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6 15:55:0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学术道德规范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透视大学教师学术道德生态危机的深刻归因
1.学术动机不纯。伦理学认为,动机决定行为,行为反映动机。在市场经济的功利影响下,原本为创新学术成果,推进社会发展,促进文明进步这一纯正的学术动机也被功利化了,许多大学教师把学术研究看作是职称评聘的一个无奈的必要手段和工具。于是许多教师竭尽所能,使出浑身解数,东拼西凑,抄袭剽窃,到处挂名,以求在短期内取得规模效应。而一旦职称到手后就搁船歇网了,“著书立说”也就成为历史了,学术研究动机的功利化昭然若揭。
2.学术自律不够。道德既是一种他律性规范,更主要是一种自律性规范,道德主体没有对自身的严格自律就很难有道德的行为,当然也包括学术上的道德行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西方的一些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随之而来,一些人格不健全、缺乏自律的教师在价值取向上向拜金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倾斜,而且随着各方面竞争的加剧,使得学术研究也走上了形形的机会主义道路。在学术道德和切身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见利忘义,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人格尊严。
3.学术监管不力。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维护学术诚信的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还未完全建立起来,致使一些教师能够钻法律的空子。尽管我国在《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学术道德有过一些规定,但往往是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对于作假者缺乏应有的打击力度。正是因为作假者受到制裁的非常少,无形之中助长了作假者的嚣张气焰,这也就是学术道德生态出现严重危机的重要原因。
4.学术评价不公。所谓学术评价公平是指既要重视学术量的规模性,更要重视学术质的品位性。学术研究是一个复杂严谨、艰苦细致、厚积薄发的过程,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而许多大学在对教师的科研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审中主要是外在数量上的要求,而忽视了内在质量上的要求,即便有要求也只是以所谓国家核心刊物来评价之,岂不知核心刊物本身的评价体系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为了拯救自己的“学术生命”和教师生涯,为完成繁重的科研任务,不少教师采取剪刀加糨糊或者移花接木的方法大肆进行“学术创作”。
5.学术刊物不善。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是广大教师强烈的心理需求,也是他们晋升职称的现实需要。应该说,绝大多数学术刊物学术态度严谨,为推动科学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负责任的“学术刊物”恰好利用了教师的这种需求,不坚持学术标准和学术公正,不以学术质量和创新水平,而是以关系亲疏、出价高低来决定论著或成果是否发表或出版与否,以赢利为目的,大肆违规收取版面费,出现一些不道德的行为。
二、正视大学教师学术道德生态危机的负面效应
1.玷污学术研究的纯洁性。大学是学术的园地,大学教师是学术园地的辛勤耕耘者和守护者,由于学术道德失范而引起的学术腐败现象的蔓延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形象,损害了学术的权威,制约了科学的进步,使本该受到人们尊重并为之奋斗的学术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荡然无存,学术的本来面目和价值被少数蛀虫践踏得体无完肤。而且,学术道德失范问题严重侵害了科学研究领域,影响了学术工作者之间的相互信任,瓦解了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团结和稳定,从而破坏了科学研究的纯洁性和科学性,破坏了学术共同体的凝聚力,损害了学术共同体的形象,降低了公众对学术共同体的信任度,影响了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
2.挫伤教师科研的积极性。尽管学术道德失范和学术腐败现象不是发生在每个教师身上,但由于教师与教师原本就是一个矛盾统一体,教师总是在相互比较中存在,在相互竞争中发展,他们总是在与其他教师的比较和竞争中来评价社会的公正,实现自身的价值,赢得社会的尊重。当身边其他教师通过不正当手段而获得了“科研成果”并由于这些“科研成果”而顺利晋升职称职务时,他们在心理上就会产生强烈的失衡,原本纯洁和高尚的自尊心就会受到极大的伤害,其学术研究积极性就会受到严重挫伤,进而怀疑自身潜心科研的价值和意义,甚至产生对自己的学术生命的彻底否定,或许他们从此开始成为抄袭一族的成员了。
3.颠覆学生道德的基础性。大学教师教给学生的不仅仅是知识,也包括诚实守信、表里如一等等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教师不仅要成为大学生学识的楷模,而且要成为大学生人格上的典范。而出现在大学校园的学术道德失范问题又会给学生以怎样的“典范作用”呢?教师能抄袭,为什么他们不能?习惯抄袭的老师还有什么资格来制止学生抄袭呢?教师学术道德失范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真理、公平、正义等伦理道德规范的理解与认同,甚至养成了他们好逸恶劳、自欺欺人的恶劣道德品质,动摇我们长期以来所倡导的诚实守信的道德基础,甚至使大学生正在建造的道德大厦彻底倒塌。
4.消解社会道德的前进性。由于大学是建设先进文化、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排头兵,在学术研究方面应该发挥着策源地和辐射源的重要作用。人们很容易将她的负面效应放大,使人们悲观地看待社会现实。如果他们把学术道德问题与政治腐败、经济腐败等现象串联起来考察,极容易消解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善良、真理和美好等道德观念,抑制了人们的道德追求,不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同时,学术道德规范与职业道德的其他范畴一起并存,相互影响,也就是说人们在学术研究领域里的道德实践也会或多或少影响到其他职业领域的道德实践,学术领域的不道德现象使人们在相互比较中丧失了其他领域道德诉求的愿望,也不利于其他职业道德的完善。
三、加强大学教师学术道德生态的综合治理
1.要进一步重视学术道德教育。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来自于习惯,习惯来自于教育。建设优良的学术道德,教育是基础。近几年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颁布了一系列学术规范文件,为我们制订大学教师学术研究道德规范提供了重要依据。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只有少数大学建立了学术道德规范,许多大学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学术研究道德规范并将之推广开来。因此,要在全国大学中积极倡议,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术研究道德规范,明确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事情应该这样做,什么事情应该那样做。同时,在广大教师和大学生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学术道德教育,发挥道德教育和理论渗透的作用,倡导奉献社会、服务于人类的精神,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追求真理、捍卫正义的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促进学术研究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要进一步强化学术道德自律。停留在他律阶段的道德规范,无论人们怎样尽职地去遵循它,它终究是一种外在于道德主体的异己的力量,一切他律的道德规范都要转换为自律的道德规范。而在学术中实现这个转换,其关键环节是道德实践即具体的学术研究活动。笔者赞同学术的重要性,赞同职称评定要看学术成果,但是更赞同教师要以德治学,反复实践。只有广大教师按照学术道德规范的要求认真科研,诚实学术,点点滴滴地感受学术道德规范的魅力,深刻认识学术道德对于学术研究与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提高认识,在认识中不断实践,经过认识与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使外在的他律转化为内在的自律,从他律的外在约束转化为自律的约束,从社会的客观道德要求转化为主体自身的道德需要,最终使他律性约束内化为自律性道德,成为自身思想道德体系中的永恒因素。
3.要进一步加大学术法制力量。从一定意义上说,学术腐败不只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遏制学术腐败既要坚持德治也要坚持法治,要德法并举。在我国,法律与道德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道德倡导的也是法律所允许的,法律禁止的也是道德所反对的。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一些相关的法律,《著作权法》、《专利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都对此有过规定。在治理学术腐败问题上,我们要坚持法制在一定程度上先行的原则,或者说在以法制推行道德的过程中发挥法律的更直接、更强劲的保证作用,也就是说体现法制力量的关键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发挥法制的威慑作用。如果我们对学术腐败问题都能依法治理,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都令出法随,秉公执法,那么学术腐败者将被震慑而有所收敛直至停止不道德甚至腐败行为。同时,学术道德领域呼唤“王海”精神,作为被抄袭或被剽窃者,要大胆地站出来,敢于和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同错误或违法行径作斗争,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4. 要进一步严格学术刊物管理。首先,学术刊物在对论文作者提出“文责自负”的警示要求的同时,也要加大对编审队伍的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帮助他们形成丰富的审稿经验和明辨真伪的能力,减少弄虚作假者由于故意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其次,学术刊物应该把论文的学术价值和刊物的社会效应放在第一位,不带人情地公正处置稿件,发现问题稿件及时指出,并告知论文作者。第三,为所有论文投递者建立诚信档案,拒绝接受弄虚作假者以后投寄过来的任何稿件。这样又从另一个侧面增强了作者的自律意识。最后,可以考虑从技术方面入手,建立一套监控程序,坚持出版发表三审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广论文专家匿名评审制度,从出版与发表环节上堵塞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和抄袭剽窃的漏洞,从技术层面上预防和打击学术腐败。
[摘要]人是道德的主体,人的主体性是道德教育的内在依据。大学生在从事学术研究开始就应该培养学术精神和学术责任,自觉接受学术规范和学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并在学术实践中恪守学术道德。加强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实现大学学术自由应该从以下方面努力:确立马克思主体性道德教育目标体系,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制度保障作用,激发学生内在道德需求,走道德教育自律之路。
[
关键词 ]主体性 学术道德教育 学术精神 学术规范
[作者简介]徐萍(1968-),女,江苏南京人,常州大学工会副主席,副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江苏 常州 213164)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2-0064-03
大学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及道德素质的高低不仅关乎我国的学术之风,而且关系着国家未来科技人才素质的高低以及经济文化软实力的强弱。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大学生在课业、考试、毕业论文、项目申报、学术等环节中频现道德失范现象。虽然各主管部门已颁发文件强调要予以整顿,高校也纷纷开展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教育相关活动,但高校学术道德问题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愈演愈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刻不容缓。
一、主体性德育和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
主体性道德教育,是指教育者通过引导和启发受教育者内在的德育需求,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受教育者思想道德品质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提升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人格的教育活动。主体性道德教育作为一种道德教育理论和实践模式,确立了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道德教育意识根植于受教育者心中,为受教育者道德素质提升提供无限的自身动力。主体性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受教育者对道德的自主需求和自主教育,在面对道德情境选择时,能理性思考并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从而抵制诱惑,积极主动地履行道德规范,并对自己的道德行为和结果负责。在主体性德育语境下,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就是把学术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内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外在的道德命令转化为大学生的内在自我要求,即由他律转化为自律的过程。主体实践途径强调实践活动在学术道德教育中的载体作用,师生的主体性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不断形成和发展,大学生主体性学术道德教育其本质是通过师生主体实践性的外显,让大学生在现实实践中不断自我判断、自我选择、自我认知、自我内化和自我行动,实现学术道德规范内化为学术道德品质。
二、主体性视角下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的内容
(一)学术精神
学术精神反映学者的理想、信念、情操、价值观和道德观水平的高低,主要包括“锲而不舍的求真精神、独立不羁的自由精神、勇于进取的献身精神、敢于批评的无畏精神和服务人民的奉献精神”等。学术精神是学术活动和学术水平的决定性因素,大学生作为社会的学术储备人才,从踏上学术研究之路开始,就要内修学术精神。然而现实中,为了拿到学位而无视真理的追求,学术研究媚俗现象盛行。究其原因,市场经济对教育的侵蚀、功利思想的盛行虽然要负一定的责任,但归根结底还是大学生对科学精神的坚守不足造成的。
(二)学术责任
进行学术责任教育,首先要培养大学生学术责任意识。大学生虽然处于学术研究的起步阶段,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而自觉内化为强烈的学术责任感,在学术研究中严格要求自己,勇于为自己责任范围内的行为后果担负责任。其次要明确学术责任的具体内容。学术责任主要包括“服务公众和社会的责任、研究发现的责任、学术成果发表的责任、诚实的责任、技术转让的责任以及社会变革的责任”等内容。最后要自觉承担学术责任。当学术研究从纯粹的探求真理变成一种可以获取荣誉、权力和福利,能得到社会广泛资助的高度组织化社会化的职业时,学术研究就具备了利益性的特点,初入学术研究行业的大学生难免在权力的介入、利益的诱惑面前放松学术责任心。因此,抵制诱惑.自觉承担学术责任是学术责任教育的根本。
(三)学术规范
学术规范包括基本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等内容。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各部委陆续了《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学术规范,对规范学术行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如果高校不将学术道德规范纳入德育教育的范围,并将学术道德规范内化为大学生的学术道德品德,仅仅采取事后处理的方式,很难改善目前大学生学术道德失范的整体情况。
(四)学术法制
法律法规是维护学术道德外在的强制手段,是学术研究者必须遵循的普遍行为法则。宪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都对学术研究的不同侧面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但由于全社会学术法制氛围不浓,高校本身对学术法律制度的宣传、普及和教育不够,致使大学生学术法制意识淡薄。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净土,高校应该通过加大宣传、开设讲座和专门课程等方法积极引导大学生主动学习学术法律规定,提高自身的法律自律能力,尊重他人的学术劳动和学术权益,自觉保护知识产权,减少和杜绝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三、主体性视角下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的策略
(一)确立学术道德教育的目标
学术道德教育的价值目标是学术道德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学术道德实践活动的价值导引。主体性学术道德教育以培育主体性的人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其教育目标包括以下内容:其一,增强人的主体意识。大学生作为学术道德教育的主体,不仅要充分认识和积极发挥自身主体性,也要尊重和肯定他人的主体性,自觉维护学术秩序,抵制学术道德不端行为,为学术道德教育树立好的榜样。其二,塑造人的主体人格。主体人格是人作为主体所具有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和行为特征的综合,是主体道德修养成果的集中体现。在学术研究中,只有具备主体人格,才能在实际研究中不惧怕权势的威胁,不受利益的诱惑,潜心学术,攀登科学的高峰。其三,开发人的主体能力。学术道德从来都是通过学术研究实践体现出来的,大学生作为学术活动的主体,如果既具备主体意识,又形成了独立的主体人格,但没有超越客体的主体能力,就无法完成赖以体现学术道德的学术研究活动,学术道德教育也成了一句空话。
(二)发挥教师的主体引导作用
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必须重视教师的引导作用。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道德、科学精神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治学态度、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形成。因此,教师要以身作则,不断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素质,做好学生的学术“带头人”。而且,高校在处理学术道德事件上,对教师和学术也应该一视同仁,给全体师生传递学术道德素质底线不可触碰的信号。同时,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引导和学术规范教育,在课堂、定期见面会、科研活动和论文指导中,教师要结合实际情况有意识地传授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知识,并明确提出学术道德应该达到的要求,对于学生在学术、科研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纠正和教育,甚至惩处。
(三)激发大学生学术道德内在需求,走自律之路
自律是指人们在无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遵守法度,并以此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是道德实现的最高形式。社会和学校要给大学生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引导,确保大学生逐步走上学术道德自律之路。第一,端正学术动机。高等教育不仅培养学术型人才,也培养应用型人才,学校应该给予学生适当的引导,让其对自身的优势和理想有清醒的认识,选择适合自身兴趣的培养方向,杜绝功利性学术研究行为和动机。第二,形成良好的研究习惯,增强自身科研能力。虽然道德修养是学术道德失范的最直接成因,但科研能力的缺失却是学术道德失范的直接诱因。从实际情况分析,学术道德失范的实施者除了部分学术功利之人,还有部分是研究能力欠缺之人,因此加强科研能力训练也是道德教育的辅助手段之一。第三,自觉增强学术规范和学术法制意识。高校极少有在培养方案中专门开设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课程,大学生对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认识主要从导师的指导和零星的学术讲座中获得。在学校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就只能通过学生自己积极主动去自修学术法律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的知识,增强法律和规范意识,把握学术道德的标准与尺度。
(四)健全学术道德保障制度,为主体性道德教育保驾护航
1.健全学术管理制度,确立正确的学术研究导向。学术研究受到研究对象、研究者知识范围和时间等因素的限制,不能简单用数量来衡量。然而,毕业论文要求、研究生毕业资格对学术论文的“过量化”要求、项目申报结题对论文的要求以及高校对高等级期刊发文数量的追求等因素导致了高校急功近利的学术价值观。可见,学术研究的行政干预是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一个重要诱因.要想净化学术研究的环境,真正实现学术自由,减少学术研究的行政干预十分必要。
2.革新学术评价制度,营造自由的学术研究环境。学术评价制度其本质涉及两个问题:谁来评价和如何评价?大学生的学术活动涉及课程论文、学术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实验、毕业论文等,评价主体涉及任课教师、导师和专家组。对于不予公开发表的成果,高校通常将评价权力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也是结合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价,受条件和知识的限制,一般不会将学术道德纳入评价范围。对于公开成果则是按照数量和成果等级简单评价,不十分注重成果实际质量,也没有将学术道德纳入评价范围。这样的评价方法纵容了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而学术道德教育要想取得良好效果,在评价环节纳入道德因素是十分必要的。
一、导师在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中的作用
(一)示范作用
唐代韩愈曾对老师的作用进行了明确的描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道之所存,师之所存”。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也指出:“教师的职务是用自己的榜样教育学生”。可见,老师对学生具有言传身教、榜样示范的作用。研究生读研期间,大多数学生都以导师为核心,围绕导师给予的课题或者自己的论文研究方向,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导师是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过程中观察、学习的对象,因此,导师在传道授业解惑过程中的敬业精神、科学探索精神、勤奋严谨的科研态度、良好的学术道德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培养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据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的赵莹所做调查显示,认为导师的言传身教对研究生“影响很大”或“影响较大”的受访者比例高达79.1%。导师总体上学术道德素质较高,能够在科研活动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但不可否认,研究生导师群体中不乏学术道德败坏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研究生导师自身的学术道德素质低劣,科研行为不端,会给学生带来不良的示范,会影响到他们以后的治学态度。因此,导师应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弄虚作假,杜绝各种科研不道德行为,给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在研究生的学习和未来的人生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二)规范导向作用
从导师与学生的学术指导关系上来看,导师在研究生学术研究中具有学术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导师应大力提倡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学风,教育研究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学术讲座、指导课上,导师应该向学生大力宣传和解读有关学术道德教育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科学道德规范的全面深入解读,使学生在学术伦理、学术素养和学术能力等方面得到培养。具体地,导师要利用上课时间或课外交流的机会有意识地向研究生介绍著作权和写作论文的基本常识,如撰写论文引用他人著作要注明参考文献,不要一稿多投;督促研究生在学习及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自觉遵循学术道德规范,向研究生灌输只有严谨、求实、创新的文章才是好的学术作品,只有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才能在以后的学术生涯中有所发展的思想;要使研究生明白,做学问要先做人,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做好学问,德才兼备、具有高尚的品德素质才可称得上是“人才”。
(三)监督管理作用
研究生阶段采取的是“导师负责制”,导师同研究生的接触、交流领域更为广泛。所以导师要担当起对研究生的管理职责,不但要管理他们的学习、生活,更要管理他们治学的态度。导师作为学生学术、人生道路的指导者,应该指导学生学业,尤其在研究生发表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要做好监管。在学生投稿前,要对文章进行检查,若发现学术不端现象,应立刻禁止学生投稿,并责令重写。导师应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规定,对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和终稿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学生认识到要取得真正的研究成果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以此引导学生走上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科研道路。
二、导师对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有效作用不够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最直接、最主要的具体实施者,在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养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导师对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有效作用不够,成为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
(一)导师自身学术道德失范,示范作用失效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益最大化”、“金钱至上”的观念日趋为人们所接受,社会功利化思潮不断涌现,这种思潮也渗透进了学术界,使学术价值染上了功利的色彩。部分研究生导师在面对金钱和名利的诱惑时道德的天平失衡,学术目的日趋功利化,违反学术规范。在这种功利风气渗透影响下,研究生学风也渗入了功利的思想,导致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诚信现象频频出现。
(二)导师忽视学术道德教育
有的导师潜意识里存在这样的观点:研究生的科研时间有限,应当用来完成本职科研工作,道德教育是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此外,研究生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道做人做事的道理,更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学术道德源于做人最基本的道德,所以导师不需要多加强调说明,在导师群体中的这些思想观念是导致学生学术道德意识不强的重要原因。
(三)导师与学生缺乏思想沟通交流
随着研究生的扩招,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数量也在增加,导师与研究生的比例严重失调,加上导师自身有着科研、教学工作等方面的压力,时间与精力有限,与学生进行思想上的交流和沟通的时间非常有限,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以及引导不够,研究生难免会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在学术失范行为的成因调查中,49.2%的研究生认为“导师缺乏明确的学术规范和诚信指导。”
三、发挥导师在学术道德教育中作用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导师自身队伍建设
目前,很多高校对导师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做出了一些明确的要求,但大都忽视了导师本身的道德品质对研究生的激励及影响作用。导师不仅要“教书”,更重的是“育人”,而导师要育人必须先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在学识学风、为人处世方面“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因此,要加强对导师的学术道德教育,加强导师自律意识,担任导师的教师,就应当本着“教书育人”的宗旨,不断提升自我修养,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其次,在评选导师的工作中,不仅要考虑导师在科研成果方面的条件,更要注重对其师德和学风方面的筛选。最后,对导师要经常进行专门的学术规范培训教育,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科研工作者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的自觉性。
(二)完善导师责任制
学校应该把“导师教书育人”纳入教师评价体系,实行“导师负责制”,把负责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道德品格作为导师培养研究生的一个重要方面,强化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同时建立和健全“导师教书育人”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把研究生导师能否做到培养研究生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作为对研究生导师工作绩效考核的项目之一,强化导师责任意识。使得导师注重对自己学生的学术道德品质的培养。另外,学校要制定一系列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导师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连带责任,学生如果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将负连带责任,并受到严惩,通过这些规定和措施使得导师重视对学生学术行为的规范和管理,负起自身作为导师的责任,从而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改善学术不端现象。总的来说,“导师责任制”一方面强化了研究生导师的“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教、学互动,有利于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关键词] 学术道德;失范;实证研究;高校教师[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1)06-0046-06
近些年以来,学术道德失范问题一直困扰着学界内外,尤其是随着高校教师规模的扩大和学术资源竞争程度的加剧,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呈现蔓延趋势。国内外学者就此问题已展开多方面的研究。不过,相关研究尚有不足:一是对学术道德失范概念认识不清。学界对学术道德失范的称谓不尽相同,术语使用多样化,且存在不同术语混用现象。二是定性研究多,定量研究少。现有研究多为理论分析和逻辑论证,失范现状描述或从具体案例入手,或仅限于罗列失范行为。三是失范行为类型划分缺乏统一认识和明确分类。那么,应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应从哪些方面来分析失范?当前失范现状究竟如何?鉴于此,本研究从学术道德失范概念界定出发,提出学术道德失范分析框架,以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数据反映当前我国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范围和程度。
一、学术道德失范的内涵及操作性定义
学界对学术道德失范的称谓不尽相同(如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科研不端、学术失范、学术越轨等),反映出学界对学术道德失范内涵及其本质的认识还不十分清楚。要厘清学术道德失范的内涵,需分别澄清学术道德和失范这两个概念的内涵。
不同学者对学术道德的解释不尽相同。江新华认为“学术道德就是指从事学术活动的主体在进行学术研究、学术评价(审)、学术奖励等活动的整个过程及结果中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等关系时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综合”[1]。这种解释着眼于学术活动中各种关系的处理,将学术道德界定为处理上述关系的准则与规范。也有学者指出,“所谓学术道德,就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从事学术活动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其实施和维系主要依靠学者的良心及学术共同体内的道德舆论”[2]。其它的解释还有,“学术道德即是指学术主体在从事学术活动的过程当中逐渐形成的,得到学术共同体及社会共同认可与肯定的,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总和”[3]。这两种观点均强调学术道德是学术活动中的行为规范。还有人认为,“学术道德是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从事学术活动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是人们在学术活动中产生出来用以调节学术活动人员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这需要通过社会舆论、制度规范和学者自我行为约束来实现社会控制目的”[4]。这种解释更强调学术道德是调节学术活动中学术人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现有研究对学术道德的解释在表述上虽不相同,但不存在本质差异,只不过不同学者突出强调的方面不一样。有学者突出其调节领域,有学者强调其规范对象,有学者则更关注其调节方式。在借鉴伦理学中的道德概念和上述界定的基础上,本研究提出,学术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维系并发挥作用的,用以规范学术人的学术活动的行为原则与规范的总和。
失范是社会学研究中常用的词汇,国内外学者对其内涵认识不一。法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马里•居友(Jean M Guyau)最早对失范理论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把失范理解为一种有创造力的新生事物,是对僵死观念的一种挑战”,提出“失范是伦理学进步的必然表现”[5](P131-133)。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认为失范是“一种社会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6]。美国社会学家墨顿(Robert Merton)对失范理论进行了继承和发展,他认为社会失范就是文化目标与制度化手段之间的“失调”或“失衡”状态。可见,涂尔干将失范看作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存在状态(缺乏、含混),墨顿则从社会成员与社会规范的关系出发来理解失范。国内学者朱力指出,“所谓社会失范,一方面是指社会的价值与规范体系产生紊乱而导致功能丧失,无法指导与约束社会成员的思想与行为,使整个社会秩序呈现无序化状态;另一方面也是指社会成员违背主导的社会规范的行为”[5](P143)。阎志刚认为,“失范就是指一个社会处于急剧变化时期,社会成员的行为缺乏明确的社会规范的指导和有效约束,从而出现的社会行为无序、混乱状态,它与社会整合程度紧密相关”[7]。国内学者对“失范”的界定并未超越涂尔干和墨顿,仍然从规范存在状态和成员行为两方面来理解失范。综上,对失范的理解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在宏观层面上,失范指社会规范的缺失、含混、矛盾、不合理或权威性的丧失;在微观层面上,失范指社会团体或个人偏离或违规范的行为。也就是说,失范具有双重含义,从规范自身存在状态上看,它指用以制约社会成员的道德规范的缺失、含混、矛盾、不合理或丧失权威性的状态;从规范运行状态上看,它指社会成员违背职业道德规范的各种行为。
可见,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是具有多重含义的概念,以学术道德规范为主体,学术道德失范既指学术道德规范本身的缺失、含混、矛盾、不合理或丧失权威性的状态,也指高校教师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的各种行为;以高校教师为主体,学术道德失范主要指高校教师的各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这里仅分析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行为的失范。
二、调查设计
1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
为较为全面地了解我国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现状,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方式,问卷设计遵循两个思路展开,一是从失范主体角度,将问题分为两个方面:被调查者个人的失范情况、周围教师的失范情况、被调查者对学术职业整体失范情况的了解和估计。二是从高校教师的工作职责出发,问题设计也从三个方面展开:教育教学领域的失范、科学研究领域的失范、社会服务领域的失范。数据处理使用SPSS15.0软件,采用频数分析、基本描述统计分析等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
2研究样本说明
高校教师是指在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本论文仅选择公立普通本科院校的专任教师为研究对象,采用方便加随机取样方式,选取11个省(市)的18所高校(“985工程”学校2所,“211工程”学校6所,一般本科院校10所),每所学校调查60名教师(个别规模较小的学校发放问卷40份),每所学校调查对象至少涵盖了三个学科,并尽可能考虑到本校教师的性别、年龄和职称结构。调查于2010年5~7月进行,共发放问卷960份,回收有效问卷853份,有效回收率88.9%。
调查对象中女性占45.5%。平均年龄37.6岁,35岁以下、36~45岁、46~55岁、56岁以上的教师比例分别为47.0%、36.6%、14.2%、2.2%。学科分布情况是:哲学(6.8%)、法学(11.4%)、工学(21.2%)、文学(9.0%)、理学(9.6%)、农学(4.9%)、医学(15.9%)、管理学(9.8%)、经济学(1.6%)、历史学(1.5%)、教育学(8.4%)。调查对象的职称结构为:正高级(13.4%)、副高级(32.3%)、中级(40.2%)、初级(9.0%)、未定职称(5.2%)。博士学位获得者占36%,硕士占48.0%,学士占12.9%,其他3.1%。
三、调查结果
就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分类而言,依据不同的标准可进行不同的行为类型划分。现有研究有的从学术研究过程角度出发将其分为伪造或篡改数据、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当署名、一稿多投或多发等;有的从学术工作领域出发将其分为研究过程中的失范、成果发表中的失范、学术评价中的失范;也有学者从失范主体角度出发将其分为个体的失范和集体的失范两种。本研究从高校教师是学术职业从业者,从事高深知识的发现、传播、整合与应用以及高等教育的科研、教学与服务功能两个角度出发,分别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个方面分析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行为的失范。这里对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现状的分析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整体上的失范状况;二是不同工作领域的失范状况。
1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整体状况
问卷通过三个方面了解当前高校学术职业伦理失范的整体状况。一是请被调查就高校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做出判断;二是请被调查就几类失范行为的普遍程度做出判断;三是请被调查者对身边教师的失范情况做出判断。
关于高校教师对职业道德规范的遵循情况,51.9%的被调查者认为“一般”,有10.8%的人对此选项的判断是“差”(“比较差”9.4%、“非常差”1.4%)。为考察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笔者在问卷另一处设置了一个可与该问题互相验证的问题,“您如何评价目前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50.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一般”,7.2%的人选择了“比较低”,0.7%的人选择了“非常低”,由此验证了被调查者关于高校教师遵循职业道德情况的回答是真实可信的。
就失范行为的普遍程度来看,笔者列出了常见的几种失范行为,请被调查者判断其普遍程度。26.6%的被调查者认为高校教师“一稿两投或多投”的行为“普遍(50%以上)”,32.7%的教师认为该行为“较普遍(20%以上)”;65.9%(“普遍”32.9%、“较普遍”33.0%)的被调查者不同程度地认为高校教师“论文、课题相互挂名”的行为普遍存在;分别有7.1%、16.6%的被调查者认为高校教师“伪造课题申报信息”的行为“普遍”、“较普遍”地存在;7.7%的被调查者认为“不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的行为“普遍(50%以上)”,21.0%的教师认为该行为“较普遍(20%以上)”,两者合计达28.7%。
关于身边教师失范行为的估计,在署名方面,分别有54.6%、36.2%的被调查者表示身边教师有“在他人成果上署名”、“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行为。在成果发表方面,60.5%的人表示身边教师有“一稿多投或多发”的行为。学术研究方面,分别有37.4%和36.3%的被调查者表示身边教师有“抄袭、剽窃”和“伪造或篡改数据”的行为。就提供虚假信息而言,分别有33.2%、30.0%、29.8%的被调查者表示身边教师有“拔高学历和职称”、“伪造前期成果”、“杜撰参与者”的行为。在学术评价方面,56.7%的被调查者表示身边教师有“向评委打招呼”的行为,35.4%的人表示身边教师有“向评委行贿”的行为。就教育教学来看,分别有48.0%、44.9%的被调查者表示身边教师有“因科研而忽视教学”、“因兼职而忽视教学”的行为,另有47.0%和27.5%的人表示身边教师有“视学生为廉价劳动力”和“与学生有不当关系”的行为。
2不同工作领域的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状况
这里分别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个方面分析当前我国高校教师学术道德行为的失范现状。
(1)教育教学领域的失范。对高校教师教育教学领域失范的了解从履行教学责任、师生关系及学生评价方面展开。①履行教学责任方面的失范。长期以来,高校教师在履行教学责任方面一直遭人诟病。“在教学中,甚至比在科研中有更多的问题,因为教学较少受到科学和学术团体的仔细检查”[8]。当前我国高校教师在履行教学责任方面的失范,一方面体现在重科研、轻教学的工作态度上。自科学研究成为高校教师的工作职责以来,学术界就开始流行科研重于教学的风气。对教学与科研孰轻孰重的问题,调查中21%的被调查者赞同“对教师而言,重要的是要做好科研,教学过得去就行”,79%的人不认可该观点。这与实践中的重科研轻教学现象不甚相符,可能的解释有两种:或者是因为高校教师对教学与科研孰轻孰重问题存在认识与实践不一致的情况,在认识上,绝大多数教师认为教学很重要,但实践中则存在多种轻视甚至忽视教学责任的行为;或者是被调查者没有反映自己的真实想法,而是按照主流价值观进行填答。另一方面则体现在不认真履行教学职责上。北京大学前党委书记王德炳指出,“部分教师教学态度不端正。有些教师不认真备课,不遵守教学纪律,随意变更教学时间,课堂上信口开河,甚至随意接听电话”[9],这基本可看作中国高校教师的一个缩影。就教师对教学职责的履行情况来看,48.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身边教师曾因科研工作而忽视教学责任,44.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身边教师曾因校外兼职而忽视教学责任,这说明忽视教学责任的现象在教师中较为普遍地存在。在问及“您认为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失范现象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时,73.8的被调查对象选择了“不认真备课,上课敷衍了事”,42.1%的人选择了“随意调课、停课”,16.9%的教师选择了“在课堂上传播不符合社会主流意识的言论。②师生关系及学生评价方面的失范。师生关系是高校教师职业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关于师生关系和学生评价方面的失范,35.0%的被调查者认为高校教师“不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44.2%的人表示高校教师“不重视学生的要求,很少有师生交流”,27.2%的人认为高校教师“把学生当作课题研究的廉价劳动力”,17.8%的人反映高校教师“和学生之间有不恰当的个人关系”。从调查数据来看,存在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忽视与学生的交流、视学生为廉价劳动力以及与学生保持不恰当关系等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2)科研领域的失范。科学研究是现代大学的主要职能之一,也是衡量大学水平的重要标尺。对我国高校教师科研领域失范的分析从科学研究过程、成果发表过程和学术评价过程三个方面展开。①科学研究过程中的失范。科学研究过程包括选题、资料搜集与分析、撰写论文或报告等环节,这一过程中常出现的失范行为有捏造或伪造研究数据或相关信息、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注释或参考文献等。当问及“您认为高校教师在科研工作中的失范现象主要表现在哪里”时,67.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51.5%的被调查者认为是“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认为是“未参加创作,在他人成果上署名”的占39.9%,有38.6%的人选择了“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同时,23.7%的被调查者不同程度地认为“伪造课题申报信息”行为普遍存在,37.4%的被调查者反映曾发现身边教师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36.3%的人发现身边教师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参考文献”的行为,另有33.2%和30.0%的人发现身边教师有“在课题申报中拔高学历或职称”和“在课题申报中伪造前期研究成果”的行为。②成果发表过程中的失范。成果发表指作者完成论文、著作等的撰写直至它成为公开出版物面世的整个过程或科研报告撰写完成并送至相关部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常见的失范行为包括一稿两投或多投、在科研成果署名上侵占他人成果、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出版著作过程中的其他失范行为(如违规购买书号等)。这里从一稿两投或多投和成果署名失范来反映学术成果发表领域的失范行为。关于一稿两投或多投,59.3%的被调查者不同程度地认为这种行为普遍存在,60.5%人表示曾发现身边教师有过这种行为,37.4%的被调查者认为这种行为是高校教师学术工作中的主要失范行为。关于“论文、课题相互挂名”行为,65.9%的被调查者不同程度地认为这种行为普遍存在,分别有54.6%和36.2%被调查者表示曾发现身边教师“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和“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③学术评价过程中的失范。在学术评价过程中,各参与主体都存在违背学术道德的失范行为:在教师作为评审者方面,当问及“在贵校的学术评审活动中,您认为所有的专家都称职吗”,13.9%的被调查者认为专家是称职的,64.8%的人认为有的称职,有的不称职,认为不称职的教师占10.5%,10.7%的人表示“不知道”。在问及“贵校专家在学术评审活动中能否做到客观公正”时,24.0%的被调查者给予肯定回答,56.3%的人表示“有的能,有的不能”,6.3%的人给出否定答案,另有13.4%的人表示“不知道”。在教师作为申报者方面,56.7%的教师认为身边同事曾经在职称评审中向评委打招呼,35.4%的教师认为身边同事曾向评委行贿。可见,无论是作为评审者还是申报者,高校教师在学术评价中存在随意选择评委、不能公正评价被评审者、向评审者打招呼或行贿等失范行为。
(3)社会服务领域的失范。 在美国及其他一些西方国家大学中,“服务都是一项重要的学术责任”,“教员在服务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10]。教师参与的社会服务活动包括介入学校和院系的管理工作、作为同行专家参与学术评价活动、为所在专业学会/协会提供服务、为所在社会或城市的各种团体提供服务、为工业部门提供服务等。
相对于西方国家,社会服务在我国较少受到重视,教师对服务责任的认识也很模糊。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知识和技术依赖性的增强,高等教育日益走入社会的中心,高校教师也逐渐走出学校围墙而广泛地参与社会活动。然而,在高校教师通过各种形式的兼职活动为社会进步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违学术道德的失范现象。在问卷中,笔者设置了两个方面的问题来反映我国高校教师在社会服务领域的失范:一是通过分析被调查者对一些观点的看法来了解他们对社会兼职及其与本职工作冲突的态度;二是了解在被调查者看来,高校教师在社会服务领域的失范行为都有哪些表现。
问卷给出四个与社会服务相关的观点。观点一:“社会兼职能扩大教师的学术影响并带来利益,也能给兼职机构带来利益,是一种双赢的行为”,58.4%的被调查者表示“赞同”,41.6%的人“不赞同”。观点二:“社会兼职会挤占教师的教学、科研时间,进而影响大学教学质量”,对这种观点表示“赞同”的教师占54.2%,表示“不赞同”人占45.8%。观点三:“社会兼职容易使教师陷入利益集团,从而影响科学研究的客观性”,60%多一点的教师赞同此观点,不到40%的人表示不赞同。观点四:“企业应为产品负责,为其提供鉴定的教师则不应为产品质量负责”,仅有25.3%的问卷回答者对此表示赞同,绝大多数(74.7%)人不赞同这种观点。在问及“您认为教师在服务工作中的失范现象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时,36.0%的人选择了“不愿意承担相关服务工作(如学生社团指导)”,50.2%的人选择了“过多承担社会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40.3%的人选择了“因照顾兼职机构利益,丧失独立的学术人格”,50.4%的人选择了“过分关注经济利益,有损教师形象”,24.9%的人选择了“以自身利益为核心选择社会服务工作”,36.1%的人选择了“屈从商业利益,在技术应用中违背科学原则”。
四、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的基本结论是:我国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普遍性和严重程度已基本显现出来。被调查者对高校教师遵循职业道德的情况评价较低,对失范行为的普遍性做出了较高估计,对身边教师失范行为的判断和估计也较为严重。
教师是否遵循职业道德及遵循的程度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教师自身修养程度、所在院校学术氛围、对失范行为的惩戒等。但不能否认的是,缺乏得到一致认可的、统一的学术道德规范是导致今日失范现状的重要原因之一。也不能说我们没有规范,问题是现有的规范处于缺失状态。整体上,我国的高校教师职业缺乏像医疗职业《希波克拉底誓言》那样的职业道德准则。在学术研究领域,缺乏一个像《芝加哥手册》那样普遍认可的技术性标准。就教学和服务领域来说,欠缺对高校教师具体工作职责的规定。规范的这种部分真空状态可能导致对某些领域的某类行为、某种职业关系无法起到调节作用,进而造成高校教师的职业行为无标准可循。在没有规范约束的领域,就形成了一个职业成员可自由行动的规范空隙,就有可能出现失范行为。对于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现象的蔓延,制定完善的、统一的学术道德规范或许不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但这至少会有助于该问题的解决。
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究竟有多普遍?对于这个问题,不大可能给出确切的答案而只能大约估计。“历史表明,科学史上的舞弊比人们常常设想的要普遍得多”[11](P67),而且,“舞弊案的数量因研究人员的科研质量控制系统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而略有上升”。更重要的是,虽然媒体和期刊披露了一些令人震惊的失范行为,但这些“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11](P70)。虽然很难用数据来确切说明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范围和程度,但至少目前的状况已超出社会公众所能容忍的限度。在访谈中,一位教师在谈到当前的失范现状时说道:“学术领域的失范有点像行政领域的腐败一样,如果全部都揭发出来,后果将不堪设想,对中国学界极有可能是一次颠覆性的打击!”这或许有言过其实之嫌。但从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所招致的多方、持续关注,以及各方针对失范所采取的多种措施来看,已经反映出了失范的严重程度。
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问题涉及范围广泛,涵盖高校教师所有工作领域的所有环节。由于科研领域有着较为明确的规范要求,加上科学研究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及其与高等学校及教师自身利益密切关联,科研领域的失范行为受到更多的关注和披露,因而也成为当前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的“重灾区”。失范行为涵盖科研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到课题申请、研究过程、成果发表、学术评价等全过程,失范行为的较普遍存在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转型时期社会失范的影响、不合理评价制度的作用、教师自身学术修养问题等。但是,通用标准的缺失,不仅造成各说各话的混乱局面,使教师在学术研究中无章可循,而且使出现的争议无法解决。要想规范教师的学术活动,首先要有一个一致认可的统一标准。因而,制定一个适合于中国情况的通用学术规范标准,是解决高校教师学术道德失范最需要做的,也是较为容易做到的。相比较而言,教育教学和社会服务领域里欠缺针对高校教师职业活动的明确规范,教师不很清楚自己除了上课之外还应对学生负有什么责任,学生也不知道自己都享有哪些受教育权利;教师对社会服务责任的认识比较模糊,外界也不清楚应依据什么来规范教师的社会服务行为。这一方面导致教师对自身职责模糊不清,另一方面使得失范行为难以得到及时处理。后续研究可以针对这两个领域进行更为细致的理论分析和实证调查。
[参考文献]
[1] 江新华.学术何以失范――大学学术道德失范的制度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30.
[2] 黄凯.论学术道德(硕士论文)[D].长沙:中南大学图书馆,2002,7.
[3] 李莹.研究生学术道德水平提升机制的研究(硕士论文)[D].长沙: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2008:9.
[4] 张慧.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研究(硕士论文)[D].重庆:西南大学图书馆,2008:2.
[5] 朱力.失范范畴的理论演化[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7(4).
[6] 刘杰,徐祥运.社会学概论[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377.
[7] 阎志刚.社会转型与转型中的社会问题[J].广东社会科学,1996(4):91.
[8] [美]克拉克•克尔.高等教育不能回避历史――21世纪的问题[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71.
[9] 王德炳在师德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2010-08-10]. 省略/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
[10][美] 唐纳德•肯尼迪.学术责任[M].阎凤桥,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145.
[11] [美]威廉•布罗德,尼古拉斯•韦德.背叛真理的人们:科学殿堂中的弄虚作假[M].朱进宁,方玉珍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4.
An Empirical Study on Academic Morality Anomie
of University and College Teachers
RONG Hua-gang
(School of Education,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Technology, Wuhan, Hubei 430074, China)
1.施教者诚信缺失的不良示范。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作中缺乏踏实肯干的精神。例如有的教师不认真备课,不亲自制作课件,而直接使用教材附带的课件,并将制作者修改成教师本人的名字;有的教师为了评教获得良好,在对学生课程成绩评定时没有原则性的讨好学生,而不结合学生平时课业表现给予评定。二是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表现为: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殊不知,教师的上述行为都不经意间都潜移默化地在影响学生的道德认知和价值取向,影响大学生诚信道德品质的形成。
2.诚信教育途径较单一。
当前,高校诚信教育主要通过第一课堂来实施,如以系列思政课的形式培养学生诚信态度,提升学生的诚信道德意识,形成良好的诚信行为习惯。由于途径、形式较单一,效果不甚明显,许多学生对诚信道德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感性认知层面上,没有达到理性认知程度,更没有形成内心信念和内化为行为习惯,使学生难以自觉做到知行的统一。
3.诚信操作教育惩罚机制不健全。
目前高校实施诚信教学存在重课堂教学、轻操作教学的实际。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各高校在诚信操作教育方面虽然也制定了一些约束、监督机制,如签订考试承诺书和发表毕业论文声明等。但在约束的同时,缺乏有效激励、惩罚措施,更多强调克己和自我反省,对符合诚信准则的行为一般的做法是口头表扬,对违反诚信、违背道德的做法普遍做法是批评教育,没有建立有效的惩罚终止措施,诚信操作教育效果不明显。
二、扎实推进诚信教育对策
(一)加强师德建设,充分发挥育人者的示范引领作用
高校教师作为传播高深学问的践行者,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担负着教会学生如何诚信做人的重任。一个对待教学严肃认真,对待学术严谨诚实的教师,必然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社会阅历和人生经历去影响学生。这对学生而言恰恰是看得到、听得见,且比起书本式的教育更显真实,更具说服力。为此,高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师德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诚信教育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一是高校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将培养教师树立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作为师德建设的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使广大教师自觉提高为人师表的道德觉悟,以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等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自觉接受监督,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和渊博的学识取信于学生,真正做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诚信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二是高校要重视对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的培养,制定相关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一方面高校要加大对学术道德规范基本要求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依据学术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在教师职前培训以及教师整个职业生涯中贯穿学术道德基本规范的培训工作。对在科研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而产生的不良学术影响制定相关惩处制度,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三是要激发教师提高诚信度,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要明确诚信道德培养目标,并将诚信道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诚信道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并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实践中,提高诚信道德践行能力,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良好道德形象影响、感染、取信学生,培养学生诚信良好品质。
(二)以契约精神为导向,使受教者重视并践行诚信道德自律教育
契约精神是现代法治社会和经济社会的基本特征,只有契约才能使现代社会建立所有人都平等互信的有效保障机制。契约的本质,在形式上体现了主体的相互平等和意志自由,契约主体行为是一个“他律和自律”不断交错的过程,如果达成了协议,则是他律和自律统一的结果,从过程到结果都具有道德性。为此,高校在对受教者实施诚信教育时,首先要在学生入学教育时宣传契约精神,通过课程教学、校园网页等多种途径让学生对契约精神的发展历史、内涵、作用等方面形成感性认识;其次要让学生重视契约精神在诚信教育,特别是诚信自律教育中的重要性,使契约主体行为中“他律和自律”不断交错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调动自律教育作用。将诚信道德教育自觉纳入到个人道德修养养成的过程中去,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诚信道德品质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并主动融入日常学习、朋友交往等社会生活实践中去,提高诚信道德能力。
(三)重视诚信操作教育,建立集约束、监督、奖惩、评价为一体的诚信操作教育机制
摘 要:近年来,高校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愈演愈烈,不仅亵渎了学术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而且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关于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屡屡出现,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当前各大高校都加大措施解决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问题,但受各种因素影响,在高校中学术道德失范现象仍屡禁不止。基于此,本文首先总结了学术道德失范的影响因素,并针对研究生自身特点,提出了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问题的防治策略。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对策建议
学术道德通常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从事学术活动所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它应该是学术研究者应遵循的道德底线①。基于这一视角,学术道德失范则是指以不符合学术道德的行为来达到自己的学术目标,一般表现在抄袭、剽窃、捏造、侵占、一稿多投、学术腐败等行为上。学术道德失范现象的愈演愈烈不仅会极大的浪费学术资源,影响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而且会侵蚀研究生的思想品质,诱发失范人格,引发诚信危机。基于此,本文从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影响因素入手,针对研究生自身特点,探索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防治策略,提升研究生学术道德水平。
一、我国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影响因素分析
1.研究生自身因素
首先,在读研目的上趋于功利性,很多人在报考时就抱有毕业后能找个理想工作为目的。读研阶段用于科研的时间较短,更忽视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学习,使研究生普遍科研素质缺乏,因此,毕业阶段面临的科研论文压力则催生了学术道德失范现象的频频出现;其次,研究生本身诚信意识淡薄,又缺少诚信教育和监督惩戒机制,加之自律能力较弱,也使学术道德失范的现象在研究生中时有发生。有调查资料显示,在受访的研究生中,有将近85%的学生在考试中有过作弊行为,而将近20%的学生经常在考试中作弊。
2.导师行为因素
导师的学术水平和道德水平是研究生学海生涯的第一航标灯②。导师应该在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中起主导作用,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导师都带很多学生,在精力和时间上很难顾及到每个学生,而且一些导师缺乏明确的学术规范要求和对学生的诚信指导,研究生在缺乏导师指导和监督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学术道德失范的行为。
3.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因素
如果一个学校的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场频频出现,则很大程度上说明这个学校对于研究生学术教育管理的不重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失范的惩戒力度不够,制度执行力偏弱,这使个别研究生存在侥幸心理,自制力稍差者就会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其次,学术道德规范知识的缺乏和学校对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视程度也间接催生了学术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而以美国为例,通常在大学生入学开始就会签署学术诚信保证书,来降低学术道德失范问题③。
4.社会环境因素
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规范问题也深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一方面,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及问题并不是单纯的学术现象, 它与我们社会和学术氛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④。当今社会各个领域都呈现弥漫着浮躁之风,学术领域也不例外,功利性和腐败则催发了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发生。另一方面,网络技术便捷为学术道德失范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持⑤,使很多研究生能够轻而易举的复制和粘贴他人学术成果,进行着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而法律制度的缺失则使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因为其违约成本很低,从而使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屡禁不止。
二、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防治策略
学术道德失范不仅严重污染学术环境, 影响了学术声誉,而且阻碍了科学进步, 影响了整个社会发展和民族创新能力⑥。防治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必须从源头抓起,从研究生自身、导师、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着手,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体系,才能根本扭转学术道德失范的局面。
1.强化制度约束,保障学术道德规范
制度是行为的规范,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学术道德,必须要建立健全学术道德规章制度,它对规范学术道德起着保障性作用。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术道德规范方面的制度,规定学术道德失范的含义及表象,警示研究生引以为戒;其次,建立学术道德失范惩戒机制,加大违规的惩处力度;第三,健全学术评价体系和学术成果的奖励制度,不仅重视科研水平的量,更要重视科研的“质”,引导研究生进行高水平科研探索。最后,制度成效关键在于执行,将制度建立在流程上,确保制度公正客观的实施。
2.建立研究生学术诚信的教育、监督专门机构
为了防治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教育发达国家大都建立了学术诚信的专门教育、监督机构。比如,美国建立了研究诚信办公室、日本设立了不良研究行为委员会,英国、丹麦等也建立了学术不端委员会等等,这些专门机构的设立,对学术道德失范的监督起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学校层面,应当在学校研究生院等机构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职责,强化道德失范行为的惩戒,不断创新学术不端查处机制。而国家层面,应当在教育部或国务院学位办等机构设置专门的研究生学术诚信办公室,统筹全国的研究生学术道德工作。
3.重视导师对研究生的引导作用
当今的研究生教育主要实施的是导师制,即研究生入学后会有一个专门的导师负责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指导,导师和学生之间经过互选确定后,就具有明显的契约性教育伦理关系⑦。导师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培养起到重要作用。首先,导师要善于引导、率先垂范,不断的以自己的学术、品德、良好的学术素养去感染研究生,进而影响研究生的行为;其次,导师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管理,加强日常辅导,言传身教,对学生品格方面严格要求,杜绝学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
4.强化学术道德教育工作
首先,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要求学生在研究和学术创作时保证基本的道德规范,杜绝学术道德失范现象,而且要在道德和法治教育上加以宣导,让研究生了解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不仅仅是一种道德问题,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次,在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方法上,可以采取入学教育,在入学开始就开设对研究生学术诚实信用的法治与道德教育的专门课程,将学术道德教育渗透在日常学习中,规范研究生行为,杜绝学术道德失范现象。
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问题的防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协作,不断的探索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防治的新方法,不断的扭转学术道德失范的局面。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基金项目:吉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2013ysz17)
注解:
① 资料来源:“研究生教育的学风与学术诚信保障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组,中国研究生教育的学风与学术诚信保障体系建设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P107-110页。
② 资料来源:纪胜利、刘 勇,论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J],继续教育研究,2014年第10期,P99-101页。
③ 资料来源:李文凯,美国高校学术诚信教育及启示[N],中国教育报,2003-12-20.
④ 资料来源:凤启龙,研究型大学研究生培养中的学风、学术问题研究综述[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4期,P156-158页。
⑤ 资料来源:赵勇,网络便捷性是学术抄袭的一大诱因[J],南方都市报,2009-06-09.
关键词:学术理论教育;学术训练;学术氛围;学术能力
作者简介:张建琴(1988-),女,江西上饶人,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王强(1986-),男,河南郑州人,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江西 南昌 33002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省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YC2011-S04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04-0022-02
随着研究生教育招生的不断扩张,如何确保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培养质量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高素质的学术科研型人才不仅是高校的自身追求,也是研究生个人求学目标的实现,更是国家对创新型人才的期望。如何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科研能力不仅仅与“学术能力”这一概念有关,还与促成“学术能力”获得的诸多方面有关。
目前学术共同体普遍意识到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的紧迫性与重要性,也就与学术能力获得的诸多方面进行过详细论述,但大多学者只是从影响学术能力获得的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进行论述。这种论述方式忽略了影响学术能力形成的诸多因素,割裂了这些因素之间的内在相互关系,即缺乏从系统的角度论述学术能力获得的理论体系。本文从过程论视角根据学术能力形成与掌握的这一过程线索(即学术理论教育――学术训练――学术能力获得)来构想研究生学术能力的培养理论。
一、概念界定
关于“学术”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梁启超先生认为“学术”是指既要学习专门系统的知识,又需要掌握探究学问、发展学问的方法,并将知识和探究、发展学问的方法运用于实践。[1]本文认为梁启超先生对“学术”的界定比较全面,不仅包含了知识成分,还包含学术活动必须的研究方法,更关注到了“学术”的实践层面。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能力”是顺利、有效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心理条件。[2]这样理解,“学术能力”是一种完全内化于个体中的能顺利、有效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备的心理条件。为便于理解,肖川和胡乐乐把“学术能力”分解为问题的发现与提出的能力、文献收集与整理能力、概念的生成与厘定的能力、做出学术命题的能力、设计研究过程的能力、对学术前沿敏感的能力。[3]当然除此之外,学术能力还包括学术创新能力。
“训练”是指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培养,使具有某种特长或技能。[4]因此,“学术训练”是指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培养,以促进专门系统知识的学习,使研究生更好地掌握探究学问、发展学问的方法,提升将知识和探究、发展学问的方法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将“学术训练”与研究生教育相结合,可以从如下角度来进一步阐释:“学术训练”是指将学术理论知识内化并转化为学术能力的中介过程,它是以学术认知和学术操作为中心的一种活动过程。“学术认知”是指对学术相关知识和问题的感知、理解、抽象、概括及问题解决;“学术操作”则是指进行一系列的学术相关活动,并且这些活动是以一定的设计、理论及目标为指导的。
“学术氛围”是指与学术有关的文化环境和气氛。它影响着在此环境和气氛下的个体的学术活动和行为。
二、理论构想
随着研究生教育的蓬勃发展,学者对研究生学术教育方面的研究越发广泛,主要涉及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培养模式、学术能力、研究生课程设置等诸多方面,这些研究对促进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培养提出了很多有益的见解和对策。但是,通过对中国知网中关于研究生学术方面相关论文的检索结果分析发现,从系统的角度来论述学术能力培养的文章较少,并且以学术能力培养是一个统一协调的过程视角来进行研究的文章几乎没有。本文强调从宏观的角度,把学术能力获得看成是一个由学术理论知识向学术能力掌握转化的一个动态过程。在这个体系中,学术训练是主导程序,学术氛围是环境动力。
根据这个模型,学术能力培养必须包含学术理论教育、学术训练、学术氛围和学术能力获得等基本要素。其中,学术理论教育是起点,最终目标是学术能力的获得。而在这个过程中,学术训练发挥着主导作用,通过学术训练使所获得的知识不断巩固、内化、升华为学术能力。而在这三者之外,学术氛围对学术训练的功能起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
1.学术理论教育
学术理论教育是指与学术有关的所有理论知识的教育。理论是实践的指导,离开科学的理论知识,实践不仅变得盲目,而且容易错漏百出。在研究生教育水平上处于领先的美国就特别重视研究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因此,学术理论教育是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的起点,是研究生学术能力发展的知识基础。
笔者根据知识的功能将学术理论教育划分为“学术规范教育”和“基础理论知识教育”两部分。学术规范知识是对研究生如何进行学术研究活动的规范性约束,主要由规则性内容构成,如学术研究方法知识、学术道德知识、论文写作规范等等。学术规范知识是学术活动科学严谨的前提保证,只有让研究生明确“何为对”、“如何操作”才能保证研究生规范地进行学术研究,也是学术创新的重要前提。“基础理论知识”是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所必备的知识基础。只有掌握足够的基础理论知识,研究生才能做出深刻的、见解独到的学术研究。它不仅包括专业知识,还包括能拓宽研究生知识面的各类知识。只有拓宽知识面,研究生才更能学会从不同的视角来看待本专业的知识,学会用新的综合性的理论来进行研究。“基础理论知识”大致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哲学、方法论、社会学、经济学以及社会热点知识等。就像马克思所揭示的:“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合”的思想一样,人是社会中的人,其一切的人类活动融入其中。学术共同体的一切学术研究也是服务于社会的,因此,掌握社会热点知识、社会学及经济学、哲学方面的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也更能激发创新思维。
2.学术训练
学术训练包含与学术有关的一系列的活动,如论文写作、阅读与整理读书笔迹、讲座、学术沙龙、学术辩论、学术研究、学术汇报、编写书籍、课题等。学术训练的展开主要依赖于导师的督促及研究生个体的自觉。研究生教育的最主要方式就是“导师制”,研究生教育目前主要是“导师负责制”,因此,导师对研究生的学术指导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研究生学术训练的进展。李天鹏等指出:导师在学习交流中引领学术起步、在科研实验中引领学术思考、在论文撰写中引领学术归纳、在交流活动中引领学术拓展、在求职竞聘中引领学术延伸。[5]从上述几个方面可知,导师对研究生学术能力的培养始终离不开学术训练这一环节,足见学术训练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学术训练活动的展开必须通过研究生本人的参与才能实现,因此,研究生个人的学术努力直接影响着学术训练活动的效果。研究生的个人努力主要表现在长期刻苦钻研的意志力、参与各类学术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向导师和他人寻求学术帮助的主动性、和他人进行学术交流的积极性、进行学术研究的独立性、广泛阅读等。这些努力不仅是从观念上的努力,同时也是行动上的努力。研究生个人的积极主动性不仅制约着自身学术活动的质量,同时直接影响着导师的指导所能取得的教学效果,即导师的教学指导必须通过研究生的积极配合才能发挥最佳的效果。
3.学术氛围
学术氛围是一种人文环境,它能影响处在其中的个体的行为活动。人们是社会中的个体,社会人文环境与学术风气必定会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在说明一个学校非常优秀时,人们总会着重强调这个学校悠久的文化历史与浓厚的学术氛围,这其中的原因是不言自明的。在一个充满着浓厚学术氛围的环境中,学生们也会对学术显得更有兴趣,对学术研究会具有更高的价值认同感。浓厚的学术氛围也是促进研究生进行学术活动的隐形动力,它能促使研究生保持一种积极科研的状态,在内心中存有追寻真理的梦想。因此,学术氛围不仅影响着学术理论教育与学术能力的获得,而且更多地影响着学术活动的开展,并且通过对学术活动的影响间接地影响学术能力的获得。
4.学术能力获得
在流程图中,为了表示它是一种动态的活动过程,最后环节用“学术能力获得”来表示,以表明这一过程是完满的。它更多地表示一种理想的期待,即活动的最终目标是研究生获得了相应的学术能力。不同于肖川和胡乐乐等将学术能力的分类,此处主要将学术能力划分为学术道德规范的能力、学术研究方法的掌握能力、学术创新研究的能力。学术研究是一种创新活动,它需要人们遵循学术研究应有的道德规范,而对道德规范的理解和掌握最终要体现为学术道德能力,这是由道德本身的知、情、意、行构成所决定的。研究生仅仅知道学术研究过程中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是不够的,他们必须将这些学术道德认识转化为相应的学术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以及道德行为,使得学术道德的知、情、意、行相互协调统一。只有当研究生能够将学术道德的知、情、意、行协调统一之后他们才具备了学术道德能力。学术道德能力直接影响着研究生们所做学术研究成果的质量优劣、学术道德是否规范。
学术研究方法的掌握是学术能力获得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研究方法是学术研究活动顺利展开的必备条件和保证。是否熟练掌握学术研究方法直接决定着学术研究能否如期完成、质量水平等。因此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学术研究方法一直是重要的内容,而研究生学术能力的获得也常常通过研究生是否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来测评。研究方法从宏观层面划分有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定性定量相结合等;从微观层面划分,种类比较多,有纵向研究法、横向研究法、文献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法、实验研究法、民族志法等,当然还有其他不同的研究方法。
学术创新研究能力是一种综合的学术能力。它是研究生各方面能力的整合,不仅能够体现研究生学术理论知识掌握的情况、学术道德能力水平、学术研究方法掌握与应用的水平、学术活动操作的能力、学术创新能力等,更能体现研究生将这些能力有机整合的能力。从重要程度来说,学术创新研究能力是研究生教育中最希望学生能够获得的能力,是最核心的教育目标。
三、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的建议
根据上述理论构想,在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能力培养时应当权衡学术理论教育、学术氛围、学术训练以及学术能力获得等基本要素,将这些要素整合成一个动态过程。不仅要重视每一要素,更要重视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重视营造积极浓厚的学术氛围、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训练,促使研究生所掌握的学术理论知识内化为学术研究能力。具体的建议有如下几条:
第一,学校要重视对研究生的学术理论知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中不仅要有规范性内容的强调,更要鼓励研究生拓宽理论知识的知识面,使学生们跳出本专业的知识限制来审视本专业领域内的问题。
第二,学校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使导师和研究生在对学术充满崇敬的环境下积极主动地进行学术创作,使他们从内心认同学术研究的价值,激发他们对学术的热情、对真理的向往。
第三,学术训练是研究生将所学知识付诸实践的载体,是学生检验、修正、应用自身理论知识以及能力提升的关键环节,是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学术指导的必备途径。因此,学校、导师、学生都必须十分重视学术训练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在学术训练过程中逐步形成和提升学术研究能力。
第四,学术能力的获得包含学术道德能力、学术研究方法的掌握和学术创新研究能力等。因此这些方面是考核研究生是否具备学术能力的可操作指标。
参考文献:
[1]张三强.美国研究生课程设置的特点及对我国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的启示[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1):92-94.
[2]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心里卫生协会.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80.
[3]肖川,胡乐乐.论研究生学术能力的培养[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06,(9):1-5.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力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呈现,而人才培养的最后一个环节,毫无疑问就是各个高校。因此,高校的培养实力如何,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人才培养能力,而高校的培养实力,很关键的一块就是高校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所以,高校青年教师的良好发展成为当今各个高校需要关注的一个现实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道德意识发展的研究,更好地探索高校青年教师的激励机制。
青年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中一支活跃的生力军,是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力量,是高校最核心的资源和竞争力的源泉。他们有着青年人独特的心理状态和需求。正确认识青年教师这一重要群体在新形势下的思想动态,把握青年教师的需求特征,并据此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更好地促进青年教师健康发展,是各个高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急需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目前高校青年教师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师生比失衡,教师的工作量与收入不成正比
据我国公布的《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显示:近几年,与普通高校学生规模近一倍的增长速度相比,教师总量只增长3l%。这样全国高校生师比达到18.2:1,个别高校甚至高达35:1。由于生师比过高,导致班级规模越来越大,这样势必给任课教师造成一定的心理负荷和工作压力,而收入的增长与教师的实际工作量不成正比,过分的强调教师的职业道德,而忽略了教师的物质需求,尤其是青年教师,由于各方面的因素,这个阶段经济实力还是相对薄弱的,在物质方面的需求量也还比较高,但却不能得到相应的满足,长此以往,就容易造成青年教师重教学过程而轻教学目的,重教学工作量而轻教学质量的结果。
(二)重使用、轻培养,教师自身发展空间不大
近几年由于扩招,许多高校的教师教学任务繁重。“放电多、充电少”,外出学习进修、开阔眼界的机会很少。只要教师上了岗,就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工作下去,很少有机会接受再教育。由于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工作压力,教师本人很少有精力进行知识更新。等到原有的积累挖掘的差不多,又没有新的内容充实的时候,青年教师本身会有一种危机感。有了危机感,又没有时间去更新、提高自己,就容易产生厌倦和烦躁情绪,会有孤独感,青年教师的安全需要就得不到满足,工作积极性也就会下降,导致整个团队士气下降。
(三)学术风气不够纯正,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受阻
如今高校的浮躁之风盛行,急功近利的行为越来越突出。在职称评定或聘任过程中,往往把教学看成软指标,而把申报多少项目和发表多少论文当作硬指标,于是教师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跑项目”、“发论文”。此种情况,不仅社会成果转化性差,而且助长了教师的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的思想。学术氛围不纯正,青年教师必然会受影响,最直接的就是不能全身心的投入教学和科研。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跑项目”、“发论文”方面花下大的精力,那么花在教学与科研方面的精力必然就不多,更有甚者,由于评审制度的不完善,真正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突出的教师,却因为交流沟通不过,而影响了自身的发展,那么对于纯正的学者来说,自我价值的实现就受到了阻碍,自我实现的需要就得不到满足,如此往返,进入一个恶性循环,最后导致整体学术水平下降,华而不实。
二、道德意识的发展对高校青年教师激励机制探索的启示
以道德的善恶观念为主要内涵的道德意识,不是一个单向的、静止的东西,而是处于错综复杂的变化发展之中。这个发展遵循意识发展的一般规律,表现为感性形式向理性形式的过渡。在道德主体自身的自我意识中表现出一个“自发一自觉一自由”的发展过程。
(一)道德意识发展的三个阶段
1.自发阶段
这是道德自我意识的萌芽阶段。人作为主体,一开始就是一个充满各种欲望的存在。当他和社会及他人发生联系时,总带着实现自我欲望的冲动。可经验又使他能自觉地意识到在他实现欲望时有一个他人和社会的“可以”和“不可以”的回答,以及随之而来的相应的对行为结果的善恶评价。这样一个“可以”和“不可以”的经验积累,再加之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就必然导致主体意识认知内省的出现。这个基于经验和直观基础上的认知内省便是一种自发的道德自我意识。
2.自觉阶段
这是道德自我意识的“知情冲突”阶段。在自觉阶段,由于道德主体通过不断知觉内省,从而对道德规范及其客观必然性有了较多的和较全面的认识,道德自我意识开始摆脱了自发和无知的状态。和自发阶段主要表现为情感的作用不同,道德自我意识在自觉阶段主要表现为意志的作用。
3.自由阶段
这是道德自我意识的“自律”阶段。这样一个自由阶段无疑是道德自我意识发展的最高阶段。在这里道德主体不仅对道德规范的必然性有了正确的认识,而且无须或很少借助意志就能自愿地接受道德必然性的约束。道德规范作为一种“必然之则”已转化为主体自身的“当然之则”了。显然,由于道德主体不再把道德规范消极地视为异己的、外在的东西而强制自己遵循,而是自觉自愿地把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心的一种信念。因而,道德主体凭借这种内心信念就能很自然地使自己一言一行都合乎一定社会的道德规范。我们理解,道德自我意识只有达到了这样的境界,才可以认为获得了真正完整意义上的自由。在这个境界里,不仅外在的道德规范变成了内在的道德要求,而且单纯被动地遵循道德规范变成了根据自己的意愿主动地带有创造性地去实践道德规范的过程。
(二)成熟的道德意识
道德自我意识的成熟无疑是指道德意识中的自由和自律境界。因而如何拥有成熟的道德意识的问题,实质上便可归结为如何早就自己道德意识的自由境界。
从道德意识发展过程的考察中可以发现,达到道德的自由意识境界是通过如下两个途径实现的:1.使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稳定化和系统化;2.使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走向高度的统一。
道德自我意识的发展过程使得我们明白,只有当主体的意识达到自由的境界,主体才能够“从心所欲,不逾矩。”同样,在我们构建激励机制的过程中,如果想要其充分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我们必须是从主体内部着手,全面分析主体的多样性,以主体的需求为出发点,构建合理的激励机制,使主体能够自然而然地全力以赴为整体谋发展。
三、构建高校青年教师激励机制
(一)建立合理的津贴分配制度,提高青年教师的满意度
通过工作所带来的物质回馈,如薪资的提高、职位和职称的晋升等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青年教师的生理和心理的需要。要有效引导青年教师的行为,使之朝着有利于学校实现整体目标的方向发展,就要针对他们的付出和需求给予合理的报酬。要想使报酬产生必要的激励作用,就要打破平均主义,建立公平合理的津贴分配制度。要以绩效考核为依据确定薪酬,提高教师的公平感;要破除论资排辈的陋习,鼓励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要破除只看数量不看质量的观点和做法,重视奖励在教学一线成绩突出、积极创新的青年教师。
(二)重视激励因素,激发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
20世纪50年代,美国行为科学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提出了著名的“双因素理论”。他把工作满意度的因素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赫茨伯格认为,保健因素,如工资刺激、舒适的工作环境等即使达到最佳程度,也不会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只有配合激励因素,如成就、认可、工作本身等因素,才能对人的行为产生更大的激励作用。通过“双因素理论”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能够激发教师工作热情的不仅是工资、奖金、福利等“保健因素”,而且还有工作的成就感、事业发展等“激励因素”。教师作为学识修养较高的一个群体,其事业心和成就感都比较强烈,对精神需要的满足和受尊重的渴望也比其他社会群体要高。高校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者应抓住这个特点,从下面几个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情感激励:首先,关心青年教师的生活、工作环境,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具体生活困难,尽快地融入学校这个大家庭;其次,对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要多赞扬、多肯定、多鼓励,积极引导;最后,关心青年教师的自身成长,为青年教师提供必要的成才帮助,提供进修和提升的机会,在一些人才培养、课题申报方面给予一定的鼓励和帮助。
(三)引导青年教师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对青年教师进行目标激励
在人的整个行动过程中,一个期望的目标具有不断的驱动作用,是激励的重要环节。青年教师具有强烈的实现自我意识,他们初涉社会,渴望取得一定的成绩以期得到社会的认同。因此,在管理中应结合青年教师的实际,确立符合其自身发展规律、具有凝聚性又具竞争性的目标。同时,要让他们充分意识到目标的实现将与事业的追求和个人的前途息息相关,使之成为引导其行为的航标。要满足青年教师职业发展的需要,可从以下几方面人手:第一,根据青年教师所处的不同职业阶段,帮助青年教师确定明确的阶段目标;第二,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爱好、特长配备导师,帮助青年教师确定中长期发展方向;第三,针对青年教师学识、能力、素质方面的欠缺,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
对高校青年教师的管理更需要人文关怀,要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把对青年教师的管理纳入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板块。坚持以教师为主体,以激励为主导,有效运用激励手段来调动高校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尽一切可能为青年教师提高专业水平与创新能力提供空间条件和制度保障,使广大青年教师能勤奋学习,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