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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3-13 21:21:1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承包商管理制度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承包商管理制度

第1篇

1、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建立和人员配备

公司设立了由参建各方组成的安委会,作为*工程的最高安全管理机构。公司工程管理部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部门,部门配有一名专职安全员和一名兼职安全员,两名安全员都经过合格的安全培训。

2、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公司从开工到现在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各承包商要求严格执行。建立了由业主、监理、设计、各承包商四方共同参与安全管理的全方位立体式安全管理体系。今年来重点修订几个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水电站2009年防汛预案和抢险预案,已通过凉山州防汛办审查,修改版已重新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2)针对工程特点和所在地森林防火要求,制定了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制定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预案和管理办法。

二、*公司二季度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妥善及时处理了“*”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了全工地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加强安全检查。

2、4月份签订了*核能源公司与*公司的《安质环责任书》,并通过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到各承包商和*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

3、配合*核能源公司对*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活动,召开了与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座谈会,布置全年安全重点工作。

4、按照*核能源公司要求重新修编制定了《*工程2009年防洪度汛及应急抢险预案》。

5、组织开展了3月底、4月底、5月底的全工地安全大检查活动,共查出安全整改隐患上百个,由监理专项发文给各承包商进行专项整改,目前隐患大多已完成,有的正在进行之中,公司联合监理将严格督促承包商完成相关整改,并把情况以月报形式反馈。

6、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核能源公司和*县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在工地全面展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三项活动”等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工作。

三、目前*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1、首部枢纽按期实现了汛前全部完成水下工程施工,实现了导流洞封堵,闸坝过流,完成进水口工作门安装的目标,基本实现了闸首安全度汛。

2、“*事故”洞段1#下游爆渣已经清理完毕,正在进行塌腔回填工作,下阶段掘进严格按省安科院提出的安全措施进行。

3、下发了通知要求隧洞各标段,加强弃渣管理。尤其是CI-2H、CI-3H标,必须在特定渣场弃渣,不得沿河、沿高边坡弃渣。

4、通知要求*公司*料场沟口生活营地原则上汛期不能住人,施工管理人员应撤离到砂石加工厂房居住,防止泥石流危害。

5、加强了*料场高边坡变形观测,遇有大雨、暴雨长时间的雨水情况,则将开采区人员和设备撤离至安全地带,停止毛料开采。

6、针对厂房后边坡局部存在变形加大的趋势,召开了四方会议,停止压力管道开挖,先进行一期衬砌、加强支护,同时加快压力管道岔、支管施工,尽快完成砼回填压坡,保证厂房安全。

7、开始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按防汛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8、砂石骨料毛料开采:汛初和汛末可适当保持一定开采量,有持续降雨或高边坡有不稳定(变形)时停止施工,在保证高边坡安全的前提下满足汛期毛料需要。

四、*公司下季度(第3季度)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安排

1、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月活动情况,总结安全月活动成果。编制总结报告汇报公司。

2、组织开展每月全工地的安全大检查活动,联合监理督促承包商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检查整改完成情况。

3、加强工地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施工单位务必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严格按防汛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检查各承包商做好弃渣管理工作,督促各承包商对沿河堆放的材料、设备以及建在不稳定渣体上的临时房屋进行及时的转移、拆除。

5、加强*料场高边坡变形观测,遇有大雨、暴雨及长时间的雨水情况,应将开采区人员和设备撤离至安全地带,停止毛料开采。

第2篇

关键词:通信;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一、通信项目管理现状

通信技术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在现代文明社会中重要的物质基础。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依旧是停留在粗浅表层阶段的那种老旧管理模式。依然青睐于概念模型的理解与传统的施工性质的管理模式。相比较于其他发达型国家,我们还停留在在一个较为陈旧的思维观念中。即监管单位、业主、设计单位与工作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联合监管,然后再统一施工。1.1项目涉及领域驳杂。通讯工程与繁忙都市中的生活小区,街道,公路甚至一些田地,山区,花园果园等一些地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然而,不同的地理位置会使气候差异变得极为巨大。例如,冬天湿冷冰冻,夏天高温干旱等情况,通讯工程建设项目会因为这些不同的天气情况产生各种不良的影响。况且在通讯工程的施工当中,会涉及范围很大的未知区域,工作人员也相对比较分散且流动性极大,工作地点会随时移动,时间也没有规律可循,这些未知且多变的条件对管理的良好展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1]。1.2项目接触的对象复杂。直接参与通信项目工程的人员相当复杂,其中包括政府部门,镇政府,村委会,企事业单位,林业建设部门,高速公路管理处,市政园林,市建设局,交通运输有关部门等,而如果涉及一些个人因素,那么间接参与的还有市民,村民等,这些具有复杂背景的每个部门或个人如果没有进行事先沟通,那对于这个通信项目工程的下一步发展则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二、通信工程项目管理的创新制度

2.1总承包项目管理制度。设计施工队方面,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用自己的对伍,或者选择分包商完成,而总承包项目工程的管理制度的优势体现在:一是负责项目的承包商可以对其整体进行财务管理,整体规划,提高质量等促进工作高时高效率的完成。二是业主完全有承包商负责,可以切实有效的提升其工作效率。三是可以使承包商负责承担业主风险的一部分,这需要承包商承担更为高的风险。四是将项目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交由承包商负责,使其具有一定的权力,可以有效加快建设进度。但是,这项措施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对业主的选择必须选则信誉度高的承包商,二是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加重,使得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价格上扬,业主为此需要付出更高的资金,三是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加大,如若没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那么一旦出现任何风险,对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可能是无比巨大的。因为承包商在整个通信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要进行设计与实施,这对承包商的依赖程度增大,所以才要求业主要选择信誉度好的承包商[2]。

2.2项目管理合同承包制度。项目管理合同承包制度主要指在进行切实可行的研究后,业主来进行选择进行招标或者其他拥有可靠的技术,优秀声誉的项目管理公司来负责进行项目的整体管理。有项目定义,项目实施,项目运行三个阶段组成。项目管理合同承包制度的优势体现为:一是可以规范的使用资金,杜绝盲目投资的概率发生,二是对业主的文化要求适量降低,其需要业主亲自选择的只有较少的几个决定,而大部分都是项目合同管理承包商直接全权接管,降低了对业主能力的要求,三是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能高效的完成任务,完善不必要的漏洞,四是由有关管理部门监管并安排的承包商,可以减少承包商与业主的接触次数。但项目管理合同承包制也具有几个缺点:一是在区间环节上增加了相关的管理部门,这会产生昂贵的经营管理费,二是有关部门需向承包商提出极高标准的要求,但必须保障承包商有相应的责任心,这样才不会出现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三是承包商在这种制度下势必会承担极大的责任。结语综上所述,鉴于我国建筑工程市场正持续快速的发展,在引进国外先进的理论方法后,我国的工程管理质量改善效果非常明显,但是,不同的通信工程有着不同的项目管理体系,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及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快速寻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一套管理方案,我国的通信工程管理制度俨然已经朝着全球化,专业化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H参考文献

[1]熊建雄.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模式的研究[J].电子世界,2017,01:169-170.

第3篇

1、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分析

1.1合同主体不合格合格的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合同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当然是不合格的合同主体。另一种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不合格的合同主体。合同的主体就是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合同主体不当之处主要表现在: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履约意识,既不认真研究制订合同条款,又不严格履行合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为缺少制约手段,违约情况严重,致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也难以得到有效的保证。

1.2合同条款不平等工程承包本来应以合同为约束依据,而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平等性。但在工程承包实践中,业主与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鉴于当前的工程承包买方市场的特点,个别业主常常倚仗着僧多粥少这一有利的优势,对承包商蛮不讲理,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业主部门。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业主常常强加种种不平等条款,赋予业主种种不应有的权力,而对承包商则只强调应履行的义务,不提其应享有的权利。比如索赔条款本应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在许多合同中却闭口不提;又如误期罚款条款,几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详细规定,而且罚则极严。承包商如果在拟定合同条款时不坚持合理要求,则会给自己留下隐患。

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进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反映只有靠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但有些合同由于一些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一些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还有些合同对承包商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笼统地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写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那么,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

合同内容不完备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使得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合同,由于这些国家过分强调独立自创,通常不愿意沿用国际上普遍遵循的条款,而他们自己制定的一些法规或合同条例往往很不完善,遗漏事项颇多。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商常常找不到合法依据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比如有些国家的合同中没有价格调值公式,致使承包商无法获取对因通货膨胀所造成损失的补偿;还有些国家的合同中不写明汇率保值条款,致使承包商可能遭受汇率贬值的风险。对这些问题承包商要特别注意,必须要在合同上加以补充、完善,堵塞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合同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防范工程承包合同风险意识不强,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遭受到一些本可避免的损失。有的把应当发出的诸如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的书面协议或文件没有及时发出,给以后索赔造成困难。有的对合同签证确认不重视,对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当发生纠纷时,因无法举证而败诉。有的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应当追究的没有及时追究,当诉诸法律时才发现已超过了诉讼时效,致使损失无法挽回。有的对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一味地怕单方面停工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敢行使抗辩权,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使发包方的欠款数额越来越大,问题更加难以解决。

转贴于

2、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风险的主要对策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建筑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宣传贯彻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审查合同,防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等。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购销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就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建筑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制订合同管理制度,是搞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保证。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一是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需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二是抓好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三是选派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到有关院校学习深造,委托培养这方面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高精确度、技术性很强、极为复杂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

第4篇

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型火电机组开始建设和投产。按照新厂新机制的管理办法,对电厂机构进行精简,设备管理一般采取“点检定修管理+检修维护外包”模式,电厂对热控和电气继保的核心点进行检修,其他点不设检修人员,机组日常维护和大小修全部外包。一般电厂专业点检员设置3—4人。1.1点检定修管理。点检定修管理是以点检为核心,对设备进行全员、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体制。点检定修管理体制自上世纪90年代引入以来,经过不断的发展、优化,在火电厂尤其是在大型新建火电厂中得到全面推广和应用。借助于有效的设备点检、劣化控制和倾向性管理手段,通过点检定修管理可及时掌控设备技术状态,进一步优化检修策略,科学平衡设备大小修工作量,降低设备故障发生概率,提升检修效率,同时控制维修成本。点检人员是设备的责任主体,既负责设备点检,又负责设备全过程管理。在电厂中,点检、运行、检修都非常重要,其中点检处于核心地位。点检定修管理是在点检基础上进行的组织和定修制度,要求做到优化检修(合适检修),使设备的可靠性和经济性达到最佳。点检员是管理人员,不是设备维护检修的工作人员,要具备设备管理的知识,熟悉设备的结构、特点、检修工序、工艺标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点检定修管理实现了设备管理和设备维修作业的分离,使责任分工更加明确具体。新建电厂从组织体系、人员配置到管理制度等,基本上都已满足了应用点检定修管理的要求。1.2设备检修和维护外包优势。随着电力市场的发展,电力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控制企业成本,提升竞争力,将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外包已是新建火电厂的主流设备管理模式。理论上,设备检修和维护外包具有以下优势。1.2.1降低设备维护成本。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承包商拥有丰富的设备维修经验和大量的专业检修人员及工器具,维护外包可以降低企业对检修维护检测仪器设备的投资及设备检修人员培训费用等,从而降低维护成本。1.2.2获得专业化的技术服务。专业检修公司拥有专业维护人员,可通过自身人力资源、物资的调配,为电厂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技术服务。1.2.3精简设备维护机构和人员。设备日常维护外包后,可以精简电厂内部设备管理机构,优化管理流程,使设备管理人员能更加专注于技术管理工作。

2存在的主要问题

点检定修要求设备管理和设备维修分离,由电厂负责设备管理,由检修维护承包单位提供专业化的检修服务,两者结合,互补性强,这种结合有利于新建电厂精简管理,提升效益。但从近几年的电厂管理实践来看,“点检定修管理+检修维护外包”设备管理模式也存在不少问题。2.1检修维护承包单位难以满足要求。目前,国内专业检修维护承包单位主要由老电厂检修人员和电建安装人员组成。近几年,检修维护承包商规模扩张迅速,但提供的维护服务水平不仅没有明显提升,甚至出现倒退。(1)检修维护市场竞争激烈,承包费用下降,检修维护承包商必然努力降低成本。成本的控制,影响了承包商对安全、工器具、人力的投入,导致服务水平呈下降趋势。(2)检修维护承包商人才难留,检修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设备检修维护是专业技术工作,但现实情况是,承包商从自身利益出发,采用低素质人员或临时工代替熟练技术工,导致人员技能水平有限且流动频繁,给电厂安全和技术管理带来了风险。(3)检修维护承包商仅按合同条款完成相应的检修任务,没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进行管理定位也是基本不现实的。尽管检修单位具备一定的检修技能,但要他们单独完成检修管理工作,效果则令人担心。(4)设备可靠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日常维护承包商对承包期内设备维护和检修质量负责,设备维护往往呈现急功近利、得过且过等短期行为特点。(5)检修维护承包商或人员经常轮换,对设备性能不熟悉、设备归属意识不强以及检修工艺缺乏统一标准。(6)各检修维护承包商管理制度不同,与业主企业文化价值观存有差异,较难融为一体。2.2点检定修管理实施偏差。各新建电厂基本上按照点检定修管理来配备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即除电气继保和热控外,其他专业仅配备专业主管(专工)和少量的专业点检员。按照点检定修管理的要求,专业点检员是设备的责任主体,既负责设备点检,又负责设备全过程管理,点检的重要工作是设备状态分析和检修策划等技术管理。点检定修管理实现了设备管理和设备维修作业的分离,责任更加明确、具体。但电厂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点检工作与点检定修管理模式存在偏差。2.2.1点检员任务存在模糊性和狭隘性。把点检工作简单等同于点检员工作,将日常点检(设备巡检)、专业点检任务(设备维修策划、项目制定和材料管理)和状态监测等集合为一体。大量而繁重的现场设备点检、数据记录、信息管理和维修管理工作,易造成点检员疏忽了对重点设备、薄弱部位等实施定向重点管理和深层次分析。2.2.2点检员角色定位模糊。点检员角色定位不准确且人员较少,造成消耗过多的时间在日常消缺管理工作中。点检定修管理的重点包括实现设备管理与设备维修作业的分离。但现实情况是,检修维护承包商服务水平有限,且各集团公司严禁以包代管,点检员作为设备管理基层执行者,必然深度介入设备检修。由于设备缺陷较多,造成点检员忙于协调、维护、检修和消缺,没有精力进行深度设备点检和技术培训工作。2.2.3技改项目及安全整改项目增多。近几年,由于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电厂各类技改项目及安全整改项目也越来越多。在许多新建电厂,此类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现场监控最终都由点检员来执行,造成点检员的工作量大且繁杂,影响了点检定修管理的实施效果。2.2.4检修技能培训不足由于新建电厂人员精简,不设置检修岗位,许多点检员的培训力度不够,未经系统检修技能培训就直接进入设备管理岗位。

3改进思路及方法

3.1电厂配置检修维护人员。在点检定修管理中,实现设备管理和维修作业分离的前提是,点检员和检修人员的素质较高,检修作业可由检修单位自行管理。但在检修维护外包模式下,检修单位整体素质难以达到要求,这将影响点检定修管理工作。因此,实行点检定修管理模式的电厂应打破常规,在检修维护外包的基础上适当增设检修岗位人员,参与机组基本的维护消缺工作。电厂检修岗位人员与点检员要有所区分,明确职责。(1)电厂配置基本的维护消缺人员,可以培养自己的检修技术骨干,解决新建电厂技术人员动手能力差的问题。(2)电厂配置检修人员,可以深度介入检修维护承包单位班组的管理,有效提高外包单位的班组管理水平。(3)电厂配置检修人员,与点检员明确职责分工,有利于深度实施点检定修管理。电厂检修人员更注重于现场检修作业的过程管控,包括检修工艺、质量、安全文明等。点检员注重于设备状态监控、数据分析、检修策划、材料管理、标准制定、组织实施等。两者分工明确,相辅相成。电厂增加检修人员配置,可有效分担点检员承担的检修现场管理工作,使点检员能更有效地深度实施设备点检和技术监督工作,有利于对设备状态的掌控。(4)电厂配置检修人员后,可从检修技术骨干中选择点检员,从而提高点检员的整体素质。3.2强化对检修外包单位的管理。(1)电厂与承包商之间是合同委托关系,应通过招标及合同谈判,选择优秀的承包商。在招标阶段,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和业绩,在安健环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上明确对承包商的要求,避免签订合同后因承包商投入不足造成管理上的漏洞。(2)平等对待,提高双方公平感,理清双方责任,完善生产考核管理系统;同时,要求承包商参加电厂设备技术改进专题会,参与公司管理决策,提高检修专业程度。(3)注重电厂与承包商的企业文化建设,增加双方亲和力,增强承包单位检修人员的归属感。改善承包商的工作条件并定时座谈,介绍公司的发展趋势与目标,积极引导承包商参与公司的各项活动,促进不同企业文化的交融。(4)与优秀承包商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避免频繁更换承包商,有利于设备的长期可靠性管理。(5)规范承包商班组基础管理工作,提高检修班组作业水平。承包商的检修班组是检修的具体执行者,其水平高低直接影响设备的可靠性。电厂应制定检修班组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同时确保承包商的班组管理制度与电厂体系一致。(6)积极的奖励措施能充分发挥检修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能增加检修单位消极对待的成本。(7)推行检修标准化,规范检修工艺,制定质量标准,应用标准工作票,确保检修现场规范化,提高承包单位的整体水平。

4结束语

目前,各新建电厂设备管理基本采用“点检定修管理+检修维护外包”模式,有效降低了电厂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各电厂通过现场实践,不断优化检修管理模式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提升了设备管理效果,充分发挥了点检定修管理和外包管理模式相结合的优势。

作者:郭境忠 单位: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第5篇

2006年5月29日,某石油化工公司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爆燃事故,导致在厂房内作业的承包商施工人员4人死亡、11人受伤;2010年2月17日,某公司承包商包装操作工违章进入包装机内处理落袋,被挤压致残;2010年5月20日,承包商人员在某石化公司装置现场查看设备,私自触碰开关致装置连锁停车。类似的由承包商人员直接或间接酿成的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炼化企业安全生产。深入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与承包商人员安业企视角全教育培训不足、素质不高密切相关。炼化企业承包商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严重缺乏。承包商为了减少用工成本,经常使用“低素质”廉价劳动力,致使这部分“无知无畏”人群反复上演“低老坏”(指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为各类事故埋下隐患,甚至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强化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异常重要。

炼化企业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存在问题分析

1.对承包商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一方面炼化企业在繁重的生产任务压力下,视承包商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额外负担”,从心理上不愿意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即使组织,也是以应付和走形式为主,培训方法简单、时间短、效果差,存在“短视”现象。另一方面,承包商以利益为中心,不愿意将资金和时间投入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中,内部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对甲方要求的培训也是被动接受。

2.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完善一方面,企业对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完善。虽然有的企业建立了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但主要限于基本的入厂(场)安全教育培训方面,没有明确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环节,没有将安全教育培训贯穿于承包商活动的全过程。另一方面,承包商本身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不健全。承包商未建立或者建立了粗放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全面、不系统,没有形成闭环管理,执行不严,流于形式,没有效果。

3.培训内容不全面,缺乏针对性从炼化企业承包商方引发的各类事故原因分析中不难发现,承包商方施工作业人员既缺乏炼化专业基本知识,也不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对现场危害认识不足,也缺乏危害识别和自我防护与救护能力,一些作业人员的“低老坏”与“三违”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以致成为习惯。

4.师资队伍和硬件设施不能满足要求师资方面,一是专职教师缺少生产实际知识,知识结构与生产现场实际脱节。二是兼职教师缺乏培训专业技能,教学方法与课堂掌控能力不足。硬件设施方面,各炼化企业均设有主要工种的培训基地,却没有专门的安全培训基地;安全培训教室无法满足培训需求;针对现场的实物教具、多媒体教学器材以及仿真教学器材相对缺乏;有限的资源也不愿向承包商方的施工作业人员开放。5.承包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欠缺实践中,大部分承包商的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知识与能力欠缺,或达不到炼化企业要求,在知识更新和安全技能培训上也不能与企业同步,或者不进行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时间短、内容粗,流于形式,直接影响着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成效,也影响着企业安全业绩。

炼化企业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策

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和承包商两方面。以承包商为主体,建立HSE体系,强化内部培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是最有效的措施。但由于承包商临时性、被动性和功利性,往往难以实现。因此,建立以甲方为主导的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就成为当前炼化企业的必然选择。

1.坚持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的直线管理原则,建立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属地单位负责、培训部门实施、相关单位配合”的管理机制,实现承包商人员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持证、全过程监督。

2.建立健全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炼化企业首先应健全内部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使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并通过员工随时随地对承包商方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和培训。其次,建立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方式、实施程序和要求。第三,推行承包商人员实名制培训和“准入制”,从入厂前的安全培训入手,把好进口关。最后,企业要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其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以此作为入网和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定期对承包商内部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进行审核,促进承包商的自主安全管理和安全意识、素质的不断提高。

3.构建承包商人员“五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承包商方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可分为五级。一级(企业级)安全教育培训适用于短期进入生产区的应急抢修、技术服务、供货等承包商方的人员。主要包括炼化企业概况、生产特点、存在的风险、安全防范措施、禁入区域、应急及注意事项等。可以在厂前安全教育培训室播放安全教育片,培训后填写《入厂(场)安全教育卡》,经主要陪同人员签字确认,发放准入证,穿戴统一的劳动防护入厂。二级(分厂级)安全教育培训适用于需长期(一周以上)进入生产区的工程建设和检维修施工等承包商方的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属地单位概况及生产特点、存在的风险及预防措施、企业相关安全要求、危险作业安全知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要求、应急响应及逃生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二级安全教育培训可由分厂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承担,以满足承包商方人员的大量进厂需求。实施步骤是由承包商申请,主管部门组织不少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临时入厂(场)证,着统一的劳保后方可进入(厂)生产区。三级(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适用于需要进入装置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等相关活动的承包商人员。主要内容包括属地装置基本情况、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有害物质特性及防护要点、特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要求、能量隔离和作业许可制度、应急响应及逃生知识、属地典型事故案例等。由承包商提出进入属地装置申请,属地进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并进行安全承诺签字,取得作业许可证后方能进入生产现场。四级(作业前)安全教育培训主要适用于进行施工作业的承包商和技术服务等承包商方的施工作业人员,侧重于现场安全交底。主要内容包括作业项目名称、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容器、设备、管线、介质,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危害,能量隔离状况,施工风险等级,工器具、防护用具配备情况,应急响应及逃生知识,相关作业典型事故案例,作业前自检方式方法等。一般采用“作业计划书”、施工作业计划书讨论会、作业前安全交底会等方式进行。由生产装置和承包商双方参与,进行细致交底与沟通,使承包商方的人员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从而实现施工作业安全受控。五级(作业过程)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稽查与沟通,主要适用于进行施工作业的承包商和技术服务等人员,侧重于现场安全隐患的根除。监督人员、项目负责人、监护人等在作业现场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因素和管理缺陷等隐患,及时予以制止和排除。现场稽查应采用杜邦“安全稽查六步法”,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首先安全地制止作业,耐心沟通交流,获得当事人安全承诺,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对于问题多、情节严重的承包商方的人员或单位,必须全面停止作业,重新组织三级及以下安全教育培训。#p#分页标题#e#

4.加强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承包商方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知识更新应与企业同步,其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监护人应取得甲方要求的相应资质。同时针对性的强化“目视化”管理、作业许可系统应用、风险识别与控制技术、能量隔离、危险作业标准、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采用与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统一的HSE培训标准,减小差距,消除短板。

5.加大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硬件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中石油集团公司《关于安全教育室建设的相关要求》,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室,并配备相应的师资力量。安全教育培训室原则上要满足企业作业高峰期人员进场需求,配置桌椅、多媒体教学器材、必要的防护器具等,墙面悬挂企业平面图、企业的生产特点以及危险特性的展板、典型事故案例挂图,增强安全教育氛围。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安全培训师资队伍,提高培训的质量与效果。选拔有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教师,如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国家注册HSE审核员资格证或国家安全评价师资格证,同时取得培训师资格证,擅长设计、选择合适、有效的培训教学方式与方法,并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为兼职培训师开展培训方法、培训技巧、培训管理流程等内容的强化培训,提升兼职培训师的综合素质。

加强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业绩持续提升

独山子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工程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为保证项目施工安全,我们从进入厂区前的安全培训入手,实行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持证的“准入证”制度。工程建设期间,共计组织承包商方的人员入场培训10万余人次,通过先培训、后考试的方式,共发放长期电子入厂证近85000张,有1万多未通过考试的人员被拒之门外。入场培训和“准入制”有效防止了不合格人员的进入,提高和保证了进场人员的安全素质,提升了承包商的安全业绩,部分承包商实现1000万以上安全工时,为工程安全顺利完工、开车提供了有力支持。项目开工后,不断完善承包商培训制度、内容,改进方式方法,促进承包商安全业绩不断提升。2011年,在公司4年一次大修中,现场作业人数达1万多人,检修项目、作业点3000多个,未发生一起一般及以上事故。对2011年承包商的总体违章率统计表明,下降趋势明显,承包商在施工作业中“人、物、环、管”四方面不安全因素大幅减少(见图1)。

第6篇

承包商面临的风险工程承包风险,是指工程实施结果相对于预期结果的变动程度,即承包商预期收益的变动程度。工程承包风险的起因是由许多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如果在投标和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考虑风险因素,就会加大实际成本而导致利润降低甚至亏损。但是,过多地把潜在风险可能带来的费用转移到投标标价的成本中去,又会使失标的几率大大增加。因此,要想获取目标预期利润,必须正确地考虑工程承包风险。

从有关统计资料来看,在承包商的标价中,风险费用所占比例都较低,这是因为承包商对众多风险因素采取了积极的管理措施。业主和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分别承担的风险量百分比,平均为33.5%和36.9%,共同承担的风险量为29.6%.在共同承担的风险量中,业主往往利用作为雇主的有利条件,将风险损失尽量转嫁到承包商头上。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比率往往达到60%以上。所以,承包商要想顺利实现赢利目标,必须对工程承包风险进行分析、控制与管理。

风险控制体制与风险的迁移性承包商在进行传统的风险控制时,一般按照施工过程的延续,把控制过程分成若干阶段,分析各阶段潜在的风险因素,从而制定相应对策。这种办法对常见的变动因素有一定的控制作用,但对于施工中出现的异常变化,应变效果就显得不那么迅速和有效。非动态管理形成的后果,实际上是一个组织和管理程序的问题,这就涉及到风险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策略问题。

现实中的风险大多是异常的、不可预见的,施工企业应该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利用阶段管理和系统规划,在施工的各个时期进行监督控制。这里可以借用鞭子运动时出现的现象来加以说明。一个多节的柔软的鞭子振动时,它的每一节都在横向摆动,但是整体上仍保持鞭子本身的大致形态和方向。这一点在运动的节数越多时就越明显,我们称之为“鞭梢效应”。用经济学的语言来描述,就是将单一的决策问题多阶段化,用以回避风险、提高决策效率,即整个过程可以按时间、空间或人为地划分为若干相互联系的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做出决策,目标是使整个过程的活动效果最好。

风险控制体制的改进及实施承包商风险控制体制在工程管理中极为重要。只有体制问题解决了,才能从根本上使风险发生的几率变为最小,或者使风险带来的损失变成最少。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入手:企业制度创新和建立风险控制秩序。完善且合理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组织形式是风险控制的基础,工程承包企业有必要在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上进行适当创新,以提高公司的活力;同时,建立明晰和井然的工作秩序,使决策得以顺利、有效实施。组织形式应以矩阵式项目经理制为主体,设立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此外,建立内部风险保护基金,以降低承包商风险,提高总体收益。

建立以风险部门和风险经理为主体的监督机制。参照国外成熟的风险控制经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风险部门,并设立风险经理。其作用是对项目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控制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方案,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风险经理直接对承包商负责,其工作可延伸到公司运营的整个过程。阶段性风险管理即针对项目的前期经营招标、中期实施、后期总结和处理三个阶段,进行有效控制并根据相应风险决策而实行动态前瞻式管理。它主要利用风险的“鞭梢效应”对风险的”迁移性“进行反馈式动态规划控制。

明确风险责任主体,加强目标管理。工程承包风险管理的关键点,在于确立风险责任主体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定岗、定责,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或需要做出相应变化;其次,利用管理环的PDCA(Plan、Do、Check、Action)和5W1H(What、When、Where、Who、Why、How)方法进行目标管理。在计划(Plan)阶段,根据确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列出规范化表格,同时与5W1H对应起来进行计划工作,使责任人明确工作内容、性质、方法、期限、应变策略、检查人和向谁负责等事项。

确定最优资本结构。承包商的资本结构是指负债和权益及形成资产的比例关系,即相应的人、资金、材料、设备机械和施工技术方法的资本存在形式。确定最优的资本结构形式,利用财务杠杆和经营杠杆,对于承包商获取最满意利润具有决定性意义。通过降低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人工费、材料费,适度调整借贷资金的比例,比较不同的资本结构方案并从中选出最优,从而实现规模、资金、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的有机结合,达到最优资本效率。

第7篇

【关键词】 建筑企业 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建筑施工合同对建筑工程有着非常重要的约束作用,而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才能更好地使得建筑双方履行合同义务,才能更好地确保双方利益,也确保工程建筑的进度和质量。

一、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定义

所谓合同,就是人们在从事交易活动或其他活动之前,为了更加明确地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而制定的一种协议,具有公平严肃的特点。合同的作用就在于有效地节约交易成本和使交易市场的秩序更加规范。施工建筑合同比其他合同更加复杂的地方在于在整个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由于牵涉的单位和各人较多,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所以施工建筑合同的种类也就比较繁多,如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是针对特定的环节和步骤签订的,也从各个方面明确和规定了各个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所以对这些合同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管理好工程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工程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

二、工程管理合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部分合同签订时没有做到公平的原则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特别是在施工建筑合同文本中,存在着大量的双方利益和权利不对等的不公平现象。这些合同很多都只是针对承包方,制定了许多承包方应尽的义务,制定了许多的条款,而对业主的约束性条款就明显欠缺。这样的合同签订之后,实际上就失去了对业责的约束,而对于业主单位违约等情况的惩罚办法,也往往没有成为合同拟定的重要部分。这样一个不公平的合同往往成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双方发生争执的焦点问题。而现在面对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的压力,许多建筑企业为了生存,也被迫接受着由业主占据主导地位的工程合同,业主为了降低自身的风险,而通过合同的形式转移给了承包商,对承包商提出各种苛刻的不公平的条件。承包商为了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地获取,就会采用偷工减料等非法手段甚至转包工程项目,这样的恶性循环,势必会对工程建设带来极大的隐患。

2、合同的文本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

现在建筑市场上许多文本不规范的合同往往是因为想要回避业主义务,而采用了一些自制的文本进行签约。自制的文本由于不规范的原因,让业主可以对该担负的法律责任避而不谈,或者点到为止,文本内容往往避重就轻地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有些工程甚至一开始只采用了口头委托或者政府命令等形式,等到工程完工以后,再补签工程合同,这样的做法是完全违法的,这样补签的合同根本就起不到约束作用。我国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早就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合同文本不规范现象仍然非常严重,这样做不但不能为业主逃避工程风险提供便利,反而会在当工程出现问题时,加大双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3、扰乱建筑市场规范的两手合同

还是由于现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原因,业主占据主导地位的关系,业主在制定合同时以种种原因要求承包商签订两手合同。一份正式合同提供给建筑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另一份合同则采用了极不公平的条款约束着承包商的行为。这种两手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不仅违反了国家规定,更是严重地损害了承包商的利益。这样的合同为工程质量频发提供了温床,最后导致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恶果,最终必将给业主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4、履行合同意识不强,违约行为频繁

有些工程合同,虽然签约,但是形同虚设,签约双方都没有履行合同的意识,在工程建设中经常随意修改合同条款,甚至从根本上违反合同规定进行施工。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双方利益得不到保障,目前建筑市场上拖欠工程款的严重问题往往就是由于合同意识不强而造成的。业主无故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无故拖延施工或竣工等情况屡屡发生,都是由于在合同签订之初,签约双方就没有一个严肃的态度造成的。

5、违反合同索赔困难

规范的合同文本规定了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赋予了受损失方的索赔的权利。而目前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混乱,过度竞争造成的不平等的合同签订,在加上承包商的法律意识薄弱,往往造成合同损失方是承包商,而索赔权利的又不到保障的局面。

6、承包商资质审查不严,“借名承包”现象严重

由于很多工程项目在招标的时候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造成一些非法承包商假借其他企业的名义或资质与招标方进行工程合同的签订。而市场上更有一些企业甚至明目张胆地从事资质证件的租赁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稳定。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1、建立合同会签制度

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包含了众多的相关部门,合同的履行也需要各部门的配合才能完成,所以现代企业在正式签订工程合同之前,需要建立会签制度。所谓会签制度就是由合同办理部门与涉及合同条款的其他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研究,发现问题的地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然后针对于本部门相关的那一部分内容,进行会签,会签完成以后,再进行合同的正式签订,这样就能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责任,能够在工程实施工程中更加的协调,全包合同履行的准确性。

2、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查和批准制度

工程合同是否具有切实的法律效应,是否真正合法,这都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批准制度。审查要由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进行。批准要由企业管理者或是法人来进行。当涉及到影响比较重大的合同要进行审查的时候,应该在企业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进行集体商议后决定是否批准。

3、建立严格的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合同最终生效要经过盖合同章认定的,一个企业拥有多种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这些印章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来对使用进行规范。在使用任何印章时都要做到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并且要对印章的用途和盖章次数做好登记工作。在印章管理方面,要设专人管理。切记不可在空白纸上随意印章,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特别是在工程合同签署的过程中,合同一定要经过会签、审查、批准之后才由总经理过目签字后盖上合同章。其他章也要由具有相应级别的人管理。公章由法人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管理,在使用时也要注意每次盖章必须登记。

4、严格执行合同交底制度

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企业的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建设的班子成员,都要认真地学习合同各个条款的内容,并进行分析和分解。公司管理合同事务的部门要向项目经理和主管经理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在合同交底时,要特别对合同内容存在风险的部分进行特别的说明和解释。要让工程运作中各个环节的人员都了解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要了解作为承包商的责任以及权限范围等一系列重要内容。

5、建立严格的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在合同签订之后,就进入到了工程施工进行阶段,在这个阶段,要建立对相关合同信息的管理制度,要对相关信息的流通建立明确的流通制度和途径。要设专人管理相关的工程资料,并对工程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工作。要加强对工程监理、承包商等信息的管理,对的任何信息和内容问题等要有双方的签字,对新信息要进行及时地更新处理。

6、建立严格的合同检查和奖惩制度

合同检查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利于发现合同管理中所隐藏的问题,能够及时地提出和进行修改,能够促进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优劣行为进行奖罚。这样能增强对合同管理的意识,增强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7、建立严格的合同履行跟踪制度

工程合同是对施工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的依据。但是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也会遇到因为实际情况而导致合同实施过程中偏离合同预定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完整的跟踪制度,来不断找出有偏差的部分进行调整,以利于合同的实施。这样做不但能让工程的实际情况与合同目标相一致,也能让管理人员更加清楚地了解合同的实施情况,对现状和未来发展有一个正确的预测。合同履行跟踪制度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对现场签证进行严格审查。对签证的审查关系到工程款项的发放工作是否准确有序进行,切记发放时间过早过量情况。特别是有补充协议签订的时候要格外注意。签证必须要和合同的相关条款相符合,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设计签证变更只需要签变更或修正即可,不可重复发放签证。对已经购得的原材料,要详细登记品名、编号等信息。

第二,对各类记录和文件要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对所有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如图样、计划、规范等,要进行及时的记录整理,特别是对合同的变更部分,要进行认真的审核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对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要及时进行。而且业主和承包商要在公平合理的情况下搭乘变更合同的协议。

第三,对停工损失要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这种情况下要进行停工的及时处理工作,其中也包括了由于非承包商责任而造成的停工情况。出现停工以后,双方要按照合同规定,以书面的正式形式签订停工的各个相关内容。

第四,对合同规定的单价要严格执行。合同中对有关价格和单价都有明确规定。对未执行合同单价的情况,应根据实际的工程情况或者参考市场上同类材料的单价情况做出相应的补偿。

8、建立严格的合同目标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的目标,是指对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该达到的预期结果的合理预测。施工单位通过对合同目标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的计划性、组织性,对各部门起到指挥、协调的作用,让各部门相互配合,更好地完成合同管理目标。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结束语

工程建筑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的各个其他环节都是围绕这个核心来展开的,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实现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也不能过于僵化,因为市场在变,合同管理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在管理中要注意方式方法的运用。施工企业要深刻了解对于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它的特殊地位。要在实践中寻求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法,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程春梅:关于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广州科技,2010(6).

[2] 郝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谈[J].甘肃科技纵横,2010(1).

[3] 郝佳:浅析工程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7).

[4] 刘天华: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及建议[J].活力,2010(3).

第8篇

关键词:索赔管理;施工过程;承包

当今社会,不管是物价或是人工成本都在上涨,这也就直接导致了在建筑行业建筑成本的增长。然而激烈的市场竞争,承包商压低投标报价更是宣布了建筑行业微利润时代的到来。因此,企业要想提高竞争力,减少企业损失,就应该认识到工程索赔的重要性以及作用。

1 索赔以及索赔管理的定义

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并非由承包商的原因导致承包商利益收到损失时,承包方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向责任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索赔管理则是,详细分析索赔前、中、后组织形成的一套索赔系统。

通过以上的解释,我们能看出这样几点:(1)索赔是合法的,是承包商的权利。应该收到法律支持并保护。(2)索赔是有意义的,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是对合法企业合法行为的保护。对承包商来讲,减少了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的风险损失,提高了抵抗风险的能力、稳固了企业的发展之路。(3)索赔管理体系的完善是需要详细分析、归纳、总结;是相当繁琐也是非常系统的重要学科,它对从业者有着更高的要求。

2 索赔当中的问题

其实索赔当中的问题是面广而杂的,将其归纳总结,可以将索赔中出现的问题分为施工前、施工中。

2.1 施工前遇到的问题

2.1.1 承包方由于自身专业知识不足、经验积累不足导致在签订合同时一些工程概念及赔偿问题没有引起注意,一味的满足发包方。对未来,工程施工中一些不定的因素考虑不全等等。还有为了和业主搞好关系,而不能认真执行合同。

2.1.2 发包方未对应该履行的对施工场地及施工设备要布置齐全,未及时交付承包方导致承包方施工延期等;本应该在承包方施工前将地面布置好,发包商却只布置好了一部分;设备上由于价格上调或者某些因素,发包方未将设备布置齐全等等这些原因都会造成承包方不能及时施工而出现承包索赔的发生。

2.2 施工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

2.2.1 施工时,发现合同的图纸和技术规范中所描述的条件与实际情况有实质性的不同或合同中并未作出描述。或设计图纸出现错误和遗漏而设计者不能及时提交审查或批准图纸引起的索赔。

2.2.2 施工过程中,业主发出要并更指令、更改设计方案以及要提前工期等,造成承包方成本增加或者工期延长。由于业主对提出的索赔置之不理,造成拖延,超出索赔时效而不能索赔等。

2.2.3 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素质低,索赔意识不强、施工人员消极对待,造成企业利益受损。

2.2.4 施工中由于天气、地震等一些特殊反常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等。在实际施工工程中,责任往往都归到了承包方。因为几乎所有业主都会在合同中写上某些“开脱责任条款”。而这些都是以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前提的。如果承包商不能在短时间内做出调查,做出判断,索赔往往不能成功。

3 健全完善索赔管理制度

3.1 全员树立索赔意识,并且贯彻执行。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索赔是自己的责任,是为了维护自己公司的利益。在过去建筑行业的“粗”“广”“散”的工作当中,人们也早已经形成了比较消极、置之不理的工作作风。所以要想做好索赔工作,就应该树立强烈的索赔意识。应该意识到,拿起合法武器维护自己权益是一件光荣而神圣的事情。

3.2 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于那些积极取证、时刻为公司利益着想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让所有员工以此为豪、为傲,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定时开展技能、法律等学习,提高员工的技能素质、法律素质。

施工场地工作人员众多,部门繁杂,人员的文化素质也差异较大,人生观,世界观也各有所异。承包商可以采取奖励制度,最直接的就是物质奖励,其次可以荣誉奖励,比如颁发证书等。还可评选优秀员工,晋升工作职位。让员工能享受索赔制度带来的好处。

3.3 成立索赔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各个部门优秀代表。让其从自身专业领域提出有利索赔,保障公司利益索赔工作应该集思广益,各取所长,由专业的人员提出专业的意见、进行专业的监督,更能直接有效的做到对索赔制度的实施。

3.4 着力培养专业索赔人员,以完善公司在索赔制度上的短板。索赔人员必须是专业素质、经验积累、管理能力都非常优秀的人员。根据索赔人员的成绩,未来高薪的职位也会在这个行业,因为行业现状很明显,索赔制度存在巨大缺陷,而专业人士更是严重紧缺。对于公司企业而言,有这样的专业人士对公司索赔利益的严格把控,会是企业竞争的一把利剑。对个人而言,全面的掌握建筑知识,不断的丰富自己的工作经验,不断的学习争做这个行业的先驱更是个人发展的未来之路。

3.5 提出并帮助国家健全在索赔制度上的法律法规,做到真正有法可依。建筑行业当中许多法律是不健全的,这个已经是建筑行业当中人人皆知的“秘密”。法律的健全必将是随国家的发展而同步进行的,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需要经过提出矛盾、提出建议、法律补充等复杂的过程。因为,法律更是广而杂的,所有行业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护,那么在等待法律规范的同时,只有靠行业内的规则去约束。

3.6 严控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步骤。比如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要仔细查看并研究合同的利弊,并能对未来可能发生,必将发生的索赔进行评估,以便到时能取到有利证据。这是索赔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任何工作在规范和意识都健全后,是要靠承包单位人员的执行来达到目的的。工作中,不能一味的满足业主而中标;也不能面对一些苛刻条件,不按合同执行损害公司利益。更不应该出现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到损失现象发生。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监督人员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工作人员不断对自身修养、素质的完善。

3.7 计算出一套比较完善的索赔对应公式。科学合理的计算公式,不仅可以对自己损失作出合理的评估,竞标时对报价作出合理判断,也可以让业主比较信服,保证索赔能够实现。

3.8 根据索赔时效进行索赔。更具我国有关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应在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我国很多的索赔事件不能成功很大原因就是超过索赔提出的时间,造成企业利益受损。

4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以后建筑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它是一门学术性非常密集非常系统的学科。它不是承包商的胡搅蛮缠,而是承包商依据合同、证据、合法合理的降低自己企业损失的有效途径。严格的索赔制度更能体现出企业的发展水平。所以把握索赔机会,才能把握住企业的未来竞争力、生命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