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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17 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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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论文

第1篇

1.1国际经济发展背景

受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2001年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呈缓慢趋势。2013年直到现在,世界经济的发展有好有坏,经济逐渐走向复苏。但是,世界经济的复苏还是存在很多担忧,有很大的不确定,总体是尚在慢慢上升阶段。影响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如美国股市波动频繁、欧元汇率波动、东亚国家经济复苏、国际石油价格不稳定。

1.2我国经济发展背景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我国经济增长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产生了量大至高的运输需求,迫使交通运输业的急剧变革和发展,带动了交通运输全面融入了经济发展中。但我国经济发展也处在了一个不协调的状态,城镇与乡村贫富差距过大,是我国现在一个很大的问题。

1.3我国公路运输行业的地位及运输经济发展的现状

运输是我国商品流通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物流发展的重要环节。公路、航空、航海以及铁路是我国交通运输的主要方式,管道运输也是今年来发展起来的运输方式之一。因为公路灵活性非常好,所以其在运输中占主要地位。公路运输这个行业很古老,也是我国物流行业中最传统、最广泛的业务形式,在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公路货物周转量年平均增长率达11%,铁路为4.3%;公路旅客周转率年平均增长率达12%。铁路为5.8%,因此我国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了经济的总发展。

2国际经济贸易对公路运输经济的影响

2.1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公路运输经济体系的完善

公路运输经济在宏观上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发展快慢直接影响了社会公共运输体系的建立。公路运输为社会公共运输体系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也存在很多值得深思的问题。首先,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水平也得到相应的提高,人们平均每人增加一辆车就会给公路造成堵车,给其他车辆带来拥挤的困扰,如何合理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其次,由于国际石油价格的不稳定,汽油价格的增加,票价也随之增加,这无疑是对公路运输的一个挑战。我们必须对公路经济运输的未来发展目标做出分析,然后进行指导,进而完善公路经济运输体系。社会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部分,强调了公路经济运输建设的完善,而且逐步实现了公路运输的健全发展,例如高速公路的建立,不仅缩短了城市之间的距离,而且避免了堵车、红灯、交通事故的状况,大大提高了出行效率。而建立综合公路交通运输体系,为我国交通运输逐步进入协调、优化、提升的新阶段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了出行更加方便,减少堵车的现象,我国高速公路开始拓宽公路路道,提高了出行效率。这些举措避免了物流出现的资源浪费、效率低、成本高的缺陷,而且促使公路运输高效运输以及便捷转换,演变成一种衔接顺畅的交通布局。

2.2经济全球化促进了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国际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公路运输的发展,不仅使得交通枢纽得以优化,而且也带动了旅游经济的向前发展,也使得公路运输网络逐渐完善。随着新科学技术的进步及网络的飞速发展,在这个经济信息全球化的时代,互联网也带了生活的便利。例如,购买汽车票现在实行上网订票以及实名制购票实等政策,这种办法对公路运输其实是一个很大的创新和突破。有效解决了排队烦、排队难的问题,也提高了购票的效率,对人们来说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既方便又快捷。而且公路网络的拓展使得市场流通与交换的步伐逐步加快,使得市场竞争以及市场选择淘汰的过程加快;使得商贸流通、房地产开发、旅游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脚步加快,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的步伐也加快,为公路运输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3国际经济贸易促进了物流服务业的发展

我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越演越烈。特别是2012年,自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为了使得金融危险得以有效防范,我国加快了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近年来一些公路运输企业,特别是较大型的运输企业开始从单纯的“车轮”公司发展为能提供多种服务的物流服务公司,增加了“物流”意识。这些企业抓住机遇,聚合仓储、装卸、运输、流通加工等多项物流功能,与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物流服务关系,创造了很好的效益,促进了经营的快速增长。

2.4国际经济贸易促进了我国运输业的发展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我国经济建设营造了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从而促进我国的运输业的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我国的运输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使得我国运输业对于国外资金的引进越来越快,同时引进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这样就带动了我国运输业在吸取外来经验和技术上自我发展,促使了其改革和创新。这种改革和创新又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我国运输业的竞争意识,加强了竞争意识,有利于我国企业逐步走向国际、走向世界。国际贸易经济的繁荣发展,使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各种物资的运输量大大增强。国内的许多地区的交通运输管道依然继续完善,加快建立管理体制,加强通运能力。由此可见,我国运输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

3结语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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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一、案例

我国内陆某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公司于2005年9月23日签订一笔1500吨食品出口合同,以FOB大连定价,装运期为2005年11月5日前,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2005年10月22日卖方收到买方银行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及买方指定的船舶抵大连港的时间。卖方在买方指定船舶到港前三天将货物运至大连港仓库,不料次日仓库起火,由于抢救不及时,本论文由整理提供1500吨食品全部被烧毁。而此时我出口公司又没有存货来及时替代这些被焚的货物,结果无法按期装船。该公司只好请求国外进口公司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运期均延长15天。对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降价5%。经过我方的一再努力,最后对方同意降价1%,结果我方为此遭受了一定的损失。

由此案例可以看到,卖方在选用贸易术语时,由于不懂或选用不当将增加贸易风险,甚至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我国内陆出口企业在采用FOB术语达成交易时,要承担出口商品从内陆存仓地到船舷这段路程间货物灭失、损坏等风险。因此,FOB贸易术语并不是内陆企业出口时的最佳选择。

二、FOB的缺陷给卖方带来的风险

1.FOB术语要承担风险转移滞后的风险。在采用FOB术语时,出口方要承担从交货到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尤其是深处内陆地区的,从该地区经陆路运输到装运港口越过船舷,中间要经过很长时间,相应地就增大了各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当然在此期间货物如发生损失,出口方向进口方承担责任后,若之前投保了,可依据保险合同再向保险公司索赔,挽回其损失。但是很多出口企业不会去投保,即使投保了,但对于涉及有关诉讼的费用、损失责任承担费用很可能无法达成协议,再加上时间耗费,出口方很可能得不偿失。本案就是个说明。

2.交单结汇风险增大,延长收款时间。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条件下出口方应准备提单、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以交单付款,这与其仅适合于水上运输方式相对应。尤其是对于沿海地区企业非常便利,不会影响其结汇。但如果是深处内陆地区企业,往往是出口方先进行内陆短途运输,这时卖方因货物未装船而无法拿到提单,办理交单结汇之事,只有当货物运到装运港装运之后出口方才能拿到提单,然后结汇。可见,这种对单据的限制会直接影响到卖方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时间,从而影响出口方的资金周转,增加出口费用。

3.内陆地区采用FOB术语还有一笔额外的运输成本。在FOB价格中不包括运费,但从内陆地区到装运港装运之前还有一部分运输成本,如:甘肃、青海、新疆等偏远的内陆地区到我国东部装运港之前的费用一般要占到货价的一定比例,这无疑增加了卖方成本,削弱了出口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三、采用FCA术语给卖方带来的优点

1.风险转移时间较早。内陆企业按照《INCOTERMS2000》将1500吨食品在其生产或库存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交货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即转移了货物损坏、灭失等风险。那么,货物因火灾而受的损失就由买方自行承担。

2.结汇时间较早。本案例中若采用FCA术语成交,则卖方在货交承运人那一刻即完成交货的义务,便可凭承运人签发的装运单据及其他指定的单据到银行交单,早日收回货款,提高其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降低收汇风险。

3.承担的费用减少。本案例中的出口企业位于内陆地区,与港口距离较远,若选择FOB术语,则需要承担过多的风险和费用;若选择FCA术语,则卖方不需要承担陆路地区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

4.运输方式更灵活。为了便于使用FCA术语,《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还对“承运人”的含义做了解释,是指在运输合同中,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业务的联合运输方式承担履行合同运输或承担办理运输业务的任何人。可见,FCA术语适用范围很广。迅速发展的集装箱运输方式也为内陆地区使用FCA术语提供了便利条件。目前我国许多沿海港口城市如青岛、连云港都在争取“把口岸搬到内地”,发展内陆地区对沿海陆运口岸的集装箱直通式运输,将会减少货物装卸、倒运、仓储的时间,降低运输损耗和贸易成本,缩短报关、结汇时间。超级秘书网

综上,我国内陆出口企业应改变以往思维模式,开阔思路,在选择贸易术语时不要拘泥于传统的FOB术语,最好摒弃原有的思维定势和商业习惯。学会运用本论文由整理提供FCA术语,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如广大中西部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劳动力廉价,尽管国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但是由于深处内陆,交通不便,使用FOB贸易术语在港接货物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这就制约了外贸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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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汇款按照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不同,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其中,预付货款对于出口商而言较为有利:既可以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同时减轻了资金负担;货到付款则对于进口商较为有利:既可降低资金风险,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与得到资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较长,甚至可以将货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因此,用汇款方式进行结算,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结算的风险(如货物运出后能否顺利收回货款以及货款付出后能否顺利地收到货物)和资金压力完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则相对有利。

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虽然托收与贸易汇款都属于商业信用基础,但是跟单托收通过用单据代表货物控制货物所有权,从而将结算风险及资金负担在进出口双方之间进行了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口商通过控制货权单据来控制货物,不付款或承兑就不会交单。一般不会受到"银货两空"的损失,比赊销安全。对于进口商来说,只要付款或承兑,马上就能取得单据,从而得到货物的所有权,比预付货款方式安全。

在贸易实务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对不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光票托收;对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跟单托收。其中,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D/P(付款交单)和D/A(承兑交单)。D/P(付款交单)按照付款的时间不同又可以分为D/P即期和D/P远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结算风险也有所不同。在D/P条件下,代收行在买方支付了全部票据金额以后才能将有关票据交给买方,这样卖方的货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买方承兑有关汇票后就可以将有关单据交付买方,这时卖方已经交出了货物的物权凭证,一旦买方的信用出现危机,到期不付款,卖方手中仅有一张已承兑汇票能约束买方的义务,仍可能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对于出口商来说选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这种方式把应由买方承担的付款义务转化为银行的付款义务,从而加入了银行信用,由于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有审单的义务,使得结算的程序更为严格、规范,对于买卖双方而言,结算的风险进一步得到控制;资金融通也更为便利。因此,该种方式被贸易各方广泛接受。

二、选择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由于各种支付方式的特点不同,因此在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客户信用等级的高低。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很一般或是贸易双方是首次进行交易,应该选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较高,可以选用D/P,既可以达到即节省开证费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权凭证的安全性;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非常高,就可以选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货物供求状况不同。如果是畅销的货品,卖方可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进行结算,甚至要求买方预付货款。如果是滞销的货品,则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可能会有利于进口商,如D/A,甚至可以货到付款。

3.选用的贸易术语和合同金额的高低。不同的贸易术语对于买卖双方的责任规定以及风险分担有所不同,因此也应根据贸易术语不同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对于象征货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选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对于FXW和实际交货的D组术语,一般就不会采取托收的形式进行结算;对于FOB和FCA等术语,由于运输的事宜是由买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难控制货物,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选择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额如果不大,则可以考虑选择速度较快、费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选择支付方式的最终目的是尽量降低结算的成本,分散结算的风险,促使进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以上所列举的各个因素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具体客观情况而对货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正确选用支付方式的建议

从国际贸易实践情况来看,单纯某一种结算方式总是不能满易各方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有必要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1.汇款和托收相结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在装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这种选择既能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又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同时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也节约了宝贵的贸易时间。

2.汇款和信用证相结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办理;主要的货款采用L/C的方式进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进行。

3.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这样的组合既可尽量地避兔不必要的开支,也能对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起到保护的作用。如将D/A和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结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样,原来的商业信用就被转变为银行信用,将出口商的风险转嫁给银行。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是否恰当,会直接导致出口人是否能够安全、快捷地得到货款。在选择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也要考虑对方的成本,力图达到双赢的日标。所以,要根据对方的资信等级、货物的供求状况、合同金额的高低、运输方式和种类、财务结算成本高低等因素来决定。同时,灵活运用组合的、综合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的结算,以分散结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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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什么是“法学方法论”呢?要分析“法学方法论”的内涵,笔者认为,必须先弄清“方法论”的概念。许多权威词典,对方法论的概念,作出类似的定义:在朗内斯特1983年所编的《哲学词典》中“方法论”指的是“对那些总是指导着科学探索的推理和实验原理及过程的一种系统分析和组织……也称之为科学的方法,因而,方法论是作为每一门科学的特殊方法的一种总称”;1977年出版的《韦伯斯特大学词典》则将方法论定义为“一门学科所使用的主要方法、规则和基本原理;……对特定领域中关于探索的原则与程序的一种分析”。梁慧星教授在论及“法学方法论”时,也提及了关于“方法论”的定义,他认为:方法论的任务是说明这样一种方法,凭借这种方法,从我们想象和认识的某一给定对象出发,应用天然供我们使用的思维活动,就能够完全地即通过完全确定的概念和得到完善论证的判断,来达到人类思维为自己树立的目的;方法论与人的活动有关,它给人以某种行动的批示,说明人应该怎样树立自己的认识目的,应该使用哪些辅助手段,以便能够有效地获得科学认识。从而,笔者认为可以将“方法论”理解为一种指导研究,统领分析,认识世界的工具。正如德国卡尔•拉伦茨在其名著的《法学方法论》中所言:“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之方法”,法学也具有其固有的方法论。对于“法学方法论”的定义更是莫衷一是,引用比较权威的说法,卡尔•拉伦茨教授是这样定义其的:“法学方法论是以诠释学的眼光对法学作自我反省。自我反省指的不是对法律决定过程的心理分析,虽然这种分析亦自有益,但是于此所指的是发掘出法学中的方法及思考形式,并对之作诠释学上的判断”。简而言之,法学方法论就是为法学问题提供思路与观念和对于法学问题提供解决方法的理论和手段。

二、“国际经济法方法论”的界定

根据笔者的思路,在已知“法学方法论”概念的基础上定义“国际经济法方法论”就要先理清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根据王传丽教授在其主编的新版《国际经济法》教材中的诠释,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国际经济法作为国际法项下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其方法论的概念理应与国际法方法论的概念息息相关。按照《国际公法百科全书》中的经典诠释,国际法的方法论这个概念,既指其广义的概念,即用于获得国际法律体系的科学知识的方法;也指其狭义的、更专门的概念,即用来确定国际法规范或规则的存在的方法。尽管与与其同宗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独有的特点:首先,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不同,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国家间、自然人及/或法人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与国家间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不涉及国家间的政治关系,而国际公法调整的一般是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军事等非经济法律关系,国际私法主要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问题、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的规范;其次,国际经济法具有其特殊的法律渊源,国际经济法的渊源除了国际条约外,还包括了作为商人习惯法的国际商务惯例以及相关国内法,而国际公法的主要法律渊源为国际条约及产生于国家间的政治和外交活动的国际惯例,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基本上是各国国内法中的冲突规范以及极少的旨在解决法律冲突的国际条约。因此,根据上述概念与特征,笔者认为可以引用何志勇教授的观点,将国际经济法方法论的定义抽象为:为国际经济法问题提供宏观的观念和对于国际经济法问题提供解析工具的理论和手段。

三、国际经济法的常用研究方法

(一)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的方法是一种现实主义的方法,以描述的手段讨论实然问题,采取规范分析、实例分析的方式,对某一领域的问题进行研讨。实证分析大都是同事实相关的分析,关注的问题一般都是“是什么”。这种方法在国际经济法中颇为常用,尤其体现在WTO法中。例如,研究“发展中成员差别与优惠待遇原则”是否是WTO各项协定中的一项比较重要的原则,就要客观审视WTO协定中的相关规定与案例,用以分析该原则是否为WTO比较重要的原则之一。回顾WTO内发展中成员的差别和优惠待遇原则的发展历史,发展中成员差别和优惠待遇作为一项被认可的概念,始于《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及《WTO贸易与发展委员会》,但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协定》中体现最多。例如,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第12条第4、5款中规定了“各成员认识到,虽然可能存在国际标准、建议和指南,但在其特殊的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发展中成员采用的某些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程序,旨在保护与其发展相适应的本国技术、工艺和生产方法。因此,各成员认识到不应期望发展中成员使用不适合其发展、财政和贸易需要的国际标准作为其技术法规或标准、包括实验方法的依据。”按照此条文的规定,发达成员在采用较高标准的时候,应当考虑到发展中成员出口到其境内的商品不能单单按照发达成员所采用的较高标准,而是应当按照发展中成员国内适用的,符合发展中成员发展水平的标准来提供市场准入。同时,《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协定》第10条规定了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例如,为保证发展中国家成员能够遵守本协定的规定,应请求,委员会有权,给予这些国家对于本协定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特定的和有时限的例外,同时考虑其财政、贸易和发展的需要。各成员应鼓励和便利发展中国家成员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组织。上述对于WTO规则的实证分析,都可以说明“发展中成员差别与优惠待遇原则”是WTO各项协定中的一项比较重要的原则。

(二)历史研究法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历史分析本身就是各门学科所最常用的学科分析工具。对国际经济法学史的研究能够揭示国际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多元的史学研究方法能够为国际经济法解决复杂的国际经济贸易及金融问题提供有效的方法论基础。在对国际贸易术语进行研究时,就要从其历史渊源开始研究,并且研究其演进过程,并且比较每一版本与上一版本的不同与进步。因此,笔者关于国际贸易术语的论文和授课都是以此开头:“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商事惯例的一种,伴随着十八、十九世纪全球范围内商品货物贸易的大规模开展而出现的,用于解决国际贸易问题的,具有实体法性质,是国际贸易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为了避免各国在贸易术语的使用上出现分歧和纠纷,国际商会最早于1936年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国际贸易合同中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供给一套具有国际性的通则的解释,使从事商业的人们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解释的情况下,能选用确定而统一的解释,其后为了适应不断发展进步的国际贸易,国际商会先后进行了七次修改,Incoterms•2010作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历史上的第七次修订,由国际商会于2010年9月27日颁布,2011年1月1日开始生效。”上述都是对于国际贸易术语历史渊源以及演进的研究。在学习研究国际金融法时,历史研究法同样必不可少。笔者硕士时曾经研究中国企业美国上市的相关中美法律制度,其中都涉及到研究我国自1999年7月《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4、5、6标准”的规定到现在可以用以规制反向并购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之间法律的演变与更迭以及美国自1933年《证券法》到2005年的“关于空壳公司使用S-8表,8-K表和20-F表的规定”以至最近立法的一系列金融法规改革内容与其相关背景。在海商法的研究中也是如此,不管是在教学还是学术论文的写作中,每次提到规制“提单运输”的国际规则时,都会从《海牙规则》谈起,再讲到《维斯比规则》对其的演进,之后谈及《汉堡规则》的新变化,以及后来并没有生效的《鹿特丹规则》等有关于多式联运的相关规则。不仅如此,还要追溯其演变的原因与经济,社会历史背景。笔者认为,这都是对于历史研究法的实践。

(三)比较研究法

比较法学研究方法也是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研究方法。在论述经济法学方法论时,有学者认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注重不同国家或地区商品经济关系及其法律秩序的异同,对此进行充分的比较分析,既要涉及相同社会制度国家经济秩序的共性,又要涉及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经济秩序的差异性,并给出科学阐释。笔者认为这种论述同样适用于国际经济法。学习,研究国际经济法,一定要熟悉相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历史背景,以及其之间的异同。比如笔者在学习,研究,讲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都重视将其与UPICC,PECL以及我国合同法进行比较研究,类比分析其之间异同,并找出其中的背景原因。再例如笔者的博士课题是关于“国际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其中就大篇幅的用到了比较研究的方法,比较几大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日本和发展中经济体台湾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及其金融法背景,并以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BaselCommitteeonBankSupervision;BCBS)及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DepositInsurer;IADI)于2008年7月决议合作发展国际间所共同接受之核心原则“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以及之前由IADI单独的“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为指引,从而力争提炼出两个主要结论:一是我国是否具备建立显性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条件;而是我国的建立该制度之时得以借鉴的国际与国外经验。在此研究中,不论是问题的提出,论证过程还是结论的得出,该比较研究的方法都是不可或缺的。在现阶段的研究中,笔者主要研究美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及其改革发展,对其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比照我国现实情况,考虑相关制度的法律移植问题,通过对两国及世界金融环境,金融立法的研究,提出适用于我国金融发展水平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在这其中也用到了比较研究方法,比照我国现实情况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与屡次改革时的现实情况,金融法制背景。

四、结语

第6篇

[论文摘要]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术语的选择关系到贸易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将会对贸易当事人产生极大的影响。我国企业在出口业务中习惯采用CIF贸易术语,这一模式对内陆出口企业较为不利。CIF与CIP在适用的运输方式、签发的运输单据、出口方承担的责任以及运费方面存在差异,CIP术语更适用于内陆出口企业,有利于内陆出口企业降低风险、及早结;并节省运费。因而在国际贸易中,内陆出口企业选择CIP术语不但有利于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也有利于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

在订立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时,离不开贸易术语的选用,贸易术语的选择是否恰当,将会对相关当事人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表明了买卖双方在交易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有关货物的风险划分、运输、保险、清关等问题。

在INCOTERMS2000的四组13种贸易术语中,CIF是我国出口企业使用较多的一种。这是因为CIF术语规定卖方选择货代、船公司和保险公司,可以较好地把握船货衔接,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外商与货代串通进行欺诈。同时,在货款中包括运费和保险费,故同等情况下CIF报价高于CFR和FOB报价,可以多创汇,此外,也增加了国内运输公司、保险公司的业务。因此,“出口CIF”几乎成了外销货物的定式,但是一味套用“出口CIF”模式,可能会使出口方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尤其是对内陆出口企业而言,从内陆交通运输的实际情况出发,可以考虑选择使用CIP贸易术语。

一、贸易术语使用不当给内陆出口企业带来损失

某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并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

由此案例可以看出,我国内陆出口企业距离出口口岸路途遥远,得通过陆路运输才能把货物运达装运港。本案中使用CIF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因而货物在陆路运输中遇到的风险都要由我方出口企业承担,势必增加卖方的负担。如果卖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CIP术语,则风险在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时即转移给买方,卖方只要取得货交承运人的运输单据,即可凭单议付。

二、CIP与CIF贸易术语的异同

(一)相同点

CIF贸易术语是指“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英文为Cost,Insurance,Freis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CIP贸易术语是指“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英文为CarriageandInsurnac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是指卖方在装运地将货物交给其指定的承运人时即完成交货。二者的相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出口方办理运输和保险,在报价中都包括了货价、正常的运费和保险费。

2.交货地点都在出口国,货物风险随交货的完成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3.都是象征货,即出口方凭单交货,进口方凭单付款。

4.出口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并承担相关费用;进口方负责货物进口清关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不同点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CIP比CIF更适合内陆企业的出口业务。CIF贸易术语只适合于海运、内河航运等水上运输方式,而CIP贸易术语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我国大多数外贸业务都是以海运为主,中西部和东部一些不靠口岸地区的外贸业务,通常就需要通过包括海运在内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实现。如出口到美国或欧洲的货物,可以采用海陆联运或陆运等方式,如仍采用CIF贸易术语在港接,则会增加内陆出口企业的交易成本。同时,集装箱运输方式早已被贸易界广泛接受,这也为内陆出口企业使用CIP术语提供了便利。集装箱运输的蓬勃发展,势必会减少运输中的货物装卸,降低运输损耗和贸易成本,有利于CIP贸易术语在内陆地区的推广。

2.签发的运输单据不同

使用CIP贸易术语有利于内陆出口企业及早结汇。CIF贸易术语下,由于运输方式仅限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因而出口方所提交的运输单据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如已装船清洁提单等。这对沿海港口或内河沿岸地区出口企业而言,货物装船后很快就可以取得符合要求的运输单据,并备妥其他单据向银行交单结汇。而对内陆出口企业来说,货物运输通常是先走陆路,这时承运人签发陆运单据或海陆联运单据,而不是CIF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或其他。这样,只有等货物运至装运港并完成装运后,出口方才能拿到海运提单或签有“已装船”批注的联运提单,然后才能到银行结汇。从时间上看,通常要晚3至5天甚至更长,这样就直接影响了出口方的资金周转与收汇时间。如果采用CIP贸易术语出口,即使出口企业远离装运港,也可以在货交承运人之后取得多式联运单据或其他,凭以向银行交单,可以及早结汇,加速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

3.出口方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使用CIP贸易术语时,出口方的责任可以尽早减轻。CIF贸易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对内陆出口企业来说,在货物交由陆路运输的承运人接管后,便丧失了对货物的实际控制权。让出口方在已经丧失货物的实际控制权的情况下继续承担责任和风险,这是不合理的。而如果采用CIP贸易术语,则无论在什么地方,以哪种方式运输,出口方的风险、责任都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只要将货物安全移交承运人即完成自己的交货任务,以后的货损等风险都与出口方无关。尤其是在采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整箱货常由出口方装箱后运至集装箱堆场(CY),散装货运至集装箱货运站(CFS),然后再由承运人装箱,最后装船。在此情况下,如果采用CIF贸易术语,出口方不仅无法控制货物的安全,还要承担集装箱货物直到装船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

4.运费承担不同

CIP比CIF为出口方节省运费。CIF贸易术语的报价中包括的运费,应该是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这段海洋运输中的正常费用。而对内陆出口企业来说,从内陆装运地到装运港还会涉及一段运输,这段运输费用有时会占到出口货价的20%之多。而在CIP贸易术语下,可以采用国际多式联运的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相对于分段运输而言,既可以降低运输中的时间损耗以及货损等风险,也可以降低全程运输的各种相关费用,同时运输成本的降低有助于物流总成本的降低,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推广使用CIP贸易术语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国外贸发展的空间分布表现出较大的区域差异。广大中西部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劳动力廉价,但由于深处内陆,交通不便,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内陆地区的产品出口业务会越来越多,使用CIF贸易术语在装运港交接货物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从而制约了对外贸易的发展。而CIP贸易术语的采用则会更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还可以促进国内运输业和保险业的发展,进而促进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

第7篇

论文摘要:实践性教学对于培养实用性和具备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的高职院校来说尤为重要。现今实践性教学设施不够完善、教学方法单一等现象仍在高职院校普遇存在,巫需调整改进,加强实践教学,培养真正具有职业能力的国际贸易实务人才。

高职高专教学的根本任务是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培养技术应用型专业人才,因此,加强实践教学是高职高专宏观教育政策导向的需要,同时也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国际贸易实务是从事国际贸易工作人员的必修的一门专业课程,它重点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不深究学科知识体系的逻辑严密性和方法论,强调教学内容的”实际、实用、实践”,理论教学要以实际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同时,把职业资格标准引入课程体系,促进学校课程与职业资格证书在教学内涵上的相融,所以加强实践性教学是让学生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需要。

目前来说,部分高职高专的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受传统教学方法惯性的影响及受硬件条件不足的制约,在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在教师的队伍结构方面,很大一部分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师都没有企业工作经历,他们的优势在于对理论性知识掌握得比较充分,这在客观上造成教师在授课时会侧重于理论教学;校内实训室相对匾乏且操作方法与教学内容简单,远不能满足学生反复练习的要求,自然也达不到全面掌握专业技能的目的。因此,加强实践性教学是改变目前国际贸易实务动手能力培养落后局面的需要。

一、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改革尝试

通常来说,实践教学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课程性实践教学,即与课程理论学习同步进行的实践活动,包括平时作业、综合练习、模拟考试、大型作业和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等,另外一种就是集中性实践教学,即综合运用各课程知识、集中进行的实践活动。另外,教师应该以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内容的展现上,尽可能发挥多媒体教学的图文并茂、视听并用的优势。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都已意识到实训的重要性,实习课程的比例在逐渐加大,实习的内容也愈发接近现实工作岗位,并且加大投资建立模拟实验室。通过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手段按照进出口贸易的基本流程,进行具体的商品交易。在模拟实训中,学生分角色互相配合演练,从草拟业务函电、核算和确定商品价格,直到贸易单据制作及审核等各个环节,学生都可以得到亲身体验,并在切身体验中强化对知识的积累和理解。在实训中学生还要互换角色,使每名同学都体验到对外贸易岗位工作的不同内容和要求。

近几年来,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更加有效的培养学生的专业操作技能,依据课程理论指导,遵循国际贸易实际工作流程和岗位能力要求,笔者设计并实施了如下校内实践教学方法,经实践有明显成效:

(一)课堂理论教学互动法,讲求学中练、练中学、边学边练、变练边学,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习兴趣,以案例为学习项目,规定一定任务,在教室和计算机房利用教学软件完成学习任务,包括价格、运费和保险费的计算,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汇票等单证的填制,实现学生对国际贸易工作流程中片段性技能和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二)使用仿真法进行校内集中实训,按实际工作流程设计实训型,实施履行模拟订单的操作练习,为此设计并建设了一个国际商务综合实训室。

二、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之成效与评估

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之方法对学生的操作过程进行评估,建立在微格教学理论基础上,对学生的操作过程采用形成性评价。即不把评价结果作为最终成绩,或对某人操作技能高低进行定性,而只是作为学习者改进、提高教学技能的依据,明确自己在哪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或问题。微格教学的评价,有自我分析、小组分析、指导教师分析三结合的定性分析评价,同时,也按照一定评价标准制定的评价量表的定量分析,以量化的结果说明在哪些指标上还存在问题,以及技能整体所达到的程度。定量分析给出具体的量化结果,定性分析找出产生不足的原因,指出努力的方向,被评价者容易接受。因此,两种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有利于被培训者改进和提高,完善自己的操作技能。具体可以采用。

(一)在实训体系中借助反馈机制进行评估,在设计的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实训体系中,通过正负反馈对实施操作的学生进行指导和调整,反馈频率的高低能够衡量学生操作质量的高低,一般来说,反馈次数越多,质量越低,反之就越高,在教学中设定的标准是,二次以内为优秀,不超过四次为良好,不超过六次为及格。

(二)针对学生的实训作业进行评估,实训时根据抽签分配学生充当进出口商,并在确定的贸易方式、贸易术语和支付方式下完成实际的操作任务,形成最终的全套单据,教师可以按照USP600和URC522的相关规定,以出单时间的逻辑性、单据的正确性、完整性以及单证的一致性为标准对学生的作业进行评估和指导讲评,设置标准是,没有不符点为优秀,10%以内的不符点为良好,20%以内的不符点为及格。也可以小组的形式进行讨论,取长补短,学生之间互相学习。

第8篇

[论文摘要] 商务英语信函在对外贸易中是非常重要的书面文件,因此,它的翻译和用词都必须即遵守英文的准确和规范性,又兼备商务的语言特点,不恰当的翻译可能会导致信息传递的偏差甚至影响贸易的顺利进行。本文通过举例和比较,以用词和翻译在商务函电中的重要性为前提,对其用词特点以及翻译技巧进行初步的探讨。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增强和中国贸易国际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们需要的是符合现代化要求的高水准的商务英语的翻译工作和翻译人才。商务英语作为英语专业的一个分支,融合了基础英语和专业商务知识,成为国际贸易活动进行的重要载体。如今,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院校,越来越多的学习者开始投入其中。但是,商务英语,尤其是其中最重要的商务函电的翻译却并不像基础英语的翻译那样,它所涉及到的专业领域十分广泛,如金融,运输,保险,法律等,因此,写作中用词和翻译必须兼具正式文书的严谨性和商务英语的陈述性。商务信函是准确传达商务信息,成功处理商务交易,调和贸易冲突的基本桥梁,只有掌握好商务英语信函的用词和翻译,才可以摒除国际贸易中的种种不便和损失。

商务英语函电的语体作为专业术语,有别于其他的语体,它作为信函写作的一部分,可以归纳为应用文体,应用文体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用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直接为现实生活服务,具有实用价值、惯用格式的一类文章的总称。函电作为书信函正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此类文体的主要语言特点就是简洁,内容完整,、用词具体,用语礼貌,而作为贸易函电,它又具有专业性强的语言特征。首先,我们来看这样的句子,We are in receipt of your letter of August 1 offering us the captioned goods at USD 1,000 per long ton.在这样一个句型结构简单,用词简洁的句子当中,包含了收件时间,确认收件,货物价格,确认货物价格等的信息,这样的句子在函电写作中是十分常见的,因此,简洁是函电写作最直观的印象。在实际的国贸操作中,信函的往来是最常用的贸易沟通方式,简洁明了,内容充实的语言可以提高信息交换的效率,试想冗长空洞的语言势必带来贸易沟通的阻滞,也不符合商务礼仪的标准。第二,内容完整。商务信函对于促进贸易顺利进行的第二个表现方式就是它提供给读信者最必要实用的信息,解答他们的疑问,满足他们的需要。如以下这句话,We are informed by the forwarding company here that there is a direct steamer s.s. “Nellore” of Maersk-Sealand Shipping Company sailing for your port on or about the 2nd July.在这句话中包含了人称,地点,事情,时间和方式等重要信息,是阅读者一目了然,看看就立刻可以从中获得完整的有价值的信息。不完整的句式容易给别人不好的印象,让阅读者容易错失信息,质疑贸易交往的诚意和能力,有可能导致一笔交易的延误甚至取消。第三,用词具体。任何实用性的信息都应该是确切的,具体的,而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在外贸函电语言中,我们几乎找不到像,不一定,有可能,也许,大概等等词汇,模糊的表达方式会导致阅读者在反馈信息的时候产生疑虑,阻滞业务。如函电中随处可见的时间表达方式,2nd July,2009 或者 before the end of June,都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而不好用yesterday,tomorrow等这样不确定的词语。第四,用词礼貌。这是外贸函电写作中十分重要的一点也是非常有特色的地方。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的礼貌用语如It will be appreciated very much…, We very much regret to inform you…, Thank you for your reply of…..这样的谦恭和礼貌的用词使整篇函电都具有正式的意味,它既可以突出对阅读者的重视和理解,也减少由于文化和语言差异导致的误会,充当贸易的剂,是业务可以顺利有序地完成。并且,在实际商务信函写作中,运用请求的语气和被动语态也可以提高信函的礼貌性。

正确的外贸信函翻译是信函写作的前提,在具体的翻译工作中,准确的翻译商务用词和句式是有一定技巧的,以下我们就来探讨一下。首先,商务英语中的词汇往往可以根据上下文,不同的情景来翻译成不同的含义。比如说在cover这个词,请见以下几个例句:

1.These regulations cover such cases.

这些规定适用于这类情况。

2.Are the goods covered against fire damage?

这批货物保了火险吗?

3.I’ll cover for Jane while she’s on holiday.

简休假时我替补她工作。

以上的三个句子中的cover分别代表了包含,投保,代替的含义,而在实际商务英语中,它的含义更加丰富,如果不能根据上下文正确地翻译出来,张冠李戴的话,其句子意思将会相差甚远,造成严重的偏差,导致贸易不能顺利进行。

其次,商务英语中存在大量的专业术语,所谓专业术语,指特定领域对一些特定事物的统一的业内称谓。专业术语在国际惯例中是通用的,专业术语可以用在各行各业中,比较明显常用在商务学和各门专业技术上。也就是说,某些英文词汇,只有用在商务中才会有这一特定的表达方式和含义,如果不掌握这些就盲目按照常用含义来套用的话,必定是牛头不对马嘴的。请看以下几个例子;

1.He offered me a glass of wine.

他端给我一杯酒。

2.They offered to help me.

他们表示愿意帮助我。

3.She travels whenever the opportunity offers.

她一有机会就去旅行。

4.We could offer you wood pulp at attractive prices.

我们能以具有吸引力的价格就木浆报价给你方。

5.Please make us an offer CIF London for 20 metric tons of brown cashmere.

请给我们20公吨棕色开司米要毛成本加运保费到伦敦的报盘。

这个关于offer的简单的例子直观地体现出专业术语和常用英语的区别,在商务英语中,它往往指的就是报价的含义,而这在日常英语中比较罕见,因此,正确掌握专业术语的含义和实用方式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信函,翻译信函。

在商务函电的英汉互译中,对于词汇的翻译还要注意词汇的词性的转义,尤其是名词和动词,介词和动词的转义。比如说favor用作名词表示偏好,利益,用作动词表示有利于等。这样的例子在函电中十分常见,因此在具体的句子中一定要仔细分析句子结构,剖析长句句式,准确地找出词汇的词性并做出相应的翻译。

总在,外贸函电翻译是一门综合性强的工作,包含了词汇,语法,语境,用词技巧等等方面的内容,在实际的翻译工作中,只要扎实地掌握其用词的规律,就能摸索出其翻译的技巧。因此,它需要学习者不断地练习以完善函电的写作。

参考文献:

[1]张新红.商务英语翻译(英译汉)[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