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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4-01 10:12:1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文化艺术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文化艺术论文

第1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内容,无论是民间文学中的善恶美丑,传统音乐中的人文情致,还是传统体育中的竞技风采,都具有极大德育教育价值。这里仅以广东地区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以窥全貌。作为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非遗”首先是一种经验知识的存在,表现为人们对生活规律的认知。不同地方、不同民族的人们对生活的感受不同,但都喜好用音乐的方式来表达。在广东沙田地区,人们用咸水歌来传播生活知识,如代表曲目《对花》:“(问)乜野花开蝴蝶样,开花结子尺二长。(答)豆角花开蝴蝶样,开花结子尺二长……”如此实在的生活经验通过歌唱的方式演绎,充满了生活的情智。又如汕尾陆丰的渔歌,不仅有捕鱼歌、恋情歌、婚嫁歌,还有生活情趣歌、后勤服务歌,内容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全方位展示渔民生活规律的同时,也将长辈对后辈的认知教育落到了实处。长期以来,高校德育教育陷于一种尴尬处境,即理想教育与现实生活的剥离,而来自生活的知识经验正好补偿。在认知教育的过程中,也可以同时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多元审美情趣。音乐是人对现实的一种特殊的反映方式。“非遗”音乐的美,不仅体现为“美是生活”,能反映生活的真实与本质,还在于它是世代流传的,“和谐、光明、富于生命力”的审美存在。无论是高扬细腻的客家山歌,还是随字求腔的咸水歌,它们曲调风格的流转都依附于当地的自然环境。分布在五桂山区与沙田水乡交界的白口莲山歌,由于地理位置独特,受到客家文化与疍家文化的双重影响,其音乐风格兼具山歌与咸水歌的特点:用客家白话唱咸水歌调,歌词用“啊”“啊咧”“嗳”“啰”等衬字,融合了山歌的高亢和咸水歌的柔美。学生在感受音乐的同时,体验人文、地理交互作用的影响,领悟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传统音乐的这种地域性差异与融合,也满足了青年群体对多元文化的审美需求。音乐艺术中的德育教育对“真”与“美”的追求并行不悖,但人们认为“艺术是通过吸引人接近美的方法来对其进行道德教育的武器”“,非遗”的德育价值恰恰体现为对青年品格的熏陶与培养,这种品格是对不同音乐文化的尊重,也是对理想人格的追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巨大的价值蕴含在精神之中,大学生接受“非遗”的熏陶,重点在对文化精神的认同与道德理想的追求。岭南派古琴历史悠久,琴音纯净清越,琴派古朴刚健,托意寄情的演奏承载了道家的自然精神与儒家的理想人格。在清、微、淡、远的意境下,学生对艺术的感受被潜移默化地转化为对温柔敦厚、恬静淡雅人格的追求。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审美情趣与道德理想,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真、善、美”内涵的追求中,“非遗”成为高校德育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非遗”融入高校德育教育的方式

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文化遗产。作为高校德育的优势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大学教育必须充分考虑地方文化特色,采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德育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课堂内”与“课堂外”相结合。在学校教育中,课堂教学始终是主要方式。在保留主流课程结构之外,音乐类“非遗”可以作为选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在课堂上,教师结合当地实际,给学生重点讲授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音乐史实,如沙田地区以讲授咸水歌为主,梅州等客家地区主讲客家山歌,而潮汕地区则以民间器乐演奏为主要内容,讲解的过程既要有代表性曲目的形态分析,也需要讲授音乐背后的历史渊源、演变过程和文化价值。在理论课程教学之外,高校需要借助课外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课堂内,教师是教学的主体;课堂外,学生是活动的主体。校园德育环境的营造,可以依托学生社团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技艺竞赛,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讲座,通过多姿多彩的校园活动,间接影响青年学生的欣赏习惯,传播传统音乐文化。

(二)“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师资力量是教学教育的根本保证,在“非遗”教育中,高校应当鼓励教师对地方音乐文化有基本的认识了解,并可通过深造、访学、调研等多种方式展开研究,同时也应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请进校园,担任兼职教师,除普及性的展示讲座外,传承人可针对有一定兴趣基础的师生进行重点指导,甚至技艺传承。作为道德科学,教育应分为不同的层次。在接受教育的层面上,高校在将教育者“请进来”的同时,还应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拥有“走出去”实践的机会。“走出去”的方式是多样的:个体或群体既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参加田野调查研究,也可以参加各地的文化纪念活动,甚至是在城市公园里定期举办“客家山歌墟”,目的是通过亲身参与真实场景,让学生感受到民间文化的生命力。

第2篇

传承及保护农村民间文化艺术,关键是做到后继有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对实现文化价值传承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民间文化艺术因为多种因素渐渐失传,这实际上会造成重大损失。所以,必须全面发挥民间艺人在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及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培养并鼓励乡土民间艺术家,激发民间文化艺术活力,建立好的民间传统文化传承基础。具体来讲,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给予必要的扶持。通过培养农村的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名人,打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别通过农村的民间艺人,用艺术表演效果去感染并影响农民,提升农民改变自我意识。同时,也需要造就并培育农民身边的多样文艺能人,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提升创办文化艺术的积极性。二是,全面挖掘文化艺术传承人的潜能,通过民间文艺队伍工作当成切入点。乡村文化广场是文化艺术传承人的主要活动场地,为彰显地方特点,要让文化艺术传承人主动担当民间文艺队伍组队、管理和培训方面的工作,比如成立秧歌队、小剧团等,同时,还需要对民间文化艺术传承民间队伍的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发挥好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组织领导作用。三是,发挥组织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倡导作用。积极鼓励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广泛参与到各类比赛中。通过展示地方特色文化,来激发广大群众的自我提高机能,并以此作为示范,进行积极推广,培育民间文化建设先进个人。此外,乡村歌曲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起到净化民风的作用。通过编排一些广大村民喜闻乐见的表演节目,广泛宣传民间艺人在保护民俗方面的积极作用,让群众能感受到身边的优秀文化,以此来影响广大群众,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培养农村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人的自觉意识

文化在农村的走向与发展过程来看,文化产生的力量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成熟的过程,同时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开展生产与经济建设中的自觉运用与创造。但是,从农村文化艺术传承从创造到运用、发展来看,这是今后需要一直努力的方向。具体来讲,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指导农民去了解、热爱自己的文化,承担起传承民间文化艺术的使用,满足精神文化需求,并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培养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开放意识。在全面提升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三是强化农民主体创新性意识培养。确立广大农民的自主性意识,能让农民在文化层面发挥其创新能力,通过不断开发农民创新意识,打造农民创新品格,提升农民的文化自信。

三、总结

第3篇

1.实现食品文化和食品安全教育相结合。高校食品文化艺术节不仅是食品文化传播的窗口,更是食品安全教育的大舞台。比如,大学生们用各种日常食材为原料,手工制作出一件件精真的艺术作品,通过亲手制作蛋糕、水果拼盘等,有力地宣传了中华美食文化,加深大学生对中国传统食品文化知识的普及、理解和传承。

2.实现院企合作与就业创业教育相结合。例如,湖南农业大学食品文化艺术节一直遵循“打开门来办活动”,依托“学研产”良性互动的办学优势,充分挖掘与学院联系密切的企业资源,十三年来,邀请国内近二百家食品企业前来活动现场展示校企合作产品、企业产品,同时举行人才招聘。不仅为企业做出良好的宣传,促进了院企合作和双向交流,扩大了活动影响力,而且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实习和创业机会,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现状与问题

1.活动涵盖面受限,育人内涵拓展不够。高校食品专业文化活动往往离不开“食品文化”和“食品安全”这两个核心主题。但随着高校食品文化艺术活动的不断增加,很多高校对食品文化育人的内涵和活动形式缺乏深入的挖掘,食品安全和食品文化艺术教育尚未真正深入人心,问起大学生对有关“食品文化”或“食品安全”的理解时,发现他们往往只知其形而不知其魂,深谈则不知所以然。活动缺乏系统的文化内涵,往往局限于一些粗浅的层面,比如只涉及食品原材料的 文化、食品加工的文化,忽略了与之相关的食品器械、食品典故等关联文化,而整个活动的各个版块之间联系性也不强。另活动中设计的内容涉及中国现代、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内容较少。这使得大学生通过参与专业文化活动的学习效果并不深刻,学习的内容也较为局限。

2.活动参与面受限,育人效果凸显不够。高校专业文化艺术活动育人的效果不应仅仅局限在主办高校,而应该带动其他相关院校和单位部门,产生广泛的育人效果,起到弘扬食品文化,宣传食品安全的实质作用,拓宽社会影响。而在现行高校食品专业文化活动中,往往是由某一高校牵头来主办,举办地点往往局限在高校校园内,影响到了活动规模,也直接影响了活动的参与面和育人效果。加之,高校主办方经费有限,组织实力较为单薄,其他高校的大学生和社会群众参与少,使活动规模、活动地点、活动持续时间和活动参与面受到了限制,未能使食品文化艺术节的效果辐射到校外乃至更广的范围,导致社会影响力受限。

3.学生能力提升受限,专业性指导不够。校园文化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大学校园生活相对沉闷的状况。大学生是一个具有创新性、带动性的群体。高校食品文化艺术活动本身既含有丰富的专业元素,又含有活泼的文化艺术元素。因此,高校食品专业文化活动往往是在高校辅导员老师和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实行由大学生群体自主策划、筹办与参与的模式,这使得校园文化活动更加富有创造性、快乐性、民主性。但在实际组织过程中,由于专业教师在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活动内容和形式的设计缺乏专业教师的直接参与和有效的专业指导,活动模式多泛而不精,缺乏明确的目标和指向性,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使大学生在专业理论和实践教育的延伸不够。

三、对策与建议

1.寻求多方支持,实现强强联合。同一地区采用强强联合的方式筹办一场专业文化活动能够扩大其影响效果,单一高校可以和同一性质高校或含有相同专业的高校联合举办专业文化活动。高校更可以将每一届的专业文化活动以项目的形式上报地方教育厅,以省级专业文化活动项目进行开展,针对面拓宽到全省高校大学生,宣传效果也会增大。同时,多个高校合作可以争取更多方的赞助方合作,确保资金支撑并逐渐扩大规模。

2.挖掘文化底蕴,实现内涵延伸。把握时代背景,抓住高校自身的特色背景环境,着力熏陶文化氛围,是加强专业文化活动人文艺术性建设的重要点。食品安全的教育则应该挖掘时代热点与大众的关注点,例如,湖南农业大学2011年食品文化艺术节中将世博会的各大展馆与艺术展结合等,用大众能够理解的方式表达,达到育人效果。此外,随着精神文明意识的逐渐深入,每所高校都形成了独特的校园文化。校园文化以育人为根本目标,构建符合时展要求,为广大师生喜闻乐见,具有实效、多元化的社会主义校园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体系。而在以往的食品专业文化活动中,较为缺乏的是传统文化、西方文化、食品精神文化和关联文化,食品文化不仅仅是食品原材料、工艺的文化,烹饪工具、烹饪技巧等也是一门独特的文化。选择主题时,应注意选题的精读和广度,不局限在某个地域、某个时代或者某个方向。配合性地挖掘关联文化同样可以拓展大学生的视野和思维。

3.加强专业指导,实现“学”“、玩”结合。专业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以学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培养为核心,紧紧围绕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展开,实现专业文化特色和活动育人紧密结合。那么,应将专业教师的指导贯穿于整个活动过程,实现全程指导。活动应使尽可能多的大学生参与其中,不仅参与筹办,还参与引导。同时,专业的内容、思维、视野和标准应贯穿其中。从专业的角度去筹办活动,才会使大学生深入认识和了解专业内涵,提升和巩固专业学习热情。除此之外,娱乐性的活动内容也应该进一步探索:以节日食品的制作与创意为内容的专业实践活动,以娱乐游戏、节日食品分享馈赠、诗文吟诵等为形式的文化熏陶活动等。只有运用专业和人文教育相融合的方式举办活动,才能真正做到大学生“学”与“玩”的结合,实现“润物细无声”的最佳育人效果。

第4篇

1.1川东地区经济基础的断裂

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以往其经济基础是以祖群、宗族的供给为基础,且形式较为单一,农业生产成为经济收入的主要部分。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的开展所需的经费开支是在这些收入中进行统一调配使用,同时祖群内部也会缴纳部分份子钱作为本宗族活动开展的经费。传统的经济结构下的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的开展所需的经费支出较为稳定,不受外部其他经济因素的影响。但是现代经济的转型,使传统经济结构断裂,分田到户的政策在极大促进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打破了传统的、依靠祖田、祖山收入维持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的运行的基础,传统经济结构下所维持的祖群、宗族统一性、一致性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以家庭为单元的个体经济形态,这使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的开展受到了极大限制。

1.2川东地区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城务工

青壮年是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正常开展的保障。川东民间群众世代在这片土地上耕种、生活,孕育了当地浓郁的民间传统艺术文化,青壮年继承与发展父辈留下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必然。但是,外部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文化的多元化打破了川东民间的稳态,群众这种兼容并包与渴望走出川东的迫切心情迎合了这一发展,于是人们开始走出世代耕种的土地,走向大城市,并在这里开拓属于自己的空间。这种劳动力的流动迁徙,致使当地开展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的“人”的因素缺失,由于一些老的民间艺人相继离世,这些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得不到继承传播,最终慢慢走向消亡。所以说农村青壮年人口的迁徙致使了当地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的传承产生了断层,最终致使其传承传播途径阻断,最后慢慢消失。

2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的传承路径

2.1打造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发展圈

多元文化的冲击对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我们应该正面面对当前社会文化发展的多元性,并接受这一状态,而不是极力排斥。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如何适应当前文化多元化趋势成为重要的问题源。这里我们设想建构适应当地发展的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发展圈,综合利用当地文化多元化的特点,以此促进艺术文化发展,如:可将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图像化,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介广泛的宣传、传播,让更多的人了解川东文化,并吸引他们到当地感受其文化的浓郁。

2.2形成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的多元发展态势

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对精神生活要求提高,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表现出的文化一元结构已不适应社会需求。在弘扬其健身文化、娱乐文化同时,需拓展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的多元发展模式。首先,可拓展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的社会调适性,通过民间传统艺术参与,处理好居民间的矛盾纷争,稳定社会关系;其次,可拓展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的社会交往性,将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开展看成是居民进行的一种文化信息交流、共享过程;第三,可拓展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的文化存储性,综合运用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的存储性,实现民间传统艺术文化传承与保护。

2.3促进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经济增长态势

我们应该看到当前川东群众的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他们也希望通过在外面的努力工作,使家庭更加殷实,生活更加充实,当地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已不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鉴于此,我们设想建立以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产业为载体的经济持续增长发展方式以促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建立适应当地发展的演艺产业部门、以弘扬川东龙舞艺术形态项目,并使其成为当地的文化符号标志;建立适应当地发展的龙舞艺术工艺品产业部门,以工艺品出售带动当地文化产品的发展;建立适应当地发展的龙舞艺术技艺传授产业部门,形成以教育、技艺传授为一体的技艺传授体系;建立适应当地发展的传统龙舞旅游产业部门,吸引更多的游客到川东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研究认为川东民间龙舞文化艺术形态的发展困境主要有:当前社会的文化的多元化趋势、川东地区经济基础的断裂、川东地区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城务工等。

3总结

第5篇

(一)没有稳定的课程体系文化艺术管理专业作为一门新兴的专业,在国内相对于其他历史悠久的专业而言,它没有长久的文化积淀和理论积累。当然从80年代到现在,也已经经历了20多个年头,在热衷于文化艺术管理事业的学者的努力下,学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课程体系逐步建立;但是具体到一个又一个开设文化艺术管理专业的院校就未必都有着科学的课程体系来进行文化艺术管理的学习。课程的学习是核心竞争力最基础的一个环节,如果基础没有打好,核心也就无从谈起了。

(二)缺乏专业技能的培养虽然文化艺术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学科,要求学生涉及多方面的知识,进行知识的融会贯通;但是也应该意识到,在你是一个杂家的同时你要先是一个专家。在众多的艺术门类中,要先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有一门专业的技能能够给自己找到合适的定位;然后才能更好的进行全方面的发展。专业技能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艺术史、艺术欣赏等的熏陶也只是表面上的接触,怎么样去培养文化艺术管理专业学生的某一技能,也是以后文化艺术管理学科建设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缺乏理论建构一个学科的理论建构有多深厚就意味着这个学科能走多远,能给社会带来多大的价值。同时理论建构也是核心竞争力培养的基础和硬件。说到底还是发展时间短,着力于文化艺术管理的专业研究人才缺乏。不过随着社会的的发展,精神文明的提高,对于文化艺术的欣赏也越来越高,继而对于文化艺术管理者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也需要越来越多的文化艺术管理者,我们应该对文化艺术管理的前景看好。努力学好知识,为文化艺术管理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没有针对性的招生学习文化艺术管理应该是有一定的艺术基础,热爱艺术事业的人,如果一个学习文化艺术管理的学生对艺术都不感兴趣怎么能够做好文化艺术的管理。所以文化艺术管理应该有针对性的进行招生,最好是招收艺术生并且热爱管理的学生,他们有一定的艺术基础,而且热爱艺术,培养的时候也更容易实行针对性的培养;同时也有利于专业技能的塑造,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够培养出优秀的文化艺术管理者。他们会针对自己原有的艺术基础来定位自己以后的发展方向,找到自己的定位,从而更有针对性的学习,打造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现在的招生都是泛泛的招生,继而再进行艺术的学习和熏陶,就导致了很多学生对于专业的迷茫。

二、塑造文化艺术管理专业学生的核心竞争力

(一)找准自己的定位现在文化艺术管理专业分为文化产业、文化法、文化经纪人、艺术传播、对外文化交流管理、体育文化等方向,更加拓宽了学科领域。文化艺术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做公务员、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还有的去做文化产业,从事各种文化的经营现象。那么,就需要学生在自己进行学习的时候,确定自己的方向,进而向自己的领域倾斜,着重打造自己的专业技能。为塑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全方位的拓展文化艺术管理专业的人才应该懂得艺术活动的一般规律,尤其是应当有敏锐的洞察力了解与时俱进的文化艺术活动的基本态势及其前景;懂得各类艺术形式的基本特点,了解各类艺术的创作过程和发展历史,能够对各种艺术形式进行分析鉴赏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具有深厚的人文与历史素质和修养;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了解艺术经济与市场的基本规律,以及艺术制作、传播与营销的运行方式;具有较强的组织与策划能力,懂得项目策划所应具有的规则与流程;懂得不同地域、民族人们特有的接受心理,满足人们不断变化的什么需求;还有就是要懂得国家的相关政策与法规。在专业技能稳定的情况下,对于其他各方面知识的积累和收录,都将为核心竞争力的建构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理论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应该投身于实践,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的引导实践。文化艺术管理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一味的去学习理论知识而不投入实践,只会导致学生实践能力的分节,从而不利于踏入社会。但是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核心竞争力将会凸显,这就会成为文化艺术管理专业的突出优势。

第6篇

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1]还有学者认为,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没有明确特定的作者,是由某社会群体(而非个人)创作的、流传于民间的歌谣、音乐、喜剧、故事、误导、建筑、立体艺术、装饰艺术等文化艺术形式。[2]因而,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有其产生发展的特殊性,其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主体上的群体性

民间文艺作品的最初创作者可能为个人,但在历史的发展中,民间文艺作品因其所具有的特色而被某个群体所接受,并由该集体不断发展并延续下去。在延续过程中,集体中的每个人都可能因其对该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中所做出的贡献成为主体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在说及民间文化艺术的主体时,指的不仅是最初的创造者,更包括了为促进和延续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发展而做出努力的每一位贡献者。

(二)时间上的延续性

民间文化艺术是经世代相传,世代延续而逐步形成的,其本身经历了较长的创作期和发展期。在其创作和发展过程中,融合了各个历史单元特有的文化风格,成为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而正由于其时间上的延续性,使得相当多的民间文化艺术具有浓烈的民族色彩,也为保持民族独特性做出了应有的贡献。[3]因此,保护民间文化艺术,也是保护一种民族骄傲和民族感情。

(三)产生上的地域性

民间文化艺术常扎根群众之中,取材来源于群众的生存、生活环境,当地的风土人情和特色都可能渗透于其中,脱离了这种地域环境,也就无所谓民间文化艺术,特有的地域风格造就了独特的民间文化艺术形式。这也是中国特色文化的象征,是应当受到国家认可和保护的传承。

(四)发展的传承性

民间文化艺术可能是很早就已经创作出来的风土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中由一种特殊的集体传承下来。它有这不断变化发展的特征,同时又有着相对稳定的因素,因而在浩瀚的历史中流传下来。

二、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现状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少数民族众多,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种类丰富,数量之多更是令人惊叹。民间文化艺术作品,作为一种民族个性强烈的文化形式,却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第6条触及到了有关于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其规定中表述到“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然而,“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却导致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规定和方法迟迟未出台。因此,我国对于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并没有具体的立法,有学者表示:《著作权法》第六条的规定充其量只能算是法源,只是一种“立法构想”。可见,我国对于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明显存在缺失。正因为没有具体立法的保护,故如果认定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范围等也成了难解之惑。与此同时,对民间文化艺术作品进行保护的必要性却不言而喻。

三、如何认定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

《乌苏里船歌》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原告是否有权代表郝哲族来提讼。由于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方法还没有出台,故目前法律上对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的界定,有些学者认为应将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界定为国家。国家对内负责保护民间文化艺术作品不受歪曲、篡改和丑化,要求经过整理后出版的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注定来源或出处,并负责向商业性利用民间文化艺术的人或组织收取费用;对外以权力主体身份在国际范围内保障民间文化艺术作品不受侵犯。还有学者认为应将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界定为创作该民间文化作品的社会群体。这个社会群体可以是一个民族,也可以是本民族的某个村落,还可以指几个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创作主体具有不确定性与群体性的特点,是某个民族、地区的人们共同的语言、习惯、传统和其他显著文化特性的反映,同时这些人保持一些或者全部他们自己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组织。因此,民间文化艺术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应当属于产生这些文化的群体,而不是任何特定的个体。[4]此外,还有学者表示,出于保护作为民间文化作品的收集、整理者,保护民间文化艺术作品及表达形式的收集者、整理者和传播者的权利,尊重他们在传播、收集和整理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的考虑,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收集者和整理者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得到保护。对于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采取了第二种观点,其认为:“涉案的郝哲族民间音乐曲调形式作为郝哲族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是郝哲族成员共同创作并拥有的精神文化财富。它不归属于郝哲族某一成员,但由于每一个郝哲族成员的利益有关。该民族的任何群体、任何成员都有维护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作品不受侵害的权利。”同时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可以效仿《乌苏里船歌》案,由代表少数民族利益的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或者民族乡行驶管理和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某郝哲族乡政府作为一个民族乡政府是一句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内设立的地方国家政权,可以作为郝哲族部分群体公共利益的代表。”①这样就有效地解决了少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主体缺位问题。

四、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

民间文化艺术作品应保护到何种程度,也是一个引起广泛讨论的问题。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我国还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内容进行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民间文化艺术作品作为著作权保护的一项客体,其权利人也应当享有著作权规定的上述权利。但是由于民间文化艺术作品具有其相对的特殊性,若给予著作权规定的全部权利,似乎不利于文化的传播和交流。因此,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人对于上述权利又并不能全部拥有。在本案中,个人认为法院对于案件的判决是合理的。其要求郭某等人在使用音乐作品《乌苏里船歌》时,应客观地注明该歌曲曲调是源于郝哲族传统民间曲调改编的作品,但是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要求。据此,我们可以看出,鉴于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特殊性,法院认可了对民间文化艺术作品可以进行改编,且不需要经过事前同意以及支付报酬。对于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是否可以行使“改编权”的问题,郑成思教授曾经解释道:“如果要求作为改编者的艺术家们事先取得许可及事后支付报酬,有可能阻碍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挖掘、发扬、提高及传播,有可能不利于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但是,笔者认为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人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至少应该得到保护。这是对于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人基本的尊重和保护,如果这些权利都无法保护,必然会打击民间文化艺术作品原创者的创作热情。长远来看,也不利于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

五、对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建议

法院在处理《乌苏里船歌》案时,驳回了原告对于经济利益的诉求。对于民间文化艺术是否应给予财产权利的保护,法律界众说纷纭。《乌苏里船歌》案以判决的方式肯定了对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但是以何种方式进行保护,保护到什么程度,仍然存在争议和分歧,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保护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立法需求。

(一)明确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人依据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的著作权归属原则———谁创造了智力成果,谁享有其著作权,决定了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创造者即其来源地群体是其著作权主体。结合前文对此问题的论述,笔者认为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应是创作该民间文化作品的社会群体。

(二)要切实保护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有关该方面的立法是必然的我国是一个地大物博、文化资源尤其丰富的大国,立法显得尤为重要。韩国窃取我国端午节等节日、美国电影《花木兰》无偿取材于我国古代文化作品《木兰辞》赚取了高额票房等例子摆在眼前,都警戒我们必须加强对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

(三)明确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很多人认为民间文化艺术作品随着时间流逝已经不受保护,所以更加肆无忌惮。需要明确的是,因民间文化艺术作品具有延续性和传承性等特点,难以适应著作权保护的时间性要求,因此,对其进行任何期限上的限制都是不恰当的。

(四)引进集体管理制度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由于其群体性的特点,权利主体不可能是单个人。所谓民间文化艺术集体管理制度,就是指民间文化艺术权利所有人在无法行使版权、邻接权,或者行使权利存在实际困难时,将其权利授予版权集体管理机构,由该组织代为行使和管理,权利人享受由此带来的利益的一种制度。[5]由集体代为管理,可以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权利。这是由于,多数情况下权利人不知道侵权事实的存在,即使知道侵权事实的存在,出于诉讼成本的考虑,也很难逐一去主张权利,且一一主张权利容易造成混乱,更不利于权利的维护。采用集体管理组织的形式无疑可以弥补以上的某些不足。

六、结语

第7篇

钧瓷艺术的创新是一个丰富的内容,其中包含许多具体的方面,共同构成了钧瓷艺术的创新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艺的创新由于钧瓷艺术独特的釉料与创作特点,其在工艺方面的创新是相对较少的。钧瓷艺术的烧制讲求“入窑一色,出窑万彩”,其在烧制后的窑变效果是其钧瓷无双的决定性因素。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钧瓷烧制工艺的创新在多个层面均有体现。首先,在烧窑的材料上由最初的柴烧到煤烧,从炭烧到气烧,虽然这是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变化,但不同的燃料所带来的烧制效果也是不同的。其次,随着材料科学的进步发展,人们逐渐也把创新的目光放在了釉料上,利用现代化学的研究成果给钧瓷釉料带来新的内容。

2.造型的创新在创作观念变化的影响下,钧瓷艺术的造型创新成为其创新发展的主要内容。钧瓷的造型能够最为直观地传达出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特点和文化背景。从唐代的雄浑到宋代的典雅、元代的粗犷到明清的秀丽,进入现代以后的钧瓷造型在融合历代造型的经典内容的基础上,逐渐融入现代陶艺创作理念,进而形成了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而在造型设计的类别上也有了极大的丰富,其中有日常器皿的类型也有陈设观赏的类型,既有传统类的造型类别,又有异型化、概念化的造型类型。这是钧瓷造型在漫长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的成果,也给我们呈现了丰富多彩的钧瓷艺术。

3.题材的创新钧瓷艺术的创作题材,与时代特征具有紧密的联系。这一领域直接受到社会发展的影响,其中有被动的原因也有钧瓷本身主动发展的内容,发展为今天钧瓷艺术题材传统与现代并存的局面。在钧瓷产生的早期,其题材主要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象征要素,这是钧瓷艺术本身的传统文化内涵,并一直保留至今。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观念的融合,现代社会文化中的题材逐渐进入钧瓷艺术的创作中,从而丰富了钧瓷创作的内容,造就了今日钧瓷艺术的多姿多彩。

4.钧瓷文化的创新钧瓷艺术所包含的文化内涵原本只是观赏、摆放的器物,除却表现当时社会的文化属性以外,也是人们精神寄托的一种载体。但在当代社会,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不再仅仅包含其本身所具有的内涵,而是更具有延伸的诸多文化内容。钧瓷不仅是一种艺术形态与造型形式了,而且成为极具发展与影响力的文化聚合体。其创新不单纯集中在器物本身,而是作为一种文化形成了诸多有价值的现实拓展。上升到文化层面的钧瓷艺术,具有了在诸多领域展现魅力的能力。钧瓷的创作及其作品也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创作活动,而成为了一种精神能量,具有了形成完整产业链条的条件。钧瓷艺术的创新不可一概而论,在明晰了钧瓷艺术的创新内容后,我们可以结合文化创意产业的条件,有针对性地思考钧瓷艺术创新的方法。从中找出最为合适与恰当的方法,最有效益地提升钧瓷艺术的价值。文化创意产业对各艺术门类的促进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不同的文化艺术门类,也有自身的特定条件与特点,只有最符合钧瓷艺术特点的产业条件才是最恰当的。

二、文化创意视域下钧瓷艺术创新的方法

面对着当今发展迅速的社会环境,钧瓷艺术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局面,也有了新的要求。选择以文化创意的条件作为钧瓷艺术创新的方法来源,就是要借助文化创意产业在运作模式与创新机制方面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展现钧瓷艺术所具有文化内涵的魅力,来促进钧瓷艺术在新时期更好地传承与创新。作为传统文化与现代产业形式的结合,我们首先需要处理好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创新与传承的平衡。以钧瓷艺术的传统内涵为基础,借助文化创意产业独有的创意运作方式来进行钧瓷艺术的创新。这并非是一个简单的取精华去糟粕的过程,而是构建一种全新的文化发展模式,同时也是一个不断改造更新、运用新内涵追赶时代精神的过程。通过对文化创意产业条件的分析以及对钧瓷艺术创新内容的梳理,我们尝试性地思考了钧瓷艺术的创新方法,具体总结如下。

(一)从时代性的视角思考钧瓷造型的创新从运作方式上讲,文化创意产业有效发掘各种文化资源的特色,然后借助现有先进技术作为表现手段,实现最终的产业经营与发展。得益于信息化时代快速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强烈的时代性特征。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条件下考虑钧瓷艺术的创新,能够更好地把握钧瓷艺术与当今时代的关系,突出钧瓷艺术的时代性。时代性视角下,钧瓷艺术创新并非是单纯使其成为一种畅销的商品,当今社会物质消费的极大丰富,使人们对于文化艺术产生了更为强烈的消费欲望。在这样的条件下,钧瓷艺术的创新更应该突出文化内涵,既作为传统文化的载体,又作为当代文化传播的载体,这也是钧瓷艺术新价值的体现。

(二)把新的创意创作方式融入钧瓷艺术创新的体系钧瓷艺术需要通过把握时展趋势以及挖掘时代精神,来实现钧瓷文化与钧瓷表现形式两个方面的创新。钧瓷文化的创新在于利用产业化发展的优势,拓展钧瓷艺术的文化内涵,扩大钧瓷艺术的影响力,从而借助好的创意方式与条件,开拓出更大的市场,为钧瓷艺术的产业化发展创造可能。钧瓷表现形式的创新,主要体现在钧瓷造型创新、题材创新等方面,重点在于有助于造就出具有创意的,贴近时代、贴近群众生活的独创性作品。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创新体系具有多样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特点,能够给钧瓷艺术从造型到题材的创意性表现产生巨大的影响。

第8篇

本体“心源”说认为绘画艺术源于画家之“心”,那么,自然就会得出这样的逻辑结论:画家之“心”当然也就构成了绘画艺术之本,绘画艺术之本体只能是绘画艺术家之“心”。所以,“写形”是古代书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顾恺之的“以形写神”说、张彦远的“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说、荆浩的“画者,画也”说、王履的“舍形何所求意”[3]说、莫是龙的“传神者必以形”[4]说等等,都包含着对“写形”的肯定。顾恺之的“以形写神”说,以“神”为本,写形为手段,“写神”才是目的。顾恺之是论人物画,人物画就是要画出人物之“神”,并通过人物之“神”来体现画家之“心”。山水景物画也同样如此。中国古代书画的山水景物画以“传神”“写意”为本,特别是宋元文人画派,画山水景物向来不以“写形”为重,而强调对山水景物之“神”之“意”的传达。南宋邓椿《画继》云:画之为用大矣!盈天地之间者万物,悉皆含毫运思,曲尽其态。而所以能曲尽者,止一法耳。一者何也?曰:传神而已矣。世徒知人之有神,而不知物之有神。此若虚深鄙众工,谓虽曰画而非画者,盖止能传其形,不能传其神也。元代倪赞《清閟阁全集》卷九云:余之竹,聊以写胸中之逸气耳,岂复较其似与非,叶之繁与疏,枝之斜与直哉!邓椿把“传神”看做曲尽万物之态的“一法”,即根本方法。并指出,不但“人之有神”,而且“物之有神”,万物皆有其神。画出万物之“神”,才是佳作。倪赞画竹之目的,在于“写胸中之逸气”。郭若虚在《图画见闻志•论气韵非师》中把缺乏“气韵”的画看做“虽曰画而非画”。所谓“气韵”“传神”“胸中之逸气”,皆本于画家之“心”,或者说是画家之“心”的体现。“画与书一源,亦心画也。”戴熙《习苦斋画絮》云:“以目入心,以手出心,专写胸中灵和之气。”所谓“从于心”“心画”“胸中灵和之气”等,都是画家的心灵精神,是画之本体所在。

以“心”为本的绘画本体论,又往往把绘画看做性情的抒发表现。如《宣和画谱》卷七载北宋李公麟之语曰:吾为画,如骚人赋诗,吟咏性情而已,奈何世人不察,徒欲供玩好耶?李公麟把自己的画作看做类似抒情的诗歌,画是自己感情精神的表现。而对世人不解其情,只把其画当做“供玩好”的消闲品,非常不满。郭若虚《图画见闻志•论气韵非师》云:“依仁游艺,探赜钩深,高雅之情,一寄于画。”画是画家“高雅之情”的寄托,“高雅之情”是画之本体。石涛说:“笔墨乃性情之事,于依稀仿佛中,有非笔墨所能传者。”沈宗骞《芥舟学画编》卷二云:“画与诗皆士人陶写性情之事。”绘画是“性情之事”,“性情”是绘画之本。“性情”即画家之“心”。与以“心”为本的绘画本体论相关,古代书画论家又提出了“意在笔先”与“画尽意在”等画学命题。如张彦远认为:“意在笔先,画尽意在,所以全神气也。”郭若虚说:“所以意存笔先,笔周意内。画尽意在,象应神全,然后神闲意定;神闲意定,则思竭而笔不困也。”他们都强调了画家在执笔作画之前,应先创立自己的意境。唐岱曾具体地指出:“胸中具上下千古之思,腕下具纵横万里之势。立身画外,存心画中。泼墨挥毫,皆成天趣。”布颜图的体验最为深刻与透彻,他说:“意之为用大矣哉!……故善画者,必意在笔先。宁可意到而笔到,不可笔到而意不到。意到而笔不到,不到即到也;笔到而意不到,到犹未到也。”他们从不同的层次与角度,指出了“意”在绘画创作中的重要作用。他们所说的“意”,或指艺术家创作构思时酝酿于胸中的审美意象,或指艺术家受客观对象的启发,在一定审美理想的观照下,浮现在眼前的意境,或指艺术家自己的情意、意趣。艺术家创作时必须率先“立意”,因为此“意”为创作之本。

二、“心源”说与书法艺术

本体书与画是最为接近的艺术。“画者,画也”,绘画艺术以“形”的描绘为基本形式。书法则是一种点线笔画艺术、结构艺术,书法家运用一定的笔画、点线和结构布局,通过书写汉字而成,也以“形”的描写为基本形式。书与画不但在形式上具有“写形”的共同特点,而且在创作上也有共同特点,清代张庚《浦山论画》云:“画与书一源,亦心画也。”书与画有共同根源,二者的共同根源就是“心源”,二者都是写心艺术。所以,“心”是绘画之本体,也是书法之本体。清代周星莲在《临池管见》中从语义学角度阐释了以“心”为本的书法本体观,云:后人不曰画字,而曰写字。写有二义:《说文》,“写,置物也”;《韵书》,“写,输也”。置者,置物之形;输者,输我之心。两义并不相悖,所以字为心画。若仅能置物之形,而不能输我之心,则画字、写字之义两失矣。无怪书道不成也。此番议论显然是这位大书法家创作经验的肺腑之言,体现了书法创作的抒情本质。《佩文斋书画谱》卷五《记白云先生书诀》载书圣王羲之语云:“书法创作是‘把笔抵锋,肇乎本性。’”这种以书写心、借书“理性情”的艺术特征,同绘画“从于心”“得心源”“陶写性情”的艺术特征,在本质精神上是相通一致的。所以,张庚说“画与书一源”,皆以心为源,以心为本。由于书法是人心的表现,书家之心不同,书法作品也呈现出千姿百态的面貌。因此,通过书法可窥探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