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7 15:42:5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预防交通事故预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部署,创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过此次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力争达到:
(一)城市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农村客运车辆和摩托车交通违法得到遏制,客运和货运超载超限问题基本杜绝;
(三)城市出租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交通安全事故大幅下降。
二、专项整治时间:*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晋安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昌棋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外事办主任蒋云及区安监局局长陈传仁,区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黄忠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革、区交巡警大队大队长陈旦竹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监察局、效能办、财政局、交通局、经济局、安监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农林水局、执法局、教育局、建设局、工商局、司法局、文明办、总工会、区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领导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预交办,由区交巡警大队倪雄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林水局书记刘家兴、区交通局副局长梁贞进、区安监局副局长吴建斌、区教育局纪工委书记陈书元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区委宣传部、交通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农林水局等单位各抽调一人组成。
四、专项整治内容:
(一)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社会化机制,深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村居)、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重点内容:
1、在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每学期开办一节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课,每学期编发一期交通安全专刊,设立校园交通宣传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并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举办一次中小学交通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2、开展以“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为主题的农村群众宣传教育活动。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画册进农村活动。区司法局组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队,每季度深入农村开展宣传。乡镇(街道)要督促每个村、社区确定一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在各乡村、社区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句。
3、开展以“遵章守法、各行其道”为主题的社区居民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内设置两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日”和“警营开放日”宣传活动。
4、开展以“当文明人、回幸福家”为主题的家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社区恳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一张考卷万家答”和“争当交通文明市民”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5、开展以“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运输企业驾驶人宣传教育活动。区公安、交通部门组织人员每月一次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教育,通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定期自检自查方式,做到“管好自家车、教育自家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6、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集中宣传活动。
(1)在专项整治期间确定每月25日为全区交通安全宣传日,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预交办、公安分局、文明办、交通、司法、教育、工青妇等部门配合,在广场、公园等居民聚集地,组织开展较具规模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集中宣传活动。
(2)将新闻媒体制作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专题片,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扩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宣传普及面。
(二)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遏制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1、重点整治摩托车套牌、假牌、故意遮挡号牌、上高架桥行驶、乱停车、外地牌照摩托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
2、在国道104线和新东线、新霍线和乡村公路重点整治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载多人、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在强化日常查纠和整顿的同时,每个月组织开展一次统一整治行动;对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予以重罚,对于报废摩托车一律予以查扣并强制报废。
4、协调乡镇(街道)以村和社区为单位,依托“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建立摩托车管理台帐,督促摩托车车主做好车辆注册上牌、到期年检和报废、驾驶证培训。
5、大力查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营造严查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和隐患专项整治。夯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基础,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1、对我区今年列入市级督办的1个“黑点”整治项目(华林路斗门路口)和1个区级督办的危险路段整治项目(桂寿公路15公里处),区预交办负责协调落实整治资金、整治措施、整治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整治任务,区有关单位配合。
2、在“黑点”整治过程中,牵涉到征地、拆迁、工程实施、新闻报道等方面的事宜,有关部门要加强相互协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要落实监控措施,确保公路交通安全。
3、加强对桥梁和沿线安保设施的检查工作,出现新情况要及时更新信息上报,及时整改。
4、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人员、经费、制度、措施”落实。
(四)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遏制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城区交通状况,以有序促安全,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重点内容:
1、主要整治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交通杂乱现象和乱鸣喇叭、行人闯红灯和不走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地点以辖区重点路口为主,各派出所除了加强日常管理外,每日管理专门整治小组加强路通整治。
2、落实市政府“两车”停放管理办法,完善辖区“两车”停放点的设置和管理,对严重影响交通的乱停放车辆予以拖车。
3、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不愿接受罚款的,要求执旗参加交通劝导,每人每次劝导时间20—30分钟。
4、大力推广“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在主要路口、过街横道悬挂宣传横幅,让行人和驾驶人熟知“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
5、发动街道、居委会、青年志愿者以及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上路维护路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6、开展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专项整治。
(五)开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增强从业司机文明行车意识,出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改善出租车营运秩序。重点内容:
1、加强路面执法,重点查处出租车“三乱”(乱停车、乱抢道、乱鸣喇叭)行为,打击出租车司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假币行为。
2、区交通局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出租车司机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
3、督促出租车企业建立健全出租车经营者和司机安全学习档案,出租车经营者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每季度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学习签到率不得低于98%;对安全学习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整改。
4、定期通报出租车交通违法情况,制定出租车司机多次交通违法的处罚办法,加强出租车司机队伍管理。
(六)开展超限超载和客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严重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现象,将车辆超限超载比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的道路运输市场。重点内容:
1、督促货站、码头、配载场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2、适时组织路面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治超检测站检测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3、加强修车场所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加强外挂车辆的管理,遏制外挂车辆超载运输。
4、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和整治,对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路段的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并监督客运企业落实客运班车夜间运行的规定。
5、严把客运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确保客运车辆落实日趟检和装载规定。
6、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进行检验;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志灯、标志牌,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必须配备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七)开展农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增强防控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重点内容:
1、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监管,检查投入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的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
2、打击拖拉机超载超速、无牌上路的“黑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和违规挂外省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3、针对第四季度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强秋冬季作业机具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加大对作业高峰时段和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检查,落实秋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4、摸清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管理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拖拉机牌证、年检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证驾驶、准驾与实际不符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5、加大对非法改拼装拖拉机的排查力度,非法改拼装窝点一经查实,联合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进行部署,分解下达整治任务。
(二)具体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和七个专项责任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整治任务。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三个督查组,分片督查各级各部门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的情况,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通报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跟踪落实。
第一组:牵头单位:区安监局,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建设局、教育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鼓山镇、岳峰镇、*镇;区交通局。
第二组:牵头单位:区交通局,成员单位:区监察局、经济局、农林水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王庄、象园、茶园三个街道;区公安分局、区交巡警大队。
第三组: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工商局、区执法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区农林水局。
2、督点:
(1)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集中大会战七个专项整治情况。
(2)检查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
(四)考评阶段(12月上旬至中旬)。由区安办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考评,考评工作分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二个方阵,分别制订考评标准(见附件)。
1、考评对象:各乡镇(街道)及七个专项整治责任单位
2、考评办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评实行百分制。按照规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工作任务未落实的不得分,扣分以该工作任务分值扣完为止;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2)考评结果与各乡镇(街道)年度效能考评、安全生产考评相结合,考评总分低于70分的予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七个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和资金,确保上级工作部署和本辖区、本部门的职责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进行专项部署,签订责任状,实行领导责任制,并与政府绩效考评挂钩。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特别是牵头单位,要主动、及时地协调配合单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各单位要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全系统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交通局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和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评估范围和时间
1.评估范围。县交通局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各主要单位(善通公司、客运中心、公交站牌名称等)。
2.评估时间。2013年11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评估内容及标准
1.评估内容。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工作(公共设施用字规范)三个方面。
2.评估标准。依据《市国家三类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市国家三类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规定的指标项目。评比标准总分为260分,合格标准为总得分达到182分,且五大项得分均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0%。
四、迎评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
1.召开联络员会议,分解明确各单位的具体任务。
2.各单位建立领导小组和迎评工作领导小组。
3.培训、讲解迎评具体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2013年4月1日~2013年5月30日)
1.4月上旬:各成员单位按指标要素开始分类准备台帐资料(准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局办公室联系解决);召开成员单位例会;公共场所、办事窗口等组织工作培训。
2.4月中下旬:按任务细则要求制作推普标语、标牌;内部检查,收集台账资料。对本单位内不规范用字进行全面清查,集中检查窗口、服务台、大楼公告栏等不规范用字并做好书面记录;指导基层各部门落实整改,对不规范用字进行再次全面清查及督促整改。
3.5月15日前:各单位写出自查自评报告(内容应含评估标准中所列的“综合管理”、“初步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等三大部分情况;典型事例和主要经验)。
第三阶段:评估检查(2013年6月1日~2013年8月15日)
1.6月:本单位领导小组到各单位现场检查,包括各宣传资料、文件,台账准备以及其它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2.7月:对照标准和整改意见,进行查漏补缺,落实整改;
3.8月:接受县里检查考核:由县语委组织检查评估组,对交通系统重点单位(客运中心、机关大楼)做初步的全面检查评估。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2013年9月~2013年10月)
1.8月:预评估工作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召开整改动员会,各单位对照《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结合意见,查漏补缺,落实整改。
2.9月:准备评估汇报文字材料,对照指标要素检查迎评各项台帐材料,并分别装袋。
第五阶段:接受评估(2013年11月)
一、所属加油站基本概况和周边环境
1、东加油站位于建设东路墙南村北口,南临焦新公路,西有中集运输四公司、北边是八公司、九公司,东边是预制板厂,现有职工15人,负责人:张凤珍,加油站有地埋式油罐4个,加油机4台,储存汽油、柴油28吨,配备消防水池、消防栓、消防沙坑各一个,灭火器10具,还配备了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毯。防雷设施,经市防雷中心检测合格,经省安全评价机构评定为基本安全型加油站。
2、西加油站位于焦博路造店村西,东边是大型水沟,南边是庄稼地,西临八公司煤场,北边是丰收路,该站现有职工15人,负责人:宋发明,有加油机4台,有地埋式油罐5个,存放汽油、柴油量为100吨,配备消防水池1个,消防沙坑2个,消防栓1个,灭火器15具,还配备了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毯。防雷设施经市防雷中心检测,检测合格,经省安全评价机构评定为基本安全型加油站。
3、方圆运业有限公司加油站位于市中站区雪莲路方圆公司院内,东边同公司厂区及停车场相接,南边为空地,距家属区约500米,西接西石河距东王封村约2000米,现有职工15人,负责人耿岗,有地理式储油罐4个,最大存量为140立方米,实际存汽油、柴油为6立方米,有加油机2台,消防水池1个,消防沙坑1个,灭火器10具,还配备有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毯等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经市防雷中心检测,检测合格,经省安全评价机构评定为基本安全型加油站。
4、加油站发生事故,危险比较大的是汽油,它具有较强的易燃性、挥发性、易爆性,一旦发生火灾及其它事故,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
二、总公司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
1、指挥长:陈福岗
2、副指挥长:李志先、秦海生、任松华、张俊国
3、成员:牛中利、刘平、闪成林、田洪建、芦克明、李灿营、蒋淼、许大干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牛中利担任办公室主任。
4、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应急组织,受总公司应急指挥部调动。
三、职责
负责全面指挥和掌握事故的整体局面,组织落实人员灭火,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和善后安置工作,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和接待媒体采访事谊。
四、指挥部设以下专业应急小组
1、灭火行动组,由副总经理张俊国,组织保卫处和各基层
单位消防队参加灭火行动,保卫处并负责现场警卫,防止坏人干扰破坏趁火打劫。
2、医疗救护组:由副总经理李志先负责,组织职工医院进行现场医疗救护。
3、车辆抢险组:由副总经理秦海生负责抢险车辆调配。
4、后勤保障组:由副总经理任松华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五、措施
加油站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消防队报警,同时向总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电话:2624093),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工作,迅速召集有关人员通报情况,并启动专业应急组,开展灭火救缓工作。
六、纪律要求
1、所有应急救援人员接到指令后,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开展灭火、医疗救护、抢险、后勤保障工作。
1.1编制目的
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救援能力,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有序、快速、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目的,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西省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市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兴国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发生伤亡人数较多的路外交通事故时,也应按照本预案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较大交通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分级标准以*部制定的为准,待*部制定后再补充写进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县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2)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按照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情报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以信息网络等为载体,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兴国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县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启动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统一组织、指挥县内的应急处置,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2.1.2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人武部、县*局、县环保局、县政府办、县交通局、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气象局、县广电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局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县*局交警大队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县*局负责领导和组织*机关依法打击交通事故中涉及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优先运送救援人员和物资,组织调配紧急救援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县安监局负责对交通事故的倒查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对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县环保局负责因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以及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及时运送交通事故尸体并提供相关救助。
县*消防大队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灭火、控制和排除易燃、有毒物质泄漏等工作,协助组织搜救伤员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调处。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的咨询意见。
县监察局负责组织对有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事故现场气候,做好分析预测,及时提供气候分析预测信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告”。
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宣传部门和*交警部门,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由上级指挥部授权统一通报事故情况,做好宣传工作。
县广电局要通过广播电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播发交通事故案例情况,提供公益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广告等。
县人武部负责紧急情况下协调解决部队车辆、人员的调动。
2.2办事机构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局交警大队,由县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和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示的执行情况。
(2)负责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
(3)协调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5)办理应急状态终止后决定的有关事宜。
(6)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预案中的职责进行指挥、督促和检查。
2.3工作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县应急指挥部指定人选任指挥,县属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等。
2.4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委员会,作为其决策咨询机构,必要时参加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专家组由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医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主要是:现场指导交通事故的处置;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3运行机制
3.1应急处置
3.1.1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县*局交警大队、基层交警中队交通事故信息常规监测网络,及时收集、监测发生在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由县*局交警大队对监测的信息进行汇总、风险分析,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研判、划分等级。报送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及时,防止片面性,严禁报喜不报忧。
县*局交警大队对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的信息,应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对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信息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市*局,其中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应在1小时内呈报至省*厅,并按规定或要求上报上级及有关部门。
县*局交警大队接警后,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并及时掌握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交通事故信息。
3.1.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派出所和有关部门(单位)在及时上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维护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对现场实施交通疏导、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交通事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由县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3.1.3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县应急指挥部应当迅速报告县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当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县应急指挥部及时报请县应急委员会做出启动新的等级应急机制的决定,并按照该决定进行应急处置。
3.1.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县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现场抢救。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必要时,可以请求武警部门予以协助和配合。
(2)交通管理。根据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需要,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可以依法决定采取管理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理区域,对进出交通管理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3)医疗救护。县卫生部门应当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
(4)调集征用。根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县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3.1.5应急结束
一般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县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单位)应按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2事故后恢复
3.2.1善后处置
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县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县卫生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县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2.2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县*局交警大队要会同县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对交通事故的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应急委员会做出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及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县应急指挥部要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交通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向县政府报告。
4应急保障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1)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县应急预备队由*、人武部、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
(3)鼓励和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处置队伍。
4.2财力保障
设立交通事故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对交通事故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通信系统、数据库与信息系统、救援排险、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等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3物资保障
(1)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交通事故应急物资,包括抢险救援设备器材、防护器材、救治药品等,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以实物形式为主,在保证适当储备量的同时,应当进行生产能力和技术的储备。对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储备物资,在保质期或有效期内或期满后,应及时调剂使用或更换。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2)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3)卫生部门应当建立药品、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制度。
4.4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等部门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治网络。
(2)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卫生局要建立医疗救护动态数据库,包括医疗救治的各种资源分布、救治能力等。
4.5交通运输保障
(1)*交警部门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2)交通部门要利用城市道路监控系统进行监控指挥,及时通报道路维修地段状况,随时引导救援车辆的通行。
(3)根据救援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4.6治安维护
(1)*机关要制定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方案。应急期间,组织强大力量参与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等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2)*机关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积极预防,有效预警。
4.7人员防护
在处置交通事故时,应当对事故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当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等部门应当及时疏散人群。
4.8通信保障
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托电信、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等社会公众通信网络,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交警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处置交通事故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4.9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调或落实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按照预案要求,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实战演练,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单个、多个或综合性科目,采取现场模拟或模拟现场方式实施,综合性科目的演练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对每次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各项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5.2宣传和培训
对外公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报警电话等。宣传、法制、教育、卫生、*等部门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定期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以及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培训或专业培训,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行政干部培训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的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指挥与处置能力。各应急成员单位、联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挥员、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及专业应急力量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单位)预防和处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县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7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交通安全夏季战役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分析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就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刚才,道弘同志宣读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雄、建国同志分别对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认真抓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正确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战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是确保夏季战役行动取得实效的思想基础。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预防交通事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上半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但是,进入夏季和农产品“绿色通道”全面启动以来,交通事故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尤其是7月3日在籍九座以上客车发生了一起致两人死亡、十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县委书记王新祝、县长马尚云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务必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会前,学锋同志专门听取了县公安局和交警大队关于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了我县的交通安全形势,对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正值全省组织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我们一定要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大战100天,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人、车、路、管的严管责任制,力争“夏季战役”期间,全县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重大事故稳中有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打好这场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战役”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攻坚战,坚决扭转近期交通事故尤其是在籍车辆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事故总量明显下降的目标。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抓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从交通安全“人、车、路、管”四大要素入手,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确保预防交通事故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单位,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坚决防止层层衰减现象。
公安部门要严把驾驶人考试发证关,严格按照“警力跟着时段走、警力跟着车流走、警力跟着隐患走”的要求,加强路面巡逻管控,持续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消除事故隐患。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加强对客运单位的监管,对九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逐车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并继续推行《交通安全公示卡》制度。凡驾驶人资质和车辆安全状况不合格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严禁上路行驶。要严格公路危险路段检查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交通服务站和长途客运车辆驾驶人强制休息点的工作措施。要会同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道路行车安全。
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认真实施“安保工程”,不断消除道路隐患。“夏季战役”结束前,对今年以来排查的公路危险路段,完成和正在实施整改的务必达到70%以上。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路段,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管控,必要时要安排人员值守。要对全县公路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或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道路隐患突出、危险路段未整改的,要坚决停班整改。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站网。
宣传、
教育、司法、安监、农业、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夏季战役”的新闻宣传,深入开展“开安全车、走平安路”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内容,努力构建交通安全宣传网络,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要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特别要结合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今年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已全面启动,这次“夏季战役”也是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办公室已印发创建活动方案,王书记、马县长在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年内申报,20__年达到“平安畅通县”标准。
三、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县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夏季战役”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目标。
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吕学锋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宏伟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向定雄同志任副组长,交通、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夏季战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业务指导和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企业责任制,把交通运输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交通安全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决改变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交通安全的做法,坚决改变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将营运风险转嫁给政府和社会的做法,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要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成立由安监、监察、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专班,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总结经验,安排部署20*年的工作。刚才,王伟大队长通报了我区20*年及近期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客观的分析了存在问题,并对20*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
今天,我们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的20*年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是我们面对日益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所做的一个新的尝试,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围绕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道路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交通安全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我区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仅关系到国家与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全区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形象。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精神上来,并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克服畏难情绪、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消除那种只说不干、纸上谈兵的不良作风,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集中精力抓好交通安全工作,坚决把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压下去,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20*年我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来看,事故四项指数三降一升,全年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从全区各类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绝对数和今年以来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甚至是相当严峻的。20*年,我区发生交通事故68起,死亡14人,伤22人,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0%和175%,特别是今年年初在世纪大道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伤2人。因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兴一方经济、保一方安全、保一路平安”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坚决把交通事故预防好、控制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公安交警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联合行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我们今天的会议,参加的部门和单位很多,大家的主要工作职责也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但也间接或直接地肩负着宣传、教育、监督、审核等各方面的责任。今天,我们以这样的规模和方式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就是要把过去由公安交警一家管交通安全向各部门各尽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方向转变,尽快构筑起全社会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特别是今天会上签订责任状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定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紧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力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提高本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准确把握交通安全形势,抓住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逐项整治,逐一突破。当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概括地讲,主要集中在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黑点治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交通安全源头监督管理这四个方面。对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也要加强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组织联合整治。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必须落实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措施不到位、隐患没有彻底消除的要责令重新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或工作难度较大的,要组织有关人员蹲点、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逐步建立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区政府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初步建立起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今后,要紧紧围绕人、车、路、环境的综合治理,尽快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落实相关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认真落实事故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因事故预防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严重失职,酿成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于不负责任,,构成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和领导要从严依法处理。通过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彻底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安监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已经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按照求实原则,抓紧调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查处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有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已查明原因的典型事故及处理情况,要及时公开报道,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要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加强对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一、现场处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速公路的通行特点,决定了任何一起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取证工作,都只能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进行。“2.5”交通事故共有5处点位,前后距离长度达1.2公里,勘查作业量较大;再加上事故发生后为了救援伤员,原始现场变动很大,勘查内容复杂,而参与现场处置的一些民警,平时主要从事普通公路管理工作,对高速公路事故现场勘查的基本要领、程序等不很熟悉;又由于现场混乱,事故所涉车辆和受伤人员情况无法迅速查清。所有这些,都给事故现场勘查工作造成了较大困难,延迟了现场处置时间,也给善后工作造成了被动。事后专案组不得不派人远赴河南、江苏、浙江等地,寻找关键人员的证人、证言和证据。
二、改进和完善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雾情防范。近几年来,高速公路多起较大交通事故,包括“2.5”宿登高速多车相撞事故在内的,概由高速公路突发“团雾”引起。“团雾”本质上也是雾,常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段内产生,飘然而来,又攸然而去,来去无踪、飘忽不定,给高速公路安全行车造成很大威胁。在目前的科技条件下,气象部门对此也是束手无策。解决的办法多为依靠加强巡逻,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高速交通管理部门只有从加强值班巡逻和部门联动做起,科学制定应对预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一旦发现团雾天气,相关各方要迅速行动,通过多种手段对过往车辆进行警示和限速,必要时果断采取远端分流、近端容留、警车压速带道等措施,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畅通有序。
(二)落实限速措施。这是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条件下事故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2.5”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在对部分安装有行驶记录仪的涉事车辆进行检测时,发现这些车辆事发时的速度均超过限速标准,而这也正是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中的常见现象,是当前公安交管工作的问题短板之一。恶劣天气发生时,尽管交管部门根据气候条件、道路状况、能见度等因素,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最高时速,但因为发现难、取证难,能否被落到实处完全取决于驾驶人的自觉与否。因此,笔者认为加快可变式超速违法交通管理抓拍系统的研制,尽快投入实战应用,应作为公安交管部门当前一道十分急迫的交通管理课题。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结合市局交通管理工作要点,明确所队长日常交通管理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巡逻管控:加强白天高峰时段、夜间事故易发时段、节假日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管控,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辖区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关注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及时排查交通安全隐患,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报告逐级上报并关注整改情况;
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管控:根据辖区情况,落实早晚高峰交通疏导,交通护学工作;
四、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控: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加强重点路段巡逻,并按应急预案并落实;
五、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定期开展“三驾”(酒驾、醉驾、毒驾)及套、假牌(证)专项整治行动;
六、非现场违法行为查处:配备移动测速设备的单位严格按法律规定开展超速违法行为证据采集录入工作。
七、城区秩序治理:严查闯红灯、逆行、违规停车、排堵保畅;
八、重点车辆管理:(1)建立并适时更新6本台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强化运用管理,七座以上重点车辆全部录入系统;(2)“两客一危一货”及七座以上面包车辆日常管理,严查“三超”(超员、超速、超载)违法行为;(3)加强源头管理,从源头加强重点车辆、重点企业、重点驾驶员管理,七座以上客运车辆建档率不低于95%;约谈违法重点车相关责任人,形成文字记录存档;(4)进企业、公司、厂区及其他重点单位通报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事故情况,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督促重点车辆驾驶员及时清零违法、按期参加年检和学习教育;(5)加强校车日常监督管理,对校车行驶线路进行实地踏勘及初审;
九、路长管理:规划每日工作目标,通报完成进度,制定考核办法并予以考核;
十、交通安全宣传:落实“五进”(进景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村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出行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