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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贸易术语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22 17:37:1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fob贸易术语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fob贸易术语论文

第1篇

关键词:fob;陆运阶段;保险

众所周知FOB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术语使用比例中占比最大,因此对FOB术语关注的也就较多。2010年国际商会出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没太多改变FOB术语,更别说FOB术语下陆运阶段保险的情况了,由此产生了货主、承运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大量纠纷。面对此些纠纷,对FOB术语下陆运阶段保险的分析显得非常重要。

一、FOB下货物在陆运阶段的风险分析

按照最新解释通则,FOB“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被装上船舶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1]然而解释通则未规定FOB下货物保险由谁负责,在实务中一般都是买方负责保险。买方为了防范货物的风险,往往会去购买货物的“仓至仓”的一切险,即从发货地的仓库起至收货地的仓库止,而这就带来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依据保险合同,承保人承担货物灭失损害的赔偿责任,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公司和索赔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即索赔人必须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人。

(2)向保险公司行使索赔权利的人,须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

(3)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必须是承保风险造成的。

在FOB贸易术语下,如果买方为货物投保“仓至仓”的一切险,那么当货物发生灭失损害时,买方便会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这时保险公司便会以买方不享有保险利益为由拒绝赔偿。所谓的保险利益,就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公司会认为货物还处在卖方的控制之下,还未装上船舶,也就意味着风险还未转移到买方手中,即使货物发生灭失损害的事故,买方在此时对货物也就不存在保险利益,故索赔便会遭到保险公司以其无保险利益为由的抗辩。但是在FOB贸易术语下,卖方无需为货物投保,买方也不会把保单背书给卖方,卖方就算对货物拥有所有权,一旦发生了灭失损害,其显然也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综上所述,在陆运阶段按照FOB贸易术语,买卖双方都没有为货物办理保险的义务,风险划分点为装上船舶,按惯例一般由买方负责投保,而大多数买方为确保货物安全,一般会投“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经过上述分析,买方就算为货物投保了仓至仓的一切险,货物一旦在陆运阶段发生灭失损害,买方或者卖方都会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即使货物所有人是卖方,其同样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

二、FOB术语下保险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卖方单独为陆运阶段的货物购买一份保险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FOB下卖方一般不会为货物购买保险,但货物装运上船舶之前都是由其承担货物灭失损害的风险,因而卖方完全可以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向保险公司单独购买货运险。保险期间从卖方仓库开始至装运港装上船舶为止,简言之为“仓至港”,承保卖方在货物运出其仓库至装船前因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而遭受灭失损害的风险,这样装船之前的风险也就有了保险公司的担保[3]。一旦货物在装上船舶之前发生灭失损害,卖方便可以依据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尤其是卖方发货地距货物装运港距离较远的情形下,风险便可以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的货物处于保险公司这双大手的保护之下,买方也能依据买卖合同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卖方购买全程保险并在货物装上船之时背书转让保险单

虽说在FOB术语下,买卖双方并没有为货物购买保险的义务,但是为了货物的安全以及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都可以约定购买货物运输险。保险问题的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卖方单独为货物购买陆运阶段的货物险,但卖方仍有另外的一个选择,那就是为货物购买仓至仓的一切险,从卖方仓库至买方仓库,等货物装上船舶之时,再通过背书的方式来转让保险单或其他凭证,将其背书装让给买方。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货物保险问题的解决的好处就在于卖方和买方的保险利益能够完美地衔接起来。经前文分析,买方在装船前除非有特殊约定对货物不享有保险利益,但是由于卖方是货物的所有权人,享有完全的保险利益,由其买保险再合适不过。为了与买方承担装船之后货物风险的通则解释相一致,背书转让便是不错的选择,由此买方承担的风险便有效地转而由保险公司承担。购买一次货物保险,背书转让一次,卖方承担陆运阶段的货运风险,买方承担海运阶段的货运风险,卖方和买方的风险区间能有效衔接。

(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承担陆运阶段的风险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由于其使用便捷,大大减少和降低双方当事人合同条款磋商的时间与成本,但并非不可约定改变,买卖双方完全可以在买卖合同中将风险划分点提前或者延后,这就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4]。买卖双方约定将FOB术语下风险转移点从货物装上船舶转变为从卖方仓库运出之时,由此买方便承担从卖方仓库至买方仓库整个阶段的风险,简言之“仓至仓”,这和国际上传统的保险区间完全相同,在此之前所提及的买方在陆运阶段对该批货物并无保险利益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买方对在陆运阶段的货物承担风险就意味着其对货物享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便无法以买方对提单或者其他单证项下的货物没有保险利益为由拒绝进行赔偿。

(四)买方购买保险将卖方作为受益人或者共同的被保险人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6条明确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我国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因此卖方在保险单或者类似凭证上作为受益人或者共同的被保险人也就意味着卖方对提单项下的货物享有保险利益,那么根据我国保险法或者英国海上保险法相关规定,在货物灭失损害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直接以保险合同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者投保人(买方)并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由卖方作为其中之一的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同样不能以买方无保险利益为由拒绝赔偿。卖方在收到保险公司的相应赔偿金之后,这时可以请求买方重新开立信用证再次发货,或者直接要求买方承担买卖合同下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返还原货物的价款。笔者认为,如果在国际贸易中船货双方和保险公司能够采纳上述四条建议中的一条或者数条建议,那么在FOB贸易术语下陆运阶段便不会存在货物灭失损害却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的现象,少些纠纷多些效率,国际贸易便能顺利地向前不断发展,带领全球经济尽快复苏。

[参考文献]

[1]周凯丽.FOB合同项下货物运输途中卖方的风险及防范[J].中国商贸,2011:114-115.

[2]保险利益.

[3]高运胜.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J].经贸实务,2013(22):77-80.

第2篇

关键词:CIP;CIF;内陆出口

中图分类号:F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

一、CIP与CIF的定义

CIP的英文是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F的英文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二、CIP与CIF的异同

(一)CIP与CIF的相同点

1.进出口通关手续办理。CIP与CIF术语均由卖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申领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文件,办理出口海关手续;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申领进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文件,办理进口海关手续和通过他国过境运输的手续。2.主要运费。CIP与CIF贸易术语下,均由卖方签订运输合同或接受已装船货物合同,将货物从指定发货地点运送到指定地点。卖方承担费用,签订由一般条款构成的运输合同,利用通常航线和船只进行运输。3.投保及保费办理。CIP与CIF术语均由卖方自付费用,签订最低为伦敦保险协会的《协会货物条款》(C)(LMA/IUA)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或作用相同的其他运输货物险。应与资信较高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有保险利益的买方或其他人为受益人,以便能够直接向险保险人索赔。

(二)CIP与CIF的不同点

1.适合运输方式不同。CIP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而CIF术语只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运输方式。2.风险转移点不同。CIP术语风险转移点在装运地的指定交货地点,卖方承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之前的风险,而货交第一承运人之后的风险则由买方承担。CIF术语风险转移点在装运港船上,即卖方承担货物装上指定装运港船上之前的一切风险,而货物装上船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3.适用的运输单据不同。根据Incoterms2010的规定,CIP术语下,其运输方式灵活广泛,卖方应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如海运单、公路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单等;而在CIF术语下要求卖方需提交海运提单。

三、结合案例分析内地出口时更适合用CIP贸易术语

案例:2000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 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己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

事后,出口方又向承运人就有关损失提出索赔。对此,承运人同意承担有关仓储费用和两箱震荡货物的损失,利息损失只赔50%;但对于货价损失不予理赔,认为这是由于出口方单方面与进口方的协定所致,与己无关。出口方却认为货物降价及利息损失的根本原因都在于承运人的过失,坚持要求其全部赔偿。3个月后经多方协商,承运人最终赔偿各方面损失共计5.5万美元。出口方实际损失9.5万美元。

在案例中,出口方耗费了时间和精力,损失也未能全部得到赔偿,这充分表明了CIF术语自身的缺陷使之在应用于内陆地区出口业务时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根据CIP与CIF贸易术语的不同之处阐述内地出口使用CIF术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1.适合运输方式不同,所适用的运输单据也不同。CIP术语下,卖方可提交各种运输单据;而在CIF要求卖方只能提交提单、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在本案例中,由于运输单据的限制,致使卖方无法在当地交单。因为在本案例中,卖方采用CIF术语出口,只有将货物从江西运至浙江宁波港,并将货物装上船后才能拿到提单,在那时才能向银行交单议付。而若使用CIP术语,卖方在江西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拿到其签发的运输单据,即可向银行交单议付。经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在本案例中,使用CIF贸易术语使卖方延迟结汇,影响卖方的资金周转。2.由于风险转移界线不同,造成风险转移严重滞后于货物实际控制权的转移。CIP术语风险转移界线在装运地的指定交货地点,而CIF术语风险转移界线在装运港船上。本案例中,采用CIF术语,卖方在江西将货物交由承运人承运后,卖方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实际控制权,而风险转移点则在宁波港将货物装上船之后才发生转移,显而易见,内地出口使用CIF术语使风险转移严重滞后于货物实际控制权的转移。但是,若此案例中采用CIP术语,卖方对货物实际控制权的转移和风险的转移是同步的,均在江西将货物交由第一承运人承运后发生转移。3.内陆出口用CIF术语卖方要承担一笔额外的运输成本。CIF适用于水上运输,交货地点在装运港,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此部分运费核算在货价中,但是从内陆地区到装运港装船之前的运费不计入货价。而CIP条件下卖方要负责办理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承担从交货地点至目的地的运费;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这些都反映在货价之中。若此案例中采用CIP术语,并且交货地点在江西省,那么从江西的交货地点起至目的地的这段路的运费都计入货价,从而转嫁给买方。而本案例中,采用CIF术语,从江西至宁波港这段路的运费不计入货价,要由卖方承担此笔额外的运输成本。

参考文献:

[1]宫焕久.进出口业务教程[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2]叶万德.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程[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

第3篇

【论文关键词】翻译行为理论;商务信函;曼塔里

1翻译行为理论简介

翻译行为理论是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发展的第三阶段,是由德国籍芬兰职业翻译家贾斯特·赫尔兹-曼塔里提出的。在曼塔里的理论模式中.翻译被解释为一种“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而设计的复杂行为”。(christianenord,2005)曼塔里认为翻译过程可比为一种行为,强调对于行为的参与者以及周围环境条件的分析理解。作为一种翻译互动形式.翻译行为理论的核心因素包含以下几种:f1)翻译作为一种有意图的互动;(2)翻译作为一种人际互动;(3)翻译作为一种交际行为;(4)翻译作为跨文化行为;(5)翻译作为一种文本处理行为。基于这几点,在翻译时,我们应该予以更多的考虑以便使译文更为顺畅贴切。

2商务信函的语言特点

2.1大量使用专业性词汇

为了达到表意准确,专业性强的目的,商务信函常常使用大量的专业性词汇,具体表现在使用大量的行话、缩略语以及专业术语等等,例如、fob(离岸价格)、irrevocablel/c(不可撤销信用证)。可以说,大量使用专业词汇能够使商务信函表达得更加准确有效。

2.2用词规范正式

作为一种正式的公函语体,商务信函中正式词汇与基本词汇并存.这样才能显示商务信函的规范正式等特性。例如,商务信函中常用inaccordancewith来代替accordingto。又如.“therefore,weherebyregisterourclaim withyouforthefollowingsum.”其中带下划线的hereby一词则体现商务语言的正式规范性。当然商务信函中也经常利用构词手法以及词类转换手法来体现其语言的正式性与规范性。

2.3运用结构严谨复杂的长句与套语

由于商务英语是一种正式的书面语言,因此其中往往套用一些长旬,这些长句结构完整,成分多,层次多,充分体现了书面语体的典型特点。(张炜,2008)商务信函中常见的套语如“itwillbehighlyappreciated ifyoucouldcooperatewith usin thematter.”

3从翻译行为理论下几个因素考虑商务信函翻译

3.1从翻译作为文本处理行为的角度考虑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创始人赖斯曾对于文本类型进行界定并将其分为信息型、表情型以及操作型三种文本。一封商务信函里可以包含三种文本类型的语言:信息型文本通常文字简朴,所陈事实包括信息、知识、观点等,其目的是为表达其内容。表情型文本指的是“创作性文本”,传递的信息形式特别,语言具有美学特点。而操作型文本目的是为了感染读者并使其采取行动,其焦点重在呼吁或感染。(张美芳,2005:70)基于这三种文本的不同特点,在翻译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使得译文更为精准。

试看下面这个例子:顺告,如果今后贵公司能保证按规定期限开出信用证,本公司仍乐意接受贵公司的新订单。若贵公司订单能够达到我方预定数量,我方将给予5%佣金。这段话既包含了文本类型的语句又包含了操作型文本,因此在翻译时应予以多加考虑。

译文:weherebynoticethatifyouguaranteetoopenyourl/cin accordancewith thestipulateddeadlineinfuture,wewillstillbewillingto acceptyourfresh orders.w e would like to provide you with a 5%commissionifyourordercancometothestipulatedamount.

又如:为了促进我们的业务合作,我方衷心希望贵方能尽早全部解决我方的索赔。这句话属于操作型文本的语句,其目的是为了促使对方解决索赔问题.因而在翻译时,译出语也应该具备此呼唤功能。译文:forthesakeofourcooperation,wesincerelyhopethatyou willcome to asettlementofourclaim atyourearliestconvenience.

3.2从翻译作为跨文化行为角度考虑

语言是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文化的载体。翻译作为一种跨文化交际活动,文化因素对于翻译存在着很大的影响,如文化对等与文化差异等因素等。

首先我们来看看文化对等因素影响下的商务信函翻译。以一则商务信函为例:

wewritetointroduceourselvesasoneofthelargestexporters in usa,ofawide range ofmachinery and equipment.w e learntthatyourcompany is in urgentneed of our producteaned“crowwashingmachine”.原文美方公司向中方公司推销“乌鸦牌洗衣机”,乌鸦在西方国家文化中是吉祥物,而对于中国而言,乌鸦则代表邪恶与晦气,因此在翻译时候译者务必对于此点多加以考虑。在翻译时候则可以少许做些改动,将crowwashingmachine翻译成“喜鹊牌洗衣机”。这样能够促进使文化对等,同时也因改动一下名字而增加本商品进口后的销售量。

第4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课程;实验教学;探究

国际贸易专业是个实用型专业,国贸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大量能熟练掌握国贸知识,熟练运用国贸职业技能的实用型人才。实用型人才需要培养掌握两个层次的能力:第一层次的能力是基本职业技能,是立身吃饭的能力。首先,培养与外国人的信件函电联络能力。要把信件的目的写明确、写完整,既有礼貌而又简洁。其次,培养业务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包括单证制作能力、合同履行能力、国际结算的结算方式选择和履行能力等。第二层次的能力是事业发展能力即社会人际沟通与渠道拓展能力,它包括商务开拓、商务谈判、策略制订、风险管理。这两种能力不仅依赖理论教学,更依赖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培养这些能力更有效、更直接。把实验课筹划设计好,有效地组织,科学地评估,是上好实验教学的关键。

1让实验课充分体现教育的本质

所谓教学,教之目的在于学;教之效果在于学生知识的掌握、技能的提升。教师天职为教,其责任落实在对待学生问题上;有教无学,无异于不教;教与学不可分家,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应融为一体,学生为教学之本。实验教学更容易体现教育之本,体现在学生主动学,体现在学生完成项目的教学效果上。在从事“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函电”、“国际贸易程序与单证实务”、“国际结算”课程八年多的实验教学中,笔者意识到在教学中师生共同参与、互动、互进,师生间建立一种平等、合作关系的重要性。教师应主动转变角色,积极投身教学实践,投入时间和精力,充分备课,准备案例或项目;与学生进行零距离的交流、沟通,指出他们在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学生选择最优的实现项目计划方案,解答实验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打通各科课程间的障碍,建立知识互通运用的桥梁。实验教学中更重要的是,学生表现为主动选择项目,准备实现方案的措施,提出遇到的问题,采取自己认定的最佳方法与路径,积极进行相关项目的实验或实践,并获得最终的项目结果。通过实验教学,达到教学相长。在教学过程中,将教与学、学与用紧密地结合起来。学生不但能获得外贸业务的感性知识,还能够从中掌握国际贸易中业务员、制单员的基本能力和技巧。让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结束后,学生能够在网上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实务的具体操作,能掌握公司成立、核算、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等各种基本进出口贸易环节,能基本熟悉国际贸易物流、资金流与业务流的运作方式,能学会外贸公司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成本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思路。

2抓住国贸实验教学之“纲”,注重教学的整体性

教学计划是一个体系,各课程不可分割且相互联系。教学计划好比一串精美的珍珠链,而各课程就是一粒粒珍珠,彼此相互独立,需要一根线(纲)把散落的珍珠串起来,才能变成人们眼中的珍宝。“国际贸易程序”就是串联国贸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的“纲”,纲举目张。国际贸易专业的课程实验教学充分体现了和贯穿了国际贸易程序的这根“纲”。笔者在国际贸易程序之“纲”上串联了各课程的知识点,如“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外贸函电”、“国际商务谈判”、“外贸英语”、“国际市场营销”和“国际物流”的知识点,使学生们把各门课程中学得的知识,运用于实验课程之中。因此,课程的实验教学变成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契合点。教学计划中各部分的外贸基本业务知识在现有的实验课程中整合起来,既抓住了国贸实验教学之“纲”,也注重了教学知识点的整体性。

3采用“项目教学法”实施实验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实施项目教学法“建构项目,解决问题,完成项目”,使学生把已学的关联课程知识逐渐融合到本课程实验教学学习中。实验课程教学项目一:完成与国外客商的国际贸易磋商,以达成国际贸易合同。设定具体出口商品交易为背景,主要目标是完成既定任务,包括出口贸易中业务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的核算、交易条件的磋商、买卖合同的签订、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以及贸易文件制作和审核等。在这个教学项目中,根据不同成交方式和不同结算方式分成六组实验课题。用英语函电完成从建立贸易联系、发盘、还盘、接受、信用调查到签订合同等内容,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要求学生利用英文来处理各种业务函电、外贸单据与合同,这对提升学生的英语书面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有很大帮助,对专业英语知识的巩固和提高大有益处。实验课程教学项目二:完成信用证的审核和更改。课程设计内容包括通过让学生根据已经签定好的外销合同,交易的买方(开证申请人)填写开证申请书,开证行发出信用证,卖方(信用证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有关条款进行逐一审核,并正确实施更改程序。通过课程实验培养学生英语的运用能力和专业能力。充分认识国际贸易的风险,以及采用信用证的风险。如何有效规避这些风险。培养学生的风险意识,使他们初步具备胜任今后工作的基础能力和创新能力。实验课程教学项目三:有效履行国际贸易合同。以实战为出发点,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任务一,学生把握整个外贸业务过程,了解在实际业务中,出口商、进口商、供应商、出口地银行、进口地银行、货运公司、海关、商检、税务、外汇局等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的流转过程,目的是使学生培养外贸业务流程的完整、感性认识。任务二,学生能制单,制好单。培养学生的自主制单能力,有效管控国际贸易单证风险,以适应将要面对的就业和专业人才竞争。任务三,完成CIF成交条件下采用信用证结算的整套国际贸易流程。实验课程教学项目四:国际贸易专业毕业设计。整个国际贸易本科毕业设计包括:A、创建虚拟企业。了解企业规模、现状、企业文化、企业价值观、产品与服务、行业及市场等内容。B、制订企业战略规划。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企业竞争战略、职能战略的制订和控制。C、企业国际市场营销策划。做好营销环境分析、市场机会与问题分析、营销目标和企业商品定价策略、销售渠道及广告策划等。D、国际谈判策略。包括谈判的因素分析、目标与分歧分析、磋商阶段的策略、成交阶段的策略等。E、进出口合同的磋商与履行,进出口合同的磋商与履行是上述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的综合与深化。

4合理剪裁实验课时,设计实验课程内容,重点突出事业发展能力

相对于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本校国贸专业学生的上机实验课程的课时相对较少,但应用型国贸专业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掌握基本外贸操作业务的能力和技巧。解决目的与现实之间矛盾的唯一有效解决方法是,合理剪裁实验课时,科学设计实验课程内容,重点突出实践技能培养。实行课内与课外有机结合,点和面无缝对接,技能与能力相补相升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课外独立完成部分项目,例如搜索阿里巴巴网站,并发现其在外贸业务中的运用特点,进而搜索其他不同国家和地区知名的商务网站,并指出他们的特点。鼓励学生直接与各外贸网站接触,提出问题和困惑,引导他们交流发帖,拉近学生所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的距离,拉近课堂与社会或就业的距离。让学生在课外完成所有单证练习,定期批改,这样的课堂计划可以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对于实验课程的重难点和技能培养,教师应投入大量时间进行分析讲解。例如,“国际贸易程序与单证实务”是实验课教学项目之一,应引导学生掌握如何顺利实现交单议付。对学生单证制作过程中出现错误频率高的地方逐一分析,厘清单证之间的逻辑关系,指出单证的时间节点,这些单证与信用证或合同的关系。对学生容易出错或忽视的地方,详细讲解,反复操练,使学生将知识融会贯通。将有代表性的单证拿出来仔细分析讲解,指出错误所在,为什么会出错,会产生什么结果。安排学生反复练习,找出规律,抓住重点,进而不断降低出错率。布置毕业实习任务,重点培养学生的事业发展能力即社会沟通与拓展能力。

5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的科学研究,科研成果反哺教学质量

实验教学与教学研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相生相长。教学研究促进实验教学,实验教学又深化教学研究。笔者在北大核心杂志上相继发表了四篇实验教学论文。A.《国际贸易中卖方采用FOB的风险防范》。阐述了国际贸易术语在实际贸易运用中的风险分析,对国际贸易实验教学有着积极意义。B.《海运提单收货人抬头与国际结算方式的关系探究》。文章针对“国际贸易程序与单证实务”中的重要单证之一———海运提单进行研究。在实验课教学中把海运提单与国际结算两个相对独立的课程内容,进行了抽丝剥茧,详尽地分析了其内在联系,进行了二者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辩证分析。C.《应用型本科经管人才培养之毕业设计探索》。总结了探索中的实验教学成果,为后续的国贸实验教学树立了坐标和方向。D.《海洋运输中卖方的保险利益风险探究》。阐述了特定国际贸易术语的运用对进出口方保险利益的影响。对学习国贸单证实务,特别是“国际贸易程序与单证实务”实验课教学中的保险单,提供了深入思考和创新角度。加深了笔者对所教授课程专业理解的深度和广度,对于课程教学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6结语

实验教学与教学研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相生相长。教学研究促进实验教学,实验教学又深化教学研究。应把实验课筹划设计好,有效地组织,科学地评估,更好地指导实验课程教学。

参考文献:

[1]原玲玲.国际贸易实务模拟实验课教学改革的思考[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1,(04):127-129.

[2]郑春贤.浅谈国际贸易实务模拟教学系统的构建[J].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3):56-58.

[3]陈晓梅.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刍议[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6):113-115.

[4]窦建华.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8,(06):76-77.

[5]刘智运.对我国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10,(10):36-38.

[6]周建涛,李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3):91-95.

[7]王莉.对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商情,2012,(33):91.

[8]王维凯.借鉴国外经验改革实践教学[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12):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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