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1 17: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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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成为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的障碍。它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广泛性
从产品到生产过程,技术壁垒无处不在。从初级产品到制成品,从劳动密集型到资本密集性,进口国有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正在逐步的扩大,从生产过程看,它涵概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全过程。随着技术的进步,技术壁垒即将扩展到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
(二)形式上的合法性
贸易壁垒大多以国内国际公开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国际上目前还没有关于技术壁垒的统一立法,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大多由国内立法规定。这些法规是要求进口商强制遵守,这样外国厂商被合法的排除在外。
(三)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发达国家的设置标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进行检验,使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难以适应。这种方式表面上是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不直接体现歧视性,但发展中国家厂商为了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不得不改进生产技术,调整原材料,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
二、我国成为技术保护壁垒受害国的主要原因
(一)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迅速提高,对外贸易飞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外汇储备逐年增加,随着科技的发展,外贸产品中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出口大国,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为了维护竞争中的支配地位,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国实施TBT的力度和密度,以达到限制我国出口,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的。
(二)认识和管理不够
我国出口企业大多没有认识到TBT的重要性,对产品质量没用清醒地认识,不注重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一味的强调廉价劳动力和低成本的优势。这必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这不利于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优势。
(三)我国出口产品与产业的相对弱质性
由于我国总体的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许多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质量不高。相对于国外同类产品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与标准的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弱质性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一些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即非复杂、苛刻,也足以将我们的许多出口产品拒之门外。
(四)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宏观管理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对国际通用的标准和技术性管理措施知之不多,对主要对象国的技术性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加以指导。此外,我国许多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卫生检疫意识、环境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
(一)市场准入性差
我国出口产品中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受环保因素的影响比较大,出口市场又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这些国家往往在产品的安全、环保和卫生等方面均制定了比较高的标准,使我国的许多产品无法进入国际市场,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产品由于不符合卫生检疫要求而被扣留、查封或销毁,出口利润损失严重。不仅如此,在较高的技术和安全卫生检疫标准面前,有些已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也被迫退出。
(二)使国内企业竞争力减弱,面临危机
某些技术壁垒虽然不对产品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为满足要求而进行设备人力的投入以及昂贵的检测费已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从而削弱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外,由于国内商检部门缺乏测试评价的方法技术和标准样品,不得不进口大量的检测检验设备,致使出口产品成本大幅度上升,竞争力下降。在我国产品进口方面,除关税壁垒外基本没有采取系统有效的技术性措施。在本世纪进入关税大幅度降低和非关税壁垒强化的情况下,若不建立有效的强有力的技术防范体系,国内企业将受到进口产品的冲击,面临严重的挑战。
(三)贸易争端大量出现
由于发达国家的措施具有隐蔽性、歧视性、广泛性等特点且相互混杂,致使我国同贸易对象国之间难以协调,争端不断,严重影响了我国同对象国的贸易关系,争端大量出现。
四、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应采取的对策
(一)出口企业应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注意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建立绿色营销。绿色壁垒的出现和国际环保消费的兴起使得企业必须将环保作为重要的竞争因素加以考虑。企业要想跨越绿色壁垒,必须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树立绿色产品观念,统筹考虑企业利润、消费者需求、环境保护三方面关系,从提高环保意识和水平入手,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管理,建立绿色营销,确立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环境保护竞争优势。
(二)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监测机制
预警监测机制是一个大概念,需要国家各个部门、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我们要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主要承担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通报以及向企业传递有关信息,定期收集、整理、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研究主要贸易对象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让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壁垒,扩大出口。
(三)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
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推广国际质量认证标准和发达国家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促使我国国内企业加强对技术贸易壁垒的认识,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先进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主动攻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扩大出口贸易;另一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并适时构筑我国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使外国因害怕报复而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规定。
(四)提高创新能力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利用科技手段形成的,传统产业在注重新兴技术改造的同时,要以市场为导向,与科技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携手,注重科技创新,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的战略管理以及经营管理水平,适应科技时展的需要,应对挑战。企业可以将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从制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营销与绿色管理,使企业赢得环境优势。
(五)利用对外直接投资(FDI)跨越技术壁垒
一般而言,企业实施对外直接投资,开展国际化经营是一个国家加入WTO后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事跨国经营将是中国企业在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于一国和一个国际化的企业来说,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功能之一,在于其可以避开或绕过国际贸易中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所以,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也应该发挥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鼓励国内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跨国经营。
关键词WTO技术壁垒云南烟草
WTO各成员国制定《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的目的是:推动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的发展,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国际贸易,确保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不会给国际贸易造成障碍。
一、什么是贸易技术壁垒
(一)贸易技术壁垒简介
技术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主要方面,主要由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组成。技术壁垒产生的原因是世界各国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利益,借助本国文化背景、生活习俗、价值观念的不同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差异,从维护人体的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发,制定各种切合本国利益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作为检验进口商品的标准;贸易技术壁垒构筑的目的是保护本国市场,限制外国产品的输入;技术壁垒的作用对象是进口产品;技术壁垒的根本作用机制是控制进口产品的价格和数量,即当产品超越技术壁垒时,因改造产品导致成本上升,此时,进口产品的价格比较优势削弱,技术壁垒表现为价格控制机制,当进口国用本国的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检验进口产品时,限制不符合标准产品的进入,数量控制发生作用。
贸易技术壁垒设置的手段灵活多变,形式隐蔽,虽然都有其共性,但在WTO法律框架体系中,难以用统一的法律规则来约束。根据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成员国技术规定的要求,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必须遵循三个条件:一、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适用于所有来源的进口货物;二、进口产品享受的待遇不低于国产产品享受的待遇,即国民待遇原则;三、制定和实施的形式不应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二)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
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涉及的内容广泛,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技术法规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83年颁布的一项指导性文件中指出,技术法规是指包含或引用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法规,它主要涉及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卫生与健康等。技术法规具有强制性,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标准,特别是产品质量标准,一般为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标准一旦为法规所引用,便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技术法规对标准的引用非常灵活,即可全部、又可部份,并可随国家经贸政策和市场形式的改变随时修改法规,而不必顾及标准的技术属性,所有这些措施,都为贸易保护带来了种种方便和好处。技术法规不像技术标准那样可以互相协调,一经颁布,强制执行,在国际贸易中构成了比技术标准更难逾越的技术壁垒。
2、苛刻复杂的技术标准
标准作为加速产品贸易的一种语言和工具,已被公众广泛承认,技术标准不仅可以在条文上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入,而且可以在实施过程中对外国产品的销售设置重重障碍。因此,一些国家广泛地应用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人身安全防护标准等为借口限制进口。
我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并且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在一定程序上甚至具有取代技术法规的作用,这种状况明显与《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不应给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的要求有不适应之处。
3、质量认证、认可制度
质量认证是由政府机关或经国家法律承认的专门机构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质量标志,认可和证明生产单位能够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的一种制度。国际贸易对产品的认证尤为重视,《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第七、八、九条规定的认证制度,其目的是坚持认证制度的开放,消除认证制度对贸易造成的障碍。但在现实的贸易往来中,认证制度的差异,往往是构成技术壁垒的一种手段;(1)由于认证内容的不同使一些国家规定,对影响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使用特定的认证标志,否则不许进入市场销售;(2)质量认证的基础是标准,许多国家为维护本国利益,通常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有目的性地针对某国产品,从而形成保护本国的技术壁垒;(3)由于认证机构和检验机构的水平差异,认证机构的信誉度和权威性也就成了影响国际贸易的一个因素,在国际上,经UL(保险商试验室)、LRQAC(英国劳氏船级社)的认证通常得到国际贸易的认可。
4、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
当借用技术标准的实施达不到设置贸易技术壁垒的目的时,一些国家就在产品的试验、检验程序和手续上设置障碍。
5、对产品的特殊要求
因地理位置、生活习俗、文化观念的不同而对产品提出特殊的技术要求也是设置技术壁垒的一种形式。
除以上几种主要形式外,计量单位制、商品的品种、规格、花色、款式等外观要求及标签、物品的编码标志系统等,都成为设置技术壁垒的手段。
二、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
贸易技术壁垒的制定主要是限制进口产品的进入,并用法定的标准来衡量产品是否合符本国的技术要求,执行的组织机构是国家法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放行的依据是检测结果。
(一)我国进口烟草及其制品的检测现状
1、卷烟
按国际通行规则,进口到我国的卷烟经入境口岸的法定检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合格后即可放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口卷烟主要根据我国现行的卷烟国家检测标准履行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主流烟气指标的常规检测。物理检测着重于外观。化学指标检测除按国家标准执行外,对卷烟其它成份的检测均按照合同签订的要求履行,国家未对进口卷烟内在品质成份的检测作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也未设置任何障碍,尚未纳入入关检测范围,这与许多国家严格考核卷烟内在品质,加强卷烟内在成份检测的要求形成了一定的差距。主流烟气主要检测焦油和烟碱含量,CO因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加拿大、欧盟已在着手制定CO量的限制指标,目前未列入强制检测范围,只是按合同中签订的款项执行。
2、烤烟
进口烤烟的检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执行完成。进口烤烟主要履行等级、水份、包装、外观品质、卫生、病虫害、砂尘粒、数量与重量等常规检测,着重进行病虫害,特别是霜霉病的检测。因为烤烟的国际交易方式是制样成交,各国制定的烤烟等级、采用的标准都不相同,进口烤烟除按国标履行以上项目的检测外,对其它检测项目,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而执行,关于国际烟草界较为关注的烟草转基因、化学农残、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含量等项目,我国均未列入入关检测范围。
(二)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方向
随着“吸烟与健康”运动的升级,消费者迫切要求提高卷烟的内在品质,安全型卷烟、低危害性卷烟、低焦油卷烟成为世界卷烟产品的发展主流。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制定必须顺应世界烟草科技的发展
方向,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允许的合理限制及协议赋与发展中国家在一定限度内灵活采用标准的权力,用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结合本国国情,从烟草对人体的危害、健康、安全、卫生等领域,着重从卷烟的安全性、从降低卷烟含有的重要致癌物质和有害生物活性及一些在国际上引起广泛争议但相关国际组织又无明确规定的方面考虑,才能使技术壁垒的构筑既能满足协议的要求,又不偏离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三)烟草检测技术壁垒的构筑
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是实施贸易技术壁垒的基础,从检测角度考虑,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主要在以下几个领域:
1、设置进口烟草转基因检测项目。
目前,转基因在烟草上的应用各国说法不一,以欧盟、日本为代表的一些国家普遍认为,生物基因工程技术虽然是划时代的高新技术,但它的出现对人类来说是祸是福尚无定论,在没有被公众认可之前,消费者不能接受转基因产品。为此,欧盟的15个成员国于1990年制订了对转基因产品的管理规定,各国在此基础上又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措施,世界几个主要的跨国烟草公司也以公众不能接受转基因产品为借口,拒绝购买转基因烟叶,在日本至今没有针对烟草转基因的安全性评价方法,立法的重点主要在转基因的农业生产、国际贸易和转基因食品的市场销售两个方面。
我国的烟草出口曾因转基因问题遭遇非难,造成我国烟叶出口的困难。现实是我国对转基因仅只处于研究阶段,农业上拒绝栽种转基因烟草品种,工业上拒绝使用转基因烟叶,市场上拒绝出现转基因烟草产品。据现状,我国对进口的烟草及其制品进行转基因项目检测,从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成员国的要求和世贸组织赋与成员国的权力及要求成员国履行的义务来说都是可行的。
2、加强常规检测,增加对卷烟中重要致癌物质、有害生物活性及重金属元素、放射性元素的检测项目,明确检测项目的剂量标准,并对标准的采用作出相应的规定。
关于烟草的物理检测指标与化学检测指标,至今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我国现执行的标准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颁布,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目前,已滞后于发达国家采用的标准。随着我国烟草科技的发展,国家烟草专卖局已经明确规定,在2001年以前,卷烟的焦油含量每支降到15mg以下,到2005年,每支降到12mg以下。我国加入WTO是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焦油、烟碱、CO等常规检测项目标准的制定既要切合我国烟草科技的发展现状,又要用发展的眼光制定并不断修订标准,才能发挥技术指标的有效性,同时,要核查进口卷烟的检测值与标注值是否相符,规定剂量标准公差只能取下限不能取上限,以确保检测结果能控制在我国的技术要求范围内。
加强对卷烟安全性的检测。我省在卷烟有害生物活性研究方面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已经引起烟草界和卫生界的关注与重视,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正对卷烟的安全性评价体系作深入研究,且部份重要有害成份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正在建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希望在此工作的基础上制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并要求标准包括以下技术要求:(1)检测重要致癌物质,如3,4苯-并芘、烟草特有的亚硝胺等;(2)检测重要有害生物活性,如焦油的致突变性和烟气的急性毒性;(3)增加烟草及其制品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元素、放射性素的检测,如砷、铅、镍等。对以上项目,必须明确剂量标准,把剂量标准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
3、增加烟草及其制品化学农药残留物检测项目。
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生物农药已经普遍应用于世界各国的烟叶生产中。关于化学农药的残留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问题,已引起广泛的国际争议和关注,一些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禁止使用的化学农药品种,严禁带有化学农残物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如美国、菲律宾已经把进口烟叶的化学农药残留物检测引入了本国的技术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设置隐蔽的技术壁垒,阻碍烟叶的正常贸易。我国的中国烟叶购销公司和全国烟草病虫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部门已经明确规定了禁止在烟草上使用的农药达44种,在烟草上禁用的药剂有13种。迄今为止,云南出口到美国的烟叶经美国农业部检测,尚未出现农药残留物超标问题,但是进口到我国的烟草及其制品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化学农残问题,只是我国尚未把该项目列入商检范畴。在此建议,制定适合于我国的烟草化学农药残留物检测标准,为保证进口烟草产品的质量提供科学的依据。
4、推行实施安全质量许可证制度,实施进口烟草制品目录安全管理措施,限制进口卷烟添加剂的使用,对进口卷烟要求呈报添加剂的名称和剂量。
随着卷烟工艺技术的发展,烟草制品,特别是雪茄烟、卷烟等,为了改善其吸味,增加香郁浓度,添加剂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目前,相关的世界烟草组织对添加剂的使用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各国根据本国的技术情况对添加剂的使用要求不同,美国法律规定,允许加入烟草制品中的添加剂为499种,欧洲多达600多种,新西兰的法律要求在卷烟配方中列出添加剂的名称,加拿大要求公布进口卷烟添加剂的名称,英国卫生部门要求政府对批准使用的600余种添加剂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由此可见,各国对添加剂态度的不同和技术要求的不一致,成为了设置技术壁垒的一个借口。在我国,对添加剂的使用应该从卫生与安全的角度考虑,特别需要考虑添加剂经燃烧后产生有害物质的问题。目前,我国对添加剂的使用尚无规定,而有关国际烟草组织已经允许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对烟草制品呈报使用的添加剂名称和剂量。从世界范围看,对烟草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已经逐渐成为设置技术壁垒的一种手段。
此外,卷烟工业属于食品工业的一个分支,按我国卫生法的要求,对于直接接触到人体口腔的烟用辅料水松纸、胶等也应该按卫生法的要求进行检测。卷烟外包装材料BOPP膜因其长时间不能降解而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与关注,我国的卷烟工业普遍使用BOPP膜作为卷烟外包装的防水、防潮材料,从现阶段看,还不可能以绿色营销为由,阻止BOPP膜的进入,但可以对BOPP引起的争议进行追踪研究,努力寻找BOPP膜的替代物,逐步阻击BOPP膜及用BOPP膜作包装的外烟进入。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国外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因国而论,但大多都是从卷烟的安全性、低危害性及对人体的健康、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考虑,同时,也都在打球,利用在国际上引起广泛争议,但相关国际烟草组织又无具体规定和具体要求的领域设置贸易技术壁垒。以上所述领域也是各国设置贸易技术壁垒时主要考虑的方面,我国出口到国外的烟草及其制品一样需要冲破国外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封锁,接受国外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检验。
(四)烟草工业技术壁垒的构筑
从烟草工业角度看,虽然我省对安全型卷烟、对降低有害生物活性的研究走在了前列,但在世界范围内,菲莫公司与雷诺士公司均宣布在今年下半年推出安全性、低危害性卷烟,两大巨头公司以强大的科技、经济基础作支撑,我国安全性卷烟技术壁垒的构筑只能在过渡期内打一个有限的时间差。从总体上分析,国际烟草公司已经具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研究开发体系,较强的产品研究开发能力成为世界烟草科技发展的主导因素,要想突破跨国烟草公司较为成熟的工艺技术设置技术壁垒,从目前我国烟草工业发展的实际水平来说,还不大可行,加之烟草的产品质量尚无统一的国际标准,我国现执行的标准,特别是主要的技术指标与国际性烟草公司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无法对进口卷烟和原辅材料形成壁垒。
总之,世界各国因发展的差异,文化背景、生活习俗、科技水平的不尽相同,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也不一样,技术壁垒的设置需要针对不同的国家制定不同的政策。
三、贸易技术壁垒的积极作用
WTO各成员国在制订《贸易技术壁垒协议》时共同约定: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对贸易的限制作用不得超越某个合法目的所能达到的程度,也就是说,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应用必须遵守国民待遇原则,不得用本国达不到的标准去要求外国产品。同时,协议要求WTO各成员国制定的技术要求必须在公开、公正、科学的基础上要求进口产品的加工方法和加工程序符合本国的技术规范,质量达到本国的技术要求,鼓励各成员国使用国际通用的技术标准作为本国的技术法规。由此可知,技术手段与检测标准水平的高低是有效实施贸易技术壁垒的前提。对待技术壁垒我们不能仅只看作消极的防预手段,更多的是要认识到其对科技发展、标准采用、产品质量提高等方面的积极推动作用。技术壁垒的积极效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一)可以推动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的发展,促使各国的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技术的规范化、生产的标准化,提高生产效率;(二)国际标准化的公开和统一为实现公平竞争和反市场垄断提供了一个通用的规则;(三)技术壁垒中的技术标准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更新,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的动力之一;(四)技术标准的高要求可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与优化配置。
四、贸易技术壁垒对云南烟草的促动作用
加入WT0,意味着中国将参与到全球化的经济发展之中,成为世界经济主流的一部分。随着国内市场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国内外烟草市场的现有格局必定要被打破,云南烟草在面临严峻挑战的同时,发展空间也随之扩大,而发展空间的扩大是以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为前提。在使用贸易技术壁垒充当保护主义手段时,贸易技术壁垒表现为对外实行竞争,对内实行贸易保护,而保护的目的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寻求发展,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技术壁垒的最终目的是在一定限度保护产业的条件下,努力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积极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之中。鉴于贸易技术壁垒的实施主要通过技术标准、技术手段、合格评定程序来体现,根据技术壁垒的构筑必需遵循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透明度原则,基于其既要限制进口,又要满足出口,还不能超越行业技术发展水平的现实,技术壁垒的构筑必然要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促动作用。
(一)促进行业标准的国际化
技术壁垒的基础是标准,随着世界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标准的意义和所处的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对标准化工作高度重视,国际标准大多也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协调产生的,基本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现代工业的技术水平。
1、标准对企业发展的促动作用
国际标准作为各国标准化机构反复协商协调的产物,具有世界范围内的统一性和通用性,采用国际标准成为企业标准化的最高追求。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规范化和法律化的技术生产是企业生产标准化的前提和基础,企业在生产、管理、经营中执行的标准向国际标准靠拢,是企业缩短标准采用的差距,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获得理想经济效益必须努力的方向,也是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的必经之路。标准对企业发展的促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企业管理角度看,标准化是企业的一种整体行为,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之中,标准化的实施,特别是标准制度的实施,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或国际的标准用规范化的生产运作休系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严格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建立起国际承认的质量保证体系;(2)从贸易角度看,标准化国际贸易自由化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提供了一个公开的、共同的标准,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固定标准的贸易条件,为消除贸易壁垒,特别是贸易技术壁垒提供了一个准则;(3)从信息化建设的角度看,节约了企业市场调研的成本和信息开发的费用;(4)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企业因科技水平的差距,对标准的采用要求不一致,技术标准作为衡量产品科技含量的标志之一,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必然要进行技术创新,修订技术标准,采用最新技术,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努力跟上世界先进水平,向更高的层次迈进;(5)从社会资源的配置来看,激烈的竞争必然要优胜劣汰,行业内科技含量低,生产水平能力低下的企业必然要遭到淘汰,科技创新能力强,技术标准发达的企业必定会发展壮大,行业的结构调整必定会因技术标准的有效采用而趋于合理。
2、云南烟草标准化工作现状
云南烟草的标准化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建立了由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组成的标准化体系,并在实际生产中严格执行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测方法标准,云南烟草现执行的各类标准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截止1998年底,我国烟草行业共有国家标准23项,行业标准221项,在244项标准中基础标准48项、产品标准142项、检测标准53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1项,推荐性标准233项,18项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水平。这244项标准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颁布,1997年1月1日起执行的。从标准的制定水平与执行水平看,我国现今执行的标准普遍滞后于发达国家采用的标准,特别是主要涉及到烟草、烟草制品、烟机设备的产品标准,因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各国对产品标准的制定主要根据本国的生产情况和技术情况自定,各国对标准的采用往往因科技发展的差异而制定标准的起点不同,技术指标的侧重点不同,内容也不尽相同。
3、标准化对云南烟草的促动作用
标准化是促进国际贸易商品交换的重要手段,也是克服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措施,标准的采用是随科技的发展而发展的,当标准的滞后严重地阻碍了产品质量的提高和企业的发展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必定会受到削弱。加入WTO后,云南烟草面对市场空间的扩大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占有一席之地,必然迫切要求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冲破国内市场的地区封锁,跨越国外的烟草贸易技术壁垒,开拓国际市场。云南作为中国的烟草大省,企业必将积极参与到国标的修订和国内外不断更新的标准化活动之中,提高标准水平、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将成为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对标准的态度、认识必然要从消极的被动等待执行,转向积极跟踪国际标准的发展和参与标准的研究制定之中,为缩短标准的制定周期,加快标准的调整和改进过程,及时跟上技术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作努力,从而推动标准的发展和国标标准的采用,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现行标准的结构体系不能适应科技发展和生产需要的矛盾的解决,使制定出的标准能面各消费者,面向市场,面向竞争,实现由生产型标准向市场型标准的转变,更翻天覆地的是在我国加入WTO后,我们制定出的标准化体系能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使标准一方面能合理合法地保护本国市场,另一方面能依据协定,对贸易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并提出合理要求,打破对方的技术壁垒,促进云南省及我国的烟草及其制品进入国际市场。
面对WTO的挑战,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结合我国现执行的卷烟国标注重外观分值考核,对卷烟内在品质指标考核不严,与先进标准有较大出入,且不能适应卷烟生产发展的现状,结合市场的需求变化,根据国外先进标准的制定和发展趋势,在对国标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经实验取证,对卷烟国标的修改提出以下建议:
(1)降低“GB5606.3——1996卷烟卷制技术要求”中外观单项得分的比例
(2)完善和改进“GB5606.5——1996卷烟主流烟气与烟丝化学技术指标”中的焦油量测定的试验方法,使能适应各质检机构现用仪器设备,使焦油量测定有较完善和规范的标准依据。
(3)增加卷烟主流烟气中一氧化碳量指标的考核
(4)对不能满足卷烟国标引用标准“GB/T16447——1996烟草和烟草制品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中大气压力限制范围(96±10)的质检站实验室的大气压力应给出一个明确的规定。
(5)调整“GB5606.5——1996卷烟质量综合判定”中卷烟质量总得分各项得分的比例,降低感官质量和包装与卷制质量得分比例,提高焦油量和烟气烟碱量得分比例,同时增加烟气一气化碳得分进入总分计算。
(6)增加一些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烟气重要化学成分的检测,如烟草有的亚硝胺和焦油中重金属元素等项目的检测,进行限量考核。其目的是为适应烟草发展的需要和为我国入世后卷烟产品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的竞争作好准备。
(二)促进企业产品质量认证等合格评定制度的开展
产品质量认证实质上是认证机构通过测试、试验、检验等各种必要的程序,证明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或技术要求,并用合格证或合格标志的形式予以正式认可。认证的对象是产品或服务,认证的依据是标准,认证的主体是第三方认证机构。经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委员会制定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条例标准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为各国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准则,为全球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走向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模式,为贸易技术壁垒的清除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些发达国家在积极并努力促进ISO9000条例应用同时,规定了只有经过ISO9000条例认证的产品才能进入该国市场。在西欧,几乎所有的卷烟工业企业都已通过了ISO9000系列的认证,由此,欧共体提出了自1993年后凡进入欧共体统一市场的产品必须得通过认证,且可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在云南烟草10家卷烟工业企业中,现有6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质量体系的认证促使企业规范了内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生产效率,改进并稳定提高了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规范了市场行为,赢得了市场信誉,为云南烟草加快国际化进程奠定了质量信誉基础。加入WTO后,质量认证作为云南烟草走向国际市场的一个必要条件,企业必然要加快质量认证的步伐,为提高产品竞争力,消除贸易技术壁垒,向更高的层次迈进。
(三)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的基础是标准,体现过程是质量管理体系总体要求的具体实施。在我国加入WTO这个动态的过程中,标准水平的提升和认证制度的引入开展,必定要引导云南烟草企业传统管理方法的更改。
目前,云南烟草企业的管理水平大多不太高,现有的管理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虽然云南各烟草企业都在积极推进并努力实现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但认证体系仅只是规范管理的一模本,具体的实施操作还需要企业认真按照认证体系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这个目标的制定过程和实现过程就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加入WTO后,面对国内外烟草市场格局改变的机遇和更加严峻的竞争挑战,云南烟草要想在优胜劣汰中茁壮成长,企业管理必定要以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别是核心竞争力为主要目标,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又主要体现在产品档次的提高、质量的提高和消费者对产品档次的提高、质量的提高和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程度上。由此,现代质量管理的市场观念、法制观念、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产品服务观念将随竞争的需要确立。同时,面对激烈的竞争和形势的变化,企业将屏抛传统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组织形式,应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思想树立起以人为本,以市场和消费者为中心,以创新为基础,以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为重点的全新的企业管理意识,使企业能在经济合理的水平上考虑并充分满足顾客的条件下进行市场研究、设计、生产和服务,从根本上保证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面对WTO的挑战,我们应该正确而积极的认识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任何的保护只能维持一时的生存,不可能有持久的发展,云南烟草要想在竞争中真正取胜,必须用一种全新的开放的观念来处理好机遇与挑战的关系,任何等待,任何依赖都不可能带来发展,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的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才是战胜挑战的根本。
五、建议
(一)成立中国烟草进出口烟叶检测站(南方中心),负责南方片区的转基因检测和研究工作
云南是中国的烤烟生产和出口大省,目前我省烤烟的种植与生产目前尚未接触到转基因,烤烟的出口也没有受到进口国关于转基因问题的刁难。但据转基因易于污染、传播的特性,云南烟叶一旦出现转基因问题,不但会影响国家和地方、以及烟农的财政收入,其波及效应将会影响到全中国的烟叶生产。目前我国能进行转基因项目检测的机构只有一家,中国东北牡丹江的中国烟草进出口烟叶检测站。我省的出口烟叶要接受它的检测鉴定,因地域的差距,检测周期长、送检费用高,一但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挽救,很不利于保护云南的烟叶出口。为此,云南省烟草公司可建议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实际情况,在已有的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内,考虑筹建中国烟草进出口烟叶检测站南方中心,开展对我国南方片区烟叶转基因的检测、研究工作,加大对云南烟叶以至南方片区烟叶的保护力度,为我国烟叶的顺利出口做好检测保障工作。
(二)全面推广实验室认证制度,积极开展烟草企业出口实验室认证工作,为云南烟草走向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实验室认证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由权威机构证明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满足规定要求的一种方式,也是随着全球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消除贸易壁垒,特别是技术壁垒,形成统一开放的大市场所必须提供的一种公平、公正、科学、权威的社会服务。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统一负责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资格认可,及获准和检测实验室资格认可,及获准认可和进行日常监督的国家认证机构,具有国际信誉,上海烟草质检站是全国烟草系统首家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认可的质检站。
加入WTO后,开展实验室认证是云南烟草今后企业管理标准化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于1999年底通过了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行业认证,目前正在为接受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授权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的认证工作作准备。随着云南烟草实验室认证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将随之提高,并逐渐向国际标准靠近,为最终消除国际贸易中由于检测和校准数据不信任而造成的贸易技术壁垒奠定良好的基础。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CKUC)云南评审中心,具有ISO9000系列出口企业商检认证资格,享有国际信誉。保山香料烟责任有限公司向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后,现已通过了出口企业的认证工作,为云南香料烟的出口奠定了质量与信誉基础。为了在加入WTO后,云南烟草的出口能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建议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互支持合作,积极开展云南烟草企业出口实验室的认证工作,为促进云南烟草的出口,提高云南烟草的国际信誉做好保障工作。
(三)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形成固定的合作模式,为充分发挥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和为云南烟草出口做好基础工作
按我国法律的规定,进口的烟草制品通过进口口岸海关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即可放行,不须经过行业专门的质量检测机构,这种因职能分工的不同而造成行业专业检测机构与执法机构分离的体制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检测设备的精确度、检测方法设计的科学性、检测工作程序等因素的不一致而造成的检测结果的不同。为了在国际贸易中公平、公正、科学的对待客户,体现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避免标准执行的差异,合理配置资源并充分发挥行业先进检测设备的作用和雄厚的技术力量,建议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大技术合作力度,在对标准的认识上形成共识,消除检测结果差异,形成合力,一致对外。合作方式可以以技术交流、信息共享、合做课题等形式进行,对于检验检疫局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的检测项目,可以委托烟草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并形成固定的合作模式。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新理论;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
一、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回顾
国际贸易理论作为现代经济理论的分支始于亚当·斯密。1776年斯密提出了绝对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并不难理解,但是,它在国际贸易学说史上,乃至人类认识史上,从劳动分工原理出发,第一次论证了贸易互利性原理。
1941年后,大卫·李嘉图提出了比较成本说,克服了斯密绝对成本说的明显局限性。李嘉图比较成本说的问世,标志着国际贸易学说总体系的建立。保罗·A·萨缪尔森称它为“国际贸易不可动摇地基础”。
继而。里昂惕夫之谜引起了对上述理论的挑战。围绕里昂惕夫之谜所作出的种种理论分析,补充丰富了要素禀赋理论,增强了这一理论对国际贸易实践的解释力度。在雷布津斯基以及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的完善补充后,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流行国际贸易理论的内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逻辑严密,形势完美。但是这也正是其缺点所在,毕竟现实世界并不如其想象的完美。
二、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内涵、产生、发展及特点
(一)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内涵
新贸易理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它涵盖了Paul·Krugman等人创立的新贸易理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贸易投资一体化理论、制度经济学对国际贸易的变量关系、环境问题与公共物品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等。狭义上看,仅指以Paul·Krugman为代表的国际贸易新理论。克鲁格曼曾形象地概括说,如果要举一个什么是新贸易理论的具体事例的话,就可能是传统贸易理论将世界贸易看成是完全发生在像小麦这样的商品上,而新贸易理论则将世界贸易看成完全发生在像飞机这样的商品上。
(二)新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二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国际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工业发达国际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
2.产业内贸易的迅速发展。
3.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
4.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迅速取得国际竞争优势。
当国际贸易实践中出现如上所列等新现象后,人们首先往往希望能够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加以解释和说明。当贸易理论家们将这些新情况与传统的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赫克歇尔一俄林模型加以对照时,发现这些理论不能或者不完全能解释国际贸易中的新变化,因此,也必然会引起贸易理论家们对传统贸易理论的局限性进行重新思考并进行现实修正。其代表人物主要有保罗·克鲁格曼、迪克西特、诺曼、兰开斯特、赫尔普曼、埃西尔、布兰德(Brander)、斯潘塞、伊顿和格罗斯曼等等。
1777年,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发表了《垄断竞争和最优产品多样化》一文。该文建立了一个规模经济和多样化消费者之间的两难冲突模型(D—S模型)。D—S模型的假设前提是,生产中存在无止境的规模经济,而消费者则具有多样化的消费偏好。这二者实际上存在着生产和消费两方面的两难冲突。而从这一角度考察的结论就是,即便不存在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对规模经济和差别产品的需求也可以导致国际贸易的发生。D—S模型为国际贸易理论的深入研究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70年代末期,Paul·Krugaan首先将D—S模型应用于国际贸易的分析中并大有所获。克鲁格曼借用了D—S模型的分析方法并做了少许修改。首先较为系统地将产业组织理论和市场结构理论嫁接人国际贸易中针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等假设条件,运用规模报酬递增、垄断竞争、差别产品等范畴来构筑新的贸易理论模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984年,克鲁格曼在“以进口保护促进口”一文中证明,在寡头垄断和规模经济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采取较高的进口关税这种战略性政策来保护本国具有战略意义的幼稚产业,当本国市场容量足够大,将会使其获得静态规模经济效益,降低边际生产成本,在此基础上提高其出口竞争能力,从而促进出口。这就是影响广泛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
几乎与此同时,另外一大批经济学家也发表了一系列相关论著,这些论著都大大丰富了新贸易理论,使其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在贸易理论界引起了广泛深远的关注和影响。
(三)新贸易理论的若干创新特征
1.理论假设前提:逼近现实。首先,市场结构的假设由完全竞争转为不完全竞争,同时放弃规模收益不变的假定,承认规模报酬递增的存在。按克鲁格曼的话说,“这种不完全是经济学家认识的不完全,而不是真实世界的不完全。”其次,将分工模式由高度抽象的2x2X2模式,回归到现实中,大胆地探索了J×N×M模式下的贸易结构和贸易利益格局。
2.全新的结论。国际贸易纯理论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有三个方面,即国际贸易的原因、国际贸易的构成和国际贸易的结果。在以上理论假设前提下,我们来看新贸易理论给出的结论:
首先,贸易原因。新理论从供给和需求的互动关系角度进行了解释。强调需求因素对贸易的产生和结构的影响是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填补了贸易动因研究视角上的空白。林德尔的“重叠需求理论”运用“人均收入水平”这一概念,论述了需求偏好相似对于国际贸易的地理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影响。
其次,贸易构成和贸易量。封闭经济与开放经济相比较,由于市场的规模变得更为庞大,产品变体种类增加,消费者可选择空间更大,为达社会福利最大(至少更大),两国必然互相进行对方的变体商品,于是,产业内贸易产生。而传统贸易理论则只考察了产业间贸易,忽视了产业内贸易,与现实相距甚远。就贸易量而言,根据林德的“相似偏好”或“重叠需求”假设,具有相似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国家之间的贸易量是最大的。
最后,关于贸易结果,也就是贸易利益的产生与分配。传统贸易理论不考察动态利益,是一种静态贸易利益,这种贸易利益来自专业化生产的生产效率的提高。而新贸易理论强调贸易的潜在动态利益:(1)基于规模经济的生产效率效益。贸易使报酬递增产业由于市场的扩大而扩大,规模经济增加提高了效率;(2)生产集中。贸易使报酬递增的产业,集中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或地区生产;(3)生产的合理化。加剧不完全竞争行业的竞争,优化资源配置;(4)产品多样化。整个世界市场比之某一国内市场而言,其规模优势明显,全球各企业竞争的结果是相异产品种类增加,增进了世界福利。
三、新贸易理论的创新之处
新贸易理论是在国际贸易领域发生一系列新变化新现象时,传统贸易理论不能完全做出解释,需要理论创新的时候,一些经济学家对传统贸易理论继承修正并建立新的模型从而提出的。我认为,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创新可以从以下两点来考察:理论创新:新贸易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它们不仅从国家的角度,更重要的是从产业和企业本身竞争的角度来考察国际贸易问题。新贸易理论的核心部分是垄断竞争与产品种类内生化的模型,这种研究方法的创始人是迪克西特,把它应用到国际贸易理论分析中的是克鲁格曼。政策创新:在贸易改策方面,新贸易理论提出了所谓的对策贸易政策理论或者战略性贸易政策,即以著名的“波音一空中客车”的例子为模型所引出的贸易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提出令人耳目一新,可以说是新贸易理论中重要的政策理论。
一、影响加工贸易技术进步与技术外溢的主要因素
技术溢出是加工贸易对当地企业的技术示范效应和竞争效应等带来的对当地产业技术进步的综合外部收益。对当地竞争企业的技术创新的示范、刺激与推动,称为平行溢出;对当地上下游关联企业的技术进步的示范、援助与带动,称为垂直溢出。研究表明,无论在发达东道国还是在发展中东道国,如果能够确定发生了技术转让,技术溢出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由于加工贸易可以带动相关联产业的发展,通常情况下,技术溢出效应与加工贸易所联动的当地产业链条的长短成正比。
一项技术转移大致包含四要素:技术转移的输出方、接受方、技术转移渠道和技术本身。当技术既定时,影响技术转移水平的主要因素在于技术的收受双方和技术转移的方式。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跨国公司是技术转移的输出方,跨国公司转移技术的主要目的,是在保持技术垄断的前提下,获得技术创新的利润最大化。
以技术垄断为前提,跨国公司进行的技术转移都是成熟性技术,因此,不论处在全球化生产链条的哪个环节,从事加工贸易的东道国企业都不可能获得最先进技术的转移,依靠技术转移也就不可能实现产业技术的赶超。这是对加工贸易技术转移的起码定位。即使位于较核心的产业链条,依靠技术转移与核心技术的靠近仍是十分有限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面临的情况就是很好的说明。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越近,他们通过外部化购买就越困难,即使实施内部化转移,与核心技术依然保持差距。
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跨国公司按照各个子公司和分包体系在全球化生产体系中的位置决定其转移的技术水平,并根据其技术综合能力提升技术水平。因此,加工贸易发展初期,东道国当地产业的综合技术水平和比较优势决定了其在全球产业链条中的位置,进而确立了技术转移的初期水平。长期来看,东道国如果能够不断推进产业技术的进步和比较优势的动态转换,进而提升其在产业链条中的位置,跨国公司将会稳步提升技术转移的水平。为保持和提高跨国公司整体的竞争力量和盈利水平,在沉淀成本较大的情况下,跨国公司本身也需要不断提高子公司和配套企业的技术水平。亚洲国家计算机产业技术转移水平不断提升的动力,就来源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和配套企业双方共同的利益要求。
不同的技术转移方式也对技术转移效果产生影响。与外部化转移相比较,内部化转移的相对优势突出表现为两方面。其一,许多不愿对非关联方出售的有价值的新技术通常只有内部化方式才能获得,这对于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出口竞争能力是十分关键的;其二,内部化转移使子公司更容易获得与转移技术相配套的资金和新的管理与组织技术、营销方法、培训方法及其他知识,这是技术低成本、高速度转化为生产力的条件。内部化转移的最大缺陷在于东道国企业受到跨国公司“所有权优势”的控制,因此,在跨国公司体系内部使用的新技术和相关经验资产向东道国产业的深化和溢出可能会受到阻碍,子公司会倾向于依赖母公司的技术转移而很少努力于新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这样,短期里,外资企业的加工贸易生产和出口效益显著,但长期里,完全依靠外企从事加工贸易,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难有提高。
通过加工贸易推动现代产业发展的韩国和我国台湾,在产业技术能力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主要依靠的是外部化技术转移,这种发展模式的前提是当地公司有能力通过外部化转移形成有效的生产力和后继的深化发展能力。随着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对尖端产品需求的增长,他们发现外部化转移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内部化转移和外部化转移应并行,并相互促进。同时,无论是内部化还是外部化,东亚产业技术成长的成功经验在于,政府采取一系列整合战略促进转移技术的深化和外溢,这一整合战略包括建立广泛的教育基础和对民族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强力扶持。这一战略对于消化吸收转移技术、缩短技术差距、提升产业链条中的位置,进而最终形成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是根本性的措施。
技术溢出是技术转移的后续过程,对关联产业的技术带动是技术溢出的主要渠道。在开放经济中,在产品质量、运输成本等情况相同的条件下,公司倾向于当地采购以降低交易成本。在加工贸易发展初期,由于对当地企业缺乏了解并难以建立强有力的信任关系,或服从于跨国公司整体战略需要,子公司会从国外采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当地化战略的实施,当地采购率会稳步增长。长期来看,关联产业的发展状况关键取决于当地企业的供应能力。加强当地企业与跨国公司之间的联系,提高当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是扩大技术溢出效果的主要措施。
有关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和外溢的研究还发现,通常情况下,下列因素也可能对技术转移和外溢的效果产生影响:其一,外资企业的股权安排。合资企业一般比独资企业会产生更强的技术转移和外溢效果(UNCTC1985,1987;OECD,1992,1993);其二,合资企业的建立方式。在内资企业基础上建立的合资企业比新建企业有更强的技术吸收和转化能力,因而会产生更好的效果(Lee,1991);其三,跨国公司来源。不同国籍的母公司技术水平和技术转移战略不同,进而形成的转移和外溢效果不同(Vernon1981,1992;Dunning1988,1994)。欧美国家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和外溢的效果多数较强。
研究表明(江小涓,冯远:合意性、一致性与政策作用空间: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行为分析,管理世界,2000年第3期),受跨国公司战略影响,面向东道国国内市场的外商投资,通常不会使用母公司最先进的技术,但由于面向国内市场,往往国内采购比例较高,发展配套产业意愿较强,研发行为较为积极,因而,其技术的溢出效应较大。然而,正是由于面向国内市场,这种跨国投资对民族产业的冲击是直接的和强有力的;面向国际市场的加工贸易投资,为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结构变化,保持市场竞争力,绝大多数企业技术水平较高,一部分会跟随母公司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但与国内产业关联度较差,发展配套产业和进行研发的意愿较弱,因而,“飞地效应”明显,技术溢出效应较校另外,由于面向国际市场,这种跨国投资对民族产业的冲击只是间接的。
理论和经验都证实,东道国在加工贸易发展中存在着很大的努力空间。如果在加工贸易的发展中能够适时提高技术水平,发展起配套产业体系,加工贸易的“飞地效应”就会得到有效抑制,产业关联效应会得到发挥。此时,跨国公司会相应调整在该地区的战略,出于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跨国公司会提高子公司的技术水平,提升其在全球化产业链条中的位置,如此形成良性循环。80年代亚洲“四斜的产业升级就是建立在当地企业在加工贸易发展中迅速形成配套供应能力的基础之上,在我国深圳、东莞和苏州等地,加工贸易产业配套发展趋势十分明显,并且,这些配套产业能力成为吸引新一轮外商投资的优势,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态势已经显现。
二、中国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
我们首先考察加工贸易技术水平的现实状况。表1展示了加工贸易企业对自身技术水平的评价。如表1所示,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一方面,有近1燉4企业的技术水平属于国内一般水平,另一方面,有1燉5强的企业使用母公司的先进技术。由于各项选择可以复选,我们尚不能判定使用国内先进水平技术的企业是否超过3/4,但1/4企业使用国内一般技术,表明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水平低于已有的各项调研中显示的三资企业的技术水平,而且也低于人们的预期水平。
技术使用水平与加工贸易的行业特征息息相关。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如木制品、杂项制品行业,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在国际市场上已相对较高,外资的优势可能更多地表现在销售渠道和提供服务等方面,而在高技术行业,外资带入的技术水平会相对提升。这是加工贸易企业技术水平偏低的主要原因。
技术使用水平也受制于投资主体的影响。如表1所列,大型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加工贸易投资,使用母公司先进水平的企业比例最高,使用国内一般水平的企业比例最低,而中小企业则相反。中小企业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廉价劳动力,他们进行的多是发达国家转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链条的再转移,因而技术带动作用相对较弱。
从企业类型上考察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可以发现,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居母公司先进水平的企业比例最小,三资企业该项比例最大。相反,在国内一般水平的企业比例中,集体企业最小,但国有企业的比例远高于三资企业。总体看,内资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水平落后于外资企业,其中,国有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水平最低。国有企业是我国内资企业中技术整体实力最强的群体,国有企业的技术实力没有显现,是加工贸易发展中的一大不足。
表1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水平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母公司先进水平12021.05
B、母公司一般技术水平8014.04
C、国内先进水平26847.02
D、国内一般技术水平14024.56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2加工贸易技术水平与投资主体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3加工贸易技术水平与企业类型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4加工贸易企业的相对竞争优势
(与国外同行业企业相比)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5加工贸易企业的相对竞争优势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我们再从相对竞争优势角度考察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表4和表5分别展示了与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相比,加工贸易企业的竞争优势。与国外同行业企业相比,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竞争优势依次排列为:按客户需求提供生产和服务能力强,劳动力成本低,质量一流,技术先进。其中,劳动力成本优势位于第二位,表明劳动力价格低廉虽然仍是我国加工贸易的强项,但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国际竞争中,灵活多变的生产和服务能力更为重要,过硬的质量也是竞争取胜不可缺少的要素,而这些恰恰是内资企业所缺乏的。技术要素在四项选择中居末位,并且比重远远低于其他三项选择,表明我国加工贸易出口总体上看并不具备技术优势,劳动力优势仍是竞争取胜的决定因素。这也是加工贸易总体技术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
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竞争优势依次排列为:拥有国际销售渠道,工艺设备先进,技术先进,资金充足、规模大,管理成本低和生产成本低。其中,“拥有国际销售渠道”比重最高,说明拥有国际销售渠道是外资投资加工贸易的首要优势,也表明获得国际销售渠道是我国内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的主要突破口;“工艺设备先进”的比重紧随其后,这是大部分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通过将先进技术物化为先进设备,转而采用廉价劳动力操作的结果,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相当一部分资本燉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加工是以劳动密集型操作方式实现的。
我们最后考察加工贸易的技术来源和技术开发,前者是加工贸易企业技术的主要外部供给,后者是加工贸易企业技术的内部自我获取能力。按照表6提供的数据,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主要来源中,母公司提供和公司自主开发各占近一半的比重,在国内外购买比重不大。调查还显示,母公司提供的技术中,35%是母公司先进技术,24%是母公司一般技术,41%是国内先进水平,仍有11%是国内一般水平,也就是说,母公司提供的技术中,有少部分仅属国内一般水平,但有1燉3强的企业获得了跨国公司母公司的先进技术,这是十分值得重视的。
接受调研的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开发状况优于预期水平。70%强的样本企业设有技术开发机构,近半数的样本企业能够提供企业所需大部分技术。这部分技术开发的层次受制于加工贸易生产产品的性质,但对于先进技术而言,它能够成为有效的技术进步和外溢的渠道。
表6加工贸易企业技术的主要来源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主要由海外母公司提供26145.79
B、主要由国际市场购买5710.18
C、主要由国内市场购买417.32
D、本公司自主开发27048.21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7母公司转移技术的技术水平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母公司先进水平9235.25
B、母公司一般技术水平6424.52
D、国内先进水平10841.38
E、国内一般技术水平2911.11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8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开发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有技术开发机构并能提供企业所需大部分技术26748.28
B、有技术开发机构但只能提供企业所需少部分技术12222.06
C、有技术开发机构且出售技术专利71.27
D、没有技术开发机构15828.57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三、加工贸易的产品性质
考察加工贸易产品性质,可以测度其产品的技术含量,进而得出有关技术进步的状况。课题组调查的加工贸易样本企业中,57%的企业从事成品组装生产,20%的企业从事零部件生产,35%的企业从事中间产品生产,同时,67%的企业的生产属于劳动密集型,7%的企业生产属于资本密集型,17%的企业生产属于技术密集型。总体来看,加工贸易摆脱劳动密集型生产的企业在20~30%之间。
从外方投资者的角度来观察,大型跨国公司的加工贸易在加工贸易阶梯中的状况与其它投资者相比没有明显的差别,说明无论发达国家大型跨国公司还是亚洲新兴工业体的中小企业,他们移入中国的全球化产业链条的性质基本相同。但考察加工贸易要素密集度,来自投资者的差异就十分明显,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加工贸易中,劳动密集型生产的比例远远小于其他投资者,而技术密集型生产的比例远远大于其他投资者,说明即使在相同的生产链条中,跨国公司投资进行的加工贸易具有更高的技术含量,这对于我国提高产业的技术密集度、实现制造业的技术密集化具有重要意义。
表9加工贸易的外方投资者与加工贸易阶梯(%)
成品组装零部件生产中间产品生产
A、大型跨国公司58.2618.2634.78
B、个人投资者55.1715.5241.37
C、中小企业51.4124.6533.80
D、其他68.756.4525.80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0加工贸易的外方投资者与加工贸易的要素密集度(%)
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其他
A、大型跨国公司56.938.7630.668.03
B、个人投资者78.313.616.0213.25
C、中小企业75.542.7213.0411.96
D、其他61.1111.1113.8922.22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情况反映了加工贸易发展的技术进步状况。在表11中可以看到,与投资初期相比,44%的企业产品已经进行了升级换代,还有15%的企业产品面临新的升级换代。产品的升级换代主要取决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需要,其次是母公司战略的决定,再者,产品升级换代与否还受样本企业投资设厂的时间的影响,因此,没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并不代表技术陈旧和落后,44%的升级换代比例表明加工贸易近半数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了技术进步。
从产品性质考察加工贸易的技术含量,结果表明,我国加工贸易生产和出口大部分位于全球化生产经营链条的劳动密集型环节,技术含量不高,实现技术进步的企业比例尚不足半数,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推动技术进步的意愿显然有一定的距离。但是也可以看到,在样本企业中,有35%的企业进入了中间产品的生产,30%的企业在跨国公司的全球化链条中从事着技术密集型的生产活动,这是我国加工贸易向技术密集化制造业发展的良好开端。
表11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与初期产品相比,实现了升级换代24044.28
B、与国内产品相比,实现了升级换代10319.00
C、竞争能力强,不需要升级换代7614.02
D、母公司没有升级换代计划478.67
E、面临升级换代8315.31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四、加工贸易的产业关联
发展配套产业,是加工贸易带动产业升级的主要途径,也是加工贸易实现技术转移和技术外溢的直接渠道。通过当地采购,通过对当地配套商产品生产的质量监督、技术援助,跨国公司可以带动配套供应商和分包商的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当本地产业还没有具备配套生产能力时,外资配套企业的进入,可以通过示范效应、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投入以及再配套等环节为当地企业培育和发展配套能力提供间接条件。通常情况下,当地采购率越高、采购产品的技术含量越大、内资企业进入配套体系越多,技术转移和外溢效果越明显,则加工贸易通过配套产业发展对技术进步的积极作用发挥越充分。
表12、13、14分别展示了样本企业加工贸易的国内采购情况。根据表中展示的情况可以看到,46%的企业在国内进行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与其它采购来源相比,国内采购成为加工贸易企业原材料和零部件最广泛的来源途径(表12)。但调研数据也显示,加工贸易企业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在企业零部件采购总量中的比重较低,在机器设备总量中的比重更低(表13),并且,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基本都是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只占13%(表14)。国内采购的状况说明,加工贸易的国内配套作用很低,大进大出的局面没有彻底改观。在这种情况下,加工贸易对关联产业的技术带动作用难以发挥,技术外溢效果也深受抑制。
表12接受调查企业原材料和零部件主要来源
企业数比重
A.母公司内部采购9516.8%
B.母国进口10718.9%
C.订购方提供13724.2%
D.其他国际采购20436.1%
E.中国国内采购26146.2%
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565142.3%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3接受调查企业国内采购比率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4接受调查企业在国内采购的原材料与零部件属性
企业数比重
A.初级产品28149.7%
B.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23140.9%
C.资本技术密集型工业制成品7413.1%
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565103.7%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5显示了加工贸易企业对配套企业的技术援助状况。可以看到,实施了技术援助的企业占有效样本企业的36%,64%的企业没有实施技术援助,其中,27%的企业认为没有必要进行技术援助。技术援助比例不高,这既与国内采购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有关,也与大量采购来源于国外配套企业的跟随进入有关。从不同的投资主体进行考察,大型跨国公司比其他投资者具有较强的技术援助倾向,47%的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加工贸易企业对配套企业进行了技术援助,这一比例比中小企业高出近18个百分点,大型跨国公司子公司的技术援助在技术水平和援助效果上显然也要高于中小企业,因而,调研结果表明,他们在推动配套产业技术发展中的作用总体上优于其它投资者。
表15加工贸易企业对配套企业的技术援助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进行技术援助19135.97
B、没有技术援助15128.44
C、准备技术援助509.42
D、不必进行技术援助14126.55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6不同投资主体对配套企业的技术援助(%)
大型跨国公司个人投资中小企业其他
A、进行技术援助46.9232.4729.5243.75
B、没有技术援助27.6925.9727.7131.25
C、准备技术援助6.159.0912.053.13
D、不必进行技术援助19.2332.4731.3321.88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亚洲“四小龙”的经验表明,以内资企业为主体的供应商群体是加工贸易避免“飞地效应”、加速升级换代的重要保证。因此,在现有产业基础上,发挥现有产业的生产和技术能力,推动现有内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融入配套体系,是我国加工贸易发展中有效拉长产业链条、促进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和外溢的重要方面。根据表17的调研数据,有49%的企业与国有企业有配套关系,仅次于外资企业51%的比例,其余依次是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抛开配套产品的技术含量来看,国有企业在配套体系中的地位有所上升,这有利于推动加工贸易的技术进步步伐和提高技术外溢效果。但实地考察调研表明,为加工贸易配套的内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配套产品的技术含量很低,加工贸易的主要配套产品,特别是中间产品的配套生产基本是由跟随进入的外资配套厂家完成的。
表17加工贸易配套企业的构成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国有企业27649.11
B、集体企业14024.91
C、乡镇企业12021.35
D、民营企业16629.54
E、外资企业28550.71
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课题组企业调查。
表18在国内采购原材料与零部件(或设备)的主要障碍
企业数比重
A.国内产品价格高于进口品8915.8%
B.国内产品质量不稳定39470.1%
C.国内产品交货不及时7413.2%
D.缺乏国内供货商的信息519.1%
E.国内采购运输环节没有保障234.1%
F.母公司的发展战略安排285.0%
G.国外客户要求使用进口原材料或零部件14926.5%
H.国内采购出口退税时间太长10719.0%
I.深加工结转手续太繁琐10418.5%
J.其他142.5%
接受此项调查的企业562183.8%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18是样本企业对国内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障碍的信息反溃从表中可以看到,“国内产品质量不稳定”是排在第一位的障碍,选择该项因素的企业比例高达70%,并与其他选择拉开了很大的距离,表明我国企业进入全球化产业链条、拉长加工贸易产业链的主要、最大障碍是产品质量问题。其余几项选择比例相对较大的障碍性因素依次分别是,国外客户要求、出口退税时间较长、深加工接转手续繁琐、国内产品价格高和国内产品交货不及时。除去出口退税和深加工结转两项政策面问题外,其余都与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息息相关。因为长期里,客户出于降低成本考虑,都希望采购本地化,只有当本地企业产品质次价高时,才会要求使用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因此,推动内资企业积极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提高内资企业的分包供应能力,形成加工贸易技术进步与产业关联的良性循环,成为我国加工贸易今后发展的核心问题。
五、加工贸易的人力资源投入
随着跨国经营的当地化发展,对当地人力资源的培育和人力资源的流动成为技术外溢的间接渠道。对于投资方而言,相对于资金和设备,掌握技术资源的人力资本的沉淀是其撤资转移时100%的损失,因而也是东道国最保险的收益。所以,鼓励外资企业人力培训、促进人力资源流动是各东道国外资政策中的重要内容。通常情况下,外资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当地化比例越高、人力培训状况越好、流动性越强、向内资企业流动越多,技术外溢效果越好。
表19、20显示了对加工贸易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聘用和培训情况的调研结果。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到,加工贸易企业当地化比例很高,近80%的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主要来自本地招聘。同时,加工贸易企业的人员培训状况也较好,85%的企业对员工进行国内培训,还有24%的企业对员工进行出国培训。高比例的当地聘用率和培训率有利于提高员工素质、培养精良的技术管理人才和熟练技术工人队伍,同时也为员工流动进而产生技术外溢创造了条件。
表19加工贸易企业管理与技术人员的主要来源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主要来自外商投资国6711.45
B、投资国和本地招聘457.69
C、主要本地招聘46779.83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20加工贸易企业员工培训状况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出国培训12721.30
B、国内培训50985.40
C、没有培训538.89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21、22显示了对加工贸易企业员工流动情况的调研结果。根据表中数据,加工贸易企业员工队伍基本稳定,同时,72%的企业存在合理的流动,这种流动为技术外溢提供了前提条件。但如表22所示,加工贸易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主要在外资企业之间“跳槽”,流入外资企业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占流动的70%,这使得通过人才流动实现的间接的技术外溢效果大打折扣。除去外资企业外,人才流动的主要去向依次是自创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其中,向国有企业流动比例最低,并与前两者差距较大,表明国有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很差,民营企业是未来实业界接受技术外溢和实现技术进步的主要载体。
表21加工贸易企业员工流动状况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很稳定,基本没有跳槽14524.09
B、存在合理流动43371.93
C、流动过于频繁264.32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表22加工贸易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流动方向
企业数占有效样本企业比例%
A、外资企业37669.12
B、国有企业529.56
C、私营企业10118.57
D、自己创立企业10619.49
资料来源:根据企业调查问卷计算。
考察加工贸易企业员工聘用、培训和流动情况可以看到,加工贸易企业人员聘用的当地化比例很高,培训状况良好,流动性也很强。但由于当地企业在用人机制和经营环境方面与外资企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人员流动主要在外资企业之间进行,外企向内企的流动比例较低,从而使得以人才流动为渠道的技术外溢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人才流动的局限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只有当内资企业具备或创造出相应的人才吸引机制,上述状况才可能发生改变。
关键词: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影响;对策
1国际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据有关部门调查,至2006年底,我国外贸企业在出口过程中几乎都遇到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问题和障碍,每年大约有超过45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不利影响,其中劳动密集型产品受损最为严重,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受损呈明显上升趋势。事实证明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就仍然很大。
(1)在市场准入方面。在国外越筑越高、范围越来越广的技术性壁垒面前,我国部分出口商品的市场迅速萎缩,甚至被挡在进口国的国门之外。
(2)对价格竞争力的影响。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了出口成本,使出口国产品的竞争力下降,或者因为延误时机而失去市场机会。
(3)由于发达国家的贸易技术壁垒名目繁多、变化频繁,且具有一定隐蔽性,往往使我国一些经验不足的出口企业应付不及,被动地陷入贸易纠纷,致使出口产品在发达国家市场上被扣留、查封甚至销毁。而且我国产品进入欧美市场,需要取得该国或国际通行的认证标志。
2我国如何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2.1政府应建立技术贸易壁垒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大困难是“信息不灵”、信息“渠道不畅”、得不到针对性的有效的咨询服务等。具体建立预警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真正形成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等为主体的多层次产业预警系统,政府作为建立机制的发起方,应主动承担整个预警机制的协调规划工作,同时依托行业协会等机构的数据库系统,建立起为出口企业服务的平台,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和完善预警机制的建议和意见;(2)形成一套有效的通报、评议、咨询、审议制度;(3)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国外的TBT系统,按出口对象和产品类别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TBT信息,建立相应的TBT信息中心和信息数据库;四是建立高效的TBT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预警信息。通过对TBT问题的认真研究,及时作出预警分析,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寻求我国商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切入点。
(1)建立并完善我国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法规体系。
我国应针对已加入WTO的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法规和技术体系,构筑我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保护体系,按照国际惯例,将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等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作为贸易技术法规建设的重点,通过制定强制性标准,把未达到技术标准的产品拒之门外。
(2)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大力推动标准化。
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设置了一些非常严格甚至苛刻的标准,我国为了达到其市场准入标准,导致生产、加工成本大大增加,降低了我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我国建立技术贸易保护体系,维护国家利益,跨越技术壁垒的重要途径。为此,我认为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①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广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特别是ISO9000系列标准和ISO14000体系标准认证反映了国际上先进的科技水平,代表着一定的质量水平,成为国家之间的协调标准和处理贸易纠纷的重要基础,采用国际标准,可以使国内企业积极迈向国际市场,与国际环境接轨,不仅能给本国技术、经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使生产更加便利,也更容易了解国外市场需求,打破贸易技术壁垒。
②适应我国出口贸易需要,调整我国标准结构。我国目前是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互协调配套的标准化体系,改变了无标生产的状况。
③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的活动。WTO要求成员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参与各种标准化组织的活动,争取主动权,特别是争取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传统工艺品等纳入国际标准,将我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科研成果和技术变化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并推荐为国际标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
2.2我国企业的应对策略
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时,企业应该和政府紧密配合,制定企业的应对之策。面对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掌握WTO的游戏规则和TBT协议的要求,熟悉目标市场的有关规则和标准。企业要从新的国际分工格局中获益,就要熟悉、掌握WTO的游戏规则,以减少进入国际市场的盲目性,必要时运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
(2)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强化标准意识。企业在世界经济的大舞台上是否能够得到更大的发展,根本上取决于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3)积极申请国际认证及贸易对象国的认证,取得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采用国际标准是冲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种有效手段,这在出口企业中己形成一种共识。企业要加强收集和研究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技术法规、标准、检验与认证制度,把与企业出口商品相关的内容加以吸收,并制定到自己的产品标准中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使自己的产品具有穿透对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建立适应质量管理科学和环保所要求的清洁生产需要的管理体系,从根本上保证中国出口商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环保要求能经得起国际上各类认证的考验,通过贸易伙伴国的各种检验和要求,积极推行ISO9000族、ISO14000族质量管理体系和环保体系标准及注册认证。
最后,在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同时,企业必须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协会的作用与职能,即立足于国际市场,针对各行业的生产规模、供求关系、价格水平、创新能力、技术标准、产品结构等一系列情况进行研究和对外交流,建立良好的贸易预警机制,及时向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国内外市场的动态数据和分析报告,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政府在WTO规则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国协商解决各种贸易争端。
参考文献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小企业建议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贸易自由化呼声的高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深,贸易壁垒在国际组织的规范和各国之间相互协调的努力作用下逐步得到了降低。在这种背景下,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正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凭借自己在技术上的优势,越来越多的采用具有针对性、灵活性、广泛性、隐蔽性和强制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保护本国产业的重要手段。虽然WTO规则就如何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制定了规范,以减少对贸易的扭曲,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技术法规和标准差别很大,发展中国家的出口经常面临歧视性TBT措施限制。我国在加入WTO后,由于技术水平、出口产品结构等方面的原因,近年来我国产品出口尤其是中小企业产品出口频频遭遇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这种背景下,分析中小企业屡屡受限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显得意义重大。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含义及构成体系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是指为了限制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这些规定往往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对进口产品技术要求,最终达到限制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市场的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
技术壁垒体系主要由技术法规与标准、质量认证制度、标签和包装要求、商品检疫和检验规定、环境壁垒和信息技术壁垒等六个体系构成。
二、中小企业出口屡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出口产品遭遇国外的技术壁垒也不断增加,而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遭遇国外的技术壁垒频率更高,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也更大。究其原因,有以下的几个方面:
1.出口产业的弱质性
我国科技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及质量水平不高。我国相当多的企业技术装备落后,即使在改革开放后引进了许多生产技术装备,也是发达国家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淘汰下来的20世纪80年代、甚至六七十年代的生产设施,造成我国的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年~20年。而世界范围的产品质量的迅速提高和质量标准不断更新,使得我国的出口产品更易受到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这方面的问题,中小企业由于在理念、资金等方面相对较弱而显得尤为突出。
体现在出口商品结构上,虽然近年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得到较快增长,但在总出口中占的比重还很低,中小企业的出口产品以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占出口主导地位。
2.环保意识薄弱、经营理念落后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壁垒之实。而我国的相当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在生产过程和包装上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仍然停留在以消耗能源、资源,甚至不惜采取掠夺性、毁灭性经营模式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对生态造成难以恢复的破坏;另一方面使得很多企业达不到绿色认证标准,出口受阻。3.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够熟悉和重视
我国目前在质量管理上存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且这些标准绝大多数低于国际通用标准或与国际通用标准不接轨;大多数企业对IS09000、IS014000不甚了解,对欧盟、美国、日本等地的区域性标准就更是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政府在宏观上对企业的指导也仅仅停留在对诸如IS09000、IS014000等国际通用标准的宣传上,至于企业如何通过这些标准认证,政府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指导措施。同时对WTO的TBT/SPS协议的普及力度也不够。
三、中小企业出口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建议
1.提高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超越
对出口企业而言,跨越技术壁垒的最根本的途径是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出口企业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主要依靠两个途径:一是通过技术转移。二是通过技术创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技术创新显然是更可行的方法。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R&D的投入,研究并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最终掌握竞争的主动权,打破技术壁垒的封锁。
2.大力推动企业实行标准化
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是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加速企业标准化进程,促进企业更快与国际接轨,是消除和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措施,企业要加强合格认证工作。合格评定是技术法规、标准的实现过程,不管多么严格的技术法规、标准,最终都要落实到合格评定上。因此,合格认证就成为企业冲破技术行贸易壁垒的有利武器。产品认证要有所选择,因为发达国家都有自己在国际上较有影响的产品认证标准,企业产品出口到哪个国家或地区,就要通过他们所要求和认同或承认的认证,并获得相应标志,如IS0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认证等等。所有这些认证,都是对企业品质的肯定,它能向公众证明其高品位的良好形象,为企业带来商机和利润空间。企业的技术人员应对安全规则有一定的了解,从产品研制开发开始,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则,有针对性地根据出口目标市场进行生产,并在权威认证机构的协助下,从产品的原料、结构、包装等各个细节严格把关,从而保证产品能顺利地通过各国设置的技术壁垒。
3.贯彻“绿色”理念,实施绿色营销
企业应搜集绿色信息、开发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包装、制定绿色价格、建立绿色销售渠道及开展绿色促销等。企业一方面通过自身的绿色形象在新的国际市场环境中提高产品的环境竞争力;另一方面本身也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对公众的消费行为存在导向和强化作用,这有利于开拓绿色产品市场。
4.了解和熟悉TWO的相关规则
只有了解了游戏规则才能够更好的参与到游戏当中,以减少进入国际市场的盲目性,必要时运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有一项迫切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加深对国际规范的了解。并且遵循这些规则,防止由于不了解规则而带来不必要的经贸摩擦、纠纷和损失,学会充分利用WTO的规则合法保护自身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宋明顺:《WT0〈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实践及对策》.中国计量出版社,2002年
[2]冯宗宪柯大钢:《开放经济下的国际贸易壁垒——变动效用·影响分析·政策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
(一)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关系研究国外学者对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Stern等(1981)对美国的出口贸易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现出口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技术的影响[1];Wakelin(1998)研究发现,国际贸易与技术的关联性较为显著,技术能够极大地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2];RoperS等(2002)研究了英国制造业中技术创新与出口竞争的关系,发现技术创新对产业的出口贸易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3];Montobbio等(2005)对出口贸易与创造力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现创造力能够显著地促进出口贸易的增加[4]。国内对于出口贸易与企业创新产出的研究也不少。刘仁平(2006)认为,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与产业结构的升级都得益于技术创新的发展,技术创新对两者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5];邹武鹰等(2008)认为,出口贸易能够显著影响技术创新并对地区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6];王华等(2010)认为,就培育中国企业的自生能力来说,国际贸易以及国际技术许可都会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7];郑义等(2011)对外资与技术创新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技术研发的投入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和源泉,国家经济的增长必须要靠技术进步[8];徐二明与杨正沛等(2011)实证研究发现,技术创新能够显著影响出口绩效[9];赵伟等(2012)认为,政府对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支持程度与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密切的联系,出口贸易能够有效提升各类企业的创新倾向[10]。
(二)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互动关系研究国内外学者对制度创新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存在较大争议,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制度决定论以及技术决定论,前者认为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后者认为技术创新决定制度创新[11]。马克思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对两者关系进行了阐述,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在国内,杜伟(2004)通过研究发现,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联系紧密,两者相互促进[12];蔡乌赶(2012)认为,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协同演化关系[13]。
(三)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关系研究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关系较为密切。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的运行效率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14]。在国内,金祥荣、茹玉骢等(2008)利用新经济地理学的分析框架,构架两国三地区的垄断竞争开放模型,并利用1998—2004年的非连续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通过改善企业生存的制度环境有助于缓解地区出口差异,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15];张杰等(2009)发现出口贸易对于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以及改善企业的外部制度环境方面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16]。
二、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的协同演化关系分析
如前所述,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三者紧密相关,既相互促进、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为了更好地协调三者之间的发展,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有必要对三者的协同演化关系进行研究,了解其动态互动关系及作用机理。
(一)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的互动关系企业技术创新是进行出口贸易的原动力,技术创新加快了企业技术进步的步伐,能够为企业提供新产品或服务,同时对原有产品及服务进行升级,而新产品则可以加强企业竞争力,使得企业在国际上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从而有效地提高出口贸易额。反过来,出口贸易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反作用。首先,企业要想维持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并保证出口贸易的持续增长就必须加大技术研发的力度。其次,出口贸易取得的收入及资源有相当一部分被投入到企业技术创新里面,这就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企业技术创新为出口贸易提供了原动力,并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国际化的进程;反过来,出口贸易使得企业可以利用自身技术优势获得巨额利润,并维持企业在国际同行业的竞争地位。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
(二)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协同关系已有的研究以及实践表明,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促进、动态发展。企业在技术创新上的迫切要求决定了企业必须在制度上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变。企业技术创新同时降低了制度安排的成本,如信息技术的使用及办公自动化大大降低了组织形式上的成本。企业技术创新为制度创新提供了原动力,使得那些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制度逐渐发生改变,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反过来,制度创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支撑与保障。其次,制度创新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了稳定的环境、必要的外在条件,同时也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综上所述,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虽然各有特点,但两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推动和影响企业的发展。企业技术创新要求与其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并为制度创新提供了基础;反过来,制度创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便利条件,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总之,二者之间相互协同演化。
(三)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的互动关系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企业的最终目标就是奠定自己的国际地位并获得足够的利润。企业进行出口贸易必须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企业内部的、企业外部的、国内的抑或国外的制度,只有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进行贸易,才能保证出口贸易的有序进行,良好的制度能够保证企业进行出口贸易的效率。因此,可以认为制度创新为出口贸易提供了适合的制度保障。制度创新包括国家宏观经济制度创新与企业微观经济制度创新。企业微观制度创新包括组织制度、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国家宏观经济制度创新包括经济体制、法律制度、行政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企业对自身制度进行创新,形成适合于企业进行出口贸易的经营制度,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出口贸易的效率。政府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对经济体制进行创新,可以为企业的出口贸易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反过来,企业出口贸易额的不断增加,能够为制度创新提供物质条件,并检验制度创新是否有效。综上所述,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三者之间协同演化。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为出口贸易提供了技术与制度支持,使得企业在进行出口贸易的过程中更具有竞争优势,而企业的出口贸易又为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提供了物质条件,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制度创新。
三、协同演化模型构建
基于以上分析,制度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三个子系统通过相互作用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复杂系统。本文采用徐向艺、徐英吉(2008)[17]建立的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来研究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的协同度。
(一)概念界定“协同”指事物间相互匹配的关系;协同度,是用来衡量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和谐与匹配的程度。协同度的取值范围为[-1,1]。
(二)模型构建1.子系统有序度模型假设复合系统由若干子系统或要素构成,即:Z=(Z1,Z2,Z3……Z),其中Zi为第i个子系统或基本要素。考虑子系统Zi,i∈[1,m],设其在发展成长过程中的序变量为xi=(xi1,xi2……,xin),其中n≥1,βij≤xij≤αij,j∈[1,n]。通常,系统的有序度有两种。一种假定xi1,xi2,…xin取值越大,系统的有序度越高;取值越小,系统的有序度越低,如投资回报率、资产收益率等等。另一种情况假定xi1,xi2,…xin的取值越小,系统的有序度越高;其取值越大,系统的有序度越低,如负的外部性。
四、实证研究与结果分析
(一)实证研究据前面的分析可知,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三者之间关系紧密、协同演化,下面利用上文所建立的协同演化模型来研究三者之间的协同度。本文选取比较有代表性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数据进行实证研究,考虑到国有企业内部制度的复杂性,在考虑制度创新指标时仅考虑外部指标。1.指标确定首先需要确定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出口贸易的度量指标。指标的选择必须遵循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的原则,使得指标的科学性与操作性达到较好的平衡。参考《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以及其他文献,本文将指标设立如下(见表1)。2.数据采集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同时也是中国进行出口贸易的主要施行者,因此对其进行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为了更好地研究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的关系,本文在进行数据采集时,选择比较有代表性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各项数据的具体数值、技术创新以及出口贸易测度指标值通过查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13》获得。对于如何将制度创新进行量化,不同的文献给出了不同的方法,在此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并综合各类文献,本文选取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指标:市场化指数与对外开放程度。其中,市场化指数通过《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获得;参考《中国统计年鉴2012》、《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3》以及《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计算得到中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的相关数据,如表2所示。3.权重的确定对于权重的确定,本文采用相关矩阵赋权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设包含有n个指标的指标体系,其相关矩阵为。为了更直观地呈现出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三者之间的协同度,构建三者的折线图,如图3所示。
(二)结果分析通过对2008—2012年我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复合系统协同度计算分析发现:(1)技术创新有序度大体呈上升趋势,并有轻微波动。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提高对技术创新的投入,这对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作用。(2)制度创新有序度总体呈上升趋势,但2012年略有下降。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国家在制度创新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以期有利于企业的出口贸易。(3)出口贸易有序度在2009年以前逐渐递增,在2009—2011年间呈下降趋势。其原因可能是2009年前得益于中国的低成本劳动力,中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以低成本优势在出口贸易中占据有利地位。然而2009年后随着国外对中国的技术壁垒的设置,以及中国劳动力成本的逐渐增加,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出口贸易额有所下降。然而近些年来,国外尤其是美国与欧洲经济相对来说较为不景气,中国内部由于特殊的制度受国外经济影响相对较小,这使得中国企业的出口贸易额得到显著提升。(4)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协同度在区间[-0.8,0.5],协同度整体偏低,表明出口贸易与制度创新良性协同发展机制尚未形成,宏观经济制度有待于进一步改革,以便适应中国企业不断的出口贸易需求。(5)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度维持在区间[-0.4,0.3]之间,由图2看出,其协同度逐渐趋于平稳,这表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发展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6)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协同度在2008—2011年间较平稳,自2011年后协同度得到较大提高,表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的协同发展机制发展良好。综上所述,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以及企业技术创新与出口贸易的协同度是密切相关的,三者协同演化发展,这种协同演化发展的趋势将促使中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并影响中国的制度创新,同时其出口贸易额也将不断增加,进而提升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在国际上的优势竞争地位。
五、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一)结论本文在对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三者相互作用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协同演化理论,并通过对2008—2012年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进行实证研究,确立了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协同发展模型,揭示了三者之间的协同演化关系。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都是影响企业出口贸易的重要因素,企业技术创新可以为企业进行出口贸易提供原动力,制度创新为企业出口贸易提供了制度保障;反过来,出口贸易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制度创新提供了物质条件,同时检验了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成果。综合来看,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出口贸易之间存在着协同演化关系,三者相辅相成,每一个方面的改变都将对其他两者产生重要作用。总之,企业要想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树立自身的国际竞争优势地位,就必须注重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出口贸易三者的协同关系。
迈入21世纪,我国服务贸易呈现可持续快速发展态势。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达到0.5万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4.7个百分点,较同年货物贸易总额7.6%的增速超出近1倍,较2001年服务贸易总额0.1万亿美元增长了4倍以上。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在全球服务贸易总额中的占比由2001年的2.4%升至2013年的5.8%,其中服务贸易出口额在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中的占比由2001年的2.2%提高至2013年的4.6%,服务贸易进口额在全球服务贸易进口总额中的占比由2001年的2.6%提高至2013年的7.1%,2001年至2013年期间,我国服务贸易进口总额、出口总额的年均增长率均近20%。随着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和服务贸易在全球占比的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世界排名由2001年的第10位上升至2013年的第3位,国际地位有了大幅度提高。我国服务贸易虽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新的历史时期其发展仍然存在诸多环境约束。
(一)国际市场动荡不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一是国际石油价格的持续走高和高位徘徊使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费国的我国面临巨大的挑战,致使服务贸易中的交通运输及其他相关行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二是全球金融市场稳定性不足。美国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危机产生了一系列的“晕轮效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仍在持续,世界各国为了避免损失而不断调整货币政策和贸易政策,进而导致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动荡不安。三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隐蔽而盛行。一方面,发达国家凭借服务技术上的优势,设置了较高的技术性壁垒,同时限制人员跨境流动,仅对与商业机构有关的少数高级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流动给予承诺;另一方面,一些国际竞争力较弱的国家为了保护国内弱势服务产业,对本国服务市场的开放也设立了诸多包括技术标准、资格认证、外汇要求等方面的限制,这严重阻碍了我国服务贸易的环境约束。
(二)贸易结构欠合理,服务贸易长期逆差一是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中占比偏低。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的占比为13.0%,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较全球平均水平也低7个百分点。服务贸易占比低反映了当前我国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仍处于弱势地位,通过服务贸易获取的附加值和经济利益较少。二是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服务贸易出口方面,2013年我国旅游、建筑和运输等最具比较优势的传统服务贸易出口三大部门的出口额在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中仍占47.5%,而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咨询、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等服务虽然出口占比有了一定提升,达到30.8%,但其发展仍较缓慢,不仅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还远落后于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服务贸易进口方面,2013年我国旅游和运输服务进口占比上升至67.8%,特别是持续升温的入境游已成为我国服务进口第一大类,同期咨询、保险、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等高附加值服务进口占比由23%降至20.3%。三是服务贸易逆差难以扭转。2001年至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呈上升趋势,逆差额从2001年的61.3亿美元升至2013年的1184.6亿美元,其中逆差主要集中于金融保险、运输和旅游等服务领域达1718.5亿美元,而顺差主要集中于建筑等服务领域达527.7亿美元。服务贸易的长期逆差说明我国服务贸易还存在极大提升空间。
(三)服务贸易开放水平较低,国际市场竞争力不强一方面,一国开放程度越高,意味着国际竞争越激烈,短期内不利于出口,但长远则能够增加一国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机会,进而提高国际竞争力。2001年至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由5.4%升至8.1%,开放水平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较大差距,因为早在1999年英国、法国的开放度就分别达到了12.0%和10.6%。另一方面,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较弱。2001年至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由2.2%提升至6.0%,但与美国近15.1%的服务贸易占有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期间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由-0.08上升至-0.03,但始终小于0且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说明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虽逐年提升但一直较弱,而同期美国、法国、英国的服务贸易竞争指数均大于0,说明这些国家的服务贸易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期间美、德、英、意、法等国的相对出口绩效指数均大于1,说明这些国家均为世界服务贸易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具有“显性”比较优势,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强,而同期我国出口绩效指数一直在0.4至0.6之间波动,说明我国服务贸易在国际市场中仍缺乏竞争力。
(四)服务贸易法规体系缺失,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虽然现行服务贸易法规体系对我国服务贸易商业行为的规范化、市场竞争的有序化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该体系立法内容仍不全面、立法层次较低。我国至今尚未有一部单独的《服务贸易法》,致使在一些服务贸易领域缺乏解决争端的法律依据。即使一些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已颁布实施,但其范围过于宽泛,内容不够明晰,时效性和应用性也受到影响,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同时,我国目前从事服务行业的劳动力比重及从业人员素质仍较低。2013年我国从事服务业的劳动力比率为38%,远低于美国、英国等欧美发达国家近80%的比率。此外,无论高校、研究机构还是服务性行业,对服务贸易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均不够,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不深入、不科学、不规范,致使服务贸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二、新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策略取向
我国具备发展服务贸易的基础、潜力和空间,为最大程度地分享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成果,我国应立足长远,在开放的国际竞争环境中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一)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消除服务贸易发展障碍一是明确服务贸易发展的规划,制定服务贸易实施细则,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对各地区、各部门进行科学的指导和协调,最大程度实现国家与各地区、各部门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规章的统一。二是转变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增强服务意识,简化程序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加强社会公众监督,促进服务贸易以完全企业的方式发展。三是深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和竞争机制,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涉入原国有经济垄断的服务领域并促进其公平竞争以激发活力和提高效益。四是培育全国性的非官方或半官方服务贸易行业协会,既可发挥其在政府和企业间桥梁纽带、跟踪国内外服务贸易市场动态、参与多边双边服务贸易谈判、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等作用,又可避免政府机构违背市场法则实施“人制”,致使服务贸易市场因行政手段干预而降低活力。五是充分利用GATS等国际相关规定降低服务贸易壁垒带来的影响,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争端,坚决反对不合理的贸易保护政策和措施;转变服务贸易经营策略,盯紧国际技术标准、国际资格认证和环境要求等,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实现由单纯依靠价格优势向依靠技术优势的转变;建立并完善服务贸易预警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贸易政策和措施。
(二)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发展现代服务贸易一是对服务业领域进行细致深入的产业划分,引导服务贸易朝着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二是加快服务领域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先发展包括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通信、邮电通讯服务等在内的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三是按“又好又快”发展国民经济的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居民服务消费政策以进一步刺激国内消费。四是加大对服务领域的科技投入,通过管理创新、技能创新和知识创新,利用高新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对传统服务行业实施改造。五是帮助服务行业调整好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要鼓励服务行业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整合,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组成大型服务企业集团走规模化经营的发展道路;树立现代服务贸易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积极维护企业信用和形象,持续提升服务效益和影响力,努力培育和形成服务市场知名品牌。
(三)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一是从长远利益出发,树立和平友好的国际形象,坚持共同发展的合作方向,与世界贸易组织、欧盟等国际组织保持紧密联系和密切合作,创造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强对服务贸易运筹机制的研究,通过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来体现和维护我国的利益需求。二是扩大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服务贸易的往来,吸引全球更多的服务型跨国企业到内地投资共享国内服务贸易发展的成果。三是引进先进的理念、知识和技术搭建国际交易平台,完善服务贸易交易网络。四是有层次、有步骤地逐步开放市场。如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教育文化等长期处于垄断地位的行业,可通过实行先对国内民营资本开放再对外资开放等的逐步开放政策,这既能有效地规避服务型跨国公司进入国内服务市场所带来的生存和发展威胁,又可有效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综合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