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5 16:35:4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合同管理经验交流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合同管理 工程变更 施工阶段
1.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为了保障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必须发现下面的问题并做好必要措施。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2.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陛,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陛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加强合同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3.1 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建筑市场日益规范的今天,《合同法》已经实施,各级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抓住时机,积极组织宣传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培训管理人员,以开展先进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掌握政策和业务水平,从正反两方而进行宣传教育,使工程承发包双方认识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双方必须认真订立和严格履行。
3.2合同管理与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应紧密结合
合同管理、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招投标中。承发包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件,为招投标的结果有效实施提供保证。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之中,因此应建立三者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3 .3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发育,工程项目的规模日益庞大,合同条款日趋复杂,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也越来越多,因此迫切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如合同档案库、合同分析系统等。
4.加强对分包合同管理
4 .1坚持程序管理,择优选择分包单位
根据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以《分包商评价报告》的形式,收集整理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其步骤如下:① 工程部、物资部、计财部等分工负责对各分包单位做深入细致地调查:② 对各分包单位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资金保障、安全质量、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价:③ 对该评价合格的分包单位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册》并报总工程师审核和项目经理批准:④ 将分包商的业绩及证明其质量保证能力和施工能力的有关资料建档保管:⑤ 在《合格分包商名册》中择优选择分包单位。
4.2 统一组织谈判及合同签订
通常由项目部领导组织工程部、物资部、计财部等有关人员,与分包商就合同价格、安全保证、质量保证、工期保证等合同条款进行谈判。计财部门记录谈判结果,协办部门会签;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签署意见,最后形成并签订正式分包合同。
4.3 合同内容和形式的规范标准化
合同制定的好坏,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特别是对工程成本有很大的影响。项目部采用统一一制定的标准,以分包合同加补充条款的方式保证合同的质量,使分包合同做到内容全面、条款明晰,并要求业主与分包商共同承担义务和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只对那些有特殊要求的和有针对性的内容附加补充条款,明确地划分工程范围,精确地说明工作内容,避免含糊不清,留下活口,给分包商的索赔制造机会,造成成本增加。
5.加强合同综合管理,实现成本控制
5.1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签订以后,只是理论上控制了工程成本,然而为了把支出控制在合同金额以内,还要特意在计财部门设置一位既熟悉合同条款又熟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还具有实践经验的预算人员,作为合同成本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并负责处理执行合同过程中因有关政策法规和计价依据的变化。同时负责对于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避免由于履行不佳造成成本增加。
5.2 实行全员管理.严格过程控制
项目管理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全员、全过程的系统性管理。施工、技术、质量、成本、安全等在合同中融为一体。合同的管理和执行,依赖于全体职工,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有义务随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因此,合同签订以后要组织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合同,深入理解合同文件的精神。
6.做好工程造价合同索赔管理
(一)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讲,工程索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前的建材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不断的压低报价以期中标,但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各风险的存在,使得施工企业往往面临每工程亏损的局面,若企业掌握先进的索赔管理手段,那么不仅能够扭转企业亏损的局势,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另外,工程索赔工作的实施,还有利于工程施工过程存在风险的转移,当工程面临风险损失时,通过索赔,可将风险损失转移给业主单位或适合承担该风险的第三方。工程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正当、合法的营利行为,索赔管理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了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合同管理水平的外在表现,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本保证。
(二)在进行工程索赔工作时,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具体如下:
(1)严格以合同作为依据
必须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的依据,按其规定的有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必须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内容,因此在意向书中应将索赔项目及缘由写明,并应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2)按时递交索赔意向书
索赔意向书在提出之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3)及时收集索赔资料
在索赔意向书签字确认后,要及时的收集证据,并保证收集到的证据及资料要真实,对一些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好文字记录,以做为处理索赔时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早在1994年,深圳就通过了立法的形式,确认了社区股份合作制的法律地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社区股份公司属于集体企业,是由以行政村或居民小组(自然村)为基础组成的合作经济组织改组而设立的,是深圳快速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的具有时代特色的产物,在深圳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有数据表明,目前全市各种的股份合作公司的总数已经过千家,掌握着大量的土地和其他物质资源,但是整体效益并不是特别理想,主要原因除了发展定位不够明确,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之外,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和外部的政府监管更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根据笔者多年的实务经验,加强财务管理,不仅能够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水平,而且也便于政府外部监管的实施,从而促进整个股份合作公司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财务管理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是集体资产监管的重要抓手。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发展集体经济、助力产业转型升级至关重要。此外,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股民的切身利益,影响社区的稳定和谐,备受社会关注。因此,加强财务管理对规范股份合作公司运作和监督、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越来越重要,对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上现存的问题
1.在建工程长期挂账不办理工程结算。部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完工不结算、不结转固定资产,也未经过审计。
2.违规发放各种补助。从实务来看,各街道办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工资和福利没有统一标准,存在以交通费、通讯费和节日补助等名义发放各种补助。
3.餐费、车辆费用控制执行难。从实务来看,公司以误餐形式报销和车辆费用报销增多,造成集体资金损失浪费。
4.已经发现的问题一直未整改。虽然机构一般都会及时发现股份合作公司存在的财务问题,并迅速反馈给相关部门,但这些问题却年复一年未得到有效的整改。
5.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公司对财务管理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未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执行每年全面资产清查。
6.合同管理缺乏监督。存在长期租赁"明租实卖"的行为、租金的减免事项以及合同管理、备案脱节。
7.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清理。
8.内部控制形同虚设。员工身兼多职,岗位不相分离,相互牵制监督形同虚设。
9.财务公开流于形式,透明度不高。财务公开内容过于笼统,项目未细化、具体,透明度不高,股民难以看懂财务数据,信息公开流于形式。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记账存在缺陷,不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规范社区财务管理行为,防范集体资产流失,街道办事处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实行统一记账。实行记账推动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了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但是,随着股份合作公司产业转型,现有的事后记账,缺乏对事前、事中管理,无法对业务事项性质、费用支付等进行实时监控。另外,由于记账的时效性不强,公司资金在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率得不到监督和保证,也加剧了社区集体资产流失。
2014年政企、社企分开以后,股份合作公司逐步回归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自主经营的现代化企业,对财务管理的职能已不再停留会计核算、监督、提供信息等,而是全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向经营管理层提供决策信息,实现经营目标。
2.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在股份合作公司内部,不管是掌握决策权的管理层还是普通的股民,都没能正确认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大作用,缺乏战略上的意识。股份合作公司执行街道办相关制度,大部分未建立符合自身情况的财务内控制度。一是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委会成员没有意愿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限制自身权利;二是财务人员来自本社区村民,未经严格培训,无专业能力完成制度建设;三是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未要求股份合作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3.内部管理不规范。股份合作公司自董事会、监事会、集委会成员,到普通员工几乎全部来自本村村民,相互之间都是裙带关系,既是公司员工又是公司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模糊。以血缘为基础的人际关系往往让公司很多内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即使建立了健全的财务制度也难以严格执行。
4.外部监督不到位。一是记账单位监督乏力。记账单位将记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但是问题仍得不到重视、整改。有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甚至认为记账机构无权指导监督其财务工作,经常拖延交账,不配合工作。另外,记账单位的会计人员专业技能有限,无法发现、识别或意识到风险。
二是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业务水平不强。街道办集体资产办负责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业绩考核等管理职能。作为监管部门,却没有懂业务或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配备,又如何指导、管理、监督。
三是股民监督意识不强。股民只关注于公司分红,对公司财务问题不愿管、不想管或不知如何管,只要不涉及土地、财务重大问题,股民对参与公司事务不积极。因而,股份合作公司的运作管理往往集中为某部分人的内部管理,一些隐蔽的财务问题,就更难以发现。
四、强化财务管理的建议
1.加强业务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1)委派财务管理人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由街道办集体资产办面向社会聘用具有企业财务管理经验的财务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进行委派、监督,参与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推进制度建设及财务监督。受委派的财务人员直接对委派部门负责、报告,由其考核、发放薪酬。委派制不仅能解决记账事后管理、信息滞后导致信息不对称等弊端,既能保证财务服务与监督职能的统一,又能实现核算、经营决策主体不变,提高财务管理水平。(2)记账纳入职能管理,双重监督。集体资产办将会计核算中心记账职能纳入职能管理,全面了解公司财务行为,有效配合公司经营绩效考核,规范公司行为;有效监督、考核评价委派财务人员行为,促使其尽职尽责履职。(3)优化绩效考核指标,引导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集体资产办统计分析股份合作公司历年存在的问题,分类汇总,将一些问题纳入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比如交账及时率、问题整改率等,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觉、主动达标,实现良性发展。(4)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集体资产办牵头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机制,定期反馈信息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司法所重点对股份合作公司合同管理、重大事项协议、法律审核等进行审查;城建办、项目办、旧改办等重点对工程项目建设、旧城改造等关键环节的审批;纪工委、督查室对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
2.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三会成员及财务人员的培训。首先,定期安排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层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政策法规培训、经验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增强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打造一支业务素质强、政治素养好、责任意识强的管理队伍;其次,组织股份合作公司会计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技术技能,交流工作经验,增强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
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发挥委派股份合作公司的财务人员尽快了解熟悉企业情况及经营管理方式,依据区、街道办相关规定,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建立健全符合股份合作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程序。如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公章管理制度等。
4.切实加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的监督。一方面建立完善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企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接受股东的监督,保证股东及集体利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建立完善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区、街道两级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组织好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
5.指导、鼓励股份合作公司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一)“四位一体”责任明确
风控体系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营和法务部门、单船项目经理、集团主管部门四方面的责任主体所组成的、相互分工、协同配合、制约监督的体系。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企业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对本企业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及时指导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调整、充实风险防控力量,借助“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小组,落实本企业的风险防控工作。
2.企业经营、法务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担负“承上启下、主动落实”的工作责任,要“抓早、抓实、抓主动、抓具体”。经营、法务部门在经营接单过程中从源头防范风险:在项目建造过程中要配合项目经理处理好与船东之间的各项事务,并将发现的风险点及时记录,汇报分管领导及企业法定代表人。
3.单船项目负责人是“前沿阵地”的第一责任人,在生产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通过生产、经营、技术、物资、质检等部门单船项目负责人的分工与协作,共同承担项目建造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责任。
4.集团公司法务、船贸、企管部门是督查责任人,督促检查各权属企业风险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帮助指导和提供风险应对意见,必要时协调联系专家“会诊”处理权属企业的疑难问题,组织经验交流,同时试行风险防控考核结果与企业高管薪酬挂钩制度。
(二)各环节全程控制机制
风控体系基于集团公司各权属企业的经营业务特点,将生产、经营各环节紧紧相扣,解决当期问题,力争实现针对生产经营风险的事中过程控制。同时,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旨在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个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经营管理由始至终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集团公司及权属企业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最终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防控机制。
(三)设定风险等级,强化实时预警
集团公司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手持订单履约风险分析会,必要时邀请律师参加。各个船企介绍履约情况、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采取的解决办法,由律师进行风险诊断并提出风险防控建议,对于律师提示的重大风险及其防控建议,集团公司将下发书面通知,要求权属船企落实。集团公司每季度对各船企出现各级风险的订单进行统计,并发出预警通知(突发风险适时通知),提醒各船企关注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四)法务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集团公司出台了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覆盖合同管理、案件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律咨询管理、法律事务备案与审核管理、法律培训与教育管理、法务工作监督与奖惩管理、重要决策法律审核、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等13个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规章和制度,形成了集团系统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
二、马尾造船风控体系建设情况
在集团公司指导下,所属单位马尾造船通过细化责任、分解责任、明确分工,分别针对船舶建造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记录、梳理、协调,最终实现建造风险的整体可控。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
马尾造船成立了“四位一体”风控体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由经营、技术、物资、生产和质量等分管领导,以及各项目经理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风控小组,从组织管理上明确、细化了责任体系。
(二)法务与经营合署办公
建立了法务与经营合署办公体系,即负责经营法务审核的一名人员在经营管理部门办公,在原法务纵向梯队建设的同时,拓展法务与各部门的横向联系。法务与经营合署办公的模式,一方面有利于风险控制信息沟通的顺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向集团公司及时寻求帮助。
(三)夯实基础制度
按照集团公司部署,马尾造船推行了风险防控月例会、现场工作记录、月度建造报告、单船建造总结报告等制度。同时,针对造船进度等问题,对原报告制度做了细化、改进,主要是:各部门每月填写《造船合同月度履行情况表》、《生产问题月报表》、持续更新《手持订单履约情况汇总表》、每月上报《手持订单履约风险分析报告》。
(四)借助信息化手段建设履约风险预警体系
2013年,福船集团结合“精细管理年”活动,借鉴台塑管理经验,开展精细化风险防控工作,在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中逐步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表单化、表单信息化。
马尾造船结合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和风险防控机制创新工作的要求,引进了售后服务管理软件,为保修项目的接收、内部协商处理、设备问题的处理跟踪和汇总、成本汇总和分析、索赔和反馈提供了一个高效、稳定的处理和交流平台,提高了售后服务的管理效率;同时,在OA系统上开发了《造船合同月度履行情况表》的信息化表单流程,将风险防控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部门,进一步固化职责,提高效率。
三、马尾造船风控体系运行情况
当前,世界经济不景气,造船市场持续低迷,船东违约的现象严重,船企面临的风险日益加大。马尾造船利用风控体系的不断成功实践,规避了数起船舶建造风险,2010-2012年共化解风险项目合同金额达10亿元,未发生被诉案件,实现造船合同履约风险总体可控的既定目标,企业管理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实际运行情况是:
(一)履约情况表单化、履约风险报告化
1.合同生效后,由经营部的单船项目经理于每月下旬发起表单流程,由设计、物资、财务、生产、质检等部门的单船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填写本月该造船合同项下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的事项等,各部门填报完毕由经营部送呈“四位一体”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各相关成员阅示,并在月度履约风险分析会上对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的事项进行协商解决。若有重大生产问题,则提交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制定措施,下达执行。
2.经营部经理根据所有手持订单的《造船合同月度履行情况表》所收集到的信息,填写《手持订单履约情况汇总表》,根据延期天数占弃船期总天数的比例设定五个风险等级,对出现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及一级风险的订单分别以蓝色、绿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标识。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3.由经营部经理负责、法务人员协助撰写《手持订单履约风险分析报告》,针对手持订单履约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采购、融资、生产、船东付款及现场配合等方面的问题。综合考虑市场、船东资信等情况,分析可能对造船合同的履行造成的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二)具体案例——集装箱船新规范风险应对
IMO组织要求2012年7月1日以后交付的船舶必须满足PSPC(涂层性能新标准)。此标准的实施不仅涉及到涂料和涂层本身,更涉及到造船硬件设施、造船模式和造船工艺流程、涂料及涂装工艺、实验测试设备、涂料和涂层检验及认可、验证及检查机构、检查人员资质及其认可机构等诸方面。
鉴于马尾造船该批集装箱船在签订时并未有PSPC的要求,建造时也未按照PSPC的要求来执行,如果此批四艘集装箱船不能在2012年7月1日前交付,将因不满足规范要求而无法拿到船级社证书,最终导致无法交付船舶。
关键词:管理体制 项目法人 项目管理 合同管理 控资控制 监理制
三峡工程规模巨大而技术又复杂,分三个阶段逐步建成大坝、电站和通航建筑物,总工期17年,整个建设过程处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涉及国汁民生,国务院十分重视。在工程建设一开始,就确定了采用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制和国家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的建设管理体制,这一新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明确了政企分开的原则,国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宏观调控和监督作用,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中心的招标承包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运行机制。
项目法人中国三峡总公司按照三峡工程的特点、规律和建设程序,依靠科技进步,围绕质量、进度和造价三方面的控制目标,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组织建设,并努力使中国三峡总公司朝着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发展。自1993年开工以来的8年中,通过工程实践,在吸取国内外工程建设科学管理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已逐步建立了三峡工程全面的质量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项目管理体系,对工程建设有效地实现了全过程计划、组织、协调和全面控制,按期完成了一期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现在二期工程正在全面展开,将按计划在2003年6月开始蓄水发电和发挥初期防洪与通航效益。
本文对8年来实施并不断努力完善的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试做一些规范性的综述,以期为三峡工程的管理体制的总结和提高引起各方的重视和讨论。
1 三峡工程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1 国家宏观调控与监督
国务院成立了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负责三峡工程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有关各方协调、宏观资源配置和监督,把三峡工程建设的市场运作与政府宏观调控结合起来,保证三峡工程建设健康、规范地进行。
(1)直接组织了初步设计审查,审定三峡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方案、总工期、静态总投资。
(2)决策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方案。在国家注入资本金的同时,逐步向国内资金市场直接融资和国际资金市场间接融资。
(3)在建设过程中,审定项目法人建设投资计划和价差,对工程动态投资进行宏观控制;协凋国家综合部门、行业、省地等有关各方解决项目法人运作中的重大难题,包括计划资金、重大装备采购、移民、运行及工程以外的重大问题,制定方针政策。
(4)在二期工程建设中派出了质量专家检查组和稽察特派员小组,对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每年实施监督检查。
1.2 项目法人负责制
同家明确中国三峡总公司为三峡工程项目法人,按照国家赋予项目企业法人的职责,全面承担三峡工程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经营、还贷、资产保值和增值。
(1)根据国家批准的三峡工程建设方案、工程概算、工期目标,全面负责三峡工程建设;
(2)负责组织技术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审定具体实施方案;
(3)对建设项目,主持决定年度计划与立项、分年投资与筹措的实施方案,对工程施工和设备招标采购、质量与进度及安全、工程造价、投运等目标进行全面控制;
(4)通过招标承包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运用项目管理,组织和协调施工、监理、设计、运行等全过程的工作。
1.3 招标承包制
三峡工程自开工以来,就按照招标程序运作,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优选国内的建筑安装施工承包人、国内外的设备制造商、工程监理单位,建立承包合同关系,建立三峡工程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实现建设管理目标的可靠性,也促进施工企业、工厂改进管理机制和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1)招标工作从招标设计开始,包括了招标文件编制、售标、投标、专家评标、项目法人决标、授标和合同签订等全过程,这一过程根据合同法和项目工程技术经济特性、质量与进度的要求,在“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公正评标、减实信用”的原则指导下进行;
(2)在国家招投标法实施后,在内控制度上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国三峡总公司成立招标委员会,统一负责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招标文件编制由项目责任部门负责,招标委托中介机构,评标由专家组独立进行;
(3)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2000年以后取消了议标方式;
(4)实行了专家评标定性分析、定量评分、综合评议、择优推荐,最终由中国三峡总公司领导集体、决策的承发包制度,杜绝行政干预、关系干扰和凭印象办事,避免决标失误。
1.4 工程监理制
项目法人建立了从材料或设备加工制造、运输、仓储、现场施工等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按项目(包括设备制造)合同相应设置厂监理(监造),主要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用合同明确监理职责,按照“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进行监理工作。项目法人相应建立了协调管理机构,规范和强化监理的管理。监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监理单位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招标发包、施工过程、完工验收和移交的全过程工作进行监理。
(2)监理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3)监理的主要职责:参与项目法人管理机构,制定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与控制标准,审查招标文件,核审施工详图、设计变更,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措施,协调施工进度;施工指示、监督工程质量,检查单元施工程序、工艺、原材料质量,施工单元签证与验收,审核工程计量与工程结算,索赔取证和审查,参与工程核算、完工验收等。
1.5 合同管理制
三峡工程按分期建设阶段需要实施的不同项目,将其质量、进度和造价的建设管理目标制定成分项合同进行层层落实:
(1)以合同的方式将建设管理目标与责任关系分解,并延伸到施工承包人、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形成施工承包人、工程监理和设计单位对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法。人对国家负责的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机制;
(2)在合同中划定承包人全面完成承包合同工程的目标、责任、承包条件、技术规范、参建各方的工作责任、工程涉及的材料供应与运输、各专业或项目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
(3)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要求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组织体系;
(4)项目法人内部建立决策、管理、执行三个层次管理体制,在运作上进行制度化、规范化,逐层确立相应的职责,具体责仟落实在执行层。 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为了确保三峡工程按照“一流工程”的目标建设,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促进项目法人、承包人、监理、设计及其他服务人员相互配合,按“三控制”目标共同完成三峡工程的建设,中国三峡总公司采用项目管理的基本方式,建立了符合三峡工程特点的建设管理组织体系。
2.1 项目法人的管理体系
中国三峡总公司建设管理运行框架概括为“三个层次,两个结合”,通过 系列内控制度对管理过程进行制度和规范,逐层确立相应的职责,保证有效运行。
(1)三个管理层次
决策层:决策层由中国三峡总公司领导班子组成,凡属重要事项均由决策层集体作出决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通过每周建设管理例会作出决定;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主要事项通过主管副总经理作出决定,并在认为合适时,授权“三总师”和有关部门作出某些决策;
管理层:为工程管理的综合部门,主要有计划、财务、工程建设管理、科技管理、物资、设备等部门,主要负责①工程建设计划和实施计划编制、进度监控、统计;②投资控制;③工程项目招标和合同综合管理;④合同结算支付和工程成本分析;⑤科研和应用技术的综合管理;⑥工程主要物资和设备的供应与市场调节管理;
执行层: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项目法人现场代表。①执行中国三峡总公司决策指令和管理方案;②组织协调合同项目承包人、监理、设计和其他有关服务人员履行合同责任;③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落实“三控制”目标。
(2)两个结合
中国三峡总公司的工作重心以工程建设管理为重点,与建立以经营管理为中心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使工程建设既要达到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目标,又要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综合部门归口管理与项目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相结合。综合部门为实施工程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进行总体控制和监督;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按权限职责进行落实,及时反馈实施信息和问题,提请综合部门指导和协调。
2.2 工程实施的项目管理
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规模和组成,随三峡工程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技术复杂程度,适时调整,灵活挑选和调配各方面技术专家与管理人才来加强项目管理,以适应保证工程建设的需要。进入二期工程阶段,三峡工程实施的项目管理基本框架为:
(1)授予工程建设部作为业主在施工现场代表的权限,行使建设单位和合同甲方的职责,负责施工总体策划、资源平衡,对各工程项目部之间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统一调度物资、设备供应;归口管理工程设计。
(2)建立分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和责任考核机制 组成厂坝工程、航建工程、右岸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共工程等项目部,经授权全面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目标,包括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
(3)签订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和项目部三级责任书,明确项目部负责质量、进度、造价、安全4项控制目标职责,按年度进行考核兑现。
(4)项目部对其管理范围的工程项日,以项目合同为依据,组织与协调承包人、监理、没汁和相关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落实措施,促进各尽其职和有机配合,明确实施项目的共同目标。
(5)项目承包人按“施工项目管理”方式调整自己的体制,在机构、人员和资源配置上进行合理的优化,实行了单元施工工艺设计,自我完善施工管理机制与保证体系。
(6)监理单位按项目配置人员、装备,除按合同实施监督管理外,实行了单元工艺设计审查、施工过程旁站监理。
(7)独立于监理之外,由中国三峡总公司在国内外聘请了混凝土、灌浆、金属结构、焊接、机电、安全等专业的专家,组成工程建设中的专业总监,对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巡回检查监督,直接报告项目法人,并对缺陷提出修复、改进措施,向承包人、监理单位等提供质量、安全培训与指导:
2.3 工程实施中的专题管理
三峡工程每个项目规模巨大,从材料供应、设备制造到现场建安涉及多个合同工程,在不同工程项目部位、合同之间,有大量施工环节问题、技术问题、进度与质量问题、技术标准问题等影响工程质量与进度,这些专题问题需要及时处理和决定,基本做法是:
(1)对于技术、质量、标准等问题,通过中国三峡总公司、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四方总工程师组成联席会议,项目部和监理人员参加,适时作出决定解决;
(2)施工进度、工作面、设备材料供应问题由项目部适时组织监理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3)涉及全局性进度、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通过中国三峡总公司现场例会或办公专题会议解决;
(4)涉及重大技术难题和技术方案,由项目部或技术主管组织专业机构和设计单位,或聘请专家专门研究,通过决策层作出决定。 3 投资控制与管理
投资控制是项目法人的重要职责,对三峡工程建设程过中巨大的投资如何控制,中国三峡总公司探索并采用了一套新的投资管理模式,即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经过几年实践,投资控制管理已逐步形成机制,建立了从国家批准的初设概算一业主执行概算一分项目实施控制价的项目法人投资控制的3道基准线,取得初步成效。
3.1 投资静态控制
经国家批准的以1993年5月末价格水平为基准的静态总投资,必须严格控制,不得突破,中国三峡总公司对枢纽工程静态总投资负责。具体实施中,采用编制业主执行概算作为基本计划,采用总量控制、合理调整的原则,以现量概算价、现量现价等几种表现形式进行业主单项工程执行概算和总执行概算编制:
(1)根据工程招标规划,对所有工程项目,按项目管理分块、标段和实际需要进行项目划分与调整;
(2)项目工程量采用现阶段设计量(主要为招标文件设计量)的标准;
(3)总量控制的原则是:编制的总执行概算,不超过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同时解决设汁深度不够和单项工程技术设汁阶段增加的工程量以及临时工程征地移民等增加的投资;
(4)根据项目的设计深度、保证质量进度整体效益、工程中施工生产力管理水平和其它已出现的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和合理调整工程单价、项目投资额度和基本预备费的分配幅度;
业主执行概算编定后是制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向国家报列投资、计算价差的依据。
3.2 投资动态的管理
动态投资包括建设期投资价差和融资费用,约为工程总投资的55%,比重巨大,主要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作用波动,需要通过规范化科学管理,合理确定动态投资,控制投资的总规模。
(1)投资价差管理
三峡工程投资价差管理按国务院三峡建委制定的办法进
①每年依据工程实际完成静态投资价计算价差;
②投资价差测算、审批和使用三者独立进行:测算工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组织专家审查;
③测算方法不采用文件证明法(实报实销法),采用国际贯例公式调价法,其中定值权重与变值权重按三峡工程分期项目分类工程分别测算,由国务院三峡建委审查批准确定;
④价格和价格指数通过市场采集和采用国家综合部门物价局、统计局)的价格指数;
⑤中国三峡总公司根据国务院三峡建委确定批准的价差结算投资价差。
(2)融资费用管理
融资费用按每年实际支付的利息及其费用汁列,并按预测年度资金的需求进行分析平衡,研究筹资渠道,根据资金来源和国内金融市场,中国三峡总公司对融资部分筹措的资金,主要通过优选筹资方式与金融品种,采用调期、蓄短为长、借新还旧和设备招标竞争引进优惠信贷等方式降低了筹资成本。
3.3 工程实施中的投资控制和使用管理
(1)工程实施中的投资控制
从一期工程阶段开始逐步建立了实施项目的执行概算价和合同价两个价格控制体系,实施项目的概算价按执行概算单价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包括变更量)计算静态投资,按国家批准的价差和融资费用计算总投资。
实施项目的合同价(工程成本全部支出):按合同单价和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包括变更量)计算合同价款,加索赔补偿、奖励、结算的价差、业主供应的施工设备与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水、电、砂石料、施工用房维扩、概算外税费等应结差价及财务费用(含利息)组成总合同价。
项目法人通过这两个价格同期比较工程投资亏损情况,进行动态控制。
(2)合同价的价差管理
中国三峡总公司给承包人合同价差的结算,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进行,按合同中明确有调差范围、调价方式和权数计算:
①价格指数采用国务院三峡建委批准的同期标准;
②这些价差计算在招标过程中,明确由承包人预测自己的风险,在报价中予以考虑(包括在报价中)。
(3)资金使用预算管理
三峡工程进入高峰施工阶段,不仅技术复杂,施工项目、供货项目,供应项目多达数千个,持续周期长,不仅需要有止式的投资计划,还需要有可靠的资金使用预算,才能使各项目部门和管理部门据以经济地执行和清楚地控制各项工作。中国三峡总公司对工程所有项目和工作实行了全面预算,来完整反映所有工程资金收入与支出的情况,并与工作职责考核结合起来。预算按立项审批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发生预算外项目。
3.4 风险投资与管理
(1)关键性施工风险决策与措施
三峡工程中许多富有挑战性高强度快速施工和重大技术难题已超出世界现有水平,现有施工企业的装备能力和财务状况要在很短时间内满足三峡工程高度机械化施工和现代化管理要求,有潜在风险,其中一、二期工程阶段在施工方面的主要风险有:
1997年5月完成导流明渠施工并投入通航、导流;11月实现大江深水截流;
1998年6月建成二期深水围堰投入运行;
1998年4月临时船闸完工,下游引航道投入通航,比原计划要提前约2年运行;
1999~2002年基本完成河床大坝施工,需要全年快速施工,连续3个混凝土高峰年,年浇筑强度达400~540力m3,左岸金属结构安装与调试连续2个高峰年,达6~7万t;
2002年1月~10月拆除二期围堰;
2002年7月永久船闸开始无水联动调试;
2002年11月三期大流量高水头截流;2003年上半年用4个月完成]20万m3三期HCC围堰,并实现挡水发电功能。
这些风险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都带来全局性影响,有些风险决定工程的成败。中国三峡总公司在充分依靠设计、国内有关机构在技术上攻关和技术委员会把关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施工规划和风险研究后,作出若干重要管理决策:
①在技术上确定了若干实施方案和后备方案,解决结算上和施工技术方面的难度,简化施工复杂性,创造方便施工和质量控制条件;
②在大规模施工前,由业主选定和采购一批重大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大型推土机、挖掘机、自卸汽车、防渗墙双轮铣槽机、塔带机、胎带机、大型起重机、混凝土拌和楼等,提供承包人使用,减轻施工企业装备不足和财务上的负担;
③下游引航道由水下开挖改为陆地施工;
④二期大坝和三期RCC围堰采用塔带机和胎带机为主,连续施工,采用先进大型混凝土拌和楼、二次风冷等综合技术措施制冷混凝土,解决夏季混凝土高强度连续施工温控和防裂问题。
这些管理决策措施实施后,在进度、质量和投资综合效益等方面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2)投资风险分析
从二期工程开始对工程建设投资投入过程的各种管理效果、变动因素进行跟踪,分析各种影响和趋势,提出需要及时采取的防范措施。
①结合各项目进度实物工程量、合同价款结付、各种费用支出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等进行定量统计,分析投资管理效果,研究对策措施;
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结合工程进展,根据静态投资、物价、资金来源变化及融资成本等因素,对建设总投资进行跟踪分析和定量预测变化趋势;
③结合供电区电力市场需求的调查、电力改革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对三峡电力电量分配方案等情况,分析预测三峡投入产出效益的变化。 4 工程合同管理
三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是由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及各项目部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依靠和通过监理单位对合同进行管理。
4.1 项目合同总体策划管理
三峡水利枢纽一、二期阶段主体工程合同项目近400项,合同之间在时间、空间、内外部相互关联、制约,组成宠大的工程项目系统,因此需在合同实施施工前,做好总体策划管理,避免施工条件的制约,减少项目间的干扰,降低资源浪费,设计好实施中的管理运行机制十分重要。采取的“分项目”和“分阶段”的管理办法有:
①根据总体施工程序和规划,使各项目在空间上与其它同期项目相互配合,明确结构界面和工艺界面;
②以总体网络进度和控制目标为主线,使其在时间上与前后阶段项目相衔接,明确施工控制环节界面;
③根据项目工程特性、施工条件、环境条件、资源条件,规划项目法人可以配置的资源与技术支持;
④规划合同执行中的管理组织、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控制方式与程序等。
4.2 项目合同的内容设计与提供的管理政策
项目法人对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管理责任是通过合同来联系,合同起着关键作用。中国三峡总公司根据不同阶段建设特点、建设施工艰巨性和技术复杂性,分别研究编制了每项合同。
(1)合同文件内容包括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图纸3部分。项目管理中要规范统一的方法、准则、内容,合理规定双方的权益,树立法律意识。因此参照国际上一般做法,根据三峡工程具体情况、建设要求和国内施工企业客观现状,并根据招标设计或施工量确定合同的范围、项目和工程量与报价要求,完善三峡工程每项合同的商务条款,编制技术条款,形成了三峡工程特点的土建、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大型设备采购、一般货物采购与技术服务等文本。
(2)采用的合同方式:土建工程有单价、固定单价、项目总价、包干(交钥匙)等方式;设备制造采购有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包干等方式;设备安装工程采用了单价和项目总价方式。
(3)合同发包时,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全部合同内容,这样承包人在投标时就做到心中有数,能够充分考虑合同条件、责任范围和自己的风险。在合同中处理双方权益时,中国三峡总公司充分考虑了在三峡工程建设中市场竞争中的激烈性,尽可能减少承包人的风险,承担了主要材料和施工设备、水电交通、用房等供应任务,尽量采用了可调单价合同方式,并提供无息垫资,支持承包人购买施工配套机械设备。
4.3 项目合同价的实施控制与监督
对影响投资变化较大的建筑和安装工程,由中国三峡总公司编制合同项目实施控制价,作为项目部对合同项目实施价格控制的最高限额,落实项目管理茬投资方面的责任。这个控制价为:
①由核定合同价和预留费组成;
②核定合同价采用招标签订的合同总价;
③预留费采用同口径执行概算的程度和合同项目的情况综合确定,用于一般变更索赔支出;
④对本合同实施中的重大变更不计人上述控制价中,按授权程序另行处理;
⑤中国三峡总公司给有关综合部门据此进行每年执行情况考核,并派出审计室,对各项目部管理的合同价款结付进行审计。
4.4 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程序
在合同执行中,管理的主要程序有:
(1)承包人是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与相邻项目和其它供应方协调等方面的直接责任者;
(2)承包人执行合同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3)施工中的验收由监理负责,完工验收、重要阶段验收由项日法人组织验收;
(4)监理单位对承包人实施质量控制,承包人负责全过程自检,监理单位检验,项目法人抽检;
(5)承包人实施进度通过监理接受项目法人调控要求;
(6)设计变更由监理单位审查,设计变更和索赔首先由监理单位证实、审核估价,报项目部批准;
(7)工程设计图纸经监理单位校核后发出才能实施,主要施工资料按项目法人规定进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8)项目法人的合同管理程序延伸到合同实施前、后阶段,主要有:
按管理职责和范围,由项目部(或责任部门)按立项审批程序办理项目立项;与中标承包人订立合同;组织协调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和其它服务机构实施合同,按合同规定管理合同结算;管理合同变更、索赔;合同验收、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管理;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后评价。
4.5 变更与索赔管理
合同订立后,变更与索赔就是合同执行中控制的重点,管理内容主要包括:
(1)编制招标文件阶段采取控制措施:
尽可能细化设计,达到应有的深度,包括地形、地质、水文资料要全面详细;做好项目法人提供的施工条件、技术供应、界面,关键控制环节等方面总体策划;规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与权限划分。
(2)合同实施阶段:
控制设计变更,对每一份设计图和技术要求及相应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审查、核准,加强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综合协商能力,加强项目之间、前后合同之间的衔接协调;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建立完整信息的台帐;
建立快速处理和决策机制,加强对变更和索赔预测能力;对出现变更、索赔事件,由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间审查、取证;项目部依据事实和原始记录与签证,对照合同,审查分析,进度工期额外费用是否影响,分清责任,双方协商尽早解决的方案;项目部门定期报告将变更总状况提供综合管理部门;重大变更、索赔由项目部提交认定的有关资料,经工程建设部审核后,报主管副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项目部是业主处理合同变更及索赔的重要环节,具体处理中,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与一般管理方法。 5 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峡工程建设质量,指出“千年大计,国运所系”,“质量重于泰山”。中国三峡总公司对工程建设实施了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二期工程高峰施工阶段,中国
三峡总公司领导向全工地提出了“双零”质安管理目标:零质量事故,零安全事故。
5.1 建立建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1)中国三峡总公司组织参建设各方的主要成员组成“三峡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三峡工程全面的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协调、指导、评价各参建方的质量管理工作和结果。
(2)规定参建各方按IS09000标准,建立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招标中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之 。
(3)由三峡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三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明确参建各方的质量职责。
(4)以合同为依据,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国家现行规范,对原材料、制造、贮运、加工生产、工程施工、金结和机电安装、调试、投运等全过程,制定了140余个质量控制标准和规定。
(5)建立了中国三峡总公司现场试验中心、测量中心、金属结构检测中心、安全监测中心、水文水情气象中心等5个中心,为工程建设提供建设质量保证手段。
5.2 质量管理与控制措施
(1)中国三峡总公司向国内外供应厂商派出厂驻厂监造,对现场建安工程施工派出监理单位,并授权对施工和监造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与控制,对设备制造还组成设计、专业质量总监和责任部门人员组成巡回督导小组参与工厂产品测试过程。
(2)实施了单元施工(仓面或工作面)工艺设计,强化施工过程承包人自己“三控制”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实时记录、发现问题当场处理等一系列控制措施。明确施工承包人应有自己的试验室和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
(3)中国三峡总公司从国内外聘请了知名专家组成专业质量总监,对各项目和制造厂、施工现场实行巡回检查、监督,提供作业方法和技术指导。
(4)举办质量问题警示、现场教育会等,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5)对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明确规定对于制造缺陷和质量问题的设备或部件不得出厂,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坚决退货。
(6)由中国三峡总公司5个中心对原材料、运输、储存、制造、加工、施工进行抽样检查,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测试。
5.3 工程质量监督
国务院三峡建委成立了三峡工程质量权威监督机构 三峡水利枢纽质量检查专家组,每年对三峡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实施的质量监督主要包括:
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及其管理的政策法规;
工程质量及监理、管理状况;
对重大、特大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批准重大事故处理意见;
接受国家组织的工程验收;
三峡工程质检专家组要求的其他必须接受的监督工作。
5.4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与奖罚
(1)凡是由于建设管理、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标准和规范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工程事件,定为工程质量事故。基本程序为:
·按规定时间内报告事故;
·参建方到现场对事故经过记录;
·项目部门即时组织有关各方和专家研究,提出临时处理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按权限进行事故调查,并将结果报国务院三峡建委三峡工程质量检查专家组;
·按处理方案在监理单位直接监督下进行处理;
·判定事故方,并提出经济处罚。
(2)质量奖罚
·依合同规定和《三峡工程质量奖罚办法》决定奖罚;
·合同支付中按规定扣留质量保留金;
·中国三峡总公司拿出了2.5亿元资金设立三峡工程质量特别奖。
5.5 安全生产管理监督
(1)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合同和制度上明确规定业主和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按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各级人员责任。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业主统一组织了参建各方组成三峡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评价各参建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各参建方相应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门机构,指定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建立起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安全教育
编制了安全培训教材,对全员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生产和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经验交流和观摩,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防患于未然。
(4)按章管理、按规程作业
规定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制度,认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与标准,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方案、作业流程、工艺设计、措施和经费汁划,重大技术方案和措施实施前报经监理单位审核,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安全委员会审批。
(5)人员安全措施
实施了工人着装、互检提醒、预知危险活动、班前碰头会等制度,清理整顿施工现场,所有工地人员分发安全手册。
危险场所,完善安全设施和各种标志。
(6)安全牛产监理和监督
对全工地的土建安装和运行的主要施工设备,实施了安全监理,对作业过程的安全状态和维护进行监督,发现危险异常状态,随时发出检查或检测,组织补救措施的落实。业主还聘请了国外专家担任安全总监,对全工地施工安全进行管理、技术培训和巡回监督检查,提供安全作业方法和技术指导。
(7)事故处理制度
通过事故报告制度,出现事故依照法律和规定的程序迅速、及时调查、取证,明确责任,妥善处理现场后果,并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6 工程建设进度管理
三峡工程控制性总进度在国务院三峡建委批准初步设计时已经确定,包括实现各个阶段的控制性工作的关键时段,同步协调枢纽工程、水库移民和输变电工程的实施计划以及国家对三峡工程宏观计划安排。工程建设中的实施计划,是按控制性总进度编制各阶段实施项目的综合进度来控制,进行形象进度分析,监督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和形象面貌及关键环节影响因素,通过合同实施进行协调管理,这一重要千作是由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全面负责管理。
6.1 工程进度目标控制
(1)通过单项工程技术设计,对控制性总进度每阶段中的单项工程进度进行细化和优化;
(2)结合每阶段现场实际条件,适时调整单项工程施工进度;
(3)在合同中结合前后项目进度的衔接要求,按调整的单项工程进度和项目进度的关键路线中的控制环节,确定合同进度目标时间。
6.2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1)承包人根据合同,编制合同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季度、月份四类施工进度计划。
(2)承包人每天完成进度情况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项目部,并按月报告进度调整和进度措施及资源配置情况。
(3)承包人的上述进度计划是在监理单位批准情况下实行:
(4)承包人自己分析研究,并根据监理单位和业主对进度分析调整的协调意见,检查每项滞后进度的部位,采取补救措施,不断调整自己的实施进度计划。
6.3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控制
(1)为厂实施对每个项目合同施工进展的动态连续监控和汇总分析,在进度计划管理上,统一了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承包人三方面编制进度计划的办法、内容、表达格式、计划提出与更新的时间,统一采用囚软件编制;
(2)业主通过实施进度报告和现场形象面貌、施工技术和资源配置状态,每周检查偏离计划和关键路线上项目作业的情况,提出经济的调整措施要求,汇总分析提出下个月度、季度、年度的调整进度目标与计划的意见;同时协调设计、承包人、监理对卡关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包括优化设汁、资源配置、设备材料供应、技术支持等方面措施。
(3)设立了项目目标奖。
(4)实施系统管理。经过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阶段实施,尤其是通过引进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了“三峡工程管理系统(TCPMS)”,运用现代技术进行质量、进度、安全、物资材料、设备、合同、财务等系统的科学管理和决策,实现了三峡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三个目标的全面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