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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22 17:36:5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国家安全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国家安全论文

第1篇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几年前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犹在眼前,年初又发生了出口日本的毒饺子事件,更有前一阶段闹得沸沸扬扬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如今,“三聚氰胺”如导火索一般引爆了整个食品工业的潜在危险,饼干、巧克力、鸡蛋存在的问题都暴露了出来,人民群众草木皆兵。“我们还可以吃什么?”一位市民无奈地说。(或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检视食品安全面临的困境,我们可以发现,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是深层次的、多方面,主要表现为:其一,企业惟利是图而罔顾人的生命。一些企业对于企业责任和商业伦理缺乏认识,为了私利而置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一些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对企业信誉和品牌重视不够,搞恶性竞争和盲目扩张;其二,政府监管不严,监管缺位。政府的质量检验部门对于食品安全这种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行业重视不够,存在有偿检验、以罚代管等问题;其三,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问题,监管单位不够独立,资金投入渠道存在问题,食品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不足。另外,食品生产领域缺乏有效组织,安全检测设备和技术落后也是重要原因。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食品安全事关人的生命,关系重大,问题迫切,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第一,政府必须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幸福放在政府工作的首位。必须要摒弃极端功利主义的观念,不仅要对食品安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严肃处理,而且要关注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我们的发展是为了人民的,人民群众的福祉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价值所在,也是党员干部的价值所在。

第二,要改善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要健全法律法规。其一,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责任的惩罚力度,尤其对恶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严加惩处,要在法律中体现惩罚性赔偿原则和集体诉讼原则,为食品违法和犯罪行为布下天罗地网;其二,食品安全监管要政府监管与中介组织监督及舆论监督相结合;其三,要严格食品、药品等特殊行业的准入制度,要把不合格的企业挡在市场门外。

第三,要严格执法,常抓不懈。其一,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其二,要推动食品安全问题公开透明,及时公布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其三,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行为;其四,要加大技术和设备的投入,及时快速准确地检测出存在的问题。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年培训班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两期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未取得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行政执法法律基础

2.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相关法律法规

3.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

4.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5.煤矿灾害防治与监察

6.矿井安全监测监控

7.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处理

8.安全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9.应急救援与抢险救灾

10.公务员法及实施条例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第十五期培训班:8月21日至9月3日(20日报到);

第十六期培训班:10月15日至28日(14日报到)。

2.培训地点

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地址:**科技学院兴安苑交流中心)。

四、具体要求

1.本次培训班由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办。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并于开班之日前7天将回执表(见附件)传真至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

2.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自理。

第3篇

论坛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如何推动安全生产理念创新,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设都市、行业和企业安全文化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届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科研领域的专家、学者,部分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国际安全生产领域专家等400余人将出席会议。

一、论坛时间:20*年11月

二、论坛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报告厅

三、论坛主题: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四、主要议题:

(一)安全文化——提高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软手段、软实力,兼谈安全生产监管的制度创新、措施创新和方法创新。

选题思路:通过对比“执法监察”等硬实力、硬手段与“安全文化”等软实力、软手段,探讨全社会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建设,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创新、措施创新和方法创新奠定理论基础。

(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措施和方法——行业文化与安全生产关系研究。

选题思路:通过发掘不同行业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法律环境、人员构成、操作惯例、行为习惯,分析安全文化建设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法等方面的作用。

(三)国际安全生产经验及其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借鉴。

选题思路:通过了解国际安全文化研究的现状,特别是通过对德国煤矿企业安全生的借鉴、日本全民安全教育体制的借鉴、英国石油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借鉴,总结国际安全文化建设经验对我国现阶段、我市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参考意义。

(四)城市安全文化建设——国际视野下的首都如何构建“有序、安详、幸福”的安全环境。

选题思路:通过都市视角,分析安全文化对建设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性大都市的影响,以及在城市规划、经济发展当中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五)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从石油、石化行业实践看“健康、安全与环保”体系的建设经验和落实情况。

选题思路:通过石油、石化系统HSE建设的具体例子,分析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过程,以及在安全文化建设中的企业责任。

(六)危机预警及动员——从汶川地震看危机预警、危机管理和动员能力

选题思路:从汶川地震看危机预警、危机管理和动员能力的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

(七)根据论坛主题,专家自拟课题

五、论文征集

1、热忱欢迎国内外高校、企业及研究院所的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它科技人员参加会议并提交论文,有意者请填写并以电子邮件返回会议回执;

2、提交的会议论文将编入《第二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论文集》。

3、论文语言:中文

第4篇

针对“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平台的构建,结合安全工程高等教育“政产学研用”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以重庆科技学院安全工程专业发展为例,阐述了其“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机制的模式和内涵、初步的实践。该模式所取得的良好成效,为安全工程同类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一定的思路。

关键词:

政产学研用;安全工程;人才培养;协同创新

当前,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缺乏对现代企业工作流程和文化的了解、上岗适应慢、缺乏团队工作经验、沟通能力和动手能力差、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提高教育质量已经成为高等工程教育刻不容缓的使命[1]。高校、研究所虽然拥有较强的科研优势,但由于产学脱节,使得高校、研究所处于科研成果脱离产业需求和有市场需求的也难以产生经济效益的尴尬境地[2]。“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是当前高等工程教育发展的热点问题。很多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始关注这一创新模式,从以前的“产学研”过渡到“政产学研用”。“政产学研用”协同合作,代表了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所和市场五方面为了共同整体利益联合起来,按照市场经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所进行的政策服务、科研开发、生产营销、咨询服务等经济合作活动,是政府、生产、教育、科研、市场不同分工系统在功能与资源优势上的协同与集成化,是技术创新上游、中游、下游的对接与耦合,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和重要模式[1-4]。安全工程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是运用安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工程实践,它既与安全理论息息相关,又与工程实践紧密结合,因此,对安全工程专业学生理论与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意义重大[4-5]。如何培养安全工程专业学生的工程素质,提高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高等工程教育界的关注。本文通过初步探析近6年来重庆科技学院在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实施的安监部门、安全产业、安全工程学院、重庆安科院和企业集团五位一体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机制,阐述了该机制的模式和内容,以及其实践成效,为我国工程高等教育及其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一定的思路和借鉴意义。

一、“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机制的初步实践及成效

(一)重庆科技学院安全工程专业发展情况

1.重庆科技学院安全工程专业教育概况

我校安全工程学院始建于2006年,由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科技学院管理和建设,是集人才培养教育、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于一体的安全工程人才培养基地、安全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安全工程本科专业于2007年开始招生第一届学生,已经毕业三届学生,共180多人。学院及安全工程专业在重庆市安监局的大力支持下,安全技术及工程于2011年被列为重庆市“十二五”重点建设二级学科,安全工程2012年成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专业之一。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1000余人,专业学位研究生100余人。拥有一支专业背景、学历、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学院拥有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国家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和安全技术培训二级资质。2008年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科院重庆分院)在学院挂牌成立。2010年,国家安监总局批准的国家职业危害实验基地、中国科学院批准的重庆安全工程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研发中心落户学院。学院拥有国家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2个省级中心实验室———重庆市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重庆市职业危害检测鉴定实验室;已建成安全工程和消防工程等6个专业实验室。学院坚持政产学研合作,搭建多层次的政校企协同办学平台、应用技术研发平台,服务石油与冶金两大行业以及重庆市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领域。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的同时,为石油、冶金、化工、建筑、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技术服务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近年来学院在安全生产政策与规划、非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安全风险控制等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的支撑了安全学科的发展,大幅度提高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2.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工程本科办学过程中实践教学实施困难

安全工程本科实践教学实施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实践基地建设难。安全工程专业作为新办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难度较大;作为应用型本科人才,应更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安全工程专业校内外的实习环境和条件较差,学生的实习不能有效结合生产实际,可操作性差,实习实训效果不好。(2)实验室建设经费筹措难。仅仅满足本科教学的安全工程实验室建设经费非常有限,而且短时间内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实验室难度较大,不利于安全工程实验室向更高层次的发展。(3)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就业难。安全工程专业为新办专业,社会对安全工程专业的认识缺乏,对安全工程专业学生的质量还没有得到完全认可,同行业企业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就业渠道,就业品味较低。

2)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难以提升

安全工程专业教师大部分是近5年的新进教师,缺乏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经验,理论难于在实践中得到深化,课堂教学不能有效结合工程实际,案例教学难以实施,有碍教学质量的提高。

3)学科专业特色和方向不明确,亟待凝练

一方面,作为新建本科院校,安全工程专业办学历史较短,在全国及区域内的影响力较小,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还未得到社会的全面认可;另一方面,安全工程专业特色和学科方向也尚未形成,需要进一步凝练;再次,专业建设和办学层次也尚待提高,应根据社会及行业对相关人才的要求,建立动态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运行机制,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需求。

3.采取的措施及解决途径

针对安全工程专业存在的系列问题及面临的困境,结合实际,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1)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办学。

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办学和大力支持,在招生就业、科研项目申报、实验室建设方面采取政策倾斜;行业协会推荐专兼职教师队伍,采取柔性引进办法,充实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和师资。

2)科技企业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政府主管的国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所、安全生产协会等,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开展“项目式”工程教育,学生结合实习实训和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全程参与安全评价和标准化评审,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得到深化,增强了他们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有效发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和企业在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3)政府监管、技术服务和教学的有机融合。

安监部门作为纽带,搭建了行业企业和学校办学的桥梁,使教师和学生深入安全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合作,便于掌握安全学科发展前沿信息,并理论联系实践,更好地服务于安全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在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到与教学的有机结合。

4)实验室建设与行业需求、科技服务紧密结合。实验室建设不仅仅满足于现有本科教学体系的需要,更紧密联系行业需求和科技服务,实施动态发展。一方面,根据行业内最新技术需求、发展动向以及科技服务实时增加功能。另一方面,根据行业需要建设科技服务反哺实验室,不断充实和完善安全工程专业实验教学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适应性。

(二)安全工程专业“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机制的内涵

1.“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机制的形成

安全工程学院是由重庆科技学院与重庆市安监局于2006年共同组建,双方成立办学协调组,由重庆市安监局局长任协调组组长。安监局作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发挥引导作用,从政策倾斜与导向、科技机构设置、实验室建设及资金投入等方面大力扶持安全工程学院办学,引导、推进安全工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企业则围绕安全工程人才能力需求,参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教学工作,并提供实践教学平台;学院作为安全工程人才培养的主体,负责全面探索“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的实施途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介入安全生产领域,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安全培训、安全评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另外,依托学院,还组建了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庆分院)、中国科学院重庆安全工程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研发中心、重庆市交通安全研究所,启动了国家职业危害实验基地建设(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学生“对路”、成果“管用”的教学思路,全面推动教学和科研深度融合。

2.较完备的安全工程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

目前,学院构建了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函授学历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非学历教育有机结合的安全人才培养体系。安全工程成为了重庆市重点建设学科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拥有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安全技术培训“二级资质”。安全工程本科专业设有油气生产安全、化工生产安全、矿山生产安全、建筑生产安全等4个专业方向。以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能力要求构建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教学体系,不断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托学院的安全评价所(国家甲级资质)和职业危害检验检测中心,围绕安全评价、职业危害检测检验开展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实践教学改革,着力打造学生在安全评价和检验检测方面的培养特色。

3.“政产学研用”有机融合的实践教学平台搭建

学院全面拓展安全检测检验、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安全评价领域和校外实习基地内涵,在市安监局的支持下,建立了“重庆市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和“重庆市职业危险检测与鉴定实验室”等2个国家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省级重点实验室,建成了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安全人机工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训练实验室、安全风险预测与评价实验室、安全工程实验室等4个专业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总值1000万元,实验室面积4000m2,构建了高水平的安全工程专业校内实践教学平台。该实践教学平台不仅满足了安全工程专业实验教学和技能训练的要求,也是重庆市安监局对高危企业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和检测鉴定不可缺少的技术支撑。依托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庆分院)、中国科学院重庆安全工程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研发中心、重庆市交通安全研究所、国家职业危害实验基地,形成了完善的安全科研新平台,提升学生科研创新的新能力;依托学院国家安全评价甲级机构,提高学生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际操作和社会实践能力。另外,在市安监局的协调支持下,还建立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长寿化工园区等10余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行企业导师责任制,推进学生顶岗实习到位,全面促进学生与岗位的深度融合。

4.具备协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打造

学院通过实施“四大计划”,培养造就了一支学术水平高、专业背景深厚、学历、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具有协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一是实施“高水平师资引进计划”。引进20名高水平中青年教师;二是实施“团队培育计划”。打造了安全生产专家教授和中国安科院、中国科学院兼职教授担纲的4个教学及科研团队;三是实施“特聘教授计划”。聘请了国务院安全生产专家组、南开大学、中国科学院、重庆市安监局等一大批学术造诣很高的兼职教师;四是实施“能力提升计划”。每年选派2名优秀青年教师出国深造、2名到国内知名高校访问进修;举办“中国-加拿大职业卫生国际论坛”和“安全大讲堂”,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根据青年教师专业特点或岗位特点,选派部分教师到市安监局相关职能处室挂职锻炼,全面参与安全监管和科技服务工作;落实与区县安监局和相关企业的产学合作协议,选派专人与之对接。目前,学院有31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9人,占29%;副教授10人,占32%。国家级安全生产专家3名、安全检测检验专家2名,重庆市安全生产专家10名,12名教师具有国家安全评价资质。在国家安监总局、重庆市安监局和行业企业的支持和帮助下,近4年承担了各类安全工程相关项目3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项目4项,省部级科技项目、教研项目20项,承担横向合作项目300多项,完成科研合同金额达1200多万元。获重庆市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在国内外发表科研、教研论文100多篇,其中国际论文30多篇,SCI、EI、ISTP等收录和检索50多篇。

二、“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机制在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应用

(一)“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所取得的创新性成果

1.构建适应安全工程专业发展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机制

“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机制是以服务安全工程专业建设和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重庆市安监局为主要政府依托,安全工程学院为主要载体,整合重庆市安监局和主管行业的政策、行政资源,联合高危行业企业,构建联合办学协作体系,共同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实现了政校企优势互补、互动双赢的运行格局。目前,产学合作、联合育人的机制已步入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轨道。

2.依托“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机制,打造独具特色的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平台

学院先后与国家安监总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展合作办学,成立了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科院重庆分院、中国科学院重庆安全工程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研发中心、重庆市交通安全研究所、正在建设国家级职业危害实验基地等科研机构;建有国家二级安全培训基地、国家甲级安全评价机构、重庆市安全标准化评审组织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安全文化协会、爆破协会也挂靠在学院。集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政府决策咨询为一体的特色人才培养平台,不仅为行业企业提供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为政府安全决策咨询提供智力支持,同时还为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实习实训基地,为安全工程专业教师提供了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良好平台。

(二)“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的应用成效

1.为重庆建设全国首个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009年,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决定在重庆建设全国首个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进行推进。实施“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打造高素质安全生产人才队伍,是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的重要内容。近几年,通过安全工程专业“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培养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人才,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重庆市全国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和“平安重庆”建设。

2.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工程专业的跨越式发展

依托重庆市安监局等政府部门和企业,走“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的道路,形成了完备的安全工程人才培养体系,在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学科建设、师资建设、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建成了2个国家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安全工程专业实验室,成立了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3个科研机构,启动了国家职业危害实验基地建设,拥有国家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和安全培训二级资质。安全工程学科已成为重庆科技学院乃至重庆市高等学校最具发展潜力和实力的特色学科。

3.为提高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保障

通过协同办学,安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更趋合理,人才培养过程更加优化、有效;通过建立政校企互动机制,师资队伍的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显著提高;通过多渠道投入机制,实验、实习及工程训练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为鼓励学生成长成才,市安监局和市教委在学院设立了300万元的“安全工程奖助学金”,部分企业在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为推进学生就业,市安监局专门发文,向监管企业和单位推介应届大学毕业生。近年来,安全工程专业学生多次参加省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活动,4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部级奖;5个校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获学校资助;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和计算机二级通过率均在85%以上,升研率达11%;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就业单位涉及安监部门、企事业单位、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学院的生源质量也逐年提高,历届安全工程本科专业报到率达到100%,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4.为其他专业的建设与教改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发展途径

安全工程学院作为组建6年的新学院,牢牢把握了安全生产上升为国家战略和重庆市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等新机遇,探索和实践了“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的新机制,形成了政校企优势互补、互动双赢的合作育人、合作办学、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新格局,实现了安全工程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的新跨越。经过6年多的不断发展和内涵深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的新机制不仅为我校应用型的消防工程专业、安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其他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办学模式借鉴,还为重庆市同类高校如重庆交通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重庆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和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的安全工程本科专业发展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定期指导办学。

三、展望

实施“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机制,有效地改变了当前工程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实践证明,依托政府和企业,“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是安全工程专业建设取得成功的最根本的保证和最明显的特色,也是高质量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政产学研用”协同办学的成功实践,为国内同类高校以及我校进一步开展相关专业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

作者:王文和 邹碧海 徐茂 刘春 单位:重庆科技学院

参考文献:

[1]王安国.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研究[J].中国地质教育,2012(4).

[2]张瑾.工程教育“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2012(11).

[3]全国高校安全工程专业学术年会委员会.第23届全国高校安全工程专业学术年会会议论文集[C].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1.

第5篇

相关热搜:信息安全  网络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技术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各国“信息高速公路”的开通互联,网络已经深入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特别是因特网的发展,引发了社会生产方式的一场革命,使得人类开始进入网络社会。时到今日,网络已经成为一个无时不在、无处不有、无所不用的工具,成为人们必须依赖并生活于其中的“新的环境”、“新的社会”。人类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教育、科技和一切社会活动越来越强烈地依赖信息资源和信息网络系统。然而,信息资源共享与信息安全天生是一对矛盾。信息共享的普遍性与信息遭受攻击的广泛性是一体两面的,特别是以承载和输送信息为天职的信息网络因其固有的无主管性、跨国界性、不设防性和缺少法律约束等特点,它在为人们带来利益、价值和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隐患,暗藏着极大的危险性甚至毁灭性。这就引发了信息社会最敏感、最具挑战性的核心问题———信息安全问题,而且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信息时代安全问题的关键和基础,成为信息时代中最基本、最核心、最重大的头号安全问题。

一、信息安全的含义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信息的重要性常常与军事机密联系在一起,信息安全其实就是保守军事秘密。然而,随着计算机的发明和应用,这种情况开始改变。信息的内涵不断丰富,不再局限于军事领域,而出现了数据化、规约化、系统化、社会化和综合化的倾向。20世纪70年代,信息安全由于建立在保护专用机房内的主机及其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是面向单机、面向数据的,其实质是对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获性的保护。80年代以后,计算机开始走出专用机房,进入办公室和家庭,开始了微机和局域网时代。这时的信息安全既要依靠技术措施保护,也要依靠管理规则规范。因此,这时的信息安全是面向网络管理、面向规约的。90年代以后,人类进入了互联网时代。此时,通过网络,每个用户都可以连接、使用和控制世界上每一个上网计算机。因此,网络时代信息安全内容更多,更为强调面向连接、面向用户。信息安全的内容已由保密性、完整性、可获性和规则性等数据安全与规约安全概念,扩展到鉴别、授权、访问控制、抗否认性和可服务性以及基于内容的个人隐私、知识产权等的系统保护。而这些安全问题又要依靠密码、数字签名、身份认证、防火墙、安全审计、灾难恢复、防病毒、防黑客入侵等安全机制加以解决。其中,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和可靠性是信息安全的特征,密码技术和管理是信息安全的核心,安全标准和系统评估构成信息安全的基础。

从信息网络系统看,现代信息安全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运行系统的安全,包括严格而科学的管理,如对信息网络系统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与完善,管理人员的责任心、预见性、警惕性等;法律、政策的保护,如用户是否有合法权利,政策是否允许等;物理控制安全,如机房加锁、线路安全、环境适宜等;硬件运行安全;操作系统安全,如数据文件是否保护等;灾害、故障恢复;死锁的避免和解除;防止电磁信息泄漏等。二是系统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户口令鉴别;用户存取权限控制;数据存取权限,方式控制;审计跟踪;数据加密,等等。整体上讲,现代的信息安全是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与公共、国家信息安全的总和,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多目标的复合系统。

随着信息网络系统的迅速发展和全面普及,人与计算机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人类社会与计算机和网络组成了一个巨系统,出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网络社会,人类对信息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强,不仅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依赖于网络,而且个人、企业、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安全(包括金融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等)也建立于计算机中,信息安全的内涵因此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根本变化。概言之,网络社会的信息安全不仅涉及到个人权益、企业生存、金融风险防范、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甚至关系到环境安全、生态安全和人类安全。

二、信息安全的意义和作用

在信息时代和网络社会中,信息安全具有头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切安全的重中之重和先中之先,是社会发展的首要条件,是民族振兴的根本保障,是信息社会健康成长的阳光,是国家生存须臾不可缺少的空气,是21世纪各国努力争夺的制高点。

信息安全是网络时代国家生存和民族振兴的根本保障。首先,信息安全是21世纪经济安全、国家安全和民族振兴的首要条件。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信息时代,网络为王,发展至上。国家安全已不单纯是军事安全,而是越来越表现为经济安全和综合国力的强大。不发展就是最大的不安全。这就是说,国家安全与经济安全越来越不可分割,而经济安全却越来越依赖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依靠信息资源的安全。因此,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性、可靠性,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可用性就成为头等重要的大事。如果不能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就不可能获得信息化的效率和效益,在国际“信息战”威胁和国内外高技术犯罪的干扰破坏下,社会的经济生活就难以健康有序地进行,国家的安全就无法保证,国家的生存就会受到威胁。因此,在21世纪,一个国家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仅是其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其国家安全的前提条件。

其次,信息安全是21世纪国家生存的前提条件。尽管人类刚刚步入信息时代,但是严重的现实告诉我们,发展中国家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巨大的危险,它们普遍遭受来自发达国家的信息霸权的威胁!众所周知,当代世界已经出现了三类国家:一类是信息霸权国家,它们以其先进的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作为手段,极力推行信息霸权主义,大搞电信霸权、软件技术霸权、信息利润霸权和网络霸权等;二是信息主权国家,它们有独立的信息主导权、独立的信息利润及防范信息霸权的手段;三是信息殖民地国家,它们被动地接受别国的信息、受到霸权国家的信息支配和剥削、没有防范信息霸权的能力。正因为如此,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在国家间以及地域上的发展极不平衡,信息强国对于信息弱国已经形成了战略上的“信息优势”,居于信息劣势的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乃至民族文化传统,都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挑战和威胁,互联网成为超级大国谋求跨世纪战略优势的新的工具。“信息疆域”不是以传统的地缘、领土、领空、领海来划分,而是以带有政治影响力的信息辐射空间来划分。“信息疆域”的大小、“信息边界”的安全关系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信息时代的兴衰存亡。很显然,在信息时代,一个缺乏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国家,是无法开拓自己的“信息疆域”的,也是无法保卫自己的“信息边疆”的,这样的国家既无力构筑自己牢固的“精神防线”,更无力抢占并拥有经济生活和军事领域的“制信息权”,它在信息社会中将是难以生存的。

2.信息安全是信息社会健康发展和信息革命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信息社会,无论对于个人还是企业,民族还是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前所未有。它既是行使和保障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也是整个信息社会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既是个人素质、企业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主权和社会健康的重要标志,它对个人、企业乃至国家的生存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对国家的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的有序管理、政权的安全巩固、国民素质的提高以及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等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深刻作用。在日益成为国家经济运行支柱的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中,如果没有信息安全,国家的经济体制与秩序安全,金融与货币安全,产业与市场安全,战略物资与能源安全,对外贸易与投资安全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也使诸如保障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持社会各阶层的和睦共处,建立效率与公平兼顾的社会发展机制,控制犯罪、贫穷、腐败等消极现象,尊重多数人的权利与选择等社会和个人安全的要求,在未来社会中将难以实现。同样地,如果没有信息安全,作为信息社会之基础的信息网络、信息产业、信息基础结构和信息经济也将失控、紊乱、瘫痪甚至自毁。因此,从个人实现、国家发展和社会运行的战略高度来看,信息安全既是人们畅游信息社会的“通行证”,搏击“第三次浪潮”的“护航舰”,也是信息革命成功的关键,是信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守护神”。

第6篇

关键词:生态休闲;现状;对策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旅游业保持高速发展,生态休闲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地位再次被确认,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日益显现。我局提出了建设“天保立局、产业兴局、项目带动、强局富民”的战略构想,把生态休闲产业作为林业产业的龙头产业和支柱产业,研究生态休闲产业,分析我局生态休闲产业的优劣势,提出可行的发展对策,并用以指导生态休闲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陕西省太白林业局基本情况

陕西省太白林业局始建于1963年,隶属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管护区域横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经营面积15.8万公顷,建有黄柏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青峰峡国家级森林公园,局下设七个林场、一个中心苗圃、职工医院、资产管理中心等16个基层单位,现有在册职工 731名。

2 发展生态休闲产业的优势

2.1 迷人的自然风光 陕西省太白林业局处于秦岭中高山地,海拔高度落差大,境内景区景点广布,大气、水质、土壤没有化学污染,目前太白地区是我国及世界上同纬度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是名副其实的避暑胜地、山水画廊、户外天堂和绿色宝库。

2.2 独特的气候 太白林区属温带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长冬无夏,春秋相连,气候温和湿润,小气候特征十分突出。林区大气负氧离子含量高,被誉为“天然氧吧”和“天然空调城”、“秦岭的香格里拉”、“关中水塔”。

2.3 资源丰富 矿产、水能、生物三大资源丰富。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据统计,有陆栖脊椎动物305种,两栖爬行类5种,鱼类4种,是“天然动物养殖园”。种子植物丰富,林区内拥有大量的林副资源,被誉为“亚洲植物园”和“生物资源库”。

太白地区一直是我国中药材的重要产地,属南北荟萃之地,素有“天然药库”之称。20世纪70年代太白县被省上确定为贝母生产基地,2002年被省上确定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圆,并通过GAP认证。

2.4 交通通信优势明显 太白地区交通较为便利,距宝鸡市64公里,距西安市200公里,距西宝高速公路48公里,出入太白十分方便。通信事业发展迅速,固定电话已得到全面普及,移动电话几乎达到全覆盖,已经建成以光缆为主的大容量、高速率传输网、数据宽带业务覆盖全部林区各林场和各大景区。

2.5 历史文化厚重、自然人文景观丰富多彩 “雄关漫漫,览尽三国风云。禅院深深,领略盛唐遗风。”我局林区内有我国历史上开凿最早、规模最大、沿用时间最长的褒斜古道;青峰禅院铁瓦覆顶,规模宏大,据钟铭载,唐代为皇家寺院,明代为郑王府山场。还有多处名胜古迹、文化景区,更有保存完整的第四纪冰川遗址,四十里跑马梁和高山草甸。

2.6 发展环境优良、潜力巨大 我局所在的太白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立足资源优势,确立“生态立县、特色富民”的发展战略,把生态休闲产业作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实现经济突破发展的突破口,以“雪域太白、秦岭夏都”为主题,以打造“西部生态休闲名县”和“西部慢城”为目标,大力发展生态休闲产业。

3 发展生态休闲产业的劣势

受国家安全和秦岭保护条例的限制,太白林区的军事区、自然保护区和水分涵养区的影响,招商引资难度很大,客商投资风险较大,开发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建设难以跟上形势发展,有好多有带动作用的大项目难以引进,这就限制了生态休闲产业的大发展。

国有林区地处偏远,道路交通还不是很完善,缺乏整体规划和合理组织,景区景点零散分步,未做统一规划部署,仍处于盲目发展阶段,服务体系不完善,旅游人才缺乏,产品种类少,很难满足客户需求。

4 建议和对策

4.1 建立生态休闲产业领导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发展机制 我局应成立生态休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生态休闲产业规划的编制和规划实施工作,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监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止景区的经营行为对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造成破坏。从建立高效的发展机制入手,实施包抓共建制度,明确各科室的包抓单位和包抓项目。激励领导干部创新工作,积极推动规划的落实,探寻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4.2 坚持国家安全第一,坚持保护定开发的原则 生态休闲产业作为新兴旅游产业,涉及面广,尚需在探索中进一步摸索,必须沿着法治的道路前进。在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问题上,一切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的需求,以保护为前提,保护和开发既有矛盾的一面,也有相铺相成的一面,而在新型的生态休闲理念中,强调的是两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和双赢。

4.3 坚持高起点规划,科学有序发展 按照“一个景区、两条线路、三大板块、四个优先”高起点编制我局生态休闲产业规划。以太白县城为中心,把陕西省太白林业局作为一个大的景区进行规划,沿着林区两条黄金主干线设置景区景点,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逐步开发。抓好三大板块:林区资源利用板块是基础和根本、太白休闲服务板块是引领和重点、卧龙寺创新创业板块是前景和长远增收点。确保四个优先:利用现有资金或申请项目资金优先建设秦岭植物观光园、观音峡野生红豆杉产业园、野生名贵中药材驯化中心;优先招商引资建设青峰山景区、黄柏塬原生态休闲度假区、海棠湖风景区;优先合作太白休闲健身会所、太白物流仓储中心、太白家居市场项目;优先筹资改造开发综合服务楼开发改造项目,大修厂技改项目。

4.4 市场运作,借梯上楼,促进我局生态休闲产业大发展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发挥市场作用,翻晒我局优势资源,积极招商引资,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发挥自身潜力和周边人脉关系,吸引有识之士,投入到太白林区的开发建设中来,我们也要借助太白县的生态休闲产业发展契机,大胆创新,大胆让利,共同发展。

4.5 建立培训学习制度,及时引进专业人才 天保工程实施十几年来,旅游行政管理人才和创新性人才的缺失、培训少、学习少,使我局已经与社会发展脱节,急需单位和个人充电,建立培训学习制度迫在眉睫,提示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要求很有必要。

我们生活的大秦岭在整个中国地质构造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古代是南北的重要通道,在政治、军事、经济和生态诸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有厚重的历史文化、迷人的自然景观和神秘的人文景观资源,开发利用他一定要尊重和爱护他。通过生态休闲产业的大发展,把秦岭变成人类的真正的世界级公园。

参考文献

[1] 贺东.太白县生态休闲产业发展探析―大秦岭发展论坛文集,2010.

第7篇

论文关键词:侦查权性质;侦查模式;侦查手段

一、侦查权的性质

关于侦查权的性质问题,存在三种学说。一是侦查权属于司法权,二是侦查权属于行政权,三是侦查权具有双重属性,既有司法权的性质又有行政权的性质。笔者认为侦查权具有双重属性。

司法权具有被动性,中立性,行政权具有主动性。侦查中,侦查机关为了侦查案件,会积极主动的查明犯罪事实;司法权具有独立性,终局性,而侦查机关必须接受上级机关的领导,侦查权的行使,是刑事案件的起步阶段。但侦查权存在于刑事诉讼中,它不像工商,税务制度一样以行政法为背景;一般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侦查权却不可以提起复议,如此看来,又不是典型的行政权。我国学者孙笑侠先生认为,司法权和行政权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司法权以判断为本质内容是判断权,而行政权以管理为本质内容,是管理权。将侦查权理解为司法权,它无所谓司法控制;理解为行政权,则要司法审查,法院可以介入;所以笔者认为,侦查权为行政权,兼有司法权的性质。

二、侦查权的分配模式

(一)现行的侦查权的分配模式

在英美国家,主要是检警一体化的模式,而我国的分配模式是不同于英美国家的。两种模式各有利弊,笔者认为,在我国可以建立检察机关引导警察的模式。

1、检警一体化模式

这种模式把侦查权全部交由检察官,由其组织侦查、刑事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领导指挥下,从事案件的具体调查和侦查工作。

在这种模式下检察官负责组织指挥,具体调查、侦查事务由警察实施。减少了警察与检察官之间的矛盾,二者的结合紧紧围绕起诉目标,满足起诉的需要。这样就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事效率。

2、检警分离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侦查权交给警察,由警察自己组织指挥,侦查终结后交给检察官决定是否起诉。检察官有权主动或者被动介入案件的侦查过程,此时,警察要向检察官汇报,接受其指导。

这样,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极易产生矛盾,不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二)我国现行的侦查模式

1、我国侦查权配置的现状及特点

我国法律对侦查权的分配,大致属于检警分离式,但不同于英美。我国的侦查首先表现在主体多元化,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权主体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海关缉私局。他们的分工如下:公安机关负责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负责贪污贿赂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部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监狱负责对监狱内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负责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的侦查;海关缉私局负责走私案件的侦查。

其次是以案件种类为依据,即按照刑法典分则罪名设定进行分工,安全机关、海关缉私部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的管辖大致遵循了这一标准。

采用多重标准容易出现具体案件管辖权不明的现象,对于某些案件的侦办,出现相互推诿或者争抢,使得侦查力量不可整合,造成资源的浪费。

2、建立以检察院引导警察的模式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这至少是在司法上对要起诉的案件把了一道关。如果检警一体了,这道关就没有了,案件的质量会上升还是下降,就很令人怀疑。

我国目前的司法模式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根据现行的侦查、起诉、审判运作模式,实际上形成了以侦查为中心,侦查决定审判的状态。警方提供什么证据,检察院就怎么起诉,法院就怎么判。这种模式不利于保护人权,也不符合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理想的模式是以审判为中心,起诉为中主,审判决定侦查。侦查只是起诉中心里的一项职能。警察不过是帮助检察官抓捕犯罪嫌疑人,收集、固定证据。从这个角度上看,检察官引导警察办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三、侦查手段

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手段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鉴定、搜查、扣押、通缉七种手段。但我国法律规定的侦查方法不完善,对于新的侦查手段在立法上还是空白。

(一)已有的侦查方法规范不完善

1、最有效的讯问手段

讯问是我国最有效的侦查手段,是必经程序,即使确立沉默权,讯问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刑诉》93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转贴于

此条规定中的如实回答,此次修正案是否将其废除的争论很激烈。主张废除的学者认为举证方在控方,犯罪嫌疑人有如实回答的权利,但无义务如实回答;93条本身的规定就不合理,何为如实,如实的标准是什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修正案并没有废除。此次修正案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二款:“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这一款的增加,在实务中并没有实质的意义。

2、扣押、搜查手段

搜查扣押的正当程序,可以说在中国基本上没有确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搜查扣押规定在侦查行为中,对于这种缺失程序正义的现实,我们当然需要加以改变。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搜查扣押用大量篇幅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其目的是为刑事诉讼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准确地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与非罪,罪轻或罪重。但实践中,存在不少违法搜查扣压,不按法定程序办案的现象和问题,严重影响了刑事搜查扣押的准确性。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但在勘验搜查实践中有的侦查人员扣押物品的主观随意性大,证明有罪的物品扣,证明无罪的物品也扣,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扣,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也扣,甚至夜间搜查、扣押。

(二)技术侦查手段

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出现了新的侦查方法。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0条以及《人民警察法》第16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在我国,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是得到法律授权的。然而,检察机关侦查职务犯罪运用技术侦查却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授权。

此次修正案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追捕被通缉或者被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此次的修正案关于技术侦查的相关规定是合理的,但实践中具体的执行程序并没有规定。笔者认为应该由上一级机关负责人有更大的决定权。

(三)诱惑侦查此次修正案并没有规定

诱惑侦查可概括为:侦查机关(包括其特情、线人)为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实施某种行为有利可图为诱铒,暗示或诱使其实施犯罪,待犯罪行为实施或犯罪结果发生后将其拘捕的特殊侦查手段。其特点是为达到目的而利用对方的某种欲望使用诈术,侦查人员隐蔽身份与企图,以假面目示人。

第8篇

论文关键词:股东控制权国有限售股减持模式

论文摘要:国有限售股包括来源于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的存量国有限售股和来源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新老划断”之后的增量国有限售股。“新老划断”之后国有限售股呈现动态化、常态化新特点。针对国有限售股的新特点,文章从国有控股股东的角度,以法律制度所确认的股东控制权为依据,对国有限售股减持模式作出全局性、框架性的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

国有限售股是指我国A股市场上最终所有权归属于各级国资委、二级市场流通权受到禁售期限制的股份。依据来源不同,国有限售股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发行上市的不具备二级市场流通权的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以及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新老划断”之后发行上市的新股中处于锁定期的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

来源于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的国有限售股是国有限售股的存量部分。在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初期,为维护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地方政府和企业在推行股份制改造时都遵循着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不流通,并且保证国有股在总股本中占比50%以上的原则,造成我国证券市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共存的股权分置问题。据统计,截至2005年l2月,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共有1431家,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157亿股,非流通股为47l4.74亿股,其中国有股约占75%。2005年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赋予非流通股二级市场流通权。由于非流通股规模巨大,为减缓其获得流通权后对二级市场的冲击,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出台《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作出“锁一爬二”的规定。由此,原本属于非流通股的国有股转变为国有限售股。

来源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新老划断”之后的国有限售股是国有限售股的增量部分。2006年5月8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实施,标志着以恢复再融资为开端的“新老划断”正式提上日程;5月l8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实施,“新老划断”两个最重要的标准性文件全部出台。根据文件规定,首发原股东配售股一般有三年的限售期,首发机构配售股和首发一般法人配售股有3个月、6个月或是一年的限售期。由于今后将有源源不断的新股发行上市,其中不乏工商银行、中国石油等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在“新老划断”之后新的发行制度下,国有限售股将随着国有控股企业发行上市而源源不断地增加,从而具有动态化和常态化的特点。

国有限售股因其巨大的规模和强烈的减持预期而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国有股减持研究一度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点课题。已有的研究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侧重于探索针对存量国有限售股的具体减持方案;二是站在市场的角度,以兼顾市场公平和维护市场稳定为方案设计的前提条件。新老划断的实施使得国有限售股成为国家控股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副产品,国有限售股问题从静态的存量问题转化为动态的增量问题,从旧制度下的特殊问题转化为新制度下的常态问题。面对国有限售股的新特点,已有的研究呈现出两方面的不足:(1)静态化的具体减持方案对于动态化的国有限售股问题将逐渐失去适用性;(2)站在市场的角度而非国有限售股减持主体——国有控股股东的角度,是解决旧制度下的特殊问题的思维定势,而非解决新制度下的常态问题的适当选择。因此,国有限售股减持研究应当站在国有控股股东的角度,探索具有广泛适用性和长久生命力的减持模式,其目标应当是顺应国有限售股动态化、常态化的新特点,提出全局性、框架性的减持模式供国有控股股东参考。

二、股东控制权:国有限售股减持的依据

1.股东控制权及其配置模式。现代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主要分为三个层面:(1)股东控制权,即股东通过持有股份的比例高低实现对公司的不同控制;(2)董事会控制权,即董事通过在董事会占有相对多数席位实现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控制;(3)经理控制权,即经理层对公司资产具有直接使用、运作等权利。股东控制权、董事会控制权和经理控制权相互制衡,形成“三权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三权分离”的存在弱化了股东对公司资产的控制,但不可否认的是,董事会控制权和经理控制权都是从股东控制权派生的,在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法律框架下,具有本源性的股东控制权依然具有最终归属性和最终决定性的神圣权威。

股东控制权的基础是同股同权原则,核心是多数股份占支配性地位。单个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当持有股份数量达到法定的关节点以上时,其表决权就具有相应的控制权特征。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内部不同经济主体的权利作了明确界定,证券法对并购等控制权转移行为作了相关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将股东控制权区分为四种配置模式:垄断控制权、绝对控制权、相对控制权、放弃控制权。

(1)垄断控制权。若要对涉及公司最重大的、关系公司生死存亡的股东大会议案,如公司章程修改以及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等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因此,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3,即拥有超过2/3的表决权.那么第一大股东就可以无视其他任何股东的意见,单独合法地对公司章程修改以及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等特大问题作出决议。第~大股东这种仅凭~己之力就能左右股东大会议案通过与否的能力,使其对公司形成事实上的垄断控制,从而具有垄断控制权。

(2)绝对控制权。若要对其他所有股东大会议案作出有效决议,则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因此,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1/2而不到2/3,则其除了不能在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公司章程修改等最重大的问题上“随心所欲”外,在其他问题上仍然拥有绝对的控制能力。对于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特大问题,第一大股东仍然具有其他股东所不能替代的绝对影响力。第一大股东这种仅凭一己之力就能左右绝大多数股东大会议案通过与否的能力,以及在特大问题上的绝对影响力,使其对公司形成事实上的绝对控制,从而具有绝对控制权。

(3)相对控制权。当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小于I/2时候,其对公司的控制能力明显降低。但是,只要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其控股股东地位依然稳固。我国证券法规定,股东一旦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就必须举牌公告;一旦超过30%,就必须履行要约收购程序。该规定实质匕为第一大股东构筑了一道控股地位防火墙,使其在竞争对手展开控制权争夺的初期就能察觉从而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在持股比例介于30%和1/2之间的情况下,第一大股东控股地位难以被撼动,同时,其对公司的影响力依然是其他股东难以比拟的,从而具有相对控制权。

(4)放弃控制权。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30%,尤其是持股比例低于10%的时候,则其不仅失去了对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的控制能力以及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权,而且其大股东地位也变得十分脆弱。在这种情况下,第一大股东容易受到其他股东的挑战,事实上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能力,可以看作第一大股东放弃了控制权。

2.国有限售股减持以股东控制权为依据。股东持有股份需要付出成本,持有股份的多少归根结底是权衡成本与收益的结果。第一大股东持有股份的首要目的是获得某种层次的股东控制权,否则其无需为维护控股地位而持有较多股份,从而承受较大的机会成本。不过,即便是为维护控股地位而持股,持股比例也并非越高越好。一方面,不同层次的股东控制权由持股比例的关节点决定,在一定区间内持股比例的高低并不改变股东控制权的配置模式;另一方面,在不改变股东控制权配置模式的范围内增加持股所付出的成本并不能换取相应的收益,是对资源的低效配置。因此,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应当以获得某种股东控制权为依据,以利润最大化(既定股东控制权目标下的最小成本付出)为约束。这既是控股股东权衡成本与收益的自然结果,又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要求。

国有限售股减持的直接动因应当是通过国有资本在整个产业结构中的布局最终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国有资本在产业结构中的布局可以归结为是否参股、是否控股以及控股程度如何。换句话说,就是国有股东是选择放弃控制权,还是选择保持相对控制权、绝对控制权抑或垄断控制权。因此,国有限售股减持应当以股东控制权为根本依据。法定的股东控制权关节点即是控股股东为获得某种股东控制权而必须的最低持股比例,也是其以最小成本实现股东控制权目标的最优持股比例。另外,考虑到上市公司将来可能会实施增发,而增发可能导致国有股比例稀释。因此,为保持资本运作的可持续性,国有限售股减持应当在各控制权模式最低持股比例的基础上留出一定的安全边际,不妨将此安全边际设定为2%左右。

三、国有限售股减持模式

1国有限售股减持的全局目标。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国有股不能上市流通的问题,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公司治理提供丁制度性条件。但是,市场对规模巨大的国有限售股减持充满恐惧,甚至将股市的下跌归咎于限售股的减持。在2008年股市低迷的情况下,鉴于市场对限售股减持的诟病,一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动延长国有限售股锁定期限。这种自愿延长锁定期的行为对于维护自身股价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对于优化控制权配置却没有益处,甚至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战略背道而驰。

从1994年第一例国有股转让案例——珠海恒通集团收购上海建材集团持有的棱光实业35.5%的股权成为棱光实业第一大股东至今,中国的国有股减持已走过l5年的风雨历程。在这期间,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于1999年12月4日指出:国有股减持的第一步使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比重下降为5l%,第二步则根据情况减持。此后,关于第二步减持目标有关方面再没有明确指出。普遍的观点是,第二步应使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比重下降至3l%。不论是50%还是30%,都是针对上市公司总股本而言的。细化到具体的上市公司,则应当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安全战略等因素合理制定股东控制权目标,依据股东控制权目标对持股比例进行调整,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因此,国有限售股减持的全局目标应当是,各个上市公司根据合理的股东控制权目标调整国有股比重,而就全体上市公司而言,国有股在总股本中的比重应当逐步降至30%左右。

2.国有限售股减持的框架模式。在国有限售股减持的全局目标下,各个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考以下减持模式:

(1)保持垄断控制权。对于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如涉及重要资源能源的中国石油、中国神华等,由于事关国家能源储备、能源安全等重大战略问题,为保证国家能源战略的顺利推行,国家应当对其保持垄断控制权,即国有殴比例应当达到垄断控制权最优持股比例68%。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过高,则应当减持占总股本68%以上的部分。

(2)保持绝对控制权。对于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有较大影响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如基础产业的龙头公司宝钢股份,或者军工企业如西飞国际等,由于事关国家经济建设全局以及国家防务安全,虽然国家对其不需要垄断控股,但是对其保持绝对控制权还是十分必要的,即国有股比例应当达到绝对控制权最优持股比例52%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过高,则应当减持占总股本52%以上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