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0 16:17:0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村社会学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 乡村社会地理; 综述; 国外
乡村研究很多学科都能够找到切入点, 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其研究较早。乡村社会学研究侧重乡村社会变迁, 乡村地理学则侧重于从地域分布、空间的观点分析乡村的各种问题[1]。随着乡村的演进及学科的发展, 二学科研究内容交叉重叠的现象比较明显。乡村社会地理即是针对乡村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现象, 从地理学视角进行分析: 时间上以乡村社会变迁为主线, 空间上探讨社会现象对乡村各主体空间分布及分异规律的影响。
1 研究进程
1.1 乡村社会地理研究溯源
1.1.1研究时序分析
乡村地理学发展较早, 二战前, 其研究内容主要是农村聚落的历史分析( 包括农村聚落的起源、结构与类型) 、土地利用问题, 同时有一些对于乡村社会现象的研究, 如德国学者如魏伯、奥特伦巴描述并研究了土地利用形态、乡村道路网、农舍、村落等农业活动所引起和制约的文化景观或乡村景观, 但总体上研究较少[2]。
二战后到1970 年, 各国( 不仅是欧洲国家) 的城市重建以及经济发展引发的城市化浪潮, 毕业论文推动了城市地理学研究的高涨, 而忽视了乡村的研究[1], 另一方面, 这一阶段由于把对乡村区域的研究简化为对农业问题的研究, 世界各国普通存在农业地理兴盛而乡村地理极度薄弱的现象[3], 这一阶段是乡村地理学的衰退期[1], 而乡村社会地理因而没有发展起来, 但社会学对乡村社会现象的研究较多, 地理学也存在一定研究。
1970-1990 的二十年间, 环境压力及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导致对乡村可持续发展研究, 乡村地理学出现“再生( rebirth)”现象[1], 这一期间对乡村社会的研究一直成为国外乡村地理学的一个热点, 推动了乡村社会地理的发展, 但不同国家研究内容存在一定差异[2]。表现在研究者的重视, 组织了许多学术活动, 并提出了一些发展理论。如美国经济史学家Johnson 在1970 年代初所提出乡村增长中心发展理论; 弗里德曼( 1975,1979) 等人提出了乡村社区发展理论等[4]。随着研究的深入, 相关研究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乡村发展的许多方面, 主要有乡村社区、乡村人口结构、迁移和就业, 居住问题、乡村城市化、城乡相互作用以及乡村规划等。一些研究中寻求地理学者和社会学者共同研究的关键主题。1980 年代许多学者还进行了乡村地区发展政策效果评价的研究。对乡村社会现象的研究具体如下: Ambrose 认为乡村仍然是明显的等级社会, 包含至少五个明显区别的阶层; Newby( 1979) 认为乡村居民被多种因素所束缚( 如贫困) , 因而形成社区以寻求互惠[5]; Bunced 研究在这一过程中乡村居住模式演化; Gilg 研究了乡村区域人口和雇用问题; Roger 对于乡村住房问题有一定研究; Lewis 运用新的方法对乡村社区进行了研究; Tanner对乡村区域娱乐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Robins 总结了乡村规划和环境保护的不同方面[6]。
1.1.2研究对象分析
从研究对象角度分析, 1990 年代以前的乡村社会地理研究基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研究客体主要为物质实体, 并由1950、60 年代增加的量化和科学化所加强, 这反映了环境决定论持续的影响; 伴随人口的减少和逆城市化, 在一系列乡村研究中出现对人口学特征的研究, 如列举人口数量、分布和密度; 对社会公正的研究, 如Harvey 提出地理学要与社会公正相连接; 对家庭和社区的研究, 许多地理学者在研究中寻求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关联, 认为这类研究至少也是社会地理学的一个方面[7]。
1.2 新的研究进展
1990 年代以来, 国外社会地理学主要研究如下方面: 围绕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来确定研究出发点; 从社会问题的空间表述、空间因素、空间过程和区域特征来确定研究角度; 针对社会问题中受害一方来确定侧重面; 重视城市社会在西方社会中的主导地位来确定重点区域[8]。此时的乡村地理学出现两个明显转向, 其一是社会文化转向。与二十世纪人文地理学第三次转型趋于一致[9], 乡村地理学研究也开始由侧重空间分析向社会文化转型, 特别是近年来特别明显, 使得社会文化成为地理学“社会论”的核心理念, 并构建了明晰的新的研究内容[10]。许多学者将社会和文化研究的理论用于乡村社会地理研究。Pratt 指出了乡村和文化地理学融合的形势; Seymour 在乡村地理学理论发展讨论会中, 也提到放松文化和乡村地理学的明确的边界; Halfacree 把乡村作为“非物质的感知构建”来研究。这些研究显示乡村社会地理超越了自身和文化地理学的界限。其二是乡村地理研究的后现代转向。1990 年代早中期, 很多学者开始认为对乡村的研究已经、或将要、或必须向后现代转型。人们开始着眼于从更加人文化的角度研究乡村的优势、局限和问题, 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①陆续有一系列的对乡村“被忽视方面”的研究; ②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性别关系角色进行了重新认识。Murdoch 和Pratt 在其研究中, 对乡村的现代主义进行了分类: 作为时间概念的现代主义; 抽象理论的现代主义; 结构分类的现代主义( 特别指乡村和城市间的划分) ( 表1) [7]。此时许多乡村地理学的研究, 已超越了早期有限的地理思想的界限, 开始了明显充满政治色彩的研究。Philo 认为关注不公正、开发以及乡村居民生活的改善推动了此种研究, 并认为此时的乡村具有多元的文化结构和意义; Phillip 认为此时在乡村社会地理研究中, 已将政治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因素联系在一起[7](
具体来说, 除继续关注早期乡村现象外, 乡村社会地理顺应上述趋势, 其研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主题。Michael Roche在2001 年对乡村地理学研究进行总结后, 指出现在缺少对乡村可持续性的研究, 并针对广泛的争论, 对后生产主义者的乡村空间进行了再思考[11]; 之后他又基于对乡村地理学2002 年出版的期刊总览, 认为许多传统的研究没有减少, 只是近年有些转变, 研究并指出三个共生的乡村发展模式: 农业—工业化、后生产主义和乡村可持续发展[12]; 基于人们对乡村过于理想化的印象, Cater 和Valentine 等人对于乡村剥夺( exploitation)进行过相关论述[5,13]。
另一方面, 近年来人们开始关注网络与信息对乡村的社会影响。Grimes 研究了信息社会中乡村地区的发展前景, 他认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及大量信息的掌握, 缩减了乡村与市场的距离, 并提高了乡村地区的对外学习的能力与机会, 但远距离的工作( teleworking) 即使被夸大为乡村地区最美好的前景, 将来也只会给城市和市郊而不是偏远的乡村, 带来绝对的发展优势[14], 此外他还对信息技术对乡村发展的利弊及乡村网络社会的增加状况进行了探讨[15]。
1.3 发展的路径
纵观乡村社会研究的整个历程, 不难看出乡村社会地理发展而来的两条路径。首先, 乡村地理学研究向社会转向。地理类的文献中, 关于乡村社会的探讨和研究十分丰富, 并且包含乡村社区、乡村景观、城乡关系、乡村旅游、各种乡村冲突和问题及政策制度等诸多方面[5,13]。其次, 社会学者开始关注涉及乡村空间的问题。早期乡村社会学者研究中就部分涉及到地理学的内容, 近年来出于研究及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 逐渐将空间现象纳入研究范围, 相关学术论文明显增多。Lobao 和Saenz 指出“: 在乡村社会学科中忽视空间的分析, 地理空间在组织阶级关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16]; Friedland 对于乡村研究虽然从乡村的社会学表象写起, 但对农业和田园风光的问题分析, 却有着强烈的地理气息[17]。
2 当前主要研究内容
2.1 乡村社区
关键词:傅葆琛;教育思想
傅葆琛(1893――1984)是我国近代杰出的爱国民主教育家,毕生都在为中国的教育事业而奋斗。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在学术界引起了一定程度的关注,有相关文集、著作、论文都对傅葆琛的教育思想进行了探讨。然而学界对于傅葆琛教育思想的重视不够,研究成果不是太多,视角也比较单一,具体如下:
一、有关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文集
关于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文集比较系统而权威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陈侠、付启群主编的《傅葆琛教育论著选》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学苑音像出版社出版,冯克诚主编的《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与教育论著选读》。这两本文集简述了傅先生从事教育的经历,选辑了傅葆琛各个历史阶段有代表性的教育论著,内容包括论文、演讲、书信、日记、序跋、教育改革建议、教育调查报告等,为我们研究傅葆琛的教育思想提供了总体图景。这两本书均从6个方面介绍了傅葆琛的教育思想:一、关于对教育特别是乡村教育的信念。二、关于对平民教育特别是乡村平民教育的主张。三、关于对民众教育特别是乡村民众教育的论述。四、关于扫除文盲的研究与论述。五、关于乡村建设问题的主张。六、关于识字教育工具的研制。
以上两本文集为我们研究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活动提供了指南,但由于篇幅限制,许多有价值及深层次的论著没有被编入其中,这就限制了我们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在研究傅葆琛教育思想时,我们要以两本文集为基础,发掘更多的史料。
二、研究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期刊论文
学界有一些论文对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进行了论述,并试图从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和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有益于当今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启示。
刘军、杨志军的《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论略》和李亚男的《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研究》,主要是从傅葆琛开办乡村教育的原因、乡村教育的目的和范围、乡村教育的方法和使命等几个方面构筑了傅葆琛的乡村教育思想,但是在论述其思想对当今社会的借鉴作用时缺乏深入分析。张澎在《平民教育家傅葆琛》一文中,通过介绍傅葆琛一生的教育活动来阐述其乡村教育思想,使我们可以一览傅葆琛生平的教育概况。李浩的《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对农村体育生态环境构建的启示》,通过解读傅葆琛关于乡村教育意义、乡村教育历史使命、乡村教育环境的重要性等内容,认为傅葆琛的乡村教育理念可以为我国现代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指导,并提出了具体措施。王有春,肖蓓的《傅葆琛与私立华西协合大学教育研究所的创办》,论述了抗战期间傅葆琛在私立华西协合大学主持创办教育研究所并主要从事乡村教育及乡村建设研究的情况。张改娜的《浅论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及其现实意义》,该文简要论述了傅葆琛社会教育思想的重要性,乡村教育的中心、弊端、使命以及其教育思想的现实意义。
以上这些论文篇幅都较小,多是就傅葆琛的教育思想进行简要的介绍,缺乏系统而深入的论述,而且对傅葆琛思想的介绍也只局限在乡村教育,主要是乡村教育的原因、方法、目的、使命、意义等方面,对于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民众教育思想没有涉及,难以全面展现傅葆琛的教育思想。上述论文的参考文献多集中在张陈侠、傅启群主编的《傅葆琛教育论著选》一书,还有傅葆琛大量的原著没有发掘,因此论述较为单一浅显,缺乏深度性学术性。
三、研究傅葆琛乡村教育的学位论文
付卫华的《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研究》将傅葆琛的乡村教育思想与我国新农村建设起来,主要从五个部分展开研究:一、绪论;二、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及进行的乡村教育活动;三、从乡村教育的原因、途径与使命三个方面论述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四、从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的进步性和局限性两方面对其思想进行评析;五、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付卫华的论文较为客观、全面地论述了傅葆琛乡村教育思想的内容,并将傅葆琛的乡村教育思想与现今我国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总结出其思想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是一个创新,并且具有现实意义。但是,傅葆琛的“乡村教育”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在不同的时期表现为乡村平民教育、乡村民众教育,且在不同时期教育思想的内容也不一样,作者在这里直接笼统的冠以“乡村教育”,使得概念区分不清,而且参考史料较为单一。作者对傅葆琛的教育思想评价有一定的创见,但局限在具体的方面,缺乏宏观与整体的考虑。
四、涉及傅葆琛教育思想的著作
有关傅葆琛教育思想的研究在一些民国时期的教育思想和乡村建设运动的作品中也多有涉及。李帆主编的《民国思想文集・乡村建设派》把傅葆琛的乡村教育思想归结为乡村建设派,辟专章介绍了傅葆琛关于农村社会的改造与民众教育的实验。吴星云著的《乡村建设思潮与民国社会改造》认为傅葆琛因参与“洋博士下乡”运动引来中外世人赞叹的目光,又以其十数年从事乡村建设的坚韧毅力,赢得了后世的尊敬。该书对傅葆琛的教育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天津出版社出版,宋恩荣主编的《晏阳初文集》第一卷和第二卷涉及傅葆琛留学期间从事华工教育的经历以及晏阳初对傅葆琛从事平教会工作的肯定。中国人民四川省双流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纂的《双流县文史资料选辑 》第5辑和第13辑分别记载了傅葆琛先生在华阳县从事乡村教育的实践活动和追忆了傅葆琛毕生教育经历。周慧梅著的《“新国民”的想象 民国时期民众学校研究 》研究了傅葆琛的民众教育思想和活动。朱煜著的《民众教育馆与基层社会现代改造 以江苏为中心 1928-1937 》记叙了傅葆琛的民众教育思想以及普及民众识字教育的活动。以上这些著作为我们了解并研究傅葆琛的教育思想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与研究视角。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建国50多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适应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随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却始终处于边缘地带,突出地表现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在农村实行之后,一些原有的对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政策被削弱,但新的保障制度却又未建立,农村老年人不得不面临着严峻的生活风险。由此可见,滞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无法发挥“社会安全阀”的作用,就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危害。因此,在当前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的趋势下,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构建合理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和至关重要。
一、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上,农民可支配的收入十分有限,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而且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般是在一个县的统筹范围内进行的,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别也很大,再加上农民手头可支配的钱少,造成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也少,而且缴纳的保费很低,无法满足年老时的生活需求。湖南省邵东县是一个比较富裕的地区,该县有人口113万,其中农民有一百零几万,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仅为5万,占农民总数的5%,且大多数农民选择的都是养老保险中层次最低的一次性缴纳200元的投保档次。如果按照20年投保期计算,每月只能领取几十元的养老保险金,再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实际上并不能起到养老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设计有误,范围笼统,且阻碍社会发展。
现行《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明文规定,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是由于设有具体规定集体缴纳养老保险调剂金的义务,并且对国家的责任也设有具体规定,导致在实际的工作中,“以个人缴纳为主”变成了“完全由个人缴纳”。如山东省《平阴县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就规定:保险费“集体确无力补助的,由个人全部缴纳”。这已经连社区保障的性质都不具备了,而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自我保障。而且农民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账户形式上与个人银行储蓄账户相同,但实际上不如银行的储蓄账户,因为养老保险账户不可以随时支取,必须在退休年龄后才能支取。农民要承担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费用开支,以及保险基金被违法挤占、挪用的风险。这样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与减轻农民负担相违背,导致农民无力接受和农村养老保险并未落到实处。同时,现行《方案》将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全部纳入保险对象,这就将实际上脱离农业生产的务工、经商人员再次束缚在土地上,阻碍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并且以前的户籍制度与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导致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固定化,也最终导致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受阻碍,社会结构的转型速度大大减缓。由此可见,只有对农村社会的保障对象进行科学的划分,为转移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建立适合自己的保障体系,割断他们与土地的联系,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社会转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3、国家投入不足,社会保险退化为商业保险,而且基金保值增值难。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的原则。这项政策扶持对乡镇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具有益处,集体补助部分可由乡镇企业税前支出。而现实中大部分农村务农人口享受不到这一待遇。当前,乡村两级负债严重,可以利用资金非常有限;尽管集体经济较雄厚的村组,其养老金积累在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也是很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集体补助为辅就成了空话。实际上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际上成了纯个人储蓄积累保险,社会保险退化为商业保险。而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与城镇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样的投资运营问题。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采取存银行、买定期国债,非常有限的投资渠道导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极难以度过承诺较高的养老金的支付风险。
二、对策。
1、加速农村经济发展是增加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根本。
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障水平的高和低。因此,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这是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根本。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着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然而我国的经济又不够发达,再加上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这就要求我们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经济,同时要求我们按照现实情况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障。
2、范围的划分合理化。
我国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农村人口按照其实际生活和工作情况可以划分为四类人:第一类是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又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全部家庭收入的大部分是其的农业收入,这些人是最为标准的农业人口;第二类在农村和城市之间来回迁移的农村人口,农忙时节回乡承担着沉重的家庭负荷,而且农闲时进城从事流动性较强的工作。第三类是生活在小城镇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村人口,其非农业收入占全部家庭收入的大部分,乡镇企业职工和乡镇个体经营者是这部分农村人口的典型代表。第四类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村人口。他们的工作相对稳定,而且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生活习惯实际上已经城市化的农村人口。因此,我们不能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混为一谈,并且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要消除一切不和谐的因素,为新农村的建设奠定基础。。所以要区分他们的实际情况,选择加入相对应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笔者认为第一、二类人应加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三类人应选择加入小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四类人应选择加入城市社会保障制度。
3、建立正式、规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世界各国的发展养老保障的经验来看,一个社会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的30-40年是以储备积累方式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最佳时期,时间越短暂越被动。我国农村如果现在不抓紧建立并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那么在不久的将来,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陷入严重的困境。因此,根据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建立正式、规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1)、第一、二类人应加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第三类人应加入小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改变现行《方案》将其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做法。一方面,这样做能够吸引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让他们把小城镇作为发展之地,减少向大中城市的盲目流动,而且可以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另一方面,小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必须与城市的相区别,因为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参照系的标准高、项目全,然而小城镇的主体乡镇企业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难以按照这一标准实行。所以要做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不能减损因缴纳保险成本增加乡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采取乡镇企业职工个人缴费与乡镇企业缴费相结合的基金筹集方式,建立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帐户。只有构建相对独立的,合理的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才能真正体现乡镇企业在我国的独特作用,促进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3)、第四类人应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现行《方案》将第四类人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做法,不仅不能够减弱农民流向城市的热度,反而增强了他们的流动盲目性。对于有相对稳定经济来源的进城农民,他们已在城市居住多年,而且有能力加入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但对于进城时间短,且求职不易的农民来说,支出这笔养老保险费用有利于限制他们的盲目进城。因此,将第四类人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可以拓宽城市保险金的筹集渠道,而且打开了为中国城市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的进城农民踏入城市社会保障的大门,割断了他们与土地的联系,这样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
4、加大政府重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投入。
社会保障原则上要求国家出面组织并承担一定的义务。在社会保障这项工作中,国家不但是非营利的,而且应该保证此项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不应从群众所缴纳的保险金中提取,否则就难保证社会保险的给付率高于商于保险。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国家补贴的方法,通过调整现行政策的目标,把现在主要用于粮食流通环节的大量低效财政补贴,以对实行产品换保障计划的农产品进行定额补贴的方式,逐步转向直接补贴种粮农民,承担起建立农民养老制度的财政责任,达到加快建立农民养老金保险制度的目的。国家财政提供的支持额度和农民缴纳农产品的一定比例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不仅可以保证财政开支的可控性,而且可以使农民直接感到国家的财政扶持,进而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这样政府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也可以成功地构建。
5、加快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社会养老保险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和核心,是以强制性为基本特征的。而社会养老保险的这一强制性又必须通过国家立法才能得到保证。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举步维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社会保险立法的滞后。例如,在许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中,由于一些企业主和民工的知识水平低,造成了企业主以政府有关强制社会养老保险的文件不是法律为由,拒绝给广大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由此可见,要建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加快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使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法可依,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石。
参考文献:
1、孟醒。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理论、机别、实践 [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 210
2、何平。 社会保障概论(第二版)[M] 北京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4 . 273
3、张思锋、温海红、赵文龙。社会保障概论[M] 北京 :科学出版社、武汉出版社。 2003 .306-307
4、周志凯。论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构建[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4.(5)
5、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42
论文摘要: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城乡二元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缺乏、基金投资渠道单一、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等原因,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严重滞后。须通过走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误区、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金的投入、颁布农村养老保险法等措施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发展已经历三个阶段,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至今仍然严重缺失。农村养老保险实践不尽人意,老年人面临着严峻的生活风险,这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和谐。探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参保人数少,参保率低
据有关资料统计,1999年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最多的年份,参保人数约8000万人,2006年下降为5374万人,远远低于应参保人数49876万(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参保率仅为10%,目前我国农村老人中有98. I2%的人依然依靠家庭养老。
2、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单一,养老保险墩费标准低,保险金增值困难
现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2元/月一20元/月十个档次。由于农民经济困难、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预期不明等,大多选择最低档2元/月的标准。按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表》计算,10年后、15年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为4. 70元、9. 90元。若考虑到银行利率下调或通货膨涨等因素,农民领到的钱可能会更少,这根本不能有效保障农民的老年生活。根据现行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只能存银行或买国债,国家尚无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增值运营的保护性和优惠性政策,导致保险金增值困难,如果不能保值增值,就不能保证养老金的充分给付。
3、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能力低下
城乡居民收人差距大。1978一2007年,城乡居民绝对差距由209元增至9645元,实际收人差距为6倍。1980一2007年,城乡居民人均金融资产差额由273元增至22593元,增长了82倍。农民收人低下、投保能力低下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之间形成恶性循环。
4、集体对养老保险的补助难料
“基本方案”规定,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实行以“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这就从制度上把没有乡镇企业的农村排除在外。况且乡镇企业能否盈利又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发展遇到了困难,目前金融危机时期困难更大。
5、国家对养老保险的责任缺位
“基本方案”规定,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即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国家政策扶持三结合。但是“基本方案”对中央政府在财政上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支持未作任何硬性约束。由于集体补助大多落空,导致“三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成了农民个人的“自我储蓄保险”,这不是真正的社会保险。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教育医疗费用太重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农业劳动产出率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70,美国的1/84。城乡生产力水平、三次产业劳动生产率不平衡。1990一2000年,第二、三产业与第一产业的社会劳动生产率(元产人年)的绝对差额分别由4346元和3609元上升到24419元和11186元。教育开支、医疗费用节节攀升,使农民无力顾及养老。
2、城乡二元养老制度,户籍制度是重要根源
制度是控制、组合与变迁社会资源的契约。农民的社会养老制度缺失主要是现行户籍制度造成的。现行户籍制度不仅有人口迁移管制功能,还有等级身份区分功能。它把城乡居民区分为地位、权利、待遇、机会和义务不同的两个社会集团,分配给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资源,致使市民成为权多责少的优等公民,农民成为权少责多的劣等公民,并形成世袭式的等级身份制度,在此基础上必然产生重城轻乡的二元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3、法律基础缺乏,政策保险没有法律保证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到现在没有一部成文法规,只有一些行政规章及条例。1991年,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原则,于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1999年,国务院指出目前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 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经调查摸底,2002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呈送了《关于整顿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展情况的报告》。2003年,为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连续下发了《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等文件。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虽几易其稿,但没有统一性、连续性,缺少强制性、严肃性,故农民对此缺乏依赖感、安全感和信任感。中央政府财政的支持缺位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少的最主要原因。
4、国家主体缺位,投资太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性、福利性
社会保险的责任主体是国家,由国家或政府统一管理。保险基金来源于政府、单位(或企业)和个人三方面,社会保险是国民收人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扶持”的原则,背离了“社会保障”的根本特征,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
5、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监管不善,资金流失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和资金管理环节,政府的责任不明确,管理经费来自于农民交纳的保费,不仅使本来就不充裕的养老保险金捉襟见肘,而且会导致养老保险资金的流失。
6、工作人员紊质不高,影响养老保险事业发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其工作人员特别是管理干部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业务素质。然而,现实中不少社会保险业务人员素质较低,未经系统学习和正规训练即上岗。他们不了解与社会保险相关的原理、法律、金融和投资知识,甚至对社会保险的常识也知之甚少,致使在工作中经常出现违规运作,甚至保险金被骗等问题。
7、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认识不足
多数农民依赖于他们所认为的那种安全的、可靠的、保险的个人储蓄存款养老,对于几十年以后能否领到养老金持怀疑态度。许多农民明知现有的家庭养老方式不是最理想的,但也不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宁肯采用减少日常消费、减少风险投资、增加安全有保障的储蓄存款等方式来养老。还有一些农民误认为交养老保险金是地方政府的乱集资,是部分干部的个人行为。
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1、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已经进人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重,200()年为6. 96% , 2005年达到7. 69% o,五年间上升了0. 73个百分点,总人数达到10045万人,其中农村为6222万人,占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61. 94% ,占农村总人口的8. 35%,农村老龄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 66个百分点。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显示,农村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 82%,农村老龄化程度比城镇高1. 24个百分点。到2006年底,农村人口为7. 3亿,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7031万人,占9. 5%。
2、农村老年人贫困问题恶化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城乡老年人口人均收人的比例为4.大1,高于一般城乡居民收人的比例(3. 32:1),农村老年人贫困率高达1 /6,相当于城镇的3倍以上。
3、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
首先,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传统小农经济的萎缩、分化,动摇了家庭养老的思想、道德和经济基础。其次,计划生育使家庭规模小型化和居住方式变革,缩小了家庭养老的照料和赡养源。再次,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降低了家庭的凝聚力,削弱了家庭成员互助功能,加剧了农村老龄化程度。最后,农民收人增长缓慢,使农民养老问题面临既缺乏经济支撑,又缺乏家庭保障的“双重困难”,家庭养老难以满足农民养老的实际需求。
4、土地养老功能难以实现
首先,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1.4亩(有666个县人均耕地在国际警戒线0. 8亩以下),只能维持基本生存,不具备养老保障功能。其次,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将被征收征用,人均耕地将持续下降。再次,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最后,家庭联产承包制后集体经济大为削弱,税费改革后,多数村集体的公积金、公益金也不复存在,农村社区保障成了无水之源。
5、“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阻碍计划生育国策实施
要缓解农村的人口压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6、城乡社会养老制度不街接,队碍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落实
城乡社会养老制度的不衔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畅,农民非农化、农业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受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放慢。 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基本对策
1、走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误区
有人认为,我国目前不具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原因是: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拿不出保险金;农民有土地养老,不需要社会保险;国家财力不足,无力为农民保险等。事实上,按照现代社会学理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愈落后的地方、生活愈困难的公民愈需要社会保障,保险金的使用价值也愈大。土地养老的现状上面已作分析。现在我们国家的财力无论是横比还是纵比,都已经具备了给农民投人养老保险金的能力。据专家对欧洲13个国家的调研,它们把养老保险覆盖到农村时,农业的GDP占15%以下,我国早已达到,并已进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时期。
2、政府应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入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关键。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政府应该且必须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进行调控,如提供公共物品或解决外部性问题等。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收益或成本外溢程度较高的社会保险支出,应由政府提供最低保障。况且,农民是为我国经济建设贡献大而索取少的弱势群体。因此,政府更有责任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据世界131个国家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资模式,至少有129个国家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基本来源或全部由政府拨款或由政府和雇主出大头、受保人出小头,这是社会保障的根本性特征。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 %,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绝大部分又给了城镇职工。
3、试行惠普制农村养老制度
惠普制农村养老金制度是指农民从事农业劳动达到一定年限,退休后就有权利享受养老保险金。无论其就业历史和收人状况怎样,均可获得以国家财政为基础的养老金。这样有助于加快建立社会化养老,为传统家庭养老提供有力支持,加快构建农村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4、促使以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与社会养老三结合的模式向社会养老过渡
家庭养老虽面临困难,但并不意味着马上退出舞台。土地养老保障功能十分有限,但土地为农民提供基本生活物质保障,仍是多数农民的“养老资源”。而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充分发挥家庭养老保障功能,提搞土地的保障功能,将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起来,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理性选择、过渡性措施。
5、颁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促进农村社会养老法制化
法律是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保障。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养老保障制度都有立法,如1601年英国制定的《济贫法》,1883年德国稗斯麦政府颁布的《疾病保险法》、1889年颁布的《养老、残疾、死亡保险法》以及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障法案》等,使社会保障法制化。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看,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都是立法在前,只有法律完备,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完善。因此,尽快出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促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法制化。
关键词:社会学 理论课程 心理特点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9.041
专业课的学习,最难的内容是相关理论的学习。没有理论的构架和积淀,相应的专业实践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系统的理论学习课程,是大学中每个专业课程安排中的重中之重。社会学学科成立以来,出现了很多的理论流派,大师级人物的闪耀的思想不仅照亮了社会学前进的道路,也成为整个文科的发展的重要基石。因此,如何使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在脑海中构建起社会学专业的理论框架,对其之后的具体专业学习和实践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但是,理论学习的困境在于,由于理论讲授内容的枯燥乏味性、缺乏灵活性,理论课的学习内容一直是学生认为最枯燥的、最容易产生抵触心理的。学生上课没有积极性、老师讲授没有动力,成为理论学习现状的真实写照。
1 社会学专业理论课程安排的现状
现阶段,社会学专业的理论课,大致有社会学原理、中(西方)社会思想史、西方社会学理论和社会学名著选读等课程,其中课程的具体命名会有所差异。
社会学原理(或称社会学概论)是社会学专业课程中的重要课程,它作为社会学的入门课程,是对整个专业知识的系统梳理,内容涉及广泛但是相对浅显,涉及到社会学研究领域的方方面面,对整个社会学的专业知识框架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因此,能否学好这门课程对以后的专业知识的学习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这门课程安排在大一期间。
其他几门课程,分别涉及到专业知识的历史发展的沿革、理论流派的传承以及相应经典专著的阅读,对社会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和进一步的深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掌握了这些知识,就能较为全面掌握社会学理论知识,为后面的实际的专业运用起到具体的指导作用。没有理论知识的掌握,就没有社会学专业的实际田野调查和应用。对专业知识的学习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学习了概论之后,需要系统梳理社会学理论流派的发展,进而了解整个学科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其中辅以相关大师级人物经典著作的研读,才能到达对社会学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要求。因此,现阶段这几门理论课程的安排,参差不齐,基本上处于大二至大三这四个学期之中。
此外,理论知识的讲授并不是仅仅出现在上述几门单纯的理论课程,在各个具体的专业课程的教学计划中,会有一些和本课程相关的理论知识的提及和具体应用,因此,专业课程会以“知识点”的形式零星地体现理论课程的“知识面”,在具体的讲授内容上会有理论“点”重复的现象,这是在具体的教学中常见的现象。
2 大学生各学年的心理特点
大学四年,能够真正让大学生安心学习、学到实用的知识的具体时间并不多。
2.1 大一:新奇与适应
大一刚入校,新生往往是好奇和适应的心理。一方面,要适应从高中阶段向大学阶段的学习方式的过渡,适应远离家乡独自住校的生活过渡;另一方面,是对新的相对自由的大学学习、生活的好奇和自身的重新调整。这需要大学生拿出一定的时间来完成,大一的第一学期甚至整个大一就首当其冲。
这一时期,大学生刚从高中的填鸭式教育中走出来,在学习上还保留着高中的学习方法,血液中还有高考奋斗的激情,在大学的学习中自然地会将过去的学习激情和学习方法带入。学习激情与好奇结合,是新生显著的心理特点,容易使大学生对自己的专业产生学习兴趣,也能促使其对高中的学习方法的反思。学习氛围,过去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紧张艰苦,现在转变成为很宽松、充分自由的;课堂上,不用再预习、复习,不再是“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而是“60分万岁”。高中的学习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大学的学习。
这个时期,大学生的重心从学习转移到了各种的大学社团活动与集体活动,容易造成对专业课程的轻视,但是凭借学习激情的惯性,有些新生已经开始反思具体学习方法的改变。
2.2 大二:迷惘
大二这一学年,大学生进入了一个充满迷惘和困惑的阶段:对大学学习的迷惘、对课外活动的重新反思、对自己未来的迷惘……
这一时期,学习目的不明确。过去是一切只为高考的明确的目标,有家庭、社会交付给他们的明确的学习目的。现在考上大学的阶段目标已经完成,那进入大学之后的学习目的又该是什么呐?
学习方式有待变化。过去是被动学习、填鸭式的高考教育,现在大学中一切宽松的学习环境为大学生提供了主动学习的良好氛围,如何才能转变成为主动的学习,这就需要找到和过去不同的学习方式和学习定位。
2.3 大三:自我定位
经过了前两年的新奇和迷惘,大学生进入大三之后,对于大学生活和学习已经较为适应,基本上有了自己的学习方法和生活方式,自己对于社会和未来开始有了一些认识和看法。相对来说,这个时期的大学生的思维较为成熟一些了。但是,面对社会日益激烈的就业形式,“毕业就失业”、“学的好不如嫁得好”等舆论甚嚣尘上,在校大学生开始明显感受到外界的巨大压力。
这个时期,大学生开始对未来的职业有了一定的规划,开始利用课余时间甚至翘课来进行自己的规划,对专业课程的重视度明显下降。同时,运用还不怎么成熟的学习方法去自学其他的知识,显然是事倍功半,达到的效果不佳。
3 有针对性地课程设置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专业课程的整体安排。大四学年,是大学生四年大学生活的最后一年,也是四年生活的总结,大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工作、撰写毕业论文,是对之前三年专业课程学习效果的一次实战检验。毕业论文的撰写,除了要应用社会学中的统计方法,还需要有相应的具体理论和研究方法与实例的相结合。因此,这一学年一般不用安排专业课程的学习,充其量有几门关于就业技巧的课程可以安排在大四第一个学期。
理论课程的安排。鉴于从大三开始,大学生需要使用在前两年习得的新的学习方法来规划自己的未来职业,难以有太大的精力和热情来学习枯燥的理论知识,因此大三学年的主要教学目标在于社会学各个分科社会学的学习。这些社会学分科课程(比如家庭社会学、人口社会学、农村社会学等等),内容比较贴近生活,教学形式和考核形式也可以多样化,以灵活的方式引起学生对专业课程学习的兴趣,也是社会学具体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最好运用。
社会学主要理论的学习应该集中于大一大二两年。这两年是大学生进入高校之后、建立自己的新的有效的学习方式的主要时间。在保持高中学习的激情的同时,探索如何由被动学习转向主动的学习,提高学习的效率,增强理论修养,为之后专业学科上认知的进一步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3.2 教师的讲授策略
社会学的整体课程,虽然由不同的教师来承担不同课程的讲授,但是应该遵循社会学学科的教学目标,在教学中有效地进行沟通和相互借鉴,将专业知识的传授融合成一个有机的有效整体。
社会学概论的课程作为整个社会学专业的入门课程,要给学生一个清晰的学科内容和发展的框架脉络。在此基础上,将中西方的思潮、主要理论学派按照时间的顺序将框架中相应部分充实起来。大学的课堂教育一直崇尚学生主动自主的学习,虽然现有的中国教育资源不能达到西方教育那种宽松的课堂形式,但是教师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达到课堂的活跃。理论知识的内容很是枯燥,可以将学派人物的一些轶事、趣事作为引起学生兴趣的调味品来活跃气氛,在分析人物的特定性格的基础上引出其阐述的特定理论,这样可以适当的增加趣味性。同时,理论课程的讲授要注意理论演进的历史发展和传承关系,注重其理论的整体性和全面性,并重点突出其对实地调查的应用性,借以扩大理论知识的“面”。
其他专业课程,在讲授具体的理论知识“点”的时候,由于之前的理论教学已经涉及到了这部分内容,就可以采用较为灵活的不同形式来教学:比如学生主讲、教师评价的巩固以往知识的方法;比如采用分组讨论的方式,鼓励学生在已有的知识的基础之上能够阐发出自己的想法和思想。在考核方式上,引入多种的考核形式,多方面地督促学生对已有知识的活学活用。比如采用小型的论文答辩的形式,就能有效地遏制学生在课程论文上的抄袭行为;比如采用舞台剧的形式,让学生将社会工作的调解行为通过实际的案例表演出来,不仅使学生运用了相关理论,而且为之后的工作进行了提前的演练。
3.3 学生的学习
大学生通过几年的大学学习,主要是为了建立适合自己的有效的学习方式,这是会终身受益的。如何达到学生主动的、有针对性的高效学习,需要大学生有意识进行自我培养。
专业知识不是一成不变的,不是照本宣科的,大学生要用发展的、创新的眼光来看待理论知识的发展。社会学是一门实证为基本取向的社会科学。离开了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就不可能达到社会学专业的教学任务。
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着学生对社会学专业知识的吸收。面对内容庞大却琐碎的理论知识,学生需要主动地去理解并吸收相关的知识,而不是略带无奈地为了学分而学。教师改进教学方式的同时,学生也要发挥积极性,课下研读经典专著,用新时代的新眼光发展地了解这些理论的现实意义,赋予更多的新时代的气息,用相关理论、视角分析各种当今的热点问题、社会现象。一旦找到了理论与现实的契合点,就更容易找到大学生学习兴趣的切入点。
4 结语
关键词:社区,消解,存在,认同感
海德格尔看来,存在是使存在者显示其为存在者的本源性东西,因而与一切存在者相比存在具有优先地位。哲学对存在的研究不是去追问存在是什么,而是追问存在者的存在的意义。社区作为一种现实的存在之物,我们所要追问的是社区在当今存在的意义,它究竟是一种积极的存在,还是如众多批判者所言,是一种没有价值的即将消解的存在?答案是无须质疑的,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证明:社区是一种散发着活力的合理性存在。本文将从社区消失论和发现论两大理论谈起,分析社区在当今被“再发现”的契机。
一、社区概念的发展
“社区”一词,渊源久远。“社区”这个概念最早源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出版于1887年的“Gemeinschaftund Gesellschaft”一书。该书后来由美国学者查尔斯·罗密斯翻译成英文,书名为“Community and Society”(《共同体与社会》)。中文的“社区”一词是在30年代由英文“Community”转译而来。滕尼斯在书中以正在经历工业化和城市化转变的德国为背景,论述了从传统乡村社会转向现代城市社会引起的社会关系的变化,构建了“社区”和“社会”这两个社会学概念。在他看来,社区是由自然意志形成的,以熟悉、同情、信任、相互依赖和社会粘着为特征的社会共同体组织;而社会则是由理性意志形成的,以陌生、反感、不信任、独立和社会连接为特征的社会结合体组织。滕尼斯把社区看成是传统乡村地域的代表,而把社会当作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产物。
社区概念提出之初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直到一战之后,资本主义发展的物质化导致了人们社会关系的疏远和淡漠,这时人们才开始关注滕尼斯所提的“社区”概念。由此开始社区一词在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得以广泛应用,其涵义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滕尼斯眼中的社区突出的是一种共同体的特质,并不强调地域特征。之后社区概念在增加了区位含义之后成为专门的地域性社会研究工具。由于社区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加上不同学者在研究视角和方法论上的差异,迄今尚难找到一个普遍认同的社区定义,有学者粗略统计对其定义就有140多种。美国学者桑德斯曾据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将对国外社区概念的理解分为四种类型:①定性的理解,把社区视为一个居住地方。②人类生态学的理解,把社区视为一个空间单位。③人类学的理解,把社区视为一种生活方式。④社会学的理解,把社区视为一种社会互动(桑德斯,1982年)[1]。简单而言,社区就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中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无论其定义怎样变化,在现代社区的基本要素至少应包括地域、人群、社会关系、认同感。
社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为社会的缩影,因此社会整体背景的变迁必然会对社区及其运行产生各种影响。论文写作,认同感。19世纪以来,西方学者着重就城市化对城市社区的影响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并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社区消失论和社区发现论。论文写作,认同感。
二、社区消失论[2][3]
这种社区消失论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滕尼斯、迪尔凯姆、齐美尔和韦伯等古典社会学者对19世纪产业革命和城市化的社会意义的研究。其基本观点是:在前工业社会,普遍存在小规模的、相互熟识的、同质性较强的人群,由于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趋于一致,容易认同某种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而城市居民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形态的影响,促使了人们生活方式、价值观和抱负的差异,社会认同感将削弱,其结果是使社区的存在失去应有的基础。在他们看来人与人之间那种较为密切的、充满道德和情感色彩的社会关系是社区概念的核心。
可以说,从社会学开始关注现代城市社区起,贯穿其间的一个主调就是认为社区作为地域性人类生活共同体将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和终结。许多社会学的城市社区研究都不同程度地指出了这一点。如芝加哥学派(帕克)认为,除了某些种族聚居区,居民与地方的联系变得越来越松弛,他们虽住在同一地方,却互不相干,甚至互不相识。美国社会学家斯腾指出,随着一体化的大众社会的到来,作为地域性共同体的社区变得难以界定,不同区域居民的价值观、规范、行为的差异已减少到相当程度。而英国社会学家马丁·阿尔布劳更是指出,资本主义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是使地域性不再具有任何明确无误的重要意义。在全球时代,共同体是没有地方性的中心的,已经和地点脱钩。人们不应该在增强已经丧失的社区感上做文章,因为,他们并不能阻止社区的丧失。
总之,在这些持相似观点的学者看来,在现代城市社会中,社区作为一个地域在居民生活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已消失;同时,维持社会团结和公共道德的传统机制也失去了社会的政治意义。
三、社区发现论[2][4]
60年代以来,对沃斯理论的批判性评价已成为许多研究的共同倾向。这方面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刘易斯、甘斯、费谢尔、斯塔塞等。如果说,认为社区必将走向衰败确实是自社会学研究开始关注城市社会生活以来的主调的话,那么,同样确实的是,这一主调一直都伴随着对它提出挑战和质疑的声音。论文写作,认同感。
刘易斯提出,许多居住于大城市的人仍保留着自己的小圈子,在这些圈子内人与人之间仍保留着亲密的关系;圈外的陌生人对他们的生活及行为方式等并没什么影响,如“小意大利”、“唐人街”等。英国学者霍加特通过对利兹市一个工人聚居区的实证调查研究,从居民的地域同一性、社会同一性、社区居住的连续性三个方面论证说明了现代都市中类似于传统邻里社区的存在。
古斯菲尔德认为在现代都市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地域性限制虽然较以往要少得多,但是,社区这种地域姓的共同体依然是人们生活中存在的许多重要的共同体中的一个。甘斯等人也通过一系列个案研究发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城市中都存在着具有内聚性和认同感的“都市村庄”。更近的则如帕乔恩,他通过对英国格拉斯哥市760个被访对象的调查研究,断定了城市中有意义的、有相对明确的地域界限的、有凝聚力的邻里社区的继续存在。
大量证据表明城市化引起的社会变迁并没有导致城市社区的衰败或消失,它的现实存在是无须置疑的。“社区”在历史上经历了一个从“消解”到“再发现”的过程。如果说20世纪的人类,是从“社区”迈向“社会”即社区社会化发展趋势的话,那么21世纪的人类则是从“社会”回到“社区”即社会社区化发展的趋势。
四、社区在我国的发展机遇[3][5][6]
从这两大观点的争议中;一方面,可以看到在现代社会中社区是一种夹缝中的存在。社区作为一种地域性生活共同体,社会一体化和生活个体化的双重趋势都在极大地挤压着它;另一方面,我们也明确到社区的现实存在是无需质疑的,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在我国,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的大趋势,给社区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经济转轨带来的利益关系的调整和传统“单位体制”的解体使社区建设成为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必然选择。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城市中的单位社会逐渐萎缩,“单位办社会”模式渐渐被“社会办社会”模式所取代。我国城市社会的社会支撑体系的支撑点也由“单位”落实到“社区”。这些变化促进了社区的发展,以人们的生活和居住空间为核心的社区逐渐上升为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
第二,随着土地使用权进入流通领域和住房的商品化改革,我国城市社区的住房私有化比率越来越高,居住于同一住宅区的居民的“社会同一性”也将越来越高。当居民自己拥有住房以后,一般会与居住地保持较为长久、稳定的联系。研究表明,房屋的拥有者要比租房者对所在的社区有更高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论文写作,认同感。居住在同一社区人们也必然会有一些实实在在的共同利益,这种利害一致性将导致他们采取共同一致的行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正是基于这种认同感、凝聚力,这种共同的社区意识,才能逐步地发展形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共同体。
第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类型的多元化,农村劳动力被释放出来涌入城市,形成大规模的城市流动人口。而且城市化速度明显加快,大规模的城市旧区改造、新区建设等导致了城市社会公共事务剧增。这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而社区作为城市“权利下沉”的载体而得以发展。论文写作,认同感。无论对本地人还是对外来打工者,社区都是人们较为稳定的生活、栖居的地方,成为人们联系最多的场所,社区在客观上就具备了作为城市管理主体的条件。这样,城市管理客观上要求“权利下沉”,而社区又可以作为“权利下沉”的载体而得以发展。
第四,社会转型背景下,人们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的多元化,多元化经济使人们的文化需求也多样化了,满足文化需求成为都市发展中的一大问题,这就要求社区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繁荣社区文化,让社区文化成为最具代表性的健康的主流文化来影响人们,填补他们在转型背景下的文化失落感。另一方面,城镇小康型生活方式的来临,使居民对于居住环境和社会服务有了更高的期待。人们的社会需求从单一的生存需求向休闲、娱乐、康复等综合需求发展,从低层次向低、中、高多层次发展,社会服务的对象则由特殊群体向全体居民发展。这些都为社区建设,尤其是社区文化建设带来了发展的契机。论文写作,认同感。
综上,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证明了:社区在当今是一种合理性的存在,它是适应时代要求而生的。由于社区是从国外引进来的概念,所以伴随而来的将是一个本土化的过程。
参考文献:
[1]程玉申.中国城市社区发展研究[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程玉申,周敏.国外有关城市社区的研究述评[J]. 社会学研究,1998,(4).
[3]王小章.何谓社区与社区何为[J]. 浙江学刊,2002,(2).
[4]夏建中.现代西方城市社区研究的主要理论与方法[J].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
[5]马西恒.社区建设:理论的分立与实践的贯通[J]. 天府新论,2002,(4).
[6]高鹏翔.对社会转型背景下社区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思考[J]. 重庆工学院学报,2001,15,(3).
论文摘要:按照广义梯度发展理论,农村社会的发展与其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具有紧密关系。对关中3个县域的实地调研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梯度推移阻力减弱的情况下,城市辐射带动仅仅是农村发展的外部条件,农村的资源察赋、农民和地方政府的努力,才是推动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
经济学中用来研究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广义梯度理论认为,只有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地区,才可能成为完整意义上的高梯级地区,高梯级地区对低梯级地区有辐射作用。中国是一个地区发展差异明显的社会,即使在同一地区,城乡差异以及距城市远近不同的农村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也是明显存在的。本研究以广义梯度理论为基础,试图通过对陕西咸阳3个县域的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实证调查数据进行分析,了解农村社会发展程度与城市辐射梯度之间的关系。
1、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基于梯度理论关于“中心城市作为发展的高梯度地区对其周围农村社会的发展具有梯度辐射作用”的观点,通过实证分析来应用和验证这一理论,本研究以陕西咸阳市为中心城市,按照与城市距离渐远的原则,选择隶属于咸阳市的礼泉、永寿、彬县3个县作为研究对象。从地理位置上看,3个县都位于咸阳的西北部,是312国道贯通的3个县,其中礼泉县距咸阳市28 km,永寿县距咸阳市64 km,彬县距咸阳市98 km。样本村的选择是在选定3个县域的基础上,按照“样本村与所在县县城距离大致相同”的原则进行的,所选的3个样本村即礼泉县皇甫村、永寿县永寿村、彬县迎建村在地理位置上都属于城郊村,与其所属县城相距约1 km,并且都受预先设定的中心城市咸阳或西安的辐射,不属于边缘区域。所以,这3个样本村可代表3个县域作为本次研究的对象。
2、理论假设与研究方法
2.1理论假设
按照梯度理论,本研究基本的理论假设是:一定行政区区划范围内的中心城市对于其周围地区(包括农村)应当有辐射作用,在中心城市的等级扩散的辐射作用下,一定区域地带上的社会或社区呈现出发展程度递减分布的状态,即距离中心城市越近的社区,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其社会发展水平越高;反之,距离城市越远的社区,其社会发展水平越低。
2.2研究方法
为了验证上述假设,丰富梯度理论的社会学应用,本研究先按照距离西安(或咸阳)由近及远的原则选择分布相对均衡的礼泉、永寿、彬县3个县域做代表,由于这3个县的县城同处于312国道上,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从中分别选择距离县城距离相近的礼泉县皇甫村、永寿县永寿村和彬县迎建村作为调查对象。按照研究主题设计结构式调查问卷,通过入户访谈的方法获取各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数据资料,然后利用spss 16.0统计分析软件对所收集的3个样本村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得出中心城市对其周围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影响及其强度。
本研究在礼泉县皇甫村、永寿县永寿、彬县迎建村各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并全部回收。经统计,问卷在3个样本村的有效回收率分别为94% ,95%和%%,符合样本代表性的要求。
3、农村社会发展梯度分布的实证分析
利用spss16.o分析软件对3个样本村的大致状况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的分析结果:
3.1收入水平梯度分布
经济基础是社会发展必要条件,首先从经济发展水平上来分析3个县域农村的发展情况,结果见表1。由表1可知,如果以农民的收人户平均水平来划分梯度的话,相对而言,礼泉县皇甫村应该是高级梯度区,彬县迎建村是中级梯度区,永寿永寿村属于低级梯度区,这一结果与赵光华的结论基本一致。这说明在本研究中,“一定区域内,距离中心城市越近的农村户均收人水平越高,距离城市越远的农村户均收人水平越低;主要包括户均总收人和户均纯收人”的假设不完全成立。
3.2恩格尔系数
家庭收入只能作为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而恩格尔系数是用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例来说明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结构的主要指标。即一个国家或家庭生活越贫困,恩格尔系数就越大;反之,生活越富裕,恩格尔系数就越小。
通过对礼泉、永寿、彬县3个县域中的3个村子的总支出与食物消费的户均值的分析比较(表2)可知:礼泉县皇甫村的恩格尔系数为25.23%,永寿县永寿村的恩格尔系数为31.64%,彬县迎建村的恩格尔系数为40.79%。恩格尔系数在各村的分布证实了“距离城市越近的农村其恩格尔系数越低”的假设,一定程度上说明城市的辐射对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3生活条件
生活条件包括与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客观条件,主要包括住房面积、家用电器的拥有数量、交通工具的拥有数量等,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表3)是:无论是从住房人均面积、家用电器户均拥有数量、交通工具的户均拥有数量还是公共设施上的方便程度上,永寿县永寿村的各项户均指标都低于其他两个村,而礼泉县皇甫村和彬县迎建村则在家用电器户均拥有数量、交通工具的户均拥有数量这两个方面都差不多,但是住房面积上彬县迎建村要好于礼泉县皇甫村。因此,从总体上来说,彬县迎建村村民的生活条件是最好的,略优于礼泉县皇甫村,生活条件最差的是永寿县的永寿村的村民。这虽是与假设不符的结论,但却与收人水平相对应。
3.4主观满意度
经济收人、恩格尔系数、生活条件这三方面只是农村社会发展中衡量农民生活现状的客观指标,而农村社会全面的发展是与农民的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主观满意度是作为发展主体的人对社会各个方面的主观印象和评价,是衡量某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3个样本村村民在各方面的满意度见表4。
社会满意度是农民生活现状在主观上的体现,距离中心城市最远的彬县迎建村农民的社会满意度是最高的,其次是永寿县永寿村,最后是距离城市最近的礼泉县皇甫村。这种完全反梯度的分布状况表面上与其经济发展程度不相适应,但是按照恩格尔定律,恩格尔系数越小,人民的生活越富裕,也就是说农民用于食物消费的比例减小,农民开始注重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因此,综合经济收人和恩格尔系数的分析,礼泉县皇甫村是3个样本村中最富裕的,农民已经不仅限于基本生活保证上,而是对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生活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才会出现对社会的不满意度高于其他两村的情况。这也恰恰说明该村村民需要层次和发展意识的提高。结合上面生活条件基本相同的结论,社会满意度的反梯度分布也反映了3个样本村社会服务体系与其经济发展的不相适应程度是呈现递减趋势的,距离城市近的农村或社区在中心城市较强的辐射作用下其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而与经济相并行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发展还不完善,才会出现发展主体对社会服务的不满意程度在中心城辐射圈范围内呈现距离上的逐级递减的分布状态。
3.5环境因素
当经济水平、社会服务、个人素质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们才开始认识到环境对于自己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开始注重保护环境,那么,根据对礼泉县皇埔村、永寿县永寿村、彬县迎建村的调查,得出以下结论(表5):从环境意识上分析,礼泉县皇埔村的村民的环境意识是最高的,彬县迎建村次之,永寿县永寿村最低。这一点也与假设不符,却与对人均收人的分析结果相一致,说明村民环境意识的高低除了与城市的辐射有一定的关系外,更重要的是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关键词:旅游影响;乡村旅游地;城市化;调控对策
一、引 言
乡村城市化亦称乡村城镇化,体现的是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并向城镇性质的居民点集聚。乡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或在乡村地域中城市要素逐渐增长的过程。乡村城市化是一个复合的动力系统,工业化是城市化初始阶段的主导推力,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结构转型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的“双重转型”的不断推进。乡村城市化已经与市场化和国际化取向的改革紧密相关,超越了工业化的范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探索和优化乡村城市化的动力已经成为各界关注的重要命题。旅游开发是近些年来乡村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依托,深入分析乡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旅游影响机制及动力系统,科学审视乡村旅游地的城市化效应及程度界定,进而提出相应的调控对策,不仅对于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对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控城市化动力机制,科学推进乡村城市化进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旅游影响研究述略及效应评析
旅游活动对地区的影响研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议题,旅游从本质上讲是旅游行为的空间移动,这一动态的移动过程带来的影响层面主要涉及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三个方面,这也解释了现有相关成果的研究视角源于地理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等三个学科的原因。从地理学的视角来看,旅游本身由三个主要成分组成,即旅游客源地、旅游目的地和联系客源地与目的地之间的旅游通道。其中,旅游目的地研究是其中的主体,smith(1978)认为不同类型的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具有一定的规律;doxey(1976)对目的地居民的态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著名的“愤怒指数”。而旅游影响机制的效应研究,则以butler(1980)提出的旅游目的地生命周期理论为代表,他认为旅游者数量、类型和发展历史是影响旅游目的地不同发展阶段的决定因素,从而形成不同程度和形式的旅游影响,进而奠定了地理学视角的旅游影响研究的基本基调,即从旅游地主客关系的角度探讨旅游活动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辅之以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理论阐释,形成了日趋复杂的研究框架。这种倾向性对国内的相关研究产生了极强的示范效应和导向作用。1980年代以来,国内旅游地理学界关于旅游影响的研究全部集中在旅游者以及旅游地居民对旅游影响的感知与态度的分析方面,且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针对某一类型的案例地开展实证研究。
1963年,人类学学者努涅斯(nunez)发表题为《一个墨西哥山村开展周末旅游带来的影响》的论文,标志着人类学学者开始关注旅游研究,并于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全面兴起。人类学视角的研究重点主要从目的地居民、游客以及客源地社会三个不同视角进行深入探究,认为旅游过程是旅游者与东道主进行文化接触和碰撞的过程,其中包含着不同文化、亚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社会学的视角则主要从社会系统的整体角度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和现象的发生和发展规律。英国社会学家洱瑞(urry,1990)提出,旅游社会学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对旅游现象和非旅游现象(即日常实践和‘正常社会’)的对比研究,来揭示本来不易为人发觉的‘正常社会’的问题和矛盾。”这是建构旅游社会学的基础素材之一,通过二三十年的持续关注,学术界对旅游社会学涉及的论题主要包括:旅游活动过程的特征、接待地社会压力的成因、旅游业发展对接待地社会的影响、旅游与风情民俗资源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旅游者群体及其与接待地关系、旅游的现代化和原始化以及旅游者群体、个体和旅游系统等等。
从旅游影响的三重学科剖面(图1)的研究态势上可以看出,旅游影响的空间概念体现在居民和旅游者对目的地旅游现象形成的空间感知和心理体验。旅游经营带来了目的地商业化和城市化现象的加剧,这显然给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结构带来了深度变革;在本地文化与旅游者带来的外来文化的机制耦合中,文化的交锋与碰撞、目的地文化的本真性特点与外来文化的多元性一直是难以化解的矛盾,这种交织的过程对旅游目的地的形象进行不断地调整与修正。
三、乡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旅游影响机制
(一)旅游影响视角下的乡村城市化动力机制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人口和经济活动逐步向城镇地区转移和集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现象。18世纪中叶英国产业革命以来,工业化的兴起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城市化表现了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变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趋势加快,各类城市形态不断出现并得以丰富和完善。从本质上讲,城市化体现了城市和乡村的双重视角,乡村地区的城市化处于城市化的末端,是城市化进程的基础层次。
乡村城市化的传统模式是农村社区、乡镇企业、农民家庭或个人等民间力量发动的一种由市场力量推动形成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式。推动城市化过程所需的动力的产生机制以及维持和改善这种机制的各种经济关系、组织制度等是一个综合体系。无论是学术界早期提出的二元城市化动力机制,还是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发展机制等,乡村城市化都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发生机理,都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由农村经济利益主体在响应产业非农化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和组织来促成的。乡村城市化的路径一般从乡村工业开始,通过发展乡村工业,让农民直接享受到工业、非农化的利益,进而逐步实现城镇化。在这一过程中,市场化始终是乡村城市化的基本准则,农业、农村、农民是乡村城市化的利益相关者。
乡村城市化的动力机制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个层次、八重动力(图2)。其中,宏观层次主要体现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中观层次的动力集中体现在农村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各个层面的政策与制度措施的推动。微观层次的动力相对复杂,可以概况为三个方面,即农民对生活质量需求的变化、农村地区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流动的加快,以及旅游影响带来的促动。这一动力体系在市场机制和城乡互动的交互作用下,乡村地区在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聚落结构以及制度结构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即第二、三产业的比重明显加大,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非农人口比重增加,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人们聚居方式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地区的社会关系面临新一轮的重构等。 旅游影响对乡村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主要体现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上,旅游影响并非推动乡村城市化的主要动力,但其潜在的作用显然也不能低估,判定这种作用的程度,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1)乡村产业结构形态决定着旅游对城市化的贡献程度,依托旅游业发展地方经济的乡村地区,旅游影响显然是推动城市化的主导动力;(2)旅游影响的作用机理应从乡村作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的双重视角加以解读,以往的诸多研究多是从目的地的视角加以分析探讨,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乡村地作为客源输出地,将会加速农民对旅游的认知,有助于城市化程度的逐步提升。(3)旅游影响对乡村地区而言,是一个复合的影响系统,将对旅游地的社会、文化、经济等形成多元化的推动力,由此形成的城市化效应是一个各种要素兼顾并能保持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而单纯的工业化催生的城市化现象显然达不到这种效果。简而言之,旅游引发的城市化能够对其他产业形成的城市化发挥补充、提高和优化的作用。
(二)旅游影响下的乡村城市化动力构成
城镇的发展基于两种动力,一种是向心集聚的力量,另一种是离心扩散的力量。一般说来,城市发展的向心过程和离心过程贯穿于城市化的全过程,但是城市发展的初、中期以向心集聚的力量为主,中后期则以离心扩散的力量为主。自1990年代以来,城市化出现了新的趋势,即多元城市化动力替代以往一元或二元城市化动力。在乡村旅游开发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过程中,其中的形成机理愈发复杂,多元化和多层次性特点日趋明显。
1 旅游消费观念的异化是乡村城市化的基础动力。旅游业和经济发展水平、国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的转变等因素休戚相关。闲暇时间、非必要性开支和旅游动力是产生旅游意愿的三个条件。旅游活动的初期形态多是以观光游览为主,之后开始向休闲、度假、体验、健身等方向转变。当城市旅游、知名景点景区成为旅游者旅游行为的普遍载体之后,旅游消费观念的转变促使旅游者关注新的旅游形式,乡村旅游迎合了这一市场需求,其独特性优势开始成为旅游业的新生力量,研究旅游引发的乡村城市化问题不能忽视这一前提条件。
2 文化生态的异质性是乡村城市化的原发动力。旅游作为城市化的一种动力,既可以在城市化中后期发生作用,使城市经济转型或城市功能多元化,也可以作为城市化的原动力,使城市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使其发生质的飞跃[22 j。旅游对乡村城市化的初始动力是乡村文化生态的异质性优势。乡村聚落景观的独特性、乡村消费文化的生态性、乡村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本真性等优势已然成为吸引外来游客的重要引力,由之形成了旅游流的集聚,带动了乡村旅游目的地相关城市功能要素的聚集与完善。
3 政策效应和开发成本是乡村城市化的诱导动力。自1992年以来,国家旅游局每年推出特定的旅游主题。其中,1995年的“民俗风情游”、1998年的“华夏城乡游”、2002年的“
2 滞后城市化。城市化水平滞后的根源是对乡村地区的“过度保护”,一些地方从节约投入的角度出发,认为乡村地区的所有现象和行为都可以成为旅游活动的吸引物,“脏、乱、差”的旅游环境、缺乏专门治 理的旅游接待设施等容易让旅游者望而生畏,这显然背离了乡村旅游的开发初衷;城市化程度不足还会给乡村居民带来身份上的“优越感”,思想上的“固步自封”使其很难关注自身的文化素质和责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愿意接近或者是纯粹出于利益角度的粗放式旅游经营行为很难获得旅游者的认可。同时,这种滞后效应使得乡村旅游难以实现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农村地区社会分工不充分,农民就业环境很难得到改善,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就无从谈起。
3 过度城市化。乡村旅游开发中的过度城市化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破坏乡村地区的聚落结构和生态景观
在经济特征和自然环境、民族文化等因素的作用下,乡村存在着种种居住方式和形态特征。这些特征是乡村地区聚落形态的特色和精华,而不少地区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臆想旅游者的消费心理,新建或改建一些与当地乡村聚落景观差异很大的接待设施。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将古建筑推倒和盲目改建的现象,导致了个性化的“乡村性”向同质化的“城市性”演变的现象。
(2)乡村地区民俗文化舞台化、娱乐化倾向加剧
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尽管是乡村旅游开发的一大亮点,但事实情况是,不少地区一直缺乏科学的开发思路。乡村旅游“急功近利”的开发套路使得许多旅游地尽可能地用舞台化的形式、娱乐化的方式把当地文化呈现给游客,这种人为的文化表现形式使游客与当地社会隔离开来。这种做法积极的一面是使游客对乡村居民和文化的探究压力减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地文化;消极的一面是让旅游业蒙上了文化优越的色彩,表现的内容也多是乡村文化的肤浅形式。
(3)商业化带来了乡村居民的边缘化
根据巴特勒旅游地生命生命周期理论,乡村旅游在进入发展阶段后,政府政策的倾斜、游客量规模的增加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从利益相关的角度看,政府、投资者、居民成为乡村旅游开发中的三方利益主体。在这一博弈环境中,地方政府的初衷容易被市场化的运作路径所左右,投资者由于资本话语权会始终保持较强的谈判能力,乡村居民多处于一种边缘化境地。乡村居民主体地位的模糊,产生了两方面的后果,一是商业化带来了居住成本的增加,不少环境优美的乡村地区,旅游开发之后的显著变化是地价攀升或房价飞涨,乡村居民往往无力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二是乡村地区淳朴的文化气息开始被外来文化所浸染,乡村社区的文化和价值观开始发生变异,传统乡村景观与现代文化景观不协调等问题日益凸显。
(4)乡村地区出现了逆城市化的倾向
逆城市化是城市化过度发展的必然结果,造成逆城市化的原因主要是城市人口过于密集、环境恶化、地价房租昂贵、生活质量下降等引起人口向环境优美、地价房租便宜的郊区、卫星城等乡村地迁移。乡村旅游成为承接这种转移“任务”的载体。乡村居住环境的优势、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加大了城市景观对乡村景观的影响,这种“侵蚀行为”使得不少乡村的“城市性”特点越来越明显。
五、乡村旅游地城市化的调控对策
(一)科学规划开发区域。营造乡村氛围
乡村旅游规划与开发要树立“区域——城市——乡村社区——乡村旅游地”的多元开发维度,从“资源——产品——市场”的互动层面来规划开发区域。参与乡村旅游规划的人员应包括旅游地理、经济管理、人文历史等学科背景的专家构成,本着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指导思想编制旅游总体规划或概念性规划。在此基础上,乡村景观资源应由景观园林、建筑等专业人员来完成规划的空间设计和景观布局。乡村旅游的景观应从体验的角度出发,通过个人体验的作用使“景”与“观”和谐统一,营造一种天然意趣、田园诗化的独特乡村氛围。
(二)重塑乡村文化形象。凸显乡村优势
在乡村旅游开发中,注意保护好“乡村性”的优势是避免过度城市化问题的前提。为此,首先要依托乡村既有的空间布局对乡村进行规划和建设,防止破坏乡村“原生态”特质的粗线条模式。其次,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护乡土文化、乡间民俗在旅游开发中的“神秘性”。城市化的旅游规划往往是一类“公园化”、“广场化”、“舞台化”的模式。在乡村旅游开发和发展进程中,消除和避免这一现象的根本途径是从乡村旅游地的地脉和文脉出发,本着生态循环、文化保护、永续利用的指导方针,来开展乡村旅游的规划和设计。
在开发过程中,应从当地众多的旅游景观中发掘出最能代表地方文化的文化景观并从中提炼出主题,以主题为基础进行特色分区。通过对不同区域的非具象和抽象的规划设计,用具象的形态生动地表达出特定的景观形象。在乡土建筑风貌的塑造中,建筑风格应结合当地乡土建筑特色,避免不合理的异域文化侵蚀乡村聚落景观的原始风貌。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延伸旅游效应
乡村地区在确立了旅游开发的主体地位之后,合理设计和调整产业结构是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命题。首先,加快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促进绿色农业、无公害农业的推广。其次,科学调整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类型,地方政府要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设置“门槛”,强化基于环境保护的产业准入制度。乡村旅游是当地产业链条的主体,如掺杂其他工业元素,特别是污染严重、能耗高的工业项目很容易失去本真,从而产生“一损俱损”的局面。第三,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求,合理推进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建设,政府应把一些小城镇按旅游集镇的风貌进行控制,使其本身就成为旅游吸引物之一。同时,依托这些农村小城镇发展旅游商贸流通业,如农副产品的深加工、旅游纪念品的生产与销售等,使小城镇成为承接乡村旅游一体化发展的中转站。
(四)合理布局和完善旅游开发的产业要素
乡村旅游开发的初期阶段,重点突出三方面的功能特性,即居住功能、农业生产功能和旅游接待服务功能。旅游引发的乡村城市化,其实质是旅游产业的城市化。旅游是综合性很强的产业,除了产品体系服务功能外,还包括支撑体系服务功能,如游客的休息坐卧、游客安全保护、标识导引服务等。产业要素的完善应立足乡村实际,例如针对游客住宿问题,乡村社区应充分利用现有民宅,改善用电、用水及卫生等基础设施条件,建造一些农家客栈以满足游客住宿之需。另外,乡村旅游地的不断发展会使其功能组成日趋多样化,比如一些商务、会务活动可能进入旅游地,这些设施的空间布局与要素体系建设要进行科学论证、有序开发。
(五)建构乡村旅游开发中的资本和人力资源平台
资本市场对乡村旅游的兴趣源于投资规模和产业政策两方面的因素,资本的逐利行为往往会背离投资初期的要求,外来投资者鲜有详细调研能够体现当地特色的投资项目和旅游商品,多是模式化的套用和泛商品化经营,这种集中式的商业形态显然不是对乡村旅游的有益补充。此种情况下,政府应对旅游投资加强监管,可以成立旅游开发股份公司,股东包括地方各方利益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居民意志。统一规范乡村地区的旅游投资行为旨在避免过度的商业化行为,使之能够真正地为地方旅游业的发展服务。目前困扰乡村旅游开发成效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人力资源的匮乏。乡村旅游的从业者应具备引导、培养和提高旅游者的审美情趣和品位的能力,为此,一要多方吸纳专业人才,在“量”的基础上注重“质”的提升;二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符合现代旅游服务业的发展要求。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对游客负责、对保护乡村资源负责、对乡村社区负责的态度,促使他们真正成为乡村旅游开发和发展中的主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