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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式教学法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29 09:22:1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问题式教学法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问题式教学法论文

第1篇

 

提高教学质量特别是实践教学质量,是应用型专业努力的基本目标。法学属于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其教学应该重点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目前,我国大部分地方高校都开设了法学专业。但是,由于内外因素的影响,地方高校法学专业普遍存在学生法律思维弱化、实务操作能力欠缺等突出问题,优化实践教学机制是提高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根本路径。

 

一、加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意义分析

 

(一)发挥地方高校培养优势的需要

 

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应根据所在区域发展需要和自身培养能力等因素,找到适合自己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目标定位,而不能盲目跟从重点大学。加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实践教学,强化实践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是有效彰显地方高校培养比较优势,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规格,主动适应社会对法律人才多远需求的必然之路。充分利用地方高校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优势,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是发挥地方高校培养优势的必然选择。

 

(二)提高地方高校法学专业教学质量的需要

 

法学实践教学既可以检阅、修正和巩固已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又有利于形塑法学专业思维、强化法律职业伦理修养,更有利于训练法律专业学生的应用能力,因而是提高法学专业人才综合素质的有效方式。〔2〕优化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机制,必将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力和法律职业能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从而推进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三)推进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方式转型的需要

 

当前,地方高校法学教育普遍沿承传统学院式教学模式,对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重视不够,使学生毕业后既难以与大牌法学院毕业生在专业理论、学术能力上相竞争,又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磨练才能适应基层法律工作。立足地面向广泛而多元的基层社会,顺应社会现实需求,优化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强化法律实践能力培养,增强直接服务基层的能力,这样才能凝练自己特色,实现法律人才培养方式转型,更好服务于基层社会建设。

 

(四)推进地方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

 

地方法治是国家法治建设、长治久安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法学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核心内容,而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基本品质就是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技能。〔3〕提高法学专业人才实践教学强度与质量是地方高校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可以推动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转型发展和提高整体层次,促进基层社会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社会法治与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实践教学方案不合理

 

目前,许多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与实践教学定位存在不明确、不切实际等问题,无法以此引领实践教学保障机制的建设。其次,大部分高校法学专业人才教学培养方案中对实践教学时间安排明显不合理,导致大多数情况下实践教学流于形式,教学效果不佳。下面以法学专业毕业实习为例:首先,毕业实习安排的时间短,大多为3-4个月。其次,实习一般限于阅卷、装卷、帮实习老师干些递送材料等杂活,实习内容过于单调,学生缺乏实习兴趣,觉得通过实习学不到东西。〔4〕毕业实习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核心环节,也是综合培养学生实务能力的关键所在。从毕业实习存在的问题可以充分发现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方案及培养机制的不合理性。

 

(二)实践教学安排与教学方法不科学

 

目前,许多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形式之间缺乏连贯性,在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定位、教学环节、实践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缺乏整体设计,导致实践教学缺乏整体性、连贯性和系统性。其次,部分地方高校没有按照法学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发展规律来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随意调整安排等问题。其次,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方法也不科学,大多数采取类似于理论教学的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轻视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实战化,轻视全部学生的参与,导致部分实践教学沦为精英教学,难以起到普遍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作用。

 

(三)实践教学评价与监控机制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地方高校较为重视高校法学专业实践作用与实施,但轻视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虽然地方高校大都建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但普遍存在目标定位模糊、零散碎片化、制度建设滞后、监控效果不佳、效果评价机制缺乏、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四)实践师资队伍不适应

 

从整体来看,地方高校大部分法学专业教师是从学校走向学校,缺乏必要的社会与法律实践经验,指导学生实践教学能力不强。而法律实务部门的指导老师大部分缺乏必要的高校教育教学理论,也缺乏担任实践教学方法培训。而且,实务部门的指导教师本身实务案件多,更是缺乏提供学生实践教学质量的内在动力。可见,大部分地方高校的实践教学教师存在不适应越来越重要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发展需要。

 

三、优化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机制的对策

 

(一)完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基于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优势与地方法治建设的时代背景,地方高校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面向地方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极为科学。其次,在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中完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设置。一是在理论教学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融合,适当增加课程理论教学中的实训教学环节,通过课程教学提高学生的实务能力训练路径。二是适当压缩理论课程教学课时,增加法律实务,法律谈判技能等实践教学课程和教学时间。三是加强实践教学力度,在必修课之外建立理论与实践选修课模块。

 

(二)构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质量标准

 

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协商、谈判能力、辩论技巧和方法、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制定规则能力,证据运用能力等。每种能力的培养有不同的知识、技能和实践方式及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等。地方高校应科学界定法律人才实践能力的构成和培养标准,针对性地对每种实践能力设置实践教学方案、教学环节与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三)保障实践教学安排系统性

 

地方高校应依据地方应用型卓越法学专业人才能力需求,在实践能力培养标准指导下,强化实践教学课程设置规范化。将实践教学课程分为见识性实践教学、专项实践和综合性实践教学,并按照以循序渐进的原则优化实践教学的联系和互动关系,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与程序开设实践教学课程,以保障实践教学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五)改进实践教学方法

 

地方高校应依据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类型、培养质量标准与学生实践能力状况,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研究性教学、参与式教学、诊所教学等多种实践教学方法,并教学经费、教师晋升支持等方面不断健全激励机制,以促进校师重视实践教学,从教学责任和完善制度等层面加强实践教学约束机制建设。

 

(四)优化“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地方高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现有教师队伍的实践教学能力培养与提高。一是可通过支持专任教师到法律实务挂职锻炼、参与办案、考取法律资格证书、从事法律实务兼职等方式,提高其法律实务能力与实践教学水平。二是可通过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律实践部门专家担任兼职理论教师,并通过加强其教学理论培训等形式提高其法学实践教学理论素养。其次,可建立法学专业学生校内与校外教师协作指导机制,由其共同制定实践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和毕业论文选题等,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克服理论与实践的隔离问题。

 

(六)健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地方高校应在系统分析法学专业人才实践技能培养要求和质量标准基础上,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以此对不同年级的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进行评价与改进指导。并以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为重点,抓住社会调查、庭审观摩、模拟审批、法律援助、实习实训、法律诊所、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点,健全决策与指挥、评价与诊断、信息反馈、激励约束及保障等运行系统等,协同推进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七)加强实践教学建设

 

实践教学基地是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双方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充分发展实践基地对于实践教学方法运用和实践教学效果起到提高的作用,是实践教学改革的基本路径。地方高校首先应加强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功能建设,健全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操作技能示范、训练与实战的教学功能,充分发挥其检验学生实务能力和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质量方面的作用。法学专业应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以方便两者的紧密联系和实践教学的检查监督。再次,强化实践基地教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基地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基地实践教学健康与有序推进。

第2篇

如何创设问题情境呢?

一、由实验现象创设问题情境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以实验为基础是化学教育最本质的特征。化学实验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问题教学情境,千变万化的实验现象让学生惊奇、诧异和不解。它会使学生对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渴望对新知识的获得和探究。在上化学的第一节课时,我以“魔棒点灯”、“空杯生烟”、“烧不坏的手帕”、自制“葡萄酒”等趣味实验,作为开场白,一下子让学生喜欢上了化学学科的学习。再比如在讲《中和反应》时,让学生先做实验,在氢氧化钠溶液里滴加无色的酚酞试液,会发现酚酞变成了红色,这时学生能用上节刚刚学过的碱的知识来解释。让他们继续滴加另一种液体(盐酸),结果溶液的颜色逐渐减退,直至变成了原来的无色。为什么滴加盐酸后溶液的颜色由红变无,学生的思维矛盾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于是学习的兴趣立刻高涨。

二、由生活知识创设问题情境

学习的本身是为了应用,能把实际生活中的例子与化学知识相联系,也是创设问题情境的一种方法。例如。在学习一氧化碳的性质时,引导学生回忆一个熟悉的怪现象:烧开的水不小心泼在煤炉的火焰上,炉火不但没有减弱,反而窜出一股火苗使得燃烧更旺,这是什么原因呢?又如,在学习溶液的某些性质时,可探讨这样一个问题:在严寒的冬季,厨房里的水结冰了,而盐水、食醋却不会结冰,这是为什么呢?例如,讲铁在氧气中燃烧生成黑色的四氧化三铁时,教师问:“新买来的铁锅是什么颜色的?使用一段时间后的铁锅又是什么颜色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学完这一知识后,你会自己找到答案的……”,这种由实际应用创设的问题情境,最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学生会感到化学是有用的,化学就在身边,接下来学生的学习一定是兴趣盎然。

三、由趣闻轶事创设问题情境

每一种元素的发现,每一种物质的得到及推广应用,都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其中都蕴藏着丰富的生动感人的故事。结合教材,讲述一些生动有趣的化学史,化学家轶事,引人入胜,使学生进入良好的学习、思维的情境中,增强学生的理解效果和记忆效果。介绍居里夫人与镭等,再如:讲解磷的性质时,首先给同学们讲了二战期间盟军为了炸掉德国军队一个戒备森严的军火库,在人不靠近的条件下,就无法炸掉,这时盟军就利用了在老鼠身上涂白磷的CS2溶液,让不起眼的老鼠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学生听完故事后,兴奋,一方面为设计者的聪慧而惊叹,另一方面又急于想知道其中的奥妙。这时因势利导,传授相关的知识,效果特别好。

四、由多种媒体创设问题情境

形、声、色的感官刺激,不仅使课堂气氛轻松愉快,易激起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还可以使抽象的概念具体化,深奥的道理形象化,枯燥的知识趣味化。从信息论角度看,利用直观教具,尤其是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更有利于信息的传播和吸收。现代化教学手段主要包括幻灯、投影、录音、电视、电影、计算机等多媒体教学手段,这些手段和传统的教学媒体相比,具有形声性、展现性、先进性、高效性等特点,它能有效地利用图像、声音、色彩等形式来传递教学信息,使教学内容能较好地接近客观实际。例如神州六号的成功发射是我国高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教师可搜集有关神州六号发射方面的录像和图片资料,并在初中化学复习课上进行展示,生动形象的资料必将对学生的感观产生强烈刺激。教师可适时提出思考题。这些题目把氢燃料的利用、空气中的粉尘污染、碱的通性、化学方程式的配平等诸多旧知识点在一个新鲜的情境中呈现在学生面前,大多数学生经过思考都能顺利完成。在这样生动活泼的情境中进行复习,必然能使学生对旧知识产生新鲜感,避免了简单机械的重复,大大提高了复习效率。

五、由错误再现创设问题情境

第3篇

一、问题教学法的内涵

问题教学法是指在语文教学过程中以问题为基本形式,为提高学生的基本素养,将问题设计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促使学生自主寻求、探索问题,最终找到解决问题方法的思维过程。在探索思维过程中,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将认知过程深化成自主探究再创造的过程,进而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问题探索意识。问题教学法强调要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不断优化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语文。

二、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现状问题

1.阅读训练模式重教材知识点

传统阅读训练模式过于偏重教材阅读训练语文知识点,忽视培养学生对文本整体感受的把握以及对整体的思维能力。语文课堂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双向情感互动,而传统教学中,教师将完整的阅读内容分层逐句分析讲解,把阅读式内容转变成了知识点教学,忽略了学生感悟文章的能力,靠“填鸭式”教育让学生死记硬背知识点,不去思考分析问题,从而降低了小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教学设计根本不符合课程标准。

2.教师过分掌控课堂,师生缺乏有效互动

长期以来,受应试考试的影响,教师怕耽误教学进程,一直在?n堂上“唱独角戏”,害怕来用问题教学,学生会浪费教学时间,拖慢教学进程,导致课堂一直以教师的“讲”为主。由于小学生生性好动,在教师沉醉于“滔滔不绝”时,学生无法在语文课堂上集中精神,导致学生对语文产生懈怠感,更不利于阅读教学的发展。

3.流于形式的学生学习探究

新课改中要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将课堂归还于学生,但教师还是要坚守自己的岗位,起到有效的引导者的作用。有的教师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盲目追求新目标,在教学中放任学生自己去探究学习,教师的引导作用完全被“淘汰”掉,课堂毫无秩序,教学毫无目标可言,使语文阅读教学起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阅读教学法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有效应用

有效运用阅读教学需要教师根据文本教材内容,引导学生拟定具有探索性意义的问题运用阅读教学法,具体实施方法有:

1.鼓励学生质疑,引导学生自主探究

问题教学法的运用是教师在语文阅读教学中根据文本提供的材料,以提出问题为主,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创设阅读课堂环境。通过教师的引导,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学习的能力,养成独立分析、处理、解决问题的习惯。在此过程中,既培养了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还训练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综合运用语文知识的能力。

2.合作探究,加强生生交流

新课程改革要求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教师可制定适合学生探究的文本内容,设定预期教学目标,让学生分小组合作交流,共同解决阅读中的问题。既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能力,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又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让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实践,自觉发展语文阅读素养。

3.适时引导,和学生共同成长

问题教学法侧重学生自主探索,充当“主角”的角色,而教师充当引导者的角色。教师要适时引导学生梳理解题思路,以保证学生的自主探索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教师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进一步整理思路,让学生明晰自我的探究目标,进行实践操作,独立思索,从而解决问题。此过程是教学相长的过程,促进师生共同成长。

4.问题启发方式多样化,助力学生探究

第4篇

一、问题教学法的方法

1.提出问题

在进行初中语文教学的过程中,要想将问题教学法得以良好的运用,重在提出问题。教师通过设计问题,以一个合理的方式进行提问,并且带动学生展开联想,回答所提出的问题。提出此问题的前提是技巧性比较强。很多语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刻意地对问题教学法进行模仿,然而在提出问题这一环节中过于死板,体现不出技巧二字。这种错误的教学方法通常来说是没有效果的,一方面达不到想象中的教学目标,另一方面学生们会更加厌恶这种教学方法或这门课程,这是运用问题教学法不当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通常来讲,语文教师全面对这方面的教学进行指导,让学生能从多个角度感受语文知识的内涵,在思考问题的过程中掌握更多的语文知识。如在《郑人买履》(《韩非子》)、《刻舟求剑》(《吕氏春秋》)这两篇古代寓言教学中,我带领学生学习语文教材,对书本上的内容详细摸清了解,然后再通过相对应的知识梳理,让学生对寓言的深刻内涵有所熟悉。

2.掌握提出问题的时机

掌握提问的最佳时机在问题法教学中是相当关键的。同样一个问题,在课前进行提问与讲课后提问所产生的效果具有明显的差异。例如在《愚公移山》中,教师的教学安排中有这样一道题:愚公移山现实中的可行性。这个问题的提出,应该放在课文讲完愚公决定移山之后,若放在文章前提出由于学生们对于人和山的情况都不了解,无从回答;放在文章之中提问就破坏了文章传递愚公移山精神的效果。教师要掌握提出问题的时机,根据课堂出现情况的不同以及教学内容而异,掌握提问的有效时机。

3.问题内容要灵活多样

在问题教学中,不要仅仅局限在反复地进行讨论一个问题上,在讨论问题过程中教师在掌握语文思路与方向上可更加灵活,使课堂上的问题也随之变化多样,这样能够帮助学生形成灵活的思维模式。初中语文课文在类型上大多具有内容多样、感情丰富的特点,重视共同培养其知识与能力。这种发散式的讨论与研究问题在解决语文问题方面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能够帮助学生形成语文思考能力,这样才会实现语文教学的最终目标。例如在《天上的街市》教学中,我注重学生奇思妙想能力的培养,通过提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除了直接让学生思考他们大脑中“天上的街市”情景外,还引导学生对现实生活中的街市进行遐想,利用灵活多样的提问方式让学生融入到书本教材中,为学生学习语文知识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二、问题教学法中的注意事项

1.教师应学会启发学生。由于学生在性格以及兴趣上都有各自的喜好,在阅读课文时也具有不同的感想。若老师固执地要求学生在理解课文上思想一致,学生的思维将会被扼杀,使他们逐渐降低学习语文的兴趣。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疑问的精神应予以鼓励,让他们勇敢地提出问题,并鼓励他们将自己的意见与看法讲出来。教师还应该将自己的位置摆正,在当前的教学中看出教师角色的变化。新课改要求教师科学地引导学生进行学习,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2.教师应倡导学生进行疑问。在现阶段初中语文教学过程中,问题教学法得到广泛认同。然而,一些教师却步入了教学的误区,就是上课的全过程中都只是在自己设置好问题之后领导学生去发现答案,这样的做法虽然完成了课堂任务,但是就整体教学效果而言,最终的目标并没有实现。其主要的原因是:(1)教师对问题的设计仅仅是完成教学目标,而非以提高学生自主学生能力为落脚点;(2)有些学生或许没有积极地去思考某些问题;(3)在进行问题的设计时,教师仅仅考虑到了教学目标,忽略了学生的观点与思路,禁锢了学生的自由思维;(4)在教学中,教师或许会提出一些不起作用的问题,如“这样对吗”、“这样做好吗”等一些简单的问题,还有一些问题十分落后,毫无创意,如“概括这篇文章所表达的中心思想内容”等等;(5)拓展某些问题,学生过多的疑问,将会破坏课堂的任务计划。

所以,教师在进行初中语文教学过程中,应进行设置悬念,激发学生主动思考问题的能力,全面地进行探讨问题,带领学生以各个角度为出发点去研究问题,进而获得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法。同时,语文教师应全力地进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合理的提问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思考。教师要将其指导作用全面发挥出来,让学生的思维更具有灵活多样的特点。

第5篇

一、“大学教师师德主体化发展”的界说

大学教师个人和师德的关系,一端连着大学教师自我运动的变化,一端连着教师职业及社会环境的变化,是两种运动的“交汇区域”。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中,大学教师自我及大学教师职业角色、职业行为都会发生变化,因而两者构建出不同的关系。

“大学教师师德主体化发展”(下文简称“师德主体化发展”)是对未来社会中大学教师个人与师德关系的描述。主要内涵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师德主体化发展是对师德的价值判断。未来的师德无论在其内容还是在其功能上,都必须肯定并保护大学教师的合法利益;肯定个人存在的神圣性。但必须反对“唯我论”和“忘我论”的师德。“唯我论师德”认为,师德是由个人决定的,对自我有利就遵守,否则就不遵守。“忘我论师德”则认为,一个人必须为他人牺牲自己,必须把他人的利益置于自己的利益之上,必须为他人而活着。为他人奉献是人存在的唯一正当性,自我牺牲是师德的最核心内容。

第二,师德主体化发展是大学教师个人对师德自觉态度的集中描述。大学教师不是把师德看成外在于自我的“客观”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而是把师德作为“自我”重要的一部分,主动、热情、自觉地修养师德。

第三,师德主体化发展是对大学教师个人与师德关系正在发生的及将来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变化过程的高度综合,指明其发展的趋向。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由国家政策来调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明确并肯定,个人与组织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也日益增多,因此,个人道德,包括师德的主体地位必将为时代所强调。

“师德主体化发展”内涵的三个方面是相互支撑的,前两者包溶在师德主体化发展过程之中,师德内容及功能的变化是大学教师个人自觉对待师德的前提。师德主体化发展过程与市场经济对人的解放,特别是对个人的解放相联系,与现代社会中平民个人的崛起相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师德主体化发展是现代社会对个人肯定的具体表现。

二、师德主体化发展的有界合理性

H·A·西蒙认为,社会事物主要是“人为事物”。“人为事物”的存在有其合理性边界,越出边界将失去合理性;而看不到边界内的合理性则会阻碍社会的发展。边界内的合理性在内容上既包括了人对社会事物发展的愿望、希望、理想,又包括了客观事物本身的特性,是人对社会事物的设计,是人主观能动性及客观事物规律的统一。这对探求师德主体化发展的合理性边界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大学教师个体和师德”的关系,从其内容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大学教师与自身的关系;一是大学教师在职业范围内与他人、与“事物”的关系。师德主体化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大学教师个人在这两大关系域中主体地位的确立。我们可从这两个方面分析其有界合理性。

(一)师德主体化发展与大学教师自我发展

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中,人意识到自我对生命本体承担的使命。那么,这种“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的“使命”是何?马克思认为其“使命”就在于“个人自由发展”,形成“自由个性”,〔1〕具体体现在伦理道德领域则是追求幸福。幸福是生活的本意,是生命的目的。现代伦理学对幸福进行着艰苦而又深入的探究,从其研究成果看,如下几方面是至关重要的。

——研究幸福应站在·所·有·的·个·人·角·度,而不是·部·分·的·个·人·角·度,即必须肯定所有的个人价值,让每个人都拥有自身、拥有幸福。

——幸福的生活本质上是一种道德生活,道德在人生幸福中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此,我们可以大致描述出师德在大学教师自我幸福中的位置:师德处在大学教师人生事业和道德的“交汇区域”。

从幸福的角度看,师德只有在“自我、事业、道德”三者中保持适度张力,帮助自我的事业域的扩展,在道德域中的提升,才能增进人生的幸福。如果师德过分张扬道德,过分张扬事业,或者过分张扬两者,必然造成对自我的直接或间接的“压迫”,从而破坏自我的幸福。

在我们师德建设的历史和现状中,由于对“个人”的误解或漠视,较少从个人人生幸福角度审视师德的合理性。在这种状况中,师德的基本结论有:

——道德事业外在于自我客观存在。对自我而言,道德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性,事业具有无限重要性。自我与道德根本上是“遵循”或“不遵循”的关系。自我与事业根本上是“敬”与“不敬”的关系。

——社会强调并鼓励大学教师遵循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表面上看,社会的用意是在通过强调事业和道德的重要,促使大学教师自我致力于事业扩展及道德修养,以而提升自我。但由于道德与事业不以“自我”为目的、为指向,因而历史地看,这种师德实际上导致大学教师将师德作为赚取名利的工具,使师德虚伪化。

逻辑地看,道德和事业虽是人生幸福中极重要的部分,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自我表演”的舞台。舞台再重要总不能比演员本身重要。再者,我们强调大学教师对道德及事业的自觉,如果离开了自我主体这一前提的自觉,则是自修式自觉而不是自主自为式自觉强调打磨砍削自我以适应事业和道德发展的需要;自主自为式自觉强调道德和事业本质上为人生服务,是因为人生才需要道德事业,不是因为道德和事业才需要人生。从未来社会发展的角度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必然日益承认并肯定个人的作用。为此,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师德对大学教师个人的建设作用,促使“个人的高度发展”。

(二)师德主体化发展与教书育人

大学教师个体不只是固守着人与自身的关系,还需要向外扩展,与他人、与物等“对象”建立起“关系网络”。大学教师个体对社会承担的角色也包括在这“关系网”中。对于现代社会中个人与其“对象”的关系,马克思曾从反面揭示其病态的存在。他说:“在现代,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对个性的压抑已具有最普遍尖锐的形式,这样就给现有个人提出了十分明确的任务。这种情况向他们提出了这样任务:确定个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以之代替关系和偶然对个人的统治”。〔2〕据此,他区别了“有个性的个人”和“偶然的个人”,并更进一步地指出:“现实个人的价值在于他能够使自己的存在对象变得对自己有价值。”〔3〕这是我们分析大学教师个体与其社会角色的关系时根本的价值所在。

大学教师,就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言,最根本最久远的是教书育人。按马克思对个人与其对象关系的分析可以看到,教书育人的过程不仅仅是自我牺牲和自我付出的过程,同时也是不断建构自我,促使自我自由发展的过程。舍弃后一面,则教书育人便构成了对个人的“统治”及对个性的压抑了。两者相比较而言,教书育人对教师个人构建的作用更为基础。这是现代教育的要求。现代教育学对教育本质的深入研究揭示出大学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对学生最具教育意义的,不是客观的知识而是大学教师自身。雅斯贝尔斯说:“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并通过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教给年轻一代,使他们自由生成,并启迪其自由天性。”〔4〕“教育是人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智知识的堆积。”〔5〕因此,教书育人活动只有推动大学教师自我的发展才有可能更好地促使学生的发展。师德是大学教师教书育人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只有当它充分促使大学教师个体成为“有个性的个人”时,它才具有更深刻的教育意义。换一种说法,就是要促使师德的主体化发展大学教师教书育人有其特殊性。按约翰·S·布鲁贝克的观点,这种特殊性在于大学教师教书育人的主要材料是高深学问,即教书育人是围绕着高深学问进行的。因此,大学教师与师德的关系不能不受高深学问性质的影响。高深学问的性质中有两方面是极为重要的。其一,高深性。高深学问反映知识发展的前沿,处在人类已知与未知的交接地带,对社会而言,能进入这一领域中的始终是少数。因此,这个领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自治。其二,双重性。高深学问无论对人还是对社会,既可以促进其发展又可以阻碍甚至破坏其发展。因此,如C·P·斯诺所言,科学家因为知道高深学问而具有一种直接的个人责任,一种比一般公民大得多的个人责任。对于这种责任,他们应具备的道德,不能以“服从”和“忠诚”为基础。因为“忠诚很容易转化为顺从,而顺从常常是怯懦和谋求私利的借口,极而言之,服从也可能是这样”。〔6〕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史中,以忠诚和服从的名义犯下的罪行是骇人听闻的。二战时,德国许多科学家,其中有许多是大学教师正是基于服从和忠诚才去研究细菌战的。人类发展到今天,科学和技术已进入高度发达的阶段,其建设作用和破坏作用同时成长。我国也处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阶段。大学教师是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生力军,也是科学技术走进社会的重要中介力量,因此,他们对高深学问的态度就更具有深远的意义。

三、促进师德主体化发展的思考

师德主体化发展不能没有外部社会条件的支持,从其外部条件看,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市场经济生活的不充分性。现实的经济生活是师德主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市场经济在我国只有极短的历史,在整个社会经济系统中,真正受市场规划和市场力量所支配的只是其中一部分或者说是一小部分,行政权力大量介入经济活动中,形成权力经济及市场经济共存的局面。因此,市场经济对个人的解放作用受到了权力的极大抑制。

(2)社会文化支持力度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如梁漱溟先生所言,个人淹没于重重伦理关系之中,不见有个人。而近现代以来,一谈个人,便以为只有西方的个人主义的个人,认为是在中国实践西方的个人主义。而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个人主义在现阶段力量较为弱小。因此,在现阶段,社会文化力量对师德主体化发展正面支持力度弱而反面的抑制或错误引导力量则不小。

师德主体化发展不但需要社会外部条件,同样需要内部条件。从内部条件看,现阶段也有不少困难:

(1)师德主体不成熟。台湾学者杭之曾言:当今中国知识分子一方面大多数自觉不自觉地保存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那种缺乏独立人格的历史传统甚至无限地将其发扬光大;另一方面在不遗余力地接受西方文化中无意识地建立起像西欧知识分子一般的“知性之自我反省”的传统。不仅如此,今天的知识分子已经自觉、不自觉地处在大众社会、大众文化之价值的控制支配之下。〔7〕

(2)道德自我约束机制软弱乏力。中国传统文化中讲求德治,并且以修身为本,因此人格、道德、政治三者合而为一。如龚自珍所言:“是道也,是学也,是治也,则一而已也。”〔8〕近现代以来这种局面并没有太大改变。在社会实际运行中,道德问题往往转化为政治问题再用政治手段解决。道德屈从于权力,权力排斥道德。

师德主体化发展是一历史的展开过程。在现阶段,为促进师德主体化发展,我们认为应注意如下两方面的建设:

第一,加强政治法律建设,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明确政府、高校各自的职责权益,将师德建设工作主要交给高校。

第二,高校要努力建设师德自我约束机制,抑制“唯我论师德”的发展。师德主体化发展并不是说高校可以不管师德建设工作,高校在师德建设中承担着重要工作,在现阶段要致力于师德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这主要取决两方面,一方面如前分析的师德自我约束机制弱,另一方面师德约束机制对个人与组织、个人与个人的关系具有重要调节作用。为此,高校要充分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教师的师德建设、校规校纪建设等,通过多方面建设,有效抑制日益泛滥的“唯我论师德”。“唯我论师德”是目前最严重的错误师德倾向。

参考文献

〔1〕黄克剑·个人自主活动与马克思历史观·《中国社会科学》·1988年·第5期

〔2〕〔3〕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88、515页

〔4〕〔5〕雅斯贝尔斯著、邹进译·《什么是教育》·北京·三联书店·1991年·第3、4页

〔6〕C·P·斯诺著、纪树立译·《两种文化》·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第216、217页

第6篇

(一)让学生主动学习,激发对高中生物的学习兴趣

体验式教学法中的“体验”,必须要学生亲自的参与其中才能感受到,因此体验式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主动学生生物知识的动力;体验式教学法也可以说是一种情景化的教学法,教师在设计的各种情景下讲授生物知识,能够激发学生们学习的兴趣和建立自己的自信心,这样的学习氛围才更加的适合学生学习生物知识。

(二)构建融洽的师生氛围

体验式教学法中重要一环是师生之间的交流,在高中生物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尽量交流、沟通共同的经验和所能理解的知识程度,这样不仅能让师生都融入到自己构建的教学氛围之中,也让师生之间相互的尊重、信赖和鼓励。教师也能更加的了解学生到底适应怎样的教学方法和生物知识学习的程度,这样更加利于以后高中生物的教学。

2体验式教学法应用在高中生物教学的对策

现在大多的高中生物教师都明白体验式教学所占的优势,但是却很少有人去尝试。一种是不明白该如何在高中生物课堂中运用,不肯定学生是否能够接受;另一种是大胆的去尝试了,可是却没有收获到想象中要的结果,这也打击了教师们想改革教学方法的信心。针对这些情况,下文主要浅析几点体验式教学应用在高中生物教学中的措施:

(一)构建情境教学,增强学生的体验感

情境教学时目前各种教学课堂中常用的教学方法,在高中生物教学课堂中也同样适用,教师根据生物的教学目标,构建真实的情境,可以让学生们在这些情境中体验到真实感。在生物课堂教学的开始时,可以构建情境来导入这节课所要学习的生物知识,这样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兴趣,也让学生在一节课的考试阶段就能集中自己的精力,针对情境的构建有多种方式,其中主要的是利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实际情境,将书本上较为难懂、抽象的知识还原到生活中可以遇见的情况,让生物知识更加的有趣,便于学生的理解;例如:在讲解细菌作用的知识时,由于细菌较微小,并不能被我们所直接的观察到,对学生的理解有一定的阻碍作用,教师就可以将我们生活常见的“腌咸菜”和“凉拌菜”的事例渗透到教学课堂中来,让学生们认识到细菌在生活中的存在和作用。

(二)巧用多媒体技术,增强学生的体验感

多媒体技术是近几年来兴起的技术,在教学中受到了广泛的使用。在运用以体验式教学法的高中生物教学过程中也可以运用到,这样学生可以通过教师课件的展示,更加直观的理解生物知识,增强学生的体验感。例如:在学习生物膜系统功能的知识时,由于大多数学校实验条件和经费的限制,并不能构建太多的情境,这时就可以适当的运用多媒体技术了,教师可以讲这一章节的知识,制作成动画的格式和搜索一些相关的视频,在教学课堂中向学生展示,让学生亲自的看一遍,比教师照着书本讲几遍更容易让人理解。

(三)促进学生积极的参与课堂,增强学生的体验感

学生主动的参与到教学课堂中,提出自己的想法,是体验式教学法的一个重要阶段“。知识源于行动”,因此教师要在生物课堂中引导学生们发现自己所难以理解的点,再根据自己所提出的问题,亲自投入到对问题的探索和体验中。例如:在做DNA的提取和提纯的实验中,学生就提出了“玻璃棒为什么只能朝一个方向搅拌?”传统的教师就直接回答是便于DNA的收集,这样学生们仍然不明白,只是记住了答案。利用体验式教学法,教师让学生们自己分组利用小棉线来代替DNA来做DNA收集的实验,一组的玻璃棒始终朝一个方向去收集棉线,一组随意的改变玻璃棒的方向来收集,最后将两组的结果进行对比,让学生们自己总结得到的结论,这样不仅让学生直接的体验到结果,也让学生们懂得主动去探索。

3总结

第7篇

二、教学对象分析

学生对本课的内容已有初步的认识,能简单地使用某些购物用语进行交流对话,但缺乏系统的归纳、总结。通过本课的学习,能对以往所学的知识进行系统的归纳总结,达到熟练掌握、使用购物用语,为下堂的阅读理解课打好基础。

三、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

1)掌握有关购物的日常交际用语。

2)掌握“bewornout”用法。

3)复习有关服装、日用品的名词及有关颜色的形容词(dark…,light…)?

2、情感目标

通过购物的情景教育学生运用礼貌的语言去参加日常活动。

3、发展智力目标

1)在特定的购物情景中掌握用语,通过听录音掌握正确的语音、语调,形成良好的语言习惯。

2)通过口、笔头操练,总结购物的日常交际用语,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四、教学重点

1、“购物”的有关交际用语。

2、“bewornout”的用法。

五、教学策略和方法

情景法、观察法、游戏法、演示法。

六、媒体的选择与应用

录音、投影、实物。

七、教学流程图

八、教学过程

Ⅰ、Revision

1)Greetings.

2)Dutyreport(OralEnglishtraining).

3)Reviewshoppingexpressions.

Ⅱ、Presentation

1)Listentothetape.

2)Answerthequestionsaboutthedialogues.

3)Readthedialogues.

4)Underlinesomeimportantexpressions.

Ⅲ、Practise

1)Studentssummarizethe“shoppingexpressions.”

2)ReadSlideShowI.

Ⅳ、Consolidation

1)Playgame,“shopping”inthe“Luckyshop”in13groups.(Onestudentactsastheshopkeeper,theotherasthecustomer.Theyperformhowtobuythingsinfrontoftheclass.Theteachershows:darkbluesuit,lightgreendress,shoes,T-shirt,jactet,coat,pencils,erasers,schoolbags,PEPSI-COLAandmilkonthedesk).

2)Sumup.

3)DoEx2onpage81ofstudents’workbooks.

4)DosomeexercisesonSlideShowⅡ.

Ⅴ、Assignment

1)Homework.

2)Endthelesson.

九、板书设计

unit21L81

bewornout

suit“Luckyshop”

darkbluesuit

lightgreendress

附设投影

S:WhatcanIdoforyou?

C:I’mlookingfor….

S:Whichcolour/Whatsizedoyouwant?

C:…,size….

S:What/Howabout…?

C:Ilike…,butit’s/they’renot…enough.

Haveyougotanyotherkind/size/colour?

S:I’mafraidwehaven’tgot….Is/Are…better?

C:Howmuchdo/doesthey/itcost?

S:…yuan/dollars.

C:That’s…expensive/cheap.I’llthinkaboutit.

Haveyougotanythingcheaper?CanItryit/themon?

S:Certainly.Nohurry.Pleasetakeyourtime.

C:I’lltake….Idon’tthinkI’lltake….

S:Hereyouare,Thankyou.

S:CanI1you,madam?

W:Yes,I’d2apairofblueshoes.

S:3sizedoyouwant?

W:Sizeseven.

S:I’m4wehaven’tgotanyblueshoesnow;butwe’vegotsomeredones.

W:Hmm.Haveyougotany5kind?

S:What6thoseshoesoverthere?

W:Well,thatpairlooksverynice,How7dotheycost?

S:Eighty-eightyuan.

W:Hmm!That’sa8expensive.CanI9themon,please?

第8篇

一、 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一体化教学的必要性

(一)民法学的基础学科地位决定了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从高等院校法学教育课程设置来看,民法学为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属于必修的重要课程。民法学作为民商法基础理论,也是学习其它核心课程如商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以及经济法等相关课程的重要基础。

从学时上看,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设有法学专业的院校在开设民法课时,为保证民法课的教学质量,民法课课时不得少于108学时。在实际教学中,大部分高等院校基于民法课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民法课课时都在108学时以上,尤其是政法院校,更是超出了这个数字。此外,大部分法学院还开设了民法类的选修课和专题,大大地增加了民法课在本科教学中的比重。同时,民法在法学理论中被称为万法之基,是学习和理解民法体系中其它法律的基础,如知识产权法、商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部门法课程。

然而,从课程设置的时间上来看,民法开设时间较早,一般在大学一年级下学期或二年级上学期就开始开设民法课,民事诉讼法课程设置时间却与之不同步,学生在民法学课程学习时根本不具备程序法知识的基础,导致民法学的教学事倍功半。因此,必须在民事实体法教学中引进民事程序法的内容,探索民法学与民事诉讼法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重新整合民法学的课程体系,提高民法学课堂教学的效果。

(二)应用型法律人才需求对民法学教学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法律专业人才类型的需求也日益突显,就社会总体需求来看,具有扎实的民法理论知识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在法律人才中的需求比例将越来越大,并将成为法律人才培养的主要类型。除了法官、检察官外,律师、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需的法律人才以具有扎实的民法知识的法律人才为主。

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求来看,当今中国法院为适应审判方式的改革,呈大民事格局设置。将过去的经济庭、知识产权庭、房地产庭都改为民一庭至民四庭,四个庭均适用民法。此外,从法院受理的案件种类的数量和比例来看,民事案件数量居多,比例远远地超过了其它两类案件。这要求学生对民法知识的掌握不仅要有一定的宽度,而且要有一定的深度,只有通过本科阶段对民法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方能适应实践部门的需要。

随着中国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广泛程度在日益扩大,更多行业和领域都急需民法专业知识理论扎实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据调查,对新型的法律项目和高难度的法律服务事项,如:反倾销、涉外贸易、网络信息、电子商务、金融保险、国际法律事务等,能够达到熟练运用相关法律与国外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的法律人才稀缺,而能够从事此类法律工作的人必须有着深厚的民法学基础。

因此就社会总体需求看,具有扎实的民商法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在法律要才中的需求比例更是越来越大,并将成为法律人才培养的主要类型。为促进法学专业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全面提高,缩短学生毕业后适应社会的进程,培养真正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学专门人才。必须改革民法学传统的教学方法,探索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新的教学模式。

二、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一体化教学的基本思路

(一)民事实体法课程体系的改革思路

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社会所需的应用型的法律人才,为使培养出来的学生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应突破原有的学科界线,转变原有的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式,建立起一套符合当今社会实践需要的民法教学课程体系。即以民法的体系为基础,结合民事诉讼法的理论,探讨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在实践中的契合点,对民法学教学理论体系进行构建,改革民法学理论教学单项式、封闭式与民事诉讼法全然脱节的传统教学模式,探索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一体化教学的改革思路。

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一体化教学将有助于培养出真正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学人才,在实际生活中,对于法律问题的解决是需要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相互融合在一起的。任何一起民事纠纷的处理从来都是先程序后实体,只有程序的正义才能体现实体的公正,在法律适用上采取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两条腿走路的方法。民法的应用性决定了民法学必须与民诉法相结合,才能使民法课教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在民事实体法教学中引进民事程序法的内容,探索民法学与民事诉讼法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提高民法学课堂教学的效果,促进法学专业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全面提高,培养真正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学专门人才。

目前全国大部分高等院校民法课程改革的一个总趋势,就是力求改变束缚着民法教学发展的传统教学理念和模式,突出教学观念的改变、教学方式的改革和教学理念的变化,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一体化教学探索的提出,突破了传统的民法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体现了教学观念的改变、教学方式的改革、教学理念的变化,正是这一趋势的反映。

(二)民事实体法教学方法的改革探索

民法学的教学方法要服务于最终的教学目标,因此,教学方法改革思路要围绕着深化实践与强调启发性教学来进行改革。

第一、由于现行的民法教学中存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不够、学生应用能力欠缺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要深化实践教学。加强模拟法庭的演练,通过模拟法庭让学生扮演将来可能担任的不同职业、职务角色,例如,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模拟解决这些角色遇到的问题,完成不同角色所担当的任务,检查自己是否已经具备解决问题,完成 任务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是否已经做好了从事这些工作的必要准备,让他们了解将来从事这些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对照自己现在的水平,从而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正确评价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使学生扎扎实实学习,切实为未来的职业做准备。

第二、注重启发性教学,即在教学过程中启发学生去思考,调动学生学习思考的积极性,其重点在于激发学生去思维,使学生产生新思想,新问题,新观点。强调在教学中引进比较的教学方法,启发学生把具有可比较性的概念、原理、制度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使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有意识地进行比较,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使用比较教学方法的启发式教学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从宏观上向学生介绍整个知识结构体系,重视知识结构的整体性、体系化,使学生能对知识点进行横向联合。

三、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一体化教学模式设计

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一体化教学的关键问题是抓住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在实践中的契合之处,具体体现在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制度等内容当中,本文试举例说明:

第一、在基本原则制度中,平等、自愿是民法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具有基础性的原则,是整个民法理论的基石。平等原则表明了任何民事主体在民法上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平等原则要求任何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民事主体都只能通过平等协商的方法设立、变更、终止它们之间的民事关系。平等原则的这些要求决定了一旦民事主体之间产生纠纷,诉诸法院时,当事人之间也必然处于平等的地位,应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诉讼主体。因此,在民事诉讼法中亦规定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在讲授《民法通则》第3条平等原则时,需要同时讲授《民事诉讼法》第8条和第5条的规定。

自愿原则也即意思自治原则,国家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它要求行为人自己行为和自己责任。民法中自愿原则所体现的思想表现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就是调解自愿的原则,当事人可主动申请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解决它们之间的民事纠纷,或者同意人民法院为其做调解工作。在讲授《民法通则》第4条自愿原则的同时,可以同时讲授《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

第二、法律关系是民法教学中的难点,在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中,必然存在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民事主体是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也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诉讼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虽然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要素在内容上有着差别,但仍然具有某些方面的联系,因此在教学上将这两个内容结合起来,有助于于学生的理解。

第三、在民事主体制度中,结合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制度。民事诉讼主体是以原告、被告、第三人等当事人为核心的,这些当事人是民事权利主体,其诉讼权利和义务是以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为基础的。民事诉讼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确定是否为当事人时需要运用民法中民事主体的相关理论来做出判断。在民法中,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相应地,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二者的内涵基本一致。特别是在讲授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时,应结合民事诉讼中宣告公民失踪、宣告死亡、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进行讲解分析。例如宣告死亡、失踪制度,应从实体法角度判断是否符合宣告的条件,在程序法上即为是否受理的条件。

第四、制度中,不仅限于介绍的特征、分类、权等内容,同时结合民事诉讼中的进行讲授,民事诉讼是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完全适用民法中的相关规定。诉讼人始终是以被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的;诉讼人必须在诉讼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诉讼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最终后果又被人承担;民法中的分为委托、法定、指定。在民事诉讼法中相应地存在委托人,法定人。

综上,通过重新整合民法学的课程体系,采取同步教学的方法,探索民法学与民事诉讼法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能够使学生将所学的民法理论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学生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从而解决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教学脱节这一长期存在症结,使民法学的教学效果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1]魏振瀛 民法 [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