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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共管理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6 15:57:1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区域公共管理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区域公共管理论文

第1篇

价值具有一定的哲学属性,也具有一定的人文性和社会性,价值这个概念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从语言的角度去分析,价值这个概念具有一定的偏好属性,主要是表达事物存在的重要性以及事物所具有的功能和特点。价值这个概念一般强调的是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获得美好事物的本身。大到国家的发展,小到政策的制定,都需要有价值取向作为指引。小学教育管理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同样具有其价值取向,在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要将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有机地统一在一起,从而促进学校管理的有效性。

二、小学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主义价值取向分析

小学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主义价值取向是在一定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19世纪初,美国古典主义管理学家创立的科学管理学科;在20世纪,德国的管理学家创立了社会科学组织理论,他们都强调组织的重要性,在进行管理的时候,首先要完善科学的组织体系,制定完善的计划,运用严谨的制度来约束管理,使管理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权责明确,进行科学的分工管理,这些管理理念为科学主义价值取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小学教育管理工作应该按照科学主义价值取向进行管理,实现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要注重科学量化的实证资料。

在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将管理工作量化能够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能够针对问题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在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制定量化的标准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教育管理工作的调查和统计,能够给管理者提供有效的管理数据,使管理者根据数据制定有效的管理策略。在大量的数据面前,在对小学教育的管理中就可以实现科学化的管理。

2.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要在统计量化资料的基础上,实现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在小学教育的管理工作中,管理者要在获得准确的量化资料的基础上,完善教育管理政策,使管理人员可以发挥自身的长处,制定科学的分工制度,让管理工作更加有效。

3.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要用辩证的眼光去看待科学主义的价值取向。

在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运用科学主义价值取向,就是要求在管理过程中要灵活地处理问题,避免管理的单一化,要辩证地运用科学主义为价值取向的管理方法,在科学主义价值取向的管理方法中,根据自身的情况,对管理方法进行创新,不能机械地照搬,要将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实现管理的全面化和灵活化。

三、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人本主义价值取向分析

在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人本主义价值取向是教育管理的关键,所以,小学教育管理工作必须注入人本主义理念,实现管理的高效性。

1.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运用人本主义管理的必要性。

人本主义价值取向并不是在近期形成的,而是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在西方,人本主义价值取向形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用于对人的教育,后来,在文艺复兴时期,人本主义的价值取向与当时的思潮是相契合的,坚持以人为中心,与当时的“人文主义运动”结合,实现了人的价值。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孔子首先提出了“仁”的理念,是人本主义的重要体现。“仁”的核心理念就是人本主义,主要讲的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人与人之间要讲究道德准则,坚持以人为中心。在20世纪,“以人为本”的观念在世界范围内盛行,我国也将“以人文本”的观念列入科学发展观中,在管理工作中,坚持人本主义价值取向是有丰富的理论依据的。

2.人本主义价值取向在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学校是以人为组织的重要机构,在教学中要处处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对小学教育进行管理时,必须抓住学生的心理特点,克服单一、机械的管理模式。人本主义价值取向在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可以全面地体现出来,教育管理者在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时,不能单一地进行考评,不能运用机械化的标准,而是要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根据教师自身的特点,在教学特点的基础上,评价其教学工作。在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不能制定机械化的标准,运用标准去评价教师的教学情况,而应该在统一的原则基础上,运用人性化的眼光去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在小学教育管理中,不能只看到短期的利益,要站在更加长远的角度上,分析哪种教学方式可以促进学生的长远发展,在管理的同时,还要支持教师运用人本主义价值取向来组织教学,在课堂实现以人为本的教学观念。

3.在小学教育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价值取向相结合。

第2篇

一、公共管理的相关内容 

公共管理主要分为两种理论,一种为传统的公共管理,另一种为新公共管理。在传统的公共管理中,其理论的出发点是政治管理,重点内容则是将公共行政作为了一种职业,而管理者则是这个职业中的实践人。新公共管理转变了传统理论的基本思想,它追求的目标多以经济效益和效率为主,注重的是对市场价值的深入开发并利用,它既不是加强责任制又不主张以集权的方式来管理,它主张借鉴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将市场或者说是被管理者作为主要的导向,以提升行政管理的效率。 

传统公共管理的工作中心在于高效地投入,它忽视了实际的工作效益;新的公共管理关注了项目的成果和效益,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也变得更加灵活,可完全适应外部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与此同时,新的公共管理主张了严格而放松的行政制度,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并实现了达成绩效全过程的评估,它注重了公众和私人、效益和公平的合理统一[2]。 

二、当前公共管理视阈下高教行政管理的现状 

(一)高教行政管理手段及管理体系的不健全 

政府部门在下达行政管理政策的时候,并未考虑到实际的管理环境,例如高校当地的教育、经济、生活等现实条件对高校管理的制约。而在政策出台后,各高校为了尽早地达到政策的目标,忽视了自身实际的高教职责,这导致高教行政管理方向与实际的环境发生了偏差,这种过于遵从管理投入而不注重管理效果的行政行为存在极大弊端,使高校的管理很难真正发挥效力。除此之外,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能力也是影响管理效益的最大问题,在解决高校人事划分的工作中,分工不明、教师队伍不均衡的问题常见,如果行政管理人员在相关的工作上没有良好的决断力,就会影响到后续的工作质量,在一部分高校中,很多教师的职称划分和学历都参差不齐,高校应聘的标准并未有统一的明确规定,执教岗位人员整体素质及能力低下,并长时间得不到改善,这激化了行政管理内部环境矛盾。 

(二)行政管理职责划分不明确 

就目前的形势来讲,我国在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上还有待完善,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为行政管理职责划分的问题,很多政府机关部门在指派行政管理人员的时候,并没有明确的规划和配置,这导致部分高校中负责行政管理的人员众多,各个行政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不明确,针对某一件事情无法确定负责人,在发生行政管理问题时,无人处理无人管辖的情况时有发生,各个部门负责人都将责任推脱到他人身上,这既没解决到实质的问题,还增加了各部门的矛盾。另外,过多的行政管理人员增加了高校的管理成本,而在管理效果上并未有明显的提升,这造成了大量人力资源的浪费,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受到了制约,管理效率迟迟不能提高,此问题是目前高教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最常见的问题[3]。 

(三)市场作用效果比较低 

伴随着人们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在20世纪末,我国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教育规模都在迅速地扩大。新的时展促使了行政市场环境发生了转变:高等院校的办学主体变得更加丰富、毕业分配制度变为如今的双向选择机制、办学经费也有了多种来源渠道等。而高校行政管理并没有及时调整管理方法以适应这些转变。另外,高校的教育与人才市场之间有着直接的关联,而如今的高校教育质量与人才市场的人才需求间存在较大落差。一方面是逐年增加的高校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一方面是市场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严重缺乏。 

三、公共管理视阈下的高教行政管理思路 

在公共管理的视阈下,高校教育的行政管理应该从实际出发,它既要考虑到行政管理的外部环境,又要兼顾高校内部的管理环境,管理者应从高校、社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出发,综合考虑所有要素之间的联系以及出现的问题,尽量从根本上找出影响行政管理的问题,然后利用新公共管理的标准完成高教的行政管理。 

(一)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管理体系 

完善高教行政管理制度的关键在政府职能的转变。受传统公共管理观念的影响,许多地方政府对自身的管理职能认识不足,政府并未认识到新公共管理的意义。新的公共管理需要政府在当前的环境中改变传统集权管理的状态,促使行政管理工作向灵活多变的方向转变。具体地说,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就是实现宏观的行政管理,所谓宏观的行政管理即是在政府和高校间建立协调机构,招募社会管理精英负责高教的管理工作,这既能完成政策的下达,还能实现高教的社会化行政管理,它可以有效地削弱政府直接干预而存在的管理弊端。 

政府还要协调好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各个部门的关系。行政人员的选拔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标准进行,有效地控制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及能力,同时还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另外,高校内部的环境管理要从实际出发,对高校教师的资格和学历进行统一整合,建立高水平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从而实现行政管理的最大效益[4]。

(二)明确划分行政管理职责 

在政府职能转型期间,学校管理层应该将现有的行政人员进行全面的整合,将多余的行政管理人员派遣到其他职位,摒弃传统的思想观念,尽可能地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最大的行政管理价值。同时,学校管理层应对每个职位上的管理者或行政人员的工作内容做出统一的整改,从集中化集权管理转变成以社会、政府、学校统一结合的管理模式,避免因权力过于集中带来的弊端。 

行政管理职责的划分应明确,学校管理层应将责任划分到每个部门,并明确到具体负责的人员身上,并制定管理者的行为准则,规定每个部门所负责的管理区域,加大高教行政管理的执行力,实现执政和管理的双项监督,确保在发生行政问题的时候能找到专门的负责人。只有实现了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才能发挥出行政管理的作用[5]。 

(三)通过市场环境的调节促使高教行政管理质量的提升 

应用竞争机制做好政府的公共管理,鼓励社会中的私有企业参与到公共服务的行业中,以打破政府垄断管理的模式。多种服务主体能有效地降低政府公共管理的压力,在有效的时间中,集中化的管理可以创造出管理效率的最大化。从办学方面来讲,政府可采用融资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资金投入;在依法办学理念的基础上,保证其教学的质量以及师资团队的质量建设。另外,政府还要引导各个高等学校建设属于自己特色的教学模式,使高校教育最大限度地运用创新理念,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使教育服务于学生、服务于教师、服务于社会,以实现高等院校的长久发展。高等院校的管理者要明确学校发展的方向和规划,使其向多元发展的方向迈进[6]。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公共管理视阈下,我国的高教行政管理论文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高校教育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在这样的环境中,政府应该正确面对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寻找不足,在认真贯彻政策方针的基础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同时,高校应转变传统的集权管理模式,加快社会化管理机制的建立。高校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既关系到学校未来的建设,又关系到全校学生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相关部门在面对此问题时,要尽早做好准备,以便提升高教行政管理的质量。 

参考文献: 

第3篇

论文关键词:政府投资,公益项目,目标导向,组合监管

1 研究背景

公益项目,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发展的需要,而投入资金建设,且不以盈利为目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这类项目具有非盈利性质,属于市场机制发生失灵的领域,通过政府来协调全社会的重大投资比例关系,进而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和投资结构的优化。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从初步发育向比较完善阶段的发展,政府对公益项目的管理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该类项目的投资与建设,为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公用基础设施,是社会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加快对政府投资公益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2008年底,面对当时全球经济危机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出台了到2010年底主要面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的4万亿政府投资经济刺激计划,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发挥政府投资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2010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这是政府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迈出的关键一步,它意味着政府投资监管体制的建设将步入实质性的法制化轨道,违规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提到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加快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制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和代建制管理办法。至此,政府再一次表明了改革投资管理体制,研究和解决政府投资建设监管领域问题的决心。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一种委托制度,政府作为委托方只能通过契约对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不能直接参与到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直接干涉代建人的项目管理工作。课题组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领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套针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理论体系。体系强调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目标导向,强调代建人纵向自控体系的构建,并引入政府职能部门的横向监管体系,在寻找共同监控点的基础上将二者有机融合。文中将着重研究基于进度目标导向以及合同中心理念的公益项目代建管理监管机制问[①]。

2 代建项目的监管

2.1监管思想

代建需要监管。代建制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建设管理体制下政府投资公益项目建设方面的诸多问题,然而若不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就会导致代建管理水平低下,以及代建单位与承包商串通来蒙骗业主的行为。对于代建公益项目而言,政府职能的重点则应放在项目决策、资金运筹和监督管理方面[1]。因此,一个好的建设管理机制需要一个严格的监管机制来与之配套,才能保证该管理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确立合同中心地位。合同是工程建设市场领域法制治理的具体体现,是工程建设管理利益相关方所必须依据的准绳。在工程建设市场运作中,合同是贯穿整个项目的主线,项目全过程管理目标的实现,合同是基本依据,本质上是合同目标的实现。代建制其实质是一种建设制度,其核心在于业主与代建单位的委托关系,而这种关系是靠业主与代建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来维持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个合同在整个项目代建过程中将是一个总的纲领,任何双方应具有的权责利都由这个纲领来确定[2]。因此,对于项目代建行为的监管就应该把重点放在对代建合同执行的监管上。

监管需以目标为导向。“目标导向管理”(MBO,ManagementBy Objective)是一种重要的项目管理方法论,其精髓是目标指导行动。目标具有未来属性,决定了目标管理是一种面向未来的主动管理;同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和人的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因此,目标导向是监督和评价管理效果的基础。

项目管理协会(PMI)编制的标准和指南性出版物,《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给出了一般项目管理的9大知识领域;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也界定了我国建设工程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作为一般性指南和规范,两者都全面列举和阐述了项目管理所涉及的基本管理结构,可以为所有管理者提供管理指导。费用、进度和质量被定位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目标,这三大目标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在工程管理传统的三角形分析框架中;曹小琳,韩冰(2002)分析了工程项目目标系统的特征[3];文艳芳,苏三庆(2009)提出采用六点分析法权衡项目目标系统[4];任宏,晏永刚(2008)以新的思维视角诠释了工程管理三大基本目标的新内涵,进而提出了从“对立”到“共赢”的投资模式[5];石碧娟,郭峰构建了建设项目全目标体系,明确了建设项目参与方的责、权、利[6];赵晗萍,王立文(2000)曾提出项目管理六目标体系(界定、组织、质量、费用、时间和风险)[7]。关于目标管理的学术研究主旨都在于寻找更高效的目标管理理念和方法,以帮助管理者提高管理效率。

近年来,安全与环境管理从国家层面,已被提升到全局和战略的高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等相关规范文件从规范导向角度,形成安全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本研究中将目标导向监管体系限定在进度、质量、费用、环境和安全五大目标范畴。其中的进度、质量和费用是工程管理最为核心以及传统的三大目标;政府投资公益建设项目,因其特别的社会公共属性,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环境是社会公共管理的重点关注问题,安全环保一票否决制在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普遍推行,因此将环境和安全列入目标导向监管体系,由此界定了本研究的进度、质量、费用、环境和安全五大目标范畴。

2.2监管机制

本课题组提出的监管理论体系要求在整个监管过程都要维持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即任何纵向或横向的监管工作都必须以合同为标准来开展,符合合同内容的给予通过,不符合合同内容的就给予整改,保证整个代建过程自控或者监管工作合法合理进行。五大目标是代建管理工作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同时也是代建监管工作所要求实现的主要目标,所以本体系强调代建人的管理工作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应该以五大目标为导向来进行,即在合同框架的基础上明确进度、质量、费用、环境和安全这五方面的达标要求,代建人在建设过程中以这五大目标为导向来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政府职能监管部门也以这五大目标为导向来监督代建人的项目管理工作。该理论体系的具体内容将在后文中予以详细描述。

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五大目标为导向的监管指导思想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理论基础。强调代建人纵向自控和政府职能部门横向协同的监管手段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操作方案。该体系具有如下特征:

1)合同是主线,贯穿整个监管过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设计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的,强调合同文本在监管工作中的先导地位。监管部门需在监管工作开始前就认真对合同结构进行分析,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条款落实到项目建设实施的每个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依章办事,并不是等到纠纷发生后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以寻求解决的办法。

2)监管工作是以项目管理目标为导向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好坏是根据费用、进度、质量、环境和安全这五大目标的完成情况来衡量和评价的,本监管体系提出以这五大目标为导向,意指监管目标的设置是以五大目标为蓝本的,监管体系的构架是以五大目标为基础的,监管体系的工作是以五大目标为指导来开展的,即本监管体系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五大目标的协同。实际上,五大目标主线与合同主线是相互交互的,合同主线可以协调和约束各个目标主线,反过来,目标主线也同样可以查询合同主线的相关内容。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并不是最终目的,它只是作为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一个手段和方式,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才是最终目的。

3)监管工作是代建人纵向自控和政府职能部门横向监控相结合的。本体系是立体的监管体系,纵向上,代建人按照项目建设阶段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常规的项目管理自我监控,以五大目标的实现为导向来评价和监控自身的项目管理工作,编制阶段工作报告。横向上,由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监管小组对代建人的代建行为进行外部监管。代建人的纵向自控和横向监管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即都为实现项目最初制定的建设目标,这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各自实现目标的方式和手段上。纵向的自控和横向的监管在合同管理和目标导向的指导下形成有机的立体网络监管体系。

3 代建项目进度监管体系

3.1项目进度的纵向自控体系

代建人需要建立自控体系。自控体系指的是代建人项目部基于全过程目标导向划分若干关键节点,在关键节点之间建立起自我控制、持续改进的约束机制。

代建人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有相应项目管理资质,其对项目负有直接的建设责任,应全面掌握并控制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进度自控的宗旨就是尽量避免超进度或拖进度的行为出现,代建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进度管理的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纵向自控体系是针对代建人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实质内容是对政府投资项目本身进行工程管理工作,因此本文对该体系的设计主要遵照项目管理阶段的划分来进行。

表1 代建人进度管理内容

编号

工作内容

1

编制项目进度管理计划、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

2

审核设计进度计划

3

审核建安施工总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4

审核各专项、分包工程施工及供货单位的二级进度网络计划

5

审核监理单位的进度控制措施

6

制定设备材料采购工作计划

7

督促并审核各参建单位制定月/周工作计划

8

制定涵盖项目管理部及相关各方的月/周工作计划

9

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进度计划的管理体系

10

项目进度计划的前锋线检查(每月一次)

11

参加工程例会、检查和落实进度计划

12

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影响因素的检查、分析

13

督促赶工措施的制定、落实和综合协调

14

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的审核与处理

15

阶段性工期目标的检查和奖励

16

制定竣工等专项工作计划

17

检查总工期目标实现情况,纳入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首先是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即对与项目相关的合同进行总体策划。此时代建人需弄清整个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和实施的重大影响因素,通过合同总体策划摆正工程过程中的各方面重大关系,以预防因不协调或矛盾而造成工作障碍和重大损失。而政府横向监管部门则要对总体策划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的制定和签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重大问题要予以指导和协调解决。

图4 与自控体系对应的各阶段合同管理内容

确定代建人、设计、施工单位等参与建设的单位或组织的重要步骤为招投标,这个阶段,委托人需要按照代建项目的类型、规模、特点、技术的复杂程度,综合分析项目的总体要求,以法律为依据,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通过合同手段维护项目的整体利益的原则来确定相应的招投标合同体系;按照代建项目的资金状况、自身的管理能力、对项目目标的要求、项目进度款支付的方式,考虑确定发包方式;按照代建项目所在区域的法律环境、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物价的稳定性等来确定合同的分解层次;按照代建项目的特点选择合同定价方式。而政府横向监管部门要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地监督,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以确保达到要求水平,保证招标、评标过程合法合理,避免招投标过程流于形式,确保招投标合同的签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分析是指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并进行合同结构分解,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以担保合同得以顺利履行。合同交底的宗旨是按需要明确合同内容,包括合同主体双方的合同交底和合同主体一方内部的合同交底两种。政府横向监管部门应要求代建人对合同文本进行充分的交底,特别是重大的关键性的问题要阐释清楚,然后在监管部门内容做好交底工作,确保各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负有的监管职责及相应的权利。

合同实施控制是代建项目合同体系的实现过程。该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如下内容:①代建单位必须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序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之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②合同实施的监督;③合同实施情况跟踪;④合同变更管理;⑤合同资料管理。政府横向监管部门要依据合同并依法对代建人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监管,不能滥用权利强加干涉,有理有节地对合同实施进行控制。

合同实施后要进行合同策划是否准确、风险分析是否全面、实施方案是否有效、判断策略是否运用得当等的总结评价,即合同实施后评价。政府横向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合同实施后的分析和评价报告,并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备案。

合同管理是全过程动态的,即在签订合同时要减少合同隐患,中期要加强跟踪、诊断,后期要进行总结评价,并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加强与各方的协调和沟通,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及项目的顺利进行。

4 结论和展望

本文研究了关于政府投资公益项目的进度监管机制,在介绍了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趋势之后,讨论了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监管方式,并重点提出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进度目标为导向的代建人自控与政府职能部门横向协同监管的进度监管体系。

文中首先建立了代建人进度纵向自控体系,该体系是以项目建设阶段的划分为线索构建的,重点控制的是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接着构建了政府职能部门的横向监管体系,该体系是以需要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政府职能部门来组织构建的,为实现协同管理效应,本文应用组合管理的思想设计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合协同监管委员会的监管机构,并详细阐述了该机构对项目进度实施监管的流程。最后以合同管理为线索对上述纵向自控体系和横向监管体系进行整合,主要根据纵向自控的阶段划分来组织合同管理的内容,并在各阶段穿插了政府横向监管所应注意的问题,从而形成了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进度监管体系。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监管的研究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本文只是从合同和建设目标的角度对监管方式进行了研究,并构建了理论体系。事实上,要将该监管理论体系付诸实施,方式之一就是构建一个基于上述模式的项目进度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模型,以辅助代建人和政府监管方更直观地把握工程项目进展状况。

辅助监管的信息系统一方面必须是知识库,存储代建项目的总体和阶段性任务,并且允许代建单位有关责任人或者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了解和查看这些任务知识,以作为建设过程中的进度监管工作的比对标准;一方面是信息资料库,要求系统自身或者相关责任人及时采集项目实施进度信息,以满足有关部门及时检查项目进展情况,而这些活动应该以进度信息的及时更新作为宗旨。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智能工具,信息系统最好能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准确、合理的分析和处理进度数据,并按照具体管理者的需求和要求输出数据处理结果,最终以计算机的方式实现进度的辅助管理。总之,该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实现项目进度从第一手的现场数据收集到量化处理,运用评价方法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评定,再参照前期进度WBS的总控任务对评定结果进行预警处理的功能。根据本文提出的理论体系研究上述管理信息系统的模型,将是课题组下一步的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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