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7 18:03:5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金融改革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第一,江苏各地的农村信用社怎么改革,是否该借鉴江苏银行的改革经验将城市金融改革的成熟经验延伸过来,采取全省合并的统一模式,这是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全省合并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如资本规模大、抵抗风险的能力强等等。同时,合并的困难也是很明显的,如各地信用社资产相差悬殊的状况使得统一的阻力不可小视、过多的不良资产、薄弱的农村经济环境中到哪里去筹集充足的资本金等等。如果不合并,其优点和缺点也十分明显。不合并的优点是各地信用社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经营状况制定适合自身利发展的改革思路;不合并的缺点是,每一个信用社资产规模均很难形成较强的抵抗风险能力。第二,政策性金融将在很大程度上为农户提供资金支持,但其高成本性、低盈利性将限制其持续发展。商业性金融将很可能使很多农户无法获贷,从而无法发挥支农作用并阻碍新农村的和谐建设进程。那么,未来农信社的经营方针是政策性金融还是商业性金融,或者借鉴农业银行“一行两制”的经验兼顾商业经营和政策扶持,或是还有其他可能的方式。第三,关于采取什么样的产权和经营形式,一种观点认为农信社应改制成股份制商业银行,但其反对者认为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利于对弱势群体给予帮助,不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合作金融机构才是农信社的改革方向;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股份合作制保持了股份制企业筹集资金、按股分红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合理内核,集股份制与合作制优点于一体,股份合作制才是农信社的改革方向;但也有反对者认为,股份合作制具有股权相对封闭、管理自我循环等缺点。从江苏已改革的农信社来看,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有股份合作制农村合作银行,几种形式在实施中均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委托缺乏效力、“内部人控制”明显、关联交易风险严重等等。未改制的信用社采取哪一种产权和经营形式,各地农信社还需要什么样的制度创新,均有待研究。
二、省域内农村金融改革模式选择建议
针对第一个问题,本文认为目前不宜采取全省合并的统一模式,但从长期来看,条件成熟的农信社可以相互合并,甚至是全省归一。首先,与城市金融相比,农村金融有着许多不同的特征,如农村覆盖面广、信息不对称程度高、信贷额度小、经济基础相对薄弱、非生产性信贷多、缺乏足够抵押物、信贷成本高等特点。因而,江苏城市金融全省合并的模式还很难延伸到农信社的改革上来。其次,从金融供给来看,苏南苏北农民收入的区域差异较大,由此形成的金融供给能力明显不同。从金融需求而言,苏北的支农任务明显重于苏南,非生产性支出在苏北的金融需求比重明显高于苏南,因而目前不宜采取全省合并的策略。各地农信社应根据当地的经济特征、生态环境等因素,制定适合自身的改革思路,不全省并一也将有利于鼓励竞争,各地信用社应着力加强信贷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充分保证信贷质量。再次,江苏省应改变目前县级信用社资本过低的现状,可考虑地级市内县级农信社的统一合并,区域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接近、经营特点类似的农信社之间,可以考虑跨越地级市进行合并。一定范围内跨市合并的模式既有利于提高抗风险能力,还将有利于解决地方政府对农信社过多行政干预的问题。
在改制时,资产历史质量较差的农信社可考虑在股东结构中吸引国有银行、城市银行、外资银行或其他跨省市的农信社等银行金融机构,这样不但可以充实资本金,而且也可以通过他们的“股东身份”将先进的经营理念和高超的风险处理能力借鉴过来。目前,对江苏农信社而言,最紧迫的任务是尽快理顺省联社同县联社、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确保基层农信社的独立性。省联社要在尊重法人经营权的前提下,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人才、信息、管理上的优势,建立有效的金融创新机制,开发适应农村各类市场主体需要、具有差异性和多样性的系列金融产品。最后,江苏应通过财政支持与市场激励的有效结合,建立起完善的南北合作机制。对于需要帮助的苏北一些农信社,江苏可考虑依赖苏南成功农商行的资本和经营水平实施市场化的并购或控股。这不只是解决资金的问题,更是在很大程度上传输了经营理念、经营管理技术,这将会从根本上改善农信社资产质量差的状况。即使对于较成功的农商行,也应积极引进银行业的战略投资者,将战略投资者的利益与农商行的利益通过市场化的机制捆在一起,从而积极提升江苏农村金融的综合竞争力,并为走出江苏、迈向全国奠定强有力的基础。在强化农村金融组织社会服务意识的同时,对于承担了紧急援助、支农等某些政策的扶持业务,政府可进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或政策支持。税收支持可打破单位性质的约束,从单位享受税收支持调整为具体贷款投向或业务享受税收支持。针对第二个问题,本文认为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是江苏农信社经营方针改革的主要方向,但目前江苏农信社的功能定位应以服务“三农”为主。首先,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并存是各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共同特征。或者说,商业性金融在农村不会取代政策性金融,这是由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在不同阶段、不同地区、不同人口群体、不同产业之间差异形成的金融需求不一致造成的。只要在任何社会的某一发展阶段,其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和多层次性是客观存在的,作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组建主体和服务对象的经济弱势群体就会一直存在,政策性金融组织的存在就具有客观必要性。其次,明确各类管理部门职能并强化服务意识,是确保江苏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共同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农村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的部分,管理部门应尽量减少不合理的干预,应通过相应法律法规的完善来加强监管。农村金融机构的水平目前并不高,这需要管理部门进行政策指引并组织成功的银行来进行技术、业务指导。管理部门应积极引导各级农村金融组织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减少借款人的信息不对称,组建科学信用评估体系,共同提高信用评估水平。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于已改制的农村商业银行,管理部门应充分尊重农商行股东大会的意见,将管理层的外部治理与农商行的内部治理有效结合。土地、公安、工商、安全、消防等其他管理部门应简化程序,强化服务意识,积极配合农村金融组织的产权改革和新区域业务拓展。再次,在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共同发展的模式时,应建立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市场化解机制。由于农业发展银行在县乡机构的缺乏,许多农村信用社承担了较多的“三农”领域的一些政策性金融功能,同时也遗留下了许多坏账等历史问题,一些地区的农信社甚至出现了连央行票据都不能兑现的现象。对于这些历史问题,目前的解决途径主要是政府主导,一些业绩不错的农业商业银行承担起了“救火”的奉献角色,纷纷新增资金或技术。对于较发达的农村商业银行而言,这种奉献是必须的,这对于缩小地区差异,构建和谐江苏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然而,如果这种政策性辅助成为常态,那么政策性金融的负担将大大增加,因此应该尽快建立起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市场化解机制。总体上,江苏农信社的改革应当是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共存,相互补充,共同发展。针对第三个问题,本文认为江苏农信社应根据各农村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实行不同的产权和经营形式。
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正趋于多样化,多种行业、多种经济组织并存,在竞争中不断发展。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一般只办理小额的质押贷款业务,信贷品种极度欠缺,虽然各大银行相继开设了一些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信贷项目,但是贷款总量小,贷款资格审查过于严格[1]。在此情况下,农村的大部分信贷需求最终还是落到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而农村信用社业务素质低、信贷种类单一的特点已经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多样化的趋势。
二、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改革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坚持农村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改革的同步进行处理好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从经济发展区域性的特点出发制定农村金融发展的战略方向,有利于实现农村金融改革与经济改革的同步进行。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要建立供给型农村金融发展策略,以此为基准,不断调整我国农村政策银行的功能,适当的增加农业贷款项目,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重点支持农村龙头企业产业化的发展,逐步实现农村人民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双赢。
(二)充分发挥政策性支农机构的重要作用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我国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金融缺口偏大,在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与服务力度还不到位。针对国家主要的政策性支农机构来说,要不断扩大市一级机构,收缩县一级机构,加大对农村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主要业务落实到实处,中央政府的支农业务要委派到农业发展银行,市县级的业务要慎重选择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出支农机构的作用。
(三)各个金融机构的改革第一,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农村信用社要在落实各项扶农政策的基础上,把改革的重点放到对自身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上来,尽快的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农村信用社结算体系,在员工中积极引进竞争机制,保证农村信用社队伍的稳定,通过基层社制定贷款利率,增加客户对农村信用社的好感度。第二,深化农业银行的改革。农业银行在改革过程中要重视商业性的增强,渐渐弱化政策性的金融业务,以便能够为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村建设发展项目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支持,不断完善产品市场、便利性结算、信息咨询等中间性金融服务业务[2]。第三,深化其他金融机构的改革。在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进程中,要将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引回农村地区,建立中小型企业贷款的担保机构。另外,要致力于民间金融体系的构建和发展,使其在农村金融中发挥辅助作用,多方面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大力发展小额贷款组织等民间金融机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的改革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
(四)创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金融环境的建设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想要创建一个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政府就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积极建立农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失信惩戒制度,严厉打击逃债行为,降低金融风险。此外,国家还要在立法上予以支持,加强法制监管,打造一个健康的金融环境。
三、结论
次级债是美国银行针对信用记录较差的客户发放的住房贷款(即次级房贷),是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机构(如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集合组成资产池,经打包定价后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特殊目的机构再将其以担保、保险等形式进行信用增强(CreditEnhancement),经过信用评级后以抵押担保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证券每月支付的本息现金流,直接来源于资产池中抵押贷款每月获得的计划偿还和提前偿还的本息金额。
作为近30年来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其核心在于通过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设计,使资产的客观信用同原始权益人的整体信用相隔离,并提供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本身信用和衍生信用两个层次信用。目前,已在国际上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运用与发展。美国次级债危机发端于2006年下半年,在2007年2月引发世人普遍关注,到2007年8月则升级成席卷全球金融市场的风暴。其影响并不仅仅限于次级债市场,已经蔓延至其他市场。在次级债危机的影响下,道琼斯指数、伦敦金融时报指数、日经指数都在下降。与2003年6月29日相比,道琼斯指数2008年1月30日的市值损失了3000亿美元,去年美国金融行业裁员15.3万人,而2006年整个行业裁员仅5.03万人。截至今年1月底全球因次级债危机而导致资本市场缩水约8万亿美元。
受此影响,中国股市牛市步伐嘎然而止并调头向下,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上证指数下跌2000多点,许多股票被腰斩。我国的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这场危机的影响,同样也对中国的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如何稳健运行以防范金融危机的
发生提出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我国金融投资的现状分析
我国金融投资从实物投资中分离出来并发展壮大,是融合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进程之中的,并已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资工具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我国金融投资的发展面临着种种困难,无论是融资工具的发行、流通、交易诸环节,还是资本市场现存的国有股症结、股市结构单一、吸收公司上市标准僵化等特点,以及证券业的组织、管理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发育不全的金融市场环境和运行扭曲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严重地阻碍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但更现实的则是金融投资环境发育基础的薄弱与其环境要素组合体系的残缺不全。因此,改进和完善我国的金融投资环境已成为我们培育金融市场,完善金融投资体系,发展金融投资的关键。
三、次级债危机给我国金融投资改革的启示
1.加强金融投资风险防范意识,在实践中自我完善金融体系。
(1)提高应对金融危机的监控水平;
(2)应该警惕国内住房按揭贷款的潜在信用风险;
(3)谨慎加息,避免房贷资金成本过高引发的住房按揭贷款还款风险增加的金融风波;
(4)以美国次级债危机为前车之鉴,事先采取科学论证、试点推广、风险控制等手段,尽快推动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的进程,化解集中于银行体系的金融风险;
(5)严格控制并有效阻击银行资金尤其是境外资金非法流入国内资本市场。
2.立足于本国金融资本,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参与金融投资,鼓励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同时吸收国外金融投资为补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对机构投资者进入金融投资领域的引导,降低其进入门槛,同时注意对其进行投资风险意识教育,树立投资理念。
3.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中介机构民营化,建立规范的行业自律制度和信用制度,强化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完善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建立严格规范的行业自律制度、信用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
4.作为调控主体,政府退出对金融投资过程和投资行为的直接干预,成为整个社会金融投资活动的间接调控者。政府对金融投资的管理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合理确定金融投资活动的宏观调控目标,明确发展方向;
(2)管好、用好政府投资;
(3)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保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参与金融投资各方的行为;
(4)防范国家金融风险。
5.从实际出发,以切实满足投资者的需要为宗旨,既改善金融投资环境中的物质因素,又灵活地运用各种政策措施,改善金融投资环境中的非物质因素。具体而言应从以下方面着眼:
(1)保持政治、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2)建立一个符合国际规范的、成熟而发达的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
(3)建立高效率的证券交易系统和现代化的通讯网络,改进和完善信息传递系统,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4)建立和完善各种证券管理政策及法律,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加快培训金融投资人才。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必须在坚持金融投资渐进式发展原则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支持并鼓励资本市场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稳妥推进金融市场的开放;另一方面应加大力度,合理控制对外证券投资的风险。国内各类投资机构应从此次危机中汲取深刻教训,在对外投资之前深入调查和研究,深入了解风险,合理防范和控制风险。
参考文献:
[1]易宪容.美国次级债危机及对中国的警示[J].时事资料手册,2007,(5).
[2]王寅.美国房货风险警报[J].百胜,2007,(5):11-13
[3]张红梅.现代金融投资理论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信贷管理
0引言
农村信用社是地方合作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基础,是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主要资金力量和主力军。但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的影响,使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不高,收益水平很低,制约了对地方经济的支持,阻碍了自身的经营和发展,不少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举步维艰,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
1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资产状况及不良资产形成原因
据对山西的统计情况看,从2001年末到2004年9月末,不良贷款下降了25.8%,不可否认,近几年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在不良贷款“双降”工作中采取了许多的办法和措施,也确实收到了明显的成效,然而,从统计数字看,不良贷款的下降主要来源于新发放贷款的增加,2004年9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上升了2.3亿元,虽额度不大,却不容忽视。[1]
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①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贷款本息难以收回由于受传统落后的农业耕种观念的束缚,加之农业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较大,给农业增产增收带来波动。且地方经济由于发展缓慢,财政状况始终得不到改善,从而增加了农业贷款的收回难度。②乡镇企业停产倒闭,贷款沉淀成为坏账乡镇企业停产关闭是农村信用社贷款沉淀形成的主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大办乡镇企业,使地方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有些乡镇企业由于没有市场,产品没有销路,投入资金不足等原因,刚开工就得停产,造成贷款呆账。③管理体制长期不顺,官办经营包袱沉重农村信用合作金融属于互助合作性质,在管理体制上长期处于从属的官办性质,从而导致信用合作机构经营资产质量严重低下,负担沉重。[2]④制度法规出台滞后,维权收贷缺少依据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务院及立法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金融法规,但针对农村信用社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3]⑤涉农贷款投放不足,也是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质量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农行与农发行分设,经营资金与政策资金分别由农行与农发行按照要求供应,但粮棉购销部门在经营上往往很难分清资金使用,基层支行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干脆对粮棉收购减少贷款,从而给农村信用社收贷收息增加难度。⑥“三农”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农业保险弱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和农业保险弱化,加上农村资金供给单一,从而使本身应由财政负担的资金也被间接地转化为金融机构的贷款需求。[4]⑦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违规操作严重一是违规购建固定资产。二是抵债纠纷难以了结。三是违规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四是违规办理票据业务。[5]
2提高农村信用社金融资产质量的对策
提高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量,必须防范与化解并举,而防范是关键,也就是要首先优化增量,其次才是盘活存量。
2.1外部调节
2.1.1加大农业资金投入,确保农业增产增收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大对农业资金的投入。国家在免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在制定国家信贷计划,确定货币供应总量时,应增加农业贷款的计划比例。应通过改进管理,加大其资金投放,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从事农业耕种的积极性,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2.1.2下大力搞活乡镇企业,全面盘活信贷资金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6]当前清收盘活乡镇企业不良贷款,是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的根本措施,要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切实加大清收盘活力度。同时,对那些投资少、见效快的涉农乡镇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关停企业的厂房设备,适当增加部分启动资金,把关停企业搞活,从而达到盘活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资金管理目标。
2.1.3建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国家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这使农村信用社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并且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对农村信用社的信用体系带来很大的冲击。因此,十分有必要建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7]
2.2内部控制
2.2.1对贷款发放的决策程序也即贷款的审批过程进行控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主要采取部门负责,集体(审贷委员会)审批。农村信用社有其自身的特点,应吸纳其他银行的优点,采取更灵活的审贷制度,针对不同的客户和不同种类的贷款,制定不同的办法。[8]
另外,在贷款发放的决策过程中,对行业、企业或项目的风险度的评估和识别至关重要。
2.2.2建立激励和约束制度,把不良贷款“抓降”工作落到实处激励机制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搞好其它工作的动力。具体来说包括四种激励:一是精神激励。二是岗位激励。三是政策激励。四是物质激励。[7]
另外,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三查”工作,对贷款实施严格的跟踪管理,同时内控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对在贷款营运过程中违规违法现象要严加查处,发现问题要查到底,而对造成贷款损失、形成不良资产的,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给予一定的处罚,按其过错追究其一定比例的损失赔偿责任。[8]
2.2.3全力清收盘活不良资产每一笔不良贷款,都有它具体的数额和形成的原因,要摸清底子,对数额、盘活清收难易程度分类排队,设立台帐,先易后难,分别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全力清收盘活。
2.2.4推进小额信贷试点,加快邮政储蓄改革重视小额农贷,这是很多农村信用社用实践得来的经验,也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小额农业贷款,风险低,周转快,可稳步提高农村信用社收入,还可从社会上广泛吸收社员,增加农村信用社资本金,提高农村信用社抗风险能力。同时,努力把邮政储蓄办成社区性金融机构,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进一步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化发展。
2.2.5把好大额贷款发放关,加大对抵债资产的管理以资抵债是信用社对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的贷款,以信贷资产换取贷款企业或自然人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通过出售、转让所得价值或出租的租金收入抵偿贷款本息的一种方法。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债权变产权是化解现存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而有效的方式,是盘活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好切实的管理职责。在处置时既要坚持合规、公开、公平的原则,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处置方式,加速抵债资产的处置防止抵债资产隐性流失。[9]
2.2.6加强对票据置换的管理,关注新增贷款质量控制农村信用社经营和管理好央行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不仅会改善自身的经营状况,而且可以增强其抗御风险的能力。[10]同时,必须高度关注和预警农村信用社完成“票据置换”之后的发展问题,使之沿着正确的轨道,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无论从近期的央行票据兑付来看,还是着眼于未来农信社的长远发展,各级农村信用社都应从由资产负债规模管理向以风险为本、资本约束的经营理念转变,更要重视对新增不良贷款质量的控制,以保证金融资产质量。
2.2.7建立和完善信贷市场退出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为了资金营运的安全,可以从一些信用度差、不良资产占比高的高风险信贷市场退出来,把有限的资金投放到优质客户、优质市场中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样可以避免农村信用社高风险经营,也使政府认识到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去改良自己所辖区域的信用环境和行政作风。
3总结
真正解决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问题,扶植农民使农村信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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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俊.不良贷款未能真实体现的成因与对策.金融参考.2005年第8期.
[3]张吉光.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建议.金融与保险.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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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谢平.中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争论.金融研究.2003年第1期.
[8]陆磊.走在十字路口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南方金融.2005年第10期.
一、基于工作过程的专业教学改革设计思路
(一)对金融保险行业企业进行调研,确定目标岗位(群)及工作任务。在构建新教学模式前,深入江泰及其他25家金融保险行业企业、12所金融保险及相关专业的高校开展系统化调研,通过考察、座谈、研讨等,确定金融保险(保险经纪方向)专业岗位群如下:保险经纪公司:市场开发、保险方案、设计、保险销售、保险采购、客户服务、风险管理、项目管理(主要职责任务包括:客户信息收集,保险方案设计,保险采购招投标,协助投保、出单,协助查勘定损、索赔,保险经纪营销管理,客户服务,单证案件管理、风险管理咨询、保险经纪项目管理、理财规划);保险及保险中介公司: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职责任务:相关专业岗位);社会保障部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主要职责任务:社会保险基本业务开展)。
(二)保险经纪职业及工作过程描述。保险经纪是指受投保人委托,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经纪的服务总流程及主要工作流程如下:走进客户,收集信息;风险管理,防灾防损;拟定投保方案,进行保险采购,协助办理投保手续;协助客户索赔。
1.保险安排工作流程。投保人委托保险经纪投保———保险经纪为投保人进行风险评估———设计保险方案———确认保险方案———保险经纪向保险人询价———投保。
2.协助索赔工作流程。投保人出险通知保险经纪———保险经纪迅速通知保险人———保险经纪协助保险人现场查勘———保险经纪索赔———保险人最终赔款。
3.保险经纪其他服务。调查分析风险———提出防灾防损建议———密切关注风险变化———风险转移、化解的建议。(三)根据保险经纪公司工作流程要求,提炼出保险经纪需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达到的教学目标。保险经纪工作总流程同上;知识目标:保险基础知识,保险营销知识,客户管理方法———风险管理知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各险种知识———保险采购知识、保险理赔知识;教学目标:掌握保险基础知识,能进行客户开拓———掌握风险管理知识,能进行风险分析,提出保障方案;与客户沟通能力———掌握财产险、人身险各险种知识,能够制定投保方案并进行保险采购;
二、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改实践
从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学情出发,结合江泰及行业岗位(群)核心能力素质标准,融行业企业职业技术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为一体,设计金融保险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以就业导向、职业能力为依据进行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整体改造;以专业核心课程为切入点,实施项目化任务驱动式教改。
(一)将提高职业技能定为金融保险教改核心,制定本专业教学标准。将校企合作,教科研一体,工学结合的教改思路落到实处,提出与江泰公司目标共定、课程共建、学生共育、基地共建、师资共培、就业共导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路径。针对学生特性,将关键专业技能训练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循环训练。理论教学以“必需,够用”为度精讲重点、难点、疑点;同时渗透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养的有关内容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发“基于工作流程”的课程体系,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协同江泰公司精选基于工作过程9门主干核心课程(《保险市场》、《保险产品解读》、《保险销售实务》、《保险采购实务》、《保险经纪服务》、《风险识别》、《合规与道德》、《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管理》、《保险项目管理》)和专业实训、顶岗实习等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新经济新常态社会发展及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本专业课程体系。为拓展学生专业方向,特聘请校内外企业行业及教育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融于工作过程。
(三)在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上,运用项目化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学习;将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落到实处。为达到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目的,采用项目化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参与性。任务驱动是基于探究性学习和协作学习间以学生为主体,老师充当组织者和引导者兼咨询顾问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师生角色转换有利于将职业课程核心知识转变为学生想要得到的生动有趣的学习内容,是一种有效激发学生内心强力学习动机,利于真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学习激情和动手能力,增强青年学生独立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的现代教学方法,尤其适用于基于工作过程、实践性强的核心专业课程教学。为了培养学生本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一改传统满堂灌少互动的授课方式,同时创新性地采用全程考核的方式是“拉动”和“推动”学生学习的有机整合,目前效果较好。将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入本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中,采取“边用边学边练”的方式将核心理论融于实践教学,通过“展示项目任务”、“解构项目任务”、“练习项目任务”,使学生在教师设置的“保险经纪服务”“保险安排”“协助索赔”等虚拟情境和任务项目中接受实训。教师将所要学习的本专业核心知识点隐含在经纪服务、核保制单、索赔等工作任务中,学生对老师布置的任务分组讨论后在教师的指导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通过任务的完成来实现对所学知识的构建。这里所指的任务是指在经纪服务、核保制单、索赔等高度仿真工作环境下,通过运用金融保险专业的各种知识及操作技能来完成特定目标的过程。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特设金融保险学科带头人和双班主任(专职班主任和专业班主任),为有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奠定了基础。如课前三分钟演讲、教学园地设计、每月金融保险大厅展板设计、课后实训、校际交流、公司考察见习、顶岗实习、技能竞赛等,有效将学生课堂活动与核心课程、选修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江泰班”涵盖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整体课程体系和教学新模式。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五)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将单纯以理论考试成绩为主改为融综合测评、多方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全程评价方式;尝试推行以赛代考、强化实训实习考核;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运用全程评价体系,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提升自信心。综上所述,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实践、修正的过程,校企双方密切合作,及时沟通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企业要求与学院学生学情,及时调整教学设计,因材施教,最大限度满足金融保险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实现现代职业教育“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高级人才的人才培养和教学目标,实现校、业、生和社会多方共赢。
作者:徐诚 周玉芬 李海霞 单位: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6]16号
关键词:金融机构;所得税;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中央银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侨资、合资金融机构四大类。在中国加入wto后,中国金融机构一旦取消现有的各类保护措施,就会面临被外资银行“边缘化”的危险,因此我们要深入剖析中国现行金融税制存在的问题,找到适合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的道路,旨在提高中国金融机构的整体竞争实力。
一、中国现行金融机构纳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转税实际负担偏重
在我国现行的税制下,不论从事何种金融业务,原则上统一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按照规定的营业税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笔者认为,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中国金融行业的流转税实际税负会更高。
1、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税,而不是按照净额(即价差)征税,更不是像增值税那样只对增值额征税,即金融服务所消耗的购进货物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不能得到扣除。所以,实际上金融业承担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税收负担。
2、营业税的营业额包括金融机构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因此,一些实际并不构成企业收入的代收费用,也被计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3、中国的一些金融机构,特别是有些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比较差,不良贷款率比较高,但是营业税原则上是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征税的,因此,在滞收利息比率比较高的情况下,银行对大量应收未收利息需用营运资金垫付税款,银行实际实现的利息收入所承担的税负就要比法定税率高。从国外情况看,金融业务一般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而且多数国家对银行信贷、保险、证券、共同基金管理等主要金融业务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负担不合理
1、中国的金融企业原则上同其他企业一样缴纳税率为25%的企业所得税(外资金融机构则同其他外资企业一样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所得税优惠)。而其他国家的税率普遍较低。金融企业所得税制的不合理,主要是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偏高,导致金融企业所得税名义税负过重。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限制较多。按照国际税收惯例,与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和费用都允许在所得税前如实扣除,笔者认为,中国现行所得税制度对于许多支出项目规定了比较严格的税前扣除标准,如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坏账准备的提取等,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三)金融衍生工具税收尚未明确
1、对一些新保险品种的征税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政策取向,这与银行储蓄利息所得要纳税相比较,显得不够合理。发达国家对寿险投资收益所得的征税情况较为复杂,但是许多国家将一般寿险的投资分红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2、涉及金融租赁公司的税收政策,不利于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例如实际具有投资性质的融资租赁业务不能享受正常投资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证券资本利得没有全部纳入征税范围
目前中国对转让股票所得(这是常见的资本利得的一种形式)征税的情况是,在股票交易环节不论盈亏都要征收较高的流转税,企业转让股票取得的所得按照普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转让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规定显然有违税收公平。此外个人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内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税收负担不公平
从流转税来看,对一般性贷款按照利息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外汇转贷按照利差征收营业税。从表面上看,内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营业税政策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内资银行的业务主要以人民币贷款为主,外资银行以外汇转贷为主。所以,外资银行营业税的实际税负远远低于内资银行。而且,外资银行不必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六)金融机构间的往来没有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
目前,在内资银行的利息收入中,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所占的比例都很大,有些银行甚至超过50%,对这部分收入不征营业税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这也是导致一些银行资金运用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关于中国金融机构纳税改革的建议
(一)降低银行业的营业税税率,扩大征收范围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的因素,银行业的营业税税率可以在2003年降至5%的基础上,继续逐步调低。在银行业的营业税税率进一步调低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对所有的贷款业务均按照利差收入征税。同时,对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征收营业税。这样做既可以规范税收制度,又可以有效地促进银行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有利于内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平等的条件下展开公平竞争。
(二)对金融衍生工具征税
1、对于保险业带有投资收益性的险种,可以考虑将投资收益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2、调整融资租赁业务的税收政策,为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提供—个公平的税收环境。在制定和实施与投资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建议将具有投资性质的融资租赁视同固定资产投资,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固定资产投资抵免政策)。对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时候,应当取消对本币融资的歧视,即允许租赁公司贷入的本币利息支出同外币利息支出一样在计征融资租赁的租金收入营业税时冲减租金收入。对于回租业务,应当针对其业务特点调整税收政策,以消除多重征税问题。
(三)统一企业所得税,降低税负
1、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均采用统一的计税依具和税率,取消单独对外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的做法,平衡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2、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项目应当按照国际通行的财务、会计准则设计,不合理的税前扣除规定应当修改。原则上,与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和费用都应当允许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3、为了适当降低企业的所得税名义负担,顺应近年来国际上企业所得税税率普遍下降的趋势,建议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实行15%、20%和25%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四)调整个人所得税
目前发达国家普遍对个人从事证券交易所取得的资本利得征税,只是在征税方式和负担水平上存在差异。从中国证券市场的现实情况看,在规模和技术上已经具备了对个人证券交易所得征税的条件,可以对证券交易的资本利得征税。在税收政策上,应当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线投机。因此,可以考虑对长期投资者的所得实行较低的税率,对短期投资者的所得按照一般所得征税。
(五)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
借鉴国际经验,为了减轻证券交易中交易环节的税收负担,可以考虑在适当时机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直至取消证券交易印花税。
(六)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为了简化、规范税制,平衡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费负担,同时根据国力发展的情况,在我国其他税种大辐度增加的同时,建议取消目前仅对内资企业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此而减少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可以通过规范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其他税种筹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2006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
[关键词]金融体制问题对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改革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已形成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分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同台竞争的日趋完善的金融体系。而当前动荡不安的国际金融形势和不确定的国内经济走势,更增加了我们对金融市场、金融创新的危机意识。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我们要在看到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一、我国金融改革和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1.股份制银行发展趋向劣化和行为类同化,建立初期的政府背景,使其极难跳出国有银行的管理范式。股份制银行的发展往往跳不出这样一个规律,在刚刚开始营业时,建立了较好的规章制度,银行业绩也不错,可是慢慢发现这些银行的行为逐渐向四大国有银行靠拢,其管理模式趋同。
2.金融机构官本位观念日趋严重,过分偏重年龄和学历,干部管理趋同于政府机关,不利于人才培养和核心竞争力提升。金融企业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人事激励机制应着眼于银行的长远发展和核心人才的培育,但因权力的货币化激励,导致新人行员工,凭借年龄与学历的优势,面对“官位”公关频频,而不愿在业务技术和专业水平上下功夫。
3.国有商业银行股改深化了其市场主体地位,但公司治理机制面临挑战,尚未建立真正意义的银行银行家机制。这也是我国国有银行特有的成立背景与发展路径造成的。
4.金融价格扭曲。虽然汇率市场化改革和利率机制的灵活性增大,但仍滞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银行的股改,导致金融业绩失真。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金融很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促进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最短缺的是资本,而促进资本形成就是金融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完善金融体制与创新途径
1.国家积极引导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创新实现跳跃式前进创造基础条件。金融创新在我国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下还存在许多问题和症结,创新的外部环境仍不成熟,金融业内部经营效益不佳,创新的内动力不足,业务创新仍受到信息化程度和监管等制约完全依靠金融业自身去突破和克服这些障碍是不现实的。国家应该引导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创新培植适宜的土壤,创造合适的环境.控制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相匹配的节奏,科学调节金融创新的步伐。
2.以技术主导型金融工具的创新为突破口,将满足需求、优化配置的原创性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由于我国市场环境与发达国家的差异,使得吸纳型创新有较大的局限性。以C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为例,在美国因其大额和流动性强的特性,以能成为银行大宗定期负债来源和企业各类短期流动资金停靠站而备受欢迎,而在我国,因其面额小和转让难使之成为银行一种高成本吸收居民储蓄的工具这并不是因为我国在吸纳金融创新工具时不够规范,改变TCD的两个基本特性,而是面额大,居民没有能力,企业又有控制资金的偏好,导致无市场:而面额小正好使其成为储蓄投资的一种工具,流动需求减弱,便导致了转让难。其实,这一创新的根本失败在于没有认识到市场环境的不同,没能坚持独创性。显然,如果走吸纳型创新的道路,未必符合我国的实际,且外资机构与内资机构相比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坚持原创性创新,才能既增强我国自身金融创新的能力,又发挥我国金融机构的本土优势,在开放的竞争环境中掌握主动权。
3.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多项金融创新发展。以高科技为支撑的信息时代和网络时代的到来不容忽视,未来现代化发展趋势应当是建立在高信息化的平台上。信息化是我们面临的现实,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应该通过消除信息不对称提高经济的整体运行效率,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来促进金融业的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通过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金融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
4.努力培养造就金融专业人才,发挥金融创新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人才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第一动力。没有高素质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是无法满足现代金融发展需求的。我国应当充分调动金融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他们的潜能,进一步完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逐步调整人员结构,重点培养一批金融专业人才,为金融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提高金融人才综合性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职业操守。我们要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加强培养金融专业人才的职业道德修养,加强监督,形成约束机制,尽量避免金融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违规违法操作,降低金融创新的操作风险。
5.密切监控国际资本流动态势,适当改变人民币升值预期,防范游资源源不断地流入我国资本市场。面对巨额国际游资涌入我国金融市场,要坚决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有必要时央行应该主动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加大投机资金的成本,彻底消除投机资本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另外还可以通过开放市场和投资领域,用政策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合理疏导,使短期热钱长期化,这样有助于将热钱纳入监管者的视野。减少其对内地房地产领域和金融市场的冲击。
6.辨证认识金融创新的作用,规范金融衍生产品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在次贷危机中的作用发人深省,这也告诫了监管者在审视金融创新时将金融稳定放在首位,并采用有效措施规范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首先,提高金融创新的信息透明度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基本条件。只有信息充分、透明,投资者才能更多的了解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定价,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其次,完善金融创新的监管体系是保障金融安全的核心要求,在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的同时,应当努力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使金融创新的发展和监管能力的提升保持动态的协调。
参考文献:
[1]陈学胜.浅析“热钱”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及央行的应对措施[J].海南金融,2006,(12):63.
【关键词】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小企业;民间借贷
一、引言
7月10日浙江省《浙江法院民间借贷审判报告》,报告显示,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浙江民间借贷案数量和金额均快速上升,今年以来达到五年以来最高点。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58037件,涉案标的额283.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6.98%和129.61%。民间借贷出现职业化、中介化、组织化等新特征。
随着2009到2011年持续发生在民间借贷领域的恶性事件,严重影响了民间投融资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提到民间借贷,就想到高利贷,提到民企融资,就想到非法融资与圈钱诈骗,再加上“跑路”、崩盘等,民间借贷总是与一些消极的内容联系起来。从2011年上半年以来,温州、鄂尔多斯等地相继报出因企业无法偿还高额贷款导致企业主“跑路”的事件。其中,温州的民间借贷问题最为突出,其危机迫在眉睫。如果再不对民间借贷危机进行防范和监控,通过“多米诺骨牌”效应,会危及到包括社会治安、中小企业生存、国家金融体系等在内的多个方面。
面对如此现状,国务院常务会议曾在2012年3月28日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发出了推进金融改革,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的强烈政策信号。本文认为,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及综合改革任务,只是从总体上为民间借贷定立“原则”。这些原则或许会引导民间借贷找到理想的出路,不可否认这也确实可以缓解目前温州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但是,仅仅依靠“原则”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有更加明确的细节方面的政策进行深入实施。
二、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及总体方案的分析
温州产生民间借贷危机的原因诸多,除了民间借贷自身的缺陷以外,最突出的不外乎融资难、投资难、高利率及监管不完善。本文将从以上四方面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及十二项任务进行分析和探讨。
1.融资难
中小企业融资难,目前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这个难题又被称作“麦克米伦缺口”,而破解“麦克米伦缺口”的一大难关就是信息的不对称。银行往往难以掌握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再加上中小企业规模小、成本高、需求额度小,导致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于是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的银行机构获取贷款。而民间借贷灵活、便捷、无担保的特点,却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任务中,第(二)项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第(五)项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和第(六)项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解决的重点是融资难的问题。本文认为,不论是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以及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还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专制为村镇银行,都确实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同时还需化解这些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所面临的风险,如果风险不能想办法尽量降低,银行等机构在贷款发放时仍会有所顾虑。
有些学者认为应当对已发生企业主“跑路”等危机的企业进行救助。本文认为,应救助对象仅是那些资金链断裂而难以运营的企业,而非那些因为投机放贷导致资金无法收回的企业。既然后者想通过投机一夜暴富,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如果政府也为投机者买单,反而会加剧他们的投机热情而引他们更加疯狂。当然,对待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这一传统问题,不仅需要国家政策和银行机构的全力支持,也应从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去寻找对策,这就需要企业自身通过努力来提高利润。
2.投资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个体私营经济逐渐增多。在相对宽松的政策和环境下,企业和个人的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同时与以往相比,人们的理财观念开始增强。但是通货膨胀使得银行的实际存款利率为负,居民将钱存入银行获得的收益极其有限,再加上股市的低迷,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使得大多数人持观望态度。
相比之下,投资于民间借贷虽然风险较高,但是收益回报也同样较高。为了规避损失,提高收益,企业和个人开始将手中大量的闲置资金投入民间市场。起初的民间借贷仅限于亲朋和邻里之间,但由于经济不断活跃,人们慢慢产生了逐利思想。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高额收益,趁机哄抬利率,这就使得更多的资金涌入民间借贷市场。
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任务中,第(三)项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第(四)项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拓宽了企业和个人的投资渠道。其中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是一个非常具有创新性的方法,此举可能标志着中国在通向资本账户开放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事实上,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两年前温州便已提出,但后来被叫停。在经历了民间借贷的一系列风波后,一些企业家受到重创,资金大规模减少,另一方面境外投资存在很大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法规使用范围有限,且缺乏经验。中央可以批准有条件的地区推出试点,而试点的展开一方面可以积累经验,另一方面可以加快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程度。
3.利率高
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2011年上半年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中指出,根据温州以前监测的数据,民间的综合利率在2003年至2010年间在13%到17%之间,而到2011年6月份,利率已达到24.4%,“利率水平处于阶段性高位”。目前民间借贷的普遍水平维持在月利息1.5%,年利息18%的水平,企业从民间借贷筹集资金的积极性仍然较高。
在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任务中,虽然并没有明确的条款来限制民间借贷的高利率问题,但是却提出了设立地方或小型的金融机构,表明银行业的准入门槛降低。而4月1日温总理更是提出了有关打破银行金融垄断的问题。打破银行垄断无非就是放松利率管制,鼓励市场自由竞争,培育更多小型金融机构,鼓励市场充分竞争,让民间资本阳光化、规范化、法治化,这无疑是向市场利率化迈进了一大步。
早在200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的《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上就公布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这显示了利率市场化的决心。央行行长周小川也曾在《中国金融》上撰文称,“要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建设,目前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基本具备。”利率可以真实地反映市场上货币资金的供需情况,民间借贷是适应市场需求的产物,那么其利率也应当是市场化的利率。
4.监管不完善
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项法律对民间借贷进行监管,对民间借贷的保护力度也不够,因此一些不法分子大搞非法集资,高利贷,洗钱等不法活动。此外借贷资金总规模,资金流向,贷后状况等非常不透明。
除了完善企业金融支持,深化制度和改革创新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任务中第(一)项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第(十)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十一)项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及第(十二)项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也明确指出了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在金融综合改革的任务中,有对银行垄断的打破,降低银行业的进入门槛,虽然放松了进入,但并不等于过度的放任。
首先尽快将民间借贷纳入金融监管的范畴,民间借贷与银行借贷存在区别,在监度和管理方式上应有所不同,我们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管结构;其次还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让中小企业及中小金融机构按规定定期公布财务状况,让监管者及公众及时掌握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资金流向,利率水平等一系列重要信息;第三对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及十二项任务中新设立的中小金融机构定进行期检查;第四规范借贷合同,在出现案件纠纷时,应依据相应的法律进行解决。
虽然十二项任务中强调了加强金融监管,但是因为没有相应的配套法规,所以随着试点的开始,立法进程也应当尽快紧跟。此次的民间借贷危机表明我国的金融改革还存在很多不足,将民间借贷正式纳入法律体制和金融监管后,有利于规范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只有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下才能合法阳光化。
三、国外经验借鉴
民间借贷作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补充,无论对中小企业及个人融资或投资都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其内部的不规范影响了整个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依据国内现状制定相应措施,而学习其他国家成熟的民间借贷模式,更能促进民间借贷尽快走出阴霾。
(一)美国
1.完善的信用体系
个人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的应属美国,它以个人的信用制度为基础,有完善的档案登记制度、规范的个人信用评估机制、严密的个人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及其管理办法,还有健全的信用法律法规。如果想要了解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情。完善的信用体制可以使个人或银行放心地将钱借出,因此利率不会偏高。相对于国内制度的不完善,贷款的风险较大,容易导致利率过高。
2.政府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美国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是全方位的。首先,设立的针对中小企业的独立机构——中小企业管理局(SBA),其职能就是为中小企业制定政策和措施,提供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帮助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其次,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和相关配套法律。第三,为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提供担保。如设立财政专项基金;由中小企业管理局作为担保人,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提供担保;鼓励中小企业进行创新,为创新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多优惠政策。第四,为中小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发展。
(二)英国
1.《消费信贷法》对民间借贷规范化
消费信贷法在国外已经相当普遍,但是英国的消费借贷法律制度相对比较成熟完备。英国的《消费信贷法》中明确规定的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借贷的严格程序、借贷发生纠纷问题时的诉讼程序、借贷协议中对不公平关系的处理等内容均值得我们在民间借贷中运用。
2.民间借贷管理专业化
国外有专门的民间借贷管理机构,英国民间借贷的管理机构是最后公平交易委员会,出现纠纷可以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仲裁请求;其次,从业人员需要申请专业的资格证书。多个国家还从资金数量、风险控制以及还贷者信用检查方面给出了相关的法律保障。
四、规范民间借贷建议补充
1.“解决三个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先生说,“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的建立必须首先解决三个问题:识别贷款需求、评估资金的供给情况和分析民间借贷资金的流向。只有解决了这三个问题,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才有可能。”本文认为,其中对民间借贷资金流向的分析尤为重要。央行温州中心支行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1100亿元温州民间借贷资金的具体用途分为几个部分:一是用于一般生产经营的占35%;二是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或集资炒房的占20%;三是借给民间中介以及由民间中介借出,用于还贷垫款等短期周转,合计占40%左右;另外有5%用于其他投资、投机及不明用途。 明确民间借贷资金的流向更有助于我们对症下药。
2.供应链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供应链金融(SCF),是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变把握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将资金提供给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
对金融机构来说,可以增强与核心企业的关系,挖掘客户资源,降低自身风险;对中小企业而言,可以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降低成本,通过与核心企业合作,实现自身价值;对核心企业而言,可以形成良性的循环,增强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总之,供应链金融可以实现核心企业,配套中小企业及金融机构三方的共赢。
近几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金融方面的创新业务,在我国得到迅猛发展。其优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银行介入。随着经验的丰富和存在问题的解决,相信会有更多的中小企业从中获益。
3.发展民间网络借贷
所谓网络借贷指在网上实现借贷,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网络这个平台,实现借贷的“在线交易”。民间网络借贷,就是将网络作为借贷的平台,把民间借贷的线下交易引入线上进行。目前网络借贷正在成为一种金融服务的趋势,它可以提供四个模式的投资借贷平台,如线下交易,网站交易,委托交易和担保交易。目前我国已有宜信,拍拍贷,红岭创投等为代表的一些民间借贷网络平台,贷款用途多样。
将民间借贷引上网络平台有许多可取之处。首先通过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发展,利用网络借贷可以扩大借贷的范围;其次,网络借贷手续简单,操作灵活,有利于降低成本且具有线下交易不可比拟的优势;第三,网络借贷通常将一笔资金分散借给不同的需求者,这就大大的降低了借贷的风险。但是,我国的网络借贷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许多问题,如信用体系不完善,无抵押担保,监管缺失,存在网络风险,没有实行实名认证等。因此,还需要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和规范。虽然网络借贷发展并不完善,但民间网络借贷确实可以作为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的一个出路。
五、总结
虽然说温州综合改革实验区是在一系列问题暴露后“逼迫”出来的改革,但是确实有助于民间金融规范合法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和确定的十二项任务可以说是温州民间借贷阳光化的重要转折点。十二项任务每一项都很重要而且应细化实施。但是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也总是与风险相伴。好在可以施行的政策空间很大,不只是温州,其他各地都应该结合当地民间借贷实际现状,围绕“十二项任务”这个大的原则,制定相应措施。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呼声与批判并存中,让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1]王汉珏,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产生原因及应对策略,当代社科视野,2011年第12期
[2]小银行如何巧解麦克米伦缺口,《观察与思考》杂志,搜狐资讯2011年5月17日
[3]山东出招引导民间融资 使民间资本更多流入实体经济,中国金融网,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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