土壤和作物的水分,按照作物不同的需水要求来实施变量施水,达到最优的节水增产效果。
我国的节水灌溉技术发展呈现以下趋势:一是喷灌技术仍为大田农作物机械化节水灌溉的主要技术,其研究方向是进一步节能及综合利用。不同喷灌机型有各自的优缺点,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软管卷盘式喷灌机及人工移动式喷灌机比较适合我国国情。二是地下灌溉已被世人公认是一种最有发展前景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尽管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应用推广速度较慢,但随着关键技术的解决,今后将会得到一定的发展。三是地面灌溉仍是当今世界占主导地位的灌水技术。随着高效田间灌水技术的成熟,输配水有低压管道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四是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管理水平越来越高。应用专家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控制技术资源数据库、模拟模型等技术的集成,达到时,空、量、质上的精确灌水,是今后攻关的重点。
三、发展节水灌溉技术的政策建议
一是提高发展节水灌溉技术的认识。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农业灌溉用水要在用水总量基本不增加的情况下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只能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灌溉必须走节水型的发展道路。因此,我们应加大对发发展节水灌溉技术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全社会都来关心节水灌溉技术,形成好的节水灌溉技术发展环境。
二是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要符合农村实际。一是因地制宜,继续普及与推广喷、微灌技术。在节水灌溉模式中,喷、微灌应用越来越多,目前国内外喷、微灌技术正朝着低压、节能、多目标利用、产品标准化、系列化及运行管理 自动化方向发展。二是灌溉渠系管道化。我国已基本普及了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技术 ,今后的发展方向是大型渠灌区渠系管道化,并加快相应大口径塑料管材的开发生产。
三是现代精细地面灌溉技术。由于我国地面灌溉量大、面广,需要采用推广应用激光控制平地技术、水平畦田灌溉技术、田问闸管灌溉系统以及土壤墒情自动监测技术等一切改进地面灌溉措施,逐步实现 田间灌溉水的有效控制和适时适量的精细灌溉 。
四是研究和推广非充分灌溉技术。非充分灌溉理论将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及“四水”转化理论等高新节水技术和理论相结合,创建新的灌溉理论及技术体系。五是“3s”技术在农业节水中的应用。如果能在农业节水中推广应用“3s”技术产生的节水效能将是革命性的。 此外,国外还 出现 了地面浸润灌溉、坡地灌水管灌溉、土壤网灌溉、绳索控制灌溉等新的节水灌溉技术,都对我国的节水灌溉有积极的参考借鉴意义。 对于沙漠地区和缺乏淡水的沿海地区,利用空气中的水分进行灌溉是一种可取的方法,但如何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实用性是今后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总而言之,节水灌溉工程推广,任重而道远。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节水灌溉的逐步推广使用,实现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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