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30 11: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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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价值中立说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种规律,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发展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应用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哲学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方法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规律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像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等与自然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发展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理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影响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中国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法律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现代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注释:
[1]论文载于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1949年自由出版社英译本,第1—47页。
[2]亨普尔:《科学中的评价与客观性》,载科恩等编《25年概览》英文版,第277页。[3]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1936年英文版,第150页。
关键词:生态哲学;环境伦理学;自然价值;过程哲学;生态纪
中国的生态哲学从环境伦理学研究开始。环境伦理学概念首次出现在1980年《现代生态学中的方法论问题》译文中。2 译者余谋昌作为中国环境伦理学的首创者之一,于1991年6月出版《生态哲学》一书,提出了生态哲学的理念,填补了我国生态哲学研究的空白。生态哲学作为一种新的哲学转向,让人类重新思考如何看待自然、如何行动。中国的生态哲学历经几十年的发展正在走向成熟。它从生态伦理学的发展阶段展开,历经自然观入手的自然哲学研究以及对技术异化的批判、在人类思维的历史进程中的生态思想研究,直至今天生态哲学正在走向全面发展。
一、生态伦理发展阶段
西方发起的环境保护运动和“”结束后,一些学者很快从“”中走出来,此时,中国的生态哲学研究也开始从环境伦理学涉及。在研究过程中它把握了西方环境伦理学理论及思想,阐释了生态伦理内涵,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研究基础,产生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从而形成了中国环境伦理学重要的认识内容。
中国的生态哲学与自然辩证法有着深刻的渊源,或者说中国的生态哲学就是从自然辩证法中发展出来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观就是它的根。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奠基人于光远于1958年《人在变革自然界中的能动作用》(《自然辩证法通讯》3期),这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辩证法通讯》还在1964年第1期发表了惠伯纳・魏汉藩的文章《什么是自然哲学?人们为什么要研究它?》,1981年第3期发表了唐以剑的论文《人类生态学――环境科学研究的核心》。于光远在1991年7月发表的《自然》(《自然辩证法研究》)一文对自然做了深入的研究。这既是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的研究,也属于哲学上的自然观的研究,更是生态哲学的基础,是关于自然的哲学。今天几乎绝大多数研究生态哲学的学者都出身于自然辩证法。生态哲学的研究成果有相当多的在《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科学技术哲学研究》(即原来的《科学技术辩证法》)这三大杂志。
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属于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生态哲学贯穿始终的基本问题,中国的生态哲学也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1980年,余谋昌把环境伦理概念介绍到国内, 1986年发表了《关于人地关系的讨论》,认为远古时代人类社会生产水平很低,对自然的控制能力弱,对自然只是一味的崇拜。第一次技术革命以后,机器技术体系装备的生产力高速发展,人类凭借着这种力量控制一个又一个自然力,在征服自然的凯歌中开辟人类的新天地。1人类产生了自己是主人的思想,形成了控制自然、战胜自然的观念。1988年2月其发表的《生态学中的主体与客体》一文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生态哲学中的主客体来研究,这是当代重要的全球性问题。2一方面人作用于环境,另一方面环境也作用与人,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辩证的关系。此时的学者们已经将目光集中在人与自然关系的讨论中,这是评判问题的依据所在。正如余谋昌在《生态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一文中所说,生态哲学以人与自然关系为基本问题,它区别于人与自然二元分离和对立的传统哲学,是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哲学。3
人与自然的关系延伸进入伦理学研究领域,生态哲学就从环境伦理学发展起来。源于20世纪末西方的环境保护运动使得环境伦理学很快成为一种世界潮流,这影响着中国的生态哲学,其发展主要集中在对西方环境伦理学的学习和跟踪。中国生态哲学开始研究西方环境伦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在伦理道德的层面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研究生态伦理学问题。1991年叶平发表了《人与自然:西方生态伦理研究评述》一文,文中提到西方的生态伦理学创立经过了孕育、创立和发展三个阶段。41992年余谋昌撰文阐述了生态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他认为生态伦理学把伦理学知识领域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大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道德对象的范围从人类共同体扩大到“人―自然”共同体。5
在中国的生态哲学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在环境伦理上的激烈争论。孙道进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的理性崇拜本身恰恰是非理性的1,为了人类的利益、为了经济目的,人类掠夺自然从而产生环境问题,这促使环境伦理学重新思考自然的价值、自然权利等问题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真正本质。杨克俭在《生态环境危机与人类角色转换》一文中指出,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危及人类生命安全的全球性问题,要想消除危机,必须改变把人看成是自然之主人的观念,重新认识人类在自然界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人与自然共同体的和谐共存、共同发展。2随后余谋昌于1994年发表《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一文,引发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提出人类应该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这是现实对我们提出的迫切需求。因为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贬低自然,虽然获得了局部上的成功,但是危害了自然整体,也危及人类的根本利益,使得我们陷入困境。3因此,人类所面临的抉择是从旧意识向新意识过渡的过程。人不应该是世界的统治者,而应该是看护者。
对于这样的批判和反驳,人类中心主义也在不断扩展自己的理论内涵并为其寻求辩解。在《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发表后的第二年,《自然辩证法研究》发表了《天人和谐之道――兼评“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和《走进人类中心主义 ――兼向余谋昌先生请教》两篇文章。文中提出人的利益与自然的利益相统一,自然的利益体现为人的利益时才有意义。要解决目前的环境危机问题,人类必须尽快超越目前的发展阶段,使人类文明持续不断地提高。4与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相反,潘玉君等认为人类中心主义非但不应该走出,而且应当走进和重建。困扰人类的一系列问题并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物,人类中心主义是人类主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使人类体现或实现了价值。51996年张理海《人类中心主义:一种哲学观念还是一种传统文化精神?》并明确提出,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应该能够缓解人类与自然的冲突,可以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除了走进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别无选择。6
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基于价值观的不同所导致的争论,使得自然价值问题成为环境伦理学的一个焦点。自然价值不仅关系到人如何看自然,更涉及自然的权利,与人的行动相关。自然价值、自然权利是生态哲学在环境伦理上不或可缺的内容。
首先讨论的焦点集中在自然是否存在内在价值。环境伦理揭示,自然不仅能满足人类的需要,自然对人有价值,更能满足每一生命个体的需要,这是自然的生态价值。1995年叶平的《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学的价值观》一文首次将自然的价值问题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他认为自然界的价值具有多样性,除了有工具价值以外还包含着内在价值、固有价值和生态系统的价值。人类应该针对自然事物本身去评价其价值,而不仅仅是从它的用途、功用来评价,自然事物有不依赖于人类评价和存在的价值。11996年佘正荣发表了论文《自然的自身价值及其对人类价值的承载》,他认为自然不仅有内在价值还具有创造性和维持性,不断建造和优化自己生存及发展的条件,并维持着稳定的生态系统。2自然的内在价值不是人类赋予的,是其本身具有的,内在于自然之中,是自然千百万年发生、发展、进化的产物,人类的价值也只是自然所产生的千百万种价值之一,服从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价值。自然是内在价值、工具价值、系统价值的统一。3
其次,自然的内在价值是不依赖于人的评价而存在的,在亿万年前没有人类的自然界就已经存在其自身的价值。《自然的价值与自然的本质》一文提出,将自然的价值成立条件归于人的评价是有偏见的。在千百万年的自然史中都有价值的产生,这并非什么人类心智中的、主观的过程。4但是《论自然的价值及其主体》一文却认为,所谓“价值”,实质上是指自然事物能满足人类的所需,即对人是有用的。这里的自然价值是对人类需要的满足,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意义。5这与自然主义不同的是明确否定了自然的内在价值,认为自然主义对于自然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解释是矛盾的。而《自然价值的伦理精神》一文认为,自然不仅具有外在价值还具有内在价值。这种价值不必以人类作参考,是自然所固有的。自然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都共处于地球生态系统之中,体现了它们的统一性。6自然拥有内在价值是毋庸置疑的,没有评价者就没有价值的问题也迎刃而解。就如同一幅美丽画卷,即使没有欣赏他的人,也不影响它的客观存在。就是说,没有评价者当然也能有价值。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并不否认人的内在价值,在生态系统共同体内,人与自然既有相互依存的工具价值,又具有各自独立的内在价值。7
然后,就是对于自然权利的研究,研究者在肯定自然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然权利。1999年纳什的《大自然的权利》由青岛出版社出版。其核心观点认为自然是有权利的,并且作为生物链最顶端的人类有必要尊重自然的权利,并且对它赋予道德关怀。大自然也必须拥有其自身的天赋权利。12001年《自然权利论――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发表,文章阐明自然的权利是将权利扩展到人以外的存在物,不仅包括动物、所有的有生命体还包括无生命的自然在内的整个自然界。人所具有的内在价值赋予人权利,同理,自然庞大内在价值也赋予自然相应的权利。2郑慧子在1999年发表的《人对自然有必然的伦理关系》一文中认为,人首先是存在于地球表面系统内的,人是生活在由自然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两者构成的区域当中,人类应该承担起责任和义务去维护共同体的秩序与和谐。3因此人对自然有必然的伦理关系是个不争的事实。
二、从自然观入手的自然哲学研究以及对技术异化的批判
2000年之前,中国的生态哲学主要从人工自然的角度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自然观,2000年之后转向从技术异化的批判角度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贯穿于生态哲学研究始终,人通过技术与自然建立联系,技术的不断发展引起学者对人工自然的哲学研究。1993年发表的《由自然哲学到人工自然哲学》认为,自然哲学的研究需要从自然扩展到人,人的活动所产生的产品及其过程、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人的活动及其产品对人类的反作用等等都应该扩展为研究内容,也就是说人工自然必须走入研究视野,自然哲学要走向人工自然。4林德宏在1993年《自然观研究的新阶段》,提出系统地开展人工自然观的研究是自然观研究的新阶段。人工自然是人类行动产生的,人的行动沟通人类和社会并以人工自然呈现。对于人工自然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揭示自然与社会的本质联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实现生产模式的转轨。51999年陈洪良《人工自然观与现代社会发展》指出,人类社会在自然之中发展,自然的发展是其前提,人工自然观首先必须体现生态文明,这是人类的精神对自然的生态把握,把人类意识融入宏大的自然生态系统中。6
从自然哲学维度入手研究生态哲学,是从生态自然观研究开始的。生态自然观更是中国生态哲学研究不可缺少的。肖玲在1997年发表的《从人工自然观到生态自然观》一文中指出,自然观既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考量,也是人类自身成熟状态的重要标志。自然发展过程与自然观演变进程(天然自然观――人工自然观――生态自然观)相吻合,生态自然观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7自然观就是如何看待自然。《现代自然观与可持续发展》一文提出,自然界本身无所谓善恶,人不能等待自然“善待”自己,也不应该自认为是大自然的统治者。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员,为了生存人类需要利用自然。人类通过发展科学技术利用、控制、改造自然。不应该因为科学技术的局限性对发展科学技术没有信心,也不应该弱化甚至放弃科学技术,只靠伦理信念规范人的行为,利用自然、改变自然依靠科学技术,人与自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也需要科学技术。1
科学技术是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对象,针对科学技术所产生的问题,分析人类利用技术对自然产生的影响,是从技术哲学维度入手研究生态哲学中的自然观问题。2001年发表的论文《自然中的技术异化》是从批判的角度分析技术对自然产生的危害。这篇论文是人工自然与天然自然研究的继续。自然中的技术异化将人工自然和天然自然相互抽离,可是,自然界作为整体的生态系统,由于技术进步的控制和干预,其整体平衡受到干扰,阻断了天然自然的自然进程。技术的进步在不断地削弱自己和人类的存在基础。技术越发展越显现出技术异化现象。2《从哲学视角审视人工自然》一文指出,技术的进步促进人工自然的产生和发展,对人类的进步有积极意义。然而,人工自然作为人劳动的产物,从天然自然中分离出来,在与天然自然的对立中成为导致异化的因素。3
对技术异化的克服就是要把技术放置于生态之中,并以生态的形式展现出来,那么技术就可以是天使。论文《生态技术――技术可以是天使》(2005年)认为,生态纪的技术就意味着那些增强“生命之家”的创新。技术是天使,使人类的故事演绎出辉煌。技术也带来危机,它产生了环境污染、生态灾难、物种灭绝,以至于我们现在的新生代正在走向终结。然而,终结也是新生的契机,新生代的终结意味着生态纪元的开始。4也就是说先进技术必须与生态的技术相一致,这也是技术的天使本性决定的,技术可以是天使。
把技术放到生态之中克服技术异化,是建立在生态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的现实行动,随着生态哲学的发展,中国学者把世界观和价值观联系在一起。世界观决定价值观,决定我们的行为。郁乐和孙道进在《试论自然观与自然的价值问题》中提出了一种新的观点,他们认为回答自然价值问题的理论根据是自然观。关于自然价值和自然权利的道德争论的背后隐藏着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不同自然观。无论是何种对自然权利的理解都取决于他们偏向于何种自然观。要么将人融化于自然,要么从自然的利益出发批判人的所作所为。5薛勇民和路强在《自然价值论与生态整体主义》一文中提出了只有将自然价值论放置在生态整体主义的视野中,自然价值论的确立才能成立,才能以丰富多彩的自然价值批判只有人类才有价值的错误观念,自然价值论本身蕴于生态整体思想之中。1可见,中国学者们不再纠结于人与自然的抽象对立,而是将视野扩大到更全面更广泛的生态整体主义的视野下去理解自然的价值问题。
三、人类历史思维进程中的生态思想研究
2010年以后,中国学者开始研究西方哲学历史中的生态哲学思想,再加上对中国传统哲学生态思想所做的挖掘,中国的生态哲学在哲学的历史思维中研究生态思想的历程,从思维的层面丰富了生态哲学的研究。在人类的思维历史中,生态思想的发展是持续的,期间有过反复、曲折。生态哲学有价值观维度的研究,也就是生态伦理学或环境伦理学;有本体论维度的研究,也就是生态自然观;在哲学思维历史进程中研究生态思想,就是思维层面的生态哲学研究,这相当于认识论维度的生态哲学研究。
中国传统哲学中所蕴含的生态思想一直都是中国学者的研究内容。《自然辩证法通讯》在1989年第4期发表了李志超的《抱朴子的自然观》一文,1993年第6期发表了周昌忠的论文《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关系理论的环境哲学意义》,1997年第4期发表了胡化凯的论文《感应论──中国古代朴素的自然观》。这些研究都阐述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自然观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1998年第5期的《自然辩证法通讯》发表了徐刚的《莱布尼茨与朱熹自然哲学》,把东西方思想家的观点做了比较研究。
生态思想在西方哲学思维的历史进程中有着曲折的道路。2010年发表的论文《哲学历程中的生态思想轨迹――从古希腊到科学革命》,这是生态哲学研究深入人类思维领域,在哲学的历史进程中研究生态思想。论文聚焦于每一时代哲学所关注的主题,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主题,这体现为哲学的外在转向。文章指出,哲学史是人类思维的代表,自古希腊以来就有了人和自然的生态性思想,但是对思维的抽象强调切断人和自然的有机联系,将哲学引向了中世纪的宗教。哲学背离自然、背离人,以神的唯一创造性代替自然的内在创造力,以上帝扼杀人性,割断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科学革命之后,伴随着牛顿力学而强大起来的科学,以机械自然观解构了自然生态,终结了生态思想。文艺复兴对人的理性与思维的张扬片面强调意识、思维、理性,彻底终结了哲学中生态思想发展之路。2
被机械自然观终结的生态思想如何回归人类思维历程,中国学者做了卓有成效的研究。2011年《哲学历程中的生态思想轨迹――从笛卡儿到怀特海》一文就是对生态思想重回人类思维的历史过程的探索。文章指出,笛卡儿提出的心物两分的二元论把生态性只给了人,人类思维从此空前提升,忽视了自然和世界;休谟和洛克对二元论的质疑和反思,使生态思想得以呈现,但又因社会与文化局限性而不能彰显;到了康德的心灵体验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再也看不到对自然的生态阐述,自然只有精神上的客观存在,生态性的思想只属于那个客观的精神,一个完全没有物质基础的存在。 12012年罗久发表了论文《自然中的精神――谢林早期思想中的‘自然’观念探析》,他指出,为了克服康德留下的精神与物质的二元论,谢林发展了一种有机自然的理论,认为自然并不是完全受制于因果规律的客观对象,其本质上并不是完全外在于自我意识的纯粹客观对象的总和,自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2
哲学所关注的主题体现为哲学的外在展现,哲学的发展还有其内在的逻辑,从哲学的内在逻辑入手研究生态哲学是纯粹的思维向度的研究。2012年发表的《从达尔文到怀特海的本体论逻辑进程》一文,详尽阐释了生态思想如何从达尔文开始一直到怀特海,更彻底的生态哲学思想如何从达尔文的进化论经过创造进化论、突创进化论,最终到怀特海的有机体哲学这一发生、发展并形成的过程。32012年发表的论文《关系性―过程性原则的逻辑必然性》则阐述了在人类哲学思维的历史中,从哲学的内在逻辑发展中揭示生态哲学的出现是哲学发展的历史必然。探讨哲学内在逻辑的演变历程也是生态哲学的研究任务。古希腊哲学是哲学的逻辑起点,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同时肯定了“世界是真实存在的”的本体论原则以及“认识必然可能”认识论原则。从这两个可以推出“关系是普遍存在的”关系原则和“世界是过程的”过程原则。本体论原则、认识论原则、理性原则可以推出关系性、过程性、有机性逻辑必然性。生态哲学提倡关系、过程,强调整体和有机。这是从哲学的内在逻辑来解析哲学的发展历程,分析思维整体中的生态哲学思想,更是生态哲学得以完善的标志。4
四、生态共同体:生态哲学对走向生态纪元的追求
从中国学者对生态哲学在不同时代不同看法可以体会出生态哲学本身的发展。《自然辩证法研究》2000年第6期发表了《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进展》一文,从论文的题目可以看出,当时的生态哲学就被看作是环境伦理学。作者李寿德肯定了中国学者在环境伦理学领域所做出的成就。而佘正荣2006年认为,在生态伦理学这门重大新兴学科的开创过程中,存在着多元竞争的理论是非常合理的5,这肯定了生态哲学发展的多元性。2007年张岂之《关于环境哲学的几点思考》,他指出,环境哲学的目的是要探讨伴随环境危机而产生的哲学问题,它们主要涉及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各类问题。环境哲学必定需要研究环境伦理问题。当前最紧迫的是要解决人们该做什么和如何做的问题。6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学者已经意识到生态哲学面对的问题就是哲学本身面对的问题,哲学的主题要转向关注“如何做”。2012年刘福森发表的论文《生态哲学研究必须超越的几个基本哲学观念》指出,任何哲学都只属于自己时代的“特殊哲学”,生态哲学就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生态文明,是按照生态文明的价值与逻辑所构思起来的新时代的哲学。12015年发表了论文《生态哲学之解读》,作者直接阐明生态哲学就是哲学本身,是今天的时代哲学。如何行动成为哲学关注的主题。生态哲学就是哲学转向行动,是行动的哲学。生态哲学就是哲学本身的发展,那么生态哲学的构成就要有生态本体论、生态认识论以及生态伦理学。2
由于全球生态危机的现实,生态哲学揭示其深层根源并批判现代性所存在的问题也是中国学者所研究的内容。2008年发表的论文《生态学批评中的理想人格――“生态人”之分析》指出,生态学的批评使人类中心主义思维破产,以具有关系性思维和博爱情怀的“生态人”批判独断的理性人。3卢风在《整体主义环境哲学对现代性的挑战》一文中,以生态哲学的关系及整体理论分析批判了现代性哲学所存在的问题。他的研究解构了现代性的物理主义,消解了主客体的绝对二分,挑战独断的理性主义。他提出,唯当彻底摈弃了独断理性主义的完全可知论和知识统一论时,我们才会敬畏自然、保护地球。4解决当前严重的环境危机要求的不只是改革个人和社会的行为,更要挑战现代性哲学所存在的问题,研究人类如何生存,如何发展,如何做,研究公平、正义伦理,研究生态文化,研究关爱生命、保护环境,研究生态智慧。
针对全球生态危机,寻求后现代的思想去解决,运用具有更彻底生态性的过程哲学去分析也是中国学者所做出的努力。2002年发表的《过程哲学与生态危机》一文明确指出,过程哲学被誉为当代新思想的来源,并用以解决人类所面临的全球危机。过程哲学的空间不受限制,它涉及现实中的所有层次。不同层次的相互依赖,不同个体的相互依赖,特别是人与自然的相互依赖。5《过程析学与时代的急难》一文中作者指出,过程哲学的精髓就在于使人们意识到“我们在世界中,世界在我们中”6。这是过程哲学有关现实的研究。过程哲学的产生与发展也伴随着现代西方哲学的终结过程。7过程哲学由于对相互联系的推崇,怀特海称其为“有机体哲学”,以表明他对世界组成的理解。它是生态的,以生态学为基础。《生态学:过程哲学的科学基础》一文这样阐述:生态学揭示了每一个体都体现了创造性的能量流动,支持了过程哲学所倡导的创造性、个体以生物多样性、生态位创造构成了生态系统的有序结构,肯定了自然的内在价值由此支持了过程哲学的多元价值观。1这是关于过程哲学本体论的研究。
尽管20世纪80年代以来,陆续有学人提出并展开了生命美学研究的现路一如宋耀良的论文《美,在于生命》(1988)、封孝伦的硕士学位论文《艺术是人类生命意识的表达》(1989),但如果我们认可一门学科、一个学派、一套理论的成立是以其具有理论体系性的研究成果为学界普遍认可而争取到合法性的,则公允地说,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理论的创生应以1991年潘知常《生命美学》专著的出版为标志。而其后的一系列生命美学理论专著、论文的相继共同构筑了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学术生命。
表1是对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进行的数字统计。统计显示,1980年以来,国内出版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数目共计24本。②同期,收录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共计600篇。两项数据的搜集统计时间均为2014年6月8日。
据表1,1989年以前,国内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数量为0。见录于国家图书馆的第一本生命美学主题论著是潘知常1993年出版的《生命的诗境一禅宗美学的现代诠释》①,它在运思上呈现了用中国现代生命美学观照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理论自觉。而潘知常1991年出版的《生命美学》专著并未见录于国家图书馆。
统计显示,2000年前后是国内生命美学体系性理论建构的高峰期,除潘知常于2002年发表《生命美学论稿一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外,封孝伦《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1999)、黎启全《美是自由生命的表现》(1999)、杨蔼琪《美是生命力》(2000)、雷体沛《存在与超越——生命美学导论》(2001)、范藻《叩问意义之门一生命美学论纲》(2002)等生命美学体系性理论专著的相继问世充实了作为一个学派的生命美学理论阵营。其后,生命美学理论的体系性写作呈稳定发展态势,有周殿富《生命美学的诉说»(2004)、潘知常《我爱故我在一生命美学的视界》(2008)、潘知常《没有美万万不能一美学导论》(2011)、陈伯海《生命体验与审美超越》(2012)。
除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体系性研究专著外,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另有三类: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部门美学研究。其中,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又可划分为两类:一是以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的眼光来关照中国传统美学资源,如潘知常《生命的诗境一禅宗美学的现代诠释》(1993)、刘伟《生命美学视域下的唐代文学精神》(2012)、刘萱《自由生命的创化:宗白华美学思想研究》(2013);—是对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阐释性研究,如陈德礼《人生境界与生命美学:中国古代审美心理论纲》(1998)、袁济喜《兴:艺术生命的激活》(2009)。相较而言,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专著数量较小,且自2005年才出现,主要有王晓华《西方生命美学局限研究》(2005)、朱鹏飞《直觉生命的延续:柏格森生命哲学美学思想研究》(2007)。而与生命美学主题相关的部门美学研究专著在数量上较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专著为多,如杨光、邓丽娟《生命审美教育:优化个体生命,享受美学神韵》(2004)、雷体沛《艺术与生命的审美关系》U006)、蒋继华《媚:感性生命的欲望表达》U009)。
据表1、图1,虽然本次统计的实际操作时间(2014年6月)不能充分反映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国内2014年出版生命美学主题专著情况(如生命美学代表理论家封孝伦教授2014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专著《生命之思》尚未见收录),但巳有的文献资料显示: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理论体系性建构主要完成于20世纪末,并于21世纪持续修补、发展、深化。
表2、图2是对1980年以来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数据进行的统计。
表220世纪80年代至今发表的生命美学研究论文数据表
为进一步用统计数据说明国内生命美学研究的具体趋向,根据国内生命美学主题专著自然呈现的分类主题,我们将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划分为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包含对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进行阐发、评论,以及展开批判的论文)、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及其他(主要是生命美学原理的应用性研究以及相关的交叉型研究)四类,分时段进行统计,得到的结果如表3。
根据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显示,1989年以前发表的生命美学主题相关论文共有3篇。分别是宋耀良《美,在于生命》(1988)、陈乐平《生命美学的困惑一与宋耀良同志商榷》(1989)、王一川《原型美学概览一现代西方美学研究之一》(1989)由于期刊《美与时代人》未收录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自然地,潘知常1985年发表的美学札记《美学何处去》亦未见录于知网数据库。
表3可见,1990-1994年期间,中国知网生命美学主题论文非常集中地呈现为两个类型:一是潘知常本人及其他学者以潘知常生命美学理论为中心的研究与述评一潘知常《中国美学的学科形态一中国美学的现代诠释》(1991)、潘知常《建构现代形态的美学体系》(1992)、潘知常《从自然的人到人的自然一中国美学的现代诠释》(1993)、吴风《生存与审美的合潘知常〈生命美学〉述评》(1992)、张节末《体系与无体系之辩一读潘知常近著〈生命美学〉》(1992)、晋仲《〈生命美学〉》(1993)、劳承万《中国当代美学启航的讯号一潘知常教授〈生命美学〉述评》(1994)等。另一类是对以《周易》、禅宗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的研究及评论。虽然其时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巳经展开,但从邹元江对刘纲纪先生在周易美学研究中提出的“生命即美”命题的阐发看,中国传统美学的生命价值是为实践美学所认可的。
在1995-1999年期间,生命美学主题研究有三个值得关注的趋势:1.生命美学理论阵营的壮大。1995年,封孝伦在《贵州社会科学》第5期发表“从自由、和谐走向生命一中国当代美本质核心内容的嬗变'用历史的辩证逻辑为中国现代生命美学声援、辩护,并简述了他的“三重生命”美学观。封孝伦的声援、辩护随即为潘知常引用到了他与实践美学的论辩中。2.学界开始普遍将以潘知常为代表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纳入中国现代美学史的整体视野中进行评判。1995年,《学术月刊》第9期刊载《中国当代美学的前沿一关于实践论美学争鸣情况的述评》一文,将以潘知常为代表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明确纳入后实践美学体系中进行评价。1997年,阎国忠在《文艺研究》第1期发表“关于审美活动一评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一文,视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为中国(现代)美学学科完全确立的标志。同年,周来祥先生撰文《我看今日美坛》,从学理角度肯定了生命美学的学术品性。杨恩寰则在《实践论美学断想录》中针对“自由”“理想”概念对生命美学提出批判。3.生命美学应甩[生研究及交叉研究的发展,如韩森《建筑——向着人的生命意义开拓》(1998)等。
如图3所示,2000-2004年期间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现代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的高峰期。2000年,《学术月刊》第11期发表了一组生命美学专题论文一潘知常《超主客关系与美学问题》、封孝伦《审美的根底在人的生命》、刘成纪《生命美学的超越之路》、颜翔林《思维与话语的双重变革》、刘强《生命美学:阐释框架的转换与方法论的创新》。这是迈进21世纪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最重要的一组专题文章。这一时段,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大体上呈现了两个方向:1.对实践美学深化批判基础上展开的生命美学理论升华,以潘知常生命美学研究为代表。其中,深化对实践美学的批判文章有潘知常《生命美学与超越必然的自由问题——四论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2001)、《实践美学的一个误区:“还原预设”一生命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论争》(2001)等。呈现生命美学研究自我修补、升华的研究论文主要有潘知常《为信仰而绝望,为爱而痛苦:美学新千年的追问》(2003)、《为美学补“神性”从王国维接着讲一在阐释中理解当代生命美学》(2003)等。潘知常在这一时期为生命美学的思考提出了“补‘神性’”“补信仰”的维度。2.对生命美学理论体系的述评与研究。其中,既有对生命美学整体理论面貌进行研究、评述的一如陶伯华《生命美学是世纪之交的美学新方向吗?》(2001)、薛富兴《生命美学的意义》(2002)等多篇论文;亦有针对学者个人生命美学理论进行研究、评述的。其中,针对封孝伦生命美学理论进行研究、评述的论文数量最多,如薛富兴《生命美学:二十世纪中国美学的制高点一〈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读后》(2001)、黎启全《建构生命美学理论体系的力作一评〈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2002)等7篇。封孝伦三重生命美学理论被视为是继潘知常生命美学理论之后最受学界重视的体系性生命美学理论。3.超越生命美学研究,如王建疆《超越“生命美学”和“生命美学史”》(2001)等。其间,刘成纪《从实践、生命走向生态一新时期中国美学的理论进程》(2001),提示出在与实践美学论战之后,生命美学与生态美学展开对话的理论视域。这一时期另有一值得关注的变化是西方生命哲学美学论文数量的明显上升,主要成果是王晓华对西方生命美学的研究。
据表3、图3,2005-2009年,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在数量上呈现出明显回落趋势,并且这一趋势似乎一直延续至今。自2005年以来,在完成了《学术月刊》2005年第3期、叩问美学新千年的现代思路——潘知常教授访谈》之后,生命美学的首倡者潘知常再没有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探讨、回应生命美学的文章,而是转入了其他研究领域。因缘巧合,与潘知常生命美学研究转向的时间轨迹相应,生命美学理论的另一代表理论家封孝伦同期亦没有相关成果发表。这一时期,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主要呈现为对巳有的生命美学理论的重申、评价、反思、批判。但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生命美学主题论文数量上看,国内生命美学仍呈现稳定发展的态势。这一时期,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生命美学应用性研究及交叉研究的论文数量相较前一时期几乎同时翻了一倍。前者说明了国内学界对中国传统生命美学资源重视、发掘的逐渐升温;后者贝何支撑对生命美学在当代审美文化发展中阐释价值的论证。
2010年至今(2014年6月),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的生命美学主题情况基本延续着前一时段的状貌。生命美学原理性研究在数量上没有呈现明显的回升趋势,并且仍以对巳有的生命美学理论进行重申、评述、反思为主。其中比较重要的两篇论文是封孝伦《人类审美活动的逻辑起点是生命》(2010)、《李泽厚对实践美学的创建与修补》(2010)。中国传统生命美学研究、生命美学应用性研究及交叉研究则热度不减。而西方生命哲学美学研究的趋势自2000年以来基本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环球网记者李宗泽报道 此前英国媒体曾经报道,英国驻美国华盛顿大使斯恩瓦德曾帮助卡扎菲之子赛义夫撰写博士毕业论文。斯恩瓦德方面于4月2日对此正式予以否认。
据法新社4月2日消息,英国外交部确认斯恩瓦德确实在赛义夫留学伦敦经济学院(LSE)期间与其见过面,但坚称他并没有参与撰写赛义夫的博士论文。
英国《每日邮报》此前援引LSE消息人士的话称,斯恩瓦德对赛义夫的研究显示出“浓厚的兴趣”,并对赛义夫的作品提供过“积极的协助”。不过,该消息人士也表示,这种协助是非正式的,而且是合法的。
赛义夫在2003年获得LSE的哲学、政治和社会价值的硕士学位,2008年又获该校的哲学博士学位。
据报道,受到此次“论文风波”的影响,LSE正展开相关调查,该校已成立独立调查部门,调查该校与卡扎菲政府之间的关系。而就在上月,校长霍华德戴维斯因与卡扎菲的特殊关系而被迫辞职,他承认接受了赛义夫提供的30万英镑资金。
论文写毕,感慨良多。三年研究生生活即将结束,回首过往,2007年9月踏入哲学院伦理学殿堂,一个书生的书海独行,品老师们思想的盛宴,曾经是那样的快乐。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有着一个伦理学梦,真正想学一点伦理学,不过,感觉自己的心是浮躁的。伦理学,这是一门智慧的学科,三年研究生时光,自己或许还是滞留在“水面”,并没有沉入“水底”,但想来还是欣慰,学习过程中,我也向业师杨清荣教授聊过这个问题,杨老师告诉我,要想真正学进去,学深入,必须静下心来研读,必须有一种坐得住冷板凳的精神,必须有一种耐得住寂寞的心境。按照杨老师的说法,三年的研究生学习中,我感觉自己做得还不够。
这篇论文从选题到最终成文,得到了业师杨清荣教授的精心指导。从选题来说,还是得到了杨老师的肯定的,因为在此之前,哲学院伦理学专业的师兄师姐们未曾涉足这个论题。但杨老师告诉我,研讨王阳明致良知的伦理思想,相关的文章很多,要想写出新意就有难度,如果没有写出新意,文章就会变得平实。我还是写了这个论题,是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供人参考这本身也就是一种价值吧。说到业师杨清荣教授,他是一个真性情的人,他课堂上的讲授,给我最深的印象是严谨并具有逻辑,指导我的毕业论文,他修改到文章的字词与标点符号,他的严谨与逻辑体现得淋漓尽致。杨老师主要讲授伦理学基本理论与方法、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立身严谨,立教严谨,有儒者之风。学生们可以感受得到,杨老师对自己从事的学问、对传统文化的精义与价值由衷的热爱。他对学生的开导可谓是尽心的,对杨老师的关爱、教诲,学生会铭记于心。
感谢专业老师刘可风教授、胡真圣副教授、陈燕副教授。课堂上,刘可风教授的幽默和智慧、胡真圣老师的视野与和蔼,陈燕老师的认真和执着,给了我很大益处。对他们三年来对我学习上的帮助和教导,我深表谢意。感谢已经到学院工作的倪瑞华老师,她的环境伦理学课堂上,主张学生要有问题意识,善于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的方法,给了我启发。感谢已经去上海任教的葛四友老师,我上过他的课,在课堂上,他讲授如何做研究写论文,他教授的“证成”理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也特别感谢龚天平教授,在我撰写论文期间,龚天平老师送给我邓名瑛老师写的书,《寻找生命之真——明代心学的本体追求》。拿到书的那一刻,我打开扉页,上面写道:“龚天平2000.9.25湖南长沙”,我猜想,或许是龚老师在读博士时看的一本书。简单的字迹,刻画着一个青年学者的学术情怀。
〔关键词〕韩忠岭 音乐教育哲学 音乐哲学 教育哲学
21世纪以来音乐教育哲学已经成为中国音乐教育学界的显学,很多音乐学者都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在众多当代学者中,韩忠岭从历史的视角,以辩证的方法,在我国音乐教育哲学思潮的流变中梳理出自己的观点,大胆质疑,并进行理论上的建构和探索。通过在音乐哲学和教育哲学这两个视阈下寻求音乐教育哲学的范式,以及对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哲学诉求的反思,用一种更为开阔、更为深远的视野关注音乐教育哲学的问题,将其理性的思维、严谨的学风、扎实的理论基础淋漓尽致地体现在音乐理论研究的实践之中。
一、研究之“精”
(一)明确界定研究视域
作者在“音乐哲学视阈下的音乐本体诉求”及“教育哲学视阈中的教育本质诉求”中都对研究视域进行了界定,并使之一一对应,不仅增加了文章时间逻辑性,而且还大大增加了文章的可阅读性。例如:作者在对“音乐哲学”进行解释时,特别强调了“音乐哲学”和“音乐美学”的区别。作者所研究的“音乐哲学”视域主要是有关音乐本质属性、存在方式、展开状态的哲理运思,并分为前现代音乐哲学、现代主义音乐哲学、后现代主义音乐哲学三种视阈对音乐哲学进行研究分析。为了全面论述,作者还特意为对应西方的“前现代、现代、后现代”的音乐哲学视阈界定了中国的“前封建、封建、后封建”的音乐哲学视阈。前封建主义即指先秦时期,封建主义是封建社会时代,后封建主义对应我国特殊的历史时期,主要指封建社会消亡民国开始的现代时期,从时间上讲,一直延续到“”和改革开放初。作者认为之所以称之为“后封建”,是因为这类似于西方的后现代之意,在文化和艺术观念上,艺术存在形态上有“反”封建主义的意味。这种“前封建、封建、后封建”的提法,是作者行文论述中对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视域的界定,这种视域的界定有利于作者对每个时期的音乐教育哲学观进行梳理,并不是要对中国的时期进行时代上的划分,至于这种视域的界定是否准确,也只能在时间的检验中由后人评说了。
(二)精确的“取点深做”
该书符合“取点”的一般原则,“深做”的基本要求,它在音乐哲学和教育哲学这两个视阈下取域,意在构建一种合理自然的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为的是达到一种“中和”的并符合大众理想追求和迫切所需的理论哲学。作者认为以往的音乐教育哲学大多是以“音乐哲学”为“本体”进行延展开来的,没有充分体现出“音乐教育”的“教育”功能和理念,难免有失偏颇,对音乐教育工作者的教育行为会造成概念混淆和以偏概全的影响。所以,作者提出构建我国音乐教育的哲学:一要放宽视野;二要博采众长,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三要继续弘扬,继承我国音乐教育、美育的优良传统;四要体现本我,立足我国的教育国情,理论研究和建构要追求中国特色,体现自我价值。 在此基础上,作者经过两个视阈的层层推进,最终概括出音乐教育价值的“五性三观”的哲学观,“五性”指音乐教育面向“音乐本体”,要追求音乐艺术的艺术性、审美性、实践性、人文性、生活性;“三观”指音乐教育要体现教育本质,追求音乐教育的知识观、人性观、审美观。 这种“价值论音乐教育哲学之思”乃是作者“取点深做”的精髓。
二、研究之“新”
(一)新的词汇见解
作者在本书当中对一些音乐教育知识体系中常见的高频词汇进行了解析,在词汇原有的意义上附加上其它的含义,使人们在阅读的时候更加轻松准确地把握词汇的含义以及语句的意蕴。例如:作者对 “音乐本体”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对“音乐本体”,根据自己的理解给予它“三本”的哲学诉求,其一,是音乐的“本源”问题考量;其二,是音乐的“本身”问题考量;其三,是音乐的“本质”问题考量。“对音乐的“本源”考量,意在重视音乐与生活和情感的联系,反映在音乐教育之中,教学实践要与生活实践相联系。对“本身”问题的考量,意在重视构成音乐艺术的形式和内容,反映在音乐教育中,要重视音乐知识体系的教学。对“本质”来说,他认为音乐审美是音乐教育价值的取向。这“三本”问题构成了音乐本体的较为明确指向的意义,对于音乐教育来说,提倡“音乐本体”的哲学观,忽视了哪一方面,都是不全面的,也不能真正体现“音乐本体”的意义。
(二)新的行文表述
关于行文表述风格作者有自己的独特看法,他认为行文表述最重要的是方便、简洁和语气的直接,这似乎不符合论文的称谓规范,但他认为只要大家都能看得懂何乐而不为呢?不仅如此,作者在文章中还举了大量有趣又形象的例子来说明自己要说明的东西,比如:他认为音乐的美是艺术美的属性,音乐的创作生成过程,是音乐的形式和美的生成过程,因为美是音乐的属性之一,美依附于音乐的形式而存在,正如咸是盐的属性,咸依附于盐本体而存在,盐的生成就赋予了咸的属性。又如:作者认为美是“审”出来的,音乐作品在其成为作品的创作过程之中,融入了创作者的审美才成为含有音乐美的艺术作品。作者追根溯源,把每一个关键的词汇都找到其出处,并对其进行解释说明,为自己著书立说提供便捷,也更为读此著作的音乐教育学者们提供方便。
三、研究之“果”
作者之所以在行文中时刻提醒读者自己的研究取域是“中国音乐教育哲学”,是因为哲学是支撑中国教育事业的大厦,如果根基没有打好,结出的再多果实也必然是畸形的。至此,作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音乐与教育、艺术与人生的关系,探索音乐教育的本质、价值、社会功能以及在整个大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挖掘并能够从哲学的层面思考研究当前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一些最根本的现实问题。希望能澄清人们对音乐学科的认识,希望能呼吁国家和社会对国民音乐教育的重视,希望能提升音乐学科的教育地位,希望对音乐课堂教学指导思想能具有实际的现实意义。所以,作者对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的探索无疑为中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新颖的理论。
虽说作者在行文中引述外国的理论大多是来自中国的译著,难免会有失偏颇,但笔者认为这已不足为奇了。起码,作者在为探索中国音乐教育哲学做出了学术贡献,这是学术的进步,也为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键词:解释学 科学哲学 科学解释学 研究成果 发展意义
科学诠释学作为专门的课题研究是近三十年的事情,它从20世纪70年代萌芽到现在,仍然是一个新课题。它的出现是为寻求科学发展造成的困境的解决方案的必然,是诠释学本身拓展的需要,也是欧洲大陆哲学与英美科学哲学的诠释学对话的结果。美国学者帕尔默就曾经预言,“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的十年中,由于诠释学和科学哲学的对话,诠释学有可能出现在科学哲学中。”[1]]现在他的预言已经得到证实,虽然短短的30年,科学诠释学还是年轻的生命,理论还需很大的完善和建构,但大家的热情和理论探索的勇气,让这个小生命也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取得了一定的价值研究成果。
一、科学解释学兴起的理论背景
诠释学和科学哲学两大学科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为科学诠释学的顺利诞生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从科学诠释学的发展渊源看,诠释学和科学哲学两大学科都对科学诠释学的诞生、成长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和养料,因此科学诠释学可以看作是诠释学和科学哲学的交叉形成的边缘学科。从内在发展逻辑上看,科学诠释学作为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思考绝非某个哲学家一时即兴而为。它是实证主义哲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又是诠释学理论向自然科学领域渗透、诠释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研究领域拓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科学哲学引入诠释学的研究方法与理论进行再创造的产物。
在诠释学方面,海德格尔第一个站在本体论诠释学的立场,立足于“此在”,认为理解是“能在的存在”,是“此在本身的本已能在的生存论意义上的存在”。[2]这样,海氏就赋予了理解一种普遍的意义,从而使得诠释学获得新的发展空间,开启了自然科学诠释学的可能性图景。伽达默尔继承并发展了海氏的思想,直面自然科学中的“理解”,揭示出自然科学中的理解也具有本体论上的意义同时指出诠释学是不排斥自然科学的,“在构成意识的活动中所完成的所有工作都可以由解释学的反思来完成。正因为如此,它就能够并且必须把自己展示在一切现代知识之中,尤其在科学之中。”[3]伽达默尔的普遍诠释学为科学诠释学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本体论基础。但遗憾的是,海氏和伽氏虽然表明了解释学涉及人类与世界有交往的全部领域,但是面对实证主义的霸权,他们还是有点妥协——他们的解释学仍然是人文性质的,而对自然科学诠释学并没有进行细致深刻的探讨和专门研究。
在科学哲学方面, 亨普尔为科学解释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为科学诠释学的诞生迈出了模范的一步,他把自己的科学解释的哲学分析推广至包括社会历史在内的一切领域,认为理解是一种启发手段,从属于科学解释。这样,他以解释为主的方法统一科学与人文的偏颇引发了科学历史主义对他的纠正:科学解释本质上具有历史相对性、对概念框架的依赖性,概念框架凸显了科学解释的语境和态势。库恩的范式、图尔敏的自然秩序理性和汉森的概念模式概念都反应了科学解释的历史相对性,这为推动诠释学和科学哲学的合流、自然科学诠释学的诞生开了一个好头。科学诠释学能有今天的成就,源于两大学科的共同滋润是无疑的。正是在两大学科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奠定的理论基础之上才最终催生了科学诠释学。
二、我国的科学诠释学研究成果
科学诠释学是在西方哲学界产生的,我国学者对其诞生无缘于直接贡献,但我国学者对科学诠释学在我国及国际科学诠释学界的发展上也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总的来看,我国学者的贡献在于以下几方面:
首先,我国学者完成了科学解释学从西方哲学界的引进和向国内的推介。我国是在20世纪80年代引进诠释学的同时引进科学诠释学的,之后相继翻译了一些国外相关论文和论著,如伯恩斯坦的《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基西尔的《一种自然科学的诠释?——最新争论》和科克尔曼斯的《 现代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本质》等。1984年、1987年和1999年,我国著名哲学期刊《哲学译丛》,先后三次组织国内学者集中翻译西方科学诠释学的有关学术著作和论文,为我国科学诠释学的健康发展和开放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国内科学诠释学研究能够始终与国际科学诠释学研究保持同步提供了有利的交流平台。
其次,发表了一批具有重大价值的学术成果,初步发展和建立起我国的科学解释学事业。在从西方引进科学诠释学的同时,我国哲学界对科学解释学的研究也开始逐渐走向深入。一些理论专著先后发表,如施雁飞的《科学解释学》、吴琳的《理解之维:自然科学的解释学研究》、曹志平的《理解与科学解释》、黄小寒的《自然之书读解——科学诠释学》。同时还涌现了一批颇有价值的论文,如李章印的《探照灯与数学因素》、《自然科学如何是诠释学的?》、《对自然科学的诠释学解读与自然科学诠释学》,高靖生的《论科学理解的合法性》、《科学理解中的个人知识与判断力》、《科学理解中的形成机制》、《科学理解在科学活动中的地位》、《科学理解的认识论前提》,吴炜的《论自然科学的诠释学性质》《海德格尔的科学诠释学思想》,叶泽雄的《论自然科学的理解和人文社会现象的说明》,殷杰的《科学语言的形成、特征和意义》,胡丹的《浅谈科学的解释学维度》,李金辉的《科学解释学的三重维度》,袁航和曾国屏的《关注科学理解》,方鸿志的《科学合理性的现代意蕴》,任平的《论语言符号系统在广义认识论中的地位》,方珣的《科学解释述评》,刘高岑和郭富春的《科学解释的语境:意向模型》,石丽琴的《从解释学的观点看拉卡托斯的科学编史学》,任玉凤的《劳斯的科学实践解释学思想解读》,等等。
关键词:哲学;教育理念;新教学探索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5-0282-02
哲学是智慧之学,探索的是人生在世的大问题。哲学作为对自然界,对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领域里面最普遍和最一般规律的最高概括,是以前哲学的超越,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哲学是把科学与个人价值结合在一起,它既强调世界观的科学性,重视客观规律,又考虑到人的自身要求和发展,强调人的价值,以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目的。所以学习哲学对现时代大学生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树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哲学教育的现状
现今我国高校的哲学教学是包含在基本原理课的教学内容中的。基本原理课是高等教育的必修课程,从国家到高校都一直非常重视这门学科的发展和建设。从事哲学教学和研究的专家、学者、教师和致力于哲学研究和学习的学生,都从各个不同的视角和着重点探索着哲学教学改革和创新的可行途径。应该说,以往这些关于哲学教学改革和创新的研究对于我们认清哲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有帮助的,他们在哲学教学实践中所作的种种尝试也是有意义的,并且在某些方面和环节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哲学教学改革的效果并不理想,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二、“教学理念”存在的问题及新教学理念的探索
国内关于哲学教学改革和创新研究的文献、论文和专著很多。专家学者和教师学生都从自己的关注方向和考察角度,提出了不同的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
(一)目前教学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1.把哲学等同于政治教育。现在大学普遍进行的哲学教育往往只等同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学,并没有把中国传统的哲学智慧和西方优秀的哲学思想包含进去,而是把哲学等同于政治,等同于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这样哲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培养学生来实现意识形态的再生产。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教师和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都循规蹈矩,被一些僵化的教条所束缚,不能激发活跃的思考和创新的活力。
2.把哲学教学当作一种知识的传授。哲学是思想的力量,是一种理论的逻辑力量,是说服力量和批判力量,所以哲学教学决不应该只是一种知识传授,仅仅为了让学生掌握哲学的知识体系。知识化的倾向就违背了哲学的本性,容易形成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哲学教育就是要使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就是使学生深刻地理解和自觉地认同哲学所表达的崇高价值理想,并将这种价值理想作为自己思想和行为的最高价值取向。
3.哲学教育理念的功利化。当自然科学技术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突破,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当人们带着急切的功利期望来衡量哲学教育可兑现的现实价值和实用性时,功利化的思想必然要导致哲学课的冷门和人们对哲学学习的疏远,以及对哲学作为一种特殊人文学科的特性、功能和价值的错误认识。若使学生对哲学形成一种与哲学本性不相适应的期望,就会把他们引向一条逐渐远离哲学精神的道路。更突出的问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的目标被严重地市场化。“做人”的教育往往被忽视了,人们强调是知识的教育和专业化的教育,培养人的技能和谋生手段成为教育的主导思想,人的个体性和独特性根本没有弘扬和显现的机会。
(二)对新的教学理念的探索
1.以真正哲学的方式从事哲学教育和教学。哲学与政治有关系,但是其本性却是思想,所以决不能从庸俗的实用观点和狭隘的政治观点来对待哲学教学。哲学教学应当注重激发学生的理论兴趣,拓宽学生的理论视野,撞击学生的理论思维和提升学生的理论境界,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和批判力,推进学生的主体意识、反思态度和创造精神。
2.复归学生在哲学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哲学课的主要功能是教会学生如何学习哲学。哲学教育实质是一种宏观的思维方法教育,是一种启迪智慧的自我教育,最终目的是使受教育者树立起自觉的哲学意识和哲学思维方式。正如哲学大师康德告诉我们“我并不教你们哲学,只是教你们哲学地思考”,这才是哲学教育的真谛。学生的个体意识在教学过程中要得到充分张扬,要复归学生的主体性地位。教育观念的真正转变必须来自于学生在遇到问题时所产生的主动的思考和需求,来自于学生在遇到问题时进行的积极思维和寻求解决同题的办法时所采取的行动。所以,在教学中要突出学生个体主动探究问题的能力,恢复其自身的超越本性,培养其问题意识[1]。
3.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教育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其核心必然是以哲学教育为主导的人文教育,因为人文教育能培养人格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提升格调品味,明了人生的意义和目的。哲学始终贯穿和体现着人文关怀和人文精神。要使哲学教育最终成为每个人的自我教育,就要强调个体自立,个人自由和创造力,在根本上达到人的自我实现。
三、“教学内容”上存在的问题及教学方法的新探索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1.教材方面的不足。在教材的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只述不论,史论脱节,缺乏思想的交锋和对时代的反思。既不能引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培养学生的批判精神,训练学生的抽象思维,更不能激发学生探求真理的热情和对的热爱与信仰[2]。
2.教学内容和授课方式的单一。哲学教学把教材当成“现成结论”和“标准答案”,把讲课当成“讲解条文”,不能突出哲学应有的深厚的历史感、强烈的现实性和巨大的逻辑感,使哲学教学失去了它的丰富性、生动性和深刻性。授课方式无非是老师讲、学生记。受考试和教材内容的限制,老师很少有独特的思想表达,学生也没有探索知识的主动性。内容基本上是对马克思的基本观点和理论的机械阐释,对于西方的理论成果,涉及很少。其实,要想真正地理解马克思,就应该回到马克思,因为脱离了西方的历史文化语境根本无法对马克思进行客观解读,也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
3.考评方式。现在的理论课的考评主要是闭卷的书面考试,考试的范围都在书本上。学生们可以平时不看书不思考,到考试前突击背书,只要记性好就可以得到高分。考试仅仅是成为了判断学生的记忆水平和复述能力的形式。而这样的考评方式只能进一步使哲学成为教条。
(二)对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探索
1.教学内容的重构。教材要以哲学为主线,同时包含中国和西方哲学史的内容,也要关注现代西方哲学。同时哲学教材要走向“世界化”,与时代问题紧密联系,探索和回答科学技术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当今世界是一体化的世界,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如全球问题、发展问题等,都应该在教材中涉及到。因为前沿理论始终都是与人的发展息息相关的,都是学生关心和关注的话题。
2.建立起教师与学生的新型关系。教师与学生站在平等的位置上进行讨论式或启发式教学,以哲学原著文本为基础,结合现实问题,进行直接的思想对话。教师也可以适当地以专题讲解的方式来丰富课堂内容,让学生有机会了解当前哲学发展的前沿理论问题,包括对某些问题的论争。当然,这要以教师渊博的知识背景为前提。其次,在教学手段上,教师可以应用适合的多媒体技术,不搞单纯的教案式课件、板书式课件,使现代化教学手段成为帮助教师充分发挥教学能力的有力工具。哲学教学的目的就是训练人们对人生终极关切的思考,体验人类智慧的深度,唤起学生对日常生活的反思和省察,最后恢复和建立健全的更加智慧的生活[3]。
3.灵活实效的教学考评方式。学习哲学主要学习的是思想,教学考评方式要注重激发学生的理论兴趣,拓宽学生的理论视野,撞击学生的理论思维和激发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为目的。所以我们要逐渐改变目前较为单一、刻板的考评方式,走向多样化。考评的方式可以是学生的一次专题演讲,问题辩论,或是调查报告和实证论文,把全面考察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反思批判精神和综合素质,作为考核的中心目标[4]。
学者们对目前大学生哲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的表述比较全面透彻,切中要害。在对策研究方面,大家从各自的关注点着眼,探索不同的改革创新路径。但是问题就在于:怎样才能把这些创新理念和改革方法具体地、切实可行地运用到实际的教学中去呢?武才娃在《探索哲学教育的新方法》一文中记述了教学新方法在教学实践中具体运用的一个详细案例,从文中不难看出这个教改的实现需要老师和学生付出更大的努力。这也是为什么进行理论探索的文章远比有关具体改革实践的论述多的原因。毕竟哲学教学改革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是个自上而下的体制问题。创新实践本身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时期里彻底转变,那么哲学教学理念的创新如何在实际的教学实践环节中成功运用就成了今后哲学教育研究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姜立红,李庆霞.哲学:人性化教育的生长点[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12).
[2]苏平富.哲学课程整合、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初探[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