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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4-08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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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论文

第1篇

1.1运输服务贸易逆差直接影响服务贸易逆差的走势2013年,我国的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第一次超过了5000亿美元,已经达到了5396.4亿美元,比上年同比增长了14.7%。其中,运输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为1319.7亿美元,比上一年同比增长了5.8%,旅游业的逆差为769.2亿美元,运输业的逆差为566.8亿美元,成为了我国前两大服务贸易逆差来源领域。虽然旅游服务贸易有后劲赶超的趋势,但运输这一块长年累积起来的影响力也是一时半刻消失不掉的。运输服务贸易的出口额在2001-2012年间增长了838.58%,年均增长69.88%;其进口额12年间增长了758.56%,年平均增长率为63.21%。从这里可以看出,运输服务出口贸易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进口贸易的增长速度。即便增速在加快,这12年间我国运输服务的贸易逆差仍在扩大的趋势并没有好转,虽然逆差在2007-2008年开始缩小,但由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开始贸易逆差又飞速增加。运输服务贸易的逆差2001年为66.8亿美元,2012年更是达到了469.5亿美元的峰值(详细数据可参考表1)。对比2001-2012年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逆差数据和服务贸易的逆差数据,可以看出,除了2009年,2011年,2012年,其他每一年的逆差都远远超过了当年的服务总逆差。观察2007年的数据可以发现,2007年运输服务逆差比06年减少了10.49%,当年服务贸易的逆差就较上年减少了14.7%。照着这个速度,如果我国能尝试着减少甚至更进一步地消除运输服务领域的逆差,这将会在极大程度上改善甚至扭转当前我国服务贸易严重逆差的状态。

1.2运输业占服务贸易份额变大我国运输服务贸易2001的出口占当年服务贸易总出口的比重为14.1%,2012年这一数据已经上升到了20.4%,增长了6.3%,说明运输服务作为服务贸易的构成项目之一,其地位在不断的增强;而运输服务的进口则不如出口那样增长迅速,运输服务贸易2001年进口额占同年当期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29%,2003-2007年所占比例一直在33%上下浮动,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2009年运输服务进口又下降到29.5%,2009年开始呈现的缓慢上升趋势,但也是起伏不断。这说明我国的运输服务供给虽然存在缺口,但缺口没有继续扩大。运输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中的地位依旧无可撼动。世界运输服务贸易2012年的出口总额是2001年的1.84倍,增长速度不容小觑。而且我国的运输服务出口在世界运输服务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也在同步逐渐变大,从2001年占据的百分之一点三七的份额增长到了2012年的百分之四点三八的份额(趋势变化详情请参考图2.1),虽然增长幅度比较小,但放大到整个世界市场需求巨大这样一个大背景下,这种幅度的增长也是令人可喜的。目前,我国运输服务出口正在以年平均率为69.88%的增长速度遥遥领先于世界21.8%水平,这一数据也从某些方面体现出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正在逐渐地加强。

2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分析

2.1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又被称为贸易专业化系数,这一指数是表示的是一个国家的某一种产业的净出口额与这个国家该种产业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值。它的计算公式是:TCij=(Xij-Mij)/(Xij+Mij)其中:Xij表示的是一个国家某一种商品的出口数额,Mij表示的是这个国家该商品的进口数额。当TC=-1时,表示的意义是i国的j种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处于最低的状态;当TC=0时,说明i国j种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几近于国际竞争力;当TC=1时,这表明i国j种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最强。观察表2,我们可以发现,12年间中国的运输TC指数一直都是在[-0.5,-0.1]这个区间里变化。从这一数值的变化,可以得出我国在运输服务中一直扮演的角色是净进口国。并且从2001年开始,TC指数的变化越来越近似于-0.1,这一现象表明尽管TC指数一直为负值,但我国运输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呈现的是一种上升的趋势。甚至在2008年TC指数上升到顶峰,达到了-0.13,可是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这个世界范围的大背景的影响,TC指数又出现了大幅度地下降,跌到了-0.33。2009-2012年TC指数又一度上升。虽然指数有所上升,但幅度不大。这表明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仅计算中国的TC指数不足以说明问题,还应与世界其他国家进行比较。本文选取2012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排名前四位的国家,计算其贸易竞争指数同我国进行比较。如下表3所示,从TC指数的数值可以看出,这四个国家中,中国的运输服务竞争力远远低于其他国家,我国TC指数一直为最小。尽管美国、德国、英国的TC指数也和我国一样数值都是负数,但是这三个国家的TC值都接近于0。自从2001年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随之带来的有利条件也使得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在不断的增强,2008年的TC指数为-0.134,是2001年的三倍左右。但是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这样一个大环境下,2009年的TC指数受到它的影响下降到了-0.328,这极大地体现出我国运输服务业在应对危机这一方面的能力不够强,极易受到危机的影响。而美国、英国、德国在金融危机前后的国际竞争力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增强了,它们的TC指数一直在变大,体现了这几个国家应对危机能力极强,国际竞争力也高于其他国家。

2.2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分析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表示的是一国的某种产业的出口总额同世界该种产业的出口总额之间的比例,它实际上反映的就是一个国家某种产业出口的国际竞争力的大小。公式可以表示为:MORij=Xij/Xwj。公式中的MORij代表的是某一个国家的某一种商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Xij代表的就是某一个国家的具体某一种商品所出口的数量,同样的Xwj代表的也就是在世界范围内的具体某一种商品它的出口额。MOR值越大,所代表的意义就是这个国家的运输服务所拥有的竞争力就越强;MOR值越小,所代表的意义就是这个国家的运输服务所拥有的竞争力就比较低。由表4可以看出,从2001到2008我国运输服务MOR数值都是呈现着逐年递增的趋势,虽然增长的幅度较小,但也表明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在逐渐的扩大。同样由于受2008年的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的MOR数值急转直下,从4.3%下降到了3.4%。虽然2009-2012年间的MOR指数也呈波动趋势,但始终增幅不大。要衡量一个国家它的国际竞争力的高低,光观察这个国家的MOR指数的走势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和其他国家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进行比较。从表5可以看出,和其他几个国家相比,中国的MOR数值都是垫底的状态,而美国的运输服务的MOR值一直都高于9%,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体现了美国强大的货物贸易国际市场地位以及其发达的运输服务市场。德国位居第二,英国排名第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中国在运输服务领域的确不具备竞争力。在2004年之前,中国的MOR数值都低于2%。从2001年-2012年,MOR指数在逐渐的上升,虽然增长的幅度较小,不能同其他国家相比,但中国的运输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正在缓慢攀升的事实仍旧不可否认。

2.3运输服务贸易结构竞争力分析本部分将参考联合国服务贸易数据库按照国际收支服务分类选取的2004年、2008年和2011年的数据,对我国运输服务的各个分类项目的国际竞争力用TC指数和MOR指数进行分析。为了全面反映我国的运输服务领域的竞争力,这里选择了美国和德国作为比较对象,这两个国家在2012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排名前二,把它们同中国进行比较,更能说明问题。详情请见表6。从上面的表格可以发现,海运的TC值最小,表明海运不怎么具备优势,也就是劣势最大;空运和其他运输发展速度比较快,而且空运的TC值也在2007年第一次由负数转变为正数,开始茁壮发展;其他运输的发展快于其他两个,TC值从2003年开始就转负为正,竞争优势在不断的增加,由于受2009年世界范围内发生的金融危机这个大背景的影响,空运和其他运输的TC数值又急剧下降,这也体现了我国运输服务贸易应对危机能力较低。就下表7的分类项目来看,德国在海运项目上比较具有竞争优势,TC数值都为正数,且数值都比较大。而海运项目上不具备竞争优势的是中国和美国,数值较低,劣势明显。在空运项目上,德国的TC指数一直在不断的下降,由正转负,比较优势也在慢慢地消失。美国则是由负数转变成了正数,摆脱了空运项目上的劣势。在其他运输项目上,美国的TC数值较大,显现出的竞争优势也比较强。中国的TC数值虽然在逐渐的上升,但是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后有下降趋势,在这一项目上中国所呈现的是一种波动趋势。相反的,德国这些年间TC数值一直都在下降,在这一项目上丝毫没有体现出竞争优势。

3提升中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3.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港口吞吐量海运是我国在国际上所使用的主要运输方式,我国国内的主要港口的吞吐量和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呈正相关关系。因此,为了便于综合管理,应加强海陆空全方位的基础设施建设,航空运输方面,应该进一步完善机场建设,优化机场布局和航线网络,采用新型的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大力发展富有潜力的国际航空运输,逐步优化运输机队结构。相应的,还应该积极发展陆路运输,使各种运输方式能够轻松衔接,提高整体的合作效率。充分地把当前现有的基础设施利用起来,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避免现有资源的浪费与闲置。通过构筑现代化的集装箱运输体系,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等业务。

3.2培养管理人才,提高运输业管理水平我国大多数的运输企业所掌握的技术与国外先进水平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要想实现运输业的科技创新,提高该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着力于运输服务人才的培养,重视人力资本的积累。在国际上,我国的运输服务业的竞争优势相较于其他行业,显得非常不足。所以,我们应该把培养和引进海内外的专业人才作为重点,让他们发挥才干,提高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

3.3发挥政府的作用,把握运输服务领域开放度我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应该深刻认识到发展运输服务贸易的重要意义,政府应该加大对国内运输服务业企的扶持力度,重视运输业的发展。一方面政府应该在立足于我国的国情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国当前现状的法规和政策措施,为我国运输业的发展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的同时建立有秩序的市场规则。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将《服务贸易总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起来,制定符合国情的市场准入政策,将国内服务市场适度的有选择的进行开放,并且政府应该对运输企业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加强补贴的力度,用来提高运输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并且政府应该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有目的的修改,实行统一、公开、透明的市场管理制度,遏制外国运输企业在我国遭受市场不公平的竞争问题的发生,对中外运输企业统一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增加国内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

第2篇

第一章绪论

一、选题背景

旅游服务国际贸易在旅游收入中占很大比重。三亚作为全国唯一的热带海滨旅游城市,伴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和国内外人口的涌入,同时旅游业作为三亚的主导产业而受到特别重视,加之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逐步推进,从而加快了三亚旅游业的发展步伐。本文将针对近年来三亚旅游服务国际贸易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力求揭示三亚旅游服务出口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促进三亚旅游服务出口的建议对策。这将对国际旅游岛建设下,促进三亚旅游服务国际贸易的结构优化、提高三亚旅游的国际知名度、提升三亚外向型旅游层次、促进三亚经济发展等具体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理论渊源及演化

西方学者对服务贸易概念的探讨是从“服务”本身的概念开始的。早在1977年,霍尔(T.P.Hill)提出了为理论界所公认的服务概念。霍尔指出:“服务是指人或隶属于一定经济单位的物在事先合意的前提下由于其他经济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变化。80年代中期,巴格瓦蒂(J.N.Bhagwatti)(1984年)及桑普森(G.Sampson)和斯内普(R.Snape)(1985年)相继扩展了霍尔的“服务”概念1987年,格鲁伯(H.G.Grubel)则直接把服务贸易定义为人或物的国际流动。1982年,萨皮尔通过一系列实证研究后,验证了比较优势对于服务贸易的适用性,并描绘了由比较优势决定的现实服务贸易格局。1992年,豪克曼和卡森迪(G.Karsenty)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法(RCA)”分析了不同收入水平国家在服务贸易上的比较优势。按照他们的分析,收入水平越高,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越大,人均收入在6000美元以上的国家在服务贸易上拥有较大优势。

2、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的变动,主要从旅游需求与旅游供给进行研究。关于国外旅游需求方面对出口流量变动的研究现状,莫克和艾弗森(Mok&Ivcrson,2000)以游客消费为变量,用百分位制对到达关岛的台湾游客市场圈进行划分;莫里森等人(Morrison,Jang&O’Leary,2002)运用因子聚类分析法,将到访北美的日本游客市场进行细分;格罗威(Galloway,2002)用主成分分析和K值聚类运算对加拿大安大略省公园游客市场进行细分。而从旅游供给方面对出口流量变动的研究现状,因瑞克(J.EnriqueBign,2001)使用结构方程模型探讨旅游目的地形象、感知质量、旅游者满意度以及购后行为(二次旅游意愿、旅游宣传)的关系,并得出结论:旅游目的地形象对旅游者的评价变量与行为变量都有着积极影响,包括旅游目的地总体形象的改善既可以提高旅游者对目的地的质量感知及其满意度,也有助于增强旅游者的重游和推荐意愿;李崇可(Choong-KiLee,2005)对旅游目的地形象与旅游者行为之间的关系做过类似研究,其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旅游目的地形象的4个方面(吸引物、舒适程度、价有所值、异域风情)对旅游者的旅游经历、满意度及其进一步行动意图(二次旅游意愿、旅游宣传)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旅游目的地形象的4个方面对旅游者的旅游经历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吸引物既影响认知形象又影响情感形象,舒适程度和价有所值仅作用于认知形象与情感形象中的一方,而异域风情与认知形象和情感形象之间并无显著相关关系;旅游者的旅游经历对其满意度具有积极影响,对重游或推荐意愿的影响不显著;旅游者的满意度与推荐意愿之间呈正相关。

3、国内研究现状

李彦勇、郭昌欣(2006)利用RCA指数分析研究我国国际旅游的竞争力状况;董小麟、庞小霞(2007)采用三组数据分析我国国际旅游竞争力状况;陈洁(2008)同样采用三组数据分析2000-2005年中国旅游服务贸易状况,结论指出中国国际旅游处于中游位置,贸易竞争力波动中有上升的态势,但是总的来说,我国属于国际旅游大国,而非国际旅游强国。陈凯(2006)以人力资本说为理论基础对中国旅游服务贸易进出口流量进行分析研究,指出重视人力资本积累的关键在于我国如何构建承接国际较先进服务产业转移的优势条件。生延超(2006)从旅游需求的角度,运用协整方法以及OLS方法实证分析旅游消费需求倾向对中国入境旅游贸易增长的影响,结论指出亚洲居民来华旅游消费需求倾向高于其它地区,其原因来自文化同源性及近年来亚洲经济的快速发展。李承斌(2007)运用协整方法和误差修正模型,通过中国实际汇率和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时序数据,实证研究人民币汇率和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之间的动态均衡关系,结论指出从长期来看,两者之间存在均衡关系,而从短期来看人民币升值对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有抑制作用。罗富民(2007)立足于日本在华旅游,应用OLS方法定量分析汇率变动对我国入境旅游需求的影响,结论表明人民币升值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日本居民对我国旅游需求,而日本居民余暇时间的增加和收入的增长可以促进旅游需求,但国内物价指数对入境旅游的影响不显著。郭为(2007)利用传统的国际贸易引力模型,采用合理的面板数据,在国外引力模型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适合于入境旅游的引力模型,为了研究的方便,克服固定效应模型中距离数据不变不宜使用的缺点,模型对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除此以外,论文为了研究的方便,加入了三个虚拟变量(是否接壤、文化语言、入境免签证)。论文重点考察研究了入境人数对GDP、距离、文化、免签证的响应路径,指出这些因子对中国入境旅游的影响程度。泽武(2007)运用回归模型,考察分析经济增长、实际汇率与我国入境旅游之间的关系,结论指出从长期来看,高经济增长水平是推动我国入境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力量,在短期内,我国入境旅游业的增长又受到实际汇率和突发事件冲击的影响。张华初(2007)利用自回归模型预测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中国国际旅游收支状况,结论预测中国旅游将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并且这种趋势呈现季节性变动的特征。庞丽、王铮、刘清春(2006)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来考察入境旅游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结论表明在东部地区入境旅游和经济增长存在单向因果关系,东部地区的入境旅游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显著影响,而中西部乃至全国的入境旅游对区域经济增长不存在显著的因果关系。李娜、孙虎、吴成基(2007)利用竞争态势模型,定量分析山西省入境旅游客源市场、目的地市场以及入境旅游市场的竞争态势进行动态分析,结论指出山西省入境旅游客源市场发育不成熟,仅少数近程客源地市场份额较大,入境旅游市场不平衡,市场范围有待扩大,而入境旅游市场地位逐渐上升。周世国、齐祥来、张建民(2008)利用曲线拟合法与回归分析法,依据1997年以来河南省入境旅游市场总体增长态势、入境旅游市场的构成特点、旅游消费者消费结构变化对河南省入境旅游的趋势进行预测。

综上所述,目前国外对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变化问题的研究成果已经比较丰富,国内对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变化也在日益完善。虽然实证研究的方法越来越成熟,测算指标体系也越来越丰富和全面,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扎实的基础,但是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

(1)国内外对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变化研究中,偏向于研究旅游供求作为影响因素对出口流量变化的影响程度,对于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变化中产生的负效应没有进行足够的关注,在中国当前入境旅游研究中则更多地关注其顺差的正效应作用,而忽视潜在福利恶化型增长相关问题。

(2)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的理论很丰富,但是在与每个具体国家(地区)相结合运用时,往往出现很大的偏差,在研究我国旅游服务国际贸易流量变化中,很少涉及我国旅游生产要素的产业地位以及我国旅游企业的价格问题。

(3)研究产业呈现福利恶化型增长问题一般更多地介入货物贸易中,由于服务贸易中的贸易条件测算计量难度很少涉及研究,因此对如何防范旅游服务贸易福利恶化倾向,有可借鉴的建议几乎没有。

三、本文研究思路

本课题主要是从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下,通过对近几年三亚旅游服务出口的相关数据分析,总结三亚旅游服务出口的特点、优势、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之处,针对不足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第二章三亚的基本概况

一、三亚的地理环境概况

三亚市地处海南岛最南端,东邻陵水县,北依保亭县,西毗乐东县,南临南海。全市面积1919.58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市区面积37平方公里。在国际地理位置上拥有独特的从三亚向东经菲律宾至西太平洋,向南经澳大利亚至南太平洋,向西南经中南半岛至印度洋以及大西洋,是祖国真正的南大门,三亚东西长91.6公里,南北宽51公里。全境北靠高山,南临大海,有大小岛屿40个,主要岛屿10个,境内海岸线长209.1公里,有大小港湾19个。三亚历史悠久,因其远离帝京、孤悬海外,自古以来三亚一直被称为“天涯海角”。三亚地处海南省的最南端,境内汇集了阳光、海水、沙滩、气候、森林、动物、温泉、岩洞、田园、风情十大风景资源。天涯海角、大小洞天、崖州古城、落笔洞三亚古人类遗址等都蕴涵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三亚的气候属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5.4℃,全年日照时间约2563小时,三亚是旅游客人海滨活动的绝佳选择。

二、三亚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三亚市多民族聚居,有汉、黎、苗、回等20多个民族,支柱产业是旅游服务业,全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之一,在全国经济形势持续向好的背景下,三亚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外部环境,经济总体保持较快增长,特别是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后,吸引了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国际旅游岛建设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以及三亚市梳理出的166个项目的陆续落实,推动了三亚市经济的快速发展,2010年,三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0.79亿元,高于全省15.8%的增长水平。其中,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31亿元,同比增长6.3%,拉动GDP增长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49.37亿元,同比增长22.5%,拉动GDP增长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50.42亿元,同比增长23%,拉动GDP增长14.2个百分点。其中旅游业实现旅游总收入139.64亿元,同比增长34.7%。总的来说:农业生产实现增长稳定,工业生产快速增长,金融环境稳定,旅游业成为支柱产业,保持较快的增长经济。经济运行活跃,稳健增长将成为三亚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三、三亚旅游发展概况

三亚市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内涵深厚

三亚古称崖州,也称鹿城,早在秦始皇时期设置的南方三郡,崖州就是其中之一的象郡。现在的三亚市崖城镇在汉代被设立为珠崖郡治,隋朝时设为临振郡,唐代又改为振州。宋代成为我国最南端的地级规模的州郡。唐代宰相韩瑗、名僧鉴真,宋代名相赵鼎、大臣胡铨和纺织家黄道婆等先后来过崖州,所以三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天涯海角、大小洞天、崖州古城、落笔洞、三亚古人类遗址等都蕴涵着丰厚的历史文化。

2.自然环境优越,旅游资源得天独厚

三亚拥有“三亚归来不看海,除却亚龙不是湾”的美誉,因为三亚气候宜人、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海水湛蓝适宜居住,绿色植被、洁净空气适合休闲、少数民族聚居蕴含风情,丰富海鲜打造美食胜地,两百公里的海岸线上,密布亚龙湾、大东海、鹿回头公园、天涯海角、海山奇观、南山文化旅游区等闻名中外的旅游景点。8公里长的亚龙湾海滩宽阔平缓,沙粒洁白细腻,自然资源国内绝无仅有,可与国际上任何著名的热带滨海旅游度假胜地相媲美,阳光、海水、沙滩、气候、森林、动物、温泉、岩洞、田园、风情等十大风景资源,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国际旅游资源,三亚是海南省风景名胜最多而又最密集的地方。

3.旅游现代化建设的大力推进,文化资源的强势开发

三亚因其独特的地理优势和环境资源,成为我国唯一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三亚旅游特色得到全面的开发,1987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市升格为地级市,是全国四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之一。“美丽三亚,浪漫天涯”是三亚的城市名片,也是三亚20年发展的缩影和真实写照。2007年北京奥组委宣布三亚成为2008北京奥运会境内火炬传递的第一站。旅游购物从无到有,三亚国际购物中心、解放路步行街、三亚免税店、夏日百货、一方百货、天鸿商场、明珠广场、天成货仓、旺豪超市、解放路步行街,创新五楼等多处购物中心,为市民和海内外游客提供了丰富多样的选择。2010年1月4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南将在2020年初步建成世界一流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使之成为开放之岛、绿色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

第三章近年来三亚旅游服务国际贸易现状分析

3.1三亚旅游服务出口基本现状分析

2005年,《三亚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全球招标,上海奇创机构竞标胜出,提出了“突出三亚魅力凤凰文化”、“建设国际旅游特区”、“开发海棠湾”等一系列三亚旅游发展的创新思路,并在相应的建设中得到了落实,这对三亚旅游产业发展发挥定位的重要作用。随后,围绕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在新的规划中重点挖掘海洋度假旅游资源、整合三亚滨海与腹地的均衡发展,并以文化为核心,实现三亚由旅游文化向文化旅游的转变,提出了加速三亚旅游国际化发展的政策、体制和保障,保障旅游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3.1.1出口不断增长,服务效益不断提升

在“十一五”以来,三亚市委、市政府立足自身区位、资源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拓展客源市场,国际国内游客量和旅游收入呈现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三亚市入境旅游人次从2005年的21.2万人次增加到2009年的31.78万人次,年均增长10.65%。旅游总收入由2005年的51.29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00.75亿元,年均增长18.39%。2010年,三亚市接待过夜入境游客41.51万人次,增长30.6%。实现旅游总收入139.64亿元,同比增长34.7%。其中,国内旅游收入123.01亿元,增长36.0%;旅游外汇收入2.45亿美元,增长25.5%。旅游饭店开房率63.1%,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每年在三亚举办的赛事活动、企业会议、工作会议、文化展览、销售展览等活动吸引前来度假与观光的游客。三亚近年举办的高档奢侈品展示、豪华邮艇体验等活动也吸引了大量的入境游客。三亚以旅游开发为突破口,会展行业的发展又推动了旅游服务出口的发展,三亚会议每年的人数和场次都在大量的增加。

政府倡导的三亚“以人为本”的人文环境,通过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高,提高良好的生态、经济、文化、政策环境的服务,使得滨海旅游的国外游客在三亚滨海旅游能获得良好的生活及身心感受,这也充分体现了三亚滨海旅游良好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接待水平。

3.1.2旅游服务出口对GDP增长具有较高的贡献率

三亚国民经济稳步增长,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看,目前三亚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比例主要表现在: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6.9%,第二产业的贡献率为25.5%,第三产业贡献率为37.6%。产业结构优化取得新成效,2010年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31亿元、49.4亿元、150.4亿元,分别拉动GDP增长1个、5个、14.2个百分点。从产业结构的变化看,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当于全市GDP的40%以上。这说明旅游业已成为三亚影响力最大、拉动力最强、贡献率最高的产业。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不断推进,三亚的旅游服务出口对GDP增长具有更高的贡献率。

3.1.4旅游服务范围扩大,服务项目多元化

三亚的商业市场狭小,经济发展条件有限,为了推动三亚成为全球的旅游度假理想目的地,三亚不断拓展旅游服务贸易的范围,开展多方位的旅游服务项目,如依托三亚固有的旅游资源,举办国际会展,发展休闲度假游中的会展业,链接与旅游消费服务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增加公司年会、会奖旅游、庆祝活动等多种观光度假休闲会展服务,例如“美丽之冠“曾多次承办了世界小姐等赛事活动,另外创设完善便捷的展会物流业,建立旅游服务设施和产品的运输、保管、配送、包装、拆卸、搬运、回收的物资流通体系等等。

3.1.5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环境得到改善和优化

为了将三亚打造成为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社会祥和的富有深厚文化底蕴和鲜明旅游特色的世界一流休闲度假目的地,三亚市政府和旅游发展局以国际化旅游城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作为重要的保障,逐步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旅游行政管理体制、交通管理体制、出入境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通过完善政府规划、监管、服务等宏观管理职能,进一步提高三亚旅游服务的经济运行效率,为三亚对外贸旅游易出口的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3.1.5旅游服务出口扩大了三亚市的就业规模

3.2与国内主要城市旅游服务出口状况的比较分析(挑出国内比较典型的十个城市进行对比,列在表格中进行比较)

3.2.1客源国概况比较分析

三亚旅游传统的客源市场得到巩固,新的客源市场逐步形成。国内客源地由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地区向西南、华北、东北地区拓展;境外客源地由近邻的港澳台地区和周边的俄、韩、日向中远距离的西欧、北欧地区拓展。

1、客源国呈多元化发展态势

三亚以其丰富的热带滨海资源、良好的气候条件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据近年来入境统计资料,三亚海外客源市场形成了以港澳台、俄韩日为主,多元化发展的趋势。目前三亚客源国和地区数量已经达到50多个,遍布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等地,这主要得益于三亚整体城市形象宣传营销力度不断加大,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

2、港澳台、俄韩日市场处于主导地位

港澳台一直是我国最大的入境客源地。由于地缘因素,三亚致力于港澳台市场的开发。尽管近年来港澳台市场增长情况不理想,但仍是三亚最大的入境客源市场。

俄罗斯、日本和韩国作为我国近邻国家,已经成为三亚最大的入境客源国,占据了三亚2010年入境客源市场的半壁江山,成为三亚最大的国际客源市场;韩国,位列俄罗斯之后;日本游客入境市场总份额的一成。

3、北欧、西欧市场潜力巨大

由于北欧、西欧靠近北极圈地区,冬季漫长、气候寒冷,而且这些国家都有很好的休假制度,因此北欧和西欧的国民偏好选择到热带滨海城市度假,是三亚极具潜力的客源市场。近几年,三亚采取请进来、走出来的方式,通过参加专业国际旅游展销会,邀请途易、MyTravel等国际旅游运营商到三亚考察,与这些国际旅游运营商建立起了合作关系。目前,以德国、英国为主的西欧和北欧四国已经成为我市的新兴客源地区。随着对北欧和西欧持续的营销活动,北欧和西欧必将成为三亚客源市场新的增长极。

3.2.2接待情况比较分析

入境游市场不断扩大,1996年,三亚的入境旅游者仅为7.23万人次。从2004年开始,三亚入境接待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呈现快速发展趋势(见图1)。2008月,三亚共接待入境旅游者29.67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6.17%;旅游外汇收入1.25亿美元,同期相比增长121.54%。2010年全市旅游饭店接待国际游客超过4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0.87%,但由于起步较晚,与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相比,三亚海外客源市场总体规模较小(见表一)。

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一):可以看出,目前国外旅游人数主要还是大城市占据主要优势,特别是上海和广东,由于世博会和亚运会的举办,入境游人数大大增加,分别达到了5931211人次和8147900在首都、其他的省会城市和沿海城市,旅游人数也达到一定的比率,达到上百万人次的有北京、天津、大连、南京、苏州、杭州、厦门、青岛、深圳、珠海,但是根据同比上涨来看,三亚达到了30.87%,仅次于武汉和上海的同比上涨率,原因主要是武汉高铁线路的开通和集成,上海世博的举办,这也充分的说明了三亚旅游发展潜力的巨大。从表二可以看出,三亚的旅游接待人数逐年上升,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规划建设有相当大的联系,也有三亚得天独厚的旅游优势有关系。从旅游需求方面来看,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旅游市场的需求将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从产业运行角度来看:旅游市场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旅游接待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齐头并进;国内境外两个市场同步高速增长,旅游需求保持旺盛;入境游提速,境外游客增幅高于国内游客的增幅,客源结构继续呈优化态势。

3.2.2旅游服务出口创汇比较分析

3.2.4旅游服务国际贸易市场占有率指数比较分析

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30.8亿元,同比增长2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5.2亿元,增长44.4%;其中,全市107个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187.3亿元。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7亿元,增长25%。全年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5297万美元,增长12%;其中,出口5147万美元,增长10.7%。全市游客接待量特别是入境游客接待量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0年全市接待过夜游客人数882.7万人次,其中旅游饭店接待过夜游客751.1万人次,同比增长12.3%;全市接待过夜入境游客41.5万人次,增长30.6%。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139.6亿元,按旅游饭店统计口径同比增长22.3%;其中,旅游外汇收入2.45亿美元,增长25.5%。旅游产业龙头作用进一步凸显。

3.3提升三亚旅游服务出口水平的对策建议

目前,三亚滨海旅游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但是要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步伐相统一,提高旅游服务出口的效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三亚的旅游服务缺乏整体性,区域间缺乏联动。区域旅游合作是保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三亚偏安国界的最南端,与国际营销组织之间合作力度不足,在旅游规划、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交流协作有待加强。第二,三亚的旅游服务缺乏环境的支持力度,三亚的大多数旅游饭店都建立在离海边较近的位置,在我国滨海旅游旺季到来之时,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废物排放到海洋中,,破坏了海洋的生态环境。超过了滨海旅游景区的环境承载力,影响境外游客的度假休闲,从而产生负面的效应。第三是以市场主体的三亚旅游产品开发机制尚不成熟,旅游企业扩张力不强,对于对本地文化特色的挖掘不够,旅游产品缺乏个性和创新,缺乏品牌产品引领旅游消费趋势。

旅游服务业是一个行业关联关联性很强的产业,在旅游市场发展日趋个性化和散客化的形势下,要发展三亚的旅游产业,要将国际旅游服务的概念和范围进一步的扩大,服务内容包括往来路程、住宿、用餐、运动、娱乐,通过人、财、物等全方位资源整合,使旅游经营从旅游景点走向旅游综合服务整体,让旅客体验真正意义上的旅游与休闲,对旅游消费者的生活方式作出更多地考虑,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三亚滨海旅游目的地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份额。

第四章结论与展望

4.1、对三亚旅游服务国际贸易现状分析的总结

当前社会条件下,旅游需求尤其是滨海度假旅游需求日趋旺盛,目前,三亚旅游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了三亚的区位和资源优势,三亚旅游收入和旅游人数逐年增加,要将三亚在海南打造成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中真正的排头兵,对于三亚市旅游发展现状而言,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区位条件及人力资源等是影响三亚旅游服务出口潜在竞争力源的主要因素。综上所述,在分析了和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提出我们的发展思路是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要凸显三亚在建设国际旅游岛过程中的排头兵作用,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原则的核心,对于面向国际的旅游服务的标准,要实现服务出口的人才国际化、资源国际化、金融国际化、市场国际化,才能有效的提高三亚滨海旅游的竞争力。

4.2对三亚旅游服务国际贸易的发展前景做出分析与展望

4.2.1加强旅游服务特色的开发

世界著名的滨海旅游胜地,如夏威夷、巴厘岛、马尔代夫、法国蓝色海岸、希腊罗得岛、克里特岛等都因完美结合了地区独特的自然地理风光与地区历史文化特色而享誉全球,三亚建立特有的城市特色,加强与地区历史文化、独特的自然地理风貌、生态物种、建筑景观、地区特色餐饮、传统手工艺、地方风俗风情的结合,才能打造出独一无二的三亚国际旅游名片。

4.2.2加强旅游服务的综合化和连锁化

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对整个国际旅游影响非常深远,首先世界滨海旅游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快捷的直达国际航线和“公交化”的国内航线,使得世界各地的能够方便的来到目的地,其次旅游信息平台统一化,旅游服务标准化促进国际旅游服务的合理化,政府、私营机构、国际机构、与媒体之间的联通合作化使得国际旅游的形象更加开放化,世界其他国家滨海旅游发展对区域整体协作发展的重视,如东南亚各国滨海旅游、美国夏威夷旅游开发,无不重视特色差异与区域协作,使得旅游服务与商务、会展等结合共同构筑城市经济高级化、国际化平台。因此,三亚的国际旅游服务要加强服务的综合化和连锁化。

4.2.3治理改善旅游服务的人文环境建设

对于三亚的滨海旅游发展来说,优势的是旅游景区和旅游景点,弱势的是自然景观与人文环境相融的综合旅游环境建设,首先要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力度,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创办高水准的旅游学校和高水平的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培训高素质的旅游业人才,树立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在加强和自然环境的融合方面,发展旅游就需要整治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减少旅游对当地自然环境的影响,目前三亚旅游产业的增长仍属速度型而非效益型,旅游经营也是粗放型而非质量型,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和游客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旅游服务之路

第3篇

1教育服务贸易:教育产业化的大趋势

1.1GATS中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

教育服务是GATS中12个服务贸易部门之一,我国在加入WTO时也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了部分承诺,这表明我国已经接受了教育服务的概念并开始步入国际教育服务商贸活动的发展行列。教育服务在GATS中的出现意味着教育可以作为一种产品进行贸易,其“经济性”地位得以在国际性法规中体现,教育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因为GATS而得以保障。我国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部分承诺,但不包括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服务,这意味着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在我国被予以承认。

1.2教育服务贸易是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教育服务作为现代教育交流的一种形式,正催生着教育属性的变化。国家间教育交流的影响因素和根本动力已从文化力量为主到政治力量为主,再到经济力量为主的方向转变[1]。事实证明,即使在发达国家,教育服务贸易和教育产业化的发展不仅没有影响教育的公益性,反而增强了教育的竞争力。当WTO强调教育服务可以作为产品在国家之间进行贸易时,也就意味着国际上在意识领域内已经将作为公益性“事业”的教育当作了盈利性的“产业”,教育服务的“经济性”和“产业性”便成为新时期的主要关注点。中国是典型的教育大国,教育的发展也应突出其经济性,我国也应将教育当作一项产业来发展,将教育服务贸易中收取的费用再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增加教育的“经济性”,这不仅没有改变教育的公益性[2],反而更能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和潜能。

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2.1教育支持者的博弈动机

教育的收益是社会或个人通过教育增加所获得的收益[3],是通过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而给社会或个人带来有益效果[4]。站在教育支持者的角度,教育收益也直接影响高校生源状况,继而关系学校的影响力和长远发展。当教育支持者将教育当作经济行为来考察时,教育的收益就体现为经济收益与非经济收益。教育支持者的经济和非经济收益互有影响,非经济收益往往影响一个学校的声誉,是衡量一个学校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其最终将对学校的生源和地位产生直接经济收益影响。由于教育支持者的教育收益在现实中有较大差异,如民办学校往往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而陷入经费不足的局面,其考虑更多的是经济收益,而公办院校则考虑更多的是人才培养、引进高水平师资及提升社会地位等非经济收益,因而这种收益便成为教育支持者博弈的主要动机。

2.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之下,我国教育支持者们的国内收益显然是既定的,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差异较大,很多院校已将目光投向了国际市场,力图通过国际教育市场的开拓获取收益。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发展以政府支持为主,在市场竞争中难免出现教育服务产品供给数量少及质量不稳定现象,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在国外留学,我国成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国。教育产业的发展,若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则每个人的任何行为是个人的选择,而这个选择是可以被推测的;在任何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一贯地争取最大的私利[5]。事实证明,发展教育服务贸易是可以增加教育收益的,无论是直接收益还是间接受益。假设:政府支持的公办学校通过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增加教育收益2个单位,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而维持现状的教育收益1个单位;市场支持的民办学校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付出的成本较大,只能收益1个单位,而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则收益0个单位,这种假设也符合目前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现状。显然在此情况下,每个支持者都有自己的占优策略,该博弈的结果是政府支持者和市场支持者都选择自己的占优策略。在教育支持者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以获取收益的博弈中,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将不断被拓展,这对每个参与者都是有利的。作为教育支持者们来说,教育的收益是其最终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根本,在教育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中国,这意味着教育的直接经济收益将会不断减少,国内教育支持者将面临巨大的挑战,那么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提升国内教育产品质量将是一种必然。

2.3教育支持者的博弈结果

在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中,最终拓展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我国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利用国内教育资源优势,面向国际教育市场招生,为全球提供教育服务。教育支持者在国际教育市场中的竞争更为激烈,只有竞争才会产生效率,这对一个国家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及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产品也是一种激励。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教育服务产品的供给规模与质量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的教育支持者最终有两种表现,第一种是在竞争中不断调整策略,发挥学科优势,提升教育质量与影响力,通过与其他国家进行多样化的合作模式,提供高水平的教育产品,从而提高其经济收益和非经济收益。第二种是部分教育支持者在竞争中受挫,最终无法分得国际教育市场的一杯羹,甚至丧失国内教育市场而被淘汰。这两种表现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也是教育支持者的最终博弈结果———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3促进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再思考

3.1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关键在于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国际化的观念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产品,面向全球范围提供教育服务,不仅要求我国具有国际化的观念,也要在师资和学生的国际化交流、课程设置与国际接轨及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教育对个人来说是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与个人的未来福利有密切关系。就我国国内而言,教育产品的质量供给不平衡,这不仅表现在学科专业上的不平衡,也表现在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例如国内的优势教育资源往往集中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因此,如果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竞争中不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这势必会更加依附于发达国家,人才流失更加严重,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国际教育服务,发挥自身学科和专业优势,分享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利益是我国摆脱对发达国家依赖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3.2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注重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主要包括文化吸引力、政治感召力、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应该注意到一个国家的文化是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而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主要依靠教育体系,我国通过拓展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使中国教育走出国门,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意味着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我国“软实力”提升的重要纽带。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国家间文化输出和输入的媒介和载体,教育发达的欧美国家和韩国、日本等国家为吸引优秀的留学生提供大量的奖学金,这些领域的优秀学生遍布世界各地,对为其提供教育服务国家的文化具有较深的认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为其软实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是比较欠缺的,虽然我国在国际教育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孔子学院的稳步发展,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教育输入规模庞大,但在输出教育方面较为落后,引进的留学生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且教育输出收益不明显。

3.3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需处理好效益与体制的关系

第4篇

1.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情况自1998起到2012年止,在这15年之中,保险服务的进口数额一直呈现着增长的态势,年增长率为17.81%;而保险服务的出口额度虽然有变动,但是也呈现着增长的趋势。这些数据可以体现出,在保险服务中,不论是进口额还是出口额,都在持续增长,但是明显进口额大于出口额,属于贸易逆差。相较于保险服务贸易,金融服务贸易在1998-2012这15年中进出口额增长变动趋势更大。如上表所示,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由1998年的2696万美元增长到15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0.7%。进口额虽然历经起伏,但是同保险服务贸易相同保持增长。从该表中的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状况看出,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不断提高。

2.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程度分析基本而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内不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保险行业都吸引了一大批的国外金融机构的进驻。与此同时,我国的银行业与保险业也同样接触机会向外扩张,将国内的金融服务等输出至国外。因此1998-2012这15年中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程度是不断扩大的,且扩大的规模与速度不断增加。随着经济全球化与贸易自由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度也将进一步扩大。但是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则显得水平较低,比较落后。

二、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经济增长效应分析

1.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金融发展通过分析,可以看出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根据我国FOI与PRIVY之间高达138.122的数值可以看出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换句话说,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较低,因此金融市场发展潜力较大,前景广阔。由此可以看出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对金融的发展呈现着十分关键的影响。另外,再根据TRADE、PRIVY与SIZE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是正相关的,也就是说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越高,并且规模越大的话就越能够存进我国金融的发展。

2.中国金融增长促进经济增长根据相应数据进行回归分析计算,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人均GDP增长率与PRIVY之间呈现正相关的状态,因而可以说是我国的经济增长会受到金融增长显著的影响显著。但是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即我国经济增长虽然受到金融增长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程度并不大。实践证明,当一个国家的贸易水平越高的话,那么其国家的经济水平也就越高;此外当一个国家的通货膨胀水平也比较低的话那么这个国家的经济水平就会相应提高。除此以外,衡量一个国家金融发展水平的另一个指标就是DEPTH,也就是M2在GDP中所占的比重,该指标与前面提到的人均GDP增长率呈负相关关系,这两数据之间的相关系数较小,DEPTH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较小。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预测,我国如果想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仅仅依靠促进金融发展的作用是十分微小的。总的来说,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经济增长的效应表现为,首先由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再由金融发展为动力间接的推动经济的增长。一般来说,金融服务贸易对金融发展产生的影响较为明显,能够显著的推动金融的增长。但是实际情况上,因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情况,我国的经济增长受到金融增长的效应是比较小的,也就是说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推动作用较小。

三、总结

第5篇

论文摘要:所得税领域的税收歧视和双重征税能够对服务贸易产生扭曲作用。所得税的国际协调和贸易自由化是分别通过国际税收协定和WTO来实现的。但是,WTO体制本身不解决双重征税,也无法有效处理税收歧视问题;而税收协定对税收歧视和双重征税的消除也是不彻底的。同时,WTO体制和税收协定也无法解决多边的税收问题。

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贸易内涵从传统的货物贸易扩展到了服务贸易。特定的所得税措施也能够对服务贸易产生扭曲作用。但是,在国际层面上,所得税的国际协调和贸易自由化是分别通过国际税收协定和WTO来实现的。本文拟在探讨所得税与国际服务贸易之关系的基础上,对现行模式进行初步的评析。

一、所得税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关系

WTO框架下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界定了服务贸易的四种交易模式:(1)在一个成员境内将服务提供至任何其他成员境内(跨境交付);(2)在一个成员境内,向其他成员在该成员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3)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成员境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商业存在);(4)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其派往其他成员的自然人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

所得税措施能够对上述服务产生影响,主要问题在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两方面:

1、双重征税

在所得税领域,多数国家普遍同时主张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这就产生了三种类型的双重征税:(1)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2)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3)来源地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

这些类型的双重征税在服务贸易中也会出现。比如:

(1)甲国A银行向乙国B公司发放一笔贷款,B公司要为此向A银行支付利息。乙国认定A银行的利息收入为来源于乙国的所得,要予以征税;而A银行作为甲国居民纳税人,该笔利息所得也要在甲国纳税。这样,该笔利息就面临双重征税。

(2)甲国A公司在乙国注册成立一个子公司B提供服务。乙国对居民公司的认定采用注册地标准,B公司为乙国居民纳税人。甲国对居民公司的认定还采用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如果B公司的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在甲国,则B公司同时也是甲国的居民公司。这样,B公司的境内外全部所得要同时向甲国和乙国纳税。

(3)甲国A银行向乙国B公司发放一笔贷款,B公司将贷款交给其在丙国的分公司C使用,利息由分公司C承担和支付。如果乙国对利息的来源认定标准为借款人为居民的所在地,丙国采用常设机构标准,则A银行的该笔利息要同时被乙、丙两国主张来源地管辖权从而被双重征税。

2、税收歧视

一国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市场准入时,仍可通过所得税措施歧视外国服务提供者。

比如,作为甲国居民纳税人的A公司在乙国设有一个分公司B,B的营业利润要在乙国缴纳所得税。如果乙国对B营业利润的征税要比从事相同业务的本国居民公司更重时,就产生了税收歧视。

再比如,甲国A银行向乙国B公司发放一笔贷款,B公司要为此向A银行支付利息。根据乙国法律,B公司从乙国银行取得同等条件贷款并支付利息时,该笔利息是可以从B公司应税所得中扣除的。但是,如果乙国法律不允许B公司将支付给甲国A银行的利息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就对甲国A银行产生了歧视,会影响乙国公司寻求甲国银行的贷款服务。

因此,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会构成服务贸易自由的壁垒。

二、消除所得税贸易壁垒的国际机制

尽管自由贸易理论倡导消除贸易壁垒,但现实中许多国家仍对国际贸易施加限制。因此,贸易壁垒的消除需要国际机制。就服务贸易来讲,消除所得税壁垒的国际机制主要是由WTO体制和国际税收协定提供的。

1、WTO体制

对于服务贸易面临的所得税壁垒,GATS的作用主要是消除对服务提供者的税收歧视。GATS第17条是关于国民待遇的规定,要求WTO成员在承诺开放的部门,应给予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不低于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因此,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歧视,陛所得税措施就在被禁止之列。

但是,GATS下的国民待遇不是一个普遍适用的原则,属于具体承诺的范围。如果一个成员没有把有关服务部门列入承诺表,则该成员就没有在该服务部门给予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该成员对未列入承诺表的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市场准入并采取歧视性所得税措施,并不违反GATS义务。

因此,GATS的国民待遇对税收歧视的消除作用是有限的。此外,GATS也没有消除双重征税的机制,这就需要国际税收协定发挥作用。

2、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具有消除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的作用。

(1)双重征税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双边的,主要解决两个居民管辖权的重叠以及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

对于两个居民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税收协定的做法是确定由一国来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而另一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则转化为对“非居民”的征税权②。此时仍存在双重征税,但可通过消除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的机制来解决。

对于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税收协定首先在缔约国之间划分征税权,如果征税权划归居住国或来源地国单独享有,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双重征税;如果征税权划归两国共享,则对来源地管辖权进行适当限制,并由居住国采取免税法或抵免法消除双重征税。

上述机制可以消除服务贸易所面临的双重征税。

一国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国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时,首先要看商业存在是否构成常设机构。根据GATS第28条之定义,商业存在系指任何形式的商业机构,包括法人、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根据OECD范本第5条和第7条之规定,如果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成员的独立人或子公司提供服务,它们并不构成常设机构,另一成员不能对该服务提供者的所得征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如果是通过分公司提供服务,则分公司构成常设机构,但另一成员只能对可归属于常设机构的所得征税,此时居住国应采用免税法或抵免法消除双重征税。

如果服务贸易是跨境提供的,那么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取得的诸如利息、股息等所得在当地缴纳预提税时,这也会面临双重征税问题。国际税收协定的解决方法是:限制来源国的预提税税率,同时居住国采取抵免法。

自然人流动也会产生双重征税问题。当自然人流动取得独立劳务所得时(比如律师、会计师提供服务的所得),根据第7条常设机构原则处理;对于受雇劳务所得,也有相应地消除双重征税的措施。

(2)税收歧视

国际税收协定中有“税收无差别待遇条款”,要求缔约国一方的人在缔约国另一方负担的纳税义务,不比缔约国另一方的人在相同情况下(inthesamecircumstances)更重。以OECD范本第24条为例,该条规定了国籍无差别、常设机构无差别、扣除无差别和资本无差别等方面的内容:

国籍无差别指缔约国一方国民在缔约国另一方的税收,不应比缔约国另一方国民在相同情况下的负担更重;常设机构无差别指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的税负,不应高于进行同样活动的该另一国企业;扣除无差别指缔约国一方企业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在确定该企业的纳税所得时,应与在同样情况下支付给本国居民一样扣除;资本无差别指缔约国另一方居民所拥有或控制的缔约国一方企业的税负,不应比该缔约国一方同类企业更重。税收无差别待遇条款的意义在于:对于WTO的成员来讲,税收协定中无差别待遇的适用不以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是否属于东道国服务贸易承诺表开放的行业为前提。即使提供的服务不在承诺表之列,也应适用税收协定的无差别待遇条款。

因此,就前面所举的例子而言,一国服务提供者在另一国设立分公司提供服务时,常设机构无差别能够使得分公司的税负不高于进行同样活动的东道国企业;扣除无差别则能够保证缔约国一方企业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能够与支付给本国居民一样扣除。

三、现行机制评价

从上可以看出,在消除所得税壁垒方面,GATS和国际税收协定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事实上,国际税收协定的职能与WTO倡导的自由贸易是相吻合的。不过,GATS不具有消除双重征税的功能,消除税收歧视的作用有限,消除所得税壁垒仍然是国际税收协定发挥着主要作用。但是,这一体制存在着下列问题:

1、GATS的非歧视原则不能有效消除税收歧视

GATT/WTO的实践表明,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对于消除货物贸易壁垒具有重要意义。GATS也有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规定。

GATS第2条规定,各成员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以不低于其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与GATS的国民待遇属于WTO的具体承诺不同,最惠国待遇是WTO成员普遍遵守的义务,不受WTO成员具体承诺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WTO成员对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市场准入,即使该类服务并非具体承诺表中承诺开放的,也要遵守最惠国待遇义务。

但是,GATS第14条(e)款规定,与最惠国待遇不一致的WTO成员之间的差别待遇,如果是源于税收协定的规定就不是对最惠国待遇的违反。也就是说,如果有甲、乙两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都在丙国提供服务,假如根据甲丙和乙丙之间的税收协定,甲乙的服务提供者在丙的待遇存在差别,丙并不因此违反最惠国待遇。这意味着最惠国待遇不适用于所得税待遇,一国通过双边税收协定在不同成员之间实施所得税差别待遇在GATS下是合法的。显然,这与WTO体制追求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是不匹配的。

至于国民待遇,GATS第14条(d)款规定,与国民待遇不一致的所得税差别措施,只要差别待遇是为了保证对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平等或有效地课征所得税,就不构成对国民待遇义务的违背。根据该条款的注释,如果税收差别是基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税负差异等因素产生的,也不违反国民待遇。

2、税收协定对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的消除也不彻底

(1)双重征税

税收协定的主要职能是消除双重征税,但其适用仍需要缔约国国内法的配合。即使税收协定规定了免税法或抵免法,在适用居住国国内法时,仍然可能存在双重征税问题。比如,居住国采用限额免税法,当居住国的税率低于来源地国税率时,居民纳税人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就不能得到全额抵免,因为此时抵免限额小于其在来源地国实际缴纳的税额。这意味着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所面临的双重征税不能完全消除。

此外,税收协定主要是消除法律性双重征税,而不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按照OECD的定义,法律性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内征收同一或类似种类的税。本文第一部分提及的双重征税都属于法律性双重征税。经济性双重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属于不同纳税人的来源于同一税源的课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内征税。经济性双重征税的典型表现形式为:对公司利润征税,又对从税后利润中分配的股息在股东环节征税。对于经济性双重征税,有的国家有消除机制,但有的国家认为没有必要消除。OECD则认为,如果国内法不予以缓解,那么在国际上也不必予以缓解。因此,税收协定本身普遍缺少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的机制。

(2)税收歧视

税收协定无差别待遇的适用是以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为前提的。由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纳税义务是不同的,而税收无差别待遇又要求基于相同情况进行比较,这意味着非居民通常不能在来源地国主张给予当地居民的全部优惠。OECD范本第24条第3款第2句就规定,常设机构无差别不应理解为,缔约国一方由于民事地位、家庭负担给予本国居民的任何扣除、优惠和减免也必须给予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

此外,非歧视待遇原则只适用于对来源地所得的歧视,不适用于居住国对本国居民境外所得的税收歧视。也就是说,如果一国居民有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税负比应税所得相同但所得只来自于境内所得的居民更重时,税收协定是不予以管辖的。前面提到的限额抵免就反映了这一问题。

再者,经济性双重征税所导致的税收歧视也不在税收协定管辖之列。比如,一些国家虽然有减轻居民股东从境内公司获得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的优惠,但不给予从境内公司获得股息的外国股东。由于支付给外国股东的股息所缴纳的预提税是对毛收入的征税,而国内股东获得股息一般是以净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股东的股息税负要高于境内股东。

3、WTO和税收协定都无法解决多边的税收问题

(1)税收协定

税收协定一般是双边的,但跨国公司的经营是多国背景的,这就产生了下列问题:

首先,双边税收协定难以解决来源地管辖权重叠产生的双重征税。双边税收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因此,对于前面所举的两个来源地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的例子,由于A银行不是乙国和丙国的居民,就无法适用乙、丙两国间的税收协定来消除两个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除非甲、乙两国税收协定约定乙国放弃来源地管辖权。但是,税收协定一般缺少这样的安排。

其次,税收协定无法解决多边范围的避税问题。在一国存在广泛的税收协定网络时,也能够为跨国避税提供空间,税收协定滥用(treatyshopping)就是典型的例子。尽管一国可以采取反避税措施,但对因此可能造成的资本外流的担心会限制一国采取反避税措施。

再次,税收协定无法解决税收竞争问题。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各国可能会竞相给予税收优惠措施,由此可能产生税收竞争问题(taxcompetition)。但是,税收协定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因为税收协定的无差别待遇条款并不限制缔约国给予非居民更多优惠的做法。此外,双边税收协定无法约束第三国优惠措施的给予。况且出于吸引外资和担心资本外流的考虑,一国一般不会在税收协定中约束自己的税收政策。

(2)WTO

WTO是一个贸易组织,WTO规则中并没有限制或约束其成员所得税税基、税率等的内容。由于WTO并不涉及一国税收体制,因此,一国给予外国投资或服务提供者比国内更多的优惠是不禁止的,反而可能是鼓励的。事实上,GATS的国民待遇关注的是外国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低于本国相同的服务提供者,并不禁止“超国民待遇”。此外,在GATS体制下,也没有类似于货物贸易的补贴制度来限制WTO成员对本国服务出口的税收补贴。

四、结束语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贸易、投资和税收之间的界限也变得越来越模糊。一方面,对投资的歧视性所得税措施会对国际服务贸易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各国竞相采取税收优惠也会对国际资本流动产生扭曲作用。

在现行机制下,WTO体制无法有效处理税收歧视和双重征税问题,而税收协定的双边机制也不能彻底消除上述问题。同时,WTO体制和税收协定也无法解决多边的税收问题。

第6篇

关键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商业存在;贸易壁垒

与传统中医的诊疗服务不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更具有“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容易为东道国成员所接受,因此,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是中医药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主要途径之一。但是,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在市场准入方面遭遇了诸多贸易壁垒。

一、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概述

(一)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模式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的提供模式主要有四种: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中,其服务提供模式往往不是单一的。在全球化和信息时代,商业存在日益成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贸易的主力军,成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在海外得以长久存在的主要战略支撑。

(二)市场准入面临的非关税壁垒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是指一国允许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进入本国的条件、门槛和制度。由于服务贸易的无形性,一国为保护本国的服务市场,通常会采取一些非关税壁垒措施,消除或降低对本国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限制。

(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民众对养生保健开始越来越关注,再加上国际上“回归自然”浪潮的兴起,中医养生保健在世界范围内正备受瞩目。现阶段,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在商业存在模式下有以下特点:1.服务机构数量有限: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是传播中医保健服务的有生力量,但是目前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数量有限,能够走出国门的中国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更少。规模相对较大,如瑞士莲福中医药集团,在瑞士和美国开设了21家连锁医疗中心,开展针灸,推拿服务,并创建“联中药厂”为其所属诊所提供重要保健品和养生药茶。这样的机构并不多见。2.从业人员输出规模小:近年来,世界中医学联合会和瑞士中医集团、洛桑中医诊所、欧洲中医基金会以及阿曼苏丹国开展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等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一些长期合作关系的中医人才派出渠道。总体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从业人员输出规模较小。

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壁垒问题

服务贸易的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决定了其壁垒表现形式只能是非关税壁垒,一方面是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对从业人员资质及其跨国执业方面的法律规制。

(一)市场准入壁垒

以澳大利亚为例,目前澳大利亚有5000多家诊所,其中中医诊所比较少。中医保健、针灸等是西医从业人员的辅助治疗方式,目前有3000个西医诊所内设立针灸治疗项目。澳洲政府近年来通过语言、专业对中医、针灸师开始启动注册,限制了相关保健医师从业资格,影响了一些中医诊所的正常营业。

(二)从业人员市场准入壁垒

1.澳大利亚对中医养生从业人员市场准入限制:作为“补充医学”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近年来在澳大利亚受到了一定限制。据统计,澳大利亚约有4500名针灸、中医师,虽然中医针灸服务在澳洲已经被广泛认可,但是自2012年7月1日开始,澳洲通过对境内的中医、针灸师颁发许可证来限制医师的行医范围和对象,这使得近90%中医难以在澳洲独立行医。澳洲医学会对上千名会员统计,目前通过注册者仅为13%,有条件注册者为87%,其中限制注册者为25%。对中医、针灸师的法律限制将阻碍中医养生保健从业人员在当地医院、诊所的执业。2.美国对中医养生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限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在美国是补充和替代医学(以下简称CAM)。近年来,美国接受CAM治疗人数正逐年增加。据调查1997-2002年5年间,CAM疗法呈稳步增长趋势,最长用的有肌肉松解疗法(14.2%)和按摩疗法(7.4%)。随着中医保健在美国市场的不断升温,美国各州开始针对中医保健医师的从业资格进行一定考核。目前美国50个州中有44个州对针灸师通过按期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颁发针灸执照。美国成立的东方医学资格认定委员会,对相关中医保健从业人员资格进行认定管理。这些管理活动对中医养生保健从业人员构成了间接限制。

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壁垒在GATS框架下的分析

在GATS框架下,服务贸易的两道关卡是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两者联系紧密,市场准入是适用国民待遇的前提,国民待遇又是市场准入的保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主要是“开业权”和服务提供者资格的问题。

(一)市场准入

在商业存在服务模式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壁垒主要表现为限制服务机构设置和限制服务提供者资格及流动等。前者主要表现为设置较高的门槛或限制开业权等。这种壁垒涉及到养生保健服务提供商在本国的存在及允许参与的程度;中医养生保健外籍雇员市场准入方面的壁垒主要为对从业人员入境手续和就业许可方面的限制等。为了减少贸易壁垒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GATS限制成员方在服务贸易中设置市场准入方面设立壁垒。市场准入在GATS并非一般性义务,而是根据承诺表承担特定的义务。具体到健康保健服务领域,一成员方在市场准入方面所做的承诺,涉及到该成员方是否允许其他成员的健康保健服务和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服务市场及进入程度问题。合法管理与市场准入壁垒有时候难以区分,构成市场准入的主要障碍。非关税壁垒通常规定在各国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性法规之中,并且经常以合法管理的名义出现。以澳大利亚为例,对中医保健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管理,影响到了从业人员的正常执业。看似合法的管理措施,使得近90%中医难以在澳洲独立行医。如此大比例中医保健从业人员的失业,也很难说不是澳洲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从业人员设置的贸易壁垒。

(二)国民待遇

与市场准入相同,国民待遇也不属于GATS成员国的普遍义务,而是特定义务。各成员国须在自己承诺开放的健康保健服务部门中给予外国保健服务和保健服务提供者以国民待遇。国民待遇方面的壁垒主要体现为服务主体进入一国市场后采取的限制措施。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领域,表现为对保健服务从业人员的歧视性措施。例如,征收更高的税费,以及对外籍保健从业人员要求更高级别的专业证书等。

四、减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壁垒的对策

(一)加强国际谈判减少壁垒

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减少贸易壁垒是关键。具体来说,一方面可以在GATS框架下,扩大各国具体承诺义务来限制健康保健领域壁垒,另一方面也可以寻求国际法方面的保护,通过国际条约保护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1.通过谈判扩大成员方具体承诺:按照GATS的规定,一个成员对市场进入的具体承诺,均需经过谈判,逐项列入“具体承诺表”中。具体承诺是成员方按不同的服务提供方式,就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及其他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在服务部门或分部门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所做的承诺。例如,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主体资格的认定方面,鉴于实践操作中承认服务提供者资格的复杂性,如涉及保健机构从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问题,GATS规定可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解决或成员自行单方面宣布完成。因此,在GATS框架下,加强成员各方之间的双边或者多边谈判,有助于确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主体资格的统一标准,扩大各成员方在中医养生保健主体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义务。2.通过谈判加强国际立法:中医养生健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需要在国际法律层面予以支持和保护,可以通过签署多边国际条约、诸边国际条约或双边国际条约实现。中国作为经济和政治大国,与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存在着密切的贸易和投资关系,签订了大量的双边、诸边贸易和投资条约。我国各主要相关部门有必要在国际重要谈判和条约中,有意识地通过条件互换或其他形式,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进入其他国家开辟合法通道。

(二)积极推进中医养生保健国际服务标准建设

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减少各国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壁垒,需要有一个国际通行的服务标准。“明确、统一、确定、可验证”的服务标准,成为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的核心问题之一。在我国国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级标准体系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企业应团结一致,推动有关国际标准的出台。此外,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世界范围内有着广泛的影响,中国中医养生保健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中医养生保健国际标准体系的制定,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标准建立国际标准,消除分歧。“一带一路”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国际谈判和标准制定带来了契机。在中国与澳大利亚、匈牙利等国的双边谈判中,签订了新的中医药合作协议;通过各国谈判协商,国际标准化组织《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的国际标准。中医养生保健国家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到各国及区域间的双边及诸边谈判中去,为确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标准努力。

综上所述,在商业存在模式下,解决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法律问题,需要中医药界和法律界、政府和民间、外交和经济部门等多方的共同努力。

作者:杨逢柱 王 芳 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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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薇.WTO对法律服务贸易的规制及中国应对.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0.

[5]木泉.中国国际旅游服务贸易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第7篇

首先,中国在专业服务领域中还未开放兽医学服务、助产、护士、物理治疗师、研究开发服务、租赁服务,在交通部门没有开放邮政服务及视听服务、电视通讯。保健医疗部门中把旅游导游排在开放之外。娱乐文化服务部门中除了体育娱乐,没有允许移动多媒体服务、新闻提供服务、图书馆、博物馆等其他文化服务。运输服务部门没有开放宇宙航空、管道运输。

另外,韩国在整个部门限制自然人口的移动。专业服务领域中,没有开放医学牙科服务、助产、护士、物理护士服务,也没有开放有关能量流通服务、建筑物清扫服务。在视听服务中的电影、录象放映服务和广播电视服务部门,在国内是比较敏感的部门,所以至今没有允许。还有,保健、医疗部门没有开放整个部。教育部门,没有允许中小学教育及其他领域硕士论文。环境服务部门,没有开放有关卫生设施的服务。娱乐文化部门,把新闻提供、图书馆、博物馆等其他文化服务、体育服务从开放对象中除外。运输服务部门,把内部水路运输、宇宙航空服务从开放中除外。

在市场经济里,形成了以WTO为中心的,与多边主义的接近,以及把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媒介的与区域主义的接近两个方向。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表现出国家之间的利益对立还比较明显。与此相反,有相同利益追求的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则表现繁荣的现象。

服务的自由化意味着民营化与竞争的引进。据研究,服务与商品贸易不同,它不是通过区域协力引起贸易转换,而是比多方协商期待更多的利益。就是说,类似的国家集团之间,在国内管制方面,以自然发生的相互认定及调和的形态可能形成实际的协助。汉语圈、儒教和佛教相连的宗教性的纽带及人的习惯、制度方面,跟其他文化圈相比韩中之间的区域协力,比泛世界性的接近更加给对服务自由化起帮助的作用。服务贸易的主要障碍是,让外国服务供应者对市场接近的不允许、资格条件、承认、许可、对其他外国服务供应者限制服务供给等与国内规制相关连的内容。

第8篇

论文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及产业结构的逐步改善,中国服务贸易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服务贸易的总量还较低,结构还不尽合理,服务贸易对国民经济的拉动还较低。从国际环境看,现代国际分工格局不利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从国内看,服务业发展滞后以及人力资本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中国服务贸易发展。

2006年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较好的一年,服务贸易继续呈现增长的良好势头,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改善,附加价值较高的服务产品收入有较大增加。但是,由于历史及国际经济格局的现状短期内还不能有所改变等原因,中国服务出口还缺乏竞争力,服务产品的档次还较低,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地位及国际竞争力需要不断努力,还需在要较长时间通过改善各种制约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利因素才能达到更高发展水平的目的。

1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

纵观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状况,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有令人幸喜的方面,也有较多不足的方面。

1.1令人欣喜的方面:

1.1.1中国服务贸易相对增长较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在不断扩大。2006年服务贸易收支总额1928亿美元,同比增长22%,增幅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贸易收支总额与GDP之比为7%,与上年基本持平。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分别位于全球的第八位和第七位,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额的3.2%和3.8%。而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额1990年为0.7%,0.5%;2000年为1.99%,2.38%;2004年为2.51%3.0%,中国服务贸易的增长与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地位的提高是显而易见的。(见表1)

1.1.2中国服务贸易的结构在进一步改善。2006年,高附加值服务行业在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比略有上升,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以及广告和宣传合计占服务贸易总额的12%,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计算机信息服务顺差增长4.6倍,广告和宣传项目顺差增长25%,咨询项目逆差6亿美元,同比下降33%。

1.2不足方面:

1.2.1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中所占的份额比较小,远落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2006年,对外贸易总额为1.9万亿美元(包括货物与服务贸易)其中货物贸易总额为1.7万亿美元,占89.93%;服务贸易总额为1928.32万亿美元,占10.07%。2006年我国货物贸易同比增长24%,服务贸易同比增长22%,服务贸易的增长慢于货物贸易增长速度。货物贸易总额的世界排名升至第3位,而服务贸易总额的世界排名为第7位。

1.2.2服务贸易结构单一,传统服务行业仍占主导地位。作为服务贸易收支的主要来源,旅游占服务贸易总额的30.22%、运输占服务贸易总额的28.72%和保险占服务贸易总额的4.86%,旅游、运输和保险合计占服务贸易总额的近三分之二。而高附加值行业中通讯服务,金融服务仅分别占服务贸易总额的0.78%和0.54%。贸易差额的结构也不合理,旅游项下顺差96亿美元,是最大的服务贸易顺差项目,运输、保险及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逆差分别为134亿美元、83亿美元和64.3亿美元,位居服务贸易逆差项目的前3位。

服务贸易伙伴高度集中。我国服务贸易收支的前十名伙伴国家(地区)占我国服务贸易收支的3/4。其中,服务贸易收入来源国(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香港、美国、日本、中国台湾和韩国,支出目的国(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香港、美国、日本、韩国和澳门。

2制约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原因

2.1中国服务业落后制约了服务贸易发展尽管中国服务贸易相对增长较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在不断扩大。

相对于国民收入水平而言,中国服务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较低。发达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60%,美国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了72%有些发展中国家的比重也达到了64%(巴西),而同年中国的这一比重只有33.2%,2006年也只达到39.4%,2001年至2006年一直徘徊在40%左右。

中国服务业落后直接导致服务出口缺乏竞争力,从而造成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滞后于货物贸易。中国服务业落后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等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必然导致较低水平的服务需求。

2.2当今国际分工格局不利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

国际分工及其格局的形成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的原因。1、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决定了国际分工的发展。2、国际生产关系制约了国际分工发展的方向和各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因此,当今国际分工格局由生产力先进国家决定,水平分工在现在的国际分工格局中占主导地位,该格局首先符合先进国家利益,后进国家也可能取得一定程度收益,但与先进国家的收益比是不对称、不平等的。而后进国家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分工以垂直分工为主,当代国际分工的重要特征之一:先进国家主要从事产品的研究与开发,而后进国家则集中于产品的生产,它强化了分工参与者之间的不对称的相互依赖关系。在这种分工格局中,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有掠夺性与强制性,发展中国家只有被迫迎合这种分工格局才可能获得发展机会,因此,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滞后是正常的。

2.3人力资本投入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人力资本是指人们在学校教育、培训、医疗保健、迁移和信息取得等方面的投资所形成的资本。人力资本具有规模经济效应;而且人力资本是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首先,人力资本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及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为以各国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为基础的服务业中不同部门之间的贸易(部门间服务贸易)奠定了基础--亚产业间贸易。

其次,人力资本的作用导致服务的生产通常存在规模经济,而规模经济的存在导致服务业中相同部门之间的贸易(部门内服务贸易)成为可能--亚产业内贸易。

再者,从需求的角度看,人力资本与收入高度相关,收入与需求密切相连,服务需求量的放大和需求结构的多样化,成为服务贸易量扩大和贸易模式多元化的推动力。

3促进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3.1通过人力资本投入提升中国服务业比较优势。

我国服务产业结构的主要特征是劳动密集型,这既是我国的比较优势所在,但是从长远发展看劳动密集型服务由于缺乏高附加价值,竞争激烈,缺乏利润的获取力。当代世界服务产业结构的变动趋势正在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发挥传统比较优势,另一方面要培育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比较优势。具体来说,就是在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竞争优势、实现资本积累的同时,应分阶段、有重点地通过人力资本投入发展高层次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使服务业产业内部结构逐步优化。有重点地发展高层次的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服务业的增长方式实现向集约型、内涵式转变;以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为手段,解决服务业人员的结构性短缺。服务出口的发展路径应该是由以劳动力密集型服务出口为主、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为辅,到两者并举,最终到以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为主、劳动力密集型服务出口为辅。3.2建立和谐均衡的世界经济新秩序。

在当今这个全球相互依赖的世界上,更为均衡的经济秩序,将使所有的国家受益。当代有2/3的人生活在低发展和越来越落后的国家里,有1/4的人营养不良和失业。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经济系统是岌岌可危的。更为均衡的秩序致力于弱化两极分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冲突和矛盾,致力于资源分配、资金流动、市场分割和利益共享方面,促成南北之间、东西之间的更加公平合理。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提供从全球化中获益的机会;应当以诚信为基础,以此来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为经济和社会活动有序地开展提供保障;应当以合作为途径,各国之间取长补短,互利互惠,发达国家应该做出更大的让步以促进发展在国家服务业的发展,从而为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增长创造更大的空间;应当以发展为核心,实现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环境保护的相互协调与促进,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优化。

3.3制定和完善服务贸易立法。

由于许多服务业如运输、通讯、金融、保险与医疗、教育等部门涉及一个国家的基础结构;同时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服务贸易逆差扩大问题,因此,一方面致力于振兴我国服务业并积极推进出口,另一方面对国内新兴服务业予以一定的保护。按WTO规则建立我国服务贸易竞争规则发展服务贸易,目前应尽快制定和完善既符合我国实际又不违背服务贸易总协定和WTO规则的法律法规。

3.4强化政府职能,优化服务业市场秩序。

首先,要加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制定措施,加大对服务业基础设施的投入,鼓励各种经济形式对服务业进行投资,以现代化的技术装备改善国内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从总体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其次,要大力推进服务业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手段在服务领域的应用。政府应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投资力度。第三,要改善服务供给。打破国家对一些服务业如银行、保险、电讯等服务业的垄断,允许国内非公有制形式对这些行业的投资或参与经营,鼓励国内民营资本涉足这些服务领域,并强化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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