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8 1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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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风险管理环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2-0065-01
引言
在国外,最早提出“风险社会”这一观点的是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他在《风险社会》一书中,开门见山的指出,当今人类社会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风险社会与中国—与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的对话》一文中,贝克提出“生态、金融、军事、、生化和信息等方面的各种风险,在我们当今世界里以一种压倒性的方式存在着”。由此可见,“风险社会”已引起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关注,但是目前专门针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研究还很少,本文正是基于此,从土地征收的角度出发,考虑如何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管理,从而避免社会稳定风险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全文介绍了土地征收流程的阶段划分,分析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内涵及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动态管理模型,最后引入实例对该模型加以论证。
1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动态管理模型
1.1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内涵。 社会稳定风险是指由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以及社会性因素的原因,危及到大多数公民的利益,从而可能引起人民不满,引发,造成社会动荡,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及健康发展构成威胁的潜在性因素。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即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指在土地的征收过程中,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权益造到侵犯而得不到合理的补偿,造成失地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存得不到保障时,引起失地农民的不满,而可能采取群体上访、与政府对抗、聚众游行等措施,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威胁社会和谐的潜在风险因素。
1.2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特点。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除了具备一般风险的特点之外,还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主要有隐蔽性、复杂性和快速扩散性。隐蔽性指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难以发现、难以判断;复杂性指引发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快速扩散性指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一旦爆发,短时间内会引发大量农民参与其中。
1.3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分类。 社会风险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社会风险是与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风险并列的;广义的社会风险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各类子系统。社会风险最大的危害是影响社会稳定,结合土地征收项目自身的特点,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可以把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可以分为四个子风险为经济风险、政策风险、自然风险和其他风险。
2实证研究
3.1案例介绍。 陕西省西安市某区某批次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18.0601公顷,其中耕地1.6970公顷,果园14.9358公顷,其他农用地0.2581公顷,建设用地0.6320公顷,未利用地0.5372公顷。涉及村组1个,该村总人口976人,其中劳动力488人。征地前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务农,人均年收入5825元。
3.2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识别。 详细整理并分析从当地农民调查到的资料以及从当地国土局、局、街道办事处收集到的相关资料,邀请相关的土地征收工作人员、土地估价专家、村民代表等,运用头脑风暴法,进行风险识别,最终确定了该项目的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子风险主要包括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政策风险、其他风险。其中经济风险包括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较低、征地补偿资金未落实、社会保障资金未落实、失地农民再就业困难;自然风险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噪声污染、项目建成后可能会污染当地水源;政策风险包括政府公告宣传不到位、征地行为不规范;其他风险包括异地安置导致农民生活不便、该村村组存在内部矛盾。
3.3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4结论
本文在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通过构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动态管理模型,对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定量化评价,客观的判别风险等级从而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或者避免该风险的发生。具体来说,本文主要研究了:
4.1对土地征收项目流程进行了阶段划分,定义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对其特点进行了简单阐述,并对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分类,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动态管理模型。
4.2运用头脑风暴法对土地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识别,引入模糊综合评价法、熵权法、等风险图法,求取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风险系数。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面临着较大风险,更需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来获得保障和支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其强大的网络对国外买方的资信等进行调查评估;在企业的收汇过程发生异常时,及时进行追偿债务或赔付款项;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在全球经济危机冲击下, 一些国家的对外偿付能力、汇率稳定性等都受到很大影响,国外银行的信用风险也在增大。在国际市场上买家拖欠、拒收等违约风险剧增,而部分国家的信贷紧缩政策更加大了这些企业拖欠货款的风险,甚至不少企业还面临着海外买家破产的局面。曾经是国际上著名的一流银行频繁陷入困境,对即使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货款收回也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因此出口收汇风险成为我国外贸出口企业面对的最大外部风险, 出口收汇安全成为出口企业普遍担心的问题。目前在我国企业出口困难加大的情况下,更需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来获得保障和支持。
出口信用保险是以国家政策和财政为后盾,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代表的一种政策安排。它对于出口企业的积极作用表现在为出口企业提供信用和融资服务的同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降低出口信用风险,减少风险损失,提高其在国际市场发展的能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出口企业提供收汇的安全保障,可以补偿企业由于买家的商业信用风险或买家所在地发生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从而保障企业经营的持续发展。
一、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国外买方风险进行调查评估
在跨国交易中对交易对象的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分析,都是降低交易风险的基础。而我国的出口企业普遍缺乏对境外客户的资信调查和分析。许多出口企业在信用交易前对境外客户的注册资本、盈亏状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经营作风和经营历史等情况的未作深入了解,缺乏对客户周全、真实、详尽的企业资信调查和信用评级。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会对国外买方及所在国家的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可以指导出口企业选择更有利的贸易对象和贸易条件,避免和防止收汇风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着先进的网络资信系统和相关国际级合作伙伴,以及专业的调查评估人员,因而对于国外客户的资信情况能有较准确的了解。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信息资源,因此它可以随时检查国外买方的业务量、信用等级等,使得出口商更多地了解其客户和潜在的商业伙伴,还可以帮助出口商建立预警机制。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信保专门成立了金融危机跟踪研究机构,强化了风险监测和管控机制,加大了对欧美买家信用风险的监控力度,并随时向企业风险动态、国别风险和行业风险等信息;对出现信用风险异动状况的国外买家列入“黑名单”,及时向投保企业发出预警;加大了对企业海外应收账款的跟踪和定期排查力度,及时与企业沟通信息,帮助企业加大风险控制力度;借助遍布全球的资信调查渠道,及时为广大出口企业调查海外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并提供专业的资信报告,适时向市场和企业推出《金融危机下的国家风险监控报告》。
在当今欧美等传统低风险出口市场面临衰退之时,非洲、中东、南亚、南美等地区仍具有较大市场开发潜力。面对这些新兴市场国家政治不稳、效率低下、法制不健全、外汇管制苛刻等不利因素,以及企业在开拓新兴市场时面临信息匮乏、风险无法保障的难题,中国信保充分运用专业化和国际合作优势,帮助企业全面调查、分析和把控出口风险,结合国家外交和外经贸政策,倾力支持企业开拓这些新兴市场。
二、帮助出口企业对外追偿欠款
2008年7月14日,中国信保收到一家公司提交的可能损失通知,通报德国买家拖欠其货款高达2000多万美元。中国信保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理赔追偿专案小组,迅速制定海外调查减损方案和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中国信保追偿专家从多角度强力推进追偿进程,最终在11月12日,被保险人书面确认收回全部拖欠款项及利息2109万美元。据了解,这是自中国信保成立以来,出口贸易险项下发生的单一损失金额最高的案件,也是追回款金额最高的案件。1
通过成功追偿为被保险人减少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其追偿过程体现出中国信保的集高效、优质、专业于一身的理赔追偿手段,能够有效增强出口企业抵抗国际金融危机风险的能力。如在此案件中,债务关系复杂,涉及德国、西班牙两地买方、项目方、担保方和融资银行等多个债务关系人。中国信保在前期追偿中充分发挥中国信保自身的国际影响力和谈判能力,协助被保险人向买家及各担保方施加追偿压力;同时,利用海外追偿网络的专业力量和当地优势,密切跟踪项目验收完工进度和融资款项到位情况,落实物权保留、担保效力和仲裁程序等法律手续。随着全球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并迅速席卷欧洲各国,欧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瞬息万变,中国信保及时调整追偿策略和追偿手段。中国信保的追偿专家一方面依托追偿渠道从多角度强力推进追偿进程,一方面持续向买家负责人直接施加追偿压力。为了克服时差对工作效率的影响,追偿人员保持每天晚上与追偿渠道进行书面和电话的沟通,确保掌握最新动态并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在中国信保追偿的积极介入下,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斡旋,终于划上了完满的句号。
三、出口企业可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获得损失补偿
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的风险保障作用,最终体现在对企业的赔款上。无论是政策性风险还是商业性风险,一旦发生都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有时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但是,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赔偿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损失。如发生保单所列的风险,企业可按规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对企业的赔付比例为损失的80%至90%。出口信用保险会使企业在出口贸易损失发生时得到补偿,这就减少了出口企业的损失,保证了出口企业的平稳运行。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在买方发生破产、拖欠货款等商业风险时,卖方可及时获得损失赔偿。”泉州一家出口企业负责人说。今年初,该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累计出运了40多万美元的货物。刚开始对方正常付款,但到了10月份,买家反馈说,资金流动比较紧张,需要延期付款,该出口企业向福建出口信保公司通报了可能损失。出口信保公司介入调查后,发现买家已于11月初正式申请破产保护,已无追偿可能,因此进入赔付程序。2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面临越来越频繁的贸易摩擦。据专家估计,今后数年我国仍将处于贸易摩擦高发期,企业出口将面临诸多技术性贸易壁垒,同时出口企业还面临买家拖欠、破产甚至欺诈风险。信用保险作为规避应收账款风险最直接有效的工具,能够为我国出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四、有利于出口企业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抵御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目前,中国信保提供专门的“资信评估业务”,利用公司的国内外数据收集渠道和科学技术手段,帮助企业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道德风险等多方面对客户做全面的资信评估,从而防患于未然,提高企业的竞争和赢利能力。
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帮助出口企业筛选优质客户,稳定业务结构。如“好孩子”集团在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针对中国信保对买家的客观评估,对不同信贷类别的客户定下相应的发展战略,这让该集团能更加系统地发展海外市场。在中国信保的管理及信息支持下,公司开始着手优化公司的客户群体。在三年时间里,该公司申报量突破千万的海外买家已由3个增至2007年的6个。客户结构的优化帮助企业分散了业务风险,为 “好孩子”的稳定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信用保险的赔付增长明显。今年上半年中国信保共接到索赔案件936起,涉及金额2.34亿美元。3虽然整体经营风险在升高,但作为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信保公司不会因为国际金融风险的提高而上调信保产品的费率和免赔额等,帮助出口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始终是公司坚持的目标,仍将积极为出口企业提供保障。
在当前国际贸易信用风险显著加大的情况下,中国信保不断采取措施和地方政府合作,实施针对性措施,支持辖区内企业参加信用保险。对于我国出口企业来说,强化风险意识更为重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才能保障企业安全收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出口企业应将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作为自己开展业务的参谋,根据保险规定和履行保险手续的程序,健全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核算和监督,降低企业出口创汇成本。
参考文献:
[1]靳茂, 充分利用信用保险,积极应对次贷危机. 中国经贸. 2008(6):58-60
[2]潘乐,“好孩子”怎样利用信保防范海外买家风险. 国际融资. 2008(6):52
[3]杨玉真,善用出口信用保险,拓展企业出口渠道. 商场现代化. 2008(3中旬刊):112-113
摘要:以湖南涉外经济行业为调研对象,通过对当前涉外经济行业经营现状以及全球金融危机下涉外行业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站在宏观层面,从政府、涉外企业、金融及监管部门等各个角度,提出了有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建议,力促实现涉外企业与外向型经济的互动双蠃。
关键词:涉外经济;金融危机;政策应对
一、当前涉外经济行业运行现状
1.对外贸易加速萎缩,行业影响突出
受世界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而导致的外部需求下降影响,湖南省外贸继续处于加速下行态势,多项指标出现近几年新低。2009年一季度,全省完成进出口总值20.96亿美元,同比下降24%,比全国平均降幅低0.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1.76亿美元,同比下降30.6%,比全国平均降幅多10.9个百分点;进口9.2亿美元,同比下降13.8%,比全国平均降幅低17个百分点。湖南出口主要依赖机电、钢铁、有色金属等三大支柱产业,2008年约占出口总额的七成。今年以来,因受国际经济萧条波及影响,这三大产业受影响也最为严重,出口同时大幅下滑。以商品种类看,2009年一季度,湖南省未锻造锰出口下降了60.38%,未锻造银出口下降了84.38%,钢材出口下降17.78%,机电产品出口下降27.32%。以实体企业看,省内某三大重点大中型企业出口同比降幅均在40%以上。
2.入境游客骤降,旅游收汇大幅减少
据银行结售汇统计,2009年一季度,湖南省实现旅游外汇收入989万美元,同比下降了21.07%。入境游外汇收入一直以来为湖南省服务贸易项下的主要来源。然而,受全球经济减速影响,湖南省涉外旅游形势趋于低迷,2009年以来境外游客接待量大幅减少,旅游收汇占服务贸易收入份额也由2008年前的51%降为31%,直降了20个百分点。张家界为湖南省最知名的国际旅游城市,近5年来其旅游收入占GDP的比例平均在60%左右,国内外游客,尤其以韩国为代表的境外游客逐年大幅度增加。然而,受来自于全球金融危机蔓延的影响,张家界的旅游形势趋于低迷,境外游客接待量大幅减少,国际旅行社的入境接待量平均降幅在50%以上。为挽救疲软的入境旅游市场,该市政府曾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春节游”促销活动,但效果仍不明显。
3.外商直接投资增长乏力,出超问题显现
长期以来,外商对华投资一直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源。然而受人民币升值和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中国引进外资的数量和规模呈快速下行之势。以湖南省为例,2009年一季度,全省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72个,同比下降了8.86%,其中第三产业更是快速下降了45.45%,且无论从引资数量、规模看,均创近三年新低。与此同时,资本流出快速增长,出超问题凸显。2009年一季度,全省资本项下售汇2.06亿美元,同比增长19.13%。由于当前海外市场要素价格处于相对低位,投资机会增多,湖南省有实力的企业适时加大了境外投资力度,对外投资活跃度提高。一季度全省境外投资合同额同比急剧增长了12倍。此外,资金从股市撤资现象凸显,且整体规模相对较大。如英国佳卓集团有限公司今年一季度就再次抛售湖南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得2800万美元汇出。
二、后续经营矛盾更趋突出
1.整体出口压力仍存,行业分化明显
湖南省对外贸易以资源类、低附加值的矿产等出口居多,尤其在当前全球经济衰退、要素价格大幅波动、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大背景下,扩大贸易出口仍将面临较大压力。从企业出口订单调查情况看,90%企业2009年1季度订单量低于去年同期,但从长期看,出口形势呈现出行业分化的特点。一方面,以湖南工程设备制造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危机背景下,性价比优势得以体现,对国外高端产品的替代作用明显。另一方面,资源类、劳动密集型等低附加值行业,其未来出口形势仍不容乐观。由于这些行业产品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出口在较长时期内难有恢复。如湖南某钢铁企业,2009年以来,由于在国际钢材价格大幅下跌,海外需求锐减的恶劣环境下,3月份出口订单至今尚未落实,即使企业有出口定单,也将面临出口越多亏损越多的窘境。
2.延期收汇增多,信用风险陡增
受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境外银行普遍增强了信贷收缩力度,致使境外用汇企业资金链紧张,境内企业原本通过出口预收、延期付汇等方式获得的融资变得愈加困难,相反,境外客户开始要求延期付汇,导致境内企业回款期限普遍延长。2009年一季度,湖南省仅出口项下延期收汇就占到了当期出口总收汇额的40%以上。此外,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加剧,一些发展中国家还对其外汇收支实行了更为严厉的管制,导致境外客户正常经营发生困难,履约支付能力下降,更对国内企业回款逾期现象雪上加霜。如长沙某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北非、中亚等国家的产品出口,由于这些国家采取了加强外汇管制的措施,致使公司回款速度明显放慢,信用风险陡增。3.融资难矛盾突出,企业资金营运压力增大
受企业回款速度放慢,信用风险陡增影响,迫使银行放贷更加谨慎,加剧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信贷链面临“断裂”的危险。以张家界旅游行业为例,2009年以来,该市各大国际旅行社为挽救疲软的入境游市场,均实行对外垫款接团且垫款金额越来越大,造成旅行社资金普遍周转困难。期间,地方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虽然出台了加快张家界旅游发展的金融服务举措,引导银行选择竞争力强、信誉度高的国际旅行社开办授信业务,以解决金融危机背景下旅行社流动资金困难的矛盾,但据调查了解,到目前为止,仍有90%的国际旅行社存在贷款需求,而外汇指定银行难以满足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旅行社普遍缺乏不动产抵押贷款的必要条件。如张家界20家国际旅行社中,有房产的仅有一家,其他均为租房办公,大多数旅行社靠银行融资基本无门。
4.汇率风险加大,竞争优势弱化
从前期汇率波幅看,尽管人民币保持了对美元的相对稳定,但由于受全球金融风暴影响,美元以外的其他货币对美元实际大幅贬值,导致人民币对全球多数货币实质上大幅升值,国际竞争力削弱。一是人民币升值导致企业出口成本上升,引起价格上涨,出口困难。二是相对于俄罗斯、印度等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投资成本呈大幅走高之势,引资能力相比这些国家明显下降。三是汇率波动加大,导致企业成本核算更加困难。如湖南某船舶公司船用钢板一度从去年每吨4000元左右猛涨至7500元上下,然后又大幅回落至原位,今年一季度又再次上扬至每吨4500元以上,给企业经营成本核算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扰乱了企业原有的出口经营策略,企业防不胜防。
三、金融危机背景下的政策应对
1.政府应适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当前国际需求不足,企业对外营销困难的大背景下,政府部门应以市场服务为导向,规划长远,减负减压,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让企业渡过难关。如紧密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和潜力产品,对“专、精、新”等龙头产品进行重点扶持,使其迅速发展壮大。积极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统一的集团营销网络体系,解决目前企业之间相互压价、恶性竞争,行业整体利益严重流失的问题。加大政府财政扶持力度,适度提高部分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出口产品退税率,增加国际产品价格竞争力,建立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推进当地外向型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2.企业自身应注重强身健体
一是应加强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要改变简单重复、低效的传统生产经营模式,推动产品更新换代,不断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二是开源节流,控制好成本。核心是做到没有边际利润少生产或尽量不生产,既要保持生产本身的调节,更要根据市场订单情况进行适时调节。三是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要积极开拓除美国、欧盟等传统出口市场以外的新兴市场,以新的市场增量弥补原有市场存量。同时,灵活结算方式,降低交易风险。四是面对重新组合的机会,有实力的涉外企业也可进行一些战略性的并购,以迅速壮大自身规模和实力,促使经营模式由分散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
3.银行应提升服务水平
银行应加强对涉外企业的金融服务,找准信贷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不断推出适合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新产品,指导企业加强汇率风险防范,减少企业汇兑损失。一是明确支持重点,降低信贷门槛,灵活信贷条件,改进对中小外向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二是适度放宽授信放贷额度或权限,对一些产权关系明晰,市场前景看好的外向型企业,通过创新信贷品种支持其发展。三是积极推动避险工具的开发与应用,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汇率避险工具操作,减少涉外企业的汇兑损失。
论文关键词:新疆;中亚五国;金融措施
Abstract: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the trade between the Xinjiang and the Five Conuaries in the midst of Asia,the top is the degree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Xinjiang economy rely on to the Five Conuaries in the midst of Asia has become powerful. By the study of the finance policy to the Five Conuaries in the midst of Asia,the article wanted to find corresponding rely step to Further the TradebetweenXinjiang and the Five Conuaries in the midst of Asia by the Exertion of All. Key words:XinJiang;the Five Conuaries in the midst of Asia;Finance step
动态地看,新疆金融业的发展步伐正逐渐加快,这进一步扩大了新疆和中亚五国金融机构之间的差距。同时,新疆金融机构对中亚五国提供资金的增量较为缓慢。而且,新疆和中亚五国都存在资金相对不足的情况。因此,引进资金就成为新疆和中亚五国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引进资金,促进对五国的贸易,发展新疆的经济,有必要对五国的情况作一定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中亚五国为引进资金的优惠政策 概括地说,中亚五国在对外贸易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特惠政策 减免税(其中最主要的是关于税务投资特惠期的规定、减免税的对象主要是财产税和利润税)、免除关税(免除关税的期限、适用对象为投资项目所需设备的进口关税)、提供国家实物赠与(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得超过投资总规模的30%)。
2.在投资者权益保障方面 投资商可以自行支配税后收入,在银行开立本外币账户;在实行国有化和收归国有时,国家赔偿投资商的损失;可以采取协商、通过法庭或国际仲裁法庭解决投资争议;第三方完成投资后,可以进行投资商权利转移。
3.银行开展的业务 以亚洲综合银行为例,该行在独联体国家之间的业务市场实行银行之间清算,货币兑换,进出口贸易业务,国际汇款,期货交易,有价证券业务。亚洲综合银行在执行国际结算业务的基础上发展同业银行网并同许多独联体各国银行建立同业关系,在其同业银行中有著名的俄罗斯、乌克兰、莫尔多瓦和哈萨克斯坦银行:Commerzbank AG (德国);Union Bank of California (美国);Centro Internationale Handelsbank, AG(澳大利亚)。该银行还使用高技术为顾客提供广泛的国际水平的银行服务,按照“银行—因特网”体制,顾客可以昼夜24小时地从世界各地进行货币资金汇款、接受账目、检查账户等,同时还使用保护信息的现代技术(包括smart卡),保证顾客转交信息和执行业务的保密性。
二、多方努力,积极促进新疆对五国的贸易
(一)金融机构应大力开展与五国贸易有关的国际业务 1.建立为我区与中亚五国贸易服务的以商业银行为中心的多边清算系统。稳定、安全、高效与顺畅的国际多边清算系统对降低流通成本、避免市场风险、促进国际贸易往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以银行为中心的多边清算系统为国际贸易提供结算服务,国际贸易往来根本不可能进行。因此应该加强与中亚五国的沟通,尽快建立彼此间的多边清算网络体系。在这个清算系统中,结算货币可以是可兑换的自由货币,也可以是 在一定基础上产生的记账货币;结算的金融机构可以是新成立的,也可以从现有的金融机构中选择合适的机构,当然也可以利用环球银行金融电讯系统(SWIFT)来完成清算。 如从现有的金融机构中选择合适的机构,则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和吉尔吉斯斯坦的亚洲综合银行以及环球银行金融电讯系统(SWIFT)都可以作为多边清算系统的中心。
2.在对五国贸易中的结售汇给予特殊待遇:目前我国对出口收汇的管理主要以2003年8月5日印发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2003年9月8日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主,这个办法的主要管制对象为出口收汇,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鼓励外资的进入,因此也就没有对外资企业的外汇收支做出相应的规定,更没有对外资的进入给予特殊的待遇。 3.提供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Foreign Exchange Swap)、外汇期货(Foreign Exchange Futures)和外汇期权(Foreign Exchange Options)等业务,为贸易双方汇率风险管理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同时还可进行“福费廷”(Forfeiting)和政府贷款的等业务。从事国际贸易往来的企业除信用风险外,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汇率变动风险。由于我国实行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美元又实行由市场供求所决定的浮动汇率制,这就使我国的企业在国际贸易往来中使用非美元的外汇计价结算时随时面临计价结算货币汇率变动的风险,这就需要金融机构按照国际惯例,随时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外汇交易工具与服务,使企业能够利用这些交易与工具,通过相应的风险管理降低与转嫁汇率变动风险,达到避险保值的目的。
4.参与和提供银团贷款(Syndicated Loan),为我区企业和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创造更多机会和条件:我国第一个成功的银团贷款的案例是“大亚湾核电站”项目(最初采取中行担保向海外借入银团贷款贷再转贷的形式),中国工商银行第一笔本外币银团贷款是1991年上海分行牵头组织的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项目银团贷款。对于决定我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也适宜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引进资金。 (二)在五国设立分支机构(Foreign Subsidiary Bank),努力实现本地金融向五国的渗透。五国金融系统普遍具有“银行体系脱离实体经济”、“银行业务中短期贷款比重大,长期贷款比重极小,投机性投资大大高于生产性投资”的特点,虽然都“严格规范和限制在国内设立外资、合资银行”,但并非禁止外资和合资银行的进入。结合其金融系统存在的问题,考虑到我区经济发展的情况,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努力实现本地金融机构向五国的渗透,从而为我区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进行外部融资创造条件,同时也能为我区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经验借鉴,还可以在信用征信方面做一些尝试。
(三)积极推进企业的外源融资。通常而言,企业的筹资方式分为内部融资(主要通过折旧和留存收益进行)和外部融资(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两类。因五国大都在“培育金融市场,发展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我们可以抓住这个契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的方式筹资,同时也可以利用长期借款、租赁等方式融资,包括混合筹资(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这些都可能成为五国市场上比较看好的金融工具。
(四)政府对外商投资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为鼓励外商在我区境内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可以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向中西部倾斜的有关政策不相矛盾的情况下,结合我区实际,对外商投资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并采取符合我区经济发展情况的措施。比如减免税、免除关税、提供国家实物赠与、政府补贴等措施,并在投资者权益保障方面做出一定的承诺。 1.在税收方面,可以使用经济、行政、法规等手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在税法规定的税率基础上进一步给予优惠。结合我区的情况,可以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农业税若干年;对重点鼓励的产业项目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免缴、缓缴、减缴或抵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限价出让或收取(土地使用费);对磁道资源开采暂缓征收资源税若干年;对外商自有自用房产免征或减关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对从事水利、能源、交通、小城镇等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可以按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或最低限度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等。
2.在投资保障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优先保证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暖、汽;优先安排土地使用、运输计划和进出口配额;禁止向外资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优先办理外资企业人员的出入境手续等。
3.对于能够促进我区土地开发的给予特殊的优惠。对利用荒山、荒地和荒滩进行生态建设的,减免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若干年不变的政策,对于达到一定条件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延续土地使用权;对于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可以免、减、缓等方式收取探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对直接投资保护法》.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银行和银行业务法》(2002-8-19).
《哈萨克斯坦的投资法》简介(2003年1月8日).
一、案例
我国内陆某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公司于2005年9月23日签订一笔1500吨食品出口合同,以FOB大连定价,装运期为2005年11月5日前,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2005年10月22日卖方收到买方银行按合同规定开来的信用证及买方指定的船舶抵大连港的时间。卖方在买方指定船舶到港前三天将货物运至大连港仓库,不料次日仓库起火,由于抢救不及时,本论文由整理提供1500吨食品全部被烧毁。而此时我出口公司又没有存货来及时替代这些被焚的货物,结果无法按期装船。该公司只好请求国外进口公司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运期均延长15天。对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降价5%。经过我方的一再努力,最后对方同意降价1%,结果我方为此遭受了一定的损失。
由此案例可以看到,卖方在选用贸易术语时,由于不懂或选用不当将增加贸易风险,甚至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我国内陆出口企业在采用FOB术语达成交易时,要承担出口商品从内陆存仓地到船舷这段路程间货物灭失、损坏等风险。因此,FOB贸易术语并不是内陆企业出口时的最佳选择。
二、FOB的缺陷给卖方带来的风险
1.FOB术语要承担风险转移滞后的风险。在采用FOB术语时,出口方要承担从交货到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尤其是深处内陆地区的,从该地区经陆路运输到装运港口越过船舷,中间要经过很长时间,相应地就增大了各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当然在此期间货物如发生损失,出口方向进口方承担责任后,若之前投保了,可依据保险合同再向保险公司索赔,挽回其损失。但是很多出口企业不会去投保,即使投保了,但对于涉及有关诉讼的费用、损失责任承担费用很可能无法达成协议,再加上时间耗费,出口方很可能得不偿失。本案就是个说明。
2.交单结汇风险增大,延长收款时间。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条件下出口方应准备提单、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以交单付款,这与其仅适合于水上运输方式相对应。尤其是对于沿海地区企业非常便利,不会影响其结汇。但如果是深处内陆地区企业,往往是出口方先进行内陆短途运输,这时卖方因货物未装船而无法拿到提单,办理交单结汇之事,只有当货物运到装运港装运之后出口方才能拿到提单,然后结汇。可见,这种对单据的限制会直接影响到卖方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时间,从而影响出口方的资金周转,增加出口费用。
3.内陆地区采用FOB术语还有一笔额外的运输成本。在FOB价格中不包括运费,但从内陆地区到装运港装运之前还有一部分运输成本,如:甘肃、青海、新疆等偏远的内陆地区到我国东部装运港之前的费用一般要占到货价的一定比例,这无疑增加了卖方成本,削弱了出口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三、采用FCA术语给卖方带来的优点
1.风险转移时间较早。内陆企业按照《INCOTERMS2000》将1500吨食品在其生产或库存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交货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即转移了货物损坏、灭失等风险。那么,货物因火灾而受的损失就由买方自行承担。
2.结汇时间较早。本案例中若采用FCA术语成交,则卖方在货交承运人那一刻即完成交货的义务,便可凭承运人签发的装运单据及其他指定的单据到银行交单,早日收回货款,提高其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降低收汇风险。
3.承担的费用减少。本案例中的出口企业位于内陆地区,与港口距离较远,若选择FOB术语,则需要承担过多的风险和费用;若选择FCA术语,则卖方不需要承担陆路地区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
4.运输方式更灵活。为了便于使用FCA术语,《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还对“承运人”的含义做了解释,是指在运输合同中,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业务的联合运输方式承担履行合同运输或承担办理运输业务的任何人。可见,FCA术语适用范围很广。迅速发展的集装箱运输方式也为内陆地区使用FCA术语提供了便利条件。目前我国许多沿海港口城市如青岛、连云港都在争取“把口岸搬到内地”,发展内陆地区对沿海陆运口岸的集装箱直通式运输,将会减少货物装卸、倒运、仓储的时间,降低运输损耗和贸易成本,缩短报关、结汇时间。超级秘书网
综上,我国内陆出口企业应改变以往思维模式,开阔思路,在选择贸易术语时不要拘泥于传统的FOB术语,最好摒弃原有的思维定势和商业习惯。学会运用本论文由整理提供FCA术语,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如广大中西部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劳动力廉价,尽管国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但是由于深处内陆,交通不便,使用FOB贸易术语在港接货物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这就制约了外贸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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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国际上出口信用保险呈现出三走新趋势:经营机构的私有化、政府角色的再定住以度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国际化。针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站台当前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国际潮流,探讨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性盾定位、承保机构、承保方式、政府作用等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出口信用保险自问世100多年来,在国际贸易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出1:3信用保险传统上属于政策性保险.完全是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进行办理,但是近年来,国际上出:13信用保险出现了许多较大的变化,尤其是私营保险商的出现。面对国际出口信用保险的新潮流.我国的出口信用应如何发展,是否借鉴国外发展模式值得思考与研究。
一、传统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一国政府为推动本国商品出口,针对本国出口商在收汇方面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与商业风险)所提供的保险服务.它是促进本国商品出口的主要政策之一。出口信用保险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出口信用保险多由政府主办,二是出口信用保险具有双边性。出口信用保险所覆盖的风险大、承保的收益小,涉及的地域广、发挥的作用大,正是基于其高风险、高保障、低收益的性质,国家才积极地参与并支持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政府充当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人,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盘直接创办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制定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井提供各项优惠政策对出口信用保险进行支持出口信用保险的第二个特点是业务的双边性,即业务其涉及进口国与出口国两国.不{步及第三个国家。出口信用保险由本国政府向本国的出口高提供,不向非本国的出口商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对出口商而言,出口信用保险为收j[提供了保障。在国际结算中,对于采用非信用证结算的出口商来说,赊销及跟单托收等方式往往伴随着较高的收汇风险。国际贸易的复杂性使出口商对进口国与进口商的风险认识不够全面与及时,对国际贸易中的欺诈行为更是肪不胜防。出口信用保险将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转结了政府,对国家信用取代了商业信用。对进口商而言,在投有出口信用保险的情况下,以商业作用为保证的结算方式是不容易为出口商所接受的。一国政府在给出口商以出口信用保证时,就相当于为进口商进行了信用担保。进口方的信誉越高,就越容易获得出口国对它的信用担保,从而有利于国际贸易的良性循环与不断发展。对银行而言,出口信用保险往往是银行进口信贷业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国银行在向出口商提供出口信贷时,由于涉及贷款金额大、期限长、利率低,一般会要求出口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出口信用保险的新发展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机构私有化
仅仅在十几年前,政府还是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者,而现在,约有25%的短期业务是由私营保险商在经营出口信用保险短期业务的私有化特征越来越明显。仅1996年,私营保险商的保费收入就超过4亿美元,保险金额超过400亿美元。估计再过l0年左右,这些短期业务太部分将由私营保险商掌握。在经营机构私有化的浪潮中.私营保险商提供了更多的新产品,受到了出口商的欢迎不但如此,出口商还能更容易得到贸易融资与更多的风险保障,如装船前风险、出口前融资风险、易货贸易风险等特殊风险。对于不适用于伯尔尼协议指导条例的交易,私营保险商也能提供保险服务。出口商是经营机构私有化直接的受益者经营机构私有化不仅受到了出口商的欢迎.也受到了长期以来承办出口信用保险的政府的欢迎。
(二)政府角色的再定位
以往,政府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偏重于对出口商提供保险来推动车国贸易发展和积累外汇.却忽视了对出口信用保险中的风险进行管理与分散,致使政府建立或授权建立的许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连年发生亏损。在这种压力之下,政府对自己在出口信用保险中的角色进行了重新定位,实施了一系列提高效率的方案和措施。例如把发展贸易的角色与融资角色相分离、增强内部信息网络系统以加强对海外客户的了解、提高风险资产管理能力等等。政府角色的再定位还表现在政府与私营保险商的关系变化上。在私营保险商出现初期,政府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与私营保险商的关系变化上。在私营保险商出现初期,政府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与其的关系是一种纯竞争的关系随着私营保险商的发展,政府逐步认识到他们存在的台理性与必要性,开始尽力避免竞争、进行台作:一般而言政治风险与中长期风险仍然由政府机构承担,短期商业风险则由政府授权给私营保险承担。在涉及到多个国家的出口而需要相互融资时,政府与私营保险商也常常成为台作者。政府与私营保险商之间的台作范围越来越广,已经发展到了由组织良好的机构来为其进行统一安排的格局。
(三)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国际化
在贸易全球化与金融全球化趋势下,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也正实现着国际化。欧盟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在8o年代以前几乎完全限制在车国市场,在认识到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殊性后,欧盟委员会单独颁布了一条指令,井把它作为1992年单一市场改革的一部分。该指令允许成员国内注册的信用保险商在欧盟范围内经营业务。现在,欧盟信用保险市场已经成为运作良好的区域保险市场,并且还能够在其他许多国家,如美国经营保险业务。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
1.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人。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是在80年代束发展起来的。1989年,国家责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也有了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权力。目前,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两家机构共同办理。
2.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业务。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可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1992年以前,我国出廿信用保险只开办了以保证出口企业收亍[安全性的短期业务,199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办理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现在已初步形成了包括短期出口信综台险、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出口卖方信用保险、国外来料加工保险、海外工程承包保险和保函类、海外投资保险在内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
3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方式。我国规定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方式必须符台三大原则。其一,统保原则。即要求出口商必须将非信用下结算的全部出口业务统一投保。出口企业在一定时期或一定区域市场上的所有业务都要一次性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其二,买方信用限额原则保险人对出口商所承担的保险是有限额的,买方信用限额是保险人承担的最大保险责任;其三,部分赔偿原则对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的赔付多为80%一90%,属部分赔偿。
(二)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现存问题
l承保机构重叠。目前同时在两家机构经营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重叠、权责不明’资源浪费,这是不台理的。由非政策性的保险公司承保致策性保险业务不符台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经济俸制改革的深化,人保转向“国有独资商业保险公司”的角色定位,再由人保继续代表政府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既不利于人保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开展.也不利于出口信用保险这一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发展。
2.参保比率低。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仍然处于较坻的水平,与外贸的大幅增长不相符合。在我国全部出口额中大概只有11%左右的出口贸易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我国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仅占全国出口企业的3%左右.有的企业甚至不知道出口信用保险的存在。
3实际费率过高。现行出廿作用保险实行差别费率。根据各国风险状况、资信等级与进口企业的情况分类确定保险费用,大致分为4类。其中,一类费率为0.69%左右,四类费率为383%左右。实行差别费率,符台国际惯例,但我们的差别费率的名义值是合理的、实际值却偏高。这是由于根据出口信用保险的部分赔偿原则,企业要自担10%一20%的风险,出口利润本来就利微,费率偏高导致企业无法承担.不符舍政策性保险的初衷4统保方式收效差。作为政策性保险,实行统保原则主要不是为满足企业最低利润率的需要,而是作为促使企业提高警惕、防范风险的手段之一。当这一原则从根本上影响到外贸企业的出口积极性,这一原则就有待改进。如何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企业的出口.同时注重提高风险控制是有待解决的一问题。
四、对发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出口信用保险性质
出口信用保险是继续以政策性保险的方式运作,还是考虑到国际上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新趋势,走私有化发展的道路.抑或是把二者相结合?在保险市场上.我国的保脸公司数目不多,起步晚,还不具备办理象出口信用保险这样风险大、要求高的保险险种。国外的私营保险商往往拥有强大的开发能力,能够在出口信用保险方面开发新险种、不断创新.这一点我们的保险公司就很难做到。即使这样,国外的私营保险商在保险市场上,尤其是出口信用保险方面还没有壮大到足够取代政府角色的地步,确切地说,它是通过补充政府信用保险业务而发展起来的。在我国当前需促进国际贸易、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的背景下,出口信用保险需要政府的扶持,这一点不容怀疑。
(二)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机构
为理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有学者建议成立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把出口信用保险交由该政策性保险公司完成。对此,笔者认为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专门的政策性外贸银行,在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上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将出口信用保险从中脱离弊大于利。建议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全权负责我国的进出口保险业务,出信用保险中的短期业务可借鉴国外的作法,委托给人保公司,这样既明确了二者的权限与责任,又能充分利用人保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各自的优执,在机构设置上避免了大调整。国际经验也证明了这种方式是可行且有效的。
(三)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方式
考虑到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殊性,我们应努力督促企业投保.减少风险与损失,但这不是说就只能采用统保方式,因为实践已经表明.这种求全的方法并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如果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金额就会大大地上升。当然风险也会急剧上升.因为企业可以选择投保,那么他所投保的业务必然会是企业自认为风险较大的业务。这就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论文关键词】财务风险;控制;出口制造型企业
一、企业财务风险的含义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各项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和无法控制的因素,使企业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所获取的最终财务成果与预期的经营目标发生偏差,从而形成的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或更大收益的可能性。
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始终,主要有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汇率风险、存货管理风险等。财务风险的形成既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如政治、经济、市场等环境的变化,又受内部因素的影响,如管理者的经营决策制定、财务风险重视度等。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完全消除,企业应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固有风险和剩余风险的管控,避免因财务风险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二、出口制造型企业财务风险的表现形式
1、筹资决策不当导致的债务危机
我国出口制造型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水平低、劳动力密集及资金密集的特点,在国际市场中多以买方市场为主,企业的议价能力及收款方式等均处于弱势。企业为了生存必须多方面进行筹资,企业举债经营,却缺乏完整的筹资战略规划作指导,缺乏对目标资本结构的清晰认识,很容易导致盲目筹资,使得企业资本结构、资金来源结构、利率结构等处于频繁变动中,特别是在国际汇率不断波动及国家存款准备金率调增的前提下,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2、投资决策失误导致的资金链断裂
投资决策失误是出口制造型企业最大的失误,投资风险也是财务防范的最大的风险。由于决策机制不科学、不完善,仅凭主观热情和爱好决策。对投资项目及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缺乏周密的调查研究,对投资方案缺乏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甚至不经集体研究,个人盲目拍板,造成决策失误。大型投资决策失误会造成资金链的断裂,或造成投资项目的使用效率低下,给经营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
3、资金使用不当导致企业的财务困境
一些出口制造型企业无视企业实际经营需要,为获取存款利息,将大量资金甚至流动资金存为定期存款,由短期转为中长期、由动态转为固态管理,影响企业资金周转保障;一些出口制造型企业资金运行效率低下,供应渠道不通畅,资金调度不合理,资金预算不准确,有时会出现大量闲置资金,有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却迟迟不能到位,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4、汇率波动方向不明确导致的财务管控风险
汇率波动会给企业带来交易风险、经营风险、折算风险及税务风险,交易风险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中,折算风险体现于企业经营结果里,经营风险反映在企业的预期经营中,税务风险则在企业税收中体现。汇率的单边波动所产生的影响,企业是可以控制的,但目前人民币单边升值信号较弱,逐步呈现多边波动走势,不利于出口制造型企业的财务管控,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5、内部监管不严导致的财务资金风险
一些出口制造型企业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纪律观念不强,自控力差,面对收入反差和利益的驱使,极度不平衡,钻公司内部控制的空子,挪用、侵占资金。有的欺上瞒下、转移资金;有的将公司收入不做帐,据为已有;有的与他人勾结共同犯罪;有的无视法律和财经纪律,在非法定银行及投资性机构储蓄;有的将资金以高利率高风险方式借出;有的采用抽逃欺诈资金方式形成犯罪。
三、出口制造型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1、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提升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所谓财务风险预警主要是以财务会计信息资料为基础,以计算、统计、分析、监控等方法为手段,设置预警指标,同时观察这些指标的变化,对企业可能或将要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预测警示。出口制造型企业要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用科学的手段、精确的数据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出口制造型企业预先设定财务指标的警戒值,当达到或超过这一警戒值时,预警系统便发出警示,提醒财务人员及经营者注意。同时,出口制造型企业的财务预警系统还要将总体财务预警机制和部门预警机制结合运用,促进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及问题的解决,促进企业整体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转贴于
2、加强可研分析,降低筹资和投资风险
筹资活动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起点,筹资方案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明确筹资用途、规模、结构和方式等相关内容,同时对筹资成本和潜在风险作出充分估计,境外筹资还要考虑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法律和市场等因素。管理措施失当会使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此产生筹资风险,因此,必须严格控制负债经营规模。投资项目并不都能产生预期收益,因此投资计划要在可行性研究的论证下,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明确投资目标、规模、方式及资金来源,投资计划要以主业为主,谨慎从事股票投资及金融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投资,加强过程管控,加强投资收回和处置环节的控制,降低投资风险。
3、加强外汇管理,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为规避汇率波动方向不明确导致的财务管理风险,出口制造型企业必须加强外汇管理工作。企业在做好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前提下,在出口外汇结算过程,采用财务折扣等多种方式,加快帐款催讨,降低坏帐发生比率。企业在外汇工作中还可以采用金融衍生业务、信用保险等规避汇率变动风险。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应收帐款保理业务、远期结售汇等,企业应将金融产品提前研究透彻,以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帐款,可将企业应收帐款坏帐损失进行转移。同时,出口制造型企业要加强汇率走势的研判,及时做出抉择,选择最佳方案规避汇率变动风险。
4、做好财务预算和分析工作,提高财务风险的控制能力
在财务管理中财务预算即为事前控制,财务分析即为事后控制。出口制造型企业财务部门要组织编制一套完整的预算考核体系,既能体现企业的未来生产经营趋势,也能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覆盖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把趋势绝对值和相对值紧密结合,把生产经营预期与财务指标紧密结合。同时坚持谨慎性原则,建立风险基金,在损失发生前预提用于防范风险损失的专项准备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按经营及预算的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加强监管职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出现的偏差,有效遏制不良事态的发展,做好定量管理和定期监测工作。同时,财务部门应强化财务分析职能,及时的分析财务数据,将多种指标结合起来,层层深入进行分析判断,并用发展的眼光来分析指标的变化,洞察财务状况变动的本来面目,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建立风险档案,吸取教训,避免同类风险的再次发生。
5、做好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论文摘要:风电行业是一个新能源行业,发展还未成型,资金积累也不够,拓宽融资方式显得特别重要.分析了我国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现状,研究了融资的战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从而为风电行业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在近些年不容小觑,由于其尚属新兴产业,基础不够扎实,资金积累也不够,因此迫切需要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融资以增强发展实力.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外汇银行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有关的一切融资活动,并具备简便、快捷、准入门槛低等优点,因此风电行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并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融资,以达到融资的最佳效果.本文通过分析风电行业进行国际贸易融资的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以期拓宽风电行业的融资渠道.
1.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必要性
我国的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至今已走完20多年的历程.“十五”期间,风电发展非常迅速,累计总装机容量从2000年的3.44x105kW增长到2008年的1.2153x10''''kW,位居世界第4名,仅次于美国、德国和西班牙.我国历年风电机组累计装机容量如图1所示.
虽然我国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发展迅速,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我国风电设备却始终依赖进口,尤其是高端的技术设备.据统计,在2007年中国风电设备新增市场份额中,国产设备(包括合资)占57%,进口产品占43%;2008年我国风电设备市场40%需求仍由进口产品满足,见图2.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9年上半年我国共进口风力发电机组976台,金额超过了9853万美元.现在世界几大风机制造巨头订单已经排到两年以后,主要订货商都是中国的公司.这些设备价格昂贵,生产周期长,因此占用了大量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影响了风电企业发展甚至日常生产经营.
我国的风电企业在设备制造技术上要与国际大厂商竞争还为时过早,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能通过进口来弥补技术上的不足.因此,我国风电行业必须从进口方面入手,以获得最大限度的贸易融资,解决我国风电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资金问题.
2.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2.1短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融资期限在一年内的属于短期融资.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以短期融资为主.需要进口风电机组的企业可以选择以下短期国际贸易方式.
2.1.1进口发票融资
对于一般性的单笔金额不大、生产周期不长、付款期限也不长的经常性贸易,应该选择进口发票融资,又称进口汇出汇款融资.它是在进口商收到进口货物,进口货物销售货款回笼之前,向进口地银行申请资金融通用以对外支付进口货款的业务.这一融资方式不需要冗长的审核,只要有票据就可以进行融资,而且效率高、风险小。因此,采用此种融资方式可以减少风电企业在进口设备时资金占压,并可优化资金管理.有了银行的信贷支持,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但由于银行需要控制风险,并不会对所有的发票都进行贴现,因此这种方式也有较大的局限性,
2.1.2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银行为帮助进口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根据所使用结算工具的不同,可分为进口信用证押汇和进口托收押汇,前者是开证行在收到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后即先行付款,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取得单据并将货物销售后,再偿还银行先行垫付的进口货款本息.对进口商而言,进口信用证押汇是以信托收据为抵押品,利用银行信用和银行资金完成其商品的进口贸易和国内销售的融资方式.进口托收押汇是银行给予进口商凭信托收据提货的一种融通资金方式.在付款交单条件下,进口商为了不占用资金或减少占用资金的时间,而提前付款赎单又有困难,希望能在汇票到期前、或在付款以前先行提货,就可以要求银行进行进口托收押汇.实际上,这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有利的短期融资方式.
2.1.3假远期信用证
在假远期信用证下,买卖双方达成的是即期交易,但规定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待提供单据后可即期收汇.这种操作方式对出口商来说是即期收款,对进口商来说要等到汇票到期日才对外付款.这实际上是出口方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融资,是进口商通过兑现它所持有的银行远期承兑汇票而实现的融资,因此付款银行的贴息及承兑费均由进口商承担.对于进口商来说,借助银行资金既实现了对出口商即期付款的承诺,又减缓了自身暂时的资金短缺.这样,不仅可以即期取货销售,还可以即期付款为条件,要求出口商对商品价格和数量给予一定的优惠,从而降低进口成本.
2.2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我国风电企业针对付款期较长、金额较大的交易可以采用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期限一般在1一5年或5年以上.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较多应用于大型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或进口融资.
2.2.1福费廷
福费廷是一种以无追索权形式为出口商贴现大额远期票据提供融资,并能防范信贷风险的金融服务.主要适合对大型成套设备提供出口融资.福费廷是包买票据(Forfeiting)的音译,是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福费廷属于批发性融资业务,适合于100万美元以上的中型合同,对于金额较小的项目而言,由于收费较高,优越性并不明显。
2.2.2出口信贷
相对大型的风电企业可以选择出口信贷形式,其贷款金额大、融资期限长,有些甚至可以长达10年.出口信贷是出口国银行通过向本国出口商或国外进口商提供优惠贷款,从而使国外进口商获得融资便利,增加购买本国出口产品的能力,以达到鼓励本国产品出口的目的.出口信贷作为一种支持本国出口贸易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受到了各国政府的推广.出口信贷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
我国风电企业主要通过买方信贷进行中长期融资.买方信贷是进口商在进口货物运到至该货物销售出去取得货款期间,从银行获得的资金融通,一般由出口商所在的国家银行在出口信贷机构的担保下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用于支付进口所需贷款.买方信贷对进出口双方都有利.对于我国风电企业而言,买方信贷可以使机组或者零件采用现汇报价,以便企业对商品货价、费用了解得比较清楚,而且也便于和其他国家企业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另一方面,出口商则可以及时收到货款,从而避免向出口方银行申请贷款,支付不必要的费用.
3.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常见问题
当前,在我国风电行业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进行融资的过程中,也存在转多问题.
3.1缺乏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很多从事进出口贸易的风电企业没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做后盾,一旦遇上风险便束手无策.究其原因是企业对国际贸易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易忽视对对方资信的调查一旦没有及时收到零配件和机组,就没有足够的收益,不仅企业难以归还银行的贷款,让自己的资信受到牵累,而且连国家也会受到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国风电企业必须建立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贸易欺诈行为,同时圆满地完成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在进行贸易业务前,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的全球信息网络,进行客户资信调查,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等多方面了解客户的信息并对其作出全面的评估,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在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即时跟踪国外客户的动态变化,适时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并提示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如果企业自身规模较小,设立这样专门的信用管理体系会大大增加管理成本,也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同样可以达到规避贸易风险的目的.
3.2对国际贸易融资相关业务不够熟悉
由于企业内缺乏高素质的相关人才,对国际贸易业务和银行业务不熟悉,从而不能熟练地运用新的金融工具.现在越来越多样化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求操作人员要有更高的技能和经验,而大多数的风电企业都不能很好地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工具.因此,风电企业应该加大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对业务人员进行国际贸易、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
另外,企业可以根据贸易条件和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国际贸易中的组合融资工具,达到最佳融资效果.单一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必定有其特殊性和不足,可通过与其他贸易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来填补缺陷.我国风电企业大多进口金额大的成套风机设备,融资期限较长,更需要根据国际贸易的特殊要求,创造性地利用传统贸易融资方式与现代融资方式,将整个贸易流程作为融资对象,通过组合搭配各种融资方式和风险缓释技术,设计专门的融资方案,以实现充分融资的目的.
3.3担保条件难以达到银行要求
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通常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一方面,企业在寻找第3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风电企业进口的风机设备是用于进一步投资风电场项目,而且投资风险较大、期限较长,缺乏银行认可的担保条件,如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虽然能用于抵押,但是抵押率低,而且还有费用高、手续繁琐、时效性差等缺陷.在担保不能落实的情况下,银行不可能为没有实力和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较大的融资额度.
针对上述问题,企业本身要努力提高实力,提升自身的担保能力.只有在提升自身能力,增加资金积累、资信度和业务量的情况下,使银行承担的风险随之减小,自然就会愿意提高企业的资信额度,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融资.当然,当前我国的风电产业还处于成长阶段,政府应该出面为风电行业的贸易融资提供担保,这可作为政府扶持绿色能源产业的一项措施.从世界各国风电产业的发展经验来看,政府的政策扶持显得非常重要.
此外,风电企业和银行之间还应该建立密切的联系.国际贸易融资同时涉及企业和银行两方面的业务,需要双方的协同合作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如果企业和银行间能够建立比较稳固、相互依存的关系,那么银行可以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从企业的银行存款、外汇交易或者融资等业务中获得利益,同时也就愿意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这是一种共生共利的关系.企业和银行之间建立亲密关系,还可以使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变得相对快捷和方便,将整个业务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