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3 20:04:0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临时工劳动合同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表达临时劳务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工作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通讯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省 市(县) 区(乡镇) 村
居民身份证粘贴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 所列条款。
一、 临时劳务用工合同期限
1.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该工程结束后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乙方同意在甲方 中担任工作。
三.劳动报酬
3.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按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资标准予以执行。
3.2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3.3乙方提供正常的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保险、个人所得税
4.1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2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工资标准中已含个人所得税,如达到缴税标准,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1甲方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乙方遵守甲方有关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的规定。
5.2甲方按规定的规章制度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甲方提供的宿舍、食堂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5.3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5.4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对乙方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临时劳务用工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其它
7.1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临时劳务用工合同变更书》。
7.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7.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7.3.1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7.3.2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7.3.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擅自停工、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3.4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7.3.5严重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7.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7.5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7.6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7.7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所提供的劳动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如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7.8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劳务工资。
7.9如因业主及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窝工、停工,甲方将按用工所在地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
7.10当事人双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因办理工作移交、财产清还等手续。
八、甲乙双方需约定的其他内容: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双方约定应在市有管辖权的诉讼解决。
十、附则
10.1合同的未尽事宜依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10.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临时劳务合同书范本阅读
用人单位: (简称甲方)
职工姓名: (简称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和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既从20xx年 月 日起至单项工程完工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工作.因生产经营变化和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的工作可以申请另行调整或提出解除合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甲方根据本企业规定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已在劳动报酬总额内.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1、甲方按其乙方工作内容每月计发计件工资.
2、基本养老保险金,甲方按乙方每月工资总合计计算,已含在工资总额内.由于乙方属于短期临时用工,乙方强烈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随同工资发放本人,由乙方自己到社保局交纳,所以合同期满,公司不在承担此费用.
五、劳动纪律:在合同期间乙方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如乙方不遵纪守法,甲方有权根据企业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处理.
六、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2、乙方因工受伤,必须在甲方指定医院就医,医药费和住院费由甲方负担.乙方住院期间每天工伤津贴按10元计算.护理费用每天按5元计算,护理人员由家属自行解决,住院期间生活补贴每天按5元计算.出院休假(凭医院休假证明)期间由甲方每月按300元发工伤津贴.
乙方因工伤致残或死亡,其待遇按劳部发[1996]266号《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处理.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新的情况发生或出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并到劳动合同签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
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天通知对方,经同意后方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合同期满既终止执行,如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合同.
八、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在自解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万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表达临时用工合同范本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___________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季节)工。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到___________车间(部门)从事临时性生产(工作)。
2.甲方对乙方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本行业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改善劳动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四、工资、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甲乙双方根据《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商定,执行____________工资形式(日工资、月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百元含量包干等),工资金额为____________;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甲方应按日付给乙方待工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按《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执行。
4.乙方政治上应与甲方固定工一视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一)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医疗期为三个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的。
(二)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对国家、企业作出贡献或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法令,甲方依《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规章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七、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其中一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给予赔偿。
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向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当地劳动行政机关鉴证部门鉴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应妥善保存,如有遗失,需及时申报鉴证机关。
十二、本合同不得代签,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医院临时工聘用合同
用人部门(甲方):
职 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考试、考核合格及医院院务会研究决定,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 日止,期限为 。
二、工作任务
乙方在甲方的 岗位承担工作,并服从甲方因为工作需要的临时调整岗位。
三、劳动纪律和待遇
1、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內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3、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每月轮休4天(春节及婚丧假除外),余假不计算补助,不允许两月及以上假期一次性连休。
4、乙方基础工资同新聘正式职工标准,另加岗位提成 ,每增加一年工龄基础工资递增 元/月(从 年计算)。
5、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本人不参保者其单位缴纳部分不支付现金,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订的,甲方将从次月起停止缴纳乙方的保险金,其他福利待遇同正式职工 。
6、上级人事部门办理招工手续,如基本条件相符,可根据乙方表现,优先考虑,择优录取。
四、终止解除聘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续聘考试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工作安排者;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医院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医院因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国家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五、双方协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在聘用期间由于某种原因对甲方所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严格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向甲方上缴 元医疗风险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不再续聘时,且未对医院造成损失的,将在2个月内退还,否则根据其损失酌情扣减,损失超过 元者必须缴清,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追缴。
3、甲方派乙方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回院后必须在甲方工作满五年,否则由乙方按200%赔偿甲方进修期间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扣除全部押金,不服者通过法律途径追缴。。
4、甲方在聘用乙方期间如上级政策有变动,按当时政策办理。
5、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有关医院临时工劳动合同
一、签约人基本情况
(一)、用人医院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医院)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医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者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贰年(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医疗/护理生技士/药士)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实行a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五、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具体发薪日期为每月10日。
(二)、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五日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七、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就有关服务期和违约金等事项双方约定如下(或见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书):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退还在工作期间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进修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八、双方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约定如下事项:甲乙双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临时工劳动合同范本
聘用医院(甲方):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聘人的担保人(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兹有聘用医院(甲方)_________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_________。
2.职责范围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照国家有关规定和《_________》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有关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负责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_________。
九、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劳动服务公司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劳动合同
甲方(招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单位性质: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地 址:
乙方(被招用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何时获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何时获何技工等级任职资格:
住 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印制
说明:
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填写;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需用A3纸张双面打印使用,装订使用需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 年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 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 元。
2、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
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
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现住址:_________
属于:_________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_________。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_________元,公休假和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_________。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_________元,乙方负担_________元。乙方缴纳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复工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或参加社会招工考试已被录取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项规定的;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项(2)的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____元。
2.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______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_________况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_________情况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_________。
7.其他需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_______元,赔偿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_________。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逢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工单位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务工人员姓名(乙方):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务工人员户口:___________________
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务工人员家住:_________县(市)_________镇(乡)________街(村)__________号(组)
务工人员暂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中介推荐,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自愿到甲方做临时工。按照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违反。
一、合同期限
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计__________个月,在甲方做临时工作。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二、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甲方担任临时生产(工作)任务。合同期内如一方要求变更工作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
三、生产(工作)条件、双方的义务
甲方:为使乙方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对乙方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程和法制教育。尊重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应享有的政治、经济待遇。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对临时工的管理规定,接受劳动部门的监督、检查。
乙方:在合同期内,接受甲方的领导,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与其他职工一样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工资待遇
经应知应会考核后,确定乙方在合同期内实行计时工资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___元,加班工资,夜班补贴、劳保福利按本单位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实行计件工资制,月工资额按计件单价结算,其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福利待遇
按国务院1989年颁发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和__________省(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或不能适应正常生产(工作)的;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医疗期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因参军、招工、招干、升学者。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法律规定的除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解除合同,并给予书面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签订后,须送劳动仲裁机关鉴证,即确认有效,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后补充。
3.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从申请调解之日起,在30日内,经调解无效时,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的申诉应从其知道或应当知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超过期限不受理。如对仲裁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甲方所在县(市)人民法院。一方当事人期满不,又不执行裁决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补充的有关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应在办理调配手续后,及时签订、鉴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鉴证机关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涂改无效,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___________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季节)工。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到___________车间(部门)从事临时性生产(工作)。
2.甲方对乙方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本行业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改善劳动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四、工资、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甲乙双方根据《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商定,执行____________工资形式(日工资、月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百元含量包干等),工资金额为____________;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甲方应按日付给乙方待工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按《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执行。
4.乙方政治上应与甲方固定工一视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一)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医疗期为三个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的。
(二)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对国家、企业作出贡献或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法令,甲方依《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规章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七、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局拟订的《天津市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细则》,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市城乡劳动力的统筹管理,扩大城镇待业人员就业门路,促进生产发展,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本市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和驻津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因临时性、季节性生产、工作需要,以临时工、农民工、劳务工、季节工等各种名义使用的一年以内的人员,统一称为临时工。招收临时工要在上级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内,向单位所在区、县劳动局申报。
第三条 单位需要临时工时,应首先从内部富余人员中调剂解决;确需从社会招征的,原则上应在城镇待业人员中招收,一般不得招用农村劳动力;城镇待业人员不能满足的个别工种,经劳动部门审查批准,方可从农村招用,但必须坚持先本地后外地的原则,严格控制使用外省农村劳动力。
第四条 单位确需从农村招用临时工时,区、县劳动局可以先从本地区的农村劳动力中解决,本市农村劳动力如不能满足单位临时用工需要,确需从外省区招用农村劳动力的,须报经市劳动局批准后方可招收。
第五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劳动局《关于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和加强临时性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劳计〔1989〕467号)的规定,凡使用外省市成建制的农民建筑承包队,必须经市建委审查批准;凡使用本市郊县成建制的农民建筑承包队,必须经市建委和农委审查批准。
第六条 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属城镇待业人员的,实行《临时工劳动手册》制度;属农村劳动力(包括外省区)的,实行《农民临时务工许可证》制度。
《临时工劳动手册》,由区、县劳动局在单位办理招用临时工时发放;《农民临时务工许可证》,在市劳动局统一安排下,由用工单位所在区、县劳动局凭审定批准的劳动合同发放。
《临时工劳动手册》和《农民临时务工许可证》,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
第七条 市、区、县,街、镇三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城乡劳动力统筹协调管理。
市劳动局负责对全市城乡劳动力的宏观调控和统筹指导;区、县劳动局负责单位临时用工的组织实施,掌握劳动力的供求信息,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务市场,保证用工单位需要;街、镇劳动服务公司负责掌握本地区劳动力资源情况,办理临时用工手续。
第八条 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临时工招收工作,要按照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天津市各级劳动服务公司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津政发〔1983〕62号)的规定,实行有偿服务。单位从城镇待业人员中招用临时工,应缴纳临时工报酬5?8%的手续费;从农村劳动力中招用临时工,应缴纳临时工报酬10?15%的管理费。收取的费用由劳动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抽调和挪作它用。
第九条 单位招用临时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式样另发)。劳动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经区、县劳动局审查核准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终止或续订都必须报审批部门,否则无效。
第十条 临时工工资待遇可采取承包、计件或计时多种形式解决。工资报酬水平参照本单位同工种、同等条件的固定工或合同制工人,具体标准由用人企业与临时工本人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单位支付给临时工的工资,应纳入工资总额计划,列入《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由开户银行凭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劳动合同监督支付。
第十二条 临时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因工死亡和因工负伤的,其待遇依照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临时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合同期满后,视其伤残程度,单位可一次性付给相当于临时工本人六至十二个月标准工资的因工致残抚恤费。
第十三条 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确定,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伤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单位可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伤病痊愈,但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应予解除劳动合同。对使用期限在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一次发给二至四个月本人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单位发给丧葬补助费,标准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90%,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一人者,为死者生前三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二人者,为死者生前四个半月的标准工资。供养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生前六个月的标准工资。并按有关规定一次性分别增发一个半月、二个半月、三个月的副食品价格补贴。
第十四条 单位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标准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局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城镇待业人员做临时工,凡经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并按规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其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年限可合并计算。
第十六条 临时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对从事起重工、电工、焊工、司炉工等特种工种作业的,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取得专业证后方可使用。有毒、有害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使用临时工,必须根据岗位特点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单位招用临时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第十七条 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临时工的单位,区、县劳动局有权制止和处罚,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单位擅自使用临时工工资总额50?100%的罚款,罚款的50%上缴同级财政,余额作为劳动部门就业管理经费。
第十八条 本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包括街办、校办企业等)招用临时工,参照本细则执行。乡镇企业招用外省农村劳动力的,也必须按本细则第四条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增强企业用工活力,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政府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穗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各种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专业户、个体户招用临时工管理。
第四条 使用外地临时工(指非本市区城镇户口临时工,以下同),应按“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根据本市生产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强管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第五条 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一、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二、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五、 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
六、 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在履行在确需变更劳动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八条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严格履行。如发生纠纷,由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临时工劳动合同书》统一由市劳动局制订。
第三章 临时工的招收和管理
第十条 被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十六年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如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第十一条 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开向社会招收持有本市区待业证的人员为临时工,并应直接到临时工户口所在地的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
第十二条 在本市区城镇内确实难以招到临时工的工种和岗位,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自行招用外地临时工。被招用的临时工,不得迁移户粮关系,并必须持有身份证和当地乡镇以上劳动管理部门证明。
第十三条 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外地临时工,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领取《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
一、中央、部队、省、市属单位,外地驻穗单位,到市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二、区属单位、私营企业,到所属区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三、街属单位、乡镇企业、个体户、专业户,到所属街道、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 外地临时工必须在被招收后三天内,凭《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到公安部门申报领取《暂住证》。如由用工单位或雇主解决住宿的,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到住宿地派出所办理手续;自行解决住宿的,由本人持有关证明到住宿地派出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 用工单位必须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如实填报使用临时工人数。
第十六条 使用工单位要有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管理临时工。其任务是负责临时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技术培训;管理临时工的行政事务;处理临时工的纠纷和一般违章行为。
第四章 工资和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临时工的工资,应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可采用多种工资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区同类行业同等工种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 国营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凭用工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支付。
第十九条 临时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应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相同。
第二十条 临时工患病、因工伤残、退休养老等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临时工的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 临时工进场时,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临时工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后才能上岗位。
第二十四条 临时工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以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保健食品费用,应参照用工单位同类工种正式职工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工单位负责统计、上报,并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招收、使用临时工者,按管理权限,由市、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用工单位在招收、使用临时工中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按违章招收、使用人数处以每人每月二十元罚款;
二、视违章情节轻重,对用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雇主处以五十至二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其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对个体雇主,需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用工单位被罚款项不得列入成本,对个人罚款不得报销。
罚款金额全部上缴地方财政。
罚款收据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市属县对临时工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