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0 16: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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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经济危机爆发。在此次危机中,许多银行都面临着破产倒闭的问题。为了复苏经济,重拾对金融业的信心,给予存款者一定的补偿,美国政府成立第一个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由此存款保险制度也随之产生。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世界各国经济等各个方面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隐患也逐渐地显露出来,经营风险加大,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了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从此存款保险制度也被大家所接受。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有法律保护的有关存款保险制度的机构。但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我国一直在实施由国家担保的隐性保险,就是商业银行以国家的信誉作为担保。改革之初,在金融体系混乱、市场化不明显、经济水平有限、可投资的金融品种少的情况下,隐性保险曾巩固稳定了我国的金融业。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这种隐性保险已经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的银行基本上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完善,社会大众的参与意识也在逐渐增强。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作为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也在加大。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金融体系已经具备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要求。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美国在早期由于金融体系不成熟,存款保险机构的内部职能不协调,曾出现了两个存款保险机构并存的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完善了存款保险制度,由二合一,形成了单一的管理体制。目前,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是多头监管,共同履责,量化管理。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的保障范围是储蓄账户,80年代是存单或者退休金,90年代范围扩大,包括支票、储蓄存单、退休金。其保障程度从2008年开始是基本账户每户25万美元。世界各地存款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即金融危机之后急需提高金融机构的公信力,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成当务之急。世界各地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一致的,即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银行的公信力[1]。世界各地的存款保险制度都是非营利性机构,组织管理形式有三种:政府设立政府机构管理、银行业设立基金性组织管理、政府和银行共同管理。政府管理的形式体现了政府政策的权威和不可侵犯性,但容易出现监管不力的情况。银行业管理侧重于市场的灵活性,但市场风险较大。政府和银行共同管理则兼具了两者的优点。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从中小银行视角分析
第一,增强银行信用,维持公众信心。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为了增强银行信用,维持公众信心,使得金融业能拥有更多可以利用的资金资源。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解决银行的破产问题,不仅有利于问题银行很自然地退出市场,更为重要的是防止了由一传多的劣性事件的发生。第二,促进中小银行高效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防范银行发生挤兑导致破产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促进中小银行的高效健康发展,从而防范金融风险。无论是过去、现在抑或将来,银行都会履行自身的职能,如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并且银行的存在对金融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尽管随着金融业各种金融衍生品的种类增多,银行融资比例有所下降,但银行凭借着自身的优越性在金融业的地位是不可改变的。在银行的经营过程中,由于存在着种种弊端,银行的安全会受到存款人挤兑的情况,并且某一问题银行发生的挤兑现象会通过同业拆借市场或者股票、债券等渠道蔓延到其他银行,从而对整个金融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好的影响[2]。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从根本上抑制银行挤兑均衡的出现,并且不会影响到银行在经营中的资金流动性。第三,有利于中小银行与大银行间的适度公平竞争。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国有银行凭借着资金充足,有国家政策的支持,明显优于其他商业银行,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在这种不平等的状况下,存款人在选择投保银行时,会盲目跟风选择国有银行,很可能导致一些小银行的破产倒闭。存款保险制度给予所有存款人承诺后,存款人就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小银行或者其他商业银行就有了一定的机会。第四,推动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的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在保障金融业资源合理配置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放开贷款利率下限,由此我国人民币贷款利率完全放开,使得商业银行拥有了自由对贷款利率进行定价的权利。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种类和用途、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和贷款期限的时间长短来决定利率。这使金融业迸发出更多新的由市场定价的金融产品,不仅增强了金融服务的能力,也满足了不同层次顾客的需求。利率管制的放松,对商业银行吸收存款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也会造成存款成本的加剧。目前的贷款利率已经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也会逐渐放开,所造成的银行破产会更加严重,因此最起码的保证就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二)从存款人的视角分析
由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银行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对银行的信誉程度、银行的内部管理体系、银行的发展状况都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更多的存款人考虑的是利率的高低。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缺乏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能有效制定出应对风险的对策。一旦银行的资金流动出现问题或者有破产倒闭的前兆,存款人一定会慌张,不能冷静分析,不知如何挽救自己的利益。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只要缴纳了保费,就会从保险机构那里领取到一定的补偿。投保银行遵照保险合同,可以从保险机构得到一定的援助,从而把破产的可能降到最低程度,存款人的利益也不会遭到过多损失。我国的存款人大部分的理财方式都是银行存款。随着利率市场化,我国城乡居民在银行的储蓄存款逐年提高,但银行的内部管理及存款机构本身都是存在问题的,可能面临着破产的危机。在这种状况下,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
三、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破产之间的关系
(一)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处置中的关系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企业都是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旦公司破产,影响到的只有债权人、投资者,一般不会波及更多的地方。由于银行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因此一个银行的破产会影响到其他的银行乃至整个金融机构,使得更多的主体受到牵连,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就会逐渐增强,最终造成金融危机。随着经济自由化、金融国际化,牵涉到的方面就会由一个国家到全世界,美国的次贷危机导致全球金融风暴的事件就是这么产生的。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处置中至关重要。它可以防止危机的扩散,从根源上遏制危机的爆发。存款保险制度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减慢危机的蔓延。存款保险制度常用的处置方式包括三种:第一,流动性支持。当银行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采取将存款存放到问题银行或者为其融资,加快银行的资金流动性,从而防止其出现破产的情况。第二,促进银行间的兼并和并购。如果银行出现了问题,面临倒闭的危险,可以通过大银行对其进行兼并的方式减少一定的损失。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如果两个银行都为投保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可以为兼并银行提供资金支持,使得兼并的过程更加顺利。第三,清算赔付。当问题银行破产后,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对破产银行的财务进行清算,处理剩余财产的分配,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赔付存款人。
(二)存款保险制度与中小银行破产立法协调的关系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银行破产的法律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建立银行破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时候,应从下面几个角度出发:确保破产银行法律框架的可行性和稳定性;明确监管力度与市场力量;给予和监督存款保险制度的权利和义务等。这三方面相互协调,相互监督,一旦出现问题,保证能够快速明确地采取措施。由此可见,存款保险机构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银行的立法协调。只有在这种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协调的制度下才能对金融的安全进行明确的分工,避免出现在银行破产处置中的问题。如果没有相关配套的法律,存款保险制度就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责和效力。在建立存款保险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对银行监管机构进行一般性监管,对存款保险人进行例外性监管。当银行破产时,监管机构要制定宏观对策,启动程序,存款保险机构则负责具体落实。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存款保险机构取得存款人权利后,在实行时扮演利益冲突的双重角色。由于系统性风险等原因已经不能成为阻碍银行破产的理由,必然要求存款保险机构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银行破产处置政策,其中包含如何用最低的成本完善地解决问题,如何防止银行破产中的各种风险等。因此在立法协调中,不仅要考虑到存款保险立法的重要性,也要考虑到银行有效退出的协调性和特殊性。
(三)结合我国银行破产处置程序,有必要加强存款保险制度
通过博弈论中的纳什均衡理论,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如果银行破产了,每一个存款人都希望自己得到的是最优结果,所以他们都希望得到赔偿,因此理性的人大部分会购买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减少了银行挤兑现象的出现,使得金融秩序混乱降到了最低,从而稳定了金融体系。只有建立合理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才能构建出最后贷款人的完整体系。最后贷款人是一种银行破产防范的法律制度,中央银行可以为问题银行出现破产前兆时提供资金援助,履行最后贷款者的职责。处置倒闭银行应该明确两个方向:第一就是要以最小成本为原则,第二就是以最快处置为目标。当出现银行倒闭的情况时,只有处置破产银行的相关内容越快,才能保证处置的成本最低,对社会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蔓延降到最小。从我国处置破产银行的时间角度分析,主要采取的处置方式是援助救助式,不仅时间很长,并且处置的成本高,使得金融行业的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将会导致更多问题银行的产生。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更加有利于银行的处置。
四、我国目前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有可能增加中小银行破产
首先,在存款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都是国家担保。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意味着国家将不再为银行买单,银行要承担自身所面临的一切风险,因此引发中小银行破产变得很有可能。其次,商业银行本身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银行体系不够健全,内部控制不太系统等,都加剧了银行的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流动性收紧,中小企业贷款这种高风险的业务成为中小银行争相的选择。这种高风险的业务给银行所带来的就是经营风险的加剧。有的中小银行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故意抬高其存款利息,吸收存款,最后因经营不善而破产。如1995年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破产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追求利益,破坏了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平衡关系。随后我国又发生了肃宁县的尚村农信社破产的事件。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为银行破产做制度上的准备。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增加
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在基本情况下是指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3]。存款保险作为银行破产的最后一道防线,会诱导储户忽略中小银行的经营情况,提高中小银行冒险的可能性,导致有关部门过度依赖存款保险制度而放松对银行的监管。对于存款人来说,在存款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由于储户的财产安全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因此存款人会在是否存款的问题上进行思考。一旦储户决定将存款放到银行里面,存款人将会对银行的经营情况和银行信誉进行对比,从而选择一个更加稳定的银行,之后也会对存入存款的银行进行关注和监督,必将对银行有一定的约束力。这种限制有利于中小银行的良性发展和金融行业的稳步运行。然而在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下,如果银行破产,即使无法偿还存款人的存款,也还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赔偿,因此存款人就建立了无论怎样都会得到赔偿的心理预期,就不会刻意关心自己所存银行的经营情况,只会去注重存款利率。这样,银行的约束力就会明显下降,银行体系的风险也会随之增加,也会产生很多不稳定的因素,从而引发存款人的道德风险。对于投保银行来说,在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前,中小银行一般都会进行自我控制,稳固自身的发展,有效地经营,防范风险。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银行的破产赔付有了保障,因此为了更多地吸收存款,提高自身的收益,就会提高利率,进行高风险的业务,所以使得存款保险有了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会使得财务不平衡,资产和负债大幅度波动,抑制银行的稳步发展。对于存款保险机构来34黄河科技大学学报说,存款保险机构的保费是由投保银行缴纳的,一旦出现存款保险机构和投保银行密切联系,就会对存款人的权益产生不好的影响。如果存款保险机构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延迟对破产银行的赔付处理或者没有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赔付,就会导致投保银行和存款人的双重损失,因此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增加。对于金融监管机构来说,可能金融监管机构会为了某一目的而对投保银行或者存款保险机构进行干预,或者监管标准不严,都会产生内在的道德风险,对宏观经济效率进行严重的冲击,影响合理的资源配置,阻碍经济发展。
(三)中小银行面临高额保费问题
国际上通用的保险费率制度包含两种:单一费率制和差别费率制。单一费率制的优点是低成本、易使用[4]。但是,如果对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小银行都使用无差别的单一费率制度,会给中小银行造成一定的压力,产生一定的风险。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比较雄厚,流动性强,在法律法规不健全、金融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实行单一的费率制度,将会对金融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差别费率制度瞬时值根据风险的不同程度缴纳保费。在构建存款保险制度初期阶段,监管的力量不足,很难保证各银行费率指标的绝对保密。费率标准一旦泄露,人们就开始进行对比,很容易选择国有商业银行,而中小银行就会面临挤兑破产的可能。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存款都存放在了国有商业银行里面,无论是从资金数量、流动性、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四大国有银行都要明显优越于中小银行。如果实行差别费率制度,中小银行的核定费率要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会造成各银行间的不平等竞争。由于面临的风险不同,中小银行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种类更多,所以不得不提高自己的保费。
(四)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导致信息的不对称
银行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存在着更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披露的问题。存款人无法了解投保银行的贷款质量,而隐性贷款会隐藏很长时间没有人察觉到,银行也能很快转变资产的风险构成情况,从而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一般情况来说,存款人是不希望投保银行进行高风险项目的,因为大部分存款人把款存进银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固定的收益及自己资金的稳定。一方面,从银行经理人的激励报酬分析,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都会使得银行经理人很难与股东的利益相契合,银行经理人可以很方便地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不去考虑银行的长期发展。因此,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都使得银行的中小股东很难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另一方面,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使得银行的内部很难融洽地与外部监管相连接。此外,一些需要审批的文件不能很快进行,银行的股权交易不能快速流通,使得银行监管不能有效实施,银行的债权人也不能很好地行使其权利。由此可见,信息披露和信息不对称是必须正视的问题。
五、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经济的良好发展,金融体系改革的逐渐完善,都为健全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奠定了一定的条件。但与此同时,市场上的剧烈波动等都暗示着在中国的金融行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必须要进行严密的准备和数据上的分析。虽然我国还没有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但我国一直在积极准备。最早的存款保险基金的提出是在1993推出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之后,关于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起草也相继展开,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详细明确地阐述了有关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责范围及其他相关内容。健全完善存款保险制度首先最需要的就是立法[5]。完善的法律可以为以后存款保险制度制定规则提供法律依据,也为社会大众树立有法可依的理论屏障。没有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存款保险制度,就很难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透明和实施,应该积极推动《存款保险条例》的出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二)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完善信用评级机制
要防范道德风险,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要与经济发展策略和金融业改革相协调。这样才能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首先要通过调研制定完善的制度,科学划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从分析研究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现状入手,建立有完善制度的机构,明确不同种类存款的额度,从而建立最优担保范围和索赔金额范围的上下限。其次,要培养公众的思想认识和普及教育宣传。从宣传的角度让公众了解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表现形式及其相对于隐性存款的优越性,从而明确在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中公众、投保银行及存款机构之间的联系和权利义务。最后,有计划地对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试点,诚邀有代表性的机构和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从而不断完善。信用评级机构是保障投保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信誉的基础,为存款保险机构的费率制定提供依据,一旦发生银行破产,可以为其提供预防和发出信号[6]。因此,完善信用评级机制至关重要。
(三)建立合理的存款保险费率制度
我国应建立适合国情的存款保险费率制度。一方面,对于我国存款保险费率的保额可以大体分为两种。一种为全额保护。全额保护对从一定程度上防止银行系统挤兑破产和维护公众信心都具有有力的影响。但是,由于实行全额保护,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的监管减少,会产生很大的道德风险,追求高收益的项目,存款保险基金的损失将会逐渐加大。截至2014年,只有少数国家实行全额保护政策。全额保护不仅加重了存款保险基金的资金负担,也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增加了一定的阻力和限制。另一种为部分保护。部分保护就是在银行发生破产时,限额之内进行赔付,限额之外的不予以赔付。这种保护从资金的角度给存款保险机构减少了一定的压力。另一方面,对于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的选择也很重要。数据显示,大部分国家还是采取了强制性保险的投保模式。就我国存款机构的目前情况来看,强制性保险的建立更加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中小银行的银行内部体系和管理方式各不相同,使得各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等各不相同。从国有银行的角度出发,如果实行自愿性参保,会导致存款保险机构的保险基金资金出现短缺的情况,会严重影响存款保险机构的功能发挥,同时也会逐渐加剧中小银行的经营成本,竞争压力也会加大。目前,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就是自愿参保。由于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大部分人都认为银行不会面临破产的问题,所以选择了不去缴纳存款保险。强制参保使银行间有一个公平的存款保险保障,也保障了存款人的利益。由于单一费率制度和差别费率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弊端,所以把费率的高低和保险的限额相挂钩不乏为一个好的方向,费率高也就意味着高的限额。这些可以由存款保险人自由选择,不仅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也满足了存款机构的运营需求。综上所述,我国应该建立强制性参保和设定保险限额相结合的选择性差别费率制度。
(四)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美国商业银行存款产品收费制度的研究,尝试寻找出其存款产品的设计机制以及设计特点,希望能够给国内商业银行在存款收费方面以启示和借鉴。
美国银行的存款产品、账户种类多种多样。就花旗银行而言,个人银行业务种类包括支票账户、储蓄账户等类,而仅支票账户类存款产品就多达五种:CitibankEverythingCounts!、Cit-igold!、CitibankAccessAccount、BasicChecking、TheCitibankAccount。这五种产品都各有特色,BasicChecking就属于普通支票账户,银行不支付利息、没有最低余额限制、每月都必须交纳9.5美元的账户管理费、能享受支票费和ATM跨行交易费的优惠。而TheCitibankAccount属于付息类支票账户,特点在于银行会支付利息、有较高的余额要求(6000美元/月),如果存款人满足联合账户余额要求(combinedaveragebalance)就能无限制的免支票费和ATM跨行交易费。比较花旗银行这两种产品,它们的构成要素都包括了:账户余额要求、账户管理费、支票费、ATM跨行交易费和利率。两种产品的差异就在于这几个要素所赋予的内容不同、组合不同。
通过对花旗银行存款产品(支票账户)以及美国大多数银行的存款产品的收费明细进行观察可以看出,美国银行存款产品的设计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存款产品的创新通过其构成要素的不同组合就可以实现。美国银行存款产品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期限、开户起点要求、日均余额/联合余额、优惠(减免账户管理费、免费签发若干次支票、利率优惠等)、惩罚(收账户管理费、降低利率)等。这些基本要素不同的排列组合就形成了美国银行市场上多种多样的存款产品。换言之,对这几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赋予不同的内容就是对存款产品的创新。美国银行一直以来都努力围绕着存款产品的流动性和收益性进行创新。如本文前面提到的1970年由美国马萨诸塞州互助储蓄银行推出的一种新型活期存款账户——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egotiableOrderofWithdrawalAccount——NOWAccount)。该账户实际上是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支票账户,是对活期存款的一种创新。它的创新体现在既可使客户享受到转账结算的便利,同时又可取得利息收入。还有八十年代的新型活期存款帐户——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SuperNOWAccount),就是在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的基础上提高了银行所支付的利息,并且多了能够随意签发支票的功能。这两种账户是美国银行业历史上较为经典的创新,体现出了存款产品各构成要素之间不同组合的强大的创新功能。
其次,注重市场细分。不同的存款人的需求是不同的,有的存款人看重帐户所能支付的利息,有的则看重账户的支付功能;有的存款人每月需要签发很多张支票,有的则很少签发支票。美国银行在设计其存款产品时非常注重这样的需求导向。如花旗银行的两种支票账户:BasicChecking适合每月签发支票次数有限且无法达到银行规定的帐户余额要求的存款人群体,而TheCitibankAccount是针对能够满足余额要求,而且每月需要签发多张支票的存款人设计的。或者,当存款人既能获得一定的利息,同时也能够满足银行的帐户余额要求时,他就会选择TheCitibankAccount。不同规模的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不同也体现银行选择的客户群体的不同。大银行的付息帐户余额要求要明显高于小银行(社区银行),这是因为大银行所希望吸引的客户群主要是市场上较为高端的,能保持高存款余额的那一部分客户;而小银行面对的主要是当地的社区居民,他们难以满足大银行的高余额要求。
第三,账户余额要求的作用突出。首先,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银行持续经营获利的重要源泉。账户余额要求是美国银行衡量对存款人所开立账户收费与否的一个标准。当存款人的帐户余额能够达到银行要求时,银行就会免收其账户管理费;反之,存款人就会被收取一个月5美元至15美元不等的账户管理费。而且,对于一些高余额要求的账户,银行还会对满足余额要求的存款人减免支票费、ATM跨行交易费、账单费等等。这些诱人的条件使得存款人会主动考虑取款的次数和频率,尽量保持自身帐户余额不低于银行要求,银行稳定和持续的资金来源同时也就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其次,美国银行考察存款人账户余额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要求存款人的单个账户满足最低余额要求;二是要求存款人在本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余额加总后满足一个最低要求,即联合账户余额要求。一般来说银行都会选择实行联合账户余额要求+单个账户最低余额要求。这样的做法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吸引存款人在一家银行尽可能多的开立不同功能的账户。当存款人某种账户余额要求低于银行要求时,就可以用其在本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的资金余额进行补充,从而避免被收取账户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新晨
参考文献:
[1]丁友刚.对银行收费的理性思考——基于银行业成本核算模式变迁与银行收费动因和依据的研究[J].金融研究,2003,(11).
[2]李宝军.人民币小额存款账户收费问题质疑[J].金融会计,2005,(10).
abstract: borrow bookkeeping accounting rules are" borrowed will have the goods, borrow will equal", for punching kay business corrections adjustments as a written by will goods accounting rules, will inevitably lead to the account book related indicators can not reflect the economic business, which by law or by double double goods law reflects the shoot growth business, not only can reflect the economic operational picture, is scientific and feasible.
摘要:借货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货,借货必相等”,可对于冲悄业务的更正调整如生掇硬套有借必有货的记账规则,势必导致会计账薄的相关指标不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而采用双借法或双货法反映冲梢业务,既能如实反映经济业务全貌,也是科学可行的。
关键词:双借或双货;冲梢业务;运用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了清楚地指明账户的对应关系,一般编制一借一贷、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会计分录;对于复杂的经济业务也可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发现在借贷记账法中运用双借法或双贷法一也是科学可行的,尤其对冲销业务调整时编制双借或双贷的会计分录是十分必要的。
所谓冲销业务是指经济业务已经发生并已登记入账,可后来又被否定的事项,如销货退回、销售折让、费用成本多计等等。对于这些业务的更正调整,如生搬硬套有借必有贷的记账规则,势必会导致会计账簿中相关指标不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甚至出现差错,而采用双借法或双贷法来进行操作,就能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的角度看都显得更为科学、更为合理。下面用实例予以阐明。例卜某企业销售产品100万元,前已人账。后因质量不合格同意对方退货20万元。供应部门转来红字专用发票,当即开出转账支票退款。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本期发生的销货退回,一般应冲减当期的营业收人。
通常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这种做法,贷“银行存款”账户当然是正确的,因为企业的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开户银行只监督反映款项的实收实付金额,不需反映业务发生变化的前因后果。但“主营业务收人”账户用借方反映就不能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且容易产生差错。因为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贷方反映的是实现的营业收入,借方反映的是定期结转“本年利润”数。按上述分录记账后,“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100万元,借方发生额20万元,致使贷方发生额不能直接真实反映实现的营业收入。同样,上述分录中的“销项税额”在借方反映,容易产生记账错误。因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销项税额”专栏设在贷方,专门用于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时的增值税额。企业如发生销货退回等冲销的销项税额应用红字登记。所以笔者认为调整分录应为: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一340()0贷:银行存款234000
采用上述双贷法反映,既有利于直观记账,直接将“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发生额调整为80万元,把“销项税额”调整为13.60万元,又能如实反映银行存款的收付情况,便于与银行核对账目。例2:某工厂单批生产某产品,共计领用材料12万元,并已计人生产成本。产品完工,残料回收入库l万元。通常分录为:
借:原材料10000
贷:生产成本10000
同样道理,借“原材料”账户是正确的,财务处理与仓库保管员材料实际验收入库数额增加相一致。但贷记“生产成本”账户就不能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因为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是11万元,且“生产成本”科目借方反映生产费用发生额,贷方反映结转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按上述分录记账,“生产成本”账户借方发生额12万元,贷方发生额l万元,致使借方发生额不能直接反映该批产品的真实成本。所以本人认为该调整分录应为:
借:原材料10000
贷:生产成本一10000
关键词:存款保险;定价模型;费率测算;实证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保护银行等存款机构金融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其与审慎监管和最后贷款人制度共同构成了金融安全网的三大要素。但存款保险内在的道德风险问题以及逆向选择和问题也同时为理论和实践所证明:1987年美国FSLLC保险基金破产的事件引发了对存款保险费率定价研究,Kane(1992,1995)以及Kane&KauSman(1992)就该事件提出了定价问题所体现的是存款保险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研究表明,合理的存款保险定价不仅能够对上述三个制度内生缺陷形成有效的制约。而且可以改善市场激励和避免银行间的交叉补贴。另外,定价还直接关系到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制度的选择方式,即选择单一费率制度和基于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制度。因此,存款保险定价一直被认为是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核心问题。
一、存款保险定价理论及模型研究
(一)存款保险定价模型
存款保险定价的核心问题是要估计银行资产价值的风险。目前,较为受到肯定的两种存款保险定价方法分别是:Melton期权定价模型和预期损失定价模型。
1、期权定价模型。
Merton(1977)创造性地将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应用于存款保险领域。将存款保险看作银行资产价值的一项看跌期权:即存款保险等同于一个以保险期为履约期、以约定赔偿为履约价、以银行资产为基础的看跌期权。对投保银行来说,保险合同相当于持有一份多头卖权,对存款保险机构来说,则持有了一份空头卖权。但是,该模型经Marcus和Shaked(1984)、Ronn和Venna(1986)以及Duan(1994,1999)等多位学者的研究发现,期权定价模型在存款保险费率厘定方面存在不少的缺点,如银行资产价值变动影响、现实中的“监管宽容”现象以及模型忽视了资本标准的影响。近几年,B-S模型又在诸多学者的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上得到了新的研究成果,如Dermine和Laier(2001)考虑了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Pennacchi(2001)考虑了经济周期的影响、Byung Chun Kim和Seung Young Oh(2004)则在允许银行在保险期内随时破产的情况下,推导出一个完全封闭性的(exact closed-form)存款保险定价公式。
2、期望损失模型。
预期损失=预期违约概率×风险暴露×给定违约下的损失。“预期损失”是将存款保险人的损失大小表示为被保险存款的一个比例,因而它测度存款保险的成本,即每单位被保险存款的保费水平。“预期违约概率”可以运用基本分析、市场分析或评级分析来估计。其中,基本分析典型的运用CAMEL类评级:市场分析则典型地根据利率或诸如存款单、同业存款、次级债务、债券等未保险银行债务的收益率来得到;而评级分析则利用诸如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等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
(二)我国存款保险定价模型适用模型
1、存款保险定价模型述评。
魏志宏(2004)应用期望损失方法对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水平进行了测算,根据其分析过程和研究结论,本文认为首先预期损失方法存在较大的评估主观性:其次。监管机构对于风险银行的容忍程度直接影响了预期损失率的高低;另外,银行破产清算的法律框架与执行力度在我国根本不具备现实可操作性。故魏志宏(2004)在其文章中只能对“破产银行的资产损失率为50%”。由此可见,预期损失模型在我国基本上没有适用价值。
虽然期望损失定价模型相对于期权定价模型具有简单和操作性更强的优势,但在该模型中,存款保险机构依据各投保银行的风险水平进行差别定价,忽视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盲目投资、虚假报告和管理不善等行为,模糊的区别定价不能解决道德风险问题。正如陈世敏(2005)应用该模型对我国商业银行进行费率测算结果所反映的一样,采用不同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会导致截然不同的测算结论,这种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必然会引发对存款保险费率定价合理性的质疑。而在实践中,期望损失模型也曾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美国存款保险体系在信贷储蓄协会危机中维持困难(史小龙,2003)。美国现行的“与风险联系的差别费率”模式是以默顿(Morton)提出经典的关于套期定价的存款保险定价理论为基础的,同时在经过诸多学者对期权定价模型的不断完善后使得期权定价模型的理论基础和适用性都得到了实证检验。
另外,考虑到本论文以实现对存款保险费率水平进行精确合理测算为主要研究目的,期权定价模型无疑更加符合要求。但对上述所介绍的Merton、M-S、R-V三个模型具体选择方面,本文更加倾向于采用基础的Melton模型。原因有二:(1)从我国商业银行(包括上市与非上市)历年分红记录分析,分红因素基本上对期权定价不存在影响;(2)而且M―S模型和R-V模型相对于Melton模型对商业银行的公平价格要求更高,即要求商业银行具有一个公平定价的外部市场――股票市场,因此需要以上市商业银行作为测算样本。姑且不论我国商业银行中上市公司占较小的比重,仅我国股票市场的非有效性就不足以满足对上市商业银行的定价要求。
2、我国存款保险定价模型适用模型。
对于期权定价模型在理论研究中所表现出的种种缺陷,本文将采用一种全新的测算模型,计划采用建立回归模型的方式对其进行修正,利用资本充足率补充资本标准要求,将信用评级以及CAMELS评级所关注的商业银行评估要求指标化,选取商业银行的财务指标作为监管要求。就理论研究的角度而言,这种测算模型不仅仅实现了对期权定价模型缺陷的弥补,而且考虑了期望损失模型的监管评估要求,实现了对两种模型优化利用和综合利用。
为了将本论文所采用模型与Morton模型进行
区分,在此将Morton模型定义为“基础模型”,修正后模型定义为“修正模型”,相应测算费率分别定义为“基础费率”和“修正费率”。
二、期权定价模型中标准差的计算依据探讨
标准差是Morton模型中影响定价水平的主要因素,目前国内在应用该模型(包括扩展和修正模型)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选择上市商业银行股票市场价格计算标准差。本文认为这种简单照搬期权定价模型公式的计算方法存在以下的问题:
1、截至2008年10月,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仅为14家,占全部商业银行数量比重不足10%,如果仅以股票价格的连续复利收益率计算标准差,未上市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如何测算?如果以类推的方式估计非上市商业银行的股票价格,市场定价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和银行之间的差异性也决定了估计股价的必然存在主观臆想成分和不合理性;
2、我国股票市场的资产定价功能不强,投机性因素和投资者的非理导致商业银行的资产价值与股权的市场价格相差甚远,简单的以上市商业银行的股票价格确定商业银行的风险大小无疑偏离了存款保险定价目的;
3、期权定价模型最初应用于对以公司股票为标的期权进行定价,目的是为投资行为确定价值判断的依据以实现投资回报,因此自然应当采取股票收益率作为其风险高低的评价基础,而存款保险则是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进行评估,更多地关注商业银行的持续赢利能力的稳定性。两者的应用对象和目的截然不同;
4、具体到从期权定价模型在保险费率厘定领域的实际应用,该模型所采用的标准差计算都以资产的收益率作为计算依据。Turner和D'Arcyand Garven在以期权定价模型对保险定价研究时都明确指出了保险市场不能照搬股票市场模式,如果以股票收益率标准差应用于期权定价模型就忽略了保险风险的特殊性。
据此,本论文将采用样本商业银行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作为标准差的计算依据。
三、存款保险费率水平修正指标的选取
(一)国际上金融机构风险评价体系简介
目前世界上计算银行风险调整费率的两个常用指数是资本水平(充足率)和监管评级判断投保金融机构的风险。在金融监管以及风险评价方面,最著名的当属美国联邦金融监管当局使用的“骆驼评价体系”(CAMELS),其内容包括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水平、赢利状况和流动性、市场风险敏感性。此外,加拿大存款保险公司(CDIC)对于金融机构风险评价体系比较具有代表性,其也是从质和量两方面考察的。质的方面主要依据CAMELS评级准则,量的观测主要考虑资本充足性、赢利能力、资产质量和资产集中度等。
(二)Morton模型修正指标
基于B-S模型的缺点,如果对其不进行合理的修正,则就会出现对存款保险定价不合理的测度,如郭韶青(2007)利用该模型对深发展一年期人民币存款保险的测算费率应为13.2%。因此,参照CAMELS评价体系和加拿大对金融机构风险费率确定所依据的因素,同时考虑到Morton模型的缺陷,本文将选取资本充足率和监管风险评级/评价指标作为对Morton模型的修正。在监管风险评级,评价指标中,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要求,除资本充足率之外,本文将采用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性比率、不良贷款率、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存贷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作为监管评级的二级指标。
四、修正模型的实证分析
(一)分析说明
自2003年底开始的商业银行改革,经国家对四大国有银行采用注资、剥离不良资产和通过股份改革实现上市等改革措施的实行,到2006年我国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整体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风险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考虑到之前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负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偏低等问题,本文选取样本商业银行2005-2007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作为研究样本。运用横截面数据分析存款保险费率与各修正指标之间的关系。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消除异常样本对研究结果的影响,由于中国农业银行的某些修正指标不能获取,且其相对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明显过高,因此将其剔除,最后选定17家商业银行作为回归分析样本。
(二)分析结果
本论文采用统计分析的研究方法,采用样本银行2007年的截面数据进行分析,使用Eviews5.0进行估计。为解决样本数据在分析结果中的异方差性、序列相关性和自相关性,根据目前所进行的研究结论,本文在实证分析过程中对数据进行了自然对数和差分处理,得到以下模型方程:
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的因素有资本充足率、净资产收益率、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和客户资产集中比率(样本数据中以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表示)。其中资本充足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与存款保险费率间存在负相关关系,且资本充足率对费率的影响程度最大,因而在对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定价时应当重点关注资本充足率的影响:而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和客户资产集中比率则与存款保险费率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商业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和客户集中比率上升时,其存款保险费率相应提高。
因此,在我国建立了正式的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各商业银行如果要降低自身缴纳的存款保险保费就必须要通过各种手段来提高资本充足率和赢利能力,控制对风险项目投入,同时还必须在银行贷款发放时秉承风险分散的监管要求,降低客户资产集中比例。
五、我国银行存款保险修正费率
本文根据实证分析所建立的模型方程和影响指标对Morton模型进行修正,得到的各样本商业银行如下的存款保险修正费率:
年计算;②假设我国将采取强制存款保险制度,即所有吸收存款的商业银行都必须对所吸收存款投保;③无风险利率一般按照普通国债的发行利率。但国债利率受国债类型和期限的影响各不相同,同时由于我国近年对存款屡次实行加息政策,波动幅度较大,本文无风险利率按照国债的平均发行利率即以3%为准。
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样本银行网站主页2005-2007年度财务报告教据
对上表的存款保险费率结果分析,基础费率和修正费率水平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按照Morton模型测算,平均基础费率水平最低的是国有商业银行,其次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最高的是城市商业银行。但是在考虑了修正指标因素后,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各样本银行之间的费率水平差异明显缩小。这一研究结果从实证角度印证了沈福喜(2001)、山东经济学院课题组(2005)商业银行存款保险费率的差距不应当过大的观点。
招商银行成为存款保险修正费率最低的商业银行,表明该银行在资本充足率、经营管理水平和资产赢利能力方面表现良好,且风险控制能力较强。而基础费率和修正费率差异最大的是深圳发展银行,其基础费率最高而修正后费率居中,这说明了该银行虽然以往处于较高的风险水平,但其资产质量已经获得很大的改善。而从深发展近两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上也可以印证这种变化,其资本充足率由2004年的2.30%提高到2008年中的8.53%,达到了资本充足率8%监管要求;同时其净资产收益率和贷款客户集中度水平也都处于样本银行的前列。而对于修正后费率水平上升的样本银行,则主要是由于其在2007年度的资本充足率低于2006年度的资本充足率所造成的,这也说明了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在决定存款保险费率水平方面的重要性。
分析结果还验证了修正模型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即存款保险费率不仅仅注重当前经营风险和盈利能力水平的高低,还更加关注商业银行在以上方面的变动趋势:当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赢利能力出现下降时,以及银行过度涉足风险领域经营和扩大贷款集中度时,其所应当负担的存款保险费率会迅速上升;相反地,存款保险费率会相应降低。这样便可以为存款保险公司实现对投保机构的动态监管,同时也促使投保机构在决定经营管理策略时会更加谨慎。
六、结论
关键词:高职院校;基建借款;会计核算
一、高职院校基建业务借款存在的会计核算问题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最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对于借入资金用于基建业务的账务处理:(1)取得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短期借款”;(2)借入资金用于基建业务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偿还借款时,借记“长/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1]。从该制度规定账务处理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用于基建业务的银行贷款资金在其流动期间内的账务处理方法唯一,不存在任何有异议的地方。但是目前许多高职院校为了扩大学校的招生规模,大力投资建设新校区,导致学校的基础建设所需资金已经大大超出其自身财力,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通过其他途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大笔资金,然而当这些借款到期时,高职院校自身的学费等事业收入已不足以偿还高额的借款,因此申请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基建借款,该笔业务的账务处理方式不像《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规定的那样清晰明了。对于同一个基建业务,仅仅是因为用借入资金支付,就出现重复列支出的情况:第一次支出是借入的资金实际用于基建业务时,第二次支出是申请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时。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在具体账务处理中这两次所列支出都是必须的,但是同一个基建业务列两次支出又不符合逻辑。
二、高职院校基建业务借款存在的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企业会计的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其做出有效的经济决策[2]。然而高职院校作为事业单位,其会计目标和企业单位的会计目标有许多类似的地方,但是有一点是不同的,那就是要单独反映高职院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这一重要的信息,也就是说要单独准确完整的反映其财政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情况。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规定,高校要设置事业收入、事业支出等会计科目,反映其财政资金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并于期末结转收入、支出科目,核算财政资金的结转结余情况。高职院校应该按照制度规定设置事业收入、支出等会计科目,反映其财政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等会计目标。如果没有发生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基建业务借款的情况,高职院校的会计核算业务可以完整的反映其财政补助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等会计目标。但是如果高职院校发生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基建业务借款的情况,高职院校的会计核算业务既要反映其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的会计目标,又要反映其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目标;也就是说既要在其基建业务实际发生支出时列一次支出,又要在其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基建借款时再列一次支出,这就造成了一个基建业务被重复列支出的现象,产生了逻辑矛盾。
三、高职院校基建业务借款存在会计核算问题的改进建议
由于现阶段社会急需具有技术型的人才,因此国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会大力支持职业院校的发展,高职院校扩张是必然的趋势,通过融资贷款等途径借入资金来进行基建业务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为了能够实现高职院校的会计目标,解决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借款产生的重复列支的问题,有的学者建议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其他应收款—银行借款”核算,用银行借款资金支付基建业务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资金—在建工程”,同时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借款”,贷记“银行存款”,从该会计核算业务来看,并不能反映实际支出情况。因此本文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二级科目“事业支出—银行借款支出”,通过该二级科目记录实际发生的事业支出。“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年末和财政补助收入相对结转,反映财政补助资金的收支结转情况[3];而银行借款资金的支出情况在实际用于基建业务时通过“事业支出—银行借款支出”科目记录,在用财政资金偿还借款时再将该科目记录的支出作相应的冲减,当银行借款偿还完毕时,该科目余额归为零。通过该种处理方式,既可以反映财政补助资金的收支结转情况和银行借款资金的支出情况,又避免了一个基建业务被重复列支出的逻辑矛盾,较完整的反映高职院校的会计目标[4]。具体会计处理如下:(1)当发生银行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长/短期借款(2)当银行借款资金实际用于基建项目时:借:在建工程贷:非流动资产资金—在建工程借:事业支出—银行借款支出贷:银行存款(3)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时:借:长/短期借款贷:财政补助收入借: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贷:事业支出—银行借款支出
参考文献:
[1]夏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研究—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例[D].江苏:江苏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2]傅浩.当前事业单位借款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09):11-12.
[3]李光贵.高等学校结转和结余资金形成路径分析[J].会计之友,2015(01):79-83.
摘要: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研究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就具有了重大的意义。通过成本核算,可以明确事业单位的成本构成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如果有不合理的收支项目,在核算的过程中必然会暴露出来,诚然,此类项目的数量与数额直接影响事业单位的生产成本,也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管理状态。因此,进行细致的严格的产品成本核算,定会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减少财务漏洞,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对单位实行全面的管理,对核算的结果进行科学合理全面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决策,提高本单位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能力。文章以黑龙江家畜繁育指导站为例来研究成本核算。
关键词:事业单位;繁育成本;成本核算
黑龙江省家畜繁育指导站是服务于家畜品种改良工作的科研推广单位。站内设有繁育技术研发、猪育种中心、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等15个部门。主要职能是制定全省家畜繁育改良规划、制定省内各畜禽品种育种目标;负责全省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体系建设等。近年来,承担了世界银行的奶牛群体改良(DHI)、繁育体系建设及重大科技攻关等项目,这对于其自身发展,实现畜牧业科学发展都具深远影响。因此,进行并做好成本核算就是重要一环,事业单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目的是提高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管理水平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的相关理论
(一)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是企业进行产品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单位和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家畜繁育站的成本核算就是对家畜场所生产的优质种子母牛、仔猪、商品猪、种猪等产品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总和进行计算,以此得到每个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资金总额,即产品成本。成本管理则是在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考察构成成本的各项消耗数量及其增减变化的原因,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在增加生产量的同时,不断地降低生产成本是家畜繁育站扩大赢利的主要方法。
(二)繁育成本
繁殖成本,从理论角度来说,就是动物为了实现繁殖以及人们为了使动物高效繁殖而付出的代价。对于家畜繁育指导战这样的事业单来说,必须了解繁育成本的核算,才能有效管理业务的发生及发展,促进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核算科目
成本核算属于支出类科目,应设置“成本费用”这一会计科目,用来核算事业单位列入龙舞的各项费用,借方反映业务活动或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反映产品完工验收入库的实际成本。
二、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的方法及步骤
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需要较为完整的统计数据,这些数据从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和分类整理而来,因此,建立一套完整准确的原始记录系统,并且及时地记录整理,这是进行成本核算的首要环节。只有进行成本核算才能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首先,明确成本核算的对象、指标以及计算单位。比如,黑龙江家畜繁育指导站的最终产品是优质种子母牛,那么成本核算的指标就是每头产品的成本资金总量或资金总额,计算单位有月、季度、半年、年等。现在以100头优质母牛为例,将商品牛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以元/千克、元/头作为成本核算的指标,以年为计算单位来说明母牛的成本核算的具体流程以及核算方法。
其次,确定组成繁育指导站的核算成本项目。在一般情况下,将组成繁育指导站的产品成本核算的成本费用项目分为两类: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固定成本是指与家畜生产量的大小无关或关系很小的费用,其不随生产量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生产量的提高,由固定费用形成的那部分成本将会显著降低,从而降低了生产的总成本,即产生了规模效应。因此,降低固定费用从而降低总成本是事业单位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途径。固定成本费用有:饲养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和管理人员的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维修费。变动费用是指随着家畜生产量的变化,其费用大小也变化的费用,即随生产量的变化而变化。变动成本费用有:饲料费用、药品费用、煤、汽油、电费等。其中饲料费用包括买价、运费和加工费。
最后,从黑龙江省家畜繁育站的各项业务来看,成本核算的过程如下:
发生的各类成本费用有:
1.变动费用中的采购费用的核算:
采购分配率=采购费用总额/原材料买价总额×100%
原材料采购成本=买价总额×采购分配率
饲料的加工费分配总量=加工费总额/加工总数
已耗饲料产品的成本=原材料总价÷损耗率+加工费分配总量
损耗率=(原材料损耗量-饲料消耗量)/原材料损耗量×100%
在饲料的加工过程中,饲料产品的原材料总价应该按照饲料的组成计算。
2.饲养成本总额的核算:
饲养成本总额=饲料的变动费用+其他变动费用+固定费用
因此,通过上述的成本核算,我们得出了产品中的各类成本费用在总成本费用中的比例,同时得出了该年度或该季度家畜产品的总成本及单位产品的成本。财务人员应将每年或每季度的各类成本定期及时地进行核算,做一个统计记录,就会发现单位存在的问题,能够全面地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此外,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成本收入的计算 。
假设黑龙江省家畜繁育指导站生产的1组(250头母牛/组)母牛。
成本:
(1)引进幼种的款项:2.9万元(假设数据)。
(2)饲料费用:每头母牛的成本8-10元,14585头约要饲料费约14万元,种牛的饲料费大约1万元,共17.9万元。
(3)水电费:1000元(年或季度)。
(4)职工工资:平均每人每年7000元,2人共计1.4万元。共计19.4万元。
假设全年的利润是42万元,那么,全年的纯利润为 22.6万元。
三、事业单位的收入如何上缴财政专户
由缴款人或其人提出申请,经征收机关审核确定无误后,通过缴款人或委托人的开户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国库单,即财政专户。应缴财政专户款是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各种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在此项资金上缴之前,对事业单位来说是一种负债,不能作为事业单位的收入来处理。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事业单位实行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应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待同级财政部门拨付本单位使用时,才能计入财政专户返还收入。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其上缴部分不能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应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带同级财政拨付本单位使用时,才能计入事业收入,其留用部分可以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实行按收支结余的数额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平时可以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年终按该项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结余数额上缴财政专户。
目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是各种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应上交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该科目贷方反映收到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收入数或实行预算外资金介于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的结余数,借方反映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数,贷方余额反映应缴的未交数目。下面具体说明:
(1)全额上缴时:
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上缴财政专户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银行存款
(2)按比例上缴时:
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应缴财政专户款,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事业收入
应缴财政专户款,缴入财政专户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银行存款
(3)结余上缴时:
取得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 借:预算外资金收入,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取得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等,贷:事业收入
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 借:事业收入,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缴入财政专户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款的方法和步骤,与此同时,事业单位还必须建立严格的控制制度,保证专款的上缴。因为财政收入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稳定、企事业的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家通过财政能够有效地调节资源的配置。财政是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起着重要作用。其次,国家通过财政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国家通过对财政收支数量、方向的控制,有利于实现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及结构的优化,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再次,财政可以有力地促进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科教文卫都属于事业单位,他们或者没有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有限,必须依靠财政的大力支持。最后,财政有利于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建设支出是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财政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分配进行着广泛的调节,为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此外,财政是巩固国家政权的物质保证。
四、结束语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整个管理过程中,成本核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大家都知道,现在是以社会责任最大化来衡量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一个机构的可持续性,只有准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把我成本核算的整个流程,才能降低生产过程的总成本,以节约资源,节省费用,将更的资金用于后续发展的过程中,达到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且人民满意的标准。同时为国家制定收费项目提供参考标准,通过相互参考,促进服务和成本的对等性。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之窗[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4).
[2] 贺南轩.成本会计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10).
[3] 叶胜春,杨梅芳.论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及创新[J].市场论坛,2006 ,(11).
[4] 黄长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其对策[J].现代企业教育,2006 ,(19).
论文关键词:绩效考评 工资结余 应付职工 薪酬 会计处理
一、绩效考评制度催生工资结余
大型企业集团绩效考评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薪酬管理制度,具体来说就是根据掌控子公司的经营业绩核定工资额度,奖优罚劣,实现集团公司的调控目标。由于集团公司依据子公司上月经营利润核定本月工资额度,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各个月份的经营形式并不均衡,子公司实际能够负担的工资额度就会与核定的工资额度产生差异。当核定的工资额度多,企业缺乏足够的现金流发放或者不愿意全额发放时,就产生了“工资结余”;当核定的工资额度少,企业有意发放较多的工资时,就需要动用“工资结余”。
市场经济企业经营风险无时不在,企业存在工资结余,对于以丰补欠,稳定职工情绪,拿出部分资金奖励先进工作者,能起到重要的调剂管理作用。是企业经营者常用的管理手段。
二、工资业务会计处理现状
1.当期核定工资大于实发工资,有的单位按核定数额计提工资,“应付职工薪酬”出现贷方余额,由于会计准则规定“应付职工薪酬”不允许留有余额,于是将余额转入“其他应付款挂账。有的单位按实发数计提工资,“应付职工薪酬”借贷双方相等,账面没有余额。
当核定工资大于实发工资时,必然产生工资结余。按核定数计提工资产生显性工资结余;按实发数计提工资产生隐性工资结余。
2.当期核定工资等于实发工资,不会出现工资结余。这种情况只有在企业运行平稳、均衡时才会出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在充分竞争性行业,这种情况很少发生。
3.当期核定工资小于实发工资,动用结余发放工资。如果动用的是显性结余,管理机构一目了然,因为从相关账户可以查到工资的计提、发放、结余以及结余使用的轨迹,但是查询动用隐性节余较为复杂,有时需要重新统计分析。
4.核定的工资总额包括民工工资,但民工工资是以支付给中介公司的劳务费形式发放的,计提和发放均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直接借记:成本、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由于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在统计分析工资额度使用情况时容易遗漏。
三、目前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弊端
会计部门单纯从核算的角度处理工资业务,管理部门无法按照管理的思路查询核定工资使用情况,是新增结余还是动用结余,及工资结余变动数额。特别是当多部门动用多月份隐性结余时.监管部门缺乏相关的记录,或者由于跨期查询的复杂性,对隐性结余的监控难以有效实施,甚至失去监管意义。因此,应对当前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适当调整。
四、调整思路
将人力资源系统的“考核工资”概念与财务会计中的“应付职工薪酬”概念有效结合,在财务会计的“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可以查到“考核工资”的运行轨迹。
五、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每个月一律以核定的工资额度计提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
1如果当月利润只能承担部分工资额度,超出部分计入“其他应付款”作为未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工资结余。
计提工资时:
借:成本、费用
其他应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使用结余时再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借:成本、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贷款
2.如果当月利润足以承担核定的工资额度。但由于缺乏现金流,不能全额发放,也应按照核定的额度,全额计提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实际发放数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差额留在“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作为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结余。
计提工资时: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使用结余时直接冲减“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3.如果当月利润少,计入当期的工资费用少,现金流充裕,拟发放的职工薪酬比核定数多。
计提工资时:
借:成本、费用(本期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数)
发放工资。需动用以前已经进过成本费用的工资结余时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数)
应付职工薪酬(前期结余数)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需动用以前月份未进过成本费用的工资结余时,应做补计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数)
应付职工薪酬(前期结余数)
贷:银行存款
借:成本、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4.对于民工工资也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据实计提进入“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放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借方。
即: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5.年末对于不准备发放的工资结余,首先按照挂在“其他应付款”的余额冲减未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其余的冲减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即: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成本、费用
六、改进后会计处理方法的优点
1.“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等于人力资源部核定的工资总额,简化工资计提数的控制程序,剩下对发放数的监控就显得较容易。
2.满足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应什职工薪酬”不能留有余额的规定(年末没有余额)。
论文关键词: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政府收支类财政改革和高校资金筹措的多元化发展,1998年颁布实施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简称“旧制度”)已不能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为此2009年财政部进行了全面修订,拟定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简称“新制度”),新制度改动幅度较大,涉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这是我国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
一、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界定不严格。由于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在收付实现制下,会计信息缺乏足够的客观性、可比性和全面性,因此导致固定资产的界定不严格的问题。
(二)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在目前的会计核算方式下,高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科目只核算原值,反映在会计核算上只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会计科目,固定资产入帐后在其清理报废前帐面价值直保持不变,报表中反映的始终是入账时的账面价值,从而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严重背离其实际价值,导致资产虚增。实际情况是,许多事业单位(如高校、科研、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种类多、规模大,特别像多媒体、计算机等技术含量高、更新换代快的设施设备,无形损耗更加突出,为如实反映这种价值减少的情况,就应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三)现行基建会计核算方法的不合理。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有两个会计主体:一个是高校教育事业会计核算主体,一个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主体。在事业会计核算中未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基建业务的核算,而是游离于本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之外单独设置基建核算账目,基本建设项目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支出,只有在项目完工并交付使用时才增加到事业会计中的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这种核算方法既不利于高校综合预算的管理,又不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因为自筹基建资金从事业会计核算系统转到基建会计核算系统时直接列支,造成了支出虚列,而基本建设项目周期较长,结转的自筹基建资金从转出至固定资产移交前,事业会计报表无法反映在建工程项目的资产价值,导致高校账面资产不实。
二、改进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措施
(一)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帐基础,对固定资产从取得、使用到报废的整个过程进行合理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例如,高校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就是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尽管固定资产在本期尚未毁损,不必更新,但其部分价值已在本期消耗,因此要将这部分价值以折旧的形式提取出来,计入本期费用。
(二)建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制度。可采用分类折旧,按年限平均法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文物文化资产除外),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通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地计算分摊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期内各期应承担的费用,能够客观地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及固定资产的占用情况,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制度下,取消“固定基金’账户,增设“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账户。购建固定资产时,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设置“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时,借记“事业支出一折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下,增设“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项目,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净值,科学地核算高校拥有的固定资产所占用的资金以及高校清理固定资产的净损益。
(三)统一会计核算体系,将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鉴于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分别核算的弊端,建议将基建会计核算体系并入事业会计核算体系,同时在事业会计核算体系中增设“在建工程”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末完工或已完工但尚末移交的工程项目,基建项目在购建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移交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对于利用贷款建造的固定资产项目,能分清具体项目的,直接将该项目的贷款利息计入该项目的固定成本。取得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支付利息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工程款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参考文献
1 魏春红,改进高校固定资产核算的几点认识,财会月刊,2010,12
2 姚利华,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探讨,财会通讯,2011,1
3 彭华,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会计制度之变化,财会月刊,2010,4
4 张志娟,浅谈高校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现代商业,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