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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22 17:36:1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财政支农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财政支农论文

第1篇

认为货币体系的形成是一个演化过程,首先各种货币产生于经济活动较为活跃的地区,随着各地区经济交往的深化和广化,以及各种货币之间的竞争,在经济活动最为活跃的地方就会形成货币中心,该地区的货币就成为核心货币,其它货币则变成外围货币,像各行星围绕在太阳周围一样,外围货币也围绕在核心货币周围。这个理论得到了历史的验证,有记载以来,人类社会大约生成了1.7万余种货币,而现在只剩下几百种,且少数货币具有霸权地位。美元就是当前世界货币体系的核心货币。由于美国在世界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元又是当前的国际结算货币,所以很多国家要想参与到世界经济中,就必须储备美元,美元也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发挥着交换媒介、记账单位和价值储藏的功能。历史上的布雷顿森林体系,还通过国际合约的形式将美元确定为世界货币的核心。虽然随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以及欧元的出现,动摇了美元的核心地位,形成了当今世界的货币体系,很多国家选择了多种货币作为储备货币,施行浮动汇率制度。但如果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对于很多国家来说尤其是东亚国家,美元仍是核心货币,为了规避世界贸易中的风险和增加出口,仍然将美元作为主要的储备货币和货币锚。因此有学者就将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称为后布雷顿森林体系。①可见货币星云学说揭示了世界货币体系发展的逻辑,在发展的任何时期国际货币总有核心和外围之分。同时这也是本文将其作为理论基础的原因。

一、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美元作为核心货币的数据验证

从两个方面可验证美元的核心地位,首先美国是一个强大的经济体,是世界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区域,这是形成核心货币的基础。根据McKinsey(2008)的研究,美国GDP占世界总GDP比重为21%;美国资本市场金融资产价值为56万亿美元,接近全球金融资产总值的30%。②其次,美元在世界经济中起到交换媒介、记账单位和价值储藏的重要功能。目前世界4/5以上的外汇交易、60%以的国际贸易用美元结算,虽然欧元占世界外汇储备的比重从1999年成立时的17.9%增加到2008年的26.5%,同时美元的比重从2002年开始就逐步下降,但相对于欧元的26.5%、英镑的4.1%和日元的3.3%来讲,2008年美元仍占有64%的比重。③综上所述,美元有着其它货币不能取代的地位,美元绝对是当前世界货币体系的核心货币。

二、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中人民币作为外围货币的数据验证

根据上文分析,当前的外围货币国家有着以下特点:出口是这些国家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为了降低在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和刺激出口,这些国家采取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并且大幅度低估本币价值。由于长期稳定的汇率和贸易顺差,这些国家也形成了较高的外汇储备。

第2篇

本文作者:刘峻宇工作单位: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处

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用于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撬动金融资本53.2亿元投入农业农村发展,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步伐。项目主体待遇。鼓励和支持合作组织作为申报实施主体参与扶贫、产业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建设,提高合作组织的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同时,各级各部门对合作组织申报实施项目给予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重点倾斜,并简化项目申报审批手续,为合作组织实施项目创造有利条件。推行民办公助。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推进民办公助方式的重要途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项目建设与管护,构建支农项目“投、建、管”机制。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资金中,对财政扶持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基地、营销体系建设形成的资产(根据不同行业划分比例,不低于其总量的50%~60%),量化到社员,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方式,落实管护责任,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让项目发挥应有效能,让农民长期受益。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新形势下农业生产经营的有效组织形式,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是财政支农项目的直接受益者,具有参与实施或承接财政支农项目的能力,可以参与实施或承接财政支农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机制,使财政支农项目形成的资产管护措施更加有效。实行“三种模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与专合组织有效对接。从各地情况看,目前,在财政支农项目与专合组织有效对接方面,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直接实施模式。在不违背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将一些项目交由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实施,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把好施工质量关和资金拨付关,促进项目高效实施。二是物化补助模式。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将化肥、种子(苗)、农药、机械等通过政府采购后统一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合作组织按要求和章程分配给社员,既促进优势产业成片规模发展,形成特色产业基地,又降低社员生产成本,增加收益。三是建后移交模式。由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按程序组织财政支农项目,把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合作组织进行统一管理、使用、维护及收益分配。严格申报条件,推进财政支农项目与专合组织有效对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发展,能参与或承接财政支农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越来越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或承接财政支农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二是合作组织成员应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0%,单位成员不超过5%,入社成员在100名以上;三是成立运行两年以上且经营业绩较好、带动农户增收显著;四是合作组织有创新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和资金运作能力,且运行模式、利益分配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五是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独立建账,核算规范,档案完整。

不断探索实践,推进财政支农项目与专合组织有效对接。在支农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享受普惠制政策、补贴资金直接上卡直发受益农户的财政支农项目和有明确支持对象及范围的项目外,合作组织均可参与实施或承接支农目项。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建设等项目。具体而言,用于以下建设内容的项目,都可以由合作组织参与实施或承接:渠系(含支渠、斗渠、农渠、毛渠)、节水灌溉、雨水集蓄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户用沼气、安全饮水等小型农村公益设施,村组道路、畜禽圈舍、生产便道、土地整治、山粪池等小型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仓储、运输及保鲜等储存流通设施;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体系建设;种子、苗木、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农业保险、产业发展风险金等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深化长效管理,推进支农项目形成的资产管护措施更加有效。为实现财政支农项目效用的可持续发挥,财政支农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将管理责任和义务落实到有关责任人;项目形成的资产,合作组织要登记入账,建立项目管护长效机制。一是落实管护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项目管护主体,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制定管护办法和奖惩机制。二是落实管护资金。对转移给合作组织的可量化到成员的资产,原则上由合作组织成员自行筹资投劳进行维修管护。对转移给合作的资产,主要通过三个渠道筹集资金进行管护:第一,合作组织建立维修管护基金。经合作组织的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建立项目维修管护基金。第二,合作组织成员筹资投劳。合作组织通过“一事一议”的程序和办法,由合作组织成员筹资投劳进行维修管护。第三,财政补贴。财政对合作组织建立的维修管护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对合作组织“一事一议”筹资投劳部分纳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给予支持。三是落实考核奖惩。将项目资产管护情况与合作组织评先评优、项目支持等挂钩,进行严格考核。对项目资产管护好、项目效益优的合作组织,可以给予新的财政支农项目扶持,反之不再支持。

第3篇

摘要:农业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持续增加农业投入是农业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由于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经济主体的自身积累能力较差、底子薄弱,我国农业资金投入长期以来主要依赖财政和信贷等外源型资金“供血”。在资源稀缺条件下,明确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支农重点,并在此基础上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战略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的发挥财政、金融支农合力,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期,我们以东营市广饶县为样本,对基层财政金融支农合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当前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支农合作的主要形式

(一)金融机构直接承担部分财政支农职能。计划经济时期,我国财政、金融职能相互交织,财政支配金融,金融充当“第二财政”,扮演着财政的出纳角色。近年来,随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基本构建起了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部分商业银行承担的财政性职能相应移交给了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演变成沟通财政与金融支农合作的主要桥梁。以广饶县为例,该县1994年设立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除保留小额农户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政策性业务,原承担的粮棉油贷款购销等政策性贷款业务均划转至农发行。支农再贷款?

(二)财政部门透过对相关“三农”经济主体的贷款贴息。为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幅射带动能力,财政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小额扶贫贷款等提供了部分利息补贴,以减轻农业企业财务负担,促进了金融部门对农业贷款投放的刺激性。据调查,2000年以来,东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2003年,广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用于支持重点龙头企业。

(三)财政部门出台鼓励金融支农有关优惠政策。为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财政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出台了减免三年营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承诺分红补贴等优惠政策。据调查,东营市政府为促进县区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利津、垦利两县农村信用社的股东承诺,如信用社2年内达不到分红比例,市财政将予股东补贴;并在政府权限范围内,尽量减免农村信用社在抵债资产接收和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税费。全市涉农资金和业务全部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所有农口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基本账户,各级预算外资金按一定比例存放农村信用社,乡镇的国库、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行政收费由农村信用社,县、乡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由农村信用社,县级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在农村信用社。研究制定了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工作的具体意见。对过去行政干预的贷款和协调农村信用社购买的企业债券、各级各部门在农村信用社的行政性贷款,由县、乡政府负责限期收回;对公职人员的贷款,采取纪律和行政的手段收回;采取以优质资产置换、整体“打包”等多种方式,帮助清收不良贷款。

(四)人民银行助推,政府部门主导,积极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2005年初,周小川行长多次在重要场合论述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关注。面对金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各级人民银行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取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据调查,2005年,广饶县委、县政府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县任组长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的考核,加大了督查力度。开展了“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活动,出台了《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设计了“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县”的具体指标体系,制定了《“金融生态示范县”评价标准》,形成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规范化机制。截至2005年底,全县已命名“文明信用乡镇”21个,“文明信用村”684个,“文明信用企业”61个,“文明信用户”9.9户,“文明信用工商户”2333个,2006年力争全市60%以上的村镇、农户达到文明信用标准。

二、当前合作方式中的不足

2003年以来,广饶县向“三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9亿元,投入信贷资金85亿元。财政投入和信贷投入的不断扩大,有力的促进了该县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民收入。目前广饶县已形成以凯银集团、驰中集团、华誉集团为首的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据统计,200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820元,同比增长14.7%。2001年-2005年,广饶县农民收入年均增长10.1%。收入结构中,纯粹来自农林牧渔的增幅仅为5.93%,非农产业纯收入增幅高达92.45%。

(一)财政金融支持重点“不到位”与“越位”并存。近年来,为发展农村经济,地方财政不断扩大了支农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支农支出以20%的速度递增。据调查,近四年来,我市投向“三农”的资金达50.7亿元,2003年市级财政用于扶持“三农”的资金3.8亿元,2004年达到了4.6亿元,分别占这两个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的28.4%和29.6%。但是,地方财政支出在制度安排上一直向城市倾斜的格局没有改变,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应由财政供给经费的公共产品,财政投入的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农村的基础设施、供水设施及环境治理等社会公益性的投入相对较少。调查中,我们设计的“当前财政和金融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哪个更大一些”中,有7/8回答金融支持力度更大。

(二)支农项目管理部门庞杂,投资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由于各部门职责定位不清,没能有效地建立起责、权、利相匹配的财政支农激励和约束机制。既有争项目、争资金形成的投资越位现象,也存在互相推诿导致的投资额缺位现象。因此,项目和资金多头管理,留下不少弊端:一方面,由于支农项目涉及的部门众多,部分项目交叉,有些地方出现同一类型支农项目存在多个部门重复立项、实施的情况。

(三)财权与事权分离的财政体制改革,使得乡镇、村委成为财务空壳,不能成为有效承贷载体。城乡财税体制改革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但另一方面,资金链条长,管理困难。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采取的是分级配套、层层下达、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做法,有些专项资金从上级财政下拨到实际使用,经过多个环节。资金在途时间长,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又增加了资金管理成本。一个项目,分级配套,每个级次都要考察论证,都要进行检查验收,需要大量的管理费用。县级财政配套能力弱。停收乡村公益事业金,使农民人均每年减少税赋100多元。2004年降低农业税率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减负58元,今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由此所减少的乡镇及村级收入全部由市财政转移支付。

四)财政补贴在流通领域消耗太多,轻生产领域。农发行贷款目前还仅局限在粮棉流通领域,虽然对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棉难”问题,稳定粮棉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国家的补贴基本在流通领域消耗,因此农民直接受益有限。

(五)政策性与商业性关系模糊。政策性与商业性并存是当前信用社经营中的基本格局,也是改革的基本矛盾。信用社肩负金融支持“三农”的职责,这具有强烈的政策性。另一方面,信用社又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商业企业。并且,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进展,商业性业务的比重日益上升。由于当前信用社存在强烈的政策性,以至于它还不可能摆脱行政桎梏而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企业。

(六)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供给范围“越位”与“缺位”并存。财政支农管理的领域和事务不能随农村城市化的加快而及时调整,造成很多部门和单位仍在占用财政支农资金,而应由财政资金供给的领域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主要表现在:第一,随着广饶县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三产”的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县级农业服务机构仍然过多,职能没有进行较大调整,是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过宽的主要原因。如:农口设有畜牧、农业、水产、农机等几个服务中心,各中心仍然是全套配置,各中心资源分散,不能整合,存在浪费现象。如:2002年财政安排几个中心事业发展经费各100万元,从财政检查的情况看,各中心事业发展的效果不明显。

三、政策建议

一方面,贫困地区公共财政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无法建立;另一方面,将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支农的工具,进一步扭曲了农村的金融体制。分析表明,只有让公共财政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进一步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制。(谢平,公共财政、金融支农与农村金融改革)

第一,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一是通过农村公共财政直接投资以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提高农村的技术水平和对一些经济行为给予补助。二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变目前我国长期存在的只有城市干部职工才能享受社会保障的状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包括居民生活补助和救助、基础的生产生活设施和文化教育支出,还包括对农户个体生产及合作组织的补助。

第二,把财政和金融资源结合起来,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提高融资效率。财政和金融两者相互补充、支持、促进,形成合力,就可以产生明显的放大作用,极大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通过财政直拨或其他渠道下拨的支农资金千头万绪,开行要通过市场建设和融资推动的方法加以整合,改变长期以来支农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低下的局面,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资金一旦整合,就能发挥集合效应,提高支农效果,产生“一个平台、一个信用、一个账户”多种功能的贷款模式。即通过融资平台账户管理、整合各级政府的支农资金、发放贷款、回收本息,形成统一高效的信用支持和管理模式。目前大部分县域,特别是贫困县机动财力很少,自身活力相当脆弱,开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第4篇

论文关键词:财政支农;农村社会保障

农业财政政策是国家财政通过分配和再分配手段促进解决“三农”问题一系列政策的总和。通过运用农业财政政策,为我国“三农”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支持。财政支农政策的存在不仅具有必要性更具有重要性以适应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而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应尽快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迫在眉睫。

一、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现状分析

经过多年来的不断调整、创新,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适应,以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但该体系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财政农业绝对两周增加,相对量趋于下降。表现在我国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呈现出下降、徘徊和增长缓慢的趋势。二是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1.财政支持对象不合理;2.农业内部支持结构不合理。三是财政农业投入体制不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投资渠道较多,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面、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造成重复投入等问题,这种投入体制使整体目标不明确,有限的资金无法形成合力。四是财政支农力度小一些。这必然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农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影响到农业的均衡发展。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完善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必须立足稳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这两个主要目标,不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长幅度,体现公共财政资源分配向农村倾斜;而且要合理确定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配嚣公共财政资源。

(一)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的展望

1.切实加大国家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倾斜力度。

加强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建立公共财政与WTO框架相适应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切实加大国家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2.建立规范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

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的,积极创新财政支持和民办公主的机制,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3.着力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扩大“省直管县”、“乡财县管”财政体制和方式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县乡财政收入体系,加强县乡财政管理。

4.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现代税收制度。

统一城乡税制的目标是:强化城乡税收协调,公平城乡税负,规范和统一城乡税收管理体制,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税制结构,最终实现农业、农村、农民与工商业、城市居民适用税制的完全统一。在税收政策上体现对“三农”的扶持,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水质环境,为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的具体措施

1.稳定农业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

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人,必须建立在用法律、法规进行制约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依法投资,真正落实。同时,各级对农业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资金匹配额都应制定具体标准和办法,以分清责任,强化对农业的投入。要积极利用政策作用,引导集体、农民和其他有关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2.改革农业补贴政策。

要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的政策法规,使财政对农业补贴成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制度。要改变目前国家对农业补贴绝对额逐年减少、相对数明显下降的状况,逐步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额度。

3.利用好财政贴息政策。

财政贴息作为一种特殊的财政补贴方式,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配合的一种形式,它既能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又能发挥银行信贷资金的优势,它是在市场基础上维持有效率的农业需要。目前,我国的财政贴息只要用于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贴息。但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是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全部政策性贷款的需要,故还有必要对一部分商业银行的农业贷款进行贴息。财政通过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资到农业上,以解决当前农业投资整体资金不够的问题。但应注意的是,按照wI'o规则,财政贴息是属于应予减让的政策,这一数额不宜过大。转贴于

4.整合农业税收政策。

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税费改革,建立新的农业税制,然后做好新农业税制试点的配套改革。

5.加强财政扶贫开发的力度。

首先以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为目标,加强对贫困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然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移民开发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运销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支持贫困人口教育和医疗卫生。

6.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第5篇

论文摘要:在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条件下,中国财政对农业投资的目标与农户理性经济行为不兼容,财政支农政策传导机制不畅通,影响财政支农政策效果。为改善财政支农效果,必须优化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结构,改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的环境。

一、问题提出:财政对农业投资效益的反思

财政对农业投资在世界各国具有普遍性,其原因主要在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独特的地位、作用和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政策目标主要包括稳定农业生产,保证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等。财政支农政策目标体系内部各项目标之间关系较为复杂,既存在一致性,也存在矛盾性。优化财政支农政策,协调财政政策目标,对于提高财政支农绩效,促进“三农”问题解决和城乡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长,财政对农业的投人总量也逐年增长,但其占财政支出总量的比重却在降低。从绝对量来看,财政对农业投人从1978年的150. 66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172. 97亿元,增长了20. 1倍,而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则从1978年的13. 43%下降到7. 85 % 。与此同时,从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产值、主要粮食产量和农民纯收人增加的各项目标和各项目标协调程度来看,效果均还有较大改善空间。

已有的关于财政支农绩效的实证研究都是检验财政支农支出总量和结构对农业产值、农民收入和主要粮食产量的影响。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就业领域扩大和农民收人来源的多元化,应该用财政支农支出和农民收入的产业结构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和主要粮食产量等的影响来衡量。为此,利用1978一2007年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和结构数据以及农民收人产业结构等数据,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和主要粮食产量作实证分析,以真实反应财政支农资金的绩效,揭示财政支农支出中的问题,尤其是通过分析财政支农政策的传导机制和微观主体行为模式对财政支农绩效的影响,为提高财政支农绩效提供理论支撑。

从影响农民第一产业收人的财政支出来看,财政支农支出每增加1亿元,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增加0. 61亿元;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占总收人比重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农民第一产业收入减少2615. 75亿元。主要粮食产量和财政收人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有显著影响,但主要粮食产量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的弹性系数很小为0. 035,即主要粮食产量增加1亿公斤,农民第一产业收人仅增加0. 035亿元。财政支农支出对滞后一期农民第一产业收人的弹性系数为0. 75,即财政支农支出每增加1亿元,农民下一年第一产业收人增加0. 75亿元。农民收人结构对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没有显著性影响。

从影响主要粮食产量的财政支出因素来看,财政支农支出绝对额对主要粮食产量没有显著影响;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比重提高对主要粮食产量有显著负面影响,即农民第一产业收人比重提高导致主要粮食产量大幅度减少。

从以上实证结果可以看出,财政支农支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第一产业收人,但对增加主要粮食产量的效果并不明显,农产品产量增加对农民第一产业收入增长的作用非常有限。财政支农效果有待改善,支农政策目标系统内容各子目标兼容性较差,主要体现在农民第一产业收人增加和主要粮食产量增加之间的关系不密切。

二、财政支农微观基础和政策传导机制

农户是农村的生产经营主体,是财政支农政策的微观基础和政策传导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对财政支农政策的反应模式直接影响财政支农资金运行的效果。研究我国特殊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背景下的农户行为目标、约束和模式是深人理解财政支农政策绩效的重要突破口。

从财政支农政策目标看,宏观上包括增加农产品产量,增加农民收人,缩小城乡差距,保护生态环境等。财政支农政策应该为农户经济行为提供稳定的、目标明确的、预期稳定的导向,要尽量减少政策目标间的冲突,增强协调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农业和农村资源配置的主体,是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的主体,其经济行为对财政支农政策的反应方式直接影响着政策的效果。

农户是我国农村经济的微观基础。受要素察赋结构等因素影响,小农经济是我国农村家庭经营的主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商品意识逐渐增强,家庭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户的非农化经营不断发展,甚至成为家庭的主要收人来源。但是,传统农业内部以家庭为单位、小规模、分散经营仍然是我国农村家庭经济的主要特征,所以,农户经营行为必然包含着传统农业中农户经济行为与整体经济市场化的矛盾,以致影响财政支农支出政策的效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理性经济行为模式表现为在制度和要素约束下追求家庭收人最大化。在行为目标上,农户追求家庭收入最大化为主的效用最大化。家庭效用函数包括收人、稳定、尊重等,由于收人以外变量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或者是收人的函数,追求收入增加成为农户的主要经济行为目标。在约束条件上,包括外在于家庭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社会保障、要素流动、产权保护等制度和家庭可支配的资金、劳动力、技术、土地等实体要素。行为模式是在服从市场经济逻辑的条件下,适应、利用外部条件,合理配置家庭资源,实现家庭效用(主要是经济收人)最大化。

作为传统农户经济行为最为重要的外部条件—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从公共财政角度看,具体表现为,城乡二元的公共品和基础设施供给制度和机制,包括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农村公共服务和生产生活用的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这直接约束了农户的经济行为,导致独特的经济行为模式,影响财政支农政策的效果,具体体现在:

第一,财政支农的宏观目标与农户经济行为的微观目标不兼容,是财政支农效果不好的重要原因。从农户家庭效用函数与财政支农目标的关系来看,农户收人最大化目标与财政支农目标是兼容的,即财政支农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能够通过农户追求家庭收人增加目标的行为得到实现。但农民增收目标与农产品供给增加目标存在不协调。受政府农业投人等政策影响,我国农业内部农户的农业生产方式仍然是以传统手段为主,这导致农业、工商业和农业内部不同生产领域较大的比较经济效益差别,导致农业生产行为的扭曲。在农户经济活动中,农业、非农业构成其经济活动集。增加粮食产量是增加农户收人途径之一,但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要素收益率远远超过传统农业,且风险较低,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在内的传统农业内部,传统种植业收益率最低,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在内的种植业中,传统粮食作物经济效益又最低。因此,从追求经济效益目标出发,传统农业中的农户在要素约束允许的条件下将偏离增加农产品供给的目标,这导致农户增加收人目标与增加粮食产量的财政支农政策目标不兼容和冲突。

第二,增加收人和农产品供给增加目标的经济执行主体错位。农户要素察赋与其经济行为的产业、行业选择密切相关,不同经济领域对主体要素数量和质量要求不同,理性的农户都根据家庭要素察赋选择综合收益率高的经济领域。一般地,资金充足,文化水平高,经营管理能力强的农户选择要素收益率高的工商业为其主要经济活动;资金实力弱,文化水平较低,经营管理能力差的农户被迫选择收益率低、经营风险较小的传统农业,尤其是传统粮食种植业。前者有利于收人增加,不利于农产品供给增加;后者有利于农产品供给增加,但不利于收人增加。因此,财政支农增加农产品供给和增加农民收人的目标实现主体分离,影响目标的实现。

突破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财政支农目标和农户经济目标冲突的出路在于农业现代化。现代农业采取新的、高效率生产方式,生产高附加值的、高收人需求弹性的农产品,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收益率高,能够实现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和农业生态环境改善的和谐统一,即既有利于财政支农目标达到,也有利于农户收人增加和家庭效用增加,使财政政策有坚实的微观主体基础,政策传导机制顺畅。

第三,财政农业投资与农业现代化要求错位,不利于传统的农业现代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要求劳动者知识技能、生产工具、生产对象、生产方式等诸要素整体协调和层次的提升,任何一个方面的落后都将制约农业现代化进程。从农业生产的要素构成来看,劳动力、土地、劳动工具、农产品品种、基础设施、技术等要素的有机协调,才能有利于农产品的产量增加,以及其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农户从农产品产出增加到收人增加之间还必须经受市场的考验,即完成从农产品的生产、运输到销售,或者从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事实上,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的传统农业经济内部,传统种植技术不能适应农产品新品种的要求,气候等自然条件受控性差,农业自然风险大;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制度不完善,农业经营市场风险大等制约着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要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实现农产品产量增加和农民收人增加的统一,财政必须有所作为,如通过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整治土地,改良土壤,改变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被动服从局面,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业科研投人,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增强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研究开发、推广先进适用机械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民的文化技术水平;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制度,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等等。以上措施的综合配套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实现传统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政府作用的有效发挥是农业走出传统农业困境的重要前提。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不仅影响农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收人的增加,也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福利的改善。

由此可见,一定规模的财政农业投资和投资结构的合理化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产品产量增加、质量提高和农业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条件,是实现传统农业现代化,缩小农业与现代工商业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构建和谐经济社会关系的基础。

三、提高财政对农业投入效益的对策

理论上,要提高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绩效必须使财政投人方式与农户理性经济行为相协调,财政支农目标与农户经济行为目标相兼容,促使农户增加对农业的投人,提高要素的配置效率。事实上,我国财政对农业投入与农户经济投入的互补性较差,不能产生协同效应,这是财政农业投人绩效不理想的根本原因。提高财政支农绩效必须改变不合理的财政支农投人规模、结构和机制,使财政支农投人能够适应、引导农户经济行为,促使农民收人增加、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生态改善。

第一,增加财政支农的资金投人力度。财政支农资金总量投人增加是结构优化的前提,只有在投人总量增加的前提下,投人结构才能得到有效的调整和优化。根据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规律,当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社会,农业投资比较率这一指标值应该接近1。可是,我国的这一指标值还不到0. 2。当前,我国已经开始进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发展阶段,应该通过完善财政支农制度,强化财政支农政策执行,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速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速度,逐步提高财政投资比较率和财政支农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改变农村公共品供给严重短缺的局面。这是从根本上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供给能力、增加农民收人的重要前提。

第6篇

【论文摘要】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几年,本文结合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着重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农村金融的相应措施。

从1996 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改革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完善信用社治理结构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实现有效监管也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同样需要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去满足。因此,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多元化成为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2005年人民银行主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6年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2007年银监会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1 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改革后,目前我国多元化农村金融体制已初步建立,即以合作性金融为基础, 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证券市场和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农村金融组织民营化程度加大,乡村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试点扩大了各类资本合作的参与路径,并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使得财政资金、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和非营利资本角逐农村市场的竞争机制初步建立起来,打破了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市场农信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随着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农村金融主体呈扩大化趋势,逐步形成了由各级政府、具备国有、集体、外资、港澳台、私人等各种资本背景的企业、农户和其他私人投资者构成的多元化金融主体格局。

2 我国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

2.1 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但据统计资料显示,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2.2 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

虽然经过多年改革,但是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而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其他银行机构很少在农村地区发放贷款,大都把资金转到城市。同时,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回城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实际上也成为农村资金流出的重要渠道。现实中,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

2.3 农村金融产品单调,业务单一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业处于无竞争状态,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缺乏金融服务意识,经营方式粗放,不注意金融产品的需求创新,满足于坐等顾客上门;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金融机构没有适时根据农民需求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就是在一些传统业务上,也缺乏创新。

2.4 民间金融组织活跃但缺乏有效监管

正规金融机构缺乏活力,在客观上为各种民间金融活动提供了发展空间, 很多地方民间借贷甚至成为农村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据调查,民间借贷占整个农村资金市场总量的30%到70%不等,且越是落后的地区民间金融组织越为活跃。虽然民间金融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资金紧张的压力,但是,民间金融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风险高、纠纷多、盲目性大等弊端容易造成社会动荡,很可能会加重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3 完善农村金融的措施

3.1 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要进一步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拓展支农金融业务,针对“三农”的特点, 在进行农村金融体系设计时,必须加大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性金融投入, 应建立以农业政策性金融为主线, 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和农村特点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商业性金融是金融体系的主要力量,能够围绕农村经济和生活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供给, 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这也成为政府支农手段多元化的重要政策选择。另外,我国还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其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是农村现有正规金融的主体,所以必须坚持农信社“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的终极定位,只有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 才有能力支持广大农户发展经济, 带来农村经济的繁荣。

3.2 完善准入、退出制度

垄断不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必须要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要在综合评估各地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条件以及当地风俗的基础上,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坚持产权关系清晰、组织形式多样化原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建真正的农村金融竞争主体。同时,要抓紧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这也是强化外部约束、保障农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条件。

3.3 规范引导民间金融

尽管民间金融组织不够规范而且存在许多弊端,但对于现阶段我国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村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民间金融活动对于我国的农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承认和正确对待民间金融,鼓励其合法发展,使其成为农村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要通过正确的形式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而非简单、粗暴地取缔民间金融组织及其活动,以达到让其填补目前国家在农村金融方面的空白,推动现阶段农村农业正常发展,保证我国农村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 刘梓舟. 从农村金融需求的视角看农村金融的改革[J]. 南方农业,2008(1)。

[2] 马君实. 完善农村金融支持战略的几点思考[J]. 中国金融, 2008 (1)。

第7篇

论文关键词:抛荒,农业效益,财政支持

城市化发展,耕地逐年减少的趋势难以逆转。同时,人口每年净增800万,粮食能源兴起。与地减而粮食需求巨增相伴,土地却大量抛荒。抛荒的主要表现:一是土地利用率降低,双季改单季,复种指数降低;二是农业劳动力投入减少或劳动力质量降低:种地的多是老人和孩子——脑袋好的,考大学走了;身体好的,当兵走了;年纪轻的,打工走了。三是农村资金大量农转非。重庆11%耕地不再种粮。

抛荒使粮食供求关系日益趋紧、日益危机。抛荒对策何在?粮食供求关系日益趋紧。抛荒对策何在?

大量抛荒似乎是由于大量劳动力外出打工所致。但抛荒的深层原因是农业比较效益低下。1996年至2005年,平均净收益情况是,除棉花、油料作物外,其他农产品的净收益均有所下降,有些农产品甚至出现亏本。③其原因,过去主要是二元结构,现在和今后主要是农业弱势:小生产、生产周期长,地减、水缺、沙化等资源约束;存在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2008年,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加快发展高效农业、集约型农业、设施农业。但是就解决抛荒问题而言,这些还不够。必须保证财政农业支出高于GDP增长水平和财政收入增长水平;又要改善投入结构,重点投入农业现代化科技和农村现代化流通建设,更要强化支农资金的预算和监管。一要建立完备的预算机制,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客观、正确、有效,实现支农资金效益最大化;二要强化监管机制,倡导第三方和受益方参与项目监督,改变以往监管体制中“重形式、轻实质”的情况;三要完善审计机制,从财政资金的源头上、主渠道上、末端上和专项资金使用上,对财政部门资金预算、主管部门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提供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分别进行审查,确保专款专用。四要整合“三农”资金,将目前分散为15个渠道的政府支农资金,按使用性质和方向进行调整,集中使用、形成合力,提高资金效益。加快形成政府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充分利用当地原材料和农民劳动相结合的、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体制。

一、科技支农

农业科技创新,是突破资源和市场对中国农业双重制约的根本出路。农业科技重点围绕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及农民增收等重大需求,重点突破农业核心技术,带动重大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用激励机制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用市场机制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用体制改革整合农技推广的资源和力量,用政策扶持引导农户应用农业科技,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农业集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

具体说来,一是农以种为先。全面保护我国特有、珍稀的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把目前世界最大的生物种质资源库变成基因库,寻找可直接利用的种质材料,实现从主要依赖资源优势到重点发挥基因和产品优势的转变,实现优良品种的选育从表现型选择向基因型选择、从形态特征选择向生理特征选择的转变;育种技术从常规育种向常规育种与分子育种相结合的方向升级,育种目标由高产向高产、优质、专用升级。转基因种子可以专门用于生物能源原料。

二是农以氺为命。科技节氺,实现由单一节水技术向高度集成的综合技术和发挥整体效益的方向发展,蓄水、增水、保水、高效用水并重,农艺节水、生物节水、工程节水结合,促进节水农业技术向定量化、规范化、模式化、集成化和高效持续方向发展,实现旱涝保收,提高农业抗灾能力。

三是农以土为本。科技改土、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质量,改中低产田为高产田,不断提高耕地产出率。

四是农以本为基。加强农业生产资料节本增效研究,降低成本和价格,提高功效。发展智能化肥料控释、生物农药、农业环境生物修复和防疫技术,加强传染性寄生虫病和人兽共患病的有效控制,建立和完善防止外来动物疫病入侵的检测检验技术和动物疫病预警预报与应急反应系统。五是农以需为导。突破农产品需求约束,必须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关键技术。利用科技开拓农副产品的新功能、新用途,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多梯度利用,动植物废弃物高效、合理利用,种加结合、以加促种、以加补种、种加并举、共同发展,实现农业比较利益。

科技现代化的前提是法制,制定《农业科技法》,确保农业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

二、流通支农

一个产业要登峰造极,就必须有世界一流的供货商,这些制造商及供应商会形成一个能促进创新的产业(迈克尔·波特1990)。同理,农业的竞争优势,源于现代流通业支撑。

由于农村流通基础较差,流通成本高、投资回报率低,企业到农村投资的意愿不强。通过建设道路等流通基础设施,改善交易条件,示范引导、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的政策支持,扩大农产品交易规模,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吸引企业投资于农村流通业。鼓励企业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兼并、联合或发展加盟连锁等方式,大力发展资金雄厚、设施先进和商誉卓著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主体多元化、多层次化、实体化,市场体系开放统一、信息共享、拍卖化、招标化和合同化、竞争有序,流通创新、流通规模化、标准化、渠道规范、管理专业、便捷配套、使交易低成本、稳定可持续、高度组织化,完善高效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消费、废品回收的产业链条,以城区店为龙头、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重点加强物流配送、市场信息、检验检测、交易大厅、仓储及活禽交易屠宰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将货真价实的工业品送下乡,为农民营造便利生活环境。

具体说来,一是积极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经纪人、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形成较为稳定和预期性的价格信号,以减少农业资源配置的盲目性和短期性,避免农业生产大起大落。二是大力健全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体系,鼓励、督促农资流通企业开展配送、加工、采购服务和技术服务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推动实力雄厚的农资经营企业探索创新经营模式,组建大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农资连锁集团。积极发展农资产品的专业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将农资厂商和农户有效连接起来。农资物流配送优质农资产品,可以采用“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农户”的流通模式,建立网络化的流通和服务渠道;可以联合农资厂家和技术专家,提供完善、周到的特色服务,让科技成果通过流通企业进入农家。三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物流,利用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新型农资配送渠道和现代流通模式,引导现有农产品物流企业改造升级,推动其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改善农产品物流环境。四是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农产品进超市,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直接向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等配送产品。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五是充分发挥农村现有流通网络的作用,支持城市流通企业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积极培育农村新型流通方式,鼓励有实力的零售企业运用特许经营、销售等方式,改造“夫妻店”、“代销店”和传统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标准化的“农家店”和农村集贸市场,逐步形成连锁超市、连锁经营、统一配送、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形成方便、安全和实惠的农村零售网络终端。六是发挥经纪人接触面广、信息量大、嗅觉灵的优势,把信息和定单直接送到田间地头,在农户和商家之间牵线搭桥。引导经纪人由单纯的产后销售向产前物资供应,信息服务和产中技术指导等多种经营方向转变;组织更多农民从事跑定单、找市场的营销活动。

流通现代化的前提是法制,制定《农业交易法》,规定农资的购销与批零差价率,平抑农资价格,设置绿色通道降低农资的运输成本;完善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其质量可追溯制度、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和质量保障赔偿制度。诚信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健全的法制体系既是诚信规范的前提和基础,又为诚信规范的确立提供最基本的保障,而诚信规范则对法律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和补充。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和对守信的奖励力度,禁止失信者进入批发市场。

三、调整支农

抛荒既是农业产业结构不适应需求结构的反映,更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要抓住机遇,以需求高级化为导向,选育新品种,开发小品种、产品多样化,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档次。与工业结构调整不同的是,工业科技进步以企业为主,而农户的实力有限,只能以加大财政投入到农业科技院所中,由其创名牌,名牌的基础在质量,质量的基础在技术,技术的基础在科技,科技的水平在财政投入。科研机构要不断研制、改造和推广名优品种、开发和引进相结合,引进和改造结合,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因而农户能够最大限度地减产劣质和大路品种,增产价高的小品种、抗灾品种、特色品种、功能品种、附加值高品种、安全健康无公害等优质品种、优质果、菜、花卉等园艺类劳动密集型产品,逐步实现从劣质农产品为主向优质为主转化。大力研制和生产反季蔬菜水果。鼓励各地立足本地资源,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为此,建立提高农产品质量技术的保障体系,包括质量标准国际化体系、动植物检疫标准体系、质量鉴定等级体系、无公害认证体系,良种生产、繁殖和供种专业化体系,农产品价格、生产、库存信息以及中长期的市场预测信息网络,帮助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进行生产。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建立面向生产、技术、市场的信息化平台,探索农业信息化规范服务、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的模式,使农业生产、管理、决策和市场逐渐实现信息化。

发展旱地农业、设施农业、绿洲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野味农业、绿色农业等新兴农业。大幅度压缩沿海发达地区大路货的种植面积,发展高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的蔬菜、园艺产品,发展精品农业、水体农业、太空农业、精确农业、创汇农业、立体农业、园区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旅游农业和节约型农业;扶持中部优势作物产区,给予类似于退耕还林、还草的财政补贴;通过区域信贷和区域税收支持,稳定和扩大西部地区的特色农业。

四、金融支农

建立以政策性金融为导向,合作金融为主导,商业金融和民间金融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支持、规范发展民间金融,金融机构多元化,公私银行、一律平等,培育农村金融市场。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以联社通过同业拆借和同业借款调剂资金余缺,增加央行对经营农业贷款的银行的再贷款等资金供给,对经营农贷业务的银行减免税和财政补贴,增其实力、减其负担,降其成本。

在财政支持下,发放贴息贷款,引导农民投资。打破利率限制,贷款营销、创新产品、拓宽金融支农渠道,如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实物贷款、买方贷款等,增加农业资金供给。以健全的制度环境保驾护航,培育良好的农业发展环境以及信用体系,实现农村金融与农业协调发展。加强贷款管理,实行严格的贷款准入制,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信贷决策程序,抓好重点客户和重点乡、村的风险预警监测,切实提高资产质量;加强审计工作,强化“内控第一责任”意识,发挥审计的再监督职能。为了保证农村金融安全,不但健全贷款抵押担保机制和信用机制,而且普遍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规避自然风险,保障银行资金安全。

五、组织支农

财政支持、培训人才、减免税费、支持农民组织起步和渡过难关,鼓励和帮助农民建立和发展合作社等组织。通过组织边界的扩展,借助于组织对市场的替代,变市场交易为组织内部交易,集中单个农户的有限剩余(需求)而形成流通规模经济,有效地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相结合的难题,降低成本;其提供技术资料、优良品种、生产资料、技术指导和培训、注册商标、市场信息和产品销售、买入农资等服务,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引导分散的农业生产逐步走向产业集聚、规模生产、集约经营,促进分工,降低生产成本;使家庭式、兼业式的生产方式向企业式、专业化的生产方式转变,改变农业微观经营方式,强化微观主体的市场角色,适应客观环境并形成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农民组织承担乡镇政府转移或委托的职能的实现方式,使农民组织成为政府的有力助手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把其适宜承担的信息咨询、人员培训、价格协调、公信证明、产品推介等职能交给农民组织。必须取消对农民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农民组织从事公共服务的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政策。

第8篇

〔关键词〕二元经济论;城乡二元结构;公共分配;财政支出结构

在发展中国家,二元性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二元结构是发展经济学对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特点的一种理论概括。当前,中国处于经济结构转变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具有鲜明的“过渡”特征。从发展阶段看,正从低收入阶段向中等收入阶段过渡,最终完成由“二元经济”向现代化经济的转变;从体制模式看,正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从发展水平看,正从初步小康到较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的过渡。过渡性表明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失衡现象将会长期存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主要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在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将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协调发展的第一因素。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统筹城乡发展已成为关系到宏观、战略和持续发展的问题。因而,改造传统农业部门、发展农村经济,推进经济从落后状态向发达状态的转变,实现城乡二元结构的趋同是中国目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也必然成为21世纪前20年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从公共财政支出机制的角度看,以城乡经济增长和发展状况的差异体现的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公共财政的投入规模与结构决定的。所以,解决城乡统筹发展问题,要求从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入手,在城乡之间合理有效地配置财政资源。

一、二元经济理论评述

作为一个术语,“二元经济”最初是伯克(booke,1933)提出,他在对印度尼西亚社会经济的研究中,把该国经济和社会划分为传统部门和现代化的荷兰殖民主义者所经营的资本主义部门,他当时的研究既具有开创性,但同时又仅仅限于对二元经济的一种单纯的描述。典型的二元经济理论是由发展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w a lewis)提出的,后来经过费景汉(j fei)和拉尼斯(g ranis)等发展经济学家们的不断发展、完善和深化,成为描述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一种典型经济发展理论,也被称为“刘易斯—费—拉尼斯模式”(lewis—fei—ranismodel)。二元经济理论明确指出了二元经济结构是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即以主要为满足农村人口自我消费为主的传统经济部门与资本主义性质的以大工业为代表的现代经济部门并存的“二元经济”现象,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基本模式,进而研究发展中国家利用什么经济机制,由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化,使城乡处于平衡发展状态,最终使二元经济结构变为一元经济结构的规律性。

1 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

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有三个假设:(1)将国民经济分为两个部门:一是传统的农业部门,它使用了大部分劳动,具有自我维持、劳动人口过剩及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的特征;二是劳动生产率高的现代化城市工业部门,其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来源于有着剩余劳动的农业部门。传统部门落后,但比重庞大;现代部门先进,但比重较小。(2)劳动无限供给;(3)工资水平固定不变,并具有完全弹性。具体来说,刘易斯的二元理论包括“最低生存费部门”和“先进部门”,即把现实中的农村部门列为最低生存费部门,他强调这个部门的经济特征是处在马尔萨斯的最低生存费均衡状态;把城市工业部门归为先进部门。为了追求理论的明确性,他关于两部门发展的理论采用的是农业和工业两个概念,因为农业和工业在经济理论上的特征比农村和城市更清楚。但在劳动力转移问题上,刘易斯本人明确地将其划分为农村部门和城市部门。就是说,他已注意到了农村与城市间的劳动力转移,不同于农业和工业间的劳动力转移。

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认为,在一定的条件下,农业的边际生产力为零或近乎于零,构成这个部门的成员享受平均的收入分配,与边际生产力无关。劳动者在这种“传统的工资”水平上提供劳动,无论多少劳动力,农业部门都能提供,因而存在无限劳动供给。这是促使二元结构形成并能维系它长期存在的关键性因素,具体表现为传统部门中存在着大量的隐蔽失业者。这种大量隐蔽失业人口的存在,既是传统部门生活水平低下和发展受阻的根源,又是现代部门扩张所需劳动力的源泉。同时,在提供同等质量和同等数量的劳动力的条件下,非熟练劳动者在先进部门比农业部门的工资高。这种工资差异也导致农业部门的劳动力不断地向先进部门转移,直到两者工资水平相近为止。因此,刘易斯理论也叫劳动力无限供给理论。

关于传统农业部门和先进部门的相互关系,刘易斯认为,一方面,农业部门是产生过剩劳动力的根源,即在现行工资水平下,农业部门对现代部门的劳动力供给超过这些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换言之,发展初期非熟练劳动力是充裕的,从而使现代工业部门能以不变的低工资得到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给。在这个意义上,农业部门劳动力无限地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来自先进部门。传统农业部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隐蔽失业和过剩劳动力的出现,使得工业部门可以形成剩余产出,而剩余产出又通过利润的再投资增加资本存量,不断扩大资本规模,从而创造更多的劳动机会,吸纳更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而这正是经济发展的关键。事实上,这里隐含着这样的假设:现代城市部门的资本积累能带来固定比例的劳动力就业的增长,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力节约型的技术进步,资本积累与扩张速度越快,创造的就业机会增长也越快,也就越可能将剩余的劳动力吸收到先进部门中去。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被先进部门吸收完毕,农业部门的劳动边际生产率不再为零,城市工业部门不提高工资水平就不再有农业劳动力的供给,这时先进部门劳动者和农业劳动者的收入都将随着投资的增加而获得提高,两部门的发展处于平衡状态,经济结构发生转变,经济中的二元结构也由此消失。

2 拉尼斯—费景汉的二元经济理论

拉尼斯—费景汉(g ranisandj fei)的二元经济理论是对刘易斯理论的改良精确化。拉尼斯—费景汉提出的两部门概念是由最低生存费部门和资本主义部门构成(以下分别简称为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他们指出,发展中经济的特征就在于广大的农业部门与规模小的工业部门并存。因农业生产率提高而出现的农业剩余是农业劳动力流入工业部门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把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流动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类似于刘易斯模型。第二阶段是工业部门吸收那些边际劳动生产率低于农业部门平均产量的劳动力。此时,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边际产量为正值,他们向工业部门的转移导致农业部门的萎缩,从而农业向工业提供的剩余减少,农产品供给短缺,使工农业产品间的贸易条件转而有利于农业,工业部门工资开始上涨。第三阶段是经济完成了对二元经济的改造,农业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工资都由其边际生产力决定,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完全取决于边际生产力的变动。经过改进后的模型更准确反映了二元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和自然演进过程。

总之,我们认为,应从两个方面来把握刘易斯—费—拉尼斯二元经济论的中心思想:

第一,劳动力在两个部门之间的转移构成经济发展的主线。二元经济发展的本质是结构转换。二元经济结构的直接根源是传统部门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因而其转化的关键动力在于不断促进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业转移。二元经济理论以新古典学派的观点为基础,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农业部门存在着劳动边际生产力为零的隐蔽性失业,而农业部门和现代部门之间存在着工资差别,于是经济的自动机制把劳动力从低工资的农业部门推向高工资的现代部门,提高了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增加了现代部门的就业和产出,最终消除农业部门和现代部门之间的差别并达到充分就业。但需指出的是,这种转移又暗含着一定的条件,包括: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或现代部门)的转移不能有人为的障碍(尤其是体制上的障碍),以使这种转移顺畅自然;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的素质应不断提高以适应工业化的需要;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必须不断提高,以与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大体相当等。

第二,二元经济是两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的经济部门构成的有机整体。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以城市产业为代表的现代部门取代传统部门的过程,就是农业、农村、农民转变为广义工业、城市和工人的过程,就是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变为工厂企业组织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终结就是现代经济的一元化格局。这已被发达国家成功地完成了从二元经济向现代一元经济过渡的实践所证明。二元经济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得出了一国要加速现代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要不失时机地实现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转换的重要结论,并进一步指出要使结构转换得以均衡和持续实现,必须把握现代部门与农业部门的关系。现代部门是主导部门,但农业部门绝不是消极或被动的部门,两部门之间必须均衡互动,在现代部门快速发展的同时,保证农业部门的相应发展。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途径是提高农业生产率,因为它是保证工业部门扩张和农业劳动力顺利转移的条件。这就要求改造传统农业,特别是要依靠国家向农业进行特殊投资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确保农业生产率与现代部门生产率的同步增长。

二、二元经济理论对中国的适应性分析

任何理论观点,都有自己严格的前提和限制条件。以二元经济理论分析一个国家的经济,无疑也应遵循理论本身的精神和实质。因此,在运用二元经济论分析中国状况时,最重要的、第一位的工作是,审视二元经济论的理论模型赖以建立的前提条件和限制条件是否符合中国的实际,这应是我们能否采用、或在多大程度上采用二元经济的理论和结论的惟一准则。从根本上来说,中国经济的发展虽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仍然具有二元结构理论赖以成立的经济条件。主要表现在:第一,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国民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尤为突出。第二,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是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因而劳动力供给是充分的。第三,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资本短缺是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约束因素,资本需求与资本供给之间的矛盾将在一个很长的时间持续。

在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的关系方面,刘易斯在二元经济的论述中指出“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业国家中,情况迥然不同。我们知道在小农经济中,如果有关农民的问题为人关注,如果农业的服务体系,农业的信贷制度、道路、水的供应等的基础设施被提供出来,那么农业生产率就会迅速提高。然而我们知道,在缺乏这些措施时,农业有停滞的趋向;我们也知道,仅仅极少数国家已经采取了这些措施。如果资本主义部门与农业部门进行贸易(例如,为取得食物、原料和市场而依赖于贸易),那么贸易的扩大在农业部门萧条时将受到威胁,因为这样促使贸易条件对资本主义部门不利。实际上,小农经济增长的失败很可能是抑制世界上绝大多数不发达国家工业部门扩大的主要原因”。这里我们看到了刘易斯对传统农业的重视,但这种重视是从它对现代部门形成及成长的重大制约作用出发的,原则上还是视传统部门为经济发展中的落后一级,这与中国的情况有很大的差距。

中国是世界上农业文明最悠久的国家,农业部门在“经济现代化”过程中具有特殊意义。其一,农业迄今仍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部门是现代部门的主要原料提供者。其二,农业部门构成现代部门最重要的市场,没有农业市场,现代部门的发展就要受到极大的制约。其三,农业部门利用大量劳动力,与少量的资本和适当的技术相结合形成的劳动力密集型生产方式,符合中国资源禀赋的低成本比较优势,对经济现代化具有独特的作用。可见,农业部门与现代部门相互关系的主要方面不是对立,而是互补互动。一方面,农业在为现代部门提供原料和资本的同时,也接受现代部门影响,从现代部门发展中得到源源不断的技术和设备,可以在极大范围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与实现自身现代化,从而成为经济现代化不可缺少的基本因素;另一方面,现代部门只有在农业部门繁荣的基础上才可能进一步发展壮大。这进一步说明中国经济现代化的途径不是单维的,即简单地用现代部门取代农业部门,而应该通过有效的传导机制—加速农业部门的现代化来实现农业部门和现代部门的协调发展。

就收入分配差距而言,二元经济论认为,因为劳动者有无限的劳动供给,仅仅只得到一个不变的维持生存状态的工资水平,因而劳动力转移所增加的收入主要是由资本所有者和企业家作为剩余占有。但没有指出现代部门与农业部门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别问题,并假定工农业两部门的实际劳动工资是相等的。这个假定与现实不符。在发展中国家,现代部门的工资比农业部门的工资普遍要高。在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由于现代部门的工资比农业部门工资高,因此,城市居民的收入就比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得快,从而,收入分配将向城市居民倾斜。这就是说,不仅资本家阶级从经济增长中获得更大的好处,而且现代部门工人和城市居民也可以获得比农民更多的收入,结果收入分配越来越不均。

事实上,刘易斯本人并不认为二元经济论的结论,即二元结构最终转变为现代一元结构适用于所有国家。从刘易斯发表《二元经济论》以后的若干论文的变化来看,似乎可以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易斯本人对二元经济论模型的适用范围加上了愈来愈多的限制条件。1979年,刘易斯在《再论二元经济》的论文中,就“许多作者对于过去20年来,不发达国家现代部门的迅速扩张,没有通过‘利润渗透’导致传统部门的同样繁荣感到惊奇和失望”的回答中,明确指明“事实上,没有理由期望传统部门总是从现代部门的扩张中获益;经济系统中既有使传统部门受益的力量,也有使其受到损害的因素。因而最后的结果,在不同的情况下大相径庭”。而二元经济论模型的结论,即二元成功地转化为现代部门的一元,是在排除这些限定条件的前提下才得以成立的。对于中国而言,恰恰是处在这些被排除的条件(及不被考虑的因素)下进行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的转化进程的。由此可见,对二元经济论要有全面的理解,既不能不管具体情况随意照搬和套用某种理论或以国外经验为公理,也不能不顾理论所设立的一系列前提条件而任意引用。若如此,既能造成对二元经济论理论本身的歪曲,又会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理论认识和政策选择造成灾难性后果。另一方面,必须特别强调的是,中国的二元结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特殊的复杂性,既包括二元结构转化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劳动力转移问题,又涉及全面解决社会经济各方面协调发展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二元经济论对于中国的实际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因此,二元经济论并不能成为指导、分析中国从传统向现代过渡的完整和惟一的理论工具,正确的选择就是基于中国现实,充分吸收二元经济论关于向现代经济结构转换理论的科学成分和可贵的思想资源,从总体上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为下一步的现代化发展提供理论、战略的准备。

三、中国公共分配的二元结构

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它的长期存在又是社会生产力还比较落后的重要表现。中国在工业化初期为了实施赶超战略,受“工业偏好”思想认识的支配,对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市民和农民实行不同的资源倾斜政策。国家的资源配置在工业与农业之间严重不均,长期过度倾斜于工业,对农业公共投资严重不足,支农支出比重持续下降,导致农业发展严重滞后于工业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城市工业工资大大超过农业工资,造成了资本利润率大大下降,难以构成刘易斯所谓的经济增长源泉。同时,在公共产品提供方面出现了严重的公共产品供给的城市化倾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不足和滞后。

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公共产品的资金投入或成本分摊制度上。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以来,由于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我国农村地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缺失,但在之后的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却始终没有建立起公共产品的正常供给制度。中央政府主要以纯公共产品的供给为主,由于农村社区的边缘性、生产的分散性及公共产品受益的区域性,这类物品和服务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的直接效用并不大;地方政府作为准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也没有相应地承担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而是按照“公共产品的受益原则”将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层层下推,大部分的准公共产品,特别是“软”公共产品或者不能有效提供,或者最后由农民自己承担。这种农村个人产品和公共产品关系的模糊与颠倒是中国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具体表现在最主要的地区性公共产品供给,如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水利设施、道路交通等实质上实行的是农村地区“自给自足”的政策。相比之下,城市公共产品由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提供。以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为例,现行《义务教育法》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投入责任,即中央、省、市和县级政府各应承担多少、怎么承担,表述笼统,难以进行操作。同时,义务教育筹资地方化的机制和地方政府自身财政收入匮乏的情况,必然造成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条件、水平和质量的巨大差距,且有扩大趋势。20年来,农村中小学主要依靠农民负担的农业税、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维持运转,乡村两级政府承担了绝大部分的义务教育投入,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的责任很少,造成了农村教育水平的停滞甚至倒退。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的投资比例中,中央政府只负担2%,省和地区负担11%,县和县级市负担9.8%,乡镇则负担了全部的78.2%.财力最薄弱的乡镇政府承担了占全国义务教育学生人数2/3以上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已不堪重负。

从对农村公共产品总体投入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总体比重是较低的,如果剔除水利气象等事业费支出,农村投入只占财政支出的3%左右。从财政投入的结构看,财政对农村的支出主要提供支援农业生产和农村水平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这两项一般都占到94%左右,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所占比重不到一个百分点,而这一部分更能有效地为私人产品带来边际产出增加。即便如此,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也还不能完全到位。联合国粮农组织曾要求广大发展中国家农业研究的投资从1980—1999年每年应增加8%,投资份额应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左右,我国实际上远没有达到联合国的最低要求;与发展中国家相比较,发展中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的一般水平为10%左右,而我国只有3%左右。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但力度仍显不够。在财政经济状况明显转好的情况下,每年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处于4%左右水平,这一比例即使在发展中国家也算是很低的。财政对农业投入占财政总投入的比重一直徘徊在7%—8%之间,如果扣除具有广泛外部性的水利基础设施等投入,则这一比例更低,仅4%—5%之间,这种投入力度对于增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显然是不够的。

四、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着力点

1 根据经济发展阶段,适时调整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分配格局

著名经济学家钱纳里和赛尔昆根据100多个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20年经济变动的长期趋势,得出各国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趋同性理论,指出人均gdp在300—1200美元之间是国民经济结构迅速发展变化的阶段,这个阶段正好也是一国从传统状态向现代化过渡的经济成长时期。中国的经济发展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国民经济结构将发生迅速变化,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国民经济增长的发展要素主要来自于非农产业,这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一时期城乡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农业不再替工业发展提供积累,工业依靠自身实现的积累加速增长,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可见,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后,将是城乡关系开始改善和调整的最重要时期,亟需采取可行的措施,坚持城乡统筹,走城乡互动、互促的协调发展道路,消除公共分配的二元结构,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合理调整和规范财政资源和国民收入在城乡之间的分配格局,促进工农业平等发展和加速工业反哺农业。

2 重视对农业的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总量的稳定增长

增加政府农业投入的关键是要形成完善的、有法可依的投入体系,从体制上保障农业投入的逐步提高。世界农业发展经验证明,公共政府财政农业投入的规模对农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一般而论,政府的农业投入是与整个经济增长同步的,英国经济学家简。莫利特在分析了世界上88个国家的农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后得出了这样一条结论:人均收入每增加1%,农产品总值中再投入农业的比例应增长0.25%,农业才能稳定发展。农业是高度依赖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的产业,维系农业的稳定发展,首要条件是农业有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其内部环境就是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较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广泛应用的农业科技等;外部环境主要是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价格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税收制度的完善等,而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公共财政投入。近年来,国家财政支农支出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仍在下降。为此,在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现阶段,公共财政投入应当坚持面向农村,注重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一方面,把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方向,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内在机制;另一方面,要注意保持投入的可持续性。

3 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结构,建立公共财政支农资源配置新体系

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结构集中反映出财政资金在农业支出中的分配构成,体现了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投入重点和投入方向,是财政支农政策的组成部分。不断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也是提高公共财政农业投入效率的主要途径。

(1)有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公共品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农村公路、电力和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公共投资是提高农民收入、减少贫困和地区不均等的战略之一,是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有利于拓展农民的就业空间,降低农民生产、生活的成本与风险。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全国性、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性差,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成为薄弱环节。从韩国“新农村运动”的经验和近年来我国加强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效看,在“十一五”期间,要注意加强同国家或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相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加强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加强财政支农的重点。在具体实施时,既应该统筹考虑城乡发展及其对中小型基础设施需求的变化趋势,注意有弹性地筛选出不同阶段、不同地区增加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和优先顺序,又要建立基础设施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和对建设过程的多方位监督。

(2)重视农村人力资本质量,明确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的投资责任。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严重失衡是义务教育经费筹措方式的弊端造成的,要从根本上解决全国义务教育的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问题,必须在中央、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中,重点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资责任,改变当前这两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中比例过低的状况。国家要制定义务教育最低财政标准,对低于财政标准的县乡,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自上而下地通过建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或专项补助制度给予财政支持,以此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全国义务教育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财政供给水平。

(3)加强财政支农资源整合,提高农业财政政策绩效。当前,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资金结构不合理,农民直接受益的资金比重不高。农民直接受益或者说农民得益较多的财政支出主要是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和农村救济费。这三项支出的比重由1990年的47.88%下降到2001年的30.80%.为了确保财政支农资源的有效利用,需要优化农业财政资金结构,改进农业财政资金的管理体制,加强部门整合、资源整合和项目整合,突出重点,加大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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