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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文学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23 15:14:4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女性文学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女性文学论文

第1篇

古代文学作品中谈及仙人之恋时都是美丽的仙女下凡来找男子,极少有男仙来找女子。大概古书大多是由男人写出来的,古代男尊女卑,很少有女人可以被允许读书的,故此类书是为男人而写的。人都会梦想自己有什么和别人不一样的,写书作家和普通人一样,都希望在平淡的生活中来场免费的艳遇,所以,他会把书中的男主角幻化成是自己的替身,所以就会写仙女为自己下凡。而大多数下凡的仙女找的都是书生,塑造大批仙女形象也是男性的内心期盼。男性作家塑造的大量的神话故事中都有一个美丽多情的不属于人间的女子。如干宝的《搜神记》中的记载:汉董永……父亡,无以葬,乃自为奴,以供丧事……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织女,贵为天仙,竟会到凡间来为凡夫俗子生儿育女,为他织布还债,给了董永一个幸福安康又不需董永操心的家。这则神话故事在展现神人故事的最初并没有涉及到情爱,只是说织女是听命于天帝,所以下凡与董永结亲。但是此故事自它诞生开始,几百年的流传中,渐渐的变为织女偷下凡间,为了爱情而与董永结合,最后由于人神有别,天规难违而被迫分开。故事这样的流变说明了随着社会的发展,男性越来越多的主导社会,美丽神圣的不可亵渎的仙界美女也成为了男子可以征服的女子。这流露出男性对美女的希求,他们把女性功利化了,不单是爱情,而更多的是期盼美女成为自己生活事业发展的助手。而赵义山先生主编的《中国分体文学史》小说卷第48页中说到《任氏传》中说:在妻和任氏之间,郑六“昼游于外,而夜寝于内”,任氏的意义即在于为郑六提供婚姻之外的补偿。我很赞同赵义山先生的话,我认为男性作家建构任氏这个女性形象的目的就是表达了男性内心中对一妻多妾外加艳遇的心理期盼。上述故事充分展现了男性的一种心理:男性既追求男女刺激的情爱又不想妨碍现实的婚姻家庭生活,既想享受仙女式的美丽女子无偿的奉献,又不想负任何社会责任,故虚构了一位美丽多情又神通广大的仙女与凡男做情人,折射出男性潜意识中不平等的男女关系的根深蒂固。试想,如此美丽高贵而又神通广大的仙女竟然会与凡间贫困男子相恋,本就是一件不怎么可能的事,而在古代许多作品中都出现,这不能不说明男性自我强加了太多的自我意识。

二、男性在思想上处于主控地位,但又是行动上的逃避者立场

男性潜意识里男主内女主外的思想,使得男性对女性始终带着征服和控制的欲望,一旦男性对周围环境无法掌控,必然会选择行动上的逃避。如《搜神记———成公知琼》中:玄超梦到天上的仙女成公知琼,心生爱慕,由于她早失去父母,天帝哀其孤苦,就遣令知琼下嫁玄超。知琼姿容性情美好,像是人间多情而有才华的女子。知琼能诗善文,与弦超相处如人间夫妇一般。知琼这类仙女有着似人的方面,也有与人不同的特征,她们因仙人身份表现出特异性。成公知琼“夜来晨去,倏忽若飞,唯超见之,他人不见。虽居闇室,辄闻人声,常见踪迹,然不睹其形。”可以飞来飞去,可以隐形。这体现了男性作家对女性神秘感的要求,他们希望遇到的是特别的美女,比他们的妻子美丽而又多才气,同时又能够挑起他们的征服欲与幻想。同时,知琼说“纳我荣五族,逆我致祸患”,表明神仙与凡人之间不平等的关系。而有的书上说这是“神性压迫感”,凡间男子必须接受她们这些仙女,但这却是男性的一个狡猾之处,把所有出轨的理由都归于所迫,把一切责任撇得一干二净,明明心中期盼不已,却构造的都是女性的主动和强加性的爱情。我认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男性对于他们心中的女神的一种期待,无法亵渎,就以被迫接受的方式建构事件,把自己演绎为被迫接受爱情的弱者,实则享受着天仙带来的好处。又如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中的主妇吴月娘,除了帮助西门庆勤恳持家,协调家庭内部姬妾关系,还要在外面给西门庆充面子。但是吴月娘没有生孩子,即使是妻,也不得不小心伺候,容忍西门庆一次次的娶妾。即便这样,而吴月娘也依然百依百顺,她纵为妻,也只是西门庆的一个奴隶,被西门庆所控制着。这些美丽的女子,都是男性塑造得一批精神奴隶,为男性提供他们想要的生活,同时还要承担被谴责的责任。而男性,享受完美女带来的欢快之后,面对社会和舆论责任,总是选择妥协或者放弃。

三、男性作家把自己当作一位绅士

处于绅士地位,自主的为女性履行绅士义务,为女性建构了一座名为“”的围城。男性以保护女性为由,为女性建构了一道道坚固的道德围墙,如“男女授受不亲”,这在《礼记•曲礼》中即有记载,这很明晰的说明了古代的男女礼节,而且女子必须要遵守三从四德。如《秦楼月》中被原文引用的《真娘墓》,描述的是一位名叫真娘的青楼美女,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以生命为代价,与老鸨相抗争,最终香消玉殒。这究竟值不值得呢?为什么美女真娘把自己的贞洁看得比生命还重呢?为什么《秦楼月》中的女子要以真娘为榜样,如此羡慕和哀痛真娘呢?“贞洁”是男性作家强加给女性的,并不是女性一开始就对自己进行性德束缚。男性在着力于打造自己这个美好绅士形象的同时,把保持的女性作为了身份的一种象征,一种荣誉。婚姻与情爱,二者本该统一,但在吕贯的心中却不乏矛盾之处:情爱可以任性,婚姻却难违理。因此跨越了樊笼礼教的女性,可能会获得男人的一段爱情,却常常失去与此男人一生的婚姻,如《莺莺传》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男性到爱情的最后,不仅是无力,也根本就是不想为女人而争取什么。因此古代美女中才会出现那么多的思妇、弃妇、怨妇,从“氓之蚩蚩”到几百上千年后的作品中,女性无不是附拥品。高贵如李清照,美艳如李清照,才气如李清照,依然落得孤苦无依。她的一次改嫁,竟成为人生的一大污点。难道女性就没有权力选择婚姻吗?不是女性无法选择,而是她们已经失去了选择的能力了。无论她们做什么,她们的心理都用贞洁二字在衡量着自己的行为。这也可以说明男性很成功,他们把这种贞洁观塑造成了一种社会习俗,进而成为一种道德标准,最后成为女性自主的选择。男性绅士性的贞洁维护,让女性从此失去了心灵的自由。

四、男性把自己放在爱情的被动者地位

男性为了隐藏自己懦弱的一面,构筑一批大胆艳丽的女子。男性作家为了把自己的懦弱面隐藏起来,于是把自己置身于一个被动的地位,把求爱的主动权交给女性。如陈玄祐的《离魂记》:小说叙述王宙与美女张倩娘“常私感想于寤寐”,倩娘的父亲却将她许配他人。倩娘的灵魂于是离开躯体私下前往与王宙相会,并生两子。张倩娘的“私奔”是为社会舆论所不容的,而男性作家把女子置身于这样尴尬的地位,让女子独自去承受这种社会的道德的谴责,展现女子大胆反抗婚姻压迫追求自身幸福的同时,让我看到的是男子的更尴尬。如《柳毅传》中的龙女,连叔父钱塘君做主把她嫁给柳毅的时候,柳毅不娶,最终龙女化身为卢氏女嫁给他,他才娶,这个故事相对于别的男子期盼娶到仙女是有区别的,但是柳毅辞别龙宫的时候“不诺钱塘之请而后悔”,“殊有叹恨之心”表明柳毅的后悔,但是他仍然没有主动的去追求龙女,一直等到龙女主动的变换身份嫁给他,他才心安理得的接受而已。我认为这在显示男性既期盼多情美丽的女子,但是又不敢追求,对美好的女子产生一种无法亵渎感,只有把自己从主动者降低到被动者,男性才安心。还有如诗歌当中的文君当垆,卓文君美丽又多金,又多情肯私奔,难怪文人都爱引用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故事了。同时男性为了获得政治与经济上的利益,往往会选择在关键的时候让女性出现,如貂蝉,作为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却跟杨玉环,王昭君,西施一样的,红颜薄命,她作为王充的棋子,在吕布和董卓只见周旋,最终使董卓和吕布二人关系破裂,完成了任务。但是,作为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的女人,貂蝉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究竟值不值得,这也许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但是从这个女子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男性在自身无法完成艰巨任务的时候,往往选择把女性当做棋子进行摆,做先头兵,如貂蝉为王充,西施为楚国,王昭君为大汉。都是一批为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女子。这不能不反映出女子的艳丽大胆和男子的萎靡懦弱。

五、在人生目标的前面,女性是被男性牺牲的,男性是胜利的一方

郭立诚说:“男人最不讲理的,他们一方面喜欢漂亮的女人,一方面又把亡国败家的罪过推到女人身上,骂她们是祸水是败家精”。的确女性一直都处在被牺牲的地位。如四大美女之一的杨玉环,马嵬坡前的赐死,真实的对她的命运做了总结。又如《霍小玉传》,李生与美女霍小玉情深意浓的时候,“自以为巫山洛浦不过也”。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读书仕进才是李生这样的公子最重要的人生目标,小玉给她的恋爱只是他么临时的消遣而已。霍小玉这样的女子对李生这样的以仕途为重的公子的前途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因此当功名前途与“爱情”发生矛盾时,李生这样的公子最先放弃的就是“爱情”。男性总是幻想三妻四妾,第一个妻子往往选择门当户对的,与自身利益挂钩的,而第二三四个才是他们对女人的期盼。男人是满足了发展需求才开始寻求爱情。同时,男性作家以旁观审视者的态度看待爱情,在古代的爱情故事中,往往女性的形象塑造得非常丰满,男性在故事中起的是陪衬的作用,而不是主角作用。同时,当爱情与现实发生冲突的时候,男性自动的退下,置身为一个不受社会道德和舆论谴责的地位,而把一切的罪责划归女性的不守妇道。这样的不公正的立场,一直的延续,以致让女性越来越被束缚在这种文化环境中,沉沦在贞洁的围墙里。男性,总是把自己置于一个第三者的位置,一个不受指责与责任的人,似乎夫妻如有过错都是女方的问题,比如年长色衰,如白居易“素口蛮腰”,到老都在不停的换姬妾。这是不公平的。

六、总结

第2篇

1.高职学生专业选择现状

调查结果表明,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女性参与高等教育的比例不断增大,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高等教育中性别的纵向隔离程度。但是男女学生选择的专业领域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别隔离现象仍然比较明显:女性更多地集中在教育、艺术、语言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男性则集中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如在机电一体化专业中,女生仅占5%,而在创意服务专业中,男生仅占15.7%。

2.高职学生选择目前专业的原因分析

调查数据中,想学一技之长有更好出路的学生占45%,按照个人兴趣来选择专业的学生占22.5%,听取父母和老师的建议选择专业的学生占7.5%,也有学生随便填报专业,占样本总数的15%。由此看来,大部分学生选择专业是出于自身的发展和兴趣爱好。但是可能因为社会影响,女生选择专业时可能考虑能学习一技之长的“女性主导”专业,男生可能顺应社会意识流而选择“男性主导”专业。

3.高职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1)家庭方面(表1)在变量家庭所在地中,城市的学生选择专业时更注重个人兴趣,而农村的学生希望学习一技之长为毕业后有谋生本领,但两者性别差异都显著,男生倾向于选择理工科,而女生倾向于师范等文科专业。父母的教育期望变量存在性别显著差异。农村家庭特别是经济状况不好的家庭对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态度很不一致,子女专业选择的性别差异也很明显,对儿子的教育期望明显高于女儿。这可能和我国传统的家庭模式带有浓厚的“父权色彩”有关。家庭年总收入水平和父母受教育程度方面,经济条件和父母受教育水平都不错的家庭,子女在专业选择方面已经不存在明显差异。独生子女变量上,专业选择存在显著性别差异。可能父母的意愿对子女选择专业起着重要作用。(2)学校方面(表2)高职女生中有68%会优先选择学校的重点学科,高职男生中有60.7%会优先选择学校重点学科。从结果来看,学校的专业优势性对专业选择的性别差异影响不大。可能是因为学生在报考学校时并没有太关注学校的专业优势性,而是关注学校的整体评价。在高考制度方面存在性别的显著性差异。在报考志愿时,有32.8%的女生和21.7%的男生遇到过学校限制性别而不能报考相关专业,这些专业主要集中于军事,航天等特殊专业。(3)社会方面在应对大学生就业压力的抗压能力方面,男生抗风险能力越强、成功信心越高。从男生的专业选择倾向看,男生对“男性应该承担起家庭的经济重任”这种体现性别特征越赞同,成功信心越高,探索性更强,他们在面临男性主导专业与女性主导专业,以及女性主导专业和中性专业的两两选择时,他们越可能选择男性主导专业和中性专业。从女生的专业选择倾向看,女生对“我喜欢从事虽然挣不多钱但失业风险低的工作”这种判断越赞同,在面临男性主导专业与女性主导专业和中性专业的选择时,她们越可能选择女性主导专业和中性专业。在企业性别差异制度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女生更愿意去男女都有机会公平竞争的企业工作,所以求职时女生可能会关注企业的同一职位的性别比例。总之,高职学生选择什么样的专业,对他们今后的职业生活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如果女生继续倾向于选择女性主导的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就可能加大专业间的性别失衡比例,甚至进一步影响她们的经济水平和社会地位。因此,解决高职教育中的性别公平问题,应该更多关注学生专业选择上的性别差异问题,使有能力的女性也有相同的机会去选择学习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专业。

二、基于女性主义视角提出相关建议

高等教育领域中存在的性别差异现状,一定程度上折射了整个社会的性别差异现象。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可以准确地考量一个社会进步的程度,而女性主义理论就是在社会性别差异的基础上倡导全人类的男女平等。所以,在女性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对教育领域的性别不平等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是合乎情理的。

1.政府要坚持教育的性别公平性,制定保障女性教育的相关政策

第一,在就业政策方面,“禁止因妊娠和分娩歧视”,“招聘公告中不能出现男性优于女性的内容”,“在所有招聘的职称后应该注明男女均可”。[3]虽然我国已试图利用相关法律政策为女性创造获得就业岗位的同等机会,但是实际操作中仍然出现“野火烧不尽”之势或者政府部门对违反相关法令的处置规定并不明朗。因此,一方面,政府必须制定专门的反性别歧视法,确立性别歧视属于违法行为,明晰可操作性的法律细则。如果用人单位触犯,女性就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确立性别歧视惩罚和赔偿细则。比如“未做到男女同工同酬的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招聘和工作中遭受性别歧视的雇员,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3个月工资的最高额”。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将聘用和培养女性劳动者的比例作为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标之一。第二,应将性别社会化观点纳入教育政策之中,要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促进男女共同努力改变传统的“性别代言”,消除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的基础。一方面,可以对现行的教育政策进行修订,例如,修改带有性别差异的教师退休制度,以消除其对女性工作晋升和专业发展的影响;减少教育收费以避免贫困家庭的“舍女保男”。另一方面,政府应制定一些导向性或激励性的特别扶持政策,和学校一起鼓励女性走出“被单位拒之门外”的畏惧,大胆从事与自己专业或兴趣相符的工作。这样不仅提高女性的就业机会,而且也能鼓励有能力的女性选择自己擅长的专业。

2.家庭要改变“重男轻女”传统观念,树立男女平等的教育观

家庭是影响学生专业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诚然,对于现实社会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女性来说,接受公平的教育是摆脱这种不平等的最好方式。但是,父母往往根据自身的生活经验和对劳动力市场中职业的性别偏见,去指导子女的专业选择,带有一定的主观和从众色彩。在一些农村或偏远地区,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信息传递慢和个人视野的狭窄,家长对职业认识大多来源于媒体信息,更容易受社会刻板印象的束缚,陷入对子女职业指导的误区。如果家庭无经济能力供养孩子上学,那么女生辍学就是首要选择。因为家长们认为,女生勤快乖巧,能够帮助父母干活、照顾弟妹,并且受近几年“读书无用论”影响,他们坚持认为女孩“读书无用论”,将女性的角色局限于“家庭主妇”的社会地位。然而,家庭经济好的父母偏好于为子女选择专业,也是一种不当之举。总之,受中国“重男轻女”传统观念、男强女弱的性别偏见和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的熏陶,子女将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内化为指导和衡量自身行为的准则。因而,在专业选择时,男女呈现显著性差异。为改变这一现状,家庭要改变传统观念,树立男女平等的新理念。第一,改变传统的性别教育观念,树立性别平等的教育观。当家庭对男孩的教育期望普遍高于女孩时,可能对女孩获得相同的教育机会和社会资源会更加不利。家长要摆脱传统的父权制文化束缚,改变“重男轻女”的观念,公平看待子女的社会地位,这样才可以推进教育领域中的性别公平化。同时,父母要认识到职业性别隔离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多元化和竞争性,尊重孩子的职业兴趣,帮助子女建立自己的专业选择范围。第二,父母应营造民主平等的家庭氛围,帮助孩子增强自身平等意识。什么样的家庭必然教育出什么样的子女。家庭氛围对子女的个性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特别是民主和谐的家庭环境能让孩子的个性得到全面发展,培养子女的独立性和创新性。而且,民主型家长在专业选择时更愿意帮助孩子分析选择专业的原因和兴趣,辅以参考意见,而非主观断决,违背子女意愿。

3.学校教学要注重性别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女性身心健康发展

其一,在课程设置上,学校通过教材将知识、社会规范和价值观传授给学生,在学生性别社会化过程中起着引导作用。所以,通过修订教材,可以逐渐取消课程的性别偏见和性别刻板印象。比如小学教材中的插图农民一定是“伯伯”,警察一定是“叔叔”。[4]在高等教育中鼓励男生选择工程、航天等具有挑战性的课程,而鼓励女生选择语言、文秘等缺乏探索性的课程。事实上,女性也具有向探索和挑战性职业方向发展的能力。因此,对于中小学教材的隐性性别歧视内容进行更改,势在必行。教材内容要摒除强调男性英雄角色和女性家庭角色的刻板印象设置,融入新的社会性别理念,提升女性的职业地位和人格优势,让女性从小生长在性别平等的环境,能够选取与自己专业符合的职业,不为就业的性别歧视而苦恼。其二,在教师发展方面,任何教育阶段,教师对学生性别的观念和行为塑造都是潜移默化的。如果老师对女生的鼓励多集中在听话、整洁;而对男生的表扬集中在大胆、创造性强。那么无形中就教导男女孩具有符合所谓性别规范的举止。[4]所以,学校教学要注重对教师获取性别知识进行专业的培训。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能将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置于社会性别束缚之外,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从事各种工作,并能在以后工作中运用新的社会性别观念处理问题。

4.女性应该摆脱社会赋予自身的“枷锁”,增强积极竞争的意识

第3篇

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由着重传授知识,到注重能力、素质教育培养,而创新教育更接近本质的观念性变革。体育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上也有很大的潜力。随着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提高教师的创新意识及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已是教育职能的重要体现,本文就高校女生篮球教学中如何运用创新教学作简要分析。

关键词:教学模式高校女生篮球运用

在科技高速发达的今天,创新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作用远远超过了以前任何时代,于是提高民族的创新素质就成了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时代任务。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创新是教育改革的出路,教育要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培养创新精神、发展创新能力的责任。为此,必须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特别是由教师向学生灌输知识的老式教育教学制度,这为我们更加清晰了深人体育教学改革的思路。

1、传统教学模式的剖析

1.1教师中心论:九十年代前的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教师只考虑自己如何教,而很少考虑学生如何学,教学中采用的“讲解一示范一练习”比较强调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忽视了学生的主体作用。以教为目的,教师与学生变成了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学生听老师讲,看老师示范,跟老师练习,使学生始终处于被动状态,把体育课教学活动变成了教师的单边活动。

1.2考试为主论:教学内容主要是考试内容,考什么教什么,以传授运动技术为中心,以技评、达标为目的,忽视了全面锻炼学生的身体,忽视了基础理论知识、健身方法的传授,忽视了学生终身体育能力的培养、统一考核标准,结果造成素质好的吃不饱,素质差的吃不了。

1.3封闭教学论:教学中由于强调教师的主体作用,“从听教师讲到看教师做到跟教师练”都是处于一个封闭状态中,主要表现为重课内,轻课外,重知识灌输,轻启发引导,使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受到了限制。

2、创新教学模式在高校女生篮球课中的运用

传统教学理念认为教学是一种特殊认识活动,它是认识论为基础的“主体一客体”论,其内涵是将人类认识关系结构限定在单一主体和单一客体之内。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化教育的发展和素质教育的要求,而高校女生是高校体育人群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她是高校体育中的主要载体,有其特殊性。因此,在高校女生体育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应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用现代的教育观营造师生学习共同体,注重学生的兴趣,提倡自主学习和充分尊重学生个性,鼓励学生提问,从而激励学生创新的内在动力。以下为自己所授课班级进行相应教学方法的运用,收到较好的效果,深受学生的喜爱。

2.1开放式教学法

在课前准备活动时采用开放式教学法,每学期开始我会把每班学生分成6人一组的若干组,每组负责一次课前准备活动15-20分钟,把主动权交给学生,还学生一个自由发挥,追求创意的舞台,学生可以把从教师那里学来的知识加以改编运用,也可以是自己根据有经验思维加工,创造出新的内容。如原来课前游戏“贴膏药”经学生改编成:将班级学生分成两个组,利用篮球场的两个半场,围成两个圆,游戏规则同“贴膏药”一个跑一个追,但不同的是要换人时跑到圈上两名同学之间,同时用手指明左或右面,那相应的右或左面的同学跑,休息的同学到跑走的同学位子上。这样一改在原有游戏的基础上,又加上学生注意力,反应灵敏的练习。开放式教学法既给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学生继续努力,养成良好的体育习惯。

2.2尝试教学法

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传统的“讲解一示范一练习”模式,而是教师根据动作的科学原理,首先提出问题,为学生提供有关线索,启发学生思维,激起学生探求和学习的兴趣。在每次教授新的技术动作时,先向学生提问,如原地运球,先问学生原地运球怎样运球,球落点始终控制在一点上?怎样运球才能使球粘在手上?球落地后反弹高度大概多高?提出问题后学生自己练习结合问题,边练边想,然后集中,让学生自由回答问题,根据学生回答的结果,对的及时给予肯定,不对的先打个问号,这时再根据正确的技术动作要领进行示范,讲解,针对刚才学生的回答强调对在哪里,不对在哪里,这样更加深了学生对动作的理解。在尝试教学法中,教师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把教学任务转化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在教师的引导下和组织下,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自主认同学习内容,体验学习过程,领悟学习的知识和技能。

2.3分层教学法

在教学过程中对于不同程度的学生提出不同的教学要求,实行不同步的教学进度,并鼓励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以便更好的完成教学任务。在高校女生篮球课教学中,由于每个学生的基础不同,为了避免有的学生吃不饱,有的学生吃不了,根据学生的情况分两个以上的层次,一般分为较好,好,一般,对知识掌握较好的学生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教授行进间传球推进时,技术一般的学生进行两人一组面对面传接直线球推进,技术好的学生进行三人一组直线和8字型弧线传接推进,技术较好的学生进行背后交叉长传传接球推进。分层教学法的实施,避免了部分学生在课上无所事事,同时让所有学生都体会到学有所成,有利于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团队精神,有利于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

2.4比赛教学法

在教学过程中,众所周知,为了使学生正确,熟练地掌握动作技术,必须通过多次,反复的练习,这样一来,往往会使学生感到枯燥和单调,这时运用比赛教学法有积极的作用。如行进间运球练习,采取比赛教学法,把班级学生分成4组,为了更好的掌握运球技术,可采取直线的方法进行比赛,这样不仅练习了运球技术,还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调节了课堂气氛增进了学生集体主义精神。实行比赛教学法后,我发现课堂学生活动越来越活跃,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发挥,学生的自学能力得到提高,通过比赛过程中的竞争与合作,学生求胜的竞争意识越来越强,同时也更加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合作取胜。

第4篇

关键词:女性易装 社会性别制度 木兰 娄逞

封建礼教讲究男女有别,男主外,女主内,要求广大女性谨守传统女德,不能越礼。如《礼记・内则》中说:“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1]“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2]但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女性有时不得不走出家门,进入属于男性的公共领域,这必然与传统社会性别分工产生一定的冲突。为了化解由此带来的矛盾,这时就会出现女子易装现象,女性打扮如同男性,以男性的面目出现。

这样易装后的女性在社会性别上暂时取得了“他”的身份,暂时拥有了进入公共领域、参与社会活动的合法权利。如最早进入文学作品的易装女性木兰,她易装从军征战,展示了女性的勇武精神。其事迹见于南北朝时期的北朝乐府民歌《木兰诗》。与此相映的是,在南朝南齐时也出现了女子易装行为,如果说木兰其人其事有一定想象成分在内的话,娄逞则是一位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女性。《南史》记载:“东阳女子娄逞变服诈为丈夫,粗知围棋,解文义,遍游公卿,仕至扬州议曹从事。事发,明帝驱令还东。逞始作妇人服而去,叹曰:‘如此伎,还为老妪,岂不惜哉。’此人妖也。阴而欲为阳,事不果故泄,敬则、遥光、显达、慧景之应也。”[3]娄逞的所作所为表明了女性不输于男性的政治才华。

由木兰和娄逞事可知,这时女子要进入公共领域必须易装。可见,此时“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性别分工相当严格。在这里,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虽然“男尊女卑”的社会性别规范形成于先秦时期,但是,那时男女两性之间的社会性别分工并不如后世明显,因此,虽然政治等领域完全将女性拒之门外,但还是有一些社会活动允许女性参与。如女性从军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当时列国频繁征战,有时连女子也被编入军中,不能幸免,这是男性出于战略需要而对女性的奴役。《商君书・兵守》说:“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耕格阱,发梁撤屋,给徙徙之,不洽而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4]《史记・田单列传》中亦记载:“田单知士卒之可用,乃身操版插,与士卒分功,妻妾编于行伍之间,尽散饮食飨士。令甲卒皆伏,使老弱女子乘城。”[5]这时女子并无易装和换回女装的问题。但是,这却成为后世文学中女子易装从军的肇端。

至秦汉之际,女性依旧允许进入军队,在《史记・项羽本纪》中项羽与刘邦交战时,“汉王夜出女子荥阳东门被甲二千人,楚兵四面击之。”[6]女子被甲,当与男丁无异,且平时应训练有素,方能迷惑楚军。但汉代以后,随着封建礼教的严苛和社会性别分工的严格,情况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女子从军被认为不祥,影响士气。《汉书・李广苏建传》载李陵与匈奴作战不胜,“陵曰:‘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后来“陵搜得,皆剑斩之。”[7]结果再战,大胜。但在特殊情况下,女子依然会出现在军队中,《三国志・武帝纪》载,吕布与曹操交战,“时太祖兵少,设伏,纵奇兵击,大破之。”裴注引《魏书》曰:“于是兵皆出取麦,在者不能千人,屯营不固。太祖乃令妇人守陴,悉兵拒之。”[8]

此后,女子从军甚为少见。对此,吕思勉先生说:“后世女子罕从征战,偶有其事,人遂诧为异闻;若返之于古,则初无足异也。”[9]所以,后世再没有出现女性大量从军的事情,社会性别分工的严格使女性完全失去了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女性必须改装为“他”才能具有进入公共领域的资格。因此,南北朝时的木兰和娄逞不得不靠易装来取得男性身份。《木兰诗》的结尾说,“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10]表面上是在为女性的才华张目,但是“辨雄雌”的标准是“雄”,女性是靠掩盖自身的生理性别换来行动上的自由。

女性依靠易装进入公共领域并不符合封建礼教的常态,女性易装行为在客观上打破了社会性别分工制度,是向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社会性别规范发出了挑战。因此,男权意识需要对其重新进行加工和改造,以期能使这种行为纳入传统道德的合理表述中。所以,在男权意识的观照下,木兰和娄逞一个受到赞扬,一个受到贬斥,她们的形象在后世的易装故事书写中变得意味深长。尤其是木兰形象,在后世的改造中已经远离了最初的文本意义。

在探究其中原因时,她们易装的目的不能不引起关注,木兰和娄逞都是主动要求易装,但是木兰易装的原因是可汗征兵时,父亲年老,且“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征战归来后的木兰尽管战功显赫,却依然愿意着其旧时裳。相比之下,以男权意识衡量,娄逞的易装动机就显得十分可疑,是无故而诈为男子。娄逞不甘自身才华被埋没的易装要求,实际上包含了朦胧的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女性自我意识危害到了传统社会性别制度的稳定,危害到了男权的利益,所以,她就被视为“人妖”,遭到了男权意识的责难。

因此,在对女性易装故事貌似客观的叙述中,包含着男权意识对其的改造,包含着在违背传统道德的故事中极力以传统道德要求的矛盾。男权意识对待木兰和娄逞的态度基本上成为后世易装女性的两极待遇。

自木兰和娄逞后,唐代成为女性易装较活跃的朝代,尤其是在唐前期,女性易装几乎成为一种社会风气[11],这时小说中也出现了女性易装的故事。如李公佐的《谢小娥传》,其在后世影响极大。至五代,王蜀出现黄崇嘏易装事,后与娄逞同被收入《太平广记》卷三六七“妖怪九”之“人妖”中,而在民间传说中几乎家喻户晓的祝英台事,最早的文献记载见于宋代张津的《四明图经》。此后,宋金元时期很少再见女性易装事迹,这与理学的兴起有密切的关系。文学作品中演绎的多是前代易装女性的故事。女性易装事迹重新出现是在明初,与前代不同的是,这时女性易装的目的已经是为保持贞节,沾染了明代特有的社会文化氛围。

不管女性出于何种原因而易装,这种行为都属于非常态的做法。因此,历史上关于女性易装故事的记载并不多,由于女性易装是对传统女性性别角色的反叛,男性文人大多也不会主动创作与虚构这类人物形象。他们对理想女性的表达自有其常规方式,这只不过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所以,至明代,进入小说作家视野的易装女性很少,多部笔记小说中反复记载的都是同一个易装女性的故事。但是从作品数量不少而易装女性很少的矛盾中,也可以窥见明代真实的两性文化原貌。

而在明末清初的才子佳人小说中,女性易装成了女性成就美好姻缘的手段,具有绝世才华的女性,同时也具有“三从四德”的传统女德,甘心伏于男性之下。即使对女性才华持颂扬态度的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给女扮男装的才女颜氏安排的结局依旧是换回女装,闭门雌伏。

从古代文学作品中对女性易装现象的记述,可以看出,扮成男装的女性具有不亚于男性的才华,这无疑对“男尊女卑”的传统社会性别制度构成了严峻挑战,但是经过改造,这些女性最终的结局只能是换回女装,相夫教子。而对于不愿换回女装的女性,则给予严厉的批判,称之为“妖”。

女扮男装实际上表明了传统社会性别制度的不合理,但是在男权意识占主导的封建社会中,是绝不允许女性萌发自我意识的。对女性易装的评价标准是以男性的眼光来衡量的,并以此对她们做出符合男性利益的评价。封建礼教要求女性遵守女性性别规范,不能进入公共领域,参与社会活动,但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不断出现女性易装,走进公共领域的现象。男性作家在记载这些现象时,不得不对“她们”加以改造,使之成为男性对理想女性的一种另类表达途径,这是礼教的矛盾和尴尬。

参考文献

[1](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7卷,第518页。

[2](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8卷,第531页。

[3](唐)李延寿撰《南史》,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5卷,第243页。

[4]高亨注译《商君书注译》,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01页。

[5](汉)司马迁撰《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82卷,第2455页。

[6](汉)司马迁撰《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7卷,第326页。

[7](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54卷,第2453页。

[8](晋)陈寿撰、裴松注《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卷,第12页。

[9]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303-304.

[10](宋)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5卷,第374页。

第5篇

论文摘要:《人树》是澳大利亚著名作家帕特里克·怀特文学创作生涯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作品。小说中女主人公艾米·帕克的形象历来备受争议。从异化角度入手,分析了艾米对丈夫和儿子强烈的占有欲,揭示艾米失去自我,心灵扭曲以致最终难逃被异化的厄运。

帕特里克·怀特(1912-1990)是澳大利亚文坛的执牛耳者,也是澳洲迄今为止唯一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的《人树》被评论界认为是怀特文学创作生涯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作品。评论界对《人树》的研究多集中在主题分析或写作技巧上,还鲜有人从异化的角度对《人树》中的人物性格,尤其对作品中的女主人公艾米的形象进行深人的挖掘。而本文正是试图填补这一空白,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异化可以说是西方文学中一个由来已久的重要主题,尤其到了现代主义作家那里,这一主题得到全面的拓展和深化。异化是指在异己力量的作用下,人丧失了自我的本质,丧失了主体性和精神自由,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精神创伤和心理变态。其结果便是人丧失了理性的,,意志的能力,成为某种不可知的力量的受害者。艾米是((人树》中性格近乎扭曲,有着严重变态心理的一个重要人物。一个被异化的人的自我丧失,失却精神自由,人格趋于分裂等特征在她身上表露无遗。艾米“不以自己是自己力量和自身丰富性的积极承担者来体验自己”,而觉得自己是依赖于自己之外的某种力量。于是,她对所依赖的某种力量产生极强的依赖性和占有欲,迷失自我,成为一个与自我相异化的人。

艾米对丈夫斯坦怀有强烈的占有欲和控制欲。结婚之前,“她还没有爱过任何人”,也“还没有被人爱过”,“除了母亲在临死前很短的一段时间内,怀着一种焦急和烦躁的心情给过她一点点爱”。于是,童年时代爱的缺失为她日后一旦发现爱,获取爱便产生极强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埋下了伏笔。婚后的艾米体味到爱情的甜蜜。但这种甜蜜很短暂。斯坦的沉默寡言和疏远,使得艾米越是深爱斯坦,越是感到爱的缺失,越是深陷于一种爱的激情中无法自拔。她对爱越来越贪婪。“她确很贪婪,对面包;一旦发现之后,对他的爱。”艾米甚至把斯坦视为自己的上帝,“上帝的慈悲只是表现在集市结束,大车回来时辘辘的车轮声。上帝的爱便是印在她唇上深深的亲吻。”然而,“人供奉给上帝的越多,他自身中留存的越少”,直到“这个男人吞噬了这个女人”。她越来越深陷于对斯坦的占有欲中无法自拔,也越来越的在感受着自我的丧失中惶惶不安。所以艾米常常处于一种害怕失去归属感的焦虑当中。对她而言,斯坦就是她的归属。因此,他对斯坦的爱情时常伴随有歇斯底里式的狂热和奋不顾身。“如果需要的话,她可以迸发着爱的呼声引颈就戮”。然而,尽管她自信“她对他熟悉得连每一个毛孔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但始终“她还是没能把丈夫成功地‘吞噬’了”。当她最后一次“用她的身体和意志所蕴藏的全部力量,紧紧地抱着他”时,她抱住的只是一具已经冰冷了的尸体。 艾米强烈的占有欲还体现在他对儿子雷的感情上。艾米对雷的感情超出了常理中的母爱之情,显得扭曲和变态。雷刚出生时,艾米就坦言她“就能把他吃了!她对他真是爱不够,甚至那种长久的,要吞下去似的亲吻也不能发泄她心中的爱”,她甚至盼望“他能再平平安安地回到她的肚子里”,那样,雷就可以永远为她一个人所独占。这也是为何艾米一开始不喜欢雷的妻子埃尔西,而在知道雷并没有完全被妻子所掌握时,“怀着这样一种可怜对方的心情”,她开始喜欢埃尔西了。她甚至都不想与斯坦分享儿子,所以在斯坦和雷发生龄龋时,她会产生古怪的快乐。总之,她只想独享对儿子的占有权。任何人对儿子的共享都会招致艾米的嫉妒和怨忍。

艾米穷其一生都是活在强烈占有欲的奴役中,失去了自我,没有丝毫的精神自由可言。在言及女儿塞尔玛的婚姻时,来看艾米和斯坦之间一段简短却意味深长的对话:

“可她真的得到他了吗,斯坦?”她急切地望着丈夫的脸。

“她得到他了吗?”

他把脸转过去,毛发因为什么而直立起来。有时候,他脖颈后面的头发确实会直立起来。

第6篇

关键词:女大学生;生命美育; 少数民族;女性文学

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着女性生存危机,面对恋爱、婚姻、家庭和事业等诸多问题时,长期处于边缘地带的女性常被社会潮流和传媒文化所左右和驱使,陷入迷茫。高校,作为知识女性从学校向社会过渡的关键场域,必须承担起正确引导的职责。但由于高校生命教育、女性教育等的缺失,当女大学生脱离象牙塔走向社会面对一系列问题时,极易处于认知的困境中。如何弥补这些缺失,解决这些问题,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在思考。而少数民族地区的女大学生由于性别和民族身份的特性,她们往往处于边缘的边缘,面对更加严重的生存危机。如何能够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弥补教育缺失带来的遗憾?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在思考。下面的论述将呈现在以云南本土女大学生为分析研究对象,利用云南当代少数民族女性文学实施生命美育的思考。希望这些思考对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女大学生生命美育构建有所启发。

在针对云南本土女大学生的教育实践中,不难发现,利用云南当代少数民族女性文学作品更易帮助本土女大学生建立起完善的人格;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婚姻观和事业观;更易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生命现象,去了解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去认识到生命的伟大与崇高、脆弱与无助。究其原因主要可总结为三点:

首先,上世纪80年代大量涌现的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作品具有形象性、生动性、思辨性以及广泛的社会生活特色,能够提供丰富的感性切入材料,利于女大学生由感性体悟升华到理性思辨。

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自上世纪80年代涌现浪潮,创作队伍不断壮大,创作类型不断丰富,创作影响不断在业界扩大,已涌现不少代表之作。比如景宜(白族)《谁有美丽的红指甲》获得“第二届少数民族文学优秀中篇小说一等奖”,董秀英(哈尼族)《最后的微笑》获“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二等奖”,白山(回族)《血线――滇缅公路纪实》获“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作品集奖”,黄玲《李乔评传》获“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一等奖”,袁智中《最后一封情书》获“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新人新作奖”。这些优秀的作品体现了女性的感性表现方式,情感强烈、感受细腻、视听灵敏、思维具象,是女性解放自身和建构自我的体现。

其次,由于民族身份认同和女性身份认同的影响,云南本土女大学生更容易从云南当代少数民族女性文学作品中自主吸取所需养料,通过独立思考,渐渐走向健全的审美的人。比如云南本土女大学生在阅读体验纳西族女作家和晓梅的作品《女人是蜜》时,会了解纳有文化“情死”,以全新的角度思考“情死”,思考女性生命的本质,思考女性在爱情中所付出的代价。

在体验感悟具体作品的过程中云南本土女大学生会培养建立起敏锐的审美能力,良好的审美趣味,健康的人生态度,完善的心理结构,丰富的个性魅力,拥有自由的超越精神,炽热的理想追求。当她们在阅读黄雁(哈尼族)《胯门》时,会对哈尼族传统婚俗“钻胯门”有新的审视和切入,唤起她们对女性生命本质的思考,这是传统文化对哈尼族妇女生命的沉重压抑。女大学生们往往在阅读体悟之后,会不由自主的思考如何在现有的可贵的条件下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展现自己的个性魅力,保有自己的自由精神。

最后,关注和研究云南女性文学及少数民族女性文学的学者也越来越多,研究成果涵盖文学史的梳理,如黄玲的学术论文《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创作与发展》和专著《高原女性的精神咏叹――云南当代女性文学综论》;也有针对个别创作者的研究,如李松的硕士论文《云南女性文学视野中的景宜作品研究》。研究中既有对其现代意识、民族意识和女性意识的肯定,也有对其主题、表述和思想中存在的局限性的分析,如张直心的学术论文《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论略》。这些研究,可为高校展开结合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的相关的生命审美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理论指导,也可引导本土女大学生独立思考“生与死”这一生命本质问题,使她们“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世间万物,以敬畏的心情善待一切生命,以负责的态度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那么,如何将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作品有效运用于本土女大学生的生命美育中呢?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进行构建:

首先,在生命美育视野下对当代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作品进行梳理研究。可从以下三点切入:

1、分析其所具有的审美特性,在审美品悟中实施潜移默化的美育影响。七彩云南为生活在此的人们提供了丰富的养料,各民族彼此依存、彼此融会的同时展现着自己文化中蕴含的可供人们欣赏、借鉴的东西。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作品就以不同的姿态展现出多彩之美,“各美其美”。作品中会展现独特的民族风情、地域风貌,而这些是深蕴于本土女大学生生命中的养料,她们对此的审美共鸣不需要施加任何外在的引导,这将实现审美教育的于自由中给予自由的境界。

2、分析其具有的性别属性,在性别身份的认同上树立“双性和谐”的性别观。性别教育是生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云南少数民族女性作家在自我言说、自我表现时,其作品鲜明的体现了各民族妇女的生活、情感和心灵,是女性的感性表现方式,是女性解放自身和建构自我的体现。这对帮助云南本土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对待爱情、婚姻和事业的观念;帮助云南本土女大学生树立完善的性别观念,树立“双性和谐”的观念,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3、分析其具有的民族属性,通过民族身份认同落实生命美育。在云南这个多民族文化融合的地方,为数不少的少数民族大学的身上流动的民族血液使他们心灵深处对母族文化有着倾斜和回归的渴望。他们在母族文化和汉文化的边缘游走,努力寻找着心灵的平衡。当他们看到少数民族女作家创作的作品时,会在无意识间调动对民族文化的自觉认同,心灵深处与生俱来的东西会被唤醒。所以他们会更容易接受文本中的人物故事、情感,更容易与文本传达的作家的生命体悟产生共鸣,更容易沉静下来反思民族叙事语言、民族历史和文化,实现对民族身份的超越。最终认识生命的脆弱与无助、伟大与崇高,于生命中获得“生命”。

其次,构建利用当代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作品进行生命美育的有效途径。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作品赏析课程可作为生命教育的融合课程,增加生命教育类通识课程的样式,实现跨学科生命教育系列课程的设计或者多学科渗透的生命教育体系。这是对生命教育资源新的探索和挖掘。建议可从以下四种方法着手:1、“案例教学法”:在入学教育中可以开列阅读书单下发给新生,并提供生命教育理论下的作品导读资料。2、“专题讲授法”:在全校开设公共选修课程,课程以专题研究形式开设,重点在于通过具体的文学作品,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理解生命、欣赏生命、尊重生命。3、“读书讨论法”:举办课外活动。如举办针对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作品的读书征文活动;鼓励女大学生从事文学创作,并在创作中凸显生命审美意识。4、“影视欣赏法”:在课堂、课外结合云南少数民族女性文学影视作品,营造校园环境氛围,让学生自主思考、感知和体验生命。

综上,在生命审美教育理论支撑下,融汇民族教育和性别教育的相关理论,以文学作品为载体,综合运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女大学生的培养中,实现了跨学科理论的融汇及理论交叉运用的有效实践。这样的实践应该也适用于的云南以外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教育、性别教育、审美教育和生命教育实践。

[参考文献]

[1]曾云莺、王东红:《后现代教育观视野下的高校大学生生命教育》,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3-01;

[2]汤丽芳:《近20年中国大陆生命教育研究述评》,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01;

第7篇

[论文关键词]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中西比较;吸纳;新变

20世纪80年代初,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传人中国。相对其他西方批评流派与方法,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引进和传播到中国的时间相对滞后,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国人对“Feiminsm”一词的中译文“女权主义”的普遍误读。“当时的人们对女权主义这一字眼有着某种反感,或惧怕,甚至厌恶。因为从字面上理解,女权主义仅仅关乎权力之争,因而可能是一种极端的女性的自我张扬、甚至恶性膨胀。如果说,许多词都有自己的形象,那么,这时候,作为一种大众想象,女权主义一词的形象是一些既丑陋不堪又张牙舞爪的女人。”因此,20世纪80年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理论传人中国时,人们对它之的态度是谨慎的。

从“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到“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实际关涉到的是一个文化过滤的过程,即接受者根据自身文化积淀和文化传统,对一种文学理论或文学现象进行有意识的选择、分析、借鉴与重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同样经过了这种“过滤”的过程。在中国20多年的理论实践中,它不断地被中国的批评家们所借用、改造,最终被“有效地”植入中国当代文学批评话语体系之中,成为文学批评多元格局中的一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

在近20年的批评实践中,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研究,已初步发展成为一个富于特色的学术领域。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译介引进”、“批评实践勃兴”及“研究深化”三个阶段。

一、“译介引进"阶段

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被引介入中国,大致经过了两个时期。

1.第一时期:1980年前后,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思潮由国内一些从事外国文学研究的学者在译介国外文学时介绍到中国。1981年,朱虹在《世界文学》第4期上发表《<美国女作家作品选>序》一文,较早地介绍了美国带有女性主义色彩的“妇女文学”;1983年,她选编并附有序言及作者简介的《美国女作家短篇小说选》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系统地对西方女性主义文学及理论进行了译介。1986年,法国女性主义批评家西蒙娜·德·波伏娃的《第二性》的中文版在中国出版,这部著作因其所具有的理论原创性、体系性及较大的影响力,被看作是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处境的一个转折点。l980年至1987年间,虽然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但作为一种批评范式,西方的女性主义理论开始陆续被译介进中国,如黄梅的《女人与小说》(浙江文艺出版社,1980年6月)、李小江的《英国女性文学的觉醒》(《外国文学研究》,1986年第2期)、王逢振的《关于女权主义批评的思索》(《外国文学动态》,1986年第3期)、黎慧的《谈西方女权主义文学批评》(《文学自由谈》,1987年第6期)以及朱虹的《“女权主义”批评一瞥》(《外国文学动态》,1987年第7期)等文。

2.第二时期:1988年前后进人到第二个引介活跃和深化阶段。相对而言,这一时期的引介更系统化和专业化,更注重学科性和可操作性的兼容。这期间,国内一些权威性学术期刊陆续刊发对此类文论的介绍和评述的文章,如《文学评论》、《外国文学评论》、《上海文论》、《文艺理论研究》等,加快了对西方女性文学批评理论引介的步伐。一些学者编译的西方女性主义理论文集、汇编的女权主义文学批评论文集以及出版的一些相关学术论著,如张京媛的《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张岩冰的《女权主义文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陈志红的《反抗与困境——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2)、罗婷等编写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西方与中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林树明的《多维视野中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等等,都曾通过积极地译介国外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动态,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阶段的引介者还介绍了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研究对自身缺陷的反思与对未来的展望,对该批评理论研究在中国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批评实践勃兴”阶段

从20世纪90年代之后,国内学界不再满足于对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翻译介绍,而是积极地将相关的批评理论运用于对中国新时期女作家作品的解读,进入到一个从“拿来主义”到“为我所用”的批评实践的勃兴期。其批评视角主要来源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所提供的性别视角和重读策略,这一批评实践使得中国的女性文学开始被视为具有独特价值的学术考察对象。同时,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方法为中国当代“女性写作”的构建提供了一种有力的工具,拓宽了中国女性文学的批评研究视野,研究成果日渐丰富。如1989年出版的孟悦、戴锦华合著《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娜拉”言说——中国现代女作家心路纪程》(刘思谦,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边缘叙事——20世纪中国女性小说个案批评》(徐岱,学林出版社,2002)、《红豆——女性情爱文学的文化心理透视》(王立、刘卫英,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空前之迹l851-1930:中国妇女思想与文学发展史论》(王绯,商务印书馆,2004)、《女性写作与自我认同》(王艳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火凤冰栖一中国文学女性主义伦理批评》(王纯菲等,辽宁人民出版社,2006)、《涉渡之舟——新时期中国女性写作与女性文化》(戴锦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等学术论著均对中国女性文学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三、“研究深化"阶段

经过20多年的积累,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进入到研究的深化期,成为当代文学批评研究中一支重要的流脉,涌现出一大批专家学者。这些学者大多供职于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通过将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相关概念、流派、方法等引入,启发和带动了一批批年轻学者。再者,一些专门的学术团体和组织机构也在许多高校成立,如1987年由李小江发起在郑州大学成立的中国大陆高校第一个妇女研究中心。目前,北京大学、中山大学、东北师大、首都师大等10多所高校均成立了妇女研究或性别研究文化性质的机构,一些高校还开展了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活动、立项研究等等。这些均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的深入发展研究提供了保障。

至此,在“拿来”和借鉴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女性文学的具体实际进行研究实践,来自于西方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扎下根,演变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研究,完成了从“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到“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范畴的转变。

但是,在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的研究不断深入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困惑和问题,甚至仍然面临着被再度边缘化的境遇。杨莉馨认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本土化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过度偏执于性别文本与性别价值,以至因批评的格式化与概念化而陷入自说白话的境地,忽视对女性美学的总结,对自身理论体系的建构以及对本土性别研究资源的整理等”…;陈顺馨也在其《中国当代文学的叙事与性别》论著中指出了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研究环境下的三重困难问题:(1)理论与实践结合欠佳的问题;(2)一些男性批评的曲解或抗拒的问题;(3)来自女作家或女批评家对其的不能理解而导致的理论、方法和评论对象相疏离的问题。

第8篇

论文关键词:清代;桐城;女性文学;原因;

桐城向称诗歌之乡。据《桐山名媛诗钞》记载,清代以降,桐城有女诗人近百家,吴希廉所辑《桐山名嫒诗钞》序言中云:“吾桐白昔多耽吟之士.而闺阁中亦往然。……我朝选闺秀诗者有王西樵《然脂集》,陈其年《妇人集》,胡抱一《名嫒诗抄》,汪仞庵《撷芳集》,……其以女史选诗者则有王玉映《名媛诗纬》,恽珍《浦正始集》,吾乡方唯仪则《宫闱诗史》,未闻辑一隅闺秀诗至有百余家者。”清代桐城女性诗歌创作之浩繁。成为整个桐城诗歌创作中别具一格的一道风景,是桐城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探究这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形成的原因,首先应该从明末清初整个社会思潮变化的背景出发。

一、明末心学思想的传播与桐城女性文学创作的关系

影响明代士人风气的一个特殊因素是心学对理学的冲击,宋学经明初政府的大力推动,一时形成所谓“道德一而风俗同”的局面。从朱元璋建国到正德时期,(1368-1506)年,是明初文化的保守期,与明初严密的政治统治相适应,在思想文化领域内,学术上承袭元代,尊重程朱理学。有人曾这样记叙明初思想界的状况:

“明兴,高皇帝立教著政,因文见道,使天下之士一尊朱氏为功令。士之防闲于道域,而优游于德囿者。非朱氏之言不尊,”从正德至万历中期,(1506--1602),是人文注意思潮兴起的市民文化期,随着王阳明“心即是理”的学说大兴,宋儒包办、政府选定的对儒家经典的解释,除了供科场之用外,不在对士子的行为发生有效的规范作用,在传承方面,王学倡导的自由的书院讲学风行之后,游学大兴,官办学校为之一虚.士人不在学校而到山水坊院之间去“致良知”了,正如明史中所说:“嘉隆之后。笃信程朱,不迁异说者,无复几人矣。”所谓“致良知”学说,认为“喜怒哀惺爱恶欲,谓之七情。七者俱是人心合有的,……七情顺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而且良知人人皆有,虽众人、贤人、小人没有区别。”嘲§董梦石跟晚年的王阳明学道,一次出游回来告诉老师,:“今日见一异事,……见满街人都是圣人,”王阳明说:“此亦常事耳,何足为异?”王艮出游归,也发现满街人都是圣人,王阳明说:“你看满街人都是圣人,满街人到看你是圣人在。”翻由此可见,王阳明学说,大大取消了圣人、小人的道德和本体上的距离,这对于与小人并列的妇女是有利的。而且他的良知是融合着“性、情、理、欲”的浑沌未分的“一点骨血”,其中“主真”“主情”“主欲”说与文学关系甚密,而真、情、欲往往被认为是与妇人、女人性近。妇女解放是衡量社会解放的天然尺度.晚明妇女解放思想的萌芽,有待于礼教这根绳索的松动,而这种松动在理论上是由李贽完成的。

王学后进中李贽是谈论女性问题并与女性接触较多的人,有人对他说:“妇人见短,不堪学道”李贽作答书道:“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又岂可乎?设使女子其身而男子其见,乐闻正论而知俗语之不足听,乐学出世而知浮世之不足恋,则恐当世男子视之,皆当羞愧流汗,不敢出声矣。”李贽的“童心”说,从王阳明“良知”而来,但偏重以“真”矫“伪”“假”。他说:“夫童心者,真心也,……绝假纯真。最初一念本心也。”闱四‘‘真心”包括“真情”和“真性”,他又说:“念佛时但去念佛,欲见慈母时但去见慈母,不必矫情,不必逆性……真心而动,是为真佛。”眷五他以此为准则来对待一些妇女问题。李贽的这种思想无疑为明代后期乃至清代女性文化的发展打开了一扇窗户。

而在桐城众多女性诗人中。以方氏一门,最负盛名。《中国妇女文学史纲》认为“清初龙眠闺阁多才,方孟式、方维仪、方维则姊妹尤杰出。”阎探方氏家学之源流,则多以心学为宗.据黄宗羲《明儒学案》所列,方氏姊妹之祖父方学渐属心学的重要学派——泰州学派的继承者:“泰州学派是一个强调以身为本的具有平民色彩的学派,以个人为中心来重新审视个人与家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妇女问题上认为:妇人、女人在本质上、智慧上是亦同有是理,并不比男子逊色,夫权也不是绝对的,族权主要是用来通财济贫的……”。学渐育三子,长大镇,次大铉,皆进士,季大钦,郡廪生,孟式、维仪乃大镇女,吴令仪乃大镇媳,维则乃大铉女。陈济生《方大镇传》记载大镇躬亲政务,好尚心学,曾与当时名流聚集京师,建首善书院,讲学其中,可以说,正是方学渐父子两代道德学术滋养,至第三代才出现一门名媛彬彬盛况。

二、婚姻的需要与桐城女性文学创作的关系

清代女性文化的繁荣的背后还体现出社会对女性需求层次的提高。清代有禁止官员狎妓的禁令,致使大多数有闲阶级的男子们把兴趣转向了自己的家庭,有些买姬妾、蓄家乐,有些便以与妻妾们酬和为乐事,文学毕竟是比较风雅的一种消遣,于是士大夫们争相效尤,蔚成风气。对于妇女自身来说,文学成了名正言顺的事,更加求之不得.因为不仅她们被束缚的才华终于得到了某种施展的机会,而且还因此增添了家庭生活的情趣,增进了夫妻之间的感情,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们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

谢肇制,《五杂俎》的作者,在一段关于女子之才与色的论述中曾说:“妇人以色举者,而惹次之,文采不章,几于木偶也。”他说得非常清楚,美即意味着长相,也意味着文学才华。清代王相母亲作《女范捷录》,其“才德篇”日:“男子有才便是德,斯言犹可;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诚非;——盖不知才德之经与邪正之辨也。”这段话即明确了“才”在“女教”中的位置。“才”之地位的确立。为女性文化的繁荣创造了良机。

《桐城续修县志》卷之三风俗卷中有这样的记载:“女家重择婿.男家亦重择妇。”誊三虽然文章中没有详细列出“男家择妇”的标准,但我们是否可以推断出,女子的才学应该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桐城名嫒诗钞》一书中记录了不少闺房之内,夫唱妇和,举案齐眉的和谐画面,可见受过良好教育的妻子是成为“闺中良伴”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

张莹,方中履之妻,性慧,喜读书,于归后,即屏弃纷华,从夫学诗,以写起意,多见道语,不类世俗女子香奁之音。著有《友阁集》;

张姒谊,与莹为姐妹行,太守同邑姚文燕室,工诗,随夫宦游蒲亭皇华,而不废吟哦。文燕每退食,必倚身唱和为乐。著有《保艾阁集》;

姚苑,幼读史书,好吟咏,年十五归茂稷,闺中唱和,如良友焉:

姚凤翔,幼博经史,既归云旅,分题梧阁,此唱彼和,积稿盈尺:

左如芬,阶州知州同邑姚文熊室,伉俪甚笃,文熊远客,如芬思念,辄赋诗遣闷;

姚德耀,中城指挥同邑马占鳌室,素娴内则,性喜为诗,闺阁中倡随歌咏,互相诗友,不减梁、孟。

三、母教的要求与桐城女性文学创作的关系

“母教”是儒家伦理传统的一个长久信条。刘向的《列女传》以十四位模范母亲的故事为开篇,是女性训诫文学的开山之作。到了明代,通过给士大夫的妻、母授予名誉头衔,明政府从官方正式承认了女性对男性的教育贡献。桐城一县,明清两代,男子外出做官或远游者不计其数,母亲就当仁不让地担负起教育后辈的职责。正如《桐城民俗风情》一书中所录地方民谣:“桐城好,乡校颂声传。都堂继志开家塾,南路延师启后贤,膏火给良田。

桐城好,母氏更操心。有父做官还做客,教儿宜古更宜今,宵共补衣灯。”书中且有后记说明:“吾乡宦游与远幕者,十居八九,故幼稚得力于母教者尤多。先慈张太君,秉外王母胡母训,恭俭人慈,深明大义,虽膝下仅不肖一人,而教诲之严与煦育之恩并重,故日则竭蹶延师,夜则篝灯课读,每同志过谈时,必于厅事后侦之,或援经道古,语语在名教中,即典衣沽酒出,以助谈其兴,倘稍涉戏谑,则呵逐立加。”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的培养,非一朝一夕,需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需要有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从桐城大作家成材的经历来看.他们的家庭教育环境有个共同的特点:全是出身于书香之家,父母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对孩子的教育极为严格。刘大抛的祖父死后,祖母章大家的眼睛失明“目虽无见,而操作不辍。樾五岁,与伯兄、仲兄从塾师在外庭读书,每隆冬,阴风积雪,或夜分始归,统奴皆睡去,独大家偎炉火以待,闻叩门,即应声策杖扶壁行启门,且执手问日:‘若书熟否?先生曾扑责否?’即应以‘书熟,未曾扑责。’乃喜”。姚莹是姚鼐的侄孙,他在得到姚鼐教诲的同时,还得到其母的严格家教,用他本人的话来说:

莹兄弟方幼,太宜人竭蹙延师教之,每当讲授,太宜人屏后窃听,有所开悟则喜,苟不慧或惰,则俟师去而苔之,夜必篝灯,自课莹兄弟,《诗》《礼》二经,皆太宜人口授。旦夕动作,必称说古今圣贤事。”桐城的一代文学宗师姚鼐也曾竭力赞扬妇女的才学过人。尤其认为母教对持家、教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如在《郑太孺人六十寿序》中,他赞扬“侯官林君母氏郑太孺人,少善文辞。”在其丈夫死后,他说:“上事姑,下抚两幼子,辛苦劳瘁,以其学教二子,同一年得乡荐,季者成进士,为编修。余每与两林君言论,非世俗浅学也,而皆出于母氏。”

桐城母教之美誉最为登峰造极的是桐城龙泉学博孙森之女,张文端公张英之妻姚氏。据马其昶所著《桐城耆旧传》所载,姚氏性好简朴,虽夫位至卿相,不改其态,生平于《毛诗》、《通鉴》悉能淹贯,旁及医药、方数、相上之书,而尤好禅学。子廷玉,继入翰林,直南书房时,康熙帝尝顾左右日:“张廷玉兄弟,母教之有素,不独父训也。”

四、桐城特有的文化氛围与女性文学创作的关系

桐城以一县之地.产生出如此纷繁的女性文学。其原因当然离不开文化之乡浓郁的文化风气。一是读书风,桐城境内,书院多,私塾多,家学多,读书的人数多,“通衢曲巷,夜半诵读声不绝;乡间竹林茅舍,清晨弦歌琅琅”。学子不仅在本乡本县读书。还到外县外省读书,许多人几岁就学,二十出头就读遍经史百家,学问渊博,在科举考试中蟾宫折桂,名列前茅。“穷不丢猪,富不丢书”这是桐城世代相传,被奉为金科玉律的民间谚语。

《安徽名嫒诗词征略》中便有许多桐城女子自小博览群书的记载:吴令则,……博通经史,小从父学诗,声调婉丽;吴令仪,……自幼勤学不倦;章有湘,……幼时人塾,常背诵《捣衣篇》《长恨歌》,一字无讹,与姊瑞麟、妹玉璜、回谰、掌珠,并善才名;吴坤元,……幼奇慧,从从祖应宾受书,辄成诵,十岁知属文;姚宛,……幼读史书,好吟咏;姚凤翔,……幼博经史,善吟咏;吴氏,……诸生询女,幼读书时,父以“自古以来天气好”诗句命对,即应声日:“放怀之处世情疏”,父奇之;方份,……性好书史,幼从祖姑读,及笄,学益进,……弟自塾中归,必与讨论诗文,一日,弟持师出联“桐子迎秋老”五字至,未及对,份辄举唐人诗“桃花带雨浓”句应之,父大喜,谓工致蕴。

二是尊师重教风。明清两代,桐城县内私塾遍布,教师颇受尊重,文人从教者多。“与文人贤儒重教重读相呼应,地方官宦士绅亦积极捐资办学兴教,数百年间,学风熏染,书香四溢”。桐城甚重女教,《桐城续修县志》指出:“邑重女训,七八岁时以女四书、毛诗授之读,稍长,教以针黹尤必习于井臼,虽巨室不娇惯。”%如姚鼐《郑太孺人六十寿序》云:“儒者或言文章吟咏非女子所宜,余以为不然。使其言不当于义,不明于理,苟为炫耀廷欺,虽男子为之,可乎?不可也。明于理,当于义矣,不能以辞文之,一人之善也。能以辞为之,天下之善也。言为天下善,于男子宜也,于女子亦宜也。”

三是讲学结社之风。“桐城地处畿内,易得风气之先,……明代中叶,朝廷腐败,部分名宦、硕儒隐居桑梓,倾心办学。正德十六年,兵部郎中何唐弃官归里,首倡讲学,继有统自澄设辅仁馆,赵鸿赐组织“陋巷会”,方学渐筑“桐川会馆”,授徒讲学。明末,县内聚友结贤,讲学论政之风更盛,钱澄之、方以智、方文、孙临结有“泽园社”,胡如理、方咸亨、潘江组织有多种文会,清代桐城派崛起,其代表作家往往躬行力荐,极力倡导教育。”桐城文人足迹遍及全国。一时听者如云,极大地提高了桐城的文化品位和学术影响。这一学术风尚或形式,影响了家族女眷。据县志记载: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女诗人方唯仪、方维则、吴令仪等相聚唱和于县城清芬阁,此为县内最早的名嫒诗社。在这几位名媛的带动和教导下,先后有多位女性从事过文学创作,直至清代,并有集行于世。如方御(方以智之女)、潘翟(方以智之妻)、陈舜英(方以智之子中通之妻)、方如环(中通长女)、方如璧(如环之妹)、张莹(方以智之子方中履之妻)、张姒谊(张莹之姊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