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3 15: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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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逆向工程;快速采集;曲面拟合;三维测量技术
1、引言
作为一种新产品开发以及消化、吸收先进技术的重要手段,逆向工程和快速原型技术可以胜任消化外来技术成果的要求。它们的出现改变了传统产品设计开发模式,大大缩短了产品开发的时间周期,提高产品研发的成功率。
当今,各个行业越来越注重产品的外观设计,以此来吸引顾客,最终在商业上取得成功。这点在消费产品的设计中体现的尤为突出。特别是手机、数码相机、汽车等行业。
1.1逆向工程及其应用范围
在工业领域,往往会碰到根据模型或实物来构建其三维数字模型的需求。这就用到了逆向工程技术,逆向工程(ReverseEngineering)也称反求工程,是指用一定的测量手段对实物或模型进行测量即数字化采样,然后根据测量数据通过三维几何建模方法重建实物的CAD数字模型,从而实现产品设计与制造的过程。
逆向工程在工业制造领域的实际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新零件的设计,主要用于产品改型或仿型设计;
b)已有零件的复制和仿制,再现原产品设计.复杂产品仿制等;
c)损坏或磨损零件的还原,以便修复或重制;
d)产品的检测,例如检测分析产品的变形,检测焊接质量等,以急对加工产品与三维数字化模型之间的误差进行分析。
在制造业中,逆向工程已成为消化吸收新技术和二次开发的重要建径之一。作为改进设计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有效地加快了新产品响应市场的速度。同时,逆向工程也为快速原型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持.成为制造业信息传递重要而简沽的途径之一。
另外.逆向工程在文化艺术、医学领域也有较好的应用,包括根据木制或泥塑模型进行艺术美学设计,数字文物和数字博物馆,虚拟手术等。
2、逆向工程的结构体系
逆向工程系统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产品实物几何外形的数字化、CAD模型重建、产品或模具制造。逆向工程中的关键技术是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模型的重建。
(1)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是逆向工程的第一步,其方法的得当直接影响到是否能准确、快速、完整地获取实物的二维、三维几何数据,影响到重构的CAD实体模型的质量,并最终影响产品的质量。
(2)数据处理
对于获取的一系列点数据在进行CAD模型重建前,必须进行格式转换、噪声滤除、平滑、对齐、归并、测头半径补偿和插值补点等处理。
(3)模型重建
将处理过的测量数据导入CAD系统,依据前面创建的曲线、曲面构建出原型的CAD模型。
3、逆向工程研究及应用现状
3.1基础研究现状
在逆向工程的基础研究方面,国内外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集中在CAGD领域的曲面重构和实体重构算法研究。国际市场目前已出现了不少商用的逆向工程软件系统。国内有关逆向工程的基础研究也在不少单位内展开,如浙江大学、华中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由于曲面重构的复杂性,逆向工程领域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包括曲面重建和体视化技术、曲面造型方法、特征检测等。
3.2应用研究现状
作为先进制造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逆向工程的应用研究已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之一。
逆向工程广泛应用于产品改型或仿型设计。西门子电气的逆向工程小组通过对涡轮叶片进行逆向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在不到12天的时间内就开发出了用于其它方面的新型涡轮,目前该套系统已开始对外提供逆向工程应用服务。采用光学扫描仪对水泵叶轮进行数据采集,通过逆向设计完成水泵叶轮的三维造型。另外,在汽车的改型设计中奇瑞和通用都无一例外的应用了逆向工程技术。
在破旧零件的复原设计方面,2000年,波音公司应用逆向工程技术对波音747的尾翼进行了复原设计,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制造出了零件,为老式飞机的维修和零件更换提供了快捷途径。
逆向工程在产品检测和误差分析方面也有较好的应用。早在90年代初.NASA就应用逆向工程技术开展了一项重要研究,就是研究X-38飞行器与其CAD设计模型之间的匹配精度和误差,以分析和验证CFD(计算流体力学)模拟的准确度。最近,AMT公司借助非接触的撒光扫描仪和CAI(计算机辅助检测)技术来提高零件检验的速度。扫描数据输入CAI软件,与CAD设计模型进行比较和误差分析并自动生成检验报告。之前,AMT检验一个零件需要半天时间设置和数小时运行;现在只需半小时设置,实际检测只要几分钟即可。
在医学领域的应用中,采用CT断层扫描技术获得二维图像,通过专用软件进行图像处理和模型重建.获得人体股骨的数字模型,用于人工关节定做式置换。国内外有人把逆向工程用于矫正牙套的设计中,通过对牙齿石膏模型进行扫描测量和三维重建,获得牙齿三维数字模型.然后基于该模型进行修改和矫正,制造出一系列矫正牙套。目前,该技术在国外已投入商用.在国内上海交通大学也开发出基于逆向工程的快速牙套设计和制造系统,并开始初步应用。
总的来说,国外在逆向工程研究和应用方面起步较早:国内逆向工程应用主要集中在复杂曲面零件的开发和模具设计上。在汽车、航空、玩具等行业应用比较广泛。
4、逆向工程中的关键技术
4.1实物数字化技术
即实物扫描的区域规划及精度保证技术,研究在扫描时影响测量精度的各种因素,保证精度而采用的方法和措施,检查和验证精度的方法;在进行扫描区域划时如何综合考虑扫描精度、扫描效率和曲面拟合重构时的拟合精度、曲面拼接光顺性问题;零件基准测量的精度保证问题。德立科技有限公司新推出的基于美国星科和普赛技术的柔性三坐标测量及激光扫描检测系统FlexME代表着新一代逆向工程(ReverseEngineering,RE)和计算机辅助检测(ComputerAidedInspection,CAI)系统已经开始进入中国。与传统的三坐标测量或激光扫描系统不同,星科的柔性三坐标测量关节臂,以及基于该关节臂和普赛公司的激光扫描测头的FlexME系统不仅测量精度高、速度快、柔性好、范围大,而且轻巧易搬、对使用环境无特殊要求,可以用于机械产品的逆向工程、模具制造的计算机辅助检测、产品加工装配的在线或离线检测。
4.2测量数据的预处理
即云状数据处理技术:研究高密度、大容量的点云数据的处理技术,包括多次扫描点云的拼接问题,扫描点云的数据简化问题、云状数据的特征提取问题等。
4.3曲面重建技术
研究如何选择合适的数学表示方法、拟合修改算法、控制参数及曲面重构方法。以得到高质量、高精度的曲面模型。基于神经网络技术的研究最近报道较多,曾建江等采用了一个神经网络模型和相应的快速学习算法应用于曲面重建。该模型可以有效地逼近曲面并剔除输入数据点中的“坏”点。张伟等提出基于神经网络的三角网格方法可在有效保持原数据点集的拓扑特征的同时实现期望规模和精度的三角网格剖逆向工程的关键技术及其研究。
4.4重构曲面的评价和检验问题
研究对曲面的评价指标、检验方法以及修正工具。在SURFACER和很多CAD软件中,都采用NURBS来表示曲面。它可以表示非常复杂形状的曲面,但曲面的表示、显示、操作都不能用很直观的方式进行,很难对曲面进行评价、检验和修改。利用图形的质心和最小惯性主轴作为定位基准,可实现被测自由曲面与标准CAD模型的自动对齐,为实现已知CAD模型的自由曲面的在线检测提供了理论依据。但这种方法实现自由曲面的在线检测还需克服一些因素的影响,如CMM实际测量系统的速度、实际测量路径的转换精度以及由于工件自身高度在工件处于视场中心以外的区域时给定位及测量精度带来的影响。
5、逆向工程中相关技术的研究重点
5.1三维数字化技术
目前大多数测量系统是针对具体的应用而开发,数据处理往往针对特定的测量设备、测量对象,通用性差。需发展面向逆向工程的通用测量系统,高速、高精度地实现三维物体表面的数字化,并能根据几何外形和后续应用选择测量方式及路径,能进行路径规划和自动测量。
5.2数据预处理
研究热点还将集中于扫描点云的数据简化问题云状数据的特征提取问题。
5.3曲面重建技术
基于神经网络技术的曲面重建技术的研究将会有很大前途,研究的重点是复杂的特征约束重建以及如何快速、准确地识别和还原出点云数据中的特征及约束,并且在保证有效约束的前提下如何提高特征模型重建的速度。
5.4重构曲面的评价和检验问题
这方面的研究还较少,相信随着逆向工程在工业生产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在线检测的使用和重构曲面的评价会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的.
6、结论
产品的外观设计越来越复杂化、多元化,使得逆向工程技术在产品外观设计中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产品实物几何外形的数字化、CAD模型重建、产品或模具制造都非常需要逆向工程技术的支持。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逆向工程中技术中现有的瓶颈将会被一一解除,产品外观设计也会取得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逆向工程的关键技术及其研究》孙进航空精密制造技术2007.02第43卷1期
[2]关于对工业设计专业教学中《材料与工艺》课程的思考张公明设计与艺术2007.01
做外设计的(重点解决人与物关系问题)正式称呼为工业设计师,简称设计师,做内设计的(重点解决物与物关系问题)称工程师。通常情况,产品设计有两种做法,一是由内到外的设计,二是由外到内的设计。前者一般多为务实的设计,而后者一般多为概念设计。不管是哪种做法,一个具体完整的产品应该是由设计师与工程师内外兼修、共同协做来完成的。
改革开放后,正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才造就了设计师这样一个职业,显然在这之前的产品设计是由工程师来独立完成的。因此由内到外的设计做法在这几十年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自然成为主导。大家的理解很直接也很有效,设计师的作用被定位为给产品穿一件"漂亮的衣服",这一阶段中的设计师自身是否情愿的确更接近于"美工",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只要在电饭锅锅身和炉具面板上画出不同的花就等于新款的推出。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企业对于设计认识的加强,做外设计的设计师,任务由纯装饰、色彩、造型到人机关系等等在逐步的深入。在这个过程中,从美工到设计师,的确要经历"从蛹到蝶"的蜕变。
其实这个蜕变的过程就是设计师情愿与明智地放下架子,向工程师学习的过程。一般认为工程师习惯于逻辑思维,而设计师与艺术关联习惯于形象思维;工程师讲数据,设计师讲感觉;工程师在乎可行性,设计师在乎超前性;工程师关注品质,设计师关注品味;谁是谁非的确有时候有点水火不容的味道。但是,由内到外中的"到"字表达的是"外"来自于"内","内"决定"外"。也就是说外设计一定要以内设计作为基础,而非想怎样就怎样,因此这种设计一定是一种"形式服从功能"的限定性设计。那么作为设计师在这种大格局中,就应该更多地听取工程师的意见,在不影响或大的改动内部结构功能件的前提下,来发挥自己的创新能力。这种由内到外的设计对于设计师的确是一种必须的磨练。磨练的结果就是设计师在保留自己特质的前提下,也习惯于逻辑思维、也讲数据、也在乎可行性、也关注品质等等。也就是说设计师至少要成为半个工程师,才能使这种由内到外的设计,不显得牵强与造作,从而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由内到外的设计在乎的是产品更新换代的延续性,是企业投资策略的一种明智而稳重的选择,它更适合于实力不强或实力太强的企业,因为任何的创新都伴随着风险,前者怕冒风险,而后者没必要冒大的风险。那么作为现在的设计师和未来的设计师,首先要适应与学会做这种由内到外的设计,因为不仅现在的大部分企业,即便是将来的大部分企业,都会选择以由内到外的设计为基础的投资策略。
以上的分析并不代表"由外到内"的设计就没有企业愿意投资,恰恰相反,个人觉得随着国内企业的发展,其实力虽然与国外的企业尚有差距但以逐步具备抗风险能力。这时在常规设计的基础上,适当选择高风险的由外到内的设计不仿是摆脱恶性竞争获取市场份额的明智之举。在设计在线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举办各种设计竞赛,也许正在反映企业试图尝试由外到内的设计愿望。
然而,现实是我们的概念设计多为"美好的蓝图",由外而无法到内。而别人的概念设计多为成品,通过展示与试产来确定市场的接受程度,从而决定是否投产或放弃。我想这就是差距。因此,设计师做由外到内的设计不应该将自己理解的概念设计作为"挡箭牌",首先要确定"由外"有没有问题,接下来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到内"?
或许有人认为"到内"是做内设计的工程师需要考虑的问题,设计师只要确定"由外"没有问题就可以了。果真如此,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市场上应该有更多充满创意的产品才对。而事实并非如此,抛开企业决策因素,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设计师的"由外"仅仅只停留在一个想法上面,而没有形成相应的具有前因后果的综合思路,即使工程师具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完成"到内"的任务,即使勉强完成也与初衷相去甚远。因此设计师既然要做由外到内的设计就不能停留在"由外"的层面,而要负责"到内"。
(一)“双师型”师资队伍缺乏
虽然公共管理类专业的教师队伍既年轻,又极具科研能力,但整个学科领域普遍偏理论型,讲起学术、讲起理论,滔滔不绝,但联系实践,广泛深入地进行案例讨论,解答现实问题,带领同学走出校园,既缺乏动力,也缺乏能力。大多数老师也是从校园到校园,本身缺乏社会实践的经历,也无缘接受相关的培训,离“双师型”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尚未形成互惠互利的校地合作机制
公共管理类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基于公共管理专业特点,单位范围主要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然而,现实中,这类单位接收大学生实习的积极性普遍不高,或是因为行政工作繁忙,或是因为缺乏指导能力,更存在认识上的问题,认为大学生实习是学校的事情,基地给予挂牌、安排实习已经是尽力协助了,毕竟它不是单位的本职工作,等等。为满足学生的实习需要,多数情况下学校实习负责老师凭借个人的人情关系去促成,当负责人发生更换时,实习基地相应更换,导致基地的稳定性较差。地方上碍于情面接收实习,但并不觉得对单位有任何好处,校地合作观念和机制没有建立,基地的长效性就无从谈起。
(三)基地实习运行与管理制度化不足
实习基地建设需要配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经费投入,以保证毕业顶岗实习从计划—动员—实施—评估整个流程每一个环节的有效性。但现状是: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多受忽视或无章可循,致使有些学生在基地无所事事,严重影响实习效果,但实习效果再差,也一般不影响学生拿满实习学分,因为成绩评定在缺乏严密的制度和监督下,沦为形式化、走过场的活动。至于指导老师的履职情况则更无具体的要求和标准,除了评优,其他一概没有评价,尽责、不尽责结果都差不多。至于管理,除了要思考和撰写试图解决上述问题的实习生责任制度、指导教师责任制度、实习效果评价制度等等,还要从制度制定到执行到监督开展一系列的工作,这就需要专门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当前的实习管理工作由系副主任分担,没有专门的组织安排,更被认为是系副主任职务分内之事而无经费投入,实习管理制度化之路任重道远。
二、公共管理类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思路
针对现存问题,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需要全盘考虑,这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实践教学给予充分重视;开展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构互惠互利的校地合作机制;规范各项实习工作制度,完善实习基地运行机制。
(一)改革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并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一,扩大见习课程的比重,提高教师指导学生见习的积极性。教师们大多都认同实践教学的必要,只是囿于麻烦和安全的考虑。为了减少教师的麻烦,可在学院专设实践教务秘书一名,专为专业教师做好诸如联系实习基地、联系车辆、见习过程的安全保卫等一系列的行政后勤服务工作。同时,加大见习课程的绩效考核力度,对于有完备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效果突出的专业教师,加大奖励力度。第二,实行“弹性化毕业实习”,完善毕业实习计划。针对毕业实习时间僵化的问题,可考虑实行“弹性化毕业实习时间”。所谓“弹性化毕业实习时间”,是设想让同学在大四的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里,自行选择自己实习所在的学期。要考研的同学,可选择春季实习;要考公务员和就业应聘的同学,可选择秋季实习。第三,聘请校外兼职教师担任客座教授,丰富大学课堂。利用基地丰富的人力资源,从中选出具备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能胜任教学或学生指导就业的人才,“请进来”,聘请为兼职教师,结合相关课程穿插授课或开设专题讲座,让同学们分享到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二)开展“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提升指导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强专业教师实践能力建设,可以多途径、多方式,根据教师特点和专业建设要求,组织教师设计“双师型”建设的个人计划,在此基础上由院系进行统筹,合理有序安排教师参加各类实践能力提升活动。第一,组织教师积极申报与实践教学相关的科研项目;第二,参加相关的国(境)内外专业交流与培训项目;第三,鼓励中青年教师到地方挂职锻炼;第四,建立教师外派机制,选择有经验教师组成调研或咨询团队,为基地提供服务;第五,充分利用基地资源,密切校地关系,组织开展校内指导教师与基地指导教师双向交流活动。提供平台、创造机会,促成专业教师向“双师型”教师演变。完善专业教师到地方实践的监督和考核办法,不断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互惠互利的校地合作机制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有赖于校地双方建立多层面的、互惠共赢的、长效化的合作机制。否则,校外实习基地的牌子势必挂不长久。道理很简单,如果校外实习基地仅仅是被用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安排学生实习的,基地每每要给实习生寻找岗位和指导老师,既增加了人力、精力乃至财力方面的支出,还给常规性工作造成一定的干扰。也许我们一厢情愿地认为实习生的工作有助于基地的部分业务,但是仅仅为期8-12周的毕业实习,工作严重缺乏连续性,何以算帮到实习基地,而且实习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里开展的,而不是基地需要人手的时间,换而言之,在基地没有人力需求的情况下,基地还要安排学生实习。长此以往,实习成了基地的一种负担,双方关系拿什么持续?故而,建立互惠互利的校地合作机制是有其必要性的。第一,了解校外实习基地的岗位需求,结合学校“弹性毕业实习”计划,在基地有需求的情况下有序地输送实习生到基地实习,做到相互了解,需求共生;第二,根据高校科研和专业优势,为解决基地实际工作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人员交流,提供理论建议;第三,根据基地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和提高学历等方面的需求,充分发挥成人教育平台优势,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规范各项实习工作制度,完善实习基地运行机制
关键词:城市燃气、户外管道、不锈钢波纹管、新型管材
一、户外用燃气管道的要求
1.管材要耐腐蚀、耐高温、耐寒冷、抗老化、使用寿命长;
2.从表后到进户基本不存在接口,即管材可连续无接口达相当长度并可在一定范围自由弯曲;
3.其强度满足输送带压气体的要求;
4.价格适中,安装简便;
5.性能可靠,基本可以做到不受外力破环的情况下免维护。
根据以上要求下面对镀锌钢管、无缝钢管、不锈钢波纹软管、铝塑复合管作简要的分析。
二、几种燃气管材的技术性比较
不锈钢波纹软管相对来讲是一种新型管材,其制造工艺为由有缝或无缝的薄壁不锈钢钢管管坯挤压而成。与镀锌钢管、铝塑复合管相比,不锈钢波纹金属软管的连接方式为卡套式连接,密封良好,连接方便、可靠,长度可以根据敷设的需要选取,因此敷设在外墙体的管道没有接口。很明显,这种管材具有施工方便、简单,可靠性好的优点,而且由于管体为不锈钢材质,所以耐腐蚀性能良好,安全使用寿命超过50年。但是另一方面,由于该管材为不锈钢薄壁管挤压而成,因此管内壁的当量粗糙度K值比镀锌钢管和无缝钢管较大,会增加气体流动的阻力损失,在那些由区域调压站供气的区域内,可能会导致某些居民用户灶前压力无法满足额定压力要求的情况。
不锈钢波纹软管作为户外挂表管材的主要优点包括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耐高温性、抗氧化性、延展性和重量轻,从而使得其使用寿命在50年左右,并且在使用期间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泄露事故的发生;其次采用不定尺盘管供货,长度可根据现场需要剪切,在工程施工中可以选择所需要的长度,从而保证了室外管道部分不存在接口,极大的减少了燃气泄露点,加大了安全可靠性,也使得后期维护投资较小;同时不锈钢波纹软管易弯曲,无需制作专门的不锈钢管件,能在狭小的空间自由弯曲和通过,施工上技术较为简单;另外不锈钢软管具有良好的补偿性能,对于高层建筑来说,能够良好的避免地震和建筑物沉降而造成的燃气泄露事故,加大了安全可靠性。
三、几种燃气管材的经济性比较
对于户外挂表表后燃气管道管材的选用,在实际工程中不能只考虑到技术可行性,还需要考虑工程造价的问题,也就是说要做到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性的有机结合。
根据郑州燃气公司曾经做的试点,采用不锈钢波纹软管、镀锌管、铝塑复合管的工程单户造价分别为1896元、1599元、1179元。
我们可以看出不锈钢波纹软管的工程造价较高,但经过分析,费用中材料费占了相当一部分,随着市场的发展和不锈钢波纹软管的推广应用,工程造价会逐步降低,如果运作的好,推广使用是现实的。下面我们对这三种管材进行的经济性评价。
1.不锈钢波纹软管的使用寿命在五十年以上,铝塑复合管的使用寿命在四十年左右。镀锌钢管使用寿命视使用环境、天气状况而定,一般使用寿命30年以上,这样从长远看不锈钢波纹软管应用中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存在维修和替换的问题,长远的看是较为经济的。
2.在耐腐蚀上面,三种管材的防腐蚀性能都较好,基本在使用期间不会出现严重的腐蚀情况,并且适合使用的地区很广泛,易于进行推广。但是铝塑复合管对使用温度要求高。
3.目前国家提倡环保意识,并且要求资源节约。铝塑复合管难以回收再次利用,回收过程较为复杂并容易出现污染问题,回收费用相对较高。不锈钢波纹软管和钢管的回收无污染,过程相对简单,并且属于可再次利用资源,其物理化学性能在回收时无较大的变化。能很好的实现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
4.安装方面,铝塑管和不锈钢波纹管的施工都较为简单,焊接或接口的地方很少,其单管长度可达100米左右,这样在管道安装时能做到基本无接头,大大减少了接口数量,为后期的管理维护上节省了资金。
5.铝塑复合管承压能力不好,受力过大易爆裂,容易受外力破坏,加之现在国内市场现有铝塑复合管质量差距较大,很多管道在短时间内使用无大问题,但长期运行后就会出现爆裂事故频繁发生的情况,在安装后期的管理维护上面也需要较大资金的投入。而不锈钢波纹软管和铜管的承压能力较好,不会出现管道爆裂等情况。
燃气管道的设计与施工是造福千家万户的事业,在有可能的条件下,应使设计更合理、周到,尽量使广大燃气用户满意。但户外挂表存在造价较高,泄漏后不易发现,且故障处理较困难等多方面原因。我们在考虑户外挂表表后燃气管道管材的选用问题时,即要从经济上考虑,更要从安全技术角度去分析。燃气事故无小事,广大燃气用户的安全是我们燃气设计工作者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另外我们还要具有长远发展的眼光,不能只考虑燃气初始安装时候的经济费用,而应结合后期管理、维护、替换等多方面的因素去综合考虑分析。
四、不锈钢波纹管的设计要求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规定,沿外墙敷设的燃气用可埋式不锈钢波纹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锈钢波纹管必须为整根管道,其间不得有接口。
2)不锈钢波纹管沿建筑物外墙敷设时,宜在覆塑软管外加PVC套管或塑料套槽,起双重保护作用。
3)不锈钢波纹管穿建筑物基础和墙体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套管与基础、墙体间的间隙应垫实,套管与不锈钢波纹管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套管应坡向室外(坡度≥0.01)
4)不锈钢波纹管弯曲时,弯曲半径宜大于3.5倍的管道外径,并应有小于6cm的直线段。
5)不锈钢波纹软管的壁厚不得小于0.2mm,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不锈钢波纹软管应采用卡套式管件机械连接,卡套式管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6)不锈钢波纹软管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应大于设计压力的4倍。本文件规定,不锈钢波纹软管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为小于0.1Mpa,用于室内低压燃气管道。
7)不锈钢波纹软管与燃气表连接时采用丝扣连接,不锈钢波纹软管与球阀、三通连接时,采用机械套筒插入式连接。
五、(1)不锈钢波纹软管应用于燃气设计,主要依据以下规范及标准: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T1452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燃气不锈钢波纹软管》CJ/T 197-2004
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
5)不锈钢波纹软管与接头的材料与性能,应符合CJ/T197-2004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2)其它可作参考的地方标准:
1)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规程《室内燃气不锈钢波纹软管工程技术规程》SZ-44-2005(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2)北京市地方标准《燃气室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定》DB11/T301-2005(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结束语:
目前,重庆燃气剥离工程户外装表主要使用铝塑复合管、凯撒管等材料。但不锈钢波纹管凭借其优势理应在室外燃气管道上占有一席之地。希望我们集团能够紧跟国际国内的发展潮流,率先在国内试点应用,等技术更加成熟、国家行业标准更加完善、安装经验更加成熟后,再进行大范围的推广使用。
七、参考文献: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2)《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T 14525);
关键词:包装装潢权;多重保护
包装装潢权是指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权。商品包装、装潢不是通过注册公示受到保护的法定权利,我国法律并不直接保护所有商品的包装、装潢,而只是对于知名商品的特有的包装、装潢提供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保护。另外,通过《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也可以有效地保护商品的包装装潢权。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此案中:第一,原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的特有包装、装潢是由加多宝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先生亲自设计的;第二,此特有包装、装潢的市场价值是由加多宝公司通过自己的努力经营缔造出来的。是与加多宝公司经营的商品联系在一起的。
“以红、黄两色为主色调的金属易拉罐”包装装潢本身承载了加多宝公司的信誉,而加多宝凉茶特有的红罐包装,几乎成了消费者选购凉茶的主要识别符号。相比较而言,广药集团仅拥有对王老吉注册商标的权利,它既没有对此特有包装、装潢的市场价值有过任何贡献,反而通过自己的行为亲手葬送了原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的市场前景。[1]广药集团盗用加多宝公司包装装潢行为亦属于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加多宝公司可以据此规定向不法使用人广药集团主张不正当竞争诉讼来进行索赔。
二、《专利法》的保护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根据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我们能够看出,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产品的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是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三要素的结合。[2]本案中,加多宝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亲自设计的“以红、黄两色为主色调的金属易拉罐” 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1997年获得国家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外观设计的创新,目的是保护市场的占有率,同类或类似的产品在市场上发生竞争,其中一方进入市场的话必然会引起另一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降低,如果再实施其外观设计,就会有降低一方商业声誉的风险。在实践中发生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进行侵权判定的时侯,应该以一般消费者的判断来界定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指控的侵权物在外观上是不是相同或者相似。[3]然而,红罐“王老吉”和红罐“加多宝”并列销售,各自极力抢占市场占有率,到底谁才是正牌的凉茶,消费者很难辨别。
取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一个重要的优势就在于,其他任何人未经专利人许可,都不能擅自使用该项外观产品,即便是使用人完全是基于自己的创作而非基于“剽窃”完成的产品设计,同样也无权使用该项外观设计。至于“红罐”包装已经取得的专利权是否合法有效,可能成为接下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包装装潢战役争议的焦点。
三、《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加多宝”如果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保护“红罐”包装装潢,还需要举证自己是“红罐”包装的合法设计者,而且“红罐”包装构成《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一般是指作者创作的作品。[4]作品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故以具有客观性、实在性、独创性、可复制性的作品中的“表达”和“思想”作为对象,即是著作权保护的本质。[5]那么,“红罐”包装是否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是“加多宝”要举证的主要内容。
由此可见,有关商品包装装潢的保护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依据来保护。采用不同的方式对包装装潢进行保护,也各有利弊。在擅自使用商品包装装潢而未侵犯商品商标权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竞争法来获得商品包装装潢权的保护是有正当法律依据的。外观设计保护力度相对强,但是如果发现该申请专利是根据现有设计所作出的,并且经过举证证明,一旦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企业就再也不能根据专利权去主张任何赔偿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比外观设计专利要宽,保护的期限也相对较长,外观设计专利限制于禁止侵权人非法生产和销售相似或类似商品,但著作权法还可以禁止“红罐”在出版物上印刷;但著作权保护的力度相对较弱,而且举证的难度也比其他方式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于商品的包装装潢权的保护,最好的选择就是对商品包装装潢进行多重的保护,因为任何一种孤立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都必然有它的缺陷和不足,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够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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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的家电企业由于国际贸易经验的不足,造成与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从而蒙受巨大损失。本文从个别案例中总结出我国家电产品在出口中与外国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原因,然后以海尔为例分析自主技术创新和产品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我国家电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为避免产生纠纷找到办法。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家电出口海尔
我国从1987年就开始家电产品的出口,知识产权纠纷是影响我国家电出口的一个重要问题。经过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意识的增强,我国开始逐步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我国家电产品出口中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
我国家电产品的商标、专利以及外观设计屡屡被外国企业抢注,造成我国家电产品出口到国外遇到和自己相同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但由于我国家电产品没有在国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面临着侵权问题。国外企业往往会中国家电出口企业侵害其的商标权和专利权,经过和国外企业的协商谈判以及上诉,外国企业向中国企业收取专利使用费和让中国家电出口企业赎回自己的商标。中国的家电产品出口到国外还要向自己的专利和商标付费,不难看出中国家电产品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和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问题。对我国家电产品出口中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有了初步了解之后,作者以海尔为案例,分析自主技术创新和产品出口中,如何把知识产权战略和自身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打造国际品牌。
二、自主技术创新和产品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以海尔为例
作为国内最先成功实施国际化战略的家电企业,海尔的目标是要成为中国的国际知名家电企业。而要达到这一点,海尔就必须在国际范围实现本土化,包括本土化技术研发、本土化产品生产和本土化销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进入国际市场的前提条件:
1.实施本土化技术研发,要能成功地取得本土化的技术专利保护。在国外的设计中心,技术基础是源自于海尔自身的技术实力。这时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种市场准入资格,技术成果不进行专利申请、缺少当地国家法律保护,就难以取得法律上的同等地位。
2.本土化生产的关键因素也包含知识产权领域。投产前没有通过专利检索跟踪,对现有市场技术发展就不可能形成一个全面、准确的掌握,当然将直接影响到整体投资项目决策的做出,造成投资方向的错误。
3.知识产权是成功实施本土化销售的前提。在签订国外销售协议时,都会对产品提供方提出关于专利侵权责任归属问题。目前,海尔已经进入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超市、零售网络,正是得益于海尔具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论文来源于小柯
海尔把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无论在国内的发展还是国际中的竞争都把知识产权的保护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避免了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疏忽;海尔拥有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新技术新产品的专利保护很及时到位,对每一项新技术、每一件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都很强。
三、我国家电产品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1.中国家电产品要实现自主品牌经营和保护。我国家电企业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已拥有不少的知名品牌,如:海尔,海信,TCL等。但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很落后,使国外企业有可乘之机,抢注我国家电产品品牌和商标,直接影响了我国家电企业的出口和海外经营,阻碍了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所以我国家电生产企业在注重自主品牌经营的同时,更要注重自主品牌在国际竞争中的保护,做到自主品牌的牢固拥有。
2.完善家电产品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家电产品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实行家电产品在国外先注册后出口的方法和新产品下线立即注册的方法。当我国计划要出口某种家电产品的时候,可以先行到国外注册该产品的商标专利以及外观设计,这样可以避免外国企业抢注,实现产品的顺利出口。当我国家电企业新技术的应用或新产品的下线时,可以立即给这项技术或产品申请专利,做到下线时都已是专利产品,不给外国企业可乘之机。
3.我国家电企业积极应对外国抢注,抄袭的行为。我国家电企业不重视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就造成外国企业的抢注和抄袭,并对中国家电企业提出的交涉置之不理。我们应该积极面对国外企业的行为,据理力争,必要时要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向国外企业传递一个信息:中国的家电企业非常重视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家电产品的品牌、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不可侵犯。积极应对外国企业的侵害中国家电企业的行为是中国家电产品出口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网站建设;平面设计;技术
网站建设程度与水平与平面设计、技术之间关系密切,只有不断提升设计与技术水平才能更好的满足实际需要。网站建设中强调的是相关专业人员通过设计、建模相关方式达到信息的互联网通信,并从形式上达到以图形界面的浏览为特征。为此,网站建设过程中就需要将设计与技术之间结合起来,并为用户提供良好服务。
1网站建设相关信息
网站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功能,因此,网页制作主要可以划分为静态网页、动态网页两种。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区别,通常情况下,静态网页会对网站当中的产品效果以及相关进行说明。动态网站则会对产品的功能以及操作数据情况加以阐释。网站建设方面,静态网页方面进行平面设计相对较简单,如果需要对网站当中增加其他的功能,则需要应用相关技术。网页更加具备一定实用性。平面设计过程中采用AdobeDreamWeaver技术可以实现数据库访问方面的自动生成,并对程序以及数据库两者之间进行有效融合,这样可以更好的提升网站建设的功能性需要,也能够在外观设计方面提供帮助。
2网站建设平面设计中存在的不足
2.1网站外观设计
随着电子网络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发展趋势越来越好,较多网站设计中在外观设计上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自身性质条件与外观整体设计不符合。在网站建设中不同的客户的对网站外观需求不同,所喜欢的风格也不同,设计人员要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网站外观设计。在调查中了解到部分网站平面设计人员为了节省时间,在外观设计上直接参考其他网站,进行抄袭或模仿设计,这种情况对电子商务网站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对其长远发展及相关产业扩展都有着制约影响
2.2网站平面图片处理
网站平面建设过程中,图片是其主要构成要素。通过对部分典型网站建设的调查了解到,部分以宣传为主的网站,图片对实现宣传意义有着重要作用,也是其产品宣传的主要途径。但就其内部网站图片设计的实际情况来看,却不十分乐观。首先在图片的技术处理上,技术水平不够,使其清晰度不够,无法达到企业进行产品或资料的宣传目的。其次在图片处理上还存在着网站平面建设人员对图片选择与制作不佳的问题,无法满足图片设计质量,达不到企业宣传需求,这对网站发展有着不利影响。
3网页设计技术发展
从互联网角度出发进行分析,在IT行业发展的数十年时间内,整个行业发展速度进入到全新时代。网页作为一项能够很好展现互联网信息的重要形式,其地位更加不可撼动。为此,网页设计技术发展就成为了当前最为重要的任务。网页设计具体指的是应用标识语言,并利用相关设计以及建模方式完成对电子格式相关信息内容的传输,最终可以以图形的形式展现在用户界面当中。可以说网页设计产生的目的应当是建设网站。借助超文本标记语言以及可扩展超文本形式能够完成任何意义上的信息建设。在建设更加复杂信息内容方面,包括矢量图形以及相关文档则需要安装插件。网页建设的早期阶段,更多受到了技术因素影响,设计均采用的是静态设计。因此,网页则呈现出展示功能较强的特征。网页交互能力不强,缺少必要的设计技术。在这个时期,表格技术成为了设计网页的重要手段。不同元素均能够通过表格进行建设。可以说,网页设计技术的专业性让非专业人员对其无法深度研究。设计技术发展,促进了动态网页技术的形成,并逐步取代静态网页开始成为主流,其中JSP、PHP等作为全新的变成语言,对网页设计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实现了设计与实现分离以及设计与内容之间的分离。设计—实现分离强调的是并不对整体布局设计以及相关程序之间进行同步编写,而是采用了设计先行的方式,最后通过设计分析,完成整体布局。此项设计中采用的工具包括REWAMWEAVER等可视化工具。设计—内容分离设计理念的产生强调的是网页展示性以及内容的展示性,因此,内容上的增多或者减少都并不会对整个网页产生影响,至少并不会对首页产生影响。最终,通过程序员的开发,具有开源性质的内容管理系统得以研发成功。这些CMS等进一步进行了深化,并形成了前文中的2个概念。由此可知,网页设计技术发展从本质上看就是对原本复杂深奥的工作通过一种更加先进的方式呈现出来的完整过程。
4网站建设中的平面设计与技术结合对策
网站建设实施阶段,需要提升器视觉效果,现代IT产业发展水平进入到全新领域,平面设计能够对企业发展以及产品的附加价值提供帮助。科学技术获得长足发展使得平面设计水平也显效提升。一些新兴程序语言编程当中也开始出现JSP等技术,为此,针对平面设计与技术的结合问题就表现出重要意义。
4.1结合客户需求的设计与技术
网站建设的过程中相关设计人员需要利用十分复杂的技术手段,为此,网站建设人员应与平面设计之间形成必要的沟通,客户需要对网站建设提出符合自身需要的意见,并应用但网页设计方面,以此满足自身需要。例如,一些客户可能需要网站建设具有较强的展示性,希望可以图文并茂,因此设计人员就需要充分考虑着想因素,让网站界面能够将图文声像等因素更好得的结合在一起。相关网站建设工作也应当将客户作为重要因素,依据用户提出的相关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促使新型技术与平面设计之间相结合。
4.2网站建设中加入视觉因素
现阶段网站建设更加依赖视觉感应效果,由此实现信息传达的效果也更加明显。现代互联网技术长驱发展,使得平面建设以及多媒体网页建设更加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网页设计根据其显像方式使用RGB的色彩模式,更注重的是信息结构关系的梳理,如果将色彩运用的过多过强,很容易引起视觉的疲劳感,就需要考虑的更为全面,并且在字体的选用范围上也很小,为了让输出的成品大小不对服务器造成压力,基于html的特性,所有字体都是根据用户操作系统内默认字体而定的,当然近年随着技术的沿革与发展,这个差距也逐步在缩小。通常意义上也会应用到三维平面因素,这样建立起来的网站在感观效果方面更加立体。这也是体现出网站建设中平面效果与技术结合的集中表现。除此之外,现代网站建设也开始融合大量的动态网页制作相关技术,并通过数字科学技术手段促使用户的需求得到满足。
4.3实现平面设计与技术的有效交流
网站建设中需要客户与设计与人以及技术人员进行有效交流,对平面设计以及技术之间进行结合,才能够最终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平面设计方面不同设计人员之间也需要有效沟通,网站设计中的用户也应当被放在首要地位,只有这样才可以设计出优秀的网站建设。
5结论
综上所述,网站建设对于我国来说仍然属于新兴技术产业,当然,其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占据的地位也同样重要。网站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平面设计的功能,为此,相关设计人员就需要能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并最终实现网站建设方面的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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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损害赔偿;技术分摊;专利法
损害赔偿是认定侵犯专利权成立并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害时权利人最主要的救济手段。2008年修改的《专利法》细化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及其适用顺序,依次为权利人因侵权所受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法定赔偿。从法律条文的叙述上看,我国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数额判定采取填平原则,即损害赔偿金足够弥补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即可。但是,专利权不同于有体物,计算侵权行为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众多,如侵权产品对专利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成本、定价等各方面的影响等,再加上法律上缺少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所需要举证的证据要求和损害赔偿金的详细评判标准,这就导致了侵权损害赔偿金数额的难以确定。比起权利人因侵权所受损失难以计算的情况,侵权人所经营的被控侵权产品的利润是比较容易获悉的。实务中,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润也常用来确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技术分摊规则就是确定侵权损害赔偿金中的一个因素,我国部分法院的判例证实技术分摊也在确定损害赔偿金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
一、技术分摊规则的概念
法院在根据销售量、单位售价、成本、利润等因素确定侵权人的利润额之后,还需要考虑到专利对整个利润额的贡献程度,并将其百分比乘以侵权人所获的净利润额来决定最后的赔付额。其中技术分摊规则就是确定专利所占整个产品利润额的百分比,从而在计算侵权损害赔偿金时将技术问题作为一个因素进行评价。美国最高法院在Garretson v. Clark一案中阐述了技术分摊规则的具体内容。“当专利不是一项全新的机器或发明,而是一项改进专利时,专利权人必须说明他的改进在哪些特定的细节对该机器或发明的实用性做出了贡献。专利权人必须将他的发明与机器的其它部分进行明确区分,以便说明实用性的提高是来源于该区分部分而增值的。”“每个案件中专利权人都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专利特征和非专利特征之间的不同,用以区分或者分摊被告的获利和权利人的损失,并且这样的证据必须是可靠和切实的,而不是推测的或者假想的”这便是技术分摊规则的最初描述。
二、技术分摊规则产生的原因以及适用条件
在市场发展迅速的情况下,即使存在着侵权行为,专利权人的业务量仍可能得到增长,这种情况下,专利权人的损失相较于市场成熟稳定后专利权人被侵权所造成的损失更加难以确定,则在确定存在侵权的情况后,计算侵权损害赔偿金的时候就将考虑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要想运用侵权人所获利益进行计算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话,主要关注的应该是侵权产品所得利润和侵权行为之间必须具备因果关系,即侵权产品的利润是因为侵权行为的存在而产生的。“相当因果关系不仅是一个技术性的因果关系,更是一种法律政策的工具,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归属之法的价值判断”。只有在因果关系成立的前提下,才适用侵权人所得利益进行计算侵权损害赔偿金。
按照侵权人侵权行为的不同情况,侵权产品销售所获利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也将存在不同程度的关联,既可能存在一因一果的单一关系,也可能存在多因一果的情形。在存在多因一果的情况下,我们就必须考虑涉案专利对于侵权人所获利益中的贡献度,并排除其他因素(如被告原有的市场占有率、非涉案专利的技术因素等)对侵权产品的利润产生的作用,从而确定专利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额。因此,必须区分不同情形所对应的不同因果关系。
第一种情形,相同侵权,即侵权产品和专利权利要求所描述的范围一致,侵权产品完全覆盖专利权人的专利,并且没有增添其他元素。这种情况下,涉案专利对侵权人所获利益的贡献度毫无疑问就是100%,侵权人之所以能够获得利润完全是得益于权利人的专利技术,而并无其他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部件的因素。此时构件因果关系的纽带就应当是唯一的被侵权专利。
第二种情形,涉案产品的某些零部件侵犯了权利人的专利。这时我们应当考虑的是,如果侵权零部件能够单独销售的话,侵权人所获利润可以按照零部件单独销售时侵权人的利润率乘以涉案产品销售量与零部件单独销售量之和进行计算。如果侵权零部件并不能够单独销售,在确定侵权人所获利益与专利技术之间的关系时,就应由被告举证自己的零部件在整个涉案产品中的作用,并非整个涉案产品的销售利润都是侵权零部件的销售利润。但同时权利人也可以提出相应证据,证明整个涉案产品的全部市场价值均来源于该涉案专利,该专利对于涉案产品的价值提升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双方提交证据及质证后,法庭可以根据证据优势来判断该专利技术对于整个涉案产品的贡献比例,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金。
第三种情形,涉案产品的某些零部件侵犯了多个专利。对于被侵权的单个专利权利人来说,同样可以按照上述第二种情形进行专利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此外,需要考虑多个专利对于整个涉案产品利润的贡献比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面临着两难的境地,在个案中,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一种产品既侵犯了专利权人A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其某个零部件又侵犯了专利权人B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假设两个侵权都成立,而当A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侵权人所得利润来计算侵权损害赔偿额,并提出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对整个产品价值的贡献度为100%,此时法院也仍不清楚是否该产品侵犯了其他专利权,如果专利权人提出的证据让法院信服,并按照全部市场价值规则判决侵权人对A进行全部所获利润的赔偿,那么法院就会遇到一种尴尬,即B在其后要求赔偿时,原告的侵权利益已经全部用于赔偿专利权人A了,B就无法就侵权所得利益这种方式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为了避免这种尴尬,法院可以要求侵权人本身积极举证其产品中涉案专利技术的贡献度究竟是多少,非本案专利技术包括技术秘密、现有技术等其他因素在整个产品中所占的价值比重,否则,其就应当承担上述后果,在侵权利益已经用于全部赔偿A的情况下,仍应当承担侵犯B的专利权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侵权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充分举证自己的产品价值并非完全来自于A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这样也就可以在B没有提起诉讼的前提下使自己能够按照侵权所得利润的某个比例对A进行赔偿。正如笔者上述提出的想法一致,在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等诉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专利侵权纠纷案中,我国法院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整个产品侵犯多个专利的情形,本案中,被告LF125T-2D型摩托车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在此前原告已经根据其持有的外观专利对被告的该型号摩托车获得过赔偿。判决书称“就涉案的LF125T-2D型摩托车,日本本田公司在本院受理的另一起案件(2003)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225号案以及本案中,分别依其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向力帆公司主张权利并索赔。在225号案件中,本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考虑了涉案专利在整个产品中的价值比重,因此,日本本田公司获得的赔偿仅为力帆公司销售LF125T-2D型摩托车所获利润的一部分。现日本本田公司就其发明专利提出索赔,并非重复计算。但本院在确定本案的赔偿数额时,同样会根据涉案专利的价值比重,来确定力帆公司的侵权获利。”法院在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纠纷中,充分考虑到被告产品可能同时侵犯其他专利权,在前案中就已经按照涉案专利在整个产品中的价值比重,也避免了后案中侵犯发明专利权要求原告继续按照侵权获利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同时,就价值比重如何确定的问题,法院也充分考虑了原被告双方提出的证据,从而进行确定。“就价值比重问题,原、被告在庭审中都提出了各自的主张,但最后均表示对法院确定的比例予以认可。”
第四种情形,整个涉案产品与权利人专利相关,但涉案产品是对专利进行了改进,产生了专利本身没有产生的技术效果,但同时由于全面覆盖原则,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此种情况下,侵权人应当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其改进能够在多少程度上对整个产品的价值有所增值。如果举证不能,应当承担所得利润全部计为损害赔偿额。在侵权人提出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权利人也可以举证该改进是否是显而易见的,是否是对专利并无实质性的改进,证明涉案产品的价值并没有因为该改进而增加价值。在评价双方的证据后,由法院做出一个判断,确定专利因素在整个产品中的价值比重。
笔者介绍了上述四种可能需要考虑技术分摊规则的情况,并提出了相应情况下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可能不尽完善,但是对于之前部分法院并未通过当事人举证,直接酌定专利技术占整个侵权产品的价值比重来说,对于当事人而言更加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