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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金融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4-18 17:48:2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房地产金融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房地产金融论文

第1篇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发展壮大离不开房地产金融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所下降。我们可以从房地产开发的资金来源的形式和结构为参考。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主要分为: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1998年以来,国家预算内资金、债券和利用外资绝对值及占比均很低,且呈不断回落态势;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约有60%左右来自于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依赖程度很大。就商业性金融支持体系而言,自98年,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一直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率,年均增长率为20.09%,高于同期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年均增长率(12.71%)7.38个百分点。2004年,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消费信贷增长率均呈下降态势,与2003年相比,2004年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率下降了32个百分点,住房消费信贷增长率下降了7.29个百分点。我国政策性住房信贷主要指对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2004年底,全国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为158万人,仅占在岗职工总数的8.2%;累计向433万人发放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占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总数的7%,比例明显过小;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中用于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的资金仅为56.1%,沉淀资金闲置的比例为42.6%。积金大量处于闲置状态,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问题

1.风险过于集中于商业银行体系。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间接金融在整个金融市场中还占绝对地位,而资本市场等直接金融发展却相对落后,同时国有商业银行本身改革还不到位,导致了我国房地产融资主要依靠商业银行。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各种形式的信贷资金集中,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在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相对落后,很难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其他渠道,而且也不能将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资产风险社会化,化解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

2.人住房信贷的发展可能存在违约风险。自我国实施住房市场化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资产率不到0.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资产率仅为0.24%,这对改善银行资产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商业银行普遍把个人购房贷款看成优良资产而大力发展,银行应该重视个人住房尚未暴露出的风险。因此,在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诚信系统,商业银行也难以对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和资信状况进行充分的分析的条件下,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势必给银行造成不良资产。

3.房地产金融在创新中存在部分问题。我国相关部门经过20多年的探索,建立了以银行信贷为主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为中国房地产业的快速成长提供了重要支持。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有房地产融资方式也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房地产融资过分依赖银行不利于金融业及房地产业的稳定,单一的银行信贷融资方式难以适应中国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我国房地产金融产品种类单一,无法满足市场投资者的需要。总的来看,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存在一定制约,面临较大风险。

4.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在经营行为本身不理性、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自1998年以来,一方面我国连续8年降息;另一方面,随着个人住房市场化以后,国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支持力度,同时由于商业银行普遍把房地产信贷作为一种“优良资产”因此在经营业务上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倾向。

三、对于目前所存在问题的解决方式

1.大力发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住房金融市场不仅要有间接融资的信贷市场,也应有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不仅要有直接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级市场,也要有分担一级市场风险的二级市场,来解决住房贷款资金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问题。鼓励扶持包括房产评估、房产中介、保险、担保、贷款服务等金融市场支持服务体系。加快市场交易制度建设,促进市场交易环境不断优化。

2.大力推进房地产金融产品创新,为房地产开发、收购、买卖、租赁、管理等各环节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要细分市场,开发服务于不同目的和人群的产品,如低收入家庭、刚工作的青年等人群的住房金融产品等。推动房地产金融产品多元化,形成包括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在内的房地产金融产品。

3.大力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专业从事房地产投资的基金,在国外已经得到迅速的发展,然而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一方面,尽快制定和实施《产业基金法》是国内和国际产业基金可以在,房地产投资中有法可依,健康、持续地运行下去。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房地产投资基金推出机制和风险规避机制,降低其所承受的风险程度,鼓励房地产投资基金迅速发展起来。

4.加快房地产金融产品证券化速度。通过贷款证券化增加了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同时有利于银行进一步扩大信贷规模,从而形成良性扩张,还可以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本金要求。优先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另一个原因是,近几年随着房地产信贷规模的迅速增长,住房抵押贷款,尤其是近年来个人购房按揭的逐年增加,这部分资产属于各银行的优质资产的组成部分。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房地产金融的信用市场化,加速了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的转化,使得房地产金融的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和社会化,从而不仅扩大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来源,而且分散了投资资金的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健康地发展。

5.加强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服务,帮助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中低收入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许多国家,政策性金融在中低收入住房保障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譬如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美国的“居者有其屋计划”都是比较成功的例子。需要借鉴上述国家经验,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提供贷款贴息或信用担保。同时,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6.加强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进入境内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加大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进入境内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跨境外汇资金流动的管理,完善境内外资开发、购房的统计、登记制度。加大对房地产项下违法违禁流出入的查处力度,抑制投机行为。

参考文献:

[1]陈洪波等.我国房地产金融现状及政策取向[J].财政金融.2006,02.

[2]李松青等.中国房地产金融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J].陕西农业科,2005,01.

[3]张元再,柳洪斌.我国实行MBS的思考[J].金融论坛,2002,06.

[4]姚长辉.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创新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第2篇

在我国的产业结构中,由于房地产属于核心地位,并且此行业会带动周边其它产业的发展,还对我国银行金融体系有很大的影响,其中房地产泡沫对银行金融风险出现的概率影响极大,严重会直接干扰到我国银行金融体系而造成整个体系无法正常的运行。特别是房地产泡沫消失的时候,房地产作为财富标志,其价值不断减少,会大大降低人们的消费能力而造成建筑业不景气,从而使银行金融风险增大。目前银行热衷于扩充信贷,之所以金融风险会集中在银行,其主要原因有:

(一)信息不对称房地产市场信息的不完全

缺乏相对应的分析系统。若想精准的计算房地产、项目的贴现值就必须要依赖于租金、贴现比率、预期通货膨胀、贬值预算等指标,但是这些指标很难得到证实,且存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就算是在市场最好的阶段,银行也无法准确估计出房地产的具体价值,而造成当前的抵押物经常性的被高估,即便不被高估,所反映出的也是当时市场价值及过去价值,并非变现价值,变现价值与市场价值差距较大,所以银行很可能会低估房地产贷款风险。

(二)风险短视问题

由于房地产的周期相对比较长,极易造成短视的问题。目前房地产市场不断兴旺,尤其是在价格持续上涨多年以后,房地产的还款以及贷款回报都十分良好,会使大部分人认为市场还会保持良好状态。价格的不断攀升也造成了贷款额与价值比率的不断下降,从而出现低估了房产风险现象,也大大降低了管理力度。一旦抵押产品超过贷款额,银行基本不会注意其它细节问题。大的经济问题很少发生,从而导致银行低估冲击风险发生的概率,根据目前现有的经验情况,银行高层普遍会认为冲击发生的可能性基本可以忽略,因此,由于银行高层决策者更加关注乐观预期信息而忽略了早期警告信号,从而造成金融风险。

(三)监督管理不完善

当银行金融自由逐渐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宏观政策的时候,管理部门或许会对应用高风险的银行策略存在一定顾虑,从短期看来,对于银行来说,高风险策略会在一定程度上对银行产生利益,利益的增长掩盖了银行风险。银行部门的不断发展与壮大,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管理部门的责任就变得更大。从利益的角度来说,监管部门采取拖延纠正的措施也许会是更好的选择,但是今天的损失会在未来某一天变成现实,到那时就会产生更大的影响。

二、银行金融对房地产泡沫的风险防范措施

房地产泡沫短期内会对银行金融造成很大影响,如果不能进行及时解决,很有可能会出现更大的问题,甚至是爆发金融危机,与此同时,银行的政策也会对房产泡沫产生短期影响,因此,短时间内银行金融风险与价格泡沫会形成一定循环关系,促使两者交替上升,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定的银行与房地产安全管理体系,同时需要银行和政府才采取一定措施。

(一)完善健全的金融市场房地产

想要持续健康的发展,首先需要建立完善发达的金融市场。在金融市场相对比较发达的情况下,房地产出现投机行为相对比较少,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此外,完善的金融市场对分散风险具有一定作用,减少房产泡沫给银行金融带来的影响。

(二)拓宽金融渠道,分散风险

拓展房产企业融资的渠道,将金融风险分散开,中国房地产融资的渠道主要集中在银行信贷和银行信托两种方式,这单一的融资渠道让银行在房地产市场承担了较高的风险,所以,要降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必经之路是拓展房地产融资渠道,将金融风险合理的分散,让更多民众和机构能够参与房地产投资,这样不仅增加了民众投资,同时收益更多,鼓励房地产业建立基金制,上市融资,不单单扩大了融资渠道而且分散了房地产风险。

(三)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建立泡沫预警机制

为了降低房地产出现泡沫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完善的泡沫预警机制。通过对经济波动规律的观察以及宏观形势的研究,能够确切的发现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指标,并且对这些指标进行监控,以便于可以最大限度的发现市场动态。依据各界人士的研究结果表明:指标选择大致上看可以分为房屋需求指标、房屋价格指标以及供给指标等三类,其中每一大类又分为许多具体指标,通过对这些指标的测算,可以发现房地产出现泡沫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为宏观调控提供了有力依据。如果数据表明发展过热,有关部门可以及时进行调控并发出警告,制定一定的政策,提高对投资者的教育力度,稳定市场情绪,改变以往的预期,从而化解泡沫风险。

(四)防止房地产出现投机行为房产价格上涨的最主要原因

就是房地产进行投机炒作。因此,就需要政府加大制定政策的力度,建立完善的相关政策,最大限度提高炒作成本。所有银行都应该依据国家的法律政策,建立完善的信贷标准,并且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包括人口数、购买面积、购买套数等进行差异化标准,在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时也应该控制购房数量,避免出现金融风险。银行与有关部门应该对房地产贷款资金流向进行密切关注,并依据具体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控,禁止出现炒卖期房现象,防止出现房地产投机行为。

(五)扩大物质财富标志组成扩大

物质财富标志组成,需要银行等有关部门创造和开发更多的基金与债券等信用产品,并且促使这些产品都可以成为物质财富标志,以此来替代房产标志,最大程度促使房产回归原有的居住价值。

(六)调整房产需求和供给结构需要

市场以及政府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在满足人们需求的基础之上,努力对房产的供给与需求进行合理的调整与优化供应结构,促使人们可以在投资购房和需求购房等方面获得最大收益。

(七)完善银行内部机制

由于房地产是一项风险性比较高、收益也比较好的行业,因此就需要银行在房地产进行信贷业务的时候把握好尺度,对自身行为进行规范,建设完善的内部机制,强化银行管理制度。一方面,建立相对比较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个人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用评估环境以及风险识别机制,主要包含:个人信用监控、个人信用登记、风险管理制度、评估制度以及预警制度,通过建立这些制度,真实的反应信用情况,以便于银行查询,对贷款人的情况进行正确判断,缓解银行风险。另一方面,对房地产的贷款资格进行严格评审。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贷款时,需要对企业贷款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需要贷款的项目进行严格调查,包含企业的财务情况、信用记录、开发资格等。与此同时,也应该关注企业与借款人的关联交易,避免出现控股公司转移经济,挪用借款等问题。并且对拥有不良记录、存在管理问题以及开发经验相对比较薄弱的企业,进行严格控制发贷金额。

(八)注重措施灵活性与综合控制与监管

现阶段,人民币仍然在不断升值,在房产中证券化资产逐渐拥有主导地位,银行金融形势逐渐更新与变化,促使金融市场逐渐变得复杂化,所以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管理监督机制,并且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综合调控,改变经济结构,最大限度促进经济增长。对于不同的金融情况与地产需求应该采取不同措施,亦或是对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情况,采用不同策略,从而降低银行金融风险以及房产泡沫。

(九)完善和规范中介服务

对房地产金融服务进行完善与规范,推动房地产市场信心化发展以及中介服务的诚信体系建设,因此,可以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信用评级、地产保险、贷款咨询等机构,从而为了增加房地产信息透明化提供一定的基础。除此之外,培育一定的金融机制和房地产金融渠道也是其解决房地产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问题、发展地产融资以及分担银行和房地产风险的主要内容。所以,就需要我们不断进行调控与改革。打破垄断现象、发挥市场配置作用,最大限度的分散风险。一旦房产市场出现问题时,例如过热问题,相关部门就可以通过降低贷款额度、提高利率以及购房首付等政策来进行宏观调控,从而约束地产行业的扩大速度与规模。

三、结束语

第3篇

事实证明,我国1992年至1994年、1999年至2001年这两个时间段内,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举足轻重。根据建设部测算,1998年住宅建设和房地产投资至少拉动国民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1999年也在1个百分点以上。在发达国家GDP比重中,房地产增加值都在10%左右,而我国2001年GDP比重中,房地产增加值仅为3%左右。因此只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必将进一步发展。正常的合乎价值规律的房地产升温是好事,但不可否认,这其中有偏离价值规律的不正常升温,这一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和警惕。

一、房地产虚热易发生泡沫累

在迅速升温的房地产业中有一种值得关注的虚热现象,并正在累聚风险。这主要表现为一是商品房抢购者中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正在变成投机者。从杭州楼盘开买看,一些大老板特别是温州、台州一些个私老板,不看价格、不看结构、不看朝向,往往一出手就是一个楼层全拿下。等一段时间后,他们再高价抛出,而真正需要居住的购房者买不到商品房,或买不起商品房。一位温州商人在杭州一次性买下30套商品房,仅一年就赚了600多万元。这种投机者一多,表面上看商品房不断地卖出去,而需求仍然没有减少,容易造成需求趋旺及价格飞涨的假象,使得楼市越来越偏离市场需求。杭州市离西湖稍近的地段早两年前每平方米8000元左右,现在涨到每平方米10000元以上,台州市商业街6年前以立地4层35万元价格买入的营业房,现已上涨1至2倍。这些投机炒房者被杭州市民称为炒楼花,虽然被一些人看作是致富捷径,但也存在风险,高价抛不出去,就有可能成为“房东”。二是商品房空置总量和空置率高得惊人。在一些房地产异常升温的城市,往往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一边是高楼大厦空着,一边是市民拥挤在陈旧狭小的民房里。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02年上半年,房地产投资增幅达32.9%,远远高出销售增幅,其中10多个省高出20%以上。这导致了商品房空置率继续上升。到去年7月止,我国商品房空置总量已达1.2亿平方米,按一套100平方米算,大约有1000万套商品房闲置,其中有一半是空置了一年,占压资金超过2500亿元。三是价格飞涨偏离价值规律。有些地方的圈地已经失去理智,杭州近郊地块已经从几年前的每亩5万元拍卖到了如今的300万元一亩。就是杭州市的商品房房价,据杭州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直接负责商品房交易备案和登记的部门提供的统计表明,2002年与2001年相比,新建商品房的平均涨幅在12.19%,二手房均价涨幅为31%,这超出了经济增长速度和市民承受能力。四是房地产开发商自有资金严重不足。目前浙江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靠银行贷款圈地,自有资金不足,银行贷款占很大部分,有的高达70%,,一旦商品房滞销,房地产企业将陷入资不抵债境地,大量银行贷款可能成为坏账。

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风险;形成机制;房地产开发商;银行;演化博弈

一、 引言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一直上扬,且保持高位运行。而当房地产价格过分偏离内在价值时,泡沫成份被大量转移给了金融机构。而当房地产金融系统中积累的泡沫压力太大时,系统运行的内在机制将以急性和突发性的方式来释放压力,泡沫破裂的最危险的结构甚至会促成整个金融系统风险的爆发。因此,要深入研究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形成的特殊机理,促进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业的稳定发展,为完善我国房地产市场体制和宏观调控提供决策支持。

本文通过对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建立演化博弈模型,并根据房地产市场化以来政府调控和利率调控的不同特点分阶段进行分析,基于不同阶段政府的不同调控行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不同初始条件,得出不同阶段二者不同的演化稳定策略和房地产金融状况。

二、 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的演化博弈模型

1. 博弈假设。根据模型的设计思想,对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的演化博弈模型做出如下假设:

假设1:局内人。博弈双方为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且均是风险中性的,博弈双方各为相似个体组成的不同群体,且博弈过程属于非对称的有限理性复制动态进化博弈;

假设2:策略空间。在不同的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中,银行群体只存在两种策略集合:(宽松信贷,紧缩信贷),而房地产开发商也只存在两种策略集合:(投资,投机);

假设3:支付。支付是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在不同的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中得到的效用水平。

2. 博弈模型。以2×2非合作重复博弈为例,对演化博弈论的思想作一些分析,如表1的支付矩阵所示。

其中,假设p表示房地产开发商群体在一次博弈中采取策略1(投资)的概率,q表示银行群体在博弈中采取策略1(宽松信贷)的概率,而概率可解释为群体中选取该策略的参与人的比例;An,Bn(n=1,2,3,4)分别表示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采取不同策略时的收益。

通过分析可得:

房地产开发商以p和(1-p)的概率选取策略1和2的平均收益是:

u=p*u1+(1-p)*u2=p*[A1*q+A2*(1-q)]+(1-p)*[A3*q+A4*(1-q)]

同理:

银行以q和(1-q)的概率选取策略1和2的平均收益是:

u=q*u1+(1-q)*u2=q*[B1*q+B3*(1-P)]+(1-q)*[B2*p+B4*(1-P)]

根据演化博弈理论,若同种群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选择相同的战略S,其利润相等,则任何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不会改变其战略。当同种群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中某个参与者试验不同的战略S',称之为变异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而当变异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获得比同种群其它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更高的利润时,其它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必然会模仿变异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反之,当变异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的利润低于其它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的利润时,其它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将保持原战略而该变异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也将从战略S'调整为战略S这样,战略S成为有限种群演化稳定战略。

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的复制动态实际上是描述某一特定策略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中被采用的频数或频度的动态微分方程。根据演化的原理,一种策略的适应度或支付比种群的平均适应度高,这种策略就会在种群中发展,即适者生存体现在这种策略的增长率大于零,即房地产开发商或银行将持续的选择这一策略。

复制动态方程为:

房地产开发商:

dp/dt=p*(u1-u)=p*(1-p)[(A1-A3+A4-A2)*q-(A4-A2)]

银行:

dq/dt=q*(u1-u)=q*(1-q)[(B1-B3+B4-B2)*p-(B4-B2)]

于是动态复制系统平衡点所对应的策略组合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的演化均衡,而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演化博弈均衡的稳定性取决于其在合作和非合作时所能带来的收益大小比较,在达到演化稳定策略时群体中的个体仍在不断变化,即呈现出内部不断变化而总体不变的的过程。

对于上述由微分方程表示的群体动态演化过程,其均衡点的局部稳定性可由该系统的相应的雅克比矩阵局部稳定性分析得到:

J=

(1-2p)[(A1-A3+A4-A2)q-(A4-A2)] p(1-p)(A1-A3+A4-A2)q(1-q)(B1-B3+B4-B2) (1-2q)[(B1-B3+B4-B2)P-(B4-B2)]

这样,运用雅克比矩阵局部稳定性原理,通过分析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在房地产市场化不同发展阶段中演化稳定策略,可以系统地论述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演进过程,从而为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提供一定的启发和建议。

三、 演化博弈稳定性分析

从1998年房地产市场化以来,根据不同发展阶段中政府调控的重点和央行基准利率调控政策的特点,本文将房地产市场化发展阶段分为四个阶段:

1. 1998年~2003年:初步繁荣发展阶段。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城镇住房分配制度货币化改革,为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提出了实施增加投资、扩大内需的方针政策,培育房地产业作为新经济增长点,中央银行在五年内共有五次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推行宽松的货币政策,通过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来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

同时由于人们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产生了巨大的房地产市场需求,房地产业迅猛发展,而国家政策法规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限制与要求并不太高,房地产行业的准入门槛比较低,房地产投资额、施工面积等指标均出现大幅增长,与此同时,房价也快速上涨,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在该时期内,当银行实行宽松的信贷政策时,由于房地产市场一片繁荣,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并且处于市场化初期,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房地产投机行为的违规成本也很小,因此当房地产开发商投资高风险的项目,基于巨大的市场需求,房地产开发商能够及时卖出楼盘,能获得巨大收益;同理在房地产开发商投机的情况下,银行放出更多的贷款,则获得利息等收益也大大高于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时的收益。此外,若银行实行宽松的信贷政策,贷款总额高于紧缩信贷政策下,从而银行获得更大的收益。

当银行实行紧缩的信贷政策时,只有房地产开发商从事投资行为时,才能及时顺利地获得贷款从而取得更大的收益。

当处于1998年~2003年的房地产市场初步繁荣阶段时,无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初始状态采取什么样的博弈策略,最终都会回到演化稳定策略,即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机策略且银行采取宽松信贷的策略。

在房地产市场初步繁荣发展阶段,房地产需求旺盛,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扬,银行短期内忽略了房地产的贷款风险,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而房地产市场不断涌入大量的资金,这进一步加快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扬,有可能会催生房地产价格泡沫,房地产金融风险开始形成。

2. 2004年~2007年:宏观调控、抑制投机阶段。2003年以来,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扬,大部分城市住房销售价格上涨明显,部分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房地产市场出现投资过热的趋势。

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过热现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密集的调控措施,期间房地产投资过热的现象有所遏制,但是随着居民住房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以及住房购买力的不断增强,部分地区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该时期内来自国内贷款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上涨,贷款增速也基本保持较高水平。

虽然受到政府宏观调控和加息等方式,但由于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的势头强劲,房地产市场火热,同时对房地产开发商投机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房地产开发商从事投机行为获得的收益仍然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因此在该时期内,无论银行采取何种信贷政策,房地产开发商的投机行为利益仍高于投资行为的利益所得。

但在此时期政府目标着重于宏观调控、抑制投机,因此无论银行采取何种信贷政策,房地产开发商的投机行为时的银行收益将小于房地产开发商投资行为时的利益所得。此外,若银行实行宽松的信贷政策,贷款总额将高于紧缩信贷政策下,从而银行获得更大的收益。

则当处于2004年~2007年的政府机制投机阶段时,无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初始状态采取什么样的博弈策略,最终都会回到演化稳定策略,即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机策略且银行采取宽松信贷的策略。

此时处于房地产市场初步宏观调控时期,尽管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发展势头有所抑制,但房地产需求依旧异常旺盛,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在银行采取宽松的信贷政策情况下,银行贷款规模迅速扩大,使得银行贷款的潜在风险处于急剧积累的过程中,同时贷款规模的扩大也进一步助长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和投机活动的升级,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互相推动的螺旋式前进的恶性循环,房地产金融风险不断膨胀。

3. 2008年~2009年:鼓励合理住房消费阶段。自2007年底起,一方面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影响,整个房地产市场观望情绪浓重,商品房交易量大幅下滑。其中在2008年下半年,中央银行连续五次降息,同时采取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以鼓励合理住房消费,从而能再次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但2009年下半年以来,基于房地产市场迅速反弹,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的势头明显,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密集且严厉的调控政策,旨在打击投机性住房行为,维持正常的住房需求。

在此时期内,房地产开发商从事投机行为获得的收益将小于其违规成本。因此,在此时期内,当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行为时获得的收益将大于其采取投机行为取得的收益。

而在该时期内,无论银行采取宽松还是紧缩的信贷政策,若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机行为,由于惩罚力度较大,投机行为的收益很小,如果资金链发生断裂,则无法保证按时还款付息,从而银行的收益较小。而当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行为时,若银行采取宽松的信贷政策将比紧缩的信贷政策取得的收益大。

则该阶段时,无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初始状态采取什么样的博弈策略,最终都会回到演化稳定策略,即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策略且银行采取宽松信贷的策略。

在鼓励合理住房消费阶段,受国际整体经济的消极影响,房地产价格开始回落,房地产市场陷入不景气的局面,房地产抵押贷款价值降低,房地产贷款风险将迅速增加,房地产贷款的呆账坏账将有所增加,如果此时银行采取紧缩的信贷政策,提高贷款标准,减少房地产贷款,则将加剧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现象,加快房地产价格的下降,最终会使得房地产泡沫破灭,形成金融危机。

4. 2010年~2011年: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严厉打击投机行为。自2010年起,政府出台一系列房地产重拳调控政策,综合运用土地、信贷、税收等手段,先后出台了房地产税、限购令等严厉政策,极大地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在此时期内,房地产开发商从事投机行为获得的收益远远小于其付出的成本。因此,在此时期内,当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行为时获得的收益将远大于其采取投机行为取得的收益。

而在该时期内,无论银行采取宽松还是紧缩的信贷政策,若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机行为,由于惩罚力度较大,投机行为的收益很小,如果资金链发生断裂,则无法保证按时还款付息,从而银行的收益较小。

则当处于该阶段时,无论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初始状态采取什么样的博弈策略,最终都会回到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策略且银行采取宽松信贷的策略;或者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资策略且银行采取紧缩信贷的策略。

在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投机阶段,房地产价格将会受到调控影响,价格增速回落,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将逐渐消失,无论银行采取宽松或紧缩的信贷政策,房地产开发商都将采取投资的策略,房地产市场将会实现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

四、 结语

在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的演化博弈模型中,当房地产市场处于市场化初期阶段时和政府初步的不断进行宏观调控阶段,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的演化稳定策略均为银行采取宽松的信贷政策,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投机的策略。这意味着当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时,供需两旺的势头明显,房地产价格迅速上涨,房地产业有利可图,银行忽略了房地产的贷款风险,纷纷扩大贷款规模,使得房地产市场不断涌入大量的资金,同时这进一步加快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扬,两者交互作用,房地产金融风险开始形成并且不断加剧。

而当处于鼓励合理住房消费时,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房地产开发商的演化稳定策略为投资策略,银行采取宽松的信贷政策。这意味着房地产价格开始下滑,房地产抵押贷款价值降低,房地产贷款风险将迅速增加,而如果此时银行采取紧缩的信贷政策,控制房地产贷款规模,则将加剧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现象,加快房地产价格的下降,最终会使得房地产泡沫破灭,形成金融危机。

因此,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减少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需要政府严格、持续的执行有效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从宏观政策的角度分析,政府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调控房地产市场:

(1)从信贷政策的角度来看,根据现在的市场状况,宽松的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效果不大,因此央行应加紧市场流动性的回收工作,继续实施紧缩的信贷政策,降低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的风险,同时也有助于降低通货膨胀。

(2)从政府财政政策角度来看,政府应将资金重心向基础制造业倾斜,大力发展实业,防止产业空心化危机的发生,以加强房地产泡沫破灭时的风险的抵御能力。

(3)从政府的金融体系改革来看,政府一方面要对整个金融体系加强监管力度,一方面应该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制度,促进其技术创新及产业结构调整,将股市与楼市之间的资金向实业转移,从而在根本上解决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王俊.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形成机制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论文,2006.

2. 刘铁军.我国房地产市场非理性繁荣成机制及其金融风险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论文,2007.

3. 吴艳霞.基于房地产开发商的演化博弈研究.西安理工大学学位论文,2008.

4. 于嘉.房地产泡沫形成机制研究及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复旦大学学位论文,2009.

5. 夏宇晓.我国房地产市场非理性繁荣的形成机制及治理对策.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10.

6. 达庆利.有限理性条件下进化博弈均衡的稳定性分析.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2006,(3):279-284.

7. 吴迪.高鹏.董纪昌.基于场景理论的中国城市居住房地产需求研究.系统科学与数学,2011,31(3):253- 264.

第5篇

论文关键词:次贷危机;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1 美国次贷危机

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美国经济衰退,为了防止经济过度下滑,美联储实施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且到2003年6月连续13次降息,1%的低利率持续到2004年6月。低利率政策极大刺激了消费与投资,使得房地产市场迅速繁荣,房地产价格连续上升并出现泡沫。并且在美国政府的住房自有化政策的鼓励下,大量次级贷款人纷纷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当利率上升时,他们又无力还贷。面对高房价和利息的收入,商业银行更为了适应竞争,不断降低贷款标准,使得风险加大。为了分散风险,商业银行将其卖给投行,经过投资银行的包装,实现资产证券化,最后卖给投资者。在该过程中,评级机构的见利忘险和监管不力更加促成危机的爆发。美国国内的经常项目赤字,而东南亚等新兴国家的经常项目盈余所带来大量的美元的外汇储备,再加上石油输出国大量的美元储备,都通过购买美国债券,使得美元又回到了美国。这样就给美国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流动性,面对有限的需求,金融机构加剧了竞争,不断降低贷款标准给信用级别较差的借款人,在出现利率上升和房价下跌时,导致违约率上升,爆发次贷危机。正如Robin Blackburn所说:“次贷危机是一个金融化的危机,它是杠杆、放松监管和金融创新共同缔造的杰作”。

2 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

我国自1998年进行住房体系改革,取消福利分房以来,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当然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银行信贷为主,同时包括股权、信托、债券等融资方式在内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房地产业的发展迅速,我们不得忽视其存在的风险。

2.1 高房价的市场风险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并且还有继续上涨的势头。房价的过快上涨使得市场价格偏离实际价值,产生房地产泡沫。如果随着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国内外因素导致房地产泡沫破灭,作为抵押品的房地产价值就会下降,造成银行信贷质量下降,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并且持续上涨的房价,会促使投机的产生并挤占人民消费支出,这些都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2.2 央行不断加息,房地产业面临利率风险

面对充足的流动性和不断上涨的通胀压力,尽管加息的打击面广,但是央行还是在2011年里进行了两次加息,使得一年期贷款利息为6.31%。针对面前的CPI,还存在加息预期。虽然房产还贷有借款人收入作保障,但是个人按揭贷款利率上升,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恶化信贷质量。

2.3 房地产开发商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

我国房地产开发商除自筹资金外,由于其他融资渠道不畅,其开发资金多来自银行贷款。随着我国准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截止到2011年2月24日大型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已达19.5%,这就预示信贷额度会进一步收紧,这样就会使贷款门槛提高,一旦房地产商借不到钱,资金链条断裂,风险就会暴露。

2.4 银行职员道德风险和放贷的操作风险

银行职员的风险意识不强,为了完成放贷任务免于受罚,在审贷过程中流于形式,对存在疑点的资料不进行深入调查,审查不严谨。有些信贷人员甚至帮助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虚构收入证明和抵押品证明来骗取银行的房贷资金。由于这些申请人不具有还款能力,会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

由于商业银行竞争激烈,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一些商业银行降低审查标准,认为有房屋作抵押不用担心还款,但事实上房屋变现存在困难。特别是对于贷款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得拍卖的。因此住房抵押形同虚设,即便贷款人拒不还款,银行也不能将抵押房屋变现。

通过剖析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分析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与美国次贷危机前有许多相似经济背景,如经济高速增长、房价虚高,逐步形成泡沫;居民购房热情高涨,个人按揭贷款增速加快;房地产业贷款占银行信贷比重加大,并且银行信贷标准下降;货币政策由松到紧,不断加息,造成还贷压力加大。

3 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美国次贷危机无疑对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起到了启示作用,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应采取多种措施稳>!

3.1 加快资产证券化的进程,拓展融资渠道,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多来源于银行贷款,这就使得银行直接或者间接承担着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一旦房市出现问题,银行的不良贷款会增加,影响到银行的经营。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拓展融资渠道来分担银行体系风险。

虽然说,住房贷款证券化可以将银行风险通过资本市场分散到投资者身上,增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但是从 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来看,由于市场规模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收效甚微,企业仍主要依赖银行贷款。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央行近年来多次上调准备金率,使得银行面临资金短缺的危险。另一方面,尽管面对利润的诱惑,很多企业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但是真正满足上市条件的企业并不多,在股市融资数量有限,因此加快资产证券化进程是必需的。针对目前我国银行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情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并且国家也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利于证券化的实施,银行最终实现个人按揭贷款和房地产企业贷款都证券化。此外,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引进外资等都可以达到拓展融资渠道,分散银行风险的目的。

住房贷款证券化 可以分散银行风险,但是这种金融创新正是次贷危机的成因之一。尽管我国的金融创新刚起步,但是我们应该打好基础,使用优质资金进行创新,并且增加风险透明度,以此来防范风险。

3.2 完善个人和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制度

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的存在,商业银行不能够完全了解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虽然说我国自2006年已经开始运行全国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里面也涵盖了大量的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息,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关信用参数未纳入信用体系,信息透明化程度不高,资源分散而且缺乏共享机制等,这些都会给银行带来潜在风险。这就需要健全信用体系,通过完善信用体系,可以帮助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判断,有效防范道德风险,进而提高贷款质量。

3.3 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管理

房地产贷款以房屋作为抵押,商业银行一旦无法收回,就将房产拍卖,但这是消极的回避风险的方法。其实商业银行不能将事后补救作为防范风险措施,应当注重事前的审查,银行必须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抵押品的现值、还款意愿等信息有着充分的了解,严格遵循银监会关于发放房地产信贷的标准,及时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保证对贷款投向作出及时调整。并且要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也可以对其经手的贷款申请进行责任认定以控制信用风险。

第6篇

论文摘 要:随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余额的进一步增加,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所以急需推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施。文章结合次贷危机分析了美国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模式,指出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模式。但是需要从次贷危机中吸取一定的教训,使得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更好地发展。 

 

一、引言 

 

20世纪70年代以来,资产证券化以其能够降低发行主体的融资成本,争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和满足投资者的特殊需求等优势,在世界各国很快得以实施和普及。资产证券化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源头。住房抵押贷款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迅速。它深刻改变了美国等许多国家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引发出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市场创新和技术创新。近几年来,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也备受我国学者和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成为一项在我国呼之欲出的金融创新。然而就在大家积极肯定并提出以美国房贷抵押贷款证券化为学习榜样的时候,一场自2006年年底开始的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危机(简称次贷危机)席卷了美国市场,并最终传染到整个国际金融市场,并引发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这无疑给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敲响了警钟,我们不得不审视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制度和这场次贷危机的起因,并且从中得到启示,为我国推进抵押贷款证券化工作提供建议。 

 

二、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及次贷危机的产生 

 

(一)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美国房地产信贷市场,其制度经历了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后,美国在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风险预防、分摊和转移的体制。其中在风险的风瘫和转嫁方面,最突出的就是建立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已经建立起了规模庞大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一级和二级市场。它打破了房地产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隔阂,形成了全国性的房地产金融市场。 

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结构包括一级抵押贷款市场和二级抵押贷款市场。一级抵押贷款市场指的是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形成和担保市场。它主要包括借款人、贷款机构以及信用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二级抵押贷款市场特殊目的机构(spv)对抵押贷款进行打包并发行抵押支持证券(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 mbs),并在投资者之间流通的市场。主要包括特殊目的机构、各种投资者、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证券承销商等中介服务机构。资产证券化基本操作步骤主要包括:资产池(asset pooling)的组建,设置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信用评级(credit rating)及债券发行,发起人支付资产的价款,资产管理与回收资产收益和还本付息等。 

在组建资产池的过程中,发起人对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融资需求进行分析,确定其证券化的目标。然后对能够证券化的资产进行清理估算,根据证券化的目标确定资产数量,最后将这些资产汇集组建资产池。在美国,资产池的标的资产分为三个等级,即优质抵押资产、另类a级(alt-a)抵押贷款和次级抵押贷款。其中次级抵押贷款指的是偿付额占收入的比例(dti)大于55%和抵押贷款占房产价值比例(ltv)大于85%的贷款。当dti小于55%和ltv小于85%的贷款为优质抵押贷款。另类a级抵押贷款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灰色等级贷款,主要区分标准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等。2003年以前,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超过60%是优质抵押贷款。截至2006年,美国次级抵押贷款为6000亿美元,当年美国房贷中有21%是次级抵押贷款。这种由银行或投资公司向信用较差的客户发放的次级抵押贷款风险大,一旦发生拖欠、违约或者取消抵押品赎回权,都会给贷款机构造成损失。并且由于风险传染性,它容易引发金融系统风险。 

设置特殊目的机构是为了保证资产证券化交易的顺利进行。其主要作用是按照“真实出售”的标准,从贷款机构处购买基础资产并为其担保,组建资产池,并通过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手段为其进行信用增级,并且聘请专业信用评级机构为增级后的资产进行评级并选择证券承销商发行抵押支持债券。信用增级即为了达到投资者和发行人需要达到的信用等级而采取一系列能使得证券化后的资产信用等级提高的措施。信用增级的手段主要包括银行开立信用证、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原始权益人提供超额抵押和建立差额账户等。在美国,为配合次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建立的特殊目的机构包括: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government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俗称吉利美)、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俗称房利美)和美国联邦住房贷款抵押公司(federal home loan mortgage corporation)三家。正是因为有了这三家政府机构的信用担保,投资者才会对mbs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并且使得次级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发展如此迅速。

(二)美国次贷危机的产生 

 虽然美国贷款资产证券化得到长足的发展,给金融市场带来活力,但是同样是资产证券化给它带来了金融动荡和危机。这就是2006年下半年开始的发源于美国,后迅速传遍国际金融市场的美国次贷危机。有学者说这次次贷危机造成的损失不亚于19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它的产生并非资产证券化本生的制度缺陷,其根源有以下几点: 

首先表现为住房抵押贷款放款政策过于宽松。2001年到2005年为美国房地产的繁荣时期。由于互联网泡沫的破灭以及“911事件”的冲击,美国经济陷入衰退境地。为了刺激经济增长,美联储采取连续降息的方式。自此,美国进入一个连续降息周期。这直接导致了美国房地产的繁荣。随着经济复苏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房价进一步升高的预期,美国居民购房欲望异常强烈,纷纷贷款买房,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急剧上升。2003年以前,优质抵押贷款几近饱和状态,优质抵押贷款占比超过60%。于是出于对利益的冲动以及房地产行业的过度乐观预期,金融机构为了招徕客户,为低等级信用客户开发了所谓alt-a贷款和次级抵押贷款。并且金融机构尽量降低放款标准,降低借款者初期偿债负担。次级抵押贷款中突出就是大量的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adjustable rate mortgage, arm),即根据市场利率指数不断调整的抵押贷款。其突出特点是在借款头几年按照低于市场利率的固定利率付息或者不付息,在后来则按照浮动的市场利率付息,并且这个浮动利率一般高于市场利率。因为申请次级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通常是低收入阶层,他们往往不能承受较高的首付,而且在贷款初期,他们往往不能承受较高的本息支付,因此这种抵押贷款特别受到借款人的欢迎。因为他们预期房地产价格会不断上涨,只要他们在开始时候少支付本息,就算在后来也无法承受较高的利率的情况下,他们会出售房地产或者进行再融资(refinance),从而偿还贷款。

这种贷款在期初或者利率不断下降和房地产价格不断上升的时候,通常不会出现问题。但是一旦市场利率不断上涨,房地产价格不断走低的时候,往往容易出现问题。因为这个时候购房者难以承受调整过后的利率,并且进行再融资的困难加大,这时容易发生违约事件。美国自2004年6月到2006年6月,由于经济复苏,有通货膨胀迹象,所以美联储连续17次加息。在加息的影响下,2006年初,美国房地产开始降温,在2007年年初,房地产价格开始下降,这成为导火索,直接导致了次贷危机的发生。 

其次表现为房地产金融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缺失。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使得房地产金融机构更加易于实现风险的转移。房地产金融机构将抵押贷款卖给投资银行或者其它特殊目的机构类似实体,特殊目的机构又将贷款打包并据此发行债券,将债券卖给对冲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基金以及其它投资者,成功实现风险的转移和分摊,并且房地产金融机构能够从中获得一笔可观的手续费收入。所以房地产金融机构乐于不顾后果,放松贷款条件,甚至于不需要借款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收入和资产证明文件,也不考虑其真是偿还能力,有的还纵容借款人弄虚作假。并且特殊目的机构拥有强大的政府信用做担保,出于利益的冲动,信用评级机构往往人为提高了部分次贷债券的等级。有数据显示,在2007年2月,美国贷款就已经对次贷问题表示忧虑。并且2007年2月到7月就有新世纪金融公司和一些西方对冲基金,如瑞士银行旗下的狄龙里德资本管理基金、美国知名的贝尔斯登资产管理公司,先后陷入困境。但是知道2007年7月,穆迪和标准普尔等评级机构才开始调低部分债券的信用评级。彼得·莫里奇也曾经撰文感叹美国银行和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的诚信沦丧。 

三、对我国房贷资产证券化的启示 

 

 目前,我国抵押贷款已经达到3万亿,占银行贷款余额比例超过20%,已经达到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的临界值。不能否认,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是分散和转移银行信贷风险的有效方式。所以我国有必要大力推行贷款证券化,尤其是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资产证券化。但是,从美国的例子来看,资产证券化也并非一个完全有效的方法。然而,我们更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美国次贷危机的产生,而抵制证券化。相反,我们应该认真研究次贷危机,并且从中吸取教训。由第二部分可知,引发这次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证券化过程中,资产池的组建以及信用增级和评级环节出现了问题。为了使得我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健康快速发展,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我们可以从美国次贷危机中吸取如下一些教训。 

 第一,在组建资产池的过程中,应该注意标的资产的质量。在我国,标的资产即商业银行提供的住房抵押贷款。出于风险防范的要求,特殊目的机构必须对拟证券化的资产质量严格把关。优质的证券资产才能列入证券化的范围,坚决排除质量较差的信贷资产。具体措施可以有:建立健全信用评级制度和征信体系,即设立专门的信用机构,负责收集和汇总与个人或企业信用有关的信息。完善房地产评估体系,即制定和完善房地产评估准则,明确房地产评估的主要依据、评估方法、评估报告的内容;建立健全房地产评估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管理和评估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总之,严格把好资产池的质量关就是把好了源头关。 

第二,严防房地产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和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过程中的信用缺失现象。主要指严防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扩大贷款规模而采取漠视借款人收入、资产证明等文件的法律效应和真实性,漠视借款人的真是偿还能力,甚至于和借款人串通好弄虚作假的行为。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的监管,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严格控制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房贷规模,控制房贷占贷款规模的比重。对于严防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缺失现象具体措施包括: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的征信体系。提高信用评级方法和手段,不能盲目相信特殊目的机构和其它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不能对房地产市场盲目自信。 

最后,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不可否认,美次贷危机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投资者对评级机构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盲目自信,过分最求高收益,缺乏必要风险规避意识,滋长了房贷创造人和特殊目的机构大量发行低质量的抵押支持证券的气焰。所以要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提高投资者综合素质。而这点,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运行情况来看,更加显得迫切。 

 

参考文献: 

1.宁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4 

2.甑炳禧.透视美国次贷危机及对我国的启示[j]. 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11) 

第7篇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

1 引言

自从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国内的房地产消费需要量因此而获得巨大的释放,由此房地产市场也由于住房的市场化而日益繁荣,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不断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增长动力。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每年以超过7%的速度增长,而与此同时,房地产的销售额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1]。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不仅仅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更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房地产业的繁荣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金融市场的活跃。由于住房制度的变革,金融业越来越多的参与到房地产市场中,从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开发,到消费者的抵押贷款进行商品房消费。银行参与的程度在不断的提高,金融市场在各个环节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运行与发展。同时,房地产市场的不良发展所引起的金融危机的实例也提醒我们要深刻的认清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程度。以避免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不良影响。

一般来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及二者相互作用对国民经济其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如下问题:金融支持过度导致房地产市场泡沫化;房地产金融融资渠道单一诱发潜在金融危机;房地产价格不稳定加大国内商业银行体系风险等。因而我们不得不深入的思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否存在着导致金融危机的因素?如何看待房地产金融市场中的风险?如何正确处理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协调关系?要处理这些问题,就要科学、合理的认识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

因此,本文将从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角度出发。通过以沈阳为例,对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进行实证分析,用回归分析法来分析定量的分析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程度,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的认识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关系和发展规律,解决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些实证支持。

2 研究的设计

2.1 样本区域选择的依据

本文选择的模型区域为辽宁省沈阳市。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辽宁省是东北三省中经济发展最快的省份,目前,东北地区是国家重点的经济改革发展地区。而沈阳市作为辽宁省重要的城市,其城市发展在辽宁省甚至在东北省具有典型性,对沈阳市的研究对辽宁省以及东北地区其他城市的相关研究起到代表性作用。

第二、沈阳市近几年在经济发展迅猛,其经济发展在辽宁省具有经济领军地位。近年来,其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发展迅猛,具备了对二者市场进行研究的现实基础,同时对二者未来的协调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第三、沈阳市是老重工业基地,而近年来沈阳市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异军突起,使得二者的经济地位也日益凸显。在面临经济转轨期的时代大背景下,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对整个城市未来的经济格局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如何认清与协调房地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研究对规避金融危机以及对沈阳市未来的经济格局规划具有现实意义。

2.2 指标选取依据

如何来选取指标来代表房地产市场与经济市场的发展对研究的成败起着决定性作用。本文对指标选取的依据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定义性原则。根据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功能定义来选定经济指标。房地产市场是房地产商品交换、交易以及一切流通关系的总和。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定义,可选用交易额、销售额等经济指标。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资金借贷、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买卖,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融通资金的场所或过程。根据金融市场的定义,可选用贷款额、证券交易额等经济指标。

第二、典型性原则。参考其他众多相似研究文献中所运用的指标,对其进行归纳选取。如《中国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的实证分析》选取我国商品房的交易额来表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选取金融资产总量、货币资产数量(即包括现金和存款)、非货币资产数量(即包括股票有价证券)来表征金融市场的发展。李阳(2006)和皮舜(2004)均选取我国商品房的交易额和金融机构贷款额作为各自市场的表征指标[2]-[3]。

第三、可行性原则。通过查询《辽宁省统计年鉴》和《沈阳市统计年鉴》,笔者发现沈阳市证券交易额记录年份仅由2003年开始,2003年之前的数据无法快速、准确的收集,因此将代表金融市场发展的证券交易额这个经济指标排除。无沈阳市商品房交易额经济指标,但有沈阳市商品房销售额经济指标可代替[4]-[5]。

根据上述原则,本文选择沈阳市商品房实际销售额作为表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经济指标,记为销售总额。选择沈阳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合计作为表征金融市场发展的经济指标,记为贷款合计。

2.3 数据来源说明

在基于以沈阳市为例的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研究中,有关评价指标的数据来源主要由以下查询获得:通过查阅《辽宁省统计年鉴》和《沈阳市统计年鉴》总共获得了沈阳市2003-2009年相关经济指标数据14个,经过对数据的仔细检查与核对,确保了指标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具体数值见表2-1。

2.4 模型选取依据

根据上述表2-1所收集的数据,以贷款合计为横轴,以销售总额为纵轴,借助专业统计软件SPSS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把2003-2009年的数据表示出来,得到散点图2-1。

图2-1 2003-2009年沈阳市商品房实际销售额和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合计散点图

从图2-1中可以看出,表示每年商品房实际销售额和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合计的点基本上呈递增趋势,说明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着一种相关关系。通过观察散点图的分布形态,可以明显看出其分布偏离线性模型,因此排除选用线性模型对变量指标进行拟合。其次,可以观察得到其变量的走向接近于曲线型的非线性模型。因此将选用非线性模型进行拟合。但这种描述只是直观上的判断,只是从变量散点的形态上做出的大致性描述,并不能科学的反应变量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因此在下面的论证中,本文借助专业统计软件SPSS软件来对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进行具体的计算。

转贴于

3 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相关关系的实证研究

3.1 相关分析

运用统计软件SPSS计算出销售总额和贷款合计之间的相关关系,得到输出结果如表2-2。

根据上表的数据可以得出:Pearson相关系数为0.821,P=0.024

3.2 回归分析

通过上述的相关分析,我们计算出销售总额与金融贷款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821,同时观察散点图,发现变量基本上呈现曲线型递增的趋势。因此笔者就想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着一种非线性关系,是否可以用一条曲线来拟合,所以在下面的分析中仍借助SPSS统计软件,以贷款合计为自变量,以销售总额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到输出结果如表2-3,表2-4和表2-5。

模型摘要(Model Summary):表示相关系数(R)=0.891,判定系数(R Square,R2)=0.793,调整后判定系数(Adjusted R Square)=0.752。由此可得出该模型的拟合度高达75.2%,即运用该曲线模型,自变量X(贷款合计)可以解释因变量Y(销售总额)变化的75.2%。因此通过拟和度数值证明该模型是可行的。

方差分析(ANOVA):表示回归的均方差(Regression mean Square)=3.591,剩余的均方差(Residual Mean Square)=0.187,F=19.213,P=0.007。其中重要的数据分析为F值所对应的P值的大小。由于P=0.007

回归分析系数分析(Coefficients):表示常数项 (Constant)= 3.132E-5、回归系数(B)=1,回归系数的标准误差(Std. Error)=0,标准化回归系数(Beta)=0.410, t检验的t值=2.426E7,P=0.000。其中重要的数据分析为自变量X(贷款合计)的t值所对应的P值的大小。由于P=0,所以可认为回归系数有显著意义,即X的变化可引起Y的变化,且变化显著。

图2-2贷款合计与销售总额拟合曲线图

根据上述数据分析可运用SPSS进行曲线回归分析得到曲线拟合图2-2。

3.3 研究结果

通过实证分析,我们发现沈阳市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关系具有显著影响性。从具体系数上看,销售总额与贷款合计与类指数曲线拟合度达75.2%,销售总额变动的75.2%可运用曲线的自变量的变动解释;F检验与T检验的数据同样表明无论是从整个模型方程的角度,还是从自变量的角度,都是高度显著的。从模型拟合图斜率角度来看,由于其图形斜率大于零且呈递增性,即曲线的凹凸性为凹,因此因变量会随着自变量等单位的增加而呈现出加速上升,即随着自变量的增加,因变量的上升速度要快于自变量的上升速度。通过基于沈阳市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2003-2009年的数据实证分析,我们看到代表房地产市场的销售总额与代表金融市场的贷款合计随着时间的发展呈现出上升趋势,并且该趋势符合类似指数曲线的波动走向。这表明即使金融机构贷款变动幅度较小,其变动也对房地产销售造成巨大的波动。从指标的代表的市场角度出发,不仅直接表明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关系且呈现强显著相关,而且从侧面反映出房地产市场对金融市场的强烈依赖性。证实了第一部分的理论研究结论。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的实证分析。揭示出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相关性。这是因为,房地产市成是资金密集型市场,交易额巨大,因而不论是房地产的直接使用者还是经营者都是难以承担的,因此都需要银行等金融主体参与的金融市场给予资金融通,才能顺利完成交易。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具有保值性、增值性等特点,使得金融市场特别青睐房地产市场,特别愿意以房地产金融资产作为资产组合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可见,中国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体”的。为了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在未来的协调发展,针对本文所得到的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积极鼓励监管金融机构贷款。由于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类指数曲线关系,使得金融机构贷款变动对房地产业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在面临房地产市场日益膨胀的背景下,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究其根源性主要因素,加大对金融机构贷款批准的审核力度,加强房地产业的信贷管理,严肃查处房地产信贷中的违规问题,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完善个人征信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预警体系、房地产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等[6]。通过调控金融机构相关贷款来有效的指导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发展房地产融资渠道多元化。由于目前的房地产金融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体系,而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这样无形中将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风险转化为银行体系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应该加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发展资金、证券等要素市场。

第三、建立住房抵押贷款次级市场促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将住房抵押贷款直接转化为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形态,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功能在于通过证券形式将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联系起来,积聚社会闲散资金,促进个人储蓄向房地产投资转化,并有助于提高银行长期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建立起不动产抵押贷款的次级市场。对于放贷金融机构而言,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能有效降低放贷风险和拓宽房地产资金来源,有效地把贷款风险向证券市场转移,把风险分散给广大投资者。对于投资者来说,房贷证券化为其提供新的投资工具,因房贷信用程度较高,投资者风险系数较小,可谓是一种风险小、收益高的新型投资方式。

参考文献

[1]皮舜,武康平.中国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发展关系的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06(2):1-5.

[2]皮舜.中国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Granger因果关系分析[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4(12):29-33.

[3]李阳.中国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的实证分析[D].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06.

[4]沈阳市统计局.沈阳市统计年鉴[M].沈阳市统计局出版,2001-2007.

第8篇

内容摘要:随着人们对住房抵押贷款的需求急剧增加,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将对我国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提高住房市场有效需求,培养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围绕政府行为如何在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中发挥最大作用这一中心思想,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构建一个可行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并阐述政府在证券化操作全过程中的行为选择。

关键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政府行为

我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流程设计

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施的过程,就是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收益与风险在各主体间重新分配的过程,所以有必要对证券化的流程进行一个合理的设计,使各个主体在证券化过程中获得均衡的收益与风险。

在制度框架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程序各自不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这样的一个基本程序

政府行为的选择

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活动,需要建立一系列适应其发展的新的市场秩序与规则。考虑到制度变迁中政府往往具有强制力优势,因此抵押贷款证券化需要政府的协调。笔者认为,政府行为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制度环境

1.积极规范、完善和扩大抵押贷款一级市场。针对目前我国抵押贷款一级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调整:

针对贷款方式单一、缺乏灵活性的问题,应给予商业银行更大的自,鼓励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和丰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品种。贷款银行可以根据购房者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市场制定出有差异的利率、期限、首付款组合,推行个性化服务,从而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信贷规模。

人民银行应对抵押贷款实行标准化管理。包括贷款程序、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财产评估报告、利率、分期付款计划、贷款条件、保险服务、贷款管理等标准化,为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在二级市场上的顺利推行创造一个规范化的操作环境。

针对住房消费市场上严重的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应着重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建立和健全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为鼓励商业贷款机构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贷款,可以对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优惠利率、财政贴息,政府也可以成立专门机构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担保。

针对抵押贷款一级市场参与者单一的问题,应努力推动住房金融体系的建设,例如加强我国政策性的住房储蓄银行的建设。

为了积极培育住房市场,还应加强住宅产权管理,进行全国住宅信息系统建设。另外,为了防止市场失灵,政府也应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宏观调控的能力。

2.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首先,在司法方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发起人出售贷款方式的合法性,权益的转让,破产隔离对抵押人权益的影响、以及特设信托机构的法律管辖等方面,都对传统的法律规范提出了挑战。针对有关抵押贷款能否转移、转移的方式、原债务人的知情权问题以及真实出售的法律问题等,有必要对现行法律必须给予适当的修订,才能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我国政府在推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时,可以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担保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托法》,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在有关制度方面,一方面,应尽快完善与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相关的会计准则;另一方面,为了增强抵押担保证券的吸引力,我国可借鉴发达国家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上税收制度的经验,实行税收优惠制度,一方面尽量降低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成本,另外也可以增加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3.建立特设机构(SPV)。建立SPV是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我国的实践来看,以信托公司作为载体的资产证券化方案遇到的障碍会相对小些。因为在目前我国的法律环境和金融制度下,信托公司所特有的财产隔离机制完全符合资产证券化运行机制的本质要求,因此,SPV采取信托模式应该是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模式的现实选择。

但是,从经济发展与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长久发展的角度看,政府发起设立的SPV也应占有一席之地。由政府出面组建SPV,不仅容易获得投资者的信任,信用评级较高,融资成本较低,而且在抵押市场上可以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角色。这对于规范市场,建立标准化的交易程序,有效的定价机制和统一的清算体系均将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在美国、加拿大和我国香港地区,抵押二级市场都是由政府发起设立的公司推动的,这体现了政府对住宅金融市场的干预与扶持。但SPV不是政府的行政机构,必须遵循市场运作的原则,这种将政府扶持与市场原则有机结合的方式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重目标。

(二)完善信用环境

1.充分发挥政府信用增级的功能。信用增级可以分为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类,内部信用增级的方式有超额抵押、建立现金储备账户等。外部信用增级主要通过金融担保或保险来实现。除此之外,还可以选择资信度高的商业银行或保险公司充当担保人,并与其签订担保协议。

对住房抵押贷款进行信用增级,是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关键,而以什么方式提供信用担保,则是信用增级的核心。根据国外经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担保方式主要有政府担保、企业担保和个人担保等。

在我国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政府担保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政府信誉高,实力强,由政府来进行信用增级,能增强住房抵押贷款机构的安全感,提高他们的抗风险能力,消除惜贷心理。

政府提供信用增级,能促进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消费。为中低收入者提供抵押贷款的担保,与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均衡住房消费的供需矛盾的目标相一致。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信用基础薄弱且信用制度滞后。政府采用担保的方式来进行信用增级,其示范作用远远超过担保作用本身,政府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担保,表明了政府推动住房金融市场的决心,促使更多的贷款机构和商业性保险公司放心大胆地积极参与住房贷款业务。

政府担保减少了抵押贷款的风险。政府担保进入保险市场,可以将社会上信用风险高的那一部分购房者(中低收入家庭)从商业保险市场中分离出来,实质是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有利于商业银行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操作。政府同时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发挥信用增级的功能,可以使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得到进一步完善。

政府提供信用增级,最大的一个问题应该是资金来源问题。根据发达国家的情况,我国政府也可以通过财政预算拨付、收取保险费以及存储准备金等手段来解决担保赔偿所需的资金问题。2.建立信用评估体系。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个人信用制度的欠缺已经成了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的巨大障碍。在我国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的起步阶段,政府推动可以发挥极大作用:

制定和实施有关法律。目前的问题是我国法律法规涉及个人征信方面的有关立法相对滞后,至今只有一部《征信管理条例》,从2002年起草至今尚未正式颁布。因此,应该强化政府这一外部强制力的作用,对《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涉及个人信用方面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对保护个人隐私也应作全面的规定,尽快出台关于信用数据开放和使用的法律法规。总之,政府应该建立一系列违约惩罚机制,规定信用资料的传播范围,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等,最终目的是建立起一个安全高效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

发挥政府作用,推动信用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据报道,我国自1987年在沈阳成立首家信用评级公司以来,至今约有信用中介服务机构1200多家,其中60%为信用担保机构,35%为开展信用调查、信用评价、风险管理等咨询公司,5%为专门从事信用征集、评级和管理的信用中介机构。显然,总体上我国目前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无论质量、数量都不能满足全国性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建设的需要,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也是不可行的。应该发挥政府在监督管理和环境创造上的优势,完善个人存款实名制,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建立个人基本账户制度,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等。用法律的形式对个人账户体系、个人信用的记录和移交、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个人信用级别的评定、披露和使用,个人信用主客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明确个人信用评估各机构的职责,使个人信用制度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合理运行,规范发展。

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估管理系统。科学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是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建立的基础。我国目前个人信息非常分散,可以由政府出面建立个人信用评估管理系统。由政府将各部门的个人信息进行汇总,以个人支付能力和信用记录为核心,以定量分析的方法评定个人信用等级。通过将信用评分结果划分为不同的信用档次,向信贷决策提供一个科学、准确和有效的信息系统。

总之,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是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顺利实施的基础之一,我国政府应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在信用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信用评估体系,从而保障我国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金融环境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金融的机构体系,房地产金融监管缺乏,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规定外,对房地产金融机构的管理尚无一个明确的专门机构,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进一步明确。在我国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国内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将会更加活跃,但也使得对之加强监管的难度加大。目前来看,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中以下几个有关金融改革与监管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逐步实现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应该说,混业经营是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抵押贷款证券化带来的必然结果。但是,分业经营是我国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的历史选择。因此,在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运作中,关于“分业”还是“混业”的问题就不可避免了。“混业经营”可以扩大整个金融业的资源利用效率,提高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促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的相互促进和发展。但分业经营却又利于金融机构的经营安全性、稳定性,双方互有利弊。从我国实践来看,从1999年8月开始,允许部分券商参与同业拆借市场,从而打开了银行信贷资金流向证券市场的通道。200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文,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打通了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的资金通道。2005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并开始实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按照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可直接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银行将借此进入证券市场。这一切现实说明,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原来的规定已经不适应我国目前的形势发展。

我国能否顺利实现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关键取决于金融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地控制,而有效控制金融风险又依赖于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因此,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逐步实现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重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