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3 15:16:0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经济法课程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案例教学合作讨论探究性学习
随着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经济专业课教学的理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教学理念的转变必然带来教学方法的变化。案例教学越来越引起广大专业课教师的重视。
一、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案例教学具有三个重要特点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第一、案例教学是讨论对话取向的而非灌输“独白”取向的。案例教学强调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讨论对话,重视师生以及生生之间的平等交往与彼此的尊重和信任,注重形成相互间的理解与沟通。案例教学的这个特点体现了“一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的新课程理念。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教师不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且连自己的知识也是不能强加给学生的。案例教学法让学生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事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第二、案例教学是集体合作取向的而非个体“单干”取向的。案例教学强调有效的学习只能发生于共同的合作与集体之中,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的那种单干方式是与案例教学的思想背道而驰的。案例教学的这个特点体现了“面向全体学生”的新课程理念。案例教学满足了不同层次的学生需求,在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权的基础上,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承认他们的理解能力和最终发展程度上的差别。案例教学给每个人提供了创造才能的机会,鼓励他们通过讨论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合作、探究的课堂处处洋滋着民主的气息,宽松和谐的气氛,使每个人都充满自信,充分发展了他们的潜能。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了基础,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撑。第三,案例教学是批判反思取向的而非结论教条取向的。传统的教学模式强调“正确结论”的至高无上性,学生的义务就是要循规蹈矩地遵从那个神圣不可侵犯的标准化、程式化、固定化结论。而案例教学强调学生的自我探索,珍视学生个人的想法和意见。案例教学为人们反思自我、社会及其两者的关系提供了可能性。探究式案例教学通过把一些真实典型的事例展现在学生面前,要求他们设身处地地作出反应,让他们分析、推理、思考、概括,帮助学生逐步改变原有的单纯接受式的学习方法,提供了一个相对个性化的、多渠道的获取知识的机会,形成了主动参与、探究发展、交流合作、乐观向上的学习方法,符合新课程“一切为了学生的终身”的价值取向。
二、案例教学法中案例的选择
学校是学习的小课堂,社会是学习的大课堂。案例是现实问题的缩影,它能把大课堂中的真实生活引进小课堂,通过展现一些真实的典型问题,让学生进人案例情景,设身处地地做出反应。但案例不是信手拈来的,而是事先经过精心选择的。一个好的案例是一种把部分真实生活引入课堂,从而可使教师和全班同学对之进行分析和学习的工具,它可使课堂讨论一直围绕只有真实生活中才存在的棘手问题来进行。所以案例的选择,应依据教学目标、课程内容,以及案例教学法的特点进行选定。教学案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的好坏。能够适应新课程教学的教学案例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目的明确性。进行案例教学的目的之一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个良好的案例至少应该能使学生通过讨论加深对课程中的某些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并能利用课程中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从而使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第二、生动典型性。应从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的实际活动中,分门别类地选择和整理出具有代表性的经济法实例,并能反映同类事物的一般特性,对学生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同时选择的案例必须生动活泼、引人人胜,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以便展开深人的讨论。
第三、综合时效性。教学案例要具有一定的难度,不要过于简单也不应是陈年旧事。应有意识的选择一些有一定难度、紧跟形势的案例,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感兴趣,可激发学生进行深人仔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便于对这些难点和重点问题的认识和掌握,从而取得更好的整体教学效果。如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的义务时,举了网吧非法通宵营业致学生死亡的案例,切中了学生的关注点、兴奋点,使学生在饱满的精神状态下完成了学习任务。
三、案例教学法的组织实施
案例教学实质可归为一种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究性为基础,从学生的生活和社会生活选择和确定研究主题;主要以个人和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通过亲身实践获得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最常用的是讨论法和实验法。我认为讨论法案例教学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第一步是阅读案例、个人分析阶段。这是案例讨论的准备阶段,由教师根据课堂教学要求选好案例,下发案例材料(教师可以选择一个或几个案例,提前一周左右发给每一位学生,)或创设案例情境,同时。下发一些思考题,供学生分析、阅读。
有些与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案例可以提前发动学生自己搜集、归纳、整理。案例应贴近现实生活,可读性、趣味性较强,适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学生能很快进人了情境;了解、掌握案例中揭示的有关事实、情况;很容易将自己已有的知识与过去形成的经验与案例展示的背景材料整合起来,通过思考、分析、推理,从个体的角度形成初步的结论;同时在此过程中获得乐趣、自信及终生学习的方法。第二步是分组讨论、形成共识阶段。合作小组是课堂上自主、合作、探究的基本单位,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好讨论的效益,根据我校实际,把每4位同学划为一个合作小组,讨论中小组的每个成员都要简要地谈出结论形成的过程和思考,允许意见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记录员应认真把意见记录在《合作小组讨论记录本》上,讨论一致的形成本组意见,有疑同的带人全班讨论。通过分组讨论,使大家对于复杂的安全的观点能够充分展开,在这个过程中,互相启发,相互补充,分工协作,鼓励支持,便可以逐渐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谋求最佳的解决对策。这一阶段工作主要是由学员自主完成的,教师只需适当维持课堂秩序,控制讨论节奏即可。第三步是正式发言、全班交流阶段。全班讨论是小组讨论的继续,由组长汇报本组的观点,同时将本组案例分析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讨论,全班讨论时教师要鼓励学生多角度、多层次的看问题,通过摆事实的方法讲道理,使不同观点相互补充、相互接纳,形成合力解决问题,继续允许不同意见进行争论,集全体同学的智慧,共同讨论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引导,使案例讨论紧紧围绕中心问题展开。但是教师一般不轻易参与争论,也不发表权威性意见。只是鼓励大家充分表述自己对问题的理解及分析,同时注意吸取其他人的见解,发言时要求尽量做到逻辑清晰、言简意赅、有理有据。第四步是总结归纳、消化提升阶段。在全部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进行系统的总结。教师对案例讨论结果不应简单做结论,而只就整个讨论情况做出评价,指出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及讨论的优点和不足,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引导其深人思考,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总结,既要充分肯定学员讨论中的科学分析和独到见解,也要指出其中的不足,如发言的热烈程度,论题的集中程度,问题分析透彻程度等。这样有利于逐步提高案例讨论的质量。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写出案例分析书面报告,以此来锻炼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全局观念和书面表达能力。
四、运用案例教学法中注意问题
第一、案例教学法不能替代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讲授。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明显的,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至少有两点是不容忽视的。其一,它的连贯性强。这对于某些学科的教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例如数学。其二,在一些人类智慧的结晶—重要的基本概念的灌输中,传统教学仍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案例注意科学设计并不断更新。现实中的生活实例并不完全等同于案例,不能照抄照搬,要经过教员的提炼和加工进行有目的的取舍。选择实例应注意其典型性和普遍性,对其内容结构、逻辑关系、语言文字、篇幅长短等方面进行分析、归纳、整理,使之语言简练、措辞得体,概括性强,问题明确。案例中的问题设置要有隐含性,留给学员一定的思维和分析空间,易于被学员理解和接受。只有这样,生活实例才会升华为教学案例,才能真正地为教学服务。及时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更新教学案例。形势在发展,理论也不断地创新。所以,案例教学不能一成不变,需要不断地更新。对案例运用后的教学效果,还要进行跟踪调查,加强信息反馈,以便扬长避短,不断提高案例教学水平。:
随着国内各行各业对法语类人才需求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大中院校开设了复合型法语相关专业,培养具备法语语言运用能力及相关文化背景知识,能服务于各领域从事语言交流的专业人才。然而随着经济文化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许多岗位需要的并不是单一的语言翻译人才,而是具备专业领域知识,相关职业技能,运用法语作为工具从事跨文化交流的工作。为顺应这一需要,许多高校开设了复合型法语相关的专业,培养复合型人才。
法语翻译课程为普通高校法语专业必修课程。而在复合型法语相关类专业课程的设置上,法语翻译课程也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无论涉及哪个专业领域,都需要掌握中法两国语言的转换技能。因此高年级的法语学习者在具备一定法语语言能力的基础上,需要通过翻译课程来锻炼自身的语码转换能力。该课程结合法汉翻译理论,注重实践技巧培养,旨在帮助学生提高法汉翻译能力,翻译技能的训练也是教学环节中的重要内容。然而,繁重单一的技能训练却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与积极性。本课题尝试在复合型专业背景下将翻译课堂上的技能训练型教学模式向文化导向型的教学模式转变。
1 以技能训练为主的语言翻译课
法语语言教学与英语等其他语言教学过程类似,听、说、读、写是语言运用的四大基本技能。而这些技能的培养,离不开大量的训练,“译”也是如此。将翻译当成一种技能,将技能训练作为翻译课的重点,即通过反复练习、总结技巧、积累经验来锻炼巩固翻译能力,这是传统翻译课中的教学要点。熟能生巧,强调的是通过实践来训练翻译技能。
法语翻译课程为普通高校法语专业必修课程。因此大多数院校对该课程的教学往往注重翻译的技能训练,通过对大量文学语段翻译技巧的分类、归纳,总结出词汇、句子及语段的翻译方式,并将此运用于实际翻译过程中。
因此,传统的法汉翻译课的授课中大致有以下两个倾向:一是以语法为主线,侧重于词类、简单句、复杂句的分析、归类及翻译。二是以技巧归纳为纲,从具体的语句出发,分析归纳翻译方法及技巧。
但不可否认的是,翻译是一项综合性的语言转换行为,其中不只是单纯的语言现象,许多信息跳出语法的条条框框,从字面意义中往往蕴含了深层次的文化信息。而且抽象归纳出来的技巧往往也不能适用于丰富的语言现象,在实际授课过程中,过多的技巧归纳,繁琐单一的句型训练往往使学生丧失了学习兴趣,缺少了对语言内涵的关注,失去了翻译过程的逻辑思考与合理想象过程,导致翻译的语言失去了生气与活力。“外语学习的结果不但是语言交际能力的提高,更可以是思维方式的拓展,价值观念的重组和人格结构的重担”。因此,单纯强调技能并不足以激发学生的主观思维探索,在字句语段意义上进行推敲,追求翻译的最高境界“信、雅、达”。
2 以文化教学为导向的法语课程改革尝试——以我校法汉双播专业背景下的法汉翻译课程为例
为改善这一状况,在法语翻译课程的教学中加大对文化的关注,培养学生从跨文化角度来理解翻译行为,是本课题的一大尝试。
语言离不开文化,文化需要依赖语言来进行传播。中国文化与法国文化之间的差异始终是法汉翻译过程中的一道鸿沟,但他们之间的共性又为翻译提供了无限贴切的可能。在翻译过程中,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语码转换的过程也是文化交流沟通的过程。要做好翻译,离不开对来源语与译入语背后文化的理解。因此,在翻译课堂上,了解翻译语句背后的中法文化背景是极为重要的。
尤其在一些复合型法语类专业中,法语语言的学习结合了一定的专业方向,更要因材施教,避免重复机械的技能训练,加强学生对文化背景的理解。
以浙江传媒学院2008开始开设的播音主持艺术(法汉双语)专业为例,该专业是为顺应广电传媒、对外传播领域对法语专业人才的需求而开设的,旨在培养既具有扎实的法语语言基础,又具备汉语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学知识的复合型应用人才。作为法汉双语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学生,理解法语语句,并用恰当的中文表述是相当必要,该课程也是学生提高实际翻译能力的重要课程。因此长期开设该课程,积极探究教学方法,旨在提高教学效果的教学法研究具有迫切的必要性,对本专业人才培养规划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基于该课程的重要性和本专业学生的特色性,笔者认为法汉翻译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教学应紧密结合该专业学生学习的特点,扬长避短,利用学生的兴趣点,将翻译的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在学生感兴趣的文化方面,灵活使用教材和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用适合学生特点的方式帮助学生切实提高翻译水平是该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
本教改课题拟探讨如何在双播专业学生的法汉翻译理论与实践课程中完成技能型教学到文化型教学的转变。提出淡化常规技能型的教学模式,强化文化在翻译中的主导因素,引导学生重视法汉双语文化背景的培养,发挥译者主体意识,兼顾逻辑与审美,从文化角度理解翻译的技巧与方法,并使用他们感兴趣的题材,调动他们对于翻译实践活动的热情。
当然,从技能型教学到文化型教学的转化,笔者认为因遵循循序渐近的原则,并不是抛弃技能完全转向文化,而是通过教学活动帮助学生从文化上理解翻译行为,在翻译实践中提高翻译技巧,逐步提高学生对翻译的兴趣,建立翻译学习与练习共融的模式。
(1)合理选择翻译题材。传统翻译课程选取的题材往往偏向文学题材的翻译,名家名著,原语及译入语经典且典型,更适合研讨翻译的理论及技巧。但这类题材例句也通常冗长晦涩,在法汉双播班上教学时,往往碰到学生因知识结构局限,而导致兴趣缺失,难以理解翻译精髓。对翻译技巧的零零总总也是一知半解,难以吸收。如翻译中词汇的词性转换,句子中长句的分割,句序的前缀后缀,令学生总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针对该专业学生的特点,合理选择翻译的题材例句十分关键。政治、经济、新闻类各题材的翻译在本专业学生今后的学习工作中都占了非常重要的部分。当然文学题材也十分重要,但完全可以选择都德等学生们熟悉喜欢的作家作品,而不是死啃普鲁斯特的长句。有了一定的熟知度,学生才会有兴趣去从事相关的题材翻译。
(2)在教学方法上引入文化的因素。传统翻译的教学往往关注词、句的本意、引申义,从小处细节处运用翻译技巧,处理每一个信息点。对于本专业的学生,他们将来的职业方向往往是新闻传播经贸类的法汉双语运用活动。他们并不从事严格的专业的笔头翻译工作。那么在日常翻译过程中,技巧的运用就会被相对弱化,更重要的是特定语境下,语句真正涵义的理解与解说。因此,对于他们而言,了解文化背景,理解原句,并尊重译入语的文化特性表达原语所要表达的意思,这才是最重要的。在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的文化传播意识,在两国文化交流的高度上欣赏、从事翻译行为不失为一个好的教学方法。
(3)在指导学生从文化角度理解、实践翻译的基础上,引入翻译的理论,从大处着手,让学生从他们已进行的翻译活动中探讨翻译的本质与译者的主体性,学会从文化上尊重作者,尊重读者。理解逻辑与审美的关系,体会翻译中的直译与意译,可译与不可译。从文化教学的角度着手提高学生的翻译水平,让学生在翻译中掌握翻译技能。
综上所述,笔者主张在复合型专业背景下应从专业自身的特殊性和专业学生的特点出发,将传统的技能型翻译教学转化为文化型教学,从文化角度教授翻译课程,而不拘泥于翻译本身的技巧法则,灵活发挥专业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以积极地态度从事翻译实践过程,在实践中体会理论技巧,潜移默化提高翻译能力。
参考文献:
[1]曹德明.法汉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2]冯百才.新编法译汉教程[M]. 外文出版社,2004.
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有了长足的发展,在研究生培养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和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部门所面临的共同任务。研究生毕业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的体现,是衡量其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其质量是衡量一所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经济法律的学习和研究,特别是毕业论文的写作,最重要的是选题。论文选题就是文章将要阐述的主题,是经过挑选确定的研究方向、方法、内容和途径。要做好论文,提高论文质量,首先要有好的选题。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往往是学生学术生涯的起点。因此,重视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对学生的论文选题给予适当的指导是非常必要的。
一、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特征
1.学术性与现实性相结合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突出特征就在于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及时反映,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普遍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但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学术性、先进性、独创性是学术论文的基本特点,学术性是其根本和生命力所在。因此,要注意保证毕业论文中学术性和现实性相结合,既可以是直接对一些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现象和问题进行学理探讨,也可以是在宏观的现实背景下对一些纯学术问题的新发现、新探讨和新拓展。考虑到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与学科专业论文的区别,其对现实的关注和联系并不是直接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具体答案,而是通过对一些现实问题的探讨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或是对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从学理上探寻对策和给出一个较为理性的思路。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在选择毕业论文研究方向时,一方面要敏感认知现实经济关系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要考虑论文的理论水平高度。
2.专业基础与法学前沿问题相结合
作为经济法专业硕士的毕业论文相较本科生论文而言,对论文的学术性要求更高。硕士毕业论文是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检测,但不是对所学知识的简单总结和复述,是以所学的专业知识为基础研究并且探讨学科发展中的学术问题,或是为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一句话,作为学术论文,它旨在考查学生初步的学术研究能力。毕业论文实质上是学位论文,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与学生所学专业和所要申请的学位挂钩,要在本专业领域内选择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论题。因此,经济法硕士毕业论文选题不仅要立足于专业基础这一根本,而且要通过了解和把握经济法学术研究动态来确定研究方向和课题,把对法学前沿问题的把握与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相结合。
二、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中的主要困惑
毕业论文的选题过程是一个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真正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在一定意义上,发现和提出问题要比解决问题困难得多。论文选题并不是凭一时的兴趣、凑热闹、赶时髦就能做好的,而是需要认真地思考和论证,以明确自己的兴趣所在、有无能力、基础如何。
1.不能正确理解创新标准
有些硕士研究生考虑到写作时间有限和自身的理论基础,在短时期内往往很难形成新的理论,为符合毕业论文创新的要求,于是在选题是一味求创新,选择自己根本不熟悉的经济法前沿问题,结果在实际写作中无法把握选题,也很难找到相关资料作为帮助,最后只能放弃选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因为对论文创新标准的理解不准确。其实,创新从根本上讲就是人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能有所拓展、深化,其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并非只有推翻现有学说,另创一个新的学说或体系才算新,也不一定非得成一家之言。只要对某一问题的解决有推动、有帮助,对人们的认识有启发、有拓展,能对学科发展增添“一砖一瓦”,都称得上创新。因此,创新不仅是推陈出新,提出新学说、新观点,也是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发现和补充新材料,开启新视角,做出新论证,引进新方法和新手段,以及做出新概括和新的语言表述。即使能较为系统地提出和阐述一个未被注意的新问题,一时又未能解决,也算是有新意。
2.不能正确判断选题的价值
在当前这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经济关系纷繁复杂,经济法所涉内容也十分广泛。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在选择论文选题时,有时很难判断所涉问题的重要性。例如:有学生因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计划写“企业工商登记法律问题研究”。这个选题表明上看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是个可行的选题。但仔细推敲,在这个制度中如果是探讨工商登记的内容,则成为具体的经济技术规范的推敲,容易写成工作报告:如果从工商登记的程序探讨,则偏向于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法研究内容有所偏离:如果从企业行为角度分析,则偏向于律师实务研究。很难从理论高度进行发挥,提出有学术价值的观点。只有从企业的市场准入一般规则角度探讨企业工商登记的相关问题,才是比较好的选题。但这样的话,论文选题变成了“市场准入一般规则研究”。因此,经济法研究生在做毕业论文选题时,首先应该注意考虑选题的理论基础,能否有适当的理论可以用来分析该问题;其次再考虑选题的现实意义,是否值得花时间去深入研究来满足现实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判断选题的价值。
三、对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的几点建议
1.选定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作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经济法所涉内容比较繁杂,学科之间差异性也较大。例如:市场管制法律制度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研究的重点和基本思路就有很大差异,而每个人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所限不可能精通一切。因此,要确定自己的选题,首先要对几年学习所积累的知识作简要的整理,总结一下自己究竟在哪些方面有所得、有所思、有所长,对哪些只是一般了解,从而将注意力凝聚到最能体现和发挥自己知识特长的某一点上,以此为基点通过了解和把握经济法学术动态,找到合适的研究课题。
2.结合学界研究主流方向来判断选题
不同时期学术研究的注意力、侧重点等总会不同,相应地在法律研究过程中会有一些相对研究集中的热点问题。毕业论文要合理选题,应尽可能全面了解和把 握学术动态,对经济法领域所讨论的各种问题及其代表性观点、学说均应有基本了解,同时又要结合自己的专业基础和兴趣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这样能够保证自己的论文有足够的资料来分析论证。经济法学术研究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存同求异”的过程:“存同”,才能建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统一平台。对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来说,先准确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学说,才有可能正确运用理论解释现实经济问题;而“求异”是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不能人云亦云、拾人牙慧,这样才能体现自己论文研究的价值,才能推动学术发展。特别是对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不必要一味跟风作为选题,因为如果是热点问题,许多学者都从多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全面的探讨,对硕士研究生而言,选择这样的题目风险比较大,很难发现新的思考角度或者形成新的观点,容易造成最后写作的困难。
3.选择合适的角度建立选题
论文选题是对平时所学知识的一个梳理过程,也是对平时所思考的问题的梳理和总结过程以及二者的综合过程。经济法研究领域中许多问题都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学生可以在对所学课程有了基本了解和兴趣的基础上,从自身的角度综合运用各种思维方法来进行选题。例如:在财政制度领域,长于理论抽象思维的学生可以考虑研究财政法的本质、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法律制度在经济法中的法律地位等问题;偏爱实证研究的学生可以分析具体财政制度,如转移支付制度的分析、预算法的完善、财政体制的改革等等问题:擅长比较研究的学生可以通过历史分析中国财政法律制度变迁、结合其他国家财政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无论在经济法的哪个领域选题,都存在一个怎么思考和总结的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同向思维和逆向思维、聚合思维和发散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形式思维和辩证思维等各种方法,以明确自己的知识储备与能力、兴趣与所长,以及当前学术动态中的定论、争论、未论所在,并从中找到需要研究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要查阅大量文献,提炼选题,形成自己的见解,这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训练和基本功的培养。
4.查阅相关文献来辅助选题
选题的判断必须建立在大量查阅文献的基础上,特别是在确定研究方案时,需要考虑论题是不是有相关资料来加以铺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大量文献资料的参考很难写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在经济法研究中确实有一些领域研究学者很少,这样导致相关的文献资料也很少。例如:对我国特殊形态的一些企业的现状以及法律调整,如集体所有制企业、建设兵团等方面研究资料就非常少。由于毕业设计环节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设在毕业前夕,很多同学将绝大部分时间放在找工作上,大部分同学都很难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原始资料现场调查和研究,只能进行二手文献的查阅。因此,在选题时应该考虑现有文献的基础,对文献进行初步的查阅,这样可避免最后写作过程中因资料来源的单一而削弱了毕业论文的说服力。
总之,论题选得好,可以使毕业论文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实用价值;论题选得不好,不仅会为收集整理资料、提炼论点、安排文章的结构和动笔写作带来一系列的困难,而且有可能造成论文写作半途而废,即使勉强完成写作,论文质量也堪忧。经济法硕士研究生选题时要广泛阅读相关经济法学文献,及时与论文指导老师进行沟通,通盘考虑自身的兴趣爱好、思维习惯、时间精力等因素,适当选择毕业论文的选题。
关键词: 经济法 教学法 案例
一、总论的教学法
经济法总论理论性较强,学生不易掌握。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国家用“有形之手”来辅助市场之“无形之手”,以弥补市场经济之缺陷。从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看,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产业革命加速了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社会化和垄断,市场经济自身的三大缺陷(市场障碍、市场的唯利性、市场调节的被动性和滞后性)暴露无疑,市场调节失灵。生产的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无法解决,经济危机频频爆发,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经济发展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严重阻碍。这就要求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整,要调整就要有法律依据,经济法应运而生。其任务就是要解决市场经济之缺陷,故其内容就必然包括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法和宏观调控法。因此,“市场三缺陷―国家调节三方式―经济法体系的三构成”[1]是理解和掌握经济法总论的一条重要的思维主线。
二、分论的教学法
(一)结合最新经济法规,引导学生理解法条规定。
教师应结合最新经济法规,讲解热点问题,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如结合新疆经济工作会议对新疆的税收优惠政策,讲解新疆资源税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资源税税率,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对新疆税收的影响。结合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对汽车产能过剩的抑制,结合房地产调控政策讲解怎样利用利率、税收等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控。
分论法条枯燥,单纯死记硬背效果不好,且容易忘记。在理解的基础上的记忆,同学们不但能引起学习兴趣,而且能举一反三,不易忘记。教师应引导学生理解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例如讲到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时,提问普通合伙人为什么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引导学生极积思考。
(二)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互动讨论。
大部分经济法课本偏重于学科理论框架与部门经济法基础理论的讲授,忽视重点法律条文与实践案例的结合与分析。而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操作性很强的课程,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教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将重点法律条文应用于实践,使学生深刻领会经济法的国家调节作用,以案说法,学会运用法律条文处理经济实践案例。
教师可以结合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指导学生进行讨论。上课前各学习小组通过互联网搜索到有关经济法的热点问题、经典案例、当地的真实案例,老师确定后分发给各小组先行讨论。上课时各小组发表各自意见,并开展辩论对抗。最后各组出一名同学总结,教师点评,并给各小组打分,计入平时成绩。对于课堂学习中独立思考、积极发言、敢于表达个人观点的同学,对于分析问题的思路具有创造性的同学,增加其平时成绩的分值。由于这些案例都是同学们津津乐道的焦点,互动讨论又与考试成绩挂钩,因此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思维方式。例如:就王海打假案组织学生讨论“知假买假能否要求双倍赔偿”。可以将学生分成两组,一组代表王海,另一组代表经营者,要求根据自己的角色各自陈述理由。学生既可以巩固已学过的经济法知识,又可以锻炼口头表达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自学研讨法。
教师可选择内容相对简单、资料搜集较容易又贴近生活的章节,让学生自学讨论。例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等章节的内容,可采用此种方法。在课前提出问题让学生自学,上课时由学生充当“老师”进行讲解。其他学生在听讲过程中,随时可以提出问题,“学生老师”予以解答,允许学生互相讨论不同观点,教师总结学习内容并对学生观点进行讲评。自学研讨法一改以往“满堂灌”的教育模式,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参与性。现实生活中的经济类案件往往是丰富多彩的,学生碰到的问题对教师来说也可能是全新的,这就给教师和学生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只要学生言之有物、论之有据,老师就应给予肯定,这样可以开拓学生的创新性思维,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案例延伸成论文。
所谓案例延伸,简单地说就是学生在学习某一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仔细观察现实生活,努力寻找反应理论原理的案例,并用所学过的理论对所观察到的事实现象进行分析,以进一步加深对所学理论与分析方法的理解。[2]通过案例延伸可使课堂讨论的经典案例进一步扩大成果,指导学生查阅专著、论文,参照专家学者对该问题的观点,分析各种观点的优缺点,形成自己的观点,并写出论文,增强同学们的创新能力和撰写论文的功夫。
(五)加强实践教学,布置实践性作业。
教师应大力拓展实习基地,同当地的工商局、税务局、财政局、证券公司、企业等保持密切联系,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学习书本上没有的实务经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教师应鼓励同学们自己作调查,例如在学习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让同学们自己到市场上对服装、蔬菜等价格做实际考察研究,到消协了解消费者投诉、索赔、调解的真实案例。在讲税法、财政法时,带领同学们到税务局、财政局实地学习有关财政、税收的实际操作流程。带领学生到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旁听有关案件的审理,也可带领学生走访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使其亲身体会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企业的法制观念及存在的法律问题。
经济法课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理解法理的精髓,能够比较娴熟地将法理应用于实践,因此在作业上教师不能简单地让学生将知识点重复一遍,而应以实例形式布置,让学生充当实例中的某一角色,问其应如何解决实际问题。如“社会分配方案之我见”、“调控房价法律政策之检讨”、“阿拉尔市物价调查与反思”等。这种实践性作业与将来学生的工作实践接轨,学生在做作业的过程中通过查阅法规,领会法理,既能锻炼能力,又能掌握经济法理论知识。还可以将课上没有时间讨论的大型案例由学生在课下讨论思考,以作业形式反馈上来。做实践性作业,学生不仅要反复阅读教科书,而且要查阅大量的课外书籍,无形中可扩大视野,提高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开展多媒体教学。
多媒体教学可以同时利用图形、声音和动画等效果,声情并茂,案例生动有趣,配合最新的政策信息影视文件,深受学生喜欢。所以,教师应该多利用多媒体教学,调动学生课堂的积极性,达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七)开设送修课。
教师应为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经济学课程的选修课。经济法素有“七分经济,三分法”的说法,因为法作为上层建筑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没有良好的经济学底蕴,学好经济法就是一句空话。
参考文献:
[1]漆多俊.经济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92.
教学质量的内容首先是“教”的质量,其次是“学”的质量。在“教”“学”质量的关系中,“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前提、是关键,因为它决定着“学”的质量;“学”的质量是我们施教的出发点和归宿;“师高弟子强”,这就是它们间的逻辑关系。教学质量问题一直是教学的核心问题,教育战线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讨论中,存在下列误区:其一是以为只要改善了教学方法,教学质量就可以提高了,其实不尽然,因为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包括教学环境、教学主体、教学环节等,而教学方法只是教学主体因素中的部分内容。其二是把教学方法等同于“教”方法,在教学方法的讨论中常常忽略“学”的方法的讨论,使其讨论“文不对题”,当然,教师在讨论教学方法时,基于“以身作则”的缘故,主要应讨论“教”的方法。其三是把教师的施教过程简单地概括为施教方法,尤其是仅仅局限于课堂的施教方法,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得当、有效的施教方法有赖于充分的施教准备,施教准备还与施教指导思想有关;课堂教学仅仅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而已,这无需更多说明。在教学过程中,由于“教”的主体主要是处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因此,在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中,对教学组织的探讨,比对教学方法的探讨来得更为重要,其原因之一是教学方法体现于对教学的组织过程之中;之二是对教学组织的探讨,更加强调了教师在教学中的重要责任;之三是从讨论的视域来看,更加关注教师施教的全过程,而不仅局限于教学方法,同时,将学生的学习方法排除在了本命题之外,这有利于集中讨论教师如何施教的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特点
认清经济法学的基本特点,是确立怎样施教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学科特点“经济法”课程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和法学专业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一般开设“经济法概论”,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阶段一般开设“经济法学”,研究生教育阶段一般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所以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所开设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理论课,它是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从法学课程间的关系来看,经济法学具有边缘性的特点:它既包括对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理论的继承、运用,也包括对它们的理论的扬弃和发展;从经济法学的历史来看,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经济法学相对于民法学、刑法学等课程而言,还很“年轻”,以至于到目前为止,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和内容体系,尚无一致的认识。经济法学的种种基本特性,给如何实施经济法学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使经济法学的教学应当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教学的特点。
2.课程关联特点经济法学的前置课程通常包括法理学、宪法学等,后续课程一般包括税法、国际经济法、市场竞争法等,此外经济法学还与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证据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相关联。由于经济法学与上述课程的关联关系,所以在经济法学的施教过程中必须处理好施教内容的衔接关系,既不能彼此间缺乏照应,又不能出现课程间内容的重复。这就要求教师应当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了解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师间应当相互沟通和协调,使相关内容———尤其是基础知识等重要内容,既不遗漏,也不重复,而仅限于衔接而已。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教材,还是任课教师,对这个问题,往往不是处理得很合理。
3.经济法现象特点经济法是立足于社会整体的意志和利益,借助于各种有效方法对经济关系进行系统综合调整之法。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目的在于实现宏观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效益,所以,经济法具有直接的经济目的;在经济法律规范中,经济体制、经济技术规范可以直接构成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经济法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经济性或专业性;由于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的自觉调控和参与,使经济法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政府主导性特点;国家调整经济关系时可借助的法律方法包括各种层级的法律、各种性质的法律规范、规定丰富多彩的法律后果,这就是调整方法的综合性。国家为追求宏观的、可持续的经济效益,在尊重和保护个体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对国民经济运行关系进行综合的调整,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4.教材特点由经济法学的边缘性、年轻性和关联性所决定,迄今尚无比较成熟的《经济法学》教材,《经济法学》教材的不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总论体系不完整:一般的《经济法学》教材,总论部分仅涉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经济法律关系的部分内容,有的教材甚至没有论及经济法基本原则。第二,学界“画地为牢”的门户观念束缚了《经济法学》的教材建设:“经济法”界的专家们在编写《经济法学》教材时常常囿于“学界”的“先占”界限,认为经济法中的某些基本法律和基本范畴,历史上就已“划归”其他法律、法学部门,故《经济法学》不再讨论,于是使“经济法”在法学界就成了“拾遗补缺”之法,从而没有从“经济法”本身的内涵及其外延加以系统论及,这也是总论体系不完整的深层次原因。第三,总论与分论不对应,其表现形式有二:一是总论未论及的一般理论,而分论却有重要篇幅,如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等;二是总论的“观点”“流派”虽然较多,但分论的内容大体趋同。第四,总论的“观点”“流派”虽然较多,但实质区分较少,甚至有的“观点”“流派”主要表现为文字上的“游戏”,以至于难于自圆其说。第五,分论任意膨胀,分论任意膨胀的客观原因主要是经济法现象没有“经济基本法”典,主观原因主要是经济法的学科理论不成熟。
三、教师施教环节的组织教师施教环节基本可以分为备课、课堂教学、学生实践认识、课程考核四个阶段。
(一)备课备课是施教的前提。备课之前首先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然后才能开始备课。所以,备课过程中须作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教师的备课准备教师在备课前的准备工作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备课”的质量,进而直接影响教和学的质量。备课准备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应当熟悉培养方案。熟悉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把握培养学生的社会定位,了解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联性,进而为进行教师间的沟通和协调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基本的施教内容,以免课程间内容的脱节或不必要的重复,以免施教内容太深、太浅、太宽、太窄现象的发生,从而影响既定培养目标的实现。
(2)应当选用优质教材,“教材”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上一般仅指发给学生而教师又作为主要参考资料的着作,在此可以称之为师生“共用教材”或者“基本教材”;广义上的教材,则应当是除狭义教材以外的其他参考资料,如教师备课参考的着作、论文、案例等,学生学习参考的着作、论文、案例、教师编发的参考资料等。经济法的基本教材版本较多,有的是法律知识读本,有的是非法学专业用的教材,有的是研究生用的教材,有的是对前沿问题进行探讨的专着;有的比较陈旧,有的则较新;有的是经济法学界的专家所编,有的则不然。在选用基本教材时,一般来讲,宜选用经济法学界的专家最新编写的经济法教材。其他参考资料的选用也要遵循新颖、适当、针对性原则。所谓新颖,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能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和学术动态;所谓适当,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适合本专业培养目标,难易适度;所谓针对性,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与共用教材的内容———尤其是任课教师的讲稿的各个“章、节、点”内容密切对应,不要偏离施教任务。
(3)应熟练地把握基本教材内容。一般来讲,教材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普适性、教材内容都有自己的体系。熟练把握基本教材内容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教师在备课时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间的关联性作合理的取舍,进而形成具有本学校本专业特色的课程知识体系;有利于对教材中的陈旧内容进行改造,这主要是因为教材从编写到出版,再到教学使用,总有一定的“时差”,而经济法的理论在不断的发展,经济法律、法规又在不断地立、改、废,使经济法教材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所以在备课时必须作到“与时俱进”;同时,基本教材的内容也是我们选用、编写其他参考资料的依据,既然基本教材是代表本学界最新成果和反映学术动态的着作,是师生共用的教材,选用与编写其他参考资料的目的主要在于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基本教材的内容,在一定限度内扩大学生的视野,所以对于基本教材,必须尊重它、忠实它,其他参考资料的选用与编写,都要围绕基本教材进行,绝不能“喧宾夺主”。
2.备课组织。备课是教师根据培养方案、课程间的关联性、学科特点和学生的需求等具体情况,对教学内容、施教方法进行精心安排的活动。因此,备课的充分程度、备课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授课质量,即使口才再好的教师,也莫不如此,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相反,只要备课充分、且质量很高,即使任课教师不那么能言善辩,课堂施教质量一定会有基本保障。所以,施教工作的重心是备课,而不是其他施教环节。鉴于“经济法学”所具有的前述特点,培养方案将学生定位于“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要求,基于此,在此认为在“经济法学”的备课过程中应从以下方面作好相应工作:
论文摘要:《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的必修课。由于该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覆盖了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知识点众多,且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又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逻辑概括能力和问题分析能力,对尚未投身社会的学生而言学习难度较大。本文从《经济法》课程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如何结合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效果的几点建议。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工学结合;教学目标;分层次教学;案例教学;实训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高职院校遵从职业教育规律、凝炼发展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增强育人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的必由之路,也是全世界高职教育发展的共同取向。《经济法》课程作为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的必修课,由于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覆盖了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知识点众多,且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又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逻辑概括能力和问题分析能力,因此,对尚未投身社会的学生而言,学习难度是较大的。如何切实增强《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使高职学生真正达到能懂会用的目的,确需我们在教学中不断探讨,改革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程序设计以及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在此,笔者就如何契合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对高职经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高职经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开设的现状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提出了“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这不仅符合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适应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与此相适应,高职院校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人才过程中,在大多数专业的培养计划中,经济法都是被作为必修课或者选修课安排的。特别是在会计、金融、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等经贸类专业中,基于其人才培养目标为适应经贸部门或企业经营管理第一线需要、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定位,其在知识的结构中,就必然要包括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法律在内的非常广泛的市场经济的法律知识,通过加强对我国以及主要贸易国经济领域的法律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培养学生预防经济纠纷发生的能力为重点,使其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具有初步掌握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符合现代企业对员工的基本素质要求。因此,经济法课程已成为各类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培养既懂经贸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高素质经贸人才的一门重要的必修课程。
二、高职经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内容未能突出重点,不利于学生学习目标的确定
《经济法》课程由于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因此,对于非法学专业的高职经贸类学生而言,在学习中不仅会处处遇到抽象、专业的法学专有术语的问题,还经常感到知识点太多,难以掌握,从而容易滋生畏难情绪,影响了对学科学习兴趣的产生。此外,经济法属于法学体系中的内容涉猎很广,覆盖了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学生既需要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又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的知识。因此,如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只是根据经济法学科的结构体例逐章讲解,而不是根据课程开设要达到的使学生能真正掌握必备的法律实务技能,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最终形成处理职业中的法律事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务能力,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技能人才的目的来安排教学,突出实用性技能方面内容的教学重点,必然使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兴趣不高,学习《经济法》课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最终使该课程开设的目的不能达到。
(二)以理论知识讲授为主,理论联系实践不够
法律课程由于涉及到众多的法律概念和具体的法律条文,传统的教学方法往往是注重概念的解释,特别是对于非法律专业的经贸类学生,为便于学生理解陌生的法律专业术语,老师理论知识的讲授时间一般较多。但这种传统的以法律概念、特征、作用为主要知识点的理论讲授模式,使学生每节课都是被动地接受老师的讲授的大量概念,不仅在知识消化上存在一定难度,使学生作为一个初学者在接触新概念、新知识时可能产生种种错误和不解;而且由于不能将抽象的法律概念、法律条文与具体的实践生活、社会现象相联系,结果往往使学生不能理解法律的抽象与社会生活的具体之间的联系,从而使学习者在学习经济法过程中对经济法知识性的了解和掌握与经济法的实际运用存在着一定差距,理论联系实践不够,法律的适用性、操作性不强,导致课堂讲授的知识缺乏说服力。
(三)教学手段单一,影响了教学效果的提高
传统的教学手段往往是教师在课堂上唱“独角戏”,老师一本教材、学生一本课一本笔记本,由教师向学生灌输教材内容,且偏重于理论部分,学生采用的是“上课记笔记、下课背笔记、考试考笔记”的应试学习方法,处于一种盲目跟从的地位,缺乏自主思维和学习积极性,学生参与实践的机会偏少,最终导致培养出的学生学习主动性差,知识面窄,综合素质较低。由于《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而单纯的法律条文又十分枯燥,如果单靠老师一味地说教来讲解,学生就永远只是课堂的配角和被动的接受者,这样,既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不利于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其结果往往使教学效果事倍功半。所以在讲授《经济法》课程中,教师一方面需要用大量的案例作为辅助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调动其学习兴趣,另一方面,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手段以提高教学效果。
(四)缺少实训内容,未能体现高职院校“工学结合”的教学要求
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来看,高职院校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是其重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根据课程的特点,结合课程开设的目标,将实训内容引入到课堂当中,通过“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切实提高学生的实务应用能力。但从目前各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讲授情况来看,由于相当部分授课教师本身缺乏具体从事经济法实务工作的经验,甚至由欠缺法学背景的授课者来担当授课教师,由于授课者本身欠缺实际的经济法规训练,往往把经济法教授成单纯的法律条文解释学,更谈不上指导学生结合实际具体运用相关法律知识。无论有多么科学的教学大纲、适合的教材、先进的教育技术,如果在教学模式中未能加强对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的训练,尤其是那些动手实践性很强的一些专业技能,单靠以教师讲授、理论为主的教学方法来进行课堂教学的话,学生应用能力和实务技能的培养都只能是一句空话。 转贴于
三、改革高职经贸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明确课程性质,确定教学目标
《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是旨在通过经济领域主要法律制度的学习,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未来在企业中工作时需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巧,最终形成处理职业中的法律事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务能力。因此,在课程开始讲授之前,就必须向学生明确课程的性质,即该课程是属于应用型的课程,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必须开动脑筋、勤思考,多总结,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不仅掌握各种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而且逐步提高应用具体法律规定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能够学以致用,为参与实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例如,在课程开始讲授之前,我就首先明确,经济法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法律学科,死记硬背没有用,最终,还是要通过掌握法律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由于课程的性质、特点以及作用等问题明确,教学目标清晰,学生比较全面地了解了课程的基本体系与结构,明确了课程在整个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并特别注意与其他紧密相关课程的衔接与配合,这就为切实增强《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要抓住教学重点,采用分层次教学
由于《经济法》课程包括了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等,因此,所包含的内容是相当广泛的,对初学者来说,往往因课程的内容广泛而在学习中易于混淆,影响了教学的实际效果。针对这种情况,在教学过程中,笔者采用了“抓住重点,分层教学”的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具体做法是,根据《经济法》课程的内容特点,将课程内容和要求学生所应掌握的学习内容分为“了解”、“掌握”以及“能用”三个层次。对于经济法的一般原理、概念和功能,要求学生达到“了解”;对于简单而较次要的法律知识,只要求学生达到“掌握”;而对于学生今后工作、生活中要运用到的重要的法律知识,则要求学生达到“能用”。例如,在讲授合同法律制度时,基于商事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基本是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因此,合同法律制度作为重点讲授的章节,在教学时,我就对教学内容划分了不同的层次,如合同法概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即属于“了解”层次;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效力等属于“掌握”层次;而合同的内容、违约的补救方法等则属于“能用”层次,是课程的教学重点。
由于学生对整个课程的教学层次有清晰的了解,在学习重点和分配学习精力上就能有较好的把握,能注意区分重点与非重点,合理分配和使用力量,从而取得了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
(三)要以实务为主线,进行案例教学
法学课程,可以说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基于法学课程的特性,在《经济法》课程的讲授中,要以实务应用为主线,以学生未来在企业中工作的实际需要为重点,抛弃以往法学教学单纯罗列法条,深奥、枯燥的理论知识较多的教学方式,采用案例教学的教学方法,通过循序渐进、由浅渐深的案例教学,不仅使课堂教学气氛生动,师生交流活跃,也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例如,在合同法律制度的教学中,为了使缺乏合同实务知识的学生能掌握好这一以后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知识,从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违约救济这一整个合同业务流程的法律讲解中,笔者共运用了30多个案例进行案例教学,基本上每一个重要的知识点都相应配备了一个案例。使学生通过从每一知识点的导入案例的思考,到带着问题听知识点讲授,到开动思维代入角色分析个案、解决个案,起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边学边积累实务经验的作用。
[论文摘 要]独立学院学生有其特殊性。目前,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与独立学院学生的群体性特点以及独立学院的教学要求存在矛盾,有必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运用体验式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选择。体验式教学法的应用可从案例教学、主题辩论教学、模拟教学、角色分配教学等方面入手。而要保证体验式教学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处理好传统课堂教学与体验教学的关系、注重对学生的及时评价和合理评价、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等。
《经济法》课程是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基础课之一,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经济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教学方法、教学质量对于实现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经济法》教学与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相适应,使经济法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尤其对独立学院的学生而言,运用体验式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选择。
一、独立学院学生的群体特点以及与经济法课程性质的矛盾
(一)基础知识相对薄弱,自我管理能力差
独立学院普遍都是“三本招生学校”,其招生对象的“三本性”决定了学生的知识水平与学习能力的参差不齐现象特别严重。从客观上看,一些学生高中的基础知识总体表现比较差,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相对较差,课堂学习效率不高。从主观上看,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整体上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信心,没有涉猎课外知识的积极性。
此外,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差。正因为一方面学习基础不扎实,另一方面又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饱满的学习热情,独立学院部分学生上课不专心,课后不自习,迟到、旷课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家庭条件比较优越,自我意识强烈
由于三本的学费较高,这就使得进入独立学院学习的学生家庭条件普遍较好,生活优裕。由于家庭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独立学院的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张扬,而承受压力和挫折的心理能力可能与一本、二本的学生有所不同,同时在遵守纪律、团队合作等方面意识较差。
(三)思维活跃,综合素质高
在学习基础薄弱、自我意识强烈的同时,独立学院的学生普遍在社会适应能力、表现力、交往能力上优势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大部分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有过接受特长教育的机会,思维敏捷活跃,具体表现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同时愿意在课堂上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动手能力强,敢想敢做,富有灵感和较强的主观创新意识[1]。
上述提到的独立学院教学对象的独特性与《经济法》的课程性质产生了较大的矛盾。《经济法》课程性质要求学生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本理论作为基础,而经管类各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缺少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的理解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老师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作一定的阐述。由于独立学院大多数学生对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轻视比较常见,导致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教条、机械、需要死记硬背,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在《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学习过程中他们往往感到不易理解,难以掌握,更不用说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独立学院教学要求与经济法课程传统教学方法的矛盾
重视实践性教学、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被认为是独立学院教学的特色,而大多数独立学院教师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在实践性教学方面的改革存在着一定难度。
尽管《经济法》这门课程在各独立学院的经济管理专业几乎都有开设,但真正开展《经济法》实践教学的学校寥寥无几。在独立学院理论教学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一味移植母体高校教学方法的做法。目前,很多独立学院在本科生的《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只是为了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讲授内容,教学以老师讲、学生听的“填鸭式”讲授为主,对应用教学关注太少,缺乏对学生实际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关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做得不够。学生只能被动接受书本知识,过分注重继承、重复前人经验,其独立性被严重削弱,这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理论教学质量的提高。事实上,经济法的许多法学理论、法律条文都是从社会实践中抽象出来进而又用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因此对这些理论的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法学理论及法律条文的解释层面上,更重要的还在于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去分析和解释实践中存在的社会问题。
三、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一)体验式教学
所谓体验式教学,就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情境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构建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生成意义的教学观和教学模式。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不同于以传授知识为主的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形式,让学生在真实或虚拟的环境中通过体验去感知、理解、领悟、验证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做到观念、判断、技能的自主形成于与主动掌握[2]。
教育学专家发现:使用传统式的教学方法,学员在课堂中仅吸收10%—30%的内容,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遗忘,而“亲身体验的互动式学习”采用最科学的“多重感官学习法”。使学生通过亲身体验获得自己的经验,从而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思考和提升[3]。
(二)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承担着管理者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素质培养的任务,因而课程涵盖所有与市场经济运行有关,以及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内容,具有极强的综合性[4]。作为一门不同于经济系列课程的法律学科,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 ,又能与其他经济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是在教学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就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要使《经济法》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尤其对独立学院的学生而言,运用体验式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教学方法[5]。
四、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
(一)案例教学
《经济法》课程离不开案例教学。《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则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易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表达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他们今后的就业提供一个练兵场所。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但如何组织好、运用好案例教学值得思考。以下是笔者多年从事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体会。①在案例的选择上尽量是与经管类学生所学专业如会计、旅游、金融等相关联的案例,例如案例中的当事人是会计、导游或银行的工作人员,以增强案例的吸引力,也容易为学生接受和掌握。②在案例的表现形式上,尽量图文并茂,如采用录像教学,教师选择典型案例,集中给学生放录像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学生比较容易融入到案例的发展情节中去,轻松愉快地学习了知识而且印象深刻。目前电视、网络上有关法律问题方面的录像资料很多,为教师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③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是对实际情况、法律现象的客观描述,其基本内容必须是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而且因当事人可能不经意的违法行为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后果严重,能给学生带来震撼。④案例应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必须能够说明问题。其中应含有人们易混淆的观点,如法律与道德、情理等的混淆,也可能是对不同概念、不同法律主体、不同法律行为等的混淆,这些问题可以用直接的方式提出,让学生思考、分析、解决,也可以用间接的方式提出,通过引导,让学生深入思考来发现问题。
(二)主题辩论教学
经济法律规范具有适用背景的复杂性,即由于社会经济现象千差万别、纷繁复杂而使“准绳”的采用极为难以把握,很容易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问题。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对经济法的理解和适用具有极大的可辩性。法学从其产生到现在就是在学术争鸣的历史征程中成长起来的,因此辩论式教学理应在“经济法”教学中占据一席之地。根据本人的教学经验,具体的操作方法是:由教师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国内外经济生活中有争议性的问题,由学生自由组合五人一组,给学生一周的时间准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收集资料并进行整理,课堂上由组长发言,阐述己方的观点并与其他小组进行辩论,再由教师对部分有代表性的法律意见加以点评,并请部分学生参与交流,最后每一小组写出书面的辩论报告。在此过程中同学们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培养了学生的团结协作,又能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搜集资料的能力,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也具有实用性,效果很好。主题辩论教学需要注意的是辩论的话题不能太难且是学生感兴趣的问题。
(三)模拟教学
模拟教学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机会,在一个逼真而没有实际风险的环境中去体验、练习各种技能,可以训练学生灵活地运用课程知识的能力,学生在逼真的情境中也能够将各种知识及时整理。结合《经济法》这门课程的特点,在有些章节的部门法学习中,很适合搞模拟教学[6]。例如笔者在给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讲解《公司法》这一章时,曾组织学生模拟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将学生分成小组,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完成任务,每个小组模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而如何设立公司,设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准备哪些资料,这将会迫使学生查阅大量资料、请教老师、与同学探讨,这样既可以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实践经验,又可为学生的日后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四)角色分配教学
角色扮演法是体验式学习的一种方法。学生在教师所设计的场景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以当事人的身份身临其境地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种类似游戏般的体验,促进学生能深刻地体会法律知识,可以说是一种寓教于乐的最好方式。教师在其中的角色则是以客观的局外人的立场出现的,主要的作用有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场景、提供背景资料、点评总结等,可见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和促进者,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体。 笔者以《合同法》为例介绍角色扮演教学法在其课程中的具体应用:订立合同。目的主要是要求学生掌握合同订立的两个重要的阶段:要约与承诺的法律效力。情节有:设计若干名学生代表分别代表买卖双方,对教师所给素材中的合同主要内容进行洽谈。学生洽谈的内容一定要体现要约和承诺,然后请其他的同学就洽谈过程所体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点评。教师主要对学生分析和点评的观点进行评价和总结。角色扮演教学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角色扮演教学法的主角是学生,可选择学习能力强和探知力强的学生来担当主角,但对其他未直接参与的学生教师一定要兼顾,这样才会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
五、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对教材内容作适当取舍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目前,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计划一般在四十课时,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地加以介绍。
(二)注意传统课堂教学与体验教学的关系
体验式教学不同于传统的学习,它既弥补了传统知识体系的缺陷,又自成一体形成新的知识、技能体系。体验式教学法应该得到提倡,但是不能忽略了课堂本身的规律和要求,体验教学活动更不能代替课堂教学,颠倒主次。
(三)需要加强教师的组织、引导能力
体验式教学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在教学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随机性的突发事件,教师必须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和理论涵养才能胜任此教学法。需要教师能充分地了解学生的想法,要具有丰富的临场指导经验和较高的技能水平等。
(四)考核学生的方法可以多样化
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在体验式教学模式中,教师可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注重对学生的及时评价和合理评价。
总之,体验式教学法为《经济法》开拓了一个全新的教学模式,学生从“配角”变为“主角”,而教师则从“主角”变为“配角”,充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激情,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思考、分析和创新能力。目前,体验式教学模式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把体验式教学模式作为一种高度关注学生发展的教学思想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运用和发展,还需要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实践。
参考文献
[1]柳杨.对独立学院课程教学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2):120—122.
[2]王学东.体验式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6):131—133.
[3]张渭绒.体验式教学在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实践[J].新西部,2009(08):195.
[4]李瑾.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中课堂讨论环节问题探析[J]. 商业经济,2009(6):10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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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层次
学制
主要课程
音乐教育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声乐、基础和声、合唱与指挥基础、基础钢琴、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中学音乐教学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基础钢琴实践、基础声乐实践、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音乐史、中外音乐欣赏、和声学、音乐作品分析、歌曲写作、音乐教育学、音乐美学、简明配器法、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实践、视唱练耳实践、毕业论文
经济法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公司法、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合同法、税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计算机基础、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两年
英语(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学、国家赔偿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行政法学、劳动法、金融法概论、房地产法、环境法学、税法原理、行政诉讼法、财务管理学(辅修)
市场营销专科两年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大学语文(专)、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消费心理学、谈判与推销技巧、企业管理概论、公共关系学、广告学(一)、市场营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两年英语(二)、高等数学(二)、市场营销策划、金融理论与实务、商品流通概论、消费经济学、国际商务谈判、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公共关系本科两年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口才、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案例、国际公共关系、公关政策、企业文化、创新思维理论与方法、领导科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现代资源管理(一)、广告运作策略
行政管理专科两年大学语文(专)、政治学概论、法学概论、现代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市政学、人力资源管理(一)、公文写作与处理、管理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社会研究方法、秘书工作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两年英语(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组织理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学概论、中国行政史、中国文化概论、普通逻辑、财务管理学、秘书学概论、企业管理概论
汉语言
文学
专科
两年
文学概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二)、外国文学作品选、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等
本科
两年
美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二)、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英语(二)、两门选修课、毕业论文
涉外秘书学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专)、公共关系、外国秘书工作概况、涉外秘书实务、涉外法概要、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文学作品导读、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经济法概论、秘书语言研究、公关礼仪、交际语言学、国际商务谈判、中外秘书比较、口译与听力等
对外汉语
本科
两年
现代汉语、实用英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外国文化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英语表达与沟通(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
英语翻译
专科
两年
英语写作基础、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笔译基础、初级英语笔译、初级英语口译、英语听力
本科
两年
中级笔译、高级笔译、中级口译、同声传译、英汉语言文化比较、第二外语(日 / 法)、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毕业论文
日语
专科
两年
基础日语(一二)、日语语法、日本国概况、日语阅读(一二)、经贸日语、日语听力、日语口语
本科
两年
高级日语(一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汉翻译、第二外语(英/法)、现代汉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日语口译与听力、毕业论文
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二)、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听力,口语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外贸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英语听力、口语、外贸英语阅读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外贸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公共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社会学概论、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关系、社会调查与方法、行政管理学、文教事业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秘书学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经济学、非政府组织管理、行政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管理信息系统、毕业论文等
工商企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企业管理概论、生产与作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中国税制、企业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经济法(辅修)、民法学(辅修);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金融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原理、企业管理咨询、合同法(辅修)、行政法学(辅修)。
国际贸易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法律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中国对外贸易、WTO知识概论、市场营销学等
本科
两年
国际市场营销学、世界市场行情、国际商务谈判、企业会计学、国际运输与保险、西方经济学、外国经贸知识选读、涉外经济法、经贸知识英语等
金融管理
专科
两年
证券投资分析、保险学原理、银行会计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法概论、基础会计学、管理学原理等
本科
两年
管理会计实务、国际财务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英语(二)、电子商务概论、组织行为学、风险管理、高级财务管理、审计学、政府政策与经济学等
会计(电算化)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数据库及应用、财政与金融、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本科
两年
高等数学(二)、、英语(二)、数据结构、审计学、管理学原理、通用财务软件、计算机网络基础、财务报表分析(一)、金融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软件、操作系统。加考课程: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基础会计学、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人力资源
管理
专科
两年
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学、人力资源经济学、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劳动就业论、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公共关系学、应用文写作等
本科
两年
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人力资源培训、人事测评理论与方法、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理论与策略、管理信息系统等
文化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写作、中国文化概论、文化管理学、文化行政学、文化政策与法规、文化经济学、文化策划与营销、艺术概论、社会学概论、民间文学、计算机
文化产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国文化导论、文化产业与管理、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与营销、外国文化导论、媒介经营与管理、文化服务与贸易
经济信息
管理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计算机网络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经济信息导论、计算机信息基础、信息经济学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应用数学、中级财务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社会研究方法、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数据库及应用、电子商务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应用数理统计、经济预测方法。
游戏软件
开发技术
专科
两年
英语(一)、高等数学、计算机游戏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游戏作品赏析、计算机网络技术、游戏软件开发基础、市场营销、动画设计基础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游戏创意与设计概论、可视化程序设计、艺术设计基础、多媒体应用技术、DirectX、Java语言程序设计、游戏开发流程与引擎原理、游戏架构导论、软件工程、游戏心理学等
电子商务
专科
两年
电子商务英语、经济学(二)、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市场营销(三)、基础会计学、市场信息学、国际贸易实务(三)、电子商务概论、商务交流(二)、网页设计与制作、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综合作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数量方法(二)、电子商务法概论、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互联网数据库、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商法(二)
信息技术
教育
本科
两年
英语(二)、物理(工)、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数值分析、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计算机辅助教育、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与实践研究
计算机
及应用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一)、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计算机应用技术、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导论、计算机组成原理、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操作系统概论、数据库及其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物理(工)、离散数学、操作系统、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电子政务
专科
两年
行政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法学、经济管理概论、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电子政务概论、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科
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