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3 15:15:1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厘清“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两个基本概念并进行比较分析,不仅能回答上述问题,有助于我们理解围绕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争论,而且还能帮助我们处理好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关系并思谋二者未来的发展,非常必要而且具有现实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内涵各不相同
其实,目前国际上尚无机构对互联网金融做出权威统一的定义,国内研究中比较主流的观点以谢平教授(2012)提出的区别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即“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代表,他对这种模式的定义是“支付便捷,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统一;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等上的成本非常低,可以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可以达到与现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能大幅减少交易成本”[1]。在这个模式设想里,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个模式要摒弃金融中介的存在,它试图改变的其实是市场参与的主体和形式。
基于此,笔者认为,区分“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目前最好的角度就是从行为主体和参与形式来理解。所谓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电商等非金融机构依托于支付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和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工具和手段,介入金融领域,从而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主要形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小额信贷、基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众筹、网络保险和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等模式。而金融互联网(也被称为金融互联网化),则指的是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自我革新和自我变革,从而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其参与形式表现在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的处理,采用电脑、手机、移动终端等新的交易渠道、开办电子商务等。前者是互联网公司从事创新型金融业务,而后者则是传统金融机构将自身业务互联网化(见表1)。在这种区分界定下,二者的差异表现在很多方面。
表1 “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的行为主体和参与形式
(一)衍生的背景不同
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渗透、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传统银行业务逐渐不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具有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特征的新兴金融业态;金融互联网固然离不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但促其发展更直接的动因则是日趋激烈的同业竞争、互联网金融强势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和金融脱媒的压力,通过进军互联网,以实现传统金融服务的网络化与增值化。
(二)现实定位不同
互联网金融定位于“平台金融”、“平台经济”,在平台经济理念下,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搭建、开放网络金融平台,可以使客户通过平台实现在线融资、现金管理和跨行支付等功能;而金融互联网的定位则是“渠道”,目前金融互联网的步伐多是开设网上银行、产品上线、进行数据处理和开办电子商务,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只是渠道的作用,最终不过是延伸或增加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交易渠道。
(三)资源配置特点不同
互联网金融模式中资源配置的特点是去中介化,即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并匹配,供需双方不再需要银行或交易所等中介机构撮合,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信息更加对称,市场更充分有效,从而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所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而金融互联网模式中传统金融机构虽然发力互联网技术,但始终无法改变其作为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中介组织的特定身份。
(四)创新内容不同
由于国内金融监管的要求和金融产品创新本身的复杂性,目前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主要还是基于服务手段和方式的创新,很难做到金融产品上的创新。而在金融互联网进程中,一直以来作为金融创新的主体的传统金融机构,不仅可以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更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大有用武空间。
(五)监管要求不同
在监管要求和力度上,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远未在同一层面之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中一方面由于业务涉及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工信部、商务部等多个监管部门,另一方面由于业务创新速度快,缺乏现成的行业法规,导致目前在风险控制、技术安全隐患等方面监管缺位,风险隐忧值得关注。而传统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互联网的主体,明确由银监会和央行监管,在贷款业务、支付结算等方面有多个明文法规和一系列明确要求,监管相对成熟。
二、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各有竞争优势
(一)互联网金融的比较优势
1.庞大的网络用户群。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上网用户数量为5.64亿,位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普及率为42.1%。时隔半年,截止到2013年6月底,该中心公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5.91亿,较2012年底增加265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较2012年底提升了2.0个百分点,数据短期内的快速增长,显示出人们对互联网越来越依赖,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规模经济潜力巨大。(见图1)
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3.7
图1 中国网民规模与互联网普及率
2.开放的资源平台。互联网金融搭建的资源平台是开放的,一方面是资源的开放,在这个平台上实现了资源的共享;另一方面,是对参与主体的开放,运算力强大的电子系统可以 将客户拓展的边际成本削减至几乎为零,“二八定律”成立的前提也随之消失,因而,以往被传统金融机构所忽视甚至所排斥的80%的中小客户可以进入平台,真正参与金融活动,这一点使得互联网金融更具有普惠金融、民主金融的意义。
3.海量的信息和数据。互联网金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组织在运营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交易信息和信用数据,进而构建起互联网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数据库,可以识别中小客户的信用情况,消除融资中信息不对称的障碍。例如,阿里巴巴通过淘宝、天猫等平台形成的数据,可以解决用户的信用评级、风险评估等问题,再通过阿里金融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商家发放贷款。未来互联网金融还可以依托海量的信息,利用云计算将消费者的财产状况、消费习惯等数据进行分析,从中挖掘商业价值,智能满足用户需求。
4.便捷和高效的服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尊重客户体验,以客户体验为主导,一切都是为了使客户能够更便捷、更高效、更低成本的完成交易;同时,智能搜索引擎通过对信息的组织、排序和检索,能有针对性地自动匹配需求,大幅提高信息搜集效率。在这种方式下,信息充分透明,定价完全竞争,大幅度提升了服务的效率。
(二)金融互联网的比较优势
1.雄厚的资金实力。互联网是真正“烧钱”的领域,为了争夺市场、积累客户、开发后台技术,前期往往需要大量的投入,很多互联网企业就是因为投入难以为继而不知所终。金融互联网的行为主体是银行等传统金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融机构,在其业务互联网化的过程中,无论是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还是开发电子商务,其雄厚的资金实力都足以支撑各项投入,这一点互联网企业是难以匹敌的。
2.良好的信用品牌。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经过长期的发展运营,积累了极高的公信力,在用户心中的地位根深蒂固,相比较近年互联网金融企业频繁发生的“卷款跑路”现象,传统金融机构的诚信品牌无疑可以为金融互联网的发展吸引更丰富更稳定的客户资源。
3.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等构成了复杂多变的风险环境,传统金融机构在实践中不断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健全各项风险控制规章制度,形成了互联网金融难以企及的风险防控优势。
4.得天独厚的政策保护。表现在监管部门严格管制市场进入,行业准入门槛高。譬如现行监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从目前来看,互联网企业获取银行牌照的难度很大。
三、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竞合与共生的商业生态
(一)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竞争+合作”的关系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互联网金融通过发挥“鲶鱼效应”,在理念和观念上对传统金融机构带来冲击,激发金融互联网的崛起和发展;金融互联网则打通了银行卡账户与第三方支付账户资金的双向互转,为互联网金融搭建的支付平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业务上,互联网金融企业着力在传统金融机构业务的盲区小微企业和个体贷款方面,与金融互联网布局高端客户形成错位营销,共同发展的态势。
同时,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各自的跨界实践或者说竞争也越来越多。互联网金融毋庸赘述,第三方支付、微型贷款、金融产品代销、余额宝等都已经有很成型的产品;金融互联网方面包括手机银行、微信支付、远程理财等创新也不少,特别是网上商城,譬如建行的融通商务、交行的交博汇、民生的民生电商等都做得风生水起。应当看到,不论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还是金融企业进入互联网领域,谋求的都是协同效应,而非简单多元化。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不是简单取代和颠覆的关系,更多的则是“竞争+合作”的关系。
(二)基于合作实现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的共生共赢
从长期看,资本短缺、是否有能力提升安全和稳定性制约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对海量非结构化数据,整合与分析的能力的严重欠缺则是金融互联网发展中的瓶颈,未来只有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打造合作互惠的模式,才是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突破局限、共生共赢的发展之路。
1.共享数据资源与客户信息。互联网金融企业从电子商务、网络支付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交易信息;金融互联网企业经过多年的运营,与交通业、制造业、物流业、零售业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双方可以有条件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交叉销售。
2.联合做大做强贷款业务。首先,是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其需求量巨大,与大企业信贷相比,能带来更高的利差收益,成为时下亟待开发的信贷市场。其次,是消费信贷业务,未来10年我国个人或家庭贷款购房、买车、婚庆、游学仍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加强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之间的合作,借助互联网金融积累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的海量信用交易数据和客户评价、快速的市场应变能力,可以有效发掘新客户群,拓展信贷业务;同时充分发挥金融互联网雄厚的资本实力、监管赋予的吸收存款的能力和零售信贷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强强联合,可以实现共赢。
3.合作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在目前线上支付、包括传统银行线下支付相对饱和情况下,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可以是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合作的又一个切入点。包括移动支付、二维码支付、O2O(Online To Offline,即线上筛选服务,线下交易支付)等,在新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通过合作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使支付更加人性化,为客户提供超一流支付服务,这方面前景广阔。
4.共同开拓大众理财市场。目前银行重点布局高净值客户,互联网金融的服务能力仅限于“屌丝”阶层,而国内广大的中产阶级特别是他们的财富管理和投资理财需求则属于银行和互联网能力都不能顾及的真空地段。加强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之间的合作,将互联 网金融大数据信息、支付渠道与金融互联网的专业能力和产品相结合,在大众理财市场会有非常广阔的未来。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2]梁璋,沈凡.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J].新金融,2013(07):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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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冯娟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J].现代金融,2013(04):14-16.
[5]曹少雄.商业银行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的思索与探讨[J].农村金融研究,2013(05):54-58.
[6]姜黎华.金融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玄机各不同[EB/OL].中国证券网,(2013-08-20).http://cnstock.com/v_news/sns_jd/201308/ 2706162.htm.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融资;中小企业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融资模式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
1.促进商业银行业务转型。互联网金融在第三方支付和社交网络信贷方面表现出来的强大生命力直接对商业银行经营造成威胁,再加上央行取消了贷款率下限,商业银行制度红利逐渐消失,商业银行业务转型迫在眉睫。面对日趋激烈的零售银行业的竞争,银行应积极作出经营策略的调整,在信贷方面实现客户下沉,加快中间业务创新,建立持久盈利的客户关系和较高的客户忠诚度。
2.促进商业银行注重客户的体验。互联网利用交互式的营销策略、开放式的金融平台、简易的操作程度以及具有个性化的服务产品,受到了客户的青睐,无形中稀释了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商业银行要想扭转这种局面,需要在区别客户贡献度的基础上注重客户的体验。从客户的角度来审视金融产品、重新对金融产品进行设计、完善金融的服务体系、实施网络营销的策略同时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服务流程等等。
3.促进商业银行提高科技水平。互联网金融在数据信息处理等科学技术上具有强大的优势,因此,商业银行要想稳固发展地位,必须加强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投入。在银行内部采用数据整合技术,并且建立一个市场的细分系统和客户的人性化管理系统。把这种集中数据的技术转化为商业银行可以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有效生产力,确保商业银行的稳定运行。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必须与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紧密相连,寻求共赢,充分发挥二者在市场经济当中的优势,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监管
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当中,由于管理方面的缺陷,行业自律性差。只有一小部分的金融企业能够遵守《小额信贷信息服务机构自律公约》。目前,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以及金融的监管制度中,缺乏针对互联网金融制定的监管策略。随着银行风险的日益扩大,特别是受“哈哈贷”倒闭的影响,银监会在2011年的8月份颁布了《人人贷款有风险的提示通知》。按照这个文件当中所规定的内容,P2P这种信贷业务本身并不在金融监管的范围之内,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并没有有效的防止风险的蔓延。
二、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缓解作用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中小型业融资困难这一问题,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生存及发展。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来临,互联网金融为中小型企业来带了转机。互联网金融是打破垄断,实现金融民主化的利器,它在个人消费贷款以及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放款速度快、产品类型多样以及贷款审批流程简单等。
新生的融资平台朝着社交网络模式与银行融资服务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企业可以在网络社区上找到贸易伙伴、融资支持、财务咨询等,体验网络化的全生态金融服务,使标准化的金融服务成为企业在更加和谐的金融生态中唾手可得的便利资源。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和前景
互联网金融虽然起步时间晚,发展时间较短,但它的发展前景良好。针对互联网在处理金融业务方面的特点、经营风险等进行分析,预测其发展前景,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首先,多元化资源的战略整合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趋势。互联网金融融合了数据信息优势、社交网络和第三方支付,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助于实现融资的民主化和金融的普惠性,其重要形式之一是P2P模式。P2P实质是一种“众筹”模式,侧重小微金融的发展,其通过发现潜在金融消费者,金融创新简单化和标准化,量化放贷控制风险,有独特的优势。但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同质化,模仿盛行,在发展过程中需避免“伪创新”。
其次,以互联网金融为基础的IDSS(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带来丝理财趋势。随着居民个人财富的增长和理财意识的强化,居民对理财产品的需求逐渐加大。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数据和专业知识,很难再“大海”中找到合适的理财产品。IDSS的数据基础则可以渗透至个人客户的理财服务,帮助银行开发、客户选择理财产品。
再次,风控成为互联网金融崛起的瓶颈。融资的民主化带来方便的同时,在携带着风险。数据的便利反过来也会使不法分子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非法获得个人和企业信息。法律技术和制度创新支持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要环境。
为了最大限度避免金融系统当中存在的风险,必须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实施分流疏导、科学引导,并且要在必要的时候颁布相应的管理体制和法律政策。实现互联网金融在管理过程中的自律性,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的透明度。强化互联网金融当中对金融理念的认知程度,积极控制坏账率,使这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以及管理知识可以受到更广泛的推广。大力倡导责任金融、惠普金融,提高公众在金融方面的风险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以及资金风险的辨别能力。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创新是相互统一的,因此,在实现金融创新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完善相关的管理体制,使金融监管工作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小、轻、新”成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主流,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快了互联网金融到来的步伐,使传统的融资体系得到完善,促进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规范化。我们应当展开怀抱,迎接着互联网金融给我们的生活所带来的更大的便捷,提高金融普惠性,实现金融部门服务实体经济。
参考文献:
[1]李麟,冯军政,徐宝林.互联网金融:为商业银行发展带来“鲶鱼效应”[N].上海证券报,2013(8).
【关键词】金融经济学 货币经济学 互联网金融 金融风险管理 监管体系【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已经开始对既有金融模式产生巨大冲击。2013年被许多人冠以“互联网金融元年”的称号。目前,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最“时髦”的词汇之一,不仅有许多基于互联网的新融资模式开始涌现,而且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压力下试图探索转型道路。但迄今为止,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所谓互联网金融创新,实际上只是把线下传统金融模式披上了“互联网外衣”。无论是“互联网金融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现实,还是刻意炒作互联网金融与现有金融体系的对抗,都无助于厘清思路,无法为新技术条件下的金融演进创造健康环境。
由于概念思路的混乱,使得人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功能、业态往往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正是由于缺乏理论支撑,也使得互联网金融的产业形态、盈利模式、风险收益特征都难以明晰,使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投资热潮充满了泡沫,更使得监管机制建设和制度完善无从着手。
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内涵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主要是用来描述互联网技术在金融活动中的运用与创新,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技术革命是“触发”条件,而不是主导,更重要的是这一概念体现了金融体系功能与理念的转变。虽然人们对互联网金融有着令人眼花缭乱的解释和定义,每个参与者脑海中也都有一个自己认知的互联网金融,但是我们坚持认为,要真正认清其背后的创新价值和风险特征,就必须从金融理论研究的角度着手加以分析。
与金融要素研究相关的学科体系,可以大致分为货币经济学与金融经济学,前者研究的是货币的功能、形式、货币制度、货币供给与需求,后者则研究经济主体的跨期资源配置、金融资产特性、金融资产的供给与需求等。随着现代金融业的纵深发展,在组织机构、产品等方面的创新不断突破,但背后总是依托于一种或几种金融功能或要素。只看表面,往往使人看不清观察对象的实质,无法把握其内在的金融特性。基于货币经济学与金融经济学两大视角,我们认为当前值得研究和关注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包括五个方面重要内容:互联网货币、互联网支付、互联网资金配置、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只有明确了这些概念基础,才能够进一步探讨相应的产业形态和盈利模式,以及政策和监管的应对环境。
由此我们看到,在谈到互联网金融的时候,首先应当根据金融研究的对象要素进行适当的对号入座,才能更好地把握主线。无论从货币经济学还是金融经济学角度来看,相关金融领域的变化并非一蹴而就。自从上世纪末信息革命的突飞猛进式发展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巨大影响以来,金融运行、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就更加紧密地与信息技术结合在一起。可以说,无论是电子银行的发展,还是资本市场的高频交易,都是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革命性变化。具体而言,可以从如下两方面来剖析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内涵。
第一,从货币经济学角度看互联网金融。就货币经济学来看,互联网使电子货币逐渐演变出虚拟货币形式,进而深刻影响货币的概念及流通。通常认为,电子货币是指以计算机或其他存储设备为存在介质、以数据或卡片形式履行货币支付流通职能的“货币符号”,其具体形式包括卡基、数基存款货币、电子票据等。以我国为例,证券期货保证金、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备付金、单用途预付卡等都具有初级电子货币的特征,但直到各类虚拟货币出现,才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央行的货币发行权。比特币是迄今为止最为高级的虚拟货币形态,目前其金融属性或许要高于货币属性,因此对于整个货币体系的冲击还非常有限。
客观地说,比特币及其各类山寨模仿者,虽然在现实中遇到多国监管者的“狙击”,并且沦为投机者猎食炒作的对象,但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体现了虚拟时代的货币“去央行化”尝试。就此来看,2013年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就是比特币造富狂热在国人中的蔓延,以及被央行突然严格叫停而“黯然离场”的戏剧性变化。
第二,从金融经济学角度看互联网金融。就金融经济学而言,互联网使传统金融体系的功能实现出现了更多新的模式、承载主体和路径。根据罗伯特・默顿在教科书中所言,金融体系的主要功能包括:资金供求的配置(融通资金和股权细化、为在时空上实现经济资源转移提供渠道、解决金融交易中的激励问题)、风险的管理与分散、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发现与提供信息等。此外,还应加上传递金融政策效应、改善公司的治理和控制。可以看到,互联网代表的新技术发展,使得这些传统金融功能发生了深刻变革,这也构成了互联网金融的具体内涵和类型。
一则,从资金配置来看,基于互联网的低成本金融创新和应用,抵消了主流金融机构在资金规模和网点上的优势,促使传统金融组织不断采用新技术来改善服务渠道,这就是所谓的电子银行、电子证券、电子保险等,还使得直接金融与间接融资的边界更加模糊,出现更加自由化、民主化、分散化的投融资模式。互联网不仅使得金融子行业间的混业经营加速,而且出现了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间的融合趋势。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功能从“求大做强”,转向重视“以小为美”,即更关注居民和小企业的金融诉求。
二则,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现代支付清算体系的效率不断提高,以非金融机构支付为代表的零售支付融入人们的生活。我们通过研究发现,支付体系的变化与GDP和CPI之间有密切的相关性,而且能够通过大额资金流动,对于区域经济与金融格局产生影响,还可以对货币流通速度、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等有所影响,成为央行追求金融稳定过程中不可忽视的要素。
三则,从风险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风险对冲需求下降,对信用风险的控制加强,单个主体的风险更易被分散,复杂的衍生品不再成为主流。但是也要看到,互联网同样带给金融市场以新的系统性风险,如康奈尔大学教授Hara和Easley近期指出,大数据时代的信息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威胁,尤其以高频交易最为明显。再如,在缺乏制度环境保障的新兴经济体中,互联网金融更容易引发市场风险失控或投资者保护缺失。
四则,互联网环境下的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等,能够发掘和集聚全新的信息资讯,而在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的保障下,又可以低成本地建设金融交易信息基础。实际上,基于互联网数据挖掘而产生的征信手段创新,能够培育新的信贷客户。从此意义上讲,互联网有助于以信息支撑新型信用体系的建设。例如,互联网金融企业之所以能够做好小微企业贷款,是因为对于小企业来说,由于缺乏信用评估和抵押物,往往难以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通过互联网的数据发掘,可以充分展现小企业的“虚拟”行为轨迹,从中找出评估其信用的基础数据及模式,由此为小微企业信用融资创造条件。
五则,作为补充性的功能,从政策传递和公司治理看,一方面,互联网改变了宏观政策的实施条件,如在新型、高效的支付技术支撑下,许多国家在货币政策中引入了“利率走廊”模式,即在全额实时支付系统中,设置参与者在中央银行存款和向中央银行贷款的两个不同利率,从而将同业拆借利率限定在两个利率之间。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化,不仅有助于从新的层面促进产业与金融的结合,而且通过促进传统金融、传统企业与新型技术的结合,从而改善对公司管理机制的外部约束,达到更广泛意义上的金融市场“用脚投票”。
互联网金融的实践考察
实际上,虽然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炒得火爆,但是在大家惯用的借鉴国外经验方面,相关的素材却非常乏善可陈。无论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欧美P2P网络借贷企业,还是在美国日益兴盛的众筹融资,以及让人捉摸不透的比特币,或者昙花一现的直销银行、PAYPAL版“余额宝”等,都只是金融发展中的朵朵“浪花”,并未呈现出所谓的浪潮。
可以说,在多数金融发展与竞争相对完全的经济体中,所谓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或者是传统金融体系演变的结果――如金融电子化,或者只是多元化金融体系中的补充而已――如P2P网贷等。可以预期,互联网对金融体系的颠覆性改变,还只是一个梦想。当然,我们不否认将来的可能性,但其前提是整个经济与社会组织模式的进一步虚拟化、网络化,以及政府及央行地位的普遍削弱。按照我们前述的概念范畴,可以进一步简要分析国内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形态。
国内发展过程。早在本世纪初以来,关于“网络金融”的研究就已经初具规模,但更多地停留在电子银行等技术性分析,虽然在许多院校成为专门课程,但并没有产生广泛的市场影响力。
作为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的前身,网络金融更多是指基于金融电子化建设成果在互联网上实现的金融活动。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上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
此后,随着国外互联网金融新模式的出现,国内也迅速出现相关创新案例。2007年,国内首批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线以来,P2P网络借贷服务业在中国迅猛发展,呈现勃勃生机。2011年,随着对金融体系改革与创新加快、民间资本激活等的关注,互联网金融开始出现在人们眼前,直到2012年终于发酵成一场“狂欢”,使人们更倾向于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技术所引领的全新金融模式,将深刻改变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到2013年6月,支付宝推出余额宝,这一举动更是点燃了包括P2P网络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的激情。
国内发展现状。从本质上看,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热潮根源在于:其一,对传统金融体系的不满对互联网金融热潮起到支撑作用;其二,民间资本的积累与投资热点缺乏,共同为互联网金融推波助澜;其三,实体部门的金融热情不断提升,传统金融部门的边界逐渐变得模糊。具体可以从如下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关于互联网货币。比特币在进入我国之后,到2013年出现井喷式发展。虽然它的出现是一种草根服务创新,适应了互联网时代的货币需求。但如果其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并积累了系统性风险,那么自然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2013年12月5日,中国央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规定: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比特币在中国似乎比国外更加火爆,无非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其一,国人的投机性要远高于西方人,这在股市、房市、大宗商品、农产品乃至艺术品的炒作案例中可见一斑。面对比特币的诱惑,自然会有更多的投机者奔赴其中,所有的人都相信,自己不会是“击鼓传花”的最后一环。其二,近年来国内的民间资本与财富迅速积累,与此同时,可投资的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很有限,股市和房市的现状,使个人财富可配置资产更加有限。比特币为民间投资提供了一个跨国界的交易对象,因此也吸收了大量的民间资本。
第二,关于互联网资金配置。与资金及金融资源配置相关的互联网金融,是公众最为关注的,也是最为活跃且潜在问题最多的。
其一,各式各样的P2P网络借贷是聚焦的热点。据网贷之家的《2013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显示,2013年P2P网贷行业成交额高达1058亿元,单个平台从年初的日均两三百人投标,到年底时猛增为每天逾1000人投标,2013年投资群体的数量增长了2到3倍。
当然,作为多年前欧美的舶来品,国内的P2P网贷企业已经衍生出五花八门的模式,大部分与互联网金融精神与实质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属于披着互联网金融“马甲”的本土模式。无论是P2P网贷还是众筹,其本质都是试图运用互联网的渠道与信息对接,实现对传统金融体系的“脱媒”,由资金供给和需求者直接进行资金转移。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主要是债权交易,强调“点对点”,通常需要有网贷平台来梳理和甄别信息,后者则是股权交易,强调“一对多”,由创业者通过网络来筹资信息。从本质上看,源于欧美的这些模式,都属于充分运用市场自发动力的新型直接融资模式。反过来看国内的情况,大多数的P2P网贷平台都不是作为信息中介,而是或多或少介入到资金供求的债权债务关系之中,体现出间接融资的特点。除了早期刻意模仿欧美模式的企业,后期有大量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私募基金和民间融资组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中,甚至还有许多基于非法集资、乃至诈骗的组织也来趟浑水。
其二,国内的众筹融资发展,也遇到了制度方面的障碍。例如:按照证券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都需要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在监管把握中,很多众筹平台都刻意规避红线约束,而平台项目的回报内容不能是股权、债券、分红、利息形式等。虽然有少数众筹项目仍然试图突破股权融资的障碍,但是多数却由于政策不明朗,越来越像是推广平台。当然,随着对欧美制度的借鉴和突破,以及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带来的证券法修改可能,这类模式的前景依然可期。
其三,除了上述两种典型基于互联网的资金配置模式,其余多数是原有的资金配置模式的进一步延伸。例如,阿里巴巴推出的余额宝。实际上,多数其他各类金融产品与互联网企业的结合模式,都属于渠道的网络化,加上服务功能的整合、投资者门槛的降低,实现了商业服务与金融服务功能的融合。然而,就提供高回报的投资收益率来说,其可持续性令人质疑。
第三,关于互联网支付。可以看到,第三方支付企业及其支付产品的发展,使得居民在支付环节能够享受更加便利的服务,甚至与更复杂的金融服务打包体验。随着技术的演进,零售支付的变化会进一步突破互联网的传统范畴,而向移动终端、移动网络支付逐渐靠拢,这也使得零售支付更加转向客户需求导向创新的时代。同时,在大额资金支付方面,技术发展在于推动整体支付清算体系的统一性和顺畅性,并且能够服务于货币政策操作、满足金融国际化的要求。
第四,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互联网使得金融风险管理面临新的挑战,目前国内最关注的是互联网对于传统保险业的冲击。进一步来看,互联网增加了金融风险管理的复杂性。一则,对于系统性风险控制来说,互联网时代产生了更多不确定性,尤其是资本市场的高频交易融资带来风险的迅速爆发,这在包括“光大事件”在内的各种股市乌龙事件中可以得到印证。二则,从个别金融产品交易的视角来看,互联网虽然使得风险对冲需求下降,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各类资金配置型金融活动的风险要素,只是重组了风险与收益的结构特点。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很多互联网金融创新反而是以承受更高的风险来换取服务便利及资金的可得性。三则,互联网还没有改变现有保险、担保等风险分散机制的内在特质,只是增加了新渠道、新产品以及更多信息组织或业务组织形式。
第五,关于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应该说,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信息企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金融信息企业发展、金融信用平台建设还非常滞后。另一方面,也出现了部分积极的探索。如在阿里巴巴集团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充分运用了其电商平台的信息支撑。而商业银行也在积极成立电商平台,试图把信息、信用与业务充分结合起来。
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的大数据信息,短期内无法突破社会制度“软”环境的约束,如果普遍产生的都是存在虚假质疑的数据,那么“大数据”只能带来更大的信用风险扭曲。对此,除了长期内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外,短期内推动信息“公开透明”是唯一可选的办法。
互联网金融展望:新的“金融神话”?
明确整体思路。就互联网货币、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来看,可以预见,由于受到各种基础条件的约束,互联网金融未来在我国的发展空间仍然有限。而作为P2P网贷、众筹融资等互联网资金配置模式,当前发展的主要前提是存在利率“双轨”及监管的空白地带,未来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及政府监管思路的变化,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发展路径。
必须承认,面对互联网技术对传统金融体系的冲击,各国监管部门都感到难以把握其中日新月异的变化,都在通过“补课”来完善法律和监管机制。监管者最为关注的问题是,游离于传统金融之外的这些新型金融活动是否会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能否大幅削弱金融调控能力。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中国,未来政府和监管者的认识和思路,都将是影响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前景的核心因素。
互联网金融时代,既不能安于“野蛮生长”的市场现状,也不应该由政府简单地进行行政干预或实施“父爱主义”式的产业促进。应该说,理论基础、概念范畴的模糊和混乱,制约了人们的认识,也使得政府难以推动政策和制度保障机制建设。作为起点,最为重要的是跳出原有纯粹基于金融或技术的单一分析视角,从信息与金融学科融合的角度,努力构建足以支撑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理论体系和政策研究框架。另外,一方面,考虑到我国的金融创新最终都会体现为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特征,因此加强金融与信息部门的监管协调、金融与信息企业的跨行业协调,都显得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在全球互联网金融模式都尚未形成定式之时,政府部门的工作切入点,应是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硬件设施――如安全和保障、技术标准规范统一等,以及软件设施――如政策和支持、金融生态环境、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等。
归根结底,互联网金融不是颠覆传统金融,而是提升和优化了现有金融体系的功能展现,并且以新型互联网金融思想为主导,以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技术为支撑,带来了一个更注重客户需求及个人体验的金融时代。对于发达经济体来说,互联网金融昭示了“打击”传统金融权威的自由化梦想,而对中国来说,更表现为加快利率与机构市场化改革、提升民营资本的“金融话语权”、扭转“资金双轨制”的重要契机。为了迎接这一新金融时代的到来,需要推动培养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文化,如更关注小微及个体企业、强化信用与安全意识、鼓励和支持自下而上的创新等。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不同市场主体理应调整自己的思路和对策。例如,对于传统金融企业,需要加快理念变化,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业务渠道模式变革;对于非金融企业,应该在新技术条件下考虑推动产融结合;对于各类“互联网新兴金融组织”,应跳出短视,不沉溺于用互联网面纱来掩盖线下金融的实质,而应真正引领技术推动的草根金融创新与消费金融服务;对于支付企业、技术后台企业,则应利用比较优势,加快向金融中前台的延伸,并且探索与现有金融机构的合作共赢模式。
对于“大而不强”、创新缓慢、缺乏服务导向的中国金融体系来说,互联网金融浪潮的最大意义,是使得金融“走下神坛”,回归市场经济的常态,并强调开放、民主与透明,且以新技术来激发现代金融功能的“新气象”。在此过程中,既要抑制对互联网金融的无序狂热,也不应过于贬低现有金融体系,刻意追求营造非此即彼的新“金融神话”。
完善监管模式。对互联网金融创新采取相对宽松而友好的态度,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可以无所作为。将来的改革重点,一是要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基础、体系框架、风险所在等,否则就会出现“瞎子摸象”现象;二是由于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混业经营更加突出,这就需要监管理念的转变,从过去的机构监管逐渐转向功能监管,而且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来适应这些新兴金融模式监管跨市场、跨时空、跨种类的特点;三是尽快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当然,对于监管规则的完善来说,也可从几方面着手。一是对某些新型的具体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出台有针对性的规则,如P2P网贷、众筹等;二是使得线下已有的规则进一步在线上落实,而不是任其成为“飞地”,如互联网理财市场;三是真正加快民间融资法律制度的完善,为互联网融资的健康发展奠定根本性基础。
从监管者角度来看,对众多互联网金融活动尚未有明确的思路,而移动金融活动的演进,则使得监管完善的迫切性更加提升。从大致思路来看,首先,针对传统金融产品与网络渠道的结合,应落实线下已有规则,同时结合线上特点适当完善标准和细则;其次,对于P2P网络借贷、众筹等新兴模式,尽快出台专门的新规则;再次,对互联网金融中的非法投融资活动,则需从根本上真正加快民间融资法律制度的完善,如制定“放贷人条例”等,从而为网络投融资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最后,金融消费者保护原本就是薄弱环节,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消费者面临更多风险和挑战,因此,针对网络时代的技术特点,应该尽快制定面向互联网和移动支付、投融资产品、风险管理产品等的消费者保护规则。
关键词: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互联网金融;营销
一、我国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发展概述
(一)商业银行与网上银行发展现状现阶段,国内银行业的发展,总体趋势不断向前,包括交易规模、行业市场影响力以及服务范围等方面。然而,新常态经济环境下,国内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存在着许多机制弊端。比如,来自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冲击、挑战;网上银行被盗事故频发;钓鱼病毒、虚假邮件链接等。在技术建设、系统平台安装与防护层面,存在诸多漏洞,致使安全问题成为了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拓展客户的一个限制性因素。此外,在网络营销、网银业务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譬如,业务创新性不足,基本上还是沿袭着传统商业银行那一套业务流程,没有充分发挥出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优势;其次是营销模式单一、服务品质较低等,这也是限制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发展的阻碍因素。基于该大背景环境,从国家金融产业战略格局以及商业银行经营策略层面出发,立足于新时期市场内外部形势与发展要求,探寻并采取更为科学、合理、有效的应对机制,来促进网上银行朝着一个正确的轨道前行,最终实现我国互联网金融时代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相关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国内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交易总额同比增长21.8%,连续十多年保持高增长态势。就目前而言,我国国内网上银行个人注册用户达7.8亿户,网上银行企业用户1500多万户。网银客户这一数据,相同于日本总人口的5.8倍。从总体发展态势上来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用户与交易规模均在不断增长,以2014年为例,国内几大商业银行在个人网上银行和企业网上银行交易规模上,同比增长幅度均保持在22%以上,尤其是建设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额达到35万亿元,企业网上银行交易额突破了120万亿元,增速均在30%以上。在网银用户规模上,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排在前两位。在网银用户覆盖人数上,工商银行超过7600万户,建设银行超过5000万户,两大银行市场份额占到了57%。
(二)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趋势背景下,商业银行呈现出来的特点,可以总结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操作迅速、快捷、高效。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最大的优势就是高效、便捷,超越了时空的限制,商业银行通过网上银行这一系统平台,为自己的客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业务咨询服务,涵盖的范围也比较广,这是传统银行运营模式一直在追求、又无法实现的一种“优化式”服务理念。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在业务处理层面,依托于电脑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充分利用并发挥出互联网的优势。以建设银行为例,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的客户,只需要通过网络就能够获取到自己所需要看到的信息。网上银行操作系统,可以同时接纳多达5万名网银用户同时办理各项业务,这一点无论是对于银行客户还是对于商业银行自身运营来说,都节省了时间、节省了成本、大幅度提升了运营的效率。2.不受地域限制,随意操作性强。与传统银行相比较,网上银行最大限度地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不必在各地分支机构分别办理相关的银行服务。简单一点讲,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任何方式,网上银行都可以为自己的网银用户提供全新的金融服务。以建设银行来说,近两年新推出了特约取款服务业务,网银用户无需银行卡,只需要通过绑定手机终端来开通相应的服务,便可在任意地点、任意时间来完成该笔取款交易,随意操作性非常强,极大地满足了广大客户的实际需求。3.运营成本低、信息量大、数据更新快。网上银行与淘宝、京东网店一样,主要是以电脑网络系统作为基础,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并且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于网银用户来说,他们只需要通过银行网络系统,进行相应的服务操作即可。此外,网上银行信息存储量大,并且信息数据更新快速,可以为网银用户提供最新的金融市场动态、业务信息、外汇信息、投资理财信息等。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客户提供业务咨询、宣传和调查等,来及时得到用户的反馈,以便更好地了解并解决用户最关切的问题。
二、大数据时代下创新发展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是经济新常态下市场潜在驱动关于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业的发展,前文中也比较详细的介绍过了。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在经济全球化下,随着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全球金融业务的发展出现了深刻的变化。正如上述所言,我国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从经营理念到管理实践等层面,一直在不断适应和调整之中,以此来更好顺应新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环境下的金融业务创新转型。总体来概括,影响最为深入的当属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因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营销,本身就是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主要经营管理的范围,并且零售业务还是与个人、家庭联系最为密切的银行业务。特别是在我国国内,庞大的用户人群,市场拓展空间比较广阔。换言之,拥有了这些客户群,便拥有了很大一部分市场。也正是基于此,由于具有庞大的客户资源以及强大的价值创造能力,越来越受到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各金融机构、互联平台的重视。相比较之下,传统运营模式下的商业银行,与互联网、大数据资本技术支撑下新兴的产品服务机构平台相比,在针对客户提供服务、创新产品营销策略这一块,相对处于被动的局面。所以我们也看到了,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取代了传统的金融业务往来形式。正如上述所言,在这种大背景趋势下,国内商业银行在产品营销和服务理念创新转型发展领域有了强大的原动力。2013年国民经济进入到了新常态阶段,对于国内各大商业银行来说,也处于一个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的“黄金时代”。以2013年我国经济增长情况为例,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而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增长10.6%。当然,从2013—2015年,全国各省区市经济增长幅度均保持在8%以上。由此可了解到,城乡居民财富持续积累,再加上人们投资理财的意识不断加强,在很大程度上持续刺激着储户个人、家庭金融资产多元化的需求。因而,便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零售业务提供良好的机遇和市场拓展空间。尤其是在当前大数据信息时代,商业银行要想在空前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首先要做到的就是采取必要的手段、方法、策略积极推进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创新。
三、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运作模式创新转型发展的困局
(一)网络基础设施落后,建设机制不完善以我国中西部分地区来说,当地社会信息化水平相对偏低,信息化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对应,因此也可以看出,经济欠发达地区电子商务与网上银行的发展遇到了诸多的限制。在这种局面下,信息的普及建设与传播显得非常困难。受限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大部分地区的计算机普及程度以及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配套,成为当地发展网上银行、互联网金融的阻碍因素。关于这一点,通过电子商务贸易上的差异就可以展现出来,再加上当地企业信息化建设落后,对于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的态度不够积极,在整个地区内很难确立统一化的标准,因此,与东部地区相比,我国中西部,尤其是西部地区,网上银行、互联网金融及零售业务产品与服务的推行相当困难。
(二)互联网信息安全机制不完善,安全交易受到威胁根据相关的市场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网上支付安全信心不足,这一点主要源于网络的安全隐患,像木马病毒、破坏性的网页链接、电信诈骗等。在网络经济时代,Internet为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方便,同样也带来了一些危害,安全陷阱就是其一。不过,在互联网知识经济全速发展的时代,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网上银行已是大势所趋。因此,相比较于技术层面上的限制,网络安全性问题则是阻碍网上银行发展的最大因素。基于此,建立安全支付系统,并在CA安全认证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相关的数据性传输等问题,强化对用户身份和交易平台的监控。但是,目前我国国内网上银行平台建设及评估标准,还没有形成统一格局。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层面,缺乏与网上银行相配套的法律监管体系,包括银行与银行相互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以及个人用户与银行之间。
(三)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取得的效益尚未显露因为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互联网服务推广等环节,其效益属于一种规模经济效益。简单一点讲,指网上银行在盈利策略上,并没有通过互联网用户点击收费,也没有靠广告来赚取相关的利润。也就是说,网上银行赚取的利润,主要还是依靠着主营业务,通过创新金融服务,或者拓宽传统业务,来实现将银行规模壮大的目的,包括业务量、交易量。从这一点完全可以得知问题根源所在,因为大多数商业银行,特别是一些新发展起来的城市银行,大多处在一个刚刚起步发展的阶段,在这一阶段,资本投入往往大于回收的效益,这是一种建设性的东西,注重的是资本的积累。这一点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所不同。因而,很多商业银行机构并没有真正体会到这一市场规律,面对迟迟不盈利,就盲目认为网上银行没有效益可言,慢慢的对此产生畏难情绪。
四、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对零售业务营销服务的转型创新
(一)转型发展策略探析1.转变经营发展理念,积极推动零售业务与市场渠道转型,并将其上升到企业战略发展层面。无论是像工商、建设、邮政、农业等几大龙头地位的银行机构,还是信用社、村镇银行以及各城市地方商业银行,要想在全新的互联网金融市场格局下立足,最先首要转变的就是经营发展理念。对此,应当重塑运营管理机制,通过上升到行业战略发展层面,来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发展对零售业务的影响,最终有助于将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模式及其运营理念,切实融入到企业战略发展规划体系中,并作为银行零售业务转型升级的主要建设内容来对待。如此一来,便可前瞻性地制定战略行动路线规划,继而将各管理环节细化、细分,更加有针对性、策略性地贯彻落实下去。包括在支付、投资、融资、交易、商务、信息整合与客户咨询服务等全过程领域,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客户体验。2.加快向创新型银行转型。关于这一举措,要切实兼顾两大类内容。首先,借助于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平台,迎合整个金融产业市场发展的大趋势,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其次,依据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特点以及技术优势,加快服务模式创新。
(二)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渠道创新转型对策立足于发展实际,看清当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商业银行应该重新审视整个金融市场的外部挑战。就拿支付宝来说吧,支付宝在国内的地位和Paypai在美国的地位基本相似,PayPai是世界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而支付宝则是我国国内规模最大、交易额最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当然,支付宝的高速发展确实给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和冲击,本文认为,这种调整和冲击是必然的,并且是很有必要存在的,有挑战就会有机遇,有威胁才会有动力,这一向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律。所以,商业银行在看到挑战、威胁的同时,更应该看到发展的机遇。支付宝在短期内之所以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肯定有成功的“秘诀”,因此,商业银行可以从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营特点层面,探寻一些发展规律。支付宝在业务发展层面上,一直秉承着不断创新的理念。所以我们能够看到,不断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与吸引客户的青睐是密不可分的。支付宝相对完善的服务功能源于背后强大的科技水准,内部科研人员所占比例非常高,甚至超过了营销、服务、运营岗位的工作人员,完全实现了电子化服务。这一点值得商业银行借鉴学习,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来说,其客户群非常多,要想保留或者继续挖掘出更多的潜在客户,必须从服务层面上入手。比如,可以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或者引进一些相关的专业人才,以此来深入了解网银支付模式及其发展规律,积极拓宽产品,加大创新力度。此外,在安全问题上,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行业发展状况以及银行实际,不断完善创新服务模式,尽可能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服务。同时,建议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强化战略合作关系,比如,可以拓展C2C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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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冲击 策略 竞争
一、互联网金融的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在我们爆发使得发展与我国网民的增长有着直接的关系,我国网民从2010年的4.57亿增长到了2014年的6.5亿,预计在2016年将增长到8亿,也就是说智能手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国内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网络支付和网上融资等领域,其中网上支付发展较早,体系也较成熟,而且在伴随着网民的增长的同时,交易规模也在爆发式增长,从2010年的10104.8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80767亿元。网上融资作为基于电商平台和电子商务信用的新兴领域,正处于理论的完善和模式的探索期,基于P2P信贷平的平台数量也从2010年的15家增长到2014年的1854家,同时成交额也从2010年的13.7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3058.2亿元。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相比,线上融资具有成本低廉,流程简单,操作方便等优势,而且主要是面对那些中小企业。在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业务份额直线上升,对传统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等方面造成了极大的冲击,造成传统商业银行业客户资源流失,商业银行业中介作用逐渐被弱化,同时对商业银行带来空前的冲击。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冲击
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商业银行一直担任着资金的融通和中介的角色,这也是商业银行最传统的作用是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其中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是在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的基础上产生的。同时商业银行作为一国经济中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因此,它的作用对我们来说可想而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虽然还不至于完全使商业银行去中介化,但是对商业银行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方面
以P2P金融为例,P2P金融又叫P2P信贷。其中,P2P是peer-
to-peer或person-to-person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最近五年伴随着P2P的出现,P2P交易平台从2010年的15家增长到2014年的1854家,同时成交额也从2010年的13.7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3058.2亿元,增长趋势相当迅猛。可以清晰看的P2P的增长,由于P2P金融的优势,它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是个人闲散的资金及时的贷给那些需要资金的人,获得可观收益的同时,遏制了高利贷的猖獗。而且贷款客户绝大多数还是传统商业银行不能覆盖的客户,现在来看对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冲击有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新型的网络借贷方式所覆盖的客户势必会与传统银行业覆盖的客户有所交集。
(二)负债方面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冲击,这方面代表主要有余额宝,微信的理财通,百度的百发,苏宁的零钱宝等,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就是余额宝。凭借着比银行同期活期更高的收益,抢占了商业银行数量巨大的用户和活期存款,显示余额宝类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在活期存款方面的巨大优势。从余额宝在短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传统的金融机构需要多少年才能累计到余额宝的用户数量,明显看得出互联网金融对存款的冲击这个事实和人们对这个新生物的认同,在大规模资金流向互联网的趋势过程中也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对商业银行现有模式造成巨大的冲击。
(三)支付方面
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主要是社会结算,但在如今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今天,第三方支付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支付宝、财付通、百度钱包等。尤其是在智能手机普及的现在,支付、转账、汇款在一个手机上短短数分钟都可以轻松的完成。而且在最近几年的支付端,互联网支付正在经历一个井喷的过程,在交易中占有的比重,交易的数额也越来越大,互联网在支付端的得蓬勃生命力。同时在交易链的重构过程中,客户的交易信息和消费信息被隔离开来,商业银行不能完成掌握消费者的习惯,长时间下去会对商业银行有釜底抽薪的颠覆性作用。
(四)服务方式方面
传统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方式主要是柜台,由于现在去银行办理业务都需要排队叫号的等待,在人比较多的时候既浪费了精力由于浪费了时间。而互联网金融改变了这种固有的模式,通过一切虚拟化在网上直接进行操作。在这里省去了在路上浪费的时间,在等待服务的时间,还省去了填写众多单据的麻烦。所有的一切至于借助支付宝平台或其他的一些平台,在一个手机上就可以实现快速的转账汇款等业务,而且它还是免费的。同时互联网平台还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就是互联网金融的这种优势对传统的商业银行服务方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三、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策略
在互联网金融冲击传统银行业的同时,显示出来了作为新生事物蓬勃的生命力和增长趋势。在其拥有交易成本低,覆盖面广的,效率高的同时,它的风险和监管问题不容小觑,目前它的风险控制弱,监管弱,但我们不能只看到一个新生事物的缺陷,站在广大传统商业银行的立场,我们应该看到积极的一面。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说明了时代的进步,也是人类发展的进步,就像当时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出现的时候,在早期同样遭受过危机,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慢慢的完善,终究为了人类的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今的互联网金融在我看来也是一种发展的趋势,互联网金融表现出来的优势也说明了传统金融的相对落后。因此商业银行在面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时候,不应该在一味的打压。面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快改革创新,迎接挑战。传统金融业只有这样做才能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战争愈演愈烈,究竟鹿死谁手至今未见分晓。两者之间似乎是水火不容,但殊不知它们已经不能离开彼此而继续发展。目前商业银行已经不可能将互联网金融消灭掉,最好的方式就是两者能够结合各自的优势来共同推动中国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广大群众带来真正的福祉。
(一)重视“互联网+”,构建自己的互联网平台
随着“互联网+”的提出,银行应该抓住利用互联网这个平台的优势,利用互联网快速的转型。所谓“互联网+”,通俗来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在大数据和资源配置配置方面的优势,弥补自身的劣势。互联网的优势在于先进的技术,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借鉴。比如开发自己的手机银行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商业银行的叫号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浪费了客户的时间,在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令客户体验更舒适的软件。例如,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开发了一款“时间管家”的软件,解决了客户取号难、排队难的问题,大大的提高了效率。在开发软件和公众号后,要完善客户在功能方面的需求,比如交物业费,城市公交卡,违章罚款等,这样的便利性可以极大地方便客户,随着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技术的成熟,使银行可以进一步了解客户,不断去适应和创造客户的需求,增加客户的黏性,做到“比客户更了解客户”。
(二)推出优势明显、功能更强大的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应该推出点类似于余额宝类的理财产品,比如中信银行与嘉实基金联合推出的薪金宝,它能实现申赎与回购的无缝对接。只要客户持有薪金宝,就可以在ATM取款、转账,甚至在商场等消费场所的POS机上直接使用薪金宝货币基金份额刷卡支付。这样的便利功能使得投资者在急需用钱时,不用再经过先赎回再到账使用这一过程,只需手持中信银行卡,直接刷货基就可享受活期存款般便利,同时还能收获货币基金的收益,这种理财产品在流动性上已超越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产品。
(三)完善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自身的金融平台会给银行带来非息差收入。在不久的将来,利率市场化是必然的趋势,所以赶在利率没有彻底市场化之前,商业银行应该尽早做好准备。否则,随着存贷利差的减少,传统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将会大幅减少,届时商业银行将会面临倒闭的可能。商业银行完善金融服务,创建金融平台,可以为银行带来大量价值连城的数据,利用这些数据可以加速小额贷款的运作效率。如建设银行推出的善融商务平台就是商业银行自建平台,。通过该平台银行不仅能够获得海量的客户数据,同时也能够为自身带来额外的息差收入。
(四)加强商业银行与P2P借贷平台的合作
面对小微和个人融资需求,目前已经有多家银行试点P2P平台。商业银行推出直销银行进行产品直销、将传统的柜台业务全部互联网化,以谋求未来在互联网金融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为了加强渠道建设,银行进军P2P,对未来互联网金融布局。与众多网贷公司跑路形成强烈反差的是,银行系P2P虽然收益率并不高,但是很受投资者欢迎重要原因在于银行在风险控制上拥有绝对优势。在伴随着主管机构和监管方向的明确,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对P2P借贷平台的资金托管业务示好。没有诱人的托管费和沉淀资金,但是商业银行可以围绕P2P借贷平台的客户和数据、潜在的开卡量和活期存款来获得大数据。在投资端,银行有了客户信息完全可以向他们推销适合的银行理财产品和资产配置服务。在融资端,掌握了借款人的资金需求规模,每月还款情况银行也可以直接提供融资服务了。
(五)处理好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竞争与合作关系
目前,第三方支付的兴起,已经对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业务产生了挤占效应,导致商业银行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流失。在支付结算领域,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的博弈并非是零和博弈,在相互竞争的同时,还有合作共赢。第三方支付所有的账户和清算交易最终还是要通过银行,其侵蚀的只是支付清算市场的前端市场。商业银行只有积极主动加强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凭借其丰富的客户资源和第三方支付的信息技术优势,深度挖掘大数据,才能稳定老客户,拓展新客户,保证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商业银行应该更加充分的利用互联网,和腾讯、新浪、阿里等合作,推出一系列的产品。各大商业银行相继开通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微博、微信客户端,可在移动终端上进行移动支付、随时随地的享受互联网金融带来的便利。
参考文献:
[1]庄毓敏.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M].北京: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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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邱峰.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和挑战分析[J].吉林金融研究,2013,(08).
有关国民经济论文范文一:经济信息管理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关联性
摘要:总之,根据国民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注重经济信息的有效管理,并实现各部门、各机构的信息共享和流通,才能真正满足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各种需求,最终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经济信息管理;国民经济建设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不断加剧,对经济信息的利用情况和管理水平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才能更好的满足各种类型的客户的需求,以在充分利用各种先进信息技术和设备的基础上,促进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一、经济信息管理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关联性
根据经济信息的相关特点和国民经济的建设情况来看,经济信息的使用对象主要有团体用户和个体用户两种,在与经济建设相关联的情况下,必须对经济信息的个体使用者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才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经济信息的对象进行划分。例如:将职业作为划分标准,经济信息的使用对象主要包括专家、经济学学者等,在充分发挥团体部门各种职能作用的情况下,将国家经济建设作为重要支持,以在推动经济建设的刚从恒指,促进经济信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最终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经济信息种类比较多、管理手段多种多样,在不断推进经济建设的情况下,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的选用也需要相对应的类型,才能更好的推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在实践过程中,上述机构主要可以分为公共信息服务部门、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两种,而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比较看重盈利,公共信息服务部门主要是在于公众服务,如图书馆、档案馆等。因此,根据相关学者和研究人员的研究资料可知,在某些情况下,商业性经济信息机构也可以看作是公共信息服务部门。通常情况下,上述两种类型的机构可以比较广泛的搜集和储存各种信息,并通过编目、分类、机读目录和题录等形式来管理经济信息,以满足各行业的发展需求。由此可见,上述两种机构是非常重要的经济信息传播媒介,可以对各种信息进行整理、收集、传递等,从而发挥经济信息在经济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二、提升经济管理水平和加强国民经济建设的措施
1.注重全民信息意识的不断增强
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民众的经济信息意识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国民经济实力、文化素质等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因此,注重全面信息意识的不断增强,有效提升全民文化素质,并真正落实全民信息意识教育工作,才能真正实现经济信息有限管理。与此同时,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注重信息服务行业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意识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兴媒介的情况下,充分展示出经济信息的重要性,最终帮助民众合理运用各种经济信息,从而达到增强全面经济信息意识的目的。
2.注重法律机制的有效完善
在不断加强经济信息管理的过程中,注重法律机制的有效完善,是解决信息立法问题的重要保障,以推动经济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真正优化经济信息产业的发展环境。因此,在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中,法律机制的不断完善,可以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产业法的情况下,实现全国信息产业机构的统筹规划,并推动法律机制的规范化、统一化发展,从而有效解决信息垄断、信息封锁等方面的问题,以真正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经济信息管理有序化发展。
3.不断推进行政界线集中化管理
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各种经济信息的有效分配和共享,是经济信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重要保障,在推动国民经济建设上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国民经济建设的真正实现,与经济信息管理有着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在有效实施各种经济信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实践过程中,打破行政界线采取集中化管理模式,通过各种机构收集、整理和加工信息,才能真正实现各种经济信息的分类和职能划分,最终促进各部门联系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在同一个机构、同一个部门实现经济信息的有效共享,并促进各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增强不同机制之间的信任和互动,才能真正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最终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国民经济服务水平。
三、结束语
总之,根据国民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注重经济信息的有效管理,并实现各部门、各机构的信息共享和流通,才能真正满足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各种需求,最终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提升经济管理水平,加强国民经济建设,才能真正实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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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民工低工资率与国民福利损失的经济学分析对经典劳动供给理论的拓展聂丹;财经研究2007-10-03
有关国民经济论文范文二:互联网金融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摘要:综上,借助互联网经济带来的契机,我国经济的发展必须重点依托互联网技术,努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深入释放市场活力、全面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实现中国经济的再次腾飞。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国民经济
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国民经济的主要影响
(一)衍生出依托互联网的新经济形态
由于互联网自身具备的高效便捷的通信能力和快速准确的运算能力,产生了一批依托互联网庞大的消费群体而形成的全新的经济形态,这一类经济形态被称为互联网经济。狭义的互联网经济主要由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即时通讯、网络游戏四大核心产业构成。其中以电子商务产业中的阿里巴巴集团发展态势最为迅猛,其创立初时资产总规模仅为1亿元人民币,此后依靠电子商务迅速扩张,2014年在美国上市时净资产总额估值已超2300亿美元。
(二)传统产业的营销模式得到了革新
美国著名学者波拉特早在1977年就准确的预见传统产业在遭遇互联网经济所产生的变革,并创造性的将社会产业部门划分为第一信息部门和第二信息部门。果不其然,当下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使得信息服务业迅速与其他传统产业实现融合和渗透,传统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间的边界已变得越来越模糊,这也是互联网经济另一个重要特征信息高度渗透性。以汽车电子产业、光学电子产业为例,两大产业充分融合了信息服务和基础制造,实难再以单一的产业结构学说来进行清晰划分。
二、国民经济立足于互联网金融下的发展前景
创新不仅是技术成长的动力,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过去,为了提高国家的技术水平,我们采取的是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但效果并不理想。所以,当前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没有自主创新为支撑,即使用市场也换不到核心技术,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也难提高。须知,单纯地依靠技术引进、技术模仿和技术移植绝不会成长为一个有强大竞争力的国家。所以,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态势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共同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和发展。
(一)将重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互联网经济带领我国走进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先导、以农业为基础、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为重点的全面产业格局。在此环境下,国民经济发展不仅要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比如,积极改造传统产业,对信息程度大、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予以政策扶植和资金鼓励,对于产能相对落后的僵尸企业提供兼并和信息化改造指导。加快推进第三代移动通讯和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的研究和运用,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竞争水平上的重要作用,为政府政策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比如新型工业化与工业化、信息化的融合,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带动工业化,运用工业化提升互联网技术水平,推动传统工业走上科技含量高、资源耗费少、环境污染小的道路。
(二)将直线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
伴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我国产品的出口能力正逐步被削弱。经济学家认为,提升经济增长速度的第三驾马车就是净出口,因此,依托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成为了提高国内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突破口之一。由此,企业可利用自动化设计和生产系统(CAD、CAM)来提高企业劳动生存率和产品质量;或借助管理信息系统(MIS)来综合分析经营管理水平,为管理者提供科学的决策建议;或采取业务处理系统(TPS、EDP)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又或是运用经理信息系统(EIS)向企业所有者及最高层管理者提供全面的企业管理信息,集合多元信息技术合力共同推进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
(三)将加快市场经济活动释放速度
互联网经济下的社会消费需求被直观的反映到了网络之中,但民间投资和国外投资却仍然没有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这正是市场活力被压抑的结果。可见,政府仍需继续深化行政体制的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力度。比如,逐步试行取消行政审批流程,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稳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重点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积极扩大营改增试点,为民间创业和企业发展松绑;放宽存贷款利率管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民间融资机构和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试点,为企业发展增添动力;进一步加快各自贸区金融自由化改革步伐,深入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努力提高国内投资吸引力。
三、结语
综上,借助互联网经济带来的契机,我国经济的发展必须重点依托互联网技术,努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深入释放市场活力、全面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实现中国经济的再次腾飞。在新的发展阶段和重要的战略转型期,我们必须对未来的经济发展方向有所思考,不断提高认识,有效应对未来面临的重大挑战。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学术出版经纪人 互联网+ 学术期刊 编辑
[中图分类号] G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7) 01-0056-04
Academic Publishing Agent:the New Career Position of Editors in Academic Journals in the “Internet+” Era
Chen Weipeng
(Editorial Department of 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Fuzhou, 350002)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 +”, the editors of academic journals should take “academic publishing agent” as the new career position and strengthen the basic quality and skill of editors. At the same time, they should master the digital publishing technology and method, and then pay attention to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mmunication in academic journals by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communication ability, so as to improve the academic periodical influence and achieve the new development of editor's profession.
[Key words] Academic publishing agent Internet + Academic journal Editor
1995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教授出版《数字化生存》[1]一书,预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短短数年间,预言成为现实。数字化出版为信息的传播与共享带来极大的便利,但也对传统出版造成巨大的冲击。《2015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大趋势》指出:“尽管传媒产业是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朝阳产业,然而以报纸为代表的部分传统媒介产品已经处于其市场生命周期的衰退期”,“报纸发行量事实上下降了25%左右” [2]。报纸遭遇的是“断崖式”下滑。期刊,尤其是学术期刊,也面临极大的发展困境。“2005―2012年我国期刊总印数持续8年增长,达到33.48亿册,但从2013年开始每年总印数都在下降。从近两年的数据看,今后一个时期,这种下滑仍有持续趋势”[3]。
近年来,为应对数字化出版的挑战,我国绝大多数学术期刊加入了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龙源期刊等大中型网络期刊收录平台。网络期刊平台突破了传统期刊在时间、期限、篇幅方面的限制,为学术论文的传播、检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有效地扩大了学术期刊的影响力。
但另一方面也带来弊端,甚至威胁到学术期刊的生存。首先,数字出版改变了传统的出版工艺、出版介质、出版流程及传播方式,对习惯于传统运作模式的编辑提出挑战。尤为关键的是,作者和读者对于学术论文的传播均有着较高的期待和要求,但传统学术期刊编辑对于数字出版时代的传播规律、传播工具及传播技术都有些陌生,在满足读者和作者的期待方面有落差。其次,数字期刊平台将传统期刊肢解,作为身份特征的封面、栏目、风格等不复存在。
最重要的是,学术期刊的中介作用被弱化。读者无需向学术期刊支付费用,即可通过互联网对学术信息进行检索、阅读、下载、复制、分发、打印等。自媒体出现后,作者可以绕开学术期刊,在互联网上已发表或未发表的研究成果,所有用户都可以对论文进行更改和“二次传播”。读者与作者之间,似乎无需学术期刊这一平台便能实现互动,传统学术期刊信息的权威地位逐渐消失,学术编辑作为“把关人”的角色被淡化。可以说,数字化时代将学术期刊及学术期刊的编辑带入前所未有的困境,而且可以断言,前景更不容乐观。一旦学术评价体系变革,在数字化出版的浪潮中,传统学术期刊这艘“老船”恐怕将迅速沉没。那么,“老船”上的乘客――编辑,是否得弃船逃生?
毫无疑问,时代迫切需要传统学术期刊编辑完成新的职业定位。
2 “互联网+”思维与“学术经出版纪人”职业新定位
Abstract: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mathematical finance, through using interview method, questionnaire survey, data analysis, method of literature, mathematical statistics and other research methods,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expounds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Yu'ebao and the influence of it on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and 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Yu'ebao. Based on the data collected by the questionnaire of the development prospects of Yu'ebao, combined with the related policies of Internet financ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 +", it is forecasted that Yu'ebao has a good development prospect.
关键词: 余额宝;风险特征;影响;金融业Key words: Yu'ebao;risk characteristics;influence;financial industry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0-0040-060 引言余额宝作为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公司宝推出的,与天弘基金公司旗下“增利宝”货币基金相对接的一款旨在化解沉淀资金僵局的余额增值服务,自2013年6月13日正式上线后就迅速发展。上线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规模就突破了100亿元,客户数突破400万。2013年11月14日余额宝的规模更是突破1000亿元,用户数接近3000万。至2015年3月31日余额宝规模已达7117.24亿元,创造了基金史上的新纪录。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正在逐步影响人民的理财方式,对现有的金融体系带来了鲢鱼效应,更是为普惠金融体系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1 余额宝发展现状问卷调查分析1.1 问卷信度与效度检验信度,即可靠性,是指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重复测量时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效度,即有效性,是指测量工具或手段能够准确测出所需测量的事物的程度。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影响着问卷的结果的有效性。在此我们使用SPSS 21.0对问卷的信度和效度进行检验。
对问卷进行Cronbach检验,以检测问卷的信度。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由?琢系数为0.9以及其标准化后的系数为0.744可知,问卷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性,故可靠性较强。
对于问卷的效度检验,通过对问卷所有变量进行KMO与Bartlett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KMO值=0.977>0.5,且Bartlett检验后P值=0.000<0.05,故问卷有效性很强,说明问卷的测量结果与要考察的内容十分吻合。
1.2 问卷设计思路及基本情况调查为了更好地了解大众对余额宝的使用情况及对余额宝的意见与建议,笔者于2015年3月在长株潭地区对余额宝的推广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了问卷调查。
①问卷设计。按照问卷设计的目的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顺序性原则、简明性原则、匹配性原则,结合此研究的内容与目的,进行问卷的设计。
②问卷的发放与回收。问卷的发放与回收采取网络平台与实地访问同时进行的方式,实地考察发放问卷150份,通过问卷星这个网络平台发放问卷200份,此次调查问卷共发放350份,共回收315份,回收率为90%,其中有效问卷301份,问卷有效率86%。
③问卷调查对象。在被调查者中,女性人数多于男性人数:男性为138人,占总人数的45.84%;女性为163人,占总人数的54.15%。其中,83.72%的被访者年龄在18-30岁之间,年龄在30-40岁与40-50岁之间的被访者分别占到7.64%与4.65%。
1.3 余额宝推广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①余额宝推广率较高。根据调查问卷搜集的数据显示,使用了余额宝的被访者达到了45.51%,与未使用余额宝的被访者比例54.49%相差不到10%,这些惊人的数据显示出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逐渐在金融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强烈地冲击了传统理财模式,迅速在网民中传播使用。具体的余额宝使用人数比例如图1所示。
②余额宝的使用人群集中于年轻人。由于超过半数的被访者为学生,有169人,占受访总人数的56.15%,如图2所示。
并且83.72%的被访者年龄在18-30岁之间,故我们研究余额宝的使用情况与年龄段是否有密切的关系,假设余额宝的使用情况与年龄没有关系,对它们进行卡方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结果显示,取显著性水平=0.05,而Pearson值=11.782,对应的P值=0.019<0.05,故拒绝原假设,卡方检验结果显著,余额宝的使用情况与年龄高度相关。进一步由余额宝使用情况与年龄段进行的交叉表分析的结果制成的条形图3可知,18-30岁的年轻人使用余额宝的人数最多。说明年轻人对余额宝的接受度更大,余额宝的使用人群主要集中于年轻人。
③是否使用余额宝的原因调查分析。由图1结果显示可知,45.51%的受访者使用余额宝,与未使用余额宝的被访者相差不到10%。对数据进行多重响应分析,得出图4所示的结果,可总结出余额宝被人们选择的重要原因是流动性强、风险小、收益高、方便快捷等。这恰好反映了现代人更倾向于便捷的生活方式,也同时反映了余额宝出现的必然性。
对未使用余额宝的被访者进行进一步的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多重响应分析,发现因为不了解而不使用余额宝的人数达到了总未使用者的54.27%;其余的26.22%的未使用者认为收益与银行收益差不多,而认为无多余钱投入和感到不放心且存在风险的人数分别占比23.78%和20.12%,这说明未使用者对余额宝业务存在较一致的顾虑。由于大多数人对余额宝的不甚了解,故对风险和收益产生顾虑,导致他们未使用或者不愿使用余额宝。结果如图5所示。
④使用者对余额宝的满意程度较高。我们采用了李克特量表的形式,对使用者对余额宝的便捷程度、收益情况、用户体验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的满意程度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表4所示。
对数据进行整理后我们发现,使用者对调查的各个变量的满意程度为满意以上的均超过了46%,这说明使用者对余额宝的满意程度总体较高,反映出余额宝现有的总体的运营模式让使用者感到恰到好处。其中满意度最高的为余额宝的便捷程度,有78.84%的使用者认为余额宝很大程度上给自己提供了便捷;而满意程度最低的为收益情况,这表现出使用者对收益略低存在着些许的不满,反映出他们认为收益水平还应该有适当提升的心声。
⑤余额宝的使用者对余额宝的发展充满信心。经过调查发现,当假设“余额宝收益下降以及其他类似理财产品出现时,是否会影响对余额宝的投资”时,36.5%的使用者表示会继续坚持对余额宝的投资,表明了相当看好余额宝,且十分信任此业务。仅有11.68%的使用者表示会将余额宝内资金全部转出。结果如表5所示。
余额宝业务运用了网络金融,收益比银行的活期存款收益高,这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对于余额宝的未来,37.96%的使用者坚定地认为“余额宝会与银行齐头并进,共同分享市场”,另外28.47%的使用者认为“银行会受到很大冲击,长时间内余额宝等类似产品会占领大量市场份额”。这些支持余额宝的声音逐渐成为主流,说明余额宝广受支持,也同样表现出了使用者对余额宝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表6)2 余额宝对金融体系的影响2.1 余额宝对银行储蓄的影响余额宝的出现对传统商业银行来说无疑不是一个挑战,短短两年多的时间,余额宝规模就达到了7117亿元,商业银行存款虽在持续增长,但同比增长率还是有大幅度下降。图6为2001到2014年十年间商业银行新增人民币存款变化。
从图6可以看出银行存款在2012年新增人民币存款为108100亿元,2013年又新增125600亿元,而此时的余额宝才刚刚开始新起,对银行的影响也并不是很明显,截至2014年,银行新增存款为94800亿元,相对2013年的新增存款下降30800亿元,而这一年的时间里面,余额宝的规模从2013年的1853亿元迅猛增长到2014年的5789亿元,可见余额宝的吸金能力之强大。图7为余额宝2013到2015年第一季度的规模增长条形图。
再来反观近两年来余额宝购买量的变化和银行存款规模的变化,可以得到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在短期内并不会很大,但长期以来必将对商业银行的存款造成一定的威胁。通过网上搜集得到的数据显示,2013年末即余额宝问世半个月时,商业银行存款总额为104.38万亿元,截至2014年9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为112.66万亿元,相比银行上个季度末锐减了9500亿元,当时就为各大新闻报道称“这是自1999年以来银行季度存款第一次出现锐减”。反观余额宝,余额宝刚出不久时天弘基金官网就公布数据支付宝备付金总规模只有几百亿,而余额宝的规模为1853亿元;到2014年第一季度余额宝规模迅速增长达5411亿元,第二季度余额宝的扩张开始放缓,总规模达5741亿元,第三季度的规模相比二季度末下降了6.8%,规模达5349亿元,到第四季度余额宝规模又开始回升达5789亿元,相对第三季度增长了440亿元。图8为余额宝2014年四个季度内余额宝的规模变化图。
从一开始的银行认为余额宝的出现不足为惧到现在余额宝成为了银行不可忽视的竞争对手这一过程,余额宝仅仅用了两年的时间。从2013年到2015年两年多的数据比较可以看出,余额宝等类似理财产品对银行存款还是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安全性更值得大家信赖,人们普遍习惯利用互联网来进行金钱交易,因此大量的金钱流出银行,这时银行的存款业务就会减少,甚至被互联网金融取代,所以,从长期来看,对银行存款分流还是有非常大的影响的。而之所以银行业内人士开始会认为余额宝对银行不会产生很大影响是因为余额宝作为互联网产品,本身是存在危险的,但又由于高收益,导致人们会投放资金,但只是放一小部分资金进余额宝,这对银行来说造不成任何威胁,但是随着余额宝推广时间的延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触余额宝,余额宝的购买量开始大幅度增加,银行存款虽然持续增长,但同比增长率出现下跌。
2.2 余额宝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尽管导致银行存款分流的原因是多元的,例如企业并购重组及境外项目投资等都会分流存款,但是大量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及互联网金融的火爆吸引了不少个人和企业存款。而余额宝的出现之所以会导致银行大量存款流失,主要是因为它的高收益低风险,而且余额宝吸收的是小额闲散资金,门槛低,使用又方便,再加上推广时间的延长,人们对余额宝的了解程度更高,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将钱转移到高收益使用又方便的余额宝中去。图9为余额宝存款利息与银行存款利息的对比。
通过这个余额宝利息PK银行存款利息对比图可以看到,余额宝利息盈利能力可以跟银行3年定期存款的利息相比。如果现在余额宝利息大概不变,并且是10万元级别的特大额存款的话,每天的利息叠加,3年后的余额宝利息总收入应该是远大于银行3年定期存款的利息。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想比,余额宝利息是其的12倍多。一年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每天利息比余额宝少了4毛多,一年利息相当于少了将近150元。面对这样的诱惑,人们自然会选择低风险高利息的余额宝,从而减少银行存款。2.3 余额宝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最成功的产品代表,自推出以来就为各式各样的“宝宝”类理财产品起到了模范作用,腾讯的“佣金宝”,上海银行的“快线宝”、百度钱包等“宝宝产品”满天飞。图10是第一季度互联网宝宝规模(对接的货币基金规模)排名前十的名单。
而2014-2015年互联网宝宝规模(对接的货币基金规模)的总体变化趋势如图11所示。
从不同系别的宝宝规模来看,虽然第三方支付系宝宝数量不多,仅14只,但是在规模上占据绝对优势。2015年一季度末,第三方支付系互联网宝宝规模为8150.92亿元,环比增长15.6%,其中87.3%由余额宝贡献。一季度基金系宝宝规模下降最为明显,由4620.09亿元下降至1558.78亿元,降幅达到66.3%。虽然代销系宝宝的规模最小,但一季度增幅最为明显,截至一季度末,代销系宝宝规模为1072.32亿元,环比大增45.5%。银行系宝宝最为淡定,规模维持在3000亿元上下。如图12所示。
另据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除夕当天,微信红包收发总量达10.1亿个,QQ红包收发总量为6.37亿个,支付宝红包收发总量为2.4亿个,微博方面则有1541万微博网友分享了由央视春晚及39位明星与商家送出的1.01亿个红包。从数据上看,微信红包收发总量大约是支付宝红包收发总量的4倍,然而红包大战背后是移动金融的大规模爆发,与2013年的余额宝相比,2014年的互联网金融将移动金融变成了兵家必争之地。从移动金融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们会发现在2014年互联网金融产生了新的裂变,并与中国经济“新常态”遥相呼应,对中国金融的深度改革,即打破垄断、形成适度的竞争结构,发挥了重要的牵引作用,成为推动中国金融体系结构性变革的战略力量。
3 余额宝的风险特征分析余额宝作为阿里巴巴旗下的一款理财产品,拥有广大的用户群体,虽然余额宝发展至今没有出现任何大的纰漏,但是也存在很多风险。
3.1 国家政策风险3.1.1 货币基金制度不完善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余额可以购买协议存款,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监管方面的限制,第三方支付公司不能代销基金,因此名义上来说,这个货币基金是由天弘基金直销的,支付宝在整个链条上的角色只是支付工具。余额宝借助天弘基金实现基金销售功能的做法,实际是在打擦边球。因此从监管层面上来说,余额宝并不合法,但照目前情况看,监管部门没有叫停余额宝,但一旦监管部门发难,余额宝有可能会被限制或叫停。
3.1.2 货币利率政策PayPal 货币基金在 2011 年无奈选择将货币基金清盘的最终原因是美国实行零利率政策。2008 年金融海啸之后,由于次贷危机,美国本土受到了严重的打击,美国以实行零利率政策作为刺激经济的利率工具,目前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借贷成本,以期活跃金融市场。而且 PayPal 货币基金在推出的前几年也曾像余额宝一样万种瞩目,辉煌一时,最终也由于国家出台的利率政策,失去了主要的收益来源,不得不以清盘告终。同时,由于我国经济未来发展前景和国际经济局势不可预知,并不排除中国在未来遇到类似的金融困境中不会施行类似的经济政策,所以国家出台的相关经济政策也是余额宝风险存在的一个主要的原因。
3.1.3 金融制度法规不完善目前的我国的金融立法构架多基于传统金融业务,而我国的网络金融也还处于初级阶段,还缺乏相应的法规,如电子合同的有效性认证、交易者身份确认、在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许可等方面都尚无完备而明确的法律规定。现阶段也还没有专门对应网络金融理财产品的部门监管,而其他的监管部门也可能由于之前没有监管过这种行业而产生监管疏忽的风险。因此,利用互联网接受或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也容易陷入各种纠纷,会面临在义务与权利等方面的法律风险,结果使交易者在面对关于交易的行为及其结果产生更多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成本,甚至影响其未来的健康发展。
3.2 市场风险3.2.1 货币市场不稳定余额宝其实属于货币基金,而收益的不可预测性是货币型基金的主要特点,余额宝也是如此,货币基金市场收益好坏支持着余额宝的每日收益,若货币市场不景气,余额宝的年化收益率也会逐渐下降。央行2015年10月24日启动今年以来第5次降息和第4次全面降准,伴随着市场利率的持续下滑,部分货币基金收益率以“破3”,转而进入“2时代”,其中关注度最高的莫过于理财消费两不误的余额宝。余额宝作为业内货币基金的代表,2013年上线伊始,七日年化收益率就超过4%,最辉煌时甚至在2014年初达到6.76%,接近7%。但是今年开始,余额宝开始走下坡路,6月中旬“破4”,国庆前后“破3”,据天弘基金的2015年二、三季度报告显示,余额宝的基金规模首次出现连续两个季度下降,规模共缩水千亿多。虽然余额宝现在2.889%的年化收益率相比于同样存取灵活的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来说占有绝对优势,但大幅缩水的基金规模还是难以掩饰余额宝收益下滑带来的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购买货币基金的风险比直接购买股票的风险要小,主要是由于基金是分散投资,不会出现受单只股票价格巨幅波动而遭受很大损失的情况。因此,基金的波动情况会和整个市场基本接近,基金能够有效分散的其实是非系统性风险,但却不能分散系统性风险。货币型基金的收益并不是固定的,相反货币基金的每日收益率波动较大,尤其是受利率等宏观因素影响。余额宝也是如此,如果货币市场表现不好,货币性基金收益也会随之下降,余额宝的收益不能由天弘证券公司主观决定,还是归结为货币市场对资金的需求程度。
3.2.2 流动性风险2014 年 1 月,支付宝推出的最新规定表示,余额宝用户支付宝的资金转入资金规模,单笔单日不得超过 5 万,单月不得超过 20 万。在此之前,该产品在转出至支付宝的额度方面并无这种限制。原来,由于余额宝赎回模式类似 T+0 货币基金,之所以会设定这种转入支付宝的限额,主要原因是余额宝规模不断增大,所需的垫付资金量相应的成倍增加。随要随取固然方便,但是余额宝方面因此却要承受着巨额的垫资成本,正常来说,货币基金需要T+2日才能赎回到账,但为了方便网络用户的体验,余额宝的赎回时间是T+0,但是在后台结算仍然需要 T+1 才行,这中间往往需要基金公司垫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从而产生后台成本,余额宝规模不断膨胀,垫资成本也随之不断增加。按照100亿元货币基金需要5%,即5亿元的垫资准备计算,这就意味着天弘基金需要为数千亿的余额宝资金准备上百亿元的流动资金,回过头来看,天弘基金是否能承受住这一压力呢?
3.2.3 技术风险支付宝等支付机构中的的风险控制的组成部分及业务操作过程基本全部都是由独立开发的软件系统以及程序,因此,现今最为严重的技术类风险就是互联网信息系统的技术水平以及管理严密性所引发的风险。这部分风险一方面来自于电脑系统程序以及内部被破坏等不定原因,另一方面来自内部终端系统受到病毒感染或者外部网络上受到的各种黑客组织的攻击所引发的风险。根据对欧美多家使用互联网经营的公司企业的长时间调查发现,高技术水平黑客的攻击频率正以每年数十倍的速度不断增加,而系统由于多方面原因导致的瘫痪停运对金融业造成的损失最大。支付宝于2014年1月对外宣称,近期互联网客户端以及手机App客户端均出现的“余额宝刷钱插件”,其原因是一种新型恶意划款插件木马的出现,则这种情况下用户要求赔偿,而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求其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一账户当次划款人不是用户本人才可得到相应的赔偿。而这种木马植入型插件可以任意改变手机或者电脑上余额宝的显示金额。这种插件非法取得用户的信息,从而得到进入余额宝的必要条件,如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号码等。这种木马病毒通过互联网能迅速的进行传播,无论广域局域网还是程序系统,一旦被植入木马,将迅速成为非法人员的傀儡。以现今我国的计算机科技水平高度,很难分辨是否是用户还是他人划出的当次款项,难以举证的话,用户将只能承担所有的损失,得不到任何保险赔偿。
4 余额宝风险防范的措施建议针对余额宝的风险特征,提出以下一些防范措施和建议:
4.1 加强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法律监管余额宝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应该受到国家各方面金融法律法规的监督,以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但与传统金融产品不同的是,余额宝是一种线上产品,针对这种新型的互联网金融,经济法也应顺应经济的发展,金融监管机构应不断加快立法进程,加强互联网金融准入监管,成立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为余额宝等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国外发展经验,成立专门机构对余额宝类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设立、管理、具体业务功能的实现及硬件和软件系统的应用等进行研究,为其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和指导,并利用网络等先进计算机技术进行非现场监管。另外,可以积极与国外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交流与合作,借鉴其先进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
4.2 加强预防资金大量赎回造成的流动性风险针对余额宝的流动性风险,天宏公司已经充分利用支付宝的大数据平台,分析支付宝用户的支付规律,对资金流动性进行了提前估算,但是由于余额宝的用户性质以及余额宝本身随时赎回的性质,极有可能引发大面积的赎回,一旦发生这样的大型资金赎回时,余额宝和天宏基金将难以做到有如此多的储备资金来面对。根据以往的资金赎回方式,基金公司可以将T+0和T+1赎回结合起来做,即规定每天能进行T+0的赎回额度,一旦赎回量超过该额度,就只能是T+1到账,也就是说可以有一半的赎回量要走T+1到账的渠道,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一天内有大额度的赎回量的情况发生。
4.3 加强余额宝技术风险监管余额宝是以互联网作为平台,那就必定会涉及技术安全隐患。对余额宝而言,防范由技术缺乏引起的安全风险可以从经营者即支付宝公司和天弘基金公司、方面着手,支付宝公司,作为余额宝基金背后强大的支付平台,应不断更新出高效、准确的支付工具,使余额宝的经营与管理更具有时效性。利用技术变革的优势,加快大数据的产业研究和应用,以及选择与稳定可靠的电信运营商进行合作,降低余额宝依靠互联网进行交易的风险。另外,技术不足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专业人才的匮乏,公司应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独立开发以及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系统,降低余额宝的技术安全风险。
天弘基金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大型共享型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建立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风险评价和预警制度,加大对风险的防控力度,有效防范余额宝的支付风险,提高客户资金的安全性。加强客户信息保密,维护消费者信息安全。另外,天弘基金公司应不断发展、完善组织架构,吸收更多的专业人才,完善自身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自身的技术核心竞争优势。
5 结语余额宝的产生,一方面让数以千万从来没接触过理财的人萌发了理财意识;二是激活了金融行业的技术与创新;第三是推动了市场利率化的进程,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关系到众多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整个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乃至社会的稳定。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只有相互融合,各取所长,才能实现二者的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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