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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管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7 18:00:0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会计监管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会计监管论文

第1篇

(1)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基础和计量原则

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计量方法为历史成本法。

(3)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按房地产开发产品和非开发产品分类。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拟开发产品。非开发产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各项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按一次性摊销或分期摊销。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按单项、按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单个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在资产负债表日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是指本集团意图出售而暂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在预计可使用年限之内(12.5—25年)分期摊销;在建开发产品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开发目的的物业;拟开发产品是指所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出售或出租物业的土地。项目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期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该项目。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如具有经营价值且开发商拥有收益权的配套设施,单独计入“出租开发产品”或“已完工开发产品”。

(4)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指该集团为生产和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资产。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记入资产负债表内。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去减值准备记入资产负债表内。在有关建造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与购买或建造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在购建期间利用专门借款进行购建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有关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损益),予以资本化。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账面净额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5)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该集团,以及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根据下列方法确认:①销售商品收入。销售商品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等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金额20%或以上之定金或/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②物业出租。物业出租按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按直线法确认房屋出租收入的实现。③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以实际已提供的劳务确认相关的收入,在确认收入时,以劳务已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并且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为前提。物业管理在物业管理服务已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物业管理收入的实现。④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资金本金、货币资金存款和适用利率计算,并以时间为基准确认。

第2篇

重数据备份管理,轻系统软、硬件管理

根据会计电算化相关管理规定,系统操作员均会按日、月、年进行数据备份。金融机构为确保电算化系统运行安全,甚至还构建了以省或行政区划为管理单位的异地数据备份,历史和当前数据备份均得到应有重视。但不同版本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电算化系统应用软件及其升级补丁往往因缺乏有效管理而散落于各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软件工程师手中,很少按规定要求归档保存。而对计算机等实物档案更是缺乏档案管理意识,不同时期的计算机、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如可以运行DOS、WINDOWS95、WINDOWS98等操作系统的计算机,一旦完成升级换代,大都作报废处理。对数码电子文件而言,失去了运行环境,读取就存在一定困难,更难以作为证据加以有效利用了。

重电子文件归档形式,轻归档电子文件鉴定确认

当前,对会计数码电子文件的归档通常是由产生数码电子文件的部门向档案保管部门提供会计核算系统年终数据库数据备份光盘,或是将计算机(服务器)上所有涉及核算系统的文件刻录到光盘上,双方签字后就算完成归档。只重归档的形式,而轻视归档电子文件的鉴定、收集、筛选、分类和确认,同时因各种会计电算化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备份文件名,以满足数据恢复的需要,因此,电子文件归档也无法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归档时所要求的标准规范代码进行标识和登记,所有这些,均可导致对一些毫无利用价值的数码电子文件进行归档保存,形成资源浪费。

重电子档案表面管理,轻电子档案综合利用

当前,会计数码电子档案普遍缺乏有效管理,或是管理水平低下,把诸如简单编制一些电子文件目录等工作称之为电子档案管理,加之电子档案管理规定本身缺乏相关实施细则,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要求电子文件归档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一套异地保存,但对这些电子档案如何封存管理、如何查阅使用、怎样异地管理等并无配套管理办法。由于缺乏符合要求的保管设施,存有数码电子文件的光盘等存储介质随意存放,致使一些存储介质受损而无法利用。此外,因数码电子档案的综合利用具有很强的系统依赖性,通常只能通过联机方式检索、查询和利用与当前会计电算化系统同一版本的电子档案,而对系统升级前的历史数码电子档案,即使是按要求归档,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运行环境而无法读取,造成归档保存的数码电子档案形同虚设,无法利用,从而失去保存这些数码电子档案的价值和意义。由于历史电子档案在利用上的种种不便,实践中很少被利用。

重行政公文电子档案管理建设,轻业务系统电子档案管理建设

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及大型企业集团因履职和保密需要,行政公文文书管理基本上已实现电子化和无纸化,行政公文文书电子档案管理不仅继承纸质档案管理好的做法,而且通过开发和推广应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使电子文件在归档、存储和档案检索利用等方面更加显示出纸质档案管理无法比拟的优势,得到良性发展。相反,会计核算等业务系统电子档案管理因受系统复杂性、各系统间电子文件兼容性、系统依赖性等因素的制约,实现会计电算化以后,在电子档案管理方面却未有明显起色。以人民银行系统为例,其主要业务系统有会计、支付清算、征信、反洗钱、国库、货币金银、调查统计、账户管理、贷款卡、外汇、同城票据交换等,而这些系统因服务对象不同、处理信息内容不同,大都自成体系,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运行环境也大相径庭,加之受软硬件系统更新换代、应用软件升级等影响,客观上造成各业务系统电子档案在利用上的种种不便。但如从深层次和根源上找原因的话,归结于一点,就是轻业务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因缺乏有效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支撑,大量历史形成的数码电子文件已经成为一种摆设,造成严重浪费。

会计数码电子档案综合管理利用的基本思路

档案之所以具有保存意义,正是因其具有非常重要的利用价值,抓好会计数码电子档案的综合利用,就抓住了数码电子档案管理之实。因此,应加强会计电算化实物档案管理,电算化系统升级后,计算机、服务器和数据库等软硬件实物均应与相应的数据备份一同归档,操作员代码和操作口令等一律明码刻写光盘并打印纸质文件一同保管,增加系统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与此同时,那些过了时效的电子档案,也应当妥善存档,使其发挥应有作用,避免新产生的电子档案重蹈覆辙,乃是当前会计数码电子档案管理的当务之急。

(一)构建具有非系统依赖的数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要从根本上解决好电子档案的利用问题,使其真正发挥备以查考、作为证据或依据的作用,实现其应有价值,必须构建具有非系统依赖的、具有较强通用性的数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该系统可自成体系,也可在当前电算化系统中增加电子档案管理模块,以彻底摆脱电子档案对特定系统的依赖。其基本思路是:不论电算化系统使用何种数据库,在输出电子文件时均应将其转换为标准数据格式或通用数据格式的电子文件,以供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调用。以会计核算系统为例,因电子文件内容是数字、字母和汉字集合的数码文件,归档时即可选用通用性较强的TXT文本文件。其他数据类型电子文件归档时亦应尽可能使用《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所要求的通用数据格式,以及符合国际开放标准的其他数据格式,如PDF(ISO32000国际标准)等。当需要查询利用历史电子档案时,即可读取标准数据格式电子文件,解决电子档案对特定系统的依赖问题。

(二)尽快研究建设非公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规划

针对目前公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用水平高、非公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严重缺位的现象,行业主管部门应重视非公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研究建设,组织通用非公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该系统应充分考虑电子文件的系统环境依赖性,研究并选择通用性强、符合国际开放标准的数据格式作为存储标准,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或各行业主管部门以适当形式予以,以此统一电子档案管理数据格式和应用平台,推进通用非公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该系统应具有一定通用性,不得进行有改变和影响原电子文件的信息加工,并可输出与纸质档案内容相同的加密电子文件和纸质拷贝件,以便使用者作为电子档案利用的依据。

(三)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非系统依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

数码电子档案利用的系统依赖性决定了非系统依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不可一撮而就。首先,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该系统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统筹规划,加强基础研究,设定时间表,稳步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在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及新系统研发设计时,均应把电子文件归档、利用作为基本业务需求正式提出,以便在应用软件设计、开发时通盘考虑。对现行业务系统已具备输出标准数据格式功能的,如可输出TXT文本等标准数据格式的,还应采取加密措施,通过制度加以规范。即在完成系统默认数据备份后,再按通用数据格式增加备份,收集资料,以便将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利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构建还可通过定期读入归档电子文件的办法,逐步实现电子档案系统与在线应用系统的模拟镜像,其区别在于,只查询而不进行计算、统计等数据加工处理。通过移植历史数据信息,最终实现电子档案的实时查询和有效利用,充分体现电子档案的保存价值。

(四)重视信息安全管理,采用通用国际标准的加密方法

非系统依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采用通用和符合国际开放标准数据格式,在方便数据读取利用的同时,也为篡改数据信息留下方便之门。因此,必须强化数据信息安全管理,以防电子文件在传输、复制、归档和利用等环节被篡改。以输出TXT文本文件为例,可选用国际通用的MD5(信息摘要算法)加密,该算法可对一段信息(如TXT文件内容)加密,产生一个32位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的信息摘要作为验证码,写在TXT文本的末尾,如文件内容被篡改,系统验证时就会产生与之不同的验证码,由此进行识别。而加密后的TXT文件仍然像加密前一样,可读、可显示,有效防范文件被篡改,确保电子档案安全利用。

(五)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管理优势,实现电子档案利用便捷化

电子档案管理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可最大限度地发挥计算机在信息管理方面的优势,改变纸质档案的人工查阅模式,实现电子档案的联机实时查询和综合利用,提升查询效率。通过构建非系统依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做好数据移植等措施,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完全可以实现电子档案信息的在线实时查询,实现电子档案查询、利用的便捷化。只有电子档案查询效率高了,利用更加便捷了,才能彻底动摇电算化条件下纸质会计档案仍占主导地位的尴尬局面,充分体现电子档案的保存意义和保存价值。

以无纸化和数据集中为契机,提高会计数码电子档案管理水平

第3篇

从实际运用上来说,这些手段往往是相互矛盾的:过度的干预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律,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干预力度不够则无法阻止企业的会计信息造假倾向;要提高查处几率就必须加大检查频率,此举势必增加监管成本;加大惩戒力度一定程度上可以震慑造假动机,但必须有一定的查处比例作保证。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均无法彻底消除会计信息失真,因为只要有利益所在,会计主体就有造假的动机。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虚拟经济、网络经济等新兴经济模式的盛行,使得业务形式日益复杂多变,使得会计政策不断变化,会计信息的失真风险也日益加剧,会计信息监管的漏洞不断加大,面临困境,造成这一困境的根本原因就是会计信息不对称。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重新分析会计信息不对称的真正原因,然后再据此研究解决会计信息监管新的思路。

二、会计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分析

当前很多针对会计信息监管的研究都只是在会计信息不对称的大前提下去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没有考虑这一前提是如何产生、如何造成的,所以形成了在会计监管问题研究上的种种困惑。事实上,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根本原因就是会计信息的个体化生产,而会计理论中的“会计主体”假设又在客观上掩盖了会计信息不对称的实质,在此情况下采取的“被动”性的会计约束根本无法解决会计信息失真。

1.会计信息的个体化生产是产生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根本原因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要对企业有利就不存在道德约束,就有动力去粉饰会计信息。由于会计信息从企业的业务层面到最终提供给信息需求者,需要经过企业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两个环节进行监管,所以作为会计信息提供者的会计主体占有绝对的信息优势,由此产生了会计信息的不对称,而一旦信息不对称就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就可能损害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由此不难看出,会计信息的个体化生产是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根本原因。

2“.会计主体”假设客观上掩盖了会计信息不对称的实质

由于传统会计理论起源于经营者的个体需求,其包含的内容也只能是核算与反应“会计主体”的内部信息。当前的会计理论四大假设之一就是“会计主体”,主流研究认为,会计的职能主要是核算或监督或反映或管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企业的会计核算主要从企业自身的角度来核算和反映业务层面的数据信息,也就是说会计信息的生产必须是孤立的、个体性的,这就从理论上人为割裂了各个经济实体之间的信息联系,认为会计信息就必须是个体化的生产过程,,把会计反映社会经济活动的情况局限在每个“会计主体”的内部,从而无法全面充分地反映整体经济活动的信息,掩盖了会计信息不对称的实质。

3“.被动”性约束无法避免会计信息失真

传统会计是以“会计主体”为基础建立的。从会计信息使用者角度来看,“会计主体”有责任和义务提供会计信息。“但通常情况下,对外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提供并非出于自愿,而是权力或法律‘迫使’的结果。”,这在种“被动”性的约束下,其提供的会计信息在利益的驱使下难免有修饰与失真的可能性。从会计信息的监管者的角度看,其建立了一系列社会公认的会计准则来约束会计行为,来满足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实践证明,因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这种“迫使”的约束下是不可能避免的。经济活动的互为条件、互为前提,是保证会计信息可靠与真实的惟一条件,是对信息真实性比较和验证的条件,但在现有理论下不可能提出反映各个“会计主体”之间联系的要求。仅靠“会计主体”的自我监督来达到社会监督的目的,不仅是不科学和难以实现的,在逻辑上更是矛盾的。通过上述阐述不难看出,会计信息的社会需要与个体产生的矛盾既是会计信息监管面临困境的根本原因,也是产生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根本原因。

三、会计信息监管的新思路

会计信息监管所面临困境的理想解决办法就是改变会计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传统的“会计主体”假设是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会计主体”假设使会计信息的生产者转变为社会是解决此问题的唯一办法。这并非不可能,因为会计信息产生的基础条件是合法性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契约,可在网络信息化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对契约的管控力,构筑社会化的会计信息生产处理模式,来完成会计信息的加工和监管。

1.利用社会组织集约化汇总会计信息

税务机关可以查验交易票据,公正机关可以鉴证交易合同与契约,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监督交易行为,而银行则可以管控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由此造成了会计信息的社会感知性,并形成了若干汇集点,不仅产生了由社会组织处理会计信息的可能,信息的汇聚也形成了集约化加工的可行性。

2.利用信息技术智能化处理会计信息

第4篇

关键词:会计监管;企业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管美国安然事件以及我国的银广夏、东方电子、蓝田股份等事件曝光之后,加强企业会计监管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会计类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专业素质还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大步伐,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十分普遍,会计监管是有名无实,这已经成为会计实务工作中较为普遍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由于会计造假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损失估计每年在9785亿到12570亿人民币之间,约占我国GDP的13.6%~16.8%左右,并且每年呈递增趋势。因此,论述企业会计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企业会计监管职能,切实做好会计监管工作已经非常当务之急。

一、会计监管工作的基本概况

会计监管是会计监督管理的简称。在我国,会计监管分为三种:企业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管。我国会计监管工作的基本概况如下:一是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建设没有到位。比如对相关责任人只有行政处罚,无民事责任赔偿制度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会计信息造假的行为;二是社会监督乏力。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最后发表审计意见,作为非政府的会计监管机构,注册会计师没有行政处罚权利,只能间接监管;三是企业的内部环境比较混乱。有些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管理层逼迫会计人员采用编造、变造、伪造等手法粉饰财务会计报表,装饰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

二、对会计监管影响因素的分析

2.1、会计法律法规

我国已经颁布的会计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等,会计法律法规指导和约束会计行为。近年来,我国的会计监督的立法工作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当前会计监管的法制环境,有相当部分的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可以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来形容,甚至出现了所谓的“立法如林,执法如零”的现象。

2.2、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执行。由于会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会计核算存在着众多不合理之处,比如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的行为,就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高素质的会计人员需求越来越多,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把会计人员知识更新、知识结构完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3、会计监管体制

会计监管体制的标准是实现监管的手段,目前我国的会计监管标准主要有《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法》等。从总体上看,我国会计监管标准的监管是有效的,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会计法律法规对会计监管的规定非常原则,操作性不强,对经济业务活动只有定性的要求,还缺乏定量的要求;二是有些会计法律法规是很早制定的,但现在已经跟不上目前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急需修改完善;三是我国还未出台一部有关会计方面的民事责任赔偿法,监管部门很少把会计信息的编制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纳入刑事责任的范畴中,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

三、我国当前会计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企业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管的会计监督体系。但在利益多元化、经济一体化的市场经济形势下,现行的会计监管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监管效果表现不理想,主要表现为:

3.1、会计监督的基本职责划分不清

在市场经济下的今天,我国通过修改了《会计法》,完善了会计监督体系,但这会计监督体系之间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监管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方面,对会计监管的职能部门众多,职责上存在着交叉,并且采用的标准又有差异,从而没有产生有效的监管;虽然多部门的监管可以提高会计信息失真的造假成本,但是监管部门为了自己部门的利益,纷纷出台自己的规章制度。

3.2、监管手段缺乏效率和科学系

虽然我国已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有关会计法律法规,但从实际的监管效果来看,却不尽如人意。近年来,大量上市公司发生财务会计报表舞弊事件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而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这些现象都暴露出了我国在会计监管手段的薄弱和低效。但这种监管模式往往政出多门,最终形成了政府监管分散、社会监管乏力、内部监管薄弱的局面。

3.3、内部监管环境薄弱

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直接关系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完善和有效运行。由于对本企业的经营环境更了解,按道理内部监管的效果应该不错,但现实并非如此。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管理层凌驾于监管制度上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些内部监管人员由于其受制于本单位、职业道德素质较低等原因,丧失应有的独立性,最后与其所在的单位管理当局共同作弊,成为虚假会计信息的制造者,致使内部监管形同虚设。

3.4、违法成本较低从我国目前对会计监管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来看,主要是以行政处罚为主,处罚力度基本体现在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上,在财产责任方面一般表现为国家罚没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但没有完善地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这说明惩罚力度不够,违规成本远远低于所获得的利益,不足以对违法人员产生足够的威慑力。比如:根据《刑法》第161条:“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证券法》第177条则规定,个人处罚最多罚20万元,公司最多罚款200万元。(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王岩,对当前现代企业会计监管工作的思考[J].财会通讯2011(08)

[2]吴作章,我国会计政府监管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12)

第5篇

从现代决策理论的发展,可以看到,同“物本管理”相适应的管理决策,决策目标遵循“最优化”准则,要求决策者从“客观的理性”(objectiverationality)出发,寻求在一定条件下目标函数唯一的“最优解”(Optimalsolution)。为此,就要求建立复杂的数学模型,进行严密的数量分析,从而把决策模式的重心放在分析性的技术方法上。

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美]赫伯特·西蒙教授对这一决策模式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为这样做“为的是产生那些非常动人的数学模型,用来表示简化的世界。在这方面,近年来人们已经提出了疑问,怀疑那些假说是否与人类行为的事实相距过远,以至根据那些假设所得出的理论同我们所处现实状况已经不再有什么关系了”(注:[美]赫伯特·西蒙著:《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作者为中译本写的“前言”。杨砾、徐立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3月第1版。)。也可以这样说,“最优化准则仅仅存在于逻辑推理中,没有实践价值”(注:袁宝华主编:《中国企业管理全书》(上),企业管理出版,1984年2月第1版。)。

随着现代管理从“物本管理”向“人(智)本管理”转变,决策目标以“满意性准则”取代“最优化准则”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现代管理大师西蒙教授提出的以“有限理性”与“令人满意”准则取代微观经济学原来奉行的“完全理性”与“最大化原则”,是其决策理论的核心理论。其优越性,正如西蒙教授所说:“我认为,我提出的‘寻求满意的人’这一模型同那种‘寻求最优的人’的古典概念相比,在有关经济行为的经验研究中获得了多得多的支持”(注:[美]赫伯特·西蒙著:《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作者为中译本写的“前言”。杨砾、徐立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3月第1版。)。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遵循满意性准则进行决策,适当地应用数学模型进行定量分析,是完全必要的,问题是不能把它强调过了头,不能见物不见人,把定量分析推向极端。以数学模型的定量分析为基础,决策者要善于运用自己的学识、经验和直观判断能力对模型输出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以实现决策者的智慧和推断同定量模型的解析相结合,借以获得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在社会经济系统中,人的因素总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决策的层次越高、涉及面越广、情况越复杂,战略性、非规范性、不确定性越强,决策人员和决策支持人员的远见卓识和非凡的洞察力及由此而形成的高屋建瓴式的综合判断就越带根本性。

二、管理会计的新特点

管理会计是融管理和会计于一体的一个专门领域,是企业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是决策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其特性自然是依管理的特性为转移,并随着管理特性的发展而发展。

与上述知识经济管理上的基本特征相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管理会计呈现的新特点,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管理会计新方法论的开创。

适应知识经济时代“智本管理”的要求,以及基于对管理特性的新认识,管理会计应遵循艺术规律,开创出认识上的新的方法论。新的方法论,可归结为:三个“重于”、三个“并重”。(注:余绪缨:“管理特性的转变历程与知识经济条件下管理会计的人文化趋向”,《财会通讯》,2001年第10期。)

三个“重于”是指:(1)“衡量”(measuring)重于“计算”(counting),正如管理大师PeterDrucker(德鲁克)所说,在管理上“我们需要的是进行衡量,而不是计算”(Weneedtomeasure,notcount)(注[美]彼得·德鲁克著:《现代管理宗师德鲁克文选》(英文版),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2)认知性(cognition)重于精确性(precision):认知性重在整体的质的把握,精确性重在细节的量的描述。(3)悟性重于理性:是上述第2点的进一步概括:重整体的质的把握,属艺术思维;重细节的量的描述,属科学思维,艺术思维重悟性;科学思维重理性。

强调这一点,有什么实际意义呢?例如:关于顾客满意程度消长变化的分析,并不是完全靠计算就能直接掌握的,深层次的问题要靠“悟”——“悟”出在深层次起作用的企业的经营思想上的方向性问题,认真进行改进,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对顾客满意程度造成负面影响的种种因素。

三个“并重”是指:(1)量化与非量化并重(对可以量化的因素进行量化,难于量化的因素不强求量化,可以用其他形式如文字说明等进行反映)。(2)量化的各种形式并重:如考核学习成绩,100分制是一种量化形式,五分制是另一种量化形式。五分制是把学习成绩分成3个档次。按百分制,认为得76分的人比得75分的学得好一些,是很牵强的。按五分制,认为得80分的人比得70分的学得好一些,更符合客观实际,因为80分和70分属于不同档次。(3)量化的各种形式中,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并重:也就是不把货币计量定于一尊,在管理活动中,许多因素从深层次看,是不能或不宜于进行货币计量的。如成员之间的协作配合情况、生产安全情况、员工对工作的满意程度……,是不能完全采用货币计量形式的。

上述认识上的新方法论及其在管理会计中的应用,蕴含着人的因素、精神因素和文化因素在其中的主导作用。

(二)决策支持模式从科学观向人文观转变。

管理会计师,作为决策支持系统中的参谋人员,主要从事决策的研究工作,为决策系统中的决策者正确有效地进行决策提供咨询服务。适应“管理决策”的要求,决策支持在不同的决策模式下具有不同的特点:

根植于“物本管理”的管理决策,决策目标遵循“最优化准则”,要求运用以“精确的定量”为基本特征的“科学语言”,寻求目标函数在一定条件下的“最优解”。与此相适应,决策支持系统中的参谋人员自然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根据所研究问题的具体特点,对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改制,找出存在于有关变量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即借助于模型,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严密的定量描述,以掌握有关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而把数学模型和最优化方法(技术)结合起来,确定有关变量在一定条件下的最优数量关系,为决策者最终寻求决策目标的“最优解”提供依据。可见,把重点放在分析性的技术方法上,是这一决策支持模式的重要特点。

第6篇

[关键词]会计监管 影响因素 会计监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计监督显得越来越重要。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会计信息失真。虽然国家近年来加大了监管力度,但会计信息失真并没得到根本解决,甚至愈演愈烈,因此备受社会关注。

一、影响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因素

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受多种因素影响。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背景不同,会计监管模式也会有较大差异。其中影响最大的因素为经济体制、法律和文化背景。从会计监管在各国发展情况看,经济体制的影响不容忽视。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缺乏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同时,我国上市公司多为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这些特点决定了我国政府对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影响较大。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注册会计师(CPA)协会等民间团体在会计监管方面的作用会逐渐加大。其次,法律、社会文化环境也是影响会计监管的重要因素。因此,笔者认为应从经济、法律、文化等各种视角分析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现状,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革,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

二、我国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

1.会计监管体系不健全,审计资源配置不合理。我国证券市场采用内部监督、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组织体系,体现了监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公正性,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内部监管弱化、缺乏再监管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监管职能的发挥。监管机构重叠交叉、权威不够,审计资源需要重新配置。

2.监管过度和监管不足并存。财政部2002年的统计资料显示,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企业高达70%。安徽省对127户企事业单位2003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发现90%的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纪现象。会计界普遍认为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过度和监管不足并存,如对企业会计操纵导致股东损失的行为监管不足,同时被监管者面临多头检查,应分别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最终走向适度监管。

3.监管方式不科学,监管手段落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缺乏统一、规范、系统性。现有监管机构主要对信息披露进行静态监管,而对其就同一事件不一致的误导性信息缺乏有效监控,往往缺乏事前、事中监督,忙于事后检查,监管效果较差。

4.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会计监管法规不完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较系统的会计监管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但监管法规之间存在不协调等问题。加上相关执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差,影响了法律法规的执行,使会计监管弱化。

5.会计违规处罚不力,威慑性不够。按有关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有责任对会计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监管。自1999年国家加强了对会计违规的处罚力度,80%以上采用了内部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方式。近两年处罚力度虽然有所加大,公开处罚、罚款方式增多,内部批评和公开谴责仍占较大比例且收效甚微。

另外,监管时间严重滞后与监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也使监管效果降低。监管时间上的滞后,至使证监会在查处时其违规披露行为已造成众多利益相关者的损失,甚至是无法挽回的社会影响。会计监管人员职业道德好坏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信息质量的重要因素。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

1.完善会计监管体系。加强和完善证券市场会计监管体系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一个监管主体多元化、监管层次多级化、各监管主体相互协调的监管组织结构框架,是我国目前加强和完善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重点所在。

(1)健全企业内部监管制度。我国企业内部监管弱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因此,应从内部控制规范、董事会的核心地位、监事会的监督机制等方面来健全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2)加强政府在监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从独立性、权威性和强制力来看,政府在会计监管方面有其绝对优势。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政府应转向以宏观调控为主,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3)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对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目前我国会计监管自律组织主要是社会审计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充分发挥自律性组织的会计监督作用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应理顺自律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行业自律检查与惩戒机制、增强自律组织监管力度等方面进行完善。

(4)完善再监管机制。监管者并不是万能的,失误也在所难免。因此,必须考虑设立专门机构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加强司法对监管者的再监督、加强公众监督,以完善对证券市场会计监管者的再监管机制。政府应尽量利用CPA的结论,集中精力加强对CPA的再监督,形成一个高效的会计监管运行机制。

2.完善相关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增强会计监管威慑力。根据证券市场的发展,完善相关会计监管的法律体系,加强相关法规如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之间的协调,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罚则中加大处罚力度等。

3.创新监管方法,增加监管时效性与科学性。在新形势下,会计监管机构必须改进和创新监管方法,必须注意监管方式、方法的现代化、多元化,以提高监管的适应性和效率。加强常规化会计监管,尽是减少监管时间上的滞后性。

4.加大会计监管人员培训,提高其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会计监管业务水平的好坏、职业道德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证券市场的会计信息质量。因此,加强执业人员的培训是加强和完善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关键。

总之,加强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考虑我国经济现状,借签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进行循序渐进的改革与完善。

参考文献:

[1]刘小玉:关于完善我国会计监管体系的思考[J].理论学刊,2005.10

第7篇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发展、作用及特征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等等。”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固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

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万面:

(一)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等五种方法中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三)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一)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别日趋明显的必然要求

目前,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现行的税制已日趋完善,它与会计制度的差别越来越明显。(l)目的不同。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信息,除了为综合部门及外界有关经济利益者服务外,更主要的是为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服务;而企业税务会计则要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和征收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例如纳税申报和税款解缴是税收资金运动的结果和终点,是税务会计应反映和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征税方法不同,同一税种在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之间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一致,所以反映各种税款缴纳的方法各不相同。企业应按税收规定,结合本行业会计特点进行正确的核算。(2)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必须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中选择一种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而企业税务会计则不同。因为根据税收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是实施会计处理的“联合基础”。例如房产税,商品房一经售出,即使购买方未付清房款,房地产商都得按“权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但税法考虑到房地产商支付税款能力,规定根据房地产商是否收到房款来确定纳税时间,即以“收付实现制”作税务会计基础。又如企业计提上缴主管部门管理费时,先按权责发生制加以提存,到年终时,如未付出,按税收规定则应按收付实现制予以冲回,并入本年损益,缴纳所得税。(3)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企业税务会计从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成本费用的标准与财务会计不同。如财务会计把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折款从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准予在利润结算前扣除,但税收规定则不允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4)企业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而这种价值正是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进行核算的重要内容。(5)企业税务会计要对纳税申报、税款解缴、税款减免、税收筹划进行专门核算。而企业财务会计则把以上项目作为附属,这些差异,成为税务会计单独设立的前提条件。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税制及税收征管的必然选择

一是企业配备既懂税收规定、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收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

二是有利于分清税企权责,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账簿、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税务机关应有的职责。

三是有利于税制结构的完善。企业税务会计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后,企业税务人员能对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潜心研究,有助于税务机关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及税制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进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加速税制完善的进程。

(三)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忠实地履行纳税义务,不得片面地为了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而乱挤成本、扩大费用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如有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解答有关纳税问题;有权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有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对税务人员营私舞弊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或控告;有权在税收规定容许的前提下确定企业类型、企业经营方式,以减轻自身税负等。要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必须熟知税收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等;不仅要站在征税人角度熟知税收规定,还应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并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的财务决策。

(四)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分配关系的最佳途径

企业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企业会计学科领域中研究企业纳税及其有关的财务决策和会计处理,首先,是为了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收规定。不能片面地只为缓缴税、少缴税、不缴税。纳税人应树立牢固的纳税意识和责任感,正确处理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在政策允许下,企业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则属常理。其次,如果现行税收规定中存在某些“灰色地扩,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避重就轻、避虚就实等策略也属合乎情理和法规之举。目前,国际上合理避税已很普遍,纳税人树立避税意识,既是明智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当然税务机关在税务实践中,对发现的税收立法、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洞。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强化征纳双方的管理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有效途径。

三、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税法的原则。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2.灵活操作原则。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寻找适度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内容及核算方法

具体地说,企业税务会计的对象就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可用货币表现的与税收相关的经济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税务会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企业税务会计的纳税基础,即税务登记、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和纳税申报。

2.流转税、所得税两大税金的会计处理及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应纳税种的会计处理。

3.企业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及分析等。

(三)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制度

1.财务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制定的,与其它专业会计一样,税务会计也必须遵照执行。只有当这些制度与税收规定有差别时,才按税收的规定执行。

2.纳税申报制度。纳税申报制度,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应缴税款的制度。企业税务会计应根据各税种的不同要求真实反映纳税申报的内容。

3.减免税、退税与延期纳税的制度。企业可按照税收规定,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和延期纳税。按照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办理书面申报和报批手续,应附送有关报表,以供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前,企业仍应申报纳税;减免税到期后,企业应主动恢复纳税。

4.企业纳税自查制度。企业纳税自查,是企业自身监督本单位履行纳税义务,防止和纠正错计税、少缴税、欠税的一种手段。企业内部对账务、票证、经营、核算、纳税情况等进行自行检查,以避免应税方面的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对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几点建议

要把企业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其中虽然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有些甚至还要补充和修订《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等。但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日益完善和普及,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操作并不是一件繁琐的工作。田会计电算化给税务会计所带来的便利、快捷和高效必将成为税务会计迅速普及的巨大推动力。

目前,企业税务会计在我国基本上还处于构想阶段,如何让其初具雏型,笔者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人才方面

如果说税务会计的最重要的目标是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那么税务会计的业务素质则是税务会计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证。税务会计作为融会计知识、税务知识、法律知识及其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为一体的高智能活动主体,首先需要社会为其提供充足的业务培训机会:

l.在高等教育中开设与“税务会计”相关的课程,培养具有较深会计理论、税收理论及法律理论功底的专业人才。

2.税务机关应给企业税务会计常年提供咨询服务和培训的机会,以使企业税务会计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规定和征管制度。

3.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选拔符合税务机关和企业要求人员担任税务会计,并为其提供培训、调研机会,保证税务会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组织方面

健全的组织形式是保证企业税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必要条件。就我国现状来看,要设立企业税务会计,还必须建立注册税务会计师协会,定期组织税务会计资格考试,保证企业税务会计具有一定水准的执业素质;并对税务会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完善税收规定和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另外,还应制定约束企业税务会计行为的条例或规定,以减少企业税务会计不合法行为的发生。

第8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监管 会计规范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91,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2-123-02

引言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伴随着我国的资本市场日趋完善而得到了一定规范,但是近几年来会计造假案时有发生,对上市公司加强会计监管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会计监管主要是指政府、中介及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方法对上市公司与会计有关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保证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信息有效度,从而保护市场中各相关方利益。会计监管不仅仅是监督,它更是一种管理活动{1}。

一、我国上市公司现行会计监管现状

1.关于会计监管的规范体系现状。我国关于会计监管的规范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其一,规范上市公司会计活动及人员行为的基本法律,如《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2}。其中《会计法》是专门规范会计监督及会计核算等项目的法律,《注册会计师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法》对公司财务及会计做了相关的规定,《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做了相关规定。其二,关于会计的行政法规,如《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其三,一些合法会计监管行政部门所制定的部门规章,如《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

2.关于会计监管的运行体系现状。

(1)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根本目标。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根本目标是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尽可能达到客观、真实{3}。政府及相关的投资者要想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需要依靠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且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是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济活动的,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证券市场业务顺利开展。

(2)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主体。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主体主要是指会计监管行为的实施者,如投资者、债权人。除了这两者外,一些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也是会计监管的主体组成部分{4}。其中的新闻媒体可以将社会中的客观事实进行真实的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并接受监督。

(3)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客体。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客体主要是指会计监管行为的承受者,如政府、公司内部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投资者及债权人等{5}。监管客体主要分为两种形式:内部监管客体和外部监管客体,其中内部监管客体如内部负责人等,能够直接参与公司的经济活动。而外部监管客体如政府、注册会计师、投资者及债权人等,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方式。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方式主要是指会计监管主体对监管客体采取何种方式来进行监管{6}。会计监管的方式因会计监管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包括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两种。内部监管主体一般会采用直接监管的方式,而外部监管主体一般会采用间接监管的方式。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

1.关于现行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问题。

(1)会计法律及法规之间不协调。从我国整个会计法律环境来看,会计法规之间存在着相互交叉甚至不协调的问题。如《会计法》与《证券法》对于会计监管的规定上有着交叉地方。《会计法》中第七条及第八条规定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而《证券法》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集中监管,其中也包含了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

(2)现行有关的会计法律对违规者处罚力度不够。对于会计信息披露的违规情况,我国主要是以行政处罚为主。其中深圳与上海证交所主要是以公开谴责为主,而中国证监会也只是以罚款为主,其数额在3万至60万元之间,这与违规的上市公司所获得的利益相比,罚款显得十分单薄{7}。

2.社会监督乏力。

(1)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上市公司缺乏监督。在执行审计上市公司的业务时,我国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按照审计准则等规范要求来进行审计,在没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或者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下就发表审计意见。另外,我国注册会计师在实际审计过程中,未能向上市公司提出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要求,导致不能有效地发挥其监管的作用。

(2)新闻媒体监督方面。新闻媒体对于上市公司也能起到监管作用,主要是通过对公司违法行为、社会阴暗面向社会大众进行报道,通过这些现象的暴露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及人们对此的关心和重视。但是如今一些新闻媒体越来越多急于功利,有的和公司进行联合只报道公司好的一面,而不去揭发其阴暗面,造成新闻媒体失实。

3.内部监管不力。

(1)监事会监管不力。首先,从客观上来讲,我国《公司法》未能赋予监事会对于董事会及经理等人员在违规时的处罚权,使其监管不具有威慑力;其次,《公司法》也未能规定监事会业绩的评估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监事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最后,《公司法》中规定监事会有权监督管理层,但管理层又负责监事会的薪酬,可以看出监事会的报酬规定不合理。

(2)审计委员会监管不力。其一,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成立及运行时间还比较短,相关法规不健全;其二,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有效履行取决于董事会,使其缺乏独立性无法行使监管职能。

4.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加大了会计监管的难度。

(1)公允价值的运用加大了会计监管的难度。公允价值计量能客观地反映上市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将会计记录由静态变成动态,其已成为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会计准则,但全球金融危机的出现也深刻地暴露出公允价值计量的缺陷。首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大多数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获得;其次,许多公司利用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来使资产增值,成为公司管理者操纵利润的工具。

(2)新会计准则的模糊性加大了会计监管的难度。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化的过程中,新会计准则更加注重提供原则而非具体规则,使其变得更加模糊{8}。新会计准则标准的运用,使在实际会计处理时更多是依靠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而非一定规则,这无疑增加了会计信息监管的难度和风险。另外,新会计准则标准的运用,使不同的会计主体在不同的利益驱动下,针对同一会计事项,其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三、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的成因分析

1.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与会计相关的法律及规范比较滞后,造成会计监管缺乏依据。如我国关于《民事责任赔偿法》至今还未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这往往会给上市公司留下“暗箱操作”的机会。另外,现有的会计法律法规缺乏诉讼机制,这使投资者在利益受损时,不能通过提讼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2.造成社会监督乏力原因。

(1)关于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监督不力。其一,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缺乏独立性。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在成立时都要挂靠一家政府、行业或事业单位。其二,事务所之间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如低价承揽客户、实际审计时省略程序或者根本不进行审计。其三,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处罚不够。

(2)关于新闻媒体监督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颁布《新闻法》,未对新闻媒体要求其监督证券市场;另外,新闻媒体的监督也缺乏一定的法律保障。

3.造成上市公司内部监管不力的原因。对于监事会监管不力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公司法》的制定偏颇,而对于审计委员会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缺乏内在动力。

多数上市公司的经营者认为企业内部设立审计机构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也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公司不会建立内部审计机构,而都是在政府干预下才建立的,这种机构的设立缺乏内在动力。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对策

1.健全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法律机制。首先,对于现行的会计体系要加以完善,树立起以《会计法》为中心,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为补充的制度建设。其次,在会计监管方面,避免出现监管交叉或遗漏的现象,以法律形式明确各部门的权限及监管责任;接着,对于上市公司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等现象予以加强法律打击力。最后,加快建立民事赔偿机制,以提高会计造假成本。

2.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1)加强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自律建设。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最重要的是保证其独立性,以防范上市公司对财务报告进行作假。首先,完善注册会计师聘用制度。如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更换事务所的原因,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情况、委托和批准解聘审计机构等。其次,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行业协会可以对违反审计准则、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给予严肃处理。再次,国内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可合并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这样可以避免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首先,具有全方位性。新闻媒体的监督对象可以为会计信息市场各个层面参与者和监管者。其次,具有新闻角度的优势。对会计信息市场的监督不局限于法律法规层面,还能从社会道德层面上进行监督。最后,具有自我激励机制。在市场激烈竞争的环境下,新闻媒体对于会计信息市场不仅有监督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还有激励作用。

3.充分发挥各内部监管部门的作用。

(1)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首先,要想真正做到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就要授予监事会应享有的权利,如董事任免权等。其次,保障监事会充足的知情权。公司应当规定董事会必须及时向监事会报告与公司运行的重大信息。最后,提高监事会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

(2)加大审计委员会部门的建设。其一,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赋予内部审计机构相应的权力,如检查财产的状况等权力,保证其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其二,扩大审计委员会的规模,提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其三,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及道德素质。提高其运用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方法来分析实际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加强新会计准则运用的监管。其一,完善公允价值的运用环境。可以建立与公允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数据库或网站来进行宣传。需要相关部门利用拥有的技术和资源,将与产品有关的生产、销售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最后将最具有代表性的数据作为公允价值标准。其二,加强市场环境的培育。为了能够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需要努力培育生产资料及二手交易等市场。其三,加大对公允价值运用披露的监管,建立惩戒赔偿等制度。其四,完善资产评估制度。为了能够使资产公允价值提供可靠的依据,必须完善资产评估制度,以规范评估业务如债务重组、租赁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等。

五、结论

上市公司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了使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运行,政府加紧了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但目前我国的会计造假案还是时有发生,由此对于上市公司加强会计监管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注释:

{1}康莉.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探讨[D].江西财经大学,2009

{2}姜明.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研究——基于我国股票全流通环境[D].天津财经大学,2009

{3}张霞.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论坛,2010:78

{4}吴晶.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有效性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

{5}于慧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8

{6}王学梅.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研究[D].长安大学,2008

{7}黄莉.浅论上市公司会计的监管对策[J].财会审计,2011:19

{8}侯伟丽.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构建[D].东北财经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