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1 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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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负经济责任的委托人产生同样不负责任的人
监理单位管理工程项目的权利的合法性是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委托与权利的让渡和授予,即委托——关系,某些专业部委的工程建设管理中,目前许多建设单位本身获得此权利的合法性往往是来源于非经济性质比如行政或政治的多重委托——关系,对工程建设只承担行政责任,所谓行政责任,具体来说,首先是工程进度责任,其次是不能即时发生质量和施工安全恶性事故的责任。基本无须承担、或较少承担经济责任。精确的说法,应当名之曰:主办单位,夫“主办”者,乃是主持操办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一些具体事务之谓者也。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不负经济责任的委托人——建设单位,产生同样不负责任的人——监理单位!无论历史的经验教训还是现实的行业状况,也无论高深莫测的委托——理论还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实践活动,没有理由和证据表明在委托人不负、或较少负经济责任的前提条件下,人会切切实实负责任,无论建设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概莫能外。
目前的制度安排,既不满足理性激励相容条件,也不满足理性约束相容条件。在微观层面,不排除具体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具体部分监理单位较为负责任;在宏观和中观层面,监理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人,除了其自身无法左右的因素之外,对于投资控制不够负责任,具体地说,对于施工现场由于不可预见因素或者设计不完善发生的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可能增加的投资的控制不够负责任,与实行监理制的初衷有较大的差距,原因首先乃是在于委托人不够负责任,委托人不够负责任乃是因为委托人的委托人不够负责任,而委托人的委托人不够负责任乃是因为委托人的委托人的委托人不够负责任。
事实上,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控制投资的要求也比较低,这固然与建设单位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密切相关,也与其面临的经济边界约束条件密切相关。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要求比较低,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要求”可不低,在此基本战略态势下,依笔者多年的观察,监理人员办理工程变更时常出现如下问题:1、不负责任地签字认可;2、毫无独立判断地签字,既不认可也不否决。二者都是不负责任的具体表现。
二、获得监理业务的非市场竞争性质
某些专业部委的工程建设管理中,在行政逻辑主宰一切和“同体监理”的约束条件下,固然束缚、劫持、绑架了监理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但监理单位同时享受了共同体的保护,由于部门壁垒,部门共同体之外的监理单位无法染指共同体内的工程项目管理,共同体内获得监理业务的竞争十分有限或者完全是行政计划指令。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共同体是父亲,监理单位是儿子,父亲对儿子固然不恰当地行使了“父权”,粗暴地干涉儿子的婚姻自由,却相当程度上尽了“父责”和表示“父爱”,在“父爱主义”的关怀下,父亲为儿子结婚购买、装修新房和配置家俱,并替儿子承担对儿子的儿子即孙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前者抑制监理权利的彰显;后者则解除了监理单位的生存压力,自然也包括投资控制和办理工程变更的质量水平会不会丢“饭碗”的压力。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中说:“一般来说,监理单位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容易做到,而维护承建商的利益比较难。究其根源,还是怕别人说自己出卖业主的利益,怕因此而影响自己承揽监理业务”编撰教材的人如果不是教条主义,就是不谙熟行业现状,或者是受制于话语空间的限制。目前的监理单位,则恰恰相反。从这个意义上说,共同体内的广大监理单位及其从业者,既是受害者,毋庸讳言,又是既得利益者。
三、监理费用较低和实行监理工程的范围越来越大、规模越来越小
某专业部委的工程项目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交通通讯不便等特点,工程监理费为建安造价(不包括工程前期费用)的0.4%~2.0%,多数在0.6%~1.4%之间,如果不管工程特点一刀切往往太低;某专业部委规定,凡新建工程和更新改造工程,投资额从多至数十亿元,小至数万元,都必须实行监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不仅影响建设监理行业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监理单位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等长远的战略问题,只从目前的业务操作层面上说,这不仅不能真正发挥监理的作用,还极易而且已经损害了监理的形象、威信和地位,主要原因是:现有监理人员数量有限,远不能覆盖规定标准以上的工程,监理工作自然不能十分到位。另外,监理人员的层次和梯队不够和不明确,按《规范》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分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个层次,必要时还应增加总监代表一个层次,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三合一或四合一。甚至反过来,“一”又生二生三,“一”如何生二生三乃至生万物及其危害将另外撰文论述。监理人员的层次和梯队不够的指向同样是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工作不到位造成没有消除信息不对称,没有消除信息不对称的理论后果是有违实行监理制的初衷,至少是没有完全实现实行监理制的初衷,实践后果是造成国有投资资流失。
四、实施工程变更的信息来源的非唯一性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6.2.3条规定:“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也就是说,相对于施工单位,只有总监才是实施工程变更以及如何变更的唯一的信息来源。某些专业部委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博弈格局中,合同和规范的履行极不严肃,共同体内的相关职能部门都可以、能够、也经常指令——常常是口头指令——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很多情形还不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经监理认可往往就可以、能够、愿意、或不得不实施工程变更,但最终还得监理签署肯定性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予以书面认可,否则合法性会成问题。对此,监理单位不得不被动适应。也就是说,并非只是总监才拥有指令实施工程变更的权力,包括建设单位在内的共同体内的相关职能部门也拥有、甚至更拥有权力,而且可以不通知、不通过监理,这对建设方和施工方都几乎无影响。这不仅影响监理的形象、威信和地位,相对于监理单位,这还意味着监理工作形式不公正。
《规范》的规定是有道理的,权力是信息,各方之间的制度、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合同等等有形与无形的契约是权力信息的传递通道,只要实施工程变更的权力信息不是来源于监理这一唯一的信息源,理论上就意味着监理单位的权力(权利)信息的传递通道被别的权力信息截断,这将加大监理单位的信息成本,较为极端的情形是已经隐蔽的工程或者“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的工程的信息成本近似于无穷大。结果一望可知,造成国有投资资金流失。
五、建设监理行业的自律性差,自律性机制和约束机制基本处于缺失状态
行业协会是行业的旗帜、象征和代表,当前行业协会的处境比较难堪和尴尬,一方面,不能摆脱“二政府”的地位,另一方面,对广大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没有约束力、号召力、凝聚力和吸引力,后者更是致命伤,从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的历史起源、现实存在和具体作用考察,行业协会存在的唯一理由,乃是广大从业单位和从业者的自发要求,而非任何其他。中国的行业协会比较特殊,脱胎于政府恩赐给后者的一份“礼物”,相对于政府,目前难以充分代表行业的整体利益和反映呼声,不能对政府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施加应有的影响力;相对于后者,行业协会不是政府,其表现又很像是政府,但不具备应有的权威,也不能提供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又没有吸引力,后者显然不太买帐。反之,后者不买帐的直接后果是难以实现行业协会的“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的职能定位,间接后果是致使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的战略性改革举措举步维艰、困难重重,令人欲说还休。二者的共同指向都是行业的无序和非规范化,行业自律性机制和约束机制严重缺失,缺乏制度化的保障。后者不买帐的根本原因在于其生存之道无真正的市场淘汰机制,刀暂时还没有架到脖子上,无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以节约自身交易费用的自发要求。
铁路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的原则与概算清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当然,主要集中在流程进行和索赔原则及概算清理问题上。建设方向,建设进程,资源利用,使用情况,投资多少都要根据投资人的意愿进行规划与设计。这些流程的完成都要在法律的范围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铁路施工的过程中承包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接到投资方的资金,也没有以任何的方式接到投资方对此事件的解说,便可依据变更索赔的原则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索赔,但索赔程序较为复杂,需要编制专业性索赔意向书,并附加事件的起因、时间、依据和相关证明人,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调查、审批与查证,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在概算清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对相关铁路建设资源的整理,需要专业性的人才对劳动合同进行较为专业性的研究,对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较全面的分析概括。结合实际情况,在法定范围内,对问题进行如实的分析,反映和整理,不得虚报情况与夸大事实,更不得存在低毁他人语言的存在。
2铁路工程项目变更索赔与概算清理的处理方法
铁路工程项目变更索赔与概算清理的处理方法要根据其造价成本来决定。在铁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需要投入相当多的人力资源以及物力资源,在管理不当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资源浪费和造价成本提高的事情。此时,需要专业性的管理队伍,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建设过程的总体施工方案,以及资源合理有效的利用措施。减少亏损,为企业森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铁路工程项目建设前,按规定会存在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概算在施工项目上的预算费用和相应中标单位原拟定的降造率计算的费用汇总计列在项目中的盈利情况表;以及因不同的客户在建设问题上存在不同的建议与想法,都可按照最初在项目上的规划加以修改与完善。以保质保童的完成铁路工程项目的建设。
3铁路工程项目变更索赔与概算清理的实例调变
某新建城际铁路线路全长42.28km,总造价约23.3亿元,工期1年零10个月,要求开通时速为350km/h,此项工程规模大而且技术含t高,难度也非常大,工期时间尤其紧张,在艰巨的工作任务t下,本施工项目采取了特殊的施工方式,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因此概算清理和变更索赔调查也变得十分复杂。
3.1合同中条款的调整部分和不可调整的部分
1)在此工程项目中,把如下合同条款作为可调整项目:由发包人方面的重要事项的变更或调整所引起的价费变动、工期变动。比如,工程工期的缩延、建设标准的调整、建设规模的扩大等等;但不包括在工程保险范围内,并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劳务等损失按通用条款第21.3.1项办理;一些由甲方自供的工程设备或工程材料,按实际采购价格每年进行调整;经过各相关部门审核的施工图设计与招标工程f的1}差可以作为变更调整事项;在施工过程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力、通信、广播、市政设施等迁改项目的暂估费用与经四方签证确认项目的实际费用之间的差额可作为变更调整事项。2)总承包风险费,即总承包单位所支付的由主管部门签字确认或存在效力承诺的风险费用,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因承包人的原因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f差、承包人原因引起的I类变更设计及全部II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的费用;建设工期重大调整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工期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措施费;因施工费用、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方法的变更产生的费用调增;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
3.2针对可调整部分所做的具体策略分析
该城际铁路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技术标准的提高,由有昨轨道改成无昨轨道,施工工期由3年优化为1年9个。对于重大调整施工单位可做如下安排:首先,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与各方就技术变更或工期变更的重要调整事项所引起的成本、费用一一列入设计院将报批的总概算,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报批;依据因变更确认的清单,在工程完毕后进行概算清理。另外,工程量清单是对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标准的相信描述,项目部要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性文件)、(招标文件)中对合同范围及工作内容的文字描述与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的比对,对清单中有图纸中没有的,图纸中有清单中没有的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留存好招标图纸、施工图纸,通过工程f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比较,查找清单与图纸的不同,发现清单及图纸中的问题,为变更优化做好准备。
3.3不可调部分的策略分析
1)对不可调整的费用部分。总承包方要在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涉及风险费用的II类变更。或者当产生变更费用时,要尽t不占风险包干费的份额。2)如遇工程合同中的条款变更,比如出现类似条件“按照铁道部批准复核的施工图具体的投资测算,对超出了初步设计以外的部门可以批复相应工程量”,诸如此条款便在总价条款之外,此时,施工方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文件,如报价清单和招投标文件。要从多方面分析:首先要对不在报价清单范围内的可计价项目和费用进行研究分析;然后,还要对报价清单范围内计价项目中的子项目进行研究分析等。将分析所得的增项按照正规的流程进行报批。3)虽然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的变更一般不作为变更调整事项,但对于因地质环境条件出现的施工变动而引起的索赔,成功率非常高。所以对于一些不可调整事项的变更,施工方也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手段争取权利。
4结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造价,重要作用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整个建筑工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目标,承包方和发包方都相互明确自己的权责关系,并且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建设,发包方要通过各种途径来支付工程的造价款项,共同来控制整个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合理的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建设高效优质进行的法律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是否严格,管理是否规范科学,不仅仅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更对整个工程的造价产生深远的影响,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力。
二、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工程行业起步较晚,在相关的制度方面还不够成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施工合同是整个工程管理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明确承包方和发包方各个方面权责归属的法律文件之一。在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工程主体都需要严格遵守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严格贯彻落实,是整个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的重要依据,对工程整体的造价最终确定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基本上决定了整个工程造价的高低,是整个工程管理的重点,对整个工程造价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笔者将结合多年工程经验,做出分析。
1.合同是规定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据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将承包方和发包方双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的规定下来,如此,可以促进工程建设的规范性,避免造成诸多矛盾。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很多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对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作出深刻的了解,对工程特点和合同范本没有清晰的认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的范本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经济矛盾,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权责不明确,相互扯皮,推诿责任。
2.在有些具体的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是时间比较紧迫,很多时候都没有在工程施工之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造成了很多秋后算帐的结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一些突况,工程发生停工,误工等情况,使得工程的总体费用大大增加,加上市场上各种材料的价格不断变化,也使得整个工程的造价发生很多改变,但是没有合同作为依据,使得结算缺乏强有力的支持,双方各执一词,纠纷不断,工程造价难以得到严格的控制。
3.在现阶段的工程合同管理中,很多时候,对合同签订、审查、执行过程中缺乏严格公正的监督管理。很多工程单位缺乏独立的工程合同管理机制,合同管理随意性很强,缺乏严格性和系统性,对合同中一些比较隐蔽的或者是细微的条款规定没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从而使得整个合同管理中缺乏严谨性和全面性,这为以后的工程结算造成了很多的经济纠纷和矛盾。这些问题都可能使得工程造价缺乏合理性和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带来很多的麻烦。必须加以控制。
三.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作用
施工合同的管理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严格性,不仅仅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也有助于减少各种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有助于促进整个工程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其重要作用。
1.合同规定是严把设备、材料关的依据设备费、材料费在建安工程费用中约占总费用的60%~70%左右,是工程直接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大小。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把好设备、材科的价格关。
2.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整个工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规范,对整个工程造价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便为整个工程造价的控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合同内容规定中,双方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签订,有助于各种规定的贯彻落实,若缺乏公平性,则使得合同难以顺利执行,造成各种索赔或者是拖延结算。只有合同明确规范,才能够为工程造价的控制做出更好的指导。
3..合理的施工合同有助于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有助于减少纠纷。公平合理,规范严谨的施工合同,有助于使得整个工程造价更为合理,也符合法律规定,具有较好的法律效力。同时,通过在合同中对各种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有助于减少合同执行中双方的矛盾纠纷,即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又有效的控制了工程的造价。
4.规范的施工合同管理有助于合同的贯彻落实。在工程的合同协商签订之后,通过对各种合同文件的规范管理,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占据相关的会议纪要,工作单,签证,设计变更等各个方面的文件,可以进一步完善合同相关的规定,使得合同内容更为细致全面,将这些合同文件作出规范的保存,有助于合同执行的动态执行,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合同的贯彻落实。
5. 合同是审核竣工结算的依据。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已经把涉及工程价款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分类,并按相关单位进行了收集整理(其中包括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与造价相关会议纪要、材抖设备价格确认单、临时停电停水记录等资料),故在工程竣工后,只需将上述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理顺关系即可。这样便于工程结算的审核和向审计部门提供详细的竣工结算资科。
四.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1.订立好合同
要求合同应内容完整、清楚,用词严谨、准确,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才能保证合同履行、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合同订立应与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2.关于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在施工阶段,常常会出现设计变更、工期变更、施工变更等工程变更。在出现变更时,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和合同的有关条款,分清各自的责任,对因业主、设计或其他合同约定的原因发生的变更,经业主确认后,可以进行合同价款变更并计量;如果因承包商的原因(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施工缓慢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商自行承担,不予增计费用
3.加强合同执行的管理监督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要有专人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过程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规范要求的行为要坚决抵制,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严格遵守和执行结算支付程序,合理进行价差调整。
4.签订施工合同时工程造价人员要提早介入
自从《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后,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招投标工程中,一般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施工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签订的固定综合单价,而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工程造价的约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必须加以重视。
作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条款把关,特别注意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等,均应作明确约定,使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内容具体化,也为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和材料调差提供单价依据,防止因错漏或产生歧义而造成浪费和损失,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掌握主动打下基础。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发生工程量变化而产生的索赔与反索赔,因此施工合同中必须约定因工程量变更如何调整综合单价。如因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哪些在合同约定的幅度内可以调整、如何调整,哪些是合同约定幅度外不许调整等,这些均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造价人员注重在合同签订时及早介入,从而体现工程造价管理上的主动控制,否则施工合同一旦签定,将无法更改,直接影响投资效益的实现。
五.结束语
要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必须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不仅是完成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使得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支付、索赔、竣工结算等可以按照施工合同有条不紊的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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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政道路 道路工程 施工管理 造价管理 施工造价 控制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城市市政设施建设是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基础,而市政道路是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味的基本条件。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脚步不断加快,很多城市都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市政道路工程作为城市的骨架工程,其为非盈利性质,无法在建成后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同时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的投资和地方资金筹措,同其他需要投入庞大资金的工程相比,市政道路工程在成本控制和管理上,对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格外注重。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阶段,是工程成本的实质形成阶段,同时也是成本控制的主要部分,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同时也关系着工程效益。
二.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造价估算精确度低下
在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投资前期,由于对工程量的勘察估计不够准确,也使得在这个阶段的投资估算缺乏准确性,同时,很多施工单位对工程造价的估算和控制不够严格,对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审核不够严密,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项目的建设施工权利,一定程度的低估整体工程造价来提高工程项目的批准通过率。这些因素都使得在前期的工程造价估算不准确。
2.设计阶段对造价控制缺乏深刻认识
在设计阶段,多会重视整个工程中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是否先进,从整体上强调的是设计过程中的产值,却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建筑设计的经济性,忽视了整个工程中的设计造价控制。
3.市政道路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缺乏规范性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现阶段尚不够成熟,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的竞争现象,在招标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权钱交易,存在着暗箱操作,比如,人情工程,指定施工单位等,招标缺乏公正性和公开性,使得工程的造价更为困难,不仅仅造成了一些,造成了资产的流失,也造成了工程造价超额的现象。
4.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不严格
施工过程中能源材料的浪费情况严重。工程的施工过程是整个工程建设成本管理的关键部分。由于在这一部分中,各种材料能源等消耗大大增强了成本的支出。施工人员操作不熟练,难以对材料合理科学利用,造成的浪费,施工过程中的细节浪费,和仓库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材料失窃等浪费,都极大程度上影响了造价的管理。而目前,我国的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单位表现的最为明显的就是严重浪费。
5.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很多施工单位都是在最低让利之后才能够取得工程项目的中标,为了保障自己的的利益,施工单位都会想尽各种办法在工程造价结算时候多取得利益,因此也会产生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首先是虚报工作量,通过采取不同的计量方法和不同的计量标准,增加工程量或工作的项目,或重复报告工作量。其次,施工单位会一定程度的曲解合同条款,对协商的项目部分含糊不清,甚至会擅自修改双方协商的内容,使得合同的执行困难。最后对于人工费取费的工程,更改定额人工费含量造成工程造价的加大,这些情况都使得在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中会变得更加复杂,加大了造价审核的难度。
三.市政道路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造价管理。
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从最早的可行性研究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在整个工程项目阶段中,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一直都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重点。从表象上来看,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格在工程招标投标阶段就基本形成,其中在施工阶段的人力、物力、财力等都是占造价比重最大的部分,因此施工阶段成为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但事实上,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在决策时,就基本确定了工程造价的多寡。一个工程项目的决策正确与否,方案是否经济可行,都对整个工程造价起决定性作用。研究数据表明,在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达到80%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在前期投资估算时的偏差是造成道路工程三超现象的根源。施工准备阶段的造价管理,要从工程投资决策开始,建立项目的优化评选机制,采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做好细致的投资估算,并形成最高投资限额,以便遏止“三超现象”,避免为后期施工流下投资超额的借口。
四.提高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措施。
1.通过施工预算,控制资源消耗。
在工程项目开始前,要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并根据施工预算定额完成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预算编制,以此作为管理和指导施工的依据。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需要改变施工方法和工程变更,要先由预算员对施工预算进行统一的补充和调整,在得到项目经理许可后才可执行。对施工队伍的每日工作安排时,要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合理安排。
2.严格实行现场签证管理,加大现场监理管理力度。
在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现场,一般都实行监理负责制。作为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不仅仅要熟练掌握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技术,同时也要熟悉和了解工程造价知识。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填写的签证,要在核实后才可签字盖章,对不熟悉和不明确的内容,不能盲目签证,特别是对施工单位巧立名目的项目,要严格审查,避免出现弄虚作假、蒙哄欺骗、以少报多等问题。在了解情况,需要签证时,要及时办理签证,避免结算时处理不及时,造成扯皮现象。市政道路施工建设时,隐蔽工程较多,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监理,在保证签证及时性的同时,更要保证准确性。签证办理时要符合施工实际情况,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土石方开挖量、回填量等等在施工后难以复查的项目,更要保证签证的准确。
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严格审查工程造价。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讲,工程设计变更发生越早越好,对工程造价影响相对较小。在工程设计阶段,发生工程变更只需修改图纸和设计,但在工程施工阶段,容易造成材料浪费和施工工期延误,甚至可能出现需要拆除已建工程,造成更大损失。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在保证技术上的合理性上,应全面考虑变更后对工程造价带来的影响,对可能增加的费用和有可能产生的额外支出,要进行权衡和比较。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的规模也将越来越大,同时,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要深入成本意识,确实提高作业人员、管理人员、高层管理者的岗位技能和从业能力,严格控制施工变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材料管控、资源消耗,进一步提高施工中造价的管理和控制,进而完成符合工程施工预算要求的高质量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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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邓丽琼 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造价影响因素及控制方法——赣州市东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造价形成剖析 [学位论文] 2011东南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 项目管理
关键字:建设单位;工程;前期造价;控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项目前期工程造价的控制
我国普遍的会忽视工程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的控制,而是把控制的造价主要精力放在施工的阶段。我国的建设发展速度不断的加快,项目的造价控制同样也越来越多的让许多人所能关注,项目的前期造价控制更可以成为人们在项目的造价控制当中的成为至关重要的部分。
项目的前期是指以设计的阶段为重要的部分建设全过程的造价控制,是影响工程造价最为关键的一个阶段,根据国外一些专家的分析,项目的前期费用一般都不足以建设工程的全寿命费用的l%,但是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于工程的造价的影响却高达到了75%之上,这样可见项目的前期造价控制对整个的工程建设项目效益是非常重要的。
项目的前期包括的是项目的建议书阶段、项目的初步设计的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图设计的阶段、招投标的阶段。项目前期的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是要合理去的确定造价以及有效的控制工程的造价。
二、设计阶段合理把握投资控制
(1)优化的设计,进行的工程项目造价的控制。优化设计应该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当中,它可以直接的带来造价的降低,工期的缩短和安全隐患降低等。
(2)推行限额的设计。在整个设计阶段当中,要将经济、技术统一起来,贯彻“先算后画”,要将钱用在“刀刃”之上,彻底的改变目前的设计过程当中不算账,设计完之后概算见分晓的一些不良现象。要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要从全面的质量管理意义上面讲,事前的管理、预防为主这样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是非常关键的。
除此之外,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的工作同样也是建设项目前期要提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作,它在项目的总投资当中所占的比例也相当高,这项工作的造价控制,首先应该要从前期的拆迁摸底测算的工作做起,严格的控制摸底数据的准确性,要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过渡费用的测算、房屋的补偿测算、附属设施补偿的测算、搬家补助的测算等等一系列的科学的测算,以及耕地、林地等的补偿测算工作。然后在土地的挂牌出让中,按照盈亏分析中的每亩单价进行投标,以确保建设项目的效益。在这项工作中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使征地拆迁成本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一、加强初期设计的完善和设计变更的审查管理
设计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最主要的部分,也是导致施工单位变更的主要依据。若在招标阶段把基础工作做到位,尤其是地质勘察的精度,调研资料的深度,设计图纸的优化和完善,设计意图的全面性等方面做得更到位一些,施工图的变更就会大大减少。
加强设计变更的审查管理,增加设计变更的透明度,设计变更须注明变更的原因、变更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变更工程量及金额、是否会引起连带变更等内容。
尽可能把可预见的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的初期,降低设计变更对造价的影响。招标设计方案应尽量稳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设计变更尽量提前,变更发生的越早,对工程项目的投资影响越小。尽量减小施工阶段发生变更,降低设计变更对造价的影响,消除因废弃工程或潜在的造价索赔隐患而造成的重大损失。
对于各种变更,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上是合理的,也要本着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理念进行全面考虑,将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的施工单位的索赔等损失加以比较,权衡利弊后决定。
二、提高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简称08规范)的4.2.1条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应将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一份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不但有利于增强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引导投标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而且在工程整个实施、结算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清单编制准确,就可以避免计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图纸工程量的质疑,对清单编制原则的扯皮,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价格及设计变更、合同清单外的签证上。
做好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就必须要求有责任心、信誉好且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造价咨询单位。对图纸消化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后期施工中发生变化的程度。对现场可能发生情况的预测能力如何,直接影响清单编制的完善性。做好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查工作,查漏补缺,尽量降低工程价款的计算偏差和清单中的错、漏,减少因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合造成的工程变更。
三、加强施工合同学习和管理,参与图纸会审
建设单位每一个参与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合同的学习,增强对合同的了解,把握合同条款的内涵,对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界定清楚。业主一方面,要利用合同条款随时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比如,双方的义务,变更原则,价格调整,违约和索赔以及合同中关于对赶工引起的增加费用和工期变化引起的补偿等条款的描述等。另一方面,要全面履约,避免合同纠纷。尤其是对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中的征地拆迁,管线改迁,三通一平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工程实施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对于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管理来说也是最难,最复杂的,这个难点就在工程变更。加强图纸会审工作,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作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来说,也参与会审工作,熟悉施工图纸变更情况,协助分析变更的必要性、可操作性以及变更引起的造价问题,以在工程计量计价、设计变更及合同变更等方面做到心中有数。
四、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程序,谨慎现场签证。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严格执行变更程序管理办法,并做到事前控制。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的工程变更(也包括新增材料的变更),都必须建立先由施工单位打立项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经业主组织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变更立项会议协商,经批准后才可实施的程序。同时,变更报告应说明相应的变更价款,从而使业主决策时对造价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投资失控。突出事前控制是指避免设计院出图,施工单位施工,实施完毕后再报新增项目和预算的习惯模式。
现场签证也是引起后期结算工作造价不可控的主要因素。比如:签证确认人员随意签证或变更签证,不进行实地核实,控制变更价款的意识不强;对合同内容和造价知识了解不清楚,施工中出现的本应承包商考虑的技术组织措施费等内容给予签证;同一工程内容重复交叉签证;不是业主原因引起的合同清单外签证;已经包含在清单项目工作内容中的工程签证等。杜绝不合规定的现场施工签证,减少合同纠纷和扯皮,有效控制工程投资造价。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做好现场签证的控制工作,也是避免造成工程价款难以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结语
项目前期造价的控制工作要围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这两个方面,采取主动控制措施及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控制手段,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是做好项目前期造价控制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项目成本控制最重要的步骤。
参考文献
[1]. 武晋生 浅谈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 [期刊论文]《山西建筑》.2008年
关键词: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管理
一、制定严密的合同条款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保证每一笔工程赋予的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活动中,造价工程师处于主导地位,承包人与业主的货币收支行为是否准确和合理,取决于造价工程师所签认的工程费用是否公正。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协调的依据,也是经济的法律手段,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条款十分重要。合同签订须交有关管理部门审查,并进行公证,以保证合同合理合法,保护双方权益。条款的完备和内容的严谨,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避免日后违约。实践证明,项目法人与承包单位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提高投资效益。作为造价人员,确保合同条款的切实履行,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随着我国加入WTO,工程项目的管理也将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建设单位的首选课题。在国际惯例中,业主常常聘请有经验的咨询公司编制严密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对承包商的制约条款几乎达到无所不包的地步,防止施工单位上场后以工期紧、场地狭小、品牌型号不明确等为借口,进行各种各样的索赔。如施工单位常常会在工程的后期以工期紧为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费用,如果合同中预告了合同报价充分考虑了工期因素,不论采取何种赶工措施均不再调整报价的条款,就能有效地杜绝费用的增长;设备安装预算,不同的品牌型号价格出入很大,容易造成施工过程中“偷梁换柱”,影响工程质量和寿命,损害开发商的信誉,造成不良后果。利用好“严密合同条款”这一条,需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有提前的预计,在这一点上需要多学习国外成熟的经验及合同条款。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二、施工现场工程造价的管理、
1、在工程施工过程,审价人员和费用控制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有时与监理、总承包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控制目标,并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投资控制的实质就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只有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计价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才能提高投资效益。
2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当中,造价合同人员应做到“三多”,即“多看、多问、多思考”。“多看”,就要多看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工艺流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施工中常见的基坑全断面锚喷支护,由于受周围建筑物基础情况及治水、地质等开挖实际情况的不确定因素影响,难免有些地方需要加强锚护,同时有些地方也要减少锚筋,甚至在距离坑底一定调试内或毗邻建筑物的局部地方不用锚喷,对于加强锚固支护部分,施工单位自然会提出补偿,但对于减少锚筋及不用锚喷的部分就需要建设单位的细心观察和监督,以便以确凿的证据和充分的理由确认工程量。“多问”就是对于预算中不常遇到的较边缘的工程问题,或是对自己经验不充分的问题不匆忙作定论,要向现场的工程师进行咨询。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市政工程,由于行业的垄断,大多数的造价人员很少遇到这类预算,因此这类问题就更需要多问。论文参考网。“多思考”,不可不论定额仍是目前建设市场确定造价的主要依据,但也应客观地认识到定额不可能囊括市场,由于新工艺、新材料地不断涌现,工程现场的特殊情况都使得子目组价、项目组价仍为目前造价中不可避免的工作。如在外电源工程中,施工单位往往习惯以地下人孔检查井每座多少元报价、防水硅胶以每平方米多少元报价,究竟每座实际有多少土方量,有多少砌筑量,有多少混凝土量,能不能组价到施工单位的报价水平,防水硅胶具体用量及操作工艺是什么,能不能组价到每平方米报价,都需要造价人员去推敲、思考。论文参考网。
3、造价合同人员还应当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计划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对于预算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要加以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通气,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
三、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产的控制。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除在审核时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总之,应消灭在开工之前。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祘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发包方与承包方平等互利。
四、择优确定专业分包单位,防止少数垄断性行业任意抬价。在工程建设中,有些特殊专业工种不得不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承担,如输变电所安装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等,而这些行业往往又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如:每个建设项目的变配电系统必须由供电部门所属的三产负责从设备采购到安装高度的总承包。而且价格是一口价。在这些项目中,首先应该尊重供电部门的“规定”,由他们总承包变配电系统,另一方面要求允许另一家供货商参与竞争,最后终于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设备采购价比借贷 电局原先指定厂商的报价降了20%左右。
五、 建议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确定工程造价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有效措施。这种方法有利于改变过去以“量”、“价”“费”定额为主导的静态管理模式,使清单中的工程量不进入竞争,仅限于价格的竞争;有利于正确评价企业实力;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可减少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繁杂劳动;简化招投标报价工作;减少工程结算中扯皮与纠纷;逐步与国际上“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惯例接轨,深化工程计价主要依据市场变化动态管理的改革,为我国承包商走向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工程量清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与规定,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现行预算定额子目分项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或构件分部分项,并计算实物工程量,列成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受苦填写单价的一种工程量计价方法。目前市场上常用形式是将脚手架使用费、遇、模板使用费等非实体性消耗费用,以及企业管理费、利润和此部分的税金列于开办费中,一般开办费为总价包干不变,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只包含了实体性消耗中的直接费及其税金,此部分价款随工程量的培养而变化。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对建设单位而言,首先工程单价易与市场价进行竞争性比较,挤掉单价中的水分,堵住漏洞;其次可控制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款的增加,变更培养的工程量,只能引起实体性消耗中的直接费及其税金部分的变化,非实体性消耗费用及企业管理费、利润及此部分的税金,仍保持原有水平。总之,采用工程量清单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是一项既易于操作,又利于成本控制的有效途径。
6做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近几年来有关索赔的文章随处可见,而反索赔的文章却不多,许多建设单位把重点放在了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而常常忽视了反索赔条款的应用。论文参考网。施工单位由于措施不当,延误了承诺的工期;交叉作业中,一方因现场清单不及时妨碍了另一方正常的工作程序,或因泼水等情况损坏了工程成品;使用了非业主指定的新产品等待,对此建设单位均可进行反索赔。做好反索赔工作,需要有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利用监理的作用,保存好现场工程图片和现场稠人广众等原始资料。
[结束语]以上从几个方面谈了施工阶段项目开发的成本控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可以有侧重,不可有忽视。对于成本管理这个大课题,远不止这些内容能够囊括,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使之不断完善成熟。总之,工程造价合同人员要做到统观全局,对建材市场走向做到心中有数,对定额做到举一反三、灵活应用,为开发项目的成本控制辅平道路,注入实力。
关键字: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各种改革的推进和影响,工程造价通过市场竞争、宏观控制等形成了统一的约定,成为了工程定价的基本特征。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许多的事情,比如说工程计价定义,竣工结算,索赔,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合同价款约定等等都纳入了合同体系。所以说,怎样以造价控制为切入点,切实有效的做好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值得我们思索和探讨。
一、抓好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前期管理
1、进一步抓好各类工程的统计分析和资料整理
做好这项工作,可以有效的借鉴和参考已有的相关经验和数据资料。可以帮助造价人员将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情况和问题考虑清楚,进一步有效的进行后续工程造价的估算,装我好机械费、材料、人工的比例,从而做好财力、物力、人力的配合工作,也非常有利于成本的控制和分析。把这样的管理方法应用到合同、投标和施工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可以对工程项目的运转起到控制、监督和促进的作用,从而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
2、参与施工组织的设计
比较完善的施工组织注重关注全面性和完善性,也就是说,在施工组织设计上,不但要包含合同管理内容,还要有造价控制和成本预测的项目,与此同时,必须有造价控制的人员参与,让所有的相关人员“算经济账、年合同经”,防止以后施工过程中的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造价人员、财务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之间的配合与联系,互相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关于合同订立阶段,工程合同的类型选择
按照我国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的合同类型可以换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对于不同种类的合同,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所以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的选择相关的合同类型。比如说,固定价钱合同比较适用于分险小、工期短、技术指标明确的、设计图纸比较全、规模比较小的项目,这样的话,业主方面承担的风险比较小。如果是竞争力比较大的工程,业主可以依次考虑: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成本加酬合同,这样可以比较容易的控制好工程造价。如果是竞争力比较弱的项目,应该尽量按照承包方提出来的合同。如果是工程的技术要求比较高、风险比较大、无法估计工程量,为了避免出现较大的风险,可以考虑可调价的合同。
总之,在选择合同类型的时候,业主有着主动权。但是,在真正选择的时候,一定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综合的进行考虑,从而达成双方的满意。一定要避免频繁索赔、偷工减料的情况发生。
三、进一步完善关于合同里面对于工程造价的支付条款方面的约定
1、预付款,一般指的是预付的备料款。在合同里面,要明确好发包人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比例,一般预付款的比例在10%至30%左右,而且,要在合同里面明确的规定违约的责任以及处理方式。
2、明确规定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一般来说,工程款项的支付可以采取按进度结算和按月阶段的两种形式,要在合同里面明确的规定。从大量的实践来看,按月支付的工程款项比较好。采用这样的付款方式,发包人可以有效的对建设资金进行控制,有秩序的按照进度进行分期拨款;承包人可以更加准确的古迹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对完成的工程采取验收以及月度考核成本,有效的促使工程款项的收入与工程的进度相平和,
3、工程变更是比较难控制一个方面。所以要在合同里面明确的规定出工程变更的依据和计价方式。哪些是计价变更哪些是不计价变更,技术措施费用的调整以及承包费用调整等等。
4、在合同里面,明确的规定竣工结算的时间、方式和价款依据。比如说,竣工图纸的份数、要求,合理、有效的签证,材料价格单,计价模式,适用法规和设计变更等等,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纷争。
四、规范工程的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是每个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规范工程的变更和索赔,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各方面权益的关键。
1、正确的区分好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
现阶段,产生工程方面变更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比如说,施工企业、工程师、业主、设计都可能会提出,所以,要根据技术条款和商务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区分好是不是增加费用的更改。比如说,因为施工企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改变,那么就有施工企业或者单位自行设计的项目结构的尺寸改变,关于合同单价里面包含的内容方面的变更,合同中隐藏的关于工作方面的改变等等,这些都不需要另行增加费用。工程师、业主和设计,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将来的运行管理对永久工程的质量、数量、工作内容、结构尺寸、其他特征的更改,则属于增加费用的更改和变更。对于施工单位提出来的变更,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来正确区分。施工单位因为在投标报价的过程中,对于持久项目的价位偏低提出的便跟个,工程师、业主、设计不应采纳。对于工程索赔方面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说地质变化、业主违约、自然灾害等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索赔,也或者是施工单位的违约带给业主的损失索赔。所以说,在处理索赔的时候,应该正确定位索赔的性质,然后根据相关的合同规定,结合真实的事件进行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处理。
2、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与索赔的程序
合同管理各方面的工作都需要按照程序来进行管理。项目经理做出的变更、文件的审批、价款支付都需要按照程序来进行。处理工程变更与索赔要按照合同的规定严格的去执行。应该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工程变更的提交、批准和实施、变更加宽支付以及各类索赔事件的产生,索赔的提出,索赔报告的处理以及索赔费用的支付和批准等等程序。
总之,关于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处理方法和原则,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严格进行。在正确的分辨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前提下,联系工程项目的真实情况,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进行处理。
五、进一步加强“合同后评估”方面的具体工作
合同后评估,指的是整个合同管理方面的总结阶段,但是往往不被人们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的工作主要是对管理得失、合同好坏的评价和总结,可以很好的为下一个工程项目造价的控制,提供一系列可以借鉴的方法和经验,它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所以说,关于合同管理,不仅要重视前面的管理活动,还应该更加重视后期的总结和管理的工作。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围绕着工程造价控制与合同管理两者之间的作用机理开始入手分析,从五个大的方面:抓好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前期管理;进一步加强关于合同订立阶段,工程合同的类型选择;进一步完善关于合同里面对于工程造价的支付条款方面的约定;规范工程的变更和索赔;进一步加强“合同后评估”方面的具体工作,详细提出和探讨了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的应用。
参考文献:
[1]. 蒋传辉,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M] .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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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军建,论合同管理对施工管理的影响 [期刊论文]-中国房地产业, 2011(6)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安全控制措施
一、明确安全监理任务
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⑵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⑶督促承包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好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⑷检查承包方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情况,和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⑸指令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安全协议。⑹检查承包方的其它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洪,冬防寒夏防暑及卫生防疫等。⑺监理部选派得力的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工程项目开工后,在全面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着重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到人,安全设备到位。受业主委托,安全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全权处理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现象,同时也有义务协助承包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有:
⑴审查各类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审查进场作业的各单位资质及他们对各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
⑵审查在本工程拟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⑶审查承包商在工序交接检的安全报告。
⑷跟踪检查,签办安全技术证书;对每道工序的安全事宜予以确认。
⑸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后,及时上报总监办,请总监代表复核后,补发书面停工令或撤消。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检查指出,未见改进或改进措施不合要求者;②已发生事故未处理而继续施工者;③安全措施未经检查,或无措施擅自施工者;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盲目施工者;⑤擅自变更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者;⑥未经资质审查进场的分包人员,擅自施工者;
⑹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有:
①脚手架。脚手架是高空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设施,脚手搭设不牢,不稳以及使用不当,都容易出现事故,因此脚手架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博士论文,建设工程。
首先,脚手结构搭设前对所用材料,都要认真挑选,不合格的不能使用,脚手架搭设要牢固、稳定,不仅要有足够的堆料、操作、运输使用面积,同时又能确保在各种天气和规定荷载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并且拆、装方便。
脚手架起用前,要经常检查,使用严格控制堆料,不得超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要按规定设防护网,发现主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歪斜变形等,要停止操作,认真加固好后使用,大风、大雾、大雨天应暂停使用。
②高空作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空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悬空操作。a)临边作业。建筑物的外墙、阳台、窗台等往往需临边施工,在临边作业时,要按安全规程设置,可靠的防护栏、防护网并装安全门。博士论文,建设工程。b)洞口作业。博士论文,建设工程。对施工中预留的洞口,要按规定设置护栏,护栏上装明显标志及通道门,洞口要加安全盖,防止从洞口坠物伤人。c)悬空作业。对悬空作业所用的防护设施,如吊篮、吊笼、平台、绳索、塔架等均应认真核查,确保安全无误,方准使用,且勿存有侥幸心理。
③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所引起的事故,也是近年来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其他一些中小型机械等,也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施工用电要按规定安装、接线,并做好保护接地,设专人管理,以避免触电伤亡事故。
④落实防火责任制,设立消防组织人员,消防器材准备充分,不得挪用,制定明火使用审批制度,焊接作业要有人负责防护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安全控制具体措施
1.技术措施。(1)审核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重点对坑开挖和脚手架;模版支撑体系、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临时用电等工程或部位进行审查。(3)监理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组建每周召开各方参加的项目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检查情况予以审查,并核查已出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安全。(4)通过“合理定制,进行牧师检查“的辅助措施做好安全文明、环境保护。
2.组织措施。博士论文,建设工程。(1)监理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2)监理部设定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负责人,常抓不懈。(3)编制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细则。(4)大张旗鼓地宣传、树立文明安全生产的意识。
3.经济措施。(1)制定安全公约,明确要求、责任,明确奖惩规定。开工前监理组织业主、施工各方召开会议,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提出具体的文明工地的要求,要求应具体,切和实际,不搞花架子。博士论文,建设工程。博士论文,建设工程。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条款,对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行为的奖惩应具有具体的奖惩数额。(2)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每月至少两次)对工地检查,有违规者严格执行奖惩。
4.合同措施。(1)协助业主签订好施工合同,对合同中设计施工安全的条款,应严禁,不出现对业主不利的条款。(2)做好工程安全记录,保存好各种安全管理文件。(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理。(4)平时注意收集有关安全信息的资料,进行分析,提交给予有关部门参考,便于她们作出正确决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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