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0 16:16:2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医疗卫生体系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设立在杭州市高新开发区内。公司办公场地2300多平方米,研发设备、检测设施齐全,具有独立开发国家级医疗卫生软件的能力,并在北京、辽宁、江苏、安徽等地设立众多分支机构。公司是国内一流的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长期致力于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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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长期致力于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多年来自行研发、推广、应用管理软件产品。产品在投放市场使用后均受到广大用户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多个项目列为国家课题 ,电子病历信息系统V2.0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其中68项软件产品获得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24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一项专利,发表了数十篇有关论文,10余项软件产品陆续获得国家级优秀产品称号。
中医学专业是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开的专业之一,对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学专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并提出学科建设的目标与措施,希望能为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专业发展提供可行性参考。
关键词:
中医学;学科构建;培育措施
学科建设是普通高等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一项根本性战略任务,也是衡量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与整体实力的重要标志。通过加强学科建设,可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声誉。中医学专业是我校2016年新开的专业之一,属国控专业。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的意识不断增强,对疾病的无毒、无创、安全有效的治疗要求也逐步提高,这就为中医学拓宽了服务领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如何进行中医学学科建设,是目前摆在我校特别是中医中药系面前的重要问题。
1建设目标
1.1中医学的学科特点
中医学是以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经验为主体,以整体观念为指导思想,以脏腑经络的生理病理为基础,以辨证论治为诊疗特点,研究人体生命、健康与疾病的科学,至今已有数千年的悠久历史。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提升,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健康问题。由于中医学突出治未病,临床疗效确切,治疗方式灵活,养生保健作用突出,并具有“简、便、廉、验”等特点,因此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充分发挥中医学特色优势,加快发展中医学健康服务,是全面发展中医学事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1.2贵州省及毕节市的卫生资源现状
我国中医药人才资源缺乏,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基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中医学发展不平衡。以贵州省为例,据统计,2014年贵州省共有卫生机构29182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6.42万张,其中,中医类医院床位数19448张,每万人口床位数5.54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7528人,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15人。以毕节市为例,2014年全市共有卫生机构5365个,床位31629张,卫生技术人员22407人,其中开设中医诊疗服务的卫生机构1073个,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1645人。全市乡镇卫生院共240个,能开展中医学服务的机构104个,基本能开展中医学服务的机构45个。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能开展中医学服务的机构23个。全市村卫生室3994个,能开展中医学服务的机构1199个。2015年9月,在贵州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会上,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通过深化医改,增加医疗卫生资源和人才,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措施,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贵州省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5人、注册护士3.1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人。其中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提升中医学服务能力,到2020年,80%的县级中医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综合诊疗区,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学服务能力。
1.3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学学科建设目标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黔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医学高等学校,肩负着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医学专门人才的重任。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考虑毕节市的区域特点,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突出中医学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立足毕节,面向全省,辐射全国,把中医学专业建设成为办学有特色、省内有地位、国内有影响的高水平特色专业;为城镇社区和基层医疗服务单位培养系统掌握中医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现代中医学发展和高等中医教育需要,具备良好的人文和自然科学素养、扎实的西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一定的中医学及预防医学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中医专门人才;完成毕节市每个乡镇以上医院建设中医馆、开设中医门诊、设置中药房的战略任务。
2建设措施
2.1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是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72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55人,兼职教师17人;高级职称32人,中级职称30人,初级职称8人。拥有专业课教师58人,其中“双师型”教师48人;专业教师中医学专业背景47人,专业教师与临床兼职教师之比达到1∶1;专业教师中研究生学历的有30人。近三年来,中医学专职教师在省内外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20余篇,主编及参编教材14部,现有师资能够满足中医学专业理论及临床实践教学的需要。专业开办后,学校将根据专业发展规模需求,合理规划专业师资结构。计划在现有师资队伍的基础上,引进高层次中医学专业人才,建设并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德艺双馨的“双师型”教学团队,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
2.2课程体系建设
课程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有效落实教学计划的重要保证。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岗位能力为本位”的原则,按照中医学专业课程标准,对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调整,加强对中医基础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等的教育教学研究,以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为核心课程,强化实践技能教学,使教学更贴近岗位需求。同时,根据专业特点,构建“课证融合”双证书课程体系,将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融入专业课程体系中,实现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机融合,依托校内仿真实训室和校外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建立了以岗位任务为引领、工作过程为导向,“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3实训基地建设
校内实训基地主要有中医诊断实训室、中药标本实训室和针灸推拿实训室等,能满足中医基础、中医诊断、针灸推拿以及中医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学科的教学需求,具备学生教学实训、教师培训、社会职业培训、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并有与之配套的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学校始终把技能训练作为教学重点,实训实习课时占总学时数的58%,校内专业课程实训课开课率100%,为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奠定了基础。校外实训主要有毕节市中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8所教学医院。教学医院医疗设备先进,医护人员业务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医疗、教学和科研能力,可以为学校提供充足的人力和物力资源,能较好地保证教学和实习工作的开展。学校制定了校企合作工作制度,加强实习管理、检查及指导,实习管理日趋完善。
3人才培养模式
3.1建立“校院合作,共建专业”机制
为使专业发展与行业需求相对接,成立由医院、行业专家和学校领导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建立由多家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人员参与的专业建设团队,共同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制定保障校院共建专业的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及管理制度等,形成共育人才的机制。
3.2传承中医文化,以德为先,文化育人
积极创造文化氛围,让学生在所学、所得、所见、所闻和所悟中传承、发扬和创新中医文化。把人文精神与中医学专业教学紧密对接。将中医学的“整体观念”和“辨证施治”精神以及“治未病”理念贯穿于中医学人才成长的全过程。
3.3以实践育人为主线
在院校合作建设发展过程中,创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依托附属医院,在真实的职场环境中“边教、边学、边做”,实现医院教学化、教学医院化。在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建立教、学、做高度一致的校外实训基地。
3.4构建“课证融合”的课程体系
以中医学专业岗位能力分析和中医执业准入为依据,以就业能力为核心建立课程体系。实施“双证书”人才培养模式,把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有机结合,探索中高职课程衔接,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5丰富教学资源
在中医学学科建设发展中,不断丰富教学资源。以课程建设为抓手,建设中医学专业两门以上核心课程,形成课程标准。建设突出就业岗位能力培养的就业课程,包括中医适宜技术课程。以数字化资源建设为切入口,训练中医辨证思维和诊断治疗能力。
3.6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
学校结合专业要求和学生特点,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抓好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要注重学科教育与人文教育的结合,促进学生心智健康发展。注重教与学的结合,增强课堂教学的吸引力。树立“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改革理念,突出中医专业特色。对学生的考核评价逐步推行学分制,针对不同的课程性质和特点,选择闭卷、开卷、机考、讨论、答辩、调查报告、实践操作、专业技能测试、课程论文及社会实践等考核形式计算学分。建立多元化的考评体系,逐步实现教考分离。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医德建设面临了新的挑战,给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本文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医德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德建设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科技的发展,我们正面临深刻的社会转型,根植于人们健康利益,又受制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医德也受到冲击,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及医院的服务理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医德失范、医德失调等不良现象,给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因此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医德问题,提出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德运行机制具有蘑要的现实意义。
1当前医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1过度医疗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由过去的福利事业转变为国家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医院发展已由单纯靠国家投入转向依靠自身经营维持生存和发展。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片面追求高额利润,凭借其有利的市场地位和信息优势诱导患者接受超过其实际需求的检查项目、治疗项目和药品品种。将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强加在患者身上,助推了医疗费的不断攀升,造成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突出,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巨大压力,不仅浪费医疗卫生资源,而且会使患者对医院和医生在医疗过程别是费用的可靠性和保证性产生疑问,对医疗系统的不信任感增强,必然会增加医疗纠纷;同时过度医疗导致的医疗费用大幅上涨,会产生过度医疗提供和过高医疗价格并存的局面,这一局面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由于其价格承受力高,则日益成为医疗服务市场的消费主体,而社会低收入的弱势群体则看不起病,失去享受公正医疗的均等机会,产生医疗市场中“富人驱逐穷人”的现象,直接导致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公。
1.2医疗服务单纯技术化,医务人员对患者缺乏人文关怀由于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医疗配套设施大量增加,各种辅助检查手段日趋先进,借助于第三媒介来诊断治疗疾病已越来越多地被医生采用。在诊治疾病过程中,医生注重各种物理、化学及生物检测手段和方法获取资料,并以此作为诊断依据,提出治疗措施,滋生了医学技术主义趋向,使医务人员过分依赖先进医疗仪器,忽略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熟练和提高,忽略了心理社会因素对病人的影响,医生和患者面对面交流明显减少,导致医患感情日渐淡漠,产生了高科技离病人越来越近、医务人员在感情上离病人越来越远的现象。医生的诊疗服务越来越变成单纯的技术行为,他们看到的只是“人患的病而不是患病的人”。这种职业冷漠,使患者和家属无法感受到医务人员的温暖和爱心,觉得医生缺少热情和同情心,自己没有被尊蘑,在一定程度导致了医患关系紧张。
1.3部分医务人员价值取向错位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化,一方面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卫生医疗体制和文化价值受到冲击,另一方面新的社会医疗整合机制及价值观念未能及时有效建立起来,致使医务人员新旧价值观念处于剧烈撞击的转型期,这种撞击突出表现在医务人员追求个体价值和经济价值迅速上升,部分医务人员出现服务意识的淡化和对经济利益的不正当追求,把治病救人作为谋利的手段。在法律供给不足和政府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过分看重经济回报,向病人收受、索要“红包”等,影响了医院和医务工作者的形象和声誉,加剧了患者对医务人员的对立情绪,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和谐。
1.4制度伦理的缺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失范不仅有其自身原因,还有制度伦理方面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和法规不健全,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对一些违规医疗行为仅采取道德和行政方面的处理。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完善,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强大的经济压力,迫使医院走向自我经营和发展的道路,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竞争、追求营利的商业机构,以过度配置高新仪器来增加竞争优势;医学具有高风险性,而医生的收入与其所面临的风险不成正比。医院和医务人员只有通过扩大用药范围、提高用药档次、增加检查项目来填补不足。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管理上只考虑经济导向、强调经济效益,但忽略了伦理导向,伦理理念及其机制在医院管理中不到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部分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经济指标有明确规定,对医德医风要求不具体、模糊不清,缺乏有效的医德医风监控体系,无法对医德规范的落实情况及医疗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调控;一些医院以经济利益作为道德评价标准、忽视卫生服务事业的社会效益、忽视道德教育和医院道德文化建设,忽视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于制度的健全和伦理环境的塑造。制度伦理不但要求制度的合道德性,用道德来规范引导和制约制度建设,而且要求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建立起支持和保障道德规范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伦理环境。
1.5医学科研诚信缺失,科研道德失范在科学社会化、科研职业化和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研道德问题也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主要是科学研究的不端行为增多,表现在少数医学科研人员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伪造或篡改科研数据、虚报科研成果。
由于科技成果评估体制使人们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科研奖励机制的商品化和实用化,科技论文数量大增,但内容雷同,缺乏创新。在临床研究中,一些科研人员忽视对受试者的保护,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如为了研究的顺利进展,不履行告知义务;进行药物临床实验时夸大药物疗效,采取欺骗手段促使患者参与研究;在实验过程中为了节省经费,不顾受试者健康和生命权益,减少对受试者健康监护的项目。
论文摘要:通过文献资料分析等方法探讨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现状,剖析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效途径及政策建议。认为,要使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现状得到改善,需要政府部门投入资金,加大管理力度,特别是不断扩大中国城乡覆盖面,仍是推动医疗保险体系不断完善的当务之急。
一、当前我国新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俗话说:“小康不小康,首先看健康”。在我国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医疗保障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建设,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架,其主要标志就是确立了新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农村地区也逐渐建立起了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尽管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总体上看还不尽人意。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狭窄
截止2003年6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突破1亿人,但从总量上看,医疗保险覆盖面只相当于2001年城镇就业人口的42%,在三大社会保险中是参保率最低的一种。从结构上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的是国有企业、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大量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工,灵活性就业人员,城市弱势群体等,如低收入或下岗、失业职工,残疾人和孤寡老人,进城的农民工,以及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等,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还没有享受到制度上的医疗保障,有违社会公平原则。
(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形成
尽管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合作还有明显欠缺:一是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现有体系中各个层次的运行还没有纳入正轨,成效并不显著。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服务等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
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是关系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医疗卫生体制包括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问题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问题。就一般的意义讲,医院补偿机制就是指医院获得收入的方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对国有医院的补偿政策也有所变化,补偿的规模逐渐降低,医院以经营收入为主,追求经济效益成为医院的经营动机。为了医院的生存和发展,政府允许医院从他们销售药品中获得15%~30%的价差作为补偿。在中国,90%的药品是由医院零售的。在追求利润的诱导下,医院常常给患者开大处方,特别是多开国外进口或由外资企业生产的价格高昂的药品。
此外,我国药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也存在着严重问题,普遍存在的现象致使药品虚高定价,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医院“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药品生产和流通体制的弊端,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运转形成了严重的冲击。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配套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医院、医保机构和患者三方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关系紧张。为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政府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旨在规范医院行为的文件,对医院的选择、用药、诊疗项目、费用结算方式以及定点药店的选择都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不少城市的医保机构,改变了过去与医院实行“实报实销”的“按项目付费”的费用结算办法,而采用对医院约束力更大的“总额预算制”。这种结算办法增加了定点医院的压力,甚至出现了医院与医保机构的冲突。医院和社保机构的矛盾,也导致了参保患者的不满。他们认为虽然参加了医疗保险,但事实上却得不到医疗保障,这将会动摇他们对医保制度的信心和对政府的信任。
(四)政府对医疗资源投入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投入到卫生医疗事业的资金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个人支出增长迅速。1997—1998年低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l000~2200美元之间)的公共健康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平均比例为1.26%,中等收入国家(人均年收入在2200—7000美元之间)的平均比例为2.25%,而中国只有0.62%。即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公共健康支出仍然处在非常低的水平。国家卫生医疗资金投入不足,是宏观上医疗保险资金短缺的一个原因。
总之,政府财政对医疗资源投入的不足,对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医疗保险基金始终处于捉襟见肘的状态。与此同时,由于医疗服务结构的不顺,没有合理地分解患者的医疗需求,使资金流向高成本的大医院,使有限的医保资金没有得到有效地利用。
二、完善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途径及政策建议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最迫切的任务之一,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为了尽快实现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完善目标,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政府的资金投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医疗服务供方(医院)的投入,二是对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如灵活就业群体的医疗保险、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和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对医院,政府应考虑适当增加财政资助的比例,从补偿机制上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需要强调的是,在医疗保障的投入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承担相应责任,两级政府应该进行合理的分工,而不仅仅是靠中央财政拨款。当然,对于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应该有必要的监督,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服务上面。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有责任投入资金。同时,医疗救助制度提倡慈善捐助和多种筹资方式。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方向,就是建立由政府和其他多种社会力量,如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共同编制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对于农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也应当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已经明确了政府出资的标准,即地方财政为每个农民每年补助10元,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应切实覆行职责。同时对贫困地区,中央政府还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保证农民得到医疗保障。(二)医保、医疗、医药“三改联动”。创造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良好环境
医疗、医保和医药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三个组成部分,只有三个方面协调运作,才能保障整个医疗系统正常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医保和医药在医疗系统中的定位和相互之间的密切关系,决定了三项改革必须联动,齐头并进。首先,政府对公立医院或其他非盈利医疗机构正确定位,通过适当的补偿机制转变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其次,政府要下决心彻底解决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中的问题,扭转药品虚高定价的局面。最后,调整好医疗保险供、需、保各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的医疗制度改革目标。
(三)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理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具有“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功能。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该是双层或三层机制,即小病、常见病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社区医院就诊,大病、重病在较大的医院就医。社区医院的医疗成本比较低,患者能够得到比较及时和实惠的服务。为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首先应当大力培养全科医生队伍,使其成为社区医疗服务的主力军;第二,鼓励医生或医生团体在社区开办诊所,诊所或医院既可以是新设立的,也可以是由区级(一、二级)医院改造的;第三,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医疗服务领域,并鼓励社会对社区医疗服务的捐助;第四,将社区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社区医院或诊所视同定点医院。
(四)加快社会医疗保障的立法步伐。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提供法律保证
医疗保险实行三方付费制度,所以,规范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责任和行为,特别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十分重要。因此,要尽快对医疗保障进行立法。对于医疗服务的供方,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资格,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院、药店签订合同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需方,也要用法律来约束其就医行为。通过分类给付,增加个人费用意识。对出借、冒用医疗保险卡者要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或停用的处罚。对企业和单位,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化基金的征缴力度。基金上缴要按时和足额到位,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有长期、稳定的来源。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也要有相应的行为规范,并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有义务向社会公示其管理的业绩,并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社会监督。
(五)扶持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真正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为了进一步推动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至少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划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范围,补充医疗保险应该交由商业医疗保险经营。为此,应用法律的形式界定社会保险的经营范围,对于社会保险管辖范围的,商业保险不应插手;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领域,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也不应干预。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政策。目前的优惠政策力度还不够大,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一定额度内(工资总额的4%)予以税前列支;对经营补充医疗保险的公司,保费收入减免营业税;对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大家好!
我叫xxx,XXX年毕业于XXX大学xxx专业,xx年xx月xx日,我幸运地走进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首先,我要感谢医院给予我展示自我的舞台和施展才华的机会,同时也要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多年来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中层干部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地竞争上岗,这是我院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我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益尝试。我一是拥护,二是支持,三是参与。我将珍惜这次提高自己、锻炼自己的机会,勇敢地走上台来,接受大家的评判。
今天,我竞聘的岗位是医务科副科长,是因为我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第一、敬业、务实的态度,打好了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我的敬业精神比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善于接受新事物,爱学习、爱思考,工作中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诚实做人,踏实办事。
第二、不断的学习,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水平
常学习、勤看书,已经成为了我的生活习惯。通过坚持不断的学习,使我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得到的迅速的提高。工作以来,我在国家级、省市级杂志上发表了多篇医学论文。其中发表在——上的2篇论文分别获——等奖、——二等奖和——医学会**-**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详细列举所取得的成绩)
第三、多年的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自——年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对医院和临床的基本情况比较了解,并积累了比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增加具体工作经历)。——年——月在医务科工作至今,全面掌握了医疗、护理、医技、药剂等部门的业务工作,熟悉了本部门的职责任务和规范,具备了本部门工作的素质和要求,掌握了搞好作好医务科工作的方法和策略。同时,比较圆满地完成了科长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在医疗质量管理上狠下功夫,为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总之,多年的医疗基层工作养成了我勤奋好学、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品质,成为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内在动力。这是我做好这一极富挑战性工作的最大优势。
如果我竟聘成功,我将在院部的正确领导和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把病人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尺度,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医院良好形象的坚定维护者。
如果我竞聘成功,我将切实履行医务科副科长的职责,努力学习和掌握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危机处理能力,有效解决医疗纠纷;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打架伤害患者的管理;积极沟能协调,处理好与公安局的关系,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打架案件的调查。
如果我竞聘成功,我将协助科长进一步抓好以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完善我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形成院、科、组三级质控网络,从每一份病历、每一张处方抓起,使病人从入院到出院,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规范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重点抓全面质量管理,使质量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把各类医疗缺陷和差错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果我竞聘成功,我将正确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与科长的关系,专注于全科和谐氛围的营造,团队精神的凝聚,坚持做到到位不越位,被台不拆台,和同事们一道共同推进全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当时,蒋德才在南川区鸣玉镇中心卫生院已工作14年,获得中级职称后,他觉得自己在职称评聘上“已经走到头了”。
“当时,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只有一人获得了高级职称。”蒋德才心里明白,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上高级职称的人,几乎是凤毛麟角。
2015年7月,《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聘办法》正式实施,为基层全科医生的职称评聘,点亮了另一盏“灯”。
通过这次职称改革,蒋德才获得了副高职称。
“这项职称改革更大的意义在于,让更多的基层全科医生看到了希望。”蒋德才笑了。
扎根
蒋德才出生于一个医生世家。从小,他就跟着父亲四处出诊。
病人的痛苦和医生的重要,成为蒋德才眼里揉不碎的记忆。
高中快毕业时,蒋德才告诉父亲想学医。
这也正合父亲的心意。
随后,蒋德才考入涪陵地区卫生学校(今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学习西医专业。1994年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家乡南川市(今南川区)鸣玉镇中心卫生院。
“办公楼是间土木结构的屋子,人在楼上走动,楼下不停掉灰,苦得很。”蒋德才记忆深刻。
尽管如此,蒋德才还是坚持了下来,很快在卫生院独当一面。
1999年,蒋德才得到一个到南川市(今南川区)人民医院普外科进修的机会,进修时间为半年。后来,他又多次外出进修。
“到外面去学习,才晓得我们和大医院的差距有多大!”蒋德才说,以前,基层卫生院不仅设施设备不齐、落后,医务人员的水平也参差不齐。
一次,卫生院有位病人的治疗效果一直不好,有医生让蒋德才去看一看。
“血糖高得连血糖仪都测不出!”蒋德才说,当时的医生没有提前了解病人的病史,因此没有对症下药。
“要规范医生们的行为,提高他们的技术和意识。”蒋德才常把年轻医生召集起来,将其所学毫无保留地教给他们,逐渐提高了卫生院的整体医疗水平。
22年来,蒋德才在南川的三个乡镇卫生院待过,除了救死扶伤,他也不断规范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培养了一批批年轻医生。
坚守
在同级毕业生中,蒋德才是唯一一个留在乡下工作的。
“这些年,对我真是一个大磨练。”蒋德才说。
年轻的时候,蒋德才也想去更大的舞台发展,机会并不是没有。
1999年,蒋德才在南川市(今南川区)人民医院进修时,医院普外科就想留他,卫生院却不愿放他走。
蒋德才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这次机会,因为卫生院还有许多病人在等着他。
但蒋德才却在不断目睹身边的同事离开。
南川区南平中心卫生院的赵正明,是蒋德才的师兄。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蒋德才听说赵正明去重庆主城发展了。
“好几个都走了。”蒋德才说,他的校友陈彦,在南川区中医院上班,待遇比他好,但也辞职去了赵正明所在的医院。
这不免让人内心失落。
但失落也只是一时的,面对病人,蒋德才始终初心不改。
2013年,蒋德才已调至民主乡卫生院担任院长。一天,他接到一位村民电话,对方家人因为胆道结石,在区人民医院做了手术,后因感染性休克和肝衰竭,住进了重症监护室。
“我们已经要求放弃治疗,把他拉回家来了,但看他还有口气,想再试一试。”村民说。
蒋德才想了想,说:“你先把他送到卫生院来。”
在详细了解病人情况后,蒋德才决定给病人做手术。
“这怎么行,病得这么重,治不好怎么办!”卫生院有人反对。
“这是我们的应尽之责。病人的情况并没有家属说的那么严重,而且家属很配合,我对病情有把握。”蒋德才说服了大家,顺利完成了手术。
直到现在,这个村民都还很健康。
在这样的磨练中,蒋德才逐渐成长为基层医疗机构最宝贵的资源――人才。然而,在他以及其他基层医疗人才面前,却横亘着一道门槛。
门槛
2008年,蒋德才通过了主治医师中级职称考试。没多久,有人建议他再去考考高级职称。
“太难了。”蒋德才连连摆手。
彼时,在南川区所有乡镇卫生院里,只有大观镇中心卫生院的庹小刚获得了高级职称,还只是副高。
蒋德才曾和庹小刚交流过。
“对于想评高级职称的基层全科医生来说,计算机、英语和论文是短板。”庹小刚说。
蒋德才心里也清楚,英语和计算机自己几乎没什么基础,全靠自学,论文更没时间弄。
而这些,几乎是所有基层全科医生评聘高级职称需要面对的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重庆市人社局也留意到了。
“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学历相对较低,外语、科研等能力相对较弱,但不能因为外语不好就拦住那些医术高明的人,评价标准还是要接地气。”市人社局专技处处长杨锐说。
2015年7月,《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职称评聘办法》正式实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免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科研和论文要求。
去年夏天,蒋德才看到了这个消息,于是研读政策,积极申请,顺利获得了副高职称。
去年,在重庆开展的基层全科医生高级职称评审中,共有111人申请,57人得以通过。
激励
获得副高职称后,蒋德才接到了许多咨询电话。
“都是其他医生打来的。”蒋德才说,这次职称改革,实实在在激励了基层医生。
“《办法》将全科医生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居民医药费用控制情况作为职称考核内容的重要标准,这对基层全科医生提出了量化要求,促使我们更好地为病人服务。”蒋德才说。
扎根基层22年,蒋德才深知基层环境就像把“双刃剑”――它能把一些医生磨砺得越来越好,亦能让一些医生安于现状,医疗技术不断退步。
“虽说是在基层,你也必须得不断学习,这样才能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蒋德才说,职称评聘的门槛虽然降低了,但是如果没有相匹配的医疗水平,你也跨不过这道槛。
2009年3月,在鸣玉镇中心卫生院,蒋德才几乎已经是那个“爬到顶端”的人,但他却做了一件令人咋舌的事。
“在没有任何人推荐的情况下,我自己带着资质证明,联系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学习。”蒋德才说,他孤身一人来到重庆主城区,在重医附一院呼吸内科学习了半年。
论文摘要:人力资本是保持经济长期增长的主要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因此,采取措施加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战略意义。
在刚出台的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强调了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要求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做为“十二五”期间的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新农村建设中人力资本作为最重要最具能动性的生产要素,对农村经济的增长和新农村建设的持续进行具有决定作用和战略意义。
一、人力资本的界定
本文对人力资本的界定沿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的观点。舒尔茨认为改进穷人福利的关键性生产要素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提高人口质量,提高知识水平。他认为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知识、能力、健康等的总和。
二、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1、从主观方面的因素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农民作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直接主体,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对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最主要的形式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投资,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父母都期望子女通过教育能走出农村,因此造成了农村人力资本的流失。此外,他们忽视自身的职业以及技能培训。人力资本投资缺乏主体的积极性,成人职业技术培训滞后,这就使得农村劳动力不仅文化素质低,而且所具备的技能也相对贫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政府作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最主要的主体,虽然近些年已经加强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但是相对于投资长期匮乏的农村来说,政府的财政投资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并且政府对农村的人力资本投资中大多数资金集中用于发展农村的基础教育,对成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极少,还存在着人力资本投资与地区结构和供给结构的不平衡。
三是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作为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也是极少数。
2、从客观方面的因素来分析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村教育体系的不健全。农村的教育体系侧重于农村义务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而关于的农民成人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尚未建立或尚不完善。此外,农村教育的基本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硬件资源如计算机房等的配备不全,软性资源表现在师资力量与师资水平比较薄弱。
二是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的健康是农村人力资本形成的保证,良好的身体素质是人力资本发挥效率的关键。而我国农村医疗的现状主要表现在:政府在医疗资金投入和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农村医疗机构管理混暖,没有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模式;农村的医疗救助非常落后,商业保险等在农村的推行也受到各种限制。
三是缺乏有效健全的人才机制。至今农村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人才开发与保护机制,在农村实际工作中既无人才培养渠道,又无人才选拔使用依据,对做出贡献的社会精英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一部分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素质较高的人才转移到城市和非农产业,导致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人才严重流失和断层。
三、加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对策探析
1、打破传统观念对农民思想的束缚,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型文化,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奠定思想基础。
这就要求政府要注重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改变他们把自己优秀的子女送离农村求发展的观点;改变他们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等守成意识,增强其创新意识,使他们认识到人力资本投资不是单纯的消费行为,而是一种生产性投资;改变他们将资金大部分投资在子女教育上,忽视自身的职业与技能培训的行为。
2、加大政府对农村教育医疗事业的财力投入,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基本的资金保障。
首先政府在教育战略上应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财力投入。对基础教育而言,有充足的财力支撑就可以改变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助边远农村地区发展远程教育,提高对贫困生的支助水平等。对成人教育而言,充足的资金支持就可以在农村设立职业技能培训点,宣传和吸引农民积极改善自身的技能等,从而提高农村人力资本存量。
其次在农村医疗方面,主要是继续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并加紧建设农村医疗卫生站等,提高农村医疗救助水平,解决农民看病难与看病贵的问题,使农民能有健康的身体素质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3、积极宣传,号召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强有力的外部支持。
社会各界人士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贡献包括资金、物质、智力支持三个方面。政府应采取税收减免等措施吸引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筹措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资,这可以相应的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政府应对积极参与并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或个人给与相应的表彰与荣誉,以引起社会反响,从而带动更多的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而智力支持主要是制定相应政策号召和鼓励毕业的大学生或者一些教师等志愿到农村支教,壮大农村师资力量,提高农村师资水平。
4、要完善农村教育医疗体系和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机制,为农村人力资本投资提供一个稳定的客观环境。
首先是完善农村教育体系建设。要坚持农村义务教育和成人职业技术培训教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次是完善农村医疗体系。要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并加大对重大疾病的防控,要鼓励发展农村商业医疗保险以实现多层次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机制。这里的人才机制包括人才的开发与保护机制以及人才的激励机制,从而建立起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有效机制,形成良好的人才创业条件和成长环境。
参考文献:
[1]成祖松.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理性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2]刘中文,江盈.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研究展望[j].财经论丛,2010,7.
[3]林绍珍.新时期我国农村人力资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新乡学院学报.2009,8.
【关键词】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
党的十八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宪法规定国家对于人民负有基本保护的义务,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应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老百姓的国计民生安全。而目前全人类正处于随时可能因为气候极端异常而爆发大灾难的风险社会当中,气候极端已经不再只是自然科学研究的范畴,已经成为人民日常性及公共性议题。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江南山地与长江三角洲大平原的接壤处,山地众多的地理位置、亚热带季风气候和全球环境异常等原因的综合作用导致自然灾害活动日益频繁,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其风、暴雨、洪涝干旱、山体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等是浙江抗灾的重点。面对灾害,拯救生命是第一位,浙江省政府本着一贯的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建设平安浙江、和谐浙江为目标,高度重视浙江的救灾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如《全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等,对灾害医疗救援给予全面性的法律规范的指导,以实现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域外法律制度介绍
抗击灾害,拯救生命,不仅是浙江省、甚至是中国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就全球范围而言,也是每个国家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其中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设置了比较先进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统的灾害医疗救援体系,其中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所了解及借鉴。
(一)美国
1.法律法规。美国《国家应急预案》是有关处置灾害的综合性法法律,将国土安全、紧急事件管理、法律实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卫生、应急救助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应急医疗服务以及私人部门等统一为一个整体结构,对联邦政府、州长、地方行政首脑和民族行政首脑在应急事件时期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成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紧急事件期间互相协调的基础。《美国突发公共卫生实际应急反应指南―针对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管理者》旨在帮助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在突发事件或灾难发生后24小时内,迅速有效地采取公共卫生应急反应行动。这是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此外,还有《减灾和紧急救助法》、《联邦紧急相应计划》、《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国家地震灾害减轻地震灾害法》等。
2.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体系。美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三级应对体系,自上而下包括:CDC(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系统)一HRSA(地区/州医院应急准备系统)一MMRS(地方城市医疗应急系统)二个子系统胡。当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指挥系统由CDC提升到联邦应急计划,总统有权根据危机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启动联邦应急计划;HRSA主要通过提高医院、门诊中心和其它卫生保健合作部门的应急能力,来发展区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负责药物获得、急救、运输、信息传递、隔离检疫、医务人员培训以及医院系统协调;MMRS通过地方的各个执行部门,如:消防、自然灾害处理部门、医院等部门,现场救援人员协作,确保城市在一起公共卫生危机中最初48小时的有效应对。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美国十分重视自愿者和自愿组织在灾害医疗救援的作用。1970年成立全国抗灾志愿者组织,该组织的主席是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顾问委员会的委员,在《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中被要求固定承担紧急救援和为灾民提供后勤服务方面,被公认为是第一应对者和有效救援者。此外,还有1881年成立的美国红十字会,履行包括国内和国际灾难救援在内的某些美国政府的责任,具有“联邦工具”的合法地位,今天,美国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几乎完全纳入了美国紧急事态管理的工作体系,承担着美国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的部分工作。
4.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美国在联邦 C D C 中专门设有负责与媒体沟通的通讯办公室,负责向公众和医疗救援人员及时告之灾害事态信息,帮助相关人员正确判断灾害发展状态。此外,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主持全球应急管理系统,以灾害信息服务、灾害应急事务处理为目标,主要业务包括同国际系统连接,进行灾害管理、减灾、风险管理、救助搜索、灾害科研等。
美国对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体现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项专门的减灾法之中,并且还有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并且该职责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灾害发生后的“临危受命”;把卫生系统与其他系统串联起来,使得公共卫生、灾害事件管理、执法、医疗服务等领域内的人员可以综合有效的协作;重视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力量,并将其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发挥其优势作用;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应对体系及具体程序和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二)日本
1.法律法规。 1 9 6 1 年颁布实施的《灾害对策基本法》是日本预防灾害、对应灾害和灾后重建等事业方面的根本大法,对其他相关法律起着指导性的作用,也是其他相关法律的立法依据。该法就防灾救灾中政府的责任、地方团体的责任以及市町村的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布于1 9 4 7 年的《灾害救助法》是关于灾害应急救助问题的最早的法律。其宗旨是:在发生灾害时,国家要在地方公共团体、日本红十字会、其他团体及国民的协助下,进行应急的必要的救助,以此来保护受灾者和维护社会秩序。此外,针对多发行地震灾害,还制定了详尽的地震灾害对策性法律,如《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等。
2. 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三级政府负责管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即中央一都( 道、府、县) 一市( 町、村 )三级,由主管卫生和福利的厚生劳动省负责建立,并以之为中心,纳入整个国家危机管理体系。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日本政府会向国民及有关机构发出紧急通报,通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同召开了干事会,研讨对策。中央主管机构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最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实施应急对策。在日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系统中,消防(急救):警察、医师会、医疗机构协会、通信、铁道、电力、煤气、供水等部门,也按照各自的危机管理实施要领和平时的约定相互配合。平时,在灾害疾病的预防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全国各都道府县的地方保健所和市盯村的保健中心。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2007年修订的《灾害基本对策法》把红十字会在内的61个非政府机构制定为全国性公共事业,要求其无条件配合灾害救援工作。
4.快速反应的灾害救援机制。建立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的医疗救援程序,并根据不同时间段设立了应急措施:灾后6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派遣医疗队救助伤病;灾后12-24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转移伤病。
5.建立应急信息管理网络,可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灾害通讯网络体系,包括:以政府各职能部门为主的“中央防灾无线网”;以全国消防机构为主的“消防防灾无线网”;以自治体防灾机构和当地居民为主的都道县府、市町村的“防灾行政无线网”;以及在应急过程中实现互联互通的防灾相互通讯用无线网等。此外,还建立了包括紧急联络通讯网在内的各种专业类型的通讯网。另外,还正式设立内阁信息中心,以24小时全天候编制,负责迅速搜集与传达灾害相关的信息,并把有关灾害通讯网络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日本同样也制定了详尽的灾害应对法律法规,使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同样的该各行政部门是承担该职责的常设机构;把非政府部门规定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定主体,调动了政府和民间的各方面积极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协作;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政府负责日常应急体系及具体24小时应急救援程序,并重视对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预防工作;将来完善的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综上所述,一项切实有效地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灾害医疗救援法律渊源多元。灾害医疗救援属于突发公共事件,在突发公共事件、灾害防治等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卫生法规等不同的部门法中都应重视设置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也可制定单项灾害医疗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
2.依法建立灾害医疗救援日常应急体系,有备无患。在该系统中,应依法确立非卫生行政机构与公共卫生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部门之间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灾害医疗救援体系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
3.依法确认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主体地位,将其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给予有效地配合和协调,发挥非政府组织分布广泛,在后反应快速,医疗救援力量专业化的优势;
4. 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二、浙江省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现状介绍
自然灾害具有的突发性及危害性特点,使其被定义为突发事件的范畴[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因此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卫生法规都包括对灾害医疗救援的适用,主要的法律性文件如下:⑴国家性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继而制定的预案与办法等主要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地震灾区重点传染病疫情霍乱等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职责》、《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等。⑵浙江省法律性质的规范文件主要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浙江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江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干旱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
虽然浙江的灾害救援已经具备了预防和抵抗灾害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在以往的抗灾救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还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其缘由如下:
(1)完善社会立法,构建成熟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为浙江省抗灾救险工作贡献微薄之力,促建和谐社会。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凡是法律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如地震、风灾等灾害事件的防治和应对就较为得力。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的《应急法服务法》,它规定州长可以根据《健康和安全法》对灾害事故中的救助问题给予豁免;日本有比较完善的国民健康计划。与之对比的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助有明确的规定之外,有关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是零散的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规之中,且对于医疗救援方面的规定也是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缺乏针对灾害医疗救援的系统性的完善立法,这会导致灾害医疗救援不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具体权利,导致社会矛盾出现,不利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2)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汶川地震不仅给我国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而且对中国现有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进行了有力的冲击。在抗险救灾中出现了许多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方面新的法律问题需去研究,如在灾害救援中的医生为拯救生命对遇险者进行截肢的紧急处置的权利与遇险者知情同意权的对抗;灾害国际救援队伍和民间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在灾害医疗救援中遇害者的尸体应急处置的法与情的冲突;灾害医疗救援中出现的专业救援人员缺乏和药物等重要救援物资调配等救援中的依法管理等问题。汶川地震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会是偶然现象,今后也必然会不同程度的在其他省市的灾害医疗救援中有所表现。《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我们应以汶川地震的灾害医疗救援行动为研究的对象,结合浙江省的现状,对浙江省的灾害医疗救援给予深层次、防范性法律研究和完善,使我省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更加的法治化,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害降到最少程度。
(3)填补浙江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法学研究的空白领域。如前所述,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医事法律问题,法学界对医事法律研究的相对陌生和不重视,导致该研究领域出现研究的空白点,而本课题组成员立足于温州医学院,具有法学研究背景,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相信可以从法学特别是医事法学的角度,对我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的完善有所建树。
三、浙江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灾害医疗救援有法可依,但是法律效力不一。
调整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相关国家和省级的预案或者办法等,如《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前者是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工作所依据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并有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而后者是落实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所依据的具体操作性政府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内部指导性文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要参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其法律效力明显低于前者法律法规,导致其执行力度和效果因此受到的一定限制。
(二)综合性规范或者专类性规范有关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自然灾害医疗救援的单独规范。
综合性规范主要指的是针对所有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综合性法律规范,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专类性规范是对具体某一类型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单独性法律规范,如《防震减灾法》、《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等。在综合性和专类性规范中,灾害医疗救援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而已,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简单和过于原则性,不利于实际的操作执行。虽然后面制定的医疗应急救援预案有具体救援措施的落实,但是也是针对整体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所有的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规定简单统一,对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实施缺乏针对性,对于自然灾害而言,拯救生命和控制疫情是首要任务,但如果是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事态控制比医疗救援而言更为重要,因此虽二者同属突发事件,对医疗救援的要求也是各有不同的。此外,当今社会地球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特别重视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也是形势所逼。
(三)灾害医疗救援中的卫生防疫环节的法律建设优于灾害疾病急救环节的法律建设,立法层次上存在漏洞环节。
国家经过非典事件以后,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律已经比较完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疫情的预防、应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就政府和社会该如何行动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对灾害疾病急救仅是简单片语而已,如《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疾病急救方面的规定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可以实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以及其他的法律措施,《防震减灾法》里面也只有一条,地震灾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灾害医疗救援立法体系中上位法的“厚此薄彼”规定必然影响浙江省在制定灾害医疗救援的下位法法律法规时,重疾病防疫,轻疾病急救。
(四)忽略非政府医疗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灾害医疗救援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对于上述主体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都在法律法规中有详尽的规定。但对于非政府的医疗救援组织,如红十字会组织、自愿者等仅是简单规定了其可以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人道主义援助。但对其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职责、权利范围及政府医疗救援机构的配合和冲突协调等实际会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涉及。事实上汶川地震的救援经验告诉我们的,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对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积极性是非常高的,而且在医疗救援工作上的专业性也是得到认同的。随着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日益参加到各类灾害医疗的救援工作中,重视其医疗救援法律主体地位,依法规范其医疗救援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熊文美、陈进、李幼平、陈燕玲、郑会贤、周丽萍.美日俄中四国地震医疗救援应急管理比较[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8,8 ( 8 )。
[2]熊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研究[D].中国知网,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3]唐承沛.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与方法[D].中国知网,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
[4]俞慰刚.日本灾害处置的应急机制与常态管理[DB/OL].维普资讯。
[5]熊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研究[D].中国知网,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6]《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7]《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条规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