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9 03:16:1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语言文字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1.1当前我国语言文字信息化缺乏整体的规划部署
目前我国进行的信息化建设领域还没有渗透到语言文字上来,对语言文字的信息化建设还没有协调统一的构建机制,对整个语言文字信息化的建设缺少整体的规划部署。另外,语言文字学家对科学技术方面探索交流比较少,缺乏资源共享和资源的整合机制,所以导致当前语言文字的信息化水平较低。
1.2我国语言文字信息化基础薄弱,资源和技术不足
迈入现代化建设后,我国在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上由于原来的基础薄弱,缺乏重视,另外就是资源和技术严重不足,所以我国语言文字的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得到全面的普及。我国对语言文字进行信息化建设的资源和一些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都比较缺乏,高层次的人才很难被运用到语言文字信息化领域。
1.3同国外相比我国语言文字信息化发展差距明显
中国的语言文字信息化和国外的语言文字信息化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信息化处理的技术上也存在差距。当前我国语言文字信息化只停留在对字句的处理和语法、词义、语用等单项技术的研究上,而对它们各个层面之间的相互比较研究较为少,这就使得可以投入实际的语言文字运行系统和可以推广的项目更少,而国外一些国家都会加强对语言文字信息化的处理。
1.4我国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产业化程度低,实际的应用和实践不足
当前我国进行的语言文字信息处理都只限于某个方面进行,研究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数据库的环境或是Web的环境中,对一些技术化、智能化、程度高的语言信息处理得较为稀少,这就直接导致语言文字在翻译、语音识别、语义理解方面的信息化实践和应用不足。另外一方面,相关部门对我国语言文字信息化处理没有足够重视,导致语言文字信息化的产业程度低,缺乏整体的一个高效的、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
2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2.1语言文字信息化对我国信息化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语言文字是国家的文明标志,是判断国家信息化建设程度的评测仪,它对我国建设现代信息化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语言文字承载着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对我国进行信息化建设保护和开发语言资源,推进我国的语言现代化和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进程。
2.2语言文字信息化对文化教育信息化起着推动作用语言文字的信息化进程不仅是我国的技术发展,更是代表着我国文化的发展,它承载着弘扬中华文化的重任。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而语言和文字也更是丰富,这些古老的文字和语言符号,都需要靠现代的信息化技术帮助处理。
2.3语言文字信息化对语言文字工作起着导向作用
目前我国的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都相当少,无法和当前进行信息化建设的背景相适应。而进行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后,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就会加快发展的步伐,其标准度、精准度和效率都会得到很大的提升,这对我国语言文字工作来说是起到了一个导向的作用,语言文字工作的目的性和目标就会明确,各项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3我国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3.1重视语言文字资源数字化基础
要想对我国的语言文字信息化进行有效的建设,就必须对我国语言文字资源数字化基础予以高度重视,这是建设语言文字信息化的基础,也是多种语言文字实际应用和操作的关键。以语言文字资源数字化为载体,积极的开展各项学术研究工作,从小部门的语言处理向大规模的语言文字数字化资源处理转变,使得语言文字数字化资源更加充沛和丰富。
3.2鼓励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智能化
语言文字信息信息智能化就需要一系列语言文字高新技术作为支撑,包括计算机网络对语言文字信息的处理技术。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智能化则包括机器翻译、语音的识别和合成、文字的检索、人机接口智能输入等多项关键的创新技术。对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智能化所需技术进行有效的投入,形成一批具有高效知识产权的核心信息处理技术是当前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4我国实行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方法
4.1建设语言文字的资源库
语言文字的资源库首先要从传统的词性标注库向语义知识库转变,要将文本资源库融合到视频、语音和多媒体资源库里面,增添更多的语言文字材料。另外还要利用计算机处理技术系统的进行编排和整理,为语言文字应用提供必要的数据。
4.2建设语言文字应用平台
语言文字应用平台是在语言文字资源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要依托在语言文字资源库上。语言文字应用平台需要众多高新技术的支持和支撑,如语音的识别技术、中英文自动转换回答、机器翻译等。在语言文字平台中利用语言文字资源库的优势,将可利用资源导入平台,方便在语言文字应用平台使用。建设语言文字应用平台最主要的就是要加快对高科技术的研究,培养专业化的复合型技术人才。
4.3建设语言文字的门户系统
语言文字的门户系统是联系语言文字使用者和信息化建设成果的纽带,是语言文字信息化的实际应用。在建设的初期需要对已有的语言文字网进行全面的升级,需要提供相关的使用者登陆和操作的一系列技术做支撑。门户系统更需要借助互联网来发挥作用,让使用者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借助互联网就以查看有关的语言文字信息。
4.4建设语言文字的电子政务系统
语言文字的电子政务系统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就是教育信息的现代化,它对加快语言文字管理机构的职能和促进公众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要求建设一个语言文字的政务资源和一个公共的数据库,并建立各类安全的保障环境,完善相关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和运行的机制,以促进语言文字信息化的发展。
4.5建设语言文字的信息管理系统
语言文字信息化的建设方法离不开对语言文字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在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前期和后期以及整个过程中,都需要语言文字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整个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以保证语言文字信息化进程有序展开。通过普通话的水平测试和语言文字管理的现代化来进行语言文字的管理,提高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和精准度,保证管理系统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总结
【关键词】汉字;识字;节;节重复数
一、问题提出
2001年9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和按其编写的实验教材开始进入课改实验区。与以往不同,该标准通过免设“内容标准”,增设“教材编写建议”,为教材的选编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操作空间,但同时也给教师处理教材时把握新课程的理念增加了难度。
在小学一年级识字教学中,教师们遇到的困难之一来自“多认少写”“识写分开”的原则。按照规定,义务教育第一学段(1—2年级)的认字数量由原来的1250个增加到1600~1800个。”““这些汉字要求学生“认识”,即:在本课认识,放到其他语言环境中也认识,不抄,不默,不考。《语文课程标准》作出这一规定,意在减轻学生的负担,防止“识”与“写”的相互牵制,以利尽早、尽快、尽多地认字,并为学生及早进入阅读做准备。然而,教师在进行识字教学时常常违背了新课程的初衷。许多老师反映,在“学会”要求之外,每课仍提出10来个汉字要求学生“认识”,任务过重。为此,他们采取了一些对策,概括起来不外有二:其一,不断强化训练。这种方法的结果是造成师生负担进一步加重。其二,寄希望于后面课文对汉字的重复,在应用中掌握汉字。在我看来,这种做法更加切合新课程的理念。但是,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吗?这种看似把教学任务后移的做法,很难让人信服。有鉴于此,本研究对小学一年级第一册语文教材中的汉字分布和识字效果进行了对比研究,希望能为教师们走出识字教学的困境提供一点帮助。
二、研究方法
(一)关于教材分析的说明
1.根据被试学校使用教材的版本,选择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进行汉字分布统计。该册教科书由课程教材研究所小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1年初审通过,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出版。本册教材要求“认识”400个汉字。
2.节:为便于统计和说明,将教材中相对完整的每一独立部分称为“节”。在本册教材中能够独立成“节”的板块包括:“拼音”“复习”“识字”“语文园地”“课文”五个板块。全书共计5l节。
3.在本册教材中,对汉字提出“认识”要求,往往不在该字首次出现的节。鉴于这一差异,笔者选取两个维度考察教材中汉字的分布特点,进而研究这些特点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以对汉字提出“认识”要求的节为起点,考察之前、之后是否重复。据重复的方式,将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划分为四类:前后都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仅后面有重复,前后都没有重复。
(2)以对汉字提出“认识”要求的节为起点,考察节前、节后该汉字分别重复出现在多少节,并计算该汉字在全书出现的节数。
(二)关于识字量测试的说明
1.宁波市海曙小学在使用本套教材后,于2004年1月,对一年级四个平行班的188位学生进行了识字量测试。四个班级人数分别为:46、46、48、48。
2,以2500个常用汉字字表为测试试卷,请学生勾选其中能“认识”的汉字,然后统计出教材中提出过“认识”要求,而学生未予勾选的字数。据此,得到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中,每一个汉字在188名学生中的总误识人数,以此作为衡量该汉字识字效果的指标。400个汉字的测试结果中,有效数据386组。
(三)关于数据处理的说明
1.选用SPSSl2.0作为统计分析工具
2.从两个维度考察汉字的重复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方式:分别考察前后都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仅后面有重复、前后都没有重复与误识人数的关系,据此说明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2)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出现节数;分别考察节前重复节数、节后重复节数、全书重复节数与误识人数的关系,据此说明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三、结果分析
(一)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方式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在教材中的分布情况
本册教材要求学生“认识”的400个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方式不同,其中:167个字前后都有重复;40个字仅前面有重复;152个字仅后面有重复;41个字前后都没有重复。上述结果中,值得注意的是,教材中有41个汉字,在学习的前后都没有出现过;同时还有40个汉字在学习以后就没有在教材中重复出现过,这对学生识字是非常不利的。
2.四种重复方式的识字效果比较
上图显示:汉字的不同重复方式,在四个班误识人数的平均数上存在极大的反差。其中,“前后都有重复”和“仅后面有重复”的平均误识总数,明显低于其他两种重复方式。意味着以这两种方式重复的汉字,比其他汉字的识字效果更好。具体来说:“前后都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21.3;“仅后面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24.5;“仅前面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49.?;“前后都没有重复”的平均误识人数是49.2。
3.节后有无重复的识字效果比较
表1对四种不同的重复方式,进行了两两间的差异显著性检验。表中显示,不存在显著性差异的配对组包括:“前后都有重复”一“仅后面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一“前后都没有重复”;存在显著性差异的组包括:“前后都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前后都有重复”一“前后都没有重复”、“仅前面有重复”一“仅后面有重复”、“仅后面有重复”一“前后都没有重复”。
据此,可以判断,造成四个班误识人数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的主要因素是提出“认识”的节以后是否有重复。把数据按照“节后有无重复”重新分组,并检验两组在误识人数上的差异。
表3数据显示,节后有重复与节后无重复的两组,在误识总数上,存在极其显著差异。说明,在提出“认识”要求以后的教材中,继续重复出现该汉字,对提高识字效果有着重要意义。
(二)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出现节数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1.从三个角度考察重复节数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上表显示,三个不同角度得到的重复节数与四个班的误识人数之间,相关程度不尽相同。其中,提出要求的“节后重复节数”与四个班的误识人数之间存在极其显著负相关,而“节前重复节数”与误识人数之间的相关性则很弱,没有达到显著水平,所以,可以认为“全书重复节数”与误识总数的相关主要是由于节后重复节数的影响。
2.节后重复的节数与识字效果的关系
注:标注“*”表示所对比的两项均值在0.05水平上有显著性差异。
上述散点图显示,所考察的386个汉字根据四个班的总误识人数与节后重复节数确定的分布情况,即根据这两个因素确定某个汉字在图中的位置。随着节后重复节数的增加,点分布越来越靠近横向坐标轴。通过局部加权回归(Lowess)绘制拟合线,我们可以观察到随着单字在节后重复节数的增加,总的误识人数有明显地下降趋势。也就是说,随着节后重复数的逐渐增加,识字效果越来越好。
3.分段考察节后重复节数对识字效果的影响
通过观察图2曲线的下降趋势,我们将汉字在节后的重复分为三类情况:全书出现0—2节、全书出现3—6节、全书出现7节以上。同时,将最后一组细分为“7—14”和“15节以上”两组,以检验这一组内的差异。
检验结果显示,节后重复。一2节与其他三组在误识总数上,分别达到了极其显著的差异水平。节后重复3—6节的组与节后重复?节以上的组,在误识总数上,也存在显著水平的差异。而节后重复7节以上,细分的两组之间并没有显著水平的差异。这样图2中的拟合线上,可以概略地分出三段。我们由此可以选择2和6作为汉字重复节数的两个重要的拐点。节后重复由。节增加到2节,可以使识字效果得到极其显著的改善;节后重复由2节增加到6节,可以进一步提升识字效果。此后继续增加汉字的重复节数,对于识字效果没有显著的影响。
四、结论与讨论
(一)本册教材体现了以重复应用促进识字的思想,但是在汉字重复上存在缺陷
本册教材在字的使用上体现出不断重复的特点。全书要求“学会”的400汉字,平均重复5.9节。如果对照上述研究结果,应该说这种重复量是比较理想的,十分接近6节的拐点。然而,由于不同汉字的重复情况有较大的差异,造成节后重复数量和重复方式上的缺陷:
在400个要求“认识”的汉字中,重复不足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同时也有部分汉字重复次数过多,占用了大量的课本空间。从节后重复节数来看,少于6节的有317个,少于2节的有162个,节后没有重复的有81个(这81个字也是从重复方式角度看没有节后重复的字)。这部分汉字由于重复方式上的缺陷以及节后重复数的不足,使识字效果难以保证。
(二)识字过后的复习巩固对提高识字效果有显著作用
通过上述结果分析,我们看到汉字在学习之前是否出现,对于识字效果并没有显著的影响。对于识字效果至关重要的,是作出“认识”要求以后的重复情况。所以,教师在进行识字教学时,就应该有意识地加强识字后的重复。
具体来说,教师可以针对自己授课所选用的教材,细化汉字复现的具体指标,例如:汉字复现的节数、汉字的重复方式等。做到各个汉字在全书的分布特点了然于胸,使自己的教学更加有针对性,更加有利于学生学习。在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节后重复,实现新课程标准提出的识字要求。同时,学生在不断重复应用中认识汉字,能够更好地保持对母语学习的兴趣。
(三)有针对性地补充材料,使学生在课上有机会复习所学的汉字
本研究涉及的班级,人均汉字误识率是3.7%。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教师在教学中常常自觉地补充一些学习材料,增加学生识字过后重复接触所学汉字的机会。补充的童谣、童话等对提高识字效果有积极意义。但是,在没有数据验证的情况下,这类补充往往追求面面俱到,没有针对生字的具体情况。一些重复不够的汉字虽得到了强化,但那些已经有大量重复的汉字也在其列。结果常常是400个汉字的整体学习效果得到了提高,这种提高实际上是以师生学习负担的大幅度增加为代价的,而部分汉字在教材中分布的缺陷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笔者认为,应根据上述研究结果,对几类存在重复缺陷的汉字,在教学中予以强化。通过自觉地补充儿歌等材料,保证每个汉字都在学习过后,得到2节以上的应用,如有可能争取达到6次。同时,鉴于部分汉字在教材中的重复过分频繁,教师可以将自己的识字教学重点偏向重复不足的部分。以此,有望减轻目前识字教学中师生的负担。
[关键词]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教育竞争机制
一、教育资源配置的内涵与标准
资源配置,亦称资源分配,它是指资源在不同用途和不同使用者之间的分配。资源配置研究的主要课题是资源的合理配置。资源是稀缺的,人们的需要是无限的,投入到某种产品生产的资源及其产品产出的增加将会导致投入到其他产品生产的该种资源及其产品产出的减少。因此,人们被迫在可以相互替代的各种资源使用方式中选择较优的一种,以达到社会最高效率和社会利益的最大满足。
教育是人们众多需要中的一种,它能为人们提供包括消费和投资等多种效用。作为消费品,教育体现为一种个人享受和修养;而作为投资,它可通过改善个人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因素来提高个人未来就业机会和收入。与其他产品一样,教育产品供给也要消耗大量稀缺的社会资源,包括师资、土地、建筑场馆、仪器设备和资金等。因此,为了满足人们对教育的需要,保证一定的教育产出,人们必须将一定的社会资源分配到教育部门中去。同时,由于人们教育需求结构的多样化,我们还必须保证教育内部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获得必要的资源投入。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增加教育整体或其中某种类别教育的生产资源投入必然减少其他社会产品或其他类别教育的生产资源投入与产出。因此,为了达到最大化效用,我们要求有限的资源在教育部门进行合理配置,使教育资源得到最充分有效的使用。
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通过教育产品价值和教育产品成本的一致性来衡量。教育产品价值是单位教育产出增加带来的产品价值增量,其现实形式就是学费。教育产品成本是因增加单位教育产出而损失的最高其他产品价值量。在教育产品价值和产品成本不一致,如前者大于后者的情况下,将生产要素从社会其他部门转移到教育是有好处的。随着生产要素的转移,教育产量会增加,教育产品价值下降,同时,社会其他产品产量会减少,相应产品价值上升,从而使教育产品成本上升。只要教育产品价值和教育产品成本不一致,这种生产要素转移就应该继续下去,直到二者最终相等。以上是从教育部门整体来看待教育产品价值及其成本的,如果从部门内部,如某所学校来看,教育产品成本就会涵盖因该学校增加教育产出而导致所有其他同类学校、其他类别教育以及社会部门的产品价值量损失。只有教育产品价值和所有教育产品成本一致时,教育资源才会实现合理配置。
二、计划和市场两种教育资源配置方式
采用什么方式去分配资源才能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是资源配置方式要解决的问题。在现代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基本方式从理论上来说有计划与市场两种类型。计划就是通过政府对社会需求的分析判断,用高度集中的计划指令将社会资源分配到国民经济各行各业中去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市场则是以个体消费者和企业决策为基础,依靠市场竞争机制将资源分配到不同部门和企业的资源配置方式。
从理论上而言,计划和市场都可以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依靠计划解决教育资源配置问题必须获得准确的教育社会供求信息以确定合理的教育资源投入量和教育产量。教育需求方面,政府必须分教育类别、专业等了解社会不同个体的教育需求偏好,并将其汇集成教育社会总需求。教育供给方面,社会教育供给能力由教育产品成本大小决定,因而政府必须对其他社会产品需求、社会生产资源总量、教育和其他产品生产技术等进行全面调查。然而,政府要准确获得包括教育在内的所有产品社会需求信息和生产成本信息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实际中,政府规定的教育计划指标很容易偏离实际的教育供求状况,导致教育供给不足或过量、教育结构失衡等问题。同时,在计划方式下,学校的招生和资源投入等统一由政府承担,学校缺乏独立利益,因而其优化资源配置的动力不足。这样,学校就可以不讲管理、不计成本,导致政府教育计划的落空。
市场方式意味着教育资源配置由教育消费者、学校和生产要素所有者等主体来推动和完成。首先,个体消费者对于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追逐产生了教育需求,但是其他消费者也存在相同需求,这样消费者会为获得入学机会以其知识、能力和经济实力等展开竞争,教育需求竞争会形成教育市场价值。其次,教育市场价值会激励教育供给,教育投资者为获得投资收益,竞相办学和扩大招生。但是,学校的供给能力会受到教育产品成本的约束,在市场环境下,教育产品成本通过生产要素市场价值来衡量(具体为生产要素价值和生产要素耗费量之积)。学校提供教育会引发对各项生产要素的需求,需求大小由生产要素的边际教育产品价值决定。但是其他社会部门也存在相同的需求,生产要素的需求竞争会形成生产要素市场价值。生产要素市场价值既反映生产要素在教育中的边际产品价值,也反映生产要素在其他部门的边际产品价值,因而代表教育生产成本。最后,学校根据教育产品价值和教育产品成本来决定教育生产资源投入和教育产量。在两者不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增加或减少教育资源投入和教育产量是有利可图的,学校必然将教育生产推进到两者的相等点。在这里,最优教育资源投入量和教育产量得以确定。
与计划方式相比,市场教育资源配置由教育消费者、学校和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微观主体而非政府充当配置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些微观主体之间结成了复杂的资源交易和竞争互动关系,正是依靠这种资源交易和竞争互动,资源才得以在教育和其他社会部门以及教育内部不断流动,实现合理配置。在这个过程中,教育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价值的形成与社会资源的自由流动最为关键,前两者为各主体配置教育资源提供市场信息和收益激励,后者是调节教育和其他产品供给、实现教育供求均衡的基本条件。如果社会存在某种资源交易或流动障碍,或者一些主体如学校根本不具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能力,教育产品价值就无法推进到教育产品成本水平,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就难以实现。
三、我国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我国过去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我国教育也实行一种计划体制,即由国家统包统管的一元化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通过行政指令对教育资源采取单一的计划配置方式。其配置过程一般政府先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要求,制订一个总的教育资源配置计划,然后将这个计划分解成各下属应当承担的任务,一直把这些计划落实到最基层。在这种配置方式中,政府包揽了办学权利和义务,既担当了学校的举办者又担当了学校的投资者,同时还直接担负管理学校的职责,学校无条件地接受计划分配到的资源。计划配置方式可以依靠政府力量迅速集中社会资源增加教育投入,在一定时期内对教育发展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是这种方式也暴露出计划信息失灵、教育资源配置脱离社会需求以及抑制学校办学活力等问题。
为改变传统教育体制带来的办学效益低的现象,1985年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对教育体制进行全面改革。改革的重点是强化地方教育职责、对学校简政放权、扩大学校自主办学权以及改革学校招生制度等。学校自主办学权力的扩大,强化了市场^、才需求对学校招生和办学的引导。同时,中小学也开始向学生收取学杂费。消费者和学校之间的缴费形成了事实上的教育市场交易关系,为真正确立教育服务价值提供了科学评价标准,增强了学费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价格杠杆作用。在1985年教育体制改革取得成就的基础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又在教育面向市场、改革单一办学所有制方面取得了进展,各种民间和社会办学得到了迅速发展。教育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政府集中配置教育资源的弊端,加强了社会需求对教育的引导,提高了教育资源配置效益。但是,从整体上而言,我国教育还未脱离传统计划体制的基本框架,政府对教育仍然存在多方面的行政管制,这些管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教育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学费价格功能的发挥,阻碍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优化。
第一,办学准入限制。虽然我国已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体制,但是由于办学标准等方面的限制,致使很多民间和社会资源难以流入教育部门,导致教育供给不足。与此相对应,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增加,社会对教育尤其是优质教育的需求在迅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供给不足导致的唯一结果就是教育产品价值背离正常教育生产成本迅速上升。目前,我国居民教育支出增长远远高于同期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家庭教育支出比例也远远高于发达国家10%左右的支出比例。居民教育支出增长的重要来源是择校费等选择性教育支出的大幅增加。北京大学课题组2004年的一项全国调查显示,有择校行为者2004年总教育支出平均为5262.5元,其中择校费平均达4525.6元,费用与高校学费相当。从劳动力、土地等资源禀赋来看,我国的教育生产成本不会高于发达国家,更不会出现高出数倍的情况。
第二,学校自主办学限制。目前,我国各级中小学也尚未从根本上改变传统集中统一的行政领导体制,政府对学校的校长任命、机构设置、人事、入学招生、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限制。在重要的教师人事方面,学校用人和教师自由择业还受到传统户口、档案和人事编制等问题的制约,目前学校之间除部分特殊人才外,大部分教师还难以正常流动。这些限制大大束缚了学校自主配置资源的灵活性和教育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学校无法按照社会教育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内部资源配置,包括调整学校科目、课程设置和教学组织形式等,也阻碍了教育生产要素在学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
第三,学费管制。从2003年开始,政府开始在全国中小学推行“一费制”,对义务教育收费种类和标准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学费管制在于治理教育高收费、乱收费等问题,但是,学费管制也强行将教育产品价值降低,扭曲了教育的社会供求信息,阻碍了社会资源流入教育部门,不利于教育供给的增加。同时,还会使学校做出适应性调整,降低教育质量。从学校的角度而言,学费及其水平代表市场对学校教育的认可程度或评价等级,提高教育质量也意味着学校将会获得更大的收益回报,这样会对学校办学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约束。而在学费管制下,所有学校收费不分地区、教育质量等差异全部“一碗水端平”,这无异于将竞争性的学校办学转变为一种“公共产品”,教育质量差的学校反而获益更大。这将严重挫伤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动机,最终造成普遍性的办学低效益。
综上所述,我国教育资源配置的主要问题在于教育行政管制对教育竞争和教育资源流动的制约。它不仅阻碍了教育供给的增加和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提高,导致严重的教育收费问题,而且也远远不能适应我国按照科学发展观发展教育事业的政策要求,这就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市场对教育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四、构建教育资源配置的竞争机制
针对当前我国教育资源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教育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就必须构建一种有效的教育竞争机制或环境来促进教育资源的自由流动和教育产品市场价值形成。这种教育竞争机制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竞争性教育产品市场
教育产品市场是教育服务购买者的学生和教育服务提供者的学校之间结成的交易关系,是形成教育产品价值的基础,其现实形式就是办学市场。要充分发挥办学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必须保证办学市场的竞争性。如果办学市场存在供给垄断,教育提供者为攫取垄断利益,会主动限制教育供给和人为提高教育产品价值,从而使生产要素无法充足地流入教育部门,导致教育产品价值和成本相背离。保证办学市场竞争的关键在于开放办学,让更多的社会主体能够平等参与教育提供。目前,要实行自由办学准入制度,降低办学准入门槛,同时实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高校学位授权和专业设置等的政府审批制度,实行简单的政府备案制度,为学校公平竞争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竞争性教育生产要素市场
教育生产要素市场是教育及其他社会部门与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结成的交易关系,是形成教育生产要素价值的基础。教育生产要素市场的分割或垄断也会阻碍生产要素在教育与其他社会部门以及教育内部自由流动,从而造成教育产品价值和教育产品成本的背离。师资是学校的核心生产要素,教师劳动力市场是教育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教师劳动力市场充分竞争的关键在于保证师资的自由流动,这需要我们从社会整体上大力改革传统户籍、档案及人事编制等制度,加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建立自由的教师择业和学校用人体制。
(三)自主办学实体
在市场方式下,教育资源流动是通过教育主体间的资源交易来进行的,因此必须确保教育主体具有独立产权。学校是最重要的教育主体,只有存在独立的主体利益,它才会主动参与教育资源配置并承担经济后果。因此,学校必须是一个自主办学实体,可以按自己的方式和理由进行决策,有独立的招生、专业设置、课程和教学组织、学位授予、经费使用以及人事等权限。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保持或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对公民和法人来说至关重要,国家法律必须给予有力保护。人们对名誉权的看法不尽相同,我同意“名誉权是特定的人享有的应受公众公正评价的权利。”[1]因为名誉其实是一种社会评价,是一定范围内的多数人对其素质、品德、能力等的客观认识。保护名誉权实质上意味着要求他人对特定人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而且不得损害这种评价。
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范围,我国宪法、法律都对其有明确的肯定与保护。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一规定虽然没有提及名誉权三个字,但是已经潜在的说明名誉权受宪法保护。这个规定也为国家制定、实施保护公民名誉权的法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国民法通则也对其有所规定,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这些规定都利于保护公民法人的名誉权,有利于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使人们免受精神痛苦,通过这些规定,也可以实现社会秩序的和谐和稳定。
言论自由是公民享有以语言、文字、图画等方式表达对国家管理、经济建设和文化事业、社会事物以及自己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成果的自由。[2]言论自由是表达思想、观点、见解的一种方式,也是参与管理国家事物的重要手段,它直接维系着社会的道德基础,限制言论,人们就不敢说真话,社会就必然充斥着空话、大话、假话。人人心照不宣的公开说谎,就没有人敢于真诚地探讨切中要害的问题。言论自由是其他权利得以实现的可靠保证,它造就一个真诚、严肃、务实的人格,使人们得以超越对压抑的恐惧从而回复为人的本性和尊严。[3]言论自由极其重要,基本各开明国家宪法都规定了对言论自由的保障,视为人的基本权利。张千帆教授指出:“只有当实行自由言论会产生迫在眉睫的严重危害时,才可以对言论进行压制”[4]
二、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紧张关系
法律既保护名誉权也保护言论自由,公民和法人依法享有名誉不受侵害权利的同时,也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两者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在现实中,名誉诉讼可以有另外一种叫法,那就是言论自由案件。因为一方名誉收到减损总是行使其言论自由权利的副产品。[5]正因为这种紧张关系,名誉权和言论自由应该受到调解,在两者之中寻求平衡点。对于调解这种关系,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第一,在平衡言论自由名誉权中,如果是公共人物(包括公务员和其他行使公共权利的人)涉及到公众利益时,言论自由优先于跟人的名誉权。
第二,如果是一般自然人或与公众利益无关的私人生活,其名誉权应优先于言论自由;如果涉及法人的名誉,新闻媒体的言论自由优先于法人名誉权。
第三,公民在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时发表的答辩状,如果正对具体的事实发表的言论,即便包含了一些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侵害言论,也不应该构成侵权。
第四,对于公民或者法人利用言论自由蓄意侮辱和诽谤他人,制造不真实言论,损害其名誉权的情况,名誉权收到绝对的保护。
当然这些只是调解名誉权与言论自由问题的一小部分,我也没有总结的十分全面,其他各个特殊方面,还需继续讨论研究和总结。
三、对名誉权与自由权利冲突的解决机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若公民或法人因为他人的言论自由名誉权受到侵犯,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加以解决:刑事救济和民事救济途径。下面我将做简单介绍。首先,刑事救济。刑法第246条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即以暴力和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而言论者则没有什么法律资源可以利用。刑法没有规定“侵犯他人言论自由”的规定,也没有规定侮辱和诽谤的免责条款。刑事审判主要是解决言论者是否构成犯罪,而没有很好解决言论自由与名誉权冲突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与刑罚一脉相承,《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条例中也没有规定言论者的权利。
法律的规定无疑保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但由于言论自由的存在,取消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已经成为一种潮流。美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已经删除了诽谤的刑事责任,而是属于民事侵权责任。
其次,民事救济。上述提到的《民法通则》第101条,保护了名誉权。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更加细致的解释对名誉权的保护。民法也是侧重保护人的名誉权,而没有提及保护言论自由的问题。
然而,这并不代表言论自由位置低于名誉权,相反,言论自由的位置更高一些。言论自由的重要性不在于其被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根本上看,在于这种规定的制度效益。一种权利之所以能够长期坚持下去,被接受为社会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必定有一定的超越了表面的意识形态之论证的合理性[6]言论自由如此重要,所以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并须要证明如下三点:言论者主观上有法律上认可的过错(过失、故意或恶意伤害)、这种过错的行为造成了或可能造成实质性伤害、请求的限制不会具有太多的“外溢效益”而造成该言论者和其他言论者未来的言论自由权收到重大或实质性的限制。[7]
四、结论
名誉权和言论自由对公民法人和社会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维护名誉权体现公民法人更加注重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切身权利,言论自由推动自由社会发展,保护公民提出自己思想观点,有利于批判精神、创新精神的传播。然而当它们出现冲突时,必须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争取做到既维护个人的价值和尊严,又保障言论自由的权利,使得名誉权和言论自由重新找到平衡点,完善解决机制。
参考文献
[1]甄树青:《论表达自由》,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2]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原理.规范.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
[3]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
[4]李树忠、焦洪昌:《宪法教学案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5]梁治平:《名誉权与言论自由:宣科案中的是非与轻重》,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1]甄树青:《论表达自由》,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269页。
[2]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原理.规范.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202页。
[3]周伟:《宪法基本权利原理.规范.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203页。
[4]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498页。
[5]梁治平:《名誉权与言论自由:宣科案中的是非与轻重》,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6]李树忠、焦洪昌:《宪法教学案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03页。
[7]李树忠、焦洪昌:《宪法教学案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06页。
我们在研究中还发现,一种语言的语法特点往往跟记录这种语言的文字形式也有许多关系。虽然语言是先于文字而存在,但文字的出现必然要适应并有利于这种语言的存在和发展。也就是说,一种文字与被记录的语言,必然在语音、词汇和语法上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否则,这种文字就会失去长存的资格。当然,文字与语言的哪一要素联系得较明显,这会因文字的特点不同而有所偏重。从汉字来看,它与汉语语法的个性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汉字的特性适应并支持了汉语语法的意合特点,同时,汉语语法性征也是汉字得以长存的因素之一。
汉字是现代世界上各种记录语言的文字中唯一继承传统而被保留下来的文字。它与音节文字、音素文字构成当今文字的三大类型。音节文字与音素文字是通过记音而达到记义的。汉字作为表意文字则是直接记义的。它在记音方面不甚明显,也就是说,汉字在联系语音方面的功能是较弱的。在汉语圈中,同一汉字在不同方言区可以读不同音而在意义的理解上却又是相同的。所以,汉字的功能特征在于它的表义性。它是建构在音形义相互联系的基础上的。其最大特点是既以形表音,同时又以形表义;其间音与义是通过形体建立联系的,即音与义之间是间接取得联系的。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称为汉字的三维结构。有如下图所示:
形体
语音……语义
(虚线表示间接性)
因此,对于汉字,就有了听音尚难辨义,识音则能解义的特点。另外,如上文所述,汉字是以表义为中心的,所以它又具有开放性特征。一个形体,在汉语中,不仅仅允许它在不同时代、不同方言中取不同的读音而获得同一意义,甚至还可以为语音系统与汉语迥异的其他民族语言(如日本、朝鲜、越南)所借用。
由于汉字的表义是体现在形音义一体化上,因此,可以说每一个汉字基本上都是音义的结合体,这与语素是音义结合体这一特点是相吻合的。传统的语文教学被称做“读书识字”,我以为这正说到了点子上。问题还不仅仅到此,关键是在于识字就能读书上。这说明了一个很重要的语言现象,汉语语句构造是依赖语义勾联起来的。我们只要从掌握汉字的字形入手,了解了一个个汉字的音也就懂得一个个汉字的义,同时从这些串联成句的字义中又可领会出句义、文义。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也就在一个“悟”上。现代语言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在“悟”的背后的语言人文主义特点,挖掘其中的规律。因此,研究汉字和语法的关系当然也是这方面的重要课题之一。下述三个方面是我们在探索中获得的几点认识。
其一,汉字的表义性适应了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我们知道,语言的组合序列有如一条长链,链链相扣,环环相接,其间每个语词乃至每个汉字都是语言中的一个链子。在汉语中,这种链式序列可以允许人们根据需要取去某些链子(语词)而不影响达意,其衔接处可以完好如初。所以说,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恰恰表现在意合性上。意达而词之多寡可随意增删。神经病理语言学实验表明,人们记忆句子和理解句子,并不记忆句子的形式。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加工处理的不是语音,而是语言所运载的信息,即语义。汉字的缺点是与语音联系不紧,但它在对于字义的理解上显然优于拼音文字。因为汉字的规律就是文字形式与概念间的联系比较紧密。拼音文字的字形是以代表音素或音节的字母连缀而成的,人们在掌握字母和拼法之后,一般可读出字(词)音来,如果其意义正好是在口语中已熟悉了的,他也可以同时明白词义。但在一些国家的阅读教学中,也常常出现会拼、会读而不知句子含义的“语义性失读症”。然而,汉字的字形和字音都服从于语义,表现出语义,因此,学习汉语的人很少出现能读音而不理解意义的现象。这就是说汉字具有知音解义的特点。这种特点有力地支持了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汉语语法表达中的重意义支点,轻形式配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汉字的这种表义性征。句子中的语词弹性现象主要地体现在汉字上。汉字的块状和可拼合性为汉语语法的“随表达意图穿插开合,随修辞语境增省显隐”〔2〕和以意义支点为中心的表达意识提供了丰厚条件。
其二,汉字的单音节语素性质适应了句法中的韵律需求。汉语作为一种带有浓厚文化背景的民族语文,其注重韵律的特点是这样的明显,它不但讲究句子的抑扬顿挫铺排,而且还讲究句子音节的多寡对应。一般观点认为,句子是由词组合而成的。汉语的词,在古代以单音节为主,字即是词。在现代,汉语词汇已向双音化发展,古汉语的词延传到现代大多降级为语素,因此,字又相当于语素。虽然如此,但传统的文化征性并没有因此消失。汉语语素具有灵活性,它可以根据需要而随时升格(还原)为词。据统计,汉字中仍能独立成词的约有2000字,在现代汉语日常生活的语料中,这些作为词而独立运用的字,其出现率为61%。至于那些不成词的实语素,在一定的语境中也可以成词。例如,在“夹道迎接”、“双喜临门”、“拥被而卧”中的“道”、“临”、“拥”这些字都是词,它们体现的正是字所代表的意义。另外,由于汉字的表义性,使得现代汉语双音节词在表达中既可选择单字(单音节)形式也可选择复字(双音节)形式,从而有效地调节了语言的节奏,使句子的结构匀称,音节配合和谐。如“学校”可说“校”,“月亮”可说成“月”,“时候”可说作“时”,“开始”可说为“始”,“工厂”可简作“厂”等等。有时根据表达需要,多音节词还可以随意拆合,依赖汉字表义特性加以运用,使字(语素)升格为词。如“青春痘”一词可以拆成两个词,“我们要青春,不要痘”(广告语)就是一例。汉语的对偶句对音节的选择更是显示了汉民族语言文化的传统——汉字对组词成句的特有作用。这方面行家已有诸多论述,不在这里赘述了。
其三,汉字的块状整体认知适应了汉语语法的整体认知特征。汉人的思维观在于注重整体性。人体生理学的研究表明,中国人的思维偏重于大脑右半球。而右脑主管的能力正是具体性的能力,综合性的能力,类推性的能力,空间性的能力,直觉性的能力和整体性的能力。〔3〕这些特点在汉语言文化中表现很突出。例如,汉人传统的舞台艺术表演,一举手一投足,都能令人由个体、局部想到整体、全貌。汉人对汉字的理解也是抓住整体轮廓。汉字是一种高形差度的文字,印刷模糊,残缺笔画部件,甚至遮去一半字体,仍能认读。这对于拼音文字来说,是难以想象的。由此,我们联想到近年来有人提出的汉字上的“识繁写简”问题。这个提法适合不适合当前的实际需要,我们不妄加评论。但有一点,“识繁写简”是符合汉民族整体认知的文化心理的。在这方面,有许多人有过亲身体验。那些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中青年,在识字上就有这么一个特点,用繁体字印刷的古典作品,他们阅读下来几乎没有问题,但如果请他们写几个字,可就为难了。这里面说明了这么一种现象——他们能读能认繁体字,但无法书写出来。他们在认字时是运用整体认知原则的。这种整体认知在汉语语法中也有许多表现。从现行语法观看,有些句子是属于成分残缺的,但人们在阅读理解时并不困难。例如,“自行车下坡请减速!”“一个孩子好!”这些句子用现行语法理论都很难给予合适的分析。但在交际中却是达意的好句子。因为人们是从整体上去把握句子的,而不是像印欧语一样从形式入手去理解内容的。更有趣的是下面这两句话词序不同,意思竟然相同,交际者从来不引起误解:
在家里我对儿媳像闺女一样,
│儿媳对我也像亲妈一样。
│在家里我对儿媳像亲妈一样,
儿媳对我也像闺女一样。
让外国人理解,就不明白“闺女”换“亲妈”,意思怎么还会相同呢?其实这儿正好充分体现了汉人所具有的抓意义支点——“我对儿媳”、“儿媳对我”,从而进行整体领悟的能力。从上述分析可见,汉人在认识汉字和汉语语法上具有一种通约性。这也是汉字之所以从创始以来几千年而不废的原因之一。从中亦可看出汉语语法之不重形式而重意合的民族文化传统。
由此,我们还可以推论,假如有朝一日汉字的方块形体改为世界共同的拼音文字,汉语语法不能不随之发生变化,走上形态特征的道路。因为汉字的见形识义、识音解义、以意义为重心的特点和汉语语法具有十分深刻的共通性,汉字为汉语语法特点的存在提供了诸多方便。
从目前来看,汉字与语言的关系在字音、字义方面已经有许多成果,但在汉字和汉语语法的关系上尚属未开垦的处女地。我们希望这个领域今后越来越引人注视,会有更多的同仁参与探索、挖掘其间规律,从而促进汉语言文字的理论研究深入发展。那么,本文的写作目的也就达到了。
注:
〔1〕拙文《论汉语语法的弹性特征》,载《汉语学习》1989年第3期P4—6。
关键词:数字艺术教育市场
数字艺术教育体现在数字、艺术和教育三者有机结合在一起的不同方面。
数字指的是数码技术。现代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化技术也日臻成熟,因而带来广泛的应用领域;艺术是情感、激情、精神世界;教育就是要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发掘个人的潜质,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面对新世纪的挑战,面对国际国内大市场,市场的需求是多样化、多层次的,顺应时代开拓和发展数字艺术教育,设计一套完整系统的专业学科体系,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一、数字艺术教育的主要问题
1.数字艺术设计教育缺乏文化根基
国内一些院校师资队伍中,最为缺乏的是既具有深厚理论知识和艺术修养,同时又拥有实际项目操作能力和创作经验的老师。
目前有些院校的课程设置问题很多,过多考虑使用器材、软件的能力,缺少相应的人文课程,如戏剧学、影视心理学等。另外需要大量的影视赏析、影视剪辑、音乐剪辑课程,去掉一些计算机课程的设置,这样将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人文艺术修养。
2.数码艺术教育体系不完备
中国美术学院媒体动画学院图形图像研究中心主任曾立人教授,借鉴北美的教学体制,把教学体制形象地分成金字塔形,其包括三个等级:最底层的是技术手段型,以软件、硬件为侧重点来教学的模式;其次是原创内容型,以培养创意为主的教学模式;最顶层的是人文关怀型,与国际化接轨,培养可用性研究人才为主的教学模式。
我国现在还停留在底层的教学模式,以技术培养为主,开设很多计算机课程的阶段。
3.理论研究领域空白
数字设计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直到现在,已经过了10多年的风风雨雨,尝试性的高校数字设计专业教学也不下8年,但数字设计的专业理论研究在国内几乎还是一项空白。全国为数不多的专业刊物和相关大学的学报很少能见到数字设计的研究论文,也看不到较规范的数字设计教材。
4.轻视设计创意,注重技术操作
当前数字设计教育习惯以软件的操作熟练程度来评价水平高低,主要看谁的软件玩得精到。数字设计作品缺乏创造力、相互抄袭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学生当中。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曲建方教授认为,各个院校可根据自己的特点去培养、发展学生创造力。技术只是种手段,艺术创造力才是核心。
二、数字艺术教育发展的措施和思路
1.重视学业修养和基本功训练
通过开设数字媒体的基础性课程、方法类课程等,加强学生在数字媒体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训练,为学生以后的专业学习打下宽厚的基础。
2.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服务于学生的人本思想
开设多种可供选择的、有针对性的课程,使学生能够灵活、自主、充分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利用开放实验室和工作室,在不同的时期给学生提供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科研训练,使学生的数字媒体研究能力得到充分的锻炼与培养。
美国的大学在选修课程的设置方面,各个学校都结合本学校以及该专业的发展特点,并根据社会需要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要求,为学生提供大量的可供选择的课程,以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与需要。
专业的设置面对不同的就业去向,如影视、动画、游戏、广告、网络,使得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实践课程安排。学校可以建立一套独立完整的数字化技术系统,甚至是完整的数字化生产线。影视数字化系统可以全部采用数字化手段,从摄录到制作的全过程都采用DV,贯穿影视的前、中、后期。游戏专业同样根据游戏行业的取向来设计专门的游戏制作训练。
学校也可能按照学生未来不同的职业岗位,教师完成了基础课教学后,根据就业的要求来设计他们的专业课程。在美国的大学中,往往是学生选老师,学生有条件根据自己的设想,选择将来想要从事的职业,并投入更多精力在自己所选的课程中。
3.重视培养学生的艺术创造力,适应市场需求
数字艺术横跨艺术、技术两个领域的特性要求人才的培养也要实现艺术、技术的结合,同时兼顾原创人才和中低端人才的阶梯培养。
目前国内数码设计类公司在招收人才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艺术人才与技术人才之间难以沟通,懂艺术的不懂技术,懂技术的不理解艺术。有专家分析说,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国高校等相关教学机构对市场的敏感性和适应性太差,专业设置和调整尚未跟上产业发展的需求步伐;另一方面表现在现有的学科分割严重,对数字艺术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和起点不够。
4.建立院校高端师资资源的共享,提出有操作性的教育方法
如上海交大由软件学院和媒体与设计学院联合办学招生,融合了计算机和艺术两方面的科研教学资源。另外,还依靠与国际数字媒体业界著名公司建立合作渠道,共同建设数字艺术产学科平台,并定期聘请国际业界专家执教。
北京大学为教学配备最有效的师资力量,更主要的是充分借助外界教学力量,以培养实用高级专才为目的。
5.定期举办全国性高校数字设计教学论坛或会议
对当前数字媒体教学及影视动画教育的现状和发展前景作深入的探讨。深入领会教育部门、文化部门等有关领导与专家围绕数码艺术教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文化市场需求等方面的指示精神,了解国内外数码艺术教育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与国内外数码艺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展开富有成效的交流与互动。
6.许多专家提出数字教育与市场中的企业建立联系
请有丰富经验的业界人士担任客座教授,引入业界的实战经验和新鲜创作理念。院校和企业探讨的问题是目前数字艺术教育领域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即教育与市场的接轨。参与院校教学的企业人员要保证课程质量、时间安排;企业与学生之间要将宝贵的经验倾囊而授;安排好学生参与企业的项目制作等。
结语
如今信息时代是建立在以电子计算机为平台的基础之上的。视觉艺术和视觉艺术教育亦如此。在不久的将来,以计算机为平台的数字艺术将成为视觉艺术的主流,数字内容和文化产业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我国的数字艺术教育应该不失时机地把握住时代主流,及时调整教学体系和学科建设,建立和发展面向21世纪的数字艺术教育,推动中国数字艺术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蔡军.适应与转换——高速经济发展下的中国设计教育.国际设计教育大会ICSID论文,北京:清华大学,2001.
关键词: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循旧作新
先秦时期(含秦王朝)还未产生专门的语言学家,语言学也还未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但是,当时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乃至中央王朝都已经很自觉地关心语言文字问题。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老子、孔子、墨子、庄子、尸子、申子、尹文子、公孙龙、管子、荀子、韩非子等都对语言文字问题发表了看法。他们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于语言文字的起源、“名”与“实”(即名称与内容)的关系、语言与逻辑思维的关系等方面。其中最有代表性、影响最大的当属荀子的语言学理论,其中有一些是从语言文字规范化角度来谈问题的。
春秋末年,中国古代社会正在发生重大变革,新生事物层出不穷,旧的名分与新生事物发生了不少矛盾,出现了“名存而实亡”的情况。荀子继承孔子正名论的主旨,强调语言文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并且是由国家以行政干预的方式加以实施。他在《正名》这篇文章中强调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比较可行的规范原则和规范标准的推行办法。他主张“名定实辨”、“道行志通”,即治国者在给事物确定名称时,名称定了,就要让人清楚事物的实际内容(“名定实辨”),如果用名称来表示实际事物的定名的原则推行了,人们的思想就可以相沟通(“道行志通”),于是国家就谨慎地率领民众来统一使用这些名称。即制定了规范,大家都要遵守。反之,对于那些违犯国家法令,玩弄离析辞语,擅自创造名称以扰乱正确的名称,使民众疑惑不定,使人们增多争辩,那就称之为极端奸诈的人,他的罪过同伪造符节和度量衡的罪过一样。这样,人们就不敢乱名改作,生造词语和文字,破坏国家规章制度了。“正名”则是主张对名实不符的现象要加以纠正。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功能,强调语言文字在王道统治、风俗教化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荀子的这一思想与孔子的“正名”思想一脉相承。体现了中国传统语言文字规范思想的精髓。
在继承前人的语言文字规范理论的同时,荀子又提出了“循旧作新”的思想,这是对前人语言文字规范理论的发展,同时也是荀子语言文字规范理论的核心。他针对当时社会“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的语言失控状况,寄希望于新的明王贤君:“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语言具有继承性,前后相继的两个时代,其语言系统内部各个结构层面上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语言中的词汇,有些基本词汇亘古不变,如日、月、山、水、人、牛、马……,荀子指出:“后王(对当时理想人君的理想化描述,在‘后王’身上,凝聚了新时展的一切要求,‘后王’成为礼法、王霸、义利等品质的表征或当代形势剧变时期各国变法自强的一些帝王――当世之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商代刑名大盛、周代爵名齐备,荀子主张这样做一方面使前代文化得以传承,另一方面又保证了语言在社会生活中的继承性。正因为语言有继承性,所以我们今天才能读懂几千年前的古书。但是语言还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认识的深化,有些词已经不再适合社会的需要,这样的词将逐渐被淘汰,另外,社会发展了,一批新生事物也随之产生了,这些新生事物也需要命名,这样,语言中就会产生一大批新词语。“循旧作新”这一语言规范化主张,一方面纠正了孔子因循守旧、只求语言稳定不顾语言变化的偏颇,另一方面又避免了孟子只见语言变化、取实予名而不顾语言稳定的失误,全面辩证地处理了语言的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使语言的规范不再是教条的僵死的模式,而是随世损益、应适时调整的柔性原则。“旧名”要由“王者”来循,“新名”要由“王者”来“作”,对语言进行规范(这种规范的内容主要是词汇,特别是有关社会制度方面的词汇),在当时的条件下,荀子只能寄希望于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的“王者”了。
关于制作新名的方法(“制名之枢要”),荀子提出了6种方法:同、异方法,单、兼方法,约定俗成方法,径易不拂方法,稽实定数方法。具有相同本质的事物用同名去指称,对不同本质即不类的事物则分别用不同的名去指称,这就是同异原则;在词语表达方面,有时用一个汉字即可表达如马、牛、羊、山、川之类对象,称单名;有时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汉字表达一些对象如白马、黄牛、黑羊、高山、大川之类,被称为兼名,这就是单、兼原则;某个实际事物用某名去指称、反映,某名反映或指称某个事物,都要有一个使社会的人习惯、认可的过程,即经过约定俗成的过程,社会的约定俗成是命名的关键。荀子在名家、墨家研究的基础上,唯物地解释了“名”的起源的问题。他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意思是说,名称与其所表示的事物合适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它是由取名称的人决定的,约定俗成就是合适的,违反了约定俗成就是不合适的。他提出的“约定俗成”论在中国语言学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他第一次阐明了语言的社会本质,正确地说明了词的意义和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荀子指出:名称和事物之间本来没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名称仅仅是某一特定的社会人群为客观事物所取的一个代号。但是,这个代号的获得不是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是全社会成员约定俗成的结果;而且,一旦这个名称被社会所承认,其他任何人都不能随便改变它,如果一定要“异于约”,要“指鹿为马”,那就是“不宜”。荀子关于语言本质的约定俗成论,在今天看来,仍然是非常科学的;名称被约定俗成,为社会所接受又是有条件的,要做到径易不拂原则,即好懂、易记,又准确清楚,不易引起误会的好名、善名才会被社会所接受;而“稽实定数原则”则包括了调查研究和数量的分析统计。所谓“稽实”就是考察客观对象的实质,相同的归为一类,不同的区分为不同的类;而“定数”则是通过数量的统计分析考察客观对象的同异、相互关系的变化来分析论述名的相互关系和变化。
荀子还提出语言文字规范的原则和推行民族共同语的方法。他主张专名从旧:“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因为它是前人所创,习用已久,义界固定,且各有其所,故加整理而用之。荀子法后王,极力推崇战国末期已经成熟的中央集权制度,但是在“制名”这样的事情上,荀子并不否认先王在礼乐刑法方面的贡献。刑名指法律名称,因商朝法律比较完备,故而荀子主张沿用其法制刑名。周朝制定了公、侯、伯、子、男等诸侯的等级以及五服、六官等种种等级的名号,直到荀子时代变化不大,故而荀子主张“爵名从周”;文名指各种礼仪之名,周礼最为完备,据说有3300条之多,故而荀子主张“文名从礼”。商代刑名大盛、周代爵名齐备,荀子主张这样做一方面使前代文化得以传承,另一方面又保证了语言在社会生活中的继承性。散名(各种各样的名称――物名,世上万物所取之名)从俗:“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物名用约定俗成的名称,其中的人事名则从新分析义界,制作新名,统一用法,然后以华夏民族共同语,影响周边“异俗之乡”,共识共享。诸夏指的是当时居住在中原地区的夏族,他们说的话就是夏言(雅言),也是当时流行区域相对广阔的一种方言,是当时汉民族共同语的基础。以诸夏之言为标准规范诸戎之语,荀子的这一主张已经蕴涵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思想,这在当时可以说是具有远见卓识的,实际上,直到今天,规范汉语方言、推广普通话仍然是语言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于语言文字规范的作用,荀子认为,名不正其结果必然是“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贵贱不明是说社会地位的高低分不清楚,甚至贵者不贵,贱者不贱,尊卑颠倒。尊卑不清,自然治乱不定,这无疑会危及封建等级社会的统治秩序。这是从政治方面讲名不正的危害。从社会日常生活来看,名实混乱则会造成同异不别、是非不清。彼此之间的交流或者辞不达意,或者张冠李戴,相互之间的了解十分困难;这样自然不能使自己的意志付诸实践而取得预期的效果,大家所从事的各项事业必然会陷入困境,归于失败。从政治方面,用以区分贵贱;从社会生活方面,用来辨别事物的同异。贵贱分明了,同异区别了,这样表达思想就没有相互不了解的困难了,而大家所从事的事业也就不会陷入困境、归于失败了。荀子的语言功能观是荀子语言哲学思想的出发点。另一方面,荀子也深刻地认识到当时名实相乱的社会现实,并指出名实相乱的后果,“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虽守法之吏,颂数之儒,亦皆乱也”。面对这样的现实,荀子认为只有做到“贵贱明,同异别”,才算是“迹长功成,治之极也。”这里说的是语言在维护国家统一和维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历史证明,荀子的这一观点在后世得到了响应,其中尤以秦代的“书同文,车同轨”以及清代推行的八旗子弟“通汉语、习汉文”运动为甚。毋庸置疑,共同的语言是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基础之一。
荀子的语言文字规范理论,既尊重社会对语言的约定俗成性,可避免王者制名的主观随意性,同时又强调了人,特别是明王圣贤干预语言生活、因实制名的能动性,王者所制之名是那些因社会某种默契习俗而已经流行的名,就可避免社会约定俗成的某些片面性。因为语言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就趋向规范化,至于能否规范还在于人的因势利导。荀子的语言理论代表了先秦诸子研究语言的最高水平,经过他的学生李斯的努力,在秦朝统一中国后得到实践,“书同文”、“语同音”的规范制度为其后封建社会树立了楷模,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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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信息传播中的数字语言运用主要集中在商品价格策略或促销手段等方面,或者用以引起广告受众注意,并激励其作出购买决策。从“三碗不过岗”甚至更久远的过去开始,人们就知道如何在各类广告中运用数字语言宣传商品或者服务,并最终达到销量增长等效果。所以广告中数字语言的运用有着历史悠久、范围广泛等特点。然而由于数字语言具有一些特殊属性,能够较快地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并获得增强的广告效果,因此许多广告中也有数字语言滥用的问题。虚假数字的运用、利用数字误导消费者等等手段,都会令广告效果甚至商品(品牌)的声誉受损,反而产生消极作用。由上可见,数字语言拥有超乎数字本身的含义。而数字语言的有效运用和组合,能够构成具有一定含义的数学原理。因此,数字语言和数学原理可以被运用在广告文案中,达到特定的传播目的。以下是常见的几种在广告文案中运用数学原理的宣传手段。第一,巧用数字尾数或者大分母除法运算,造成低价错觉。虽然现今在广告中运用数字语言或者数学原理的理论并未形成体系且并不完善,但是其历史可以追溯到非常久远,广告主们亦能够自如地运用数字语言或者数学原理,准确的向目标消费群体传递有用的信息。在价格方面,主要通过数字尾数或者大分母除法运算等方式实现数学原理在广告文案中的应用。一方面,巧用数字尾数,造成低价错觉。数字尾数,指的是商品价格的尾数。例如,商品常常以“3999”“、19.98”等定价手段给消费者以错觉,令消费者觉得“3999”是“3000多”,而“19.98”不到“20”。可以说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看似这种做法是向消费者让利,事实上,则是在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而以奇数作为尾数的价格策略,更能给消费者一种真实感和信赖感,让人觉得价格精确可信,甚至没有转圜余地。因为对于一般的消费者来讲,以整数定价的商品或者服务,更能激发消费者要求卖方让利的心理。另一方面,巧用大分母除法运算,造成低价错觉。
这里说的“大分母除法运算”,指的是将一个较大数目的价格用时间作为分母相除,从而得到一个较小数目的单位价格。例如,某地一家汽车经销商,将原价107,800元的新宝来,除去首付的43,120元,将其余贷款部分分成60个月的月供,经过计算,每个月只需还款1,348元,即可享受驾驶宝来的乐趣。以上这种贷款促销手段,想必是每个汽车经销商都能够想到并实践的,但是上面这家经销商在为消费者计算完月供的价格后,又提出了一个“日供”的概念。消费者能够惊喜地发现,原来购买一辆车“,日供”仅仅需要45元!45元能做什么?谁都想不到,可以用45元购买一台汽车“。日供”的概念,不过是让一般的小康家庭每天节省两包香烟、减少外食的次数或者戒除一些较为奢侈的享受。如上所见,较大数目的价格被一段较长的时间相除,得到较小数目的价格,能够令消费者产生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较为低廉的感觉,并减弱商品或服务价高不可攀的固有印象。第二,夸大数字的作用,弱化文字的影响。这一部分主要谈及的是商场或者网上购物渠道的宣传手段中的数字语言运用。最典型的就是常被商家用到的“**元起”“、*折起”以及“*折封顶”的宣传方式。商家往往会突出数字,用以弱化文字的影响。多数消费者看到了醒目的数字,就很可能会忽略文字的内容和作用。即便看到了“起”和“封顶”这样的字眼,也会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能有足够的幸运去获得性价比最高的商品或者服务,获得足够满意的利益。由于数字的简单易懂和含义明显,消费者的关注点随之转移,文字的含义及作用就会因此而弱化。第三,运用百分比突出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效性、纯度、诚信度等特性。百分比在广告文案中的运用可以说是数不胜数的,其作用主要体现与诱导消费者认可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效性、纯度、诚信度。有时候,在提及商品或服务的有效性方面,百分比数字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例如,玉兰油新生塑颜金纯活能水的宣传提出,该产品可以即刻提升肌肤水润度80%,连续使用四周,肌肤细纹会明显减少,皮肤紧实度提升30%。这种百分比数据,能够较为准确地描述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效性。
农夫果园宣称其果汁为100%天然果蔬汁,不外加任何酸味剂、色素,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含糖(瓶身配料注明加白砂糖)。其中的“100%”代表的就是商品的纯度,表明农夫果园果汁是纯天然的果蔬汁,没有其他任何添加。这种数字的表达远比“纯天然”三个字带给消费者的影响要大得多,因为数字是看得见的、具象的,不像语言表达那样的模糊和抽象。在广告中运用百分比能够突出商品或者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诚信度。例如,中华多宝口服液就提出了以下广告语:现代科学表明,口服粉状珍珠,人体只能吸收29%的营养成分;水解珍珠(即生物活性物质)配置的中华多宝口服液,人体吸收90%以上。较为准确的百分比数字,赋予一种较为精确的数字统计,使得数据的可信度在消费者心目中有效提高,从而提升商品或者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诚信度。第四,利用小数目数字突显商品或服务稀缺性,形成紧俏假象。每个消费者都渴望拥有具备稀缺性、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商品或者服务,这能够使他们认为自己是被尊重的,并且得到了较好的待遇。更何况,当这种稀缺性从一种需求转变为一种权利的时候,消费者们就希望自己获得这种商品或者服务。例如,一家名为“babyface”的照相馆打出广告,声称“只为周岁以内宝宝拍照”。在此案例中,该照相馆成功地将消费者的需求转化为他们的权利,而“周岁”事实上就是“1岁”的变体,具有数字的含义,因此,这段既简短又极富意义的时间,造成了该商品(或者可以说是服务)的稀缺效果,形成了紧俏假象,可以有效地促使消费者作出消费决策。
2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