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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过程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5-17 15:42:3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合同管理过程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合同管理过程

第1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 合同实施 合同管理

一、落实日常合同管理

针对日常发生的合同履约行为,设置经营合同部门,并聘任尼泊尔高级员工负责日常合同管理,其设专职记录计量人员。其主要职责在于监督项目是否严格遵照合同进行实施,详细记录过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合同事件,一方面避免承包商违约,另一方面对工程师、业主履约形成督促机制。内容包括:

1.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格式,及时提交各种保函,如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避免造成延误费用。

1.2、督促并管理合同要求提交的任何承包商文件。协助采购部门完成清关资料整理和关税分摊计算工作,充分发挥尼泊尔雇员的合同职能和语言优势,做到每一批次物资债权分明、账务清晰。

1.3、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项目进度,协同财务部门准备好结算用的各类凭证,及时办理收款结算。尤其是加强报税工作,依据合同条款和尼泊尔法律预先筹划税务工作,依据合同规避税务损失。

1.4、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对项目部工程进度、质量和费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并督促责任部门进行纠正。

1.5、按照合同要求及项目部自行选择的投保要求及时办理保险。收集并保存原始记录以备保险索赔。

1.6、牵头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1.7、配合项目部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移交及验收工作事宜。整理保管好各种验收报告、移交证明等文件。

1.8、函件及文件管理:处理并保存项目部、业主与其他各方之间因合同实施而产生的所有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邮件、会议纪要等文字交往凭证。保管好与合同有关的各类文件。项目部提出原则是:专人专版、齐备完善。

二、合同事件的管理

合同管理涉及到的方面很多,在做好日常合同管理的同时,如何抓住合同管理的重点,项目部提出要抓好合同履约中重要事件的管理,合同事件主要包括变更管理、索赔管理、分包管理、合同争议管理等内容。

2.1、合同变更管理:

所谓合同变更就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由于非承包商过错的原因而引起的而且会对合同实施带来变化的更改。具体表现为合同工作范围的变动;标准规范的调整;付款条件的变化、工程师要求的工程变更如设计变更;非承包商的原因而造成的进度变更、合同价格的调整等等。承包商做好该项工作的关键就在于及时准确地评估该变更对承包商的进度、成本的影响,及时上报变更单价和费用,积极与业主沟通交流,在达成一致后,由工程师变更并将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重要变更项目一定要督促工程师审批变更费用后再行施工。为此项目部将厂房灌注桩作为复工后重要变更,认识到变更项目的难度后,推荐业主使用当地分包商,项目部协助施工提取30%的管理费。合理处理了变更项目为项目部增加了收益。

2.2、索赔管理:

对承包商而言,索赔事件不仅局限于承包商与业主之间,还包括承包商与供货商、与分包商、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索赔。引发索赔的原因包括由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变更令引起的索赔、业主拖延付款引起的索赔、业主要求的赶工引起的索赔、增减工程量引起的索赔、业主要求停工引发的索赔等等不一而足。项目部意识索赔应作为承包商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取得合理补偿的有利工具,而非高效的“赚钱工具”。结合库里卡尼的实际情况研究部署以厂房延期和引水隧洞不利地质条件为重要索赔的突破口,详细收集资料,充分听取公司和专家的意见,反复查找索赔报告漏洞,合理提出了费用和工期索赔。

2.3、分包管理:

由于总承包商要为其分包商向业主负完全责任,加之分包商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工程进度、质量及成本,所以,分包合同管理相比于其他合同管理对象显得尤为重要。分包合同管理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总承包商应在与业主签约之前,就应着手进行分包商的选择工作。应从技术经济实力、工程经验、管理水平、工程业绩及社会信誉还有报价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审慎选择。第二,按照主合同有关对标准、进度、质量及缺陷责任等方面的要求,编制分包合同。要对分包范围、双方的权责划分界定清楚。还应善于利用分包保函及“背对背”式分包索赔等条款来降低总承包商的风险。第三,应派专人对分包合同的实施进行跟踪和管理。做好对分包商工程进度及付款进度的监控。加强对分包工程质量的检查及验收。此外,还应重视分包商适应国外市场的运行能力。

三、经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人员管理

公司对国际项目的管理与国内项目相比较使用内部的人员不到30%,并且一人多岗,要求知识全面,素质高而且独立工作和动手能力强。目前公司依然缺乏从事国际项目管理人员。企业对待人才问题,都要面临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引进和培训,一般企业都比较重视;二是留住人才,重视青年人才,一般企业对此都不去认真地思考,不做努力去改进。三是推荐高能力人才到社会上的更高层上继续为企业做服务。公司作为实施国际化的施工企业,怎样留住需要的人才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这样的社会大气候必须有清晰地认识,要彻底扭转用人的思想观念,对企业用人的环境进行改革,否则自己的企业将成为输送社会上所需要的高级人才的福利学校,给竞争对手不断地输送高级人才。

国际经营相对国内经营来说,员工的工作环境变化大,需要适应和更新的知识多,因此人的压力就大,容易产生厌烦心理,易产生离开国际经营的愿望,综合才能越高、责任心和事业心越强、从事国际工程的年数越久,经验越多,这种愿望就越强烈,刚好和企业的战略发展需要相矛盾。解决这样的矛盾,一是企业国际经营规模扩大,提供更大的舞台和更多的机会;二是企业要发展更高层次的产业,例如国际咨询业等;三是要经常变换职员的岗位,保持流动性,满足人的新鲜感;四是要使职员人人时时有追求的目标,心中充满进步的希望,不拘一格使用人才;五是要合理利用当地资源,引进当地优秀人才为企业服务。

第2篇

【关键词】:地铁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地铁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业主)和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地铁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笔者有幸参与了几条地铁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下面结合在这几个工程的施工管理实践,就业主方合同管理,浅谈几点管理工作体会。

一、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管理、合同的履行管理、合同的资料管理等内容。合同订立管理包含订立前的调研、谈判、审查、内部会签、签定等内容的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包含合同订立后按照合同规定的各个阶段内容进行实施的过程管理。合同资料管理包含合同书、有关图表、验收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往来的传真资料及有关问题处理形成的相关文书等的管理。

二、地铁行业合同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地铁行业合同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1、合同把关不严。个别部门在合同管理方面缺乏全面、完整的管理制度,存在签约随意现象,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等。合同签订过程运作不够规范,法律意识薄弱,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约定不够具体明确;订立的合同过于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文字不严谨,责、权、利含糊、不清晰等。

为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隐患。

2、合同实施缺乏监控,跟踪不到位。个别项目工作人员对合同所规定的各个阶段需实施的内容、过程及应该达到的质量要求等不完全清楚,无法根据合同计划对项目实施的实际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如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鉴定确认的没有办理鉴证确认,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利却没有行使等。一旦遇到问题容易忙乱失措,造成被动,从而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实施效果,甚至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合同材料管理不够规范。项目合同文件管理混乱,大量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既干扰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又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合同发放无记录,出现问题无据可查,合同双方扯皮现象也时有发生;存档材料无明确清单、存档不及时易丢失等问题。

三、合同管理的三个环节

1、把好合同签订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费用,是建设方始终关注的问题。因此,降低工程造价是建设方的追求。而承包商所关注的是利润和高额利润,他追求的是较高的工程造价。所以,选择到满意的承包商,签订一份周密的合同,降低投资管理风险,尽量减少因界定不清产生的利益纠纷,是建设方在招投标即签订合同阶段要着重注意的问题。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

2、做好合同实施中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要求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3、重视合同实施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四、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近几年,随着地铁的快速发展,在工作实践中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效果也愈加明显。针对地铁行业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建章立制,把好合同审查关,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铁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等。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守住了开始和结束这两个最为重要的责任关口, 杜绝了许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2、建立合同实施跟踪制度,强化合同动态管理。结合项目多,不易掌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部门合同实施跟踪表, 表中包括合同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合同计划进度、实际进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应否付款等内容,由项目综合管理人员根据每个项目的合同内容、对合同实际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等定期进行动态跟踪统计,及时发现合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可能对实施效果造成影响的因 素,并抓紧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使合同实施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可控状态。

3、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资料管理。合同主管部门定期对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掌握合同管理知识, 熟悉各阶段合同管理的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合同发放、借用记录,项目相关人员在借用合同资料时严格落实领取、归还时的签名、签时间制度。并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按合同移交清单内容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通过以上的整改措施,南京地铁公司有效地解决了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杜绝了因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导致的项目风险。

结束语

业主对施工承包合同管理,应贯穿于从施工招标、整个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的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在公正合法前提下,合同双方相互理解及全力配合,才能实现既定的建设目标,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实现合作共赢。以上为笔者的几点粗浅工作体会,期望能给同行们的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启示。

参考文献:

[1]宁广靖.“地铁时代”来了[J].地铁采购与物流,2010,5(2):28-29

第3篇

关键词:高校基建工程 合同管理 合同条款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校园规划与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在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如何加强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是摆在每一位高校建设管理者的头等问题。但是,实践中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和研究,使高校的基本建设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一、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防范工程建设风险,协调工程建设管理内部关系

通常建设工程的特点是专业多、施工单位多、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控制难度大,因而风险较大。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在于通过合同管理工作,协调内外关系,保证项目质量、成本、进度目标的实现,最终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提高高校硬件水平和高校基建项目发展的需要

高校的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建设,要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校,必须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为师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科研环境。因此,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有效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项目的建设目标。

(三)有利于保障高校基建工程领域和谐发展

加强合同管理,能够规范建设主体行为,保障建设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妥善处理出现的争执与纠纷,对整顿我国高校基建工程领域的和谐、有序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基建项目建设不断增多,基建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由于基建工程项目主体关系、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原因,高校对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相对滞后,加之我国建筑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高校在基建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①

(一)承包人违法转包与分包现象严重

在建筑工程领域,一些承包人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中标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施工队伍,或者分包的施工单位又非法分包或转包。一方面使得发包人与分包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总承包人在控制成本和利润的情况之下不能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人员安全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另一方面,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在一定情况下存在疏漏,尤其是非法转包,转包单位不具备建筑工程的相关资质和能力,直接导致工程的整体进度和质量,进而影响到高校基建项目的管理。

(二)基建工程合同中权利义务职责划分不明确、不平等

合理地划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是合同制定的重要原则之一。从目前高校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看,施工合同绝大多数的条款是依据发包人即学校的要求制定的。在签订合同中明显的一个误区是更多地强调了发包人的权利和承包人的义务,更多的条款详细规定了承包人的义务,表面上看似乎对发包人有利,但实际中却不利于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而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合同条款也可能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作为显失公平的合同被予以变更或修改。②

(三)倒签合同、履约不严情况突出

鉴于高校基建项目本身的性质和基建工程合同标的额比较大,高校在签订合同之前,一般都会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合同的审批一般都需经律师、审计、纪检监察、财务等有关部门同时提出有关意见并作出相应的修改,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一定的流转时间,除此之外,由于高校的基建工程常常是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赶工建设的现象经常会出现,甚至有的工程未签订施工合同已经开工或已经完工,使基建工程合同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约束作用和法律效力。

有些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变更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高校存在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也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和决算付款,这样就导致施工单位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 以各种理由延误工期,给建设单位施以压力,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质量。③

三、高校基建工程合同条款约定需注意的问题

随着我国《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的颁布、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的规定和实施,在基建工程合同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基本有法可依,但是,实践中,有些法律条款的制定和实际执行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要求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在制定合同条款时还应针对合同的不同类型、项目的具体情况等全面把握、具体分析、依法制定、严格执行,加强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提升高校基建工程的管理水平。

(一)明确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

实践中,由于交易行为的不规范,发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对"固定总价"这个概念在理解上存在偏差,常常选择了固定总价后并未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尤其在近几年消费物价指数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只要签订包死合同,一旦遇到原材料的价格不断上涨的局面,标的价格就难以支撑这项工程,就可能引起毁约、停工这样难以收拾的局面,也使得施工方不得不承担责任,建设方的工期延长这样的互不利好的后果。④

因此,应正确理解适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价格合同的固定是相对的,发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额外工程或变更是可以增减调整合同价款的。只有具备以下条件的才适合采用该种形式:合同工期短(一年以内)、设计图纸详尽、工程量清单及描述详细准确、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地等明确、市场行情已充分掌握、合同工作范围明细的项目。⑤

(二)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

基建工程合同明确发承包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工程项目赖以实施的基本依据。另外,高校作为一个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在基建工程项目实施中还不用于其他性质的单位,除了基建工程合同中双方一般权利义务内容之外,还应针对学校的相关特殊情况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

1、对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

由于高校活动的主要人群为教师和在校学生,安全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十分重要,但是,时常由于管理疏忽和不慎管理,对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因此,在高校这种环境下,需要加强对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规定,应明确规定保障在校师生因承包人实施工程导致的一切损害、损失和开支及相应的索赔。

2、对高校各类重要会议或其他重要活动的保障

高校作为教育管理部门,有时会承接一些重要的会议或大型重要考试,比如高考、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因此,应明确对这一特殊情况进行责任的明确规定。要求承包人应在各类重用会议或其他事件发生时响应政府要求,并在投标书中考虑该类事件造成施工工作的时间限制所带来的工期和费用等风险,对于此类事件,发包人将不给予承包人任何费用和工期的补偿。

3、对工程流动资金的保障

由于多数高校作为国家公办院校,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国家会直接拨付一定的资金用于学校的基建工程建设,但是由于部分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资金需要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工程流动资金的周转,因此,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约定,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承包人应考虑并准备足够的自有流动资金,以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的需要,发包人和监理人代表不会接受任何因承包人生产资金不足而提出的任何性质的索赔。

4、明确总包对分包的相关的规定

目前,建筑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拖欠分包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其问题的纠纷直接影响到高校师生的教学、学习和生活,为保障高校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应明确在合同条款中规定对分包项目的相关制约措施,承包人应切实加强分包队伍的管理,严格履行合同。如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导致聚集事件等,全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对总承包人处以罚款。

(三)明确违约索赔的约定

基建工程合同中对索赔的约定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索赔可以促使合同双方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全面履行合同的自觉性,索赔对合同的双方来讲都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作为建设单位,一是,密切严格履行合同的条款,避免由于自身违约造成施工单位的索赔;二是,在施工过程中,应通过积累原始资料,依据合同条款,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向施工单位索取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降低、工期的延误从而减少工程的投资。

结语

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在高校基建项目实施中,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节约资金,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减少合同纠纷利财产损失,对于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因此,高校应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制,以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为依托,以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为纽带,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动态管理,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注释:

①郭宵鹏:《浅谈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控制》,《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18期。

②刘坤、田敬贤、白万勇:《高校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解决对策》,《廊坊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年12月第12卷第6期。

③杨胜雄:《高级财务管理》,东北财大出版社2004年版,第112-113页。

④黎迪斯:《浅谈新形式下高校基建合同的管理》,《法制与社会》2012.05(上)。

第4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分析

1概述

我们可以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的前期调研、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合同、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

2合同管理流程中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手段

合同管理风险包含在整个合同管理流程的各个阶段当中,所以分析合同管理风险,可以从合同管理流程入手。我们将合同风险分为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和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

2.1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准备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包括合同尽职调查风险、谈判风险、合同文本风险、审核风险等。

合同调查风险是指在合同调查过程中对被调查对象做出不当评价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对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资质、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给予不当评价的风险。要控制这类风险,主要是提高合同管理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判断,如调查是否已办理油田准入证;调查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等,重要交易合同和诉讼、担保等或有事项,环境保护、税务、劳动关系状况;建立合同对象的信用档案等。

合同谈判风险主要表现为:对合同标的、产品和服务的数量、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技术标准、价款或酬金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的主要类型及其承担方式、争议的解决方法和地点等涉及合同内容和条款的核心部分,乃至关键细节等的忽略或做出了不当的让步,可能导致企业权益受损的风险;对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之事项的忽略。控制合同谈判风险的主要方法是组建素质结构合理的谈判小组,如要求谈判小组中应当有谈判经验丰富的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还应当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合同的相关工作;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及时总结谈判过程中的得失,研究确定下一步谈判的策略等,充分发挥团队的智慧;在整个过程中,强调并做好保密工作。

合同文本风险是指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的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或表述不当,可能导致重大误解;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等。控制这类风险的主要方法是严格执行合同审核制度。

合同审核风险是指在合同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或纠正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审核人员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的原因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的风险;合同起草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是提高合同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划分合同起草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制定合同审核操作指南;建立合同审核工作底稿;实施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

2.2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

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签署阶段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正式签署风险等。

合同正式签署风险是指正式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采油院合同专用章实行集中管理,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与使用。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台账,如实记录登记盖章时间、合同名称、对方名称、标的额、经办人、盖章人等内容。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当面签订;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纸质合同书、加盖骑缝章,防止对方单方面改动合同文书等。

2.3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阶段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合同变更或转让风险、合同终止风险、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的风险等。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违约风险,即本企业或对方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控制违约风险的主要方法是:签约前认真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等情况,尽量只与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的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要求对方为履行合同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的可能或违约行为,则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等。

采油院加强监督检查和验收结算环节,监督检查环节包括合同管理部门对将要到期的合同督促经办单位按期履行,对部分不能按期履行的合同查清原因,进行整改。在验收结算环节方面,合同履行完毕,经办单位及时验收,对复杂合同和重大的合同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经办单位持合同履行结算报告单到合同部门签署意见后再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

合同终结风险是指在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未达到终止条件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未办理相关的手续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是:明确规定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指定专人对合同终止手续进行复核等。

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的风险是指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未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合同纠纷和拟采取的对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纠纷的扩大和发展;未与对方有效协商合同纠纷解决办法,或合同纠纷解决办法未得到授权批准;未收集充分的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导致本企业在纠纷处置过程中处于举证不力的地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是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置办法;明确各类人员在合同纠纷处置中的责任等。采油院2012年全年在合同管理中未发生一起法律纠纷案件。

2.4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

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即在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包括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执行情况评价的风险等。

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归档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丢失或泄密;合同被滥用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是明确规定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实施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等。

采油院经营管理部通过生产经营监督系统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情况,实行合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并向法

(下转第79页)

(上接第74页)

律事务处定期报送合同统计分析情况,做到信息准确,内容完整。

3 结论

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错弊。采油院结合单位自身特点,利用内控制度,有效地约束、规范了经营管理行为,成为采油院防范风险的重要保障。

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is a very important content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cess of project, must be strictly carried out analysis o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the project scope and content and change control management, to ensure the contract project performance, to control the engineering cost and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 of the project.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由承包商法人代表签订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以后,较大的工程承包商履行工程合同绝大部分是采取委派代表到工程现场去履行完成工程合同,所以工程合同签订以前的洽谈工作是承包商总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的(包括分包合同的洽谈签订,分包合同管理只是管理者在合同主体的角色位置上发生了变化,本文不赘述),现场施工的合同管理人员主要是在总公司合同洽谈部门的安排指导下如何按时、足量、准确地履行完成工程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使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充分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 施工前期的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现场合同管理人员就履行的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首先自己要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工程造价及相关的基础知识,对外交际能力和辩护口才,了解熟悉工程合同的内容、特点,需要对构成工程承包合同的所有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所指向标的涉及到多元的经济法律关系和内容,尤其是大型建设工程,表现在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关系,主要涉及业主方,涉及业主委托的设计方、涉及进行施工监督管理的施工监理方,涉及到其他标段承包商,还涉及到设计、设备、业主指定的材料供应商,还有交通运输、铁路部门、银行、保险 众多单位,由此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

关系都要通过工程承包经济合同来体现。工程承包合同内容庞杂、条款多,接口部分很难保证十分严密。由于建设工程的特点,所以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特殊性,工程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表现在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中除一般条款外,还约定有特殊条款,还包括招标、投标阶段的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图纸,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联系单和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

1. 1工程承包合同履约方式的特点

工程承包合同履约方式的特点是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随时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工程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实施。

1. 2 工程承包合同的另一特点是多变性

表现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要双方对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协商予以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据。

明确职责,现场合同管理人员的任务主要起对工程承包合同指导与协调的作用,是工程项目依照工程承包合同要求顺利履行的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合同分析研究、合同引导、合同履行记录、评价、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内容。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工程承包合同引导,合同引导首先要自己分析研究后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工程承包合同的研讨交底,由于工程承包已进入市场化,不同的投资主体互相地渗入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管理方法互相交错,我们很难用一种习惯了的工程承包管理方式来重复对待多样化的工程发包管理模式。

2工程开始前的工程合同交底

现场合同管理人员经过对本经济合同的分析研究后,提出对本经济合同的一些见解和对策,包括工程合同签订时的市场情况、业主情况、工程所在地情况、工程合同中对于我方不利和有利的条款等,让参与工程合同履行的人员明确该份经济合同是我公司经过市场激烈竞争得到的,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不管业主一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会怎么样,作为本企业有着诚信传统的承包商,一贯是遵守“诚信占领市场”的原则,这是一个企业信誉的核心,要顾全大局,切不可为了局部小的利益或眼前的利益而作出不诚信的作为。如果这样,既使国家、业主的投资利益受到损害,也使自己企业的无形资产——长期的利益受到损害。现在建筑市场竞争的关键点不但是“最低成本价格”的竞争,同时在逐渐转变到“诚信度”的双重竞争。缺乏诚信无疑是企业慢性自杀,必然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所以必需保持维护本公司传统的良好信誉,按要求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履行完成工程承包经济合同。

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作保障来正常运行的经济,必须明确双方进行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以合法的工程合同为依据进行经济合作,当然既然是经济合同,涉及到发、承包双方的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的获取上,主要是根据工程合同条款的约定,果工程合同中表叙严密的条款,我们要按照工程合同条款行,如果有开口部分, 也要维护我方的权利,力争取得。工程合同交底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要分析业主情况,业主是独资企业还是股份制企业,他们的管理水平,控股公司的管理方式,以前所熟悉的行业,委托的施工监理情况,设计单位情况、设备制造厂情况等。分析工程承包方式,大中型工程一般是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现在是大多数发包企业为了关键材料的质量或者价格原因,有一种自己购买材料觉得质量放心的感觉,所以一般自己来购买,遇到这种合同承包方式,合同交底时一定要把业主供应的材种和自己购买的材种分析划分清楚,以免造成误购积压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6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履行合同;工程索赔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推行多年,取得显著成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是推荐建筑领域的改革、是套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是避免和客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以下是本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对合同管理的的一点认识。

1、合同管理的任务

合同管理的任务是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协调合同各方的纠纷、争议,对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变更、索赔、分包、违约责任等履行合同条款的事宜。

监理部合同管理主要对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承包人违约、工程分包及指定分包依据合同文件进行控制监督。驻地监理部要做好合同分析工作,把握合同条款的内涵及依据,要建立完整的合同数据档案和合同管理网络,随时掌握各项合同条款实施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对合同实施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2、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监理必须依据并符合相关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行控制。

符合设计变更原则、条件,由指挥部依据规定程序发出变更通知,或承包人提出变更申请,监理部在控制过程中主要做到以下要点:

(1)对任何设计变更申报及批复均以书面为准,对未经立项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更不得支付;

(2)对承包人申报的设计变更监理部依据设计变更原则及规定条件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业主;

(3)对业主提出或下发设计变更督促、组织承包人遵照执行,施工中与主体工程同样注意其三大控制及资料完善等工作。

(4)原则上应有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参加研究及签署意见;

3、工程索赔

监理部对承包人正式提出的索赔申请,应搜集资料,查证内容数据,并加以索赔评估,最终提交审核报告。

4、工程分包、转让和指定分包

除业主指定分包外,承包人不得将规定的全体工程分包出去,对非主体工程的分包,必须先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征得业主的批准和认可。监理部应对承包人提出的分包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分包人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工程项目及内容,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分包工程的工期、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及分包协议等,监理工程师在完成上述内容的审查后报业主及业主,待批准后签收分包申请报告单。

任何上述批准和认可均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驻地监理人员也可以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应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

转让 只有业主同意,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让。

对于指定分包,项目负责人宜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证明其资格情况的资料。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反对指定分包人的理由。确认反对合理时,建议业主对承包人的反对予以考虑,反之则应帮助业主说服承包人接受指定分包人。业主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要根据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5、违约处理

监理部对承包人违约,将依据下列事实进行确认,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1)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弥补与纠正。

(2)提醒承包人一般违约任其发展可能会导致严重违约。

(3)在上述措施无效时,应立即书面报告业主并通知业主。

(4)协助业主进行调查,并按指示确定因承包人违约对业主造成的费用影响,办理扣除相应费用的证明。

6、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加入WTO,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也发生了变化,对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行业必须适应这种新的形式和要求,大力增加自身实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工程结算 合同审核 过程签证

关于“工程项目结算的编制,尽量避免送审造价与审核、审计造价相差较大”的问题,众所周知,结算的精准性直接影响着审核的结果,现就我曾经审核过的本公司一个项目来探讨一下:

当时施工单位送审值1259万元,监理审核值851万元,业主审核值509万元。审核依据是合同和现场核实工程量,套用99湖南建筑工程定额、95市政工程定额和2005房屋修缮定额,按合同规定计取相关费用。按娄底工程造价2007年第一期材料价格调整材料价差。审核金额相差为什么这么大呢,其真正原因:是调整了工程量、并多次到现场对工程量进行核实,发现现场实际工程量与签证结算工程量相差太大、调整了一些不合理子目的定额、调整了部分材料价格、核减了因工程需要而未施工的项目,如铝合金窗、土石方挖运、值班室天棚吊顶、砼道路、砼垫层、砼管、钢筋,带形基础、地面瓷砖、石油沥青卷材铺贴等。

虽说审核时缩水是常事,但缩得太离谱了我们造价员就得好好与审核人员沟通找出真正的原因,使自己今后的结算能够更精准。其实每个预结算工作人员责任还是比较重大的,只要大家工作认真一点,负责一点,如实反映现场工程量,隐蔽资料要做准确、套定额子目力求准确,不要太离谱,就能把预结算工作做得更好。对于四方已现场核实的工程量,做结算的时候不要在工程量表上擅自增加工作量,给设备部专工审量、计划审计审价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下面就几个典型有争议的案例,从中分析合同计价方式、工程量变更等对工程结算的影响。

1 计价方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典型案例

1.1 案例概述 2005年5月31日,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标,承建了上海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3646.9m2的锅炉房;1478.8m2一层钢结构的煤棚;80m高矩形烟囱;475.6m2一层钢结构的水处理间和 48.8m2的酸碱储存罐区的施工任务。新建建筑四周用设混凝土消防环通道路。要求工程2005年6月20日开工,2005年12月20日竣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两方通过合同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以固定总价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建筑公司按照合同内容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并在计划工期内按时交付,能源公司随之全额支付进度款。但是建筑公司却在竣工结算环节以材料涨价和工程变更为由发出律师函,要求能源公司支付材料涨价的工程价款和逾期付款产生的工程款利息,使双方的合作陷入僵局。

1.2 案例分析

1.2.1 合同约定的工程款计价方式为固定价计价,因此建筑公司关于额外材料补差的要求无效。在工程建设中,固定价格合同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固定单价合同,即量与价之积的总价中,价不变,量按实计算;另一种是固定总价合同,即量与价之积的总价不变。严格来说,固定单价通常是固定不变的,它是缔结合同的甲乙两方以合同形式约定的单价;竣工结算价则是以合同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而得出的工程造价。项目在建期间,固定单价总会在市场单价的基础上有一定的高低波动。以建筑公司的立场来分析,项目承建期间如果固定单价小于市场单价,则能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少了一部分;如果固定单价大于市场单价,则相当于能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多了一部分,多出的这部分就是建筑公司应得的超额利润。在承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约定好工程计价方式后,建筑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的同时,有义务承担因价格波动引起的利润升值或贬值的经营风险。由此可见,建筑公司和能源公司因为在项目建设前已通过承包合同约定了固定价计价方式,因而建筑公司向能源公司所要额外材料补差完全不符合法律逻辑。只有当事先约定的合同价款违背了公平的市场规则,建筑公司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合同法》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要求。

1.2.2 建筑公司与能源公司商定的固定价结算工程款是两方以合同的形式做出的合法的约定,因此法院不会受理建筑公司单方面提出的造价鉴定的要求。在本案中,建筑公司与能源公司商定的以固定价结算工程款的计价方式已通过合同约定下来,整个承建过程与合同要求相符,未出现工程变更的事由,竣工结算时两方就应该按部就班的执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彻底清算工程款。建筑公司在此时提出差额补偿的要求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一般法院不予支持。

1.2.3 在竣工结算环节,工程款不能产生利息,能够产生利息的是工程欠款。这里提到的工程价款,是能源公司用以支付建筑公司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并如期交付的物化劳动以及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合理对价。上文提及,能源公司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付了全额的工程款, 因此建筑公司事后差额补偿的要求完全不合乎法律逻辑。

2 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典型案例

2.1 案例概述 2007年1月30日,本工程正式竣工验收。随后,建筑公司向能源公司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并以工程变更为由向对方索赔350万元,遭到了对方的反对,能源公司与建筑公司各执一词,因此工程价款结算便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能源公司不承认事先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的施工项目,部分已办理签证的变更项目因为没有明确标定价格,因此应该以建筑公司所列工程量清单中相似的价格而定。而建筑公司认为,凡是能源公司要求或同意施工的项目必须全部计价;部分工程变更的签证未明确如何计价的项目,应该参考当地定额计价。

350万元的工程变更索赔中的一百万元两方意见一致,对于其他的部分合同两方各执己见,一直未确定解决对策。于是,建筑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将一纸诉文呈上法庭,向能源公司提出350万元的工程款索赔。

2.2 案例分析 根据上文得知,建筑公司与能源公司在工程款结算环节的矛盾焦点是工程变更后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计价的问题。笔者的分析如下:

2.2.1 工程签证是工程变更的证据。签证中规定的计价标准是工程款结算的重要依据。办理变更签证时,甲乙两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以参考当地的定额标准确定计价标准,不一定与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相一致。此类变更签证最不易引发争议,而且对建筑公司更有利。

2.2.2 工程变更签证的计价标准需参考当地建设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而定,它是能够证明工程变更事件的主要依据。工程签证实际是合同的补充部分,甲乙两方缔结合同后为明确合同价款的,应参考《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示的,按规定履行。”在工程变更中,如果承包方与发包方未明确约定计价规则,则在竣工结算环节均按当地的定额计价标准来确定计价标准。变更签证的计价标准也应按此标准执行,它只能作为证明变更事件的依据而存在。

2.2.3 没有工程签证,只有其他证据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其计价原则上也按当地的定额标准进行计价。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发包人同意或要求其施工的,并该证据经过举证、质证后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这类证据可视为工程签证,可以作为计算工程量的依据。

3 结束语

工程造价管理是技术与经济转化的系统工作,要求技经人员必需具备施工管理知识、熟练的合同谈判技巧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坚持学习和与时俱进,达到在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上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提高技经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

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由项目立项到项目投产运营,均需要进行造价过程管理,因此要树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理念,作好工程造价的事前控制,加强项目立项起、招标阶段、施工合同签订、工程实施的事中控制,工程结算的事后控制等加大技经人员的过程参与力度,发挥技经专业的优势,将控制工程造价的理念落实到前期规划、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范本施工全过程中去,从源头起强化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

参考文献:

[1]吕芳,武菊意.浅谈建设工程结算审核[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09).

第8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作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整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地合同管理。在国际工程建设中,没有合同意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并会使效益丧失殆尽。没有有效地合同管理,则不可能有有效地工程项目管理,当然就不可能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不正确认识这

些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实现质量、效益、安全等各项工程目标。

一、总承包合同的特点

在总承包模式下,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有着以下的特点。

(一)总承包价固定、工期固定的特点,即承包商要按合同约定的总价负责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项目进行中不确定性因素多,项目复杂性高,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如天气、原材料价格、政府法规变化、周边社会关系等较容易影响项目进程。

(三)业主采用总价合同,把风险转移给总承包商,针对总承包商的风险极大。

二、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为避免总价合同带来的巨大风险,在合同谈判阶段,承包商可以在合同中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如下。

第一,针对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加等不利因素,增加一笔不可预见费,并且在合同中明确,此费用不同于监理工程量或业主掌握的“暂定金额”,而应归承包商使用。

第二,可以约定当工程量超过一定比例时(类似于单价合同常用的超过总价百分数和单项的百分数),调整合同价格。

第三,尽量增列增价条件,如工程变更、调节价与索赔等条款。

第四,工期方面也要努力争取[1]。由于业主和工程师往往十分看重工期,拖期罚款额定得较高。承包商要积极争取奖励条款,也要力争约定承包商有权获得延长工期的情形,以在合同实施中争取主动。

第五,谈判力争公平合理。关键条款应对承包商更有利,包括支付、税收、保险、调价、变更、索赔、仲裁等。

国内某国际公司于2008年初在埃塞俄比亚承建的AH项目,也是如此。对业主和承包商来说,都是第一次做总包项目,均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对承包商很不利,一切主动权均掌握在业主手里[2]。如果在合同谈判阶段,承包商能采取以上的防范措施,那将会对承包商极为有利。至少可以掌握一定的主动权,规避不少的合同风险。

三、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组织设置

工程承包企业应设置合同管理部门(科室),专门负责企业所有工程合同的总体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参与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对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和分析;收集市场和工程信息;对工程合同进行总体策划;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订,为报价、合同谈判和签订提出意见、建议甚至警告;向工程项目派遣合同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进行总体计划和控制;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和执行;处理与业主及与其他方面重大的合同关系;具体地组织重大的索赔;对合同实施进行总的指导、分析和诊断[3]。

对于一般的项目,较小的工程,可设合同管理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进行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工作。而对于处于分包地位,且承担的工作量不大,工程不复杂的承包商,项目现场可不设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而将合同管理的任务分解下达给各职能人员,由项目经理进行总体协调。

四、建立和加强合同实施的保证体

(一)普及和加强法律观念、合同意识。

凡事从合同规定的责权利出发去考虑,项目负责人应时时牢记合同管理贯穿项目始终的原则,即便是做具体工作的工程师也应把技术问题与合同条款联系起来考虑,以技术方案在合同上影响经济效益作为评价可行性的重要指标。比如打桩遇到不良地质情况,应在准备技术方案的同时,分析是否已超出了合同规定的情况;是否需动用超出预定方案的资源,并应告知合同管理人员,看是否属于业主应偿付的情况[4]。项目部碰到天灾人祸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同时想到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业主应负什么责任。在着手处理时及时做好记录并按时按既定方式向有关部门通知并提供有关的资料表格,其中某一步骤的不完整或不合理规定都可能影响风险的分担和承包商全部权利的实现。

(二)做好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

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具体的执行者是项目部人员。项目部从项目经理、项目班子成员、项目中层到项目各部门管理人员,都应该认真学习合同各条款,对合同进行分析、分解。项目经理、主管经理要向项目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风险做出解释和说明,项目各部门负责人要向本部门管理人员进行较详细的“合同交底”,实行目标管理。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及要求、管理程序,了解作为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工程范围以及法律责任。在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中,人们往往十分注重“图纸交底”工作,忽略“合同交底”工作。在总承包模式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少出偏差。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关系,使总承包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一方面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协调会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经常性的工作应订立工作程序,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也就不必进行经常性地解释和指导。

(四)加强文档系统建立

项目上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相关的工程资料,往来信函,以及分包商的人、机、料每日的投入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程的原始资料都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产生的,建立这些文档与对这些文档进行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着重要的意义。

(五)加强报告和行文制度。

项目部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这些内容包括:定期的工程实施报告,如每月的工作量报表;在工程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及其处理的书面文件,如工程环境的突然变化、不可预测的地质条件以及其他情况等等,这些都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的签署和认可。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结束语:

总而言之,国际工程中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从工程投标、发标开始直至质保期满收到最后的质量保证金为止,贯穿于整个工程。它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

参考文献:

[1]艾伦・施瓦茨,法律契约理论与不完全契约,契约经济学[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11):102-103.

[2]吴云燕,华中生,查勇,AHP 中群决策权重的确定与判断矩阵的合并[J].运筹与管理,2003.12(4):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