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1 17:07:5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人与自然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自然化认识论 转换命题 可靠论
〔中图分类号〕N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4-0060-06
自美国科学哲学家奎因于1969年提出自然化认识论问题以来,在西方哲学界迅速掀起了一股改造传统认识论的热潮。最先出现的就是以奎因为代表的替代命题,它试图用自然科学(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等)取代传统认识论。由于替代命题有强烈的科学主义倾向,这种研究纲领很快就遭到了哲学家们的严厉批判,在这种情况下,改造传统认识论的策略开始发生转向,这就是温和的转换命题。由于转换命题是在传统认识论框架下偷运科学概念,因而这种自然化认识论在它的理论展现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棘手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自然化认识论的转换命题,希望澄清与解决如下两个问题:首先,澄清转换命题的理论旨趣;其次,考察转换命题本身存在的困境,解决可能的出路问题。
一、自然化认识论转换命题的理论旨趣
由于自然化认识论转换命题保留了传统认识论的框架,因而它涉及的问题,仍是认识论的老问题;所不同的是它采用了偷运科学概念的做法,试图以此解决认识论问题,而又不致于遭到过多的反对。这就注定了转换命题涉及的主题与替代命题有很大的区别,它主要关注可靠性问题(reliabilism)。由此衍生出两个问题:知识确证的可靠性问题与知识的可靠性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传统认识论所关注的,转换命题不改变这些问题的地位,只是尝试用自然科学的知识解决这些问题,因而这个命题得到了许多哲学家的肯定与关注。转换命题所关注的可靠性是指这样一些问题:“总的分析来说,可靠性断言是指任何人知道P,或是否任何人完全确证地相信P,依赖于他或她相信P是由可靠的信念产生(belief-making)机制、过程或方法在正常环境下的正常功能的产品。这些机制、过程或方法假如它们在一般情况下总是倾向于产生真信念而不是错误的信念,则它们是可靠的。”[1] (P78) 在关注可靠性问题上,哲学家们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派别。第一种,把可靠性条件作为知识确证的条件,或知识确证条件的附加条件;第二种,认为可靠性条件不是确证的条件,对于他们来说知识需要可靠性来产生真信念,而确证只是一种理由给予活动(reason-giving activity),它对产生真信念是不必要的。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有Fred Dretske等人。关于第一种情况,需要加以说明的是,在对确证的关注过程中,可靠性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正如阿默德指出的那样:那些坚持认为信念是可靠地产生或确证的人,把他们自己称为“确证理论的内在论者”(internalist);而另一些可靠论者则“不坚持主体能够有意识地意识到、或可以认知地掌握什么是证明他的信念是可靠地产生的,对于他们来说,定义确证的概念唯一地根据可靠性来进行,坚持这种观点的人通常把他们自己描述为确证理论的外在论者(externalist)。”[2] (P79) 这里还需要对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作一些简单的说明,以便于发现转换命题的理论旨趣。所谓内在主义顾名思义是从主体的内在角度来考察知识的确证问题,但是,许多哲学家对此的定义也有很大的不同。在普洛克(John Pollock)看来,“知识论中内在主义是这样的观点:只有认识者的内在状态才决定他的哪一个信念是确证的。”索萨(E. Sosa)的界定是,“确证仅仅要求主体方面的真正恰当思维,如果一个信念者通过所有恰当的思维已经获得并且保持他的信念。则该信念者的这一信念是确证的。这里思维的恰当性是纯粹内在于该主体的事情,并不依赖于超出他之外的东西。”邦久则认为,“对于某认识主体来说,如果要使一个信念成为认识上确证的,其所需要的全部要素都得是认识上可以把握的,即都是内在于他的认识视角之内。”奥迪则认为,“对于主体来说是可以由内省或反思加以把握的。我们称这种观点为有关确证的内在主义。”[2] (P126-127) 由此可以大略把握内省的本质,即把确证问题归属于主体的内在状态,而与外在事物无关。内在主义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两类:基础主义与一致主义。所谓外在主义(externalist)是由哲学家David Armstrong于1973年在《信念、真理与知识》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它的主旨是:“与信念的确证相关的不只是内在状态。在它的两种主要表现形态:可能主义与可信赖主义那里,前者主张信念的确证性在于该信念以及相关信念的可能性,而后者则认为这种确证性在于产生信念的认识过程的可靠性。”[2] (P153) 说到底,外在主义寻求的是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一种有效的自然的联系,如戈德曼的因果论就是这种形式的典型表现。需要补充的是,关于可靠信念产生的机制都包括哪些内涵?大体说来,主要包括正常的知觉、记忆、反观、内省或其他神经生物学过程。不论这两派在细节观点上如何不同,但是对于转换命题来说,他们共同认为可靠性在转换命题中占有中心地位。正如阿默德指出的:“无论如何,看起来很明确的是转换命题明确以可靠性断言为基础,即可靠性对于知识来讲要么是必要条件,要么是充分条件,或者是充分必要条件。”[1] (P80)
由于1963年葛梯尔(Gettier)提出的著名反例,即确证的真信念也可能不是知识,对传统知识论的基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了克服这个反例,许多哲学家开始把注意力放在可靠性的分析上,换言之,就是需要没有缺陷的确证,这样对信念的分析就演变为两种路径,即原因分析和可靠性分析。按照阿默德的观点就是,“典型的原因分析的断言是一个人的确证可以是没有缺陷的,假如因果链导致她拥有一个信念,那么她拥有的信念就是无缺陷的。”[1] (P81) 由于葛梯尔反例的实质在于拥有一个确证的真信念,然而却不是知识,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就要用因果分析把这种情况排除出去。在可靠论者看来,为了完成这个任务,需要在信念和事态之间有一个合适的因果联系,它使得信念为真的同时排除掉一些看似真的命题,因为如果把这些命题加到确证上去的话,她将不再确证地相信她相信什么了。这样就阻止了一个人相信一个确证的真命题而又不知道它的情况了,通过这种方式就克服了葛梯尔反例。
对于可靠性分析来说,它的典型断言是要使一个人的确证成为无缺陷的,当且仅当一个人的完全确证的真信念是由可靠的信念产生机制产生的。有些时候这种机制被理解成一个人的基本的认知装备,而另一些时候它是一种非认知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一个人获得他的信念。这就是阿默德对可靠性分析的阐释。这里的装备主要是指人具有的各种感觉器官,而且这些感觉器官必须是正常的,如一个色盲者就无法保证对颜色断言的可靠性分析。在这个基础上,加上正常的环境条件以及相同的背景理论,就可以得到可靠的信念。至于获得信念的过程则是一种非理性的过程,这也就是奎因所谓的贫乏的输入与汹涌的输出之间的关系。对于可靠性分析和原因分析,各派哲学家彼此的偏爱是不同的。如戈德曼就认为,可靠性分析比原因分析能够更好地解决葛梯尔反例。在笔者看来,戈德曼的观点是典型的内在论的观点,而原因分析则是外在论的代表。前者具有更多的哲学意味,而后者则更强烈地具有科学主义的倾向。对于知识的确证来说,上面任何一种观点都是无法单独完全解决的。诉诸于内在论直接为偷运现代神经生理学以及认知科学的成果开辟了方便的后门,转换命题的整个出发点也就是基于此。
对于戈德曼来说,可靠性是确证的必要条件,这种观点最初出现在他的《何为被确证的信念》一文中,后来系统的论述充分体现在他的著作《认识论与认知》一书中。可以说,戈德曼是对可靠性进行辩护的最有力的代表。在戈德曼看来,确证就是对一个人的信念提供或能够提供理由的活动,正如阿默德对支持戈德曼观点的其他学者的评论所说的那样,如果确证从来不是给出理由的活动,那么它就是不可接受的。阿默德总结这个评论时说到:“这场讨论的底部边界涉及知识的确证总是并且唯一关注的是,对于诸如‘你如何知道’这样的问题能够给出一个确定的理由是适当的。”[1] (P85) 问题是,即使在可靠论者内部,对于可靠性的认识也是不同的,一些人认为可靠性是确证的充分条件,另一些人则认为可靠性是确证的充分必要条件。由此,在可靠论者内部又形成两种观点,其一认为,一个人可以有被确证的信念,但是它不是由可靠的机制生产或产生的;其二则认为,一个人的信念可以是由可靠的机制产生的,但是没有经过确证。这两种情况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在这些情况下,如何看待可靠性在确证中的作用?可靠论者并没有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阐释。另外,这里还存在一个普特南称为“钵中之脑”的难题,也就是说,一个“钵中之脑”完全确证地相信一个信念P,然而这个信念是不真实的,因为在“钵中之脑”那里,信念没有具体的指称。普特南指出:“一旦我们看到钵中之脑的思想与现实世界中某人的思想之间的性质相似并不意味着指称的等同,就不难看出,认为钵中之脑指称外部事物,是完全没有根据的。”[3] (P19) 再有,在可靠性那里还存在一个确证程度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一个信念常有这种区分:确信、相信、将信将疑、不相信,而可靠的信念生产机制无法独自提供确信的条件,因而以可靠性作为确证的条件是无法完成任务的。正如苏珊・哈克指出的那样:“根据《认识论与认知》,正确的J―规则应当只允许在正常世界中可靠的过程,而正常世界则被刻画为那些遵从我们的某些一般信念的世界。不过,这些一般信念并不包括关于什么样的认知过程是可靠的任何信念。无论对现实世界中的认知过程作多少心理学研究,都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样的方法在正常世界中会是可靠的。”[4] (P152) 考虑到不同方法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戈德曼的可靠性观点更是值得怀疑的。换言之,在库恩的范式概念中,不同的范式之间是不可通约的,因而包含在各种范式内的方法的侧重也是不同的。对于各自范式的持有者来说,任何特定的方法对于他们独特的共同体来说都是可靠的,相对而言,由此得来的知识在各自看来也是可靠的。这样在不同的范式之间就存在不同的、真的而且被确证过的信念。那么如何用戈德曼的可靠论来区分这些不同的信念哪一个可以成为我们的知识呢?显然这是戈德曼的可靠论无法解决的。为了克服这种困难,戈德曼区分了首要认识论和次要认识论。前者集中关注个体主体,并关注先天的认知方法;而后者关心习得的认识方法,并考虑知识的社会方面。然而这样的划分还是无法解决不同方法导致的认识困境。因此,苏珊・哈克指出:按照戈德曼的观点,关于这些或那些认识的可靠性,接受这种或那种认知科学发现的合理性,取决于这个或那个科学研究中所使用方法的可靠性。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假如在竞争方法论的拥护者所提出的相互竞争的发现之间,人们必须做出选择的话,关于方法的可靠性问题,只能由次要的认识论来解决。而这样的科学主义论证策略违背了戈德曼本人的认识论秩序。原本戈德曼准备一劳永逸地解决人类的认识问题,结果却放弃了他的首要认识论任务,沦落为从认知科学或心理学的成就来论证认识的次要任务。因此苏珊・哈克断言地拒绝了戈德曼的观点,并得出如下的结论:“对认识的证成概念的可靠论辩明是不可捍卫的;其次,关于认识论与认知科学的关系,即使狭义的科学主义的改良主义的说明也是不可捍卫的――并且,即使可靠论是正确的,它还是不可捍卫的。”[4] (P154) 也许问题还没有糟糕到这种程度,毕竟可靠论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有影响、也取得成果最多的理论,因此对于可靠论面临的诸多困境,许多可靠论者都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自然化认识论转换命题存在的困境与矛盾
针对可靠论提出的诸多反例,倡导者戈德曼进行了积极的回应。对此,我们需要对戈德曼的论证进行一些必要的梳理。戈德曼的努力主要集中在《认识论与认知》一书中。在这里他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创造出J―规则的表达形式,以此来决定信念的确证问题。接下来他又对信念的确证路径进行了划分,具体做法是把确证过程分为:个体间论的方法(interpersonal)和个体内在论的方法(intrapersonal)。需要说明的是前者类似于主体间性,主要表明一个信念的确证是发生在不同的个体之间;而后者则是个体内在对确证的把握。按照戈德曼对此的解释:“个体间方法的一个主要例子就是集中在把给出理由当作个体间的活动。这个观点认为确证就是我们给予其他人理由,然后后者接受或拒绝的过程。个体内在论方法则允许J―规则的条件,而不指涉其他人。他们将要限制他们自己唯一地关注认知者自己的心理内容,诸如先验的信念、知觉领域、可公开的记忆、认知操作等,非常像传统的认识论集中关注于这些精神状态,但是后者并没有完全专注于精神领域。然而,由于它们没有涉及其他人,我把这种方法称为个体内在论,我甚至可以把它们称作精神的方法。”[1](P89) 从戈德曼的分类中,我们已然能够感觉到他的目的所在。对于个体间论来说,那是一种社会性的方法,也就是要给别人提供理由,然后被别人接受或者拒绝,期间还包含许多社会性的因素,如劝说、协商、引导等,而后者则不需要这些。对于戈德曼来说,他显然不喜欢前者,他宁愿选择后者作为可靠论的基本根据所在,这也正是传统认识论的领域。这种方式与奎因的自然化认识论的替代命题是很不同的,至少他没有取消传统认识论,而是仍然在传统认识论的领域内改造认识论,这就比奎因的方式温和了许多。对此阿默德把戈德曼选择后者的理由总结为如下五点:(1) 一个适当的确证理论应该适合于所有命题,包括关于其他人的命题;(2) 个体间论的给出理由依赖于个体内在论的理由;(3) 完全确证的信念对于知道(knowing)来说是必要的;(4) 对假定来说,诉求最重要的问题是当前的确证状态依赖于认知者现在能够说支持他或她的信念,确证可以包括历史因素,如先验信念是如何产生的,而认知者不需要去回忆,因此也不能和对话者进行辩论;(5) 在个体间论的概念背后存在的指导观念是,认知者仅当他能够向其他人展示他的观点看起来是真的时候,才算是被确证的。基于上述的五个理由,戈德曼认为可靠论主要应该是个体内在论的。
但是对于戈德曼的上述观点也还是存在许多可疑之处的。对于第一点,在原则上,一个充分的确证理论应该能够反驳唯我论的困扰,但是对于戈德曼这样的个体内在论者来说,如何能够满足这个要求呢?这是一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正如阿默德指出:“一方面,假如个体内在论者为了证实唯我论的错误给出理由,那么个体内在论者必须承认给出理由的活动――或者处于给出理由的状况――有时是确证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假如个体内在论者不给出理由,然后,他假定个体内在论的确证理论面临着反对个体间论者的相应的问题,然而事实已经证明对于这个问题任何人都没有好的理由去处理,个体内在论者不能成功地证明这样的唯我论的错误。”[1] (P92) 对于戈德曼的第二点,同样面临着困境。因为断言给出理由是一回事,而证明它则是另外一回事。对于个体间论者来说,他需要一个必要的理由来在各个不同的个体间寻求确证,这种确证在今天的SSK的学者们看就是一种社会性的协商与约定的过程,这样得来的确证并不能保证知识的真;更何况,自然科学方法的实践者从不承认一个人宣称确证地知道P,当合理问及“你如何知道”的问题时,没有理由可以给出,或者能够给出。从戈德曼认为个体间论依赖于个体内在论的思路来看,他对确证的范围还是无法确定的。换言之是要把确证限制在个体内在的范围内,还是把确证问题推向社会,他显得颇为犹豫。尽管他宣称他倾向于个体内在论,但是在分界的边缘上,他还是没有说得很清楚。对于第三点,戈德曼的论证也是可疑的。他认为我们能够拥有一个好的理由,但是在需要的时候我们不能清晰地表达它们;它们最初看起来是真的,但是当某人不能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不能承认这个人已经确证了他的信念,他的信念只能被当成一个未被证明的假设。对此维特根斯坦曾有很好的说明:“凡是能思考的东西都能清楚地思考。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清楚地说出来。”[5] (P49) 因此,对于把个体内在论的无法言说的信念作为可靠性的基础,面临的困难也不少。虽然戈德曼想通过个体内在论来避免个体间论者在确证问题上的约定主义以及相对主义的倾向,试图通过个体内在论来保证确证的客观性,但是又面临唯我论的难题。可以说戈德曼的努力成效并不大。戈德曼的第四点辩护也是有一些问题的。为此,阿默德构想出一个没有给出理由的可能情况,即假如X没有在时间T1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假如回答了,他将受到某人的伤害,事后,在时间T2,由于威胁已经消失了,他回答了这个问题,那么,我们说X在时间T1确证了他的信念P,即使他没有在时间T1回答这个问题。要使这种情况成立,关键在于他在没有威胁和伤害的正常情况下能够或愿意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没有这种情况,我们将不承认他确证地知道P。但阿默德的假设也是模糊的,我们很难界定什么样的情况算是危险的,再有X的心理承受能力的域限是多少?历史上,布鲁诺在宗教裁判所威胁要烧死他的时候,还在坚持自己的信念。可见这个假定的情况对确证来说并不是重要的。对戈德曼的第五点辩护,在我看来不是支持了个体内在论,而是为个体间论提供了证明。换言之,如果不能给出合适的理由,我们怎能说一个信念或理论被确证了?据说当年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时全世界仅有少数人可以理解,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个理论匪夷所思。爱因斯坦坚信他的理论或信念是正确,为此他提出了几个检验他的理论的预言:包括在日食时观察经过太阳的光线发生弯曲现象、解释水星近日点的进动等。结果证明爱因斯坦的预言是正确的,这样科学共同体才接受了他的狭义相对论。问题是如果爱因斯坦根本没有提出这些预言或提出的检验理论的预言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被成功证实(科学史上有许多理论都是过了很多年,由于条件具备了才得以确证的,如上面提到布鲁诺的信念、魏格纳的大陆漂移学说都是多年以后才被证明为正确的),我们还能说爱因斯坦确证了他的信念吗?或者爱因斯坦根本就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我们还能说他确证了自己的理论吗?显然按照个体间论者的观点,这不能算确证。另外,任何作为知识形式的理论都是公共的,要成为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就需要提供一些让人信服的过硬的理由,否则只能是一种波兰尼意义上的暧昧的难言知识。相反还存在另一种尴尬的场景,历史上许多被确证的理论后来也被否定了,那么确证还可靠吗?如光的微粒说与波动说、燃素说、以太学说等。对此阿默德认为:“在飞扬跋扈的限制缺席的情况下,唯一需要的是一个人能够或迟或早地给出劝说性的理由(persuasive reasons)。爱因斯坦能够确证他的信念是由于他能够给出劝说性的理由,即使他最初提出时没有人能够接受它,但由于它是劝说性,科学共同体会逐渐接受的,因此,爱因斯坦能够确证他的信念。”[1](P97) 我认为阿默德的解释太牵强,按照他的说法,如果一个错误的信念也可以在威胁不存在的情况下,由于劝说性的理由而被认为是确证的,这样一来,科学还谈何客观性。对此,戈德曼对阿默德的回击是有力的,在戈德曼看来谁应该是或者有资格是确证商议的听众呢(justification-conferring audience或简称JC 听众)?判断JC听众的标准是什么?如果不做必要的界定,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听众非常顽固,像笛卡儿那样,很难说服,那么要求给出理由来保证个体间论成立的要求就太强了;另一方面,如果JC听众太易受欺骗,那么确证的标准又太弱了。这的确是一个不小的难题,对于这个问题彭加勒和逻辑实证主义者给出了一个比较可行的标准,那就是科学家共同体。其实这是一种约定主义的标准,在没有更好的标准之前,这也是我们的唯一选择。至于戈德曼所谓的个体间论背后的“指导观念”,即认知者的确证,仅当他们能够向其他人展示他们的观点是真的,这个说法也是没有说服力的。由于在他那里,确证的定义并没有被确定,除非根据理由――给予或给出理由的能力来界定,这样一来,又陷入一种循环论证的怪圈。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戈德曼所倡导的个体内在论的证明是否充分。戈德曼之所以支持个体内在论的原因,是因为他相信只有当给出理由是确证信念的活动或行为时才是正当的。但是,阿默德认为:“给出理由的行为或活动可以执行的一个基本用途就是把一个人将要确证地接受一个确定的命题联系起来,但是确证概念主要关注的是接受的命题是否被确证。而后者的行为并不需要给出理由的活动来做为一个人完全确证地相信P的部分理由。”[1] (P112) 在这里戈德曼为确证预设了一个条件,反映在具体的观点中就是:S的信念P在时间T是完全确证的,而不是X完全确证地相信P。这样做的好处是明显的,即强调具体的时间,可以避免对确证过严的要求。另外,这样一来,在时间T的确证就演变为类似奎因对观察语句的修正。奎因把观察句称为场合句,与戈德曼强调时间T的作用基本相同。再者,前一个论述暗示了有一个信念的存在,而后一个论述则没有这种保证和承诺,即我们可以相信某个信念,而我们本身并不具有,如我完全确证地相信某富翁拥有豪华别墅,而我并不保证具有这个别墅。但是,这样弱化确证的定义,已经失去了我们原本对确证的期望。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可靠性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变得日益模糊难辨。
三、结 语
综上所述,在认识论的转换命题上,戈德曼、阿斯顿、德雷斯卡等人依靠对可靠论的分析,试图对确证理论、知识论等进行开创性的探索。但是遗憾的是,他们都没有完成既定的目标,使可靠论在知识的确证与知识论两方面都失败了,建立一种真正的可靠论成为了一种幻想,从而使转换命题过早地夭折了。自然化认识论在转化命题的改造下失败,又一次说明在认识论和心理学之间仍然存在一个坚固的壕沟,填平这道壕沟还有许多路要走。但这种理论进路的意义在于,通过现代的神经心理学、认知科学的进展,我们对人类的意识以及信念有了更深的了解。这种研究也告诉我们,由可靠的信念产生机制、过程和方法产生的信念在某些时候对于一个人知道P是不必要的。正如约翰・波洛克指出的那样:可靠性对确证不是必要条件,但是缺少可靠性确证将被击败。转换命题的失败再次说明单纯地依赖于自然科学的成果是无法解决认识论问题的,转换命题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比替代命题温和的科学主义的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
[1]Robert Almeder.‘Harmless Naturalism: the Limit of Science and the Nature of Philosophy’[M]. Carus Publishing Company,1998.
[2]陈嘉明. 知识与确证:当代知识论引论[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希拉里・普特南. 理性、真理与历史[M]. 童世俊,李光程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
[4]苏珊・哈克. 证据与探究:走向认识论的重构[M]. 陈波,张力锋,刘叶涛译.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维特根斯坦. 逻辑哲学论[M]. 贺绍甲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生态道德教育教导人们,不仅人对人的社会行为,而且人对环境的自然行为均要受到伦理评价;不仅要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还要恰当地对待人与自然的利益关系,摆正人在自然中的位置。因此生态道德教育将以一种更为宽阔的道德视野,教育和引导人们学会热爱自然、热爱生活、享用自然、享用生活。生态道德还是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是否具有良好的生态道德意识,是现代社会衡量一个人全面素质的重要尺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生态德育教育过程中它是围绕生态平衡、珍惜资源、保护环境这三个要素展开的。在生态道德教育过程中,通过生态德育理念的灌输教育,以培养学生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自然的道德感和责任感,学会感恩和尊重自然,履行对自然的责任,节约保护自然资源,树立绿色生态理念。
生态道德教育要求培养学生的生态审美意识,唤起学生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的丰富情感,实现对生态美的不尽追求与创造,使学生以生态审美意识引导科学技术和人类实践,创造出自然美与人造美融为一体的生态环境。
生态道德教育倡导绿色消费理念。生态道德理念教育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帮助学生树立起绿色消费理念,指导学生在购买、使用商品过程中,在节约有度的前提下,追求接近自然,以获得主体消费的自然美感、健康、安全为指向的一种生态消费方式。其基本消费理念是节约、自然、健康、安全、可持续性。
生态道德教育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可以是图片展示形式。这是一种直观的直接的视觉教育形式,可利用反映当前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现象的图片,把客观的事实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图片展览,以激发学生生态道德意识。
[论文摘要]刘海洋硫酸泼熊、张亮剪刀刺猫等虐待动物事件频繁发生,说明我国的高等教育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陷,致使一些高学历的人才出现性格上的残缺,因此,应改革现有的高等教育模式,加强大学生的动物福利观念教育,从而树立起人和自然协调发展的科学理念。
一、问题的提出
清华的刘海洋硫酸泼熊的记忆还没有褪去,复旦的张亮就给我们上演了剪刀刺猫眼的动物惨剧,清华、复旦,这样刺眼的字眼,也许可以吸引很多人的眼球,但这不是关键,因为任何一个做出这样惨绝人寰的暴行的人,都不能让我们容忍,只是发生在这些高材生身上,更让我们震惊罢了,张亮——这位外表斯文的研究生在解释其行为时说:“你知道我没有任何发泄的渠道,把小猫拿过来(养),一方面是因为小猫的可爱,我可以摸它……但是另一方面,我觉得如果我愤恨的话,小猫也可以提供一个给我这样发泄的渠道……”如果说刘海洋是消极漠视动物痛苦,这位复旦学生则是积极地从动物那里获得反常的快乐,其残忍和反常程度更加严重。在他看来,那些娇弱惹怜的猫咪不是有情感的生灵,而是他可以任意的对象。扫视施暴者的动机和心态,我们禁不住心寒!凡此种种,应该引起中国整个教育界对人才标准的反思。
中国高校已经流行一种病。在只注重应试教育的中国,出现什么样的变态学生都不足为怪,小学他要拼命考个好初中,中学他们要争取考名牌,大学了还要四级过级率和找工作,研究生了他要争取出国……中国的学生从小走过来肩上的担子不轻。学校只看重应试教育不注重心理教育是制度的必然需求。素质教育喊了多少年?我看只是口号而已。记得马加爵案发发生的时候,高校曾经欣起一种开办心理辅导班、开展心理教育的,可是,随着马加爵事件的远去,这个很快恢飞湮灭。这次张亮虐猫事件,又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个大学(高校)教育病得不轻了,如何治疗如何根除?这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事情。
二、目前高校教育的的缺失
印度伟大诗人泰戈尔曾说过:“教育的目的是应当向人类传送生命的气息。”而20世纪伟大的德国哲学家、医生史怀泽在他的著名论著《敬畏生命》一书里曾写道,“人越是敬畏自然的生命,也就越敬畏精神生命”。他还说:“人连对动物、植物的生命都要敬畏,难道能不敬畏人的生命吗?”这些话也可以这样理解:一个从小就不懂得敬畏动物生命的人,他长大后也就不会敬畏人的生命。科学家从科学的角度也对此进行了证实:那些小时候虐待动物的孩子,长大后身上都有暴力倾向。正基于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身边一些动辄轻生的少男少女们了,那是他们从小就没有受到过“珍爱生命”的教育,这也包括前面提到的复旦大学那位三年级研究生。
早在2002年的刘海洋伤熊事件中,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分析指出:中国的高等教育有四方面的欠缺:即心理教育欠缺;环境教育欠缺;人文精神教育欠缺;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欠缺。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就是人文精神的教育,所谓人文教育就是教大学生怎样做人,怎样实现人与自然、人和社会之间的和谐相处。
三、高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
人类要生存,社会要发展,就必须拥有一个能与人类长期和谐共处的自然环境。这就要求人类把握自然环境的变化规律和演化趋势,从长远的、整体的、系统的高度处理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调整并控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和扰动,使自然环境的演化有利于恢复、维持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从而更好地促进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马克思曾指出:“文明如果是自发地发展,而不是自觉地发展,则留给自己的是荒漠。”这精辟地揭示了人类文明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人类在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如果仅仅坚持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失去对为满足自身消费需求而进行不适度摄取自然的行为控制,就会造成生态环境的整体破坏,最终使人类失去生存环境。人类关心自然,实质上就是关心自己;人类如何对待周围的自然,实质上是人类如何对待自己,如何对待人类的部分与整体、片面与全面、眼前与长远、现在与未来之间关系的问题。与此同时,人对自然的一切行为和活动不仅应该遵循客观自然规律,而且还应该遵循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循人类社会发展和演变的客观规律。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必须反对两种基本观点:一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二是极端的自然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前者虽然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赞美、突出人的智慧、力量、作用和地位,但是该观点极端地认为人在万物之上,是自然的中心、主宰者、统治者,人对自然有绝对的自由支配权利,一切应从人的利益出发,甚至从某阶级、阶层和国家的利益出发来对待自然。其实质是人类利用中心论,无视自然论。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所坚持的就是这种观点。后者虽然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共性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赞美、突出大自然,但是该观点极端地否定人的中心地位、轻视人的利益和创造力,认为一切应该顺应自然,自然与人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喻为“宇宙之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刀耕火种方案所坚持的就是这种观点。
当代大学生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论。人类要热爱、尊重、保护、合理利用自然,通过道德、法律和社会制度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和自然、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经济社会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人化自然与未人化自然等相和谐。我们坚持发展,但决不是把自己与自然重新、甚至更深刻地区别和分裂开来,也不是并列起来的兄弟关系,而是更深切地认识和达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
具体到动物身上,一个国家的国民对待动物态度如何,在某种程度上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我国现行中学生物课本写道:“取一只活青蛙,剖开它的体腔,看看它的内部构造……”在老师的鼓励和指导下,每个同学都在实验课上,拿着刀子把一只只青蛙或小兔子活生生地开胸剖肚,看它们五脏的位置,看它们神经的跳动、血怎样流动、肌肉怎样颤抖等等。有专家建议修改甚至取消这种让学生学习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怎样痛楚万状地死在自己手里的课程。这不是说不能用动物进行必要的实验,而是反对现实中大量重复的和不必要的动物实验。某些残酷的动物实验对培养美好心灵并无益处。
大学生要理智地认识和理解人与动物的关系。人与动物应该是和睦共处的好邻居,而不是弱肉强食的天敌。假如真有那么一天,地球上只剩下人类这个“光杆司令”,人类自身的末日恐怕也就不远了。
自20世纪中叶伊始,生存环境的愈加恶化促使人们不断进行反思与探索,如何改变其现状,从而认识到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们的观念逐渐由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转变为顺应自然,从而提出了“生态设计”、“绿色设计”、“可持续发展观”等。同时一系列相应学说不断影响着当下与未来。生态是一个很广泛的问题,它作用于环境,城市,建筑,哲学,经济,文化等。而中国古典文化正是最生态的文化,中国古代建筑更加体现出人与自然,人与世界,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展现了东方“天人合一”的理念与智慧。其所展现的生态与绿色理念,不断的在影响着当代与未来。
1 中国古代风水学说概念
1.1 风水学说概述
中华民族是有着悠久历史底蕴的民族,在悠远漫长的农耕文明中,我们的先祖有了超前的环境科学意识,他们在漫长的农耕生产中,不得不受限制于天时地利等自然条件的限制,这就促使先祖们对人与自然密切关系进行主动性的认知,从而一切生产活动,都与自然智慧相结合,从而达到最优结果。我们的先祖崇拜天地,日月山川,这种崇拜随着历史的迈进,逐渐成为一种民族文化,在先贤哲学中成为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而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渗透进入中国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因地制宜成为聚落建设与建筑活动中的重要原则,力求与自然融合协调。
从周代伊始,先祖们已经开始关注人居环境,他们登上高山,走下平地,观察原野与河流,丈量土地观测日照等。这种遵循“天人合一”的意识在中国古代的城市建设、园林规划、寺庙建设等方面都不断渗入继承与丰富,从而不断上升成为了中国独特的环境意识。
这种环境意识从古至今不断的被丰富和系统化,而很多的内容却展现在了风水术数上面,从风水术数中我们能去发现这种带有中国古典特色的环境生态意识。
1.2 风水学说在中国古代的发展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极为精粹的一环,这一思想使得风水学对人与环境的关系极度重视,达到非常之高的研究成果。在物质上,对于人与自然的和睦,协调非常的注重;在心里上也注重人内心对环境的感受。风水宝地的居住模式,被西方称为“东方文化生态”。以中国古代造园为例:古代造园讲究风水,风水术以四灵兽之地为理想的环境,“四灵”具体化为山(玄武)、河(青龙)、路(白虎)、池(朱雀)等环境要素,这种四灵兽之地最终所显现出来的环境就是,房屋的四周山水环绕,水口含和,水道绵延曲折,这种利用风水术所选择出来的环境的确拥有着良好的小气候与生态环境效益。坐北朝南,负阴抱阳,背山面水的风水学建筑理论与处在地球北半球的中国的实际地理位置相吻合。这种环境下有益于建筑的日照、通风、取水、排水、防涝、御寒;同时对于进行农林牧副渔等多种农业生产也有便利之处,将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的衔接在了一起,使人在对生态进行最小改变的同时收获最大效益,这也是风水学说中所蕴含的生态意识。在以农耕为经济基础的封建社会中,风水学的应用不仅为先人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环境,还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莫大的推动作用。
2 古代风水学说中“理想环境”分析
中国古代先人,崇尚山水神灵文化,产生了昆仑、蓬莱、壶天等“神域仙境”。不论是蓬莱仙境还是昆仑仙境,它们的共同点都是由高大山体、广博海洋水体、岛屿等环境元素形成一种山水围绕的景观模式。高山上有四时花草,高低不同的树木,还有着建筑人居空间,这种布局是在风水学说的影响下形成的中国人心目中“理想环境”的写照。
中国追求的风水福地,要穴的四周山水围绕,明堂开朗,水口含和,水道绵延曲折,这种环境中有着优良的游赏性、观览性、活动性。绿色植物也在这个“理想环境”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除了我们已知的保持水土、吸附、过滤灰尘以净化空气、杀菌、吸收噪音、盛夏降温等作用之外,还对人类有医疗保健功能。虽然风水学说只是以中国古代先人的智慧与经验积累为基础建立的,并没有科学的数据来支撑这,但在现代技术发展的今天,中国古代风水学说中所蕴含的生态意识和所提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仍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主题。
3 生态意识在古代建筑中的运用
风水学说中的生态意识,不仅是在“理想环境”上体现,先祖们在城市,村庄,建筑活动中不断的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的践行着这种观念。
中国古代的建筑格局都是在顺应自然环境,但因地理区位因素,很难达到理想环境,必须通过人工技术手段,对于不理想的地形也常通过开沟、挖塘、垒坝,比如园林中水池通过凿井,养水生动植物等,来抵挡水质的恶化。还有一些建筑因区位因素不同,不能实现以子午线为基准,坐北朝南的风水准则,于是产生了一些偏转角,但是这些偏转角大都在南偏西30度,南偏东30度之间,各地的偏转范围都与当地最佳朝向范围吻合。这样的偏转,使得建筑与天时相互协调,一方面顺应地形,一方面顺应良好方位,布局非常合理。
“风水林”一般分布在村庄四周的溪流入水口或房屋后山处,或河边湖边,其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减轻旱涝和风灾,调节小气候,同时能有效强化盆地的围合效应。这些建筑设计手段的运用都是风水学说中生态意识的典型体现。
4 风水学说生态意识在当今的构想
中国古代的风水学说虽然是基于古代先贤的经验积累形成的学说,并没有各种科学数据做理论依托。风水学说从根本上是基于生态目的选择出的一种最佳的适宜人居住的空间。这种宜居空间是一种最生态的生活环境,其顺应天时、地利、最大限度最优方式的利用了自然能源。此种方式放在今日,可能并不能顺应时展,社会的经济基础也不再是农业,但风水学中的生态意识仍然值得借鉴和学习。在当今的建筑、景观、室内设计中,生态意识可以指导设计师进行生态设计。从大的方面讲,顺应天时地利,充分利用当地气候与地形土壤等,以做出最优选择;同时利用新兴科学技术手段实现现代生态,例如:清洁能源发电、地热泵技术等。利用环保材料、节能技术等手段使建筑达到最优生态空间。
5 结语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是中国今后发展不可避免、亟待解决的问题。风水学说是经过中国几千年历史沉淀的智慧结晶,其中所蕴含的生态意识和所推崇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都值得学习。以敬畏的心去尊重自然,人类才能生存的更久远,以怜悯的心去体会自然,人类才能被自然所接纳,以感恩的心去保护自然,人类才不会被自然所剔除,最终走向毁灭。
作者:顾强 来源:居业 2016年1期
敬畏之心是对世间事物心怀尊重的态度,以最起码的道德底线规范自己,引导自己的行为,使自我心灵宁静,满足,同时也使世界逐渐失去丑陋的一面,常怀敬畏之心,就要始终地敬畏自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敬畏之心高中议论文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
敬畏之心高中议论文1
心态决定一切。谨慎、敬重之心让人沉稳,踏实,因而洞若观火,宁静致远。因此,这份敬畏,应当在每个人的心中立起旗帜,因为,它将引领你克服艰难险阻,穿过迷雾,去迎接黎明的曙光。
常怀敬畏之心,能够纠正、克服自身的骄傲与躁动。一代帝王唐太宗,傲视天下,豪迈不羁,本是多么的争强好胜。正是在长孙皇后的劝说下,唐太宗怀着这份敬畏之心,去看待谏官魏征,俯身聆听百姓的心声。这份敬畏,让太宗卸下了高高在上的权威,耐心听魏征讲述君舟民水的关系;这份敬畏,成就了这位善纳逆耳之言、爱惜百姓的明君;这份敬畏,让唐皇朝步步为赢,终以“贞观之治”的繁荣展现在世人眼前,成为历史上熠熠的闪光点。
常怀敬畏之心,能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对待世界,能够向别人看齐,从而充盈内心。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因而,我们须常怀敬畏之心,向我们的榜样看齐。风靡一时的电影《杜拉拉升职记》中,拉拉从一个小小的人力部小职员,迈向人生高峰。当她第一次踏进公司的大门,当她看到严苛的老板与冷淡的员工,她带着如履薄冰的谨慎对待自己的工作,怀一份敬畏之心,向其他人学习,终以充实的状态,崭新的面貌,迎来人生的飞跃。
常怀敬畏之心,需对内心的邪恶保持警惕,步履从容,因而宁静致远。“毒奶粉”事件风波,让我们的奶粉企业形象轰然倒塌,在许多人的心中蒙上了阴影。“三鹿”的前景,令人担忧。而这一切的根源,便是商家们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对膨胀的私欲无法节制,乃至无法回头。三鹿集团想重整旗鼓,东山再起岂是易事?
常怀敬畏之心,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虚怀若谷的态度,我们才能更好地剖析自己,戒骄戒躁,向别人看齐,因而充盈自我,找到心灵之根,在行为上有所节制,才能步履从容,化蛹成蝶,从而宁静致远。
常怀敬畏之心,这是人生的一种艺术,教你如何走向成功。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这种素质,从而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敬畏之心高中议论文2
人,是地球上的智慧生物,地球是到目前为止人类发现的有生命的星球,这样说来,人类什么都不用敬畏了。这样说其实是不对的。牛顿说过,我不知道世上的人对我怎样评价。我却这样认为:我好像是在海上玩耍,时而发现了一个光滑的石子儿,时而发现一个美丽的贝壳而为之高兴的孩子。尽管如此,那真理的海洋还神秘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人类并不全能,目前为止还有很多未解之谜,让人们困惑。所以,我们应该常怀一颗敬畏之心。
我们要敬畏什么呢?
首先,我们要敬畏大自然。自然创造了生命,创造了人。人是自然界的一员。我们要感谢地球给我们生命,食物,水和空气。现在,各种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人们更是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是,总有些人去杀害稀有动植物,或是不治理工厂废水,就直接排到河里去。培根说过:只有顺从自然,才能驾驭自然。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若是人类不保护自然环境,就会发生地震、洪灾、旱灾、海啸、森林大火等大灾难。所以,人类应该敬畏自然。
然后,我们要敬畏宗教。如果你信教,请忠诚。如果你不信教,那么也要尊重他的信仰。因为宗教引发的战争频频出现,人们信教就是为了在精神上找到依靠,如果人们因此开战,破坏力是非常可怕的。
面对未知事物,我们不懂,就千万不能乱说,乱说的后果是非常可怕的。最近,热议的20是世界末日的话题。中考时期,我常听到同学抱怨生命短暂,马上就20了,活不成了,不学了。原来成绩比我稍好些的同学,因为绝望于“20”这件事,提前招生上了职高。其实,时间不到,是真是假都是猜测,我们不能乱说话,只要做到珍惜现在的生活就好。我们要敬畏自然,不能随便开玩笑。
当然,常怀一颗敬畏之心并不是说所有事物都要敬畏的。那些,坏人的言论,思想我们既不能听信,也不要害怕。要及时报警,以保护自身安全,社会治安。
敬畏之心高中议论文3
敬畏之心应该是指一个人对他人、法纪和职业,以及自然和社会规律怀有的一种敬重与畏惧心理。敬畏之心具有自省与自律作用,有利于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言行举止,对于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促进作用。
孟子者,也要用“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孟子?尽心上》)以表明自己对天的敬畏之情。
中国古代有一种天能“赏善”而“罚恶”的观念和信仰,这一信仰在孔子以前非常重要,在孔子以后也长期流行于民间,如同敬鬼神的传统一样。但这不是对某一具体的神,如山川土地之神的信仰,而是对最高神即天神的信仰。民间所信仰的天神似乎是人格化的,人的一举一动天神是能够“看”得到的,就是说,天神是有意志的,天神的意志就是使人作好事而不作坏事,作善行而不作恶行。人如果作了好事,天会行赏;人如果作了坏事,天会惩罚。
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认识永远不能穷尽,永远不能达到“终结”真理的一天。在人与自然界之间,除了认识关系之外,还有其他更重要的关系。因此,对于自然界可能出现的各种现象,不能仅从认识时去考虑,,即不能只是如何认识而制服之,还要从更深的层次上去思考,去对待,要从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命和谐的价值意义上去考虑。这样,人类不仅能够完成德性,“参赞化育”,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能够从某些异常现象中进行反省,保持警惕,始终不忘对天的敬畏,而不致作出愚蠢的事,否则,很可能受到“惩罚”。
没什么比“敬畏之心”更珍贵的了!
敬畏之心高中议论文4
敬畏,是人性当中最杰出的胸怀。心怀敬畏,才会在人世间不卑不亢,自在淡然,让灵魂慢慢舒展,使美丽缓缓绽放。
虽谈敬畏,我们却常常对于某些事物只存畏,何来敬意。诚怀敬意,重视一切事物的价值与意义,本来就是一项难能可贵的事情,更何况在这个人生浮沉皆变数的时代。于是我们在大多数时候,毫无敬意理所应当地享用着事物的一切,这怎么不叫人痛心流泪。甚至于无敬无畏,只有凭人乱说的满纸诺言。敬不是空谈,不是气概;畏不是软弱,不是害怕。敬畏是敬仰,是膜拜,心怀敬畏是勇者的特质。李白劝慰友人,高喊“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是敬畏自然的神奇;苏子叹沧海一粟,是敬畏生命的浩渺。博观约取,由此观之,敬畏是一种人生的智慧,只有心怀敬畏的人,才会得到身边人的认可以及某种机缘的垂青。
敬畏自然,是世间生灵共存,人类社会长久发展的必需;敬畏经典,是对一个民族,一个时代记忆的文化传承,对人类文明的固守;敬畏才能,是在社会竞争中赢得人才与事业的资本。年轻意气风发的汉武帝对天下才士的以礼相待,正是一种敬畏的体现。敬畏,使得天下贤才感受到武帝渴望才士的胸怀,使得王朝之外的广大国家反敬畏于这个王朝的气量,能让天下归心,万朝来服。这是一个君主的敬畏,是一个民族内部永不磨灭的光芒。
相反,当失去敬畏之心时,也意味着生存亦不久矣。始皇一统天下不久,便大兴土木,肆意挥霍,到了二世是更加残暴奢侈,却还想着千秋万载,世代延续,,不顾苍生疾苦,以至于水覆行舟,这是没有敬畏之心的悲剧。孔子仁爱,老子无为,墨子尚贤,万钢畏法度,他们都不曾否定敬畏的重要性。历史以泣血的事实为我们镌刻下敬畏的必要。古时如此,今朝亦矣。现代社会的竞争愈发残酷,时代的特征积累着其的血腥,将和善淹没在殷红之中。所以和善才更弥足珍贵。而和善的本质是敬畏。
敬畏是一朵绽放在心间的花,摇曳着一茎恬然淡泊;敬畏,是一首云淡风轻的小诗,点染着一段厚重平实。敬畏,更是一种智慧,它能够让一个开放多元的对于一个渺小的灵魂产生令人惊叹的敬意,甚至于改变一种行业或者整个世界的走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敬畏之心高中议论文5
我们敬畏生命。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但生命又非常脆弱。拥有对生命的敬畏之心,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乌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我们也才会体验到“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顿悟与喜悦。其实,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悲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是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我们敬畏规则。康德说过:“我最敬畏的是两样东西: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生命是脆弱的,更是可贵的,而敬畏规则,遵法行事,才是生命安全的根本保障。法律也好,道德也好,都是规定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规则无处不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思想。“红灯停、绿灯行”是世界通行的交通规则,明码实价、信誉至上是企业经营的商业规则,救死扶伤、仁心仁术是医院遵循的职业规则,公正执法、不徇私情是司法机关秉承的法律规则,有序的文明社会,必须有各种规则来保证。敬畏所有光明正大的规则,就是尊重公平、效率与我们自己。
我们敬畏自然。大自然是抚育人类的母亲,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敬畏自然,意味着人类要把对日月星辰的外在敬畏,转化为对自然的内在敬畏,正视人类自身不过是自然的一种普通生命存在,把自然世界丰富而具体的多种物质存在,当作人类相同的生命体系对待、建立人与万物血脉相通的生命感受。只有学会了敬畏自然,我们才能博得自己生存的空间。即使是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也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也要确保大自然的天蓝。水清,花艳,草绿。也只有人与自然的相融、和谐,我们才可能生活得更舒适,生存得更美好。
论文摘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化解生态危机的必然选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有助于完善生态文化体系。佛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与现代生态伦理思维相一致的思想颖拉,认真挖掘佛家思想中蕴含着的生态伦理观念,对于丰富生态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具有重要启示:要羊重生物的生存权利;要扩大对生态文化的宣传;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观念。
佛教起源于古天竺,进人中土并获得发展大约是在公元1世纪。随后在中国获得巨大发展,并与中国的玄学融合,因此形成了佛学的中国化。中国佛教作为世界著名宗教之一,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佛家的学者们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尊重生命、保护环境的思想,这些思想虽带有朴素的直观性质,但却彰显了人类对生命和生活的感悟,不断在人类道德演进过程中被认同,进而铸就了人类生态伦理的智慧。
一、佛家的生态伦理思想概述
(一)万物一体的生态和谐观
佛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主张“万物一体”,即人与自然之间是没有明显界限的,生命与环境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佛家认为,生命主体和生存环境作为同一整体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一切现象都处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因果联系中,一切生命都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离开自然界,生命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天地同根,万物一体,法界通融”。佛家把人与世界的关系看成是心与世界的关系,即“一心二门”。“一心”即宇宙之心,天地之本,是世间的物质和精神等一切现象的本质,也是众生本来具有佛性的依据,这一表述带有哲学本体论的意义。“二门”即“心真如门”和“心生灭门”,前者是说心具有无量的本有的功德,能产生人世和出世的善因果,它显示出心本性的一面;后者是说人世和出世的一切现象是真如本体的相和用,它显示心表象的一面,这与儒家“天人合一”的观点是相通的。
(二)众生平等的生态价值观
佛家认为,生命对人类和一切动物及植物都是同样宝贵的,人类因其具有思维和意识而成为生命界的主人,但并不能因此而伤害他物,小至尘埃,大到整个宇宙,同处于同一生命河流中。而且,佛家是从佛的内在性承认众生平等,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特别是禅宗,不仅肯定有情的众生有佛性,无情的草木也有佛性。“有情、无情、皆是佛子”,“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所有生命都潜藏着佛性,都有可能达到“佛”这一生命的最高境界,故宇宙万物的存在及其差别都是虚无的、不真实的,一切现象都具都共同的本质。世间万事万物都是平等的,即本性上的平等,所以,自然界一切生命都值得尊重。
(三)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
佛家的慈悲在强调保护自身生命的同时,更强调对其他生命体的关怀,甚至放弃自己的利益,保护其他生命体的权利。它从非人类中心和万物平等的立场出发,主张善待万物。佛家对生命的关怀,最为集中地体现在普度众生的慈悲情怀上。在佛法上,“与乐”叫做慈,“拔苦,”叫做悲。佛教教导人们要对所有生命大慈大悲,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佛家倡导的“慈悲”心怀以及“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就是要求人们要尊重生命、关爱生命,以平等心对待众生。“诸恶当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在佛教中首恶是杀生,这里的杀生不仅意味着对人的生命的伤害,而且也包含对所有生物的伤害,不杀和不伤害的戒律规定着人与动植物的关系。珍惜生命是佛家的第一要求,为此,佛家要求佛徒素食、放生。
佛家把世界万事万物看成是一个统一整体,人与自然万物相辅相成、和谐相处,世界万事万物处于不断循环中。人对自然既要合理利用,又要积极保护,这对于解决当今世界由于工业化和无限制地征服自然而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中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更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当代价值
近年来,中国国内经济快速增长,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使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危机已成为当前乃至将来制约中国发展的阻碍。严峻的生态环境状况促使中国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化解生态危机的必然选择
党的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与此同时也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生态环境。生存环境恶化,自然资源枯竭,严重影响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无数事实表明,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没有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就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以,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生态文明。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助于完善生态文化体系
生态文化要在继承中发展,在借鉴中创新。从发掘和整理文化遗产人手,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外国文化进行去粗取精和总结整理。在深人研究中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并使之具有科学性、时代性。让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融人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尽可能的创造出日益丰富的生态文学作品,充分展示大自然的魅力,激发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动员人们投入到保护地球家园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中去。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理想,又是一种战略。作为理想主要是指实现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作为一种战略则注重国家的政治民主,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重大理论创新,他蕴含着关于社会建设和发展理论的真理性和亿万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生态文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外部支持和环境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佛家生态伦理思想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佛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在内核上是相通的,都是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佛家中关于生态环境的智慧是值得借鉴的,探讨佛家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时代性的意义。
(一)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观念
现代生物学和生态学证明:人与自然是同质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其他生物一样都是自然进化的产物,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从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的视角着眼,从人与自然有机统一的角度出发,合理利用自然界,加强环境保护,有助于我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更助于我们用整体的理念审视自然界,树立正确的生活方式。佛家追求“常、乐、我、静”的境界,倡导“清心寡欲”的朴素生活方式,强调“修行”的戒规生活。这种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使人类的要求和欲望得以净化和控制,使人类不断适应环境和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建立人与自然统一的思想基础,只有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人们才能更好的实践。
(二)要尊重生物的生存权利
每一种生命形式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发挥其正常功能的权利,都有生存和繁殖的权利。生存权是生命体最基本的权利,这种生存权对于万事万物是平等的,而且这种平等要求生物之间彼此尊重。佛家的生态智慧的核心是在爱护万物中追求解脱,它启发人们通过参悟万物的本质来进行认知。万物统一于佛性,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一切生命既是其自身,又包含他物,善待他物即是善待自身。佛教正是从善待万物的立场出发,把“勿杀生”奉为“五戒”之首,生态伦理成为佛家慈悲向善的修炼内容,生态实践成为觉悟成佛的具体手段,这种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表现出的慈悲为怀的生态伦理精神,客观上为人们去保护自然,发展生态文明,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界和睦相处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要扩大对生态文化的宣传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观;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
一、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涵
“和谐”在中文中是一个具有非常丰富而又深刻内涵的概念。它有平衡、协调、融洽、和睦、互补、互动、双赢、共荣等含义,它不是静态的、死板的、无原则的统一,而是动态的、有原则、有重点、有差别的统一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指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协调。
回顾人类历史的发展历程,人与自然的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地变化发展着。当人类意识到因片面追求发展而导致自然生态危机的严重后果时,便开始正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试着建立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对自然价值和自然规律充分认识和尊重的基础上,可持续发展理论应运而生,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成为共识。
和谐社会不仅要做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而且要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
社会和谐有赖于人与自然的和谐。无限制的掠夺自然,会造成资源的枯竭,森林的破坏和减少,土地的退化、荒漠化和沙漠化,水资源的减少和污染,最终导致人类生产和生活环境的恶化。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如果不能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不但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可能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是我们总结历史经验、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之后作出的理性选择。
其实,马克思早已指出“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关键在于“人类同自然界的和解”,这里的“和解”实际上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和谐”。所谓“和谐”即配合的适当和均匀,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即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既能满足人类丰富的物质需求,又不导致对自然界形成大规模的破坏;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子孙后代的发展需求。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应被理解为人适应自然,自然适应并满足于人,是两者的统一,更主要的是自然适应于人而不是相反。否则人类就会返回到原始人的生存方式,那是不现实的。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适应于人”内在地包含着人适应自然的要求,因为人只有尊重自然规律和自然价值,才能使自然满足人自身的需要,而要使自然适应人的生存发展,必须对它进行改造,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还要保护自然,只有改造与保护相结合,才能真正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而当人类开发利用自然的行为具有保护自然、促进生态平衡的功能,并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起一种和谐统一、共生共荣的关系时,我们就认为是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和谐社会是指整个社会的和谐,主要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国内环境和谐,国际环境的和谐。而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即总书记所指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其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杜会的基础。
人与自然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人类的生存发展依赖于自然,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又形响、改变自然,而自然反过来又通过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生态退化、资源耗竭对人类产生负面影响,制约人类的发展,从而阻碍杜会的进步。同时,“社会发展是一个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过程,自然史和人类史彼此相互制约,一旦人与自然和谐关系遭到破坏,社会的发展就会出现灾难性的后果。当人类的行为能够遵循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时,就会促进自然生态的平衡与发展,也就有利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反之,自然条件就会对社会的发展和人类利益的获得产生制约和影响作用。
目前,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要实现两大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其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持久的和谐;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将逐渐失去美丽的家园,中华民族将失去生存的空间,其他一切和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将无从谈起。
在中国几千年文明史中,人与自然的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严重,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严重障碍。因此,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关系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二、可持续发展观与和谐社会
(一)什么是可持续发展观
可持续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我国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基础薄弱,选择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中华民族彻底摆脱贫困、创建高度文明的明智选择。
(二)什么是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理论上说,是一个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社会各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社会;是人们的聪明才智、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协调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途径
(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过去我国的经济增长是粗放型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高投入、高消耗为代价的,这不是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们要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机制,为社会发展提供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基础和生存环境,尽可能减少因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对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统一。当前,需要从以下几方面作出不懈的努力:
1、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观念
人类永远是自然之子,无时无刻不在享受着大自然的恩泽,人类的生存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生态系统。我们必须学会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自觉维护大自然的平衡与和谐。尊重自然、善待自然,其实也就是尊重和善待我们人类自己。
2、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科学精神,正确认识自然,尊重自然规律
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和改造永远也不会停止,问题在于如何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这就必须认识自然,尤其是认识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只有在科学认识自然和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才可能做到按自然规律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3、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污染的治理与生态建设
面对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和环境污染日渐加重的严峻现实,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坚决禁止各种掠夺和破坏自然的做法,坚决改变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采取坚决行动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
资源是有限的,要满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努力实现自然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应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资源的观念,培养节约资源的良好风尚,努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构建资源节约型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需要法治保障
法治社会,就是依法而治。人类历史的发展证明,法治社会是较为合理的一种,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法治严明的社会,人与自然和谐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方面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
和谐社会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自然包括资源和环境两个方面。一个和谐的社会不可能建立在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的基础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寻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最佳结合点。这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国家来说十分重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呼唤人们特别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并着手建立和完善绿色GDP核算体系。
由此可见,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公平正义、有序的社会,而法治社会也把这些作为自己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和谐社会的实现必然要靠法律予以支持和保障,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在价值目标上的不谋而合说明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必然结果。人不只在处理好了人与人的关系就够了,要使人类社会、经济、文化得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关注并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有使这两对关系都和谐了法律的秩序价值才能实现。
近年以来,自然环境问题已经引起全球的高度重视,也对全世界和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因此各国均对自己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反思和改革,可持续发展观得到了各国的认可。党和国家提出的和谐社会的概念其中就包含的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所以,和谐社会是对我国传统发展模式的修正,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符合世界发展趋势和中国具体国情的发展模式和战略决策,和谐社会的提出是历史的必然。
参考文献:
[1]蔡守秋,《科学发展观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载《科学发展观与法制建设研讨会论文集》
[2]《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意图》,望周刊,2005年2月
[3]章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 》, 文汇报,2005年7月3日
[论文内容提要]新农村建设中,通过从人的价值追求的矛盾性反观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确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价值原则、价值标准和价值目标,从而去理解价值观的“生态转向”。
自从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后,学界各自从特定的角度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特别是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思考各有所依,难以统一。我们的观点是:从人的价值追求的矛盾性反观农村生态环境,以确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价值原则、价值标准和价值目标,从而理解价值观的“生态转向”,祈求在展示人之魅时,还自然之魅。
一、从人的价值追求的矛盾性反观农村生态环境
“价值是一种主体性事实”,其追求活动实际上就是价值主体通过自身能动的选择和建构客观的价值事实的过程。这一过程自身具有深刻的矛盾性。
其一,主体的自然性与超自然性。人作为通过自己的对象世界才确证到的一种存在物,其存在的意义或价值不是与生俱来的自然本性,而是由人的“感性的对象性活动”所创造和生存的,因此,人的价值追求活动是人以自己的感性的自然,通过感性的中介,去改造感性的对象,以创造价值和生存意义。离开了超自然性的自然性,人只能像动物一样去适应自然,就无所谓创造价值和生存意义;而离开了自然性的超自然性,人的超自然性只能是一种神秘的特征,人所创造的价值和生存的意义只能是抽象的。
其二,价值追求活动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人的价值追求活动是人的有目的自觉活动,是人把自己有价值目标和要求变成现实的活动。但同时,人的价值追求活动又必须以客观对象为转移。因此,一方面,价值追求活动主体要按照自己的价值目标去改造客观对象;另一方面,又必须积淀着关于客观对象的规律性认识,这种目的性才能得以实现。
其三,价值追求活动的“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在价值追求过程中如果人不是以物的尺度“适度”地追求价值、构建一种价值事实,价值的客观性便无从体现,价值内容的真理性便无从得出;如果人的实践不是以物的尺度“适度”地把握价值事实,必然引起报复性的后果的反主体效应,必然会受到客体的惩罚。
其四,价值追求活动的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人的价值追求活动是一个双重化过程:一方面表现为主体客体化过程,即对象化过程,它体现的是人在价值追求过程中的能动性、选择性和主体性。另一方面表现为客体主体化过程,即非对象化过程,它体现的是客体以其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的存在限制的追求活动的范围和方式,制约人的价值追求活动的性质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形成。正是在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中,展示“人的活动结果具有潜在的环境价值”即“人的活动所致的环境后果对人的意义”。
基于人的价值追求的内在矛盾性,我们可就农村生态环境作伦理学反观。如今,农村生态植被的破坏、农村水环境的污染、农村土壤环境的污染、农村固体废弃物的污染、农村大气环境的污染等日益严重。在前工业时代,由于人类社会认识和实践水平低下,几乎没有改造和控制自然的能力,“人的活动所致的环境后果对人的意义”也仅仅表现在自然许可的范围内去与其进行有偿性的物质能量交换,以此作为人之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人对自然的破坏是甚微。当人类的理性逐渐觉醒以后,人就“从事着推翻自然界的平衡以利自己”的活动,于是进入人类征服自然阶段。自工业时代以来,人们“逐渐把人类看作是地球上万物的统治者和裁决人。”发展到现在,“人的活动所致的环境后果对人的意义”表现为“默许人具有依据自身的利益和需要而任意处置和占有任何自然物的权利,同时又消解了人类对于自然物质的存在与繁荣所应承担的义务。”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理性给人类社会带来的进步与发展。
二、新农村生态环境价值诉求
基于上述状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应当有新的价值诉求。我们认为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必须以人和自然同时为本为价值原则。在人与自然关系中,核心命题是以谁为本的问题,究竟是以自然为本还是以人为本?究竟是一元的还是二元论的?从历史上看,我们可以把非的各种理论归结为两类:一类是从“人的自然化”的单向运动去谈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类是从“自然的人化”的单向运动去谈人与自然的关系。前者强调人对自然的敬畏与服从,强调以自然为本。后者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与统治,强调以人为本。当然,这两种理论范式在任何时候都是同时存在的,只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侧重而已。在倡导科学发展观的今天,人们普遍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就能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但历史告诉我们,现实与我们的认识并不一致。因为坚持以人为本的一元论是人类以主人自居的主人论,其结果就是把自然当作奴役的对象,把自然看作无生命状态的客观实体。以人为本一元论的先进性是相对于以物为本而提出的的命题,但是,并不是说以人为本的一元论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最好证明。以自然为本,并不是说人类就是面对自然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而有所作为。因为客观规律是改变不了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提倡并遵从以为人本和以自然为本的二元论是实践者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前提必须是坚持以自然为本。
其次,必须以“为我”为价值标准。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极为深刻地指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人的生存和发展不能象动物一样单靠自然的恩赐,而必须在“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基础上建构“为我关系”。“为我”就是在“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基础上形成的主体从自我需要出发对待客体,因此在本质上是表示主体的根本利益。但不能以人的利益为借口,去奴役自然;如果真是这样,反会被自然所奴役。天灾背后是人祸,正说明了这个问题。“为我”这一价值标准,是以人和自然同时为本这一价值原则的具体化,彰显了以为人本和以自然为本的二元论是实践者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中,也只有始终坚持以“为我”为最高价值标准,以以人为本和以自然为本的二元论的价值原则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最后,必须“和谐”为目标。人在对自然危机进行反思和反省的过程中,逐渐明确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想目标。合理的“感性对象性活动”不应是单一的人的自然化的过程,也不应是单一的自然的人化的过程,而应是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辩证统一的双向的运动过程,即应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辩证统一的双向的运动过程。在这一实践过程中,人与自然之间互为价值。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表现为共生共荣,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应是求真、求善和求美的统一,是本然回归与理性超越的统一,是现实关怀与终极关怀的统一。可以说,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中,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价值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和以自然为本的二元论的价值原则和以“为我”为价值标准的必然结果。
三、还自然之魅:树立生态价值观
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新的价值祈求,人必须改变自己的主体性立场,把自身的利益与自然紧密相连,放弃孤立地、主观地看待人类权利的态度。人虽贵为万物之灵长,但人终究生存在自然界之中。这正如弗洛姆所说:“在整个自然中,人的生存问题是独一无二的;他离弃了自然,但似乎仍然在它之中;他部分是神,部分是动物;部分无限,部分有限”。因此,还自然之魅,就必须重建人自身的价值观,即用生态价值观代替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在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中,要么使人成为珍稀动物,要么使珍稀动物成为“人”,直至消灭人本身。泰勒本人就曾经直言不讳地表明过这一立场:“从生命共同体及其真实利益的角度看,人在地球上的消失无疑是值得庆幸的‘大好事’”,由此可见,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这种环境价值观只不过是一种极端的反人道主义观点。而在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中,只重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我之间关系的探索,强调人对自然界的超越性,而把自然这个重要的范畴丢在一边。可以说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是一元的,短视的。现今的事实使我们懂得了,人应当与自然万物形成一种亲密的伙伴关系,人应该尊重它们存在的权利、对它们施以人道主义的关怀,在展示人之魅时,还自然之魅,这既是人类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为了保证自身的生存。
生态价值观是以人的可持续性发展为目的和归宿的。它首先要求人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为我关系”表明,人离不开自然,自然也离不开人。脱离“为我对象”的人是抽象的人,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同样脱离的人的对象只能是自在的。因此,提倡人类对自然的索取程度应建立在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循环自如的基础上。“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而他们之间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由此可说,人与自然关系的背后是人与人的关系。于是这一可持续性发展的价值观,又要求人们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这既包括代内人与人的关系又包括代际关系。由于人是类、群体和个体三重样态的感性统一,这就决定了人类的生存方式既要符合自身(包括个体和群体)利益,又要符合人类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既要考虑当代人享有的正当环境权利,又要考虑后代人也同样享有这些权利,不能一味片面地追求自身的发展和消费,而剥夺了他人及后代人理应享有的发展与消费的机会。
基于这两方面的内在要求,可持续性发展的价值观重建应是价值体系调整、融合从而实现科学化的过程。维系可持续性发展的价值观基础和价值实现,不能从单向的人的自然化或自然的人化出发,即单一的人的尺度或物的尺度相统一出发,而是弥补它们在价值关系定位上的缺失,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各个层面和不同维度上的价值观的兼容、协调和统一从而建立起科学的,对可持续性发展真正起到支撑和指导作用的价值观体系,在展示人之魅时,还自然之魅,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抛弃旧的观念,注入时展新的要素,扩充新的内容。人类走过的足迹告诉我们:平等地与自然对话,理性地与自然握手,与自然共同发展,共同前进。只有这样,自然界才会越来越美好,人类的前景才会越来越光明。
[参考文献]
[1]杨耕,陈志良.哲学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崔永和.论人的价值研究维度的现代转向[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2).
[3] J.D.贝尔纳.历史上的科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
[4]池田大作,奥锐里欧.贝恰.二十一世纪的警钟[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
[5]陶德麟,汪信砚.哲学的当代论域[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肖卫前.大兴自然生态富民之举 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J].老区建设,2007,(10).
[8]转引杨通进.整合与超越:走向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学,载许嵩龄.环境伦理学进展:评论与阐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