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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体系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23 15:12:2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市场监管体系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市场监管体系论文

第1篇

关键词:蝶阀;供水管道;蝶阀的选用

Abstract: butterfly is one of the commonly used valve in the water supply pipe, structure, technical performance, ability to adapt to conditions, install the operating, compared to the gate valve advantage is more obvious, a broad range of applications and prospects. Butterfly valve for the water supply pipe line common ills combination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in terms of material, structure, corrosion, connection type, transmission mode, the sealing structure, discusses the selection of butterfly valves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main points of its design;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butterfly valve installation take special measures are introduced; analysis and measures to addres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butterfly valve applications.Keywords: butterfly valve; water supply pipes; butterfly valve selection

中图分类号:TU73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蝶阀应用于供水管道的历史较短,西方国家如美国日本原西德等国家,60年代开始研究蝶阀,70年代形成规模生产并投入使用。80年代初,我国才引进蝶阀生产线。较早引进生产线的厂家是铁岭阀门厂,80年代初,引进了日本久保田株式会社长系列蝶阀。其后,80年代中期武汉阀门厂引进了美国马克控制公司的中线双夹式系列蝶阀。90年代初,蝶阀生产厂家风起云涌地遍布全国各地,一些老牌阀门厂也开发蝶阀生产线,目前已无一家不生产蝶阀。我国大型自来水公司(水厂)和大型输水工程广泛采用了蝶阀的使用。

一、蝶阀的应用前景

蝶阀在构造、技术性能、工况适应能力、安装操作等方面,比闸阀有明显的优势,口径在DN600mm以上的蝶阀,优势更为突出:

1、城市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已纳入城市规划,对供水管网敷设深度做了相应规定,管顶距地面覆土在1米左右,在车道上在1.2米左右,口径在DN200mm以上的闸阀的高度,很不适应这一要求,若采用卧式闸阀,势必占据其它设施(如电讯、电力、电缆、煤气、热力、排水管道)的平面位置。采用蝶阀,这些矛盾就迎刃而解了。

2、蝶阀体积小,重量轻,与同口径闸阀比较,体积和重量在1:3左右,因此,在运输、安装的操作上均优于闸阀。

3、同口径蝶阀和闸阀的启闭时间是1:5,劳动量比是1:4,这对管网的操作,维护管理是十分有利的。

4、蝶阀与闸阀价格比在1:2-1:4之间,并且,口径越大,差价越大,这还不包括长距离运费。

综合上述,蝶阀的出现,实际是对闸阀的一次革命,应用范围与前景很广。

二、供水管网蝶阀选用的要点

目前,我国引进、改进后生产的蝶阀品种很多,归纳为四大系列:电动系列、气动系列、液动系类和平动系列。前三种传动系列不常见于管网,本文不予论述。仅就在输水管网上起主导作用,口径在DN200mm以上的蝶阀的选用,做如下分析。

蝶阀由于引进的厂家不同,型号、标注也不尽同,但无论何种标注产品,其构造大同小异,实质性含义可归纳为:

(1)连接形式------对夹连接于法兰连接;

(2)传动方式------涡轮蜗杆传动与丝杆螺母传动;

(3)阀体形式------长系列与短系列;

(4)蝶板构造-----锅底式、桁架式、平板式;

(5)密封构造-------蝶板软密封、阀体软密封、刚性蝶板挤压式密封;

不同型号不同标注规格的产品,受设计思想的指导,各有它的可取性和不可取性,因此,要进行分析比较并根据安装、使用的环境选用。现就连接形式、传动方式、密封构造三个主要方面作如下的比较:

1、对夹连接与法兰连接

对夹连接时用超长螺栓将阀体连接在两翼的甲乙管上,使之成为一个整体。这种连接的优点是稳定性好,不足之处是施工操作难度大,特别是维修面窄小地段,难度更大,法兰连接时一种传统连接方式,只要操作得当,稳定性是可靠的,因此,在供水管网上被广泛使用。

2、丝杆螺母传动与涡轮蜗杆传动

蝶阀的丝杆螺母传动方式,类似闸阀,通过第一丝杠驱动伞形齿轮,由伞形齿轮带动第二连杆,使蝶板成90°角侧转。闸阀则是直接由丝杆的旋转运动,使闸板或升或降。两者的主要驱动件是丝杠,而蝶阀必须经过一次变向运动,由一级传动变二级传动,就总体而论,两者的启闭原理、故障表现形式大同小异。最为常见的故障是“滑丝”、即公丝和母丝出现不咬合,一旦发生此类故障,需将传动装置整体拆卸下来,进行大修理或者换掉;涡轮蜗杆传动则不同,它是以一个90°上行涡轮为主体,由蜗杆驱动扇形涡轮,由扇形涡轮带动阀杆,使蝶板呈90°运动,工作的全部在涡轮箱内完成,从理论上讲,此种传动方式克服了丝杆螺母传动的某些缺陷,最大维修量只需打开涡轮箱即可进行,给维修工作带来极大便利。

3、密封构造

主要指阀颈密封和阀体正副密封面的构造,对于阀颈密封,各生产厂家已普遍采用O型密封胶环替代了油浸麻丝填料,密封效果有很大改观,阀体密封止水是目前极需引起注意的。我国众多生产厂的引进产品,基本是两个类系,即硬密封和软密封。硬密封是借用水的作用分,将启动后的蝶板挤压到阀体内凸起的止水线处,作用力越大,止水效果越好,这一构造—天津塘沽阀门厂引进美国马克控制公司的中线对夹式蝶阀为代表,使用效果,众说不一。软密封,是以丁腈胶为密封材料的一种构造,目前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构造方式:⑴以美国克斯顿控制公司的蝶阀产品为代表,它有月牙形组合成的圆形紧固钢件把丁腈胶环紧固在阀体内环上,形成正密封,当蝶板与之重合时,达到密封止水效果;⑵以日本久保田株式会社生产的蝶阀为主的密封构造,是将丁腈胶环,用圆形钢环(整环)紧固在蝶板周边,形成正密封,当蝶板与阀体密封圈重合时。达到密封止水效果。从理论上讲,这两种软密封构造均能收到密封止水效果,但在实际运作中,前一种显然优于后一种,它不因蝶板运动好坏导致破坏正密封(丁腈胶片),相反,后一种则常招致破坏而损坏了密封效果。

选用蝶阀,除上述三个主要方面外,还应随工况要求不同,对材质(包括零部件)阀体内防腐等引起重视,对这种关键设备。要用“关键”的眼光对待。

三、供水管网中蝶阀的设计与安装

供水管网设计中的阀门安装设置,除按有关设计规范执行外,还应根据蝶阀的特性采取一些特殊处理。

蝶阀与闸阀最显著的不同是,蝶阀与管道中流动的水处于同一空间,过水流量受到一定影响,为使流阻减少到最低限度,设计时选用桁架式或锅底式蝶板为好。

进入管道中的异物,危害极大,应引起高度重视,供水管道中,流动的水外还有因各种缘故不应进入的异物,如木屑、砖块、麻丝、砂粒等,它极大的妨害了管网阀门正常运动。根据观察和维修检查,因异物导致蝶板启动故障,占整个故障的19%左右。为消除和减轻异物危害,设计时需作一些特殊的技术性处理:

1、改变蝶阀安装方式:改立式为卧式安装。其目的是让异物顺利通过,不至于妨碍阀轴运动而导致启闭故障;

2、增设存渣井:存渣井应设置在来水方向距蝶阀10倍管径距离的位置,使悬浮状异物碰撞蝶板后,在紊状态中降落,存入井槽内,对比重大的异物,存渣井可起到截沉作用。对已存入于井内的异物,定期用人工排除为好。

3、设置检查人孔井:检查人孔井是专门为检查、维修一般性蝶阀故障的窖井,设置在蝶阀密封面一侧,距离版0.5——0.8米处(以利修检为宜)。检查人孔井还可起到截沉异物的作用;

4、安装组合设计:是指存渣井、蝶阀、检查人孔井三者的施工图设计,指一定的要求组合在一幅设计图内,每台设置在供水干管上的蝶阀,均需组合设计,口径DN200mm以上的直管,可共同处一幅安装组合图序列编号,以便查找。

四、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蝶阀应用于供水管道,设计安装各种口径的蝶阀,在我们公司已全面实施,我们对25台发生故障的蝶阀进行检查分析,有3个方面7个问题,见下表:

从中可以看出,第一方面的三大问题,故障率在64%,并呈上升趋势,其中阀体内防腐,生产厂家普遍不重视(仅涂一层普通的防锈漆),在较短的时间内,阀体内便生成氧化铁瘤(俗称结垢),而导致正密封遭受破坏,密封件和传动机构出现的故障,绝大多数是材质不达标或制作装配精度不够,或设计本身有误。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来自生产厂家。对此,从事管道的设计人员,除阀型外,还应根据自身的工况要求、技术要求。其中包括对零部件材质要选定。以促进蝶阀产品质量的提高,把故障源缩小到最低限度。

从第二方面的2个问题看,主要是管道施工过程中管理不严所致。严格施工管理,加强安装工人责任心,提高工人的自身素质、教育是当务之急。

从第三方面的2个问题看,大多数是从事管网维修人员对蝶阀性能不熟悉所致。开关时或用力过量,或开启度不到位,或因操作时人为的机械扭曲及外部原因损坏,等等。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是:技术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操作工人学习蝶阀的有关知识,深入了解其性能及特点,避免操作失误,特别是认为的机械扭曲等大故障发生;主管部门还应在实践中摸索,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操作技能。我们单位还专门请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授课,办培训班,有组织有计划的派专门人员到同行业部门学习、考察,这样做,收效明显,人为故障大幅度下降。

结论

管道的最终控制是阀门来实现的,因此阀门的选型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投资和对管线介质的有效控制。目前自来水供水行业在线的阀门种类繁多,也各有其特点。蝶式阀门作为阀门种类众多种类之一,由于其本身的优势必然在未来城市供水管道中被广泛应用,于此同时我们要做的就是掌握选用、设计、安装蝶阀的工艺,确保的蝶式阀门在城市供水管道中的应用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图集《室外给水管道附属构筑物》(05S5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第2篇

论文摘要: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不成熟的地方。通过回顾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为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提出了若干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证券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

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演进是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并随之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其体制变迁及其特征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与格局相适应,并与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内在的政府监管目标相吻合。我国政府对监管体制的选择和调整决定于我国特殊的经济、政治、文化、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经历了以下3个阶段:

1.1981—1985年,无实体监管部门阶段

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萌芽期。除了国债发行之外,基本上不存在股票市场和企业债券市场。虽然于1984年公开发行了股票,但股份制试点与股票交易仅限于极其狭小范围。该阶段不存在真正的监管体制或明确的管理主体。

2.1986—1992年,监管体系雏形阶段

总体上,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规模极小的“婴儿期”,与之相对应,在政府管理层面上出现了若干监管上述证券市场领域的部门主体,但未形成统一、有序、通畅的集中管理体系。监管体制框架中的政府部门和自律组织等若干因素已出现,但仍表现出明显的初创特征和摸索性质。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管理企业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管理金融市场”被正式法规确立为证券市场主管机关。但监管职责不明确,实践中的管制权力缺乏集中型模式所要求的权威性和管制力度。地方政府体现出监管框架中的分权性和非集中性。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政府管制。多部门介入的管理格局略见雏形。行业自律监管组织尚未担负实质性自律职能。

3.1992一l998年,初级集中型监管体制阶段

1992年l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步人了集中型监管体制阶段。从有关资料可以看出,1996年以后,市场取得飞速发展,无论是日均成交金额还是日均开户数都是呈现上升的趋势,这充分说明了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与此相呼应,集中型管理体系逐渐形成。确立中央监管机构,一部分权力根据证券活动性质和归口的不同划分给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相当程度地介入证券市场管理,形成了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市场管理体系。首次确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专门性证券主管部门,摆脱了依附于财政或中国人民银行的旧模式。一定程度上兼顾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与规范进程中所牵涉到的错综复杂的诸多方面的难题。但是,仍表现出权力分散、独立性和权威性弱、缺乏覆盖全国性的监管机构的动态特征。总体上,这个阶段表现出多层次的、多元化以及部门分工协作的中国特色,且明显地显示出过渡期的特征。

二、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现状及其内在机理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即以政府监管为主导,集中监管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框架。

1.监管主体

1998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证监会的职能、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确定了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并成为取代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职能的惟一最高证券监管机构。根据该方案的规定,证监会将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在全国各地设立派出监管机构并实行垂直管理,但在现实中,我国监管主体存在多元化现象,主管部门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和不协调。

2.自律组织是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自律组织有两种形式,即社会性的监督组织和行业自律。前者主要包括证券业的中介服务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后者包括两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的场内自律,二是场外交易的自律,即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的自律监管。

3.监管法规体系

1998年以前我国证券市场和监管是通过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包括全国性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的行政法规。1998年《证券法》的通过标志我国证券市场依法治市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证券法》和《公司法》作为我国证券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其他证券法规共同构成证券监管法规体系。现行证券监管体制具有集权性和一元化、权威性和独立性高、两级管理垂直化以及自律性弱的特征。虽然仍存在自律管理作用未得到足够重视的问题,但这个体制框架与我国证券市场现在高速发展相适应。现行证券监管体制的形成原因主要是针对如何克服原体制存在的内在弊病和矛盾。

三、未来证券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在全球化程度加快的大环境下,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应当立足国情,放眼世界,不断健全、完善。证券监管体制的建设,不仅关系到证券市场的发展,更关系到经济安全,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完善证券监管体制必须全面考虑,放眼未来,对证券监管体制进行有效的改造。

1.加强证券监管体制的自身建设,逐步健全与完善

证券市场是变化无穷的,只有依据客观规律,制定完善制度才能保障市场健康运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监管理念主要包括:第一,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确保公平、高效、透明;第三,降低系统风险;第四,树立国际化意识。

(2)明确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监管机构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职能就是保障市场的公平、公开以及公正地对待所有市场参与者,体现了监管理念和目标。相应的权限,应当依据其职能而定,即仅能作为“裁判员”。并非事无巨细一概全揽,不能把“运动员”兼于一身,应减少证监会在监管中的行政干预色彩,增强其对上市企业以及证券市场的各参与者的监管手段和能力。尤其要注意的是,在监管过程中,要加强对行为和过程的监管,而不仅仅是对结果的监管,对监管者而言,行为本身比结果更值得关注。同时,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手段的间接化、多样化、市场化,减少政府对市场的操纵。此外,应当提倡监管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公正地权衡各方利益,保护投资者信心。(3)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管。随着证券市场的成熟,政府主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日益成为大多数国家选择的主流。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避免各自的缺憾,对于完善监管体系是十分重要的。自律监管具体而言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加强自身监管机构的组织建设;第二,要尽快完善自律管理规则;第三,要理顺证券交易所管理制度。

2.改善证券监管的外部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良性的立法、司法环境。证券市场的发展,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监管,这就要求首先要完善立法,去掉或者完善一些与现有政策和法规相矛盾的条文,法律是要不断向前发展的,结合目前市场需求不断完备证券监管的法律制度,尽快细化证券法的相关规则,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文,形成完善的证券法规体系。其次是要加强执法,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措施,再完善的法律条文也无用,因此我们不能忽视有法必依的重要性。

(2)重构社会信用体系,恢复我国证券市场的公信力。

第3篇

[论文摘要]文章指出了我国期货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策略。

当前,我国期货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问题与障碍,随着商品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当前期货市场面临着难得的机遇。站在继往开来的十字路口,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的期货市场,分析我国期货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提供建议。

一、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交易主体单一

我国期货市场的交易主体仅限于私营企业和自然人。国有企业只能限于作套期保值交易,金融机构和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期货交易,并严禁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在新的《期货管理条例》推行之前,期货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只能不能自营[1]。

(二)交易品种少,成本高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上,上市品种只有棉花、小麦、燃料油等13个,一些金融业品尚在基础性研究之中,股指期货推出时间一再延迟。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对期货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期货市场上上市品种过少,制约了市场功能的发挥,造成了期货市场的低效率。我国期货交易所收费项目单一,交易费用较高,平均占80%。2006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年报显示,手续费收入占92.65%,会员年会费占0.56%,其他收入占6.79%。收费项目还是比较单一,交易成本并未明显下降[2]。因此,交易所收费结构单一,缺乏有效的信息服务、监管服务,期货市场收费结构不合理,成为我国期货市场上的一个大问题。

(三)监管模式不适应期货市场发展趋势

监管方式以行政手段为主;证监会在代表政府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一方面缺少对行业发展的宏观决策权,另一方面又对行业内部管理又过于宽泛,过于微观;监管法规以限制性规定为主,严重阻碍期货市场的良性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主要考虑的是如何管住市场,而没有考虑如何鼓励交易、发展市场,发挥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使期货市场发展空间受到极大限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结合不密切

在现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期货市场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与现货市场、远期市场共同构成既有分工又密切联系的多层次的有机整体。从1990年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的17年来,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并不顺利,一些涉及面广、参与者众、影响大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从327国债到708天然胶,从105绿豆到209大豆,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程度不同的风险事件。我国现货市场存在的种种缺陷已影响到期货市场的正常发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交易主体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与国外期货市场相比,发展层次单薄,期货市场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期货市场不是由现货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发组织起来的,现货市场的不发达导致期货市场在合约质量标准和交割环节存在一定的成本,生产者直接进入期货市场特别是农产品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不够广泛。

(二)上市品种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品种结构单一的现状,主要是由于落后的品种推出机制。我国期货品种推出审批权在证监会之手,这是一种行政。同时,证监会并未建立品种推出长效机制。品种推出审批过程过于繁琐,推出时滞相当长,有些品种甚至在这种冗长的审批程序中被“高高挂起”[3]。金融期货交易在我国期货市场上未能取得成功,原因是在当时的中国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金融价格还不是完全的市场决定的价格,基本上不具备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条件,汇率虽然已经实现并轨,但是国家对外汇实施严格管制;国家对存贷款利率和国债发行利率存在着正式或潜在的管制,真正的市场化利率也尚未形成。

(三)交易成本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上交易成本过高,主要由于期货交易所交易成本过高。交易所交易成本与交易所体制有关。各交易所热衷于交易所的豪华,其房产投资成为期货交易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期货交易所追求利润和税收,交易所会员的意见对交易所并无约束力[4]。(四)监管体系方面

法制不健全,在期货交易的各个环节,法律手段运用表现为可操作性差、执法力度弱,不能形成完整的期货法规体系;在建立期货市场初期,各地为了各自区域的发展,把本地区办成一个金融贸易中心,争办交易所,一哄而上。中央政府开始行政管理时,已有几十家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交易所的高层干部实行直接管理。对于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重要贡献认识不足,难以重视它的正面作用[5]。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取代了法律,行政干预的过多、过乱,使得期货市场监管机制错位,无法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期货交易所的自律也因政府的干预使效果大打折扣。

(五)我国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关系方面

中国的现货市场极不发达,流通渠道很不畅通,中间环节繁杂,合约履约率低,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在现货市场中除要承担价格风险外,还在很大程度上面临合同单方违约、资金拖欠、质量纠纷及货物运输不到位等非价格因素的风险。

三、完善我国期货市场的建议

期货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上述问题。提高期货市场监管水平;完善期货市场法律体系,借鉴国际期货市场的三级监管体制,形成市场自律为主的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结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不断增加新的交易品种以满足市场经济主体套期保值的需求,加快品种上市的制度改革,为有效控制期货市场的风险;完善处罚制度;明确期货公司定位,加强公司结构治理,完善内控制度,不断增强公司的实力,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季琼,金融国际化背景下中国市场发展初探[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36:16-21

[2]上海期货交易所.2006Annual[EB/OL].

[3]吴建平,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EB/OL]

第4篇

论文关键词:食品安全 社会公众 监管模式

2009年我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对于遏制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我国食品安全事故仍然频频发生,现行“政府单中心监管”体制却显得乏力,出现了监管机构日益庞大,监管成本不堪重负,监管规则堆积如山,监管人员却身心疲惫、无所适从的情况。“政府单中心监管”体制下,政府承担了市场监管的全部职能,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等社会管理主体在监管中缺位,政府人员的行政性而非专业化监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因此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应当重视社会监管力量的纳入。通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消费者等社会管理主体的全方位参与,扩大监管主体的参与程度,强化已有监管机构的效力,重塑“事前监管”的先进理念,加强监管保障措施的力度,建立全方位的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具有我国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创新性体系,以达到整合监管资源,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的事半功倍的食品安全监管效果,营造健康和谐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监管模式的必要性

第5篇

论文摘要:文章面对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存在的诸多问题,指出了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性,认为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服务职能,健全高效应急指挥体系,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加强基拙建设和管理是提高运输市场监管的必要措施。

目前,交通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5到10年,道路运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业的比较优势,着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推进道路运输业实现运输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节能减排主导、技术装备先进、市场规范有序、站运协调发展的目标。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作为道路运输业的管理部门,落实《意见》,就是要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构建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安全、便捷、可靠、经济、优质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充分地满足道路运输服务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需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但是近年来,我国道路系统已发生多起重大运输灾害事故,这暴露出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应引起有关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对道路运输现状加以研究尤为必要,并有针对性地改善道路运输条件,提高道路运输的市场监管。

一、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从道路运输业的业态,尤其是我国道路运输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看,我国道路运输业基本不具备自然垄断的条件,决定其必须要在政府主导的市场监管下进行工作。某些公用事业性质的企业并不是自然垄断的,并且也不是所有的自然垄断企业都是公用事业。当前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监管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虑。第一,包括汽车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对公众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政府不能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道路运输失去控制和主导。第二,道路运输业内存在着极其不公平的恶性竞争,严重地影响了行业内众多守法企业和行业外消费者的公共利益。所以尽管道路运输业内的自然垄断并不明显,但作为一类公用事业的道路运输业,政府对其进行监管是完全必要的。在市场监管中,政府具有以下权:政府保留控制进人的权利;政府保留管制价格的权利;政府保留为公共利益而指定质量标准和某些其他服务条件的权利;被授权者有责任向所有的消费者提供上述两条确定的合理务。总之,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条件,必须对该行业的市场进人进行监管,必要时还可对价格进行管制。但是监管并不是对竞争的全然抹杀,恰恰相反,监管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或者保持一种必不可少的条件,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保持竞争的机制。

二、当前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环节步伐缓慢

首先,从道路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来看,客观上要求有一部效力相应的全国性法律文件引导、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分歧很难形成统一的制度安排,所以长期以来国家依靠部门规章对全国庞大的道路运输行业进行引导、规范。受效力的影响,部门规章往往起不到统一监管的作用,这种局面,客观上造成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地方化、多元化。其次,从1985年开始起草的《道路运输条例》,历时19年才出台,立法步伐缓慢,对道路运输业的秩序要求回应迟滞,从一个侧面反映国家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重要性认识的艰难转变。还有一些地方道路运输行业立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立法的翻版使得地方道路运输立法对中央立法的具体化、补充性功能弱化,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国家立法没有解决的问题,地方立法也没有解决,国家立法的空白恰巧也是地方立法的空白。

2、常现多头监管局面

《意见》对道路运输的各个环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设置了多个运管机构,各机构均可对外执法。但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人员、车辆调动不便。因此,不能形成管理合力,对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几个运管机构分属多个领导分管,管理层级多、关系复杂、内部协调困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管理关系不顺。比如,2007年液氯泄漏事故中肇事车本身,按现有管理体制,就涉及到3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进而造成了安全监管的漏洞。

3、安全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针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仍相对较弱,难以适应道路运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是静态管理严谨,动态监管薄弱。道路运输的证书情况、运输状况等进行检查询问仍未跳出静态监管的模式,运输汽车的整个运输、装卸过程监管不够,未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的转变:二是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人力、物力资源的不足制约了全程动态监管的实施,科技设备不能满足动态监管的需要;三是道路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运政等部门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行政执法效率不高:四是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十分落后,大部分部门和单位依靠经验进行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果没有信息系统,就难以为危险货物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理指导,难以对道路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

4、从业资格证的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人员资质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一作的重要一关。但是我们认为,从业资格证不具有安全管理功能,只有驾驶证才具有安全管理职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提出从业资格证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活动,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这可以看出,从业资格证制度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相对较弱。相比而言,安全管理职能应该是驾驶证的职能,驾驶员持有从业资格证只是要求其必须掌握关于营业生运输的知识。

5、道路基础设施薄弱

我国很多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点多、面广、战线长,大多数是农民群众自筹自建。坡陡弯急,路况差,晴通雨阻现象严重。

三、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措施

1、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措施。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道路运输条例》赋予的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职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正、规范、严格、文明执法,切实尊重和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全面贯彻《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重点,健全完善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机制,做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层级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创新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提高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2、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服务职能

道路运输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因此,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务理念,创新管理制度,推行阳光化作业,简化办事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比如要努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大力开拓跨省和农村客运班线,建设“三优”、“三化”标准客运汽车站,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道路运输服务。同时围绕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要求,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备、设施,建立集仓储、包装、修车、加油、货运、停车食宿为一体的等级货运站,鼓励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联合拓展物流配送业务,创造安全、高效、便民、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

3,健全高效应急指挥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快速性和严重危害性,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危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网络,以促进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的形成。确保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的结构合理。指挥机构中,既要考虑相关部门代表的合理性,也要考虑道路运输的特殊性,确保应急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比例。通过建立健全应急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落实应急会议制度、演习制度和培训制度,提高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权威和指挥效能。

4、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关系到道路运输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能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当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多数素质偏低,不能完全适应道路运输特别是危险品货物运输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些环节的不安全隐患不能发现,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运输生产过程的监督到不了位,这是当前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了迅速提高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素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才培训工作,使驾驶员、押运员人人技术熟练、个个职业素质好。比如装卸管理、押运人员应持相应工种的《岗位资格证》上岗作业,驾驶人员必须获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其中所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5、加强基础建设和管理

第6篇

【关键词】 新三板; 场外交易市场(OTC); 顶层设计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3-0044-0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旨在为非上市的高成长性、高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与高效便捷的股权交易平台,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孵化器”,也是场内交易市场优质后备企业的“蓄水池”。不仅为积极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监管下的场外交易市场积累经验,也完善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

场外交易市场(Over-the-Counter,OTC)在西方拥有悠久的历史,是发达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丰厚基底,本文将我国OTC市场定义为“广义的场外交易市场”,即“除证券交易所市场之外各种证券交易行为与制度”。现主要分为两个层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然而新三板作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证监会统一监管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具有其他场外市场不可比拟的优势,是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的重点,也是激活我国OTC市场最合适的切入点。

一、发展新三板市场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一)发展新三板市场的可行性

1.在政策层面角度,政府强有力的指导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使以“新三板”为切入点推进我国OTC市场建设的思路得以实现。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该决定从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市场体系建设、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投资者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及监管协作六个方面作了规定。肯定了“新三板”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定位。2013年12月30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根据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实际运营情况,配套制定8项业务制度,配套修订6项业务制度。业内普遍认为,至本批次业务制度的,新三板市场层面业务规则已达49项,标志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上位法相衔接并支持市场运行和功能实现的市场制度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对构建开放、动态、高效的OTC市场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

2.国内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国际OTC市场的不断发展,为推动新三板走向成熟提供借鉴经验。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塔尖”与“塔身”的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可为“塔基”新三板的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同时,国际上发达国家或地区构建场外交易市场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以美国为例,其不同层次的市场定位不同、市场服务对象各有侧重,最终形成各层级可以相互转化的“梯级市场”格局。

3.中介机构的积极工作为新三板发展提供客观条件,现代化信息的网络技术为新三板发展提供便利的交易手段。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大量专业中介机构的参与,使新三板市场不断规范化、正规化,从而不断扩大影响力,吸引了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现代网络技术使交易更加便捷、高效、快速,有益于增加交易的透明度,从而利于管理部门的监管,最终有力地促进“新三板”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发展新三板市场的必要性

从微观角度来说,新三板的发展有利于主办券商、挂牌企业以及投资者等资本市场等各参与方的发展。对于主办券商来说,新三板扩大了其业务领域,不仅可以通过向股份转让公司提供挂牌前辅导、股份确认、交易、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服务取费用,而且做市商制度的引入也为其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于挂牌企业来说,新三板相对场内市场来说,市场挂牌门槛低,在新三板挂牌可节省相当多的费用开支,可以解决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有利于扶持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与此同时,新三板不仅为挂牌公司提供股份流通的平台,也可以提升企业形象、优化企业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实力,也可加速公司转板场内交易市场的进程。对于投资者来说,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提供了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交易产品,从而适应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从宏观角度来说,首先是新三板发展有利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历史原因导致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呈“倒金字塔”结构,主板市场规模最大,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还处在发展阶段,而作为基础性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新三板目前还处在起步与探索阶段。新三板的构建与发展有助于消除单一层次资本市场的局限性,有利于完善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使成长潜力大的企业在不同阶段都可以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获得发展的机会。其次,投资品种丰富使优化投资组合有了更多的选择,可以分流社会游资实现投机资本转化为社会资本,吸引民间资本与实体企业需求对接,从而规范资本市场交易,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最后,新三板建设也是平衡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欠发达地区经济实力相对较弱,获得金融市场支持最理想的方式就是通过门槛较低的场外交易市场融资,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助于实现资金的均衡流动。

二、新三板的历史过程

(一)老三板的衰落

为解决两网停运导致当时在两网挂牌的国有企业法人股无法流通,三板市场应运而生。2001年水仙股份从主板退市,于当年12月10日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标志着“老三板”市场的雏形基本形成。挂牌企业由原来在两网挂牌的非公众公司与主板退市公司两部分构成,建立“老三板”市场初衷是解决前者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以及为后者提供股份转让的平台。但随着股份分置改革的推进,一方面法人股流通问题逐渐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主板退市公司在股权结构稳定后或重组之后也不再具有股份转让的需求。所以“老三板”挂牌的企业品种少、质量较低,转板上市难度很大,很难吸引投资者。因而导致最基本的融资功能欠缺,“老三板”逐渐走向衰落。

(二)新三板诞生与发展现状

为改变中国场外交易市场落后的局面,切实解决高科技成长型小微企业融资难、股份流动性低的问题,200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由证监会统一部署,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起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新三板”诞生。

2006年10月25日,中科软和北京时代正式公告定向增资,标志着新三板融资大门正式打开。2011年初,“新三板”不断发展,规则制度设计初步完成,12月挂牌企业超过100家。2012年证监会加快推进新三板建设,同年8月3日,“新三板”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和天津滨海三个国家级高新区;9月为OTC市场提供交易平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标志着“新三板”由区域性市场正式向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转变。2013年12月27日,证监会一连七项新三板配套规则,这标志着新三板试点扩大至全国的工作启动,至此,新三板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与证券交易所相同,挂牌企业扩展至全国而不再受高新园区、所有制、高新技术企业等条件限制,新三板扩容正式开启。

现阶段新三板发展优势明显:第一,它的覆盖面广、无盈利要求、门槛低,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常遇到的实际问题。挂牌企业覆盖面无行业产业局限,对于研发企业,即使是亏损的都可以挂牌融资。允许上市之前保留股权激励机制,满足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需求。第二,自律监管程度高,《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并明确,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申请挂牌公开转让,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后累计持有人不超过200人等两种情况豁免证监会核准,仅由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自律审查。现在申请挂牌的企业在不断增多也说明这项制度的设计已经得到了市场的认可。第三,多元化的交易制度安排,并行做市、协议和竞价三种转让方式。挂牌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具体选择,交易方式更加灵活、多样。第四,新三板挂牌准入和建设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建立在信息真实性基础之上,管理部门不需要对企业盈利能力做实质性判断而只需确保发行人信息披露清楚,保证市场的公平与透明,投资者根据所披露的信息作出投资决策、承担风险。

三、新三板的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一词出自“系统工程学”,字面意义为高端开始的总体构想,是一项工程整体理念的具体化。现将顶层设计理论运用到新三板的制度构建,对完善我国OTC市场具有划时代意义。当今我国已经形成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不同层级的场内市场,不同板块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为不同层次的企业提供融资与交易途径。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我国场内市场层级丰富,建设路径却都采用了“行政主导+准入门槛”的模式:由行政力量设定上市准入条件,由证监会发审委核准发行公司,这给证券市场增添了浓厚的行政色彩。

必须肯定的是,以行政力量为主导的建设路径在资本市场构建初期确实起到积极作用。它满足了资本市场供求双方的不同需求,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提高了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提供资金以及发展空间,成功培育大批优秀企业;最终,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场内资本市场体系,有效分散、防范金融风险。正因为该种初始建设路径在主板市场取得一定成果,所以类似的渐进路径被复制到“中小板”与“创业板”的建设与发展中。路径依赖一定程度上保持了资本市场发展的稳定与统一,但以行政主导为背景带来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方面,行政色彩浓厚。行政主体不仅是资本市场的构建者,还是监管者;由于国有控股公司是主板市场的主体,它还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它同时兼顾多重角色不仅加重了自身工作负荷、降低了工作效率,而且不同角色之间的相互牵绊影响它发挥应有的服务作用,最终不利于形成较为完善、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另一方面,较高的准入门槛提升了板块的成熟度(尤其针对创业板来说),造就了上市资源的稀缺性,无形之中降低了买方的议价能力。即使买方有专业的价值判断能力,也无法通过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判断收益数额,这对建设专业成熟投资队伍有一定消极作用,继而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良循环。

如上所述,场内交易市场的渐进路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很难再有新突破,正因如此,当下我们必须找到解决以上问题的有效切入点,那就是加强场外交易市场主力――“新三板”的顶层设计。虽不期望于立即解决所有问题,但该规划作为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一步,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在结合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充分考虑中国当前制度环境现状之后,基于顶层设计的全局视野进行探讨。

(一)引入做市商制度――激活OTC新兴市场

做市商制度也称庄家制度或造市制度,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的证券交易方式,对证券市场具有盘活、维稳功能。做市商依靠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驱动机制,实行双向报价,以其自有资金与证券投资者进行交易,保证交易的规范与效率。作为拥有成熟市场体系的美国,其“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的成功与做市商制度密不可分。现阶段我国新三板交易制度体系并行做市、协议和竞价三种转让方式,以上三种方式并不兼容,即挂牌公司在符合相应条件情况下,只可选其一作为股票的转让方式。

此次交易制度的创新对激活OTC新兴市场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对于OTC市场本身而言,其一,引入做市商制度并且三种交易方式的任意选择,可以满足不同挂牌股票多样化的流动性需求;其二,当市场交易清淡时,做市商通过人为地买进卖出活跃市场,当市场过度投机时,做市商通过反向操作可以稳定市场,流动性与稳定性的相对统一可以提高OTC市场运作效率,吸引更多企业常驻而繁荣OTC市场。其次对投资者而言,提高个人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引入做市商制度减少了投资盲目性与过度投机性,对风险识别与承受力较弱的投资者起到保护作用。新三板的主力为处于创业阶段初期、高成长型的小微企业,其特点为高风险、高科技、高成长、发展潜力大但知名度较低。与投资场内市场相比,投资者面临着更高的投机风险,然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要求必须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做市商愿意为其做市,从而促进做市商追求有效的价格发现,使市场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功能。最后对OTC挂牌企业而言,它不仅会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并且会得到做市商的大力推介提高知名度,与此同时,在新三板挂牌的资质也会使其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认可,从而拓宽间接融资渠道。

需要注意的是,在顶层设计过程中引进做市商制度,推动了证券公司的专业化以及功能的延伸与拓展,我们也应该重视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构建过程中发挥的关键作用。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与完善,券商理应作为资本市场最为核心的金融中介,以市场组织者的角色促进OTC市场的繁荣。

(二)创新监管模式――推动OTC持续发展

当前,新三板监管构架是场外市场监管体系,由证监会的行政监管和新三板的自主监管共同构成。现阶段仍以证监会监管为主导。一方面,新三板挂牌公司作为非上市公司,证监会分别从信息披露、股票转让、定向发行等几个方面规范管理,将其纳入对非上市公司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新三板作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又将其纳入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体系。与此同时,新三板切实履行自律监管职责,自身制定、完善业务规则体系,建立市场监控系统。当前这种监管模式的选择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是因为新三板市场准入“低门槛”,各方参与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成熟度较低,而通过“证监会主导,新三板自律”的监管模式对市场参与各方的“高监管”可逐步培育市场成熟度,最终形成市场化的运作机制。

但是,OTC市场存在灵活性、分散性等特征,随着市场逐步完善发展,较强的行政管制增加监管成本却未必取得好的效果。本文针对新三板的市场特征,结合国外成熟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模式,认为OTC市场监管可逐步发展为“自律监管为主,行政监管为辅,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模式,最终过渡为在证监会的统一监督指导下突出自我监管的“自律管理模式”。应鼓励市场参与各方,如表现优异的券商参与OTC市场监管规则修订完善,不仅可对违规操作有更迅速、更敏感的反映,而且可以减少行政监管的刻意设计,激励市场自发功能,使自我监管更加贴近实际。

之前提到的做市商制度也可以提高监管效率。首先,做市商在做市某证券之前,会充分收集该公司资料,同时为了吸引投资者注意,扩大其做市业务范围,做市商会自行披露相关公司信息,因此会提高新三板市场的透明度;其次,做市商制度推动成熟投资者出现,因此做市商市场价格发现能力逐步增强、对做市公司的选择更加贴近市场预期,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对挂牌公司情况有效甄别,起到间接监管的目的。

(三)建立转板机制――连通OTC与场内市场

转板机制是指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市场主体根据自身资质变化,参照不同层级板块的功能定位与准入标准,进行板块选择与调整的转化机制,转板机制符合企业动态发展特征,构建起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根据板块之间的移动的高低层级不同,可以分为升板与降板。升板更加具有主动性,是指处于较低层级板块的公司在发展壮大后达到较高层级的准入标准,申请转入较高层级板块交易。而降板往往具有一种被动性,是指市场主体业绩亏损已经不能达到该板准入标准与交易条件时,管理部门强制其转入低层级板块或者从该板退出。

现阶段规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在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要求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该决定可以解读为升板的规定。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与“新三板”同为场外交易市场,前者在企业资本化程度与交易标准化程度都处于更低端的位置,而场内市场则比场外交易更为高端。如果一个企业不断自我完善与发展,随着更高层级市场准入交易条件的满足,可以从在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交易实现到“新三板”挂牌,也可以通过进一步努力到场内交易市场上市。升板制度使企业在不同时期都可以获得与当期发展相匹配的融资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成长空间。

在降板层面,证监会坚定不移地执行新退市制度,实现退市制度的市场化、法制化、常态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修订后的规则,“退市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可以向上证所申请重新上市。上证所自受理公司重新上市申请之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将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也就是说,“新三板”成为主板退市制度的“缓冲垫”,使企业可以在条件宽松的低层级市场渡过暂时性难关,整顿之后再次发展。不仅可以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提高企业的区分度,而且可以通过规范主体行为保护投资者,降低市场风险、维护运营秩序,最终有利于构建完整的转板流通体系,完善我国全方位、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参考文献】

[1] 周友苏,庄斌.我国场外交易顶层设计的思考[J]. 经济体制改革,2012(6):11-15.

[2] 陆泱.中小企业在新三板的融资效果分析[D].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3] 王海天.论新形势下我国三板市场的发展[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4] 晋入勤.股票场外交易市场的制度构建应遵循五项原则[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0(1):11-14.

[5] 陈峥嵘,朱蕾.柜台市场培育与证券公司市场组织功能的延伸与拓展[J].上海金融,2013(1):57-59.

[6] 柴颖.我国新三板市场引入转板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7] 王在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发展对中国的启示[J].西南金融,2013(6).

[8] 李政辉.场外交易市场:路径依赖与制度创新[J].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0(6):55-57.

第7篇

(安徽省阜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阜阳236000)

摘 要:在介绍新三板现状及地位的情况下,分别运用财务业绩指标及业绩波动性数值分析其特点和波动性风险大小,并提出相应对策。运用的财务业绩指标有毛利率、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业绩波动性指标有净利润波动性、扣非净利润波动性以及经营现金流波动性。在与创业板相比后得出新三板高盈利、小规模、高增长、高波动性风险的结论,并提出做市商制度、绿色转板机制以及调整市场监管的对策。

关键词 :新三板;波动性风险;市场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5-0056-04

引言

随着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2001年7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为了解决STAQ以及NET系统中挂牌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开展了“老三板”,即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但由于其规模太小,场外交易较落后,2006年1月,“新三板”孕育而生,即“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它是为扶持国家级高科技园区的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科技含量较高的中小股份制企业而设立的融资服务平台。2013年1月,由国务院的推进对其进行全面扩容后,成为全国性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平台,成为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组成部分,简称为NEEQ,主要针对中小微型企业。新三板如今已初具规模,吸引了一大批优质的高科技和高成长企业进入。

国内众多学者也都对新三板的现状与发展前景、挂牌制度与监管以及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预测,得出了普遍结论。汉鼎咨询(2013)认为[1],由于当前新三板准入制度的限制、新三板企业股权集中度过高以及新三板转让交易制度只有协议转让方式等原因,造成了新三板流动性差的问题;我国对新三板挂牌企业信息评估要求限制小弹性大,导致投资风险较高;新三板挂牌企业集中于高新技术行业,技术更新快,市场反应灵敏,对专业单一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高,这在本质上决定了其变动性大而带来的运营风险。马旭驰(2014)提出,新三板市场风险分为外部风险因素和内部风险因素。其中,外部影响因素主要是指宏观经济因素包括利率和汇率,内部因素包括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市场资金流动性缺乏、挂牌公司转板上市存在变数等[2]。周科竞(2011)指出,新三板上市公司虽然过往并无明显风险,但这是建立在投资者并未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的;越小的企业造假越容易,关联企业为其输送利润也就越简单,若是新三板能有中小投资者参与,难保没有造假企业出现。新三板上市公司或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3]。左永刚(2014)从多层次风险控制体系的角度指出[4],新三板门槛较低,挂牌企业正在日益增多,投资风险的提示沿用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以自律为主的监管模式也将面临挑战;新三板将构建三个层次的风险控制体系,一是强化主办券商市场卖方角色和持续督导责任,二是构建分层次的市场自律监管体系,三是构建与监管机构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本文在介绍新三板现状的情况下,从先宏观后微观的角度分析市场风险,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各项财务业绩指标数据分析其导致的波动性风险的大小;通过毛利率、EPS、ROE、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净利润波动性、扣非净利润波动性和经营现金流波动性几项波动性指标来客观表示新三板的波动性风险;在与创业板相比后得出新三板高盈利、小规模、高增长、高波动性风险的结论,并提出做市商制度、绿色转板机制以及调整市场监管的对策。

一、新三板市场的现状描述及业绩波动性指标的选取

1.新三板市场的现状描述

不同投资者与融资者因为其各自的规模大小不同、特征有别等区别而对资本市场金融服务呈现多样化需求的态势。这种多样化需求决定了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我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展至今,已由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构成并同步运行[5]。其中,场内市场包括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即二板),场外市场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以及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

新三板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相互辅助、共同促进,起到了“孵化器”与“蓄水池”的作用[6]。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与支持下,随着新三板的扩容,其企业挂牌数量飞速增长。今年以来,新挂牌数量达到550家。1月份挂牌292家,创历史新高。2月份挂牌130家,3月截至目前,已有128家企业挂牌[7]。截至3月19日,全国股系统挂牌公司数量达到2122家,涵盖了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文化传媒、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行业。尽管中小企业对创造就业和活跃经济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中小企业仍然很难从银行或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因为银行更愿意向国有企业发放贷款,且沪深两市股票上市和债券发行也常将中小企业挡在融资渠道之外[8]。由此可见,新三板不仅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也为投资者开辟了投资渠道。根据其扩容速度、企业挂牌速度等推算,未来五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很可能突破5000家,总市值超过10000亿。这对于当前比较充裕的中国民间资金和相对比较少的投资渠道来说,是一个非常可观的规模。因此,新三板市场的扩容开放,对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毋庸置疑。新三板不仅为中小企业的上市融资开辟捷径,也为更多要求快速IPO的企业带来希望。

然而证券市场运行伴随风险是金融体系不变的定律。尤其在当前各投资者们非理智型狂热之时,对风险的测度与防范显得更为重要。金融风险是指金融市场主体在从事金融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或自身的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其收益的不确定性,即实际收益偏离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本文主要从市场风险的角度分析新三板市场风险,即整个金融市场的变动引起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从而导致的风险。

扩容前新三板的挂牌公司都是比较优秀的,其中近半数企业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但扩容后的“新三板”企业质量良莠不齐,绝大多数难以上市,甚至面临随时倒闭的风险。中小企业的生存特点就是在大量企业产生的同时有大量企业消亡,最终长期存活并获利的屈指可数,这个特点就成为新三板市场高概率高风险的决定因素。且由于新三板市场同创业板市场一样都是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高新企业提供资金,其挂牌门槛较低,所以风险更大。虽然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企业不属于上市企业,但其依然可以融资并通过转板机制来进行上市;虽然证监会严格规定新三板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但一般个人散户还是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发售的基金或理财产品等进行间接投资,风险进一步积聚。

2.各项指标选取

我国现行新三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高成长伴随高风险,其主要存在三大问题,即估值弱、融资难、流动性差。西部证券提供的数据也显示,新三板市场的总体波动较大。2010年新三板市场全年成交均价约为6.1元,不过各月的成交均价变动较大,其中最高均价为11月的9.22元,最低为7月的2.18元;个股的弹性则更为惊人,北京时代和恒业世纪的平均波动幅度分别为1062%和117.7%,在个别月份这种波动尤为突出。例如,恒业世纪在2010年1月的成交价格波动幅度达到1700%,而北京时代在2011年3月的波动幅度更是达到12900%[9]。基于文献梳理和研究需要,本文选择毛利率、EPS(每股收益率)、ROE(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等财务指标来观察新三板市场的波动值大小,并通过将其三项业绩波动性指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波动性(以下简称扣非净利)、净利润波动性以及经营现金流波动性与创业板市场的相应值进行比较来分析观察其风险波动性。

具体选取的各项指标介绍如下:

毛利率(GrossProfitMargin):是毛利与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其中毛利是收入和与收入相对应的营业成本之间的差额,即:毛利率=毛利/营业收入×100%=(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每股收益EPS(EarningsPerShare):即每股盈利,又称每股税后利润或每股盈余,指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率,是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净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净亏损。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据以评价企业盈利能力、预测企业成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

净资产收益率ROE(RateofReturnonCommonStockholders’Equity):又称股东权益报酬率/净值报酬率/权益报酬率/权益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该指标体现了自有资本获得净收益的能力,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营业收入增长率(IncreaseRateofMainBusinessRevenue):是指企业本年营业收入总额同上年营业收入总额差值的比率。主营业务增长率表示与上年相比,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是评价企业成长状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公式表示为: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额/上年营业收入总额)×100%,营业收入增长额=营业收入总额-上年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增长率大于零,表明企业营业收入有所增长。该指标值越高,表明企业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越快,企业市场前景越好。

净利润(即收益):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利润。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及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扣非利润):其中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扣非净利=净利润-非经常性利润+非经常性损失。

经营现金流(OperatingCashFlow):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按照现金收付实现制,通过一定经济活动(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非经常性项目)而产生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总量情况的总称。公式表示为:经营现金流=经营性现金流入额-经营性现金流出额。经营性现金流是评价企业获取现金流量能力、偿还能力和支付能力的重要财务指标。

二、各项指标的数据处理与分析

1.新三板历年业绩指标均值分析

通过计算新三板所有挂牌企业的毛利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并求得均值(毛利率均值)、税后利润与股本总数的比值的均值(每股收益均值)、税后利润与净资产的比值的均值(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以及本年营业收入总额同上一年营业收入总额的差额与上一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值的均值(营业收入增长率均值)得到表1中的数据:

从表1可以看到,新三板挂牌企业2013年毛利率的均值为50.47%,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18.13%,而创业板ROE仅为7.38%。每股收益的均值为0.28元/股,高盈利性使新三板成为各投资机构及各投资者的关注焦点。201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9.07%,该指数整体处于增长趋势。尤其从2010年开始,新三板挂牌企业业绩增速明显提升,良好的发展前景将使其遵循良性循环的规则。但2013年与2007年的业绩相比差距还是不小的,整体波动较大。

2.新三板波动性指标数据分析

由于净利润,即税后利润反映企业盈利能力以及经营能力,其数值大小与经营效益称正比;扣非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性损益,公正真实地反映企业利润;经营现金流反映企业现金流量状况,并反映其偿付能力大小。因此本文选择观察这三个指标的波动性来分析新三板市场的波动性风险,并与创业板做相应的对比,数据处理结果(见表2)。

表2显示:(1)净利润波动性(%)。新三板挂牌企业2013年平均净利润为728.10万元,相比创业板市场企业净利润均值7524.64万元近1∶10。年净利润最大为13475.5万元,而创业板年净利润最大为83991.02万元,比较之下相差甚远。净利润波动性方面,新三板几乎为创业板的3倍,中值几乎为创业板的2倍,而最大值更是达到10∶1的惊人倍数。(2)扣非净利波动性(%)。在扣除了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波动性值比较下,新三板的均值数值仍比创业板大2倍多,中值也近乎为创业板的2倍,最大值比创业板大7倍,最小值为创业板的10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我们仍能看到新三板市场净利润的高波动性,并发现其波动风险远远大于创业板。(3)经营现金流波动性(%)。在反映企业偿付能力的经营现金流上,新三板的波动依然大于创业板,表中均值栏,新三板是创业板的3倍多,中值也将近3倍,最大值虽没有前两项指标的相差悬殊,但还是大于创业板,为创业板的3倍,而最小值竟为创业板的14倍左右,波动值极其不稳定。

3.结果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从整体上可得出新三板企业具有以下表现:

盈利能力强、规模小:新三板各项盈利指标数值均可观,并大于创业板,盈利能力较强;而净资产收益率虽然比较稳定但数值并不高。

业绩增速快:其营业收入增长率较高,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波动性大:三项波动性指标中,无论均值、中值、最值,新三板均大于创业板,最值方面更是远远高于创业板,其波动性风险明显高于创业板。

高风险高收益并存:网络数据统计显示,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2013年亏损92家,亏损企业占新三板企业总数1/9左右,这明显表现出新三板较创业板高的投资风险带来的危险。

表中的数据整体波动较大,整个新三板市场也只有少数企业才能保持稳定的高盈利。从而可见新三板企业的经营能力、盈利能力、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不扎实牢固。新三板的高盈利同时又伴随业绩分化大的特点,具有很大的波动性。我国新三板挂牌制度的不完善更加剧了这一现象的发生,尤其是扩容后,企业数量猛增,质量无保障,企业则将面临更大更棘手的波动性风险。因此,完善的法律制度、合适的政府干预、合理的监管制度以及健康的运行环境才能为新三板市场开辟一条阳光大道。收益与风险是呈正比的,想要在新三板市场中游刃有余,必须要密切关注市场运行状况以及政府各项相关政策并做出正确的分析决策才行。

三、政策建议

1.完善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作为一种市场交易制度,是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是一种“报价驱动”制度[10]。简单来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做市商制度对于新三板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由于这种不断报价并接受的报价机制,使得它对提高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做出了巨大贡献。其次,因为监管机构对做市商的报价有严格限制,做市商不能够随意报价。这样,在做市商制度下,市场的稳定性大大增强。做市商利用自有资金和证券进行吸收,可以降低竞价机制下双方交易量不均衡对市场价格造成的冲击,从而减少了新三板市场价格波动[11]。这就大大优于以前的竞价交易制度。竞价交易制度的特征是开市价格由集合竞价形成,交易系统对进入的投资者发送交易指令,按价格与时间优先原则排序,将买卖指令竞价,进行配对成交,是一种“指令驱动”制度。竞价交易机制中的开盘与随后的交易价格均是由竞价形成的。所有投资者的买卖指令都汇集到交易所的主机中,系统自动让价格相同的买卖单成交,成交价格是在交易系统内部生成的。这样股票价格的波动就会很大,配对成交的方式下系统的不灵活性也是另一大缺陷。

2.完善绿色转板机制

绿色转板机制,即直接转板机制,就是低级证券市场的挂牌公司,如果符合高级证券市场的上市条件,则可以直接转至高级市场的制度[12]。这种为新三板中的优质企业提供转向主板、创业板的捷径的制度无疑能增强新三板市场的灵活性,这样也会一定程度上激励新三板各企业努力改善自身现状以满足转板条件,真正实现新三板市场与主板、创业板市场的良好衔接,进而减小其高波动性并逐步加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稳定性。

3.规范市场监管

鉴于我国特殊的市场环境,相应的市场监管也要与其相适应,才能保证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应该尝试统一监管与分层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即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两方共同监管的同时,又各担其责,例如证监会负责各项交易制度与规则的制定实施,而证券业协会则做好行业自律方面的监管,双管齐下,共同保证新三板的健康运行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汉鼎咨询.新三板市场发展及趋势[EB/OL].新浪博客,2013-

01-23.

[2]马旭驰.新三板市场发展的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D].大连:东

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4.

[3]周科竞.新三板投资风险空前巨大[N].北京商报,2011-03-31

(006).

[4]左永刚.新三板将构建三个层次风险控制体系[N].证券日报,

2014-05-09(A02).

[5]朱双婧.我国新三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运行特征比较[D].

济南: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6]张静帆.我国新三板交易制度研究[D].郑州:河南大学民商法

学系硕士学位论文,2014.

[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neeq.cc/index.

[8]汤蕙.“新三板”与中小企业融资[D].武汉:江汉大学商学院硕

士学位论文,2012.

[9]西部证券官网,http://westsecu.com/xbzq/index.html.

[10]杜恩斌.新三板扩容的风险分析及防范[D].上海:华东政法

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11]龙强.论新三板的扩容及其影响[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

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12]熊三炉.我国新三板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J].中国科学技术

第8篇

关键词:股票市场;经济增长;政策建议

近年来,一些国家的股票市场发展对经济增长产生的效用日渐深远,并且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中国的股票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无论从规模、效益还是监管上都取得了瞩目的成绩。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的到底有怎样的关系、它对我国股市的发展可提供哪些政策建议,这是本论文拟要探讨的问题。

一、文献回顾

1.国外研究

对发展中国家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两位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他们于1973年分别发表了《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和《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系统地提出了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理论,从而开创了现代金融发展理论。尽管经济学家对金融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仍然存在不少争议,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分析表明,金融深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是不容置疑的。认为股票市场能显著地促进经济增长的经济学家主要有德米尔居斯孔特和列文、泽尔沃斯、阿切和约万诺维奇等,他们都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德米尔居斯孔特和列文[1]选择了44个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作为样本国,对这些国家的金融结构进行了分析,认为股票市场能够促进经济增长。阿切和约万诺维奇使用的是普通最小二乘法(OLS)估计,其结果是,股票市场发展具有双重效应:增长效应(即对经济活动增长率的影响)和水平效应(即对经济活动水平的影响)。

但是,仍有许多经济学家认为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之间没有相关关系,包括哈里斯、阿雷斯特和德米雷德斯及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等。他们主要从股票市场规模和股票融资数量的角度评价股票市场的作用。

2.国内研究

受股票市场发展时间比较短以及数据可获得性问题,迄今为止,全面研究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问题,仍处在初步探索之中。主张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关系的主要有:郑江淮、刘建江和刘怀德、胡关金等。主张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无明显相关关系的主要有:谈儒勇[2]、殷醒民和谢洁、林义相、韩廷春等。

二、我国股票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分析

1.描述性分析

(1)股票市场直接筹资为企业提供巨额的发展资金;(2)界定产权,促进了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3)促进金融结构的优化,促进金融深化进程;(4)优化配置资源,促进企业规模的扩张和产业结构优化;(5)股票市场价格变动直接影响社会的投资与消费需求;(6)影响国家宏观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以及货币供给的结构与数量。

2.实证分析

我们在实证方法上选用向量自回归VAR(Vector Auto-regression)、采用统计软件EVIEWS3.1 来完成。实证分析样本时段为1994年第1季度到2004年第2季度。构造三组指标:(1)经济增长指标:季度实际GDP;(2)股票市场发展指标:资本化率,交易率,换手率,筹资率;(3)控制变量指标:银行发展状况指标(金融深化指标 ),贸易状况指标。

我们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检验股票市场发展与总产出之间的相关关系,从回归结果看,在控制其它变量之后,目前反映中国股票市场规模的资本化率指标与总产出之间有着正相关关系,尽管两者间的相关系数还不大(只为 0.118),但已具有明显的统计显著性。而反映中国股票市场发展流动性状况的指标(交易率,换手率)分别存在微弱的正相关和负相关关系,并且在统计上很不显著。筹资率指标与总产出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统计性检验较为显著。相对于股票市场规模而言,金融深化指标在总体上来说与总产出的相关性更大一些。

在上面的回归分析中,我们虽然得出中国经济增长与股票市场指标之间有着一定的相关关系,但这一结论并不能说明股票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也不能回答两者间的互动关系。因此,在VAR框架下进一步检验股票市场发展与总产出之间的因果关系,我们进行了单位根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结果显示:在中国股票市场发展近十年的历程中,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了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而股票市场流动性却游离在经济发展进程之外。由于本文在指标数据的选择时,剔除了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这一因素,所以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不是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这与国内有些学者的看法不一致)。可能的原因是:中国股票市场尚处于发展过程中,中国股票市场的流动性还是体现在较低的交易深度基础上的,再加上一些人为因素和行政的影响,中国股票市场还没有真正步入正常和良性的状态中,市场交易率和资本化率并不能充分反映证券市场的繁荣程度,因此,它们之间尚没形成真正的因果关系。

3.结论

(1)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交易率的提高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增长,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尤为显著。(2)股票市场换手率的提高对我国经济的增长产生了负面影响,这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现象。(3)中国股票市场为企业筹集资金的功能正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但还无法和传统的金融中介--银行相比。(4)我国股票市场流动性指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较弱,甚至是负面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我国股票市场国有股和法人股不流通,而在于我国股票市场的投机性,与我国股民的投资理念有关。

三、政策建议

第一,矫正角色定位,解除政府的隐性责任。我国政府在股票市场上身兼三职。一是市场监督者;二是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三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政府在股票市场上的三重职能,使之承担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和市场的“隐性担保”角色。结果形成了上市公司、投资者要求政府一再干预市场的“倒逼机制”。政府对股票市场的职责应该是制定交易规则和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快法制建设;其次,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再次,在股票市场建设上,一级市场的工作重点在于严格实行“审核制”,二级市场上,在尽快消除公司股权结构和股票市场分割的同时,坚持和提高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标准。最后,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放在市场监管最重要、最突出的位置。

第二,严格市场标准,消除上市公司质量隐患。一要实现上市公司股权全流通。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是引发股票市场投机盛行、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上市公司之间内部交易、内部人控制等弊端的重要根源之一。二要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三要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

第三,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加快公司上市步伐。实证分析中我们知道,我国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增长,因此,在保证公司质量的情况下加快公司上市的步伐是提高我国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有效手段之一。另外,要迅速扩大我国股票市场规模,采取某种有利于流通股股东的方式进行国有股减持也是有效的方法之一。

第四,培育高质量的机构投资者,引导理性投资。从上文实证分析可知我国股市的流动性指标对我国经济增长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股票市场股民的过度投机行为,要改变这一不良状况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二是树立起理性投资理念。

第五,规范监管体系,确保市场监管制度化。一是完善法制,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二是维护投资者利益;三是推进监管体系社会化。

第六,坚持对外开放,推动股票市场可持续发展。创建统一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从我国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看,政府应加快股票市场的结构调整,在完善主板市场的同时加快设立创业板市场,为有潜力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积极发展场外交易市场,为已经改制的股份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提供股权流通市场;积极创造条件,实现A股、B股市场并轨,准许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股票市场。优化机构投资者,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股票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质量的提高及其规范健康发展,我国股票市场对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积极作用将不断显现。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金融系

参考文献:

[1]Levine and Zervos. Stock Markets, Banks, and Economic Growth,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J].1998, vol.88(3).5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