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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语境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24 15:14:0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哲学语境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哲学语境论文

第1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源已经成为教育市场的主体,而河南民办高校招生工作依然停留在简单化的操作层面,民办高校招生人员和创办者日益被人诟病为“逐利者”。造成这一现象的实质是作为民办高校的管理和招生人员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迷失,缺乏以经济哲学的视角思考民办高等教育营销理论的战略价值。其主要表现为:

1.大多数民办高校招生人员的理念还停留在“招生就是要多招学生、多赚钱”的层面,学生成为其“牟利”的工具。

在招生实践中,由于这种工具理性思维的放大,客观上造成教育价值的偏移,招生人员往往认为,招生任务的完成要靠与高中班主任教师的交易、广告宣传和搞好方方面面的关系来完成,因此多采用“买卖学生”的隐性腐败、多渠道宣传推销和无所不用其极的公关营销手段来开展工作。事实上,宣传、推销仅仅是营销手段,不是营销的全部。

2.民办高校招生人员多由学校的行政、后勤等人员组成

缺乏教育教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对教育教学的价值纬度缺乏认知,造成招生人员教育营销价值理性的先天不足,导致其缺失对优质师资、特色专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等教育营销“软资源”和“硬资源”的深度挖掘。对于民办高校来说,招生工作解决的是生源数量问题,教学质量解决的是生源质量的问题。笔者认为,民办高校忽视对教学质量价值属性纬度的营销属于不完全营销。具体而言,民办高校忽视了教育营销的精髓,即民办高校必须把教学和科研工作作为教育营销价值的核心内容,必须全程监控教育产品(学生)的塑造和社会对教育产品的认可度,而这些才是有效教育营销价值的基础。

3.从目前河南民办高校招生工作的现状来看,民办高校教育营销的策略主要停留在功利性的战术层面而不是促进民办高校大发展的战略层面

教育营销目标只是停留在扩大生源、实现“以学养学”的工具性层面,而没有上升到促进民办高校发展的战略层面。更为严重的是,民办高校的个别领导也不具备教育营销价值理性意识,对招生工作的重视只是出于生源危机的本能管理动机,而其他职能部门、院系从教者往往更不善于对教育营销理念做深刻思考,这既不利于民办高校教育营销实践的深入探索,也不利于其良性、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教育营销是对高等教育市场化的理论创新

1.教育营销理论的提出

改革开放之初,市场营销作为外企开拓中国市场而引入的一种营销模式,其市场趋利动机明显。伴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国际化和市场化的浪潮已经不可逆转,我国逐渐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理论已成为共识。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发挥教育价值功能,提高教育质量和效能的教育营销理论应运而生。教育营销从工具理性层面来看是手段,而教育营销价值本身隶属价值理性范围,其价值导向上归于传播和推广等目的,两者之间的辩证结合有助于指导民办高校教育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效发挥民办教育的价值功能,提高民办高校的教育质量和效能。

2.河南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引入教育营销理论的必要性

伴随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政策的持续,民办高等教育将会成为教育产业化的主战场,民办高校的发展将始终伴随着生源的激烈竞争,在招生工作中引入教育营销理论将成为民办高校生存的必然选择。我省民办高校引入教育营销理论既有现实生存的需要,也有内涵式发展的需要。伴随着河南民办高校发展的双重需要,把教育营销理论提升到民办高校招生工作的战略高度,是保障民办高校在招生战场上生存下来的重要支撑之一。笔者认为,从教育营销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辩证综合上提纯教育营销理论是经济哲学思考的切入路径,教育营销理论贯通于围绕教育市场核心而展开的一切实践活动,应当植根于教育学和经济学的交叉生成过程之中,民办教育机构有义务将社会需要的产品———人才与科研成果输送到有关的社会生产部门或机构,其指向是教育目标价值的实现。教育营销理论在民办高校招生工作上具有价值先行性,其应用则集中体现在民办高校招生工作教育营销策略的路径选择。

三、河南民办高校招生工作教育营销策略的选择

1.进行招生市场调研,实现生源目标细分和准确定位。

事实上,在招生工作教育营销的实施中,首先要重视对生源市场细分找准生源目标,比如在学生入学前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调研掌握学生学习基本情况及报考意愿,在学生到校学习之后对入学新生进行为期半年的跟踪服务,然后根据调研信息寻找民办高校可供给教育产品与生源目标之间的契合。

2.宣传学校特色专业,提高学校品牌声誉。

民办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准确把握自身办学特色。办学特色主要体现在办学的定位、办学的价值理念、学科的水平、课程体系的构成、人才培养目标、管理方式和效能、校园文化的建设等方面。以特色吸引学生、培养学生、成就学生是保证学校声誉的基石,民办高校学生的质量要接受教育市场终端的检验,教育品牌的优劣取决于学生培养的质量。因此,招生工作上的宣传推广要重点从民办高校的特色专业等方面做文章,以提高学校品牌声誉为导向。

3.树立教育营销战略意识。

第2篇

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六年级二班

陈硕

指导教师:黎英

福建省南平市滨江中路447号A座904#室

353000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明亮的灯光下,我轻吟着《论语》。精炼的语句琅琅上口,它象一支美妙的乐曲使我沉醉其中……。

初识《论语》是在新华书店里,吸引我的是古香古色的封面。无意间,看到其中的内容,虽然读起来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那有着独特韵味的句子,令我感觉到里面蕴涵了不少的哲理。买回家后,我便迫不及待地翻阅,虽然有译文的帮助,但我仍觉得不能真正领悟其中的含义。

与《论语》结为良伴,是在六年级上学期,老师要求我们背诵三章节的《论语》。当时我百思不得其解:“《论语》的‘魅力’何在?,为什么连老师也要求我们背诵?”。带着这些大大小小的问号,我又拿出了“尘封已久”的《论语》,并制定了一张计划表,每天不要多背,一页就可以了。重要的是领悟其中的奥妙。于是,每天清晨,我家的阳台上就多了一个小女孩大声背诵《论语》的身影。时间一长,我便发现《论语》中的句子十分简洁明了,而且表达的中心思想都十分突出,令人深思。

虽然有时我在个别词语上磕磕拌拌,觉得枯燥乏味,但更多时候,我觉得自己仿佛跨入人生哲学的殿堂,每一句话都宛如墙壁上的宝石一般,光彩照人。我又觉得自己化成一条小鱼,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只有不断深究,才能领略到更多更美的风光。渐渐地,我已背诵到了《论语》的第二章节。通过不断背诵,有的内容没有译文的帮助,我也能看懂了,虽然只是片面的了解,但仍给了我很大的鼓励,熟能生巧,果然不假!而且通过阅读《论语》,我还知道了做人要诚实、宽容、体谅别人;做事要果断而不要武断……。读完《论语》,从中收获的人生哲学,恰到好处地成为我人生的指路标。

第3篇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哲学领域的一个重大进步与突破。本文介绍了该理论产生的渊源及内容,并重,点探讨言语行为理论对逻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

20世纪50年代以来,语言哲学家对语言的认识既区分了语言和言语,又将语言作为人类的一种行为来对待,于是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言语行为理论产生的渊源

奥斯汀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其学生塞尔修正并发展了这一理论,使之进一步系统化、严密化。在他们之前,弗雷格、马林诺夫斯基、维特根斯坦等先驱已对该理论提出了一些思想片断。

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弗雷格首先发起此次转向,罗素继承并发展,维特根斯坦完成了这一转折和过度。“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到来,从内涵上看分析哲学指“把哲学问题置于语言领域并在分析语言手段和语言表述的基础上解决哲学问题”。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逻辑分析学派和日常分析学派。前者主张应发明一种其语法形式在逻辑上是完善的语言,后者则侧重分析自然语言或日常语言。这些事实都充分说明了把交际中使用的语言作为一种行为来研究的思想并非只是从奥斯汀开始的而是由来已久的。

二、言语行为理论的内容

在《如何用语词做事》中,奥斯汀首先指出,“言”就是“行”。他认为,言语是人在特定场合对特定语言的具体运用,包括运用语言的说话行为和所说的话。因此,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奥斯汀区分了两类不同的话语:施事话语和记述话语,并用“适当与否”、“真假与否”两个评价标准来区分这两类话语。

之后,他又尝试提出言语行为理论来处理“说话就是做事”的问题。奥斯汀把作为整体的言语行为分为三个层次,即认为在说些什么时,可能以三种基本的方式在做些什么。他把这三层意义的做些什么分别称为以言表意行为、以言行事行为、以言取效行为。

以言表意行为指说话这一行为本身,发出一段声音,组词成句,音义结合;以言行事行为指在完成“说什么”这一行为的同时,所表达的说话者说出这个话语的“用意”,产生的某种语力,如某人说:“出去!”这句话的同时,就实施了一个“命令”的以言行事行为:以言取效行行为指说话者通过以言表意行为表达自己的用意之后,在听话者身上(也可能是说话者自己)产生的一定的影响,出现的一定效果。

塞尔在自然语言的基础上修正、完善、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并利用自己设计的一套人工语言符号来来表述分析他的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分为话语行为、命题行为、以言行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即:说出一串语词(语素、语句)就是实施话语行为;进行指称和谓述就是实施命题行为。做出陈述、提出问题、发出命令、做出承诺等,就是实施以言行事行为,而这种以言行事行为对听话者在行动上、思想上、信念上所产生的效果就是语效行为。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影响很大,被人们誉为语言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向。

三、言语行为理论对逻辑发展的意义

在对语言做逻辑分析时,应当考虑语言的使用者、语境及整个背景知识因素,言语行为理论也是以其语用学内容与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相联结,并以其理论的系统性为不完善的自然语言逻辑研究提供借鉴。

首先,言语行为理论改变了传统逻辑、经典逻辑的研究方向。传统逻辑、经典逻辑只研究陈述句,并只从真假角度来研究。言语行为理论用一种新的意义理论来取代长期以来一直占统治地位的真值语义论,对逻辑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其次,言语行为理论扩展了逻辑学语词研究的范围。逻辑的特殊性在于它所研究的语词及由之构成的语句的特殊性。这样,从逻辑的观点看,对语词的研究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奥斯汀发现某些句子的说包含有行为动词,如愿意、许诺等,并把这些行为动词进行了分类。塞尔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做出了更合理更细致地划分。最重要的是,塞尔对语用行为句的逻辑分析研究为后来的语用逻辑研究开拓了思路。

最后,言语行为理论扩展了传统逻辑的研究范围。言语行为理论是一个综合和分析、归纳和演绎的统一运用,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语用逻辑,为用逻辑的方法解释生动的言语交际,提供了理论支持。语用推理是语用逻辑的核心概念,它对具体语境的解释力是传统的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及类比推理等无法比拟的。

第4篇

一、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与

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相同吗?

管建华先生在其文章《“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写道:“但有一点似乎让人迷惑不解的是,在21世纪中国的音乐课程标准中却提出了比审美的音乐教育更为极端的概念,即‘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的概念。这种‘核心’的哲学根基是什么?”“我们没有看到音乐新课标中关于‘审美’界定的任何参考文献,也无任何新的理论阐释,从其理论依据来看,它基本出自对历史的沿用,如从席勒、康德美学理论中‘审美’的引用。再则,与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作为审美教育的音乐教育’(MEAE)有一定联系。”“它(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基本上将音乐教育禁锢在‘审美’的牢笼中,使音乐教育无法面向人类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的世界敞开。因为,音乐生活与人类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活动各领域息息相关。”很明显,管建华先生认为国内的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如出一辙,而国内这种说法甚至还要极端。

那么,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到底相同不相同呢?为了弄清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先来明确―下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本质。

审美音乐教育哲学产生于美国20世纪50年代末期,在此之前,美国音乐教育主要以实用主义为其哲学基础。“二战”后,苏联人造卫星上天,与之对照,美国发现自己教育的落后,由此调整教育目标,将学科教育放到了教育之首。面对音乐教育备受冷落的境遇,纳尔逊・亨利提出要发展一种注重音乐内在价值的音乐教育哲学,希望通过强调音乐学科的学习价值与独立存在价值,确立音乐学科在教育中的基础地位。于是音乐教育出现价值转向,开始强调音乐中要素的、形式的、审美关系的感知和知识,以及对音乐学科的实在的体验,音乐教育由此开始进入一个审美教育哲学的时代。该哲学思想于20世纪6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至1970年,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这一著作的出版标志着这场审美教育运动达到了巅峰。80年代之后,审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逐渐走向衰落,并开始受到其他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质疑与批判。由以上可以看出,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产生背景以及其美学理论基础(18世纪康德、席勒等人的“纯粹美学”)决定了它过分强调音乐的本体价值。该理论认为:音乐作品的价值是固有的和内在的,欣赏者要想获得审美体验,必须以审美方式聆听音乐作品,必须深入到使作品成为一件艺术作品的那些创作素质中去――即旋律、和声、节奏、音色、织体、曲式等音乐要素。很明显,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倾向于“为艺术而艺术”(审美),从而也就忽略了音乐的其他功能。

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哲学理念的确立在某种程度上,既是对传统历史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又是对外来文化的借鉴与吸收。

回顾历史,早在春秋时期,儒学创始人孔子就提出“尽善尽美”的评价音乐作品的标准。说明,我国古人早已注意并感受到音乐陶冶性情之美,以至于孔子在欣赏了《韶》乐之后,陶醉得“三月不知肉味”。但我们注意到,音乐作品在此必先“尽善”,后才“尽美”。之后,由于宗法伦理社会的需要,更是过分强调音乐的教化功能。如孔子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于是音乐渐渐沦为道德教育的附庸和政治宣传的工具。至1912年,任教育部长时提出将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主张(这一主张深受康德及席勒的影响),并先后提出“五育并重”、“以美育代宗教”、“美育救国”等创见。在1930年为《教育大辞书》所写的“美育”条目中说:“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培养感情为目的者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可见,的美育主张依然是以德育为最终目的的。后来,美国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代表人物贝内特・雷默在1985年与1998年两次来华访问,其《音乐教育的哲学》(1970年版)著作也被引入,由此对中国音乐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中国音乐教育之所以容易与雷默的审美音乐教育立场产生共鸣,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传统儒学文化中的美学渊源;另一方面,便是社会因素促成了两种文化的结合。原因是,在刚刚经历了疯狂迷乱的十年“”岁月之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对政治变得格外敏感,而由于音乐素来有为政治服务的传统,于是便认为就音乐论音乐没有任何政治色彩,可能会比较保险。最终在制定《标准》时,明确提出我国的音乐教育哲学: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笔者认为,虽然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理念源于西方,但由于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之中,它很难成长为纯粹审美意义的哲学理念,它依然脱离不了通向德育教化目的的传统文化轨道。也就是说,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念相比,实则名同而质不同,相通而不相同。春秋时期的晏子曾曰:“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句话中所蕴含的哲理用以解释这种现象再合适不过了。这也正是音乐学科在中国始终不被重视,而在美国能够成为基础学科的真正原因。

二、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是统一性、封闭性、排他性的吗?

我们先来看看功能论、语境论、实践论各自对审美教育哲学的批评。

李渝梅、李方元两位教授在其文章《解读“功能音乐教育”――读书札记:关于当前美国音乐教育理念之一》中对美国教授保罗・哈克博士所主张的功能音乐教育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功能音乐教育最核心的内在品质有两点:“一点是通过音乐多种功能的教育,影响学生的态度、价值和行为,以此发展出学生对多种音乐风格的判断力和抉择力,并获得明智的运用的能力;另一点是,希望音乐真正回归到文化之中,以此承载起更多的社会功能,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审美的和

非审美的交流,包括对社会、对仪式、对环境、对心理、对生理等全方位的贡献。”通过引用著名音乐人类学家A.梅里亚姆所指出的音乐的十种功能(情绪表现、审美欣赏、娱乐、交流、符号象征、身体反应、强化对社会规范的符合、树立社会机构和宗教仪式的权威、为文化的延续和稳定服务、促进社会的凝聚力),进而指出:既然音乐作为人类的基本活动具有多方面功能,那么,音乐的多种功能应该在音乐教育中得到充分展示。而“作为审美教育的音乐教育总是倾向于孤立主义的‘为艺术而艺术’,这样就大大限制了音乐所能起到的功能,不能使音乐教育在广泛、多样、基本的功能方面表现出应有的作为。”原因是审美音乐教育存在局限性――“审美教育有三个将点:一是它与欧陆的传统美学的直接联系;二是其理论是建立在音乐学的知识体系之上的,与精英主义观念有着某些渊源;三是从时间上看,它可能还没有来得及与民族音乐学进行认真、深入的对话和对其最新的研究成果做出必要的回应。”以上可以看出,功能音乐教育针对审美音乐教育孤立“审美”的弱点,提倡审美理念与实用理念相结合的观点,力求使音乐在更广阔的社会范围内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同时对音乐的文化语境也给予了关注。

那么,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是否对音乐的各种功能给予关注了呢?在《标准》中除了对音乐教育美育功能的强调,对音乐教育德育功能的关注更是我们的历史传统,如《标准》中指出:“应将我国各民族的优秀传统音乐和反映近现代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音乐作品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另外,《标准》中对音乐教育的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文化传承价值四方面价值的界定,也体现了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对音乐教育其他功能的关注。

管建华先生在其文章《“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从音乐人类学的角度,提倡建构将“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语境论)。指出音乐人类学家已提出将“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的观点,国际音乐教育学会也已经公认“音乐是作为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当今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已成为重要潮流,“今天的音乐教育必然开始音乐文化反思与‘概念重建’。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将不同文化音乐并置,承认它们是价值平等而表现方式不同的音乐,非洲音乐、阿拉伯音乐、印度音乐、东南亚音乐、拉丁美洲音乐等等,都将进入我们音乐教育的视野。”所以“(1)我们需要多学科的、综合的与文化整合的音乐教育哲学,而非单一的、与文化分离的审美的音乐教育哲学。(2)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日益受到严重挑战,音乐教育不可能回避全球文化视野及其生活世界的考虑,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人类未来音乐教育的现实基础。”进而指出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哲学是建立在自笛卡儿以来的认识论的普遍主义哲学基础上,在哲学史上有其历史局限性:“第一,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哲学基础是普遍主义,它将‘审美’作为人类理解音乐的最重要的和共同的心理基础。第二,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基础是反历史主义的。第三,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哲学基础是反哲学语言学转向的。”特别是管建华先生的几个反问,更是有效击中了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软肋:“是否存在符合所有文化普遍的‘音乐’界定以及普遍的‘美学’标准或‘审美’概念?或者说我们能否找到一个音乐的共同本质的东西作为理解世界音乐的基础?”“我们是否能够先脱离各种文化或依据一种文化来创造一个普遍的、本质的音乐美学、概念理论,然后可以用这种普遍的美学理论去说明、去理解不同音乐?”“请问有哪一种‘音乐美’在历史上是永恒不变的?”从而得出结论:“当代音乐教育不是一种审美区分的教育,审美并非核心,它是文化功能中的一种,文化的概念可以包含美学的、宗教的、哲学的、艺术的、政治的、教育的各个方面,但音乐教育作为审美,把音乐教育的认识活动简单化或单一化了,并将音乐的生活世界的经验隔离或边缘化。”

而在我们的《标准》中,则将“理解多元文化”作为基本理念之一,指出应“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这充分说明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已经从音乐人类学的视角,对世界多元音乐文化给予了关注,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多元文化意识。另外,《标准》中对音乐教育的文化传承价值的明确界定,也说明了,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已经将音乐这一传承载体归属到其文化母体之中,赋予其深厚的文化意蕴。

前面两篇文章都提及了美国大卫・埃里奥特的实践哲学。在埃里奥特看来:只有实践才是音乐的本质,音乐在实践中存在,音乐人也是实践意义上的存在,音乐欣赏只是音乐实践的一小部分。也就是说,审美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实践包括了审美。音乐教育的主要价值即MusIc(指包含了许多种不同的音乐实践的多样化人类实践)的主要价值:自我成长、自我认识以及最佳体验。因此,音乐教育的目标,以及每一个音乐教学情境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培养学生在精选的音乐实践中平衡他们的音乐能力和音乐挑战,使他们获得自我成长、自我认识及音乐愉悦。埃里奥特认为,音乐的审美概念以四个基本的假设为基础:“第一个假设是音乐是客体或作品的集合。第二个假设是音乐作品存在而且以一种且只以一种方式聆听,即审美的方式。审美地聆听音乐作品意味着完全专注于所谓的审美特征。音乐作品的元素和结构特征:旋律、和声、节奏、音色、力度、织体和组织过程(如变奏、重复),这些为审美特征提供了形式。审美概念的第三个假设是音乐作品的价值总是固有的和内在的。大多数(而不是全部)美学理论家相信音乐的价值只在于音乐作品的结构特性。第四个假设是假如听众审美地聆听音乐作品,他们将获得(或经历)一种审美体验。术语审美体验指一种特别的情感发生或无私的乐趣,它们似乎来源于听众对音乐作品审美特征的完全关注,不包括任何道德的、社会的、宗教的、个人的或其他特征可能表现、指向或代表的实际联系。”

在《标准》中同样体现出非常明显地注重多样化音乐实践活动的倾向。如《标准》中明确规定将“重视音乐实践”作为音乐教育基本理念之-,并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

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对于功能论、语境论、实践论三种哲学观点各自所坚持的不同立场、各自的合理内核,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关注,虽然在广度与深度上不及各种观点更广泛、更深刻,但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与西方统一性、封闭性、排他性的审美音乐教育是不同的,它有着一种非常明显的追求多元化、开放化的倾向。

那么,为什么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还会受到人们的质疑与批评呢?笔者认为,首先是因为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与西方的审美音乐教育是同宗同源,是建立在具有历史局限性的18世纪康德、席勒等人的美学理论基础之上的,并与19世纪的精英主义“为艺术而艺术”的艺术观有着天然的亲和关系。这一天生的劣根性,自然会成为人们的众矢之的。其次,便是因名之故。以“审美为核心”这一命名,很容易误导人们去过分注重音乐的本体价值,从而也就容易忽略音乐的非本体价值。如前面所述,不论是实践论的观点,还是从功能论的角度,审美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且各种功能并不存在“核心”与“边缘”或“主”与“次”之分。正如保罗・哈克所说:“无论审美功能如何重要,具备怎样的基础性质,我们应该同时记住音乐的其他功能也是同样重要的,也具备着同等的基础性质,当我们在涉及审美的价值以及实现这种价值的必要性的时候,我们绝不能孤立地考虑审美自身。”。而且,在音乐人类学家看来,并不存在一种符合所有文化的普遍的“美学”标准或“审美”概念。如此一来,以“审美为核心”这一命名确实有些让人匪夷所思。这应该正是管建华先生认为:“有一点似乎让人迷惑不解的是,在21世纪中国的音乐课程标准中却提出了比审美的音乐教育更为极端的概念……”的原因。

三、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该如何发展?

哲学家威尔什指出:后现代是一个告别了整体性、统一性的时代。后现代是一个彻底的多元化已成为普遍的基本观念的历史时期。的确,在当今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多元化”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内,音乐教育哲学基础也呈现出多元化的面貌。刘沛先生在其文章《音乐教育哲学观点的历史演进―兼论多维度音乐课程价值及逻辑起点》中就系统梳理了西方音乐教育的六种主要哲学观点:所指论、表情论、形式论、语境论、实践论和功能论,各种哲学理念既对立又统一,有效地促进了我们对音乐的本质以及音乐教育价值的深入认识。各种哲学理念虽然各执一词,但相互之间也存在互相交融的情况。比如,功能论者保罗・哈克指出:“无论是实用的理念还是审美的理念,偏取一家之说都不能为全社会认可音乐教育提供强有力的论证。我的动议着眼于中庸的立场,强调音乐的整体价值……”“在这里,我提出一种‘社会的/功能的音乐教育’,或简称做‘功能音乐教育’,它可能有助于我们认识审美观与实用观之间的关系,不是截然的对立,可能有助于我们及时地为当代社会的音乐教育树立起一种更为宽广、更为全面的观点。”对于外部社会的声音的认识,功能音乐教育亦采取了音乐人类学的立场,即音乐是文化中的音乐,必须从文化中认识音乐的立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功能论与语境论以及审美观相互融合的一面。实践论者大卫・埃里奥特则主张:审美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实践包括了审美,可见埃里奥特所主张的实践包括能够给人们带来音乐体验的所有音乐实践活动,它已经涵盖了审美实践。另外他亦指出:语境性和过程性是实践的特征,脱离了一定的语境,音乐也就不成其为真正的实践了。从这里我们又可以看出实践论与语境论相互融合的一面。而音乐人类学家(即语境论者)则将视野拓展到全球文化视野,坚持文化相对论,并认为音乐作为文化对于人类可以起到多方面的功能,审美并非核心,它只是音乐文化功能中的一种。在此我们亦可以看出语境论与功能论、审美观互相交融的一面。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各种哲学理念之间有着相互融合的趋势。

那么,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理念面对哲学基础多元化以及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质疑与挑战,又该如何去发展自己呢?我们先来看看美国审美音乐教育的掌门人贝内特・雷默是如何应对的,或许会给予我们以提示与启发。

面对多重挑战,雷默在其2003年版的著作《音乐教育哲学:提升的视野》中谈到:“审美教育并不是一个永恒不变的法则,而是提供一种过程指导,就其本质而言,必须是正在发展的过程中而且是开放的,……我所理解的审美教育是可以改变的并且是灵活的,试图去捕获有关音乐的最佳思考,并将其运用于音乐教育实践。”对于各种哲学观点,雷默采用了“融合”的观点:“融合是与多元主义和平共处,而不是超越它……但是,它不是简单的接受,而是试图与多样性共存合作促使事物多样性,试图去做哲学工作应该做的事情……融合是多元主义的一种思考、研究和分析方式。”。最终雷默的建议“以体验为基础”的音乐教育哲学。对于“体验”一词,他做出界定:音乐与人类的其他体验一样。他认为,这种体验哲学关注和珍视所有方式的音乐体验,关注和珍视能够提供特殊音乐体验的所有音乐。任何单一的哲学都没有这种哲学的内涵全面,体验哲学包括所有的音乐以及参与音乐的所有方式。可见雷默的最终目的是试图建立一种多元化、开放化,包容性极强的音乐教育哲学体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多元化的哲学观点都有着明显的开放性与包容性。这就启示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也应该以一种海纳百川的胸怀,对国际音乐教育领域的各种新成果,以一种兼容并蓄的态度,取其“精髓”,去其“糟粕”,进一步补充、完善自己,并以一种坦荡、开放的胸怀,随时准备接纳、吸收人们在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思想、新观点,这是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为避免固步自封,思想滞后,追求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有感于此,笔者在此提倡一种“求善论”的音乐教育哲学观点,此观点中的“善”既是对儒学创始人孔子所提出的“尽善尽美”艺术标准中“善”(德)字含义的继承,又是对它的一种超越,乃是取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著作《尼各马科伦理学》一书中“善”字的含义。在该著作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行为都有其目的,在所有的目的中,应该有某种首要的或者最高的目的。这是一种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它,而它却不以其他东西为目的的目的,即其自身就是目的的目的,这就是最高的善。很明显,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善”字的含义是指人们的愿望与理性所要达到的最高目的。藉此含义,来建立我们的“求善论”,实是与我们音乐教育的终极目的再相符不过了,它包罗万象,所有美学的、哲学的、宗教的、文学的、艺术的、科学的含义等等,都为它的胸怀所容纳,它是过去、现在以及将来人类不断追求的至高无上的理想境界。同时我们清楚地知道,由于人们认识过程的过程性与无限性,决定了一切认识和理论都天生具有着某种历史局限性。换言之,任何理论学说都不会是完美的,人们对事物终极本质的认识与关怀,只不过是人们追求的终极目标与理想,它始终在我们认识的彼岸,我们永远走在不断探索的路上。但为了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更为了深层关怀人类自身,我们愿意为之付出、不断跋涉,因为幸福、乐趣就在路上。

《文系音韵――第三、四届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

由《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编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文系音韵――第三、四届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一书是国内具有权威性的音乐理论与实践指导工具用书。该书选用的论文覆盖范围全面、研究课题广泛、理论性强,收录了包括中小学、高师以及幼儿音乐教育的论文。对音乐教育工作者和音乐专业人员研究我国音乐教育现状、了解国内外音乐教育动态、学习论文写作等方面都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现杂志社还有少量存货,欲购从速。每本定价18元(邮费另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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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尽管20世纪80年代以来,陆续有学人提出并展开了生命美学研究的现路一如宋耀良的论文《美,在于生命》(1988)、封孝伦的硕士学位论文《艺术是人类生命意识的表达》(1989),但如果我们认可一门学科、一个学派、一套理论的成立是以其具有理论体系性的研究成果为学界普遍认可而争取到合法性的,则公允地说,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理论的创生应以1991年潘知常《生命美学》专著的出版为标志。而其后的一系列生命美学理论专著、论文的相继共同构筑了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学术生命。

表1是对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进行的数字统计。统计显示,1980年以来,国内出版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数目共计24本。②同期,收录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共计600篇。两项数据的搜集统计时间均为2014年6月8日。

据表1,1989年以前,国内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数量为0。见录于国家图书馆的第一本生命美学主题论著是潘知常1993年出版的《生命的诗境一禅宗美学的现代诠释》①,它在运思上呈现了用中国现代生命美学观照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理论自觉。而潘知常1991年出版的《生命美学》专著并未见录于国家图书馆。

统计显示,2000年前后是国内生命美学体系性理论建构的高峰期,除潘知常于2002年发表《生命美学论稿一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外,封孝伦《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1999)、黎启全《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1999)、杨蔼琪《美是生命力》(2000)、雷体沛《存在与超越——生命美学导论》(2001)、范藻《叩问意义之门一生命美学论纲》(2002)等生命美学体系性理论专著的相继问世充实了作为一个学派的生命美学理论阵营。其后,生命美学理论的体系性写作呈稳定发展态势,有周殿富《生命美学的诉说»(2004)、潘知常《我爱故我在一生命美学的视界》(2008)、潘知常《没有美万万不能一美学导论》(2011)、陈伯海《生命体验与审美超越》(2012)。

除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体系性研究专著外,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另有三类: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部门美学研究。其中,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又可划分为两类:一是以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眼光来关照中国传统美学资源,如潘知常《生命的诗境一禅宗美学的现代诠释》(1993)、刘伟《生命美学视域下的唐代文学精神》(2012)、刘萱《自由生命的创化:宗白华美学思想研究》(2013);—是对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阐释性研究,如陈德礼《人生境界与生命美学:中国古代审美心理论纲》(1998)、袁济喜《兴:艺术生命的激活》(2009)。相较而言,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专著数量较小,且自2005年才出现,主要有王晓华《西方生命美学局限研究》(2005)、朱鹏飞《直觉生命的延续:柏格森生命哲学美学思想研究》(2007)。而与生命美学主题相关的部门美学研究专著在数量上较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专著为多,如杨光、邓丽娟《生命审美教育:优化个体生命,享受美学神韵》(2004)、雷体沛《艺术与生命的审美关系》U006)、蒋继华《媚:感性生命的欲望表达》U009)。

据表1、图1,虽然本次统计的实际操作时间(2014年6月)不能充分反映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国内2014年出版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情况(如生命美学代表理论家封孝伦教授2014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专著《生命之思》尚未见收录),但巳有的文献资料显示: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理论体系性建构主要完成于20世纪末,并于21世纪持续修补、发展、深化。

表2、图2是对1980年以来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数据进行的统计。

表220世纪80年代至今发表的生命美学研究论文数据表

为进一步用统计数据说明国内生命美学研究的具体趋向,根据国内生命美学主题专著自然呈现的分类主题,我们将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划分为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包含对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进行阐发、评论,以及展开批判的论文)、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及其他(主要是生命美学原理的应用性研究以及相关的交叉型研究)四类,分时段进行统计,得到的结果如表3。

根据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显示,1989年以前发表的生命美学主题相关论文共有3篇。分别是宋耀良《美,在于生命》(1988)、陈乐平《生命美学的困惑一与宋耀良同志商榷》(1989)、王一川《原型美学概览一现代西方美学研究之一》(1989)由于期刊《美与时代人》未收录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自然地,潘知常1985年发表的美学札记《美学何处去》亦未见录于知网数据库。

表3可见,1990-1994年期间,中国知网生命美学主题论文非常集中地呈现为两个类型:一是潘知常本人及其他学者以潘知常生命美学理论为中心的研究与述评一潘知常《中国美学的学科形态一中国美学的现代诠释》(1991)、潘知常《建构现代形态的美学体系》(1992)、潘知常《从自然的人到人的自然一中国美学的现代诠释》(1993)、吴风《生存与审美的合潘知常〈生命美学〉述评》(1992)、张节末《体系与无体系之辩一读潘知常近著〈生命美学〉》(1992)、晋仲《〈生命美学〉》(1993)、劳承万《中国当代美学启航的讯号一潘知常教授〈生命美学〉述评》(1994)等。另一类是对以《周易》、禅宗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研究及评论。虽然其时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巳经展开,但从邹元江对刘纲纪先生在周易美学研究中提出的“生命即美”命题的阐发看,中国传统美学的生命价值是为实践美学所认可的。

在1995-1999年期间,生命美学主题研究有三个值得关注的趋势:1.生命美学理论阵营的壮大。1995年,封孝伦在《贵州社会科学》第5期发表“从自由、和谐走向生命一中国当代美本质核心内容的嬗变'用历史的辩证逻辑为中国现代生命美学声援、辩护,并简述了他的“三重生命”美学观。封孝伦的声援、辩护随即为潘知常引用到了他与实践美学的论辩中。2.学界开始普遍将以潘知常为代表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纳入中国现代美学史的整体视野中进行评判。1995年,《学术月刊》第9期刊载《中国当代美学的前沿一关于实践论美学争鸣情况的述评》一文,将以潘知常为代表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明确纳入后实践美学体系中进行评价。1997年,阎国忠在《文艺研究》第1期发表“关于审美活动一评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一文,视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为中国(现代)美学学科完全确立的标志。同年,周来祥先生撰文《我看今日美坛》,从学理角度肯定了生命美学的学术品性。杨恩寰则在《实践论美学断想录》中针对“自由”“理想”概念对生命美学提出批判。3.生命美学应甩[生研究及交叉研究的发展,如韩森《建筑——向着人的生命意义开拓》(1998)等。

如图3所示,2000-2004年期间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现代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的高峰期。2000年,《学术月刊》第11期发表了一组生命美学专题论文一潘知常《超主客关系与美学问题》、封孝伦《审美的根底在人的生命》、刘成纪《生命美学的超越之路》、颜翔林《思维与话语的双重变革》、刘强《生命美学:阐释框架的转换与方法论的创新》。这是迈进21世纪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最重要的一组专题文章。这一时段,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大体上呈现了两个方向:1.对实践美学深化批判基础上展开的生命美学理论升华,以潘知常生命美学研究为代表。其中,深化对实践美学的批判文章有潘知常《生命美学与超越必然的自由问题——四论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2001)、《实践美学的一个误区:“还原预设”一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2001)等。呈现生命美学研究自我修补、升华的研究论文主要有潘知常《为信仰而绝望,为爱而痛苦:美学新千年的追问》(2003)、《为美学补“神性”从王国维接着讲一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2003)等。潘知常在这一时期为生命美学的思考提出了“补‘神性’”“补信仰”的维度。2.对生命美学理论体系的述评与研究。其中,既有对生命美学整体理论面貌进行研究、评述的一如陶伯华《生命美学是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方向吗?》(2001)、薛富兴《生命美学的意义》(2002)等多篇论文;亦有针对学者个人生命美学理论进行研究、评述的。其中,针对封孝伦生命美学理论进行研究、评述的论文数量最多,如薛富兴《生命美学:二十世纪中国美学的制高点一〈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读后》(2001)、黎启全《建构生命美学理论体系的力作一评〈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2002)等7篇。封孝伦三重生命美学理论被视为是继潘知常生命美学理论之后最受学界重视的体系性生命美学理论。3.超越生命美学研究,如王建疆《超越“生命美学”和“生命美学史”》(2001)等。其间,刘成纪《从实践、生命走向生态一新时期中国美学的理论进程》(2001),提示出在与实践美学论战之后,生命美学与生态美学展开对话的理论视域。这一时期另有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西方生命哲学美学论文数量的明显上升,主要成果是王晓华对西方生命美学的研究。

据表3、图3,2005-2009年,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在数量上呈现出明显回落趋势,并且这一趋势似乎一直延续至今。自2005年以来,在完成了《学术月刊》2005年第3期、叩问美学新千年的现代思路——潘知常教授访谈》之后,生命美学的首倡者潘知常再没有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探讨、回应生命美学的文章,而是转入了其他研究领域。因缘巧合,与潘知常生命美学研究转向的时间轨迹相应,生命美学理论的另一代表理论家封孝伦同期亦没有相关成果发表。这一时期,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主要呈现为对巳有的生命美学理论的重申、评价、反思、批判。但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生命美学主题论文数量上看,国内生命美学仍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这一时期,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生命美学应用性研究及交叉研究的论文数量相较前一时期几乎同时翻了一倍。前者说明了国内学界对中国传统生命美学资源重视、发掘的逐渐升温;后者贝何支撑对生命美学在当代审美文化发展中阐释价值的论证。

2010年至今(2014年6月),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的生命美学主题情况基本延续着前一时段的状貌。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在数量上没有呈现明显的回升趋势,并且仍以对巳有的生命美学理论进行重申、评述、反思为主。其中比较重要的两篇论文是封孝伦《人类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是生命》(2010)、《李泽厚对实践美学的创建与修补》(2010)。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生命美学应用性研究及交叉研究则热度不减。而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的趋势自2000年以来基本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第6篇

在《“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判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构建》一文中(下称该文),管建华教授运用语言转向后的现代西方各哲学流派的思想,如胡塞尔的现象学,伽达默尔的释义学和现在西方很流行的罗蒂的新实用主义,作为其论证和构建新思想的方法,他首先提出“审美的音乐教育”是以“纯粹美学”为基础的,进而对“审美”这一属于19世纪所谓“纯粹哲学”或“纯粹美学”的相关概念进行批判,得出“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这一观点是错误的;进而提出其“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在拜读管老师这篇文章时,一方面为其独到的角度和所运用的方法论所叹服,一方面在与作者思想互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疑惑,例如,对“审美”这一美学思想的哲学批判,能得出“审美教育”就是错误的这一论点吗?哲学批判就是教育学批判吗?这两者是同一层面的问题吗?再具体一点,新课标中的“以审美为核心”中的“审美”是否就是哲学批判中的“纯粹哲学”“纯粹美学”中的“审美”?再进一步思考,竟得出了一些可以商榷的东西,斗胆提出,共同探讨。

一、哲学的批判等于教育学的批判吗?

在管建华教授看来,审美教育其哲学来源是康德的美学思想,依据的是哲学语言转向之前的主客两分的认识论哲学基础,它深深扎根在19世纪那个时代西方文化语境中,在该文第二部分,管教授引用了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这本书的观点。他写道:“《真理与方法》所提出的解释学艺术经验是从审美意识的批判开始的,也就是近代康德主观主义的美学的批判开始的,以便捍卫那种通过艺术作品而获得真理的经验,反对那种被科学的真理概念弄得很狭窄的美学理论……伽达默尔主张以艺术经验真理来替代审美经验,因此,该书一开始也涉及了对审美主客体、普遍性审美感知和审美体验的批判。”②接着,他阐述伽达默尔对审美主客体的批判、普遍性审美感知批判和审美体验的批判。“伽达默尔正式提出:‘美学必须被并入解释学中(他在这句话的每个字下加上了着重号)’。他认为:‘解释学可以正确对待艺术经验,理解必须被视为意义事件的一部分,正是在理解中,一切陈述的(包括艺术陈述的意义和所有其他流传物陈述的意义)才得以形成和完成。’”③在这里,我们可知,伽达默尔是从他的解释学的立场对康德的审美观进行批判的,是典型的哲学话语体系内的一种哲学对另一种哲学的批判,他的思维是哲学批判的思维而并非教育批判的思维。那么,我们想知道:这种对审美观的批判是不是能得出对审美教育的批判,审美是错误的是不是等于审美教育也是错误的?伽达默尔豪不留情地批评了审美,是不是也毫不留情地批判了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这种观点?在我们看来,这些好像都没有必然的联系,“审美”和“审美教育”分别属于哲学话语体系和教育学话语体系,显然,管老师只是告诉了我们审美观有其局限性这一哲学知识,但对审美的音乐教育为何就是错误的并没有作更深入地说明。

为了力求论证有力,管老师还拿出当今反审美教育始作俑者的理论来当武器,这个人就是埃里奥特,但很遗憾,管老师也是借用埃里奥特从音乐作为客体的概念、审美感知概念、审美体验的概念这三大批判来论证的,这使我们感到很不过瘾,本以为伽达默尔从哲学方面对审美作出了批判,那作为以号称反对和发展其老师雷默的思想而著称的埃里奥特应该会从教育的层面告诉我们,为何审美的音乐教育是不对的,可是,他没有告诉我们。在笔者看来,作为音乐教育哲学家的埃里奥特除了能说哲学家们的常用话语以外,还应该是教育学的话语体系中的权威。

二、中国的“审美”等于康德的“审美”吗?

退一步讲,假如我们承认“审美不好,因此审美的音乐教育就不好”这一推理是符合逻辑的,那我们还得看一看:中国审美教育中的“审美”和音乐新课标中出现的“审美”是否就是埃里奥特和伽达默尔所反对的那种康德纯粹美学中的“审美”?如果不是同一概念,那管老师反驳审美的音乐教育从逻辑起点上就是有问题的。

开启中国最早美育思想源头的当属1903年王国维在《论教育之宗旨》中的有关论说。1912年,时任教育总长的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一文中详细论证了美育在教育方针中的重要地位。同年9月,美育被正式写入教育宗旨。毋庸置疑,这两位美育大师的思想深受康德、席勒、叔本华、尼采这些西方现代美学重要代表人物的影响。首先他们都极力推崇审美的独立性和脱离实用、工具性的形而上的意义。这一点使得他们与梁启超的文学艺术直接为道德和政治服务的美学思想同中国传统的乐教思想形成区别。但是,他们是全盘吸收了西方的美学思想还是在继承中作了本土化的改变?我们知道,西方审美思想以“审美无利害”“纯粹审美”等核心概念唱出了感性对理性专制、压抑的反抗,鼓吹恢复文化和人性中感性的应有地位。但是20世纪初叶的中国正处在现代化的初始阶段,启蒙理性、科学理性刚刚被介绍到国内,还不存在理性压抑感性的想法;相反,启蒙理性、科学理性还是启蒙知识分子要加以鼓吹的东西。所以,以王国维、为代表的美学家并不注重美和审美感性本身,而更注重通过感性来实现感性之外的某些社会功能。这不仅仅是当时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所致,还因为这批美学家血脉中毕竟带着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乐教思想的基因。从根本上说,他们注重审美教育中情感和人心的道德意义。这种由于文化差异和源于中国知识分子欲借西方思想文化以解决中国国民性改造和启蒙问题的强烈意向,使得他们在吸收西方美育思想时不知不觉中产生了“误读”,而正是这种“误读”实现了中国审美思想的本土化转变。这种既要关注审美独立性又要关注审美社会功能的本土化特点,是以王国维的“无用之用”和的“美术似无用,非无用也”这些貌似矛盾的话语形式,来支撑其间审美无利害性和功利性的微妙感觉。它将审美摆脱直接的现实功利目的和审美对任何人生本体论意义积极作用作了调和。这种本土化的,既注重审美的独立性又不走向纯粹审美;既注重审美对改造人心和国民性的功利作用又反对审美成为德育的工具和审美政治化的思想被专家称为“审美功利主义”④。由此可见,中国的审美与西方的纯粹审美从一开始就不是一回事。在杜卫看来,这“审美功利主义”实现了中国传统美学向现代美学的转换,它整整影响着中国一百年来的美学思想,可以称为是中国的“现代美学传统”。让我们来关照中国百年来的音乐课程中的美育思想的发展,来进一步论证不仅仅从一开始,而且是以后的中国音乐课程的“审美”从来都不是西方美学中的“纯粹审美”。

审美功利主义的思想在的推动下曾影响了中国二三十年代音乐课程从课程标准制定到学校课程的具体实施。爆发后,学校的音乐教育思想是以国家利益为重,审美倾向于社会职责和爱国情怀的抒发,西方的纯粹审美在学校音乐教育中是没有生存的空间的。解放区的学校音乐教育已经出现审美附庸于意识形态的趋势。后,音乐课程沿袭了解放区的教学思想。而1957年后,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音乐教育逐步成为彻底的意识形态化的课程,成为过分承载学生道德教化的课程,这种课程又由于苏式凯洛夫模式的影响,离审美更加遥远。改革开放使我们迎接科学的春天的同时也迎来了美育的春天。但这个春天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美丽,音乐教育继续受“苏式”模式影响趋于技术化;受一些政治导向的影响而趋于德育化。⑤在这,我们没有看见半点“纯粹审美”的影子。

当然,管老师要批判的是21世纪的新课标中的审美音乐教育思想,矛头直指“以审美为核心”这句话。据笔者查证:这句话的原创是我国音乐教育家姚思源先生,在《音乐艺术的本质特点与教育价值》中,姚先生写道:“作为美育目的和手段之一的学校音乐教育,对德、智、体诸方面有巨大的渗透和潜移默化的作用,但最本质最核心的东西,是培养少年儿童具有感知、理解、感受、体验、评价、鉴别和创造音乐艺术美的教育,我们可以称之为‘音乐审美教育’。即音乐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教学工作。”⑥姚先生这篇文章写于1987年初,在1989年9月召开“当代中国音乐建设学术讨论会”所做的专题发言《试论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建设与发展》中再次提出“学校音乐教育的核心是音乐审美的教育,通过美向德、智、体诸育发挥渗透和影响作用,而不应该离开审美这个核心,即超越音乐艺术的规律,片面追求它的德育和智育功能。”姚先生是针对当时音乐教育异化为德育附庸的弊端提出了要突出音乐审美的独立性,但又不排斥审美对德智体的渗透和影响作用,不仅仅切中了中国音乐教育长期以来的问题要点,更重要的是标志着随着中国人道主义思想的慢慢兴起,“审美功利主义”在音乐教育界已开始复苏。在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后,这种“审美功利主义”思想最终在国家基础课程改革大潮中,以音乐新课标出现的“以审美为核心”的表述方式不仅得到了思想层面的继承,更是真正走入了现实音乐课程的改造计划(尽管这种表述方式有问题)。音乐课程在经历了一百年曲折的发展历程后,回到了它宿命般的“审美功利主义”的思想原点。

由此可见,中国的音乐教育从来没出现过康德式的“审美”。中国式的“审美”与西方文化体系下以康德为代表的“审美”是不能同日而语的,也就是说,两者不具备可比性。管老师在文章中所用的从埃里奥特到伽达默尔对审美的批判,是一种西方语境下典型的现代哲学对古典哲学的哲学批判,但具体到中国文化的语境,“审美”这个概念已深深烙上中国特色的印记,此“审美”非彼“审美”。在该文第四部分,管教授终于回到中国音乐教育的语境中,对“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进行批判,但举出的引证却是一位音乐教育学者的《小学音乐新课程教学法》和《音乐新课程与示范教学案例》两本书的有关内容。在引用这些内容之前,管老师写道:“新的音乐课程提出了他的音乐教育哲学:‘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该种哲学认为:”⑦接下来就是这两本书的大段内容。这使我们很疑惑:第一,这两本带有浓厚教学法指导性质的书能代表“该种哲学”吗?第二,每个人对新课标都有自己的解读方式,这两本书是在解读新课标的基础上写出的指导性用书,它遵循课程标准,但毕竟不是标准,不是哲学,不具备普适性,也是不能代言课程标准的。按理说,靶子有一个现成的,即新课标。为何管老师不直接把能代表“该种哲学”的新课标作为批驳的对象?这使得该段的论证比较勉强。

在笔者看来,我国的音乐教育学界应当弘扬批判精神,管教授在这方面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但就该文来看他对新课标的“审美的音乐教育”的批判,是没有切中要害的,甚至从一开始就有逻辑起点上的偏差,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①这些论文包括《中国音乐》2005年第一期上的“后现代教育学与音乐教育学”,第二期的“文化策略与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思考”;第四期的“‘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判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以及2006年第一期的“普通学校音乐学科教育学与音乐现象学教育学”。

②管建华《“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判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构建》,《中国音乐》2005年第4期第7页。

③上文第9页。

④杜卫《审美功利主义――中国现代美育理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⑤例如所谓的“大圈圈”、“小圈圈”理论。该理论认为“大圈圈”指的是德育,“小圈圈”指美育,不必另立一项美育,可以把它包含在德育的大圈圈里面,详见1980年5月15日《文汇报》叶圣陶《体育、品德、美》一文。

⑥姚思源《论音乐教育》,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26页。

⑦管建华“‘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判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国音乐》2005年第4期第12页。

第7篇

论文关键词:应用型人才 英语语法 改革

论文摘要:国内越来越多普通本科院校制定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英语专业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结合我国普通本科院校英语专业语法教学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本文分析了英语语法教学思路上及教学方法上改革的必要性,提出了改革途径,以期为培养应用型英语人才打好基础。

一、英语语法教学现状

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转型,使当今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众多普通本科院校的专业目标定位也随之转向,越来越多的高校制定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以期能使学生在有坚实理论的同时,具备更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英语专业学生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尽管近些年英语专业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有所提高,但距离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仍然有一定差距,英语专业学生的应用水平普遍仍待提高。

英语语法作为英语专业学生必修专业基础课,一直承担着教授语法知识、奠定语言基础的任务。语法教学方法的改革,也一直未有间断。但是,由于教材、教学环境等条件的限制,学生即使掌握了各种语法“规则”,只能根据规则造句,在实际应用中,很多情况下却不能使用地道的英语来进行交流或写作。这与我国多年来教授英语的方式有关,即告知学生一条语法规则是什么,然后要求学生根据这一规则进行语言练习。这种方式,忽略了语法的本质。语法是什么?是语法创造了语言,还是语言本身延伸出了语法?在Longman Dictionary of Applied Linguistics(朗文应用语言学词典)(Richards,Platt &Weber,1987:125)中,是这样定义语法的:“a description of the structure of a language and the way in which linguistic units such as words and phrases are combined to produce sentences in the language.”从这一定义可知,语法是对语言结构的描述以及词汇、短语等语言单位构成句子的方式,并非语法“规定”了语言,恰恰相反,语法是对语言规律的总结。考虑到英语专业的学生是英语基础相当、英语语法的方方面面都已有所了解的成年人,英语的“大学大纲在语法方面有80%在中学出现过”,大学阶段英语专业的语法教学无需简单重复中学教学模式,即讲规则、多练习,无法使学生系统的认识语言、学习语法,反而在学生的认识中形成一些模糊的、孤立的、甚至有时候是自相矛盾的语法规则。针对这样的问题,大学阶段的英语专业语法教学亟待改革,应该从语言学习的角度出发,从语言中探寻语法规律、形成系统认识,再通过语法规律学习更多的语言。

二、教学思路及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

过于注重语法规则和形式的语法教学,往往把语法和语境分开,将语法作为孤立的知识来教,学生对于语法知识的了解日益模糊,有的学生则因为在以前的英语学习中就形成了错误的语法概念,或是零碎的、不成体系的、潜意识的语法知识,有时甚至产生自相矛盾的认识。这种单纯通过对脱离语境的语言材料进行分析的语法教学不能体现语言的真实性,不能使学生通过这样的操练自然而然地发展他们的语言能力,更不可能培养出学生的应用能力。我国英语专业的学生,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还普遍存在受到母语这一语境下用语习惯的影响,在学习各种语法现象的时候,如果欠缺了一定的目标语言的积累,也会出现对英语语法现象理解困难的情况。比如,学生在学习关系分句的时候,只记介词后面的关系代词应当用宾格,所以只要看到有介词,就使用宾格,以这个句子为例:

Fox was advised to give the assignment to he believed had a strong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很多同学都会填成whomever,因为空格前面是个介词,却不会考虑到这个介词是否直接跟这个关系代词形成介补关系,这就是脱离了整个句子语境,单纯从某一语法规则考虑问题,从而产生知识的混淆。

针对这些情况,在语法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建立学生从语言本身学习语法的意识,让他们意识到语言的应用都是建立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的,脱离特定的语境,语言的信息传送及交流功能就失去了很大的意义。此外,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反映了一定的文化背景,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脱离了文化背景学习语言,单纯分析脱离语境的句子的语法现象,就不能完整的掌握一门语言。语法学家吕叔湘先生说,“语法教学要培养学生自己观察和分析语言现象的习惯,要……有助于他们智力的开发”。[1]唐灵芝等认为:“只有结合语境教学,培养学生的语境识别能力和驾驭语言准确或有效表达思想的能力,让学生在语境中理解意义,选择得体的语言单位表达意义,语言教学才能提升到较高的层面上”。[2]例如,《新编英语语法教程》(章振邦,以下简称《教程》)在附加疑问句的时提出,“当陈述部分的主语是everybody,everyone,someone,no one,nobody,somebody等指人的合成词时,附加问句的主语在正式语体中通常用he……非正式语体中则往往用they。”如果单纯的从语法角度讲这个问题,学生很容易记住这条规则。但是,在实际练习中,绝大多数的情况,都需要用they,而绝大多数学生却会使用he。如这道题:Everyone’s having a good time,aren’t they? 附加疑问部分,在实际应用中为aren’t they,但学生在做练习时,却很容易用成isn’t he。归结原因,是因为脱离了语境教学。学生想当然的认为,练习就是“正式语体”,而不懂得分辨正式或非正式语体只能放在一定的语境下去判断,通常只可能在开聚会等场景下,才会用到上述句子,当然需要使用非正式的语体,故实际情况是使用aren’t they。

同时,学习语言也需要进行一定的语法学习,形成系统的语法知识,将所了解的语法规律,应用到语言学习中,提高学习语言的效率。语法教学是语言教学的一个极其重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能够帮助学生提高英语学习者对语言的系统认识,相应的提高听、说、读、写、译等各方面的应用能力。众多的语言学家都认同语法学习的必要性。如Swain认为要提高学生使用语法形式的准确率,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语法教学,因为他研究发现虽然学习者接触了大量的语料,但仍然不能正确使用某些语法形式。Larsen Freeman&Long认为语法教学对第二语言的习得起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3]Stern认为,正是语法提供了交际的经济和便捷,它是保证成功交际的—种重要的资源和方式。[4]通过语法知识的学习,能培养更高层次的语言理解能力及表达能力。例如在英语语法的学习过程中,应首先了解语法层次,对语法的五个层次的系统认识,对整个语法体系的掌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语法教学改革

因此,笔者认为,英语专业的语法教学应遵循“语言——语法——语言”的教学模式,即通过大量的语言材料的积累,将语法学习本身融入到真实的语言环境中去,通过教师的引导,针对不同的语法现象,对语言进行提炼,让学生总结其语法规律或规则,再结合教材,加强对语法规则的学习,最后再回到一定的语境中去,再现出这一语法规则下对语言的实际应用。比如,在讲授非限制性关系分句关系代词的选择时,涉及到which一词可以引导独立分句,教师可利用能引起学生兴趣的读本,比如欧·亨利的名篇《麦琪的礼物》中,这几个片段:

There was clearly nothing to do but flop down on the shabby little couch and howl. So Della did it. Which instigates the moral reflection that life is made up of sobs,sniffles,and smiles,with sniffles predominating.

Now,when the income was shrunk to $20,though,they were thinking seriously of contracting to a modest and unassuming D. But whenever Mr. James Dillingham Young came home and reached his flat above he was called “Jim”and greatly hugged by Mrs. James Dillingham Young,already introduced to you as Della. Which is all very good.

She got out her curling irons and lighted the gas and went to work repairing the ravages made by generosity added to love. Which is always a tremendous task,dear friends——a mammoth task.

让学生自己发现which的这一用法,从语境中学习这一用法,在地道的英语表达中,自然的掌握这一知识点。当然,同一个文本,还可以应用到多个语法点的教学中去。

同时,学生是主体,应调动学生充分参与到整个学习过程中。这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有一定的要求。教师可选用一些能引发学生阅读兴趣的英语材料,还可以结合材料布置一定的任务,引导学生总结语法现象;在课堂上,教师可引导学生分组交流、讨论所观察到的语法现象,并结合教材认知、掌握相应语言规律;最后,课后要求学生整理所学语法知识,建立语言材料与语法现象对应的数据库。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从英语语料库中选用大量真实自然的语言材料,以弥补语法教材材料有限性、欠缺生动性与实时性、脱离真实语境等不足。语料库的应用,还能增加目标语言的积累,包括词、词串等,“要建构出自然、地道的英语不只是要用结构正确的句子,还要用在适当场合经常使用的符合习惯的表达语”(Biber2000:459)。[5]

随着CALL应用的发展,网络课程的开设无疑是一种语法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通过网络这一先进手段,为学生提供一个自主学习平台。根据所授内容,设置相应的教学目标,添加不同的、鲜活的语言材料,设计好学生自主学习的步骤。这样学生可以在网络的辅助下,有选择性的阅读自己感兴趣的、适合自己的语言材料、完成相应学习任务;在课后,学生可根据网络课程中的提示,学习尝试整理所学语法知识,建立自己的学习库,完成一定的针对性练习,并能与教师定期在线交流。笔者认为,这样的教学方式,更能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更有利于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除了引用鲜活的语言材料、网络课程辅助学习等改革手段,在课堂上,教师应利用有趣的材料,尝试不同的教学方法,融入分组讨论、分组竞赛等方法,活跃课堂。例如,英语中的从句,一直是令中国学生头疼的问题。以that的使用为例,学生往往分不清什么时候是名词性从句的连接词that,什么时候又是关系词that,使学生往往不能正确分析句子结构,影响对句子含义的理解。在从句的学习中,这是一个关键又容易引起学生混淆的知识点。从句是个系统的知识点,网络课程设计从整体知识网络出发,下设三个板块,即名词性从句、关系分句和副词性分句,各自板块添加了一定量的阅读材料及练习,并就that的使用附上思考题。课堂上,教师会就that的使用,选取令学生感兴趣的材料进行对比分析讲解,以下即为一例:

The teacher said that that“that”that that student used in that sentence is wrong.

先让学生分组讨论,分析句子结构,再要求学生比较各个that的不同。此外,整个任务按照竞赛程序进行,可以从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最后教师总结得出结论:此句中第一个that是连接词,引导宾语从句;有引号的that和其后的that为先行词和关系代词;连接词只起连接作用,而关系词在关系分句中充当一定的句子成分,这里是作宾语。经过这样直观的对比分析,能强化学生对that在从句中使用的理解及应用。

四、结语

综上,英语专业的语法教学,不应再遵循中学阶段的以语言规则的输入为主的教学,而应从语言本身入手,再辅以一定的语法学习,以提高对语言的认知能力,以更好的应用语言,为培养出能切实的使用英语的应用型人才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丹麦]奥托·叶斯柏森.语法哲学[M].何勇,司辉,夏宁生,等,译.北京:语文出版社,1988:13.

[2]贾芳.英语语法教学新思维[J].教学与管理,2009,(36).

[3]戴炜栋,陈莉萍.二语语法教学理论综述[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3).

第8篇

摘要:依据关联理论,科技英语翻译的过程即为原文作者、译文读者都取得最佳关联的明示――推理过程。另外,科技文章在其用词、句法、结构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特点。本文着重分析了关联理论与文体学观照下的科技英语翻译策略,指出为了使译文具备最佳关联性,译者应准确推测作者原意,推理读者的认知语境,采用最佳的翻译策略。

关键词:关联理论;文体学;科技英语;翻译策略

中图分类号:H315.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11)06-0185-004

科技英语是广泛应用于科技领域的一种文体。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对科技英语和科技英语汉译的需求与日俱增。而科技领域日益繁多的国际交流已使得科技英语翻译成为研究重点。本文从关联理论与文体学的角度探讨科技英语翻译策略问题,从而为科技英语翻译研究和翻译实践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并希望能够对科技英语翻译实践有些实际指导作用。

一、关联理论的基本概念

Sperber和Wilson提出的关联理论是西方近20年来影响较大的认知语用学理论。随着学科间的交叉发展,关联理论被引入到翻译理论的研究中,为传统的翻译理论研究注入了新的内容,带来了新的视角,特别是在实践中显示出了其对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重要指导作用。它把翻译看成一个对原语进行阐释的动态的明确的推理过程,这就从根本上抓住了翻译的本质。相对以前静态的翻译理论,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关联理论下的翻译论框架基本思路明确,对翻译的解释力也很强。但目前该理论多用于中外文化差异较明显的文学等方面的研究,极少见到应用于科技英语翻译研究。

1.交际的推理本质

在关联理论框架内,翻译是一个涉及两个示意――推理过程、三个交际者即原文作者、译者和译文读者的交际行为。关联理论认为人类交际活动是一种认知活动,交际的本质是推理。交际的过程是一个推理过程,而这种推理是通过对关联性的考虑来指导进行的。严格地说,关联理论只适用于明示――推理交际。译者在关联理论的指导下,根据原文语言刺激和语境信息推理原文作者的交际意图,将其与译文读者的期待相结合,决定阐释什么和如何阐释,并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翻译。由此可见,翻译的本质是交际,而交际的本质是推理。

2.语境与语境效果

关联理论认为,语境即“理解某个话语所使用的各个前提的集合。”它指出:要正确理解自然语言,原文作者须基于话语和语境的最佳关联先进行推理。[1]Gutt指出,成功的翻译往往要求译者能够根据动态语境进行推理,而动态语境又依赖于语言与环境的关联。实际上,翻译的过程就是一个语境推理和选择的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过程。关联理论的核心是关联性。“关联性”极大地取决于语境效果。在同等条件下,语境的效果越大,关联性就越强[2]。

3.关联与最佳关联

Gutt认为,辖制翻译的基本原则就是关联。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出语言与语境之间的关联,特别是最佳关联。根据Sperber和Wilson,说话人和听话人能否找到最佳关联是成功交际的关键所在。而要使交际获得成功,关联原则必须与最佳关联的要求保持一致。根据最佳关联理论,译者就能通过构建最适合的语境,准确地理解源语文章,并且比较贴切地将其译成目的语。

4.语言的解释性和描述性用法

基于关联理论认为,语言的使用有两种不同方式:描述性使用和解释性使用。很显然,由于科技英语翻译即将别人用某种语言所言所写内容用另一种语言再次加以表述,它属于对语言解释性使用的范畴。故不难理解其翻译会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忠实原则的约束、制约,译者在译文文字的取舍上就必须“尽可能在相关各方面使之与原作相似。”[3]

二、关联理论对于科技英语翻译实践的适用性

在关联理论的观照下,科技英语翻译是一种双重认知――推理活动与交际行为。这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1.话题框架与科技英语翻译:

作为原文最初的读者,译者须努力挖掘出原文语境所蕴含的最佳关联,并进而推理,确切传达作者的深层意义。

2.认知环境与科技英语翻译:

译者作为连接作者和读者的桥梁,须结合所获的语境信息,假设读者的认知语境,明确翻译目标。

3.翻译目的与翻译策略:

根据关联理论,翻译目的也是非常重要的语境因素之一。译者必须事先分析假设的目标读者,才能采取合适的翻译策略,将其对原文的理解以具有最佳关联性的形式在译文中加以表述。

由上可知,科技英语翻译过程始终体现着最佳关联的明示――推理的交际行为,是一个“以关联为准绳,以顺应为手段,以意图为归宿,尽量使译文向原文趋同的动态行为”[4]。作为一种实质上在科技语域中语际间的明示推理行为,它必然受关联原则的指导。

三、科技英语的文体特征

科技英语是广泛应用于科技领域的一种文体。在语体上科技英语是一种书面语,非常正规,逻辑严密。科技英语以概念的准确性、判断的严密性、推理的周密性为特征。关联理论认为,译者为达到译文的语用等效,基本前提是他对自然语言正确的认知和理解。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当熟练掌握科技英语文章的文体特征。

1.大量使用专业科技词汇,这是科技英语在词汇上的最大特点。一般而言,科技英语用词谨慎,词义既无感彩,又少形象特征,其词义结构要比普通英语单纯。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一些词增添了新义,另一方面又扬弃了那些不适应该语体需要的词义,从而使词义结构产生了变化。变化结果是词义带上了专业色彩,词的用法和搭配得以相对稳定。

2.结构严谨、逻辑严密,复杂长句多。因为科技英语用于表达科技事实、概念、原理及解释自然现象,需要用逻辑思维严密、结构严谨、表达客观的语言来阐释因果、条件、让步、目的、对比等上下文逻辑概念。

3.科技英语中名词化结构大量使用及某些句型经常出现,如强调句型、分词及其分词短语、不定式等。

4.语言规范、行文简洁:科技英语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语言规范、精练。由于科技英语表述的都是客观事实、信息量大,决定了其语法规范无误。科技语言总的要求是以最少的文字符号传递最大的信息,所以其语言简洁客观,在此类文章中被动句的使用较多。科技英语语言的精练简洁既表现在词汇层,也表现在句法层。

四、关联理论与文体学视域下科技英语

的翻译策略

在科技英语翻译中,由于目的语读者与源语读者有不同的认知语境,两种语言的用词、句法与语义又有差异,译者须运用关联原则并基于其文体特征,结合源语作者的认知语境仔细推理原文,努力提高译文的语境效果。为此,译者需审时度势,适当取舍,采取灵活多变的翻译策略,应力求通过增删、改写、调整等获得目的语读者的认知语境与源语作者交际意图的最佳关联,并使译文合乎汉语的习惯和表达规律。

1.直接翻译

在科技英语源语与目的语有共同的表达方式时,直接翻译(即努力保留原文所有交际线索,以保留原文的风格)是最快捷有效的方法。它主要集中在源语中的科技术语以及具有专业概念的语言单位的翻译之中。

科技术语专业性强,在专业范围内意义相对稳定、单一。对术语翻译的根本前提是熟悉本专业的知识,了解本专业相应的汉语术语,因为在特定专业领域内科技术语在两种语言中的对应性强,可以进行对等翻译。如在汽车专业英语中,一些基本技术术语如:thermostat(节温器),crankshaft(曲轴),distributor(分电器),hypoid gear(准双曲面齿轮),4WD(四轮驱动)等翻译时可实现英汉对等翻译[5]。

另外,对于说明性医学语篇,应采用直接翻译。因为任何内容或形式的改变都会误导用户,导致严重后果。译者应译出原文每一条信息,注意使用“祛风”、“止痛”、“慎用非处方药”等专业词语和科技语篇中典型的祈使句,同时保留原文标题和各分项的版式,用粗体字突出注意事项,实现与原文的大写字体同样的语用功能[6]。

2.间接翻译:可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取相应的翻译技巧。

(1)词义引申:词义引申即改变原文的字面意义,以适应上下文、逻辑关系及词句搭配上的需要的翻译策略。词义引申时,可从词义转译、词义具体化、词义抽象化、词的搭配四个方面来考虑,达到准确翻译科技词义的目的。为此,译者不但要熟悉原文所涉及的专业技术知识,而且还要通晓词的基本含义和引申含义以及词在特定科技领域中的特定含义。例如:Excessive shaft deflection can be the death of an otherwise well designed machine.(轴的过度弯曲变形能使一台在其他方面都设计得不错的机床报废无用。)句中“death”的词义在当前的语境中得到了引申,译为“报废无用”,更加忠实于原文语意。

(2)转换:转换在科技英语翻译实践中具体体现为词类转换与句子成分的转换。但二者往往交织在一起,不可截然分开。例如:Rockets have found application for the exploration of the universe.(火箭已经用来探索宇宙。)句中名词application和exploration分别转译为动词“用来”和“探索”,更符合汉语表达习惯。

(3)增译:增译即在原文的基础上添加必要的单词、词组、分句或完整句,使译文在语法、语言形式上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并使译文在修辞、语法结构、词义上与原文保持一致。增译在科技英语翻译中比较常见。例如:The best constructor has the least resistance and the poorest the greatest.(最好的导体电阻最小,最差的导体电阻最大。)英语原句在保证读者理解的基础上采用增译方法,译文中补充了“导体电阻”一词,准确传达了原意。

(4)省译:省译即翻译时将原文中的某个(些)词不译出来,包括省译冠词、介词、代词、连接词、动词与名词。科技英语翻译实践中,省译较增译更为常见。例如:Evidently semiconductors have a lesser conducting capacity than metals.(半导体的导电能力显然比金属差。试比较:显然半导体具有比金属差的导电能力。)科技英语在叙述两种物质的特性比较时,常使用动词have。译时应将英语的形容词译成汉语的谓语,并将have略去不译,使译文简洁晓畅,文约意丰。

(5)编译:编译即译文对原文的切割、加工和整理,以减少译文读者阅读与实际操作无关的资料及猜测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时所付出的处理努力。例如:Is cloning technology becoming the sword of Damocles to human beings?(克隆技术是否正成为人类头上的一柄达摩克利斯剑,无时无刻地威胁着我们的安全呢?)句中巧加释意,引出“达摩克利斯剑”的意义,读来通顺流畅且形象鲜明生动,较好传达出原文信息与文化内涵。

(6)反译:反译即翻译时突破原文形式,采用变换语气的办法处理词句,以使译文合乎汉语规范或修辞要求而不失原意。具体包括:将肯定的译成否定的;将否定的译成肯定的。例如:The central fact of biology, evolution, was not established until modern science had been in existence for over two hundred years.(生物学的主要学说进化论,直到近代科学产生二百多年以后才建立起来。)[7]译文将原文的否定形式改用肯定的句式予以表达,言简意赅。

五、结语

关联理论对科技英语翻译实践具有强大的解释和指导作用,它能够较好地从理论上解决在科技英语翻译实践中碰到的许多疑惑,能从深层次上揭示其内在规律性。根据关联原则,译者在从事科技英语翻译时,应充分考虑译语环境下译文读者的认知能力,通过各种交际线索找到源语交际者的真实交际意图,然后通过推理目标语受体的认知环境,选择具有最佳关联性的翻译策略,达到最佳交际效果。基于科技英语文体特征,从关联理论的视域来探讨这些问题有助于更好地把握语用翻译的本质,进而有效指导科技英语翻译实践。

参考文献:

[1]Sperber Dan and Deirdre Wilson. Relevance: 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 [M].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1:15-16.

[2]Gutt, Ernst-August. Translation and Relevance: Cognition and Context [M].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4:48.

[3]Wilson, D. And Sperber, D. Representation and relevance. In R.M. Kempson (ed.) Mental Representations: The Interface Between Language and Reality [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224.

[4]赵彦春.关联理论与翻译的本质――对翻译缺省问题的关联论解释[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3,(3):117―121.

[5]吴远庆,肖德法.科技英语的特点及翻译的误区[J].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