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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舞蹈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23 15:16:4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知识舞蹈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知识舞蹈论文

第1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初步确立,企业已逐渐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迫使企业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企业的管理者也将战略重点定位在科技开发,降低生产成本上。争相研究新技术、新工艺,并尽力将其转化为生产力。同时国家为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也将鼓励企业从事研究和开发工作,并从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在企业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与开发过程中无疑会涉及到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问题的探讨,对建立与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规范和指导会计实务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关于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其实根本问题是将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支出确认为资产还是期间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自创无形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不具有实物形式的资产,企业自创无形资产包括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商誉,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与企业购置、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同类无形资产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计价方法不同而已,本准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当期费用,自创无形资产的这种计价方法优点在于考虑到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是一种高风险的投入,自创无形资产是否成功存在不研究因素较多。自创无形资产未来形成的收益是否流入企业很难估计将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费用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同时这种计价方法较为简单明了,便于会计核算的确认和计量,但是仔细研究这种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就会发现这种计价方法存在很大的缺陷和不足。

(一)这种计价方法确认的自创无形资产价值违背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所谓资产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入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内收入相关;所谓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本期收益即仅与本期收益的取得相关。我们知道,企业所从事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多少总是与企业的未来收益相关的,甚至还十分密切,并且自创无形资产在研究和开发期内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只有自创无形资产在获得成功后才能带来收益。由此可见自创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与以后各会计期间内取得的收益有关,与当期收益无关。因此,从理论上讲,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和开发费用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价值之中要比武断地将其全部作为费用而一点也不确认其资本化要好一些。

(二)从会计的行为学角度看,费用化作法容易助长企业的短期行为。因为就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看,在企业中管理当局的报酬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有较大联系。所以,如果要将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作为期间费用无疑将使企业的利润下降,而这些会促使企业管理者为寻求业绩不恰当地削减企业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以使企业的账面收益好看一些,然而这样做不仅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而且会阻碍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进程。在目前十分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如不在技术、产品、工艺上创新,则很可能被市场无情的淘汰掉。

二、关于我国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设想及建议

第2篇

目前我国的票价主要实行的是单一票价制和计程票价制,单一票价制的实行大多是以两元为单程价,只要不出轨道站两元任你行,这样的价格使得一些民众产生了不满情绪,在价格一样的前提下,行远之人仿佛更占优势,使得短程旅客有些不满;而对于我国60%的城市来说实行了相对合理的计程票价制,是根据客人的实际距离进行计费的一项制度。目前该制度为大多数城市所亲睐,计程票价制也因地域不同定价方式有所不同,我国部分城市是以站数来计费,一定的站数收取一定的价格;部分城市是以里程计费,一定的里程一定的价格,还有实行基础价和行程费的加和,依据不同城市的经济水平和市场需求制定着相应的轨道交通的价格。

2我国在当前形势下对于票务的应对

2.1依据路程算价格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尚且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城市交通网络还并未完全成型,管理经验以及服务质量都有待进一步提高,而且目前我国民众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依赖还有待加强,所以目前为止城市交通轨道的票价制定还是以扩大客流量为主要目标,同时还需要兼顾企业的利益、社会的利益以及乘客的出行支付能力。计程计费目前是最为合理的计费方式,以北京地铁为例,北京地铁在北京可以说是四通八达,为居住在北京的各种身份的人提供了极为方便的出行方式。之前的地铁一直采用单程票制,两元通票走遍北京,但是价格的优惠为地铁吸引了大量乘客,使得交通压力猛增,于是在近期北京对于地铁价格作出了大幅调整,使得北京地铁也开始实行计程计费制。以三元为基础价格,不同的里程有不同的收费方式,是递远递减制,票价的调整是大家并不很适应但却为城市的更好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城市轨道交通的定价是与交通轨道的发展情况密切相关的。在运营的初级阶段,由于人们对于新出现的交通方式并不是很习惯,可能会出现运营过剩的情况,此时的票价应以扩大客流量为目的,使广大乘客适应新型的城市轨道交通,确保新型交通方式有一定的客流;当运营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出现运营盈亏平衡的一个阶段,此时应该制定一个稳定的价格,价格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交通轨道的条件,提高运营时的服务以求更多的吸引乘客,同时夯实原有的乘客数量,使得城市轨道拥有更大一部分的市场,这时也可以考虑到让价和折扣的票价策略;在城市轨道交通占据绝对优势时期就应该差别定价,调整一天的高峰时期和低谷时期的客流,尽可能地满足乘客的出行要求;对于大家青睐的线路可以适当提高票价来使得运营商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2.2分人群收费

城市的轨道价格作出调整的同时也考虑到了社会的特殊群体,例如学生,老人,以及需要长距离乘坐的乘客等,在票价的改革中为他们也提供了相应的优惠。残疾军人、因公致残警察、盲人、七十周岁以下的残疾人、七十周岁以下的老人、有一卡通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等弱势群体可免费乘车;六十至六十九周岁的老年人,六至十八周岁的学生可享受单程票的五折优惠,长途乘车的旅客可以享受折扣优惠。在城市轨道运营初期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在城市交通轨道覆盖的地方,那些依赖城市轨道交通出行的人;第二类是来此体验新型交通方式的城市居民和外地游客;当运营到交通轨道处于盈亏平衡时,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城市的常驻居民;当其占据优势时,其服务对象是以城市交通为主要出行方式的绝大多数市民和流动人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服务水平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人们对于价格的要求也会淡化,所以在更改价格之前应该以提高服务水平为前提。

2.3分时段收费

随着运营时间的加长,城市轨道交通拥有了一定的客流量,而大部分是以轨道交通为工作出行提供便利,所以出现了上班高峰时期人流太过集中,而平常时段客流却不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考虑到可以分时段来收费。对于人流太多的时段,可以适当的来提高价格从而可以分散客流,使得出行更加快速,也可以减少乘客的等待时间,为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务。而对于乘客较少的时间段可以适当降低票价,从而使一些对时间要求不高的工作岗位的人或来观光的游客选择低人群时段出行,使客流得到分散,也是的人们出行更加愉快。分时段收费的最大便利在于分散了客流,为乘客提供了更多的方便但也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服务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方式也将作为票务调整的一种方案出现在以后的城市交通轨道建设过程中。

3结束语

第3篇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含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陈宪等,2004

[2]《国际贸易实务》,对外贸易大学出版社,黎孝先,2007

[3]《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吴百福等,2007

[4]《国际贸易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冷柏军主编,2006.8

[5]《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机械工业出版社,邱继洲主编,2006.8

[6]《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缪东玲主编,2007.9

[7]《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陈岩编著,2007.6

[8]《国际贸易实务》,机械工业出版社,胡丹婷主编,2007.6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含参考文献:

[1]莫红梅,钟芸香.关于《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的探讨[J].商业文化,2011.4.

[2]严艳荣,刘成群.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对策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2.20.

[3]张伟锋,陈春梅.基于“工作过程”的国际贸易实务(英语)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探析[J].商场现代化,2010.5.

[4]陈燕.国际贸易专业课推行双语教学的SWOT分析[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5]毕永竹.大学双语教学有效性探讨[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6,(1).

[6]田俊辉,黄辉.双语教学模式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实施[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7,(3).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含参考文献:

[1]贸易保护制度的经济分析,金祥荣,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11

[2]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教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10

[3]出口贸易-国际贸易的法律与实务,施米托夫,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

[4]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2001.7

[5]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张亚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7

[6]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考试指南,宋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5

[7]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周厚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4

[8]贸易实务,张魁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3

[9]进出口贸易实务,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1

[10]国际货运与业务,李玉如,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6

[11]交通运输服务贸易与物流,陈海宽,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2

第4篇

【关键词】律师文化\伦理底线\误区和危害

    导 言 

    有关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建设,是近年来律师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不少专家、学者和律师界同仁,就什么是律师文化,律师文化的概念、特征、功能,进行律师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如何搞好律师文化建设等问题,提出了不少建议和看法。其中,将律师个人的伦理、道德、品行、素质、礼仪和水平作为律师文化的基本核心和内涵的论述和观点,不能说不具有相当的深度见解。但是,考察学界有关律师文化及律师文化建设的论述,笔者认为,在什么是律师文化和应当建设什么样的律师文化这一问题上,却存在着不少的误区,其别应当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在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建设中所存在的“道德误区”,这些误区不但会使律师文化建设误入歧途,而且对律师事业的发展将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和危害。因此,在深入开展律师文化建设的今天,有必要从理论上厘清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建设中的道德误区,给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建设一个正确的定位。      

    一、文化与律师文化的概念和内涵

    什么是“文化”?依《辞海》的诠释,文化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1)同时,文化还有着自己特有的民族性。依照唯物和辩证的观点,“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巨大影响和作用于社会的政治和经济”,“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具有民族性,通过民族形式的发展,形成民族的传统”,并且,“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的连续性,社会物质生产发展的历史连续性是文化发展历史发展连续性的基础”(2)。因此,所谓的“文化”,就个体来说,她反映的是一个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气质、魅力、礼仪和水平等。就群体而言,则是一个组织的价值理念、制度安排和战略选择在人们价值观念上的反映。从本质上讲,它不仅仅是一种信奉或者倡导,更不是一种包装和宣传,她应当,也只能是一种能够付诸于实践的价值理念,是一个群体(组织)在长期经营和实践中所凝结、积淀起来的一种文化氛围、精神力量、经营境界和员工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用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副理事长贾春峰的话说,“文化”的内涵应当是一种“凝聚力、激励力、约束力、导向力、纽带力和辐射力”的综合,是一种在长期的不断充实、发展和认同基础上所形成的价值观念、经营思想、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等要素的总和。毫无疑问,我们所讨论的“律师文化”,当是指狭义意义上的“文化”,是以一种意识形态的思想范畴作为研究对象的。因此。所谓的“律师文化”应当是指律师这一特殊的法律人共同体所共同形成,并存在于这一特殊的法律人共同体内部,服务于这一特定的职业和角色的执业精神、道德准则、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其特征有三:

    首先,律师文化是以律师特有的职业性质和职业角色为基础并服务于律师的职业与角色。

    其次,律师文化必然依附于律师这一特定职业,并通过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的执业活动为平台,以执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言行、素养、伦理、道德等载体来反映和传播。

    最后,反映出律师职业性质和职业角色特征的律师文化不能脱离本民族的传统,并受本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所规范和影响。

     二、律师文化的伦理道德表现

    “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表现,必然受到与这种意识形态相适应的伦理道德观念所左右和影响。因此,不同的文化,特别是不同的群体文化所追求的,除了在一般意义上要符合普遍的、传统的,同时也是全社会所公认的普适性伦理道德标准外,更重要的是,他必须要符合仅为自己这一群体或职业所独有的“职业道德和伦理观”的需要,并以此为特征和基础,这就是所谓的“底线伦理”。伦理道德学说中的“底线伦理”认为:所谓的“底线伦理”,是相对于一般的、传统的伦理、道德而言的,“是相对于人生的理想、信念和价值目标而言的。人必须先满足这一底线,然后才能去追求自己的生活理想”(3)。不同的职业,都有着自己这一职业才具有的“伦理底线”,这一“伦理底线”是由从事的这一职业和由职业和自身的“角色”所决定的。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当然也有自己的“伦理底线”。律师由于其职业性质所决定,使律师的伦理道德与一般的、传统的普适性的伦理道德始终处于一种互相矛盾的“悖论”旋涡之中。就律师个体而言“正义与功利、经济与道德、程序与实体、技能与伦理,这些矛盾与范畴在律师角色身上交织着、冲突着”(4):

    “首先,律师职业伦理是一种由律师的角色和职业所内在的特殊道德,它的内容必须服务于律师执业技术与法律和法律程序,因此它是一种程序伦理、技能伦理,它是一种不必然服务于实体正义,但必须服从于程序正义的伦理道德。

    其次,律师职业伦理是一种底线的道德规定,它是作为一个合格律师所必须符合的道德要求,而并不是一种理想化的、道德高尚的人的道德指标。只要律师符合道德底线—职业的伦理要求,那么他(她)个体的利益与实质的非正义,也不受道德的苛责。

    再次,律师的特殊道德与大众的一般道德存在着极大的分野。大众的道德是一种服务于实体正义的道德,对于个案来说,大众的要求是尽可能地发现真实与事实,尽可能地动用法律武器达到惩戒罪恶、发扬良善的目的;而律师的行为与伦理往往囿于程序,不能对案件表现平衡两造的公允的见解与立场,不能绝对地追求实质正义,律师往往信奉‘正义先于真实’,只有并只要程序允许的就是对的、善的,在大部分情形下,只有并只要为了委托人是对的、善的”。(5)

    上述律师的道德悖论决定了律师的伦理底线必须服从并服务于自己的职业和角色。因此,反映出律师特有的伦理道德内涵的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文建设,也应当以此“伦理底线”为基础,并服从于这一律师的“伦理底线”。这是我们讨论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建设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现行律师文化理论的道德误区和危害

    长期以来,人们在谈到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伦理道德时,都认为律师是“手握正义之剑而来,以客观事实为最高境界”,律师应当“推诚而不欺、守信而不疑”,是“扶正守道、仗义执言”的实践者,是“诚信本位主义者”,是“高尚道德的弘扬者”。因此,律师应当怀有一种“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步天外云卷云舒”素养和品质。似乎律师就是天使的化身,圣人的下凡,完人的再现。不少的律师也往往以这样的理念作为自己的追求和向往,并且将这种理想的道德伦理作为律师文化的核心。笔者认为,这是对文化,特别是律师文化这种特定的职业群体文化认识上的道德的误区:

    第一、实体意义上的正义并非是律师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6)。根据律师的职业伦理要求“是一种不必然服务于实体正义,但必须服从于程序正义的伦理道德”的准则,作为一个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当你为一个明知是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并通过高超的职业技巧而使你的委托人免受或减受牢狱之灾时,这个律师是正直、正义或者是不正直、不正义呢?即使在普通的民事中,我们为明知不在理的案件事实提供了在法律上足以成立,并为公正的法官所采纳而使本来不应该胜诉的案件得以胜诉时,我们又应当算是正直、正义或者不正直、不正义呢?需知:“刑法对于辩护律师而言,不意味着衡平、公正或适当的刑罚或报复,它意味着为他的当事人争得一切可以争到的东西”(7),而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可以刺痛一个律师良知的案件,总会撩拨起另一个律师的美德。每一个案件都有两个方面,每有一个律师站在错的一方时,都有另一名律师站在对的一面”(8)。因此,如果将律师看成是一位追求包括个案实体正义在内的“高尚道德的弘扬者”,不但将使律师这一职业所必须具有的抗辩技能下降到冰点,而且从对当事人负责,从“为当事人争得一切可以争到的东西”这一律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来看,反而是一种不道德而不是道德。

 

    第二、“推诚而不欺、守信而不疑”作为一个道德标准,应当放在律师这一职业框架中进行考量。律师必须“诚信”,诚信是律师的基本生命线这是毫无疑义的。作为律师,不应为招揽业务而架词挑讼,欺骗委托人,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问题是,律师这一“诚信”应当是在什么框架下的“诚信”?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试想,如果一个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获悉委托人基于信任而告知的,包括委托人未被发现的违法事实在内的秘密时,律师是应当积极地上报给法官和公诉人,或者是为委托人严格保密?如果从传统的,一般的道德标准来说,基于“推诚而不欺”的道德准则,当然是应当积极上报给法官、检察官。但是,如果从律师职业角度来看,律师如果这样做的话,则就是一种对委托人信任的不“诚”,就是一种从根本上违背了“守信而不疑”这一律师的职业诚信准则。其结果,损害的不仅是律师这一执业群体的伦理和道德,而且将使社会对律师这一职业信赖度得以严重丧失。

    第三、“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步天外云卷云舒”不应成为律师所追求的素养和品质。面对瞬息万变的诉讼场景,律师应当怀有一种“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的心态,这是作为一名律师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和人格修养,但这绝对不是“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步天外云卷云舒”这种化外散人的清悠和无为。著名学者孙笑侠说过:“人世上可能再没有什么职业比律师更充满矛盾的了。这尤其表现在律师的职业责任方面的多重冲突。律师一方面要面对委托人,承担市场意义上的法律义务;一方面要面对国法,承担国家意义上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要面对职业共同体,还要承担职业意义上的法律义务。在中外律师发展历史上,这三方面都曾分别被作为诠释律师职业性质的关键词”(9)。律师正是在如何应对、平衡这三者的“绞杀”中形成了一种律师独有的“身份荣誉意识”。这种“身份荣誉意识”不仅体现在道德的层面上,而且也体现在市场意义的经济层面上。尽管我们不能抽象地宣扬“正义”,但是,当我们的委托人或所、辩护的案件遭到明显不公正的对待(起码也是我们自己认为是不公正的对待)时,律师的天职要求我们的,是应当以委托人的“荣辱”为“荣辱”而不是漠不关心的“宠辱不惊”和“去留无意”,这时需要我们的是从自己的职业角度出发“仗义执言”与强权抗争,而不是逃避现实的“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和“漫步天外云卷云舒”。这不仅是我们职业上的市场需要,而且也是我们职业上的道德需要。然而遗憾的是,在我们的执业过程中,的确有这种现象的存在。有时,在激烈的争辩中突然听到一方的律师发出“这是当事人的事,作为律师何必如此较真”这样的话时,作为一名律师感到的不仅是剌耳,而且还剌心。如果我们将这样浪漫般的诗意作为律师的一个基本伦理道德,作为律师应当追求的文化内容之一,就不但不具备作为一名律师的基本素养,而且背离了律师应有的职业道德。

    因此,如果我们将上述这种普适性的伦理道德标准来作为我们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建设的核心和定位,必将导致下面两个不良的后果:

    首先,以这种背离了律师的特定职业、角色所决定的“伦理底线”的传统的、一般的、用于对社会普通成员所适用的“大众伦理”道德标准作为律师文化的核心和定位,就无法在律师这一法律人共同体中形成“一种能够付诸于实践的价值理念”而不能在现实中实现,从而势必使律师文化只能成为一种口号式的宣传和包装,使律师文化坠入庸俗化的泥淖。由于我们讨论的是律师文化,而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建设应当以律师的职业道德为标准的“伦理底线”作为追求和核心。这种“职业道德应该是一种整体的、群体的道德,而非个人的道德”,“它是一种最低的标准,是一种被职业特征所规定的标准,而不是一种普适的标准”(10),他是一种共同的情感意识,其共同的指向是这一群体所追求和形成的共同“传统、利益、目标、荣誉、理想、义务、价值体认、思维方式、处事风格这样一些东西”(11)。尽管律师作为一个公民、社会人,也需要遵守和追求作为一个社会人所应有的伦理道德,如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珍惜职业声誉、尊重同行、公平竞争等等,这固然是需要的,但这都属于普通伦理道德规畴而不是律师这一特殊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律师的职业伦理只是对于律师的最低要求,是法定的底线。但是在这个底线之外,并不是不存在律师的值得信仰和追求的伦理目标。比如律师可以舍弃对价与经济考虑而免费为当事人服务,律师竭尽所能地资助贫寒的当事人走出困境,律师放弃自己的空闲时间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与法律援助等等,但这些美德善行的表现显然已经超过了职业伦理的要求,或者说这些行为是在律师已作为一名合格律师的基础之上尽了更高的,个人化的道德义务。但是对于一种必须符合统一化、程序化要求的律师伦理而言,它的设定的合理化基础和理念应该是一种大多数的律师所能做到的,并且符合职业逻辑的情况下必须做到的标准”(12)。因此,在进行律师文化建设时,只有以这种为律师这一法律人共同体所认同的律师职业和角色所决定的伦理道德作为核心和追求,才能形成“一种能够付诸于实践的价值理念”并为律师普遍所认同、接受和付诸实践。

    其次,以这种背离律师职业“伦理底线”的标准来定位律师文化和进行律师文化建设,将使律师陷入一种“高处不胜寒”的尴尬处境。律师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其言行和举止均“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下。由于职业的不同和所担当的社会角色不同,这种法律职业外的视角往往是带有非理性、非程序性和非技术性的评判。加之在现实中确实有小部份律师连律师职业道德这一最起码的伦理底线都不遵守,诉讼中胡搅蛮缠,强词夺理;对委托人吹牛加欺骗;在律师界内部同行相轻相斗,搞同业不正当竞争,更助长了社会法律职业群体外的公众对律师持有一种另类的看法而使律师的形象大大受损。我们在打赢官司时不时碰到对方当事人指责律师为什么不主持公道而偏袒自己的委托人的责难就是最好的实例和证明。由此,当律师处于“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实现程序正义,又可能因为违反实质正义和要求”所相悖的两难境地时,就难免遭到社会公众的责难和诟病,受到社会公众的不公正看法和对待。因此,我们在进行律师文化建设时,如果不是以突出宣扬 “在遵循程序伦理之下,尽可能地对实体正义加以维护”这一律师职业伦理底线作为基本定位,理性地将自己放在律师这一特定的角色场景中来理解和考察,既不提出脱离现实的过高道德奢望,也不脱离一般道德常理的过分宽容,而是不恰当地自我“拔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必然误导法律职业外的公众对律师的不当期望而引起误解,其结果将导致律师形象的损害。而这,是与我们建设律师文化的初衷相违背的。

    四、简单结语

    笔者认为,对于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建设,应当以“职业、角色、规范”这三个基本支点作为核心和基础,即在提倡以普适性的伦理道德标准为一般原则的基础上,着重以突出律师特有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为核心和内容。在整个律师文化体系上,以律师职业角色为定位,,以追求程序伦理为基础,以严守律师职业道德为规范,创立一种有别于一般公众和其他职业的,具有律师这一法律人共同体所独有的,能够为律师这一法律人共同体所认同、推崇并能够付诸实践的律师文化。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建设。 

    笔者认为:在律师文化及律师文化建设上,起码存在着三个误区:1、体用上的误区,重形而轻神。只注重形式上包装与宣传,而忽视了对文化内涵的培植,使律师文化建设步入形式主义的歧途;2、道德上的误区。不适当地拔高道德标准,将适用于一般民众的、传统的、普适性的伦理道德标准作为律师这一特殊职业、法律人执业共同体的伦理道德标准,并以此作为律师文化的底蕴,从而使律师文化和律师文化建设走入另一歧途;2、传统承受上的误区,未注意文化的民族性和发展连续性的特征,脱离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基础,使律师文化缺乏应有的民族特色。因限于篇幅关系,本文仅就上述三个误区中的“道德误区”进行讨论,对于其他两个误区,不在本文的讨论之例,如有必要,将另文探讨。故命名为:“律师文化的道德误区”,特予说明。

注释:

(1、2)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533页。

(3)何怀宏著《底线伦理》,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版,第2页;

(4)(5)孙笑侠等著《法律人之治-法律职业的中国思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7-278页;

(6)田文昌《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载《律师文摘》2004年第4期巻首语;

(7、8)参见《辩护的伦理道德》一文的编者按,《律师文摘》总第7辑第60页;

(9)孙笑侠《律师是什么主义?》,载《律师文摘》05年第6期卷首语;

第5篇

【关键词】体育劳务市场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1逆向选择的基本定义

在现代经济学中,逆向选择的含义是,由于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对称,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交易主体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不知道交易对象的类型和性质,导致交易的无效率。人们在进行市场交易时,非常重视产品的质量。但在很多情况下,卖主能真正了解自己产品的质量,而买主不了解产品的真实质量。这样,那些质量差的产品(次品)的卖主就有动机“隐藏”有关产品质量的信息。在上述市场中,尽管所发生的逆向选择行为都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但是这种行为或者导致交易风险的提高,或者导致交易的无效率。不论哪一种结果,都使得帕累托最优不能实现,甚至导致市场交易不可能发生。

1.1体育劳务市场概念的界定

体育劳务市场,主要内容是利用国际体育交流的形式,对运动员和教练员进行劳务输出,在国内进行职业体育俱乐部之间的运动员有偿转会。这是国内对体育劳务市场的定义。由于体育劳务市场中发生交易的双方主要是雇主和雇员,而发生交易无效率或低效率主要是以下两种情况。

1.2国外体育劳务市场中的逆向选择现象

如美国篮球联盟薪金封顶体制下导致的逆向选择。NBA新劳资协议最终签订,新协议中的球队工资上限是4950万美元,比上赛季高出了563万美元。尽管比上个赛季高出563万美元,但工资仍然是封顶的,而一旦球队工资总额超过工资帽上限,联盟将征收奢侈税,工资总额一旦超过6170万美元,超出的部分将按1比1征税。对于那些工资总额接近工资上限的球队来说,选择球员就不全是以该球员的技术水平为唯一的尺度了,在联盟薪金约束下迫使有些球队要考虑球员的年薪情况。新赛季中达拉斯小牛队裁掉了全明星后卫芬利,显然从球队的技术水平来讲,职业生涯平均每场送出3.7次助攻,得分19分的芬利,在球场上的作用远非被魔术抛弃的克里斯蒂能替代的。但在全队工资已经逼近工资上限的前提下,小牛队不得不忍痛割爱,用年薪更低的(300万美元)克里斯蒂来代替芬利。显然对于小牛队的老板来说,雇佣成本更高的芬利会导致被征收奢侈税的风险,而雇用价格低廉的克里斯蒂就不会遭遇类似的风险。在芬利和克里斯蒂两个雇员中,水平更高的芬利在竞争中输给了比他水平差的克里斯蒂,市场交易的结果使得优胜劣汰的原则被违背,水平差的球员较水平好的球员更容易被交易。

1.3新球员聘用过程中的逆向选择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难以避免在受聘过程中出现逆向选择。在球员招聘过程中,球队只能通过该球员以往的比赛录像、面试和体检来获得对方的信息。但对要招聘球员能否适应本队的战术打法,实际的适应能力,工作热情及长期的打算都没有了解。相对而言,球员对自己的能力、水平、偏好都不是十分了解,同时对所去球队的情况也是十分了解。球队只知道球员的平均能力。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信息是不对称的。越来越多的高能力球员会被逐出竞争,如此下去形成了低水平球员对高水平球员的驱逐。这也就出现了对新球员雇佣过程的逆向选择。

2解决对策

2.1建立健全的球员储备和识别机制

国外著名俱乐部都有完善的球员培养体系,在扬名整个欧洲的西甲联赛20支队伍里,除了塞尔塔队(但其二队也有前皇马球员),每支球队均有队员曾经身穿皇马的纯白球衣。皇马拥有全西班牙最好的青少年球员培训体系,其超人一等的训练培养选拔体制即使放在世界范围内来看,也是无可挑剔的。大量足球球员的成长收获,最大的受益人还是皇马自己。

2.2使球员个人信息变成公共信息降低交易成本

在各个俱乐部的培养体系中,各球队随时对球员信息、伤病、成长和身体状况进行更新,一旦各球队对球员有需求的时候可以对该球员的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估,并可以节省对球员考察的成本。

3球员雇用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分析

“道德风险”问题源于保险市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合约时无法知道投保人的真实情况和行为。一旦投保人保险后,他们往往不像以往那样仔细看管家中的财产了。正是因为保险俱乐部无法观察到人们投保后的防灾行为而产生“隐蔽行为”,面临着人们松懈责任甚至可能采取“不道德”行为而引致损失。这就是“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的产生并由此给球队带来种种不利影响,归根到底是因为球队对球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缺乏效率。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解决这一问题。

3.1激励机制建设

从委托—理论的角度看,激励的含义是委托人(球队)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所采取的诱使具有私人信息的人(球员)按其自利性要求做出的行动符合该目标。从国内外球队管理实践经验来看,有效的球员激励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对球员的经济利益激励。这主要包括绩效工资、肖像权、签字费等方面的内容。

(2)对球员的精神激励。精神激励主要是通过满足球员自我实现等高层次需要来激励球员的。

(3)对球员的球队文化激励。通过球队文化建设,提高球员对球队的忠诚度,激励球员的献身精神。

3.2约束机制建设

球队治理结构中,激励机制必须与约束机制并行。约束机制主要有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

(1)内部约束主要包括俱乐部的章程约束、合同约束、偏好约束等。

(2)外部约束主要有法律约束、道德约束、市场约束和舆论约束等。

4结论

职业体育劳务市场上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绝非偶然,为了克服其中的问题,在体育俱乐部和劳务市场上需要体制上的变革,在体育劳务市场上规范交易主体权利和义务,对交易双方信息进行实时开放,建立透明、诚信、稳定的交易规范。从整个经济大环境出发,结合体育产业的特殊情形上把握体育劳务市场上的交易,尽量在交易中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张师允.逆向选择的代价:关于非理性教育对策的信息经济学反思.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4).

贾跃千,何佳梅,崔凤军.小费、市场和价格:兼与刘宝宏先生商榷.旅游学刊,2005,(3).

陈安国.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里茨的学术贡献.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2,(10).

第6篇

【一】浅谈艺术实践对舞蹈专业学生艺术表现力的提高

摘 要:艺术表现力是艺术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感染力,是艺术作品的生命力和灵魂所在.舞蹈作为一种源自自然、来自人类灵魂深处情感的生动肢体表达,具有很强的感染力,这种感染力是通过舞者而传达给观众的,使观众受到触动,从而引起他们的情感共鸣,这对从事舞蹈专业学习的学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艺术实践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探讨艺术实践对舞蹈专业学生艺术表现力的培养和提高.

关 键 词:艺术实践;舞蹈;艺术表现力

一、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校、教师不再是学生唯一的知识源.走出课堂,从社会这个广阔的舞台不断汲取舞蹈艺术灵感,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主动重组和重建自己的知识体系,让学习充满乐趣,这是每一名学生和教育者希望看到的.艺术实践正是舞蹈专业学生从被动学到主动吸纳的一种转变,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发掘学生的潜力,对培养舞蹈专业的学生的艺术表演力及综合能力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二、舞蹈艺术实践的定义及内涵

吕艺生在《舞蹈教育学》一书中,称舞蹈专业的艺术实践就是舞蹈实习,他认为舞蹈实习包括了舞蹈表演、编导、教学、写作等,舞蹈表演专业的实习主要是舞台表演,侧重学生舞台表演能力的锻炼.舞蹈教育专业实习的内容包括模拟教学、实际教学和论文.作者认为,舞蹈作为一门集音乐美、形体美、服装美、舞美设计等多项艺术于一身的综合艺术,以其高雅时尚的艺术品位和凝聚着中华文化的翩翩风韵,无论是生动活泼的舞台演出、还是严谨科学的教育教学、论文书写,对于从事舞蹈专业学习的学生来说都有着“感于外、发于心”的本质提高,是艺术表现力来源的沃土.

三、艺术实践对舞蹈专业学生艺术表现力的作用

(一)舞蹈艺术实践是知识积累的过程,为艺术表现力的提高打下良好基础

舞蹈课和舞蹈实践活动(如舞蹈比赛)结合提高学生审美观舞蹈课是知识积累的过程,教学方式主要围绕讲解——训练——讲解进行,教师以主导地位的角色传授舞蹈基础知识,学生基本是被动接受者,周而复始,学生对舞蹈课学习的兴趣就会降低.为提高舞蹈课的教学质量,要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种舞蹈艺术实践比赛活动,把课堂所学知识应用到舞蹈实践比赛中去,注重学生对舞蹈知识的应用,体验、赏析和创造.要强调艺术实践过程中的感性认识,它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也是对舞蹈课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检验,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注重舞蹈课和艺术实践比赛活动的相结合,为给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机会,经常参加艺术实践比赛活动的学生同没有参加艺术实践比赛的学生相比,他们之间是有一定差距的.所以,通过一定的舞蹈知识学习后,要安排和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种艺术实践比赛活动,把理性认识上升为感性认识,激发学生对舞蹈知识更广泛的学习兴趣,达到培养舞蹈艺术表现力的目的.

(二)舞蹈艺术实践可以提高学生的模仿力,进而提高其艺术表现力

舞蹈是一门不仅注重形式美,同样还十分注重思想情感内涵的艺术,从这个意义上讲,舞蹈美不是一般的人体动态美.而是一种饱含诗情,富于乐感的人体动态美.学生在舞蹈艺术实践中通过对大自然和生活的创造性模仿,可以提高其表现力,如挤奶舞就取源于劳动,它是模仿牧民给牛羊挤奶的动作来表现人民的智慧、劳动的美.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如“三下乡”、“舞蹈采风”等方式,学生缩短了舞蹈与生活的距离,使学生逐渐通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作者认为,舞蹈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意识形态的反映,它属于上层建筑,“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是艺术的再现生活的一种表现形式,离开了人类社会生活,离开了劳动实践,也就没有舞蹈艺术,在文字记载的几千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经历了各个不同的历史时代,有过各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内容,舞蹈艺术正是在这些多种多样的生产方式和生活内容的基础上,伴随着历史的进程,时代的印迹,从无到有,由低级向高级逐步发展起来的.内容、形式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更能进一步激发学生的表演和创作灵感,从而提高舞蹈的艺术表现力.

(三)舞蹈艺术实践可以提高学生创作、表演、欣赏水平,从而促进艺术表演力等综合能力的提高

舞蹈实践包括舞蹈创作和舞蹈表演,而这两者都经历着从客观现象到主观意象再到舞蹈形象这二种时空状态的两度转化过程.从素材到舞蹈艺术的转化就是创造过程.舞蹈艺术源于生活.人们在生活中会有很多感悟,但表达不清楚,而创造本领的前提就在于发现、升华,例如,讲解舞蹈《小金鱼》时,我带领学生走进自然,在大自然中观察鱼的形态、觅食、嬉戏的全过程,并要求低年级学生设计一组舞蹈造型动作.学生们的想象力很丰富,想象出的肢体动作也十分丰富,有身体的扭动、面部表情的夸张表演、手部动作的配合,十分具有创造力也十分可爱,回到课堂再度讲解《小金鱼》时,学生情不自禁的发出了“原来是这样”的感慨,学习效果十分好.对于高年级的学生,通过参加辽宁电视台春节晚会演出、 电视台“双拥晚会”、去日本昭和大学演出、去法国演出等一系列艺术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开阔学生眼界、提高艺术欣赏水平,更能够提高学生的爱国热情、创作 、艺术表现力等多种能力,从而是各种艺术

四、艺术实践是艺术表现力的沃土,需要教育者不断探索艺术实践的新途径

学生的舞蹈感受力和艺术表现力,是学生的外部形态动作和内部情态动作的综合培养.只要教育者努力探寻舞蹈教育的发展趋势、发展规律和发展途径,创造性的开展艺术实践活动,那么,对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开展创造性的艺术实践活动,让学生创造性地运用外部舞蹈动作与内心情感语言的技能,来进一步创编舞蹈动作,发挥其表演才能,并不断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和美的创造能力就不在是一句空话.艺术实践,对于每一位教育者来说,不仅仅是单纯的“演出”、“表演”;更应该是“教和学”的完美统一,是学生主动吸纳知识过程,更是“教学实践”、“舞台实践”、“创作实践”的沃土,每一位教育者都应该开拓思路,创造性的开展艺术实践活动,使舞蹈教育、教学告别“机械化”的操练,让学习充满乐趣,达到教育的最佳效果.

参考文献:

[1]杨欧.论舞蹈学专业特色的舞蹈技术课[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4,(2).

[2]张春河.高校舞蹈教师的角色素质[J].舞蹈,2008,(6).

[3]张薇.舞蹈艺术走进大众的探讨[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04,(1).

[4]苏娅.中、日、韩三国古典舞蹈比较研究[D].中国艺术研究院,2006.

【二】舞蹈艺术方面的论文

摘 要:文章通过舞蹈常识、舞蹈编导个人素质、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等三个方面对怎样创作优秀舞蹈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舞蹈起源;舞蹈分类;知识型编导;舞蹈创新

1 舞蹈常识

1.1舞蹈的起源和发展

舞蹈是人类最早起源于劳动的艺术形式,最早的舞蹈多以模仿狩猎或欢庆丰收为主,随着社会文化发展,人们用这种丰富的肢体语言开始表达思想感情,继而反映不同的思想、信仰、理想和审美要求。一般研究者认为舞蹈始于旧石器时代。结合中国远古的传说以及世界各国的历史记载,舞蹈的演变经历了我国云南沧源岩画中等岩画中体现的上古时代原始舞蹈,随后在奴隶社会的图腾舞蹈,到了封建社会的宫廷舞蹈,史书上记载中国宫廷舞蹈发展的两个高峰的汉魏和隋唐时代,唐玄亲和南唐李后主等皇帝还亲自参加编制乐舞。以及从欧洲宫廷舞蹈中发展而来的古典芭蕾,直至20世纪出现的现代舞。

1.2 舞蹈的分类

舞蹈按照社会作用的不同可概括为两大类:①自娱性舞蹈。自娱性舞蹈顾名思义就是为了自我娱乐而跳的舞蹈。自娱性舞蹈剧具备广泛的群众性,例如,人数、场地、时间均由大家自己选择决定,同时更以群众舞蹈娱乐活动为互相交际为手段而到达交流感情的特殊性。②表演性舞蹈。表演性的舞蹈,是指专门为观众欣赏而表演的节目。这种舞蹈更多是具有了规范性,除了在个别的场合由专业的舞蹈工作者即兴表演之外,大多数一般都在舞蹈编导的精心的编排下,提炼出主题思想、故事情节通过舞蹈的表演形式来塑造人物,通过扮演者的表演来娱悦观众,让观众和舞者在精神上得到高度的统一。

2 舞蹈编导个人素质

好的舞蹈作品的稀缺并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很多理由导致这种现象的产生,其中优秀编创人员的稀缺为主要的症结。培养一个优秀的舞蹈编导需要诸多的条件和因素。客观的教学条件到个人的文化素质形成了密切联系。所以在遵循舞蹈编创的规律法则制约下,切实提高编导的整体素质成为当务之急。

2.1 舞蹈的文化内涵

最初舞蹈在舞台上拼的是技巧,再拼就是舞蹈的文化内涵。田露教授提出“在舞蹈编导、演的技巧,学养、文化人格等诸因素中,影响创作的终极因素是舞蹈艺术者自身的文化人格。”一个舞蹈的文化内涵完全取决于编导的个人内涵,他创作的作品更多的是一种文化的传承。

2.2 做文化知识型编导

我国是具有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造就了很多具有文化特色的舞蹈,例如《雀之灵》《踏歌》《丝路花雨》《云南印象》等众多经典作品。目前社会提倡的是打造知识型社会,也就要求文艺工作者提高自身的知识性才能符合当前社会趋势的发展。一个能让人从舞蹈中读出知识读出文化的作品,无疑是一个具有深度的作品,这个舞蹈作品就更多得起到了社会的作用,让人们沿袭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同时,利用好这种广泛而又直接的艺术形式继续创新发展。伴随着近几年来电视的大力推广,各种各样的舞蹈都呈现在大家的面前,百变的样式、翻新的手法,让我们眼花舞蹈艺术方面的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zglww.net提供,转载请保留 .缭乱,但是我们看到的是舞蹈上的“腐化”,舞台上是让人看不透的在歇斯底里表演的演员,舞台下是稀稀拉拉面无表情的观众,这样的场面和舞蹈的编导有直接地关系,这种舞蹈缺乏知识,是一个浮躁的表现,以一种功利的表达实现自己的目的,但是它偏离艺术的本质。现在的状况更可悲的是一种自我意识的泛滥——搞自己的艺术,这些舞蹈编创者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个人知识的缺乏,盲目抄袭一味追求技巧上的难度以及绚烂的舞台效果,但是忽略了舞蹈的知识型。

2.3 舞蹈编导应当深入到生活中

当前舞蹈创作面对的很大一个理由是对生活的体味和感悟表现不足,舞蹈作品的主题被符号化和模式化,舞蹈来自生活但是又要高于生活,所以在舞蹈的编导中,编导只有在熟知生活中的细节,才能在生活中提炼并升华,在生活向舞蹈形象转化的过程中,有一项技能是编导们要学习的就是“模仿能力”,这种摹仿可以在编出的作品中得到体现,观众也可以从这种摹仿中揣摩出是什么样的情景,所以这个模仿要不到生活中体验生活是不可能很形象的。

2.4 舞蹈既要创新又要保持传统文化

我国的舞蹈资源丰富,有一些舞蹈文化经过艺术大师们的挖掘已经得到了保护和发展,但是目前仍然有很多的遗产沉睡在民间中,这样就需要我们去挖掘,成功地挖掘后面对的就是怎么样符合大众的审美观念,这样就要求我们在保持文化特色的基础上进行二次的创新,这种创新目的是为了让这些宝藏更好的发挥它的特色,适合社会的发展需求。

3 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

3.1 向知识舞蹈教学发展

一个定位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价值取向,所以作为当代的舞蹈演员们,更要着眼于未来,抛开功利心,舞蹈是经济建筑中的高层建筑,是一种文化的象征,所以所有从事舞蹈生涯的演员们应该以知识舞蹈为导向,转变观众对舞蹈就是“蹦蹦跳跳”的想法。舞蹈要求我们从事舞蹈的工作者们从自身的素质抓起,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这样既能更加快速理解编导的主旨,更能在舞蹈中恰如其分的表达舞蹈所带来的文化内涵。

3.2 学会体验感情

舞蹈《牵手》打动了很多的观众,这个舞蹈来自生活,我们没有把它放在舞蹈来源于生活着个章节中讲,是因为这个舞蹈让我们看到了更多的是真挚的感情,两名两位残疾演员用残疾演绎完美,她(他)们没有屈服命运的不公平,而是选择了挑战残疾,与命运抗争,用顽强的毅力支撑着残疾的肢体,完成着各种高难度动作。在他们表演过程中,将他们的情感通达肢体语言表达的淋漓尽致。正是两位演员的倾情演出打动了评委和众多的观众,我们从他们的舞蹈中读出了真心真爱和真诚,我们用一个演员参加一个访谈所说的话来总结这个舞蹈的成功。

第7篇

论文摘要:当前很多高校进行教育改革,作为艺术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舞蹈教育也走入高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文以普通高校舞蹈教育为研究对象,对当前教育现状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相关的对策。 

 

大学阶段是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大学生在生理和心理等方面趋于成熟,渴望结交异性朋友,期望扩大社交圈。为此,大学校园内各种交谊舞蹈活动层出不穷,成为学生之间交流的有效平台。但校园舞蹈主要是提供给学生们学习欣赏的,学生们根本无法亲身体验和感受到其中的精髓,这导致了学生参与性不足等问题,此类问题都是值得我们考虑和解决的。 

一、高校舞蹈教育的必要性分析 

高校舞蹈教育对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作用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舞蹈教育有助于活跃学生思维,提升想象力。国外的神经科学家通过研究发现,人的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相互影响、密不可分。人的左脑负责阅读、数字运算、逻辑推理等活动,右脑则负责形象、情绪、舞蹈等活动,即右脑负责形象思维活动,左脑负责抽象思维活动。通过舞蹈等活动,将有助于开启右脑思维,右脑智慧的提升将有助于学生创造力的发挥。 

(2)舞蹈教学有助于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成为文化型人才。当前教育界推行的素质教育,就是要求学生在接受传统教育之外,还要接受“非文字化”教育,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能够成为具备丰富文化素养的人才。舞蹈艺术具有重要的文化内涵,包含了人文精神、美学思想等,这些内容都是大学生亟需补充的内容。 

(3)舞蹈教育将有助于培养大学生审美意识和行为。在当前物欲横流的世界中,如何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审美意识将关系国家的长远发展。培养大学生的气质、情感、内涵、言谈举止等审美意识和行为是舞蹈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人体是美中之美,舞蹈教学以人体为表现手段,通过对形体进行系统的训练,使得学习者在任何时刻都能体现姿势之美,从而实现日常行为的美化。 

(4)舞蹈教育有助于学生创造力的塑造。现代科学证实,人类自身对活动着的外在世界的知觉来自环境持续不断地刺激所导致的感觉。大学生通过舞蹈学习可以不断扩大对世界的认知,同时也有助于积累感觉经验,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智能水平,为未来知识更新做好智能载体,为创新力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高校舞蹈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1)高校舞蹈教学普及率不高,很多学生没有机会接受舞蹈正规教学。有的学生甚至对学习舞蹈有一种恐惧心理,这导致单一化的舞蹈作品学习不能顺利开展。 

(2)高校舞蹈教学课程设置不合理,影响了教学水平的提升。普通高校在对学生们进行技能培养的同时,往往会忽略了把提高学生的艺术认识和创造性人才培养意识融入进来。 

(3)高校舞蹈教学教材存在问题,针对性不强。 

三、高校舞蹈教学对策 

(1)创新教学手段。当前社会不断迈向科技化,将科技手段和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可创造出独特的教学效果。舞蹈教学贵在“学、用、破”,通过三位一体的环节,来开发学习者的自身能力,实现舞蹈的教育目的。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舞蹈教学水平。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中坚力量,尊重舞蹈教师在学科建设和教学中的主导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并充分发挥舞蹈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从而充分解放教育生产力,使得舞蹈教学改革和实践能够顺利进行。同时,舞蹈教师也要不断地学习新的舞蹈知识,跟上时展的要求,通过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的理论基础水平。在此基础上积极将理论转化为教学实践,接受学校安排的诸多培训活动。 

(3)积极倡导舞蹈艺术实践。舞蹈教育不能仅仅局限在课堂教学上,还需要在课余时间积极地进行实践,才能有效地体会舞蹈精髓。 

(4)优化舞蹈课程结构,加强理论课程建设。教学课程的设置是为教学目的服务的,当前大学生就业难说明了高校专业设置已经不符合社会的需求。舞蹈教育要开拓专业领域,同时也要加大理论基础课的比重,从而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创新性人才。为此,大学舞蹈教学课程要广泛开拓专业领域,通过专业基础理论的教学,结合舞蹈教学实践,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舞蹈专业学生和舞蹈辅助专业学生,提升大学生的舞蹈素养。 

 

参考文献: 

第8篇

论文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仅需要大学生有丰富的知识,更需要他们具备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舞蹈教育对人的个性心理特征和品德的形成与培养具有重要作用,能促进人格的态度特征、意志特征、情感特征和理智特征的形成与发展。因此,在高等教育中,在向学生传授知识文化的同时,通过一些措施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是很有必要的。 

 

素质教育重视人才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人才个性的发展,重视人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而艺术教育,尤其是舞蹈教育对培养高等院校综合型人才的素质教育能起重要作用,它能真正开启人的身体和灵魂,培养人的形象思维能力和创造力。 

 

一、舞蹈教育的重要性 

 

舞蹈艺术是以人体为媒介、用人体动作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形象、直观的艺术形式。而舞蹈是一种人体美的无声语言,通过美的动作、美的姿态、美的造型来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一部优秀的舞蹈作品能使人在欣赏美、享受美的同时,受到很好的思想教育,使人们在美的熏陶中感情得到提升。同时,在对舞蹈艺术的审美过程中,人们可以提高审美情趣陶冶道德情操,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可以说,舞蹈在使学生在舞蹈动作的学习和训练的过程中逐渐培养美的概念、美的标准,从而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并且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达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使之拥有矫健的形体、高尚的心灵、非凡的气质。舞蹈艺术对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能力和综合素质等等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是其他学科无法替代的。 

通过舞蹈教育所带来的身体律动教育、美学教育、表演意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等有助于塑造大学生的情感和灵魂,可以培养他们的艺术气质、审美修养以及团队意识、集体主义精神,提高他们的抽象思维和发散性思维能力。 

此外,由于人们在学习和表演舞蹈的过程中,需要身、心、脑全方位的配合,如肢体对音乐节奏的感知,对艺术形象的反映,对空间意识适应等外化现象,使肢体动作语言化、情感化,人脑在这种运动中会得到全方位的锻炼。对于大学生来说,当他们的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相互渗透时,可以深入地理解所学习的知识,激发自己的创造力。 

 

二、如何使舞蹈教育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1.转变教学观念 

如今,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艺术教育的重要功能,大多普通高校没有开设针对普通大学生的舞蹈教育。因此,必须首先转变教师与学生观念,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在校大学生通过艺术教育和艺术实践,可以提高他们的艺术品位和审美鉴赏能力,扩大知识面,深化人文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普通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本专业课较重,教师要让他们认识到,对他们进行艺术教育的教学目的是为了提高其艺术审美鉴赏能力,提高其人文修养和对文化的思考能力,让大学各个系科、不同专业的学生掌握美化自身形体的舞蹈方法和学会正确欣赏中外不同舞蹈作品,了解不同舞蹈形态特征,了解不同民族舞蹈形式的生态环境,进而提高自身艺术修养的能力。 

2.采用丰富的教学形式 

舞蹈课程的设置应以科学性、生动性、趣味性相结合为方针,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其主动参与教学活动为目的,并尽量做到边教、边学、边实践。舞蹈教师可以采用一些新的教法,比如利用电化,多媒体辅助课堂教学。电视教材可以通过直观、形象,生动的画面准确地表达教学内容,使学生获得充分的感知,激发学习兴趣,加深理解和记忆,这种教学方式可重复再现的功能优势,为学生提供了模仿动作和对照练习的有利条件。教师可以先让学生随意做几拍动作,充分调动学生的听觉和动觉,乃至全身心的投入。再引导学生用自己的舞蹈意识来加以美化,分析动作节奏的几种可行性,进行常规动作与反常规动作的体验,打破一般的思维定势,创造出不同的节奏型。另外,学校还可以通过组织开展舞蹈比赛、舞蹈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使学生更多地参与,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优化其知识结构,如:“怎样欣赏舞蹈”“民间舞蹈发展历史”等。还可以鼓励学生自发创办舞蹈社团,由他们自身去推广舞蹈,自己组织进行舞蹈成品或舞蹈片段的排演,丰富大学校园文化生活,或组织到社区表演,让他们更深刻地感受舞蹈的作用和意义。这些活动既能推动校园文化的开展,又能提高学生的艺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3.开设舞蹈鉴赏课 

对于非专业性的大学生而言,教师设置的舞蹈课应偏重于赏析,即欣赏大量的舞蹈艺术作品,在学生欣赏与老师讲解的情况下对舞蹈艺术进行一定的分析和探讨。通过对中外舞蹈作品的欣赏和讲解,使学生在舞蹈的动作和情感中,产生一种“内模仿”,这样可以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其在情绪的带动下去尝试舞蹈带来的身心愉悦,让学生体会到舞蹈艺术的特殊表达方式,舞蹈真实、率真及油然而生的情感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力,使学生产生共鸣和心灵的颤动。把舞蹈作品放在历史和文化的大背景来欣赏,把舞蹈的源流文化结合起来,让各方面内容融为一体,调动大学生头脑里的知识储存,激活丰富的想象,使舞蹈的审美价值得以实现。 

4.重视形体训练 

气质是指一个人表现在心理活动、速度和灵活性方面典型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气质受个体生物组织制约,具有稳定性,但又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气质是可以经过教育而加以塑造的。在进行舞蹈训练过程中,教师应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 根据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的特点,进行一定的形体塑造训练,纠正不良的行为习惯(驼背、佝胸等),塑造学生昂首挺胸、充满自信、朝气挺拔的健康形象,通过舞蹈使学生的身形更加挺拔,身体的各个部分更加协调地发展。 

 

结语 

 

舞蹈艺术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集体能、艺能、智能、气质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高等学校的教育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知识教育、智力教育和创造力教育,它更应该是一种情感教育和人格教育。因此,普通高等学校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艺术教育,使舞蹈教育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其应有的认可,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资料: 

[1]林洪桐.表演艺术教程[m].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2. 

[2]吴晓邦.新舞蹈艺术概论[m].中国戏剧出版社,1982. 

[3]王克芬,隆荫培.中国近代舞蹈发展史[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