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2 17: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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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经评论·北京)举世瞩目的“新经济”现象,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带动下,以生命科学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空间技术、海洋技术、环境技术和管理技术等高科技产业为龙头,具有明显的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率的特点,从多方面形成了对传统经济理论的挑战,笔者认为,新经济对传统经济理论的挑战,充其量只是旧理论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而不是标志旧理论的否定和终结。下面我们举三个例子加以说明。
一、经济周期理论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美国经济已经连续9年保持2-4%甚至更高的年增长率,成为美国历史上最长的一次,超过二战以后20世纪60年代106个月的繁荣,这与经济学家预测的经济周期现象已大相径庭。这样,经济周期理论,尤其是短周期理论是否还成立,或者说是否还适用?
我们认为,近代以来西方国家多次出现过的经济周期性波动是客观的历史事实。经济学家从各个角度对此作出解释和描述,形成了种种经济周期理论。这些理论,有的从内在因素,有的从外在因素去寻找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其中,从投资波动和技术创新角度说明波动的理论特别引人注目,而投资波动和技术创新又有着内在联系。创新,尤其是技术创新,往往会带来新的投资契机和需求,进而逐步形成新一轮经济高涨和繁荣,一旦创新热潮过去,投资会减少,经济会衰退。如果用这种理论思考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长盛不衰就不难理解了。原来,美国经济这么多年高增长,是科技进步在生产增长中作用日趋增强的结果。从1994年到1998年,高科技部门占美国GDP比重已达到27%,预测21世纪初将达到50%。正如美国国家科技委员会在1996年7月的一份报告中所指出的,技术进步是决定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至于要问,为什么今天美国的高科技能如此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增长,那么,应当说风险投资的制度创新功不可没。可以这样认为,新经济与其说是高技术催生的神话,不如说是硅谷技术与华尔街资本市场联手导演的结果。风险投资通过一定机构和方式向各类机构和个人筹集风险资本,然后将它投入到不确定性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并以一定方式参与所投风险企业或项目的管理,期望通过实现项目的高成长率并最终出售股权获得高额中长期收益。尽管所投企业或项目大多失败,但10项中只要有1项成功,除了能弥补失败的损失,还能给创业投资者带来巨额回报。在美国,1996年创业投资回报率为19.7%,近5年来的平均回报率为18.4%。风险投资主要投向高科技中小企业,包括生物工程、电子工程、医疗技术、现代通讯、计算机等。正是这种风险投资机制,不断推动美国生产率提高,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生产率这样不断提高,使美国经济的调整在快速增长中完成,改变了周期性波动的局面,但并没有表明传统周期理论对这种现象就毫无解释力。一旦风险投资遇到重大障碍,经济波动也许仍不可免。
二、菲利普斯曲线
有人提出,传统经济学认为,经济增长会导致工资提高,工资提高会引起物价上涨,从而引起通货膨胀率上升。著名的菲利普斯曲线显示了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反相关关系。而事实上,美国经济增长率从1996年至今已连续四年保持4%左右,失业率从1992年的7.5%降至目前的4.1%,而同期的通货膨胀率则在3%以下。“新经济”使高增长率、低失业率、低通胀率三者之间的兼容度前所未有地增大,传统经济理论中的菲利普斯曲线又一次失灵了。还有人提出,“新经济”的主要特征是经济持续增长,低失业率与低通胀率并存,表明了传统理论中的菲利普斯曲线已经消失。
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下如此结论。众所周知,菲利普斯曲线所表明的失业与通胀之间负相关的关系是以下面两条件存在为前提的:第一,经济增长引起失业率下降,而失业率下降导致货币工资率上升,即货币工资率上升是劳动市场超额需求的函数,而失业率是劳动市场超额需求的一个负函数;第二,工资是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从而是价格的主要构成部分,因此只有当货币工资上涨超过劳动生产率上升时,货币工资上升才会引起物价上涨,否则,货币工资变动并不会立即引起物价变动。这是传统的菲利普斯曲线明明白白告诉我们的道理。然而,在美国新经济中,正是这两条件都不存在,因此,失业率和通胀率的关系当然就不存在。
让我们先考察这些年来美国经济高增长有没有引起货币工资上升的情况。确实,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15年内由于经济增长,财富增加了30%,失业率下降到4.7%,但据美国经济政策研究所1999年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在过去数年中工资出现低增长甚至负增长。为什么会这样?这与新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这一点分不开。在工业化时代,劳动与资本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在新经济时代,知识这一要素取代了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这一点给企业的收入分配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第一,知识具有外溢性,掌握了知识的人容易把知识从本单位拿到别的单位运用。为了稳住那些掌握了知识和专门技术的员工,防止把技术和知识外传,除了给工资报酬,还要给以股权激励,使员工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把自己的命运和企业的命运捆绑在一起,从而改变了工业时代劳资关系对立的局面,即工人要求提高工资,企业为了追求最大利润不希望提高工资这种局面。在知识为基础的新经济时代的企业制度中,工人并不一定要求提高工资,甚至不反对降低工资。因为,降低工资可降低产品成本,增强本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企业有利,自己从股权中分得红利收入会增加。于是,新经济时代的工资增加并不快甚至不增加;第二,新经济以知识为基础,因而企业家和高级技术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与作用与传统的工业时代相比是进一步提高了。在新经济时代,一个企业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作用,而股票期权成了对他们最重要的激励手段。因此,新经济时代,由于能干的企业家是最重要最稀缺的资源,他们的收入与普通员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来自股票期权,但这不构成工资成本,因此,在美国新经济中,经济的高增长、低失业率,并没有带来工资和物价的高增长。
再考察生产率变动和产品成本变动的情况。这些年来,在美国,随着信息产业发展,企业纷纷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对企业的生产技术设备更新改造,使生产率大大提高。近10年来,美国生产率每年增长平均为2.2%。美国劳动生产率提高如此之快,别说这些年来工人货币工资没有多少提高,即使有显著增加,也不会引起工资成本推进的通货膨胀。这是因为,通货膨胀率并非与货币工资上涨同步,二者差额即生产率增长。如果生产率增长3%,货币工资也上升3%,则成本从而产品价格并不会变化。
这样,在新经济中,一方面低失业并没有使货币工资有显著上升;另一方面,生产率却有所上升。这样,高增长、低失业、低通胀就是显然的了。因此,不是传统理论中的菲利普斯曲线不成立了,而是这条曲线赖以存在的条件不具备了。如果这些条件仍具备,这条曲线所表明的失业与通胀间负相关关系仍会存在,尤其对于象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如果货币工资上升幅度大大超过劳动生产率的上升,则这条曲线所表明的失业与通胀间交替关系一定会明显地表现出来。即使象美国这样的国家,如果工资增长速度比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更快,一定会导致通货膨胀。目前,美国的失业率在4%左右,当劳动力十分紧张时,工人们就可能要求提高工资。近年来,美联储一次又一次提高利率,主要就是想抑制增长势头,防止通胀抬头。
三、信息经济学
有人提出,在“新经济”中,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假定的现实性受到了影响,信息的专有性和垄断性受到了冲击,经济中创造了大量与信息有关的就业机会,形成了专门的信息市场。借助网络技术,以几乎实时的速度,快捷而全面地传递到全球,使人们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因而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性大大弱化,信息经济学中诸如隐藏行为(信息)的道德风险模型、逆向选择模型、信息传递模型和信息甄别模型等理论的解释受到削弱,原来这些模型所表达的经济学现象也会被新的现象所取代。
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是我国统计界长期研究、探讨的重要问题之一。二十几年来,我国统计部门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不断推动了工业经济效益统计的发展。评价工业经济效益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合理选择反映工业经济效益的有关指标;二是科学确定评价方法,使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相一致。回顾我国工业经济效益统计的发展历程,无不是围绕解决这两个基本问题而逐步完善的。
早在1975年,我国就制定了工业企业八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统计报表,1977年决定采用产品产量、品种、质量、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流动资金、成本、利润和劳动生产率8项指标来考核地区、企业经济效益。但当时是分别用这些指标来反映各地区、行业和企业不同侧面的生产经营技术状况,只能得到各单项指标的水平和变动幅度,无法形成有关经济效益的综合性概念,特别是在一些指标良好,而另一些指标恶化的情况下,更是无法说明经济效益到底是好是坏。改革开放以后,经济效益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1982年,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了包括工业总产值和增长率,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和计划完成情况,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主要工业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降低率,工业产品优质品率,万元产值消耗能源和降低率,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和增长率,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和增长率,工业企业上缴利润和增长率,工业企业产值利润率和增长率,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率和增长率,工业企业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和加速率,工业企业产成品占用资金和降低率,可比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增长率,工业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人员和降低率共16项指标组成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经济效益这一综合性概念的主要方面,较好地防止了单纯追求某项指标的偏向,但内容繁杂,难以用来综合评价。为了解决综合反映经济效益总体情况这一问题,又规定从上述16项指标中选取10项,通过报告期数据与基期数据对比,将改善的指标赋10分,持平的指标赋5分,退步的指标赋0分,将相应的指标同所得分数相乘后加总,可得报告期经济效益总分数。将报告期经济效益总分数除以按同样方法计算的前期经济效益总分数就可得到工业生产综合经济效益指数。
这是我国第一次综合评价经济效益的尝试,迈出第一步是可贵的,但仍有一些重要问题没有解决。这一是将各项指标平等相待,没有考虑它们的内容及其重要性,也就是没有规定其应有的权数;二是按照各项指标的变动程度赋予相应的分值,结果往往出现基础好、水平高的企业或地区由于指标改善的难度大,其经济效益分数低于基础差、水平低、指标改善相对容易的企业或地区,出现“鞭打快牛”;三是没有对各项指标的改善和退步规定适宜的区间,结果改善10%是10分,改善15%也是10分,反之退步指标也是如此,赋分方法过于简单。由于存在以上问题,该体系及评价方法的使用时间不长。
1991年中央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今后要把经济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调整结构、提高效益的轨道上来。为了纠正片面追求产值、忽视经济效益的倾向,1992年初,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和国务院生产办又联合下发了有关改进工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的文件。这次改进制定了包括产品销售率、资金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和净产值率(后改为增加值率)6项指标组成的考核指标体系,并对综合评价方法做了不同以往的改进。这首先是采用专家调查法,根据各项指标对经济效益的重要程度赋予不同的权数;其次是根据“七五”时期各年度数据加权平均,计算这6项指标的全国标准值。完成这两项工作后,就可用6项指标的本期数据分别除以各自的全国标准值,然后依据各自的权数,计算加权平均数,即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
这次改进,特别是综合评价方法的改进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成果。实践证明,这套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具有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长处,已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所接受。
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方法的改进对促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情况复杂,变化频繁,所以任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都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它必须随着实际情况的发展而不断修正和完善。正因为如此,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与其他有关部门经过长期的协商,于1997年10月就改进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联合发出通知,明确指出,改进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有利于促进经济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效益方面上来。这次改进已得到国务院原则同意,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遵循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应具备宏观性、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对1992年指标体系作了调整和补充,在保留流动资金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销售率4项指标,去掉资金利税率和增加值的同时,增加了总资产贡献率、资产保值增值率和资产负债率3项指标。新的指标体系可以从企业的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产出效率和产销衔接状况来较全面地反映经济效益这一综合概念的不同侧面,同时又考虑到会计制度改革后直接从有关会计、统计报表中取得数据的可行性,避免了增加基层企业报表任务的情况发生。此外,这些指标基本上都是会计和统计分析所常用的,为广大基层统计人员和各级党政领导所熟悉,便于开展分析和计算。
总资产贡献率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它反映了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
总资产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12
=──────────────×────
贡献率平均资产总额累计月数
式中的税金总额是产品销售税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平均资产总额是期初数与期末数的算术平均值。在这里之所以把税金总额和利息支出列在分子上,是因为这两部分都是由工业企业所创造的,前者是企业对国家的贡献,后者是企业向其他领域转移的价值。
资产保值增值率反映企业的发展能力,也就是净资产的变动状况。
资产保值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
=───────────
增值率上年同期期末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资产总计-负债总计
资产负债率反映企业经营风险的大小和运用债权人资金的能力。
资产负报告期期末负债总额
=───────────
债率报告期期末资产总额
流动资金周转率是投入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速度。
流动资金销售收入12
=─────────×────
周转率流动资金平均余额累计月数
成本费用利润率既反映企业投入的成本费用的经济效益,也反映降低成本费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
成本费用利润总额
=───────
利润率成本费用总额
上式中成本费用总额是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之和。
全员劳动生产率反映企业劳动投入的经济效益。
全员劳动工业增加值12
=──────────×─────
生产率全部职工平均人数累计月数
上式中工业增加值用现价计算,而职工人数是实物量指标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所以应该用总产值价格变动系数来消除工业增加值的价格变动影响。
根据以上7项指标可以计算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在周密考虑各项指标对综合经济效益的影响程度和各项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强弱的基础上,采用专家调查法确定总资产贡献率的权数为20,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6,资产负债率为12,流动资产周转率为15,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4,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0,产品销售率为13,合计为100。与此同时,还参考我国近期各工业经济指标的实际水平和一般标准,为7项指标确定了全国标准值,它们是总资产贡献率10.7%,资本保值增值率120%,资本负债率不高于60%,流动资产周转率1.52次,成本费用利润率3.71%,全员劳动生产率16500元/人,产品销售率96%。该指数可按下式计算:
工业经济效某指标报告期数值
=∑(──────────×该指标权数)÷总权数
益综合指数该指标全国标准值
最后,就以下几个问题作一说明。
1.资产负债率为负指标,报告期数值低于60%,权数为12;如果高于60%,其权数按下式确定:
指标值-不允许值(100)
────────────
60-不允许值(100)×12
2.计算综合指数时所用的全国标准值均为年度平均水平,在进行月度统计时,总资产贡献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三项指标都是以时期数除以时点数,所以必须把它们的分子(均为时期数)折算为年度数据。
3.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遇到指标值为负数的情况,在计算综合指数时可按下列原则处理。
总资产贡献率为负,按其实际数值与全国标准值对比并加权计算综合指数。
中国交通计量发展的战略体现在行业管理机构-研究院所-服务与应用领域达成对于交通计量体系未来发展的共同愿景,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充分考虑符合专用计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经济驱动的方法提高行业计量服务的效率,保证行业质量与标准化体系发展的一致性,从而使交通计量经济导向更加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交通计量的2个支柱和3个基础。支柱一:加强交通专用计量标准研究,拓展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公路、水运和在用汽车等领域专用计量标准研究,优先建设行业重点需求的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及其配套标准器具的研制;加强计量研究与验证专用试验基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获得公路、水路、在用汽车专业计量技术行业重点实验室;加强动态量、复杂量、多参数、综合参数等量传溯源技术和方法研究,远程测量、在线测量技术和方法研究,建立计量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计量基础数据信息共享与服务模式,工程检测数据库,计量研究科研平台,营造计量信息开放、资源共享的技术服务环境,加快推动计量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支柱二:完善交通计量服务网络布局,提升其量传溯源能力。推进计量服务机构在全国的合理布局,形成以国家站为主体,以省级(含区域)专业计量技术机构为支撑的交通计量服务网络,提升其量传溯源能力。加强国家级计量站计量标准覆盖范围和计量检定能力,完善实验室基础条件,研究专用计量标准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标准装置技术及检测方法。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建立地方计量技术机构,以满通行业建设需要。基础一:完善交通计量法规的建设完成《交通运输行业专业计量管理办法》的制订,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计量工作的基本法规,是行业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依据,以规范专业计量检定站、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组建“交通运输行业计量技术委员会”,作为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的归口管理机构,加快实施行业急需的计量检定规程的制修订工作。基础二:建立交通计量学科体系凝聚行业测量技术精华,建立交通计量学科体系。开展交通运输专业知识和计量学的联系,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充分满通运输业系统化、集成化、无损化、高效化的市场需求,通过公共专业试验基础建设,计量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培养,积极参与国际专业计量技术交流活动,提高交通计量国际化水平。基础三:健全计量监管体系明确各级交通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是计量监管的主体,完善计量监督和管理制度,加强计量器具的控制管理,保证计量量值统一,使计量资源合理有效地获得最佳配置,加强计量管理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建立并实施计量技术机构信用评价体系。
2政策建议
目前,发展交通计量的主要障碍,首先体现在社会对计量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没有认识到计量-质量-经济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认为计量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做与不做都一样,难以发挥计量支撑经济发展的能效作用;其次,法制观念淡漠,诸如出具假报告、假证书、假数据一类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行业监管力度、范围和法治手段不够健全;再者,投资成本高于预期效益,计量建标前期成本高,服务市场竞争主体复杂,对计量做决策的人没有受益,市场缺少经济激励机制;最后,传统计量服务模式下,非一体化、非专业化的结构不利于技术扩散,加之缺乏利用技术和技能知识的人,使得技术标准的推广受限。解决方案及建议:
(1)尽早启动发展交通计量的战略规划,明确把计量重点项目的建设纳入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把符合计量标准和规范作为交通经济建设约束性指标之一。
(2)构建交通计量体系,加大政府财政支出来支持交通计量的发展,引导投资主体获得经济和社会共赢的长效收益。
(3)加强计量技术研发机构和试验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鼓励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资助和引导产业创新联盟,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加强国际合作。
(4)完善计量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法规和标准、规程的执行,发挥交通计量的法制和技术监督作用,切实推进交通经济稳步、有序、可持续发展。
关于交通经济的概念,有着许多的说法与解释,但是不管如何解释,其中心点都是一样的,都是从交通与经济两个方面来考虑,研究的主要内容都是侧重于城市交通规划问题,这其中包括规划方案的成本、利益以及预测与评价等,还有就是针对研究问题来实施交通政策,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来调节交通的对策与措施,使用经济杠杆来调节交通的需求和供给,力争两者之间达到平衡与稳定。交通经济的核心问题主要是人和物资的经济问题,协调好人和物资之间的问题可以有效的解决交通经济之间存在的一些问题。将关注点放在交通系统的环境以及交通状况的分布上,使之更加合理,布局更加合适,更好的符合人们生活的要求与愿望。在交通经济的深层次内涵上,要求在进行交通经济的研究时,要明确和明晰各个资源的费用以及成本,通过费用成本效率分析比来确定产出投入,来合理确定交通经济的发展比,使之趋向于一个平稳的发展态势,在研究上要将各个指标不断的细化,尽量将其定量化,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使数据更加准确合理。当前,我国在交通经济问题的研究上将重点放在了分析解决和提高交通经济问题的对策以及方案建设上,试图通过不同的交通政策和解决方案来有效处理实际中发生的各类交通经济问题,根据实际的不同情况来预测经济问题,使之可以更好的符合社会发展的国情,提高为社会经济服务的能力。
2交通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构建合理有效的交通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有效的解决当前交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交通经济处理问题、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更好的为社会发展贡献必要的力量。在新的形势下,交通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一是针对当前城市交通项目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不断增多,针对各类交通经济问题的研究,其核心问题是对各类规划项目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根据提出来的几种方案来进行比较分析,选择出最合理的方案来进行交通经济的分析对比,其中包括交通项目的费用和效益比,从而更好的确定投入产出比,从而在交通规划上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在进行交通经济的分析研究时,对影响交通经济发展的各个因素要进行比较清晰的认识,明确各项经济因素,以此来有目的的发展交通经济。当前,城市项目规划和建设还是比较明确的,特别是在交通费用方面,比如说交通经济的基建费用以及搬迁费等,其中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但是这些费用在交通项目的效益比较上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费用起的作用不大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交通项目的计费方法不合理,这就导致其应有的效用难以表现出来。由此可见,交通项目的综合效益分析的计算方法还不是很成熟,计算的合理性还不够,对实际影响的操作性不太够,这也成为困扰交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城市交通项目不像工业建设那么明显,但是其影响力度也还是比较大的。在实际的分析工作中,我国针对当前已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实际中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方法,通过实施科学的政策来不断完善现在的管理体制,从而得出更加适合交通建设项目的评价方法体系。二是交通经济项目的费用———效益分析。在经济学的分析当中,费用———收益分析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阐述,即正效益与负效益,正效益就是赢利的,即收益大于费用,负效益就是收益小于费用,即在经济上分析是非赢利的。根据对正效益与负效益进行对比与分析,来综合评价各类影响。这其中又将分析方法划分为三个类别,三个类别分别为以费用、效益的来源进行划分,以量化的能力大小进行划分,以项目影响的大小来进行划分。这样可以进行有效的分析,通过完整有效的分析来提高交通经济的发展能力与水平。三是交通建设项目中的费用分类问题。费用对于任何项目而言,都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与影响,一旦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发展与收益。建设项目的分类主要是考虑对建设和系统运营以及两者都涉及到的费用问题。费用问题在交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细化为道路建设费、路面及附属设施的养护费用以及路面修补更换等费用。同时,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也多少还会涉及到一些额外的费用,比如项目监督费、管理人员工资费、现场办公费用以及设计调试管理费等。对于在交通经济中出现的各类费用都要进行认真综合的比较与评价。在分析中,各类交通经济的项目评价要切实根据市场、劳动生产的效益来进行重点分析与比较,切实采取各类措施与建议来不断量化各种效益,对交通经济进行一个全面的评价与分析。
3结束语
与此相反,在中国的受实体经济率先复苏和预期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国际资本争相流入中国。因为中国的货币政策早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收紧,央行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已经4次提高基准利率。加息只能使国内外利差进一步加大,使得国际游资加速涌入国内进行套利,流动性加剧,通胀风险进一步提升。全球面临流动性失控也导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暴涨,国内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发达国家的货币争相流入商品金融市场,大宗商品包括贵金属价格普遍上浮,铁矿石、铜等金属物品及大宗农副产品价格均大幅上涨,致使向全球输出通胀。中国对于这些物品需求量巨大,引起企业生产成本上升,间接带动了消费品价格上涨。其次,外部和内部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中国央行并不能完全控制其发行的基础货币量。从2008年3月(最低点)到2013年8月,中国的基础货币量(M1)从15.1万亿增加到31.4万亿,净增长16.3万亿,翻了超过一番(见表1)。但是,中央银行并不应该完全为基础货币的高速增长负责,中国的基础货币有明显的受到外贸因素影响而被动增加的色彩。受世界范围流动性过剩和出口导向的影响,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的净出口2012年表现依然强劲,实现贸易顺差2311亿美元,增长了48.1%。由于央行负有要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的责任,净出口增加导致我国央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外汇占款数额急剧增长,而外汇占款增加的结果是央行增发基础货币。其逻辑是,中国企业出口赚取外汇;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企业向商业银行结汇;把维护汇率稳定作为政策目标之一的央行再从商业银行手中购买外汇,转化为日渐积聚的国家外汇储备。2013年6月末央行外汇储备已经达到了3.5万亿美元,是排名第二的日本的近三倍。央行购汇使得基础货币不断地流入商业银行,扩大了后者的可贷资金规模。由于净出口更多地受到整个世界经济形势和出口导向的经济增长政策的影响,中国的央行没有能力加以左右。所以,央行对基础货币的控制并不是随意的,为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导致基础货币量被动增长,客观上增加了通货膨胀风险。再次,从造成流动性过剩的内部原因看,央行不仅无法控制全球流动性泛滥所导致的热钱流入、成本上涨和基础货币被动增加,也没有可能完全控制国内广义货币的创造。广义货币的失控和过剩是在刺激性的货币和财政政策背景下,货币通过商业信贷过程内生创造的结果。
在从2008年3月到2013年8月的这四年时间内,中国的广义货币即M2由42.3万亿增加到106.1万亿,净增长了63.8万亿,增长达1.5倍。2013年8月,广义货币(M2)与基础货币(M1)的增幅之差达到了“106.1万亿—31.4=74.7万亿”之巨,见表2。教科书上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喜欢用乘数效应解释广义货币的创造,但这种解释是刻舟求剑,书斋里的学问,乘数论似乎解释了一切但也掩盖了一切。直面现象的经济学研究必须解释为什么在中国经济体系的运行过程中会内生的多创造出来74.7万亿的广义货币。从央行的数据分析,新增加的货币供给量绝大多数被以贷款形式流出的。从绝对量讲,截止2012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本外币贷款总量约67.3万亿元,大约是2012年GDP总量的1.3倍。从增量看,从2008年3月到2013年8月,全国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规模从29.4万亿上升到74.1万亿,净增了44.7万亿,占内生地多创造出来的74.7万亿的广义货币的60%,见图3。那么,这44.7万亿的银行贷款又流向了什么领域呢?有研究显示,这44.7万亿的贷款80%以上仍然流向了大型国有企业和各级政府所发动的投资项目。这符合在转轨过程中长期形成的一个经验判断,每当宏观经济出现紧缩迹象时,在获得国内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的首先是民营部门,反之大型国有企业和政府的项目在信贷方面往往享有优先权。一个举目可见的现象是,在4万亿财政投资计划的刺激下,各地政府拼命扩大高铁、地铁、高速公路等基建项目投资,国有企业也趁机大举借贷,乃至出现国企地王现象。通过上述数字的对比和对商业银行贷款方向的考察可以认为,从2008年3月到2013年8月之内广义货币增和基础货币之间的74.7万亿增幅差额,从国内的因素看,主要应该是在政府宽松货币政策和财政刺激政策背景下,各商业银行对大型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主导的大型项目工程的倾斜性信贷急剧膨胀的结果。
二、根治中国当前通货膨胀问题的对策
综上所述,当下中国的通货膨胀远不是央行多发了基础货币那么简单,广义货币增加背后的逻辑是复杂的,反映了国内外双重流动性过剩等因素综合作用的影响。因此,治理通货膨胀也必须多管齐下。
(一)加强对国际游资进入中国渠道的监管,防止炒作性游资进入国际游资进入中国无外乎是被套汇和套利机会所吸引。既然在短期内,中国外贸巨额顺差造成国际市场巨额的人民币需求,且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政治上强烈要求人民币升值,故而人民币升值预期无法避免;为控制国内的流动性过剩,加息的政策也不可能废止。那么,在长期弱化甚至于取消管制的基本方针下,短期可暂时对外汇资金强化兑换管理。可规定资本项目下的外汇资金,没有经过非常充分严谨的论证不能兑换成人民币,进而切断人民币与外币在资本项目下的连接。政策实施时要区别对待,在拒绝国际游资的同时,不能伤害到正常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在反通货膨胀的特殊时期,短期内来强化外汇的干预和管制,是一个值得考量的政策选项。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降低生产能耗,减轻对石油等资源性产品的依赖度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报告,中国目前已经取代美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并且正在逐步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消费国。无怪乎在世界大宗商品市场上,现在中国需要何种商品,该商品的价格就会水涨船高。面对当前的国际能源形势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中国作为后发的大国必须探索出一条不同于发达国家发展历史的、崭新的发展道路,既要保证人民的生活得到持续的改善、国家实力不断增强,又要相对减少对能源、资源的依赖。即使是从长期国家能源安全和短期抑制成本拉上型通胀的角度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降低生产对国外资源的依赖迫在眉睫。另一方面,扩大中国政府和企业在能源输出国和大宗商品市场上国际影响,从而增强在国际市场中的定价权也是必须抓紧进行的工作。
(三)扩大内需,降低经济增长对净出口的依赖近年来,净出口对于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了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带动了经济增长,另一个方面它对通货稳定始终是一个潜在的威胁。根本的解决方法是通过扩大内需降低经济增长对于净出口的依赖。扩大内需实际上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而在通胀背景下,消费能力受到影响最大的是中产阶级和低收入群体。必须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对收入分配进行合理调整,增加中产阶级和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因为他们的消费倾向要远高于高收入群体。在逐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同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编制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以便科学地建立健全动态价格补贴机制,当因供求变化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出现持续较大幅度上涨时,政府应及时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给予适当的临时价格补贴。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经济合同的发展之路布满了荆棘。因为,依据市场规律,只有代表不同利益的主体才有资格从事商品交换活动。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代言人,直接参与市场活动不仅有碍于其作为执法者的公正形象,更有计划经济时代的教训。比如那时的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追逐地方利益,把银行视为地方政府第二财政,造成大量的贷款变为呆滞账款,损害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社会大众普遍反对政府与社会开展经济层面的合作,反对政府参与各类经济活动。尤其,在民事合同大放光芒的辉映下,许多人甚至认为经济合同的存在纯属多余。实际上,经济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共存、互补,不仅与我国的国情相符,也有助于我国合同制度的完善。
二、经济合同的要件
(一)关于确认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问题。
以往确认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都是以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为界限,企业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都要求合同主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为主体不合法,合同无效。今后是否仍应如此?这是一个不能免避又切实需要明确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从理论上讲,法人资格与经济合同主体资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不能用法人资格作为尺度去衡量合同的主体资格。法人资格是对组织、团体的法律人格化。企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企业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民法通则》已作了明确规定。经济合同的主体资格,则是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言的,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否作为经济合同的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凡是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就有进行民事活动、自主经营的权利,从而也就取得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自然能够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出现,签订经济合同,从某个角度上讲,我国的经济体制与过去相比,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例如,为了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有助于按专业化协作原则改组经济结构,国家鼓励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各个企业之间,组织各种形式的经济联系合体,并颁布了相应的法规。在各种形式的联合体中,就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型联营的规定。又如,为了保障企业的发展,增强企业活力,国家保护企业法人经营自,尊重企业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地位,企业按照自己发展的需要,可以依法开办分支企业,这些分支机构大都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这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法利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享有合法经营的权利。
依照法律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而它们通过商品市场机制,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事适合自己发展需要的经营活动,绝大多数不是现金现货交易,而是采用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期货交易。因此,经济合同法律制度,已成为它们合法经营的纽带,如果不承认它们的合同主体资格,凡以它们为制约一方或双方的经济合同,均以主体不合格而确认无效,其结果势必与经济体制改革已形成的体制格局相违背,与经济法制建设相违背,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笔者认为,非法人经济组织同企业法人一样,可以是经济合同的合法主体。有些人认为,既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可以作为经济合同的主体,那么,今后审查经济合同的效力,是否可以不必审查合同的主体资格?笔者觉得不能这样推论,确认经济合同的效力,仍然应将对合同的主体资格,作为审查合同效力的内容,但不是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备法人资格,而是审查合同主体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对那些个人或团体未经核准登记,借用法人或非法法人经济组织的合法凭证签订的经济合同,对非法经营者利用挂靠关系以被挂靠企业的合法身份签订的经济合同,对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销售柜台等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等等,应以其主体不合法,确认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合同。”可见,经济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主体资格,也就是主体要合格。这是经济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1.法人主体。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为法人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四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同时具备了法人的上述四个条件的社会组织方能以法人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反之,凡是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社会组织就不是法人,即不具备法人资格,虽然可能具备其他主体的条件并以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来签订经济合同,但是不能以法人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如果他们以法人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属经济合同主体不合格。应当确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无效。2.其他主体。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也就依法取得经济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可以在国家允许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业务范围内依法签订经济合同。如果未经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即以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上述经济合同当事人在具备法定主体条件后所答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就必然有效呢?这里还有一个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同法》第七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经济合同无效。因此,经济合同当事人只能根据批准业务范围,或者依法享有的组织活动的范围签订经济合同。凡是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经济合同都是无效合同。这已经为我国现行法律所明确规定,也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惯例。《民法通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是强制性规范,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加以变更或违反。经济合同当事人如果违背其宗旨或擅自改变或扩大其经营范围就会导致合同无效的后果。经济组织之所以要在其经营范围内进行经济交往,签订经济合同,是因为企业的经营范围决定了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条件和原材料的来源。经济组织超出这个范围订立经济合同,那么就会使合同的履行得不到可靠的保证,妨害交易安全。如果企业需要变更或扩大经营范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必须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在未办理必要的法定手续前,擅自变更或扩大经营范围而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属无效。
如果经济合同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经办人或者委托的人代为签订的,在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有法定资格的同时,还应注意审查经济合同签订人是否具有人、经办人的资格。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但是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的经办人或者委托的人也可以签订经济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人在权限内,以被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人对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十条规定:“代订经济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授权所属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业务人员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或者授权证明中明确当事人双方名称、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且应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约。被委托人超越授权范围订立的经济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应当由人自己承担。在一些单位委托本单位业务人员或聘请外单位人员签订经济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完备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对合同答订人的资格和权限,应当作具体分析:1.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应确认为有效。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订立合同或者联系业务的介绍信签订经济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应确认为有效。3.合同签订人未持有委托单位的任何委托证明文件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确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当视为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的权已经予以追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不予承认,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人的追认,被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七条规定:“人超越权签订的合同或以被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二)经济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第七条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违背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是无效的。合同的内容合法指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违背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我认为是指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司法实践认为,确认非法合同无效是指“对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依法确认无效,而不是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任何合同都无效。对于违反非强制性规定的一般行政管理规定的合同,一般并不必然无效。”如果任意扩大法律法规的范围,将各个部门、各个地方所制定的各种文件均作为确认合同效力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来对待,则势必造成交易中禁例如林,民事活动中处处陷阱,行政干预法力无边,当事人寸步难行。各国立法都确认了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合同的原则。我国虽未采用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的概念,但是确立了社会公益的概念。《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经济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要遵守这一规定,否则,如果经济合同当事人所签订的经济合同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就应当确认该经济合同无效。因此,经济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经济合同是否有效的决定性要件,它具有排除其他一切有效要件的效力。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在确认合同的效力时,要特别注重对合同内容的审查,并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审查合同的标的是否违法。标的违法是指合同的标的物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我国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对工商企业所经营的品种和范围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违反,否则,签订的经济合同无效。比如,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买卖。如果违反这一规定,不仅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无效,而且还要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合同的标的是我们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关键,经济合同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其次,要审查合同的其他主要条款的内容是否违法。例如:合同标的质量标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产品质量的法规的规定,价格条款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等等。合同主要条款中若有某一项条款违法,那么合同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精神,合同主要条款中有部分条款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如果该条款涉及合同的本质,则整个合同无效;如果不涉及合同的本质,对其他条款的效力也有影响的话,则该条款规定的内容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在经济合同主要条款中,一般说来,如果合同的标的涉及合同的本质,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而价格、数量、质量、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款项不涉及合同的本质,因此,其中某一项条款违法只会导致合同部分无效。
再次,对为达到非法目的而签订的经济合同效力问题。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经济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非法的目的,这种合同又称“隐匿合同”。这种行为就其外表看是合法的,但是外表行为只是达到非法目的的手段。这类经济合同,其形式是合法的,但却是为了达到非法的目的,因而也应确认其无效。
上述三个方面不是孤立的,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如果把它们综合起来加以分析,合同的内容是否违法就比较容易确认了。
(三)经济合同双方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确认合同效力,要避免前后矛盾。当案件出现基于同一性质相互有关联的两个民事法律关系时,不能简单作出一个有效,一个无效的确认。这种情况主要见于连环合同的并案审理,或有第三人参诉的纠纷案件。如某甲公司,对A产品无经营权,却超越经营范围,同乙公司签订的供给乙公司A产品为合同标的的购销合同。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预付货款后,因不能经营A产品而不能供货,又迟迟还不了货款,乙公司知情后,为了保障自己预期的利益同丙公司签订合同,以A产品为购销标的,合同生效后,丙公司按约定,预付货款。乙公司收款后,便与丙公司和甲公司协商,达成三方协议,约定乙公司将其同丙公司的合同转让给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因不能偿还乙公司的预付款,为解燃眉之急,签字认可确认转让。但因甲公司仍不能供货成讼。对此情况应怎样确认合同的效力呢?甲公司越权经营,其行为违法,同乙公司签订的以A产品为合同标的合同无效。无效的责任在甲公司。乙公司将其同丙公司签订的以A产品为标的的合同,转让给甲公司履行,同样是无效的,因乙丙之间的合同关系随着三方转让关系的产生而消灭,乙即退出了合同,合同主体发生了变化,甲公司取代乙公司成了供方,而甲公司因无经营A产品的权利能力,也就无权取代乙成为供方,其取代行为仍属超越经营违法行为,所以三方的转让关系也应无效。对于这类合同纠纷在审理中应注意不能简单地确认前者无效,后者有效,而应综合考虑尤其还应看到,乙丙之间签订合同,丙是善意的,乙则具有转嫁经营损失的故意。乙公司明知甲公司违法经营,无履行能力,却隐瞒真实情况,诱使丙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接受了极有可能遭致损失的转让协议,其行为当属欺诈。如果确认三方转让行为是有效的,则事实上将会保护乙的欺诈行为,损害善意第三人丙的合法权益。
(四)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履行法定的手续
ERP系统调用经法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订单服务,把采购订单传递到经法系统,经法系统起草合同并选择ERP系统传递过来的订单,在合同信息审批完成后;点击合同结束时,经法系统调用ERP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审批信息服务,把合同审批后的相关信息回传到ERP系统。同时经法系统调用ERP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履行服务,ERP返回合同履行信息。
2经法系统与财务管控间的数据传递
经法系统在合同信息审批完成后,调用财务管控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审批信息同步服务,把合同审批后的相关信息传递到财务管控系统。合同在经法系统审批完成后,点待办任务进入到结束流程页面,在该页面中点“结束合同会签流程”按钮,会通过接口把合同审批信息同步到ERP和财务管控系统。
3ERP与财务管控间接口数据传递
首先是ERP采购订单信息传递给财务管控系统。(1)ERP按照接口定义的字段设置中间表,当ERP新增了采购订单或原采购订单数据发生变化时,ERP对中间表数据进行实时更新。(2)手工触发ERP服务,ERP服务响应并将中间表中新增或者发生变化的增量数据反馈到财务管控系统。(3)财务管控系统接受到ERP反馈的采购订单数据,首先判断必填字段是否为空,如果为空则不进行后续处理,直接记入财务管控日志表。关键字段包括:采购订单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所属项目定义号、供应商、订单总金额。(4)未清项信息传输至财务管控系统。ERP定时触发程序ZCWPAY001,将新增数据传输至财务管控系统,并在中间表ZCWTPAY01中记录数据。如果财务管控处理结果为“成功失败信息”,则反馈给ERP,ERP记录反馈的同步结果,作为下次同步判断增量信息的依据。其次财务管控系统资金支付凭证回传ERP系统。
凭证同步接口,需要设置字段同步资金支付凭证的辅助信息供应商、采购订单、未清项目(ERP未清凭证号)等传入到ERP。ERP接受财务管控同步的资金支付凭证,同时根据科目、供应商、采购订单号、未清项凭证号等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自动清账。资金支付凭证同步到ERP成功后,ERP的反馈信息接口需增加字段,将所清账的原未清项唯一标识(公司代码-凭证年份-凭证号-行项目号)反馈给集成平台,集成平台根据该信息调用管理对象接口,停用相应的未清项对象记录。再次做资金支付申请时不能再选择。
4总结及展望
经过近代一百多年的发展,人们对现代管理的探究攀上了一个又一个高峰,管理公司的各种方法不断的被专家和学者做出诠释。在此列举现代管理的几个特点。
1.1注重效率
注重效率,是现代管理最显著的特点。从美国福特公司的崛起不难看出这一点。1913年,美国福特应用创新理念和反向思维逻辑提出在汽车组装中,汽车底盘在传送带上以一定速度从一端向另一端前行。前行中,逐步装上发动机,操控系统,车厢、方向盘、仪表、车灯、车窗玻璃、车轮,一辆完整的车组装成了。第一条流水线使每辆T型汽车的组装时间由原来的12小时28分钟缩短至10秒钟,生产效率提高了4488倍。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极大的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所以,提高效率成为了21世纪所有公司生存所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1.2重视科技
现代社会,科技成为人类向前进步的主要动力。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也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著名的论断。所以,掌握了核心科技,就掌握了整个行业。这一点,在美国的科技市场上体现的尤为明显。上世纪80年代的微软,凭借着操作系统的绝对优势,奠定了比尔盖茨美国首富的地位,同时也铸造了微软不可动摇的市场份额。今天,苹果公司凭借其领先时代一步的科技创造力,让苹果公司重新焕发生机,市场价值扶摇直上,在电脑、手机等高科技产品的竞争中,不断取得先机。
1.3民主管理、团队合作
在我国古代,讲究的是“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但是在现代社会,由于信息的高度流通性,人们更注重团队合作、民主管理。因为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个人的智商再高,也难以把所有的事情考虑的面面俱到。即使他可以想得到,也未必有精力去执行。所以,团队协作的概念从战场、工厂逐渐引入到了商场决策等方面上。
1.4建立完善的制度
由于现代企业的人员流动逐渐加快,大部分企业把建立制度当成一个重要的工作去做。因为建立了制度,人们可以去根据制度工作,把无序的工作流程化,把长期的工作阶段化,把复杂的工作简单化。同时,降低了人员流动的风险,也降低了新手入职的难度。
2传统经济管理理念对现代经济管理的影响
虽然现代管理理念与传统的管理理念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在中国,由于受古典文化的影响,管理的很多方面还是继承了传统的理念。
2.1举荐人才与培养人才
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巨大的,但是由于教育机制的原因,应届大学生的实战能力远远未达到社会的需求。所以,如何发现和推荐人才,是一个企业面临的难题。我国企业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对忠诚度和道德的侧重程度要高于外企或合资企业。在选材上,古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对德与才有精辟的论述:“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他给圣人、君子、小人下定义:“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司马光这一论述是有针对性而发的,他提出的选材标准是:“苟不能得圣人君子,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在当今社会,不少公司在招聘人才的时候,都会坚持这样一个观点:有德有才破格重用;有德无才培训使用;有才无德限制录用;无德无才坚决不用。同时,受传统管理影响较深的管理者大多会选择和“提拔”身边的“老人”或者“嫡系部队”,因为他们的忠诚度较他人较高。这一点与国外的做法不尽相同,国外的管理者更多的是利用猎头公司挖竞争对手的墙角,而被“挖”者也没有太大的心理上的负担,因为工作是工作,人情是人情。
2.2侧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现代社会,人们对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逐渐看重。在这一点上,传统的管理方式对现代管理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从我国古代的文化成就来看,人们更偏好解决实际问题。我国古代的科学家,大多是以解决实际问题而闻名天下的。比如:虽然我国古代科学家商高在《周髀算经》中记录了勾三股四弦五的特点,比毕达哥拉斯早了将近1000年。但是这位科学家也只是针对3、4、5这一对基本的数字做了证明,而没有深入的解决普遍性的数学定理。反之,毕达哥拉斯解决了普遍性的数学应用,并证明了其真实性。类似的还有:我国人民可以发明出火药,并产生实际应用效果,但是西方却研究出了元素周期,给出了理论性的解释。这些例子,都反映了我国自古到今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探索从未停止,但是对寻找背后理论证明重视度不够。
2.3注重气度的培养
根据传统的经济管理理念,上位者对上下级的概念一直颇为注重。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也没有完全改变。我国企业受传统管理理念影响较深,领导者需要培养自己的气度。孟浩然就说过“吾善养浩然之气。”这里的“气”,可以理解为气度、气场、气势等。公司高层可以对一般员工的某些事情不在意,但是,对于下属的某些礼仪却异常关注。一般员工,见到上级时,普遍会觉得低一等,在公众场合发言,觉得底气不足,这就是气场有所欠缺。在面对客户时,基层员工的处理方式偶尔会有所欠缺,不如领导处理的游刃有余,这就是气势的欠缺。
2.4以人为本,注重社会责任感
传统的管理理念最注重以人为本,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充分反映了当时社会和文化的一种理念。在今天,经过人们不断的探索和发展,以人为本的概念逐渐回归社会的主流。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也在逐渐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增加工人的休假和福利。这将会极大的提高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忠诚度。此外,企业对自身社会责任感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加强。许多企业不管是出自什么原因,每年都会做一些慈善工作。这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知名度,而且在客观上,也契合了我国传统理念中“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传统。社会责任感,不仅是企业存在的价值,也是企业适应这个时代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所以,现代管理理念是在传统经济管理理念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发扬光大的。
3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