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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研究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4-03 09:50:4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医学研究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医学研究论文

第1篇

1.1教材评价学生对教材的总体评价呈满意状态,其中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方面的评价较高,但在基本技能和中医特色两个方面,间于满意和不满意之间、仅偏向于满意。而从专业角度看,体育教育专业和康复治疗专业对教材的评价更高,针灸推拿专业和公选班学生对教材的评价则相对较低。通过访谈发现,包括针灸推拿专业在内的医药学专业学生对三基和中医特色的内涵界定更为严格,提出的要求更多,所以,对教材的评价和专业特点、知识结构与体系存在内在的联系。详见表3。

1.2教学内容和方法评价学生对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总体评价呈满意状态,尤其在授课条理性、教学内容实用性和多媒体应用等三项评价较高,但在案例分析、实验操作和自主学习等三个环节评价相对较低,均间于满意和不满意之间、仅偏向于满意。从专业角度看,虽然案例分析、实验操作和自主学体评价较低,但体育教育专业对自主学习、康复治疗专业对案例分析和自主学习公选班学生对实验操作评价均为满意,通过访谈发现,作为必修课的体育教育和康复治疗专业在自主学习和案例分析方面因为要求更高、同时在课时与教学设计之间协调得更好,而公选班学生对实验操作的要求则更低;此外,体育教育学生对教学内容重点难点、针灸推拿学生对教学内容针对性、公选班学生对课程教学进度的评价均仅为偏向于满意,通过访谈发现,体育教学专业因为知识结构不同对教师重点难点把握提出了更高要求,针灸推拿学生认为教学内容中针对中医药(尤其是针灸)的内容偏少,公选班学生则认为课时较少、课程进度安排应该更斟酌。详见表4。

1.3教学效果评价学生对教学效果的总体评价呈满意状态,其中对综合能力提高、专业发展帮助和运动医学知识掌握等三方面的评价较高。但从专业角度看,体育教育学生对学习方法促进、针灸推拿学生对专业发展帮助、公选班学生对运动医学知识掌握的评价相对较低。通过访谈发现,体育教学学生认为运动医学和其他专业课相比相对特殊、且教学过程中相互联系有所欠缺,针灸推拿学生认为因为中医药和针灸的相关内容相对较少而对专业发展的帮助和预期相比还有差距,而公选班学生则认为由于课时偏少知识的系统完整性受到一定影响。详见表5。

2对策与建议

现代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的不断更新,我国中医药事业和体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又对运动医学课程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运动医学作为中医院校本科专业中开设较晚的课程,其教学过程各环节都有待加强。为保证并提高运动医学课程教学质量,促进运动医学学科专业建设,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2.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师资队伍状况对高等医学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已为高等医学教育的实践所公认[3]。鉴于运动医学具有体育学和医学交叉学科的特点,以及中国运动医学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应该具有中医特色等客观情况[4],运动医学教学团队和学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应该科学的综合的考虑年龄、职称、学历、学缘和交叉专业等因素。针对目前所存在的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缘较为合理,但专业结构和交叉专业融合并不理想的实际情况,应该采取措施,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青年教师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平台,课程与学科建设的重点应该以教师发展作为核心内容,通过人才引进、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运动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弥补当前临床医学专业师资相对不足的问题,同时注重中医和西医、体育和医学的交叉融合。

2.2突出教材中医特色、增强基本技能方面内容教材建设是高校教学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医学院校历来都非常重视高水平教材的编写使用。目前国内面向本科生的运动医学教材主要有两本,一本是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北京体育大学王安利主编,一本是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上海中医药大学褚立希主编,两本教材格局特色。但鉴于授课对象主要集中在体育和康复专业,中医方面的内容相对缺乏,且因为没有配套的实验技能操作方面的指导用书,在基本技能方面也存在一定欠缺。调查情况显示,教材较好的满足了体育和康复专业学生的教学需要,但对于针灸推拿及其他中医药学、中医药学相关交叉学科的学生来说,缺乏中医特色、缺乏基本操作技能指导,明显影响到了教材在更广阔范围内的使用。因此,至少应该通过自编讲义、配套用书编写、国外教材翻译等途径,弥补目前教材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在条件成熟之后,修订或重编教材,加大中医防治运动性病症和基本技能实操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满足中医院校学生的需要。

第2篇

关键词:医学研究生;SCI论文;教学法

引言

SCI论文作为当今世界一流的科学论文收录检索条目,它的写作与发表已成为国内许多高校衡量学生学术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SCI论文写作过程作为了解与掌握先进的研究方法、手段及思路、了解国际最新科研动态的过程对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的提高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有着极强的推动力。此外,伴随着我国医学研究领域不断加强的国际学术交流,以英语为工具语言的学术论文写作已成为众多医学研究者们在国际舞台上展示学术成果的必备要素。但是对于一直在重教学轻科研的传统培养模式下成长的医学研究生们来说,他们所具备的写作知识远不能满足现阶段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的需要,他们在英文论文写作方面的知识也仅仅是小学时学习的应用文写作知识,以及通过自己阅读文献的零星积累。因此,要完善医学研究生教育体制,培养出具有扎实专业知识、深厚学术素养、创新意识和能独立从事科研的高素质医学人才,针对于医学研究生的SCI论文的英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但是截至目前,针对于如何提高学生的SCI论文的英文写作能力的研究尚为数不多,且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集中体现在:一、从研究对象来讲,多数研究停留在对SCI收录期刊的语篇结构及句法层面的语言特点的分析,旨在为学术写作提供方向导引但缺乏可操作性的指导。二、从研究方法方面来看,主要有对体裁教学法和探究式教学法的研究,但目前并无太多的实证研究证明其有效性,大部分研究只是在文本分析或学生问卷反馈的基础上给出进行体裁教学或探究式教学的建议,缺乏学生的写作的数据分析。三、在研究内容方面,据笔者的调研情况看,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郑家伟(郑家伟,杨秀娟,张善勇,2011),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杨植(杨植,2012)和第三军医大学的詹小青(詹小青,廖荣霞,陈敏,2010)的研究涉及到具体专业SCI论文的英语写作之外,其他研究均从广泛意义上探讨SCI科技论文的写作及课程建设问题,因而研究缺乏针对性,此外,就SCI科技论文本身来讲,几乎没有研究涉及到特定专业下的具体论文形式写作的探讨。

因此,笔者认为探讨不同教学法在医学研究生SCI论文写作中的影响程度,找到和发现不同教学法下学生SCI论文写作能力的最佳发展维度对于弥补当前国内相关研究中的空白,更好更快地促进我国研究生SCI论文的写作能力发展具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具体来讲,本研究重点围绕写作教学常用的体裁法、成果法和过程法来展开,其研究结论如下:

一、体裁法

总体来讲,体裁法对学生语篇结构的影响最大。在教学中,教师分别选用了比较标准的研究报告、文献综述和临床总结的范文与学生品读,重点讲授了学术论文与学生较熟悉的说明文、记叙文以及一般性论说文的体裁区别。此外,对于学生影响较大的应用文体裁意识,教师也着重进行了讲解和分析,使学生首先从文章样式上有了直观而形象的了解和掌握。反应在写作中,学生一般能基本遵循学术论文的篇章结构,做到不落要素,但是也需要一段时间的练习才能使文章各部分结构匹配合理、详略得当。

二、成果法

在学生SCI论文写作能力的发展过程中,成果法对其学术语言维度的影响功不可没。由于学生在写作过程中受母语因素的干扰,并且长久以来缺乏学术语料的输入,因此,研究生们的写作水平体现在语言层面上则基本处于大学英语四六级的水平,不但缺乏学术词汇的积累,而且在句式结构和表达形式上单一枯燥,不符合学术论文的表达习惯。因此,在教学中,教师结合大量学术语料的输入,一方面通过精选真实语料中的高频词汇和表达法来强化记忆,另一方面通过对比评价纠正学生文本中的语言、语法问题和非常规表达现象。由此,学生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大量积累科学词汇和表达,并通过不断的写作训练应用到真实的写作任务当中。

三、过程法

在实际教学中,过程法一直以组合的形式应用于前两个教学法实施过程之中,通过学生的座谈和问卷反馈分析,过程法对学生批判性思维的培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具体教学中,教师一方面依据过程教学法的写前、写中和写后的学习阶段安排不同的教学内容,应用不同的教学策略,如在写前阶段应用头脑风暴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网络、图书馆等渠道搜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总结,在写中阶段,通过教师和学生以及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无障碍沟通和互评引导学生不断地修正文本并反思错误原因。在写后阶段,教师除给予建设性的点评之外还会进一步指出学生下一步的改进目标。另一方面,教师也要求学生对课堂的每一个学习步骤进行课下反思,从教和学两个角度对课堂教学给予评价和建议,反思自我学习的优势和劣势等。通过反复练习,学生逐渐在过程法中领悟到了批判性思维的实质和意义,掌握批判性思维的行为策略,并能自觉地把这种策略应用到后续的学习和研究活动中。学生科研能力水平提高了,其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自然也会得到相应提高。

参考文献:

[1]郑家伟,杨秀娟,张善勇.如何撰写与发表口腔医学SCI论文[J].中国口腔颌面外科杂志,2011,9(5):420-429.

[2]杨植.SCI论文写作与中医药研究生医学英语写作课程建设探析[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2,7:92-94

第3篇

职业伦理[1]是关于从事一定职业的群体或个人所应具备的总体性的伦理规范和价值要求,是蕴含在人们职业活动中的伦理关系、伦理意识、伦理准则与伦理活动的总和。医学期刊编辑职业伦理是对于从事医学编辑工作的群体或个人的一些总体性的价值要求。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从社会伦理学的角度分析,职业伦理是一种特殊的伦理立法,由其确立职业的伦理规范及价值观问题。他告诉人们在从业过程中,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价值观、人生观、职业观,应该如何评判自身行为规范的真与假、对与错、合理合法与违纪违法、高尚与卑劣等等。伦理学在医学研究领域,对医学临床和科研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对医学专业期刊的编辑工作也产生了影响,对于医学编辑职业伦理的探讨就是这一影响的体现。

医学期刊编辑工作中如何适应形势的变化,按职业伦理学要求进行日常工作,从而推动我国医学编辑职业走上符合伦理原则的良性发展轨道,并促进医学编辑职业与国际接轨,是医学期刊编辑工作者面临的新问题。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医学编辑,职业伦理正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1.医学期刊编辑的职业伦理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医学编辑的道德问题

医学编辑职业伦理是医学编辑从业者对具有总体性的社会伦理和社会主导价值观的遵循,其与职业道德的个体性和主观性形成了对照。在社会化和市场化趋势日益凸显的现今社会,对于职业伦理的要求较之职业道德,将更为迫切和必要,因为职业伦理与职业道德相比更加全面和具有操作性。在以往的认识中,我们都认为医学编辑工作的职业性质与业务操作是两个认识范畴,在由此产生的医学编辑职业道德规范中,奉献美德是编辑专业特点所要求的工作态度和道德境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但是如果我们把奉献美德这种主观评价当做编辑职业道德的核心精神来强调的话,恰恰忽略了编辑职业道德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应强调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职业观念。医学编辑职业道德的核心精神不能游离于其职业性质,由于社会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决定编辑职业行为的因素很多,比如说选稿、定稿的过程中,受到的影响因素不单是从稿件、工作本身而来的,单从奉献这个角度从职业道德上评价其伦理是非,既有失公正也脱离实际,同时对医学编辑的职业化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那么,职业伦理作为一种特殊的伦理立法被我们认识,就是要告诉我们不能单从职业道德这个主观层面上确立职业的伦理规范及价值观问题。职业伦理存在的必要性恰恰在于着力解决职业领域内的伦理失范和价值混乱问题。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由于编辑职业的特殊性质,在编辑职业道德上强调社会责任意识才是首要的。时下医学编辑职业面对的道德困惑很难回避,针对医学编辑职业道德的社会指责明显增多,这一问题引起我们对编辑职业道德的反思,强调以社会责任意识为核心的编辑职业道德和以职业伦理为准则的操守观念,有助于增强编辑人员自我制约的能力[2],促进医学编辑、作者、相关医学专业领域的人员正确认识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学编辑的职业道德。

2.医学期刊编辑职业伦理的构建有利于促进医学期刊编辑对职业角色的定位

职业伦理从社会意义的角度提出要求,是它的基本定位。把从业者视为按照职业来加以区分的特定的社会角色,并在此定位基础上对其权利与义务作出规定,这样来说,职业伦理其实就是角色伦理。作为角色伦理的职业伦理,必然要求明确依照职业来区分的每个社会角色的“名分”所在。“名分”可以看做是“名”与“分”的统一。医学编辑对职业角色的定位其实就是对这种“名分”的明确。对于医学编辑而言,名是医学编辑行业和岗位,分是医学编辑的职责和义务。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名分就是要求医学编辑须恪守医学编辑的行为规范和伦理准则,要对自己的职业有一个清晰的定位。确定医学编辑的角色伦理是医学编辑工作者确定自己工作定位,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的基础。只有将编辑人员的操守和自律意识,上升到职业伦理的层面,使它形成一种明确的编辑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才会决定其道德实践的效果[3]。也就是说只有我们的医学编辑真正职业化,真正把医学编辑工作作为一种有法可依、有德可依、有职业操守和职业伦理需要遵守的职业,我们才能在此基础上促进其职业及事业的发展,同时对其工作及其职业道德进行评价。超级秘书网

3.医学期刊编辑的职业伦理有利于医学编辑职业行为的标准化建设和医学期刊编辑的素质培养

一般认为,编辑工作是一种技术行为,然而随着社会及科学的发展,医学编辑的职业行为已不能单纯考虑技术的问题,这是对医学编辑的职业素养的要求。从医学编辑从事的组稿约稿、选稿定稿、审稿复审等各个日常行为中已经体现出对于伦理学的一种需求,针对医学编辑人员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遵循的伦理学原则,有论者[4]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指出了这种需求的重要性。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这种需求要求医学编辑的日常工作行为既是科技伦理与职业伦理的统一,又是医学道德和编辑专业道德的统一,这种素养的要求是医学编辑职业化及其职业精神的体现,这就需要我们在医学编辑职业伦理的框架下使医学编辑职业行为进一步标准化,而这种标准化并不单纯是指操作规范那么简单,它取决于以社会责任感的编辑原则立场和独立思考精神等等为内容的职业核心。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另外,通过对医学编辑职业行为的标准化建设,对医学编辑职业伦理的认知,还有利于医学编辑的素质培养。编者的编辑过程在期刊操作中至关重要[5],医学编辑职业的特殊性和医学期刊编辑工作对于整个医学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会使编辑人员产生一种能维护其职业尊严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的源泉就是编辑职业道德所体现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也正是职业伦理存在和构建的意义所在,更是医学期刊编辑的素质培养的核心。

〔参考文献〕

[1]赵一鸣.医学伦理学与期刊审稿和编辑工作[J].中华眼科杂志,2006,42(1):68-70.

[2]林君雄.编辑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J].中国编辑,2007,6(1):26-29.

[3]陈阳凤,梅莉.中国编辑职业化考[J].出版发行研究,2000,16(5):29-30.

第4篇

关键词:陆九渊;易学;心学

陆九渊(1139-1193),南宋哲学家、教育家,尝于江西贵溪象山建“精舍’’聚徒讲学,学者因称象山先生。陆氏为“心学”创始人,其易学思想构成了心学的根本内涵,他本人也成了中国古代易学史上的一位重要人物。但由于陆氏并未留下解说《周易》经传的专门著作,导致后人鲜有对其易学思想做出深入研讨。本文拟以散见于《象山先生全集》中的零散资料为依据,着重讨论陆氏对易学的心学建构。

《周易》与主体心性之间的关系,构成了陆氏易学最具普遍性的主题。通过对《易》卦爻符号的心学分析,实现以道心为体、以济世为用的目的,是陆氏易学的全部思路。他认为《易传》以来的易学研究并没有实现上述理想,究其根本原因则在于没有将主体心性介入其中,这就使得易学研究游离于人的主体存在,出现了宗派纷呈、观点混乱的局面。陆氏认为,要拨乱反正,必须首先回答《易》与心之间的关系问题。易学的任务于是被限定在了对《易》卦爻符号的心学分析之上。

“心”成为陆九渊易学的本质关怀,它植根于对易理的心学描述和对不同于象数派和理学派的易学建构。象数学派以数理和逻辑为手段,试图为《易》提供各种事物形式和性质的机械框架,从而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客观的物理世界。理学派以天理(事物的规律性)为事物之所以然,将一切实在视为独立自存的主体,从而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形而上学的观念领域。显然,它们都是以回避主体人的心理感受为前提的。陆九渊则认为,主体人的“心”与《易》的本质内涵、以及与外在世界的关系,始终是易学研究所无法解决的问题。而在此前的所有易学努力中,人的主体性问题显然并没有被强调到足够必要的程度。因此,陆氏主张用人的心性活动作为易学准则,认为人心充塞宇宙,既为宇宙之本,又是《易》之本根,力图用主体人的精神(尤其是道德情操)作为易学原则。

陆九渊正是在对象数派和理学派充分反思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心学体系的。象数派宣称:卦爻符号与实在之间是严谨的形式对应关系,即便是义理派所弘扬的义理,也是以象数为基础的,是象数基础上的义理。亦即,是在事实基础上的价值选择和意义对应。汉儒倡导的“逸象”,其初衷正是要澄清每一个个别卦爻符号的确切含义;邵雍的《皇极经世书》则代表了这种思考的又一高度。陆氏则认为:“易之书所以不可以象数泥而浮虚说也”(《象山先生全集。程文》——以下所引该书,径注篇名)。象数学只能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限制在每个具体的形式框架和严谨的对应关系上。这种对《易》符的精细分析最终带来的将是易学的经验材料,而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成果。陆九渊《语录》篇则云:“数即理也,

人不明理,如何明数?”《易数》篇云:“吾尝言天下有不易之理,易理有不穷之变,诚得其理,则变之不穷者皆理之不易者也”。主张从“理”这一总体系的意义关联上重新思考《周易》,并赋予个别卦爻符号以意义。易学研究的哲学内涵。陆九渊则是要在此基础上完成对易理(天理)的心学认可。其《与朱济道》云:“此理在宇宙间,未尝有所隐遁。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顺此理而无私焉耳。人与天地并列而为三极,安得自私而不顺理哉!孟子曰:‘先立几乎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可见,陆氏虽然亦承认“君子以理制事,以理观象”(《语录》),表现出与程朱理学的某种一致性,但是,陆认为天理并非是脱离人心而自主地存在于形而上的世界,这是与程朱理学的根本区别所在。

陆氏以“理”为纯粹主观的产物,不是如程朱所说“理具于心”,而是本心即天理。天理乃人心所固有的法则,通过诚己之心方可显露出来。陆九渊说:“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语录》)。又说:“此理充塞宇宙”,“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杂说》)。这种心学思想落实到易学中,则表现为“爻之义即吾心之理,蓍卦之德即圣人之心”。其释《系辞》文“圣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云:“涤人之妄则复乎天者自尔微,尽己之心则交乎物者无惑累。蓍卦之德,六爻之义,圣人所以复乎天交乎物者,何其至耶?以此洗心,则人为之妄,涤之而无余。人妄既涤,天理自全,退藏于密微之地,复乎天而已。由是而吉凶之患,与民同之,而己之心无不尽。心既尽,则事物之交,来以神知,往以知藏,复何累之有哉!”(《程文》)《易》符本义正是为了去妄、复理,使本心发扬光大。

因此,并不是只要揭示了易符的数理结构或客观的理性原则,就完成了易学的使命。易学涉及到除开象数和理学之外的心性方面的范畴。亦即,《易》不仅表达了象数和理学先在的,而是从主体人的内心发出的。此心生来固有,所以称为本心,丧失本心则不见天理。因此,理在陆氏易学思想中,不仅不是起点,甚至也不是终点。他说:“道塞宇宙,非有所隐遁……故仁义者人之本心也”。(《与赵监》)他认为本心即理,理根于心,其发则充塞宇宙,人心即天理。

对理、心关系的这种看法,同样存在于陆九渊关于八卦起源的认识中。其《与吴斗南》云:“塞宇宙一理耳。上古圣人先觉此理,故其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于是有辞有变有象有占,以觉斯民。后世圣人虽累千百载,其所知所觉,不容有异,曰若合符节,曰其揆一也。非真知此理者,不能为此言也。”圣人尽其心而作《周易》,至诚如神。后人对易理的认识,最终获得对主体心性的投合,故既能成己,又能成物。理充塞宇宙、积淀于《易》八卦中,其在人则为仁义之心。因此,研《易》者应当致力于探讨《周易》和人类精神领域之间的关系,实为一种文化精神极其充沛、人生境界极其高尚的学术标准与追求。而这一点也事实上构成了心学解易派的主流特色。,

理学派将“理”置于绝对优先的地位,但却不明白“此心本灵,此理本明”(《与刘志甫》)、只有心中“无私”才能顺“此理”而动的道理,从而使得易学研究最终只能游离于人类精神领域,作一种枯燥的形而上学的阐释。陆九渊认为《易》表达了一种人们从中以某种方式来想象的意向性体验,因而更为注重研究易学的心性基础。《语录》云:“格物者格此(按此指明心中之理)者也。伏羲仰象俯法,亦先于此尽力焉耳。不然,所谓格物,未而已矣”。《与朱元晦》云:“此理至矣,外此更复有太极哉!以极为中则为不明理,以极为形乃为明理乎!”陆九渊把理(天理和易理)限定在人类心性范围之内,认为易学不是要去探讨数理或形而上的问题,而是要去探讨如何反思人类心灵自身以及心性主体在“理”中的能动作用问题。

总之,陆九渊倾向于展示一个借助易符所显现出来的心学结构。与《易》有关的实在皆为心性的实在,强调易符、实在和心性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易学的重要内容,客体实在和主观心性及其关系全部包含在《易》卦爻的特征里。《与李宰》云:“天之所以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与傅齐贤》云:“心苟不蔽于物欲,则义理其固有也”。“理”为明心之理,无需外求。并认为此即《系辞》所谓“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简则天下之理得矣”(《与曾宅之》)的本意。

所谓“此理”,不仅是卦爻象所显示的某卦和某爻之义理,而且指宇宙人生的根本原理。相应地,易学理解不仅是个人的主观活动,而且更是一个人把自己放在“天地人”之理中的投入和参与。个人被放在天理之网中,他们总是在天理的背景下展开心性活动,展开易学理解。他们不再是用客观分析(如象数派那样)或形而上之理(如理学派那样)解释某一卦爻,而是通过主体的心性以及卦爻的心性背景(圣人之心)之间对话,找到天理的内涵。天理既规定着卦爻和主体人的心性,又必须借助于后者而得以呈现。由此,以易符为中心的心性分析遂取代了易符的象数结构和理学认可。

陆九渊主张“此心本灵,此理本明”(《与刘志甫》)、“自昭明德”(《与吴斗南》),迥异于程朱“即物而穷理”的理学思路。他认为《易》实为存心明理之书,心性是超易符的,易学研究本质上是要求达到一个超易符的心性实在。

例如,《与曾宅之》解释坤卦六二爻辞说:此理也。故曰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孟子曰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此天之所与我者,我固有之,非由外铄我也。故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此吾之本心也”。所以,陆氏主张根据心性重新理那个“理”字。《与黄康年》云:“此道充塞宇宙,天地顺此而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顺此而动,故刑罚清而民服”。强凋“此理”的普遍性,并以“此理’’重新规范我们的行为。而此理(天理、易理)与人心并无差异,在易学理解中,心性得到了“同圣人心”的契合、并达到了天理允许的境界,从而获得了一个完美的天人合一、物我相谐的心流背景。

可见,易符与实在之间的对应是一种间接的情感和心性领域上的对应,不限于逻辑或形而上之“理”上的一致关系。陆九渊对易学的这种心学建构,放弃了客观方式的直接指称,而是要寻求易卦爻符号背后所蕴藏的人类共同的心性理解。所以,易象不是死象,象在意义层次上恰好表现了心流和情感传递。易象属于感受的层次,必须有主体人的参与。《周易》六十四卦结构的组合体系,其功能在于模拟天地人三道的天理背景。这种背景是由“象”揭示出来的,而这种揭示过程则是要推求出一个心学意义上的心性答案,讲究某种精神境界。

象数派易学的本质在于澄清易符的意义,力图使易符表达具有最大程度的科学性。理学派则致力于建立一个合“理”的、可供人们加以分析和理解的易学模式,两者都从属于某种方法学。陆九渊则致力于建构真正本体论层面上的易学——心的易学。研究易符的确切含义并不是易学的本质和全部任务,因为易符表达了外部世界和自身心性存在的各种实在和景象,主体心性将永远是易学研究所不容忽视的内涵。所以,陆氏易学不仅不是一种方法论,而且还是对方法论的批判,是对各种形式的或客观理性之理解的前提和限制的批判。对易象的理解成为心性的素材,而不再仅仅是方法论上的改进。对《易》的不同层次和功能的解释,本质上反映了人类精神和心灵结构的不同方面和内容。

第5篇

[关键词]民间;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论文是各民族、种族、种群等群体集体智慧的结晶。目前,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濒临失传,因此,民间文学艺术形式亟待法律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诸多问题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至今仍未出台行政法规进行规制,使相关人的利益无从保护。所以有必要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涵义、特征、主客体、权利内容等进行探讨,为其法律保护奠定理论基础。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涵义

群众集体1:3头创作、口头流传,并不断地集体修改、加工的文学,是民间文学[1]。民间艺术则是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的或广泛流传于民间的艺术。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工艺、民间美术等[2]。创作者的集体性或群众性、艺术形式的继承性和渐进性是两者的鲜明特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是指由社会群体集体创作,或群体中具有传统技艺、反映该群体传统特征的个人创作并被群体认可,由该群体世代相传并不断发展的体现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环境地貌、心理特征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征

(一)主体的群体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往往表现为一个或几个民族、种群,是一个或几个地域所共有的文化现象,它是该民族、种群、地域的某个个体或是群体集体创作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世代相传,每一历史单元的人们在上一单元流传下来的民间艺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工、修改,融入本代人的智慧、创作构思。就某一历史单元而言,它对上一单元流传下来的艺术形式的修改、加工,用现代版权法的观点来看,即是一种演绎、整理的过程。正是经过这种不断的整理、演绎,而形成本历史单元对前文化现象的继承,即整个前文化现象的沉积。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反映了该地域、民族、群体特有的精神风貌,它是该群体对外的象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毫无疑问地当属产生这一艺术的群体。

(二)时间上的延续性

民间文学艺术是经世代相传而逐步形成的,每一历史单元的人们在对其继承的基础上,融入本代人的独立意识,使其具有本历史单元特有的文化风格,这是一种再创造的过程,而相对于后历史单元而言,它便成为彻头彻尾的前文化现象。所以在民间文学艺术发展的过程当中,其延续性表现的十分突出,这一艺术形式,是永远难以终结的,除非将其抛弃。

(三)艺术成型的渐进性

民间文学艺术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它须经过数代人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大量积累、总结,同时又与某一时代特有的制度、环境、气候等密切相关,所以它的成型是渐进的、漫长的,从而艺术价值也是无与伦比的。

(四)法律保护的交叉性

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性,使其法律保护具有了多样性,毕业论文仅仅依靠某一形式的法律保护,根本无法满足其需要。

(五)艺术形式的多样性

民间文学艺术具有多种艺术形式,它不同于版权法所保护的仅以一种艺术形式体现的口述、音乐、舞蹈、美术等作品,它包含了这些艺术表现形式。’

(六)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

民间文学艺术扎根于劳动人民之中,根源于劳动人民的生存空间、生活环境,当地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可能渗透于民间艺术之中,脱离了这种地域环境,也就无所谓民间文学艺术,特有的地域风格培育了当地人相同或相似的审美情趣、心理特征、生活方式,当他们把这种文化底蕴宣泄于艺术创造之中,也就有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地域性。

(七)创作的随意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不局限于一定的形式,创作群体往往在生产、生活中即兴发挥,创作者的主旨并不是完成艺术,而是表达内心的感受,这就使得其艺术形式不拘一格。

(八)继承之外的创新性

民间文学艺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经长期的传述⋯⋯不断创新和进步⋯⋯而且这种创新和进步并非刻意所追求”[3]。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客体、权利内容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目前学术界主要有国家、民族等群体、国家民族双层主体等几种观点。

1.国家: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版权主体应为特定的个体,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不便于以类同于现代版权作者的身份去认定,因而不得以向国家“求救”。

此外,将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分为事实主体、法律主体。硕士论文“群体或民族⋯⋯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事实上的权利主体。”[4]“国家应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法律上的所有权和著作权主体。”[5]此种观点实质上是确定国家作为权利主体。在法制社会中,对权利进行保护时,不会去考虑谁是法律上的主体、谁是事实上的主体。法律所要保护的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主体。所以这种事实与法律主体之分仅是理论上的划分,在实践中对于所谓的“事实主体”而言,并无多大利益。

2.群体(民族、种群、种族等):持此种观点的学者,是从艺术原创性的角度出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群体成员个体或集体创作、继承、发展的产物,它蕴含着本群体的集体智慧和独创性,是本群体生活和生产的反映,与国家或其他群体并无密切关系,因而它的权利主体无疑应为群体。

3.国家和群体两个层面的权利主体:“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原始主体也可相应地在独立国家和民族地区两个层面上进行区分。”[6]持此观点的学者,基于四点考虑:①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一种集大成的文化现象,它的艺术价值、经济价值非常之大,这使得它具有了易受侵害性和破坏性,这也就是近年来如此多的外国人前来观摩、欣赏、采风的原因所在。国际文化交流的频繁,国家站出来与群体同作为主体,可能会更有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②群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的单一权利主体,可能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保护意识淡薄:因为民间文学艺术在当地流传多年,人人得自由使用,在人们的观念中根本没有形成这是一种权利客体的概念,所以也未形成一种保护意识。二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文化利用和开发的程度不够:国家作为另一主体。可能会促进其经济、文化价值的发挥,以防形成垄断。③“考虑到划分公有领域的标准。也即民间文化在何种层面上应该受到保护,在何种层面上应当自由利用的问题。”[7]民间文学艺术作为弱势文化与主流文化、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流地位是否平等?这是作者从文化交流的地位问题上所作的分析,这里更多地涉及到什么是公有领域的问题,将在下文着重论述。④国际上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的国家仅为少数,而我国文化历史悠久,有着璀璨的民间文学艺术宝库,少数民族等群体面对来自国外的文化“掠夺”,自然显得势单力薄,这里似乎也凸现了国家作为主体的有益性。

4.国家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主体的弊端

(1)若国家作为权利主体,欲使用人向国家授权机关(学者多建议为文化部)申请使用,是行政许可,还是民事法律关系?如侵害人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侵害,文化部代表权利人——国家向司法部门侵害人,由于文化部(权利行使主体)属于行政机关,那么这时的诉讼是什么性质?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2)如权利主体是国家,即所有权归属国家,就像土地、森林、河流等自然资源一样,由国家垄断所有。自然资源是自然界的恩赐,它具有有限性,国家出于整体利益出发,将其划归国有,以利于共享及合理开发使用。但民间文学艺术可以说与国家这一抽象主体并无关系,它是特定人群的智力成果。在经过若干年的流传、加工、发展、升华而形成的代表区域特色、文化、心理、习惯、风俗、的艺术成就,所以它的所有权绝不能从群体上升到国家。如果仅以“保护”、“发扬”为旗号,将其收归国有,这便是一种文化霸权、财富掠夺。民间文学艺术虽受生存环境、自然环境的影响,但它更多的融入人类特有的思想内容,它的创造性,绝非自然的原生力量能与其媲美。

(3)如果权利主体是国家,那么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原生境人则是一种难以接受的突变,成为一种对原权利人(群体)权利的限制而派生的使用权。而且此时既然权利主体是国家,权利属性是公权,那么作为权利人的相对方使用人应是一视同仁的,都须经过批准,都须付费,否则法律将有失公平,然而这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故土简直不可思议。基于以上原因,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应当仅为群体,问题是这个“群体”该如何认定?是一个民族地方、一个村、一个地区等?这里我们首先要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生长环境,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有学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在民间跨区域流传,也许不同民族、不同区域具有同一民间艺术表现形式,如果是这样可源引“最密切联系原则”,将具有相同或相似文化特征的区域群体视为该民间文化的权利主体。学术界同意群体作为权利主体的学者,多认为该群体中的每一成员均可成为权利行使主体,但由于群体中的个体成员众多,受自身观念、意识等条件限制,难以较为妥当的行使权利。所以鉴于群体行使权利的不便性,可成立“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委员会”,推选出德高望重的民间艺人组成非官方组织,由该组织作为行使主体行使权利。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客体:民间文学艺术不外乎包含以下几种艺术形式

1.口头艺术形式: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谚语、谜语等。由于这类艺术形式以口头方式表达。与现代版权法保护的口述作品同属语言形式,它的独创性也体现在这种言语表达之中,所以完全可以以类似于口述作品的方式,对其给予版权法的保护。

2.声音艺术形式:如民乐、民歌等民间文学艺术,这种艺术形式与版权法中的音乐作品并无多大差别,医学论文都是声音彼此之间的协调、划分、结合以及对立矛盾的解决,声音量的不同、时间的长短和节奏是该形式的内在根据[8]。所以可以借助于音乐作品的保护方式予以保护。

3.动作艺术形式:对于这种艺术形式,也有学者称为形体表达或行为表达,如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曲艺等,均是通过连续的动作、表情、节奏等形体动作的组合来表达其艺术魅力,与现代版权法所规范的舞蹈作品、戏剧作品、以及曲艺作品极为相似,所以可以给予版权保护。

至于民间体育活动、民间游戏,如赛龙舟、朝鲜族的荡秋千等,起初表现为劳动人民在生产之余的一种娱乐活动,但随着不断发展、总结,对其技术要求和精度越来越高,现代杂技中多有高难度的荡秋千等艺术形式,所以我国著作权法给予保护的杂技作品有很多地方与民间体育活动相似,国内也有学者对杂技作品是否属于民间文学艺术有所讨论,因而从这点看出,民间体育活动可以以类似于杂技作品的方式予以保护。

4.造型艺术形式:如民间工艺、民间美术、民间雕塑、民间建筑以及民居、民间服饰、民间装饰等,这类民间文学艺术在外表甚至措词上均与版权法中的美术、雕塑、建筑等艺术作品极其相似。现代版权法对这类作品仅仅保护其艺术造型、艺术图案,即结构、形式,而其具体的制作工艺、技术手段等在所不问。所以民间文学艺术的造型艺术形式可以与其类同保护。但这种艺术形式,毕竟有着不同于版权法所保护的建筑等艺术作品。它往往从内至外都透露着极高的价值。它所表现的作为实物部分的物以及制作手段、技术构思、工艺手法往往才是最具吸引、最具魅力的地方,然而仅仅保护造型图案的版权法自然无能为力,所以必须通过其他法律给予综合保护。如民居、壁画(如敦煌壁画)等,除版权法保护其造型外,实物部分交由其他法律如文物法的保护。<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已有所规定:民间工艺如竹编、蜡染、木雕、民间服饰、民间装饰等,对于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高超的工艺技巧(现代版权法将此归入属于思想内容),可以予以专利、技术秘密的保护。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一些民间乐器如苗族的六管芦笙,其更类似于实用工艺品。虽然我国著作权法未将实用工艺品列入法条,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二条、第七条将其纳入保护范围,世界已有国家承认实用艺术品既可享受工业设计和模型权的保护,也可享受著作权的保护,即双重保护。所以民间乐器等民间艺术以类似两者之间实用工艺品的方式加以保护会更为有利。

5.综合艺术形式:如祭礼(如民间祭祀活动)、宗教仪式、节日庆典活动(如火把节、泼水节)、民间游艺活动等,这种艺术形式往往集言语、声音、动作、艺术造型于一体,人们在这些活动中载歌载舞,这类富有民俗涵义的艺术形式,往往成为一个或几个民族、种群的代表、标志、象征。如果仅将其理解为习惯风俗不加以保护,实为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一种轻视。鉴于目前尚无相关法律给予保护的情况,应就其各个部分分别予以类似口述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曲艺戏剧作品、美术作品等的法律保护。

通过以上几种艺术形式的列举,我们可以得出民间文学艺术大体包括三大类:即“传统工艺”、“文学艺术”、“民风民俗”[9]。

此处存在一个问题即公有领域的问题,哪些艺术形式进入公有领域,可以自由使用?我认为诸如白蛇传、花木兰、牛郎织女等在我国广为流传,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民间文学艺术形式可以视为进入公有领域,自由使用,但这类艺术形式相对于境外,则尚未进入公有领域,如被侵害,由国家作为主体进行保护,须强调的是:国家在这里充当主体,并非本文所指的权利主体,因为进入公有领域的一切作品,其所有权归属国家,所以国家在此向境外侵权者主张权利,并无不妥。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内容

1.精神权利

署名权,此项权利对于权利主体至关重要,它有利于对创作者声誉的提高,(民间文学表达形式保护条约)(草案):一切使用者在使用有关民间文学表达形式时,必须指出它们的来源(不仅要指出作为居民团体的来源,如部落,还须指出作为地理位置的来源,如某国、某省);文化尊严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对外往往代表着该民族等群体,对这种艺术形式的肆意滥用、破坏常会伤害民族自尊心,所以有必要赋予权利主体此项权利,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不受歪曲;修改权,作为民间文学艺术创作者的群体应当享有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以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进步和发扬光大。

2.经济权利:按现有多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国家的作法,保护到授予权利主体(只能是群体,不可能是个人)以“复制权”及“翻译权”两项,职称论文以及与之相应的“传播权”与“付酬权”,是没有多大争论的,争论集中在是否授予“改编权”[10]由此可见,群体至少享有四项经济权利,至于改编权,笔者认为有必要授予权利人。针对目前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改编,改编者利用改编作品获得暴利,而原创人(群体)却分文不得,实为不公平。

3.权利的行使:如前所述,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行使主体为类似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委员会.,的民间团体,但对于精神权利的行使,一般由群体自己行使,无须代行,唯一存在问题的是当该类权利受到侵害时,则须由行使主体向司法机关请示救济;对于经济权利,自始至终由行使主体行使,所得收益用于保护、开发、推广、发扬本区域的传统文化。

四、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体系

探讨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英语论文必然考虑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群体性和客体艺术形式的多样性。民间文学艺术到底保护什么?进而民间文学艺术应由哪些法律予以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需要保护的不仅是具有版权特征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需对尚未形成作品的其他民间文学艺术形式通过专利、技术秘密等加以全面保护。这就是为什么<保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法条>使用“表现形式”的措词,而不用“作品”的原因所在,以免将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仅限制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上。

所以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应当根据其特殊性,给予综合考虑,形成以版权法为主体,多种法律法规如专利法、文物法等全面予以救济的法律保护体系。

参考文献:

[1]夏征农.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2033.

[2]唐志超.实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Z].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770.

[3]赵蓉,刘晓霞.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J].法学,2003,(10):52.

[4][5]张革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属问题探析[J].知识产权,2003。(2):48—49.

[6][7]龙文.从原著民族权利看版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之可能及其限制[J/0L].http://www.xslx.com.2002

[8]刘春田.知识产权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48.

第6篇

论文摘要:社会活动离不开礼仪,一个人只有具备良好的礼仪修养,才能真正在社交中展现良好的自我形象。针对技师学校如何做好礼仪教学进行了论述。

论文关键词:技师学校礼仪教学方法

社会活动离不开礼仪,一个人只有具备良好的礼仪修养,才能真正在社交中展现良好的自我形象。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和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也是礼仪的基础。在人际交往中,要做到诚心诚意地礼貌待人,就必须以高度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基础。而礼仪正是一门融文明素质、社交技能、服务技能、服务艺术为一体的综合性、操作性很强的学科。我们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内涵,就是要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业务、身心素质。然而,人才培养,德育先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首先要学会做人,然后才是做学问,最后才是学会做事。学好礼仪,用好礼仪,正是为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架起了一道美丽的彩虹。做好礼仪教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重视礼仪的学习,挖掘礼仪的魅力

礼仪具有永恒的魅力。有礼仪修养的人,给人以“有教养”、“有风度”、“有魅力”的感觉,倍受欢迎和尊敬,能获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如果一个人蓬头垢面,遢遢邋邋,大大咧咧,出言不逊,举止粗鲁,很容易让人反感和不信任。

正因为工作人员的个人形象与企业形象息息相关。不少明智的企业家就很注重培养自己员工的礼仪修养。曾有这样的一个实例:El本著名的实业家松下幸之助从前也不修边幅,有一次,他去理发时,理发师不相信他是总经理,说:“您是总经理,你是总经理都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也不注意衣冠,我想,你公司的产品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听了这番话以后,松下幸之助一改过去的旧习惯,注意自己在公众面前的仪表仪态,生意也随之兴旺起来,他自己也成为了日本著名的实业家。

作为教育工作者,学生是我们的产品,学生的知识面再广,技能再高,但如果连见人打招呼都不会,也不敢大胆面对的话,可以说我们的教育是失败的。社会、企业对人才的需要早已不满足于仅有较强的职业工作能力,更多的要求是把每一个工作人员作为一个窗口,由每一个员树立企业形象。良好的形象是以优质的服务为内涵的,端庄的仪表、亲切的仪容、文明的服务用语、高雅稳定的仪态等既是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礼仪的规范。因此,懂礼、用礼已是技师学校学生必备的职业素质之一,是技师学校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

在职业教育的天地中,主要是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曾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教育要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所以,不论是作为~名教育工作者,还是~名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人员,我们都应该重视礼仪的学习,挖掘礼仪的魅力。

2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改革礼仪教学

2.1在教学过程中,主要抓住学生的兴趣利用兴趣去形成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我们都知道,兴趣是主动学习的原动力是学习者的内在激励因素,没有任何兴趣而被迫进行的学习会扼杀学生掌握知识的愿望,技师学校的学生好奇心强,注意力集中时间较短长时间纯理论的说教式教学,很容易使学生产生厌烦的心理,对教师所讲授的内容不愿意去听,不愿意学。所以,在教学中应时刻注意培养巩固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保持旺盛的学习原动力。

要能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就应多注意学生的思想动向,教学中应多举一些与他们生活有关的例子去解释、注释课本内容重点或用课本中恰当的知识去帮他们解决一些普遍感兴趣的问题,并正确处理好。具体做法有:

2.1.l教师要努力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作为一名礼仪教师,我们都应该清楚的知道,礼仪特别强调个人形象的塑造,老师自己要有一桶水,才能去教育学生。教师的自身形象,是对学生最好的直观教育。任课教师除了不断地加强学习礼仪理论知识外,还要注意加强自身的训练,注意以自身良好的礼仪修养感染学生。平时注意自己的仪态,以端庄得体的举止、亲切流畅的语言,真诚高雅的微笑、丰富的社会阅历,敬业精神,较强的社交能力去感染学生,让学生喜欢老师,羡慕老师,并以老师为楷模,激发学生爱礼、学礼、用礼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2.1.2让成功者现身说法。主要是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搞一些形象教育。请一些先进青年(最好是本行业、本专业的先进典型)现身说法也可以请一些年长的先进人物讲讲在青年时期树立崇高的思想品德对人生所起的作用或注重礼仪所取得的成功的实例。

2.1.3借助先进的教学设备丰富上课的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结合礼仪课的教学内容,组织学生观看如《商务礼仪规范演示》、《节目主持人自我介绍》等影视片,加以投影适量的礼仪规范的图片,通过图、文、声、像等手段,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把抽象的理论变成具体的形象,使学生接受到直观、生动的教育,则更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有利于学生掌握重点。

2.2引导学生自我训练,适f对组织模拟教学

2.2.1语言模拟实训法。生活离不开语言人们每天都要用语言与各种人进行交流,语言是信息沟通的桥梁,是思想感情交流的工具。语言作为一种表达方式,能随着时间、场合、对象的不同,随着音调抑扬顿挫的变化,表达出各种各样的信息和丰富多彩的思想感情。因此,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正确运用语言、遵守语占的规范成为社交礼仪的一项重要内容。可将学生以寝室为单位分成几个小组,按照坐、立、行等基本操作标准进行模拟训练,并且在课堂之余回到寝室时也能经常性地进行模拟训练,让学生互相之间指出各自存在的不够规范的动作。这样一来,学生们通过经常性的肢体语言模拟训练之后,便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

2.2.2演练模拟实训法。礼仪课理论上通俗易懂,实践上贴近生活,是这门课的一大特色。这个特色决定了社交礼仪课的教学不能死搬教条、按部就班,而要生动活泼、风趣幽默,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只有把学生调动起来,课堂气氛才能活跃,学生的学习兴趣才会浓厚。演练模拟实训法可以分为实情演练模拟实训法和音像演练模拟实训法两种。实情演练模拟实训法就是由老师提出演练内容,然后由学生来创设各种各样的情境并加以模拟实际操作的训练方法。音像演练模拟实训法就是通过音像的形式生动、具体地再现相应的礼仪,然后学生对照着音像上的演示进行模拟操作训练的方法。同学们边看边练,如果有没学会的步骤还可以通过重放光碟,多次进行模拟操作练,直到学会为止,这样印象非常深刻。

2.2.3角色模拟实训法。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灵活掌握实用礼仪的知识,可将礼仪课程中的有关内容,通过角色扮演法,使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收到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运用这种教学方法关键之处在于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角色模拟,而作为教师,便是要为学生做好角色设计。角色设计是教师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的重要环节,根据教学要求,教师不仅要精心设计出各个角色,而且还应设计出每个角色的背景和将要面临的问题,以便达到引导学生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的教学目的。

第7篇

一评价体系与学术规范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欢桓鑫薹ɑ乇艿氖率凳牵渲兄辽?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图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官方与民间二元且以官方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官方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政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

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我在从事台州戏班的田野考察时经常提醒自己将艺术层面的问题作为主要对象,不仅是由于我一直受到的是艺术学研究的训练,因此只有艺术学问题才是我在专业领域范围有能力研究和回答的,而且也只有艺术学领域的问题才是我所真正应该去关注和感兴趣的。举例而言,我的研究中涉及到许多有关宗教与民间祭祀、民间信仰方面的现象,我当然知道从人类学或者社会学角度对这些现象进行剖析是非常之必要的,但是我的研究仍然会相对地集中于这些现象与民间戏班的运作和表演、与当地观众的欣赏之间的关系,将这些现象与戏剧活动之间的联系,小心地剥离出来,分析它们对戏班以及戏剧活动的艺术方面的影响力,寻找这些现象与近二十年台州戏班的繁荣与发展之间的联系。同样,当我剖析和研究戏班的内部构成以及戏班内部的人际关系时,不仅把戏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亚群体看待,同时更注重把它们看作一个关乎戏剧艺术的群体看待,这样的研究当然明显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

第8篇

关键词:艺术课课程综合生态式艺术教育

引言

艺术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地位日趋得到确立。对于艺术教育的重要性,人们已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没有艺术的文化是不完整的文化,没有艺术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仅有技法教育的艺术教育是不完整的艺术教育,仅有专业知识而无艺术素养的人是知识经济时代不合格的人才。

课程是教育的重要载体和现实形态,对它的改革与创新直接关系到预期学习标准的实现以及受教育者知识经验的获得情况。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小学艺术课程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作为艺术课鲜明特征的“综合性”原则也由此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

一、对“课程综合”的解析

1.概念

“课程综合”这一现代教育领域的高频用词,经历了先有“实”后有“名”的发展过程。具体地说,对“课程综合”的定义,现并无定论,它是教育领域派生出的一个新的复合词,它强调学科领域间的联系和一致性,避免过分强调各个领域的区别和界限,防止各学科领域间彼此孤立、重复或脱节的隔离状态。对于艺术课而言,“课程综合”是基础教育新课改下对艺术课的“综合性”在课程设计方面的一种思想理念和原则方面的体现,是运用艺术门类间内在的关联,诸如通感、联觉以及艺术学习内容、形式上的通性,在同一人文主题下,构建的课程模式,是艺术课程改革发展的趋势。

2.“课程综合”的依据与前提

发展“课程综合”的教学理念并不是人们凭空的想象,更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它是依据基础教育的特殊功能、现代人的素质需求以及儿童的认知方式而提出的,它主要涉及在国家层面的课程结构中,以何种方式和怎样的程度体现课程综合化的潮流。①从艺术间的关系来看,真正的艺术能力不是单一感官的,它是以各门类艺术之间的共性作为坚实基础和“综合”前提的,即一种艺术领域为另一艺术领域提供灵感和刺激,通过一定要素的恰当融合与对话,产生一种新质,从而创造出相关联的、层出不穷的意象活动。基本上所有的艺术都涉及情感、知觉、审美愉悦、创作过程、文化背景等,它们的这些共同特征,为艺术课程成为一种综合性课程打下了强大的基础。

二、“课程综合”下的教学误区

艺术课程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教学体系中多方位的变革,其不仅仅是个认识问题,首先更是个观念问题,由于教学观念上的滞后和扭曲,导致一系列教学活动不能健康开展。

观念上的不适应使得大多数单科艺术教师表现出思想意识准备不足,对“课程综合”的相关理念认识不够到位,无法摆脱“新瓶装旧酒”的尴尬,把“课程综合”简单地理解为内容上的增多、科目上的增加,对“课程综合”在教学方式上的两种模式:“一科切入,兼及数科”和“多科综合”,②不能真正理解把握,为了迎合开放综合性课程新体系的构建,片面强调审美意识或课程综合,课上各学科间的横向联系不够,不是被上成文学欣赏课、思想品德教育课,就是被上成各艺术学科的大综合课,忽视学科间相关内容、知识点的有机渗透和运用,以及学科内部的联系和互补、互利的生态关系,没有致力于改变以往单纯以学科逻辑来组织课程内容的方法,没有真正强调以学生经验为线索的学习,没有注重情感的体验,更别说“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的整合发展”。

因此,在基础教育新课改下,课程内容的安排更需要精心设计、适时适量,学科的综合更要自然、合理、适度。三、对“课程综合化”的理性认识

“课程综合”强调多种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段的融合,旨在拓宽受教育者的视野,培养其融会贯通、整合创新等多种能力,所谓“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只有多种要素的相互作用,相互碰撞,造就一种知识的融合、共生、开放、可持续发展模式,才能达到一定的“生态”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改变以往单纯以某一学科的知识体系构建课程思路的做法,重视多门艺术学科的融合、多种艺术的综合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丰富。

在20世纪的艺术教育中,艺术学科大多是分离状态,学科本身的综合被忽视,更不用说艺术与人文、科学领域之间的相互渗透、融合。进入21世纪后,艺术课提出要注重多门艺术的综合,综合化已成为课程发展的趋势,它不只是改变四门艺术学科的一种课程组织方式,其本质上更强调的是课程价值观的深层变革。

(2)注重综合发展学生多方面的艺术感知与欣赏能力、艺术创造与想象能力等,培养学生多种艺术能力的综合生成与发展。

生态式艺术教育不再把艺术知识技能作为最终的课程目标,而是培养学生的“艺术能力”。所谓“艺术能力”是艺术知识技能与人文素养的相互渗透融合的产物,它主要包括艺术的感知与欣赏能力、艺术创造与想象能力,以及通过学习形成的与非艺术学科的连通能力、合作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艺术综合发展能力等。人文精神则是对人类生存意义和价值的关注,强调以人为对象,以人为中心,对人无限关爱的思想倾向,而“综合”的用意也在于此。人文与艺术能力的结合,不是简单的加法算术,而是两者生发出的一种“出于蓝,而胜于蓝”、涵盖了两者又超越两者的综合素养。

(3)改变艺术学习远离日常生活和真实生存环境的现象,注重艺术课程与生活经验的紧密联系,汲取和拓展艺术想象及创作的素材和灵感,丰富内在情感,发展综合实践能力和探究能力,最终目标使学生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艺术课作为一门新型课程,其成长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样“课程综合”的实施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举。让我们在不断学习、研究、探索、实践中完善艺术课的教学,对于它的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注释:

①钟启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华东师大出版社2001年8月版

②《艺术课程标准(试验稿)》[S].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参考文献:

[1]胡知凡《艺术课程与教学论》[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2]腾守尧《艺术与创生》[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