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5 04:12:1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传统道德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论文摘要: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注重道德品行的民族。然而,当前我国少数大学生的道德水平相应地存在一些问题,这需要引起有关邵门的注意。本文首先对当前我国大学生道德水平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传统进德观念,对大学生德育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展开了相关论述。
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对整个民族的发展壮大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注重勤俭节约、奋发向上、孝敬父母等。然而,当前我国高校中,部分大学生存在着某些相应的道德水平低下的现象,这需要我国传统道德对大学生德育工作提出相应的要求。
1当前大学生道德水平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大学生道德水平可以说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从积极一面来说,由于大学生都受到过高等教育,在一些是非问题上通常有较为正确的判断,比如往往注重社会的公平等,他们对社会上一些偷摸拐骗的现象表示憎恨并能坚持斗争。然而另一方面,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大学生在某些问题上表现出道德意识薄弱的面。本文主要就对大学生道德意识中消极的一面展开相应分析。
第一,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的现象严重。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各种商品和服务琳琅满目,一些大学生贪图物质上的享受,同时在一些场合铺张浪费,盲目攀比。一些家庭条件好的学生,紧跟“时代潮流”,身上的数码产品一直都是最新款。另一些家庭条件一般甚至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学生,在这种现象的影响下,也盲目攀比,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由俭人奢易,由奢入俭难”,中华民族是一个注重勤俭节约的民族,当前大学生这种拜金主义思想,奢侈浪费的现象需要运用我国古代的有关传统道德来加以教育。
第二,贪图享受,懒惰。一些大学生经历过高中的勤奋,然而一进入大学就觉得自己熬到头了,可以轻松地过完自己的大学生活,逐渐养成贪图享受,懒惰的坏毛病。一些大学生成天在宿舍睡觉和打网络游戏,为此甚至牺牲上课的时间。这些大学生在平时不好好学习,贪图享受,一到考试时临时抱佛脚。古人云:“业精于勤荒于嬉”、“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等,这些都是劝诫人们要勤奋,不能过于贪图享乐,墉懒成风。
第三,一些大学生“孝道”的缺失。在一些大学生中,由于长期不在父母身边,同时一些高校也不太注重对学生道德品质中有关“孝敬父母”的要求。一些大学生表现出“孝道”的缺失。一些大学生在外求学,体会不到父母在家中为自己的担心和操劳,从来不给家里主动打电话问候父母,即使主动联系父母也是张口要钱。很多家长感慨:孩子读的书越多,反而对父母的亲情越冷淡了。另外,加之上文提到的一些学生盲目攀比,拜金主义,这些钱都来自父母,有些学生甚至虚报学费等手段来欺骗父母。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注重“孝道”的民族,在古代很多文化精粹都专门强调“孝”的价值,最为著名的当属《二十四孝》。
当然,目前我国大学生一些道德水平消极面不仅仅只体现在以上几个方面,本文仅选择三个主要的方面,通过结合我国传统道德来对相应的大学生德育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
2中国传统道德在大学生德育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我国古代文明源远流长,传统道德观念深人人心,这对当前我国大学生德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相应的基础和条件,但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相应的具体要求。
第一,传统道德内容需要同大学生德育工作内容相结合。针对上文提到的一些大学生具体的道德缺失的现象,高校有关部门需要结合我国传统道德文化中相关内容来开展大学生的德育工作。比如针对一些大学生铺张浪费等现象,高校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周易》中“君子以俭德辟难”、《尚书》中“克勤于邦,克俭于家”、《左传》中“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等有关内容来倡导学生节约,反对浪费;针对一些大学生贪图享乐、懒惰的现象,可以通过“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宝剑锋从磨炼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等相关内容来勉励大学生勤奋上进,同时针对部分大学生孝道的缺失,可以根据《论语》中“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等有关内容加强对学生“孝道”的教育。
高校本身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大学生的德育工作需要有关部门通过发现大学生道德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去寻找我国传统道德中相关内容,找到结合点,把这些相关的传统道德贯穿于大学生的德育过程中,促进大学生道德水平的提高。
第二,根据传统道德观念,加强对大学生道德观念的塑造。当前一些大学生存在道德缺失现象,主要是因为其道德观念意识不强,需要高校管理部门加强对大学生道德观念的塑造。例如,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一些大学生铺张浪费,主要是节约观念薄弱,具体表现为对他人劳动成果的不够珍惜。在市场经济社会的今天,高校有关部门需要强调“俭以养德”,以此来塑造大学生的节俭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通过节俭来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才能富国富民,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贡献。总体来说,针对大学生的道德观念薄弱现状体现出各种道德缺失的现象,高校有关部门在德育过程中需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融人到德育工作中,以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他们塑造正确的道德观念。
第三,传统道德要求高校德育工作注重“孝道”教育。“百善孝为先”,可见在我国传统道德中,“孝”具有极高的地位。然而,在我国高校德育工作中,“孝道”教育几乎还是一个盲区,而在大学生中又确实存在这“孝道”缺失的现象,所以这势必要求高校德育工作注重“孝道”教育。学校可以开展相应的活动来推动大学生“孝道”教育,比如可以举办孝子演讲比赛,让本校学生的故事来感化同学,让他们认识到孝敬父母是为人之本;另外可以开展相应的主题团日活动,让学生自己参与有关孝道的讨论,让大学生自己去认真体会“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的含义。另外,高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一些更加有实际意义的活动,比如向学生提供免费拨打父母电话的服务,此外还可以组织相应的自愿者活动,让学生参与学校附近的社区老人关爱行动。通过这种实际行动来培养大学生的“孝道”。
诚,信,义: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诚,道德之根本,是人类共同的道德特征。诚的本质在于真、实。真是什么,真与假是相对的,是客观存在,是客观事物的本质,是客观世界的规律。真即不欺诈、不虚伪、不固执、不武断;实是什么,实是实在,敢于正视和肯定事实,不虚冒、不张狂,说话做事都能从实际出发,注意分寸。我们平常所说的这个人为人实在,就是对他的人品及道德面貌的赞扬,对人童叟无欺、真心实意;对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信,这里的信不是信念,也不是信仰,而是指守诺重行,说到做到。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国无信不安。信用不仅事关个人在社会中的经济地位,更关系到事业的成败,对国家而言,信用更代表了公民对政府的态度,信用关系在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他最主要表现在人与人的交往之中,如同学之间、长幼之间、上下级之间、民族之间、师生之间等等。守信的人是指对事物的正当选择并按照正确的方向去执行自己的诺言或既定的社会公共规则,是个人一种内在的心理素质与强大的自控力,它不受利诱、不计个人得失、坚守自己的诺言。
礼: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历史上作为中华文明核心的“仁”与“礼”,对于培养形成中国人善良淳厚的民族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礼的外在表现形式,不仅体现了个人的形象和品德修养,而且能使人际关系和谐,社会也会随之团结稳定。“有礼则安,无礼则祸”,小至和谐校园大到和谐社会都需要礼的滋养。
忠: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忠,是责任,是对人民、对社会和国家的职责和义务。忠是他人信任之基点,是自己安身立命之根本,是家庭稳固之基石,是事业兴旺之源泉,从古到今,我们中国人最鄙视的就是不忠不义之人。忠,表现在个人,就是要忠于自己的诺言,忠于自己的岗位及职责;表现在家庭,就是忠实履行自己的家庭义务;表现在国家,就是忠于国家的法律规范,把国家和民族的行益放在第一位,随时听从祖国的召唤,战争时承担起保家卫国的义务,和平时承担起建设国家的责任。
[摘要] 道德焦虑产生道德耻感,道德耻感能有效催生人之道德良知,道德良知能唤醒人对非道德行为的追悔,进而产生对传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内驱力,敦促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榜样示范与逆向耻感文化均能有效催生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榜样示范从正面催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道德耻感则是从反面催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
[关键词] 道德焦虑;耻感;传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
[中图分类号] B82-0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1763(2013)06―0102―04
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有诸多策略:榜样示范和道德焦虑都能催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榜样示范从正面催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道德焦虑则是从逆向刺激道德主体的内心世界产生道德耻感,进而催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榜样示范能促使道德主体产生一种见贤思齐的道德践行内驱力;道德焦虑是道德主体就自身的不良行为与他人的榜样行为进行比对,进而反求诸己,自我反省、自我审视,并在内心世界产生逆向耻感,从而激发道德主体产生践行道德文化的内驱力。道德焦虑与逆向耻感是一对孪生兄弟,道德主体的道德焦虑系耻感产生的前提,道德焦虑是逆向耻感的必然结果。由此,由逆向耻感而产生的道德焦虑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逆向耻感是人内心世界对其行为的不合乎德性的不满而由此而产生的道德焦虑。逆向耻感也是一种积极的道德情感,其终极价值在于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学术界鲜有人认为耻感文化能催生道德文化的践行,笔者认为,由道德焦虑所产生的逆向耻感亦能催生道德主体对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逆向耻感催生道德文化现代践行的逻辑线索为:道德焦虑逆向耻感唤醒人的道德良知对非道德行为的追悔实现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以下就耻感文化的内涵、道德焦虑与道德耻感之间的关系,道德焦虑如何提升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展开。
一耻之内涵及其两个层面
研究道德耻感对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必然要先了解“耻”。“耻”在辞海中注释为“羞愧之心”, [1]即“耻”的基本涵义为耻辱、羞愧之意。从道德情感来说,“耻”是道德主体在做道德选择之时,深感自身道德素质不及一般、或者是尚未达到心目中已有的道德水准之要求,由此而产生所谓的羞愧之心、羞辱之耻,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耻”可以理解为一种积极的道德情感。因之,道德耻感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归属于积极的道德情感,这种积极的道德情感来自于人之内心对道德败坏的愤怒,因为“耻辱是一种内向的愤怒”[2],并由此而表现出积极的道德情感。这种“内向的愤怒”虽然无言,但却是道德主体内心真实情感的写照。不仅如此,耻感还是人类积极的、向上的、稳定的道德情感。耻感可分为对“耻”的认知,以及由认知而产生的内心世界的矛盾与冲突,亦即“羞耻感”。耻感分为两个逻辑过程:即先知其耻,而后羞耻。曾云莺教授认为:“耻感可分为知耻感和羞耻感:知耻感是指个体在了解了耻辱内涵的基础上形成的对耻辱自觉的规避和抵制;羞耻感是指个体因自己的言行或品质不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而产生的一种否定的情感体验。”[3]从曾教授对耻感的分类可知:知耻是知,羞耻则是自己在践行道德文化之后所产生的一种情感体验,前者偏向于知,后者则偏向于行,二者有一定的区分。基于此,罗国杰先生认为“知耻之心是道德自律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内容,知耻之心是道德自觉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基础。”[4]此处所言的“耻”主要是偏向为“知”,也即对道德知识的把握;而羞耻感则与之不同,所谓羞耻感主要是指在外界行为的刺激之下所产生的一种对道德文化的反思,表现为道德主体的道德焦虑,是道德主体本身的良知与现实的道德践履不一致而产生的矛盾与冲突,体现的是外界道德践履与自身道德良知的差异。诚如王建敏先生所言:“羞耻感实际上体现了一种自我反省、良知惊醒的普遍意义,……具有道德自律性与道德良知性。”[5]道德主体缘何自我反省,原因就在于外界客体对其本身的刺激,从而引发道德主体对自身行为的反思,由反思而产生道德焦虑。由此,羞耻感侧重于道德耻感的动态方面,而知耻感则侧重于静态。从动态角度所谈及的羞耻感更容易引起道德焦虑,由于理想的道德人格与其本身人格的差距甚大,故此,道德主体容易产生道德焦虑,由道德焦虑产生道德耻感,因为道德焦虑与道德耻感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正是由于这种必然的联系,促使道德耻感有效促进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
二道德焦虑引发道德耻感
道德耻感是一种内在的积极的道德情感,它能有效催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道德焦虑是耻感产生的前提条件,即是说,有了道德焦虑,然后才有耻感,有耻感催生人之道德良知,并因之催生道德文化的现代践行。道德主体因道德焦虑而最终做出善的选择,这种选择既包括善的道德理念的选择,同时亦包括道德行为的抉择。可见,道德文化现代践行中的道德焦虑与耻感是紧密相联的。那么,道德耻感与道德焦虑在何种意义上相联,他们之间的“动力因”表现何在?这必须从道德焦虑谈起。
道德焦虑是道德主体在面临道德自由选择的情境之时,因道德主体自己的道德水准、行为规则与外界环境比对之时存在着差距,进而在人的内心世界产生矛盾与冲突,于是在这种情境之下有了道德耻感;道德主体因为道德耻感,于是“有了羞愧,感到内疚,才能进行道德反思” [6]。道德主体羞愧、感到内疚,是因为自己的思想境界或者行为表现和社会上提倡的公认的道德标准存在着差距,从而引发道德主体对道德良知进行追问,导致道德主体产生道德耻感。也即“道德焦虑是指意识到自己的思想行为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就会产生良心谴责、内疚感和羞耻感。”[7]道德主体的道德焦虑,使道德主体内心世界产生内疚,它是道德耻感之动因;道德主体之所以出现道德焦虑,原因在于道德主体面临道德规范之时所作出的艰难抉择。由此看出,道德焦虑是原因,耻感是其结果,二者是前因后果的关系。
就因果层面来说,道德焦虑是道德耻感产生的必然原因。此外,道德焦虑还是道德主体在面临自由选择之时所遇到的道德抉择困境,因为“焦虑是个人面临自由选择时,所必然存在的现象”。[8] 道德主体有进行选择的自由,但这种自由选择有时候会出现自己的道德水准和社会的道德标准不一致的情况,由此道德主体必然产生道德焦虑。当然,人的这种自由选择与人的自我意识密切关联,因为只有具备自由意志的人才能有自我选择的意愿。“人一旦形成了自我意识就会有独立的倾向和选择自己生活的意愿,焦虑也就会随之出现”[9]。人有独立的自我意识,就决定他有自由抉择的基本权利,在面临道德困境之时,道德理想与现实存在着巨大差距,道德主体由此产生道德焦虑。故此,道德焦虑的产生与人的意识是紧密相联的,没有道德意识的人是不会产生道德焦虑的。比如说小孩,他天真无邪,无忧无虑,在道德意识萌发之前,他是不会产生道德焦虑的。“自我意识尚未形成的儿童,只有恐惧而无焦虑可言。”[10]离开人的意识,就没有了道德焦虑;道德焦虑不复存在,由道德焦虑所产生的道德耻感亦将不复存在,因之,由道德焦虑所催生的传统道德文化践行亦将不复存在。道德焦虑是道德主体“对其所信奉的道德信条产生疑虑,产生道德冲突而又没有能力作出道德选择时所产生的情绪状态” [11]。道德主体本来可以进行自由选择,但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目标与自身的选择相去甚远,基于此,道德主体就会引发道德焦虑。由此,道德焦虑是一种道德情感,这种情感与道德耻感紧密相关,道德耻感关涉到道德主体的理想、信念。“焦虑是由情感联结引起的,不是生理遗传症,也不是实验性神经症,而是与个人生存的基本价值如理想和信念等有关。”[12]道德焦虑和道德耻感一样,并非人先天就具有的属性,而是人在后天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的,具有后天性。道德焦虑和道德耻感不仅具有后天性,而且还与人的心理活动紧密相关。
三道德焦虑引发耻感唤醒良知
以利道德文化的践行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道德焦虑容易引发人产生耻感,道德焦虑之人容易产生对道德文化的追悔,对道德文化的追悔容易使人发现良知,进而践行传统的道德文化。
关键词:传统伦理道德;互联网;冲击
传统伦理道德的主要使命是调整和规范传统社会中人们的思想行为,使其合乎一定的秩序或利益。面临社会的转型与变革, 传统伦理道德常常会难以胜任其应有使命,所以,伦理道德也要处于变化、发展之中,它必须接受和适应新生的事物、现象,调整自身的内容与形式;反过来,新生的事物、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到原有伦理道德的约束。相对于传统伦理道德而言,互联网是一件全新的事物,它也受伦理道德的约束, 同时互联网也对传统伦理道德构成了多重冲击。
一、道德主体的缺席
在现实生活中, 人的主体地位始终是不可动摇的。并且,人的名字总是同他们的社会地位、权力、收入、声望甚至性别、容貌联系在一起的,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都能被人们拿来和某人“对号入座”,总是能找到肇事者、参与者等相关的人物。因此,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主体通常是明显、确定的。然而,在互联网上,道德主体却往往模糊难辨,有“缺席”的倾向。
1. 主体的符号化
在互联网上,人们惯于展示的不再是容貌、衣着、谈吐、声望等现实生活中的特征,而是一串串符号。同样,人们的网络交往对象也只能是一串串符号。这些符号可以被赋予各种意义,包含各种信息,但要追究其深层信息很难,试图把网络符号与现实生活中的人进行一一对应更是不可能,因为互联网具有跨越时空界限的特性, 常常使人和网结合表现出随机、偶然、毫无规律性。在网络社会中,绝大多数言论、行为,都无法归结到现实生活中的某人,最多只能找到言论、行为的源头———某一串符号。
通常,现实生活中的人只有一个正当的名字、一个正当的身份,当他在某一确定的时间地点工作、学习时,他将无法再在另一时间、地点出现,即所谓“分身乏术”。而在网上,一个网民可以匿名, 也可以拥有任意多的网络名(或用户ID),可以赋予每一个网络名一种职业、一种性格,他能够在网络时空中任意驰骋,“分身有术”。多重身份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使人疲于奔命,在互联网上却是一种时尚。由行为主体的符号化所导致的身份多重、行为多变,使得主体自己也常常难以坚持固有的伦理道德观念。因为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常常是“情境主义”的,它们的适用性会根据时间、形势、环境的改变而改变,一旦改变的频率过快、幅度过大,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常常会显得无所适从。例如一个网民在虚拟社区A 中所感受到的是自我奋斗、自强不息;在虚拟社区B 中又被互相帮助、同舟共济所吸引; 在网站C 中又加入“强者为王”的游戏。在反差巨大的角色转换中,行为主体固有的基于身份的伦理道德观念会受到动摇。
相应地,现实生活中观点明确、立场坚定的道德主体也会随着符号化的过程陷入模糊、犹疑的境地,道德主体的伦理意识、道德标准与价值判断也会在符号化所造成的分裂、多元倾向中趋于淡薄,甚至产生回避、退缩的现象。
2. 人格的虚拟化
与主体符号化直接相关的一个现象是网络人格的虚拟化。随着三维动画及数字技术的不断完善,互联网世界中的虚拟环境越来越逼真、富有吸引力。网民在日臻发达的网络社会中,也经历着种种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想象的变化。主体身份的符号化使得网民有时几乎成为网络活动的“局外人”,他们进行网络活动时,只需借助键盘、鼠标等计算机设备来操纵那个在网上代表自己的符号,现实生活中“心动身随”的状况被改变。有的网民甚至常常觉得无法控制自己在网络交往中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所拥有的强烈的人格观念、责任观念时常被网上的虚拟气氛冲淡。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自己给予别人的印象、对自己的人格表现十分重视,总是竭力维护和争取尊严、荣誉,因而在日常行为中总是努力按照理想塑造自己的人格, 严格遵守生活中的种种准则、规范,唯恐自己的人格受损。互联网为网民提供了匿名、化名的机会,使人隐藏在电脑屏幕的一串串字符之中。由于身份可以被掩盖、伪装,所以很多人开始忽略自己的网络人格、忽略自己在网上的行为与表现。一些人甚至从根本上否认网络人格的存在。
人格“虚拟”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会使原有的人格意识趋于淡薄, 在现实生活中树立的人格理想对行为的影响力也趋于减弱。随心所欲、随波逐流在网络人格中所占的比重渐增,崇高、高尚、坚强等传统的人格塑造模式常常被忽略,表率、榜样的作用也呈现出明显的降低趋势。网络人格的虚拟化使得传统伦理道德常常难以确定所要引导、约束和规范的对象,道德主体与道德准则之间常常呈现出一种“若即若离”的格局。
关键词 传统道德 中国古代法律 宗法伦理 道德教化 礼教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道德教化,中国自古都有着对百姓实施道德教化的传统。通过对百姓的道德教化,统治者能够有效地统一百姓的思想,从而贯彻了礼治的实施,实行其统治。具体说来,可举出以下几种典型制度:
(1)乡官教化制度在《周礼》既已有所记载,在以后的各朝各代中都有在乡、里中选出德高望重的老人来执掌本地教化的制度,并且皇帝还会经常赏赐这些老人,足可见统治者对百姓道德教化的重视。(2)“礼养高年”也是中国传统政治中相当重要的行政活动。尊礼高年老人,尊养年高德昭者,是导正风俗,教民敬老孝顺、安分守己的重要途径之一,这对于道德教化也是十分有作用的。(3)为了劝导尊老敬贤忠孝悌顺之风尚,中国历代还相当重视“乡饮酒之礼”,这也可以看作是教民正俗之行政的一个重要方式。乡饮酒之礼,就是乡间宴饮之礼,为了教导敬老尊老、礼敬贤能的风尚,防止卑幼者及小民百姓犯上僭上。这种礼仪发展到明清,成为了直接教士教民的教化仪式。(4)除以上三者,中国历代还有奖励孝悌、力田、孝义、节烈的制度和惯例。这些都是为了提高百姓的道德素质,对百姓实施道德教化。
统治者为何如此重视对百姓的道德教化,要从中国古代社会的特点上去看。我们要认识到,宗法伦理原则,是中国古代一切社会组织的最大精神维系纽带。其核心内容是“亲亲”、“尊尊”,也就是对于尊亲属的敬爱义务和对于长上的敬从义务,强调对父母的爱和对兄长的尊敬。这种原则引申用于政治,要求百姓忠于君主、敬从官长。这可以从“国的家化,君的父化”和官民关系的“父子格局”中得到充分体现。
中国古代法律在很多制度方面都体现了对这种宗法伦理原则的维护,譬如,分封制、恩荫制、养老制、存留养亲制等等,从中可以看到宗法原则在中国各代社会的重要地位。中国历代统治者一直都致力于维护这样一种“亲亲尊尊”的社会组织原则。另外,从作用上看,中国古代法律有着“定名分,使人不竞”的极具特色的作用,这也是法律对宗伦理原则维护的体现。法律确定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同地位、身份和义务,并以此制止人们之间的相互竞争,特别是以下僭上,这实际上就是对宗法伦理原则的维护。从而,也达到了维持社会秩序,使社会和谐的目的。
统治者如此重视道德教化,足以见道德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维护道德,一直是中国古代法律所致力的一个目的。因此,中国古代法律的很多规定都是以传统道德为原则制定的。立法应符合道德,法律是道德的实现。那么,当法律和道德相冲突时,应如何取舍呢?
中国古代一般的观点都认为,道德重于法律,二者冲突时应屈法律而全道德。这也正是中国古代“德主刑辅”传统观点的思想基础,法律只不过是道德的文字化,法律的目的在于辅助道德的实现。
中国古代思想家多认为道德是“本”“纲”、“体”,而法律不过是“末”、“目”、“用”。道德是法律的法律,是法律之母,比法律更具有权威性。法律在中国传统观点中只是被当作“术”而使用。
中国古人如何看待传统道德与法律,从他们司法审判中的“原心论罪”原则可见一斑。
“原心论罪”是中国古代屈法律而全道德的总原则。这个“心”,有时又称为“情”或“本”,指的是人的行为动机。“原”就是推究,依据;“原心”、“原情”或“原本”,就是“自道德评价出发”而不是仅从行为的结果出发。绝大多数古代思想家主张,任何人的行为,只要动机是道德的,那么即使产生了违反法律、有害社会的后果,也应根据道德减免其罚;如果动机不道德,即便行为本身看来不犯法、也未产生有害的社会后果,仍应给予刑罚。
本着这样的原则,中国古代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经常有法律给道德“让道”的现象。
子孙出于“孝”道,隐匿、包庇父祖的犯罪行为,甚至为了隐匿父祖而犯了新罪,常可能不受到法律追究。同样,父祖隐匿子孙的犯罪,兄弟之间相互隐匿,甚至奴仆为主人隐匿,虽然都有害于法律的尊严和实施,但因符合“慈”、“友”、“悌”、“忠”的道德,而常为司法者所宽宥。这就是所谓“亲亲相隐”的法律规定,是法律所提倡的,是典型的法律规定中的“让道”现象。
在司法实践中,也经常会有这样的“让道”现象。子孙出于“孝”心为父祖复仇;弟出于爱敬兄长之心(“悌”)为兄复仇;朋友之间出于“狭义”而代为报仇雪耻,奴仆、妻妾出于忠主、忠夫之心而为之复仇等等,这些都严重危害着国家的秩序,危害着法律,危害着国家的司法,但都常受到法庭的宽宥。法律虽屡屡禁止复仇,但法官却屡屡依据道德宽宥复仇而杀人者。甚至有人因依法处罚孝子而受罚。父祖殴杀、杀死子孙,主人殴杀奴仆,丈夫殴杀妻子,师傅殴杀其徒,只要是最初的动机是道德的,是出于“教训”之类的“好心”,那么虽然构成了法律上的伤害、杀人之罪,也多可以得到宽免。卑幼者犯罪如果是迫于尊长的指使和威逼,如果是出于“孝”“悌”“忠”之道德心或不忍也不敢违抗尊长的旨意而去犯罪,也常常能收到司法官的宽宥。
总之,中国古代常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父慈子孝,君礼臣忠,夫和妻顺,兄友弟恭”等正统道德的一般原则应用于司法之中。凡动机符合这些道德的非法行为,都有可能被减免发动处罚;相反,凡动机违背这些道德的行为,即使合法,都有可能被给予刑罚。
中国古代法律中的许多制度,如荫蔽减刑制度,相保与株连制度,村留养亲和承祀制度,亲亲相为隐,复仇原则与制度,准五服以治罪,严惩对尊亲的不敬、侵犯行为等等,都处处体现着对宗法社会中传统道德的维护。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古代社会,道德的地位往往是高于法律的。法律是统治者实施其统治的强有力的工具,而道德则是最根本的原则、制度,也是一种高于法律的对百姓的根本性统治。法律维护传统道德,而传统道德又帮助法律更好地完成其职能,即统治者统治的实施。
关键词:蒙古族;伦理思想;道德观念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道德文明的精髓,也是中华这个民族大家庭共存共荣的凝聚力。它标志着中华民族高尚的民族精神和良好的民族道德观念,是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品质。它主要强调建立一种和谐协调的人伦关系。
蒙古族是一个热情好客且富有道德情感的民族。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是蒙古族历史上各种伦理思想及其道德观念的总称。蒙古族的传统道德观念大致可归纳为英勇顽强、诚实善良和敬老爱幼、团结助人等美德。这些显然是与中国传统道德文明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一、敬老爱幼、团结助人
敬老爱幼、团结助人是优良道德传统的精华,也是蒙古民族的传统习俗。在蒙古社会中,长辈受到普遍的尊重,晚辈受到普遍的关怀,困难者要受到普遍的帮助和关爱。小孩不能在老人面前直接通过,不坐其上位,未经允许不能与老人并排而坐。对比自己年龄大的都要称呼“您”。走路、上车、吃饭、进屋等都要以长辈为先。长辈的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无私的帮助,常使青年人受益匪浅,请教和遵循长辈的教导已经成为蒙古社会的一种传统习惯。在有关咸言或谚语中,都强调要尊重长辈,孝敬父母。在《蒙古秘史》中也记载了阿阑豁阿母亲五箭训子的故事,教育人们要世代继承团结互助的美德。蒙古民族的这种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的传统道德在蒙古族妇女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成吉思汗就曾说:“人们根据妻子的美德来认识丈夫的美德。”蒙古族妇女操持所有的家务活儿,敬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等都由妇女来承担。【1】可知孝顺父母,敬老爱幼、团结互助,早已成为普遍遵循的民族道德品质,每个人要自觉遵守。赡养孤寡老人,接济贫困者的事情等种种道德风尚保留至今。
二、诚实善良与与人为善
当我们仔细分析《蒙古秘史》等历史文献便可以发现古代蒙古人的一个美德正值、善良、诚实。在伦理学中,善是道德的,恶是不道德的。善的性格做出善的行为,恶的性格做出恶的行为。这种具体的追求和生活目的,就直接表现善恶的本质。而善良、诚实、正值等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体现着古代蒙古人的精神风貌。他们为了正义,为了国家的统一和完整,为了解救受苦受难的人民,不畏邪恶的势力和黑暗势力,表现出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英雄气概。这些精神无一不是善良,诚实,正值的行为。这都充分表明了古代蒙古人所追求的最基本,最淳朴,而且也是最高的美德。
在道德标准上,蒙古帝王们把“仁慈”作为统治者必须具备的一种传统美德。成吉思汗在他的晚年,为由谁继承汗位曾大伤脑筋。他意在让三子无阔台继位。但按照蒙古族的传统习俗,继承人应该是长子。然而长子术赤表现粗暴;次子察合台性格烈如火,而且很鲁莽;四子托雷性格幼弱,对任何事情都优柔寡断。因此都不宜继承汗位。唯有三子无阔台被认为具有最高统治者必须具备的“仁慈”的美德,于是,成吉思汗把汗位交给了他的三子。可见统治阶级在选择关乎国家前途命运的人选时,往往把是否具有“仁慈”的道德标准置于首位。后来的一系列的事实证明,无阔台执政期间,实施仁政于天下,德才兼用,对巩固和发展新兴得封建社会的伦理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实成吉思汗本身也是一位仁慈的合汗。他虽然也有残暴,狡黠、多疑,带有强烈的复仇心理,但这些几乎都是针对敌人和敌对势力的,而对他手下的朋友、伴当乃至老百姓是仁慈,诚实,正值的。
这些美德在蒙古社会流传过程中,其教义思想,特别是在教义中关系到人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伦理思想,逐渐的吸收、融合、适应蒙古人传统思想、传统道德、民间风俗和生活习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3】
三、宽和仁厚与慈悲为怀
蒙古人好战尚武、英勇顽强、坚忍不拔是世所熟知。同时蒙古人又是以宽和仁厚为重的民族。蒙古社会自古以来就鄙视私斗,而把忍让、信义、宽和、仁厚当作人际关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成书于13世纪中期的 《蒙古秘史》亦体现了当时蒙古社会的道德原则。书中根据统治阶级的道德标准,对各种不同的人物进行了道德评价。特别是对成吉思汗以大量的事实高度评价其政治道德和宽和仁厚的性格:他不仅性格坚忍不拔,而且能够选贤任能、知人善任、宽以待人;他不仅英勇善战、具有雄才大略,而且能够关怀下属、团结将领、人爱民众,使人归向。《蒙古秘史》里,成吉思汗作为蒙古民族和蒙古帝国的缔造者,被称赞为集蒙古统治阶级政治道德、社会伦理思想要求于一身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不但自己坚守忠诚、信义、宽和仁厚,而且对于不忠、不诚、不信、不义、不和、不仁的人和事急恶如仇,严惩不殆,使自己成为忠诚、信义、宽和、仁厚的一面旗帜。可见当时的蒙古社会把是否具备“宽和仁厚”的道德作为选择自己“合汗”的最高标准。可见,宽和仁厚的道德风尚是古代蒙古社会人伦关系的一个道德原则。它形成于古代蒙古社会,成为古代蒙古人宽以待人,互相忍让,互助相爱的道德关系。但到后来被统治阶级所利用后便成为统治阶级的一种统治手段和道德思想、道德修养。后又反过来影响和驾驭蒙古社会的道德原则。
道德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产物,是一定社会的行为规则。道德品质是人们对道德理论原则认识、把握和实践的集中反映。它是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信念和传统习俗来评价人们的行为,调和人际关系的一系列的原则。道德形成为一种思想观念,必然会渗透到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各个方面,并对人们的心理、性格、习惯和精神面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4】这种道德文化是一种入世,用事的文化,一种讲等级、有差等的文化,一种讲究实用的文化。
总而言之,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在蒙古族的历史典籍、史著、史诗及格言、谚语、礼仪礼节等诸多方面均有广泛的反映,千百年来在蒙古族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中起着规范与准则的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今天,认真发掘、整理、继承和弘扬蒙古族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及其文化,无疑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唐吉思.藏传佛教与蒙古族文化[M].辽宁民族出版社,2007
【2】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3】李询.弘扬独具魅力的草原文化[J]. 实践(党的教育版),2009,(07)
【4】宝力格.草原文化概论[M].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10
关键词: 郭靖 孝 义 纠结和嬗变
《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是现代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先生的代表作,其中小说人物郭靖得到广大阅读者的喜爱,学界对其研究不少,其中的争议也颇多。本文结合小说人物郭靖的成长经历,从传统文化出发,认为郭靖在金庸小说人物中是最具有传统文化意义的人物形象,是一个传统伦理道德的完美范型。在这两部小说中,金庸没有像其他武侠小说家那样宣扬尚武精神,而是从人性、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考察人物的人格理想、精神在人生遭际中的嬗变和完善。细读文本,会发现在人物郭靖身上有很深的“孝”与“义”的传统伦理胎记,且随着故事的不断深入,孝与义在人物内心也有纠结和嬗变。
一、孝
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孝敬父母师长、忠于君主是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核心。对父母的孝,一方面是因为父母为儿女生命的来源,另一方面是儿女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应行孝道。孔子把孝悌这种感情和行为当作仁的根本,是区别于动物的最基本的特性。而忠是由孝推衍延伸出来的。金庸先生也说“‘孝’是绝对的。对无论是多坏的父母也必须尽孝道……所谓的‘孝’属于纵向型的道德,是非常强力的。”[1]金庸小说中的孝,因其主人公多为孤儿,故对师长格外感恩和尊敬。即使对岳不群这样的反面人物,令狐冲对其抚育之恩也始终不敢忘记,也不因其无义而不孝。中国人历来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尊师传统,“对于徒弟学子而言,师父与父亲处于同样尊崇的地位,要像尊敬父亲一样来尊敬师父。”[2]所以笔者认为郭啸天、黄药师、杨铁心、成杰思汗、江南七怪、哲别师父、洪七公及马钰等在郭靖眼里都是“父”的形象,与郭靖都是纵向型的伦理道德关系,郭靖都要对他们行孝道。在小说里郭靖并不因启蒙老师江南七怪武功低劣、地位卑下而失恭敬之心就是这个道理。当然,孝在郭靖身上的展现在小说中随处可见。但最集中的表现却在为父亲报仇,为师父报仇上。“报仇”在现代现实社会当然不容许,但在武侠小说的幻想世界和传统社会里,却是基本的道德责任。《大戴礼记•曾子制言》说:“父母之仇,不与同生;兄弟之仇,不与聚国……”吴霭仪也说过:“在看武侠小说时,我认为不应以现实眼光看‘报仇’,而是要从象征的观点看,把‘报仇’了解为世俗社会指定的道德责任及权利。郭靖‘报父仇’的目标,根本就是‘做个好男儿’,履行社会义务的一部分。”[3]最重要也是尽孝。小说至始至终都围绕复仇去展开情节,杀段天德,杀完颜洪烈是小说中的关键情节。另外当江南七怪在桃花岛遇害后,郭靖面对爱情和师父两难选择时,主人公的心理天平一下子就倾斜了。虽说郭靖误认为黄药师是杀师父的仇人,不是黄蓉所为,也只有牺牲爱情,成全孝悌。因为在传统社会里爱情是个人的行为,而孝悌则是道德伦常。另外在传统社会里,对晚辈来说,“孝”就是“顺”,也就是常说的“孝顺”。按照父亲的遗命,郭靖必须要跟杨康好;按照杨伯父的遗命,必须娶穆念慈为妻;顺着成杰思汗的意思,必须娶华筝。这些有些做到了,有些没有做到,但郭靖都尽力而为,因为在他心里孝是根深蒂固的,不打折扣的。
二、义
关键词:传统文化;道德教育价值;思想政治课
如果站在学生成长的角度看,思想品德课教学除了让学生掌握一些道德观点,还能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再提供点什么?笔者以为,除了一般道德观点外,提升自我的道德涵养,追求内心的善也应该成为政治学科的核心价值,而这一点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点。因此,笔者尝试着将传统文化引入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学。
一、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人生也是发展的
现性的恶性膨胀,造成了当代人生存价值和意义的迷失。经济理性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由大众传媒带动的时尚潮,强烈地刺激着人们的感望,同样也影响着学生的日常生活,学生的消费、娱乐、校外辅导都被商品化了,甚至参加公益活动的部门证明印章都可以花钱买到。人们习惯于按照市场价值来设计自我,往往注重收入、财富,甚至以物质取代道德,精神、德性、情感乃至整个内心世界被轻视甚至“荒漠化”。物质财富的富有并没有带来更多的快乐和幸福,浮躁、焦虑、烦恼、忧郁、孤独在学生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其根本危害是人生存价值和意义的迷失。为此,笔者在讲授“世界是永恒发展的”这一框时,在学生理解了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认识都是发展的之后,为了给学生更大的人生启迪,补充了儒家的人生价值观,谈谈人生也是发展的。
孔子对超然于此岸的事很少表现出兴趣。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鬼神是彼岸世界的对象,死则意味着现实人生的终结,相对于二者而言,人及其现实的存在(生)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儒家既不像存在主义(海德格尔)那样把死视为本真之我的实现形式,也不像后来的道教那样因畏死而追求个体的长生久视。孔子从生命的自然延续与历史延续(文化延续)中寻找有限的超越与存在的价值(人生的价值)。 孔子对孝非常注重,“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笔者以为,“孝”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文化特征,因为哺育幼子动物也具备,“孝”是人所特有的仁道,它是对生命从何而来的文化回答,它的深沉文化内涵便是生命的绵延。在孝的形式下所表现的对生命绵延的注重,既超越了人的有限性,同时又摆脱了宗教将人生价值寄托于彼岸世界的灵魂延续,超越了对生命价值的虚无主义态度,使人的生命价值落实到现实的、具体的历史过程之中。
二、人生道路上遭遇挫折时更要坚信人生的前进方向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以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为核心的现代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对人们的精神领域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使本来应有高尚追求的精神家园被粗俗化、占有式的物质欲望所替代。当传统文化中的善、德性、理想等价值观念受到现代性的消解、放逐、吞噬,人们突然感到物质世界的富裕却没有带来更多的快乐和幸福,却感到更失落、困惑和不安。寻找失落的精神家园,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当代青年学生应有的精神风貌。笔者例举了传统文化中的两个经典事例。
司马迁受腐刑、下蚕室,本可一死了之。却忍辱负重,“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彰于后世也”。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将“文”这个字的意义看得高于形体生命,高于一切世俗荣辱之上的,是司马迁。第一次将生命的精神不朽意义,人格的真正尊严,寄托在文化创造之中,给予不可替代的崇高地位的,是司马迁。第一次自觉地用创造的、积极的态度,去战胜屈辱、战胜逆境、战胜人生大不幸,自己去拯救自己,让生命放出光来的一个活生生的人,是司马迁。这就是他“成一家之言”一句话背后所包含的无限深远、无限崇高的思想意义,是中国思想史中关于生死观、荣辱观的一个非常大的见解。 很少有人知道西汉有多少位皇帝,更不知道他们的姓名了,但司马迁和他的《史记》的光芒能穿越2000多年的时空,今天我们阅读《史记》依然读到司马迁的人格修养、人生理想和精神境界,坚定的人生信念与曲折的人生道路似乎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相行不悖。
三、精神修炼也是一个量的积累过程
无论是认知领域还是道德领域,人的每一点进步都不可能是脱离身体的,因为“践行先于接受,阅读先于运用,情感先于认知,表意先于结构,率性先于控制,释放先于灌输,游戏先于逻辑”。所以,无论信息方式发生怎样的变化,主体的精神修炼离不开身体产生的情感、想象力、创造力、理解力,同情、尊重、包容、欣赏等人格养成都不是靠“存在之思”、“道义呼唤”或“范式转换”,而必须在现实的人的社会关系中,在现实的物质性的社会实践中,进行精神世界的量的积累。
孔子对人格培养的阐述,可以看出不断学习对人生发展的意义,这种量的积累使本然之我与理想之我之间具有一种连续性。孔子认为,“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孔子所谓“生而知之者”不过是一种假设,他并不认为会有什么人真能生而知之。孔子非常强调后天学习,反对“不知而作”,他的学习包括“多闻”与“多见”两个方面。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多闻”即选择接受前人已有的知识,属于间接认识;“多见”是积累经验,属于直接的感性认识。孔子不仅肯定感性认识的对获取知识的作用,而且重视理性思考。孔子有一次问子贡说:你们认为我是“多学而知”(博闻强记)的人吧?子贡回答:是这样,难道不对吗?孔子说:不对,我是“一以贯之”的。“一以贯之”是一种理性思考,即有一个统一的原则把所学知识贯穿起来。学习与思考不可割裂,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正是这种不断学习、思考,孔子被认为是博学的人,其境界深不可测。
挖掘传统文化中的道德教育价值,是笔者在领会并完成了国家课程目标的基础上,试图增加自己课堂教学的学科核心价值,让教学不仅是国家意志的贯彻,而且教师有教学的内在目的性。当笔者在做这一尝试时,发现我的教学改革热情从来没有这么高涨,一节课可能会失败,但总在期盼下一节课能成功。
参考文献:
[1] 杨国荣.善的历程――儒家价值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