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5 10: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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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主任与辅导员之间权责模糊
班主任是通过学生专业学习来强化学生思想的,辅导员是指导学生思想工作的,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权责上的区别。然而目前我国教育部门高层却未能够充分注意到这点,以至在相关文件的上,仍是采取班主任与辅导员在引导学生思想意识方面功能并举的提法。这种做法往往使得辅导员与班主任之间发生工作任务重叠,角色错位的现象,同时,由于辅导员掌握着行政管理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班主任的引导力。
(2)教师的角色扮演失调
班主任角色是由于其个人学识、人格魅力与个人修养及学校赋予等构成的社会地位决定的,并且,高校班主任有着一定的楷模的性质。然而目前,高校的班主任大多都是由任课老师担任的。大多数班主任老师在拥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还身兼多个角色的扮演。
(3)班主任的个人素养不能适应学生的发展趋势
在我国现阶段的高校班主任队伍中,虽然大多数班主任都具备较高的知识、技能水平和较高的人文素养,并对教育事业充满热情,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为学生服务的工作中。但是,仍然不排除存在部分班主任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不高的问题。
2.解决高校班主任引导学生思想意识制度困境的策略
从历史惯性和中国当代的特殊需求来看,变革班主任制度是现阶段解决高校班主任引导学生思想意识制度困境的最好途径,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正确判断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动态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大学校园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同化作用,已不再是一片净土。社会中的各种信息和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地侵蚀着大学校园,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
(2)维护、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
高校既是的基地,也是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基地。然而现今大学生对党的各种政策的认知及对传统文化的吸取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误差。因此,高校班主任应当言传身教,并通过开展系列针对性的活动,增强学生对社会现实是非的判断能力。
(3)完善班主任的工作动力机制
客观来说,班主任的工作职责是比较重的,但班主任津贴却十分微薄,基本上属于一项无偿的工作,这是难以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的一个因素。因此,相关教育部门与学校应以完善权责统一的原则,适当地给予班主任一些权限和物质、精神上的奖励。同时,学校的行政管理部门也应适当减少一些对班主任的考核压力,主动听取班主任的呼声。
3.结语
大学作为创造知识、传播文化、引领风尚的主阵地和辐射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先进文化建设方面,具有突出的战略地位。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的大学文化建设对于确保现代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大学文化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育人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大学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在长期共同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价值体系。价值体系是由一定社会崇尚和倡导的思想理论、理想信念、道德准则、精神风尚等构成的社会价值认同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居核心地位、起主导和统领作用的就是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
大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大学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大学文化建设面临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重智育技能,轻德育,轻人文的倾向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重表面形式,轻精神内涵;重环境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建设,大学文化正在受到不良文化的冲击。[1]一些高校已经出现与大学文化属性不符并且会对学生发生不良影响的文化倾向,如大学文化的庸俗化、趋同化及简单化。[2]很多高校对大学文化建设的内涵理解有偏差,因而存在缺乏规划、随机性大、盲目跟风、个性缺失等问题。[3] 出现这些问题的思想根源在于,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大学文化建设的灵魂,没有准确把握住大学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阵地的本质,没有充分认识到大学文化建设只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下才能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咨询社会、引领社会文化”的重要作用,没有深入领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大学文化建设的深刻内涵。
面对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复杂背景以及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紧转型的客观现实,只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引领作用,大学文化才有明确的发展方向,才能不断熔铸校园文化灵魂,才能培育和塑造大批符合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要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才能不断增强师生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主动承担起传承、引领、辐射和创新社会文化的历史重任。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大学文化
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一)充分认识大学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系的深刻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的根本、生命之魂和精神旗帜。而大学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大学为载体,通过历届师生的传承和创造,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所逐渐形成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的总和,凝聚着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共同追求,是学校继承传统、履行职能、创新发展的精神动力。
现代大学在构建大学文化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追求真善美为目标,以弘扬大学精神为核心,制定并实施校园文化建设纲要,努力构建富有时代特征、本校特色、本校特点的校园文化,这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基本内容,是新形势下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二)紧密结合大学文化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和条件
现代许多大学在多年办学的光辉历程中,积累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一代代大学人潜心耕耘、薪火相传,创造、传承和弘扬了独特的大学文化,形成了优良的党风、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这些文化传统对学校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挖掘和开发利用这些文化资源,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具有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的必然选择。
因此,在构建大学文化过程中,必须注重文化传承,加强校史研究和校园历史文物保护,深入开展校史校情教育,激励广大师生员工努力践行经过几代人提炼出的校训,增强对学校的自豪感和责任感。积极开展高品位校园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氛围。切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抓好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与保护,大力建设文明校园。通过文化荣校战略,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凝聚全校师生员工的力量和智慧,为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增添丰富的文化内涵,努力建设一个更加兼容并蓄、文明健康、安定有序的人文大学。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的大学文化建设路径
1.根据时展要求,明确大学文化发展定位。现代大学要在明确学校建设的指导思想基础上,设定建设大学文化的战略目标,比如“坚持‘质量立校’,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特色兴校’,进一步提升学校竞争力”、“坚持‘人才强校’,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学科领校’,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开放活校’,进一步增强学校发展活力”、“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规范办学行为”、“坚持‘文化荣校’,进一步提升学校‘软实力’”。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不断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围绕“文化荣校”战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构筑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宣传阵地。第一,坚持用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广大师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师生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大兴学习之风,以学习十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开放性和互动性。第二,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筑牢青年一代成长成才的思想道德基础。第三,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凝聚到建设高水平大学目标上来。第四,加强学科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学科建设和发展,增强学科归属感和价值追求。第五,加强与人文艺术、文化产业领域相关的学科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中去,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宣传的力度和深度。
3.依托文化传承,打造特色大学文化。现代大学在各自多年的办学历程中,都有一大批知名的专家学者、社会贤达先后汇聚,著书立说,弘文励教。经过一代代专家学者潜心耕耘、励志践行、培育后学、薪火相继、言传身教,砥砺出符合自身实际和特色的精神,积淀出良好的教风,培育出严谨求实的学风,凝练出具有深厚底蕴和激励精神的校训。因此,现代学校在构建大学文化过程中,要注重文化传承,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史资源,走特色之路。第一,明晰学校办学理念,践行校训,传承并进一步提炼大学精神,将大学精神内化为师生的共同思想基础。第二,通过开展校史研究、组建校史宣讲队等形式,深入开展校史校情教育,激励师生继承和弘扬学校优秀文化传统;做好学校文物史迹资源的普查、整理、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对博物馆、校史馆等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开放服务工作;组建校史研究队伍,以重要人物、重要事件、重要成果、重要时期为主要内容整理编写新版校史,比如本校校史教育通识读本、编印出本校知名校友风采录等系列校史研究成果,开展系统化、日常化的校史校情教育。第三,注重校友文化。建立完善校友信息库,健全校友会组织,形成“关怀校友,热爱母校,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校友文化;重视校友资源,关心校友发展,学习成功校友,营造校友感恩母校和培养、支持母校发展的氛围,助力校友干事创业,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4.围绕建设特色名校目标,力促大学文化创新。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下,不断加强文化建设,熔铸大学精神,使各具特色大学文化深入人心,并内化为师生员工的实际行动,为现代大学科学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支撑。可通过校园文化建设打造特色名校,努力强化硬件和软件设施,营造浓厚的人文气息,提升师生文化素养内涵。积极树立人文魅力校园典型,并充分发挥人文渊薮的辐射力、影响力,为促进地方人文风尚的形成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促进文化创新与科技创造相结合,不断推进学科建设。第一,大力推进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层建设、整体推进”的方针,坚持“有所先为、有所后为”,着力加强与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学科以及重点学科建设;促进学科交叉,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发展新兴学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应用服务能力,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第二,进一步优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在学位点建设上优先向特色学科和应用型学科倾斜;进一步优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类型结构,采取多种方式发展专业学位教育,不断扩大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提高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层次。第三,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发挥综合效益,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研究基地建设。凝练学科方向,整合优势资源,培育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和科研激励机制,着力构建“项目-平台-团队-成果”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努力形成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宽容失败、诚实守信的学术氛围。
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创设民主与自由的制度环境。首先,坚持民主治校、校务公开的原则,注重发挥工会、教代会、共青团、派和离退休教职工在治校理教、民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化体制改革,促进管理制度更加合理,职责更加明确,运行更加顺畅,管理成本逐步降低,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形成更加科学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其次,进一步发挥学校的人才和学科优势。打破体制“围墙”,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知识原创性成果转化为现实的文化生产力。
5.围绕人才强校建设目标,培养复合型文化人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为人师表、品德高尚、严谨治学、乐于奉献的优良传统,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知识和品格完美结合的代表,做知行合一的典范,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彰显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
坚持“优化结构、强化素质、提高层次、创新机制”的工作思路,围绕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以教学团队和学术团队建设为抓手,积极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着力打造和汇聚一批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学术团队。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项目为纽带,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完善“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的组织模式,大力培育一批凝聚力强、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团队。高度重视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资助力度,加强跟踪培养,激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形成更为合理的人才梯队。按照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优化人才选拔、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人才紧缺问题,全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素质。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
大学文化建设的启示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明确大学文化的建设定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这就要求高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学文化建设中的统领地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教育师生,通过潜移默化的思想影响和文化陶冶,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加深入人心,真正成为广大师生的主导意识和精神支柱,形成思想共识和价值认同,体现大学文化的思想引导力。
(二)将人文传统与时代创新紧密结合,丰富大学精神的人文内涵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精神追求的本质体现,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文化根基和动力源泉。[4]大学人文精神文丰而意博,理深而旨远,对于构建当代大学开放兼容、以人为本、崇德守朴、和谐有序、求真务实、诚信敬业的大学精神有着积极的启迪意义和借鉴价值。大学精神体现着一个时代的文化精神,任何时代的文化精神,都离不开对文化传统的继承,我们对传统文化理念的追溯,不是为了复古,而是要古为今用,为构建现代大学精神奠定稳固的基石。
(三)深入挖掘学校特色历史人文资源,彰显大学文化的品牌个性
大学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创新中心。大学文化的创新并非抛弃人文传统一味求新求异,而是在继承传统文化精髓的基础上、与时代精神紧密结合,彰显大学品牌特色的创新。特色是一所大学历史、传统、风格的长期积淀。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战斗力,特色就是生命力。建设高水平大学,必须办出自己的特色,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兴校”之路。充分利用高校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结合学校办学历史、办学定位和文化传统,积极开拓文化建设新阵地,创设文化建设新载体,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要求,着力打造具有高校自身特点的文化建设项目,力争形成高校大学文化建设的品牌和亮点。
(一)女性认识在城市化进程中萌芽
不同于乡村生活,城市生活更加具有选择的自由性,是人类生活的最佳社会形式之一。工业化与现代化的进程催生了一个又一个大规模城市,这一过程中改变了人的生活空间和生活形态,并且也巨大地解放了人类自身。人们开始倡导自由思考,随着生活视野的不断拓展,人们的基本素质和精神境界也都水涨船高。伴随着这一过程,城市妇女也得到了史无前例的解放。女性的角色在城市的环境中也发生了变化,那是因为如今的城市社会环境已经不再以体力决定社会角色了。城市中的女性也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取更多的机会与权利,更加积极地对待工作、参与时政,也对传统的社会观念进行挑战。由此可以看出,女性解放运动与女性主义是伴随着城市产生的。
(二)城市所引发的女性问题
城市化必定是把双刃剑,女性在城市中有了更广阔的生活空间,女权意识不断觉醒,但是与此同时城市化也发现了一些女性问题,使女性生活的部分方面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恶化,甚至使部分女性陷入困境。城市化的发展过程当中,女性并不是必定的受益者。在低端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来自乡村的女性移民身体健壮、易于管理、工资水平低等特点使其相对于城市固有女性居民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是也伴随着一定的代价:健康问题、推迟婚姻等。
(三)性别歧视与城市化过程中女性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性别歧视意味着不同的性别所拥有的待遇是有差异的。为了消除性别歧视,使女性获得与男性相同的社会地位和社会权利,我们应在城市化发展中加入性别视角。女性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使她们往往对城市的一些问题更加敏感,更容易体会到城市社会的规划和管理中不合理、不人性化的地方。但是由于适当途径的缺乏,城市管理者接收不到她们合理的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学术界普遍认为,城市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管理不善,而非财政资源、技术缺乏等原因。城市的规划和管理过程中加入性别视角,就会弱化不平等这样的道德问题,而且能更加全面地吸收接纳全体市民,特别是女性市民对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城市女性的生活空间
(一)传统(古代)城市中女性空间的特点
在女性社会很低的传统社会,我们在大街小巷很少看到女性的身影,因为世俗的束缚,不允许她们出现在公共场合,她们日常的活动范围基本只能在家中,甚至在家中的一些区域也是她们不能涉足的。在中国传统的居住设计中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在中国传统住宅中男女有各自的活动范围和区域,前堂后室,以“中门”为界,而“前堂”往往是女性不能涉足之地。这种格局看似保护妇女,事实上限制了女性的生活空间和人身自由,使女性完全脱离了社会生活。
(二)现代城市中女性空间的特点
从经典时代开始,社会学就开始对制度有所关注。马克斯.韦伯将制度理解为是一种“权利和机会下存在的一种独特结构”。[5](p354)马克思认为制度是“是个人之间迄今交往的产物”。[6](p78)Hall和Taylor首次将在传统社会学理论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以文化实践而非单纯的理性选择为取向的制度分析视角称为“社会学制度主义”。[4]一般认为,社会学制度主义的理论特点有三:(1)将制度与组织进行整合,关注组织和制度存在的场域。[7](2)将制度与文化整合,修正传统的“制度理性”假设。[8](3)考察个体行动与制度之间的关系,既关注制度对个体的影响,也重视个体的偏好和理性选择对制度的建构意义。[4]可见,社会学制度主义试图将正式制度、组织与文化进行整合,并将其置于同一场域中加以考察。从社会学制度主义视角出发,制度①的共享性(广义上的制度)是城市社区的基本属性。社区成员不仅应遵守一般社会道德与法律规范,还应遵循社区中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某些特定的文化符号,了解相应的实践意识和话语方式。大体上,社区制度的共享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社区成员对社区组织、权威和正式制度的仪式性遵从。这表现为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服从社区管理和对社区本身的归属与认同。其二是在社会行动中对社区平台的偏好。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与行动者的偏好和身份认同联系在一起。[4]
社区成员常常习惯将社区作为其目的行动手段。[9]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看来,讨论社区中种种制度性因素如何发挥作用,不断加强增强社区制度的“共享性”,努力构建作为“制度共同体”的社区应该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总体来看,社会学制度主义蕴含着对社区建设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个是正式制度建设。大体上,城市社区的正式制度大体上又包括三类,一是政府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这些是建立社区组织、管理社区事务、服务社区成员的指导性制度基础。二是社区中主导性组织,包括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等制定的相关制度规范,这些制度针对性与领域性更强,是社区运作的主要制度框架。三是各类组织、协会和民间团体内部的正式制度。第二是社区组织建设。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与组织是不可分割的,强调正式制度建设的同时,不可忽视作为制度平台的组织。目前社区内的组织机构既纷繁复杂,又发育不佳。以居委会、业委会为代表的自治性组织对自身的职能、权限和与政府的关系界定并不清晰,一些学者认为这些组织代表不了社区成员。[10]以物业为代表的市场化组织主要实现经济功能,在日常生活中,它们常常成为引起社区冲突的重要原因。以各类协会为代表的社区民间组织很大程度上不过是居委会等组织的附庸,很难独立发挥重大作用。如何实现这些组织的统和非常重要。第三是社区文化建设。作为广义的制度概念的组成部分,文化因素在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当社区文化建设能够指向社区文化价值认同、增强成员凝聚力、实现非正式的制度资源整合时,社区文化资源能够最大可能地发挥对社区成员及社区本身的支持力量,这是社区建设中的重要能动因素。因此,将构建和完善社区制度共同体为重要旨趣,在正式制度、社区组织、文化建设等方面着力,可以看作社会学制度主义对于社区建设问题的答案。接下来的问题是,在以“制度共同体”为取向的社区建设中,存在哪些制约性的张力和整合契机。
二、“社区制度共同体”建设中的张力
“张力”一词来源于物理学,在社会学研究中主要用以表达那些阻碍结构稳定的因素和力量。[1]当我们试图将构建和完善“制度共同体”作为社区建设的取向时,我们会遇到种种撕裂这种“共同体”的因素,这些,我们可以称之为社区建设中的“张力”。第一,社区成员角色的日益复杂性可能弱化社区“制度共同体”的根基。一定程度上,中国社区建设的最初动机就是为了应对社会成员的角色转型,实现公民从“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11]然而,角色的转变远不像最初设想的那么简单,马卫红、桂勇(2008)指出,传统单位制的瓦解并不意味着一个类似结构的出现,[12]社区成员同时也是其他组织机构的角色扮演者,多重角色身份意味着多重制度场域的交互作用,这将不可避免对社区建设产生影响。对很多社区成员来说,由于拥有大量的外部资源,社区中的支持可有可无,社区对他们而言只是住宅所在的区域,既没有必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也没有必要对社区中所谓的“规章制度”做出回应,因此,他们很可能将自己作为社区“制度共同体”的“局外人”。在此情况下,当社区中固有的制度文化试图对个体的行为做出规范时,这种规范一旦与其自身利益发生冲突,很容易形成强烈的反弹力量。
如果社区不能对那些反弹力量做出必要的回应,社区中的制度根基可能就会受到挑战和动摇了。第二,社区中多元组织力量的博弈可能导致社区制度场域的碎片化。社区中的各类组织既是部分社区制度的制定者,也是社区制度的执行者,更是“制度共同体”的维系者。然而,社区中组织纷繁复杂,既包括以居委会为代表的半行政半自治组织,又包括以物业为代表的市场化组织;既包括以各类爱好者协会为代表的文化性组织,又包括以业委会为代表的监督维权组织,还有大量的因各种利益关系形成的临时性自发组织。各类组织、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复杂互动常常导致大量的非理性后果。各类组织彼此争夺对社区“制度共同体”的定义权和解释权,市场化规则(物业组织)、行政化规则(居委会)、自治化规则(业委会)等都是“制度共同体”性质的备选项,这些选项如果不能有效整合则很有可能导致这个“共同体”的碎片化。第三,社区场域与其他社会制度场域的互动可能对社区“制度共同体”造成冲击。现代城市中的社区绝非封闭的,它始终与外部社会保持的密切的互动。这种互动有两种形式:一是市场、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向社区传递资源、共享文化和制度规制;二是社区对外部世界的自我表达和信息反馈。在这些互动中,制度文化的互动占据着重要成分。相比较而言,社区可能更容易被外部的文化与制度规则所改变,特别是市场环境下的价值冲击和来自社区外的强制性规划都可能改变原有的“制度共同体”状态。第,社区的流动性增加了“制度共同体”的不确定性。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是当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特点之一,但从制度建设视角来看,人口流入之于社区建设也是一种挑战。
挑战来自两个方面:其一,融入与认同。实现流动人口的社区融入是解决其社会融入的基本路径,[13]但流动人口来自于社区之外,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认同和独特的制度理解,对于新的社区场域中制度、文化与惯习,他们很难完全认同与接受,特别是对于那些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来说,很难让他们产生社会归属感。其二,接纳与支持。从社区自身的角度看,外来流动人口是否能够获得与本地居民“同等资格权”也很难说。如果社区不能从文化价值层面给予流动人口以接纳,在制度层面给予必要的资源支持,很难说服流动人口接受自己已有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由此,流动人口可能改变了社区建设的基本格局,也是对社区制度共同体的一种建构,但建构的方向和结果是不确定的。可以说,以上个方面是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也是社区建设必须面临的现实性问题。这些问题涉及社区成员、社区组织、社区外部环境和社区流动等多个方面,它们或独立,或交互对社区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在广义的制度层面上产生了张力作用。当然,一个健康的“社区制度共同体”相对稳定,但不是不可调试。面对诸多变动性因素,作为社区行动者的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应该充分把握制度文化整合的内在动机机制,进行合理的制度建构,实现“制度共同体”的理性变迁。
三、“社区制度共同体”建设中的整合契机
从社会学制度主义角度看,社区建设中的一系列张力因素可能撕裂作为整体的“社区制度共同体”,但并不意味着“制度共同体”不可实现。如火如荼的社区建设运动彰显了构建和完善社区制度共同体的整合契机,这些契机指向于个方面:外部支持、内在动力、制度现代化自觉、文化-情感认同环境。
第一,支持社区建设的外部环境形塑了“社区制度共同体”的基本条件。不可否认,中国社区建设的最初动机是解决后单位制时代的基层管理与社会认同等问题。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将社区作为它的“基层管理平台”,并希望在这个平台上使它的制度规范得到贯彻、治理组织得到发展、主流文化得到弘扬。基于此,在正式制度方面,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业主大会规程》、《物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章;在非正式制度方面,国家积极推动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等;在组织支持方面,近十几年来,国家积极促进居委会建设,不断强化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给予其更多资源,试图构建新的基础权力与认同中心。这些工作均能对形成整合化的社区制度场域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第二,城市社区中存在强烈的“制度整合”动机。如果说国家是从自身发展需要考虑建设“社区制度共同体”,那么社区居民对“制度共同体”的呼唤则基于自身权益维护和基本利益诉求。每一个社区成员都希望在社区生活中受到公正的制度对待,享受公平的社区服务,拥有平等的社区事务参与权利,能够在自身权益受到危害时得到社区的有力支持。这些诉求只有在一个公正、平等、整合的制度文化环境中才有可能实现。这种“制度整合动机”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社会保障、文化资源和其他社区服务资源供给时,只有建立合理公正的正式制度,保证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才能使社区成员建立对社区组织的信任,这种信任是得以维系社区管理的基础。其次,在社区成员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当社区能够通过制度手段和组织环境提供问题解决渠道,能够在以社区居民权益为根本诉求的价值氛围中妥善处理,公民的基本权利才能够得到维护。最后,在社区内部出现或冲突时,不仅需要有立足于事实本身的制度处理基础,还需要在社区的文化价值共识中寻找“交往合理性”,而这,必然需要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场域”中才能够实现。因此,只有当社区是一个“制度共同体”时,社区成员的权益才能够得到保障,社区的团结与和谐才能够得到保障,这类动机可以说是我们努力实现制度共同体的内在动力。
第三,社区的制度现代化自觉推动了“制度共同体”的形成。所谓“制度现代化”是指正式制度适应社会关系的变革而发生的现代化转型。[14]城市社区是中国社会转型和持续现代化发展中的产物,也必然要对现代化发展做出回应,这种回应,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正式制度建设中。总体而言,我国的城市社区都建立了以《社区居民自治章程》为总纲,包括一系列科层制式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服务供给制度、社区参与制度等的社区正式制度网络。这些正式制度的构建有外部力量的推动,但更是社区建设中的一种制度自觉。这些正式制度体系构成了社区制度共同体的总体框架和轮廓。
第,特定的文化—情感认同环境构成了社区整合的重要纽带。城市社区存在于一定的文化环境中,社区本身也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看来,作为文化规范和情感价值都是制度的一部分,构成了社区整合的重要元素。刘迟(2012)描述了社区权威生成中文化价值元素的作用,并将其概括为情感、认知、习惯和方言个方面。[15](p143-153)这方面的因素代表了两类文化之于社区的整合:一种是基于传统与历史文化传承的文化整合。这主要体现在了社区所在区域的语言、生活习惯和某些固有的文化刻板印象等。这些因素为社区中的居民提供了某些共享的文化资源。一种是基于社区内部的“亚文化”整合。随着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和城市社区数量的不断扩张,不少社区中包含着多元的文化背景,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形成与社区自身的文化身份相匹配的整合机制。一般来讲,这种整合是长期情感与认知积累的结果,同时,某些社区运动也可以激发出社区内的亚文化认同,形塑社区的主体意识与文化认同感。[9]无论如何,由文化—情感认同因素构成的非正式制度环境已经成为了社区制度建设中的重要整合力量。上述个方面分别考察了来自于外部支持、内在动力、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整合契机。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张力”还是“整合”,都是一种趋向,两者的交互作用会对社区建设产生切实的影响。我们要进行社区建设,要构建“社区制度共同体”,应该充分发挥那些整合的力量,善于调整那些社区发展中的张力。
四、结论与反思
关键词:科学;意识形态;文化;宗教
对科学的理解是当代科学哲学的任务之一,因为真实的科学并不是我们常识中所认识的科学。我们可以直观一朵花是什么,但是科学却不存在一个类似的实体。我们可以把某些物质的、可感知的东西称为科学,如牛顿的手稿、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出版物等等,但这只是科学的某种体现或它理论化形态,我们还不能说这就是科学本身。科学知识只是某种类型的可见形态,理解科学更需要认识科学的社会历史本性。
一、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
将科学视为意识形态,实际上是把科学视为一种历史存在的人类意识,它不同于曼海姆对意识形态的经典定义。说科学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就是因为科学与人类社会历史具有某种内在的联系,这与说科学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相类似。目前,将科学看作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已经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可,①但是科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特点尚需作出必要的说明。
科学之所以可以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看待,首先是因为科学是对现实世界的认识,是关于客观世界的“意识”。科学的发展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乃至整个的世界观。现代科学的每次重大的统一,都必然伴随着观念上的重大变革。科学本质上是关于自然的认识,是对自然的研究,是关于自然的观念,这是科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或精神生活最本质的方面。“科学被专门建立起来,是为了直接地解释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所有现象的本质的、最主要的方面。”②在科学这一意识形态中,对人类认识任务的解决成为首要的使命,而科学知识的取得又是与人类社会的物质关系和生产需要分不开的。科学从最初的对自然秘密的探究到它成为一种理论成果、再转化为改变我们生活的力量,它带给我们生活各方面的深远影响是不容置疑的。从最初对对自然的好奇,到后来逐渐给予我们一种新的自然界的图像,一种我们看待自然界乃至整个世界的观点,以至改变了我们的整个生活方式和精神面貌。
科学的发展带来的并不只是具体认识的改变,而且是人对整个世界看法的改变,因此也必然地引起包括宗教思想在内的意识形态的深刻嬗变。从另外一种意义上,科学也会演化出意识形态,科学本身也包含了意识形态的因素。对此,哈贝马斯(J. Habermas)等法兰克福学派成员作出过深入的研究。但正如宗教中孕育了科学一样,基于科学实践而产生的某种意识形态(如唯科学主义)也是科学的副产品,是属于“科学文化”的范畴。正因为科学的应用可以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并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造成利益上的矛盾,因此对科学的不同态度就会成为一个“意识形态”问题。哈贝马斯从否定的意义上理解意识形态,他认为,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技术会产生消极的政治效应。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实现了对自然的统治;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则实现了对人的统治。他不像其先辈霍克海默、马尔库塞等人那样认为科学技术从来就是意识形态,而是强调只有在现代社会中,当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时,它才履行意识形态职能。③哈贝马斯不把科学技术产生消极的社会作用归结为社会环境,而认为科学产生的消极的社会作用完全是由科学技术本身造成的:“这种意识形态的独特成就就是,它能使社会的自我理解同交往活动的坐标系以及同以符号为中介的相互作用的概念相分离,并且能够被科学的模式代替。同样,在目的理性的活动以及相应的行为范畴下,人的自我物化代替了人对社会生活世界所作的文化上的既定的自我理解。”④
科学还与其他人类精神创造活动相互依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代学者伊安·巴伯认为,“科学是一项真正的人类事业,它具有人类从事的其他活动的许多特征。”⑤同人类其他文化形式相类似,科学不但具有实用的、功用的一面,同时它也有超越性、创造性的一面,即可以从科学活动中获得人的自由。首先,从历史来看,科学与宗教、哲学、伦理、文学艺术等处于一种相互渗透又相互区别的关系中。从科学知识的萌芽期开始,科学与宗教、神话、寓言教交织在一起,构成了科学的古代形态。即使是在今天,科学与各种不同的知识形态、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仍然构成了科学科学知识系统生存和发展的动力。爱因斯坦曾经描述过信仰因素在科学探索中的重要作用,说明了宗教与科学在当代构成了一种特殊关系。科学活动是需要信念的,这种信念既包括对科学功能的社会性信念、科学对人类社会的正向价值、科学价值的世俗性的认可,也包括了某种对自然(自然的美、自然的秩序、自然的统一)的惊异和敬畏,这种情感在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了宗教性。科学家所体验到的宗教情感,并不必然是对某种宗教教条或宗教神学的认可,因为科学信念首先是以自己的科学实践活动为基础的,这一切都没有取消科学事业的独立性。科学说明不同于宗教的教条或神学理论,相对于这些文化体系,科学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客观的说明”,这是我们对科学的基本信念。
科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与经济基础处于不同的关系之中,即“自然科学的概念内容没有被归因于某种经济基础:归因于经济基础的仅仅是它们的‘目的’和‘材料’。”“自然科学与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不同于其他知识领域和信仰领域与经济基础的关系”。⑥科学只能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科学与经济基础之间不是直接的“反映”关系,这说明科学与宗教等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具有质的区别。
二、作为文化的科学
英国学者斯诺(C. Snow)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两种文化的概念,他认为,科学文化(scientific culture)“不仅是智力意义上的文化,也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⑦。也就是说,科学不仅代表了一种智力活动及其成果,而且也具备和人类学家视野中的文化现象一样的性质与特征。斯诺提出这样的观点,主要是基于大学里从事人文与自然科学的两种知识分子在文化上 日益严重的隔阂与对立。造成这种文化分裂的原因是深刻而复杂的,有些渊源于社会历史,有的是个人经历所造成的,还有的则是由于不同种类的精神活动本身的内在动力的差异。⑧在斯诺看来,科学是“表征人性的本质和才能”的,“对自然界的好奇心以及对思维的符号系统的运用,这正是最珍贵、最人性的两种人类本性”。⑨也就是说,文化是体现人的“本性”、与人的存在和发展有关的活动和现象,因而科学可以毫无疑义地看作是人类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这里,我们可以意识到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家族相似性”。科学之所以表征了人的本质和才能,首先体现在它是一种对待经验的成功方式:科学活动是按照某种程序进行的,它把以前已经完成的东西不断地再合并为一个不断生长的结构,这就是我们称之为科学的文化或传统。⑩在斯诺看来,科学文化是累积的、组合的、共意的,它体现着自己的过去,必然要穿越时间而进步;而另一种(人文)的文化则具有另外存在方式,它们是非累积的,是独一无二的,从彼此之间的关系上看不出内在的进步。
科学对人类社会存在的巨大影响,改变了人的自然生存条件和社会生存方式,这是科学之为“人的科学”的本质方面。科学本身涉及的层面之广以及科学的影响之深都只能用文化或文明这样的总体性概念来描述。科学知识社会学(SSK)注重探索和展示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的生产、变迁和发展的作用,并从理论上对这种作用加以阐述。英国学者巴里·巴恩斯(B. Barnes)认为,科学是文化的一部分,而且现在它成了文化的一个高度分化的要素。这种文化的变迁具有自身的连贯性、科学的不同分支具有潜在的文化内聚性、在某个特定的时期科学同事群体界定他们认为什么可算作是科学知识的方式,等等。11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进一步消除了科学研究中的本质主义和简单化观念,深入探讨了科学活动所具有的人的内涵和性质。这种倾向与某些研究者把科学看作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相通之处。他们注意到了科学的传播和影响过程的确可以从“文化变迁”的角度给予研究和理解,然而不能将科学最后认定为是同某种风俗、民俗完全相同的东西。巴恩斯还认为“理论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一种隐喻”,“凭借它便可以把类似文化模式中的有用要素,转变为并重新组织成令人费解的事件的东西。”12总之,科学知识社会学否认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的普遍标准,认为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内容,是由具体的社会群体的有局限的文化规范决定的
英国科学家、哲学家波拉尼(M. Polanyi)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科学的文化内涵,他论述了科学知识是一种“个人知识”。他指出,科学从具体的知识上升到普遍的知识,成为人类的智慧或审美活动的过程,但这一过程是一个矛盾重重、曲折艰难的过程:“认知任何一项自然科学知识都少不了认知者在某种程度上内居于研究对象之中的行动,这种亲密的内居行动呈现一个连续的进展过程——这过程恰恰指向被誉为史学独特的研究方法的‘完全内居’(fullest indwelling)。”13自然科学要成为人类内在的知识、普遍的知识,不是依赖于它作为某种结论和实际效用的力量,而且还要依赖于整体的精神演变过程或态势。波兰尼认为,“整个人类感觉世界——智力、道德、艺术、宗教理想——都是被人类生存和成长于其中的文化遗产之构架所激活的。”14如果没有其他文化的制约,科学的发展将人类带向一个“不可预知”的未来。波兰尼认为,在科学上没有纯粹的事实,“科学也不仅仅是事实的集合,它是一套基于自身科学诠释而存在的事实体系”;“只有在一个传统信仰与价值的复杂系统之内,人们才能从事科学研究,并将之代代相传,这就好比在整个社会生活中,传统是不可或缺的。”15波兰尼通过他的研究揭示了科学研究活动与人类其他活动之间“人类学意义上”的一致性,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科学的文化生成过程与其他文化资源所采用的过程并无重大区别。
在文化视野中,科学事业是向其他文化形式或意识形态开放的。正是由于科学的文化性质,科学可以在不同层面上与宗教文化发生关系,表现出在相容甚至互补,又矛盾甚至冲突的复杂关系。既然宗教与科学都是人类的文化活动,那么二者之间就会必然存在着共同之处,存在着可以对话的通道,存在着互诠的可能性;同时二者之间的比较也显示了它们在思维方式、影响层面、文化性质上,都存在着很大区别。无论如何,科学的作用是历史地形成的,是不会被完全解构的,正如普利高津在《确定性的终结》中说的,断言时间之矢仅仅是现象学的或者是主观的,皆属荒谬。16科学改变的不但是外在的世界,而且是人的精神世界,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改变。在这种意义上,科学可称为一种真正的文化。
三、结 语
科学虽然从内容上体现的是关于自然的知识,但是科学体现的是人的目的和手段,所以科学不是外在于人的绝对存在物,科学不但是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还体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因此,科学现象并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前苏联学者拉契科夫(П. Рачков)从三个不同的视角对科学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一,首先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的本质联系的一种基本形式,这种认识提供了预见事件的可能性,是人们合理行动的基础。第二,科学还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和相对独立的社会体系,这个体系把科学家组织起来,为认识客观规律和应用这些规律服务。第三,科学还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力量,这种力量将科学成果体现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中,并且使得因人们的行动符合客观规律而得到发展。17这实际上是从动态的、联系的、系统的角度看待科学的——因为科学与人的社会活动密不可分,纯粹知识形态的科学不可能解释科学活动的实际影响和意义。拉契科夫说明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力量及其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联系,从而深刻地说明了科学的社会本性。科学具有巨大的文化影响力,当代科学的发展不但改变了人的思维方式,也意味着当代科学精神发生了重大变化,18这种变化也必然会对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产生深刻的影响,这种关系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也将在历史中不断地被超越。
① 参见曾国屏:《当代自然辩证法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0页。
② 拉契科夫:《科学学——问题·结构·基本原理》,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 第24页。
③ 参见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82页。
④ 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63页。
⑤ 伊安·巴伯:《科学与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95页。
⑥ R. K. 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6-28页。
⑦ 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9页。
⑧ 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1页。
⑨ 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60页。
⑩ 参见C. P. 斯诺:《两种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20页。
11 参见巴里·巴恩斯:《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68页。
12 巴里·巴恩斯:《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71-72页。
13 迈克尔·波兰尼:《科学、信仰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3页。
14 迈克尔·波兰尼:《科学、信仰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5页。
15 迈克尔·波兰尼:《科学、信仰与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7、190页。
16 伊利亚·普利高津:《确定性的终结——时间、混沌与自然法则》,第3页。
论文摘要:音乐教学模式的发展是音乐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传统的音乐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构建新的音乐教学模式有很大的启发。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实现人的社会化。教育的功能就是把宏观的社会文化结构转化为学生微观的个体心理结构,而转化必然要通过学生的内化才能有效达成。因此,教育必须要以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为前提,从而促进个体的发展。
传统的音乐教学模式过于重视知识的传授,忽视作为个体的学生情感、主体性、创造性的培养。教学模式的单一,使学生的主体性没有得到有效地发挥,更不用谈潜在于学生身上的个性、意志、情感的培养。在新时代的背景下,音乐教学必须不断更新观念,从培养学生主体性、促进自我发展的角度构建新的教学模式,以适应新时期的教学要求。
一、构建主义对音乐教学模式的思考
音乐教学模式和整个音乐教学改革的发展正着眼于培养学生的主体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精神,着眼于培养学生的自我发展能力。传统的教学模式要解决的是如何控制教学过程以实现知识的传授,因此不能有效达成上面所述的目标,而现代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则为此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建构主义认为,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世界的理解和赋予意义是由每个人自己决定的。由于个人的经验不同以及对经验的信念不同,对外部世界的理解便也各不相同,所以应该更关注如何以原有的经验、心理结构和信念为墓础来构建知识。从这个角度出发,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学习的主动性、社会性和情境性,强调学习过程中学习者在已有经验墓础上的主动建构,强调发挥学习者的主体意识,从而促进人的整体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这种思想正体现了音乐教学模式发展和音乐教改的价值取向。
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课堂曾经以其丰富的内容、活跃的气氛、多变的形式而傲视诸科、独树一帜。随着教学改革的推进和深入,各科教学都已上升了一个层次,而音乐学科相对显得滞后,在很多音乐课堂上仍然演绎着我教你唱、我说你听、我动你跟的陈旧方法,导致了学生音乐知识贫乏,创造能力差,学习方法被动,缺乏自主意识的现象。
长期以来,教师始终把自己看作一个“教者”的形象,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就是教知识,“教书”、“教师”、“授课”这些词语一方面显示了长久以来的课堂状态,一方面则又使这种思想得以根深蒂固地延续。其实,这种“行为主义”的做法就是把学生当作了灌输的对象、外部刺激的接受器、前人知识和经验的存储器。在这种理论指导下的教学,教师不自觉地成了课堂的主体,学生便自然形成了“从教师那儿学音乐”的思想意识。实际上,这种课堂教学是没有充分尊重学习主体、忽略学习者的音乐潜质和成长的能力、甚至可以说是扼杀他们“创造力”的课堂。
20世纪9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建构主义理论则给陈旧的音乐课堂带来了新的活力。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特别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要求学生由被灌输的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和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教师的角色则由“传授知识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促进者”。
二、音乐教学模式的构建
首先,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要主动参与知识建构的过程,以自己的方式建构对事物的理解。个人有独立的理解,同时又通过合作获得的全面理解。音乐学科具有独特的灵活性和模糊性,有足够大的空间让学习者发挥主观想象。同样的学习内容往往会因个人经验、经历、价值观的不同而产生独到的见解。在教学中,音乐教师要尊重该学科原有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在教学模式设计中要设法让学生主动参与其中,学生主体参与教学使学生在教学中自始至终充当着主人的角色,他们把教学看作是“自己”的责任,而不光是教师的事情。从教的主体而言,为了使学生主动性参与教学,教师通过一系列的设计安排尽可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从学的主体而言,学生主动参与教学会满足学生的各种求知需求。“主体一发展”为特征的音乐教学模式的构建,应立足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并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最终目标。作为人的本质所在的主体性,实践性、创造性和个性特征是其基本内涵。人的主体性存在于人的生命活动之中,并只有在生命活动中才得以生成和提高。学生主体性在学习上主要表现为态度积极和行为积极,能自觉地参与、交往与合作;在行为方式上主要表现为理智与情感、有意识与无意识的和谐统一。“主体一发展”音乐教学模式侧重在教学活动中,突出培养学生的主体性意识,在丰富的音乐教学活动中收获自己的学习心得,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发展意识,能自觉地提出自我发展目标。
其次,建构主义情境教学模式使学习在与现实相类似的情境中发生,以解决学生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目标,学习的内容要选择真实性任务。学习者在情境中模拟实际情况并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获得实际中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并不是将提前准备好的内容教给学生,而是在课堂上展示出与现实中专家解决问题相类似的过程,提供解决问题的原型,并指导学生的探索。
情境性的学习呈现了知识的生存力和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建构主义认为,知识若是有助于解决具体问题或是能够提供有关经验世界的一致性解释,就是适应的,就是有“生存力”的。音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生活中处处可见音乐的运用,它涉及情感、人生,又包罗一切学科。社会生活中与音乐相关的问题也非常多,如对某一历史人物、事件或者某一种文化传统如何评价,如何透视、分析和评价某一社会现象等等,这一系列紧密联系社会、实用性极强的问题本身具有复杂性和挑战性,势必会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欲望。查阅资料、调查访问、填密思考,不断从书本、社会中汲取文学、文化、历史和科学等各方面知识,再通过讨论、辩论、演说等多种交流形式达到共融和逐步解决问题,这就必然会大大提高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增强他们的音乐运用能力,培养他们的创造力。构建音乐情境教学模式,将音乐的学习放到各个有趣而有意义的活动中,在问题的解决中掌握音乐知识,一定比课堂上简单的讲授更容易培养学生的能力和创造能力。这种情境化的教学可以不只依赖独立的测验来评价学生的表现,对间题的解决本身就反映了学生的学习效果,或者仅仅对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进行功能性评估。以每一个学生的相对进步来作出评价,既有积极促进进步的意义,同时也能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把学生从书本中解放出来。
再次,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获取知识的过程,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情境下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这个“必要的学习资料”不是支持“教”的,而是为了支持“学”的。鉴于这样的出发点,在音乐教学中构建信息技术教学模式,不仅有利于丰富音乐教学环境本身,同时对培养学生的信息搜集、处理能力,扩大自身周围的学习资料范围,促进主动学习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音乐学科在广义程度的理解上,其知识的来源为一种工具和手段自然而然地渗透到学科的学习中,既优化了学科教学的教学过程,提高了教学质量,同时又加深了学生对信息技术的理解和应用的层次,使信息技术与音乐教学在整合的过程中相得益彰。墓于信息技术的音乐教学模式目前主要有教师运用投影、图片、录音磁带和计算机多媒体制作的课件等手段,学生墓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
最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增强个人合作的能力,主要关心这样一些社会关系的范型,如协商、合作、冲突、修辞、礼仪、角色、社会场景等。他们还认为,学习首先是进入某一实践共同体的文化进程,这包括对社会交互作用的参与以及按文化方式组织的能影响学习和发展的活动。在建构主义教学中广为采用的合作学习、交互式教学模式同样也为音乐教学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法兰克福学派是20世纪西方文论的重要流派之一与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法国结构主义的文本形式中心论不同,法兰克福学派文论承袭了作为感性生存论的德意志审美精神,将 艺术 和审美看成摆脱 现代 社会生存困境的最佳途径,其直接的理论来源是马克思《1844年 经济 学 哲学 手稿》和卢卡奇《 历史 与阶级意识》中异化与人的解放间题,并改造了弗洛伊德主义和存在主义等现代西方哲学,从而 发展 了一种和经典文论不同的文艺社会学。可以说,法兰克福学派的艺术与审美理论都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即艺术和审美如何成为解放意识、否定异化的革命性力量。在此意义上,可以把法兰克福学派文论看成一种广义的社会文化批判理论。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主要指向两个方面:一是对苏联美学的批判性考察,二是对发达资本主义文化工业的批判,这两个方面都对
马尔库塞用形式主义美学理论批判美学,批判 艺术 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观点,这是不足取的。但我们也应该看到,马尔库塞所强调的艺术的主体性、艺术自律及审美形式等问题,确实是长时期内美学所忽视的。在
童庆炳在写于1983年的《文学与审美》一文中提出了一个今天看来习以为常而在当时起到开风气之先作用的见解:“只有在文学理论的各个问题上深深引进‘审美’的观念,我们的文学理论才可能打开新的局面”。1984年,童庆炳在自编教材《文学概论》(红旗出版杜)中明确提出了“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审美反映”及“审美是文学的特质”的新见解。童庆炳在1992年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中则吸收了 现代 西方语言美学的新成就,提出了一个沿用至今的观点—“文学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
由于“审美意识形态论”是在对苏联及欧美文论的借鉴基础上,特别是 总结 了我国现当代文论的教训后提出来的;在后来的阐释中,又吸收了西方形式主义文论的理论要素,因而就体现出一种综合视野:既避免了将文学作简单的意识形态图解的文学工具论的缺点,又防止文学研究陷入形式主义学派见木不见林的狭窄范围。在今天看来,它仍然有着旺盛的生命力。面对学界对“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怀疑和指责(比如把“审美意识形态论”理解为“审美主义”).童庆炳仍然认为,审美意识形态论是文艺学的第一原理。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儒家文化
在2014年5月4日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的讲话上提出:“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是青年群体的主要力量,“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事关民族兴衰和国家前途。”由此可见,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
核心价值观是特定社会群体判断社会事务时依据的是非标准和遵循的行为准则。清华大学学院欧阳军喜教授认为“核心价值观能否深入人心,成为社会的共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核心价值观本身是否符合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心理,是否植根于传统文化,是否体现民族特性;二是核心价值观本身是否科学先进,是否顺应了世界潮流,是否反映了本民族的前进方向。”党的十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二十四字”表达形式,高校思政教育工作者在具体要求的指引之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作重新审视。
儒家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文化流派,倡导血亲人伦、修身立德、理性入世。其中心思想包括礼、义、智、信、忠、孝、廉,思想核心为“仁”。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凝结中华民族文明的精神内核。
一、从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看儒家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流与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精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源流。以孔子开创的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西汉以来,儒家经学以强势之姿成为主流的文化意识形态。不论是皇权统治还是民间维系社会都以儒家经学作为价值标准。中国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发展驱动力。必须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必须根植于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土壤,必须是对中国优秀价值理念的概括和提升。
二、以儒家文化丰富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内容
儒家文化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源远流长。国家所提倡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表述。“文明”、“和谐”、“公正”、“友善”等既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一)以“入世”、“求实”之道坚定大学生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教育
纵观中国历史,从先秦诸子百家到程朱理学,都在强调一种信仰的追求。特别是儒家强调“入世”,强调个人理想要以政治信仰为背景,而个人理想的实现要和国家社会的诉求一致。儒家文化是一种非宗教而胜于宗教的文化力量,它对于理想信念的无限追求从没有停息过。这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过程中的“信仰”、“信念”的教育是有积极意义的。
(二)以“乐观”、“鼎新”之义丰富大学生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
“民族精神是指各民族历史地形成的体现民族生存发展规律,反映民族根本性格,具有普遍渗透力的全民族的主体意识和主导精神”。“时代精神是每一个时代特有的普遍精神实质,是一种超脱个人的共同的集体意识”。中华民族在抗争与发展的过程中早已形成了统一的民族认知。这种以爱国为基础的民族认知成为了中华民族的脊梁和民族自信的来源。在继承先秦儒家思想的同时,中华民族不断结合时代特征,吸取外来文化的优秀特质形成新的思想体现了时代特征的精髓。
(三)以“修身”、“仁爱”之礼深入大学生道德修养和行为准则教育
道德修养是个人自觉地将一定社会的道德要求转变为个人道德品质的内在过程,是长期形成的道德情操。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提高大学生的道德品质。我国自古以来长期重视道德修养对于个人、社会乃至整个国家的重要意义。儒家文化更以“仁”为核心,提出德政的主张和礼乐的教化方法,建立了一套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深深的影响着中华民族的发展轨迹。
三、以儒家文化增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吸引力
教育效果通常通过“显性教育”和“隐形教育”共同作用达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在显性教育方面除加强思想政治课教育之外,也可以整合多种公共课程和选修课程,如大学语文、中外文学名著鉴赏、社交礼仪等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堂教育形势。在隐性教育方面儒家文化在第二课堂层面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打破理论灌输式教育模式,以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学生活动大力提倡社会志愿服务。这种包含“文明”、“和谐”、“友善”内涵的践行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到实际行动之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需要社会、学校和家庭三方面的共同努力。儒家文化重视环境对于人影响,建立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是儒家传播文化主要目的之一。大学生最常接触的“环境”就是校园,而先进的校园文化正是提高道德修养的有益环境。家是儒家最主要的归宿,作为载体把文化、思想、礼仪、教育都最实际地落实下去。每一个大学生都出自一个家庭,将来也必将组成属于自己新的家庭。这是儒家文化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代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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