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1 17:10:1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中国优秀硕士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景观规划与设计专业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1 引言
选题是论文作者选择研究对象及确定通过何种方法获得研究成果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过程[1]。学位论文写作不像是普通的命题作文写作那样简单。“写什么”,提出一个值得去研究的问题是学位论文写作关键的第一步。所以说论文选题的动因在于发现问题,因为发现问题才能就题论题,发现问题才能找到研究目标。总得来说,论文选题就是学位论文保质保量的一个重要砝码。
2 多角度定量分析
本文收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从2004年到2008年有关景观规划与设计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57篇。统计分析所用的硕士学位论文资料主要来自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位论文资料库、中国优秀硕士论文数据库、图书馆文本资料收集。
2.1 论文数量变化分析
景观规划与设计方向一直隶属于城市规划专业的范畴,在2008年以前有关景观方面的文章还不是很多,只是个别导师的学生论文涉及景观规划内容的文章,所以5年来统计的文章大概总共57篇。有关景观规划与设计的论文呈曲尺线性发展。2004年和2008年是这5年来论文数量最多的两年。在这5年发展的过程中,2006年的论文数达到了一个小高峰,比起2005年和2007年论文数增加了将近一半的数量。
2.2 按照研究类型统计的论文量
按照研究类型划分的依据是指研究所涉及的方面或其他对象的类型。适合于景观规划与设计的研究类型可以划分为论文中涉及到的研究的范围,例如西安文化名城、黄河高原小流域、某风景区等等。论文中涉及的对象总共有8种,随着年代的增加,研究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论文数都有所增加,特别是有关研究涉及城市(文化名城 )、风景区、廊道这三个方面的论文数最集中;其次是研究涉及有关广场、居住小区、园林这三个方面的论文数也有一定数量;论文数量最少的研究是涉及黄土高原小流域和大学校园。论文研究的类型随着景观规划学科的发展,研究范围在逐渐的扩大,学位论文的研究类型也随之增加。
2.3 按照研究要素统计的论文量
按照研究要素划分的依据是所选研究对象的构成要素或其他相关的基本单位。有关景观规划与设计的论文按照景观要素可以划分为:空间形态研究、生境营造、景观设计手法、生态景观研究等十几种要素。
按照研究要素统计,论文涉及的要素数量太多,总共17种。随着年代的增加,论文中包含的要素范围越来越广,说明对于景观方面的研究大家越来越重视。论文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空间形态的研究,占总论文篇数的18%,这方面的论文有10篇。
2.4 按照研究对象分布地区统计的论文量
按照研究对相关分布地区的划分依据是指研究对象的地理分布或区位分布。有关景观规划与设计论文中研究对象的地理分布可以划分为西安、华山风景区、黄河高原地区、西北地区中小城镇等14个地区。论文中研究对象的分布十分广泛。论文研究对象最多是集中在西安这个地方,比例达到了36%,最主要的原因是有关西安的文献资料较多,便于查阅,而且出行方便,便于实地调研。其次是西北地区中小城镇,再者就是延安。
3 结论
通过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近5年来建筑学院景观规划与设计方向57篇硕士论文的分析,总结了以下3种规律:
(1) 论文数量逐年增加,涉及范围广泛。(2)从论文分析中可以看出,论文稍偏重于理论研究,应该把论文与具体工程结合起来。(3)缺乏学科交叉型的论文,论文中只是谈有关景观规划方面的问题,缺乏与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的结合。
另外,鉴于选题分析的结果,提出几点建议,要遵循“一大三小”的原则。
大的原则是“小题大作”,选择小一点儿的论题,抓住其要点,深入本质和核心,从多角度多层次去研究,就能有理有据的阐述自己的新观点、新见解、新主张。除了遵循大的原则外,论文选题还要遵循三点小原则:一是客观性原则,二是创新性原则,三是可行性原则。
主要参考文献:
[1]周飞. 学位论文选题因素分析[J].中国研究生,2006.
[2]魏伟. 论文写作中的选题问题邹议[J].考试周刊,2007,3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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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晓玲,鲁伟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分析[J].高等建筑教育,2005,14(2):83~86.
关键词:股东除名有限责任公司价值判断标准法定除名事由除名决议
前言
股东除名制度,最早出现于商业合伙、无限公司等以无限责任为特点的商业主体中,目的是解决股东个人行为能力或债务承担能力减损,危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问题;或者作为打破公司僵局中解散公司的替代措施,以求尽量维持企业存续。其主要但非完全是一种企业内部冲突解决机制,也包含对无力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的淘汰功能。其特点是针对股东的身份,而非财产权利发生作用,目的是将某一股东从企业投资团队中剔除出去。同时,除名追求一种强制性,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不考虑被除名股东的意见而剥夺其股东身份。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较晚出现的一种公司形态,是法学家为填补合伙与股份有限公司间的空白,同时发挥人合性在企业管理和有限责任在吸引投资方面的优势而设计出的企业形态。相比于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再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法律对其个人行为能力与债务承担能力的要求并不严格。但是相比于股份有限公司强调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限责任公司中却普遍存在着股东兼任董事、监事,公司“所有者”亲自参与公司管理的情况。而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布往往相对集中,大股东和几个股东的联合就可以在公司决策中形成多数票。这些特点都导致一个共同的结果,就是股东的个人行为就可能影响公司的运营,乃至将公司拖入无法维持的境地。因此,为平衡单一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影响力,防止其利用股东权利或管理者身份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随着公司法制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将源于无限责任企业的股东除名制度逐渐引入到有限责任公司中。同时,虽然受到公法的较多关注,有限责任公司仍是股东自愿投资设立的团体法人,无论从社团法还是合同法的角度观察,公司章程都是公司运行、管理和内部冲突解决的重要依据。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公司章程对股东身份,包括其除名的规定的效力,也是许多国家有限公司法的普遍做法。
反观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同样存在“所有者管理”,股权分布集中等特点,股东借管理者身份之便侵害公司利益、滥用股东权利、大股东压制小股东等问题相比他国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有关公司法制却相对薄弱。例如在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方面,仅规定了侵权法中的损害赔偿责任,保护程度不及一般民事权利。另一方面,公司法允许异议股东通过股权回购方式退出公司,也允许股东在公司僵局情况下请求解散公司,却唯独不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将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个别股东剔除出去。其结果是要么公司和多数股东的利益得不到完整的保护,受害的股东最多只能“用脚投票”,要么忍无可忍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让公司、所有股东和雇员为个别股东的行为买单。而引入股东除名制度,不仅可以加强对股东不当行为的追究力度,例如允许公司将长期欠缴出资的股东除名,其威慑力将远比现有的仅要求欠缴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大得多;而且也将在很多情况下成为解散公司的替代手段。可说股东除名制度是极大的缓和了现有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冲突解决体系的落差。
迄今为止,国内已有多篇论述谈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问题。较早的有律师董红海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自然人)能否被“除名”》,法官刘炳荣的《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教师成的《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除名》等,在旧公司法的背景下讨论了在我国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07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齐爽在其毕业论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制度研究》中比较完整和系统的论述了股东除名制度的内涵和理论基础,并设计了除名制度的大体框架。2008年,叶林老师在其论文《公司股东出资义务研究》中从有效解决股东欠缴出资的立场出发,呼吁引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同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刘德学在其毕业论文《股东除名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为基础》中深入、全面地介绍了欧洲德、法、意、比利时等国家包括人合公司(主要指商业合伙和无限、两合公司)与资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除名制度,并对股东除名的事实前提、除名程序和法律后果作了专门的分析,应属至今为止大陆学者在该领域最全面的比较法研究成果。[1]以上论述都不同程度的指出了我国公司法在股东行为规范上的不足,充分阐明了在我国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必要性。同时,在刘炳荣、齐爽和刘德学的论述中,还特别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详细分析。
有鉴于此,本文将主要站在过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的价值判断标准和事由、具体制度设计和运行中的问题及解决、需要考虑的特殊问题——如“除名决议异议股东的退出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相反学者讨论较为成熟,大多形成共识的如股东除名的理论基础、引入制度的必要性等问题,本文将仅在有新意的角度——如从我国现有公司法体系内寻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的基础及适用空间——提出自己的见解。
第1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基本概念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内涵
学者对于股东除名的定义较为丰富,具体表述有“除名,是股东被迫地脱离公司,其基本理念乃在于藉由除名,以确保公司存在的价值及其他股东继续经营公司的权益,所以,公司除名权,可说是股东集体性的防卫权”[2];“股东除名是指股东在不履行股东义务,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该股东从股东名册中删除,强制其退出公司,终止其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关系,绝对丧失其在公司的股东资格的法律制度”[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除名指基于法定事由,将有限责任公司某一股东开除出公司,它是被除名股东以外的公司股东作为一个整体作出的强制性决定”[4];“除名意指将与本人的意思相反,强制剥夺其社员资格的其它社员的自治性意思决定。”[5]
本文认为,对于股东除名的多种定义和其差异,首先来自于“股东除名”这一名词的理解。在各种学者的定义中,有些将股东除名作为一种行为进行解释,强调除名股东的动态过程——如杨君仁、成所言;有些对整个股东除名制度进行解释,说明其是一种怎样的法律制度——如刘炳荣言;还有从除名决定的法律属性的角度作出定义的——如韩国李哲松。此外在刘德学博士的著作中,直接以“除名权”为切入,通过分析其权利属性和特征界定其范畴。[6]这些定义都较全面地体现了除名制度的内涵,总体而言也对股东除名的特点形成了共识,如除名的强制性,除名的结果是丧失股东身份等,但不同的出发点使各个定义在表述重点上存在分歧,使人无法准确把握“股东除名”到底是什么东西。或者说,在对股东除名进行定义以前,有必要明确所做定义的切入角度。
其次,股东除名作为从合伙法发展起来的制度,其存在形态是丰富多样的。例如就除名的事由而言,在合伙法上就包括特定的股东行为和股东自身情况的改变——如丧失行为能力等,在有限责任公司法上也区分法定和公司章程约定两大类事由出处;就除名的决定者而言,也存在由公司决定和必须请求法院裁决等两种方式。若考虑股东除名的类似制度,如德国有限公司法上的延迟缴付出资而强制丧失出资归公司的制度和比利时法上少数股东强制购买被除名股东股份的请求之诉的制度,则除名问题就远非上文所列的某一定义所能涵盖的了。同时,有限责任公司有其自身特点,除名制度在其中的形态和所需发挥的功能也与合伙、无限或两合公司中的不完全相同。因此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内涵,必须建立在针对该类企业的专门除名制度设计——这需要充分考虑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与资合性相结合的特点——的基础之上。简言之,学者需要做的不是提出某一股东除名制度的定义,再设计相应的制度,而是进行相反的过程。
有鉴于此,本文将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这一制度为对象,通过分析该制度的基本框架、主体、法律后果及作用,明确其内涵。
1.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运行的基本框架
如前所述,股东除名制度的具体形态是较为丰富的,为便于理清脉络,本文先简单描述拟设计的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基本框架,有关具体的问题的分析和论述将在后文展开。
本文希望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制度,其目的在于驱逐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股东,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当股东行为满足法定或章程约定的除名事由,如长期欠缴出资,滥用股东权利,利用所处的管理岗位之便假公济私时,其他股东可在例行股东会或专门召集的临时股东会上依据专门的表决机制,通过公司对前述股东实施除名。除名作为公司的决定,自通知送达被除名股东之日起生效,即刻发生被除名股东的股东身份丧失的法律效果。随后,公司和被除名股东将依据专门的定价程序,就强制回购或转让其股份达成协议。若处理被除名股份不导致公司减资,则除名程序自股份交易结束时终止。若导致减资,则触发向相应的债权人保护程序。如果被除名股东对除名决定或股份定价有异议,可在专门诉讼时效内请求法院裁决撤销公司决议或重新定价。
1.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主体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主体是公司,而非被除名股东之外的其它股东。
必须承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是催生其股东除名制度的主要原因,这种人合性不可避免的表现为“股东间有着相互信任的关系”[7]。但是,建立除名制度并不仅仅是为了维护这种信任关系,或者说仅仅是为了保证股1.1.3股东除名的法律后果
股东除名的法律后果,简单来说即被除名股东丧失股东身份,这也是除名制度的价值所在。正如学者所说,“股东除名解决的是股东的身份和资格问题,而不是股东的财产权问题,针对股东资格。并未针对出资额。”[11]这种先解决身份,后解决财产的处理方式,也正是股东除名和其他股东退出机制,如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重要差别。同时,“股东权利可简称为成员权。成员权是以社团成员之身份所享有的各种权利……股东的成员权可衍生出复杂的具体权利形式,但若脱离了对于成员权的依附,都无法持续地独立存在。”[12]因此一旦通过除名剥夺了股东资格,股东在公司内基于其身份所享有的各项权利都将丧失。
值得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往往担任某些公司职务,这些职务不是股东权的一部分,是否也应在股东除名是一并免除。本文认为,理论上公司管理职务与股东权没有必然联系,其免除不是股东除名的必然结果。但是一方面股东被除名往往与其特定的管理身份相联系,正是因为存在直接管理公司的机会,股东才由机会对公司造成必须将之除名的重大损害。另一方面,除名股东是一种严重的公司冲突解决机制,很难想象其他股东能够容忍被除名股东继续在公司担任要职。而且,有限责任公司法并未要求公司管理者必须是股东,如果有必要,其他股东大可在除名后再将被除名股东招聘回来。因此,不妨直接在股东除名的过程中一并免除被除名股东的公司职务。
除丧失股东身份外,多数学者还承认在除名决议生效后,被除名股东获得一种“股份收买请求权”,即被除名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13]应当承认,“除名时股东丧失的仅仅是股东资格,财产权并没有丧失。”[14]各国立法也普遍承认被除名股东的财产利益并注意保护这种利益不被侵害,只有极特别情况,如《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21至25条规定的滞纳出资股东被除名时,其已付款项可以收归公司所有。
最后,除名股东以股东对公司利益严重损害为前提,其出现往往伴随着违约及侵权法律关系。如依据公司法第20条第二款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和第28条第二款产生的违约责任。这些责任由被除名股东以个人身份承担,虽无股东身份不可能产生,但在被剥夺股东身份后也不应免除。其原理就像政府官员渎职犯罪,在被免除行政职务后仍需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一样。但是以股东身份为基础承担的法定义务,如组织清算的义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例如竞业禁止义务,自股东资格丧失时起当为免除。
综上所述,本文可以就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作如下定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就是允许公司在法定事由或章程约定的正当除名事由发生时,强制剥夺公司股东的股东资格和公司职务,使其退出公司的法律制度。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
1.2.1除名股东是法律赋予公司的一项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公司这样一种自由,即当股东的行为对公司利益产生严重损害时,公司可以将股东除名以保护自己的利益。称其为自由,因为公司对股东行为的追究不同于公权力对犯罪行为的追究,其可以选择这种方式保护自身利益,也可以以其他方式解决问题,或者单纯的忍受。因此本文认为将股东除名对于公司而言,符合“权利就是服务于民事主体特定利益的实现或维持,由法律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15]的描述,是一种民事权利。
1.1.2股东除名权主要是形成权
进一步,就本文所设计的股东除名制度而言,行使除名权直接导致股东与公司间的投资法律关系解除,应属“当事人一方可以依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16]的情况,即股东除名权是一种形成权。同时,“根据权利的行使是否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形成权可以区分为形成权与形成诉权,前者如合同解除权,后者如债权人的撤销权。”[17]则本文所称除名权应是狭义的形成权,而如德国商法典对无限公司的除名规定——“在某特定股东身上发生的某种事实严重影响到共同目的的实现,以至于其他股东无法容忍该股东继续留在公司之内,多数股东可请求法院将股东除名”[18],则属于形成诉权。
当然,确认股东除名权为形成权不等于其行使不受约束或不承担义务。相反,正因为形成权对法律关系直接产生影响,法律对其行使总是附加苛刻条件的。就股东除名权而言,公司往往在除名前需履行充分沟通和适当容忍、警告的义务,并以“无其他解决办法”为前提。但形成权的本质是一旦权利有效行使即可改变法律关系,而对除名权行使的种种前置条件,严格说来不是行使权利的过程,而是获得行使权利资格的过程。这就好像合同法第47、48条赋予相对人撤销权但又要求其必须“善意”一样,公司在除名股东前也必须拥有足够的正当性。另一方面,股东在被除名后获得“股权收买请求权”,这类似于过错方在对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后仍可能拥有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19]也不对除名权是形成权的界定构成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种特殊的除名制度设计下,如葡萄牙商法典242条,除名权的形成权属性会受到影响。“根据该法典第242条第3款的规定,在法院的除名判决确定后三十日期限内,公司应当将被除名股东在公司中的出资销除,或者是由公司取得或使第三人取得该出资,否则有关的除名判决失效。因此,除名判决本身并不直接导致股东资格的丧失,而只是构成公司实现股东除名的必要执行名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至有关的措施(出资的销除或公司或他人取得出资)实行前,股东仍然保留其股东身份。”[20]这种情况下,虽然剥夺股东资格仍不考虑被除名股东的意思,也不需要其辅助,但公司在除名之诉结束后须履行相应的股份安置义务才能实现其目的,即义务成为除名权行使的一部分,则不符合典型形成权的要求了。
除名权作为一种形成权,具有单方性和强制性,即由公司一方作出决定即可改变投资法律关系,由此形成对股东行为的规制,达到公司自我保护的目的。但形成权不等于处罚权,不能简单理解行为是单方强制作出的,就是对另外一方的处罚。除名权是否具有处罚性,要结合依据的除名事由进行具体分析。例如因股东长期欠缴出资而将其除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从合同法根本性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角度进行理解,此时公司除名股东,可认为是解除与股东的投资法律关系,则仅仅是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很难认为具有处罚性。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而进行的除名也具有这类特征。相反,对于因股东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如滥用股东权利、负担管理职责而进行竞业行为等侵权类事由,则侵权的基本责任承担方式是损害赔偿,除名股东作用于身份关系的解除,对于公司既有损害的弥补并无意义——当然,侵权行为可能持续,公司除名股东可能是基于对未来不受进一步侵害的考虑,但是不能排除股东未来不再事实侵权行为的可能——则被除名股东承担的是其侵权责任之外的,额外的身份关系责任,应当说是一种处罚。最后,在除名权的处罚性方面刘炳荣在其论述也有提及,但本文认为其第一点理由:“股东除名的处罚性表现在股东身份上”[21],没有区分具体的除名事由情况,太过笼统;第二点理由:“股东除名的处罚性还表现在股东被除名后还要承担作为股东的义务和责任”[22]没有对“义务和责任”作具体说明,而股东义务主要是出资义务,在除名后当然免除;其他如(欠缴出资)违约责任、(滥用股东权利)侵权责任,只是“具有股东身份才可能产生的责任”,是股东的个人责任,不能称为“股东义务和责任”,因此不知所指为何。
注释:
[1]以上论文皆可通过“中国知网”中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搜索获得。
[2]杨君仁著:《有限公司股东退股与除名》,神州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0年版,117页。
[3]刘炳荣:《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8辑,厦门大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6月版,426页。
[4]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除名》,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9期,102页。
[5](韩)李哲松著,吴日焕译:《韩国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版,128页。
[6]参见刘德学:《股东除名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为基础》,“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7页。
[7](德)卡尔拉伦茨著,王晓晔邵建东程建英徐国建谢怀栻译:《德国民法通论》(上),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版,190页。转引自齐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6页。
[8]叶林段威:《论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及立法趋向》,现代法学,2005年1月第27卷第一期,58页。
[9]有观点认为有限公司股东须对公司和其它股东承担忠实义务,参见刘德学:《股东除名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为基础》,“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79页。但本文认为这种所谓的忠实义务,无非是不侵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不滥用股东权利,在强度上未超出一般的诚实信用范畴,不足以成为股东的一项特殊义务,只不过是一般民事不作为义务在有限公司股东身上的别称。
[10]如葡萄牙商法典,参见刘德学:《股东除名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为基础》,“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88页。
[11]杨君仁:《论有限责任公司之退股与除名及其法政策上之建议》,中原财经法学,2000年第5期。转引自刘炳荣:《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8辑,厦门大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6月版,426页。
[12]叶林:《公司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86、88页。
[13]参见:齐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33页;葛仲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除名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33页;刘炳荣:《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8辑,厦门大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6月版,428页。
[14]张宝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法律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30页。
[15]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122页。
[16]同上引,131页。
[17]同上引,131页。
[18]刘德学:《股东除名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为基础》,“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83页。
[19]虽然除名股东与解除合同不是相同的法律行为,但学者多将合同解除视为股东除名的最重要理论基础。参见齐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23页;刘德学:《股东除名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为基础》,“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1页;叶林:《公司股东出资义务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7月第16卷第4期,122页,关于公司法第28条第二款的解读。本文认为,这种理解起码对于因欠缴出资而除名股东和依据公司章程除名股东的情况具有较强说明力
[20]刘德学:《股东除名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为基础》,“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154页。
[21]刘炳荣:《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8辑,厦门大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6月版,430页。
[22]同上,431页。东间的愉快合作。而是一方面,法律为了“沿袭人合性企业组织的一些特点而(对有限责任公司)做了某些特殊制度安排,如股东人数有上限规定、股东转让股份须经过一定的严格程序等,”[8]另一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完整的董事、监事机构设置和信息披露等资合性公司原则方面有所缓和。其共同结果是股东很容易直接介入公司管理或者说现实中或多或少的,股东不仅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的方式影响着公司利益。这就导致相比于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能的“破坏力”要大得多,自然也需要更严格和全面的规范机制。
关键词:传统文化 室内设计 艺术
一 解析传统文化
“传统”到底是什么?有人说传统是已经形成的遗产或文化;也有人说传统是具有民族生活情感的,在民众中不断流传、继承下来的文化。本文认为传统是人类创造的不同形态的特质经由历史凝聚而沿传的、流变着的诸文化因素构成的有机系统。
1 什么叫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是人类在创造文化的过程中被保留下来的对今天和明天产生巨大影响的人类文化的精华。如中国的“彩陶文化”距今已有六千年历史,其彩陶图案丰富多彩,所刻画的动物形态栩栩如生,如鱼纹、鸟纹和蛙纹等,至今在室内设计中仍起着装饰的点睛作用。又如古埃及文化距今也有五千多年的历史,并与建筑关系极为密切,它所建筑的金字塔,至今还令世人叹为观止。而中国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特别是追求理想的人居环境,在室内设计上都喜欢遵循具有文化传统的建筑理论。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核心。中国传统文化对环境所持有的价值观与心理行为的取向,其宗旨是周密考察了自然环境,顺应自然环境,有节制地利用和改造自然,创造良好的居住与生存环境,赢得最佳的天时、地利与人和,达到天人合一的至善境界。如中国古代园林布局,无论是北方园林的宏伟、大气,还是江南园林的玲珑、典雅、都强调园林与自然环境的融合思想,即“天人合一”。常运用曲折萦回、欲扬先抑、意犹未尽等手法,达到人工园林与环境的惊人吻合,达到了“虽由人作,宛自天成”的效果。我国四大名园,即北京的颐和园,承德的避暑山庄,苏州的留园、拙政园,都是浓厚的传统文化的体现。
2 传统文化在室内装饰上的艺术表现
室内设计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它以儒家倡导的“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最高标准。传统室内设计充分体现了人文意识,其装饰内容和载体大多都有文化的意义,集中表现为重道德、助人伦和敦教化。在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中,室内装饰成为传统艺术隐喻、象征和表达心愿、信仰及审美意趣的主要手段。如我国主要图腾物“龙”和“凤”是中华传统文化特有的装饰元素,具有人格精神,和人共融,为人所用。“龙凤呈祥”是中国传统室内装饰的骨干脉络,龙是中华民族发祥和文化开端的象征,至今我们还有“龙的传人”的说法。凤是原始社会人们想象中的保护神,并被视为神鸟而予崇拜,它经过形象的逐渐完美演化象征了美好与和平,预示能给人带来幸福和吉祥。艺术家们以丰富的装饰语言生动地表现龙凤多姿多彩的艺术风韵,龙凤组合的题材有很多,比如龙飞凤舞、游龙戏凤等。龙凤题材一直在民间室内装饰设计中广泛应用,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寄托及力量的象征。
二 现代室内设计的含义与内容
现代室内设计是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高度集成的产物,它将功能实用性和审美艺术性融为一体,是创造良好室内环境的特殊艺术。室内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空间处理
空间处理是通过调整空间的尺寸和比例,处理好空间的分隔,强调空间的性质,解决空间的对比和统一等的精心设计,赋予空间更具人性化及更为丰富的内涵。如使用不到顶的墙、家具等实体性界面来划分空间,形成一定的视觉范围,又具有开放性。还可以使用栏杆、玻璃、悬垂物等非实体的手段来划分空间,造成空间界面模糊的感觉,使空间更开放。
2 整体装饰效果
整体装饰效果包括室内墙面、地面、屋顶的造型、色彩、材质等构造的设计,是室内空间从造型、色彩、工艺到风格的综合体现。如可利用室内家具、地毯、窗帘等不同装饰材料的质地等通过对地面的高差处理,可实现转换空间、界定功能,让光线、视线、空气在无阻碍中自由融合。
色彩具有丰富的表现力,是室内设计中最生动、最活跃的因素。色彩处理既要符合功能性又要能获得审美的效果,通过对色彩的视觉感受,可以产生丰富的联想、象征与寓意。如为了打破单调的六面体空间,可以采用超级平面美术方法不依天花、墙面、地面的界面限定,自由地突出其抽象的彩色构图,模糊了空间原有的构图形式,从而扩展了空间形式,创造空间意境。
3 室内陈设
室内陈设包括家具、橱具、电器、灯具、工艺陈设品、装饰品以及花卉植物等的选择与配置。他们之间的合理搭配对于形成室内环境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工艺品、雕塑、字画、纪念品等的点缀是室内设计中必需的内容,可以起到赏人悦目的作用。
另外,在科技的不断发展下,材料也随之快速更新,生态设计越来越受到重视。生态设计在强调人类遵循生态规律的前提下,注重自然生态美,欣赏质朴、简洁,以此带给人们持久的精神愉悦。
三 传统文化在现代室内设计中的应用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给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都带来了不同感受的改变,这要求室内设计必须与时俱进。但是一脉相承的文化寓意并没有改变,它们仍然代表了人们对美好生活、富贵吉祥的向往。因此,用现代的理念对传统文化进行诠释,并将其运用在现代室内设计中,使设计在满足实际功能和理性追求的基础上,既能体现传统文化特质,又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
1 传统文化在现代室内空间设计中的应用
中国传统文化讲求“天人合一”,即天人原本一体,物我自然两宜,既要顺应自然,又要对自然加以改造,要求人们从整体上把握人与自然的协调关系,并将其思想运用到现代室内设计中去,使营造的室内空间在本质上与室外空间环境、自然环境能和谐共生。在现代家居室内设计中,我们应该在观念上将室内空间看成是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社区环境、室外环境与室内环境等一系列环境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组合。
在现代的室内空间设计自然一致中,把古建筑中优秀的设计手法结合实际住宅巧加运用,更能体现人本身的内涵。如将中国传统园林的手法引入室内空间的设计,将其融为一体,做到室内空间室外化,让阳光温暖着室内与室外的人们,让人充分感受到外面的美妙景色,再利用光影创造出明亮、宜人、愉快的视觉效果。
对于开放性的空间强调的是空间的延续以及空间的交流。设计时必须考虑到人们在室内与室外所体验到的感觉,从而使空间里的内墙与空间的分隔带有音乐的优美旋律。比如套间住宅的阳台,别墅的赏花露台,以及住宅内部的某些能做成通透的隔墙,通常用透明的玻璃进行隔断,这样的设计简洁而无假饰,室内与室外、空间与空间互为借景,形成视觉上的空间的连续与扩充。
现代室内设计注重人们对空间不同的心理感受。随着人们进门一刻的脚步移动,如由客厅走到卧室,或由卧室走到书房这个过程中的心理感受是不一样的。成功的空间设计是要让人们随着视点的转移体会到不同的装饰风格与艺术品位。传统建筑空间中弯曲流畅的线条给人造成视觉上的流动感,空间分隔上的隔断、花罩、窗、门让人对于传统空间有无限遐想与希望。因此,现代设计师可以根据传统设计,针对室内空间大小,利用色彩、明暗线条设计出感官上的空间延伸效果以及将室内与室外环境交织相融的效果。
对于封闭性的空间,要尽量利用窗户营造室内空间的某种氛围,使人们通过空间氛围体现出他们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性格差异、不同的教育背景等。古代窗户的形式多种多样,大都取法天然,如梅窗、扇形窗、尺幅窗,等等,而现代的平窗、凸窗、斜窗等虽然在取材用料方面与古代已截然不同,但用意都是为了能更好地与自然对话。因此,现代设计师要借鉴传统文化,充分利用窗户把室外的景色纳入室内。
2 传统文化在现代室内色彩设计中的应用
色彩是一种视觉的艺术,中国传统装饰色彩以白、黄、青、赤、黑五色为主,如绿色象征生命与健康,黄色象征尊贵与华丽等,它是室内设计中最生动、最活跃的因素。在现代室内装饰设计中,颜色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不但颜色的外延扩大了,而且与事物的形状也建立了某种对应的联系。如在现代设计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中国传统色彩莫过于红色,它代表的是中国人的热情、热血和鲜明的特性。我国古代木建筑中最高等级的、流传至今的宫殿建筑,就以红、黄二色为主色,它深深影响了传统色彩在现代室内设计中的运用。即便是现在,吉庆日子到处张灯结彩,灯是挂的红灯笼,彩结是的红彩绸。居室中的一整面红墙,餐厅中大面积的红桌布、红座椅等仍然是喜庆的象征。
又如金、黄两色在传统装饰中通常搭配使用,体现主人的尊贵感。在现代室内设计中,人们吸取了传统装饰手法,结合当代技术条件,创造出华贵氛围。例如,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的室内改造工程中,设计主题非常鲜明,即“中国的金色大厅”。这一设计空间定位清晰明朗,风格细致淡雅,充满中国古典意味,天花采用中国古典建筑中的藻井造型,八边石材柱间的梁枋采用传统沥粉贴金的手法,色彩及纹样具有敦煌壁画温润调和的风格,因而被称为人民大会堂的“金色大厅”。
3 传统文化在现代室内陈设中的应用
传统文化在中国家具上的印记很深,传统家具民族性特征极强,尤其是明式家具的艺术造诣和文人气质在世界家具史上别具匠心,至今无法超越。我们在书房放置一组典型明清风格家具,往往会因其独特的艺术气质,唤起历史情感的回归以及陈年的记忆。
雕刻、匾额、书画、挂屏、文房四宝等陈设都是中国传统人文意识的载体,它们既能从形式上供人欣赏,又能从内容上起到激励、自勉和警世等作用,有效地围成一种具有传统文化气息的空间。
另外,我们可以对传统文化中丰富的装饰纹样进行移植嫁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艺术形象。传统文化中的几何纹样有水波纹、回纹、冰裂纹、万字纹等,它们在窗花、屏风、隔扇的传统装饰点依然在现代室内设计中被使用,并且还用在了电视背景墙、天花、铺地等装饰的造型中。现代设计师打破了狭窄的传统文化概念,继承其优秀的文化精华,配合新的造型和新空间对传统纹样大胆创新使用,从而创造一种新的借鉴传统的创作手法,使传统纹样在现代室内设计中有了新的生命力,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四 结语
传统文化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它强调要顺应自然、因地制宜的规划和设计,并巧妙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冲突,以获得和谐的生活环境。在现代室内设计中研究传统文化,应用其美学思想,对现代室内设计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注:本文系延安大学校级重点扶持学科项目。
参考文献
[1] 王其亨:《建筑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年版。
[2] 田浩:《传统文化在现代室内设计中的运用研究——以成都地区餐厅空间室内设计为例》,四川大学硕士论文,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6年。
[3] 刘霏霏:《中国传统装饰元素在现代室内设计中的运用研究》,湖南大学硕士论文,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10年。
关键词:器乐,情感培养
情感是态度的反映,是人的喜、怒、哀、乐的心理活动的外化,它反映着人对外部世界客观对象和现象的主观态度,是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的反映形式。古今中外,关于器乐实践与人的情感的培养之间的关系的说法有多种,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器乐可以培养人们良好的性格,树立高尚的人格和品德,丰富人们的情感世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1】的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更是流传久远。因此,器乐的作用发展到现在不仅仅是作为一种娱乐消遣的工具而存在,更多的是作为一种人格和情感修养的培养方式之一而存在。“未成曲调先有情”的情感表现是声乐所不能比拟的。因此,近年来,我国和世界上其他家国家已把器乐教学的重心由原来传统的 “智力开发”转向现在的“人格培养”和“情感培养”。
器乐教学活动中的情感分为审美情感和学习情感,牢牢把握情感这条主线,将器乐教学与情感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提升学生的情感强度,使情感同器乐演奏和谐地沟通与交流,是器乐教学的目的所在。
一、器乐教学过程中的审美情感培养
审美情感,作为审美教育的基本特征之一,普遍存在于一切审美活动之中。博士论文,器乐。器乐审美情感的培养主要以丰富情感体验为基础,培养学生对不同流派、风格、体裁、形式、题材的器乐作品情感内涵的感受、理解。
正如刘禹锡在《陋室铭》中所说的“丝竹乱耳”一样,学生在学习中因为对乐曲的不熟练,技巧的不熟练,演奏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呕哑嘲哳难为听”的声音,但是,学生也可以在这种初步的训练中通过对乐曲的理解去体会其中的意蕴,从而达到情感的愉悦。如果教学过程中不注意把握情感这条主线,仅仅是讲究乐器演奏的技法,那么教与学都将是事倍功半的。
1、音乐知识的审美培养
当代著名教育心理学家詹姆士·墨塞尔说:“器乐教学可以说是通往更好的体验音乐的桥梁”。【2】要通往这种体验桥梁,首先必须要对乐理知识有记忆、理解,这是器乐教学中情感培养的基石。如掌握音乐的表现手段和音乐的曲式和体裁。尽管世界名曲浩如烟海,著名作曲家多如繁星,归纳它的表现手段也就只有旋律、节奏、节拍、力度、速度、音曲、音色、和声、四调、调时、调句等类别。博士论文,器乐。
其次是要对所要演奏的音乐作品的审美,要学会体会所要演奏的作品的风格、流派和格调以及作品所蕴含的内在涵义。“一般的乐曲大多都有一定的主题和一定的内容。乐曲的内容与曲作者的时代背景有关,因为他的作品当时社会历史和社会生活的最真切的反映”。【3】只有对乐曲创作的时代背景有深刻的体验,才能体会它的宣传作用、教育意义和历史意义。这是器乐教学中情感培养的第一步。
2、教师的潜移默化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形象的示范作用在器乐教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学生眼中,音乐教师绝对应该具有音乐家的风范。而学生也正处在喜欢模仿教师的阶段。器乐教师应注意利用学生的这个特点,在平时的教学中要处处注意自己的形象,时时、事事给学生以示范,做学生的楷模。教师的形象包括多方面:穿衣打扮、言谈举止、心灵品质、思想认识等。
作为一名教师,端庄的仪表、优美的体形、渊博的知识、纯洁的心灵、崭新的理念、睿智的思想、温文而雅的言行举止、幽默风趣的社交谈吐,对学生们来说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在器乐教学中,教师对学生要进行正确的情感启发与培养,要以自己对音乐作品的深入理解和动情表现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体验音乐的美感;培养学生在演奏乐曲时,通过对演奏作品的背景、音乐风格、地域特征等的了解来加强对情感的抒发,并将自己的情感融入其中,使作品鲜活而生动。”【4】这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转换和发展过程,只有把握好这一过程,学生的演奏才能做到声情并茂,产生动人心弦的效果。
二、器乐教学过程中的学习情感培养
学习情感主要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为主,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师生关系、学习音乐的良好态度和学习习惯等。博士论文,器乐。
1、器乐教学中学生的意志情感培养
意志表达了一个人为达到理想中的目的而自觉努力、奋斗的心理状态。意志作为学生学习活动的保证和身心发展的重要条件,不是生来就有的,特别是良好的意志品质,更需要在后天教育和实践活动中有目的地加以培养。意志坚强者能排除一切干扰和困难,勇往直前。意志消沉者其表现往往是怕苦怕难,情绪低落,它是学习、事业和孩子们心智成长的劲敌。正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器乐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意志力。
2、器乐教学中学生的气质情感培
气质是指存在于每个人自身的,表现心理活动强度、速度、灵活性等方面具备的既典型又相当稳定的个性特征。各人的气质,就像人的外形相貌、风度、性格一样,只有相似,却没有绝对的相同。因材施教对器乐教学来说,是重要的教学原则。博士论文,器乐。每一个学生,都应根据他们的性格特点,有不同的教学方法。博士论文,器乐。有的学生外倾性强些,气质表现特征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暴露,反应也比较快,显得聪明、伶俐,有学习的潜力,还可能同时存在一种急于求胜的心理意识,这样他们在学习中就容易产生浮躁、不耐烦的情绪;有的学生内倾性强些,情感不善于外露,比较不容易被人们了解和掌握,大都表现比较安静、腼腆、稳重,在器乐课上他们的表现也很有特点,坐得住,肯动脑,学习上也肯下功夫,不浮躁,需要教师深入细致地观察和了解,针对学生气质上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保持和发扬积极、热情气质上的优点,注意改变他们不踏实、注意力不集中等等一切不利的因素,逐渐培养他们树立良好学习习惯,使学生能更有效的学习。
3、器乐教学中学生的态度情感培养
“态度”是指一个人对自己、对别人、对社会,对接触的外界事物的看法和采取的行动。国外很多学生在学琴过程中,父母大多数不要求孩子在演奏技巧、能力上有多严格或多深的要求,却十分重视孩子学琴的态度是否端正和不间断性,强调艺术熏陶、性格修养,强调扩大知识面。学生要理解学习器乐不仅仅是一种自我享受,还应当通过自己的演奏,把真、善、美的艺术奉献给人们,让更多的人得到欢乐和享受学习器乐,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才能够热爱学习,富有奋斗精神。要注意培养孩子对待器乐的认真、踏实的态度。学习器乐还需要讲究科学求实的态度,不作不合实际的攀比,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努力提高表演技能。当然,这种心理品格的培育需要有一个长期磨炼、逐步提高的过程。教师要注意引导教育学生,培养学生正确对待学习和劳动。
三、器乐教学中的情感内化
所谓器乐的情感内化主要就是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也就是具有创造性,是在对乐曲、演奏等审美的基础上情感的升华,“‘创造性’是人的主体性发展的最高表现,创造能力不仅表现为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而且表现为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直觉、创造性思维和动手实践能力”。博士论文,器乐。【5】
器乐是一门很特殊的艺术,它是一种非语言的信息,它的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特征给人们对器乐的理解与表现与声乐相比更加具备想象、联想的广阔空间。一方面,它的抽象性表现为高度的相似,另一方面它又是能够细腻、深刻、准确地提升人的情感。它的主题的发展、布局、调协调性的安排、演奏的方式等都呈现出极其严谨的逻辑原理。所以器乐教学中不但要要求学生感受和理解音乐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本来的情感,而且要在原有情感的基础上丰富自己的情感,使自己的情感深刻和细腻,并进一步学会如何以恰当的方式将自己的情感表达出来。
“在美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培养音乐家,而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国民的素质,其中最重要的是培养人的创造性。正如美国著名作曲家、教育家赫伯特·齐佩尔博士所说:‘学习音乐不仅是为了艺术、为了娱乐,而是为了训练头脑,发展身心,在这方面,音乐是非常重要的’”。器乐作为音乐的一种形式,他同样应该具有这种特征,也就是说要让学生审美情感内化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6】
总之,教学是一门艺术。器乐教学作为一种情感教育更应注意让“艺术教育艺术化”。只有不局限于器乐演奏技术范畴的教学,才会更有利于学生音乐思维以及音乐感受力和表现力的发展。因此,在器乐教学中,除了要求学生训练好扎实的基本功,更要培养学生用脑去感受和感知、理解和记忆、想象和联想,从而具备丰富的情感世界,真正享受到器乐的情感陶冶!
参考文献:
【1】蔡仲德.中国音乐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第1版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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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金龙.浅谈乐器教学中提高审美意识.中国校外教育.2008年12月中旬刊
【4】石瑾.论器乐教学中的情感因素及其培养.艺术教育.2007年第1期
【5】刘兆伟.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培养创作性的方法探析.中国知网.中国优秀硕士论文选2006年8月
【6】刘兆伟.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培养创作性的方法探析.中国知网.中国优秀硕士论文选2006年8月
摘要 对于舒伯特的《即兴曲》、《音乐瞬间》19世纪浪漫派音乐家的调性作品,传统的分析方法显然非常适合对这些作品的研究,但同时引进20世纪的的分析理论来进行分析也是切实可行而且必要的。分析方法的合理选用及各种音乐分析方法的相互补充与对照,针对不同特点的音乐作品采取不同的音乐分析方法对于更全面充分地认识音乐创作要素、揭示音乐作品的内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音乐分析 调性作品 即兴曲 音乐瞬间
中图分类号:J602文献标识码:A
奥地利作曲家弗朗茨・舒伯特(1797-1828)是早期浪漫主义音乐的代表人物,在其短短的31年的生命历程中,留给后人大量的音乐作品。以往的音乐学者更多地将目光投向其艺术歌曲,充分地认识和肯定了他的艺术歌曲的创作,但对其钢琴作品的研究尚不够深入,国外众多音乐学论著如《西方文明中的音乐》(美保罗・亨利・朗著)虽有提到舒伯特的钢琴音乐的创作,但并未将之作为他的主要作品,更没有从作曲技术、音乐分析的角度对其进行论述。而采用何种方法分析研究这样传统的调性作品,也是音乐学研究者们所要面对的问题。
一研究现状
近年来,国内外音乐学界对舒伯特的钢琴音乐创作进行了一定的关注和研究,关于舒伯特钢琴作品《即兴曲》、《音乐瞬间》的研究论文主要有:
1宏观的描述与研究
(1)《舒伯特的即兴曲集》(伊丽莎白・诺曼・玛凯著,郑雪梅译,《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P68),该文译自《SCHUBERT:IMPROMPTUS》CD唱片的封套,除了介绍相关的创作背景外,还对八首《即兴曲》每首作了简短的介绍。
(2)孙皓《天使的歌唱――漫谈舒伯特的“即兴曲”》(《视听技术》1999年第7期P76)对八首《即兴曲》作了文学性的描述。
(3)姬永利《浅析舒伯特钢琴即兴曲的艺术特色》(《雁北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P109),该文从曲式结构、音乐主题、和声、织体来进行论述,对《即兴曲》的创作手法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尤其对这些《即兴曲》的和声、调性运用的分析有一定的篇幅。
(4)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收有山西大学2005届硕士研究生范文芳的毕业论文《舒伯特钢琴即兴曲的演奏与分析》(研究方向为钢琴教学),该文主要从钢琴演奏的角度对八首《即兴曲》作了相关的研究。
2对个案曲式结构及弹奏要点的分析
(1)杨贤忠《论舒伯特钢琴〈钢琴即兴曲〉(Op.142第一首)结构上的突破与创新》(《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报)2003年第1期P13》,文章对这首非常规结构的乐曲进行了分析,指出这首乐曲是两个再现四部曲式的套叠,在主要运用了奏鸣原则的同时还符合了再现原则、循环原则。而中央音乐学院杨儒怀教授则把该曲的曲式称之为“变体曲式”。
(2)陈红岩《从舒伯特的〈音乐瞬间〉看浪漫主义运动中的钢琴小品的美学价值》(《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P49),文章对《音乐瞬间》第三首进行了分析,并对该曲的美学价值进行评判。
(3)(美)劳伦斯・莫斯著,裘耀章译《从“对称”和“比例”的角度看舒伯特的曲式思维――〈音乐的瞬间〉(作品94之一)分析》(《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86年第1期P66),从对称和黄金分割比例的分析角度对该曲进行了分析,提供了对这些作品从音乐比例进行分析研究的可能性探索。
其他还有几篇对于某首即兴曲的分析,但多偏于浅层的描述,这里不一一列出。
国外对此作品的研究,在笔者视野可达到的范围尚未发现相关的专门研究。山东师大的闫妍在她的硕士论文里也说:“这些分析舒伯特创作的(外文)论著中,都是基于舒伯特的所有作品来论述的,大多把舒伯特的艺术歌曲放在主要的地位,较少有系统研究他的钢琴作品,特别是即兴曲,只是概括的叙述,而有关作品的分析就更微乎其微了。”《音乐瞬间》的相关研究亦如此。
可见,以上文章更多的是从演奏的角度来进行分析或属于综述性的研究,缺乏从作曲技术的角度进行的细致剖析,或者只是针对某一首或者某几首作品来进行研究,而没有从宏观上对全部作品进行研究,更鲜有运用新的分析方法对其进行研究,因此有必要对这些作品进行更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
二调性作品分析方法的选用与实践
在音乐的创作史上,音乐分析与音乐创作相伴而生、互为所用,理论家通过对音乐作品的分析、研究,总结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创作理论,而作曲家则通过对音乐理论的学习来指导创作,同时又在创作中进行不断创新,由此新的作曲理论得以总结出现,如此交互、反复,构成了作曲实践与作曲理论交相辉映不断前进的状态。
1关于音乐分析
“‘音乐分析(学)’是本世纪以来在欧美音乐研究中从曲式学等作曲理论中逐渐分离出来的一门交缘性新学科”,“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比曲式分析和作品分析所涉及的范围更大(它可以不仅限于分析‘曲式’和‘作品’),含义更宽,(它能把和声、复调、配器、旋律、节奏等各种单项分析包含在内,甚至能把一切可以叫做音乐的东西作为分析的对象),所用的方法也更灵活多样(分析者可以在‘音乐分析’的框架内根据具体的分析目的,自由地选择进入分析的角度,有针对性地选择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也就带有更强的综合性质”。虽然音乐分析是从曲式学等作曲理论学科逐渐“分离”出来的一门学科,但它与传统的联系及历史渊源也是非常清晰的,它是在对传统分析方法继承基础上的发展与创新。
音乐分析根据自身的发展特征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分析的早期历史(18世纪中叶以前);以曲式学为核心的音乐分析时期(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末);以个人风格和理论融合为特征的音乐分析时期(19世纪末到20世纪)。
在传统的调性作品的分析与创作的基础上,随着大量20世纪音乐作品的出现,相伴而生的是许多新颖的音乐分析方法,如拉多夫・莱蒂的“主题-动机分析”、申克的“申克式图表”分析、阿伦・福特的“无调性分析”、乔治・波尔的“十二音序列的分析法”等,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新颖的分析角度与观念。新的分析理论总是在原有的理论基础之上的突破、充实与创新,与新的作曲技法往往是在原有的技法基础上的突破与创新相对应,这些新的分析方法也“并不是对以往的分析方法与观念的否定,而往往是发展与提高”及有机的补充,如申克分析理论“与传统分析法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在掌握了各学科(和声、对位、曲式等)的基本理论基础上,进行高层次的综合性分析”,其分析方法、所得出结论为我们分析音乐作品打开了另一个认识角度,提供了另一个思维方式。
这些分析方法具有各自鲜明的特点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对于研究分析音乐文献提供了许多新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方针,也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和角度,尤其对于特定年代、特定类型的音乐针对性强,适用性显著,优势明显。
220世纪分析方法的局限
20世纪的分析法往往也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限制,他们往往只是关注音乐的某一个维度,或者只适应某种类型音乐的分析。如申克分析方法通过对音乐作品简化、还原的分析,通常会将一首音乐作品归结为一个核心的和弦来表示,“这样的分析结果必然会使很多作品具有相似性,甚至于相同的结论”,“所做的工作就是剔除了不同中所具有的差异性、独特性以及多样性,将不同的音乐作品视为不过是在一种固有的相似的自然基础之上的外在差异性而已”。音级集合的分析方法虽然对自由无调性与十二音规则的音乐进行分析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其只是注重了“音高”这一音乐要素,“只将音高作为惟一的音乐要素来分析,不但排除了音高处于不同音区的不同声响特性,也排除了它们的不同音色、不同力度、不同速度、不同结构功能等诸多的差异性,再加上以抽象化的数字来表示的分析结果,致使这样的分析更远远地偏离了音乐作为听觉感知艺术的宗旨”。
另外,对当代音乐分析方法比较集中的评介与批判的是杨燕迪的《二十世纪西方音乐分析理论述评》系列文章,文章中对申克尔分析体系、申克尔分析理论的扩展与修订,对勋伯格的动机分析、迈尔的心理学分析等分析理论与方法进行了梳理与评述,最后对这些当代的音乐分析理论提出了五点尖锐的批判:1、几乎所有的音乐分析方法其视角均是单元的、惟一的。2、分析的着力点都集中于音高结构。3、现有的音乐分析方法在对待具体作品时均脱离历史上下文的孤立主义态度。4、音乐分析视“结构”为音乐的惟一可靠的基础,绝口不提音乐的性格倾向、心理刻画、感情维度或表现内容。5、音乐分析貌似“客观”的中立态度使之倾向于追求永恒不变的真理的科学精神,从而使主观偏好、个人兴味等富于生机的因素难于渗入其中。
为了使音乐分析能够向更健康、更有生机的方向发展,杨燕迪指明了三条道路:1、音乐分析各家学说与方法各自阵营鲜明、相互孤立的局面应该被打破。2、音乐批评理论的介入。3、向姊妹人文-艺术学科寻找支持,以获得更充实、更丰富的理论源泉”。
3传统分析方法与现代分析方法相结合
对于舒伯特的《即兴曲》、《音乐瞬间》这样的19世纪浪漫派音乐家的调性作品,传统的分析方法显然非常适合对这些作品的研究,因为时至今日,传统的分析方法仍在显示着茁壮的生命力,并且其理论还在继续发展与完善之中。在教学与科研中,传统的分析方法依然占有很大比重,所以本文以传统的分析法为主,如对主题(形象)、主题发展手法、音乐语言陈述结构、曲式结构等方面的分析,同时引进新的分析理论,如音乐比例分析中的“黄金分割理论”来进行分析的尝试。通过笔者的分析实践发现,这两方面的分析方法相互结合与补充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正如杨儒怀教授所言:“在分类上不同的分析法之间,存在着相互应用的有机联系。传统的分析方法可以用来补足验证现代音乐的分析,而20世纪的分析方法也可以在非20世纪音乐的分析中得到扩展与补充。”传统的音乐作品中可以找寻到未来音乐发展的伏笔和潜因,而20世纪的音乐同样可以用传统的分析方法来观照,从中我们可以发现音乐创作史上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脉相承而又不断突破与创新。
三结语
无论对于调性作品还是对于20世纪及其以后的无调性作品,分析方法的合理选用及各种音乐分析方法的相互补充与对照,针对不同特点的音乐作品采取不同的音乐分析方法,对于更全面充分地认识音乐创作要素、揭示音乐作品的内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为了分析而分析不是研究的目的,研究方法的选择固然重要,但不论采用何种分析方法,都应该“把音乐分析的注意力从分析法本身转移到分析目的和分析结果上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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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杨儒怀,姚恒璐:《二十世纪作曲技法分析》(序言),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管理成本;控制
在我国近几年房地产企业持续发展,其主要原因是房价的不断增长,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我国对于快速提升的房价,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希望通过有效的控制手段,压制房价不稳定上升的趋势。我国政策调控政策的出台导致房地产行业出现激烈的竞争,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房地产企业在保证建筑物质量的前提下,加强控制成本的力度。
一、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的内容
在了解房地产成本控制之前首先要对成本控制理解。成本控制属于一种管理行为,是为企业服务的一种方法。成本控制是指企业根据一定时期预先设定的成本管理目标,对企业生生产消耗发生以前和成本控制过程中,对影响企业生产产品成本的影响因素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证成本管理目标实现的一种行为。成本控制具体应用于企业中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费用进行评估、计算、分析、调节、监督、控制的过程。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成本的利用率,促使企业中生产产品运用的资金最低,从而达到提高企业利润的增加,提高企业的经济实力。
房地产企业管理成本控制是在对房地长开发项目实施前,对投入资金的设定管理目标,在此基础上,对开发项目成本进行估算成本、计算成本、分析成本、调节成本、监督成本的使用、控成本使用。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是楼层的建设,在其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土地征用进行投标、楼房的设计、楼房建设的前期的策划、楼房的具体施工。房地产企业管理成本控制是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建设中,从细节上进行监督和控制,从而保证成本的利用率。
二、房地产企业管理成本控制的原则
1.全面管理的原则
房地产企业管理成本的控制以全面性为原则是对房地长企业所开发的项目从项目确定实施开始到项目竣工过程中所耗费的资金也就是项目成本进行监督和控制不仅仅是通过项目建设的某一个方面进行控制,而是全方位的的控制,力求项目使用的每笔资金都有根有据,每笔资金的消耗降到最低、每笔资金用于实处。做到全面管理的原则会受到项目建设中各种经营活动的牵制,管理的范围广泛,实施的难度大。之所已提出以全面管理的原则,是因为房地产 企业在进行成本管理首先对项目建设从整体上进行掌控,其次是层层深入到项目建设的细节中,最后,是评估和审计工作。所以,全面性原则是对房地产企业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时,从整体上进行掌控的一种约束。
2.效益性原则
房地产企业实施管理成本控制的最终目的是企业利益最大化。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进行成本管理时时刻以保证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对项目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进行采用预防性管理办法,从科学性和有效性出发,对项目筹备工作所运用的成本进行监督,确定成本使用的最得当。在对项目建设施工设备的合理使用、材料的节约应用、人员的合理规划等方面做大效益最大化,例如,在购入施工设备是其中一个设备的使用功能较全能够代替另一个设备,两个设备同时购入就是降低企业效益的一种表现。
3.设定控制目标的原则
房地产企业为保证利益的最大化就对其开发的项目所运用的成本制定一个成本控制目标。在房地产企业管理成本的控制过程中以控制目标位原则,对项目建设成本的运用时,从为达到控制目标为出发,对项目成本进行监督和控制。项目建设中材料的购入、设备的购买、之处支付费用的协商等过程成本使用有协调的幅度方面是实现控制目标最最佳的途径,而土地征收费用、项目建设需要交纳的税款是项目建设固定的成本。
三、房地产企业管理成本控制的措施
1.项目筹备期管理成本控制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在前期准备期间需要对成本进行控制主要是对项目实施的相关政府文件、土地使用需要交付的费用,及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所要交付的费用等等。在进行控制的过程中首先以保证项目开发筹备工作都做到位,避免遗漏某项工作。其次是在筹备项目准确进行的基础上控制成本,避免在项目施工的前期就出现成本浪费的问题。就以土地征用需要交付的费用为例,房地产企业为需要交付土地征用费用,及对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破坏而交付的补偿费用,土地使用税及政府征用税等与土地使用相关的费用,对于其它形式成本的运用属于项目成本的浪费。另外,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分析,并与当前市场上类似项目开发造价成本相比较,制定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案。
2.项目施工前管理成本控制
施工前房地产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主要的对项目施工物品的准备,如项目建设材料、项目施工需要的施工设备的购入等。房地产企业管理成本的控制具体表现为:(1)对项目建设材料的控制是保证材料的质量。因为我国当前材料销售市场中存在很多贩卖劣质产品的销售商。和一些商家以假乱真的方式在优质的材料中加入劣质的产品,从中获取暴利。通过成本控制,对项目施工中需要的混凝土、钢筋、安装物品等进行详细的检查,经过多次检验从而保证材料的质量,避免采购如劣质材料不仅不能够 运用到施工中还浪费项目的成本(2)对项目施工设备成本进行控制是将施工设备的使用率发挥其最大,因为香米建设中有些施工设备具备兼用的功能,所以,在购入项目施工设备中对设备的使用功能进行详细的了解,确定施工设备的使用功能,从而根据项目施工中能够有效应用的设备进行购进,避免不必要的设备购入,而对于施工建设的起不到积极的作用,进而浪费成本。
3.项目施工中管理成本控制
项目施工中成本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工程项目安装运行上,项目施工中管理成本的控制对于保证建筑正确安装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施工中工程造价、安装武平的购入、施工人远的工作等问题进行了解,项目建设中各方面都保证。工程项目的安装工作才能稳步进行。在成本管理的监督和控制下,施工人员在进行安装时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工作。避免安装不标准、安装配件缺少、安装物品不够等问题,既影响项目建设的质量,又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项目建设施工中国管理成本的控制比较复杂、繁琐,需要注意施工中的细节,很多可忽视的小问题对房地长企业的项目建设成本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结束语:成本控制是利润最大化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房地产企业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实力,力求企业快速发展,对企业所开发的项目实行成本控制的措施。其具体的实施方案主要是通过管理模式对项目建设中每个环节中所需的成本进行监督和控制,在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下,做到成本利用最小化,质量最大化。所以,房地产企业需要不断优化管理成本的控制方法,提高企业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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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弟子规 人际交往 规范
[中图分类号]G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4-0070-03
原理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出生之日起,人就通过各种人际交往活动建立关系,人不能脱离他人、脱离社会而单独生存。美国学者卡耐基指出:在现代社会,人们事业能否取得成功只有15%靠他自身的能力,而85%则取决于人际关系。如何进行有效得体的信息交流和人际互动,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很多现代人的困惑,也是很多人研究和探求的焦点。在众多实践和研究的成果中,中国传统文化经典著作再次受到推崇,其中《弟子规》的影响越来越大。很多学校用它教育孩子,很多单位甚至是外企,将它作为员工培训的手册,以构建和谐的个人关系、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
《弟子规》源于《论语•学而》篇中的“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讲的是孔夫子的核心思想:孝、悌、仁、爱。按照三字一句的押韵形式写成,全文360句,共1080字,对孩子的言语、行为、举止、待人、接物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要求。《弟子规》原名为《训蒙文》,原著由清代学者李毓秀所撰,后由学者贾存仁在《训蒙文》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并把书名改为《弟子规》。
现代人际交往是否有规可循,有范可依,如何才能提高现代人人际交往的水平,从而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弟子规》能给我们现代人际交往怎样的启示?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对近年来关于《弟子规》和人际交往两方的文献进行了梳理,欲从先人的智慧中寻找现代人际交往的规范。
一、《弟子规》研究
(一)《弟子规》解析
随着《弟子规》日渐受欢迎,市面上各种解读本成为畅销书。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有《钱文忠解读弟子规》、钟茂森的《细读弟子规》、蔡礼旭的《细讲弟子规》,还有各种儿童读本数十种。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钱文忠将《弟子规》搬上央视百家讲坛,其讲解内容已编著成书《钱文忠解读弟子规》。该书以《弟子规》原文为基础,充分融入对现实的深层次思考,穿插上百则故事和案例,讲述了如何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待人接物、修身治学等为人处世应有的基本理念和行为规范,阐述儒家思想提倡的孝、悌、谨、信、泛爱众、亲仁和余力学文等思想对于现代人的作用,针对目前社会中存在的诸多道德危机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解决之道。蔡礼旭老师的《细讲弟子规》以追求人生的幸福为起点,以社会现实为案例,讲解如何在现实当中进行明智的选择,如何孝敬父母,如何自理自立,修身立德,从而建立自己内心的和谐,得到幸福的人生。而以钟茂森博士的最新演讲整理而成的《细读弟子规》,结合自身经历逐字逐句讲解落实《弟子规》中的效用,强调个人道德品行是根基,修身修心,“勿自暴,勿自弃,圣与贤,可驯致”,提倡“人皆可以为尧舜”。
(二)《弟子规》的当代意义
《弟子规》是汇集了儒家思想当中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精髓提炼出来的做人行为规范,是儒家文化在生活中的具体体现。重拾中华文化,学习儒家经典,用《弟子规》中“孝悌”“谨信”“泛爱众”的做人规范指导当今人们的生活,能够让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有规可循,树立个人良好的道德品行,建立和睦的家庭关系,对构建和谐社会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弟子规》受到广泛追捧,很多学校用它来教育孩子,很多单位甚至是外企,将它作为员工培训手册,举办了很多大型讲座论坛,成为广为学习和交流的典范。综合现有研究文献、一些人的学习感悟或者亲身实践,《弟子规》的现实意义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个人成长、成功的价值。《弟子规》中将孝、悌、谨、信、泛爱众、亲仁和学文等思想融入其中,从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中去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通过学习和实践《弟子规》,不仅能够洗涤心灵,修身立德,树立个人崇尚孝顺、仁爱、谦逊的内在品质,从行为方面,培养个人良好的人际交往规范,即如何对待父母、尊长、领导、朋友等等处世之道,成为个人立足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获取人生幸福观的最佳读本。
第二,对当代教育的价值。良好品德的培养首先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其一,在家庭教育中,《弟子规》认为父母要教育子女尽孝悌之道,就是对青少年儿童进行感恩教育,让受教育者感受别人对自己的爱,体验理解别人对自己的付出,并把报答别人作为自己的一种人生信念,这应该是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其二,父母要教育子女施仁爱之心,只有学会关心别人,才能处理好与周围人的关系,才能获得更多成功的机会,也才会成为一个真正幸福的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温馨与和谐;其三,要培养子女诚实守信,见贤思齐,谨言向善。这些行为规范与准则对今天的青少年仍有极好的教育意义,对改正当前青少年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大有裨益。学者张慧玲认为,《弟子规》是圣贤教育的指南,它不但适用于家庭教育,并且还适用于各阶层不同年龄的人学习和效仿。很多学者一致认为当前的学校教育应遵从“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的先训,加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浅谈与大学生德育教育》中指出,当今我们在落实国家德、智、体、美、劳的教育方针时,往往以智育为先,忽视了对学生“德”的教育。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小学、中学、大学都是以分数高低论英雄,忽视了对孩子怎样做人的教育。大学生之前的学习绝大部分是文化知识的学习,而对德(即怎样做人、做怎样的人)的学习比较欠缺。大学是他们走向社会的最后一站,充分利用大学阶段的学习,为他们补上这一课是有必要的。《弟子规》对现代教育的启示意义是要在学校的思想教育当中加强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尊重教育。
第三,对企业管理的价值。《弟子规》不但走进了校园,同时走进了企业。不少企业内部推行《弟子规》的学习和践行,用《弟子规》进行现代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的探索,如广东正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通汇利公司、浙江春晖集团等都从《弟子规》中得到了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弟子规》的孝悌、忠信等教育,能够使员工之间、员工和领导之间建立友好和睦的关系,有利于团结互助、执行和谐的企业文化;《弟子规》中的谨、信、泛爱众、亲仁、有余力学文等思想指导员工的日常行为,不但能够培养德才兼备的员工,而且以此标准为客户服务,处理企业外部关系,能够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北京汇通汇利公司结合现代管理学、儒学,从企业文化建设、领导伦理与社会责任、激励管理、管理沟通与组织冲突解决、核心竞争力五方面,提出“在企业中落实家道”的观点。认为,《弟子规》是基于对中国人人性的深入理解,构建的基于中国人心理行为的管理模式、工具和方法,这对中国企业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弟子规》的现代意义在于它有助于治国安邦、兴家旺兴,弥补西方管理理论制度化、模式化的不足之处,并将较为抽象的中国儒商管理理论具体化。
第四,《弟子规》对于建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古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弟子规》包含了为人子弟在家、在外、待人、处事应遵循的一切道德规范,通过学习和践行《弟子规》,实现个人幸福、家庭和睦、兄友弟恭、朋谊友信,人人都秉承“凡是人,皆需爱,天同覆,地同载”(弟子规)的思想,人人都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那么和谐社会就在眼前。刘碧珠认为德治的效用在于动员人的道德情感,使人成为有道德的人,使社会成为友爱和谐的社会。人和、家和、国和是国家兴旺的前提与基础。所以,法治在于安邦,德治则在于兴邦。《弟子规》从人本管理入手,即自我管理,通过主体人的自我认识、自我判断、自我选择和自我努力来实现对自身的身体、心灵、精神、情感、智慧水平的改善,最大程度地克服个人私欲,追求更高层次的社会价值,《弟子规》教育是治国安邦之根本。
第五,对研究当代人际交往规范有重要的启示。在现有关于落实《弟子规》行为规范的资料中,有各地方政府部门主办的中国传统文化汇报团在全国巡回演讲五十多场的光盘和声屏之友,如《家和万事兴》《家庭百科》《道德的力量》等书刊,即实践者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撰写或者讲述的学习《弟子规》后自身改变及家庭和谐的心得,很多事例催人泪下,很多故事令人反省。这些实践的案例对于研究当代人际交往规范有重要的启示。
二、人际交往研究
(一)人际交往的界定
现代汉语词典词条“人际”释为“人与人之间”,词条“交往”释为“互相来往”。人们普遍认为“人际交往”属于心理学范畴,注重交往的心理状态和建立的心理联系。
邓卓明认为,人际交往是指人与人之间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接触,从而在心理和行为上发生相互影响的过程,包括动态和静态的两种含义。动态的人际交往是指人与人之间物质和非物质相互作用的过程,即通常意义上的人际交往;静态的人际交往是指人与人之间通过动态的相互作用建立起来的情感联系,即人际关系。
从社会学角度看,人际交往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马克思认为人际交往在本质上是社会交往。薛振田认为,“人际交往是人们运用一定的工具传递信息,交流思想,以求达到某种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活动,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从组织行为学角度看,吴远认为,“人际交往就是交往主体在一定的情境和条件下,通过某些交往行为,作用于交往对象,从而达到人际交往的效果。其中包含了人际交往的五个要素:交往主体、交往条件、交往情境、交往行为和交往对象。”
综合以往研究者对人际交往的界定,人际交往是一种社会性活动;是一种信息沟通方式;是一种满足心理需要的过程;是人的一种外在行为表现。
(二)现代人际交往规范
21世纪是信息化全球化的社会。社会的特点是不仅变化速度快,而且呈现市场化、服务的专业化,社会的巨大变革对现代人的生活和工作均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作为现代人,行为交往方式应如何适应这种变化,也就是说,人际交往是否有规可循,有范可依?在学界此答案是肯定的。张向东博士认为,“全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都有适合于自己特点的规范和礼俗,沿袭多年,经久不衰。随着现代化信息社会的到来,人际交往日趋频繁,它已不限于本民族和社区之内,在空间和地域上有极大超越。我们迫切要求建立世界通用人际交往规范,以促进世界各族人民之间的理解和友好往来。”张向东博士结合中国传统礼仪,总结出人际交往的基本规范有以下四点:1.热情、礼貌;2.诚实、信用,即中国古代伦理道德规范中的“五常”――仁、义、礼、智、信中的信;3.尊重和理性;4.利他和团结,它们既决定着交往的动机,也直接影响其结局。而贾士祥认为,人际交往的行为规范是温、良、恭、俭、让。温,即和厚,指为人性情温和而敦厚;良,易直也,指要做一个和易、正直的人;恭,庄静也,即庄重而不轻浮,敬重而不傲慢;俭,节制也,意为约束、限制、节制,指在人际交往中,能够对自己的情绪、感情和欲望加以约束,限制和节制,而不是事事以我为中心,为所欲为,傲慢无度。刘桂凤认为:正确、规范的人际交往就应该奉行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群众、贡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大力倡导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论墨子伦理思想的人际交往原则》一文讲述了墨子以“兼爱”“非攻”为核心的人际交往原则:一是平等相爱原则;二是互利互惠原则;三是宽容大量原则;四是守信重诺原则。周向军在《人际关系学》一书中将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归纳为十一条,一是择善原则,二是调衡原则,三是积极原则,四是真诚原则,五是理解原则,六是守信原则,七为人道原则,八是平等原则,九是互利原则,十是相容原则,十一是文明原则。
此外,很多讲述人际交往艺术、技巧的文章和书籍里也涉及一些现代人际交往规范,比如在熊宗谊的《与人共舞》中讲求爱是相处的艺术。凡事有度;《卡耐基处世的艺术》中所讲真诚、尊重、赞美、爱等其实也都涉及现代人际交往的一些基本规范。但这些资料书籍中所讲仅在技巧层面,并没有形成规范的层面。
三、《弟子规》为现代人际交往规范提供借鉴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笔者发现如下一些问题:
其一,近几年,虽然社会上掀起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学习《弟子规》的热潮,人们日渐认识到《弟子规》的现实意义和价值,但是对《弟子规》的研究文献当中,感性的文章比较多,如学习感言、社会观察随笔、采访文章等,学理性的研究寥寥可数,所以《弟子规》有哪些现实意义和价值,如何发扬和运用《弟子规》中的精髓有待学术界做更深层次的研究讨论。
其次,关于人际交往规范的文献,虽然古代早有学者论述,然而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进入科技迅猛发展的变革时代,对于当代人际交往规范的研究文献不仅比较少,而且阐述比较笼统和零散,没有具体说明人在所处的五伦关系中,每一个角色应如何扮演,其行为依据什么规范才能承担起该角色的职责;更没有详细叙述人在扮演不同角色时,应如何交流与沟通,即双方交往时遵守什么规则可使双方的关系更和谐、更融洽。这些问题不仅关系着人自身的和谐、家庭的和谐,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
总之,人际交往实质上是一种人际传播与沟通的过程,简言之是人们运用语言符号系统或者非语言系统进行接触、表达、沟通、交流、情感抒发,从而建立相应人际关系的过程。如果从传播学的角度探讨人际交往的规范,并以《弟子规》中描述的为人子在家、在外、待人、处事所遵循的行为规范为例,进一步探索现代人际友好交往的法则,不仅有利于传承我国传统的优秀文化,而且对推进文化创新,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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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科是高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龙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学科与管理学科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日益显现。横向比较看,无论是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国家重点研究基地,还是国家重点学科或博硕士点数量,都表明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整体实力较弱。从省内来看,学术队伍、科研发展以及已有学科基础等指标显示,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呈积聚江西财经大学的明显趋势。要从发展思路、学科培育和学术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措施发展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
关键词:经济学;管理学;优势学科;江西
中图分类号:C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9)05-0114-04
学科是高等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龙头,是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基本平台,是高校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没有一流学科,就没有一流大学。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两大重要学科,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当前的全球金融危机更是深刻反映了经济与管理类人才的影响力和重要性。本研究拟以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建设为研究对象,探讨其现状及发展对策,这无论是对江西高校的发展,还是对江西经济与管理英才的培养以及江西崛起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的意义与内涵
“最古老的行当,而最时兴的职业”,这是陈岱孙先生对经济与管理工作的定义。正在发生迅速而深刻变化的中国呼唤着众多经济类、管理类英才,而这又取决于高校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学科建设是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学科建设的目标在于提升学科水平和竞争力,而学术队伍的科研水平、规模、结构和影响力是评价学科水平的重要标志。其中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者等领军人物的数量,是评价学科队伍水平的基础指标。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质量,研究生教育规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创新度、的数量和质量,全国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等是评价学科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指标;科研成果的数量和层次是最能代表学科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这些也都可以作为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建设的重要判断标准。
弄清楚学科的划分与界定以及经济学与管理学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是有必要的。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学科的门类也不尽相同。我国现行的学科分类主要有三种:(1)
《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中的学科划分,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对学科门类、二级类和相应专业的划分,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关于学科的分类。本文采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划分方法。依据该标准,学科门类分为12种,经济学和管理学就是该分类方法下的两个学科门类。其中,经济学包括2个一级学科,16种学科、专业;管理学包括5个一级学科,14种学科、专业。
从学生培养的角度来看,2009年许多大学按大类招生,即实行宽口径、大类培养模式,这有利于学生奠定更坚实的经济学、数学和英语的基础,具备更强的发展潜力。此外,许多高校也都在实行经、管融合式的改革,从部分重点高校学院命名(例如经济与管理学院)也可略见一斑。凡此种种,都显示出经济学、管理学交互融合的趋势。
二、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在全国的影响和地位
1、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下称重点研究基地)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95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51项、在国外学术刊物上2413篇,人均在CSSCI期刊上6篇、以基地名义出版的学术专著人均两部。因此,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管理学)重点研究基地名称及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所高校和地区在该学科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从区域分布来看(见表1),重点研究基地70%以上都集中在东部地区高校,中部次之,西部最少。具体就管理学而言,东部地区高校占了六个。中部地区仅有一个,西部地区为零。就经济学而言,东部所占比例仍然占绝对优势;中部为四个,其中包括南昌大学的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西部地区有四个。
不难看出,中部地区人文社科总体实力,明显低于东部地区,略高于西部地区;人文社科领域内,中部地区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实力相对更弱,基本与西部地区持平,这与中西部地区亟需经济学、管理学人才现状极不相符。
具体就江西而言,在中部八个省份中,共有一个管理学重点基地,四个经济学重点基地,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各占两个,南昌大学一个,即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这意味着,江西仅在研究中部经济方面占有一席之地。
2、国家重点学科
由于在学科方向、学术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条件建设等方面,国家重点学科都具有风向标意义。因此,国家重点学科的数量及学科门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作为衡量高校和地区学科影响力的重要指标。教育部2007年公布的国家重点学科中包括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其中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所覆盖的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由于一小部分一级学科下只有一个二级学科(即此一级学科等同于二级学科),大部分一级学科下有若干个二级学科;考虑到可比性,也不失参考意义,我们以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前三十名的高校为指标度量各省份的学科地位和影响力。
从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前三十名的高校来看,位于中部地区的高校有六个,分别为:武汉大学(排名第7位,46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排名第8位、45个)、哈尔滨工业大学(排名第12位,40个)、华中科技大学(排名第16位,37个)、中南大学(排名第18位、33个)、吉林大学(排名第19位、32个);位于西部地区的高校有两个,为四川大学(排名第10位,43个)和西安交通大学(排名第16位、37个)。中部八省份除江西、山西、河南没有外、其他各省都有,其中湖北还有两所高校。
具体从经济与管理重点学科来看(见表2),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中,理论经济学东部高校有5所,中部仅为武汉大学一所;应用经济学东部高校有4所,中西部均没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东部高校有6所,中部高校有4所,分布在安徽、黑龙江和湖南(2所);工商管理东部高校有4所,中部没有,西部仅有西安交通大学。可见,对中部地区而言,在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领域处于绝对劣势,在理论经济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领域尚有一席之地,尤其是管理科学与工程领域。遗憾的是,目前江西均无缘于上述国家重点经济与管理学科,在全国甚至在中西部地区都处于一个急需进步的地位。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中(见表3),经济学中,东部地区有20个,中部地区有六个,分为为华中科
技大学的西方经济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财政学和金融学,武汉大学的金融学,湖南大学的国际贸易,吉林大学的数量经济学;西部地区有七个。管理学中,东部地区有16个;中部地区有三个,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会计学,华中农业大学的农业经济与管理,武汉大学的社会保障;西部地区有三个。可见,中部地区在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社会保障以及农业经济与管理等方面还是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只是,湖北、湖南、吉林等省的经济与管理学科在中部地区处于前列,江西省在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上都没有国家重点学科,这更凸显了江西在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方面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3、博、硕士点数量及排名
博士点、硕士点数量是衡量经济与管理学科地位和影响力的重要指标之一。这里以涵盖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大文科为例进行说明(见表4)。江西高校现学位点名次在全国排名第23位,排在其后的8个省份除海南为东部地区外,其他均为西部省份。也就是说,江西在中部地区排在最后。从博士点数量看,江西省远低于其他中部省份;硕士点数量比山西和安徽多,比其他省份都少。
总体来看,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整体实力较弱,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有限。从重点研究基地看,江西仅有一个,为南昌大学的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且颇具区域特色。然而从国家重点学科看,江西的重点研究基地并没有相应经济与管理重点学科的支持。大文科的博、硕士数量及学位点排名,江西更是处在中部地区的落后位置。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远不能满足江西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的比较分析
省际之间的比较可以发现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的不足.而省内之间的比较则有利于摸清家底,有针对性地进行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这里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所列出的江西15所高校为例进行分析。
从表5可以看出,以社科活动人员指标来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三个学校社科活动人员总数占江西15所高校社科活动人员总数的44.5%。从发表学术论文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其论文总数占江西15所高校论文总数的50.5%。从研究发展经费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其经费总和占江西15所高校经费总额的60.3%。从课题总数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其课题总数占江西15所高校课题总数的58.8%。也就是说,这三所学校人文社科资源及成果占了江西高校的半壁江山。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讲,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是江西人文社科研究的中心。
进一步从职称结构上我们还可以发现,在江西15所高校中,江西财经大学无疑是经济学、管理学研究的大本营。从经济学科讲,江西财经大学正高、副高和讲师分别占江西15所高校总数的比例依次为55.2%、44.7%和19.9%;从管理学科讲,江西财经大学所占上述比例依次为36.2%、33.0%和36.9%。这意味着,在现有江西15所高校中,经济学和管理学各层次学术队伍三分之一都集中在江西财经大学。
从江西省重点学科来看,江西高校“十五”重点学科共72个(给经费的46个和自筹经费建设学科26个),共安排经费750万元。其中,经济与管理学科有14个,经费共100万。14个省级重点学科中,江西财经大学9个。“十一五”江西省重点学科经济与管理类中,江西财经大学又新增西方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共11个,在江西高校中名列第一,产业经济学且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总之,无论从现有学术队伍、科研发展,还是已有重点学科基础来看,江西省高校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呈积聚江西财经大学的明显趋势。而从省际之间的比较看,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学科整体实力较弱,与江西经济发展现状及趋势不相符合。为了更好培育经济与管理英才,服务江西经济发展,江西有必要建设和发展经济与管理学科,尤其是江西财经大学的相关优势学科.努力建设成江西首个经济与管理国家重点学科。
四、促进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建设的政策建议
1、发展思路上,对于现有江西高校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要进行改造、调整和拓展,形成经济与管理交互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经济与管理优势学科的发展要“有扬有弃,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依托现有基础,保持特色和传统,又要敢于高瞻远瞩,面向国家需求和学科前沿,找准突破口,拓展学科发展领域和空间,还要打破学科壁垒,面向科学问题凝炼优势学科方向。
2、学科培育上,在研究国家重大需求、判断学科方向未来发展空间和前景的基础上,明确学科发展重点领域。以发展重点为核心,引导学科建设资源的配置。可考虑把产业经济学发展培育为国家重点学科,这样既能与中国中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遥相呼应,更能满足江西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之客观需求。
3、学术队伍上,凝聚现有经济与管理学科尤其是产业经济学领域的优势资源,打造一流的创新团队。在大批引进吸纳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同时,以拓展出国进修、优化在职培训、强化科研激励等多种形式进行存量师资的国际化转型,造就一支在中部领先、在全国有影响的经管研究团队,为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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