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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制度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23 15:12:3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金融制度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金融制度论文

第1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存款准备金制度;货币政策体系

金融创新在改进金融服务、鼓励直接融资和减轻间接融资压力的同时,又削弱了存款准备金的功效,降低了货币供应量与GDP的相关度,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地位受到置疑。适应我国金融创新发展的需要,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的创新机制和动态的自我调整机制,以减少金融创新给金融宏观调控带来的负面影响势在必行。

一、金融创新对存款准备金的影响

由于任何一个时点上的货币供给量都可以视为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的乘积。而货币乘数可以表示为:K=1/(rhe)。其中:r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h是现金漏损率,e是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一般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改变货币乘数,控制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但金融创新使得货币乘数中的有关变量不断发生变化,致使中央银行通过法定存款准备金来调节货币供应量的能力减弱。

(一)金融创新缩小了法定存款准备金r的计提基数,从而降低了实际提缴的法定准备金。第一,金融创新使融资证券化趋势日益增强。大量资金从存款性金融机构流向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绕开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约束。第二,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机构的负债结构比例,尤其是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存款在其负债中所占比例逐渐下降。2004年,外资金融机构全年净拆入资金604亿元,同比增长40%,政策性银行共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4348亿元。这两个方面的结果导致整个银行体系的存款在负债中的比例下降,非存款负债比例上升,因此降低了提缴的存款准备金。2004年,全国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非存款负债的比例已达22.45%。第三,商业银行通过创造出的介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之间或逃避计提法定准备金的新型负债种类来减少实际提缴额。如近年来,人民币理财再次升温,工商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等都纷纷公开发售以央行票据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实际提缴额与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不对称,从而使事实准备金率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并且因近年来金融创新的不断变化发展,该缺口正在不断扩大,使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的作用力被削弱。

(二)金融创新使银行超额准备金率e的弹性增强,致使法定存款准备率的调控货币供应量的作用受到限制。金融创新使货币市场高度发展,使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不断降低。一是银行通过调整超额储备的途径很多,银行保持超额准备的机会成本得以提高,从而使银行尽可能调低超额储备愿望加强,使银行超额准备金率的刚性减少而弹性加大。二是货币市场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增强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性,各商业银行才可以尽量压缩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数量,扩大贷款投放,同时又可以把大量闲置资金投放货币市场,获取高于央行存款的利率,一旦头寸吃紧可以随时通过回购业务,从市场上筹集资金。实证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点。在1985年—1991年的7年间,银行超额准备金率基本稳定,保持在13.2%—12.28%之间,偏差是0.92。从1992年—1998年的7年间,银行超额准备率则大幅下降,一直保持在7.31%—9.54%之间,偏差是2.23个百分点。从1999年—2004年的6年间,银行超额准备金率进一步下降到5%左右。另外,支付结算方式的不断创新,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应用,转账结算的速度大幅度提高,从而可以有效降低超额准备金的占用比例。

(三)金融创新使现金漏损率h出现不断下降的变化趋势。现金漏损率h主要取决于可支配收入、持币的机会成本、公众偏好与支付习惯、金融制度的发达程度等。金融创新从促进金融制度发达方面对现金漏损率h产生变小的压力。1985年—1989年,现金漏损率h大致保持在22%左右,1990年—1994年,现金漏损率h保持在18%左右,1995年—2000年,现金漏损率h大致保持在12%左右,2001年—2004年,现金漏损率h则进一步降到10%以内。主要原因:一是POS机的普及、ATM机的推广,使得随身携带信用卡比带现金更安全、更便利,大大节约了现金使用量,提现率大幅度下降。二是金融机构开展的工资业务日益为公众所认同,2004年末,全国金融机构工资总额1.45万亿元,占当年职工工资总额的85.96%。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r、现金漏损比率h和银行超额准备金率e都会因金融创新而不断变化,从而导致中央银行对货币乘数的准确预测的难度加大,进而影响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

二、金融创新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一)金融创新使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难度增大了。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使货币定义及其计量难度增大。金融创新以后,各种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空前加大,模糊了原有货币定义中的界限,界定M1、M2、M3,等层次的货币的内涵变得十分困难:

一是难以判断什么是货币,或者说货币的外延扩大。目前,不但现金、账本上的存款数字是货币,企业通过一定程序发行的公交卡、电话卡也当“货币”使用。二是难以计量货币的数量,货币创造主体出现多元化,削弱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的控制力。一方面,由于金融创新的发展,使各种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大为增强,模糊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混淆了这两类金融机构在存款货币创造功能上的本质区别,使得货币供给由中央银行(提供通货)和商业银行(提供存款货币)二级主体,扩展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机构三级主体。比如,国库券、基金、保险单等这些金融资产可以随时在金融市场上转让变现,或者进行质押贷款变为现金,其流动性已经不亚于定期存款,事实上已发挥着货币的某些功能。而现行这些流动性极高的金融资产并不在人行的货币供应量统计范围内,对人民银行的金融决策产生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与网络金融业务基础上产生的电子货币,其发行正以一种类似于商品生产的方式进行,银行、信用卡公司、IT企业,甚至一些大型传统企业,都成为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中央银行在此过程中的作用受到了极大的约束和限制。如公交部门发行的公交IC卡,电信部门发行的电话卡,等等。但是从目前的统计制度来看,公交卡、电话卡的数量,人民银行无法统计。三是金融创新部分地改变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削弱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的控制能力和控制程度,货币供应的内生性增加。近年来一些金融市场方面的创新,如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允许企业海外上市等,使得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难度更大,跨国界的金融活动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如果我国拟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但国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却可以通过境外上市等手段筹措资金,扩大信用规模,于是便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拟实行的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政策效应。(二)金融创新使货币供应量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降低。货币供应量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中介目标,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是其有效性发挥的重要基础。实证分析表明其相关性有下降的趋势。比如,2003年和2004年,为适度控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人民银行两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达到7.5%。2004年,M1、M2增长率分别下降5.1和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也有所下降(其幅度均不超过1)。但是2004年—2005年的GDP仍分别增长9.5%和9.9%,增长幅度仍超过往年。主要原因是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企业投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降低,直接融资的比重相对提高。

三、政策建议

金融创新对存款准备金、货币供应量、货币的结构和内涵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因而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因此,中央银行应积极采取对策,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一)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控,为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的创新机制和动态的自我调整机制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金融创新是市场本身发展力量的自发显示,而货币政策则是政府运用货币手段对市场发展中表现出的某些方面的失灵和缺陷进行人为调整和补救。只要这方面的市场缺陷存在,货币政策便有存在的必要,两者的冲击与调整的对比较量便会持续下去。因此,必须把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控作为中央银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中央银行要研究建立金融创新监控制度,加快建立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部门的金融创新信息共享机制,对金融创新的发展情况、规模大小、对经济金融的影响程度,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监控,以便对货币政策工具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应研究对投资理财业务征缴存款准备金的问题。从存款准备金管理来看,不能因为商业银行有关负债业务在名称上没有“存款”二字就不适用于存款准备金制度,对商业银行向公众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产品应考虑适用存款准备金制度。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规范地进行业务和产品创新,改进金融服务。

(三)适当调整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和地位。面对存款准备金率效力减弱的现实,应提高公开市场操作这一政策工具的地位。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运用,但是对其作用和地位应有所调整,存款准备金制度以及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变化,应更多从配合其他金融制度实施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的角度出发,要逐步演变为约束货币供应增长、增强公开市场操作和利率调整有效性和灵敏性的基础性制度,而不是单纯依靠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货币政策调控。

第2篇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1)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不够齐全,显得系统性不够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主要包括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却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条款,同时,监管的内容过于简单,大大落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随之而得到持续发展,对于一部分新型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民间融资没有采用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引导,对于高利贷仅仅按照传统社会上的公德意识来加以制约,而且就如今的金融监管法制总体结构来观察,规章的比例太大,一实施就缺少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在构成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之中的各项规范性法规之中,部门规章所占比例太大,一旦实施起来就缺少权威性。(2)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操作性不够强。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对于市场准入、市场督查、市场退出等均已有所覆盖,但是更多的则是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农村金融监管工作理念

制度不但要富有效率地合理安排权利资源,而且还应当更加公平地安排权利资源,从而实现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权利实施平等性保护。缺少公平正义目标的金融市场并非是现代金融市场,而脱离开正义理念的金融监管法制并非是现代法制所倡导的制度性安排。如今的农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体现出对于民间资本以及非公行业的漠视与不公。笔者觉得,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均为社会资本中不一样的形式,而是应当分别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农村民间借贷监管机制应当积极促进而且体现出民间借贷监管机制之形成与发展,而不是为保护少数市场主体所具有的特殊利益,特别是不应当成为我国国有金融机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之下谋求垄断利益或者政府部门实现自身利益之工具。

(三)忽略甚至漠视农村地区群众的金融权利

在相当长的时间中,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把金融问题看作是经济发展层面上的问题,也就是看作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对于民生保障这类问题的考虑不够周到,甚至会为了金融之稳定而选择牺牲公民自由融资之权利。尽管我国政府已有充分认识并且采用小额贷款的方式,允许设置村镇银行与借贷公司等形势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村资金之供给,但是这些基本上均为具体手段层面上之改革,整个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在基本的理念上尚未产生根本性转变。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在监管法律体系上具有局限性,所以也就产生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在总量上的不足,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在分布上具有显著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诸多农村资本外流,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金融在供给上的能力,同时也造成了弱势农村群众在金融资源上获得之不足,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以及广大农户的金融供给上有所不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取得新的发展,造成了我国农村地区尚未真正形成能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客户和不同需求层次,能够提供显著差异性金融服务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以至于造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种类相待单调,难以满足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对于金融服务具有多样化与多层次之需求,进而造成广大农民群众无法分享到金融改革之成果。

2进一步健全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现代金融属于法治金融,而政府的权力对于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主要是运用金融监管法制调整与规范加以实现的。健全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监管机构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前提,集中了监管绩效和金融监管立法之健全完善与否、质量优劣等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应当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而有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地区的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建这一基础,积极顺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之中的趋势性要求,从而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1)要及时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制体系,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强化可操作性,并且对有关法律制度加以清理,尤其是对不适应条款加以废除或者进行修订。(2)要依据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发展状况、监管情况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之趋势,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而弥补我国在农村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之中的空白。(3)要积极顺应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趋势,以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安全以及促进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兼顾实效性、操作性与相应前瞻性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实现对农村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维护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二)着力凸显公平保护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监管是依据经济发展之所需而诞生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业安全并非是金融监管之重要目标,也不是金融业目前存在与发展之最终目标。从这一视角来看,农村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以全面满足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为目标,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更为稳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利。因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而农村金融并不完全属于商业金融之范畴,农村现代金融机制应以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良机与结果为其主要目的。

(三)保障公民金融权利的实现

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权中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与保障我国公民的存在权与发展权,这是所有法律一定要加以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金融之本质在于为民众的生产与生活提供资金领域的融通,切实保障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主体和利益变得愈来愈多元化,大量公民进入到市场中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类活动,因为资金也就成为人们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融资实质上已成为公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融资权已经成为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显著不均衡与不合理的条件之下,各中小企业以及农户得到融资显得相当困难,农户与农村工商业者在资金的需求上从未得到满足,而民间借贷也就具备了更加突出的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之功能。就这一意义而言,监管制度能够严格地限制甚至禁止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之存在,全面惩罚私自放贷人员。所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之本质是为各位公民的融资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而不是简单地排斥或者压制资金上的流动。

(四)强化监管制度施行金融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作用主要表现为:(1)金融监管机制之制定应当具备前瞻性。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应当适应于我国金融业今后的发展与变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今后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与金融机构资产变化问题等。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预警体系,强化对金融体系所施行的社会性监测,从而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得到稳健地运行。(2)大力鼓励农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其所具有积极性,也就是鼓励实施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极的金融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运用金融监管让金融创新成为促进金融改革的生力军。(3)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的模式。因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弊端所作出的反应通常比较慢,而金融行业协会的反应则相当灵敏,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所实行的监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赖于实施内部监管,从而适时地调整金融监管,进而适应金融创新取得新的发展。

3结束语

第3篇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新趋势;启示

金融监管是指是指为了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监督部门依据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准则或职责要求,以一定的法规程序,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实行监督、检查、稽核和协调。调整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为金融监管法,当其参加整个国际社会金融活动时,国际组织与国际条约也直接或间接地成为该国金融法律监管的一部分。

一、金融危机后西方金融监管的新趋势

1.监管目标的新趋势——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文化背景和发展水平不一样,一国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经济和金融体系发展状况不一样,金融监管的具体目标会有所不同。2O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监管的目标更注重效率,主张放松对金融的监管。2O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监管的目标,有些学者认为是“安全和效率并重”,事实上安全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应,这样的表述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监管的重点。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以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这是因为美国暴发的次贷金融危机已经清楚地揭示出: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说,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和效益与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论文下载

2.监管主体的新趋势——主体的全面性。战后,由于中央银行越来越多承担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执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加强,以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兴金融市场的不断涌现,金融监管主体出现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其主要表现是:中央银行专门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则由政府专门机构,如证券市场委员会、期货市场委员会等行使管理职能,对保险业的监管也由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

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金融监管的主体得到了一定的扩大,在新的金融危机下,美国新的改革方案中,财政部建议设立按揭贷款监督委员会、联邦保险监管机构、审慎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商业行为监管机构,这说明美国金融监管的范围是在不断地扩张,力图填补过去监管部门之间衔接的空白。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机构的建立需要专门的知识和资源,必须在确保此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一个相对全面的监管体系。其他的一些西方国家也不同的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希望能在新的金融危机中全身而退。

3.监管对象的新趋势——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在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除了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机构外,还有各类投资基金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消费信用机构、储蓄贷款协会、住房银行等,从1960年到1995年35年的时间里,非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比重由42.3%上升到62.2%,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比重由58.7%下降到37.8%。美国在加强对非金融机构的监管中拟采取一些列的政策:扩大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成立按揭发放委员会,扩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权力,撤销存贷监管机构,由美联储监督支付与结算,合并期货与证券监管等等。

二、西方新趋势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金融立法.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依法监管是监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严格的金融立法是银监会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法律保证,是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必要依据,不能用行政的随意性代替法律,要使金融监管法律能面支持未来金融监管的需要。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两部基本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金融监管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包括“规定”、“办法”、“通知”等文件形式构成。这些法律法规之间有诸多重叠、不协调甚至直接抵触的地方,银行业务管理规章之间的内容重叠更为严重,还有部分法规和规章因未及时修订己明显过时的内容,有的内容甚至与现行的法律相矛盾。

另一方面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在努力构建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同时,世界各国已经从分业监管体制转向混业监管体制。在经济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传统的分业经营方式上在悄悄地向混业经营方式转变,外资金融构大量地涌入我国,又加快了金融经营方式转轨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义。

2.完善监管主体制度。监管当局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驾马车”组成,由于现代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各金融领域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根本不可能做到泾渭分明,一些业务难免会出现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现行“分业经营、分行监管”的监管体制虽然在一定时期发挥了很巨大的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模式也存在相应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创新、不利于金融业的全面发展,也与国际上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趋势不相适应,如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时,保监会对流入证券市场的资金风险就无法监管。

虽然2004年6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三家机构要在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但备忘录并不能解决三家地位平等机构之间可能产生的工作推委和相互扯皮的问题。随着国际混业趋势的发展,如何使国内金融业与国际趋势接轨,成为必需面对的问题。为了稳定和发展我国金融业,可以考虑借鉴英国和日本的做法,成立一家具有统一监管功能的国家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仍保持相对独立的分业监管职能,在行政上统一接受金管局领导。金管局的职责对外代表国家监管部门,与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处理信息共享和监管职责交叉事宜。对内组织三会协调处理混业经营引起的跨行业监管中的分工合作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第4篇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全球化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尽管十余年来对其毁誉不一,但金融全球化仍在加速发展,各种相关争论也在继续。金融全球化在学术上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但是其基本内涵是相同的,主要反映全球金融活动和风险发生机制的联系日益紧密的一千过程。其表现可以概述为国际资本在不同国家的相互往来,其动因在于不同国家的资金要素收益率存在差异,只有当不同国家的资金收益率存在净差异时,才会发生金融业务全球化的动机。从这个角度讲,金融全球化可以归结为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而全球范围内的资本流动又会对汇率制度选择产生重大影响。

在金融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汇率制度的安排与选择是十分关键和敏感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显示出,汇率制度安排不当与汇率政策的失误成为金融危机爆发的核心环节。因此,正确把握汇率制度的选择,对于一国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有选择汇率制度的自由。因为在某些前提条件下,一国根本没有选择汇率制度的自由,从而也就谈不上在浮动汇率制度和固定汇率制度之间权衡利弊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汇率制度的选择受到了前提条件的制约。其中,最重要的制约是货币政策的自主性,而选择的自由度取决于一国的资本账户是否已经开放。

对此较早做出经典分析的是米德,在20世纪50年代,米德已经发现国际资本流动和固定汇率制度之间的“二元冲突”,即资本的充分流动会冲垮固定汇率制度,或者说固定汇率制度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资本管制。“二元冲突”在不同国家表现程度不一样,在货币政策自主性强的国家表现得比较激烈,在货币政策自主性弱的国家则比较缓和。蒙代尔于1963年发表了(资本流动与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下的稳定政策},较早地阐述了资本流动条件下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提出了著名的“不可能的三角定律”,又称“三元冲突”,从而全面地揭示了宏观经济的内在冲突。该定律认为:“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资本账户自由化(金融全球化的必然要求)、固定汇率制以及自主的货币政策是不相容的,即三者不可兼得。如果一国的资本账户尚未开放,国内金融资产与国外金融资产完全不可替代,那么它既能保持自主的货币政策,又能自由选择任何一种汇率制度。如果一国已经实现资本账户自由化,那么它若要保持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就必须实行浮动汇率制;若要采用固定汇率制,就必须放弃自主的货币政策。”

回顾国际汇率制度安排的历史,可以清楚地发现,不同时期的各种汇率制度安排都摆脱不了“三元冲突”的约束,“人类穷尽了一切智慧,但无非是在进行着‘三中择二’的不同组合”。具体而言,在古典的金本位体制下,资本自由流动与固定汇率组合,但是各国并没有自主的货币政策;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自主的货币政策与固定汇率组合,但是为了保持固定汇率,各国必须实行较强的资本管制,资本流动性差;在目前的牙买加体系下,发达国家大多选择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同时又不想失去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因此只能选择浮动汇率制度;至于阿根廷和爱尔兰等国实行的货币局制度以及欧洲的货币联盟,采取的是稳定汇率与资本自由流动的组合,其代价是牺牲货币政策的自主性。

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既然资本自由流动成为必须,那么,一国要么放弃固定汇率制度,要么放弃独立的货币政策。否则,不是导致通货膨胀的恶性发展,就是汇率制度的最终崩溃,甚至引发严重的金融危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可以同时放弃两者,换句话说,我们不能认为同时实现部分的汇率稳定和部分的独立货币政策是不可能的。举例来说,没有任何现有的理论可以否定以下的情形:当一国发现对其货币的需求发生波动时,它可以采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一方面通过货币政策进行干预,一方面通过汇率的变动进行调节。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钉住汇率制度容易遭受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

发展中国家实行钉住汇率制度,固然可以通过本币与被钉住国家货币的比率的类似法律效力的承诺来有效稳定进出口商和投资者的预期,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的开展,这对于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是有利的。同时,钉住汇率制度操作相对简单,也不乏成功的个案,如新加坡和中国香港。但是,总的来讲,在目前金融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发展中国家的钉住汇率制度隐藏了巨大风险,成为金融危机爆发的制度缺陷。

我们仍然可以通过“二元冲突”和“三元冲突”来说明这一问题。布霄顿森林体系解体以后,国际经济环境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国际资本流动有了巨大的发展。很多国家放弃了资本管制政策,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运动遍及世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这一运动进入,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加入,更使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具有全球性质。短期资本流动的增长速度已经大大高于长期资本流动的增长速度,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投机资本日益庞大。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资本自由流动和固定汇率制度之间的“二元冲突”依然存在,如果该国追求货币政策自主性,“二元冲突”就发展为“三元冲突”。而且,国际投机资本的大量存在,随时可能冲击固定汇率制度,加剧了固定汇率制度的不稳定。

根据历史上国际投机资本攻击钉住汇率制度得手的经验教训来看,发展中国家钉住汇率制度被冲击的过程与机理大致如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发达国家一直鼓励发展中国家放宽对金融体制尤其是对资本项目的管制,加入到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去,认为这有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通常,发展中国家开放资本账户,都会吸引资金的流入,这主要是因为发展中国家资本相对短缺以及存在金融管制,造成境内利率水平较高。资本账户开放以后,外资就会蜂拥而入进行套利,结果,涌入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远远超过当地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允许名义汇率因资本流入升值,官方为维护钉住汇率制度就必须公开或暗地干预市场,实际名义汇率也由于国内更高的通货膨胀而升值。本币升值及国内居高不下的物价水平为出口设置了障碍,从而引起贸易状况的恶化,出现外贸逆差。对出口导向型经济的国家来说,经常账户赤字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在不允许通过汇率变动来吸收资本流动的变化情况下,不断累积的国际收支失衡引起投资者对经济状况和汇率稳定可持续性的怀疑,投资者信心的低落或市场情况的逆转,促使资本大量流出,而且市场很容易产生对本币进一步贬值的预期。随着国际资本的抽出和国内投资者纷纷效法,资本外流加剧,这时中央银行继续支撑名义汇率就引起国际储备的巨额损失,货币当局干预失效,无法维持原钉住汇率制度,只好改行浮动汇率制度。这样,更加促使资本大量外流,汇率大幅贬值,“羊群恐慌”不可收拾,以致迅速扩展到国内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造成银行支付困难,股票暴跌,引起全面金融危机。

至于国际投机资本的操作程序,一般来讲,首先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时间跟踪目标国的宏观经济状况,并由一些经验丰富的经济学家依据岂定的计量经济模型分析其进出口等经常项目数据及有关资料后,才选准时机发动对目标国货币的猛烈冲击。主要有三个关键步骤;(1)投机者要首先作为目标货币的主要抛售者,即通过远期汇率间接作用于即期汇率。当本身缺乏该国货币时,还必须向市场借入该货币平盘。(2)投机者用通过各种渠道借入的该国货币先逐步抛出,待压低汇率水平后,再购入该国货币以偿还借款,从中牟取价格差,获得巨额利润。(3)当本国货币持有者对当前汇率丧失信心时,投机者迅速掀起将该国货币资产全面转成外币资产的狂潮,以彻底冲垮该国货币汇率,牟取更大利益。

克鲁格曼等经济学家还先后通过建立数理模型的方式来研究投机攻击,他们的投机攻击模型及其扩展研究得出了许多有意义的结论,例如,一国初始储备越多,攻击时刻越晚;国内信贷在货币供给中的比例越大,攻击时刻越早;资产替代性越差,国际资金流动性越低,攻击时刻越晚;货币政策自主性越大,攻击的时刻来得越快,货币政策自主性越差,攻击的时刻来得越晚,极端的情况是一国放弃货币政策自,可以无限期推迟攻击的时刻(例如货币局制度)。但是,在现实世界里一国很难放弃货币政策自。因为,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固定汇率制度仍然存在一种政策工具实现两种目标的难题,这一难题要靠国际政策合作来解决。“在独立、民族利益当重要的今天,实现世界各国高度统一的经济政策协调是不可能的。各国在遭遇内外部经济不平衡时,就会产生运用货币政策的冲动。”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的钉住汇率制度的动荡与危机是一种必然。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浮动汇率制度在发展中国家的不适用

我们注意到,亚洲金融危机过后,东南亚各国纷纷转向选择更为灵活的汇率制度,那么,浮动汇率制度对于发展中国家就是“灵丹妙药”吗?发展中国家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存在哪些风险呢?

所谓浮动汇率制度,就是指均衡汇率水平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不会存在外汇的超额供给与超额需求的问题,外汇资源的配置服从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理,从而更有效率。而且,由于汇率自动地出清供给与需求,不会出现在超额需求情况下围绕配额、审批的寻租行为,减少了交易成本,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同时,浮动汇率制度能够较快地自动平衡国际收支,有效隔离外部冲击,从而使该国经济政策保持自主性,使当局能全力实现国内目标。但是,对于理想状态的浮动汇率制度的种种好处,发展中国家却未必能够享用,相反,浮动汇率制度内在的种种缺陷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却是巨大的。

第一,发展中国家多为小型的经济开放体,进出口商品结构较为单一,出口商品主要是初级产品,进口商品基本上是本国经济发展急需的高技术产品,由此导致了出口供给弹性不足,进口需求的价格弹性也较低,只是国际价格的接受者。而浮动汇率的稳定性恰恰取决于进出口产品的供给和需求弹性,即供给和需求对价格变动要非常敏感。如果国际贸易缺乏弹性,那么,就必须有较大的汇率变动,才会引起国际贸易流量的足够变动,使贬值国的出口收入相对于进口支出上升,才能纠正国际收支的赤字。所以,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发展中国家通过汇率变动来促进资源配置和改善国际收支的效果并不明显。相反,汇率浮动频繁而剧烈的情况会导致国际商品和资本市场价格波动,对企业收益和投资计划造成相当大的影响,使人们普遍产生不安全感,不愿意缔结长期的贸易契约,影响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投资活动。

第二,浮动汇率由于缺乏固定汇率制度下的货币纪律,货币政策具有独立性,因而具有内在的通货膨胀倾向,可以使一国政府长期推行通货膨胀政策,而不必担心国际收支问题。如果一国的通货膨胀率较高,国际收支发生赤字,于是货币贬值,进口产品价格上涨,进一步加剧国内的通货膨胀,还会引起国内通货膨胀的恶性循环。这对于发展中国家具有特殊意义,发展中国家往往具有加速发展经济的迫切愿望,多采用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但由于国内金融市场不健全、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多种因素的存在,扩张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往往演化为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最后陷入“通货膨胀—汇率贬值—通货膨胀……”的恶性循环中。

第三,发展中国家缺乏选择浮动汇率制度的市场条件。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大多尚未发育成熟,金融资产在国外金融市场的替代性差,例如,证券种类稀少、规模有限、缺乏外向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短期汇率的稳定很难通过资本市场得到保障,相反,在很多情况下,几笔大额交易甚至一两个投机者就足以煽动市场情绪,左右短期汇率走势。同时,不成熟的市场又缺乏套期保值的手段,在此情形下的浮动汇率制度似乎给人以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中游泳但无救生设备的感觉。

第四,即使是发达国家在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以后,并没有像弗里德曼所说的汇率是基本稳定的,相反,汇率的波动常常很大,货币当局在外汇市场上的干预也常常亏损巨大。多恩布什通过汇率超调模型揭示了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调整速度具有不对称性,即商品市场由于价格弹性小调整速度慢,金融市场由于价格弹性大调整速度快。正是由于两者调整速度的差异会产生汇率超调现象,而汇率超调引起汇率的易变性。另外,合理预期理论也从市场预期的角度分析了汇率波动的原因,在存在投资预期的条件下,当前汇率取决于对未来基本经济情况的预期,并按折现因子折现到现在。对未来预期的微小变化,都会通过折现累加,导致汇率的大幅度变化。还有,有效市场假设一直统治着汇率理论,而近年来噪声模型的出现也是对这一假设的一个冲击。噪声模型指出了噪声交易者的存在干扰了市场的稳定预期和理,从根本上带来市场的不稳定。

困境的根源——国际金融体系的不平等性现行的国际货币关系格局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即我们经常提到的“牙买加体系”,该体系以国际储备多元化和浮动汇率制为特点,诞生之初曾被认为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国际货币体系。但实际上,过去20年来,该体系始终在极其脆弱的环境下运行,尤其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其理论缺陷和潜在的危险暴霹无遗。

我们先来考察一下国际货币中黄金所经历的非货币化过程:由实际交易媒介到储备货币或准备金;再由分散的多元储备体系即各国央行分别以黄金为准备发行本国货币,到一元储备体系,即各国货币与黄金脱钩,与美挂钩,而美元与黄金单独挂钩,即布雷顿森林体系的黄金—美元本位制;再到最后美元与黄金正式脱钩,黄金非货币化彻底完成。黄金非货币化是货币金融体系发展的自然结果,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情况下,由实力强大的一国或几国货币充当国际货币是必然的。

实质上,“从黄金—美元本位制开始,美国央行实质上就发挥着世界央行作用,因为其他各国发行货币的准备金主要是美元,黄金从没有占过多大比重。”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后,尽管各国基本实现了储备货币的多元化,但从实际情况看,虽然几经沉浮,美元主导国际储备货币的基本格局并未明显改变:在国际贸易中,接近半数的交易以美元为主要计价货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有关交易中,美元更是极为重要的交易货币。这使得各国尤其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美元的汇率变动,并进而导致这些国家汇率制度安排的实际操作与名义安排相背离。因此,这种制度安排并没有解决“特里芬困境”,国际清偿能力依然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依靠美国的国际收支赤字来提供,美元特权使得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受制于美国经济。当美国致力于减少日益增长的国际收支赤字时,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就无法获得足够的外汇资金来源;当美国的国际收支赤字增加时,只要其他国家对其货币存在某种需求,它就可以将本国货币用于部分对外支付,过度供给使美元贬值,导致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储备遭受损失。即使随着欧元的诞生,国际储备出现多元化的趋势以后,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国际货币本位的不平衡性,仅有的变化是发展中国家从依附一个国家变为依附多个国家而已。它们只有接受发达国家货币本位充当国际储备的权利,只能听任各种国际储备货币的沉浮,至多只能通过调整外汇储备的构成以减少可能的损失。

由于美元充当了世界货币,美国可以不受国际收支平衡的制约,即不必担心外部平衡问题,全力治理内部平衡。它可以实施货币政策来调控国内经济,这既是其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原因,也是其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结果。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实行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而美国的国内经济政策的任何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发展中国家。当美国通过货币紧缩政策克服国内通货膨胀时,美元升值,发展中国家的货币也相应升值,造成国际收支赤字;相反,美国实施扩张性政策时,美元贬值,发展中国家的货币也跟着贬值,贸易盈余转化为超额的货币供给,从而引起了通货膨胀。

解决方案

首先需要强调说明的是:“人类经济合作秩序扩展到国际范围以后,将长期面临着诸多无法回避而又难以克服的深层矛盾,只要国际秩序的终极单位(ultimateunit)是民族国家,就无法找到解决这些矛盾的令人满意的方案。”进一步讲,只要国际货币由经济及政治强国的货币来充当,世界中央银行和真正的国际货币不出现,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国际政治多元化之间的矛盾就必然会通过“特里芬困境”表现出来。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问题,我们就会直面现实,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特别是根据主观的蓝图重建国际金融体制宏伟计划的设想。

当然,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也并不意味着在困境面前束手无策,在了解了问题的存在以及根源以后,我们可以因势利导,寻求一些“次优”的解决方案。

1.资本账户开放顺序与速度的慎重推进

先考虑一个极端的情况:一国资本账户没有开放(这在现实世界里并不少见),那么,该国既可以实行固定汇率制度,享受贸易和投资稳定的好处,又可以拥有自主的货币政策,随时治理国内经济出现的不平衡。其代价是不能充分参与国际经济分工,不能充分享受全球资本自由流动带来的资源最优配置的好处。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已成不可逆转之势,关于资本项目自由化的争论已不再是要不要开放的问题,而是在资本项目自由化的开放速度和顺序上采取什么态度和控制方法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于政治、经济双重目的,发达国家急于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其市场体系并且“成果显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世界银行总结了当时的国际金融形势:“世界各国的金融市场迅速整合为单一的全球化市场,发展中国家尽管各自起点和速度有所差异,但无一例外地被融入这一全球化进程。”

事实上,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开放以后,资本流入固然可以带来不少好处,但其易变性所招致的巨大杀伤力也是难以克服的。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机制并不健全,政府管理宏观经济和确保金融稳定运行的经验也相当有限,因而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拥有资本账户开放所必须具备的各项前提条件。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仓促行事,势必加大开放的风险,并可能最终导致失败。因此,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渐进型开放模式无疑更具现实可能性。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在发达国家,资本账户开放几乎无一不是采取渐进型模式,如英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欧洲大陆的发达国家大多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即开始放松资本管制,但几乎都迟至80年代甚至90年代才完全实现资本账户的可兑换,资本账户开放的时间几乎整整花了30年。此外,不少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开放的自身历程也表明,渐进型模式要比激进型模式更容易取得成功。例如智利所采取的开放战略及各种具体的自由化措施赢得了不少国际知名经济学家的赞扬。

2.资本账户未完全开放前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目前,许多发展中国家没有实现货币完全自由兑换,有的仅承诺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资本项目仍然实行着外汇管制。这表明“发展中国家在汇率问题上还存在很多政策参数,这些参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外汇市场的需求,从而影响着汇率的决定。因此,更精确地讲,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制度是在政策参数控制下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使汇率在货币当局确定的区间内变动,才有利于消除短期因素的影响,保持宏观经济的相对稳定。当区间的汇率波动无法消除短期因素对汇率的影响时,中央银行可以动用各种公开市场业务工具来干预外汇市场,以达到稳定汇率的目标。

另外,作为一种尝试,实行汇率目标区也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汇率安排的一种选择,汇率目标区制度充分体现了货币及储备稳定与汇率稳定目标之间的权衡关系。当汇率在目标区小幅波动时,中央银行不进行或少进行干预,这样就保证了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当汇率波动幅度加大,超出目标区时,中央银行在一定程度上牺牲货币稳定目标,入场干预,将汇率波动限制在预定范围内,从而使汇率朝着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方向移动。

3.资本账户完全开放以后的“货币联盟”

分析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选择的解决方案,不能不考虑全球汇率制度安排的演进方向。在充分领会最适度货币区思想的基础上,我们对21世纪国际汇率制度安排的演进方向姑且做如下的粗略猜测:未来国际汇率制度安排的总体格局将是以美元、欧元、“亚元”为核心,各关键货币之间相互浮动,其他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加入某一货币区,形成货币联盟,货币区内实行严格的固定汇率制度。

第5篇

论文关键词:浅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截止到2009年10月底,我国中小企业数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保证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实现就业的重要基础,并继续以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应变能力金融论文,成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突出的是融资问题。融资困难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资金缺乏,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深入了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信用缺失、企业整体信誉不佳;二是融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直接的市场融资渠道,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总量中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占到了50%以上;三是借贷期限较短且数目普遍不大,主要是用来解决临时性的流动资金,很少用于项目的开发和扩大再生产等方面;另外现在整个社会包括许多商业银行信贷观念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足够的重视,普遍认为将资金投向中小企业风险高、成本高、工作量大且收效不大。

目前金融论文,我国尽管有了一些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的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但并没有从根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现阶段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要获得自身发展所急需的资金,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中小企业自身层面

1.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关键还在于中小企业本身

首先,中小企业要想方设法扩大人力资本以克服中小企业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不足。人力资本的丰富,一方面,可以提高其他资产的利用率;另一方面,能够保持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动力,与此同时,又对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加融资的知识﹑信息以及提高企业成长的期望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促进作用。其次,中小企业要想取得银行的支持,一方面固然必须解决好自身的发展问题,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金融论文,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另一方面还必须牢固树立借债必还的思想,增强自身的信用观念,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诚信乃立业之本,信则立,不信则废。实践证明,凡是信用好的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过程中同样能够享受国有和集体企业一样的待遇。为此,每一个中小企业要像经营自己的产品一样维护和提高自身信誉。在生产经营和向银行贷款过程中要做到“讲规则,讲信誉,讲效益”,切实杜绝各种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恶意欠息的行为。

2.努力拓展融资渠道,开辟融资新方式

中小企业在充分利用传统渠道﹑方式的同时,要努力拓展融资视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在融资渠道方面金融论文,企业既要依靠银行资金,而且还要利用好非银行资金,甚至大胆采用采取成本相对较高的私募基金和个人闲散资金。在融资方式方面,企业也要大胆开辟新途径,比如可以采用典当和商品融资新方式。其中所谓典当就是将企业暂时不用的物品到有资金的银行机构﹑非银行机构﹑团体和个人进行质押,到期赎回的方式;所谓商品贸易融资就是给基础商品的贸易提供金融服务,通过这种服务向商品生产企业或者消费者融通资金的新型融资方式。

(二)金融机制层面

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消除金融抑制

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要进一步将已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另外还要加快金融创新。第一,激励商业银行向优质中小企业发放信贷款。在考察和发放贷款时,不分企业性质和规模,只要企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就大胆支持,确保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发展中“两个轮子一起转”;第二,适当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如不能则应从利率补贴入手金融论文,政府有责任为此垫付改革成本,给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以支持;第三,扩大基层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权限,固定资产的贷款权限因为风险较大可以适当的向上级集中,而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相对较小,要下降;第四,完善和健全商业银行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贷款营销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基层银行贷款的积极性;第五,加快发展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同时允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小企业领域进行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的探索;第六,大胆尝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形式,及早建立创业板市场体系。建议政府适当开办中小企业股票小盘交易,允许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地方企业股票,并允许在地方小盘上市交易。

2.尽快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层次﹑多渠道的信用担保制度及机构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的主要现实障碍在于中小企业在贷款担保方面缺乏制度性保障金融论文,而信用担保制度是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信誉度的有效方式,也是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采取多层次﹑多途径来建立。一方面可以由政府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永久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接受政府监督,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共同体提供再保险业务和资金支持,分散担保共同体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由中小企业联合组建互助型的担保共同体,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这可以是中小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自发组建担保机构,以自我出资﹑自我服务﹑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为特征,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就可以获得数倍于入会费的贷款担保额度。除上述两方面外,也可以由政府﹑社会中介机构﹑企业和银行四方共同参与设立非盈利性担保基金,专门用于为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时提供担保。

(三)政府层面

1.加强政府的制度支持力度

要加强中小企业经营和融资的法律法规建设金融论文,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首先,国家要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下大力气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新市场,从客观上逐步理顺相关机制,适当降低新市场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门槛,简化程序,便捷服务,提高效率,并尽可能减少筹资成本,这是提高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法力”力度的基础;其次,政府要重塑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合同法》、《破产法》等法规的执法力度金融论文,硬化企业还贷机制,严格保护并落实中小企业转制过程中的金融服务,坚决抵制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消除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障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再次,政府在税收方面要给中小企业(尤其是在创业期)以适当支持,还要加大新《会计法》实施的检查力度,使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保障贷款人的利益,实现社会信用的良好循环。

2.扩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应大力发展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以援助中小企业。这些专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并且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优惠于其他金融机构。除此之外,还应该鼓励建立更多的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地方商业银行,当然前提是资本安全。其次,政府应适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基金贷款。目前金融论文,除开大型企业,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就大多局限于少数“特”、“优”企业,但是非“特”、非“优”企业却毕竟占现实多数,他们才是真正缺乏资金,需大力进行金融扶持的对象。所以,政府必须对中小企业实行“非歧视性贷款政策”。根据国外的经验,除了银行贷款外,国家有必要单列资金拨出一定经费,作为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这笔钱并不是说放出去不要回来的了,要是得要回来的,只是由国家来承担出资风险而已。此外,政府还应鼓励设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基金,多渠道﹑多形式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范围。

总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金融论文,这个工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中小企业自身,金融机制,政府。核心部分在于中小企业自身能力提升,基础部分则在于金融机制的改进配合相适应和政府积极且恰当的引导和支持,而信用问题始终贯穿于这三个方面,是它们的交集。解决这一课题,不仅仅是资金量上的支持,更要提高企业自身融资能力和信誉度;注重金融体制创新,消除金融抑制;改善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职能,加强制度供给和金融扶持,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这些都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实选择。

参考文献:

[1]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从财务管理的视角看企业危机诱因》

[2]王化成、荆新、刘俊彦,《财务管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袁普,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中小企业》,CN11-3465/F

[4]何雯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及治理对策[J].商业研究2003,(2):79—81[5] 王婷.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析[J].企业研究2003,(2):95—96.

[6]何学红、周海琼: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西部科技,2008,4,54~55

第6篇

【关键词】金融业;混业经营;分业经营;金融监管

一、我国金融业经营的现状

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根据入世协议,我国在2006年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 外资银行和证券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抢夺中国金融市场资源。外资金融企业本身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水平,加之其混业经营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更是增加了外资金融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金融国际化潮流带来了空前规模的并购潮。在我国,2011年6月28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深圳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发展银行成为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也和史玉柱为了中国民生银行的控股权斗的不可开交。由此可以看出,混业经营模式在我国已在悄然进行。

在2012年英国《银行家》杂志的1000家银行的最新排名和综合数据中(见表1-1),前25名银行中,实行分业经营的银行只有七家,其中,上榜的四家中国银行均为分业经营模式,除中国的银行外,只有三家国外银行为分业经营。各大以混业经营为主的金融集团通过合并和收购,不仅使自身国际竞争力大为加强,而且能很好的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要,同时也提高了其技术创新和使用新技术融资的能力。相比之下,我国分业经营体制的银行不利于合并,大大阻碍了我国金融业的全球化发展。

表1-1 《银行家》2012年全球25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序)

数据来源:英国《银行家》杂志2012年

二、我国实行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分析

1、法律条件

我国《商业银行法》虽禁止银行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但对金融机构之间交叉持股和哦你公司形势进行适度交叉的金融业务并没有明确禁止性条款。《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都未明确禁止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立,也未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与组织体系等内容,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立目前在法律上并无障碍。我国可以学习美国,走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在控股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各子公司加强协作,实现专业化和多样化的统一。各大商业银行在综合经营商可以在国内实行分业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到另一个相对独立的司法区域收购和控股其他种类的金融子公司,再进入国内市场。

2、市场条件

目前,我国四大国有银行都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革,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他们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会坚固安全性和流动性。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发展日益规范和完善,这是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一个重要条件。

3、制度条件

从金融机构内部来说,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机制,为混业经营奠定了基础。从金融机构外部来说,一个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成的金融监管体系在逐步建立完善。“三会”按经济区域对分支机构进行调整,无论从监管方式、监管手段和监管重点,三者都建立了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关系。

三、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风险防范

(1)加强建设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首先要加强银行内部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要教育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章流程办事,以客户利益为重。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相关金融政策的研究和理解,开展合法经营。严格内部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内部资金的用途管理,同时严明纪律对信贷资金和投资银行业务之间的事后检验等风险内控方法来控制风险,做到资金使用全过程都能实施监控。

(二)完善外部监管体系

1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规范金融监管秩序

在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下,中国金融监管还应立足于世界,鼓励和促进我国金融业增强国际竞争力,将此作为立法的出发点。这要求我们要借鉴国外的先进法律制度的先进的金融监管规则。同时也要注意保护我国的金融利益,不要盲目跟风。

2 规范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现行的信息披露制度这种还存在不透明、不真实和监管漏洞。要进一步从立法上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该公开的信息,规定应披露的基本数据、指标、范围、世界等,金融机构必须按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送报有关报表、报告,并对其信息披露进行审查与评估,同时对各种风险的计算标准予以规定。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负责。

在我国加入WTO后,分业经营的体制受到强有力的冲击,发展混业经营成为我国金融机构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我们金融业整体实力的必要途径。但是,我们也要在认真充分分析我国的国情,完善市场、法律条件,,提高监管能力,能充分防范和控制混业经营金融风险,各方面条件都能满足混业经营条件时,才逐步走出分业经营,实现混业经营。

参考文献:

[1]石磊,浅谈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趋势 [J],时代经贸,2008(2)

[2]原巍,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2

[3]薛蓓蓓,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及其监管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7

[4]吴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探析 [硕士学位论文].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7

[5]徐凤,论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及其在混业经营趋势下的选择 [硕士学位论文] 广州:暨南大学,2008

[6]徐雁峰,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探讨 [硕士学位论文]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2

[7]王国胜,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的风险研究[J].价值工程,2012(3)

[8]孙若宁,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及经济条件分析 [J]],吉林金融研究,2013(2)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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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例如企业内部集资建房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刘家琛:《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1月版。

[2]刘宪权、卢勤忠:《金融犯罪理论专题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毛玲玲:《金融犯罪的新态势和刑法应对》,载《法学》,2009年第7期。

[4][德]哈塞莫尔:《面对各种新型犯罪的刑法》,冯军译,载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编《明德刑法学名家讲演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5]张维迎:《作为激励机制的法律》,载《信息、信任与法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

[6]刘燕:《发现金融监管的制度逻辑》,载《法学家》2004年第三期。

[7]曹莉薇:《金融犯罪的刑法学思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5月提交。

[8]周文天:《资金链断裂频现 温州急救中小企业》,新华网2011年10月10日,http:///fortune/2011-10/10/c_122134550.htm。

[9]李祎征:《对民间集资行为的法律监管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提交。

[10]陈鹏:《非法集资法律规制透析》,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提交。

第8篇

[关键词]满意度 集对分析

一、引言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育的最后一个必要教学环节,也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一个关键环节。然而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结果表明:高校普遍存在毕业论文质量滑坡的趋势,其前景不容乐观,而且经济类毕业论文质量暴露的问题尤为突出。而指导老师的启发、引导、指导对学生影响巨大,如何评价指导满意度是一个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价值的课题。本文尝试采用集对分析理论对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满意度进行评价。

二、数据来源

本文的评价指标包含指导教师资格、指导方法、论文选题、成绩评定、指导成绩、指导人数和其他影响因素等各个方面,进而从总体上达到对老师指导满意度的科学评价。每个评价指标分别按照满意、不清楚和不满意3个等级要求学生评判。具体评价体系如表1所示。

在指导满意度调查中,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200名毕业生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实际回收调查表200份,如表2所示。

三、结果与分析

利用集对分析理论对毕业论文指导满意度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如下:

(一)满意度综合评价

基于表2所示的数据,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可求出各指标的权重,其权向量为:

w=(0.079,0.085,0.084,0.084,0.077,0.079,0.077,0.078,0.070,0.068,0.076,0.067,0.076)

\*MERGEFORMAT则毕业论文导师指导满意度的同异反联系度表达式为:

μ=0.33+0.36i+0.31j\MERGEFORMAT

通过表达式对同异反进行全面分析,可以了解导师指导满意度的情况:

(1)从a=0.33我们知道,就本次毕业论文指导满意度调查而言,满意度大约为33%;c=O.31,说明不满意度大约为31%;而b=O.36,则说明不清楚大约占36%。

(2)若导师指导继续保持这种态度,对于本次考察指导满意度中b=O.36部分的满意度重新调整和改进,那么b中有a的比例有可能重新被认为满意,按照集对分析中i\*MERGEFORMAT的比例取值法取i=a\*MERGEFORMAT,把b\*MERGEFORMAT中的一部分分离出来加到a\*MERGEFORMAT中,预计其指导满意度为:

x μi=a+bi=0.33+0.36 0.33=045\*MERGEFORMAT

也就是说导师若在积极的状态下,其满意度可能上升至45%左右。与此相反,若老师处于消极的状态下,我们可以从a=0.33中得到“相反”信息,i=-a\*MERGEFORMAT,即i=0.33\*MERGEFORMAT,则其满意度可能降至:

由上表3可以看出,x2\*MERGEFORMAT、X3\*MERGEFORMAT和X4\*MERGEFORMAT指标排在第一、二、三位,可见明确的管理制度、导师科研水平和自身积极性是影响满意度的最关键因素。X1\*MERGEFORMAT、X5\*MERGEFORMAT、X6\*MERGEFORMAT、X7\*MERGEFORMAT、X8\*MERGEFORMAT、X11\*MERGEFORMAT和X13\*MERGEFORMAT七个指标位于第二档,对满意度的影响次之。而X9\*MERGEFORMAT、X10\*MERGEFORMAT和X12\*MERGEFORMAT指标排在最后三位,即导师指导人数、与学生见面指导的频率和发表的论文数在十三个影响因素中被认为是最不重要的。

四、结束语

研究表明,集对分析方法对于毕业论文指导满意度的评价是十分有效的,进一步挖掘其应用价值,对于客观评价满意度从而提高自己的指导水平有重要意义。

利用集对分析方法可以比较客观的分析影响导师指导满意度

×μ=a+bi=0.33+0.36 (-0.33)=0.2l\*MERGEFORMAT

(二)影响因素分析

现对每一因素的满意度用联系度表达式来表示,来分析各因素对指导满意度的影响,如表3所示。的因素。研究表明,科学的管理制度、导师科研水平和自身积极性是影响满意度的最关键的因素。导师指导人数、与学生交流的次数和发表的论文数对其满意度的影响并不重要。因此,要提高指导满意度,首先要从管理制度、导师自身科研水平和指导积极性方面着手,这是关键突破点。

参考文献

[1]张峰.探析高校本科毕业论文的规范化管理[J].高教论坛,20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