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7 16: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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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诚信危机成因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国内资本市场上不断有“问题”公司被曝光和查处,银广厦事件可谓是登峰造极,而2001年底美国的安然公司破产案更是令人震惊。为银广厦出具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东窗事发,其执业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被吊销。签字的两名注册会计师被严惩。人们在痛斥上市公司弄虚作假的同时,也对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诚信表示怀疑。由于中天曾作为60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者,拥有近百名注册会计师,在国内堪称超大规模,而安达信国际公司则是全球五大会计公司之一,连这样在国内、国际会计职业界具有较高的地位事务所都难以洁身自好,人们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都不禁要问:诚信在哪里?据上海财经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被调查者都认为上市公司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美国一家媒体甚至认为“会计师行业面临危机”。我们认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正面临严重的诚信危机,如不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将危及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
二、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下降的原因分析
1、利益的趋势,使注册会计师往往迁就客户,影响了其应有的保持审计过程中的超然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命所在,一旦失去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的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真实性、公允性必然大打折扣。独立性的丧失是中天和安达信审计失败的重要原因。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案发前主要合伙人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做业务上,而是放在拉项目、拉关系上。合伙人提出“业务量第一,客户至上,应该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对此,事务所的一位注册会计师认为,在拼命追求业务量的环境中,注册会计师要想保持超然独立的立场很难。安然公司破产前,安达信一直是它的报表审计机构,2000年安达信从安然公司获得5200万美元的收入,其中咨询收入2700万美元,审计收入2500万美元。英国金融时报认为,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与审计业务没有完全分开,这种关系缺乏独立性的结构,难免引起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相互勾结作假。2、激烈的竞争,使注册会计师简化甚至省略了应有的会计程序,弱化甚至放弃了谨慎性,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会计师的职业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客户接受审要支付一定的审计费用。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讲审计成本一般与审计业务量的多少成正比,与审计失败的风险成反比,如果进行详细、全面的审计,则审计失败的风险很小,审计投入的成本很高;相反,如果审计程序过于简单,则审计成本很小,但审计失败的风险很大。通常,会计职业界会在三者之间寻求一种均衡,并由行业组织制定审计业务指导价。但是,由于现实中会计市场供求状况是僧多粥少,事务所为保住和扩大市场份额、争取或稳定已有客户,在竞争中必然相互压价。为了在低廉的收费中保持一定的利润空间,事务所愿意支付的审计成本必然降低,这样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就会减少甚至省略必要的审计程序,弱化甚至放弃谨慎性这一会计师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一个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水平,不仅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同时还体现了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模式。在我国,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因此,中小企业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形势很多时候都是相辅相成的。
(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出台2014年年初,国务院批准并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目的是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主要改革事项有: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二是改革年检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方案的出台,一方面,将大大削减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报表审计、验资等传统业务量,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群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这给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带来了新的商机。
(二)“营改增”税收改革的展开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此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营业税税率为5%。以月营业额接近2万元的小微企业为例,免征政策实施后,企业每个月可以减轻税负600元到1000元。600多万户小微企业加起来,减负规模就是几百亿元。小微企业减负以后,有利于企业稳定、扩大发展。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时期,这项政策为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助推力,有利于中小企业在改善自身形象和信用方面花更多精力和财力。
(三)有关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出台2013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3]12号),提出要规范记账行为,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规范记账行业发展。《指导意见》明确,在政策层面,将积极探索对记账机构的政策扶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记账工作,推动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选择记账服务,积极引导记账机构面向乡镇开展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对记账机构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记账服务制度。这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方向分析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小、人员流动大、业务面狭窄,多分布在基层,以市、县及以下为主,只有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才能走得更远,为此,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要充分利用自身“自动灵活、地域特色鲜明,经营成本低,能适应数量多、规模小、种类多、经营结构单一的中小企业”等优势,积极应对机遇和挑战,创新发展思路和模式,走出一条特色发展道路。
(一)发挥专业素质优势,做大会计等外包服务业务与中小企业相比,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务、会计、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这是中小企业最需要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等改革方案的出台,使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传统的审计、验资业务将大大削减,但是,伴随着国家有关基层会计管理工作要求的提高、中小企业数量的快速发展,规模效应将使业务成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新的增长点。因此,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要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拓展记账、税务、外包等服务领域,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外包服务。通过、外包,实现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盈利能力和收益水平的快速提高,实现中小企业会计工作质量和企业形象的改善。
(二)紧密结合自身和地域优势,做深特色业务和品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多、分布广,与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相比,采取特色发展战略势在必行,这既是中小企业会计服务的需要,也是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需要。所谓特色发展战略就是集中力量于某一领域做精、做专,树立品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特色发展有两个方向:一是服务内容特色化。根据自身优势可以在审计、验资、评估、税务、会计、外包服务等方面选择一种或几种作为重点。二是服务对象特色化。根据当地企业特点、自身优势,选择在一个或几个相关行业内发展,提高在行业内的知名度。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资源有限,专职于某一领域,才有可能为特定的客户群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而形成品牌。做出特色以后,可以拓展与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在某些领域、行业开展合作,提高自身影响力和盈利能力。
1.审计报告的公开化,使关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群体增加;而公众对审计的期望过大,依赖程度过高,无形中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风险。
到目前为此,我国的上市公司达1000多家,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每年均应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审,并将审计报告在报刊上公布。审计报告的公开化,使越来越多的利益群体开始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他们的工作。同时,由于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为的性质、审计报告的意义存在着误解,混淆了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或者公众对审计的期望值与审计实际所起的作用之间存在着差距。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自然而然地、不或避免地将所有的过错者推到注册会计师身上,进而又使更多的群体不能满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或对他们的审计工作更为挑剔,这些无形中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风险。
2.法律界和会计界对审计责任的界定标准未能达成共识、法庭多次出于保护\\"弱小群体\\"的目的而运用\\"深口袋\\"理论造成对注册会计师的不利判决,进一步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会计界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专业标准的要求,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通过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是能够将会计重大的错报事项揭示出来的。但是,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并不能保证将所有的错报事项都提示出来,所以并不能苛求审计人员发现和揭示会计报表中的所有错报事项,因而也不能要求他们对于所有未查出的错报事项都负责任,关键在于未能查出的原因是否源于审计人员本身的过失。如果由于审计人员的过失未能发现和揭示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从而给委托单位和第三者造成了经济损失,注册会计师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法律界与公众则认为只要审计报告意见与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实际上法庭在受理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时,较倾向于保护所谓的\\"弱小群体\\",强调均衡损失,运用了\\"深口袋\\"理论(注:认为受伤害的一方可向有能力提供补偿的另一方提出诉讼而不问过错为谁)。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盈利丰厚,完全有理由从其丰厚的收入中拿出一小部分来稳定受损方的情绪,以安定团结,稳定经济。法庭的这种判决,使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法摆脱不合理的风险困扰。
3.知识经济时代将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提出不同于工业经济时代的要求,这也必然会加大其审计风险。
当前,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地涌现出来,高新技术企业一方面由于知识技术的创新而增加了企业的收益,但与此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另外,知识经济时代的审计目标将不再象工业经济时代那样仅仅局限于对企业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于各种信息来预测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高风险企业的审计必然为注册会计师带来更大风险。
4.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与电算化审计的研究开发的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为审计人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工作带来了不同于传统手工环境下的审计风险。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企业的经济业务具有数据处理过程自动化、数据存储磁性化、内部控制程序化等特点,会计信息的生成方式发生了改变。因此,利用传统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对在计算机系统环境下生成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已经远远不够。审计人员除了对传统的诸如会计报表、账册凭证等审计对象进行审计外,还应对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本身进行审计,即审查计算机内的程序和文件。只有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才能对被审计的会计电算化系统作出客观的、公正的评价。但是,目前审计电算化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相对滞后于会计电算化。另外,由于审计工作本身的不规范,或者规范性的要求因未能得到重视而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也为开发研究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和应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带来了难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对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经济业务的企业进行审计时缺少计算机辅助审计环节,将为他们的审计结论意见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
二.降低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对策
1.分清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日趋增大的风险,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除了严格遵守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之外,还应注意通过分清企业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来转移本不属于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会计责任。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与客户签订约定书时,须写明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等内容,并对全部审计业务均要求管理当局提交一份声明书,以防止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在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而由于其舞弊技术的高明并加以精心的掩饰,审计人员即便采取了标准的审计程序和也没能查出的情况下,作为委托方应承担会计责任的依据。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师对此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关键在于怎样才能使其内容严密,不致于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从保护注册会计师利益出发,不断地完善有关权利义务的法规,不断地与法律界沟通,使法律界能够认同审计责任的界定标准,帮助注册会计师反击那些毫无根据地扩大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诉讼,进而影响公众对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理解和认同。
这会导致注册会计师不能满足验资业务需求的问题。为此,我们认为逃避验资业务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提高验资质量,合理规避验资风险。
事项1:自然人甲、乙、丙、丁共同出资组建A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规定甲、乙、丙、丁分别出资人民币25,000元,各占注册资本的25%。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即向银行函证,核对函证、银行对账单和进账单是否一致,检查进账单真伪和要素是否完备,并审验了注明投资款10万元的进账单。
分析: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审验符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号一验资》及其规范指南的要求,但为了避免:(1)各个自然人之间代为出资而引起的权责纠纷。注册会计师取得的进账单上显示的是各出资者缴款的汇总金额,不能反映各个投资人实际出资情况,如果某个出资人如丙方没有资金,私下协议由其他出资人代为垫付,这在注册会计师取得的证据中没有办法得知,并且在各个出资人拟设立公司的良好关系下,他们也不会把实情告诉注册会计师。但一旦出资人之间出现矛盾,其权责无法私下调和需要司法介入时,代为出资方可能会控告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不实,因为实际情况是丙方没有出资;(2)出资人用借款出资,取得验资报告拿到营业执照后,立即抽逃资本还债。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和取得以下证据:(l)证明各个自然人经济状况的资料;(2)由各个出资人、被审验单位签名盖章的出资人货币出资清单。如果某一出资人的经济状况不能保证其货币出资,注册会计师应谨慎出具验资报告;如果存在代为出资的情况,注册会计师还应取得由出资方、代为出资方共同签名的委托受托代为出资协议,并关注出资方和代为出资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代为出资款的偿付条款的规定。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内容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属于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又称为专业赔偿保脸,是指保险公司承保专业人士在履行专业服务过程中因疏忽、过错造成其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其投保人通常为会计师、律师、医师、药剂师、设计师、经纪人等专业从业人员。国际上的职业责任保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80年代后期得到飞速发展。我国的职业责任保险起步较晚,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是继1999年初推出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以来的又一职业责任保险险种,它是以会计师事务所为单位进行投保,会计师事务所与保险公司签订同一份执业责任保险合同,当会计师事务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应承担"会计师责任"时,由保险公司依合同的约定补偿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后的损失或直接向该当事人(又称"第三者")支付赔偿金。具体内容如下:
1.被保险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2.保障对象:与被保险会计师事务所签有审计业务协议,委托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即委托人;按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投资人、债权人,即利害关系人。
3.保险责任: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代表被保险人承办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未能履行其业务上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造成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条款的有关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同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有关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这一险种将采用"索赔基础"方式赔偿,即意味着若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投保,保险公司将连续计算追溯至第一期保险期限起始己并承担追溯期内的保险责任。
4.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鉴定由"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投票表决,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鉴定委员会如无法得出结论,交仲裁机关裁决。
5.投保程序:投保人首先向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索取有关资料,详细阅读并了解有关条款的内容;然后填写投保单和核保问卷,包括投保人情况简介、人员构成、业务规模、以往损失记录、保险需求意愿等;经保险人审核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内容达成协议后,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出具保险单,投保人应当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在接到委托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的索赔请求或知道可能引起索赔的信息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有关的索赔文件和材料。对上述第三者的索赔,会计师事务所在末征得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前,不得对外承诺或作出出价表示。如果保险双方对合同条款有争议,可以提交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协调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推行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是受当事人委托,以独立身份从事鉴证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需要承担较高的风险。而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着"小、多、弱、滥、差"的局面,即事务所规模小、数量多、经济实力弱、事务所设立过滥、执业质量差,这样的事务所承担和规避风险的能力有限,时常面临巨大的索赔危机。同时,事务所脱钩改制后,需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国家对事务所的责任追偿方式也逐步由行政处罚向民事赔偿过渡,会计师事务所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这样,其风险就更加巨大。推行"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就可以互助互保,共担风险,大大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力地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2.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法》的贯彻实施,便会计师事务所逐步向合伙制过渡。当前,会计师事务所普遍采取有限责任形式。它以30万元人民币为限承担经济责任,却从事着百万元、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资产的验资、审计业务,显然权力与责任不匹配。合伙制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人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样虽有利于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可无限责任的存在却使注册会计师执业与事务所经营都风险巨大。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尽管这一规定已有7年之久,但该保险领域始终是一片空白。"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推出,正好填补了此项空白,使得这项规定得以落实。同时,该险种也在经济上为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推动了会计师事务所向合伙制过渡。
3.有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朱鎔基总理将注册会计师的地位和作用概括为:注册会计师为市场经济奠基,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好坏,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是千秋万代的事业,要形成以注册会计师为中心的社会监督体系。会计、审计制度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法律化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金融秩序能否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社会公信力是注册会计师的实点。当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的要求,导致出具的报告失实,并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的推出,将进一步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报告使用人应负的经济责任。
一、行业自律型管理体制
行业自律理管理体制是指主要由民问职业团体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上,注册会计师由民问协会实行自律管理,政府不如干预,该模式以美国、英国为代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尼日利亚等国也采用这种模式。
(一)该模式特点
1、有关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执业登记以及工作准则等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制定。如美国各州虽然也制定了一些有关注册会计师管理方面的法规,但这些规定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是对注册会计师的地位予以认可。而有关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的具体办法以及工作规范等则是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制定。又如,英国虽然在《公司法》中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定地位的资格作了规定,但具体的操作规程和职业管理的内容也都是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制定。
2、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监督审计规范的执行和检查审计工作质量。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遵守审计准则作为会员的一项重要义务列入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并相应设置了道德规范实施机构负责监督会员的执业情况。该实施机构根据违规程度分别对违规会员处以警告、罚款、暂停会籍、开除会籍等纪律处分,并在会刊上予以公告。同时,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监脊会计师事务所遵守质量控制准则,还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部执行委员会,负责对同业互查中发现有违规问题的事务所进行处罚。又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为监督会员的执业行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纪律委员会,负责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规范情况的监督,以及对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者予以处罚,以维护本行业的信誉。
3、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比较健全的自我管理机构。如美国注册会计协会设置了高级技术委员会、职业道德部、会计师事务所部、职业培训部、考试委员会等部门,相应配各了包括律师、工程师在内的500多人的专职工作班子负责日常工作。此外,美国、加拿大等国还设有州、省一级的协会,从而形成了全国多层次管理网络,为实行行业自管理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该体制的优点
1、独立性强。采用该体制,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行业实行自律管理,政府干预很少,从而增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独立性、并有利于增强社会各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任。
2、适应性强。采用该体制,注册会计师协会能够准确了解从业人员的意愿,及时发现审计环境和审计实践的变化,并通过制定和完善审计准则尽快进行调整,从而既可以保持审计规则的指导性和科学性,又能增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适应性。
3、能动性强。在该体制下,由于事务所和从业人员不受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的阻碍,可以开展公平竞争,从而有利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该体制的缺点
采用该体制扳突出的不足是约束力有限。这主要表现在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行业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效力上的局限性。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受到局限。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一种行业协会,其制定的有关行业管理制定只能适用于其会员,而对会员以外的其他人则无拘束力。二是在采取处罚措施的种类上受到局限。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协会,对违规会员最重的处罚也就是开除会籍,而不能给予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及勒令事务所停业或解散等处罚。实行行业自仁管理体制的国家近年来审计诉讼案件十分频繁,从侧面也反映了这种体制的局限性。
二、政府干预型管理体制
政府干预理管理体制是指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在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自仁节理的基础上,由玫府进行较大范围和程度干预的一种管理模式。实行政府干预理管理体制的国家以德国、荷兰、日本最为典型。此外,法国、意大利、瑞典等欧洲国家以及菲律宾、巴西等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都采用这种体制。
(一)该体制的特点
1、由国家制定和颁布专门法律;对注册会计师的地位、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以及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的依据、工作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如德国1961年颁布的《经济审计师法》即对经济审计师资格、审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有关业务内容以及对经济审计师和审计师事务所违规的处罚作了明确规定。荷兰1962年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法》也对注册会计师的条件、工作规则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管理职责作了专门规定。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高级职员都由政府任命。日本1974年修订的《公认会计师法》也对注册会计师考试、执业资格及承担的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2、政府与协会配合密切,政府参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制定。在德国,经济审计师执业规范由经济审计师协会制定,以政府名义,在日本,由大戴省负责制定审计准则,由公认会计师协会负责具体解释,从而使之成为本行业的具体工作规则。荷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经内阁经济事务大臣批准后在政府公报上公布。
3、政府在审计规范的执业和审计质量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如,日本公认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是由公认会计师协会制定和颁布的,但在对违规会员进行具体处罚时,往往要接受大藏省的指导,并直接由大藏省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会员给予暂停执业或吊销执照的处罚。又如,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了4个纪律检查执行机构,各机构主席为政府官员。其中,上诉委员会是司法部任命的3名法官和协会任命的2名注册会计师共同组成的。
(二)该体制的主要优点
采用该体制有利于国家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管理以及为政府干预和调节经济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信息。同时,通过政府与协会的相互协作,共同制定执业规范并监督其执行,可以较为全面地考虑双方意愿,协调双方利益,从而使执行规范既有科学性和指导性,又有权威性和严肃性。而能够合理有效地制定和执行审计规范正是行业自律理管理模式所欠缺的。实行政府干预型管理体制的国家相对于实行行业自律型体制的国家,较少发生诉讼案件,从侧面也映证了这种体制的优势。
1.会计信息的公共信息职能深入扩散,审计报告的经济后果性加强,利害关系人增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转变职能,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换,行政当局更多地依赖会计报表中的相关经济信息来识别分析监管对象、重点,信息的可靠及时就显得尤为重要。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就成为判断获取的会计资料可靠性的依据。另外资本市场规模日益扩大,中小投资人的风险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强化,当潜在的投资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他们就寻求经济利益的补偿以求转嫁风险。于是为公开披露会计信息提供鉴证意见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就首当其冲成为追究的对象。
2.企业面临的市场约束不断加强,巨大的经营压力使其操纵会计报表的可能性增大。资本市场进入门槛的限制、上市后的持续信息披露义务;亏损公司退市压力、投资人的回报要求等重重压力,使上市公司一旦步入困境,就会寻求各种方法来粉饰会计报表。由于上市公司大多系剥离分立模式,母子公司天然的血缘关系就使其利用关联方交易、资产重组、托管等手段来改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因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及企业由内部人控制,使注册会计师不能够获得充分完整的信息,导致审计风险加大。
3.社会公众和司法界人士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值与独立审计客观能够达到的目标差距较大。目前社会公众普遍认为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后就意味着对会计报表做出保证。社会公众的认识极大地影响着法律界的认识,并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构成强大的压力,使目前“深口袋”理论盛行。该理论认为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审计手段的局限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只能帮助报告使用人合理确定会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而不可能对其经营效率、效果和持续经营能力做出保证。
4.注册会计师在资本市场博弈中自身行为的不规范,职业风险意识差,执业质量不高也是重要原因。在对上市公司审计时,面对激烈的会计市场竞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或无条件接受委托,或顺应上市公司意图,或在职业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而未能发现重大的错报和漏报。上市公司一旦东窗事发,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就难辞其咎。
面对严峻的形势,笔者认为从行业协会管理的角度来讲,应加强行业自律,实行审慎监管,维护行业形象,加强社会沟通,以消除和减少公众期望与客观现实的差距。具体如下:
1.严格会计市场进入约束,完善事务所退出机制。在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时,应严格控制数量,推行合伙制。首先控制合理的事务所数量可以避免恶性竞争、不计风险。低价收费等扰乱会计市场现象的发生。其次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高管理层在事务所处于特殊地位,业务承接风险控制一般由其负责,承办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处于被动地位。合伙制的实行可以有效增强高层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监控。最后应建立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考核评价系统,对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必要时要求其退出。退出市场竞争的压力可以调动现有事务所加强管理、开拓业务、谋求发展的积极性。
2.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促使其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对事务所的运作实行动态监控,保证其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治理模式应得到有效运作,这可以避免出现事务所内部人员独断控制所导致的不计风险、任意接收业务委托、降低质量标准的弊端。目前为了保证治理结构真正有效运行,必须建立事务所评价系统,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应对事务所组织体制、决策机制、机构设置、质量控制、项目管理、人员资源管理(人员聘用、晋升、培训)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及办法,实行定期评价。
第二根据评价结果进行适当分类,据此进行业务承接限制,使事务所业务能力与承担风险能力相适应。
第三实行分类指导,明确不同类别事务所的监管重点、改进方向,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及可行性。最后要建立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及时掌握事务所的重大决策,并提供政策指导及支持。
3.加强质量监管,建立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实行动态的全方位的质量监管。
(1)明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的质量控制制度。审计项目质量标准及控制程序,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测评办法。当前会计师事务所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委派、晋升、辞退等相关制度中应体现质量控制要求。另外审计项目应建立从业务联系、风险评估、人员委派、审计计划的制定实施、审计过程监督及事后监督到出具报告一套完整质量控制程序。通过上述措施使事务所建立质量控制框架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以此为基础分析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确定监管的时间、方式、重点领域。
(2)建立事务所质量控制数据信息系统,识别重点监管对象,完善事务所检查的方式、程序及处罚办法。通过建立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数据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的搜集力0工、处理,可以防止、发现、纠正事务所质量控制中的偏差和薄弱环节,确定监管重点。有效的检查选择方案、人员委派、检查计划、实施及报告处理程序,有利于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效率,保证检查质量提高和检查目的的实现。另外建立调查及惩罚委员会,有助于检查的独立
性和公正性,减少人为干扰。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地执行是警示和惩戒作用的集中体现,一旦做出处理决定必须予以坚决贯彻实施。 4.加强与政府监督的结合,拓宽社会监督的信息渠道。财政及相关政府部门对企业及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能够有效提供事务所执业质量信息。加强与政府的沟通,把握政策导向,一方面可以树立行业形象,另一方面可以为事务所提供政策服务,帮助其理解政策意图,减少执业风险。关注社会公众对行业的评价,对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树立社会公众信任感,建立完善信息举报制度,拓宽获取事务所执业质量的信息渠道。
一、西部地区会计服务市场面临的困惑
困惑之一会计师事务所“小、散、乱”的问题难以根治。“小”主要体现在事务所资本规模小,注册会计师数量少,执业资格种类少,业务面窄,业务收人少,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陕西省家事务所中注册资本万元以上的仅家,占总数的注册资本在万元以上的竟无一家。而北京的家事务所中注册资本在万元以上的有家,万元以上的有家,最大的达到了万元。年全国拥有可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事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务所家,陕西省只有家独立法人所和家分所,整个西部地区也只有家,在全国的比例极低国际会计公司在中国建立了家成员所、个代表处和家中外合作事务所,陕西竟无一家陕西省平均每家事务所仅名注册会计师,而北京平均每所有人,国际“五大”__________则达数千人。“散”主要指事务所的分布比较散乱,比如一些经济落后的小城市或小县城竟然有好几家所并存,每家所的从业人员还不足人,业务收人更是少得几乎难以维持生计。“乱”体现在事务所本身的内部管理混乱,质量控制机制不健全。一些事务所存在业务经营上的“短期化”行为,没有建立严格的业务质量控制机制,缺乏战略意识及品牌意识,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业务质量的辩证关系,从而难以主动保持其审计服务的独立性,影响了执业行为的规范和业务质量困惑之二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陕西省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中老龄化问题非常严重,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占了,岁以下的注册会计师仅占。与此相比较,北京和上海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分别占和,岁以下的年轻注册会计师分别占到和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一年度业务收人连续三年下降的事务所中,绝大部分事务所的执业人员都在岁以上。另外,陕西注册会计师的学历较北京和上海等地普遍偏低,绝大部分是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硕士以上仅有名,占总数的住,目前尚无博士而北京和上海的注册会计师中绝大多数是大专和本科学历,且本科的比例较高北京和上海两地事务所中还分别有名硕士、名博士研究生。陕西省执业注册会计师中通过考试获取执业资格的只占,其余都是通过考评方式取得资格的。还有许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职业道德教育和后续培训不够重视,使得审计人员缺乏实务经验,欠缺风险意识,难以作出适当的专业判断,这些也都直接影响到注册会计师执业队伍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困惑之三经营范围狭窄、市场开拓困难。陕西省的家会计师事务所年创造的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收入占近、验资收人占强、咨询服务收人、资产评估收入近、培训收人。、其他业务收人占近。一方面这些收人结构不尽合理,收益低、风险高的传统业务仍占主流另一方面,在调查中也听到很多事务所高层人员抱怨市场拓展极为困难,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税务服务以及其他新兴的非鉴证业务更是受事务所人员素质、经验、信息等方面的限制,难以有所创新。陕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的常规客户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四种类别的群体上,而由于执业资格的限制或者其他因素,很多事务所无法将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纳人其常规服务对象而发展成主要客户。另外,陕西省各家事务所的客户群都位于事务所所在地,很少有走出本地市场去外地执业的,倒是有外省的事务所或者国外会计公司的中国分支机构等来陕西省抢占市场。这些问题不仅在陕西省以及西部地区存在,在国内其他地区同样存在。而国际“五大”的主要发展趋势则是积极拓展非鉴证类新兴业务,其收人已远远超过传统业务,并不断开发新兴服务产品,而且其遍布全球的分__支机构承揽了全球性的业务,世界强公司基本上都是“五大”的领地。因此,缺乏足够的服务网络、缺乏开发新兴服务产品的能力,是西部地区乃至国内事务所与国际会计公司存在差异的主要方面。
困惑之四恶性竞争难以遏制。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和发展过快、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市场开拓迟缓、新兴业务缺乏、管理水平低下等因素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行业性的恶性竞争。彩电业重复建设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后果是价格战和全行业的几近全军覆没,注册会计师行业也不例外,其恶性竞争的后果也是价格战,以及败德行为。加之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下的董事会等同于总经理的畸形治理结构,所导致的“我聘用注册会计师来审计我”的畸形审计市场关系,注册会计师造假现象的出现,也就是必然的了。
困惑之五行业监管的非有效性。由于我国会计服务市场是一个初级市场,各种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和健全,加之监管人员的经验有限,导致了监管缺乏效率,从而影响了会计服务市场的有效运行。同时,政府监管角色定位不清也是造成监管不力的重要因素。
二、新形势下西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出路
陕西省会计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既有中国会计服务业普遍性的问题,也有西部地区特有的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思路供中国西部会计服务市场的参与者借鉴或参考。出路之一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借鉴公司的运作模式,实施战略管理。目前,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盲目发展、盲目经营的状况,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事务所更是如此。很多事务所考虑的仅仅是有没有业务做,而不考虑什么样的业务可以做、什么样的业务不能做、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至于市场如何开拓、风险如何评估、远景规划如何制定等问题尚难以提到议事日程。战略管理在公司、企业已经成为时尚,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当加以借鉴,特别是大中型事务所更不能缺少战略。按照管理理论,没有战略的企业必定是短命的,没有钱略的事务所也是如此。因此,事务所必须把战略管理作为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出路之二明确市场定位。面临加人后国际会计公司纷纷进人中国市场的形势,国内事务所普遍缺乏竞争力,西部地区事务所与国际大型会计公司相抗衡的能力就更差。因此,实行定位战略,形成相对优势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力。定位战略包括业务定位—确定重点开发的业务领域,如重点做审计业务、验资业务、管理咨询业务、网络审计与认证业务、税务服务、记账等,形成以龙头业务为主导、其他业务为辅的业务链条。客户定位—确定重点开拓的客户对象,如按客户规模可分别定位于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按客户性质分别定位于国有企业、股份公司与上市公司、合资及外资企业、乡镇企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一、介织、事业单位等。特别是小型事务所更应通过合理定位,专注于特定的客户、特定的业务范围,尤其是那些不被竞争对手所重视的业务和客户,如小规模企业的审计和咨询,开拓验资、记账、公司设立登记、公司秘书服务、会计服务、税务、会计人员培训等业务,形成相对优势和“人有我无、人无我有”的自身特改革与发展•财苑口色。因此,事务所的高层人员必须努力研究市场变化、研究客户需求、研究由于技术和经济环境的发展和变化对会计服务市场的影响,从中寻找潜在的业务、潜在的客户,力争抢为人先,扬长避短,在营销上做文章,形成特色。
出路之三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强化信誉观念。跨国公司和原国际“五大”的经验告诉我们,品牌是事务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西部地区乃至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深度发展必须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以质量赢得品牌、以品牌赢得信誉、以信誉赢得市场、业务和效益。出路之四实施强强联合,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之路。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走规模化、集约化道路的基本思路,就是通过事务所本身自发的或监管机构引导的形式,采取并购、联合、合作等各种不同形式减少业务的数量,取缔在没有经济总量依存的县域设立的事务所,使事务所的存在以经济中心城市为依托。争取打破地域界限,与东部地区、国际知名会计公司联姻,借鉴先进经验,实现跨越式发展。
出路之五提高人员素质,造就国际化人才。现代经济竞争,其实质是人力资源的竞争。我国加人后,就注册会计师行业而言,需要一大批国际型人才,才能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迈出国门,走向世界,为此应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一方面要请国内外知名的业务专家对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进行后续教育另一方面,应选派一批年轻的注册会计师到境外培训,以造就一支精通国际会计惯例、外语水平高、业务熟练的涉外型、高素质注册会计师队伍。超级秘书网
出路之六细分市场,建立差别化发展模式。国内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原来是依托政府及有关行业机构的背景设立的,长期以来形成了特定的市场环境、市场份额和某些行业垄断、地域垄断的格局。尽管市场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竞争日趋激烈,但长期以来形成的这种经营环境为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细分会计服务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鉴于国际会计公司进人市场的压力,政府、监管机构与国内事务所应以维护市场、共同发展为目标,实行细分市场的发展战略,使国内事务所尽快显现品牌效应、主营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