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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方案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4-16 03:32:0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整治

1.紧盯水利建筑工程各类人员和消防设施,逐个单位、逐个建筑工程“过筛子”,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逐项检查测试,督促单位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紧盯机关办公场所、家属楼小区,强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动火、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省、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查严管,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二)实施综合治理

1.小单位、场所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釆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电气火灾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房屋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水利水电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加强电气火灾治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3.保温材料治理。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工房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加强水利水电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夯实基层基础

1.统筹推进农村消防取水口改造。严格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水利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参照德惠市做法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供水安全工程与农村消防供水建设相互衔接的通知》要求,按照

“好操作、投入小、效果好”的原则,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统筹增设消防取水口或建设消防水池,全力破解我省农村消防供水不足的瓶颈问题。

2.集中开展消防控制室达标建设。督促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逐项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和应急程序,确保设施完好、值班规范、业务熟练、操作精准,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

1.行业单位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在本单位的手机客户端开设消防宣传专栏,釆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提示警示宣传。结合冬春火灾特点,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加强组织策划,组织各类媒体,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向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广大人员有针对性地提示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明责、以案说法、以案示警。

3.消防安全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做到“真报警、真出水、真灭火、真逃生”。督促单位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单位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3月25

日)。组织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企事业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单位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本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监督执法。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及时消除隐患。

(四)深化重点督办。坚持釆取专家指导、督导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冬春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推动隐患整改。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部署,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春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社主任为组长,吴车云副主任为副组长,县社安监员、各股室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组织实施“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开展全民疏散演练、消防知识技能竞赛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土产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和批发部。

3、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排查火灾隐患,针对干部职工反映火灾隐患集中的部位,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四、工作步骤

“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元月18日至2013年元月22日)。各乡镇、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攻坚阶段(2013年元月23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春节前,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尤其是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强化重点保卫目标现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提高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单位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

第3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消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冬春消防安全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区)、医院、学校、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通讯枢纽、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重要科研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天然气、液化气、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运输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生产、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以及其它各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

整治重点:

(一)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瘫痪,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通道、水源缺少或不适应消防安全需要等问题。

(四)重点区域:“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制度、措施未落实,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制定灭火应急及安全疏散预案,并未定期开展模拟演练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镇街、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全力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

(二)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镇街及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值班,组织群众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力争扑灭在初起阶段。由消防大队指导对两个专业消防队结合冬春火灾特点和规律,强化灭火战术和技能训练,修订和完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灭火应急预案,开展模拟演练;随时扑救各类火灾事故。公安消防部门对冬春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大力营造冬春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各镇街、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强化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将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进一步传播到城乡居民家庭。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结合创建平安校园和教学工作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专题教育;科技、司法、劳动等部门要结合科普、普法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各新闻单位要加强消防工作动态报道,义务宣传消防知识;各镇街、各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安全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责任分工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督促所属各单位及乡村、社区落实火灾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努力提升农村消防安全水平。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此次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开展工作。教育、卫生、文体广电、人防、民政、农林等部门要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火灾隐患;工商、城建、供水、供电、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完成灭火救援任务;各镇街要指导和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各公安派出所要全面加强对居(村)民区和辖区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社会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定灭火应急及安全疏散预案并开展模拟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部门在冬春消防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对圣诞、元旦、春节及元宵节期间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依照公安部“11.19”全国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即凡未经防火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六、工作步骤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检查落实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向社会公告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跟踪隐患整改。

(二)方案实施阶段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澄清底数、登记造册、逐一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认真督促整改。

各行业部门要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重点针对冬春季节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重点行业、区域、单位和场所,督促、检查、指导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动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全面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各级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制度,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4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4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三届一次人代会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冬春农业生产,为今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越冬作物田间管理。越冬期是冬小麦、冬油菜苗情促控的关键时期,针对冬小麦、冬油菜有旺长趋势的倾向,各乡镇要抓好关键管理措施的落实。一要浇好越冬水,酌情追肥。在有灌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对施肥不足、播种偏晚、长势较差的弱苗田块要抓紧浇灌越冬水,结合浇水追加适量肥料,以促进生长,促弱转壮,浇水后要注意及时化锄,破除土壤板结。二要开展冬前压麦。在没有灌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利用石磙、铁桶等器具,对吊根苗、旺长苗、群体过大苗,以及耕种粗放的地块进行冬前镇压,达到密封土逢、提墒保墒的目的。三是抓好防病除草。各乡镇要加强病虫害监测,及早抓好发病中心田的挑治和普发田的全田防治。要结合防病适时开展化学除草,做到“春草冬防”。四是严禁放牧啃青。有冬季自然放牧习惯的地方,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牲口啃青现象的发生。

二、切实抓好冬春蔬菜生产。蔬菜生产事关物价稳定、社会稳定。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我县光、热、水、土等资源优势,精心组织,大力发展冬春蔬菜生产。一是要稳步扩大种植规模。突出抓好蔬菜种植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生产。二是要优化品种和种植结构。加大蔬菜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丰富蔬菜种类和品种,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种植茬口和播期,挖掘蔬菜产能,稳定增加产量,满足冬季和早春城乡淡季市场特别是城乡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三是要抓好科技培训,利用冬春农闲时间,采取办班培训和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大对菜农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菜农科学种菜水平。四是要加强市场营销,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价格变化和市场走势,及时产销信息,确保县内市场均衡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切实抓好冬春经济林果综合治理。紧抓冬季病虫害防治的有利时机,加强监测预报,认真开展经济林果的病虫害群防群治活动。确保完成病虫害防治任务,其中要以核桃、花椒、银杏、苹果等为重点防治对象。要严格执行技术管理规程,从施肥方法、肥料种类、修剪季节、基本树形、涂白剂配制等方面进一步规范。

四、切实抓好春耕备耕工作。按照促进全年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要求,扎实做好各项春耕准备工作。一要提前安排部署2012年种植任务,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市、县有关要求紧抓制定实施方案,及早着手谋划,抓好技术培训,提前预留地块,落实任务到村到户,尽可能做到集中连片,规范统一。二要抓好春耕物资储备供应。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抓好冬季农肥的积造和运输工作,尽最大可能的增加土壤有机质投入,不断培肥和提高地力。要多方筹措资金,及早调运春播所需地膜、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等物资。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坚决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千方百计确保春播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安全、价格合理。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改进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范围

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和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20日前)

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各科室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建筑企业和物管公司,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两会”前)

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要求各建筑企业和物业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对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建筑施工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不规范和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行为要求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3月-4月)

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总结报告。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作业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监理单位应重点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导工人在发生火灾时如何自救或报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施工现场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时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监护;安全网等设施防火性能符合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二)强化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现场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大功率电器等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宿舍内使用空调的应单独设置线路,并对线路进行全封闭保护,杜绝乱接乱拉。

(三)强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依据《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浙建安办〔2017〕12号)及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严禁电线私拉乱扯、一闸多用等违章违规现象发生。强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办公用房及民工宿舍用电线路敷设保护和大功率电气使用等情况,及时消除各类用电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四)强化建筑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1)规范建筑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部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2)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电缆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3)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动员和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防止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乡2014年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定期分析研判形势,收集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并将分析评估情况报告乡政府。按照“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单位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各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社区、各村的餐馆、商店、网吧、住房、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3、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场所。集中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深入研判冬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着眼“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强化“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执勤备战要求,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1、制定完善预案。针对辖区重点单位以及“两节”、“两会”重大活动举办场所和重点保卫目标,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复杂、最不利灾情,按照统一的预案模板修订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细化应急处置力量编成和指挥调度程序,制定现场执勤保卫方案,明确任务职责,规范处置程序。

2、加强应急救援演练。要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和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逐一进行实地熟悉,对建筑结构、功能布局、消防设施以及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要做好相关计划、协调和资料保存工作。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1、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居民住宅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2、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全面提高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

四、实施步骤

乡2014年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从2014年2月1日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首先乡要召开2014年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开展2014年消防安全工作相关责任人,对今年我乡开展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下一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责任书,并组织村(居)召开2014年消防工作会议,同时结合“119”防火宣传活动,逐步深入开展消防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防火安全意识。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乡全面负责、村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乡2014消防安全”活动,全力推进我乡排查、整治、培训、演练落实到位,强力消除火灾隐患,夯实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基础。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领导小组首先将配合好上级组织对我乡开展消防工作的各项检查同时也对全乡范围内的出租屋、小网吧、小旅馆、小餐馆、小娱乐厅以及各村消防工作的落实、检查、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我乡所属单位、村等未按要求认真开展防火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最后还以总结的方式向上级部门上报一年来我乡消防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制定工作方案,逐级进行部署,建立各村各单位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和重点区域管理。

(二)网格排查整治,督促自查自改。各村各单位(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2〕98号)文件精神,依托乡、村、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组织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三)严格理性执法,全力消除火患。要严格履行职责,既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

(四)广泛宣传培训,发动群众参与。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按照县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广电、安监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消防安全进万家·平安幸福靠大家”主题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专题宣传;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进课堂、全民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技能竞赛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村各单位(企业)要严格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会议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从“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高度出发,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全力以赴推进各项防火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查全市工作。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董国和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和联络。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管领导亲自抓,切实把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任务和目标

今冬明春防火期从20*年11月15日起至20*年4月11日结束。

20*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事处要做到“三个一”,即要专题研究一次本辖区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制定一个相应的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召开一次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20*年12月10日至20*年4月6日,各镇(街)、各单位要全面启动、落实冬防工作,努力实现“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得到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目标;20*年4月7日至4月11日,各镇(街)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并及时上报。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各镇(街)和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城管、建设、规划、工商、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起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形成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执法网络。冬防期间,市政府要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部门、行业系统每半月开展一次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防火巡查。

此外,各镇(街)还应进一步开展好三个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要立即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福建“10·21”特大火灾再次警醒我们,“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一刻也不能放松!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要按照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把“三合一”及类似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纳入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重点,与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坚决依法整治,坚决防止“三合一”火灾隐患死灰复燃(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一种或多种场所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未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这类建筑通常简称为“三合一”建筑)。二是要持续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要结合“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对“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一次“回头查、再整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防止出现整治场所遗漏和不彻底问题。对现阶段已排查出但尚未整改的“三小”场所,必须加大整治进度,确保所有场所在12月10日前按标准全部落实整改。对整治工作落实、效果明显的要通报表扬,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要通报批评。三是要继续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所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规模比较大、单位人员比较多,一旦发生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社会影响大的单位。我市当前有114个重点单位,重点单位负责人尤其是单位法人代表一定要履行法定义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担负起保障单位所有员工生产、生活安全的社会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加强防火巡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规范生产和经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想方设法加以落实整改。各职能部门一定要落实责任,重点监管。各镇(街)安监办要脚踏实地、采取一切办法,动用一切力量,以高压的态势推动企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火灾隐患单位按期完成整改。

(二)大力加强基础性消防工作力度,切实提升社会面防控火灾的能力。一是要加强城市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按照“城乡统筹,突出重点”的原则,今明两年,市政府将把城市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五项基本”建设,即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社区和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今年是全省两年为期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第一年。根据《2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20*年底前,中心城区、中心镇(重点镇)消防规划要全部完成;各中心镇、重点镇要全部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各镇(街)要有10%的村(居)委会成立具有基本消防装备的义务消防队。三是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镇(街)要积极发展专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消防协管员力量,并抓好业务培训和管理,提高灭火救援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根据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特点,紧密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今冬明春消防宣传攻势。一是要深入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119”消防月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掀起消防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社会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要在政府统一领导,大力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系统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要动员宣传、新闻、广电等媒体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宣传职责,督促相关主流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络等主流媒体和移动通信等渠道,集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高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要把消防宣传向农村乡镇,向个体、私营企业延伸,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有效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三是要及时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要畅通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依法查处。四是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培训。要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全省消防自动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任务。要指导、督促各行业、各单位加强内部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深入开展。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按照全省第六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防火工作责任网络。要完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经常听取消防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及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会议部署、印发文件上,要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监督管理,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社会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断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切实提高单位自身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确保生产、经营的各个岗位和全部活动的防火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察检查,确保冬防工作顺利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期间,市政府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针对不同阶段的消防工作,突出督导重点,对本地区消防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冬春防火措施。要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单位和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鼓励群众和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举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也要派出工作组,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自上而下开展督导检查,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消防安全。市消防大队要会同有关方面,对本地区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市政府会适时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事处要把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作为年终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落实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要通报表扬,对部署不力、检查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分清责任,坚决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要切实落实火灾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凡因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8篇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去冬以来我市的森林消防工作实现了低发可控的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森林消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去冬以来我市的森林消防工作又一次取得了好成绩。这其中固然有天帮忙的因素,但主要还是我们加强自身建设,积极谋划,科学防控的结果。主要有四方面的做法值得肯定。

(一)周密部署,参谋作用日益凸显

按照提前研究、全面部署、狠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去年10月份,各级各地就对冬春森林消防工作进行了系统研究和周密部署。市森林消防办公室及时制定下发了《市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方案》。市、县、乡三级政府和森林消防部门召开会议,层层部署落实。各级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了春节、元宵、清明等重点时期的森林消防工作。市政府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规定3月28日至4月6日为全市森林禁火期,禁止明火上坟和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都能亲自部署森林防火工作,重点时节和高火险天气亲自带队督查,扑救森林火灾亲临现场协调指挥。市、县森林消防办和森林公安在宣传教育、巡查督察、信息传递、上通下达等方面,重点突出、操作规范、针对性强,发挥作用较好。特别是在森林火灾的扑救中,注意掌握天气情况、随时分析火情变化、根据林相和植被利用地形等综合判断,提出森林火灾扑救的意见,为领导出谋划策,参谋作用日益凸现。

(二)加强宣传,全民防火意识逐步增强

各级各地针对森林火灾多发和森林消防工作中的不利因素及突出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去冬以来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重点开展了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在面向社会开展宣传的同时,去年12月23日,市森防办召集各县(市、区)森防办主任、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二是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2月26日,市森林消防指挥部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法制办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守护绿色家园,关注森林消防”为主题,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为重点的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三是制作挂图,开展宣传。3月份市森防办制印了12000份《森林消防宣传挂图》,在全市各地广为张贴,营造了更为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

(三)加强巡查,野外火源管理更加到位

一是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各级各地根据省厅护林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对护林员队伍普遍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目前全市共有护林员2000余人,火源管理更加到位。二是开展正常管护。高火险天气全市护林员上岗到位率明显提高,对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部位、重点地段的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强。护林员基本能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积极扑救,对违章用火劝阻不听的,报乡镇及时处理。三是实行重点监护。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镇、村落实专门人员跟踪监护,消除隐患。四是加强巡逻检查。高火险天气,县乡两级整体联动,开展“清火”行动,深入林区开展野外用火巡查督查。清明节等重点时期,各级各地还组织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促进了森林消防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四)健全网络,扑火能力进一步增强

各级各地普遍加强了森林消防队伍和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森林消防网络进一步形成和完善。去冬以来,各地按照力量均衡、布局合理的要求,新建了一批森林消防队伍。对原有基础较好的乡级森林消防队,通过提高人员素质、增加装备配备、落实经费等手段,提升为县级森林消防队伍。通过解聘一批不合格队员,招聘一批符合要求、素质较高的新队员,充实了各类森林消防队伍。据统计,全市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2支,计5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200支、计5000余人,其中可跨县际调度的20余支,近400人。从制度建设、队员培训、队伍装备、调度使用等方面着手,狠抓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努力增强队员的纪律性,提高战斗力。各地在确保现有森林消防器材完好、齐备的基础上,普遍增加投入新购了一批消防物资,有效地提升了装备水平。全市现有对讲机200余只、风力灭火机近800台(其中进口风力灭火机占1/5),除此之外还有油锯、割灌机、高压消防水泵,装水消防车、运兵车、消防宣传专用警车、发电机组、手持GPS护林员定位监控系统终端、2号扑火工具、消防铲、灭火水枪、柴刀及一定存量的灭火弹等消防器具。市内各地的森林消防力量和消防物资相互支持、合理调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今年1月,市森林消防办公室组织举办了一期200多人参加的森林消防业务培训班,内容涉及林火理论和扑火安全知识,地形图常用知识,对讲机使用与保养和风力灭火机等扑火器具操作技术等。各级各地对森林消防队伍普遍加强了培训,各级指挥系统基本能做到信息畅通、方案具体、高效、处置科学。

二、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尽管森林消防形势总体较好,但是随着森林防火期的临近,森林火灾有抬头的迹象。前几天全市就发生了2起森林火灾。我们不能将几起零星的火灾仅仅视为偶发事件,而应该将之当作一种信号。如果我们的工作稍有松懈,我市又极有可能进入新一轮的森林火灾高发周期。我们一定要有危机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从客观因素分析:(一)全球气候日趋变暖,森林火险等级升高。今年以来,澳大利亚、智利、美国等一些国外地区频现森林火灾,国内南方地区,特别是湖南、江西、云南等地的火灾也较为严重,这些案例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意识到由于气候条件的不容乐观,全球已进入森林火灾高发周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极有可能是暖冬,森林消防形势更是严峻。(二)森林火灾连年低发,可燃物载量增加。一方面,近年来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间可燃物载量成倍增加,另一方面,生物防护林带尚未形成,而林下杂草却四处丛生;再一方面,迹地更新后的林木正处于易着火的中幼林期。当前气温偏高,植被凋零,枯枝落叶蓄积,加上天干物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稍有不慎,极易酿成大的灾害。

从主观因素分析:一是由于近年来森林消防的形势一直较好,各地对森林消防工作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无形中可能会下降,从而产生麻痹侥幸心理,出现“工作疲软”现象。二是“两支队伍”建设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资金投入少,人员报酬低,装备水平差,护林员队伍上岗率低,森林消防队伍布局不尽合理,反应速度不快,战斗力不强等问题在部分地区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够周详,扑救组织指挥能力有待加强。有些地方,在发生火情时,组织扑救不够及时,往往等酿成火灾后才开始调动力量支援;在火灾扑救中,不能掌握火场全局,不善于科学、灵活地运用战略战术,参谋作用发挥得不充分;明火扑灭后,没有留足人员和采取相应的措施清理火场,往往造成死灰复燃。

总之,从主客观两方面分析,形势都非常严峻。作为森林消防部门,我们自身千万不能麻痹,宁可把困难想得多一点,把形势估计得严峻一点,唯有立足于防大灾救大火,做好政府参谋,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才有可能保持成绩和不断地开创森林消防工作新局面。

三、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坚决打赢今冬明春的森林消防攻坚战

作为职能部门,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离不开这么几项工作。即:要当好参谋,努力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得到支持;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用火的意识;加强管火和扑火两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这里有几条标准或者说要求,我想提出来与大家探讨。防火办的工作有没有到位,就要看思路是否清晰、参谋作用发挥得如何以及平时的工作是否有条不紊;党委政府是否真正重视,关键就要看清明等重点时期的管火力度大不大;宣传工作是否到位,不是看出动了多少宣传车、悬挂了多少横幅、张贴了多少标语,而要看森林消防工作是否深入人心;考验扑火队伍的战斗力,要看森林火灾控制率有没有降下来,有没有过夜火;护林员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就要看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森林消防工作离不开这几项,关键是要我们一项一项地抓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

积极当好党委政府参谋,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要积极推进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全面贯彻和落实。要真正建立和落实森林消防工作各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地块,构建一个县、乡、村三级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消防责任体系,并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将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消防责任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用火意识

加强宣传始终是我们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

一要突出宣传重点。针对秋冬季节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用火增多的实际,要广泛动员和组织乡村干部、护林员深入林区和山头地块,做好部分群众的宣传说服工作,提倡安全用火、科学耕作,反对无序烧荒、烧灰。针对部分地区群众在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有“送坟灯”等习俗的实际,要大力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针对现阶段出现的放“孔明灯”现象,要特别加以正确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使居民意识到这种行为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要丰富宣传形式。除了设置固定宣传牌、发放宣传年画、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节目、编发防火短信等宣传形式之外,要有所创新,力求喜闻乐见。对全市主要风景区、入山道口的“虎威威”立体宣传卡通要进行刷新。

三要拓展宣传广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影、移动通信、互联网、广播、报刊、墙报等公众媒体,反复宣传,使得宣传工作无处不在,无时不讲,无人不晓。要广泛深入地开展“面对面”宣传,加强对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农村孩童、老年人和痴呆傻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做到不漏一人,不留隐患。

四要确保宣传实效。要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形势宣传,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森林消防形势的严峻性、森林火灾后果的危害性和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把森林消防工作融入到林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营造出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

一要切实加大投入,争取更多的资金来源和优惠政策,保证各类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员的薪酬待遇,确保其工作积极性。森林消防部门要与林技部门通力协作,统筹使用好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费,建立起县级统筹、乡级具体抓落实的运行机制。当前,各地更要包装好项目,积极争取省里“森林生态效益公共管护经费”。今年临海市的“护林员考勤系统”项目就争取到省里专项资金支持。对此,希望各地要引起重视,编制项目,申报争取管护经费,用于森林消防。要开动脑筋,抓住机遇,乘势推进森林消防工作的上水平、上台阶。

二要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现有队伍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合理布建,力求形成网格化的队伍布局。通过资金倾斜、规范管理等途径和手段,切实加强县级可调度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有效提升县域调控能力。要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拉得出,打得赢;要创造条件推行森林消防队伍半军事化管理,提高执勤率;要全面推广在重要时段重点地区森林消防队伍集中待命的有效做法。

三要加强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参照《关于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建立护林员队伍,配足配齐专职护林员。要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GPS检测平台,对护林员进行监管,切实提高护林员的上岗率,并结合“巡山日记”制度,强化护林员考核,使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加强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各地要进行一次再检查,及时增添扑火用具,尤其是要争取资金购置高压水泵和进口灭火机等先进高效的扑火器材,以保障扑火需要,提高科学扑火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预案,不断提高科学扑火的水平

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的森林消防形势,各地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一套操作性强的扑火规程或实施方案。要逐步完善立足于县、乡级扑救重大和一般森林火灾的运行机制,制定不同火险条件下的应对措施,确保各级政府和森林消防部门能够适应火险情势变化,及时、有序、合理、高效地安排各项工作。要认真做好突发火情的应急准备。高火险天气和重点时期,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员要全部进入临战待命状态,各类扑火器材要确保齐备完好,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快速处置。各级各地在抓好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备战的同时,要发动和组织好以村为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做到“村自为战”,努力克服扑火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旦出现火情,各地要迅速出动,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避免酿成森林大火。行政区域交接处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通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扑灭。各级各地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科学指挥、有效扑救,尤其要严禁老、弱、病、残、幼等人员参加扑火。

(五)进一步加强督查,确保森林消防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各地要迅速开展全面森林消防检查,检查责任落实和措施到位情况,以及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措施未落实引发问题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组织领导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防火器材不足的单位,一律下发《森林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追踪落实情况。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提高查处率。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森防办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