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3 15: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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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税务机关的监察工作,严肃纪律,必须让各级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保证国家制定的政策法规法定都得到贯彻执行。
2、设立税收机关监察队伍,不定时的对税收机关进行监察和督促。
3、公开税务机关工作重点,及时的向社会公布最新信息,让一般纳税人员了解、熟悉税务原则、工作重点并加之监督。
4、设置纳税人举报、投诉信息栏,认真了解纳税人的要求和建议。只有保护好纳税人的利益,才能对纳税人实施更好的管理。
5、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强调调查,研究,做到在法律上面人人平等。
6、对于工作人员要设立奖惩制度,增强工作岗位轮换。
7、应该做好税收保密工作,严于律己,坚持工作原则。
8、熟悉对于增值税对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条例,在对一般纳税人的事物处理的工作上,应该熟练的操作、正确的指导、快捷的办理。及时的调查,了解纳税人的要求。
二、突出纳税人管理工作重点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管理好重点税源。
不少的纳税人基于最求自身的利益,通过转移等方式逃脱税收,这些问题应该纳入管理工作的重点。突出管理重点以及管理条例,使纳税人感受到逃脱税收的严重性。
1、大力的宣传
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介,不断的宣传纳税人管理条例,以及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制度,让纳税人明确纳税管理工作者在时时刻刻的对一般纳税人进行监督,使其改正或者放弃逃税等思想。
2、不定时对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进行教育
隔一段时间,对一般纳税企业进行调研、考察。明确指出纳税机关对于税收的重视程度,是以抓好一般纳税人企业税收为目的而存在的,更是以管理好企业税收,保护国家税收法而存在的。
三、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1、对于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对于新成立的企业,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时候,往往在尚未正常的经营时,利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让不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税务机关就需要通过注销小规模企业,新办的进行税务登记,用新企业的身份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认定资格也需要重复的劳动,容易造成管理人员职责不清。为了加强纳税人管理,税务机关可谓是层层把关,从基层的税收管理人员到主管局长,采用多级审核条例,配合对企业经营的实地考察。
2、对于纳税人资格的正式认定
对于占时认定资格的纳税人在累计满12个月后办理正式过程中,对于申报要求、审核要求中需要税务人员进行正确的指导,进行正确的申报,并辅助税务人员进行审核。税务人员在对其中事物的处理上应该更加仔细,对于审核情况有差异的一般纳税人要及时作出处理,勒令其改正。
3、辅导期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并抵扣)。
对于辅导期管理制度也存在着思想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客观实际的把握不足等原因。一是管理机关人员没有从分的认识到新企业纳税人实行辅导期管理的重要性,认为只要融入防伪系统就安全了,弱化了认定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工作;二是在纳税条例政策宣传上,纳税人一般都实行“先对比,后抵扣“的规定,在管理工作者没明确表明规定的含义时,容易存在当月认证对比后,下一个月才扣除的误区。这也是需要管理工作者需要重视的环节。
4、钻税收漏洞,以保留一般纳税人资格
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和纳税人的转换过程中,对于已经用防伪税收控制系统,但是没达到年税收销售的一般纳税人,如果会计在计算是,没有不安规定保管等情况出现,就不会取消其资格。(很多人一般纳税人在年销售收入都不达标)
5、在申报征收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企业隐瞒真正的销售收入,不开票,不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开售单据。用想关联的企业转移税务,进而偷逃税款。
这些问题还有很多,但是都凸显出在管理一般纳税人的方式、方法上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四、一般纳税人的管理模式需要改进
1、对于企业会计培训管理
企业会计在税收上的作用尤为重要。在对于会计人员的日常辅导和管理中需要注意1一是税务机关领导要经常辅导会计整理账务、建立制度,为企业排忧解难;二是税务机关及时了解企业会计人员的变更,对于变更人员,责令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并加强对新人员税收条例的认识;三是严格验证会计上岗工作证,不定时监察其对增值税防伪控税系统的使用;四是对于不合格的会计。应该勒令限期改正,必须正确的计算出企业应纳税收。及时的发现在工作中的异常情况并加之即时纠正。
2、进一步加强一般纳税人对于增值税认识管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我国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税部门管理的重点和关键。一般纳税人在我国税收管理条例中比较特殊,管住一般纳税人,就基本管好了增值税。,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对纳税人强调增值税的重要性,认证分析税务机关的管理形式,把纳税人的管理摆放在突出的文职上,从思想、内外部、手段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从纳税人的认定、年审、申报、监督、监察到纳税人的取消环节。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综合治理,保证税务基础不被侵蚀,税务合理合法。在纳税人中,树立牢固的治税细想,依法管理,严格禁止逾越管理权限,作出违反政策规定的事来。
3、对于一般纳税人的跟踪监督
对于占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要在其运营后的三到六个月内再进行跟踪,对于监察中发现虚假信息,没有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其会计审核混乱的企业,应该严格处理,重新考察,重新审核其负担率。对于提供给企业的限量发票,也要不定期检查。
4、年检工作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审批认定12个月后就应该作为年检对象:
a)对于不合格的纳税人的处理
在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向税收机关提供准确资料的企业,应该及时停止年检,在一至二月内勒令其整改,可以派相关税务人员辅助或者是督促其整改,不能任之放之。
b)管理好专用发票
【关键词】纳税服务;税收征管
一、纳税服务的内涵
纳税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广义的纳税服务,涵盖了包括税收制度优化、税收政策完善、征管制度健全等方面的内容。狭义的纳税服务,主要是税收机关为确保纳税人依法纳税,对纳税人依法履行自身纳税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供的服务。
二、我国目前纳税服务现状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型,税收部门的纳税服务意识有了明显的加强。服务手段的更新,服务渠道的拓展,服务形式多样化,都充分说明了目前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喜人。在纳税服务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许多新的亮点,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流程优化。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越来越多的应用于税收机构,税务机关重新对征管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了划分。通过将征税流程进一步规范化、透明化,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过去税收执法的随意性,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
2.积极应用现代化科技。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流行,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原来越多的将科技应用于日常纳税服务当中。具体表现为增设网络税务服务,加强税务网站建设,拓展互联网金融缴税渠道等,这些措施都大大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
3.纳税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各地税务机关通过采用服务产品更新,加大办税透明度,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等切实有效地手段,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做到最大程度的满足纳税人需求。
三、我国目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今年来我国纳税服务的发展整体上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仍旧存在这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纳税服务理念相对滞后
在很长的时间内,在税务部门眼中,纳税人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避税的心理。本能的将纳税人的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等行为划等号,将税务管理的核心理解为就是监督打击。不仅如此,许多税务机关依旧抱着“官本位”的陈腐思想,认为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征税,与纳税人本质上仍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这种思想直接造成了部分地区纳税服务质量低,效率差,甚至出现了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等现象。
2.纳税服务法制体系不健全
宪法中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而根据目前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理解,纳税人在负担纳税义务的同时,同样也有享受纳税服务的权利。提供纳税服务,是税收部门的职责所在。然而纳税服务在我国《税收征管办法》中的解释模糊不清,而且《办法》中虽然规定了税收部门有提供纳税服务的义务,但却未对不提供纳税服务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明文规定,这就为部分税务机关的不作为大开方便之门。
3.纳税服务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纳税服务的主体仍是税务部门,社会化纳税服务不足,这很大程度上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社会化纳税服务需求量低,市场化程度低,竞争激烈程度低,都造成了社会化纳税服务难以对纳税人产生足够的吸引力。
四、促进我国纳税服务发展的对策
完善我国纳税服务,促进纳税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深化我国政府职能转变
在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明确将纳税人的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的行为区分开,消除税务机关“官本位”思想,贴近纳税人,使纳税服务不再只是一纸空文。
2.建立健全税收服务法律制度
当前我国税收服务法律制度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完善税收法律服务制度,规范税收机关的纳税服务行为迫在眉睫,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对纳税服务的解释;(2)明确纳税人在依法纳税中应当享受的权利;(3)对税务机关提供低质量纳税服务甚至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严惩。通过以上措施,使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提高税收机关纳税服务质量。
3.加速我国社会化纳税服务体系
加强内外协作,是健全我国纳税服务的大方向。随着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税务部门在税收服务方面并非任何事情都必须亲力亲为,社会化中立机构同样能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主要措施包括:(1)规范税务机构;(2)扩展社会中介的纳税服务;(3)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多元化的远程办税模式;(4)建立税收公共服务,为纳税人提供自主纳税服务。
五、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服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正不断拓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我们应当注意到,在转变税负部门服务理念的道路上,政府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本位对未来我国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未来我国纳税服务的发展提供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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