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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管理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6 15: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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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管理论文

第1篇

目前我国对压覆资源一般实行有偿压覆,新建项目压覆煤炭资源需要对矿业权人进行补偿。根据国土资源部2010年颁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经济补偿包括两方面:一是补偿矿业权人缴纳的价款,即矿业权人获得探矿权和采矿权时向国土资源部门缴纳的价款;二是矿业权人其他损失,包括所压覆的矿产资源分担的勘查投资、已建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

2与压覆相关的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新建项目压覆煤炭资源行政管理现状分析可知,矿业权人和国家的权益在压覆过程中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针对矿业权人权益,现有法律法规很少关注矿业权人的相关利益,同时相关法律和政策执行不到位,新建项目压覆煤炭资源给矿业权人带来的损失往往很大,而矿业权人缺少利益诉求的通道,签署补偿协议基本上都是被逼无奈;审批流程由于不重视矿业权人参与及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建设方与矿业权人的补偿协议既难以达成,又难以执行;对矿业权人的压覆经济补偿不合理,目前新建项目压覆煤炭资源只需付出极小代价就可以压覆,大部分是无偿压覆,即使有偿压覆,建设方也是按照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小于被压覆煤炭资源的实际市场价值,甚至小于矿业权人实际的损失。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压覆补偿难以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资源属性和相关权益,也难以准确反映压覆项目的真正建设成本。《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被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一般都是长期的或永久的,在一定技术条件下很少有再次被开采的价值。但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建设项目在进行建设时,只体现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规定,而没有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资源属性。此外,新建项目压覆煤炭资源行政管理在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经济补偿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2.1压覆资源相关法律存在的问题

缺少专门解决新建项目压覆煤炭资源的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会增加不合理的煤炭资源压覆,造成煤炭资源的浪费。同时,不能合理有效地规范相关主体的市场行为,难以维护国家和相关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势必影响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对地方政府相关权责的界定,致使地方政府不重视煤炭资源的压覆问题。在现有的关于压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中,无论是全国性法律,还是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对地方政府相关权责进行界定的还比较少。由于法律法规缺少这方面的权责界定,地方政府往往不重视资源压覆问题,甚至为了“政绩”对新建项目压覆煤炭资源采取一刀切或者一边倒的管理手段,帮助建设方取得重要矿产资源的压覆审批,致使大量煤炭资源被不合理压覆。

2.2压覆资源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

现有的行政审批难以有效地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煤炭资源压覆问题。运用行政审批手段对煤炭资源压覆问题进行管理,手段单一,并且在处理压覆问题审批的要求和具体流程上存在严重不足,建设方往往可以以极小的代价取得压覆权,这就很容易造成建设方及其利益相关者轻视被压覆矿产资源的价值,并且利用各种手段影响压覆审批工作。另外,审批人员的权利大,压力也大,并且较容易受到钱、权等因素的影响,很难坚持科学的审批原则,造成审批结果难以体现应有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协调困难、衔接有漏洞。目前对压覆煤炭资源进行审批的部门是国土资源部门,而对煤炭资源进行管理的是国家能源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都把审批权和资源管理划归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只了解一个方面的情况,无法全面掌握煤炭资源的储量状况、勘探和压覆的实际情况,不利于综合管理,更不利于压覆矿产及时审批,缺少对各级管理部门职责、任务的具体规定。

2.3压覆资源经济补偿存在的问题

缺少合理完善的经济补偿机制,建设方所交费用与压覆煤炭资源的价值不符。建设方为压覆矿产资源缴纳的费用应该包括三种:补偿矿业权人缴纳的价款、资源补偿费、其他损失。被压覆的煤炭有两种价值:未开采前的自然价值和开采后的价值。实际工作中,建设方按照自然价值进行补偿,价款小于被压覆煤炭的实际价值,建设方所交费用与压覆煤炭资源的价值不符,这是对煤炭资源的浪费。补偿款不到位。实际工作中,存在建设方对矿业权人的补偿款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政府主导的新建项目或政府引进的大型项目压覆了煤炭资源后,往往不按照补偿协议进行补偿。用经济手段对建设方压覆行为进行约束的目的没有达到,对煤炭资源的保护没有落到实处。

3完善建议

3.1制定专门的压覆煤炭资源管理办法

压覆涉及多方主体利益,关于压覆的法律法规应该是正确处理压覆项目的基础,尤其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对于解决压覆的实际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制定专门的压覆煤炭资源管理办法是进一步做好压覆煤炭矿区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通过编制该管理办法,可以进一步规范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行为,提高政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服务水平,可以更好地规范相关主体的市场行为,维护国家和相关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和有序发展,也可以避免不合理的资源压覆,保护不可再生的煤炭资源。

3.2完善行政审批流程

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需要“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共同作用。压覆虽然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但压覆的对象是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因此对待压覆应当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并用——构建以行政调解为主、经济刺激为辅的管理方式,加强调控,实现对压覆矿产资源行为的适当“管制”。完善新建项目压覆煤炭资源审批流程主要是优化审批管理流程,将流程按照新建项目的申请进展情况分为三个阶段: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主要是查询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并对压覆资源情况进行评估;项目申请及审批阶段,主要通过用地审批和项目立项建设审批两个环节审查新建项目是否获得压覆审批;项目申请获批后阶段,主要是交纳压覆相关的费用,涉及交给国家和矿业权人的补偿款。在整个审批流程中,使矿业权人参与进来,保障矿业权人的利益,增加项目建设的压覆成本,从而减少不合理的资源压覆。同时,国土资源部门和煤炭管理部门在审批流程中应该相互配合,担负起相应的管理职责,详见表1。

3.3健全压覆补偿机制

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后,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新建项目压覆煤炭资源补偿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建立对国家和矿业权人双重补偿流程,补偿流程遵循既保护煤炭资源,又不影响经济建设的原则制定压覆煤炭资源评估方法,对新建项目压覆煤炭资源进行合理评估;确定压覆各阶段需要注重的细节,主要包括压覆查询、压覆补偿标准、补偿对象、压覆税费、缴纳期限等方面。新建项目压覆煤炭资源补偿流程如图2所示。新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时期,就需要到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去进行煤炭资源储量分布查询,并和矿业权人取得联系,共同制定相应的方案。根据煤炭资源地理位置和压覆补偿标准,评估压覆补偿费用、建设成本等确定建设方案,然后与矿业权人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建设方案沟通,并初步达成意向协议。建设方对矿业权人的补偿包括建设方直接补偿矿业权人的各类损失,并和矿业权人签订压覆协议。建设方对国家的补偿,主要以缴纳税费形式为主,征收煤炭资源压覆费或者煤炭资源占用税。补偿金额主要以压覆煤炭资源的价值评估为准,按照计量评估金额进行缴纳。缴纳期限一般要求在项目开工前或者开工后三个月内。对缴纳给国家的压覆税费,应成立专门的账户,对“三下开采”、“绿色开采”等先进或高成本开采压覆煤炭资源的方式进行奖励或补贴,提高矿业权人开采压覆煤炭资源技术革新的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

4结语

第2篇

1.行政管理脱离实际。

一些企业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这样一种恶性循环:行政管理人员由于对企业的了解不够,导致其对企业具体业务不熟悉,在进行行政管理时,一方面“说不到点子上”;另一方面“假大空”的作态惹人生厌,尤其是制定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被行政管理人员想当然的拿出来推行,这种脱离业务部门实际需求的行政管理,自然会引发业务部门怨声载道,使业务部员工存在抵触心理,认为行政人员在“瞎折腾”,不体恤下属员工,导致绝大多数员工不愿意与行政管理人员打交道,双方几乎成了对立关系,毫无交流。这种隔阂横亘在双方之间,显然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而行政管理人员感觉自己的权威受到挑衅,有的选择回避,尽量不去打扰其他部门,有的选择反击,越发变本加厉的制造矛盾,从而使得双方的隔阂加深,在这种情况下,行政管理人员越发不会前往业务部门去接触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导致行政管理也越来越脱离实际,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在企业内部形成对立的“阶级斗争”。

2.行政管理脱离科学。

游击作风是这种特殊时期下的产物,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符合当时时代的需要,却不符合当今时代的需求。在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应当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段,而不是行政管理人员的主观意愿,然而在很多企业中却普遍存在这种现象,由于企业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的责任分工、层次的工作程序等,所以导致行政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工作时无迹可寻,只能遵照领导的思想,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对企业进行行政管理。这样的管理方式导致很多时候行政人员完全依靠灵感来进行决策,缺乏科学性,容易偏离实际。同时因为职责不明确,管理人员对大小事务皆要插手,导致下属无事可干,或者束手束脚,领导“瞎忙活”后觉得员工拿钱不干活,感觉自己像“员工”,员工像“领导”,容易引发劳资关系紧张,彼此存在隔阂与对立。如此不科学的行政管理,不仅会严重拖累企业效率,也会打击员工士气,同时还有可能造成企业资源的浪费,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3.行政管理脱离全面。

目前我国企业在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时,普遍存在脱离全面,过于局限,缺乏完整体系的现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将一些具体的事务,如办公室管理、后勤管理、文档管理等作为工作重点,虽然工作性质与国家政府机关相同,但是国家与企业是不同的主体,这就导致企业过度关注行政手段和行政人员素质的提升,而忽略了企业行政管理的自身价值意义:把企业各环节各部门联合成一个健康有序的有机体,并通过各种行政管理手段有效的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保证企业生存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所以,企业行政管理脱离全面,缺乏完整体制,就会使得行政管理工作舍本逐末,难以实现自身价值。

二、企业行政管理问题创新措施

1.行政管理要与时俱进。

企业在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时,要杜绝套用党政机关行政模式,应当参考国内外先进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然后根据自家企业的实际需求和特色进行行政管理,一方面保证企业的行政模式符合企业需求与特色;另一方面保证企业的行政模式与时俱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官僚作风,用包容、耐心、亲和的态度与部门员工打交道,协调各部门关系,建立企业内部和谐工作氛围。

2.行政管理要联系实际。

企业在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时,要杜绝一切“假大空”、“瞎折腾”行为,不要不懂装懂,务必保证“不了解实情,坚决不做指挥”,一切要从实际出发,从企业的利益出发,深入到企业各个部门,了解各部门实际需求。行政管理人员要有容人之量,能够接受批评与非议,并要耐心地了解情况,及时地作出回复,对正确的批评虚心接受并在工作中改正,对错误的批评耐心解释沟通,在企业内部建立务实的企业文化,并建立切实的行政管理制度,如业务考评、服务要求、工作要点等,将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干实事,说实话”,杜绝流于表面的形式主义。

3.行政管理要科学严谨。

企业在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时,不能仅依靠“务实”这一种特性,务实是好事,但是不讲科学,不讲条理的“蛮干”、“瞎干”、“随意干”,不仅起不到推进作用,反而会拖累企业发展的后腿,使得企业行政管理混乱,领导与员工都无法在企业中找到自己的准确定位。所以企业行政管理,要讲究科学性,首先需要将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从而明确企业每一个人员的职责,使得领导与员工各司其职,并建立逐级授权、环环相扣的工作程序,使得行政管理有迹可循、有章可依,严谨的进行,确保企业资源高效、高质的利用。

4.行政管理要体系完善。

①构建完善的权利体系:即构建企业的行政架构,包括职能分解、人事相合、岗位设置等内容。②构建完善的事务体系:即构建企业的具体事务,企业行政管理最终是要落实到具体事务上,行政管理体系离不开事务体系的支撑,事务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办公室管理、文档管理、后勤管理等内容。③构建完善的技术体系:即建立企业内部的技术职称,行政管理需要技术作为支撑,技术体系具体包括企业行政管理中的领导与管理、监督与控制、协调与沟通。

三、结语

第3篇

正所谓人力资源也就是说包含在企业员工身上的工作能力,主要体现在:生产技能、劳动素质、科技水平等[2]。人力资源本身就具有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然而我们的企业若要发展、立足,就必须以这些特性为基石。企业核心的竞争力与人力资源管理,这两者之间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要想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核心竞争力,那么企业在实践热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就必须要体现出创新理念。相反的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最终目标也就是要提升该企业在社会上的核心竞争力。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合理的配置各种生产要素(人力、财力、物力等),其只有一个最终目的:要在实践中不断的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社会上的占有率,最终要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人才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载体,创新人力资源的管理对企业内部的人才进行有效的掌控和调配。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背景下,企业一定要打破以往传统的、固定的管理模式。不断的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从企业长远的利益出发,充分的认识并要理解人力资源管理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2创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2.1加强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企业若要稳定平稳的运行、发展,人是必不可少的载体。然而这个载体必须是要来自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因此,合理的规划、开发正规的人力资源才能真正的发掘出各岗位上合适的人才。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要制定合理的、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按照企业组织的发展战略目标,对企业组织在以后变换的环境中可能出现的人力资源的的需求和供给进行科学的预测,并且还要制定有效的策略,从而确保其需求,最终促使组织以及个人实现长远的利益。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不断的完善,其人才的流动也逐渐变得随意、频繁起来,为了要保证企业的生产效率,规划好人力资源以及优化内部结构等显得十分的重要。

2.2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

2.2.1构建完善的绩效管理系统

所谓绩效管理就是以企业员工为中心的一项干预活动。其最终目标是要通过提升员工的绩效来改善组织的绩效。那么,企业要如何做好绩效管理呢?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并且还要健全对员工的考评制度,同时还要认真的执行。公正公平、民主的给予员工实绩考核。其次,要根据员工所考核的结果进行合理的奖励和惩罚,同时还要将此作为员工在各个岗位上的调整和升降依据。合理的、有效的、民主的绩效管理,不仅能调动员工内部的科学竞争和自我的约束,还能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以及综合实力。

2.2.2建立健全企业的用人制度

面对日益加强的外部竞争环境,在企业的内部需要实力全新的竞争理念,且还要建立健全用人机制,促使其适应市场的对人才的需求。通常情况下,企业要在管理上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用人机制上要采取公平的竞争制度,对员工的组合进行合理的优化和配置,为企业的人力提供宽裕的、充足的资源。

2.2.3创新激励机制

企业在市场上进行竞争的本源主要在于人才,面对复杂的竞争环境,企业若要留住人才,必须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创新人才的激励的机制。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物质方面的激励:包括工作岗位上的福利、员工的绩效工资等;企业文化的激励:主要是包括了企业中的团队精神激励、企业发展的远景激励等;职业发展前景的激励:主要包括了员工专业和职业的发展等。

2.3对人力资源的培训进行合理的优化

2.3.1对员工的培训制度进行完善

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才能提升工作效率,最好还能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企业不仅要加强对一般员工和新进人员进行培训,还要对企业内的高层、管理层、技术人员、一线人员等进行培训。除此之外,进行培训的时候要合理、有效的结合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和素质;加强对重点人才、特殊岗位、紧缺人才、岗前以及职业再教育等进行合理、有效的培训,在培训期间切记:企业和个人的双重利益要合理的坚固,最终要实现双赢。

2.3.2构建多样化的培训方式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方式:定点、定期的培训;强制性的培训;委派式的培训以及开放式的培训等。

对企业的所有员工进行培训是企业长期的工作,为不同的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方案;企业内部可针对重要岗位的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等,可制定强制性的培训计划,要求工作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其培训;企业可根据自身的需求可挑选人才实施公派培训。

第4篇

(一)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

1、业务的范围不断扩大

电信从传统的固话业务、网络业务,逐步发展到小灵通业务、3G移动业务、服务器托管与租用业务等等,这些业务范围的扩大,有利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但是另一方面,业务的种类繁多也给电信公司的管理及服务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因为每一项业务都面临着竞争,每一项业务在竞争中如果败北,都会给电信的形象造成伤害,每一个客户都需要得到精心的维护,其中一个客户的离开都会带来一系列业务的损失。

2、信息化管理步伐加快

现代企业管理需要信息技术,信息化管理已成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作为信息专业部门的信息化工作,我们??电信公司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和管理水平,加快了信息化建设步伐,并初显了成效。信息化建设既强化了管理,又降低了成本和扩大了销售。信息化发展有利于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得公司在竞争中占据了有利的位置。

3、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

当前由于铁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都开展了很多与电信重复的业务,竞争入去白热化,使得中国电信正面临话音业务走向低值化和微利化,增量不增收的现象已经开始显露。同时,随着移动通讯、网络通讯等的快速发展,移动传统的固话业务规模在逐步萎缩。失去了用户规模增长原动力、面对着传统业务萎缩危机的中国电信企业,面临着一个关系到未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时刻,如何加强服务文化建设,推动服务创新,提升服务品位,达到留住客户、发展客户,保持各项电信业务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断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企业和员工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员工竞争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电信公司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长期的垄断性经营在公司文化上形成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虽然在社会主义市场时代的竞争中,在企业的改制中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是在我们员工的身上,传统的东西很难一下子消失殆尽。一些员工缺乏竞争意识与危机意识,混日子等待退休的现象仍然存在。员工的这种心态直接影响了电信公司的服务水平。同时,在市场推销中,电信公司缺乏现代市场营销的经验与意识,很多新的业务都是靠员工的个人“人脉”,走“官方”道路。这样的意识适应不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缺乏长远发展的动力。

2、品牌服务意识需要加强

当前,经调查,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中有八成以上的企业有树立品牌意识,近五成企业认为其服务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近六成的企业认为顾客对其服务产品具有较高的满意度。但是,当前电信行业的部分业务与移动、联通等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劣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没有第二只有第一,这种劣势严重影响了电信公司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给品牌建设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总体来讲:电信公司的经营范围的扩大过程中,重视了规模的发展,没有保证每一个业务的高质量服务,打造精品,宁缺勿滥的意识不强。

3、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受长期计划经济影响,电信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以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更是增强国际竞争力、跻身世界经济的需要。由于人才的缺乏,企业管理中缺乏先进的经营理念、组织形式和营销手段,造成服务质量、层次不高和竞争乏力。管理人员综合能力不高是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企业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企业文化是一笔未存银行却拥有巨大利息的财富,是企业的灵魂和支柱。企业文化整体性差、人性化管理没有落实、团队合作精神薄弱。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文化意识还有待提高,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员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不强。二是强化员工素质培训的投入力度不够,企业内部没有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良好学习氛围和风尚。企业尚未建立的人才培育机制。

二.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措施

(一)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建设优良服务群体

经济快速增长主要依靠科技进步,人才是科技的载体。当今和未来的国际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电信行业要在竞争中获胜就必须紧抓人,也就是紧抓以人为本这个概念。紧抓员工和顾客的心理这样才能在经营中获得最大的效益。

1、加快人才培育和引进步伐

我们要取得人才竞争的主动权,就必须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形成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环境与政策优势。一是要建立好战略型人力资源制度。二是充分加快人才引进和培育步伐,特别是要通过市场加快对创业型、综合型、高级管理型、高层次科研等人才开发和引进,对高级人才实施优厚政策。三是要完善各行业的用人、留人机制,真正发挥人才的作用。

个人素质的差异会导致服务的差异。因此首先要做好员工选拔工作,这就要把好员工招聘关。我们需要的是有一定社会关系和交际能力,聪明、灵活、乐观、诚实、有文化、有气质、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只有这样的员工才能给公司带来一种朝气,给服务注入一股活力。

2、加强职工人员培训

对员工进行有目的的培训,这表面看是一种投资成本,而实际却是一种投资。对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以获得竞争优势的人力资源战略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对职工的服务意识及理念的培训,增强职工的客户意识;另一方面,进行仪表言语的培训,因为这些影响着公司的外在形象。同时,还要对企业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一个国有大型公司,电信行业员工应该增强社会责任感,这也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优势,应该发扬而不是放弃。

在新员工加入公司用后,我们便要做好其培训工作。让他们了解协和、融入协和的企业文化、岗位说明、公司的服务规范及其它制度等。在此过程中我们要给他们竖立一个学习的榜样,让其在优秀的员工指导下进行操作,最后理论和实践考核全部通过后方能上岗。

(二)提高职工服务意识,建立良好客户关系

1、树立人本理念

要求员工在服务实践中必须做到:①在为客户服务中,应该想客户之所想,体察客户心理,当好客户参谋,解决好客户的各种难题。“客户永远是对的”。把客户视为企业的主宰。企业把客户作为企业的主宰,既是由企业的经济属性,即企业谋求更高盈利的原始经营动机决定的,也是企业的社会性质决定的是奉献与获取经济利益相统一的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②关爱社会,树立形象。电信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助于企业与客户之间关系的处理。如:号户结对、扶贫助教等。

2、重视、关心员工心理与生活

做为管理人员,不可能整天与顾客打交道,而只有一线员工才是真正与顾客面对面。所以,我们首先要真心为员工着想,比如说安排好员工食宿,科学排班,使员工劳逸结合,并及时解决员工的各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让员工认识到公司是重视他们的,从而会更加努力的工作,而服务意识也会不断提高。

3、树立竞争意识

职工要有同其他公司的整体竞争意识,同时要有内部的竞争意识。这些竞争意识的培养一方面要靠企业的培训与指导,另一方面更要靠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引导。良好合理的竞争机制是激发良好服务意识的基础。

4、提倡用心服务

用心服务是实现用户至上的手段与作为,最终是公司的立足点。要求全体员工日常的服务中与用户心心相印,积极与用户沟通,想用户之所想,急用户之所急,凡是用户想得到的服务,公司和全体员工都应该做到,凡是用户尚未想到的服务,公司和全体员工都要超前谋略和设计,主动想到并向他们提供服务。

(三)打造企业服务文化,促进长远发展

服务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它是企业在长期的对客户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服务理念、职业观念等服务价值取向的总和;是以服务价值观为核心,以创造客户满意、赢得客户忠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形成共同的服务价值认知和行为规范为内容的文化。

1、建立用户至上文化

“用户至上"规定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方向,是公司向客户提供电信服务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一切经营活动的主导信条和最高宗旨,是成为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和公司经营成效检验的最终标准。这是培育企业服务文化的最高理念。

2、培育与熏陶服务文化

具有能动性的员工是用心服务和成功服务的关键,而培育服务文化,树立员工用户至上的宗旨,增强员工用心服务的意识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基础性工作。因此,电信公司要紧紧围绕对员工服务文化的培育,通过服务文化熏陶,让企业文化转化为日常的、即时的、自觉的电信服务行为。

3、建立企业共同价值观

企业要建立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念,激发员工的情感,陶冶员工的情操,使广大员工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得到升华,作为企业员工共同接受、长期培养的价值取向,进而形成企业独特的文化内涵。作为国家企业的电信企业,其价值观要追一种社会责任感,追求公平竞争、平等交易、诚实守信,提升企业的良好形象,做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带头人,这种形象如果被观众认可,将极大地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四)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1、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电信企业走过了计划经济的历史年代,面临着新的市场经济的大潮,需要的是彻底的转变,转变成为标准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的企业制度就要以出效益与效率作为最根本出发点,以市场和消费为导向,建立长远的战略目标,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同时,要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等步伐,让职工熟悉信息化服务手段,用信息化等高新技术来转变经营管理模式、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

2、注重形象日常管理

电信公司要在公众心中留下一个良好的形象,提高服务的质量,一个良好的日常形象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如:注重营业大厅环境的建设,建立便民服务台等,免费为客户查询通话费和打印话费清单,不间断在进行业务介绍和新技术、新业务的介绍,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及电信资费标准等。

同时,员工的服务语言与行为要逐步规范。“您好”“再见”无不体现着我们的服务水平。员工在平时服务过程中,往往因为生意较忙或自己忽略,而暴露出很多问题,要利用交接班或另外通过谈话对其加以指正。另外,还要树立服务模范,让其他员工会把自己和他对比,从而形成一种比学习、比服务的氛围。

(五)建立高效率的服务评价系统

做好服务工作,首先要健全、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为此他们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和班组的实际,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加强考核。

1、推行首问负责制

这样可以避免问题被推脱,顾客被踢皮球。有利于建立一步到位的服务,让顾客满意。属于本部门范围能立即答复的当场答复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问题做到:向用户说明原因取得用户谅解,可用电话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或将用户带到相关人员处办理。

2、建立良好的社会评价体系

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客户服务中心工作进行背靠背的服务监督检查,客观真实地反映客户服务中心服务现状,并将其明查暗访情况作为考核班组组员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组员绩效挂钩,有力地促进服务工作的改善。同时,要认真解决用户反映电信的热点、难点问题。每月根据各位营业人员在工作量、通信质量、业务考核、社会监督评分、用户现场评价五方面综合评比出服务之星。在监督栏上公布并给予表彰。

第5篇

信息传播是行政实施的基础

行政实施总共包括执行的准备、执行的实施、执行的监控三个方面。这三个环节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每一个步骤的实施都必须做好信息的互通。只有政府将行政决策通过信息传播,使执行者对指令得到了充分、全面的了解,在理解上达到了共识,才能使指令内化为自己的行为,确保执行无偏差。这是非常明显的人内信息传播过程。此外,执行成员之间的沟通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信息传播手段得到交流、沟通,可以保证行动的一致性,确保执行者准确的完成指令。

信息传播对行政管理起到监督作用

社会舆论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大多数人群通过言语、非言语等方式公开表达的态度、意见、要求等,它对政府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起到了监督的作用。社会舆论监督具备传播面广、传播速度快、透明等特性,对于行政组织有一定的震慑力和约束作用。不能否认的是,社会舆论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特别是近几年来,频频出现由于社会舆论而使得官员下马的事件。例如不久之前的微笑局长事件,由于该局长在“8.26”特大交通事故现场露“笑脸”,从而引起了公众的愤怒,不少人转帖评论,随着舆论受到广泛的关注,使得不少细心的网友注意到了他手上高含金量的“手表”,最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随着深入的调查,揭开了该局长贪污近千万的隐情,最终该局长被。从这一事件可以明显的看出,信息传播的力量不可小视,一旦发展成为社会舆论,将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它时刻监督者行政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行政管理起到相当大的约束作用。

信息传播是行政管理的指挥牌

信息传播通常被行政管理用作引导民众行为的有力手段。特别是当某些谣言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时,政府尤其应该使用这一工具来消除民众恐慌,引导社会成员的正确行为。例如前几年湖北宜昌遭遇地震谣言,不少民众纷纷涌上街头,聚集在空旷地。宜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市民发出公告:近期未发现地震活动和地震前兆异常,请市民不要听信谣言。同时,宜昌市各媒体也通过网络和电视向市民了地震局和公安局指挥中心的公告。最终使得主干道恢复正常。

信息传播对于行政管理来说是双刃剑

行政管理工作是基于社会所呈现的形态来操作的,行政组织在实施前有一个调查研究的过程,这通常需要采集信息来完成。不可忽视的是,信息传播是一把双刃剑,信息传播很难时刻都做到真实、客观。通常情况下,通过采集社会信息可以帮助行政管理者更好的解决社会难题。但是在许多时候,失真、偏激的信息会使得行政工作的进行受到相当大的阻力,引发严重的后果。例如在改革开放初期,在“”事件中,全国各地媒体不断报道“假、大、空”等新闻,使得行政管理者误以为全国各地发展形式良好,导致这一情况不断恶化。

从信息传播的角度探讨政管理的实行

1.确保信息传播畅通无阻,保证喉舌正常运作

信息有效、畅通的沟通是行政执行的重要的前提。如果喉舌无法开口,那么管理工作将形成一个上不达,下不就的一个局面,所以必须保持信息畅通是非常关键的。在决策执行前,工作人员及时接收到统一、正确的信息,可以协助他们做出正确的行为。要做到信息畅通无阻,要做到提高信息传播的速度,利用现代的信息传播技术手段,升级信息传播系统,使得信息传播不耽误,上下层之间的信息能够互通互达,提高工作效率。

2.主动、深入地收集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行政管理的工作是以调查研究为前提的,在调查前收集到失真的信息将很可能导致行政组织作出错误的决定。失真信息通常是因为收集者没有对信息进行深入的发掘和判断。作为行政管理者,在组织做任何决策之前,不能因为怕麻烦而囫囵吞枣,应当主动的去收集信息,深层挖掘信息,对收集回来的信息进行判断、筛选,摒弃虚假、片面的信息,为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此外,为了全面采集信息,就必须放开平台、集思广益,为公众提供一个开放的平台,让社会上不同阶层的人员都能够参与进来,都有发言的通道,做到有言可发,有道可言。

3.加强不同阶层的信息互通,达到信息的统一性

每一个执行者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对信息的理解各有不同,这很有可能导致他们在工作中出现不一致。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做到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能够无障碍地互通和反馈,及时地对决策进行调整,可以保障决策正常有序地进行。具体要做到,加强对下层面的沟通,使决策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让执行者充分地、正确地理解信息;加强对上层面的沟通,下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与上级反馈,这样可以是上级及时调整策略,减少失误。同时各个执行成员之间也要进行信息沟通,可以让他们互相了解,互相理解,在工作中多一份默契,多一份凝聚力,保持工作中目标一致,步调一致。

4.适度利用信息传播,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信息传播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它可以被多次利用,多次接收。鉴于它的特性,行政组织者在利用信息传播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分析清楚每一个出去的信息对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针对一些通知、公告、口号等,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同时,为了引导民众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可以播放一些模范事迹。如果遇到一些重大事件,例如事故或者谣言,政府更加应该利用信息传播,以新闻会等相关形式,告知给大众真实的事件情况,消除大众的疑虑,避免负面影响的发生。

5.接受信息传播的监督,避免错误的行政决策

近些年来,关于政府行政管理的事件频频出现在了社会舆论的讨论热潮中,以往政府总是采取能遮就遮,打击报复等态度。作为行政组织,要敢于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并且要做到主动听取社会舆论。行政管理不是闭门造车,听取民意可以让管理更加顺应民心,减少失误的发生。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前提是要做到政务公开、透明。如果是由于误解而引起的舆论,政府应该及时澄清,向公众阐明事实,避免更大的误会产生。

第6篇

[关键词]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实质相符审单程序案例评析

【Abstract】Strictcomplianceisafundamentalrulepeculiartothesystemofletterofcredit.Thisarticleanalysesthesubstantivecomponentandtheproceduralcomponenttobefollowedintheapplicationofthestrictcompliancestandard.Italsoexaminesthesetwocomponentsbasedonsomewell—knowncases.Thus,itwillbeofreferencevalueforjudicialpractice.

[KeyWords]1etterofcreditstrictcompliancesubstantialcompliance

procedureofexaminationcasestudy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只有当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的要求严格相符(strictcompliance)时,开证银行才有义务向受益人付款。因此,严格相符便成为制约信用证双方(即开证行和受益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的调查表明:“大约50%跟单信用证下的单据因与信用证不符或表面不符而被拒收,这降低了跟单信用证的效力,对参与有关商品贸易的各方产生财政影响,增加了成本,减少了进口商、出口商和银行的利润。有关跟单信用证的诉讼案激增也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①由此可见,准确理解和掌握严格相符的含义及条件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价值。本文认为,在具体理解和掌握严格相符原则时,必须遵循实质和程序两方面的条件。以下将对这两类条件分别加以论述。为了更好地说明一些新发展,本文还将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现行文本(下称《UCP500》)和1983年文本(下称《UCP400》)进行适当的对比。

一、严格相符的实质条件

《UCP500》和《UCP400》都没有使用“严格相符”这一用语。《UCP500》第13条a款只是规定:“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这里首先需要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即要求银行合理谨慎地审核单据,与银行究竟依何种具体标准作为衡量单据与信用证相符的尺度完全是两回事。

《UCP500》或一些立法本身虽未明确规定检验单据与信用证是否相符的具体标准,但有关的判例法和银行业务习惯则包含和认可了严格相符这一标准。也就是说,严格相符是检验单据的唯一标准。例如,美国绝大多数涉及这一问题的判例都确立了银行审核单据的适当标准应是严格相符标准。然而,抽象地谈“严格相符”毫无意义,只有将其具体化并分析它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才能理解“严格相符”一词的实质含义。

首先,严格相符不应等同于绝对的“字面相符”(abso1uteliteralcompliance)。例如在“Tosco诉F.D.L.C”一案中,②备用信用证要求任何兑付汇票必须写明:本汇票是依据C1arkesville银行的“105号信用证”(LetterofCreditNumber105)开具的。但交单兑付的汇票上写着它是依“1etterofCreditNo.105”开出的。由于受益人没有将英文中的信用证第一个字母“1”大写为“L”,而且还使用了“Number''''’的缩写形式“No.”,开证行决定不予付款。该案中所提交的单据确有一些细微的不符,但是这些不符完全是无关紧要的,它既不会影响开证行的利益,也不影响其它当事人的利益。美国法院对本案银行试图使用这种纯文字上的严格相符来判定单据表面相符没有予以支持。英国学者的观点与上述判例是一致的。例如,英国著名银行法专家指出:“严格相符标准……不能扩大适用于信用证或单据中的“i’s”和“t’s”这些省略形式中圆点位置的差异,或明显的印刷错误。”③

其次,严格相符也不等于“实质相符”(substantialcompliance)。因为有些不符点从表面上看是无关紧要的或非实质性的,但在实际中则会产生重大歧义。例如,信用证要求提交的单据应注明发运的是“无核小粒葡萄干”(driedcurrants),而银行后来收到的单据则说明发运的是“葡萄干”(raisins)。对此,银行必须拒绝付款。因为在贸易过程中,一般的葡萄干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无核小粒葡萄干,而银行怎么能知道所发运的到底是哪种葡萄干呢?银行既不是商品交易商,也不是生产商。如果银行可以确定议付单据上所写的葡萄干(raisins)就是信用证上所载明的无核小粒葡萄干(driedcurrants),那么银行也许会按照“实质相符”去付款。但是,不可能要求银行按照生产商的专业水准去培训自己的员工,或要求银行在作出审单决定时先征询其客户的意见。因此,实质相符既不可靠,又会拖延信用证审核的时间。

严格相符通常被界定为介乎于绝对的字面相符与“实质相符”之间的一种相符。科佐拉奇科教授曾正确地把严格相符概括为:“一个合理的银行家,其对信用证的实践和术语的知识使他能够判断哪些是真正无关紧要的不相符,而且他能够独立自主地判断是否相符。在作出这种判断时,他完全是根据受益人交付的单据,而不是依据对基础合同项下交易的了解,也不应考虑客户是否愿意或有能力支付。”④

二、严格相符的程序条件

虽然《UCP500》对严格相符的实质条件没有作出明确的具体规定,但却对确定严格相符的程序作了较多规定。例如,《UCP500》第13条、14条规定了银行在审核和处理单据时应遵守的程序规则。这些规则构成信用证各方当事人在解释和执行严格相符原则时应遵守的程序条件。

1.单据的初步审核规则

对单证是否相符的审查,《UCP400》第16条b款规定,开证行“必须以单据为唯一依据,确定究竟接受单据或拒收单据,并宣称单据表面上不符合信用证条款”。《UCP500》第14条b款也作了相同的规定。

从上述条款的规定来看,它明确禁止开证行超出单据本身的范围去决定是否相符。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仅以单据为依据”的重要含义在于银行决定单证是否相符时,不得以单证以外的理由或因素为依据;也不得与其他任何人,尤其是开证申请人商量或征求其意见,而应自行作出判断和决定。事实上,如果信用证中没有明确要求,开证行甚至没有义务通知开证申请人它已按照信用证作出了支付。因为从《UCP500》第3条来看,信用证项下开证行的付款义务不同并独立于开证申请人的付款义务。⑤在“FiveStarParking诉PhiladelphiaParkingAuth”一案中,美国一联邦地区法院判决指出,银行“除另有约定外,在支付信用证之前,没有默示的义务去通知开证申请人本银行即将作出支付……。”⑥

但是,当开证行确定了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后,《UCP500》第14条c款新的规定则允许银行可以与开证申请人联系,请其撤除不符点。由此可见,新规定允许开证行与申请人联系的前提条件是开证行已自主确定了单证不符,而且此种联系的目的仅限于劝说申请人“放弃拒付”,而不是与申请人共同对单据继续进行挑剔或共谋拒付的理由。也就是说,开证行在尚未确定单证是否相符的情况下,仍不应与申请人联系和商量。否则,一旦作出的“单证不符”决定错误,受益人可能会主张银行的拒付不仅违反了合同,而且构成了侵权行为。在此情况下,受益人提讼后,银行除承担补偿性赔偿(compensatorydamages)责任外,还可能承担惩罚性赔偿(punitivedamages)责任。美国的很多诉讼是以侵权而非违约为由提起的,这已成为普遍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就在于侵权是主张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条件。

2.审核单据的期限规则

《UCP500》第13条b款规定:开证行应在合理的时间——不超过从其收到单据的翌日起算第七个银行工作日,审核单据以决定是否接受或拒收单据,并相应地通知从其处收到单据的一方。这里将不超过七个银行工作日作为“合理时间”,实际上是协调的产物。因为此前《UCP400》只规定了“合理时间”,而没有具体限定期限。这样一来,各国或其银行对合理时间的规定或解释各不相同,三天、七天、三十天或更长时间都有。《UCP500》关于七天的限定则有利于规范运作,消除随意性。

很显然,银行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审核完单据应视具体业务情况而定。例如,银行在审核商业信用证项下复杂的运输单据所化费的时间,要比审核一份清洁的备用信用证项下的简单汇票所化费的时间长得多。但无论何种单据,最长不得超过七天。这就意味着银行须在“合理时间”——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两件事:一是审核单据;二是决定接受或拒收单据,并通知递单人。

3.拒收单据的程序规则

《UCP500》第14条d款规定:如果开证行决定拒收单据,则拒收单据的开证行必须不得延迟地以电讯方式,如不可能,则以其它快捷方式通知递送单据的银行,或如果直接从受益人处收到单据,则通知受益人。

从《UCP500》第14条的进一步规定来看,此种拒收通知须说明两点:一是写明银行凭以拒收单据的所有(着重号为本文所加)不符点;二是要指出开证行是否“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已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可能是递单行或受益人)。拒收通知中的这两项内容是非常重要的。通知递单人单据中不符点的目的是使他在信用证到期前有机会修改这些不符点;而通知递单人银行对单据的留存或退单则是为了保证递单人对其财产的控制。

另外,拒收通知还必须“不得延迟”地向递单人作出。关于“不得延迟”的规定,过去常常给开证行带来一些预想不到的麻烦。例如,开证行一旦审核单据后认为不符,它可能与开证申请人联系,请其放弃这些不符点并接受单据。开证行通常不会告知递单人,它已与开证申请人进行联系。假如开证银行打电话给开证申请人,劝说他放弃不符点。开证申请人则要求考虑一天再答复。第二天开证申请人打电话通知开证行他拒绝放弃不符点。开证行这时才通知递单人不接受所提交的单据,并在拒付通知中说明了不符点。那么,开证行是否作到了“不得延迟”地通知递单人?如果递单人发现开证行为了知道开证申请人是否会放弃不符点而等了一天才通知他,递单人会因此认为推迟的这一天构成了开证行违反“不得延迟”地通知义务。为了避免上述这类麻烦,现行的《UCP500》对“不得延迟地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UCP500》第14条c款和d款规定,无论开证行是否劝说开证申请人撤销不符点,如果决定拒收单据,则不得迟于自收到单据之翌日起第七个银行工作日通知递单人。

4,对不当拒收的惩罚规则

《UCP500》第14条e款规定:如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有的话),未能按照第14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及/或未能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有的话)则无权宣称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该条款的规定与原《UCP400》第16条e款的内容基本相同。

这一条款要求开证行必须小心从事,否则将无权以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为由拒收单据或拒付。美国法院对“Kerr—McGeeChemicalCorp诉FederalDepositInsuranceCorp”一案的判决,有助于人们很好地理解和适用这一惩罚规则。

该案的基本案情是这样的:开证行向受益人(Kerr—McGee)开出了信用证。信用证本身规定了本信用证受《UCP400》约束。信用证写明货物的销售价款为1,002,000美元。虽然买卖双方后来将销售价款涨到1,014,590.53美元,但信用证上没有作相应的更改。受益人向银行提交的即期汇票和货物发票上都写明价款为l,014,590.53美元。由于信用证上的价款仍为1,002,000美元,因而第一次递单后形成单据与信用证明显不符。开证行给受益人第一次拒付通知中仅说明了汇票上的价款金额与信用证开出的付款金额不符。受益人获悉了这一不符点后,在第二次递单时重新向银行提交了一份价格改为1,002,000美元的汇票。由于开证银行给受益人的第一次拒付通知中没有指出发票上的价款金额也与信用证上的金额存在着不符点,受益人第二次递单时仍将写明价款为1,014,590.53美元的原发票提交给了银行。需要指出的是,受益人是在信用证到期之前将修改后的汇票和原发票递交给了开证银行。

信用证到期后,开证行又一次通知受益人它拒绝付款。这一次拒付的理由是发票上的价款金额不仅与信用证不符,而且与汇票也不相符。受益人对开证行的第二次拒付提讼,要求开证行支付损害赔偿。

法院在其判决中首先概括指出了本案争议的法律问题,即银行在第一次拒付后,能否再以第一次拒付时已存在但未通知受益人的其它不符点为由进行第二次拒付。

本案双方当事人对受益人第一次和第二次提交的单据内容均与信用证不完全相符没有争议。而双方所争议的问题是:银行第一次寄给受益人的拒付通知的效力如何。在本案第一次的拒付通知中,银行显然没有说明单据与信用证之间已经存在的所有不符点。在此种情况下,银行第二次审单时,能否援引第一次拒付通知中遗漏的不符点作为拒付的理由呢?

法院判决认为,银行无权援引其在第一次拒付通知中遗漏了的不符点拒付。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著名的法官鲍威尔(PowellF.Lewis)指出:“本条款(即《UCP400》第16条e款)规定得很清楚,如果一家银行在其第一次拒付通知中没有列出某一拒付理由,则该银行以后便不得援引该遗漏的理由拒付,否则就违反了禁止反言(estoppel)。”⑦

开证行第二次拒付的理由是受益人的单据中存在着两项不符点。第一项不符点是发票上记载的价款金额(即1,014,590.53美元)与信用证不符,即单证不符。然而,这一不符点在受益人第一次递单请求兑付时就已存在,不幸的是银行在给受益人的第一次拒付通知中没有列出这一不符点。第二项不符点是更改过的汇票价款金额l,002,000美元与发票(仍然是原发票)的价款金额1,014,590.53美元不符,即单单不符。对第一项不符点的遗漏银行无法否认。但银行辩解认为第二项不符点在第一次拒付时尚不存在,是一项新的不符点。也就是说,即使第一项不符点不能成为第二次拒付的理由,银行仍然可以援引第二项不符点作出第二次拒付。针对银行的辩解,法院分析指出,如果第二项不符点在第一次递单要求兑付时的确不存在,那么银行就有权现在提出这一新的不符点进行拒付。而事实上,第二个不符点在第一次受益人要求兑付时就已经存在了。法院认为,很明显在第一次兑付审单时,货物发票的价款金额就已存在着问题。但银行没有将这一不符点作为拒付的理由进行通知,银行现在就不能以发票金额与更改后的汇票不符作为新的、单独的理由拒绝支付。

这一判例对开证行的启示是很明确的,即开证行在第一次审核单据并将不符点通知递单人时必须准确、全面;银行不能援引一项在作出第一次拒收或拒付通知时就已存在,但却被银行疏忽遗漏了的不符点进行第二次拒付,即使银行能够证明受益人在第一次递单兑付时知道这一不符点的存在。

综上所述,在理解和适用严格相符原则时,必须同时严格遵循上述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即使明显不具备严格相符实质条件的承付请求,如果未按严格相符的程序条件加以拒付,开证银行仍将丧失援引严格相符原则主张不符和拒付的权利。

*西北政法学院国际法教授,吉林大学国际法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

**西北政法学院国际法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UNSW)国际法硕士。

①中国国际商会编译,《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

②T23F2d1242(6thCir.1983).

③GutteridgeandMegrah,TheLawofBanker''''sCommercialCredit(7thed.,1984),p120.

④Kozolckyk,“TheEmergingLawofStandbyLetterofCreditandBankGuarantees”,(1982)24Ariz.L.Rev.P.319.

⑤同注①,第2页。

第7篇

1.1信息收集机制不够健全

信息化的发展和信息的膨胀,使得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收集。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收集机制还不够健全,收集的信息不够全面、准确、及时、有效。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信息收集工作开展得比较晚,没能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收集体系;收集到的信息并不能提供准确的数据或资料。

1.2信息整理方式不够合理

信息整理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体系中的桥梁和纽带,是将收集到的信息初步整合、加工的动态过程。当前信息整理工作并未引起高校的足够重视,因此出现了信息整理结果不够及时准确、信息整理方式不够合理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信息整理没能得到足够重视和投入;二是对信息整理工作专业知识的缺乏;三是对信息整理存在误区,以为信息整理就是将信息进行“打包”处理,而忽视了去粗存细、去伪存真的筛选和鉴别工作。

1.3信息分析方法不够科学

信息分析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信息管理的核心。当前普遍采取的以人的脑力为主的信息分析方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对于及时、准确地处理海量信息的需求。熟练运用科学的信息分析软件,掌握科学的信息分析技能,是信息化时代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需要和要求。

1.4信息反馈渠道不够畅通

信息反馈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题中应有之义。将收集、整理、分析出来的信息及时地反馈给管理系统,是实现决策、计划、组织、控制四要素有机统一的重要途径。建立畅通无阻的信息反馈渠道,成为摆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面前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综合分析以上问题,我们可以初步得到在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进而探寻出这些问题产生的几点原因:

2.1信息管理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分支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长期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大都是流于形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信息管理在整个管理系统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因此,不重视的态度是导致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各项问题的根本原因。

2.2信息管理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管理学、系统理论、信息科学等学科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的科学化成为可能。然而受传统管理理念的限制和现代管理知识不足的制约,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仍有待提高。

2.3信息管理制度化建设不够完善

长期以来,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合理的、科学的制度,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信息收集机制的不健全,造成了初始信息采集的困难与不便,进而导致信息整理、信息分析的不准确;而信息反馈渠道的不畅通,更是制度缺失使然。因此,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以制度的力量实现管理的有序高效是大势所趋。

三、解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问题的对策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应该引起思政工作者的重视,逐步探索解决信息管理中各项问题的方法:

3.1健全信息收集机制

健全信息收集机制是解决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各项问题的前提。因为只有全面、及时、准确地获取原始信息资料,才能更好地完成信息整理、分析、反馈等“深加工”工作。健全信息收集机制,就是要形成“一个目标明确、关系协调、职责共进、重任共担、齐抓共管、有机联系的工作格局和网络”。信息收集是信息管理过程的起点,并且贯穿于信息管理过程的始终。

3.2改进信息整理方式

改进信息整理方式是解决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各项问题的重点。要改进信息整理方式,首先要重视信息整理工作,同时打造一支专业化的信息整理队伍,并且不断提高信息整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3优化信息分析方法

优化信息分析方法是解决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管理各项问题的核心。要优化信息分析方法,首先要突出计算机的作用,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同时要加强信息分析人才队伍建设,将人才培养与技术革新同时并举。优化信息分析方法,还需要加强对信息分析队伍的科学领导,优化对信息分析技术资源的合理分配。

3.4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第8篇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基本含义和特点

1.1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当代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表明;一方面,市场机制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动力所在。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国际竞争力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和国家整体形象设计等方面能发挥并且正在发挥出巨大的能动作用和主体作用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要普遍和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除了必须塑造企业行为主体外,还必须有政府相应功能的支撑与服务。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所以能对当代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变革性作用的必要条件。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所以能长期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国际竞争中始终处于牢固的垄断地位,与这些国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中对政府功能的作用尚有不少异议的话,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领域,它们几乎都作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一个重要职能来实施。这表明,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方面,发达国家的政府职能与传统产业管理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分离,正在发生重要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对经济增长、充分就业、抑制通货膨胀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都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并且这种作用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这是发达国家政府长期以来不懈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启示。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为例,其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已占整个制造业增加值的25%,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996年7月,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的《为了国家的利益发展技术》报告中强调,技术进步是决定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技术和知识的增加占生产率增长总要素的80%左右。由高技术产品的开发而形成的带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的出口额已占商品出口额的40%。1996年5月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确定,由欧盟部长理事会支持召开的“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中产业的竞争力——政府的作用”研讨会,探讨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新经济发展模式中政府功能及其政策问题。显然,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竞争力,是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所在。

发达国家新经济实践表明,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经济功能转型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一般而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功能的实现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本身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直接参与行为,如把财政资源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去。二是政府通过建立一系列优惠政策体系去推动、引导、促进、调整和规范全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新活动的持续、有序化发展。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公共基础设施来提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供给能力,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的形成和作用也相对复杂。这表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并不像传统产业那样简单明了。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反映政府政策、法规、规划与计划等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竞争实力。它是指一定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经济功能在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竞争力。

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知识经济的迅速崛起,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问题提出的重要背景。

从理论渊源上分析,古典经济学的比较优势理论和相对比较优势理论是竞争力存在和作用的基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综合国力竞争优势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要实施方式,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就成为决定一国社会整体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

从政府经济学的观点分析,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一国工业化和现代化速度不可替代的力量。而政府功能的产生和发挥,除了政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外,还必须辅之以产业政策。即从强化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的角度,增强政府经济功能对国民经济作用的效果,尽量减少“政府功能失灵”。

从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分析,发展中国家必须把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工业化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不仅使政府经济功能的强化成为必然,而且使政府经济功能的重点有了战略性调整的必要。为此,必须把政府经济功能集中在工业化发展的国际竞争力上,进而形成一套能促进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政府政策体系。

从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的观点分析,一国国际竞争力取决于以下五种不同因素的组合:变革素、变革过程、环境、企业自信心、工业序位结构等。由此形成两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竞争力,一方面是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是环境优化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环境优化竞争力成为制约企业竞争力、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而环境优化竞争力又与政府经济功能作用形成和效果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分析,要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效果,必须以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为关键。

从理论上分析,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或地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之间的乘积。即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

1.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特点分析。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强化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主要内容。

(2)决定和影响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因素。这是影响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因素。一方面,只有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国家政府才有对其实施产业管理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扩大,使其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提高,从而奠定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必要性、主动性、积极性。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因素。它主要包括:政府高新技术产业财政投入力度指标、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力度、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机构设置和功能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市场行为主体利益矛盾的政府规范力度等。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因素。其衡量指标主要包括: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幅度指标;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地位的形成和扩散程度指标;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指标;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发展指标;五是高新技术产业对国家财政收入贡献率指标;六是高新技术企业就业贡献率指标;七是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标;八是高新技术产业在推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带动作用指标等。

(3)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虽然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一定经济体制的影响,但经济体制变量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影响只能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其主要原因如下:

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已由过去的单纯企业化、个体化和小额化向目前的政府化、社会化和巨额化方向发展,尤其是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规模与实力已成为决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国际竞争的核心因素。这是在不同经济体制下政府投入功能都能得到充实的体现。

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是技术重大创新和技术、知识在资源配置与利用中的功能成为主要决定力量。由于技术、知识与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相关性极小,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一般与经济体制因素关系并不特别密切。

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及其知识经济发展中,经济体制变量对其影响主要通过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手段等体现出来,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也成为经济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经济体制对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政府行为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如何重新认识政府在国家经济职能中的作用,如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的“最大化”和“最满意化”。

(4)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提高一国产业素质的重要条件。首先,政府通过相对超前和富有战略性的优惠政策体系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扶持,客观上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长速度和规模;其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主要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高度考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因此,对推动和加快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高级化调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再次,政府通过必要的、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投入等手段,能促进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进而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最后,政府通过制定一定的产业保护和产业开放政策等手段,可提高产业发展素质。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和主要条件

2.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体系: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改善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供给;建立和健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市场结构与市场体系;建立和强化具

有自主开发能力和知识产权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企业家才能供给和研究与开发人才供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2.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既是一个多重目标体系,更是一个客观过程。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建设必须具有条件体系的支撑与服务。具体地,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有:

(1)国家规划和战略支撑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和战略成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需求条件,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充分条件。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和实力条件。这主要要求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高新技术产业对财政贡献率提高等条件。

(3)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的条件。在市场结构改善、提供市场信息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发挥政府经济功能的主体作用。从发展趋势看,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的可能方面。

(4)需求引导和刺激条件。引导和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和创造相关需求既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支撑条件,又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形成和强化的基础和核心。

(5)高新技术企业有序竞争条件。调和企业行为主体和居民户行为主体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利害冲突和利益矛盾,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法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调控能力。

(6)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条件。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建设,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充分条件。

这是从根本上确保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终极手段。

2.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功能的一种超越。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既是一个社会日益增长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供给能力的持续增长过程的方式,也是经济管理体制、新兴产业管理方式和体制的不断调整、转换和创新过程。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种新型生产力的载体,由于产业生命周期的作用,由于产业增长的国际因素影响,由于政府功能、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必然过程。

(1)提高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创新的主要内容。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形成和作用模式进行重大的转换和创新。

(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把刺激和放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作为关键。这既有助于缩短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起步阶段周期,又能极大地加快重要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和战略产业化发展进程。为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必须强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引导和改善,进而使一定时期的产业供给结构和产业结构得以顺利调整。即在产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通过某种、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创造和刺激,去调整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价格,促进厂商调整生产方向,促进生产要素的重组,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通过创造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去引导社会总需求的变动方向,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促进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术产业化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

(4)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指导方针是,既要能消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障碍,又要能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进而提高社会整体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

(5)建立和健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促进政府产业政策的完善,并强化其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功能。这可通过形成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为重点的产业政策,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超前调节,提高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国家或一地区能在某一或某些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形成国际竞争优势。这是发展中国家构造国际竞争的后发优势的关键。实践表明,这既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关键,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核心。

(6)形成有效的政府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市场管理的新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设;二是市场竞争主体的塑造;三是政府与企业产权关系;四是政府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宏观管理模式;五是对高新技术市场垄断的管制和规范能力等。

(7)要创造全面提高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动力机制。必须强调,长期以来,在政府经济政策目标中,需求政策占据了绝对地位,而供给政策则被大大弱化了。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由于其资源构成和各种资源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地位和权重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创业人才资源和新型企业家人才资源等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决定因素。而这些新型要素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供不应求的。而且,在发达国家,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对超前,因此,普遍存在着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不足问题,并且这些新型要素供不应求程度会更明显。因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就成为发达国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升的关键。

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一是借助优惠政策条件体系来有效降低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风险;二是通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基础设施供给规模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的多元化机制。这都要求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要以控减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为基点。众所周知,高风险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显著特征之一。因此,高风险是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风险控制就成为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目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风险控制方式主要有:一是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税收减免政策支持;二是政府财政直接投入战略性关键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提高一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安全性;三是政府提供科技创业孵化条件体系,降低科技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和风险;四是提供政府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供给能力,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型人才资源的供给水平;五是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分散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必须指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风险控制能力与一国政府财政收支能力直接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其国民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状况相关,也与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关。因此,在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来提高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能力。这既能增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政策导向功能,也能大大降低企业市场行为主体风险度,有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主体多元化机制的形成。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的不到位,由于受其国民经济发展阶段所限,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上与发达国家的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丝毫不比其与发达国家在技术创新供给能力上的差距小。同时,由于发展中国家政府在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条件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它在这方面的供给职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因此,为了缩短与发达国家在新经济发展中的巨大差距,发展中国家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条件和行为建设的重要性,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最佳的发展环境。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飞阶段或成熟阶段,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的手段也要进行全面调整和创新,不能再单纯依赖于优惠政策条件,而要通过建立制度创新的比较优势,来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控制效率。

因此,强化政府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础条件。制度创新供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基本功能。与其它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品种相比,制度创新供给的主要承担者是政府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绩效的高低和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其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的制度创新条件。21世纪美国经济优越的竞争优势,与其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有巨大密切相关。一方面,而对新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背景,作为世界第一科技强国的美国也在及时调整其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如科技移民政策和降低国防R&D经费支出的政策等。国防R&D经费支出在美国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就呈现下降趋势,由1990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另一方面,为了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美国政府积极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有利的制度创新条件。如2000年联邦政府放宽对人类胚胎细胞研究的限制。美国是一个宗教保守势力较强的国家,政府经费一直被禁止用于有关人类胚胎细胞的研究。2000年,克林顿在其总统任期最后一年中终于取消了这项禁令。由于联邦政府经费在医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占有最大份额,大大推动美国在胚胎细胞方面的研究进程。为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美国加强了相关法律环境的规范建设。2000年6月30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全球和国内商务之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在签订合同、使用和存储文件时的法律有效性,规范了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这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非常有利条件,如该法案承认了电子商务网站中大量存在的格式合同的有效性。为了规范信息产业的发展,2000年5月,美国和欧盟达成了“信息安全港”的协议,使隐私权问题正式进入美国科技制度创新范围。由于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使厂商获得了强大的消费者私人资料收集能力,直接威胁到消费者个人隐私和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厂商进行相应约束。虽然美国企业界一直不愿加强隐私权保护,但美国政府还是力排众议,对隐私权保护提供立法保障。这得到了HP等著名公司的积极支持。

(8)改善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全球化趋势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这使政府协调行为成为影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各国政府加快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预期和责任都非常强烈;另一方面,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不能脱离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中,国家政府必须在新型国际分工中获得有利竞争地位,在技术、信息、管理、新产品和服务等配置竞争中处于主动。这要求政府必须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实施适当干预。这要求国家政府产业政策的设计和操作的开放化要以培植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竞争与合作机制优势为关键,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础上提高科技创新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产业全球化竞争能力是与其高新技术产业成长能力密切对应的。因此为了提高一国在产业全球化中的竞争能力,必须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前提。为此,发达国家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功能不断强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和实施国家级中、长期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这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争先恐后地制定跨世纪科技发展战略和计划中有突出的表现;二是强化国家财政能力对研究与开发的扶持,引导社会科技投入规模和结构,提高社会科技投入供给水平;三是加大政府对知识和技术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体系;四是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财政政策,创造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需求,带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高级化调整;五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迅速长大;六是拓宽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对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能力。

虽然我国各级政府有干预经济的传统,但这种传统模式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促进行为相差甚远。①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过多侧重于行政功能,与市场经济要求正好相反;②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最突出地表现在组建国有企业,进入国民经济诸多行业。而在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能直接参与的行业是非常有限的,这使得我国政府传统的经济干预功能难以实施;③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往往导致很多的投资失误,导致重复建设。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如果国家干预导致了投资失误,可能会从根本上扩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周期,加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进而加大我国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国际差距。这比传统经济下我国政府干预失灵的危险要远大得多;④我国政府传统的干功能没有与相应的制度创新有机结合。发达国家政府干预高新技术产业化,不仅有行政手段,还有与之相辅相成的法律手段。客观上,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制度创新条件难以有效供给,此时借助行政手段的干预功能能弥补制度创新不足和滞后的缺陷。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入到成长阶段后,单凭行政手段所能实现的制度创新功能就十分有限,同时过多的行政手段可能导致新的制度瓶颈。因此,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承担全部制度创新功能。从我国情况分析,政府在干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功能还十分有限。实际上,现行公司法、投资法和税法对高新技术创业的限制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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