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2 17: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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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能源是指不影响环境的可再生能源,在使用过程中不排出温室气体、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主要类型包括太阳能、风力、水力、核能、潮汐、地热、生物质能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周围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绿色能源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其中用来发电是一个重要领域,并且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1.1太阳能发电
太阳能清洁、无污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进行大规模开发和利用的理想能源。我国太阳能储量十分巨大,调查显示,只需要开发1%面积的太阳能用于发电,其发电量就相当于目前我国火电、水电、核电发电总和,对满足人们用电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不过,尽管太阳能储量十分丰富,但分布比较分散,将其集中起来进行大规模利用是十分困难的。目前利用太阳能发电过程中,主要采用两种不同方式。第一种是将太阳光通过凹面镜聚焦加热金属管,集聚高温水蒸气,再转化为机械能发电。为实现较大规模发电,需要铺设上万平方公里的聚光设备。尽管采用这种方式利用太阳能发电,具有较高热效率,但投资大,成本高,风险也比较大。第二种是利用硅晶体太阳能电池板,利用太阳光激发半导体大量电子来发电。如果太阳能电池转换电力效率低,投入又巨大,该方式所取得的效益较低。通常在太阳能充足的地方,铺设大面积太阳能电池板,或在屋顶、幕墙铺设复合建材电池板,以收集太阳能,利用太阳能发电。就目前技术水平来看,硅晶片太阳能电池转化效率约15%~18%。第三种是非晶体、微晶硅薄膜光伏板,成本较低,太阳能电池转化效率低,只有8%~9%。另外,太阳能发电必须在白天,夜晚和阴雨天不能发电,为确保供电持续稳定,必须解决太阳能存储问题。[1]目前太阳能发电成本较高,约2万~3万元/千瓦,并且在荒漠、沙漠地区发电还需要采取防沙尘措施,注重环境保护,其成本会更高。
1.2风力发电
空气自然流动形成风,风能是一种无处不在的绿色能源。利用风吹动叶片,带动风力发电机发电,满足人们用电需要。风力发电将可再生自然能转化为电能,不需要消耗燃料,成本主要为设备折旧和管理成本。并且风力资源分布广泛,调查研究显示,80米高度以上的风力资源全球约700亿千瓦。目前在风力发电技术方面,存储技术、联网控制技术已取得较快发展和进步,并且技术在不断更新和发展,对推动风力发电得到更好应用产生重要作用。在西欧国家,风电是他们实施减排的主要绿色能源之一。当前风力发电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影响其推广和应用,主要体现在投资成本高,约为煤电的2倍,风电成本电价约5.6元/千瓦时,约为煤电的14倍;风电存在不稳定性特征,受季节、气象影响,稳定性较差;风电对控制要求较高,机组运行管理经验不足,经营管理比较困难,容易出现亏损现象。[2]这些问题都是今后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妥善解决的。
1.3水力发电
水电发电是一种优质绿色能源,发电过程中不排放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等气体。我国地势西高东低,水能资源蕴藏量十分丰富,约6.94亿千瓦,目前装机约1.6亿千瓦,约占总存量20%,水能资源仍然存在巨大开发潜力。水力发电需要修筑大坝,投资大,风险高,并且会淹没村庄、农田,需要移民,影响经济鱼类回游,对周围自然环境、气候、降水等也会造成影响和破坏。这些都是在修建水库,进行水力资源开发需要注意的问题。
1.4核能发电
核电是利用放射性重元素原子分裂,或利用较轻元素原子聚合反应产生的能量来发电,属于绿色能源发电技术类型之一。201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今后几年是核电快速发展时期,预计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可达1亿千瓦。到时候核电将会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满足工业生产和人们日常生活用电需求。
1.5潮汐发电
潮汐差较高为13~15米,平均3米就有用于发电的价值。全球潮汐能储量约27亿千瓦,可用于发电的约10陈文:试论绿色能源发电的市场前景物流工程与技术亿千瓦,并且很多地方适合修建大型潮汐电站,促进潮汐能得到更好开发和利用。我国潮汐能储量约1.9亿千瓦,可开发的约3850万千瓦,并且80.9%潮汐资源集中在浙江、福建。目前已有10个潮汐电站在运行,总装机容量约1万千瓦。潮汐发电是通过利用自然能发电的,对周围环境无污染,是典型的绿色能源。[3]我国潮汐能集中在浙江和福建,这些地区资源、能源缺乏,为缓解当地资源能源紧张局面,应该鼓励开发潮汐能。
1.6地热发电
地热是离地表较近的熔岩通过地下水传出来的热能,各类温泉、地热泉都是地热能的具体体现。世界上可用于发电的地热泉约9000兆瓦,其中冰岛、美国、墨西哥等都蕴藏着丰富的地热资源。我国地热资源也比较丰富。主要分布在、云南等地,已经开发的是羊八井地热电站,地热泉温度207.16℃,装机23.18兆瓦,年发电140吉瓦时。地热是一种持续平稳的能源,投资成本不高,约1万元/1千瓦,年满负荷发电小时数6310~6660小时,为风电3.6倍,太阳能5.4倍。因而今后应该重视对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更好满足人们用电需求。
1.7生物质能发电
主要是将农业、林业、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等经过气化之后用来发电。我国每年农业秸秆约6亿吨,其中4亿吨可燃烧、气化用来发电,林业总生物量约3亿吨可用来发电。已经建成的生物质能直燃电厂15个,装机容量550万千瓦,到2020年可达3000万千瓦。[4]生物废弃物大量堆积会造成环境污染,通过对其进行合理利用能变废为害,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用电需求,还能实现对周围环境的有效保护。
2绿色能源发电市场面临的挑战
2.1技术问题
例如,在绿色能源发电设备的一些关键部件上,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兆瓦级变速恒频风电机组的控制器、变流器等,尚无自主知识产权。太阳能电池制造、电池新结构设计、硅材料切片技术等都存在不足,与发达国家存在差异。
2.2市场问题
大量闲散资金涌入绿色能源发电市场,但不同能源发电技术程度不熟练,存在投资过热现象。相关管理工作不到位,市场发展存在盲目性。
2.3政策支持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不完善,不能完全适应绿色能源发电需要。例如,绿色能源发电审批方面存在漏洞,容易导致装机容量与实际并网装机容量不相符合。[5]
3绿色能源发电的市场前景展望
3.1重视技术创新
加大科研和技术攻关力度,划拨专项款用于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绿色能源发电品牌,不断推动技术创新与发展,促进绿色能源发电技术得到更好应用。
3.2培育市场体系
发挥市场的基础性调控作用,注重政策扶持和引导,完善市场准入体系,做好市场管理工作。促进市场更加规范有序,让投资主体更为理性地做出各种选择,以市场为导向,理性投资,避免投资过热,从而促进绿色能源发电市场稳定有序发展。
3.3重视政策支持
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例如,完善绿色能源发电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合理引导外国资本和民间资本流向绿色能源发电市场。成立专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缓解绿色能源发电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6]。政府部门要做好引导工作,采购绿色能源电力,让绿色能源发电拥有更为广阔的市场。
3.4培养专业人才
制定专业人才发展战略,建设绿色能源产业复合型人才,为促进绿色能源发电技术得到更好应用提供人才支持。可以在普通高校设立专业学科,为企业和科研机构培养专业人才,让他们为推动绿色能源发电做出更大贡献。
4结论
关键词:人口问题人口战略目标人口调节机制
三十多年来,中国通过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使13亿人口日推迟了4年,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在20世纪实现低生育水平的国家。但在人口转变的同时,中国人口问题由过去的以数量为主,向数量、质量、结构相互交织转变,使得中国人口问题的解决更具复杂性和挑战性。人口问题及其给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带来的压力,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围绕着中国人口问题研究,中国近年来涌现了众多不同观点,通过对这些基本观点的述评,对加深人口理论研究,制定合理的人口政策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我国人口问题研究观点综述
根据国家计生委的统计调查,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中国妇女生育水平开始持续下降。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1降到1980年的2.31,首次接近更替水平,2000年第五次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30,达到低生育率水平,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针对在低生育率水平下,我国21世纪人口问题的核心及人口政策的导向,成为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关于未来人口战略目标的不同观点
就未来人口战略目标而言,目前的主要争论集中在:是否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形成了以下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叶文振(2002)、李小平(2004)等人,他们认为在新的百年里继续有效地减少人口数量依然是我国人口政策必须考虑的主要矛盾和先于一切的大事。理由有三:其一,人均意识与人均资源劣势要求减少人口总量;其二,资本有机构成的潜能,要求减少劳动力供给总量;其三,人均收入水平的加速提高,要求缩减人口总量。最后的结论认为,中国应以减少人口数量为战略目标,在100年后将中国人口降到8-10亿并力争更低,200年后降到3-5亿。与第一种观点截然相反,另外一些学者认为,结构问题已经一跃成为21世纪中国人口问题的核心。宋健(2002)认为人口数量问题成为“笼中之虎”,尽管威猛,却尽在掌握之中,中国人口转变的独特性,造就了中国人口结构问题的独特性,随着人口和社会经济的发展,21世纪人口战略目标应该由数量问题转移到结构问题上。持此观点的学者虽然不是很多,但这至少警示人们人口结构问题的严重性。第三种观点认为,统一人口数量与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才应成为长期追求的目标。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们从人口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出发,多方位的寻求平衡发展。李建新(2001)驳斥了“一味追求人口数量减少的观点”,认为在追求减少人口数量过程中所引起的加速年龄结构老化则必然会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他引用中国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变迁的历史事实,论证了“人口数量多少并不决定一个国家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命题。蒋正华等人(2000)认为根据中国的国情目前追求最优人口数量是不现实的,当前所做的是将总人口控制在人口最大容量内的前提下,实现人口结构、人口地区分布的合理布局,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学术界在人口战略目标上的激烈辩论,说明中国人口未来长远发展目标的确定是一项异常复杂、困难的任务,需要慎之又慎。
关于有无必要进一步降低生育率的不同观点
在人口总量压力与人口结构压力并存的情形下,能否进一步降低生育率,是学者们关注的另一热点问题。对未来人口目标的不同观点,体现在对于生育政策的走向问题上有不同的见解,归纳起来有三种意向:1)进一步降低生育率,将总和生育率降到1.5甚至1.0以下,并长期保持下去,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口过多与人均资源长期紧张的问题,这样才可能在生活水平和生存环境上追赶发达国家;2)稳定目前低生育率,这是人口总量未来能否停止增长并转向负增长,最终实现现代人口转变的关键;3)提高生育率,稳定总和生育率在更替水平2.0左右,是实现人口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最优的稳定状态。这些意向最终体现在对生育胎次政策的主张上:1)主张继续推行一孩化,从而进一步扩大独生子女家庭的比例(;叶文振,2002;李小平,2004);2)维持目前的生育胎次政策或稳定总和生育率于1.5~1.8左右(马瀛通,林富德,2000);3)调整现行的胎次政策,扩大二胎比例或逐渐向二胎政策过度(李建新,2000,2001;于学军2000),一方面,对生育率水平特别低的地区(如北京等地生育率已降到1.0以下),应采取措施,刺激生育率回升到更替水平;另一方面对生育率较高地区,通过生育政策把生育率控制在2.0左右的水平上,这样既达到控制人口增长,又达到调控人口数量的目标。以上学者们对未来生育与政策调整问题基本上属于理论探讨,目前尚无严密的计算和论证,对这些调整可能带来的后果也无系统的论述。
关于人口调控的不同观点
从上述的讨论中可看到,无论从我国目前人口数量问题还是结构问题上看,我国的人口是需要进行调控的。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并逐步完善,人口控制机制应如何确定,现行的管理体制有无存在的必要或应向什么方向发展,已倍受关注。在人口调控问题的研究中形成了以下观点:第一,只能由政府计划调控,理由有二:其一,由于市场经济对人口调节的时滞性,即使对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而言,政府对人口的宏观调控也是必不可少;其二,人口的生产不同于物质资料的生产,通过对两种生产的调节机制进行比较分析,认为人口生产并不受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调节,因此人口控制不应该也不可能由市场调节,只能计划生育。第二种观点认为,今后的人口调控应主要通过竞争、劳动力市场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家庭的生育行为、控制人口数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一方面,随着生育率的下降,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边际效应必然出现递减的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对20世纪最后20年来中国妇女生育水平变动的研究,认为近20年来人口发展主要由经济等客观因素所决定,当人口政策符合经济规律的要求时才能起到显著的作用,主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转变职能,把婚姻、生育之类的私权归还于民。
我国人口问题研究观点述评
我国学术界在上述三方面的人口问题研究中既存在不同的立场和视角,也存在差异显著的推断和论证逻辑。总体来看,各观点均有其合理性与局限性,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人口转变的特殊性及目前我国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一方面,历史上长时期人口快速增长,导致人口基数庞大。人口基数庞大、增加速度快,对中国资源环境能源形成严重的压力。再加上人口运动的惯性和人口再生产自身规律的作用,人口与生态环境的矛盾还会进一步尖锐化,因此人口数量问题是理论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参考文献:
1.李小平.论中国人口的百年战略与对策[D].战略与管理,2004
2.叶文振.数量控制:21世纪中国人口生育政策导向[D].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
3.宋健.结构问题是21世纪中国人口的核心问题[D].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
4.蒋正华.面向21世纪的中国人口与可持续发展[D].中国人口科学,2000
关键词:投资决策;问题;对策
1投资决策及其意义
所谓的投资决策是指为了获取将来某些不确定的价值而制定的一系列决策活动,它的实质就是通过投资于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群,将其中成功的项目进行出售或上市,实现所有者权益的变现,使投资者获得高额回报。投资决策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确定投资方向、控制投资规模、把握投资时机、确保投资收益以及衡量和降低投资风险。选择什么投资方向,投资怎样的项目以及在什么时机进行投资,是投资决策面临的重大抉择。
2我国企业投资决策中的问题分析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投资是企业变革求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现实情况是不少企业难以对投资机会作出理性判断,不敢将资金投出,这种作为的结果必然导致企业走投无路,山穷水尽。目前,我国企业在投资决策方面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2.1缺乏市场调研意识和调研投入首先是缺乏市场调研意识。市场调研是系统地收集、分析和报告信息的过程,它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而我国大多数企业咋忽视了调研的重要性,只是闭门造车,在不充分了解市场形势的情况下盲目的进行决策。这种不切实际的决策难以应付外来环境变化,往往会将企业陷入危机之中。其次是缺乏市场调查投入。调查显示,外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前用于市场调查的投入多达几十万美元甚至百万美元,有的时候甚至还花高额费用雇佣专门的咨询公司对企业预投资市场进行调研,而我国大多数企业用于市场调研的投入非常少,所投入多数都低于项目报批数。
2.2管理方式不当、损失严重企业投资方式陈旧,融资渠道单一,投资管理模式不科学,大多数企业投资体制和机制都不健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更是跟不上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企业的多元化投资未建立在规模经济基础上,风险控制分析和市场应急措施也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更是形同虚设,这些常导致投资失误、投资重复、投资浪费、投资亏损等问题频频出现。
2.3投资风险大一些企业主管人员没有树立风险意识,人员素质整体不高,管理水平偏低,缺乏驾驭风险和规避风险的能力,不充分考虑所能够筹措到的资金情况,筹集资金的运作情况等,这直接导致投资项目不能按时投入生产发挥效益。有些企业在进行投资项目决策时只看重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要的资金,往往前期投入需到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而忽视了流动资金的需要,大多数企业在投资预算中根本没有将流动资金的需要量列入预算总额,这就导致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因流动资金的缺乏而无法有效地发挥职能,给企业造成巨大的财务负担和信任危机。
2.4投资决策秩序混乱我们目前的投资决策程序还比较混乱,企业决策几乎都是由企业高管、董事会特别是董事长、总经理决定的,这种决策不经过民主决策、缺乏必要的投资论证,也会因为个人偏好、缺乏经验和知识、发展眼光等问题而失误,致使盲目投资、意气投资、感情投资、政治投资等现象出现。
2.5缺乏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评估我国企业在进行投资项目评估时,过多的注重财务和技术,而忽视市场和管理等方面。没有区分不同风险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标准,也没有考虑投资项目在不同时期的通货膨胀情况,企业多数以乐观方案作为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案,认为单因素在不利方向变化10%、20%的敏感性分析仍然可获得很高的投资收益率(大多数超过25%),而且仅仅依靠单因素敏感性风险分析就给出“本项目具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的结论
3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3.1树立投资调研意识、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很多企业投资失误的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投资调研、通过不恰当的市场调查方法获取不真实的数据,这些失真的数据导致错误的市场判断理论,最终导致决策失误。
首先,企业应加大调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专门调查部门和专门部门,掌握充足而可靠的信息,研究规避风险问题,企业应该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适合自己的调查方式,现有的调查方法有座谈会法、街头访问法、入户调查法、跟踪测试法、商店研究法、企业研究法、二手资料收集法等等。再次,企业做好投资人才的培育工作,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这就要求投资主体具有很强的投资意识和抗风险意识,所以风险投资企业应该培育即懂技术、管理、金融、财务又要具有敢于冒险、敢于创新的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最后,加大对投资调研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建立专门部门用来规避风险市场。
3.2完善投资体系没有一项投资是没有风险性的,投资回报都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收回,而在这期间往往又会碰到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企业应该成立风险投资基金,使投资高度市场化。
企业应该引进先进的投资管理方式,管理应该依照法律规范建立一套适合本企业的具有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投资管理方法,在投资建议、可行性论证、投资决策、投出资产处置和销售等环节的基础上对投资实施全程控制和监督。实施合理奖惩办法和必要的责任追究机制,双管齐下,使得每项投资都能在设计高起点化、运行高标准化、管理高效能化的保障下实施。
3.3努力降低投资风险投资是客观存在的,投资环境是不能以企业的意志而转移的,企业的投资决策应在现有金融环境下比较投资预算额和可能投资额。预算投资额是企业出于发展生产经营的愿望而需要的资金,而可能投资额是在目前条件下社会或市场所能够保证的资金额。在前者大于后者时,前者应该服从后者,以确保投资所需资金的全部及时到位;在前者小于后者时,后者应该服从前者,以避免多余资金的浪费。
3.4建立严格的投资决策责任制建立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程序,投资项目实行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出现投资不足,投产后出现产品滞销、产品积压等问题时应由投资决策者负责解决。对因违反决策程序,使项目投产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项目负责人,要依法追究起经济法律责任。要奖惩分明,对投资决策的结果要真正实现权责统一,对于成功的投资决策,可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防止出现大家因害怕决策失误而持保守的不作决策现象。超级秘书网
3.5将经济增加值指标运用于可行性分析中经济增加值指除去投资于企业资本的机会成本后所得到的纯利润,是客观评价企业资本收益超过资本成本后的差额大小的标准,经济增加值=税后利润-总资本×资金成本率。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得到广泛运用,只有投资后产生的净利润或现金流量净值大于投资成本,该方案才是可取的;否则,就应放弃。
经济增加值指标在投资决策中的实际运用。例:某企业两个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两个投资项目的财务预测数据为:
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出,从投资收益角度来评价,项目一和项目二都具有盈利能力,但从经济增加值的角度来看,结果却截然不同:因为项目一的经济增加值为负数,所以不具有投资价值;而项目二得经济增加值为正的,具有可投资性。
参考文献:
[1]郭涛.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思考[J].经济师.2008(2).
一、侵害权等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本条规定采取的是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相结合的办法,对人格权受到侵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做出了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具体人格权以及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一般人格权受到损害,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该《解释》对民法学界已经形成共识的某些具体人格权如权和配偶权等受到侵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却未作明确规定,对于一般人格权的范围也没有做出界定,不能不说有些遗憾。
1、侵害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权是指公民保持其性纯洁的良好品行,享有所体现的人格利益的人格权。人们一般认为只有妇女才有权。其实,权男女都有。「1对于侵害权的受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在外国法上早有规定,如《德国民法典》第847条第2款规定:“对妇女犯有违反道德的犯罪行为或者不法行为,或者以欺诈、威胁或者滥用从属关系,诱使妇女允诺婚姻以外的同居的,该妇女享有相同的请求权。”此处“相同的请求权”是指“金钱赔偿请求权”,也就是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
我国对权的法律保护,刑法上有刑罚制裁,行政法上有行政处罚,但是,对于这种民事权利恰恰没有规定民法的保护方法,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意见》以及《关于审理名誉权若干问题的解答》对此均未作任何规定,从而使得受害人特别是受害的妇女的精神损害难以获得法律救济。其实,侵害权的行为如行为和猥亵行为给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往往要比侵害名誉权、肖像权严重得多。而侵害名誉权、肖像权都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为什么被侵害权的受害人反而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呢?这对受害人显然是不公平的。虽然根据最高院这一次的《解释》,侵害权可以作为一般人格权加以保护,但这毕竟没有把它作为一项具体的人格权加以保护来得直接和有力。
2、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在现代民法理论中,侵害配偶权主要是指对配偶权中义务的侵害(但不限于义务),即第三人与配偶一方通奸,而使对方配偶的身份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新婚姻法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受害方可以要求加害方赔偿,「2此出的“赔偿”应理解为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婚姻法的这一规定,是否为侵害配偶权的损害赔偿,学者们的看法并不一致。有的认为是,有的认为不是。笔者认为,婚姻法第46条没有规定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因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方,而侵害配偶权的责任主体首先应当是与受害者配偶通奸的“第三者”;而且,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不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侵害配偶权制度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之间,故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不等于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与侵害权一样,侵害配偶权也只能适用一般人格权的保护法是进行保护。
3、一般人格权的范围界定问题
目前,民法理论界对于一般人格权已有相当之研究,但仍嫌不够深入。例如,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的某种精神利益受到伤害的确给他们带来了精神痛苦,但这种精神利益很难归结到某种具体人格权甚至一般人格权的范畴中;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人们又会把不属于一般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情形归结到其中去。前者如侵害“住宅吉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该案是这样的:某甲刚买了一套新住房,他和乙房屋装潢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装修合同,乙的油漆工某丙在该新房中上吊死亡。很显然,在这一案例中,某甲肯定受到了精神损害,但究竟某甲的何种权利或精神利益受到了损害,很难认定。既然难以认定某甲的何种权利或精神利益受到了损害,也就难以对他进行有效的精神损害赔偿;后者如所谓侵害“家庭幸福权”案件。在美国,有一个案件,家庭主妇某甲状告足球俱乐部乙夺走了她的丈夫(其丈夫是位球迷),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支持了某甲的精神赔偿的请求。在此案中,某甲的何种权利受到了侵害?有人认为其“家庭幸福权”受到了侵害。试问假使某甲的丈夫呆在家中,不去看足球,某甲就会幸福吗?笔者认为很难做出肯定的回答。在我国,与此类似的案例有,因解除恋爱关系和解除婚约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试问,解除恋爱关系和解除婚约侵害了当事人的何种权利?同样很难回答。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一般人格权“权”与“非权”的界限,理论界必须加强研究,立法或司法解释必须明确加以界定。
二、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对于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态度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除日本外,其他国家很少有规定。日本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不问是侵害他人身体、自由或名誉情形,还是侵害他人财产权情形,根据前条规定应负赔偿责任者,对财产以外的损害,亦应赔偿。”据此,日本法对侵害财产权而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也予以支持。除立法外,“日本判例对于受害人因人格利益及财产权受到侵害产生精神损害提出的抚慰金赔偿请求权也广泛地予以承认。”“对于因财产利益受侵害而肯定受害人的抚慰金赔偿请求权的判例,在日本明治时期便已存在。如:从先祖处世袭而来的土地被他人强占及宠物猫被他人的小狗咬死的情况下而进行的抚慰金赔偿请求均被得到承认。判例的这一立场,仍然持续至今。”「3
在英美法系国家,一般承认侵犯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粗暴蛮横,受害人可以请求因财产上的损失引起情绪上的损害赔偿。「4
我国以往也不承认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直到今年,司法解释才有限制的承认之。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规定,并非任何侵害财产权的行为都可引起精神损害赔偿,只有那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如父母或配偶的遗照等受到侵害,才有可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并非只要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到侵害,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被侵权人要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还必须符合“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条件,如果被毁损的特定纪念物品,能够修复或可以重新复制,则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二是侵害财产权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解释》第八条的规定,一般的侵权致人损害,受害人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只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世界各国很少有承认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如德国、法国、日本等都不承认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其理由主要是,违约行为给当事人一方造成的主要是财产损害,财产损害以财产予以填补,受到损害的一方足以得到补偿,不应再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也有的国家承认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例如瑞士以及英美就允许。但其理论上的解释仍是按照侵权行为走。如英美法学者主张,“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精神损害的,另一方可以行使赔偿请求权,不过这种赔偿是名义上的,表面上是一种违约赔偿责任,实质上应视为一种侵权赔偿责任。”「5
我国目前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不承认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首先,立法和司法解释中都找不到有关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其次,法院的判决也不支持有关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例如吴某在从乌鲁木齐到洛阳的列车上受老鼠惊吓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又如海南“死神陪伴之旅”15名游客诉海南中国青年旅行社逾百万元精神赔偿案,法院虽然认为海南青旅构成违约,但没有支持15名游客的精神损害赔偿主张。不过,法院也不是一概否认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例如,苏州阀门厂5位工程技术人员欲赴伊朗洽谈合作事宜。由机票销售员在电脑中漏输了他们的姓名,致他们在曼谷转机时被当作偷渡者而关押起来,后费尽周折才回到了原出发地上海。事后,他们与责任方交涉要求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对方先以“没有先例”加以拒绝。后来,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除获赔机票费、食宿费、误工损失费外,每人还另外得到补偿四万五千元。这“另外的补偿”就具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不过,应当指出,这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而不是法院的判决。由法院判决支持的这方面案例,目前还没有。这可能与我国法院沿袭大陆法的办案逻辑有关,即既然法律没有规定,法院也就不能判决支持。
但事实上,违约行为的确会造成对方当事人的精神损害,有时这种损害甚至是巨大的。例如,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名50多岁的男子,将自己一生的积蓄,借给一位亲戚做生意,没想到这位亲戚把这些钱都挥霍了,再也不还钱给他。这名男子因此受到家人的抱怨,忧郁寡欢,进而成疾,终致死亡。这件事发生以后,其家属诉至法院,要求那个亲戚还钱,并要求对该男子的死亡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没有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笔者认为,尽管法院没有支持死者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不表明其精神损害不存在。
既然有损害就应当有赔偿,这是民法的基本精神。既然侵害财产权的损害可以有精神损害赔偿,那么,违约所导致的精神损害也应当有赔偿。不过,我们应当先弄清楚,在哪些情况下,违约行为会导致对方当事人的精神损害。应当指出,不是在任何情况下,违约行为都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精神损害。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违约行为才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精神损害。常见的因违约而导致的精神损害情形有:一是因重大的金钱债务不清偿致债权人疾病或死亡。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下,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老百姓积蓄一点钱还很不容易,特别是在金钱债务数额较大,或者该笔金钱有专用或特殊急用的情况下,债务人故意不偿债,的确会导致债权人精神痛苦;二是提供服务有瑕疵致债权人受到精神伤害。如前述机票电脑操作员漏输苏州工程师姓名而导致他们在曼谷机场被扣留案,就属于机场提供的服务有瑕疵而导致的债权人受到精神损害的案件。
应当指出,因违约而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不应适用于法人。理由是,侵害财产权不会给法人造成精神损害,只有侵害法人人格权才会给其造成精神损害。既然不会造成精神损害,也就不应要求赔偿。
至于违约行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赔偿原则、赔偿数额等问题,限于本文主题,笔者将在另文中讨论。
四、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首先我们应当肯定,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被害人精神损害的情况大量存在,特别是因等行为而侵害受害人权的情况尤为严重。这是我们讨论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时不得不正视的现实。对于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被害人是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学理论界向来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为否定说,认为受害人无此权利,其理由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他们认为刑事案件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因为,刑事责任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又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一种观点为肯定说,认为受害人有此权利,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不能作为否定刑事案件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权利的依据。根据该条规定,只能说明受害人不能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并不能说明他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笔者赞同肯定说。理由是:第一,不承认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极不合理的,甚至是荒谬的。例如,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如果侵害的程度较轻而不构成诽谤罪,被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果侵害的程度严重而构成了诽谤罪,被害人反而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正如王利明教授所说,一方面,我们对罪、流氓罪等侵害他人权的行为,认为是严重的刑事犯罪,给予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对于被害人人格上、精神上、经济上遭受的损害,却不能给予任何民事救济及补偿损失,抚慰其精神创伤。这是极不合理的。「6第二,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完全弥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和要求犯罪分子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责任。前者是犯罪分子对国家承担的公法责任,后者是犯罪分子对受害人承担的私法责任。公法责任的承担,虽然使犯罪分子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也会使受害人受到一定程度乃至很大程度的安慰,但这种责任毕竟不是直接对受害人承担。受害人的精神痛苦毕竟没有受到物质补偿。因此,刑事责任的追究并不能代替民事上的精神损害赔偿。第三,刑诉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不能作为否定刑事案件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权利的依据。刑事案件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权利属于实体权利,而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是程序权利和行使实体权利的途径。程序权利的欠缺和途径的不通畅,仅表明该实体权利的行使有困难,而不表明该权利的不存在。因此,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能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不表明它无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如前所言,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能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不表明他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不过,也应当指出,在我国现行诉讼体制下,刑事案件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权利的确难以得到有效的维护。这恰恰反映了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维权机制的不合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在于我们对权等权利受到损害的后果认识不足,尤其是没有从民法的角度对权的保护进行深入的研究。
总之,笔者认为,既然刑事犯罪会使被害人受到精神损害,就应当建立起有效的法律救济机制,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允许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不失为一个可行的办法。当然,这最终将取决于立法者的选择。
五、国家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国家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是近期世界范围内的热点问题。在外国,争论的结果,是一些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开始承认国家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逐渐进入国家赔偿范围。
就立法而言,《德意志联邦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3款规定:“应予赔偿的损害包括所失利益以及依据第7条标准发生的非财产损害。” 而第7条的规定是:“对于损伤身体的完整、健康、自由、或者严重损害人格等非财产损害,应参照第2条第4款予以金钱赔偿。”日本《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除国家赔偿特殊规定外,国家或公共团体的损害赔偿责任,依民法规定,包括对精神损害赔偿。瑞士民法典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国家赔偿责任。「7
就司法而言,在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的行政法院起初对名誉、情感等不能用金钱计算的精神损害不负赔偿责任,后来逐渐解除了限制,判决行政机关负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目前还有逐步扩大,包括对信仰、美观、名誉上的损害都进行赔偿。法国在二战后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对父母对于他们的孩子因行政机关的行为导致死亡,要求对感情痛苦进行赔偿。法国法院判决赔偿一千法郎。尽管这只是象征性的,但毕竟开了国家进行精神损害的先河;在英美法系国家,不但承认国家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而且赔偿的方式也比较多,除支付精神赔偿金外,还有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可以用来弥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
在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不承认精神损害赔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理论准备不足的原因,也有实务上的操作原因,还有国家财力和社会心理的原因。首先,从理论上讲,当时理论界对侵害人格权是否要进行物质补偿,认识不足,认识也不一致。由于理论准备不足,立法缺乏明确的理论指导,故其难以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其次,从司法实践上讲,当时人们认为,不仅精神损害难以认定,就是能够认定,其赔偿数额也不好确定,在司法上难以操作。再次,从财政负担上讲,当时人们认为由于国家的财力有限,赔偿范围不宜过宽,过宽,则国家财政恐难以承受。最后,从社会心理上讲,当时(甚至包括现在)的中国老百姓,在他们的权利受到公权力侵害以后,如果能“讨个说法”,即如果能够获得精神上的安慰,就已经很满足,那还敢企望国家对其精神损害进行金钱赔偿。
但是,自《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理论和实务界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应否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国家赔偿案件中的精神损害是的确存在的,不能回避。特别是在民事关系领域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情况下,国家对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和司法等行为给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显得极不公平。首先,国家应正视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给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试以陕西的“处女”案为例。清白的麻某在被拘留的15天中,所遭到的威胁、恫吓、猥亵、殴打,对其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任何人恐怕都不能忽视这种伤害。国家也不能忽视。其次,国家对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给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存在法理障碍。尽管有人认为国家侵权和个人侵权有所不同,但是我们认为,国家侵权与个人侵权只是侵权的主体不同,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认为公民侵权应承担责任,国家侵权反而可以免除责任。其实,国家侵权所造成的危害,丝毫不必公民差,有时甚至更为严重,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恣意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甚至会危害到国家政权的稳定。因此,国家对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给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不仅仅是一般的法律赔偿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有些人之所以认识不到国家赔偿的重要性,可能与其一直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置于不平等的地位考虑有关。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地位高于一般公民,对公民权利受到的损害可以视而不见。其实,他们正好颠倒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从本原意义上讲,不是国家权力产生了公民权利,而是公民权利产生了国家权力。国家不能伤害其权源基础,国家对其给公民权利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理所应当。再次,国家对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给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存在特殊的操作上的困难。国家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和公民侵权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在操作上没有本质的不同,它们可以使用相同的规则。当然,其中的具体问题可以进一步研究。总之,笔者认为,法律也应当“与时俱进”,在世人要求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其违法行为给公民人身权益造成精神损害进行赔偿的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顺乎民意,顺应世界潮流,从立法上确立国家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此其时也。
注释:
「1 杨立新著:《侵权法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787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
「3 罗丽:《日本的抚慰金赔偿制度》,外国法译评2001年第1期。
「4 胡兰玲、赵海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几点探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5 吴建依:《论精神损害赔偿》,当代法学2000年第2期。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公益创业;决策机制
一、研究背景
近年,由于社会问题愈加复杂化、多样化,政府或是非营利组织无力承担,迫使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不管是企业被动开展或是自主摸索公益创业项目,大多都是前期影响较好,却没有可持续性发展,很快便不得不终止项目。
二、企业创业项目决策机制分析
1.企业商业创业项目决策机制分析。创业项目筛选,根据内部的组织因素以及外部的环境因素进行决策衡量包括持续赢利能力、企业成长性和企业的市场地位等,选择风险较小,市场前景和赢利较好的创业项目。选定创业项目后,进行创业项目的评价。
2.公益创业与商业创业对比分析。公益创业与商业创业相比具有三个特点:第一,最大的特点是具有社会使命。第二,有创新性的方法促使社会改进。第三,以商业运作的方法和管理模式盈利,以获得可持续的发展。
三、企业公益创业项目决策机制分析
决策过程,按照西蒙(1977)所开发和描述的,可分为情报、设计、选择和评价四个阶段。也就是信息搜索、信息解析认知加工、决策方案确定、决策评估这四部分。决策机制就是决策过程中各因素相互影响、作用并发挥其功能,使决策自成系统,在对不同创业项目进行决策时,可以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调整原定的策略或措施,实现最优目标。所以本文基于以上所有理论以及研究成果,分析提出了企业公益创业项目决策机制。
1.社会背景分析。(1)社会现状分析:中国进入急剧社会转型期,社会需求急速增加,中国未来发展趋势表明,解决日趋严峻的社会问题,企业需肩负起社会责任,企业公益创业是必然趋势。
(2)社会问题分类:首先我们按照企业与社会问题的交互影响程度来分:一类为普通社会问题,既不受企业运营的显著影响,也不对企业的长期竞争力造成重大影响的社会问题。另外一类是与企业有较为紧密联系的社会问题,按照触发因素又分为:价值链主导型社会问题,竞争环境主导型社会问题,当地外部环境中会对企业竞争力的基本构成要素造成影响的社会问题。
(3)利益相关者诉求:衡量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诉求,更多的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与特殊团体的相关利益诉求,从而优化企业公益创业项目决策机制。
(4)应对社会问题的方法:企业参与社会问题的方法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反应型,第二类是战略型。而本文研究的企业公益创业项目主要指第二类战略型企业公益创业。
2.市场前景分析。在分析完社会问题之后,企业将社会问题分类,并且按照对企业影响程度对社会问题进行排序。然后对于选择出的社会问题,进行市场前景分析,包括:需求分析;行业供需分析;客户购买行为分析;市场占有率分析。
3.约束条件分析。企业公益创业项目决策中还需要考虑这一项目的约束条件,预测可能遇到的问题,并且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大体上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国家政策;科技条件;文化背景;经济环境;企业内部环境分析。
4.企业资源分析。企业公益创业项目实施之前必须结合此项目,罗列整理分析企业能够提供的各类资源,这是保证项目可以展开落实的前提保证,包括:资金实力;技术水平与优势;社会资本;管理能力;创新能力。
5.项目目标确定。企业公益创业项目不同于普通企业创业项目,它具有社会性以及商业性,它的目标也应该分为两方面来确定:社会效益:成功缓解或是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产生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经济效益:成功创造共享价值,为企业创造战略性的新型价值链,填补市场空白抑或是实现较大的市场占有率,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或是一种新的发展趋势。
6.项目方案确定。企业把社会问题进行分类并排序,然后平衡利益相关者诉求,对于公益创业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问题,进行市场前景分析,筛选出与企业战略发展契合最佳的社会问题,然后开始对企业公益创业项目进行约束条件、企业资源等可行性分析,确定企业公益创业项目的目标;然后形成完整系统的实施方案。
7.项目价值评价。决策绩效主要包括三部分的分析,一是决策过程,二是决策结果,三是决策效果。评价标准为社会影响力评价与责任评价。
四、论文总结
济源市科学技术局制
科技计划项目完成情况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承担单位
计划类别
项目负责人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单位概况
地址
职工总数
技术人员
中高级技术人员
工业总产值
销售收入
研发经费
项目完成基本情况
计划完成时间
年月
实际完成时间
年月
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其中拨款
计划新增产值
(万元)
实际新增产值
(万元)
计划新增利税
(万元)
实际新增利税
(万元)
预计主要成果
新产品(项)
实际主要成果
新产品(项)
新材料(项)
新材料(项)
软件(项)
软件(项)
新技术新工艺(项)
新技术新工艺(项)
新成套设备(件)
新成套设备(件)
研究论文(篇)
研究论文(篇)
成果鉴定情况
能否鉴定
鉴定单位及日期
知识产权情况
是否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号
授权公告号
其他说明事项
项目技术水平及推广前景
评审指标
A—分值
B—分值
C—分值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按期保质12
基本完成6
完成一般1
技术经济指标达标情况
达标12
基本达标6
勉强达标1
市场前景及工程化,产业化前景
很好6
较好3
一般1
关键技术突破程度
重大8
较大4
一般0
取得科技成果的重要程度
重大6
较大3
普通0
技术先进性
先进5
较先进2
不先进0
科研设备条件改善程度
高6
较高3
一般1
研究开发经费匹配与执行情况
好6
较好2
一般1
成果转化效果
显著8
较显著4
一般1
产学研联合(攻关)紧密程度
高6
较高3
一般1
对行业科技进步的贡献
大5
较大3
一般1
增强经济竞争能力程度
高6
较高3
一般1
项目产品(服务)的商品化,产业化程度
高6
较高3
一般1
经济,社会或环境效益
好8
较好5
一般0
合计
总分(A B C)=
济源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指标
注:总分≥60分,为"通过"或"需要复议";总分
济源市科技计划项目组综合评审意见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组综合评审意见:
组长:
年月日
市科技局审批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济源市科技计划项目组成员名单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摘 要:中国富人阶层在消费奢侈品同时,逐渐转移到消费国外更好质量服务产品上,近年来,在婚庆市场上美国婚礼策划开始进入高端婚庆消费市场,美式婚礼策划的个性化和创意吸引着高端人群。
关键词 :婚礼策划 美国 婚庆市场
本论文属于“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Beijing Higher Education Young Elite Teacher Project)”
一、富裕阶层开始热衷消费美式婚礼服务
中国奢侈品市场研究机构财富品质研究院最新的《中国免税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人买走了全球47%的奢侈品,约计1020亿美元,但是只有280亿美元的消费留在中国境内,中国奢侈品消费外流73%。最近,有两件事足以证明中国人的富有程度。他们似乎钱多到不知道怎么花了,因为他们不是在买房置业,就是在购买法拉帝豪华游艇或是与摩纳哥王子共进晚餐。另外,他们还爱上了美国品牌以及银幕上的美式生活。
来自法国里昂证券消费者研究部的部长Aaron Fischer表示,曾经在日本购买奢侈品也需要支付额外费用,但是,后来由于需求减少,这一费用被降低了。根据Exane BNP Paribas,在过去三年里,路易威登Speedy 30的手提包价格降低了一半,并在2012年实现了24%的产品差价。路易威登公司表明,其产品在北京和巴黎的差价已经从2012年的50%下降到了今年的30%。
对奢侈品制造商而言,在最有利可图的市场采取低价措施对其是十分不利的。如果奔驰、奥迪和宝马价格下降10%,则意味着其在中国出售的每辆汽车的利润将下降三分之一,前提是假设中国的生产费用与世界上其他地方一样。然而,从长远来看,考虑到公司的品牌、投资者和顾客,奢侈品公司最好还是向现实低头。
Affinity China 公司致力于为到美国旅行的中国游客提供独一无二的旅行体验,其在纽约、洛杉矶和上海均有分部。Christine Lu是这家公司的创始人,她在接受《福布斯》杂志采访时表示:“现在中国的有钱人不仅仅满足于平常的奢华旅行,他们更向往美妙的旅行体验。他们想做跟其他有钱人不一样的事,包括在加利福尼亚结婚”。新生代富人不是在洛杉矶或奥兰治县买入芭比梦幻屋,就是在搜寻最好的美国私立学校,以便给自己十几岁的孩子将来进入常青藤学校做准备。而现在,他们也正热忱欢迎美式婚礼策划师,并且在婚礼上用普通话说“我愿意”。
二、美国独立婚礼策划师进入高端市场
对那些渴求冒险的年轻美国婚礼策划师而言,美国的中式婚礼市场很小,但正逐渐扩大。而那些身处中国的中国人正积极寻求美国婚礼策划师,因而使得这一市场正蓬勃发展。在中国,结婚的成本很高。平均每年一千万场婚礼,大约需要花费570亿美元。这些费用主要包括:摄影、豪华轿车、结婚礼服以及到美国和在国内蜜月。根据《中国日报》的中国婚礼行业发展报告显示,结婚总费用的十分之一一般是花费在婚礼宴会上。Weddings Beautiful Worldwide网是一家成立45年之久的美国公司,它主要告诉人们如何成为一名策划师,据该公司统计,大约50%的新婚情侣都转向让婚礼策划师筹办婚宴。
Weddings Beautiful China是由Ling Ying创办的一家合资企业。该公司建立不久,且主要服务于富裕的中国新人、外籍人士和中国精英人士。2011年,该公司成功使得美式婚礼策划走俏北京。2012年,其位于上海的分公司开业。而就在上个礼拜,其又在苏州新开了一家分公司。
三、美式婚礼策划师培训市场前景广阔
婚庆市场逐渐接受美式婚礼策划服务,需要大量独立策划师,给别人策划婚礼可是要比自己困难很多,如果想成为婚礼策划师,需要多研究学习怎样策划执行别人的婚礼,跟客户打交道,以及幕后的很多工作,因此也催生了美式婚礼策划师培训市场。目前流行的美国婚礼策划师职业资格有 CWS(Certified Wedding Specialist), 美国Weddings Beautiful Worldwide授权给中国柏灵婚礼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美国认证婚礼策划师培训课程,培训通过的学员将拿到美国总部授予的职业策划师认证证书。适于有一定婚礼策划经验,计划创业或经营公司的学员。学员完成论文及考试后将获得Weddings Beautiful Worldwide 颁发的美国职业婚礼策划师证书;ABC(Associate Bridal Consultant) 适于初学者或经验不多的学员,课程内容为婚礼策划师基本知识,颁发“美国初级婚礼策划师”证书。ABC的学员可在今后任何时间继续学习完成CWS课程。当前的美式婚礼策划师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婚礼策划师职能。一场婚礼从始到终,策划师要扮演什么角色,有哪些职能,在面对新人及供应商时,经常会面临很多问题,如何解决,如何开始一场婚礼策划,如何合理分配预算,如何选供应商等。
(二)婚礼礼仪及婚礼信笺。婚礼,也是一种社交活动,学习一定礼仪知识,会让婚礼更正式,更高端。婚礼信笺,是整场婚礼重要的一部分,Letter Press请柬在西方流行,也是婚礼策划师培训重要内容。
(三)婚宴及酒水知识。婚宴,在中国更加重要。婚宴上从餐台摆设装饰到环境气氛营造,任何细节做到不仅只是正确还要精美,婚礼上所选酒水也是体现品味的方式,懂得一定的酒水知识,帮新人彰显他们的品味。
(四)西式婚礼文化传统及发展历史。西式婚礼,在中国已成为婚礼的主流形式。西式婚礼环节流程是一种文化和传统的体现。了解这些知识,让策划师在新人面前更专业自信。
(五)婚纱礼服。对婚纱礼服了解多少,从款式到面料,及适合的场合。不同身材都能找到最适合的婚纱,作为策划师如何建议新娘,能根据新娘特点帮助选择婚纱礼服。
(六)摄影摄像。了解摄影/摄像师的工作,了解摄影摄像师对策划师的期望,如何更好与摄影师一起协作。
(七)花艺了解及简单制作。鲜花,在婚礼上必不可少。各种花材及特性,关系到婚礼的策划。婚礼当天遇到突发时间,需要应急的手捧胸花等,策划师必须现场快速制作。
(八)婚礼现场紧急情况。即使准备再充分,也不能奢望现场一切如愿,任何紧急情况都可能出现,策划师必须要面对解决。
(九)通用技能。开启策划师婚礼事业,时间项目管理,沟通技巧,团队管理合作,品牌推广,公共关系。
美式婚礼策划师培训在中国方兴未艾,市场前景广阔,迎合了中国富裕阶层的需求。
参考文献:
[1]WB中国美丽婚礼官网 http://meilihunli.com/.
[关键词] 秸秆氨化 养牛技术
[中图分类号] S8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1-0230-01
一、前言
近年来,有许多养牛场都开始引入农作物秸秆氨化技术来养牛,将秸秆作为喂养牛的主要饲料,具有很好的前景,贵州省气候条件优越,农业发达,有丰富的秸秆资源,可以变废为宝,提高秸秆的利用率,同时也为养牛业提供廉价高效的饲料,能有力促进养牛技术的发展,以下主要结合贵州金沙县的具体情况,分析秸秆氨化养牛技术的具体措施和应用。
二、贵州金沙县的基本概况
贵州省金沙境内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平均海拔1000米左右,无霜期285天,年降雨量1100毫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农牧业发达,金沙县主要农作物有水稻、玉米、小麦等,森林植被好,森林覆盖率达42%,适宜发展绿色产业和地方特色种养业,金沙县境内的各类资源都有较大的开发价值和前景。
三、氨化秸秆的原料来源
农作物收获之后的废弃秸秆一般都可以作为氨化秸秆的原料,在实际的应用中大多选用玉米秸秆,选用未腐烂的、及时砍收的玉米秸秆,及时用物理、化学、生物的方法铡碎秸秆,并加以调制氨化,应避免长时间堆放,以免营养物质流失,秸秆风化程度过重,导致氨化效果差,用这种方法处理出来的饲料可以大大提高牛的饲料消化率,可以合理有效的处理掉秸秆,避免了常见的以焚烧为的主要处理方式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利于可持续发展;以秸秆养牛之后还可以产生有机肥,为土壤增加营养,形成独特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充分地利用了资源。
四、氨化秸秆养牛技术的具体措施及注意问题
1.保持适度的饲养规模
养牛一般情况下保持每个工人饲养10~30头牛为最合适,根据具体的家庭和社会经济的综合条件来确定养牛的多少,同时也要考虑地区的土地资源、耕地资源和草场资源。
2.确立合理的牛群结构
一般如果要建立起大规模、长时期的养牛场,就必须要保持合理的牛群结构,这样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也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利润。每一年牛群的出栏头数等于或稍小于犊牛成活的数量。适龄母牛最佳数量应该是占整个牛群的一半左右;母牛犊数量保持在2/10左右为最佳。各年龄段的母牛总共数量应该保持在牛群的7/10左右,每一年当年牛犊应该占整个牛群数量的4/10左右,当年出栏牛数量占整个牛群的4/10左右为最佳结构模式。确立合理的牛群结构是保证牛群长期高效发展的基础。
3.合理安排喂牛时间及饮水
在养牛时,应该要合理规划好喂饲料的时间,以及喂水的时间,有很多养牛场不注意牛的饮水卫生,从而导致了牛群生病,影响整个牛群,所以养牛时很重要一点就是要注意保证牛群的饮水卫生,在夏季等干燥炎热的时候,特别要注意及时补水,消毒饮水槽(饮水器)。在冬季寒冷时一般定在中午或下午饲喂饲料的给足充足的水分,以此保证牛的胃中有足够的微生物、纤毛虫的生活环境,这样有助于反刍消化,而且还能预防牛的前胃疾病的发生。
4.选育和改良牛群
在养殖场中,应该注意建立母牛配种档案,一般引进外来良种公牛冻精采取人工授精方法,进行杂交改良,淘汰比较差的牛种,培育更加优良的品种,提高牛群品质。避免造成后代牛群品质逐年下降。
5.加强牛群管理,防治疫病
在大规模养牛时,多容易发生流行疫病,影响整个牛群的品质,应该注意加强牛群管理,注意牛圈内的卫生环境,营造良好的卫生条件,平时注意灭虫灭蚊,按兽医的医嘱来应用驱虫药,按期接种疫菌苗。经常消毒牛圈用具,保持干燥,及时清除粪便,以减少感染机会,消除各种病因,预防各种可能发生的疫病,增强小牛仔的抵抗力,提高牛仔成活率;如果有感染的牛,应立即进行隔离处理,将其污染物清除干净。
6.合理配制喂食饲料,注意饲料质量
在应用氨化秸秆技术养牛之中,不仅仅要采用氨化秸秆来喂养牛群,同时还应该配备鲜草等各种农副产品来喂养牛群,这样才能保证牛群得到足够的营养物质,饲料比例搭配合理可以大大提高牛的生长速度以及产出的牛肉质量;对于小牛来说,它们分解饲料的能力稍弱,所以在喂养的时候,应该多添加青草类的辅料,帮助消化以及促进生长发育;在喂养投料时,应检查饲料是否有变质的现象,或者有其他异物等,以免伤及牛群。
7.积极预防氨中毒,补充营养物质
将玉米秸秆进行氨化之后,往往会导致在喂养牛时出现胃中的氨浓度升高的情况,胺浓度升高会阻碍机体吸收镁离子,从而导致牛机体中形成骨骼和各种生理过程的元素缺乏,导致摇摆抽搐等的发生。所以,可以适当进行补充。如果胺浓度过高导致中毒,要及时喂服适量的食醋。
8.把握市场规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任何一个养殖产业最终都是要与市场对接,才能收获效益,牛群养大之后,养牛场应根据市场供求来决定牛的出售时机,看清市场的价格涨跌,预测牛肉市场的走势,及时将成牛出售,同时根据市场价格状况,把握市场的规律,以此来确定下一阶段养殖的规模及计划。
五、结语
贵州省多山地,多属噶斯特地貌,总体处于一个人多地少的环境状态,秸秆氨化技术既能够处理掉秸秆,合理地利用好资源,同时又能创造出新的价值,将其作为饲料来源,喂养牛群,是一举多得,可以节约粮食,节约饲料,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同时,这一整套的技术也是遵循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仅体现了对秸秆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力地保护了环境,避免了秸秆在焚烧处理时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与此同时,又合理的利用了资源,氨化秸秆是牛的主要饲料,同时搭配其他辅助饲料,生产出的牛肉健康、美味,符合现代人的饮食要求,所以,应用秸秆氨化养牛技术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及发展需求,可以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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