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0 16:16:2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音乐文化发展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音乐艺术”与“音乐文化”概念的提出
严格的讲,“音乐艺术”所指代的是一种特定的艺术形式,即由有组织的音乐所构成的听觉审美对象。对这种艺术形式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审美价值的判断,无论是在不同的民族之间,还是在不同时代,不同流派之间,都难以形成一个划分高低优劣的统一标准,只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在“音乐艺术”这个概念所限定的层面上,我们可以说:“音乐的价值是相对的”。
然而,“音乐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已远远超出了“音乐艺术”所限定的范围。音乐文化包含音乐艺术,但却并非指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是多种性质不同、形式不同、作用不同的音乐现象的综合物”,他所指代是一些特定的文化现象,这些现象与音乐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们也有着自身的特征、性质和作用。总之,“音乐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而“音乐艺术”是一个较小的概念,我们不能用小的概念来涵盖大的概念,我们必须懂得,我们探讨的是“音乐文化”这个概念属下的诸多文化现象,而不是某种艺术形式的审美属性和艺术品位。
文化,按照广义,通俗的理解,就是指人类的创造,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音乐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它必然也是物质、制度、观念的综合体。从历史的,文化人类学的全部观点来看,审美价值是音乐文化多种价值中的一种,而不是其全部价值或唯一价值。因此,我们不能够仅仅从意识的,艺术的,审美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更要结合着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层面去看待一个国家的音乐文化。
二、中国音乐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音乐文化发展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到了二十世纪初期,音乐课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应用于课堂。但是,中国的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从近现代到如今近百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已经不能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这也就是说,中国音乐文化与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音乐文化之间存在着水平上的差距。
中国的音乐文化无论在物质的,制度的层面,还是在观念的,意识的层面,都没有能够适应当今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没有能够充分的满足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以音乐教育为例:就物质层面而言,教育设施的匮乏,办学经费的短缺,师资力量的不足,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就制度层面而言,中国的教育体制亟待改革,大量音乐人才的分布与流动极不平衡,一些专业音乐院系人满为患,而大量的音乐普及教育岗位则无人问津;就观念层面而言,音乐教育观念陈旧、闭塞、学术视野短浅、狭隘。以上三个层面是阻碍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新音乐文化与传统音乐文化之间的摩擦
中国的音乐文化,需要在物质的、制度的、观念的各个层面上,全面地吸收和借鉴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从而尽快跟上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步伐。现代化的音乐文化是开放的,其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交流范围的广泛性,足以使任何一种传统文化中的人们带来各种新意的、富有个性的艺术形式。中国近百年来音乐文化的发展变迁事业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不向世界敞开国门,如果彻底拒绝现代化的进程,或许我们的音乐文化会保持更纯正的中国口味,会赢得那些喜欢异国情调的老外们更多地赞叹。但是这样以来,我们中国人就必须放弃发展的机会和选择的权利,我们就只能为别人去做传统的守护神,而不能为自己去做新文化的创造者。
当然,新文化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必须将传统文化一概“淘汰”。举个例子来说,一对年轻人结婚,如用传统的拜天地,坐花轿的方式来举行他们的婚礼,这一举动显然有着传统的中国味道,从而得到旁人的赞美和羡慕。但是,假如一位家长不顾“婚姻自主”的原则,硬要按照中国传统的老规矩为自己的儿女包办婚姻,这就有理由遭到人们的反对。再假如那位先生还想效法旧时代“一妻多妾”的传统,要给自己添上几房“姨太太”,那么这一行为不仅要为已经“西化”了的中国人所不齿,而且还要受到国际法律的制裁。这个例子说明,传统文化中与现代文化不相抵触的东西,自然可以继承和发展,反之,便决没有不被割除的道理。
四、中国音乐文化发展道路探索
20世纪的中国新音乐是整个新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选择“新方式”来做事情,过生活的结果之一。“新学堂”的建立,“学堂乐歌”的兴起以及其成熟的发展,中国的无调性作品,中国的十二音作品的陆续出现,等等。所有这一切,均说明我们中国人“听音乐”,“做音乐”的方式有了明显的质的改变。这些行为令那些不习惯接受中国新音乐的外国学者感到费解。其实赵元任先生早已说得明白:“中西音乐有异,中国音乐有自己的‘国性’,只得保存跟发展。但我们中国人得在中国过人的日子,我们不能全国人一生一世只穿了一种学博物馆的服装,专预备你们来参观。”可见,那种要求我们中国人的音乐文化永远停止在1840年以前的想法不仅是不现实的,更是“不人道的”。
自宋代以后,中国音乐主要是以本土繁衍、变异的方式在发展。直到清末,外来音乐文化,尤其是西洋音乐文化与日本近代音乐逐渐传入,音乐由此兴起。而这种现象确实为中国音乐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知识经济发展加剧了东西方音乐文化的交融和碰撞。弘扬中华传统音乐文化、使中华文明在信息大潮中绽放异彩是音乐教育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电子出版物和远程教育的发展,东西方音乐文化将形成全方位的碰撞,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命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方面各民族音乐文化在冲突和融合中会增加统一和普遍性;另一方面,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繁荣和生存面临着威胁。全球信息网络一体化极易使西方社会的人生观、价值观长驱直入。在这场以文化渗透为主要途径和手段的新的“世界大战”中,中华民族的文化、文明和社会价值观关系到国家的兴衰、统一的成败。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产力。中华民族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和革命的英雄气概,中国人民有着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念。为此,我们要主动出击、积极应战,大力开发音乐文化信息资源。将伟大的民族精神、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信息送上国际互联网,使中华灿烂文化绽放异彩;激浊扬清,用中华文化抵御外来腐朽的文化的侵蚀,在我们民族的精神广宇里筑起思想文化的万里长城。
五、中国音乐文化发展伦理思考
但是,还有一些人反对将音乐纳入现代化进程,这类人被称为“文化相对主义者”。他们以“文化相对主义者”作为理论依据。在这里,我们应当看到,“文化相对主义者”原本是强调不同文化之间的平等,宽容,相互理解,尊重,各尽所长,共同发展。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应当赞同。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一些“文化相对主义者”否认存在着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否认人类文化发展的共性,否认社会历史进程的阶段性、规律性、否认生产力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对此,我们必需保持清醒的头脑,必须深入细致地分析,弄清那些文化现象以及这些文化现象的哪些价值具有相对性,共通性,普遍性,进而在中国音乐文化与西方音乐文化相比较中,分清哪些是“不同”的不同,哪些是“不及”的不同,决不能一概而论,人云亦云。
然而,一些信奉“文化相对主义者”的学者们却没有这样去做,以至于“文化相对主义”在他们的手上完全变了味,走了调,成为一种妄自尊大,盲目排外,抱残守缺,固步自封的借口。他们以一种对立的心态,来看待中西方音乐文化的相互影响,彼此通融的历史与现实,以虚无主义的观点来否定现代化对于人类文化的普遍意义。由此可见,这些学者手上的“文化相对主义”,其实只是,狭隘民族主义及“国粹”论的结合物,它既不新鲜,也不先进,用它来解释文化历史现象,或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必将造成观念上的混乱和行动上的失误。
总之,文化、音乐,都是为了人而存在的,20世纪的中国音乐文化首先是为20世纪的中国人民而存在。中国音乐文化朝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是中国人民自主的,正确的选择,同时,也是21世纪中国音乐文化发展的必经之路。现代化进程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新型的、开放的,有生命力的同时也是在审美趣味上更加多元化的音乐文化。它是中国音乐文化与世界音乐文化之间完美的交融。中国的现代化任务任重而道远,而中国音乐文化的现代化则是整个社会现代化重要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之一。
摘要本文通过当代中国音乐文化发展道路的探索,针对中国音乐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并将伦理学融入音乐文化的思考中,提出了不仅要树立中国音乐文化发展伦理的观念,还应该以此来指导音乐教育行为,从而真正实现中国音乐文化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音乐艺术音乐文化文化文化相对主义
参考文献
[1]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2]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
针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文化产业 管理体制 投资渠道
文化产业已发展成为21世纪的一种崭新的产业形态, 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我国文化产业的研究,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理论参考有重要价值。
一、文化产业的概念
对于文化产业的概念,国际国内理论界尚没有统一的界定。本文认为,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文化产业分成三类:一是核心层,包括新闻、出版、广电和文化艺术等,主要是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管理范围;二是层,包括网络、娱乐、旅游、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三是相关服务层,包括提供文化用品、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业务的行业,主要指负载文化内容的硬件产品制作业和服务业。
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文化产业总体发展较快,在国民经济运行的贡献中已占据了一定的份额。2006年我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1132万人,实现增加值5123亿元。2006年文化产业所创造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为2.45% , 文化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为3.41% ,拉动GDP增长0.36个百分点。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48% ,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为4.0%。
在我国文化产业中,传统的文化行业占主导地位,新兴的文化行业快速发展,相关的文化服务层已占有近半壁江山。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如新闻、出版发行和版权、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等为主构成的核心层创造增加值为2038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42%;新兴文化产业,如: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构成的层实现增加值为874亿元, 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8%。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构成的相关服务层创造增加值为1920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40 % ,其发展规模在整个文化产业发展中占据了近一半。
三、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要因素
1.管理体制僵化。首先,行政机构交叉重叠,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其次,政企不分,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理已处于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文化产业,削弱了行政部门行政管理与宏观管理的职能。最后,文化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不明确,缺乏独立的民事法人资格,导致各文化单位运行机制的低效率,缺乏竞争机制、利益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
2.产业政策有待完善。首先,文化产业立法涵盖面不够,很多领域缺少法律、法规的约束。其次, 缺少高层次立法,如新闻法、出版法、电影法。最后,文化立法落后于形势的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文化立法却难以跟上形势发展要求。
3.投融资机制缺乏活力。长期以来,文化部门投资渠道单一,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许多重大的文化基础设施由于缺乏资金,导致文化设施建设滞后,水平不高。另外,文化市场风险成本高, 投融资机制不健全使得国内风险投资难以介入,限制国内文化市场的快速发展。
四、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
1.创新文化产业体制。首先,改革文化管理机构。要加大政府机构改革力度,建立精简、高效、廉洁、权威的大文化政府管理体制。其次,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政府职能应从“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最后,改革产权体制,实现政企分开。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产权归属关系明确。
2.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体系。首先,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一是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文化资源占有使用政策和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二是要逐步制定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在内的主导政策。其次,加快文化立法。要通过法律来规范文化市场,重建文化市场秩序,加强文化管理,保证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最后建立政府管理文化市场诚信的规定。
3.改善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机制。首先,加大政府投资特别是对非盈利性文化事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其次,通过引入风险投资资金、外资以及民间资金等方式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最后,通过设立文化发展基金,发行文化彩票,募集社会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蔡尚伟:《文化产业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古筝论文参考文献:
[1]张心心.浅谈徐晓林古筝作品的音乐风格及对古筝艺术刻展的影响[J].大众文艺:学术版,2013(22):157-158.
[2]李菲.明月红弦声停处别有深情几万重——浅析徐晓林古筝音乐创作特色[J].人民音乐,2015(4):213-125.
[3]李春颖.浅析历史感悟中的古筝艺术发展与融合——以《临安遗恨》为例[J].音乐时空,2015(20):50-51.
[4]汪莎.诗意的栖息——评陶一陌古筝曲《自在云端》的音乐创作[J].人民音乐,2013(11):124-126.
[5]鲍晓媛.儒家音乐思想在古筝作品中的体现——兼谈社会思想语境对音乐文化发展的影响[J].黄河之声,2013(12):23-24.
[6]廖文珺.高山流水觅知音——古筝艺术传统与创新的思考[J].音乐创作,2015(8):132-133.
[7]陈满欣.论古筝演奏的继承与创新——谈现代古筝艺术的发展[J].新世纪剧坛,2011(1):1001-1002.
[8]陆晶.“翰雅杯”首届中国古筝艺术传统流派及民间风格作品演奏(成都)邀请赛综述[J].音乐探索,2014(3):130-133.
[9]葛雪婷.古筝演奏形式与技术发展——观“八面风·古筝室内乐新作品音乐会”有感[J].艺海,2013(8):155-156.
[10]许育燕.音随心动——浅议古筝演与奏之间的影响与联系[J].北方音乐,2014(15):94-95.
[11]符丽琴.筝鸣争鸣国乐飘香——多元音乐文化影响下的当代古筝音乐创作[J].北方音乐,2015(7).
古筝论文参考文献:
[1]袁静芳.民族器乐(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陈安华.从筝的沿革看“世界筝”的趋向[J].星海音乐学报,1987,(02).
[3]李庆丰.筝统天下,风格各异——山东、河南、潮州、客家筝派演奏方法之比[J].黄钟(中国·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8,(02).
[4]毛特.民族音乐的改良创新和工业设计[J].乐器,2008,(01).
[5]侯方.感受听觉艺术中的视觉[J].人民音乐,2004,(10).
古筝论文参考文献:
[1]杨妍,赵雪晖.高校古筝教学中古筝演奏与赏析的心理境因初探[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3,05:92-93.
[2]吴珊珊.独立学院古筝实践教学方法探索[J].音乐时空,2015,01:153-154.
[3]赵星.筝乐演奏的灵魂之美——论古筝左手做韵技法之一“颤音”[J].大众文艺,2010,(05).
[4]李萌.古筝基础教程[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
一、“徽州地方音乐”特色课程的教学安排和教学内容
教育为文化发展服务是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的一个方面。精神文明的需要是推动高校课程改革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2](P137)从2007年开始,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首次招收本科学生,专业课程设置需要重新制定。考虑到体现本校徽州文化的地域特色,传承徽州本土音乐文化,服务地方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本科教学计划中首次增加了“徽州地方音乐”系列课程。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现有专业教师17人,其中副教授1人,讲师3人,助教13人。所有教师都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现今开设的“地方和学校课程”统称为“徽州地方音乐”特色课程(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开设的“徽州地方音乐”课程有8门,共计20学分。主要涉及的课程内容有徽州地方音乐知识普及课程和徽州地方音乐实践课程两类。其中的专业核心课程是所有在校学生必修的课程,专业拓展课程是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选修的课程。学科实践课程是根据学生所学的专业方向必修的课程。另外,在大学第6学期还安排了为期2周的田野采风和专业见习的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到徽州各地探访民间音乐艺人,聆听徽州民间音乐的原汁原味。以上所列出的“徽州地方音乐”课程虽然都具有浓郁的徽州地方性的特点,但是它们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是不同的。比如:“徽州音乐的历史与现状”这一课程,它被安排在第6学期开设。原因在于该课程需要学习中国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与作品赏析两门课程的基础上,结合徽州地方历史、地理、人文特点,分析徽州地方音乐形成、发展的过程,了解各个时期徽州地方音乐的艺术特征,从而使学生对徽州地方自然、人文、艺术有综合性的认识。又如“‘徽韵’合唱团排练”这一课程。作曲专业的教师通过民间采风获得徽州民间音乐的元素,创作具有徽州地方特色或者反映徽州地方音乐文化的合唱曲。合唱与指挥专业的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合唱排练。在排练中,尤其强调徽州地方音乐温文尔雅的音乐风格,和徽州地方方言咬字特殊化的情况,即声音位置靠前,韵母变化较多,讲话语速较慢,语句句尾衬词较多的特点。需要演唱者有较好的气息保持和清晰咬字吐字,才能更好地表情达意。因而,在平时的合唱排练前,多做长句型的音阶发声练习是必要的。徽州地区地域广阔,以多山的地形为主,交通不便。而徽州文化底蕴深厚,影响深远。这里不仅具有各类文化遗产和名胜古迹,还有许多不易被人发现的活态非物质文化遗产。徽州民间音乐采风方法课程主要教授学生如何依据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的方法开展田野工作,探访和收集徽州地方音乐。徽州音乐采集与编辑制作、徽州民间舞蹈采编课程的开设给学生提供了去发现身边的音乐文化,感受徽州地方音乐的艺术魅力,开拓眼界,进而引导学生对民间音乐进行独立研究和思考。在开展“徽州地方音乐”课程的教学中,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始终与地方文化部门保持较好的合作关系。许多专业教师被黄山市文化委员会聘请为徽州地方音乐系列比赛评委。经常随黄山市文化委音乐、舞蹈创作研究室到徽州各地调研、采风和下乡演出。同样,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也会通过黄山市文化委邀请徽州民间音乐“非遗”传承人操明花、凌志远、吴媛媛等人进课堂做传承活动,增进学生对徽州地方音乐的了解。
二、“徽州地方音乐”特色课程的科学和教学研究实践
科学研究是高校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之后需要开展的研究工作。通过参与科学研究,可以加深自身的理论基础,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培养自身的创新能力。同时,科学研究的成果也可以为教学服务,为发展地方经济文化服务。教学研究通常与教学改革联系在一起。教学研究的目的是做好专业领域的教学革新,提高教学效果。教学研究的进行对教学改革的开展起到推动的作用,两者相辅相成。地方性的高校在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时候总是离不开地域特色。黄山学院作为徽州地区唯一的高校,以徽州和徽州文化为背景的研究是黄山学院各专业开展研究的基础。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为了开设每一门“徽州地方音乐”特色课程,全体教师进行了许多相关的科学和教学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首先,积极、全面地开展徽州地方音乐文献资料的搜集和梳理工作。为了做好有关“徽州地方音乐”的科学和教学研究工作,音乐学专业的教师在安徽大学徽州研究中心、中国徽州博物馆、黄山市图书馆、黄山市档案馆、黄山市地方志办公室、黄山学院徽州古籍资料中心、黄山学院图书馆等部门搜集、整理以“徽州地方音乐”为主题的文献资料。主要内容涉及徽州民歌、徽州戏曲、徽州民间器乐曲、徽州民间舞蹈等。所涉及的资料还包括最近十年内出版发行的书籍和传承人自己编撰的资料。比如《歙县民间艺术》《徽州民歌100首》《古歙音韵》《徽州民歌乡土教材》(凌志远自编、内部资料)《龙池湾民歌集》(凌志远选编、内部资料)等多部徽州地方音乐的资料。其次,开展田野工作。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几乎都是非徽州籍的教师,对徽州地方音乐缺乏了解。为了能更好完成“徽州地方音乐”课程的教学,广大教师从自己所学的专业出发,联系徽州各区县的“非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他们派人带路,走访徽州各地健在的徽州民间艺人和传承人。通过运用录音、录像等现代多媒体技术,留存第一手资料,并做细致的整理。作为理论研究和创作的原始材料。第三,有关“徽州地方音乐”课题的申报和论文的发表。在田野调查和文献资料的搜集梳理的基础上,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的教师通过申报各级各类课题,通过课题立项来开展更深入的研究,并撰写学术论文。近五年,本专业教师承担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文化部艺术学研究项目1项,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3项,黄山学院科学研究项目4项,黄山学院教学研究项目4项,大学生科研项目5项,科研和教研经费累计达25万元以上。共计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要代表性的课题有:“徽州仪式音乐研究”、“徽州民歌的传承与保护”、“徽州民间吹打乐研究”、“齐云山道教音乐研究”、“黎阳仗鼓音乐研究”、“徽州地方音乐与黄山旅游业发展的结合研究”、“徽州本土音乐文化与高校特色音乐课程建设的结合研究”等。这些课题内容都涉及了徽州地方音乐的不同种类,有对各个音乐形式进行的研究,有将徽州地方音乐与地方旅游产业结合进行交叉研究,有关注徽州地方音乐的传承和保护的研究,也有探讨徽州地方音乐与课程建设结合的研究等等。在学术方面,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的教师在《人民音乐》《艺术百家》《民族艺术研究》《中国戏剧》等学术期刊以及其它各高校学报发表文章60余篇。这些文章主要是针对徽州地方音乐及其文化功能、审美内涵、传承意义和课程教学等方面。为“徽州地方音乐”特色课程与高校传统音乐课程建设的结合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三、“徽州地方音乐”的艺术创作和表演实践
高校课程中的实践环节是学生理论运用与实践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之一,能锻炼学生自身的动手操作能力,提高专业技能,积累实践经验。对于音乐学专业来讲,艺术创作与舞台表演都是专业实践的主要内容。为了加强对徽州地方音乐的学习,加深了解,我们的作曲专业教师在作曲理论课程中穿插介绍徽州地方音乐的特点,分析音乐的特征,使学生更清晰地了解徽州地方音乐独具特色的音乐风格。并带领部分爱好作曲的学生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科学的创作技法,写作现代风格的歌曲、器乐曲、合唱曲等。比如合唱曲《木坑竹海》、弦乐曲《徽之韵》、歌曲《看过黄山忆黄山》等。舞蹈专业的教师在课程教学中以西洋舞蹈技巧为基础,结合徽州地方传统舞蹈的元素,编排具有徽州浓郁乡土气息的舞蹈节目,比如《秀美黄山》《采茶舞新编》等。在舞台表演实践方面,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在开设相关课程的基础上成立了“徽韵”合唱团和民族管弦乐团等教学实践团体,排练具有徽州地方音乐特色的乐曲、歌曲,并参加了国家、省、市各类音乐比赛和大型文艺演出。2009年,在安徽省教育工委、教育厅主办的“可爱的安徽———地方音乐赏析会”比赛中,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合唱节目《木坑竹海》获得合唱类作品金奖,器乐三重奏《徽之韵》获得器乐类节目二等奖,歌曲独唱《看过黄山忆黄山》获得声乐类演唱三等奖,并获创作二等奖。2012年,在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演唱的合唱《小石桥》(徽州民歌)获得全国专业组三等奖。2013年,在教育部主办的“留动中国———在华大学生文化之旅”黄山站的活动中,我校的舞蹈表演《秀美黄山》赢得国内外嘉宾的一致好评。在日常的教学音乐会、演奏会中,黄山学院音乐学专业还专门举办多场徽州地方音乐演唱会或演奏音乐会,每年不少于4场次。
[关键词]民间音乐;传承;措施
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各地文化部门对民间音乐的传承和发展保护问题重视程度逐渐提升。作为民间文化资源丰富的大省,河北省民间音乐资源和艺术种类繁多,目前已经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传名录的民间音乐已经达到26项,如承德清音会、正定常山战鼓、唐海的唐山花吹等都具有非常高的艺术价值和欣赏价值。一直以来,河北省都非常重视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明确提出了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资源强省转型的文化改革战略目标。随着文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河北省民间音乐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宫廷音乐、宗教音乐等传统的民间音乐形式出现日渐萎缩的现象,曲种和剧种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亟待采取有效的措施和适宜的传承方式对河北民间音乐文化加以保护和传承。
一、河北省民间音乐文化发展现状
河北省民间音乐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地域广阔和丰饶的物产为河北省民间音乐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河北省民歌就已经在广大劳动人民的集体劳动中发展形成了基本的雏形,经过漫长的历史积淀和不断丰富,河北民歌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民间艺术形式,至今已经演变成我国备受重视的文化遗产。河北民歌作为河北省民间音乐的典型代表,是民间智慧和乡土知识的结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河北省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人文情怀。除此以外,宗教音乐、戏曲音乐和宫廷音乐等多种民间音乐形式也是河北省民间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目前河北省民间音乐的发展现状来看,河北省民间音乐资源相对还是比较丰富的,民间音乐的传承多以传统的方式进行传承,随着众多国外文化元素的不断流入和新的文化艺术形式的出现,现代青年人对国外文化的渴望和追求越来越高于对传统民间艺术和国粹的渴求,民间音乐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适合民间音乐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日渐贫瘠,传统曲目缺乏创新和与现代音乐元素的结合,河北省民间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延续遭遇危机。大量民间音乐形式和民歌由于缺乏整理和重视,仅在村落等小的范围内流行或仅仅在一些重大的节日才能出现,很多民歌和其他音乐形式逐渐淡出人们视线,最终走向消亡。
首先,在通俗文化迅速崛起的背景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审美观的不断变化,河北民间音乐的生存空间呈现逐渐减小的趋势。传统的河北民间音乐从动作表达和唱腔以及内容方面逐渐表现出和本时代背景下需求不相匹配的问题,从而导致其逐渐为当下年轻人所冷落。河北民间音乐多是在过去生产条件比较落后、信息沟通不畅的乡村地区创作产生的,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民间音乐很容易唤起劳苦大众悲愁的情绪,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间音乐所在的自然环境发生了变化,传统民间音乐所表达的意境和变化的自然环境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小,难以激起现代年轻人的兴趣,造成河北民间音乐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一些已经流传数千年的民间音乐形式濒临失传。
其次,随着人们传统观念的不断变化,河北民间音乐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传统民俗活动日渐减少。河北民间音乐具有浓郁的乡土特征和浓厚的民风民俗,常见于民间较大型的民俗、祭祀和庆典活动中,如廊坊霸州胜芳音乐会、邯郸永年吹歌等等,这些传统的民俗活动为民间音乐的发展和传承提供了重要的舞台和生存的文化氛围。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传统观点受到来自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民间音乐赖以生存的乡土氛围逐渐发生改变,传统的民俗活动和环境场所越来越少,尤其是乡村地区的文化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导致传统的原生态艺术失去了施展的空间和环境,民间音乐形式发展举步维艰。
再次,传统传承模式的落后严重影响了河北民间音乐的传承和发展。从目前河北民间音乐的传承体制来看,家族传承和师徒制一直是多数民间艺术形式的主流传承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多为口传心授,缺乏相应曲谱的文字记录,口口相传的方式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给艺术作品的传承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另一方面,狭窄的传承渠道造成接受民间音乐的受众群体小,传授对象缺乏主动意识,从而导致民间音乐的传播受到限制,不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使人们对传统民间音乐艺术的热情逐渐消散。此外,从经济角度来看,由于缺乏足够的经济支撑,在现代文化的强烈冲击下,河北民间音乐艺术抵御现代文化冲击的能力越来越小,民间音乐艺术形式的传承和发展缺乏有力的经济推动。同时,经济支持力度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也阻碍了河北民间音乐艺术的保护行动的开展,无法满足传统民间音乐的开发和利用的要求。
二、河北民间音乐传承与保护对策分析
河北民间音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非常饱满的文化底蕴,同时也是传承河北人文精神和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不断变化,西方文化的元素不断涌入,导致国内传统文化的传承遭遇危机,河北民间音乐的发展受到严重的挑战。随着老一代民间音乐艺人的不断离世,新一代年轻人对传统国粹接受意愿不强,导致传统的河北民间音乐有逐渐走向消亡的趋势。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河北民间音乐发展加以保护,并探寻符合当前时展的传承方式以保证传统民间艺术和民间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民间音乐作品搜集和挖掘工作,加大民间音乐保护力度
河北省民间音乐文化发展起步较晚,最近几十年文化部门才陆续开始对民间音乐文化形式和音乐作品的搜集和挖掘整理工作,限于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较低,民间音乐作品搜集整理工作进展缓慢,导致很多优秀的饱含传统文化民间音乐作品没有被及时发现和保存。从政府和文化部门角度,应不断加强对民间音乐的搜集和挖掘整理工作,使珍贵的民间音乐作品能够被及时保存。同时,对一些已经列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河北民间音乐项目如鼓吹乐、笙管乐、船工号子等,应从政府层面加大保护和扶持力度,在经济上、政策上以及精神上采取相应措施对这些传统艺术项目进行鼓励和帮助,以推动传统民间艺术的发展。
2、积极营造良好的民间音乐生存环境,提高群众对传统民间艺术的保护意识
民间音乐的发展需要植根于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生存环境,在现代文化环境下,传统民间音乐的生存空间不断受到挤压,西方文化元素的冲击更给民间音乐的传承造成了困难。在此背景下,必须以创新的思维意识重新审视河北民间音乐的传承和发展,立足实际,积极营造适宜传统音乐艺术发展的生存空间和文化氛围,尤其是农村传统艺术活动的开展对于保护传统民间音乐艺术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促进民间音乐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应适当结合当地特色经济的发展,以传统文化带动地区特色经济的发展,利用经济发展形成对传统民间音乐文化的有力支撑,为传统民间音乐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提供平台。另一方面,民间音乐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密不可分,在营造民间音乐良好文化氛围和生存环境的同时应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传统民间音乐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激起民众对民间音乐形式的追求和渴望,唤起民众对传统国粹的保护意识,从根本上改变河北民间音乐的生存环境。
3、依托高校音乐教育促进传统民间音乐传承,培育传承人才
从目前河北省民间音乐文化发展现状来看,在文化传承方面正处于“青黄不接”的阶段,究其原因除了思想方面认识不足以外,传承者生活保障困难也是造成其无心发扬传统国粹文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制定优惠的人才培养政策的同时应加强地方高校和中小学音乐教育,通过传统音乐教学的熏陶和影响,使新一代青年熟悉和了解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精选部分优秀的民间音乐作品在高校和中小学音乐课堂进行赏析,尤其是广大农村中小学音乐课堂,通过一系列活动唤起学生和老师对于传统民间音乐的热情和积极性,在教学内容上应突出具有典型地方特色的民间音乐形式,并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激起学生对民间音乐的喜爱,使学生在接受民间音乐熏陶的情况下能够深刻的了解河北省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民间音乐的博大精深,从而为民间音乐的传承和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基础。
关键词:呼伦贝尔 蒙古族 音乐 传承
一、蒙古族音乐的历史与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民族文化在现代文化内容的掩盖下逐渐消失,呼伦贝尔地区蒙古族作为我国民族组成部分,其草原的游牧文化随着外来文明的影响逐渐消亡,而由此文化所衍生的蒙古族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如何在当前的发展形势下保留音乐文化的重点内容,使其音乐艺术传承能够被大众重视起来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从蒙古族音乐概念上来看,其音乐借鉴于欧洲的艺术形式,在古老的草原文明中进行了深度的发展与融合,成为蒙古族发展中民族文化精髓的传承者和记载者。对于蒙古族这个游牧民族来说,其音乐文化是对于草原辽阔审美的诠释,也是对于蒙古族古老文化的发扬。在音乐之中,我们可以深刻地感受到这个草原民族的历史变迁和民族发展,简朴的歌声和语调正式蒙古族音乐中纯天然的象征。
在当前的蒙古族音乐文化传承中,其艺术内涵令音乐的发扬借助了多种物品以及生物,保证现代人能够以最为直观的体验来感受穿越千古的蒙古民族艺术文化。从蒙古族发展历史上来探究,无论是马头琴、蒙古民歌还是游牧文化,都成为了蒙古族音乐的代表性内容,以此为基础进行深度的蒙古族音乐发扬,就能够保证人们以开放性的思维来探索和了解蒙古族音乐艺术。
二、呼伦贝尔地区蒙古族音乐的概念
对于蒙古族来说,呼伦贝尔地区正是其民族的主要聚集地之一,作为北方游牧民族,其民族历史的发展以及音乐的传承是依托于草原文化而进行的,蒙古族所特有的粗狂、狂野的民族性格,能够使其在逐水草而居的过程中能够真正理解到人与自然地紧密关系,进而在音乐中深刻地展现出这样的关联性。所以,对于蒙古族音乐来说,相比于中原农耕文化不同的是,气逆音乐体系以游牧时期的文化为主要构成,音乐的题材以及风格使草原中典型的高亢嘹亮的风格,草原牧歌这一音乐艺术形式只有在蒙古族音乐中才能够被真实的展现出来。而在蒙古族发展的进程中,在思想与生活习惯的改变中,其自由的音乐风格也得以完善,放牧者与大自然的完美融合给与了这个民族更为真挚的艺术感情,民族文化中所独有的草原气息成为了蒙古族音乐传承过程中被重点存留的对象。
从蒙古族音乐题材上来看,主要是对于草原、骏马的歌颂,对于亲情、爱情的吟唱,在这样的蒙古族音乐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在单调的草原放牧生活中草原人民对于这个环境所赋予的独特的艺术感情,可以真正了解到唯美的草原生活中情感的表达与阐述。对于呼伦贝尔地区蒙古族音乐文化来说,其存承就是对于草原文化以及自由生活气息的保留,对于草原民族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怀念。在蒙古族音乐文化留存的过程中,我们就能够从音乐辽阔的情感中体会出民族艺术文化的丰富性与艺术性,感受到草原民族所特有的真情实感。
三、呼伦贝尔地区蒙古族音乐的存承
通过对于呼伦贝尔地区蒙古族音乐历史与概念的分析,我们可以正确地认知到在当前的音乐文化发展背景下保证蒙古族音乐文化完整性的重要性。一般来说,其民族文化中所蕴含的独特情感,就是需要进一步探索和保留的重点内容。
(一)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对于蒙古族音乐来说,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国家和设定制定相应的政策对于其进行保护,保证在时代的发展中能够减少对于该民族音乐文化的破坏和威胁,保证音乐艺术的创作和保养都能够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从文化多样性的角度来看,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能够保证现代人以更为谨慎的态度去对待蒙古族音乐中所蕴含的独特的艺术感情以及音乐艺术表达方式,真正做到在中国音乐文化发展中平衡性的吸取蒙古族民族文化的精髓。
对于民族文化来说,蒙古族音乐的缺失是整个人类文明的损失,所以保证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对于蒙古族音乐文化价值的维护,就能够从整体上保证民族原生态文化的发展与传承,保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下强化的民族传承和发扬能够为民族文化艺术历史增添全新的面貌。
(二)加强学校蒙古族传统音乐传承
对于呼伦贝尔地区来说,作为蒙古族当前的主要聚集地之一,需要在当地的艺术高校增添蒙古族文化艺术的教学,保证能够从学生的角度来进行科学的蒙古族传统音乐的传播,保证在中华民族的音乐教育中充分提升蒙古族传统音乐的地位,使蒙古族文化留存和发展能够以学校作为根据点向其他领域进行充分地渗透。在蒙古族音乐文化和学校进行融合的过程中,学校可以根据自我的实际情况选择性开设一定的蒙古族音乐课程,通过理论教学、实践应用等方式来充分保证蒙古族音乐文化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和深度探索的兴趣欲望。
(三)创新音乐艺术传承模式
对于不同的民族文化来说,其艺术传承和发扬的方式都需要有一定的针对性以及民族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民族文化能够以最为合适的方式在现代文化中进行发扬。以蒙古族传统文化为例,我们可以对于其基本的传承模式进行改进,保证从蒙古族的民间故事中提取较为趣味性的话题进行传承,以保证现代人能够在这样的历史故事中挖掘出属于蒙古族这一民族的音乐与艺术情操。另一方面,还可以根据蒙古族特有的马头琴为引子激发社会各界对于这一草原文化的认可度,保证在进一步的了解中能够自觉的传播和发扬蒙古族文化中宽广、博大的艺术文化精神。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15年呼伦贝尔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论文。
参考文献:
[1]萨日娜,乌云塔娜.蒙古族传统音乐在高等艺术教育中的传承实践与思考――以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的教学科研实践为例[J].民族教育研究,2011,(05).
【摘要题】师范教育
【英文摘要】Itisofvitalsignificancethatthe&nb国家《艺术课程标准》的颁布,是国家义务教育新一轮改革中极具特色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亮点。随着高速发展的资讯时代的到来,艺术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博物馆、音乐厅、美术馆、戏院等,而是更大程度地借助于大众传媒,通过影视、网络进入现代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可以用相当便捷的方式与方法,在艺术中随时汲取灵感。同时又可以及时地将所获得的艺术思维方式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和研究中去。综合艺术素质成了知识经济时代人们缺之不可的综合型知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
艺术课程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必修课,明确指明艺术课程在建立学生的健全人格、陶冶学生的情感、提高学生的智能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艺术课程全方位地综合了音乐、美术、戏剧、舞蹈以及现代影视、传统书画、篆刻等艺术形式和展现手段,从而使学生学会体验与感悟艺术的魅力,掌握在生活和学习中获得享受艺术美的手段与思维方式。但它又不是各门艺术学科知识技能的叠加,而是使学生的艺术能力得到综合的发展。它不再是单一取向的技能传输,而是在培养学生感知艺术能力的同时,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整合创新能力。从人文性、综合性、创造性、愉悦性、经典性等方面,建立学生在学科间转换、贯通、兼容、互置的多种能力,从而达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艺术课程明确提出要为中小学生营造一个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学科相互支持与互补的艺术学习环境。建立多门艺术学科的相互沟通与交互,形成综合艺术的能力。并将这种学习环境与学生个人的成长环境紧密联系起来。激发兴趣,促进人际交流和情感表达,从了解艺术如何模仿生活、再现生活、如何表达情感等角度入手,自觉地把艺术学习与人类生活、人类情感、人类文化和科学发展联系在一起,加深对艺术的理解。
由于艺术课程不再是单一取向的技能学习,所以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机械训练和重复模仿,是让学生围绕以人文为主题的艺术学习,是在轻松与快乐中学习掌握艺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强调个性化的学习,主张开展具有游戏倾向的艺术活动。
二
我国高师现有的音乐专业的教学模式,长期沿用的是专业艺术院校专业教育的结构模式。多年来,在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上,存在着明显的误区,它在很大程序上重视的是专业技术与技能的建立与提高,早已形成了其自身突显学科专业的单极发展的结构模式。在这个结构模式中,贯穿始终的是对专业领域划分的过于细化。同时,也在学生的专业发展方向上,存在着定位过早或专业技能单极拔高的普遍现象。在建立学生专业学科知识与专业学养课程以及人文知识结构的综合化方面,始终鲜有自身的特色,难以做到真正地素质综合与相互兼容。因此,某种意义上说,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科教学,有些可以说是对专业艺术院校相关专业的技术型“克隆”。尤其是近几年来,各地高师纷纷成立了自己的音乐学院。显而易见,其角色的定位,被人为地异化了。众所周知,一个正常走过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进入高师音乐专业学习之后,无论如何是很难被培养成一个合格的演奏家或演唱家的。高师音乐专业不仅承担不了如此重任,也不应当承担这样的任务。况且音乐家是不可能批量培养的,那毕竟是少数人的事业。高师音乐专业其首要的培养目标,应该是为基础教育培养大批合格的、未来的艺术教育家。
面对现今知识经济时代,国家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基础教育新一轮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教育改革展开了。特别是国家《艺术课程标准》的出台,使得现今高师音乐专业日趋显露出它僵化扭曲的一面。尽管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高师音乐专业为基础音乐教育,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的专业教育人才。但面对《艺术课程标准》的实施,基础艺术教育需要的是在艺术上兼具音乐、美术、戏剧、舞蹈等多方面技能与知识的,多专多能、各项素质互置兼容的复合型艺术教育人才。高师音乐专业的发展态势,面临着新一轮巨大的挑战,可以说在基础教育的新一轮课改不断推进的同时,也必将大步推进高师相关艺术专业教育教学的改革。这是时代的必然,也是历史的呼唤。
三
高师音乐专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在于思想与观念的更新,首要的是必须将现有各科传统的专业学科教学,实行真正有机地综合。切实地从艺术学的角度,全方位进行通识性的学科贯通。众所周知,除科学之外,艺术是人类认知世界的主要方式之一。艺术既具有直觉、感性、整体的思维方式,又是人类表达情感、思考人生、观照现实、追求理想的重要方式。鉴于此,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尤应摆脱狭隘的审美经验和偏执的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必须主动自觉地用人类创造的各种文化来提升自身的修养,以便适应新课改的基本要求。
比如,应将传统的《和声学》教学与键盘的学习加以紧密地结合,在键盘普修课中,加大理论和声的含量。将初级和声理论有机地引入到键盘的技能教学中,造就学生探究式学习的能力。这样,既可以大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又可以使本显枯燥的技能练习变得有趣和鲜活起来。如此,才能真正建立起高师音乐专业的特色,通过理论与技能的贯通;才能真正建立起学生探究式的学习方式;才能更进一步地造就学生实际动手能力。
另外,作为艺术的传播者,高师音乐专业学生人文知识结构的合理建构,也是急需充实的一环。国家《艺术课程标准》的总目标,就是实现人的艺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整合发展。面对这样的目标,高师音乐专业传统的学养型课程,已经突显出其在人文学习上滞后与单极化的一面。所以,高师传统的中外音乐史应在原有基础上,从人类文化大背景出发,将音乐与民族、音乐与历史、音乐与风俗、音乐与本土文化、音乐与地理等等各方面,实行全方位的互通。此外,通过小论文撰写的形式,锻炼学生分析问题、把握问题和表述问题的能力。同时,在传统的中外音乐史课程的基础上,也急需拓展人文学科的其他领域,开设诸如人类思想发展史、文化发展史、世界主要文明地区文化发展概述以及中外音乐文化比较等全新课程,从多极发展、多元建构的角度,科学合理地培养新课标需求的专业人才。
尤为重要的是,国家《艺术课程标准》将艺术设为单独一门课程,这在我国现代教育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它明确提出了走音乐、戏剧、舞蹈、美术四科综合之路,教学的内容皆以人类文化中优秀的、经典的艺术作品为核心。明确将艺术课程界定为涵盖美学、艺术史、艺术创作、艺术批评四个部分。针对这样的巨大变革,高师艺术类专业(音乐、美术)的专业学科教学,从理念更新到学科之间的合理结构,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的四科综合之路,必须由基础教育的母体——高师艺术类专业教学开始启动。
同时,高师音乐专业的教学,应在坚持传统的专业教学特色的基础上,走出技术学习重于一切的误区,合理调整学科结构,更进一步地明确技能学习的目标与层面,增设相关的文艺理论课程,尤其必须尽快增设通俗性的中外戏剧比较、中外画论解读、审美心理学等相关课程。并通过中外音乐作品听赏、中外美术作品赏析等讲座或阶段性课程的实施,来提升学生的听觉审美和视觉审美的能力。因为,国家《艺术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艺术课程的实施,是对中小学生实行人文关怀,意图通过艺术史和美学的学习,使学生理解接受世界各种文化是如何通过艺术而形成的,培养正确地价值观。艺术课程还通过引导学生进行艺术批评和欣赏,使个人情感与人类情感源泉接通,艺术应视为人类的精神家园。艺术课程通过在过程中引导学生进行艺术创作和表现,来充分拓展学生的想象能力和独创能力,从而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张扬。所有这些都将对高师艺术类专业教育产生深远地影响和彻底地革新。
可以预见,随着国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基础教育母体的高师教育,必将更进一步地反思自身的专业结构,高师艺术类专业的调整与改革势在必行,高师艺术类专业的教改研究与发展方向,只有与基础教育的改革相适应,才能使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步入良性转道。
国家《艺术课程标准》的颁布,是国家义务教育新一轮改革中极具特色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亮点。随着高速发展的资讯时代的到来,艺术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博物馆、音乐厅、美术馆、戏院等,而是更大程度地借助于大众传媒,通过影视、网络进入现代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可以用相当便捷的方式与方法,在艺术中随时汲取灵感。同时又可以及时地将所获得的艺术思维方式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和研究中去。综合艺术素质成了知识经济时代人们缺之不可的综合型知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
艺术课程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必修课,明确指明艺术课程在建立学生的健全人格、陶冶学生的情感、提高学生的智能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艺术课程全方位地综合了音乐、美术、戏剧、舞蹈以及现代影视、传统书画、篆刻等艺术形式和展现手段,从而使学生学会体验与感悟艺术的魅力,掌握在生活和学习中获得享受艺术美的手段与思维方式。但它又不是各门艺术学科知识技能的叠加,而是使学生的艺术能力得到综合的发展。它不再是单一取向的技能传输,而是在培养学生感知艺术能力的同时,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整合创新能力。从人文性、综合性、创造性、愉悦性、经典性等方面,建立学生在学科间转换、贯通、兼容、互置的多种能力,从而达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艺术课程明确提出要为中小学生营造一个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学科相互支持与互补的艺术学习环境。建立多门艺术学科的相互沟通与交互,形成综合艺术的能力。并将这种学习环境与学生个人的成长环境紧密联系起来。激发兴趣,促进人际交流和情感表达,从了解艺术如何模仿生活、再现生活、如何表达情感等角度入手,自觉地把艺术学习与人类生活、人类情感、人类文化和科学发展联系在一起,加深对艺术的理解。
由于艺术课程不再是单一取向的技能学习,所以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机械训练和重复模仿,是让学生围绕以人文为主题的艺术学习,是在轻松与快乐中学习掌握艺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强调个性化的学习,主张开展具有游戏倾向的艺术活动。
二
我国高师现有的音乐专业的教学模式,长期沿用的是专业艺术院校专业教育的结构模式。多年来,在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上,存在着明显的误区,它在很大程序上重视的是专业技术与技能的建立与提高,早已形成了其自身突显学科专业的单极发展的结构模式。在这个结构模式中,贯穿始终的是对专业领域划分的过于细化。同时,也在学生的专业发展方向上,存在着定位过早或专业技能单极拔高的普遍现象。在建立学生专业学科知识与专业学养课程以及人文知识结构的综合化方面,始终鲜有自身的特色,难以做到真正地素质综合与相互兼容。因此,某种意义上说,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科教学,有些可以说是对专业艺术院校相关专业的技术型“克隆”。尤其是近几年来,各地高师纷纷成立了自己的音乐学院。显而易见,其角色的定位,被人为地异化了。众所周知,一个正常走过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进入高师音乐专业学习之后,无论如何是很难被培养成一个合格的演奏家或演唱家的。高师音乐专业不仅承担不了如此重任,也不应当承担这样的任务。况且音乐家是不可能批量培养的,那毕竟是少数人的事业。高师音乐专业其首要的培养目标,应该是为基础教育培养大批合格的、未来的艺术教育家。
面对现今知识经济时代,国家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基础教育新一轮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教育改革展开了。特别是国家《艺术课程标准》的出台,使得现今高师音乐专业日趋显露出它僵化扭曲的一面。尽管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高师音乐专业为基础音乐教育,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的专业教育人才。但面对《艺术课程标准》的实施,基础艺术教育需要的是在艺术上兼具音乐、美术、戏剧、舞蹈等多方面技能与知识的,多专多能、各项素质互置兼容的复合型艺术教育人才。高师音乐专业的发展态势,面临着新一轮巨大的挑战,可以说在基础教育的新一轮课改不断推进的同时,也必将大步推进高师相关艺术专业教育教学的改革。这是时代的必然,也是历史的呼唤。
三
高师音乐专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在于思想与观念的更新,首要的是必须将现有各科传统的专业学科教学,实行真正有机地综合。切实地从艺术学的角度,全方位进行通识性的学科贯通。众所周知,除科学之外,艺术是人类认知世界的主要方式之一。艺术既具有直觉、感性、整体的思维方式,又是人类表达情感、思考人生、观照现实、追求理想的重要方式。鉴于此,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尤应摆脱狭隘的审美经验和偏执的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必须主动自觉地用人类创造的各种文化来提升自身的修养,以便适应新课改的基本要求。
比如,应将传统的《和声学》教学与键盘的学习加以紧密地结合,在键盘普修课中,加大理论和声的含量。将初级和声理论有机地引入到键盘的技能教学中,造就学生探究式学习的能力。这样,既可以大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又可以使本显枯燥的技能练习变得有趣和鲜活起来。如此,才能真正建立起高师音乐专业的特色,通过理论与技能的贯通;才能真正建立起学生探究式的学习方式;才能更进一步地造就学生实际动手能力。
另外,作为艺术的传播者,高师音乐专业学生人文知识结构的合理建构,也是急需充实的一环。国家《艺术课程标准》的总目标,就是实现人的艺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整合发展。面对这样的目标,高师音乐专业传统的学养型课程,已经突显出其在人文学习上滞后与单极化的一面。所以,高师传统的中外音乐史应在原有基础上,从人类文化大背景出发,将音乐与民族、音乐与历史、音乐与风俗、音乐与本土文化、音乐与地理等等各方面,实行全方位的互通。此外,通过小论文撰写的形式,锻炼学生分析问题、把握问题和表述问题的能力。同时,在传统的中外音乐史课程的基础上,也急需拓展人文学科的其他领域,开设诸如人类思想发展史、文化发展史、世界主要文明地区文化发展概述以及中外音乐文化比较等全新课程,从多极发展、多元建构的角度,科学合理地培养新课标需求的专业人才。
尤为重要的是,国家《艺术课程标准》将艺术设为单独一门课程,这在我国现代教育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它明确提出了走音乐、戏剧、舞蹈、美术四科综合之路,教学的内容皆以人类文化中优秀的、经典的艺术作品为核心。明确将艺术课程界定为涵盖美学、艺术史、艺术创作、艺术批评四个部分。针对这样的巨大变革,高师艺术类专业(音乐、美术)的专业学科教学,从理念更新到学科之间的合理结构,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的四科综合之路,必须由基础教育的母体——高师艺术类专业教学开始启动。
关键词:传统音乐 校本教材 研究综述
20世纪60年代,英、美两国兴起“新课程运动”。以此为开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逐步开始了课程改革运动。90年代初,校本课程开发的理念和思想传入我国台湾与香港。进入90年代中期,校本课程及教材开发的理念逐步引起了我国大陆少数课程研究学者的关注。
通过对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及万方数据库的模糊检索,截止到2016年5月31号,以“校本课程开发”为关键词能够检索到10000余篇研究文章,硕博论文2000余篇。以“校本教材开发”为关键词能够模糊检索到1900余篇期刊文章,600余篇硕博论文。以“音乐校本教材”为关键词能搜索到的的相关文献仅70余篇期刊文章,硕博论文3篇。由此可见,虽然国内音乐校本教材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我国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实施,我国基础教育领域校本课程以及校本教材开发与建设工作已有了长足的发展。
以下就“新课程运动”以来国内外传统音乐校本教材开发研究文献做详细梳理及阐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校本教材开发始于20世纪50、60年代西方的“校本课程运动”[1]。校本课程开发一词最早由菲吕马克和麦克莱伦在1973年爱尔兰阿尔斯特大学的国际课程研讨会上提出[2]。到20世纪90年代,才在日本、美、英等国家有所发展,很多国家鼓励各地区、各学校设计具有特色的课程[3]。国内外很多学者将校本课程与校本教材合并在一起进行研究,而针对校本教材,没有完整独立的研究,故相关少数民族音乐校本教材的研究可谓是凤毛麟角。
(一)校本教材研究
世界上多数国家并没有像我国一样实行统一的教材制度,而是由各个学校甚至是教师自行选择、选编适合学校、学生发展的教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校本教材[4]。例如:经历了“新课程运动”挫折后的美国教育采取分权制,全国没有统一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大多数学校都有自己所属的学校董事会负责学校教科书的选购以及教学策略的决定,政府不能干预各州的教育事务。教师作为课程实施者,有着诸多选择、改编教材的机会[5]。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只能通过立法、调研、协调等手段对教育施加影响。出版商有权自己编写教材,学校有权选择教材,教师有权增删教材内容。美国的音乐教材具有既注重本土化和民族性,又十分尊重多元文化的特点[6]。而英国一直都有尊重教师专业自的传统,自“新课程运动”后采用学校普遍享有课程决策权和教材选择权,教师可主动参与课程开发,选择或改变教材,也可以决定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英国采用的是教材自由制度,即教材的出版发行是完全自由的,学校和教师可以自由选择教材,也可以根据需要自编教材,教育部也没有指定教材开发编写的固定或审定的法规。自1988年教育改革法颁行以来,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普通中等教育证书”的考试标准,就成为了全国统一课程教科书的编写依据[7]。
(二)传统音乐教育研究
国外传统音乐教育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向:
1.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政策
该研究方向的文章仅仅将视野停留在教育政策文本本身,关注的内容由少数民族音乐生存状态到课程实践不等,在理解层面都能深入探究教育政策与教学现状的矛盾与问题。
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的Neryl 和 David (2008)特教授在《澳大利亚当代音乐教育中的传统音乐》[8]一文中探讨了澳大利亚传统音乐在澳大利亚学校课程中的生存状态。文章指出,澳大利亚的学校音乐教育对本土音乐(或艺术)的学习是匮乏的。文章通过对各州音乐教育政策的实例分析提出了在学校课程中加入更多澳大利亚本土音乐教学的愿景。
较早意识到利用政策的实施来深化传统文化环境的是香港教育学院的Yip和Scott(2010)博士,她在论文《保护本土传统音乐:一个在音乐教育的政策和实践两难的局面》[9]提出:在香港,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已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现代化的城市适应不断增长的人口,而随之产生的问题是:传统音乐环境逐渐被恶化,传统音乐有消亡的危险。论文通过香港传统音乐生存现状的分析,提出音乐教育实践政策的漏洞和困境,最后提出一系列政策性的建议。如:允许教学实践的创新,支持学生在传统音乐相关领域工作的研究等。这些建议对香港当地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十分有益的。
此外,研究者Han 和 Leung(2015)对不同地区传统音乐在音乐课程中地位进行比较研究,还有研究者提出传播平台和模式的改良是保护传统音乐文化一种有效途径等等[10]。总体来说,该研究方向的文章不仅没有关注到音乐政策在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和解决途径,也鲜有文章关注政策对于传统音乐教材的影响与作用。仅有的研究难以概括整个文化多样性影响音乐教育政策的全部内容。
2.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研究
芬兰西贝柳斯学院的Heidi(2000)教授论文《不断发展的实践:本土音乐教材的新视野》关注的是芬兰的本土音乐教材的生存状态[11],以及教材在互联网教育上(尤其是音乐教育上)的应用。文章批判性地回顾了本土音乐教材的发展,并探讨其在音乐教育中的潜力与局限性。然而,该研究并无特别涉及教材文本的部分,资源仍十分有限。文章分析了对本土音乐教材对于芬兰音乐教育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系列基本情况,对未来的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编写提出了一些建议。
日本的Ritsuko (2009)博士在《“音景”的“肌理”:日本音乐课程的重新审视》[12]一文中提出,日本普通音乐教育中的教材只是简单的将传统和民间视为某种音乐流派,很少有人考虑为什么要用“传统”或“民间”这样的词汇对音乐加以界定。
此外,有研究者关注于传统音乐教材的设计中如何更好体现语言包容性的问题;更有研究者集中关注于传统音乐教材编写中认知偏好的适应性策略,以及学生对于传统音乐态度的实证性研究[13]。但是该方向的研究没有涉及到教材编写的具体设计和实践问题,对于教材运用到实际音乐课堂和教学中的反馈情况也鲜有提及。因此,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研究无疑处在一个初级阶段,对于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编写这一新领域的研究将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3.少数民族音乐实践研究
国外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学研究主要关注教学风格、模式、实践三个角度。研究者提出的观点有较强的针对性,一些建议和理念视角独特新颖、引领研究前沿。
Wang(2006)的研究认为:民族音乐课程在教学理念上应是多元的和功能性的世界音乐。这是由该课程的教学内容、世界音乐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培养音乐教师的需要和责任所共同决定的,其本质是要将它与西方音乐语法的不同规律分离开来,进行自身语言智力结构、文化结构的探索,打破以西方音乐本体结构为标准的认识框架的制约,进行自己较独立的系统建构[14]。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非常关注音乐教育中的民族文化传承问题,在近现代音乐教育历史上就有以柯达伊(Kodály Zoltan,1882-1967)、奥尔夫(Carl Orff,1895-1982)和卡巴列夫斯基(Db.kbalefuskuu,1904-1987)为代表的民族音乐教育体系。他们各自所创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始终与其国家历史、文化传统、民族特性密切相关,他们的音乐教材不仅在本国学校音乐教育中广泛使用,还被世界上很多国家音乐教育学者、教师们作为参考教材。
柯达伊曾说“如果每一代人不能够很好的继承传统的话,我们祖先的文化不久就将会消失,文化是不能自动永存的,我们正是为此而工作[15]”。柯达伊认为“儿童的心灵纯净如水,只有真正的艺术、经得起推敲的音乐才能够拿来教给孩子们[16]”。“如果我们不愿意把孩子培养成外国人的话,我们就只能用民族的音调培养他们学会音乐的读写[17]”。柯达伊把音乐的感受变成身体的律动,音乐的音律变成节奏、变成了力量。他在教学手段和内容上突出民族音乐在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了音乐教学中民歌的演唱,以歌唱教学作为音乐教育的主要手段。他重视学校音乐教材内容的选择,强调学校的教育作用。
奥尔夫曾在“奥尔夫音乐学院”成立典礼上的演讲中说过:我所有的观念,关于一种原本性教育观念,并不是什么新的东西[18]。而只是一个把古老的精华继续传递下去的人。奥尔夫体系的突出特点是,把“原始的”、“基础的”、“初级的”、“自然的”、“元素性的”的贯穿到课程设计、教学方法上,通过肢体的活动让人们感受音乐元素,并常常把音乐训练与民族音乐教学联系在一起。
卡巴列夫斯基的新音乐教学大纲,以“三根支柱”――歌曲、舞蹈、器乐为主要教育形式,以民族音乐为主要教育内容,树立音乐价值观和人生价值观。达到学生能通过学校俄罗斯传统乐曲而理解俄罗斯民族精神,了解俄罗斯传统文化的目的。大纲规定:一至三年级主要以民族音乐内容为主,以“熟悉民间风俗、家乡民歌传统旋律;了解俄罗斯传统乐器、民间歌曲及传统音乐表现形式”[19]为教学目标实施民族音乐教学。
综上所述,国外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音乐政策与教材研究及传统音乐教育传承的实践研究。研究整体上更加强调理论与实证研究的有效结合,但从整个宏观背景下校本教材的研究情况来看,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研究还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少数民族音乐教材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视野仍需要进一步扩展。
二、国内研究现状
在我国现阶段的学校教育中,教材仍然是基础教育的核心环节。新课程改革实施以来,我国学者在研究校本课程的同时,也关注到了校本教材的开发,从教科书的“一纲一本”到“一纲多本”再发展到目前的“多纲多本”来看,校本教材研究在适应着教育改革发展的同时也在推进课程改革。综合目前研究文献来看,我国对校本教材开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两个层面。
(一)校本教材研究
目前,国内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主要是在校本教材建设的思考、校本教材资源开发、校本教材编制、策略等方面。如蔡伟等(2006)在《校本教材建设的思考》中提出,校本教材与统编教材应该相互借鉴补充,各具特色,并在融合中扬长避短、尽显其能,校本教材的编写目标应该是在适应现实的基础上促进发展,编写内容应看重科学性和求趣味性取得平衡[20]。刘学(2012)在《从“以何为本”到“何以为本”―关于少数民族地区校本教材建设的思考》中对少数民族校本教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四种解决方法:1.适应社会发展状况;2.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3.充分体现学校特色;4.要促进学生的终极发展。就校本教材的资源问题。孙娇(2011)在硕士论文《校本教材应用的困境及策略研究》中,分析校本教材的应用现状,指出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并分析出导致这些困境的原因;通过调查校本课程在实施中的问题,提出校本教材使用的原则。凌美凤(2010)等学者认为,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领域中,“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被提上重要位置。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人们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没有课程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宏伟目标就很难实现[21]。
从已有研究视角来看,我国基础教育中的地方音乐校本教材资源建设和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已逐步得到重视。如:英(2007)的《苗侗民族山歌走进校本教材》和刘小兰(2009)的《民歌校本教材开发的价值及教学范式》两篇文章中都是将地方民歌融入到校本教材的建设与实践中,寻找民歌中育人的文化内涵,来培养学生审美情趣、爱国爱乡情感的目的。吕志明(2011)的《本土母语音乐校本课程可行性分析》中也提到,在我国,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多民族环境下,本土母语音乐进校园的必要性。在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校本教材资源研究中,鱼彬的硕士论文《本土音乐资源开发在西宁市中学音乐教学中的应用研究》中对青海西宁市本土音乐资源开发在中学音乐教学中的应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进行问题分析,根据现状为青海省在中学音乐教学中开发应用本土音乐教材给出了相应的途径措施与建议。博雅杰、杨丽容(2010)《新疆多元文化背景中校本课程开发探究》,博雅杰、张波、尹爱青(2012)《影响民族音乐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因素分析》与夏敏(2012)《地方课程开发与校本课程实施》《新疆中小学音乐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对策之我见》等文章,在研究方法及观点上都主要集中在理论综述、讨论分析等方面。缺乏对具体的开发策略、实践的可操作性以及个案研究的描述。
(二)传统音乐教育研究
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音乐教育学者们认识到学校教育在音乐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将研究的触角伸向了传统音乐教育研究领域。1994年《音乐研究》第二期刊登了《中国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之得失》《关于当代中国音乐教育的文化思考》两篇文章,拉开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理论研究的序幕。1996年《音乐研究》第四期刊登的《传统音乐与学校音乐教育》中提出了“传承民族文化,是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的观点。1999年,在呼和浩特召开的“全国民族音乐教育学术研讨会”上,谢嘉幸教授提出“让每个学生都会唱家乡的歌”、赵宋光教授提出“扎根办学”的呼声得到倡导。2001年11月在南宁召开的“全国21世纪面向基础教育的高师音乐课程改革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们深入讨论了“学校音乐教育中的民族音乐传承”问题。随着各种学术会议对民族音乐与学校音乐教育的关注,很多专家学者开始关注教学实践层面的学校教育传承[22]。如由谢嘉幸、杨立梅负责的国家“九五”课题“学校教育艺术实践研究”的子课题――“民族音乐传承与学校艺术教育”项目,先后调查了“福建泉州中小学南音比赛”、“内蒙古呼伦贝尔学院开办蒙古长调大专班”、“贵州省榕江县的多声部侗族大歌进课堂”等各地乡土教材的开发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传承活动;湖南吉首市民族中学音乐组开发的《湘西民族音乐》校本教材,教材内容由当地主体民族土家族的歌、舞、乐三个单元组成;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小学《戏剧音乐校本课程》,教材内容由河南豫剧的演唱与演奏组成;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东昌中学开发的《微型音乐剧实践与音乐剧鉴赏》音乐校本教材,内容由国内外优秀的音乐剧组成;厦门市第二实验小学的刘瑛老师主持开发的《闽南民间音乐校本音乐课程》,结合闽南民间音乐特点设计编写了《闽南民间音乐》校本教材等。
我国多民族的独特自然环境、社会风俗、语言文化孕育了丰富多彩、辉煌灿烂的民族音乐资源。在经济全球化的语境下,在现代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我国的传统音乐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面临传承危机。近年来,传统音乐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问题得到了国内音乐教育专家们的关注。如王耀华(1997)在《福建南音继承发展的历史及其启示》中梳理了福建南音的发展历史,并对继承这一传统音乐文化提出了建设性的启示;孙丽伟(2000)《福建南音进课堂的实践与思考》一文从教学实践层面提出了很多我们可以借鉴的方法与策略;杨殿斛(2003)《论侗族大歌音乐传承》中就我们如何把握好基础教育改革的良好机遇、如何把当地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引入基础教育课堂和高等院校殿堂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刘泽梅(2008)在《客家传统音乐保护与传承之策略研究》中对客家传统乐种、剧种-汉乐、汉剧的历史发展及生存状况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客家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出了建设性的策略方案;伍国栋在《当代中学音乐教育的守土职责-关于民族音乐的基础教育理念及其认知讨论》中指出:“中学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的本土化进程和民族音乐的青少年传承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23];岳圣东等(2014)在《自贡市部分中小学开展传统音乐课程教育现状调研报告》中对四川传统音乐课程教育状况进行调研、探讨,分析了当下省内学校基础教育阶段中音乐课堂开设四川传统音乐课程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国内更有不少硕博论文也在关注传统音乐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问题。如张亚利(2008)在《本土音乐文化在学校音乐教育中传承的可行性――对郑州十所中学豫剧教学状况的调查研究》中发现和总结了豫剧教学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本土音乐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提出可行的建议;乐康(2008)在《南京本土音乐在初中音乐课程中实践的可行性研究――以南京白局、方山大鼓为例》一文中采用教育行动研究方法,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以南京白局、方山大鼓这两种音乐形式设计了符合学生水平的教学课案进行课堂实地教学,通过多种方法手段让学生参与、实践、创编音乐活动,并邀请老艺人进课堂表演等形式来进行学习,目的是使学生从小受到本土音乐的熏陶,培养对本土音乐文化的认同感。与此同时,跟踪、调查、测量以探讨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学习态度与音乐成就的变化,从而提出可行性建议;石莹(2015)在《中学音乐教育中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研究――以西安五所初中调查为例》中分析了目前西安民族音乐教育在中学开展现状不理想的原因,并提出了改善的方法。
在学校传统音乐教育案例方面,目前最值得我们学习的要数福建南音进校园活动。从1990年开始,泉州市教委、文化局联合发文,正式将福建南音列为学生课堂的教学内容[24]。市政府还推出一系列的奖励措施,每年举办中小学南音演唱比赛,获奖者可作为音乐特长加分。市教育局、文化局成立南音教材编撰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实际状况和南音演唱的难易程度,编撰和修订中小学南音教材[25]。2009年9月,“福建南音”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泉州文化的标志[26]。
综上可见,目前很多国家的学者都将校本课程开发与校本教材的开发研究融合在一起,从实践操作层面来看,国外校本课程开发较早的一些国家,校本教材的开发研究更加深入。但整体而言,国内外关于校本教材研究仍处在探索发展阶段,仍缺乏独立完整的研究体系。
管建华先生曾说:“乡土音乐体现了民族灵魂的本质,每个民族、国家都将立足于自身的音乐文化的历史与世界交流,并面向未来[27]”。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我国大部分地区的音乐校本课程及音乐校本教材的开发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如何有效地开发利用好地方民族音乐课程资源,使其能够与学校音乐课程结合使用,更好地为基础音乐教育发展服务,将是新时期音乐教育工作者无法回避的责任和使命。
注释:
[1]钟启泉:《现代课程论》,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48页。
[2]庞健:《初中弹性教学管理实践探索》,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12年。
[3]王秋菊:《语文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
[4]王秋菊:《语文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
[5]王秋菊:《语文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
[6]王秋菊:《语文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
[7]王秋菊:《语文校本教材开发的理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浙江师范大学,2010年。
[8] Neryl,J, & David, D. (2008). Commission for Policy: Culture, Education, Mass Media. Bologna: [1] Melbourne Graduate School of Education.2008.
[9]Yip,L.C,&Scott,G.J. (2010). Music Education Policy and Implementation:Culture and Technology[C].Zhengzhou: Henan University press.
[10] Han,R.C,& Leung,B.W.(2015). A survey on Weifang pupil attitudes toward teaching Chinese folk music.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usic Education[J],December 17.
[11]Heidi,P.(2000).Participatory assessment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professional identity in folk and popular music programs in Finnish music universities. Education & Educational Research [J],196.
[12]Ritsuko,K.(2009). New status of traditional childrens songs:“Warabe-uta” in the Japanese School Music Curriculum. Journal of Artistic and Creative Education, 2, 166-174.
[13]Han,R.C.,& Leung,B.W.(2015).A survey on Weifang pupil attitudes toward teaching Chinese folk music.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usic Education[J],December 17.
[14]Wang,J.C.(2006).Multicultural and popular music content in an American music teacher education program. Education & Educational Research 196 out of 224.
[15]甄琦:《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民族音乐教育现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
[16]金顺爱:《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民族性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
[17]石莹:《中学音乐教育中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
[18]金顺爱:《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民族性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
[19]金顺爱:《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民族性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
[20]彭岚:《湖南省初中英语校本教材的问题及改进策略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
[21]凌美凤:《思想政治课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新课程学习》(基础教育),2010年第12期。
[22]张亚利:《本土音乐文化在学校音乐教育中传承的可行性――对郑州十所中学豫剧教学状况的调查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南大学,2008年。
[23]伍国栋:《当代中学音乐教育的守土职责-关于民族音乐的基础教育理念及其认知讨论》,《中国音乐教育》,2012年第11期。
[24]刘婷婷:《论福建南音的传承》,《中国校外教育》,2014年第8期。
[25]博雅杰:《民族音乐校本教材开发的现状与对策――以新疆伊犁州直县市十五所中学为例》,硕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